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群体性事件处置的法律对策研究
基层民警应对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和调解
基层民警应对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和调解群体性事件指的是一起涉及到大量人群以及可能引发社会动荡的事件。
基层民警在面对这样的事件时,既要确保公共安全,又要妥善处理矛盾和冲突,以实现和谐稳定。
本文将探讨基层民警应对群体性事件的具体措施和调解方法。
一、了解事态背景与情况在处理群体性事件之前,基层民警需要全面了解事态背景与情况。
这包括对事件的起因、参与者、诉求、可能出现的冲突等方面的详细了解。
通过收集信息、走访调查等方式,民警可以获得更多的情报和数据,有助于制定合理的处置和调解方案。
二、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处理群体性事件最关键的一点是与各方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
基层民警应当与相关部门、群众代表、矛盾双方等各方进行沟通。
这可以通过举办座谈会、协商会议等形式来实现,也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进行联络。
通过沟通,民警可以了解各方诉求,推动解决矛盾的进程。
三、保持冷静与从容面对群体性事件,基层民警需要保持冷静与从容。
在事件发生时,往往会有大量的人群聚集,情绪激动,可能会出现突发事件。
同时,民警也可能会受到舆论压力和个人情绪的影响,因此需要有心理准备,并保持冷静的把握。
只有在保持冷静的情况下,民警才能更好地判断形势、疏导人群,并采取必要的措施。
四、注意事态控制与风险防范在处理群体性事件时,基层民警需要注意事态的控制和风险的防范。
这包括制定有效的安全预案,确保人群的安全和秩序。
同时,民警还需要预判可能出现的问题和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干预和调节,以防止事态扩大和严重影响社会秩序。
五、灵活运用调解技巧与法律手段在处理群体性事件中,基层民警可以灵活运用调解技巧与法律手段。
调解技巧包括倾听、争取理解、化解矛盾等方法。
民警可以对不同的矛盾双方进行分别沟通,了解各方的意见和主张,寻找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同时,根据法律法规,民警可以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来维护社会秩序,并妥善处理涉及违法行为的案件。
六、注重落实和后续工作在处理群体性事件之后,基层民警需要注重落实和后续工作。
群体性事件预防处置存在地问题与对策
适应新形势研究新对策提高预防处置群体性事件能力预防处置好群体事件已成为了影响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困扰各级党委、政府的一个突出问题,也是我们当前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正确认识和分析新形势下群体性社会纠纷的特点和成因,提高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的能力,妥善有效的处置好群体性突发事件,对于维护社会稳定,推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群体性事件的基本特点群体性事件,是指某些利益要求相同或相近的个别个体和群体在其利益受到损坏或者得不到满足时,由个别人组织或煽动,以要求解决问题为目的,采取游行集会,集体上访、罢工,围攻或冲击党政机关等方式实施的影响社会秩序和稳定的事件。
主要呈现出以下特点:(一)事件的公开性。
参与事件的人员大多因某种原因或某种利害关系临时汇集而成,一旦引发,常常具有公开性质,参与人员往往情绪高昂,言行过激,举止失范,并且事发场所往往在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
如在公路静坐,阻塞交通;如在机关叫嚷,造成围观;如以赴省进京相挟,给党委政府施加压力等。
(二)事件主体的群体性。
事件的发生往往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某些群众的共同思想情感或共同的利害关系,多为不同社会矛盾的集中反映,更由于不少人员“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思想根深蒂固,因而参与人在思想上、语言上容易沟通,感情上容易接近,容易形成共识,产生共同的意愿和要求,很容易产生雪球效应。
事件如果得不到及时、妥善的处理,十几人、几十人的上访很有可能发展为聚众闹事,攻击党和政府,造成大范围的社会动荡。
(三)参与人利益的共同性。
纠纷的发生往往是不同群体、不同阶层、不同利益主体的利益受损或利益差别而引发的。
如企业改制造成下岗工人不能及时妥善安置、工资不能按时足额发放,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不一等,都成了他们维护切身利益的根本原因,而共同的利益目标又把他们维系在一起,又很容易获得社会同情,极易吸纳相同利益者,使群体逐步扩大,事态不断蔓延,极易导致突发性事件发生。
