财经法规第一章第五节知识点
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重点知识归纳(第一章)
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会计法律制度包括三个层次: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会计规章、会计规范性文件)会计法律制度:(1)狭义的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广义的会计法:所有会计规范性文件的总称(法律、法规、规章)。
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一、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2011年注意单选)【注意2】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但不要求单位负责人事必躬亲办理具体会计事项。
备注:高级会计师——职称总会计师——行政级别——副厂长注册会计师——职业第三节会计核算一、总体要求1、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规定了8项会计核算的信息质量要求:(1)可靠性=真实性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实质重于形式;(3)相关性——会计提供的信息应满足使用者的相关需要。
(4)可比性——会计核算应按规定的方法进行,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5)及时性;(6)可理解性=明晰性; (7)谨慎性=稳健性; (8)重要性。
二、 会计核算的内容:1.款项和有价证劵的收付○1款项:指作为支付手段的货币资金,一般包括 库存现金、银行结算户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备用金等。
○2有价证券:表示一定财产拥有权或支配权的证劵, 如国库券、股票、企业债券、其他债券等。
2.财务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3.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4.资本、基金的增减5.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6.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会计年度的规定:自每年公历1月1日起止12月31日止。
记账本位币的规定: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会计记录文字应当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方和在我国境内的外国组织可以同时使用另外一种文字。
财经法规知识点归纳会计版
财经法规知识点归纳会计版财经法规知识点归纳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知识点1】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包括①会计法律②会计行政法规③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④地方性会计法规。
【知识点2】会计法问题(1)制定机关: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2)适用时间范围:现行的《会计法》是1999年10月31日经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并规定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
(3)适用空间范围:我国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都必须依照《会计法》办理会计事务。
注意以下事项:①范围仅限于境内,但不包括外国驻华使领馆。
②不包括个体工商户。
③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会计事务不受现行《会计法》的约束。
(4)地位:是调整我国经济生活中会计关系的总规范,是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是指导和规范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也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
【知识点3】会计行政法规问题(1)制定:是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经国务院批准发布,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2)已制定的会计行政法规: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
【知识点4】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问题(1)制定: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2)包括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3)会计规章如2001年2月20日以财政部第10号令形式发布的《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2005年1月22日以财政部第26号、27号部长令发布,同年3月1日起实施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2006年2月15日以财政部第33号令形式发布的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会计准则》。
(4)会计规范性文件:《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财政部与国家档案局联合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
(附答案)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一章知识点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构成一、会计法律制度主要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其中根据《立法法》,(会计法律)的效力最高。
二、会计法律:1、会计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及常委)制定,是有关(会计)的法律2、目前会计法律有(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两部,其中(会计法)是我国会计工作的根本性法律,也是制定其他会计法律法规的依据3、《会计法》颁布于(1985)年,全国人大常委于(1993)( 1999)年进行修订,目前施行的是(1999 )年修订的《会计法》4、目前修订后的《会计法》突出了(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明确了(会计工作的地位和职能)强调了(单位负责人对会计工作、会计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5、(会计法)是我国会计工作的根本性法律,也是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6、《注册会计师法》颁发于(1993 )年,是我国(中介行业)的第一部法律三、会计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发布,是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1、目前会计行政法规有(总会计师条例)(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两部2、( 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应当设置总会计师,设置师总会计师的单位,在单位行政领导中,不得设置(与总会计师职权重叠的副职)3、企业(负责)人对本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性负责,不得(虚假)(隐瞒)四、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是由(财政部)制定,是关于(会计核算、监督、机构、人员和工作管理)的制度1、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包括(会计部门规章)(会计规范性文件)2、会计部门规章有(会计监督办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注师注册办法、注师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基本准则)。
.3、会计规范性文件有(准则第1号、企业会计制度、工作基础规范、档案管理办法、继续教育规定、表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一、我国会计工作管理体制形成了(行政管理)(自律管理)和(单位会计工作管理)各有侧重、协调发展的会计管理体制二、行政管理1、《法》规定,(财政部)作为全国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对全国的会计工作进行统一指导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3、我国对会计工作实行(统一指导、分级管理)原则下的(政府主导)型管理体制4、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依照法律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4、财政部门履行会计行政管理职能主要有(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市场管理)(人才评价)(监督检查),其中(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组织实施)是一项最基本的职能5、《会计法》规定,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标准规范均由(财政部)制定,其他部门无权制定,有关部门和地方可以参与其中并做好组织实施工作6、会计市场管理包括(准入管理)(过程监管)(退出管理)三个方面,其中会计市场准入包括(会计从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设立)(代理记账机构设立)等7、我国有(1000多万名)会计从业人员,《会计法》规定,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必须通过考试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否则是违法行为8、注册会计师审计在经济活动中起(鉴证)作用9、从事审计业务人员必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10、要申请成为注册会计师应(通过全国注师统考)并从事审计工作(满2 )年11、会计事务所合伙人或股东的条件是(取得注师证书后连续5年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的经历)12、能对上市公司和证券相关经营机构审计的条件是(持有“会计师事务所证劵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13、申请代理记账机构在由(所在地的县级以上财政部门)批准,并领取(代理记账许可)证书14、代理记账机构申请条件是(有3名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专职人员)(主管代理记账的负责人人应当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15、会计出版市场、培训市场、境外洋资格管理属于(会计市场)管理职能16、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主要用于( 初级)(中级)(高级)会计人才评价17、(财政部)负责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地方财政部门和中央个单位)负责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18、(财政部)组织实施对全国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对违法行为处罚,(县级以上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对本行政区域内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对违法行为处罚19、( 财政部)组织实施对全国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和对违法行为处罚,(省、自治区、直辖市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对本行政区域内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和对违法行为处罚三、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主要有(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会计学会)四、单位会计工作管理1、《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性负责2、单位负责人指(法人)(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3、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条件是(具备会计师以上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满3年的经历)4、担任总会计师的条件(取得会计师任职资格后主管一个单位或一个单位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满3年)第三节:会计核算一、总体要求:1、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这是最基本的要求,是会计资料质量的保证2、《会计法》规定(会计凭证、账簿、报告、其他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3、伪造会计凭证、账簿资料是指(以虚假的编造)4、变造会计凭证、账簿资料是指(以涂改、挖补手段)5、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是指(编造虚假的会计资料或直接篡改财务报告的数据)6、(伪造、变造会计凭证和编制虚假财务报告)行为是一种严重的会计违法行为,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二、会计凭证1、(填制、审核会计凭证)是会计核算工作的首要环节2、原始凭证通常由(经办人)取得或填制3、对不真实、不合法原始凭证应(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4、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应(予以退回)5、记账凭证应根据(经过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三、会计账簿1、会计账簿是(会计凭证)和(财务报告)的中间环节2、会计账簿登记应以(经过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为依据3、各单位应保证账簿与(账证)(账账)(账实)(账表)相符四、财务会计报告1、财务会计报告应根据(经过审核的会计账簿)编制2、财务会计报告应由(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3、向不同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会计报告,其编制依据(应当一致)4、《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应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五、会计档案1、《会计法》规定,单位对(会计凭证)(账簿)(财务报告)(其他会计资料)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2、(财政部)(国家档案总局)联合制定了《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六、其他1、会计年度自(公立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2、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3、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应(选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编制报告应折算为人民币)4、单位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应(前后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要变更应将(原因)(情况)(影响)在会计报告中说明第四节:会计监督一、狭义的会计监督是对特定主体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性进行审查二、目前,我国实行的是(政府监督)(社会监督)(单位内部监督)“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体系三、单位内部会计监督:1、单位内部监督的主体是(单位的会计机构和人员),对象是(单位的经济活动)2、《会计法》规定,(单位)人负责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组织实施,对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建立及有效实施承担最终责任3、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基本要求是(会计人员的职责权限)(重大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程序)(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明确(1)经济业务事项、会计事项的(经办人)(审批人)(保管人员)(记账人员)人员的职责应当明确(2)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会计事项的(经办人)(审批人)(保管人)人员要实行职务分离4、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在内部会计监督的职责(1)对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按职权予以纠正)(2)《会计法》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发现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的,按制度规定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向单位负责人报告,查明原因,作出处理)四、政府监督:1、政府监督的主体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对象是(单位会计行为、会计资料)2、除财政部门外,(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劵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可以对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3、对单位或个人违反《会计法》的行为,(财政)部门可作出罚款、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4、财政部门会计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否依法设账)检查、(会计资料是否完整、真实)检查、(核算结果是否准确)检查、(对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的)检查、(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检查5、《注册会计师法》规定:(国务院财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进行监督检查五、社会监督:1、社会监督的主体是(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对象是(委托单位的经济活动)2、单位、个人检举会计违法行为,属于(社会监督)范畴4、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范围有(出具审计报告)(出具验资报告)(合并、分立、清算审计业务)( 其他审计业务)5、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仅对其出具的(审计报告)负责,注册会计师审计不能替代或减轻( 单位负责)第五节: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一、会计机构设置:1、单位具备条件的应设置会计机构,或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2、单位不具备条件的应当( 委托代理记账机构)3、是否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取决于(规模大小)(业务)(管理需求)因素4、会计机构负责人是一个单位具体负责会计工作的(中层领导)人员5、回避制度是指对可能影响公正执法或执业人员实行(职务回避)和(业务回避)的一种制度6、《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7、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不得担任(会计主管);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的直系不得担任(出纳)8、直系亲属包括(夫妻)(直系血亲)(三代内旁亲)(近姻亲)关系二、代理记账1、目前代理记账机构主要包括(代理记账公司)(会计师事务所)(有代理记账资格的其他社会咨询服务机构)三类2、代理记账机构可以办理的业务有(审原始凭证、填记账凭证、登记账簿、编制报告)(对外提供报告)4、委托代理记账机构办理会计业务并不改变单位( 