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管理制度之五
学校学籍管理制度
学校学籍管理制度(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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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学籍管理的规章制度
学校学籍管理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学籍管理工作,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提高学生管理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籍管理是指学校对学生学籍信息的收集、保存、管理和应用的过程,包括学生入学、注册、学习、休学、退学等环节。
第三条学校学籍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倡导绿色学籍,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关心学生身心健康。
第四条学生应严格遵守学校学籍管理规定,配合学校开展学籍管理工作,积极参与学生评价、学业规划等活动,提高学习成绩,培养综合素质。
第五条学校学籍管理工作由学籍管理部门负责,各教学单位协助完成相关工作。
第二章学籍管理工作流程第六条学生入学报到:新生入学前,须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流程完成入学报到手续,如不报到或逾期报到,则取消录取资格。
第七条学生注册:每学期开始前,学生需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完成注册手续,如未按时注册,则视为自动退学。
第八条学习管理:学校将分班、选课、考试等学习管理工作纳入学籍管理范围,学生需按规定完成相关学习任务。
第九条休学管理:学生如须休学,需提前向学校学籍管理部门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休学,休学期间不计入学制。
第十条退学管理:学生如须退学,需提前向学校学籍管理部门申请,经审批后方可退学,退学后将不再享有学籍。
第三章学籍信息管理第十一条学校应建立学生学籍信息库,保存学生基本信息、学习成绩、奖惩记录等相关信息,确保资料准确、完整、及时。
第十二条学生个人信息保护:学校应保护学生个人隐私信息,不得泄露学生的个人信息给外部机构或个人。
第十三条学生申请档案管理:学生如需学籍档案,需提前向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经审核后方可领取。
第四章学籍管理考核第十四条学校应每学期开展学籍管理工作考核,对学籍管理工作做出评价,并及时通报考核结果。
第十五条考核内容包括学籍管理工作流程、学籍信息管理、个人信息保护、学生申请档案管理等方面。
学籍管理制度
学籍管理制度学籍管理制度是一套用于管理学生学籍信息的规章制度,旨在确保学生的学籍信息准确、完整、安全,并为学校和学生提供必要的管理便利。
学籍管理制度包括学生信息采集、学籍档案管理、学籍变更管理、学籍查询与证明等方面。
一、学生信息采集1. 学生信息采集内容:学生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等)、家庭背景信息(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入学前学历信息等。
2. 学生信息采集方式:学生信息采集可以通过线上填写、线下提交纸质表格等方式进行,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 学生信息保密:学校应确保学生信息的保密性,严禁将学生个人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二、学籍档案管理1. 学籍档案建立:学校应为每一个学生建立学籍档案,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入学前学历证明、入学考试成绩、学习成绩单、奖惩记录等。
2. 学籍档案保存:学校应建立完善的学籍档案管理系统,确保学籍档案的安全保存和易于查询。
电子档案可以采用数据加密、备份等措施进行保护。
3. 学籍档案迁移:学生转学或者毕业时,学校应将学生的学籍档案及时迁移给新学校或者毕业院校,确保学籍信息的连续性。
三、学籍变更管理1. 学籍变更种类:学籍变更包括学生转学、休学、复学、退学、毕业等情况。
学校应及时处理学生的学籍变更申请,并更新学籍档案中的相关信息。
2. 学籍变更手续:学生需要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办理学籍变更手续,包括填写申请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等。
3. 学籍变更通知:学校应及时将学籍变更情况通知相关部门和学生本人,确保学籍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准确传达。
四、学籍查询与证明1. 学籍查询:学生和教职工可以通过学校提供的学籍查询系统查询学生的学籍信息,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习成绩、奖惩记录等。
2. 学籍证明:学生可以向学校申请学籍证明,用于就业、升学、出国留学等需要提供学籍证明的场合。
学籍证明应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学习成绩、奖惩记录等内容,并经学校盖章或者签字认证。
3. 学籍证明的办理时间:学校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学籍证明申请,确保学生能够按时获得所需的学籍证明。
学校学籍管理制度(5篇)
学校学籍管理制度1、符合以下条件者,才能招收为本校学生(1)居住在本学区;(2)户口在本学区;(3)符合本地区入学年龄的儿童(教职工子女和特殊需照顾的按教代会讨论的决定,由校长批准招收)。
2、我校学生必须填写学籍卡,编写统一学号,学籍卡每学期末由班主任填写考试成绩,品德表现和奖惩情况,建立学籍档案。
3、转学:由家长说明原因,经教导处批准,开具转学证明并在学籍卡上注销学籍,注明去处。