浅谈我国群体性事件及应对策略
基于以上三个方面,其直接结果就是危害后果日趋严重,参与人数的增多导致人们法不责众的心理效果加强,且相互效仿、相互影响的心态促使参与个体的行为更加不受社会固有规则的限制。而矛盾复杂化的直接后果就是协商机制不能兼顾所有诉求,促成事件向更严重的阶段发展。严重的危害后果是暴力对抗手段升级的直接表现。
关键词:群体性事件 处置 策略 稳定
Abstract
comes this year, increases day by day by each kind of social contradictory initiation communitive event, and assumes increases sharply the condition, has become the current influence reform, the development and the social stability prominent question, it has, the widespread distribution frequently and the more and more obvious resistance form, already aroused the social various aspects widespread interest, became all levels of party committees, the government and the public security organ governs social, a guarantee stability and unity aspect important pares with the preventing and controlling community event practice, the handling communitive event strategy research, about the handling communitive event measure, the strategy extremely is specially weak.If this condition continues for a long time, will certainly to cause in the policy vacillating, affects to communitive event prompt handling.This article take studies, the discussion effective handling communitive event countermeasure as a goal, first elaborated the communitive event characteristic, next embarked from the reality had pointed out our country communitive event occurred the reason, finally and practiced two aspects from the law to obtain, has thoroughly studied the handling communitive event strategy.
群体性事件处置调研报告
群体性事件处置调研报告群体性事件处置调研报告一、调研背景群体性事件在中国社会中时有发生,其对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因此,对群体性事件的处置方式和效果进行调研是非常必要的。
二、调研目的本次调研的目的是了解当前群体性事件的处置方式和效果,为进一步完善群体性事件的应对机制提供参考。
三、调研方法本次调研采用了问卷调查的方式,针对不同地区和机构的负责人进行了调查。
调查内容主要包括群体性事件的处置方式、处置效果和存在的问题等。
四、调研结果1. 群体性事件的处置方式根据调研结果,目前群体性事件的处置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政府干预:政府通过派出特警队伍、防暴警察等力量进行干预和控制。
(2)舆情引导:政府通过媒体宣传和舆论引导等方式,调动公众对事件的态度。
(3)决策协调:政府通过市场和行政手段,寻找合理的解决方案,并组织各方协商一致。
(4)法律制裁:对煽动、教唆、参与暴力行为的个人和组织进行法律制裁。
2. 群体性事件的处置效果调研结果显示,目前群体性事件的处置效果较好,大部分事件得以及时控制和解决。
其中,政府干预是最常用的一种方式,通过派出特警队伍和防暴警察等力量,对事件进行干预和控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另外,政府通过舆情引导和决策协调等方式也在一定程度上稳定了事件局势,并避免了事件的进一步升级。
3. 存在的问题调研结果还显示,目前群体性事件的处置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信息沟通不畅:政府与公众之间的信息沟通不畅,导致舆情的不可控。
(2)缺乏专业人员:政府在群体性事件的处置中缺乏专业人员的支持,对事件处理能力存在一定的瓶颈。
(3)政策应对不够灵活:当前的群体性事件几乎都是涉及到社会矛盾和民众权益的问题,政府对此需要更加灵活的政策应对措施。
五、调研结论本次调研结果表明,目前群体性事件的处置方式和效果整体上较好,但仍存在一定的问题。