负责)人对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性)性承担责任三、会计从业资格:1、凡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2、《法》规定,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从事会计工作必须取会计从业资格证3、从事(稽核、出纳、会计主管、核算、总账、财务报告编制、会计机构内会计资料档案保管)工作的会计人员必须取会计从业资格证4、《法》规定,(县级以上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5、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科目为(会计基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初级会计电算化)6、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由(财政部)统一制定并公布7、会计从业资格(不实行)全国统一考试8、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应当符合(守法)(有道德)( 有技能)条件9、可免考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的条件是(教委认可的、中专或中专以上、会计类学历、毕业2年内)10、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全科)合格的人,可向考试所在地县以上财政部门申请从业资格证书,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持有证书的人不得(涂改)(转让)会计从业资格证书11、《法》规定,有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取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12、因违法行为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自被吊销资格证书起(5 )年内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1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实行(注册登记)制度,持证人在(上岗)( 离岗)( 调转)(变更)要进行登记备案14、上岗注册登记应自从事会计工作日起(90)日内办理注册登记15、离岗人员应在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 半年)的应办理备案16、调转的应在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起(90)日内办理调转登记,并在办理调出手续日起(90)日内办理调入手续17、《法》规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为取得并持有(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具体包括(持“证" 从事会计工作人员)(持“证”但不在会计岗位工作)18、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三个特点:(针对性)(适应性)(灵活性)19、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有(会计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技能训练、职业道德)20、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有(接受培训)(自学)两种,以(培训)为主,以(自学)为重要补充21、会计人员应当接受继续教育,每年接受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24)小时四、会计专业职务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1、会计专业职务分为(会计员)(助理会计师)(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其中(高级会计师)是高级职务,( 会计师)是中级职务,(会计员)(助理会计师)是初级职务2、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级别,其中初级、中级资格取得实行(全国统考),高级资格实行(考试和评审相结合)制度3、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是(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是(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是(高级会计实务)4、高级会计师资格合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五、会计工作岗位设置:1、根据(会计业务)需要设置会计工作岗位2、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登记)工作3、会计工作岗位一般有(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出纳、稽核、资金核算、往来结算、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经营成果核算、财产核算、总账、财务报告编制、会计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不属于会计岗位的有(档案管理部门的人员管理会计档案)(收费员、收银员、库房记帐员)(单位内部审计、社会审计、政府审计工作)六、会计人员工作交接:1、会计工作交接是指会计人员因(调动)(离职)(因病)不能工作时,与接管人办理交接手续2、移交人因病不能交接时,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可委托他人代办交接,但(委托人)应当对移交的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承担法律责任3、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应(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情况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写出书面材料)4、移交库存现金、有价证券须与账簿记录一致,不一致时移交人须(限期查清)5、移交会计凭证、账簿、报表须完整无缺,如有短缺,须查明原因,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负责6、移交人员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要对有关电子数据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7、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人和(会计主管)人负责监交8、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由(单位领导人)负责监交,必要时( 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9、移交清册应填制(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10、接管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前的)账簿,以保证会计记录前后衔接,内容完整。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1-2章知识点总结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1-2章知识点总结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体系: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会计部门规章、地方性会计法规(四个层次谁制定,作用、代表性文件);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行政管理(财政部:管什么)、自律管理(三个会)、单位内部会计工作管理(单位负责人);第三节会计核算:总体要求、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会计档案管理;第四节会计监督:三位一体监督体系(广义的会计监督):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主体和对象,内部控制)、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主要财政部门)、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第五节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1、机构设置(3层次,代理记账机构、会计机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2、会计工作岗位设置(会计岗位与非会计岗位区别、岗位设置要求);3、会计工作交接(交接的范围、交接的程序(交接前、交接时、监交人、交接后)、交接人员的责任);4、会计从业资格(全国范围有限;实行考试取得(考试资格取消、会计证吊销、终身不得取得的情况);会计证管理(机构:财政部门、继续教育:次年开始,不少于24学分、变更、调转、换证、撤销、注销);5、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与职务(任职资格:初级、中级、高级;会计专业职务:会计员、助理会计师、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第六节法律责任1、法律责任:民事、行政、刑事责任;会计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2、行政责任:行政处罚(除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罚款、责令限期改正、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行政处分(国家工作人员: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和开除)3、刑事责任(主刑:管制、拘役、有期、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违法行为给予的法律责任(行政及刑事责任)(课件总结性表格)第二章结算法律制度第一节现金结算1、现金结算的概念2、现金结算的特点(直接便利、不安全、不易宏观控制和管理、费用较高)3、结算的渠道(直接支付现金、委托支付(存银行取现或邮寄)4、现金结算范围(8点:工资、劳务报酬、奖金、劳保、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差旅费、结算零星支出1000元以下、其他)5、现金使用限额:一般地区3-5天;边远地区5-15天,两种特殊情况。