转入热点学校要由转入学校开具联系单)。
4、插班:由家长提出申请,验证户口及原校品德学习情况,并进行必要的插班考试。
然后根据转学证明登记学籍卡,并在学籍卡上注明转入的时间和原来的学校。
5、休学:家长提出休学申请,交验有关证明,经班主任签署意见,由教导处审查批准,休学以一年为限,休学应有学籍卡上写明原因和时间。
6、复学:休学期满,家长向教导处申请复学,并交验有关证明,经批准准办理复学手续,并记入学籍卡。
7、借读:因某种原因,要求暂时借读的必须向教导处提出申请,经同意成为借读生,借读学生需在学籍卡上注明原因和借读时间。
8、毕业:学生在学校学习期满,经德、智、体全面考核,成绩合格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学籍卡上记录毕业时间和去向。
学校学籍管理制度(2)导言:学校学籍管理制度是一套完整、系统的规章制度,旨在管理和监督学生的学业、行为和成长。
学籍管理是学校管理的核心工作之一,合理、科学的学籍管理制度对于保障学生权益、促进学校发展、提高教育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围绕学校学籍管理制度展开,探讨其意义、目标、内容以及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的挑战和解决方案。
一、学校学籍管理制度的意义学校学籍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意义:1. 维护学校正常秩序:学籍管理制度可以规范学生的行为和学习,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
通过明确学生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学生的行为,使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能够顺利进行。
2. 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学籍管理制度不仅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还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
学校学籍管理制度
学校学籍管理制度学校学籍管理制度「篇一」1.本校服务区内受完规定年限小学教育的学生凭入学通知书办理注册手续后,即取得学籍,学校负责建立学籍档案资料。
2.对非本服务区学生因特殊情况要求在本校借读的,凭转学证明和档案同意插班并注册后即取得学籍。
3.教务处建立学生学籍档案,由班主任填写。
成绩品德评语交教务处保存。
学生受到的各种奖励或处分要及时归档。
4.对取得学籍的学生统一编定学号。
每生的统编学号编定后不作变更,直至该学段结束。
各类表册均应以统编学号为序。
5.学生有关情况填入各类表格后,传送到教育局。
6.学生因其它适当理由确需转学的,学校按有关程序办理转入、转出手续。
7.学生因病无法继续学习的,由县级人民医院出具证明,向学校提出休学申请,报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休学,复学时依据其实际学力程度编入相应班级别学习。
8.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按时到校上课。
因病因事不能上课者,应请假或补假,未经批准而不上课者为旷课;在上课后才进教室为迟到;下课前擅自离开课室为早退。
9.每节课由负责考勤的班干部点名登记,考勤情况每周由班长交教务处。
学期结束时,把学生出勤情况记入学生手册、学籍表。
10.请假须有家长或医生证明。
请假三天以内由班主任审批;请假一周以内由班主任提出意见教务处审批;请假一周以上由班主任、教务处提出意见,校长审批。
因急事或病来不及请假者,应在回校后两天内持证明办理补假手续。
11.学科成绩考核期未考成绩采用百分制记入学籍表。
12.思想品德好、学习好、身体好,符合三好学生条件的评为三好学生,每学期评定一次,发给奖状,以资鼓励。
13.对违纪又屡教不改的学生,视其情节轻重,态度好坏,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等处分。
14.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达到规定要求,修完规定课程且成绩合格者,准予毕业;不合格者给予结业;对虽未修完全部课程,但修业年限已满九年者,予以肄业。
学校学籍管理制度「篇二」一、实行学籍管理分级责任制小学学籍实行分级负责管理,既教育局依据省市文件规定相关政策,教育科通过中心校间接管理全市农村小学学籍;各镇乡中心校安排专职人员(小学教研员)负责所辖小学学籍的验章、管理。
初中学校学籍管理规章制度(5篇)
初中学校学籍管理规章制度是为了规范学校学生的学籍管理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包括以下内容:1. 学籍注册:学生入学后,需按照学校要求进行学籍注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个人信息。
学生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家庭联系方式等。
2. 学籍档案管理:学校设立学籍档案,对每位学生进行相应的档案管理,包括个人信息、学习成绩、奖惩记录等内容。
学生需遵守学校规定,不得私自篡改、毁损学籍档案。
3. 学籍变动:学生因各种原因可能发生学籍变动,如转学、休学、退学等。
学生及家长需按照学校要求进行相关手续办理,并及时通知学校。
4. 学籍管理责任:学校设立学籍管理部门或相应岗位,负责学生学籍的管理工作。
学籍管理人员需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学籍档案的归档整理、信息更新等工作。
5. 学籍纪律:学生应遵守学校的学籍纪律,不得伪造、冒用他人学籍,不得利用学籍进行违法活动。
如有违反学籍纪律的行为,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6. 学籍保密:学校应严格保护学生学籍信息的安全,不得随意泄露学生个人信息。
学生及家长也应自觉保护自己的学籍信息,不得将自己的学籍信息透露给他人。
7. 学籍查询:学生及家长可向学校查询学生学籍信息,如个人信息、学习成绩等。