因此,政府应进一步加强与公众的沟通,提高政府的处置能力,并制定灵活的政策应对措施。
警察处置群体性事件方案
警察处置群体性事件方案背景在当今社会,群体性事件成为了一种突发事态,尤其是在示威、游行、集会等公共事件中,群体情绪容易失控,进而引发严重的暴力冲突和社会不安定因素。
如何有效处置群体性事件,保持社会的稳定与秩序就成为了警察在职业生涯中必须面对的重要任务。
处置原则在处置群体性事件时,需要遵循以下原则:1.用户安全和公共秩序优先:警察在处理群体事件时,必须首先保障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以及公共秩序的维持。
2.法律和程序合法:警察必须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和程序,进行合法处置和维护,不能任意侵害公民权利、损害社会正义。
3.严格的自我约束:警察在处置群体性事件时,必须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职业规范,以及工作纪律,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降低警方与市民之间的矛盾冲突。
4.灵活处置:警察在处理群体事件时,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和不同的人群,灵活运用策略和手段,以达到事态得到控制、局面和平缓的最佳效果。
处置具体方案为了有效处置群体性事件,以下是一些具体的方案和策略:1.分阶段控制:对于大规模的群体事件,可以采取分阶段控制的方式处理。
只有当局势趋严峻时,才逐步实施严格的处置措施,以避免情绪失控而引发更大的矛盾和冲突。
2.和平解决:警察需要详细掌握群体情况,通过和平对话、协商等缓解局势,避免盲目动用武力而加剧对立。
3.集中管控:当群众情绪激烈时,可以通过集中管控来缩小冲突范围和影响。
这些措施包括设立封锁线、隔离区域等,以减少群体与人员间的直接交流和冲突。
4.渐进式处置:在手段选择上,可以先采取柔性处理措施,如使用警棍、警用道具等来维护秩序,如果无法达到控制效果,则逐步加强力度。
5.制定应急预案:在处理群体事件中,制定应急预案,针对不同情况、不同时段,采取不同的处置策略、工作模式、物资配置,以最大程度快速、有效的处置突发情况。
结论群体性事件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
对于警察而言,要采取守法、合规、灵活和低调的方式处理,以确保市民需求得到满足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我国群体性事件的法律治理
我国群体性事件的法律治理摘要:我国已进入经济高速发展时期,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相应一些新的社会矛盾和冲突日益增多,导致一些群体性事件的产生,群体性事件已成为社会矛盾表现之一,并且还呈现出不断上升的趋势。
因此在这样的背景下对群体性事件法律治理的研究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群体性事件;法律治理;制度保障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不是简单的社会现象,它的产生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出复杂的社会背景和人民群众心中对现实社会的愤懑。
每一个国家和政府都会遇到群体性事件,这是不可回避的社会问题。
一、群体性事件的界定及其特征“群体性事件”并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学术概念,它作为一个“政治术语”最初只是出现在官方的一些文件之上,但并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定义[1]。
群体性事件常常具有突发性强、参与人数多,涉及面广等诸多特征,它的出现必然会破坏社会公共秩序和公共安全,危及社会的稳定。
1.群体性事件的概念所谓群体性事件,是指一定的群体基于某种目的,形成一定的组织,在特定的环境下实施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造成公私财产损失或重大影响的事件 [2]。
2.我国群体性事件的特征我国当前的群体性事件其性质多属于人民内部矛盾,基本上属于经济利益诉求问题,具有非对抗性,没有显著的政治目的。
因此应以积极开放的心态和远见的眼光去对待和处理群体性事件,经过分析我们可以经群体性事件总结出以下几个特征:(1)社会矛盾积累的产物。
我国现阶段群体性事件归根到到底还是利益的冲突,它的外部特征呈现出某些对抗性的倾向,从整体上来观察,其性质还是属于人民内部的矛盾,是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处在既定社会规范制约下集群越轨行为的一种社会现象,是社会矛盾长期积累的最终产物[3]。
目前几乎所有群体性事件都只是为了解决社会面临的实际问题。
(2)参与主体以弱势群体为主。
参与群体性突发事件的人员主要包括下岗失业职工、房屋被拆迁居民、失地农民、农民工、无业的军转干部、库区移民、出租车司机、环境污染受害者、个体业主、外资企业和私营企业的权益受损职工等群体,这些弱势群体就不得已借助于一种非常态的政治参与的途径,甚至是极端的粗暴行为来表达心中的不满。