财经法规知识点总结第一章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1、会计的基本职能是进行(1)会计核算,实行(2)会计监督。
2、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包括(1)会计法律、(2)会计行政法规、(3)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4)地方性会计法规。
(1)会计法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
①制定主体: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1985年1月21日通过; 1985年5月1日起实施; 1993年12月29日修正;1999年10月31日修订,自2000年7月1日起实施。
③法律地位:《会计法》是我国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
(2)会计行政法规①制定主体:国务院②代表法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3)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①制定主体:国务院财政部门②构成:A、会计规章、《XX办法》(除《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B、会计规范性文件(4)地方性会计法规制定主体: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1)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1、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1)国家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并公布。
2、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2)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制定具体办法或者补充规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3)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可以制定具体办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
(1)管理部门各级财政部门3、会计人员的管理①会计从业资格管理(2)管理范围②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务)管理③会计人员评优表彰奖惩④会计人员继续教育4、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三节会计核算(1)依法建账(2)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1、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3)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和完整(4)正确采用会计处理方法(5)正确使用会计记录文字(6)会计电算化必须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1)依法建账的主体: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财经法规重点总结第一章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1、会计的法律制度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2、会计法律有2部分别是:《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
他们是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人大及其常委通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
(其中《会计法》是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是其他会计法律的制定依据,是指导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
自2000年7月1日实施)3、会计行政法规由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制定发布,它主要包括《总会计师条例》、《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
4、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包括会计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
5、《企业会计准则》注意版本92年的是行政法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是会计规章;《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是规范性文件(注意区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主要内容总则、会计信息质量要求、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会计计量、财务会计报告、附则等以上多注意多选第一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1、会计工作管理体制是划分会计管理工作职责权限关系的制度主要内容:会计工作管理组织形式、管理权限划分、管理机构设置等;主要包括: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单位会计工作管理。
2、会计行政管理职能主要有:①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组织实施②会计市场管理③会计专业人才评价④会计监督检查3、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包括: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和中国会计学会4、会计法》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比如会计证的考试继续教育都是由本地区的财政部门管理。
课外延伸——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5、.《会计法》规定,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本法制定并公布。
国务院其他部门没有权利制定统一的会计制度,但不排除联合制定会计制度中的有关制度。
6、①对有特殊要求的行业,《会计法》允许其制定实施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或者补充规定,应按规定报批或备案。
财经法规-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五节-(2)课件
三、会计工作交接
• 2.办理移交手续前的准备工作 • (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 (2)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结出余额,并在最后一
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印章;
• (3)整理好应该办理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和遗留问题 应写出书面说明材料;
财经法规-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五节-(2)
一、会计机构的设置 • 2.有关机构中配置专职会计人员
• 不具备单独设置会计机构条件的,应当在有关机构中配备 专职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 【归纳总结】区分会计机构负责人和会计主管人员:设置 会计机构——配备会计机构负责人;不设置会计机构(在 有关机构中配备专职会计人员)——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负责组织管理会计事务、行使会计机构负责人的职权的 会计工作负责人)。
财经法规-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五节-(2)
一、会计机构的设置
• 【例1-9】小张了解到,我国《会计法》中规定: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 实性、完整性负责。”所以他个人认为,一个单位 是否需要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应该由单位负责人说了 算。小张的想法正确吗?
• 答:小张的想法是错误的。一个单位是否需要单独 设置会计机构,通常应该考虑的因素有单位规模的 大小、经济业务和财务收支的繁简以及经营管理的 需要。我国的《会计法》虽然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 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但单位是否需要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并不能由单位 负责人自己的意愿决定。
• 3.实行代理记账
•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八条规定:“没有设置会计机构 和配备会计的单位,应当根据《代理记账管理暂行办法》 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或者持有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其他代理 记账机构进行代理记账。”此项规定适用于不具备设置会 计机构和不配备会计人员的小型经济组织。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一章内容精要
1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2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3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4资本、基金的增减。
5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6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7其他事项。