学校需提供相关的学籍查询服务,并确保学籍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以上是初中学校学籍管理规章制度的一些重要内容,不同学校可能会有细微的差异,具体以各学校的规定为准。
初中学校学籍管理规章制度(二)是指学校为了管理学生学籍、维护校园秩序和教育纪律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制度。
具体内容可能会有所差异,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初中学校学籍规章制度:1. 学生出勤规定: 要求学生必须按时上学,不得迟到早退,如旷课、迟到次数达到一定次数将会受到处理。
2. 学生学籍管理: 学校要求学生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身份证明、住址、联系方式等,并及时更新,确保学籍信息的准确性。
3. 学生行为规范: 学生要遵守学校规定的行为规范,不得打架斗殴、恶意欺凌他人等,否则将受到纪律处分。
学籍管理制度 学生学籍管理制度(最新7篇)
学籍管理制度学生学籍管理制度(最新7篇)学籍管理制度篇一为了进一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对小学生的学籍管理,作出如下规定:一、新生入学小学入学年龄为六周岁(丧失学习能力者除外),但不得小于六周岁。
学生入学后设立“义务教育登记卡”、“学生名册”、“九年制义务教育责任书”、“小学生体格检查表”、“小学生体育合格登记表”(适用四年级以上)、“小学生手册”、“嘉兴市小学生德育手册”等档案材料。
二、转学、休学、复学、退学、借读:1、学生转学,需经校长审批,由中心学校发给学生转学证明,办理转学手续(九年制义务教育登记卡、九年制义务教育责任书等档案材料)。
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休学:一学期请假(包括事假和病假)时数超过上课总课时三分之一,跟班有困难者。
因病或体弱长期休养,由本人或家长(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县级以上医生证明,班主任同意,学校批准,方可办理休学手续,休学期限一般为一年。
学生休学期间保留学籍。
休学期满,尚不能如期复学,须办理续休手续。
3、休学期满或休学期未满要求复学者经有关单位证明,学校审核批准后,可以复学。
4、对小学在籍生,除因病丧失学习能力者外,不处理退学。
5、借读:凡属义务教育对象的借读生,必须持“义务教育登记卡”、“转学证明”、“成绩手册”等材料到借读学校取得学籍。
借读生必须按规定交纳借读费,借读费一般一次交清,否则不得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三、实施义务教育的小学一律实行不留级制度。
学籍管理制度篇二根据xx市中小学学籍管理汇编有关精神,现制定本校学籍管理规定如下:一、入学注册1、学校最迟在新学年开学前十五天向新生发出入学通知,新生按规定时间凭通知单办理入学手续。
2、因故不能按期注册者,应办理请假手续。
3、开学后,学校发放新生学籍登记表。
二、请假制度学生因事或因病不能来校,应当天主动联系教师予以请假,事后补交请假条或病假条,请假条必须由家长签名。
不符合以上请假手续者,作无故旷课处理。
学生学籍管理制度
学生学籍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保障学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在籍全日制学生的学籍管理。
第三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由教务处负责,教务处应建立健全学生学籍档案,确保学籍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第四条学生学籍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二、入学与注册第五条新生入学时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入学手续,逾期未办理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籍注册,发放学籍证明。
第七条学生每学期应按时缴纳学费及其他相关费用,逾期未缴纳者,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三、转学、休学、复学与退学第八条学生因家庭搬迁、个人原因等需要转学的,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办理转学手续。
第九条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休学的,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学校批准后,办理休学手续。
第十条休学学生应在休学期满后,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办理复学手续。
第十一条学生因个人原因或其他原因需要退学的,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办理退学手续。
四、学籍变动与信息管理第十二条学生学籍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学校应确保学籍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第十三条学生学籍信息发生变动时,学校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学籍变动手续,确保学籍信息的准确性。
第十四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生学籍档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存和管理学生学籍档案。
五、奖励与处分第十五条学校应根据学生表现,给予表彰和奖励,奖励分为荣誉称号、奖学金等。
第十六条学生违反学校纪律和规定,学校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