二、会计凭证会计凭证:是指具有一定格式、用以记录经济业务事项发生和完成情况,明确经济责任,并作为记账依据的书面证明。
会计凭证按用途不同,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一)原始凭证的内容原始凭证必须具备的内容: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填制凭证单位的名称或填制人的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盖章,接受凭证单位的名称,经济业务事项的内容,经济业务事项的数量、单价和金额。
(二)原始凭证的填制和取得1办理经济业务事项时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2填制或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及时送交会计机构,原则上不应超过一个会计结算期。
(三)原始凭证的错误更正1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2原始凭证金额出现错误的,不得更正,只能由原始凭证出具单位重新开具。
2原始凭证金额正确、其他内容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更正。
并在更正处加盖出具单位的公章。
(四)原始凭证的审核1真实性2 合法性 3准确性 4完整性(五)记账凭证的内容记账凭证必须具备的内容: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的名称和编号,经济业务事项内容摘要,应记会计科目、方向及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稽核人员、记账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收、付凭证还需有出纳人员的签名或盖章。
(六)记账凭证的编制记账凭证必须以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为依据编制,并且作为编制依据的原始凭证和有关资料必须审核无误。
(七)记账凭证的审核1是否附有原始凭证2内容是否填写齐全3会计分录的使用是否正确三、会计账簿登记要求(一)会计账簿的概念和种类会计账簿是由一定格式、互相联系的账页组成的,用来序时地、分类地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事项的簿籍。
会计账簿按用途分为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性账簿。
(二)会计账簿的登记要求1必须依据经过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
财经法规第一章第五节第一部分
二、会计工作岗位设置
(二)会计工作岗位设置的要求 3.建立岗位责任制 会计机构内部岗位责任制是指明确各项 具体会计工作的职责范围、具体内容和要求, 并落实到每个会计工作岗位或会计人员的一 种会计工作责任制度。 4.建立轮岗制度
二、会计工作岗位设置
(三)主要会计工作岗位 (哪些属于会计工作岗位,哪些不属于会计岗位) 会计工作岗位一般分为: (1)总会计师岗位;(2)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岗位;(3)出纳岗 位; (4)稽核岗位;(5)资本、基金核算,(6)收入、支出、债券债务核算; (7)职工薪酬、成本费用、财务成果核算(8)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 (9)总账岗位;(10)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岗位;(11)会计电算化岗位; (12)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岗位(特别要注意)。 会计档案管理岗位,在会计档案正式移交之前,属于会计岗位,正式移交档案 管理部门之后,不再属于会计岗位。(档案管理部门的人员管理会计档案是不 属于会计岗位的。) 医院门诊收银员、住院处收费员、药房收费员、药品库房记账员、商场收费 (银)员所从事的工作均不属于会计岗位。 单位内部审计、社会审计、政府审计工作也不属于会计岗位。
【例题· 多选题】设置会计工作岗位的基本原则包括()。 A.根据本单位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工作岗位 B.符合内部牵制制度的要求 C.对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要有计划地进行轮岗 D.要建立岗位责任制 【例题】某公司是一家大型国有企业,该企业 2012 年发生以 下情况:2 月,任命杨某担任企业出纳工作, 8 月,收入核算 人员请病假,经董事会讨论,由出纳杨某暂时兼任收入核算的 工作。杨某兼任收入核算的工作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提示】会计主管人员是负责组织管理会计事 务、行使会计机构负责人职权的负责人。 注意这里的会计主管人员和我们一般常 说的主管会计不同,会计主管人员的地位相 当于会计机构的负责人。
最新财经法规-第一章第五节-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课件ppt
(3)及时向代理记账机构提供真实、完整 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
(4)对于代理记账机构退回的要求按照国 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 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7、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义务
(1)按照委托合同办理代理记账,遵守会计 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依法履行职责)
(4)免试条件:
申请人符合基本报名条件且具备国家教育行 政主 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 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内(含两年), 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 中专+会计类+两年
会计类专业: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 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
财务会计报告。 违法会计行为未达到犯罪
终身不得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情形: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帐,隐 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 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 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 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 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 资格证书。
(2)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 密义务;
(3)对委托人示意其作出不当的会计处理, 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要求, 应当拒绝;
(4)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问题 应当予以解释。
三、会计从业资格
1、定义
是指进入会计职业,从事会计工作的一种法定资 质,是进入会计职业的门槛。
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向单位所在地或所属部门、系统 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注册登记。
(3)离岗备案
财经法规知识点总结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考点总结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考点总结二、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三、单位会计工作管理(注意单选题)第三节会计核算☆考点总结一、总体要求二、会计核算的其他要求三、会计凭证四、会计账簿五、财务会计报告(★★★)六、会计档案管理的基本要求(各种题型)第四节会计监督☆考点总结三位一体的监督体系:单位内部会计监督、政府监督、社会监督三类。
(多选)二、三类会计监督的其他考点第五节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重点)☆考点总结一、会计机构的设置三、会计从业资格(注意单选和多选)四、会计专业职务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有资格不一定有职务(司机和驾照)第六节法律责任☆考点总结一、法律责任形式(多选,单选)三、其他违法会计行为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多选)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第一节支付结算概述☆考点总结第二节现金管理☆考点总结第三节银行结算账户☆考点总结一、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分类、管理原则二、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三、各类银行账户四、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及罚则(一)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单选,分清央行和商行)(二)违反账户管理制度的处罚(单选)第四节票据(支付)结算方式(★★★)☆考点总结一、票据的概述二、支票三、商业汇票五、汇兑(多选、判断)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第一节税收概述☆考点总结一、税收的概念与分类二、税法及其构成要素(一)税法的分类(单选、多选)(二)税法的构成要素(★)第二节主要税种☆考点总结一、增值税(★★★)二、消费税三、营业税四、企业所得税(★★★)五、个人所得税(一)个税相关规定(二)个税项目计算第三节税收征管一、税务登记二、发票的开具与管理三、纳税申报(多选、单选)四、税款征收(多选、单选)六、税收检查及法律责任第四章财政法律制度第一节预算法律制度☆考点总结一、预算法律制度的构成三、预算管理的职权(★★★必考)五、预算组织程序六、决算第二节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考点总结第三节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考点总结第五章会计职业道德第一节会计职业道德概述☆考点总结第二节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考点总结第三节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与修养☆考点总结第四节会计职业道德建设☆考点总结。
财经法规 第一章
第一章第五节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考点一、会计工作岗位一、设置原则1.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一岗多人2.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账目、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3.出纳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不能登记总账,此外可以登记固定资产卡片等财产物资明细账二、具体岗位1.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岗位2.会计机构“内部”会计档案管理岗位三、不属于会计岗位1.档案管理部门人员管理会计档案人员2.收费员、收款员、收银员3.审计人员【例题·单选题】下列选项中关于会计工作岗位表述不正确的是()。
A.一人一岗B.多岗多人C.一人多岗D.一岗多人【例题·多选题】2012年8月,公司负责财产物资收发增减核算的会计张某因公外派,财务经理指定由出纳兼任张某的工作,并办理了交接手续,公司的这一做法()。
A.不符合规定,违背了单位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B.不符合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管财产物资收发增减核算工作C.符合规定,设置会计工作岗位在符合内部牵制制度下可以一人多岗D.符合规定,出纳人员可以负责财产物资收发增减核算工作【例题·多选题】从事下列工作中,不需要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有()。
A.财产物资的收发人员B.会计档案管理人员C.药房收费员D.注册会计师考点二、会计人员工作交接一、交接范围1.会计人员调动工作、离职2.临时离职或其他原因暂时不能工作“且”需要接替3.临时离职或因病不能工作的会计人员恢复工作4.移交人员不能亲自办理交接,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可委托他人代办,但委托人应当对所移交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5.未办清工作交接手续,不得调动或者离职二、程序㈠申请1.员工:提出离职申请“同时”提出交接申请2.人事部门:批准离职“前”“主动”沟通交接问题㈡准备1.已受理的业务要处理完毕2.账簿在“最后一笔余额后”盖经办人员印章㈢移交1.现金根据账簿记录余额当面点交,不得短缺,发现不一致或“白条抵库”时,移交人员负责处理2.有价证券的数量要与账簿记录一致,面额与发行价不一致,按账簿余额交接3.实行电算化的,交接双方应在计算机上进行实际操作,确认有关数据正确无误后,方可交接㈣监交1.一般会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监交2.会计机构负责人:单位负责人监交,主管单位可会同监交㈤交接后事务1.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2.接替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前的账簿;移交清册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㈥责任(谁经办谁负责)原移交人员,应当对所移交的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例题·多选题】关于会计人员工作交接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财经法规知识点整理,重点整理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概述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会计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权力机关或其他授权机构制定的,用来调整社会经济活动中会计行为和会计关系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二、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解释1】《会计法》在整个会计法律法规体系中处于最高层次、居于核心地位,起着主导的作用。
【解释2】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一、会计工作的管理部门我国会计工作管理体制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1.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2.地方各级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3.其他政府管理部门依据其职责对会计工作进行监管《会计法》规定:“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
”二、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包括三个层次的内容)1.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1)制定机关:国务院财政部门(2)基本内容:包括国家统一的会计核算制度、国家统一的会计监督制度、国家统一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制度、国家统一的会计工作管理制度等具体内容。
2.国务院其他部门制定各行业特殊要求的补充规定(1)适用范围:仅适用于本行业范围(2)制定程序:必须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3.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制定军队实施的具体办法该类具体办法只需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即可,不需经审核批准即可执行。
三、会计人员的管理体制(两个问题,一是从业资格,二是会计人员的管理)(一)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1.一般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的从业资格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财经法规知识点总结
第一章财经法规知识点总结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会计法律制度是国度权利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会计规范性文件的总称,是调整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详第二节会计任务管理体制我国会计任务管理体制包括四方面内容:一、会计任务主管部门:财、审、税、银、证、险;其中:财政部门包括:国务院财政部门管全国,中央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本行政区域。
二、会计制度制定权限:同国度一致会计制度制定权限规则。
三、会计人员管理:1.会计人员需具有会计从业资历。
档案管理机构会计档案管理人员不是会计人员。
2.单位担任人、总会计师任职资历3.会计人员管理包括会计人员的业务管理和专业资历管理①会计人员业务管理包括:会计从业资历管理、会计专业职务资历管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会计人员评优惩处奖惩。
②会计人员专业资历管理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新疆消费树立兵团财务局,铁道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中国人民束缚军总后勤部。
四、单位外部会计任务管理1.单位担任人对本单位会计任务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担任。
单位担任人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则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担任人。
如:国有工业企业的厂长、公司制企业董事长、国度机关最高行政官员、团体独资企业投资人、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物的合伙人。
2.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基本职责:会计核算、会计监视任何单位或许团体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提供虚伪财务会计报告。
第三节会计核算一、会计核算普通原那么:权责发作制指当期发作的支出或费用,无论能否在当期收付,都应在当期确认;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支出或费用,即使款项曾经在当期收付,也不能作为当期的支出或费用。
收益性支出指效益及于一个运营周期或一年以内的支出,资本性支出指效益及于一个运营周期或一年以上的支出。
慎重性原那么要求:不得多记资产或收益,不得少记负债或费用,不得计提秘密预备。
财经法规讲义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内容主要包括四个层次,即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地方性会计法规。
(一)会计法律会计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
它是会计法规体系的最高层次,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也是指导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是会计机构、会计工作、会计人员的根本大法。
(二)会计行政法规会计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发布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经国务院批准发布,制定依据是《会计法》。
关键字眼为:条例(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财政部制定,主要包括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重点区分哪些是部门规章、哪些是规范性文件)关键字眼:会计规章-制度、办法规范性文件-与具体会计核算相关1、会计规章由财政部制定,并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的制度办法2、会计规范性文件会计规范性文件是指财政部就会计工作中的某些方面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比如:《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