第十七条学校对学生的奖励与处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中小学学籍管理制度(五篇)
中小学学籍管理制度一、教导处应建立完备的学籍档案,学籍管理员根据建档及时、内容真实、填写无误、项目齐全、专柜存放、摆置有序、妥善保存等要求,做好学籍档案的管理工作。
二、学校保存学籍档案有。
招生录取花名册,学籍变动记载表,学籍情况汇总表,转学、借读、休学、复学的申请、存根及有关证明等材料,学生登记表,奖惩情况记载表,毕业生花名册,毕业证书存根,升学情况记载表。
三、入学1.凡小学毕业生,除生理有严重缺陷,无法坚持正常学习者外,均可入本校接受义务教育。
2.入学的新生,须持户口本、经审核通过的“小学毕业生登记表”,由学校统一____备案。
3.学校教导处协助校长负责这方面的咨询、协调、监督检查、名册管理等工作。
教导处在校长领导下,具体负责入学新生的资格____、编班考试、分班以及各班“学籍登记表”的填报工作。
4.学校教导处负责“学籍档案卡”统一管理。
四、转入凡因户籍变更、家庭搬迁或父母工作调动等原因需到我校就读的学生,须持本人户口本、原校转学证明、学籍卡等有关手续,接受学校教导处和校长的检查审批,经校长同意,填写“接收证明”,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再到学校财务室缴纳有关费用后,由教导处编班,办理学籍登记。
未经过这一程序的一律不准安排转学生。
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
五、休学、复学1.初中阶段学生原则上不得退学。
因丧失学习能力需退学的,经由本人申请并具有区级以上医院证明,由学校批准,并报教育行政部门注销学籍。
2.学生确因病住院,或其他特殊原因,连续两个月不能坚持到校学习的可以办理休学手续。
病休学生必须具备以下证件:(1)填写休学申请表。
(2)县以上医院就医证明(诊断建议书、病历本、入院证、住院证、化验单、拍片、结算单据等),诊断建议书需有主治医师以上大夫签字并加盖院办章。
(3)入保险的同学,要持保险赔偿单据。
3.办休学手续时,需由学生本人及法定监护人持以上证件到学校教导处核实,并由校长批示,教导处加盖章,方可办理。
小学学籍管理规章制度
小学学籍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规范学生学籍管理,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建设和谐校园。
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工作。
第二章学籍登记一、学生入学时需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学生入学后,学校务必及时将学生信息录入学籍管理系统,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家庭情况、学习情况等。
三、学生转学或毕业时,学校需办理学籍调动手续,及时更新学籍信息。
第三章学籍档案管理一、学校建立学生档案,包括学籍档案和个人档案,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二、学生档案由专人负责管理,对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要严格保密。
三、学生档案可以在必要时向有关部门提供,但需经过学生本人或监护人同意。
第四章学籍变更一、学生因迁移、升级等原因需要变更学籍信息时,需提供相关证明,经过学校审核后方可办理。
二、学生个人信息变更,需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供有效证明,学校审核无误后方可更新信息。
第五章学籍纪律一、学生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得进行违法违纪行为,否则将受到相应处罚。
二、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需遵守学校纪律,尊重师长,团结同学,倡导文明礼仪。
三、学生在考试和评比中如有作弊等行为,将取消考试资格,并记录在学籍档案中。
第六章学籍保障一、学生学籍信息应得到妥善保障,不得随意调取或外泄。
二、学校应及时更新学籍信息,保证学生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三、学校要建立学籍管理的长效机制,定期对学籍档案进行检查与整理。
第七章附则一、本制度解释权归学校学生管理部门所有。
二、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不断完善和调整。
以上就是小学学籍管理规章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得到各位师生的认可和支持,共同维护良好的学校秩序和学籍管理制度。
小学学籍管理制度(5篇)
小学学籍管理制度红色边疆农场学校小学学籍管理制度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施义务教育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下列学籍管理办法:一、入学、编班1、一年级新生的入学、编班。
(1)审核入学资格。
凡属我场招生范围的学龄儿童,由校领导把关,按有关部门的规定,依户口本和接种证严格审查入学资格。
(2)新学期开始,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到校进行注册。
如因故不能按时报到的由家长持有关证明,向学校申请,经学校领导批准后可延期注册。
2、新生入学后,教导处在一个月内填写“学籍卡片”“学号”,并编制花名册,报送教育局,建立学籍档案。
3、在校学生,每学期开学必须按学校规定的日期报到注册,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由家长持有关证明到学校请假。
否则按旷课处理。
二、转学、借读1、凡从外地随家长迁入我场的学生,必须持转学证明向学校提出申请,依班额情况,经校长批准,方可办理入学手续。
2、非本场来我校就读,经教导处考核合格,可插入合适年级并办理外地借读手续。
3、凡在校学生随父母迁居外地,要求转学的应由家长到学校申请,经教导处批准后方可办理转学手续,转学后将学生“学籍卡片”学号到教育局消除。
4、转进、转出的学生都要进行登记,并装入档案。
三、休学、复学1、学生因生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坚持学习时,可持医院证明,家长签字的休学申请书,向学校申请休学,经班主任审核,校长批准后,办理休学手续,休学期限为一年。
2、学生休学期满或病愈后持休学证,医院证明回校办理复学手续,复学时按学生实际程度编班。
3、休学期满后仍不能复学者,应在休学期满前半个月内办理延期休学手续,经校领导批准后续休学。
4、学生休学期间申请提前复学者,经校领导批准,按其具体情况编班。
四、档案管理制度(一)档案包括的内容1、学生花名册;2、体检表;3、体育达标成绩;4、学生成绩册;5、毕业生登记册;6、转学登记册;7、优秀学生证明材料;8、教师业务档案,学生学籍档案;9、适龄学生花名册;10、学龄前儿童花名册;11、转入、转出学生花名册;(二)、档案管理的规定1、除健康卡由校医负责管理外,其它有关材料一律由教导处管理。
学籍管理制度
学籍管理制度关于学籍管理制度(精选5篇)学籍管理制度11、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学区适龄儿童持户口本报名,必须入学。
2、根据学生的学前教育情况、身体情况、家庭状况等均衡分班,并注意保持班集体的稳定。
所教年级的班主任全员参与分班,采用抽签定班的办法,保持分班的公平性。
班及顺序抽签而定。
班级学生花名册一式两份,一份班主任自流,一份上交教务处。
3班主任的运用一般采用跟班制,大循环的办法。
4、转入的学生先到教务处办理转入手续,然后拿转入通知单到教导处编班,学生拿编班通知单入班,班主任根据入班通知单接收学生,及时填写出点名册、出席板,并把编班通知单上交教务处,教务处作完整的转入登记。
各个班级每天要及时填写出席板,班级人数一定要与出席板相符。
5、转出的学生先到教务处办理转出手续,没有转入学校证明的不能办理转出手续。
转出手续办好后,教务处通知教导处记录,教导处通知班主任允许学生转出,发给学生学籍。
班主任没接到教导处的通知,不能让学生带走学籍。
转出手续不健全或没有转出手续而“转走”的,按流失生处理。
学籍管理制度2学籍管理是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最基本的常规管理,对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在贯彻执行中必须保持它的严肃性。
为了加强学生学籍管理,适应高一级学校招生考试和高中毕业考试以及学生毕业后的需要,进一步提高学校学籍的管理水平,早日实现学生学籍的信息化管理,根据省、市关于学生学籍管理文件精神,对我校学生学籍管理制度如下:一、学籍的取得初一和高一年级新生,凭新生录取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到校办理缴费注册和办理其它手续,旧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交清学、杂费和其它各种费用。
家庭经济确有困难,可以申请缓交或迟交或免书杂费,由班主任了解情况,提出意见,报校长审批。
开学初班主任收齐学生交费凭证,制好表格交总务处在相应栏目内填上“已注册”字样,该学生才取得相应学号,并取得学籍。
二、学籍的管理1、学生学籍设立专柜,信息化管理学生学籍、各种表册,入学后及时办理齐备,学生档案装订成册,摆放整齐,设立专柜且把有关内容输入电脑,专人负责,统一管理。
学校对学生学籍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学籍管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专科生、研究生等所有学生。
第三条学校学籍管理坚持依法治校、公开透明、公正公平、规范有序的原则。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四条学生入学须按照国家招生政策、学校招生章程及专业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第五条学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缴纳学费、注册学籍等。
第六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应在两周内对学生进行入学教育,包括学籍管理规定、学校规章制度等。
第七条学生注册后,学校为其建立电子学籍档案,并按国家规定统一管理。
第三章转学、休学、复学第八条学生因特殊原因需要转学,须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第九条学生因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休学,须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办理休学手续。
第十条学生休学期间,学校保留其学籍,休学时间累计计算。
第十一条学生休学期满,需提出复学申请,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复学。
第四章留级、退学第十二条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未能完成学业,经学校批准,可以申请留级。
第十三条学生因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学术不端等行为,经学校批准,可以给予退学处理。
第五章学籍异动管理第十四条学生学籍异动包括转学、休学、复学、留级、退学等。
第十五条学生学籍异动,需按照学校规定程序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申请、学校审批、办理手续等。
第十六条学生学籍异动,学校应及时在电子学籍档案中予以变更。
第六章学籍档案管理第十七条学校建立学生学籍档案,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学习成绩、奖惩情况等。
第十八条学生学籍档案实行电子化管理,并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保密。
第十九条学生学籍档案作为学生权益的重要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查阅、复制。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学校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中学学生学籍管理制度(5篇)