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一、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2、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3、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组织实施是财政部门管理会计最基本的工作二、会计市场管理1、我国财政部门对会计市场的管理包括会计市场的准入、运行和退出管理2、对进入会计市场的机构和人员是否持续符合相关的资格和条件也是会计市场管理的范畴三、会计专业人才评价1、会计从业资格、初级、中级、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正高级会计师资格2、财政部和地方财政部门对先进会计工作者的表彰奖励也属于会计人才评价的范畴。
四、会计监督检查•1、会计监督检查也是财政部门管理会计工作的重要职能。
•2、我国财政部门实施的会计监督检查包括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
•对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主要是综合治理会计信息失真问题,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主要是确保注册会计师客观公正地发挥审计鉴证作用。
财经法规PPT第一章第五节-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
会计主管人员,是指在一个单位 内负责组织管理会计事务,行使 会计机构负责人职权的负责人;
会计主管人员不同于“会计主 管”、“主管会计”和“主办会 计”
1. 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 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职称或者从 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也是会计人员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格证书,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 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 务资格的证明材料;
3. 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持有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 在机构专职从业的书面承诺;
4. 办公地址及办公用房产权或者使用 权证明;
5. 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 制度;
6.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机构名称的 有关材料;
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
第五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P38
一、会计机构的设置 P38
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 设置会计机构,
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 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 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 介机构代理记账;
(一)单位会计机构的设置 一个单位是否需要单独设置会计机
计报表的方法等
内部稽核工作的内容:
1、在会计业务发生之前,对财务 收支、成本、费用、利润、合同等 有关项目的计划指标是否齐全,编 制的依据是否可靠、计算是否准确、 相关指标之间能否衔接进行审核;
2、对已经发生的财务收支或 者经营活动是否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及国家统一的会计 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核;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实际上就是自己 的兄弟姐妹及其子女与父母的兄弟姐 妹及其子女。
近姻亲,主要是指配偶的父母、兄弟 姐妹、儿女的配偶及儿女配偶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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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一、会计机构的设置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一)单位会计机构的设置1.考虑因素:(1)单位规模的大小;(2)经济业务和财务收支的繁简;(3)经营管理的要求。
2.设置层次——按讲义掌握(1)单独设置会计机构(2)不单独设置会计机构的应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3)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委托中介机构代理记账(二)会计机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1.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概念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是指在一个单位内具体负责会计工作的中层领导人员。
设置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未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负责人:被指定为会计主管人员的人【提示】注意区分会计机构负责人和会计主管人员。
2.任职资格(★单选)《会计法》规定,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
从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或3年工作经历(三)会计人员回避制度回避制度是指为了保证执法或者执法的公正性,对可能影响其公正性的执法或者执业人员实行职务回避和业务回避的一种制度。
1.范围:《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即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2.内容:(★★)(1)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2)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提示】直系亲属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父母,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兄弟姐妹)以及近姻亲关系。
(四)会计机构的内部稽核制度会计稽核,是在会计机构内部,对于本机构在会计流程中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及其他会计资料,进行自我检查或者审核的一项工作,是对会计信息的再确认、再监督的过程。
二、代理记账概念:代理记账,是指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办理会计业务。
委托人是指委托代理记账机构办理会计业务的单位。
代理记账机构是指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
【注意】代理记账不能是个人,个人可以做兼职会计,但是不能代理记账(一)申请设立代理记账机构的条件申请设立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代理记账机构,应当经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并领取由财政部统一印制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设立代理记账机构,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3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2)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4)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二)申请代理记账资格应提供的证明材料(三)代理记账业务范围(★多选)1.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等。
2.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代理记账机构为委托人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经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和委托人签名并盖章后,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外提供。
3.向税务机构提供税务资料。
4.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
代理记账机构违反本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造成委托人会计核算混乱、损害国家和委托人利益;委托人故意向代理记账机构隐瞒真实情况;或者委托人会同代理记账机构共同提供不真实会计资料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注意】委托代理记账机构办理会计业务并不改变单位负责人对会计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的责任。
三、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从业资格是进入会计职业的“门槛”。
从事会计工作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单)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于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单)(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1.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2.出纳;3.稽核;4.资本、基金核算;5.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6.工资、成本费用、财务成果核算;7.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8.总账;9.财务会计报告编制;10.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