中学学生学籍管理制度(一)由学校教务处建立学生学籍档案,严格执行学籍管理制度。
(二)凡因自动退学者,需填写《学生退学申请表》,交教务员备案。
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取消该生学籍,上报市教委。
(三)因出国而申请退学者,除遵循第二条款外,在退学前因办理出国事宜而请假的,正常在文明班评比中予以扣分,至该生退学止,一并取消其扣分。
(四)确因故需转学者,需填写《转学申请表》交教务处备案,经学校批准后,开出《转学证明书》,转出其学籍,上报市教委。
(五)有慢性病不能坚持学习、生活的,凭医院证明可以申请休学一年,休学期满后应回校办理复学手续,经医院证明病未愈不宜复学者,可以继续休学一年。
请事假、病假超过一个学期上课总课时数的三分之一者,应予以休学。
(六)无故旷课,一学期累计____节者给予警告处分;旷课累计____节者给予记过处分;旷课累计____节者,作自动退学处理,并正式通知学生家长,自动退学的学生,从处分之日起,取消其学籍。
二、考勤(一)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按时到校上课,凡因病因事不能上课者,应请假或补假,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上课者作旷课处理;在上课后才进教室(或现场)者作迟到处理;在下课前擅自离开教室(或现场)者作早退处理。
(二)每班设立点名册,每节课(包括上课和课程表安排的自习、劳动等)均应由任课老师(或值周生)点名登记,学生考勤情况每周由班公布一次,每月由学校公布一次,学期结束时,须将学生出勤情况计入学生手册,学籍表和学生档案。
(三)学生请假:事假须有家长或医生证明,请假三天以内的由班主任审批,请假一周以上的由班主任和教导处提出意见,校长审批,请假经批准后,应将请假单交教导处备案。
学生因急事或因病来不及请假者,应回校后当天内持证明补假。
凡无假条、无书面材料、未办手续而未到校者,均按缺课处理。
(四)考勤范围:上课、自习、晚修、两操、劳动、校会、班会。
(五)考勤人员:上课、自习、晚修、午读,由任课或落班老师考勤;劳动、校会、班会由班主任考勤;两操由学生会干部考勤。
学校学籍管理制度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学籍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在校学生,包括全日制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初中、小学等各级各类教育阶段。
第三条学籍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信息化管理。
第二章学籍取得第四条学生入学前,需向学校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明等。
第五条学生入学后,需按规定缴纳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
第六条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予以注册,并发给学籍证明。
第七条学生因故不能按时入学,需向学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延期入学。
第三章学籍变动第八条学生因家庭住址变动、工作需要等原因,需转学的,应向学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办理转学手续。
第九条学生因休学、复学、退学等原因,需变更学籍的,应向学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条学生在学籍变动期间,应遵守学校规定,完成学业。
第四章学籍管理第十一条学校设立学籍管理办公室,负责学籍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学校建立学生学籍档案,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学习成绩、奖惩情况等。
第十三条学生学籍档案实行信息化管理,确保档案的真实、完整、准确。
第十四条学校定期对学生学籍进行审核,确保学籍信息的准确无误。
第十五条学校对学生的学籍变动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第五章学籍档案管理第十六条学生学籍档案包括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
第十七条纸质档案应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坏。
第十八条电子档案应定期备份,确保数据安全。
第十九条学生学籍档案查阅,需经学校批准。
第六章违规处理第二十条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学校可给予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处分:(一)伪造、涂改、买卖、转让学籍证明材料;(二)冒名顶替他人学籍;(三)违反学校规定,严重影响教学秩序。
第二十一条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学校可给予开除学籍处分:(一)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二)触犯刑律,受到刑事处罚;(三)严重违反学校规定,造成恶劣影响。
初中学校学籍管理规章制度(三篇)
初中学校学籍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健全学校学籍管理制度,规范学生在校期间的学籍管理,提高学校管理水平,保障学生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校所有在校学生,学生及其家长应自觉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三条学籍管理是指学校根据国家教育法规,对学生在校期间的行为、学业、其他综合素质进行管理的制度。