(二)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2013年修改)1.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实行考试制度。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合格标准由财政部统一制定并公布。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取消了部分免试科目并实行无纸化考试,无纸化考试题库由财政部统一组织建设。
2.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没有学历和工作经历的要求(1)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2)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考试资格的审查(了解)4.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取得(注意时间规定)(1)考试通过人员应在考试结果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证书。
(2)通过考试的人员,可以委托代理人领取会计从业资格额证书。
代理人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应当持本人和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三)会计从业资格的管理(全国有效,属地管理)(2013年修改)1.信息管理会计从业资格实行信息化管理。
各省级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和中央主管单位应当于2013年7月1日前建立本地区会计从业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完善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
持证人员从业档案信息系统包括信息:⑴基础信息;⑵从事会计工作的情况;⑶变更、调转登记情况;⑷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情况;⑸接受继续教育情况;⑹受到表彰奖励情况;⑺违反被处罚情况。
2.调转登记持证人员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办理调转登记手续。
(1)省内调转:只需办理调入手续。
例:苏州→南京(2)跨省调转:需先办理调出手续,并自办理调取调出手续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调入手续。
例:南京→上海3.证书补发——丢失公告→填写补发申请表→核实无误→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发。
4.定期换证——6年5.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内容:证书的持有、换发、调转、变更登记情况;守法;道德;继续教育。
(1)可以撤销持证人员会计从业资格的情形:①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给予持证人员会计从业资格决定的;②超越法定职权或者违反法定程序,作出给予持证人员会计从业资格决定的;③对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作出给予会计从业资格决定的。
(2)应当撤销持证人员会计从业资格的情形:持证人员以欺骗、贿赂、舞弊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撤销其会计从业资格。
(3)应当注销其会计从业资格的情形:①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②会计从业资格被依法吊销的。
持证人员对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的处理、处罚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四)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1.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和特点对象:取得并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特点:(1)针对性——人群(2)适应性——内容(3)灵活性——方式2.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部门(1)财政部负责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管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负责本地区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组织管理工作。
(2)会计人员所在单位负责组织和督促本单位的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
3.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多选)(1)会计理论(2)政策法规(3)业务知识(4)技能训练(5)职业道德4.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的方式和管理制度采用网络远程教育为主、面授培训为辅的教育方式采取学分制管理制度。
5.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要求(了解)6.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管理(了解)(五)法律责任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舞弊的,2年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由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取消其考试成绩,已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由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撤销其会计从业资格。
四、会计专业职务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一)会计专业职务会计专业职务,是区别会计人员业务技能的技术等级。
(职务=工作)会计专业职务分为高级会计师(高级职务)、会计师(中级职务)、助理会计师、会计员(初级职务)。
——正高级会计师(高级职务)(★★多选)【注意】会计专业职务不包括总会计师也不包括注册会计师。
(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1.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级别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分为:初级资格、中级资格和高级资格三个级别。
初级、中级会计资格的取得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高级会计师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制度。
2.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初级——要求高中以上学历中级——大专5年;本科4年;双学士或研究生2年,硕士1年,博士0年3.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初级: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一年内一次通过中级: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两年为一个周期,单科成绩滚动计算高级:高级会计实务4.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管理该证书全国范围有效。
对于伪造学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资历证明,或者在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的,由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吊销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由发证机关收回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2年内不得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5.会计专业职务的评聘(了解)五、会计工作岗位设置(一)设置会计工作岗位的基本原则1.根据本单位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工作岗位。
2.符合内部牵制制度的要求。
根据规定,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注意】出纳并非所有账簿都不能登记,除特种日记账必须由出纳登记外,出纳还可以登记固定资产卡片等财产物资明细账。
3.对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要有计划地进行轮岗,以促进会计人员全面熟悉业务和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4.建立岗位责任制。
(二)主要会计工作岗位(★★多选)会计工作岗位一般分为:总会计师(或行使总会计师职权)岗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岗位;出纳岗位;稽核岗位;资本、基金核算岗位;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岗位;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财务成果核算岗位;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岗位;总账岗位;对外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岗位;会计电算化岗位;会计档案管理岗位。
对于会计档案管理岗位,在会计档案正式移交之前,属于会计岗位;正式移交档案管理部门之后,不再属于会计岗位。
档案管理部门的人员管理会计档案,不属于会计岗位。
医院门诊收费员、住院处收费员、药房收费员、药品库房记账员、商场收款(银)员所从事的工作,均不属于会计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