第四条学校学籍管理的宗旨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健康个性,培养学生的学科能力和综合素质,提高学校教育质量。
第二章学生入学管理第五条学校对外招生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在招生宣传中必须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不得夸大宣传,欺骗学生及其家长。
第六条学生入学时须提供真实准确的各项报名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七条学生入学时必须进行体检,体检结果合格才可以入学。
同时,学生还需要提供户口迁移证明、父母工作单位的证明等相关材料。
第八条学生入学时需要缴纳学费和杂费。
学校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公开收费,并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资助。
第九条学生入学时应当参加学校举行的入学教育活动,了解学校的校规校纪,学习校园安全知识。
第三章学生行为管理第十条学校要求学生遵守社会道德和学校行为规范,尊重师长,友善同学,不得有侮辱、欺凌、打架、造谣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共道德的行为。
第十一条学生在校期间要爱护学校财物,不得损坏、污损学校设施设备,如有损坏应及时赔偿。
第十二条学生不得偷盗他人物品,不得带入校内违法物品,不得参与赌博、吸烟、酗酒等不良行为。
第十三条学生在校期间要遵守校规校纪,按时参加正常的学习和活动,不得随意旷课、迟到、早退。
第十四条学生在校期间要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文体活动,发展自身兴趣,丰富自己的课余生活。
第四章学业管理第十五条学生应按照学校教学计划和教学要求,完成学校布置的学习任务,不得抄袭、作弊。
第十六条学生在课堂上应认真听讲,积极发言,不得在课堂上进行无关的行为,不得干扰他人学习。
学校学籍制度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学籍管理工作,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学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包括小学、初中、高中等各级各类教育阶段。
第三条学籍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学生学籍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章学籍取得第四条学生入学,须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地点,持有关证件和材料办理入学手续。
第五条学生入学后,学校应当及时为其建立学籍档案,并为其发放学生证。
第六条学生取得学籍后,享有以下权利:(一)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二)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三)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四)其他依法享有的权利。
第三章学籍管理第七条学生学籍管理包括以下内容:(一)学生基本信息管理;(二)学生学籍变动管理;(三)学生学籍档案管理;(四)学生学籍信息查询。
第八条学生基本信息管理:(一)学校应当准确、及时地登记、变更学生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身份证号码等;(二)学生基本信息发生变更的,学生应当及时告知学校,学校应当及时予以变更。
第九条学生学籍变动管理:(一)学生转学、休学、复学、退学等学籍变动,按照学校规定程序办理;(二)学生转学、休学、复学、退学等学籍变动,应当符合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
第十条学生学籍档案管理:(一)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生学籍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学生学籍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二)学生学籍档案应当由专人负责管理,不得随意查阅、复制、修改;(三)学生学籍档案的查阅、复制、修改,应当符合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学生学籍信息查询:(一)学生有权查询本人学籍信息;(二)学校应当为查询学生学籍信息提供便利条件。
第四章学籍撤销第十二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可以撤销其学籍:(一)不履行学生义务,严重违反学校纪律,经教育不改的;(二)未经批准擅自离校,连续超过两周未参加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三)因疾病或其他原因,经学校批准休学满一年,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复学的;(四)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罚的;(五)学校认为应当撤销学籍的其他情形。
学籍管理制度
第六章转学
第十六条无特殊状况在本区内学生不准转学;毕业班学生一般不准转学;学生在休学期间不准转学。
第十七条
学生因父母或监护人的户口变更而随家搬迁到外地,由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转出和转入校同意,由转出、入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第五章休学、复学
第十三条
凡因病、因事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坚持正常学习,须长期(三个月以上)休学者,应由本人或家长提出申请,出具县级以上医疗单位或有关部门(单位)证明,经班主任同意,学校批准,方可办理休学手续,发给休学证书,保留学籍。
第十四条
学生休学期一般为一学年。休学期满后,休学生须持休学证书和县级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健康证书或有关部门(单位)证明,向学校提出复学要求,经学校同意并办理学籍认可手续后,方可复学,编入适当班级。
二、管理要求
(一)、新生入学
第五条学校管理员依据学生报到名册办理新生学籍并建立电子档案,编制统一格式的学籍号。
1、班主任负责学籍的录入:一年级新生在市系统中需一个个录入(若年龄不够的学生需家长到校填写承诺书);七年级新生录入,班主任需按照本班实际人数进行核对相关资料。
2、学籍核对:每个学期开学后进行,检查本班实际人数与市系统人数是否一致,如不一致,须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做好相关工作。
第九条学科成绩的考核分考试、考查两种。根据考试、考查的成绩和平时的成绩综合评定学生的学年成绩,作为升级的依据。
第十条考试科目不及格的学生,须按规定复习补救。
第四章升级、跳级
第十一条学生学年考核,操行评定、学业成绩均贴合要求者,准予升级。
高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我校学籍管理工作,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日制、非全日制所有在籍学生。
第三条学籍管理是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
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籍管理制度,加强学籍管理,确保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
第二章学籍注册与变更第四条学生入学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学籍注册手续。
学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学籍注册手续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五条学生因转学、休学、复学、退学等情形需要变更学籍的,应按照学校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六条学生转学、休学、复学、退学等情形,学校应及时在学籍管理系统进行变更,并通知相关部门。
第三章学籍管理职责第七条学校设立学籍管理部门,负责学籍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学籍管理部门职责:(一)制定学籍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学籍管理工作;(二)负责学生学籍注册、变更、注销等手续的办理;(三)负责学生学籍档案的建立、保管和利用;(四)负责学籍管理信息的统计、分析和上报;(五)协助学校其他部门开展学籍管理工作。
第九条教务部门负责学籍管理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十条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包括学籍注册、变更、注销等手续的办理,以及学籍档案的保管。
第四章学籍管理内容第十一条学籍管理内容包括:(一)学生基本信息管理;(二)学生学籍注册、变更、注销管理;(三)学生成绩管理;(四)学生奖惩管理;(五)学生转学、休学、复学、退学管理等。
第五章学籍管理要求第十二条学生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活动,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第十三条学生应按时参加学籍注册,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不得弄虚作假。
第十四条学生学籍注册、变更、注销等手续办理,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
第十五条学生应妥善保管个人学籍档案,不得擅自涂改、伪造。
学籍管理制度
学籍管理制度
一、凡转入我校的学生,必须持户口、转学证明转入,
经了解学生,然后进行编班。
二、要求转出的学生,由家长提出申请,班主任向学
籍管理人员打招呼,经同意后方可办理转学手
续。
三、教导处掌握全校花名册,据各班在编人数编班,
保持个班学生数的平衡。
四、各班要有学生点名册,学生请假半天以上,要有
家长签字,请假三天以上。
病假要有医院诊断,
事假要有家长批条,有事不请假或无故旷课,要
按学校规定严肃处理。
五、凡是有病休学或转出的学生,班主任必须和学校
教导处负责人员打招呼,否则一经查出,按自动
退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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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转入的学生先到教务处办理转入手续,然后拿转入通知单到教导处编班,学生拿编班通知单入班,班主任根据入班通知单接收学生,及时填写出点名册、出席板,并把编班通知单上交教务处,教务处作完整的转入登记。各个班级每天要及时填写出席板,班级人数一定要与出席板相符。
5、转出的学生先到教务处办理转出手续,没有转入学校证明的不能办理转出手续。转出手续办好后,教务处通知教导处记录,教导处通知班主任允许学生转出,发给学生学籍。班主任没接到教导处的通知,不能让学生带走学籍。转出手续不健全或没有转出手续而“转走”的,按流失生处理。
参考范本
学籍管理制度之五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
学籍管理制度
1、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学区适龄儿童持户口本报名,必须入学。
2、根据学生的学前教育情况、身体情况、家庭状况等均衡分班,并注意保持班集体的稳定。所教年级的班主任全员参与分班,采用抽签定班的办法,保持分班的公平性。班及顺序抽签而定。班级学生花名册一式两份,一份班主任自流,一份上交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