基层民警应对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和调解
基层民警应对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和调解在基层民警工作中,经常会遇到各种群体性事件,如聚众斗殴、抢劫、抗拒执法等。
这些事件具有复杂性和敏感性,需要民警们具备一定的处置和调解能力。
本文将探讨基层民警应对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和调解方法,以提高他们的工作效率和应对能力。
一、群体性事件的处置1. 快速反应和现场控制群体性事件往往情况紧急,容易酿成更大的事态。
基层民警应具备快速反应的能力,并能够迅速到达现场,采取控制措施,以防止事态扩大。
他们应加强自身的体能和基本功训练,保证能稳定现场局势,并及时向上级呈报情况。
2. 合理调度资源在群体性事件中,资源的调度是至关重要的。
基层民警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与其他部门和单位进行有效协作,共同调动力量和资源,以提供支持和保障。
他们应建立和维护好相应的沟通联系,确保信息畅通和资源调配顺利。
3. 审时度势,采取恰当措施群体性事件的处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审时度势,采取恰当的处理措施。
基层民警应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等手段,全面了解事发经过和相关证据,以便根据法律法规进行合理处置。
他们需要统筹考虑各方利益,并依法采取相应的行动,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
二、群体性事件的调解1. 积极开展沟通和调解工作群体性事件中,基层民警应当积极主动地开展沟通和调解工作,以缓解矛盾和争端。
他们需要保持冷静和客观,耐心倾听各方当事人的诉求和意见,并合理化解矛盾,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在此过程中,民警应注重倾听和发问,运用积极的语言和态度,避免刺激矛盾的进一步升级。
2. 依法依规进行调解群体性事件的调解需要依法依规进行,民警应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调解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在调解过程中,他们应当规范程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妥善保管和使用涉案证据。
民警还应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思维,能够根据案情判断定性和处置方案。
3. 建立有效的和谐机制群体性事件的调解不仅需要基层民警的努力,还需要建立有效的和谐机制。
群体性事件处置的方法与策略2篇
群体性事件处置的方法与策略2篇群体性事件处置的方法与策略(一)随着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社会问题和矛盾也越来越明显,一些特殊事件的发生时常会引发群体性事件。
这些事件对社会秩序和稳定造成不良影响,同时也给当地政府带来很大的压力。
因此,群体性事件的及时处置非常重要。
以下是群体性事件的处置方法和策略。
一、及时掌握信息在群体性事件发生的时候,首先要做的是及时掌握信息。
政府部门应当建立起来完善的信息收集和通报机制,对于可能引发事件的消息进行反应和处理。
当有人或群众因为某一原因聚集到一起,形成事件后,应当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和调查。
二、正确把握事件的性质在进行事件的处置时,必须要正确把握事件的性质。
有些事件只是单纯的个别事件,由于时间和空间限制或者其他原因仅影响少数人或地区,并不具有普遍性,不需要进行大规模的处置。
但是,有些事件则具有广泛的影响,甚至可能危及社会稳定。
只有正确把握事件的性质,才能制定出合适的处理方法和策略。
三、制定应对策略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影响范围,制定出相应的应对策略。
在处理事件的时候,要根据事件的不同特点,采取不同的处理策略。
对于一些人群的议论和观点,应当通过信息发布和公共教育来进行引导和影响,同时要采取平和的态度来处理群众团体和个人之间的矛盾和冲突。
四、加强舆情监控对于群体性事件的处置过程中,舆情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
政府部门应当加强舆情监控,及时了解公众的情绪和反应,从而制定出合理的处置策略,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对社会的影响。
五、开展善后工作对于一些已经发生的事件,必须及时采取善后措施,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
在善后工作中,政府部门应当注重体现关怀和尊重,并进行公开和透明的处理,在处理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和法规,避免受到非议和攻击。
群体性事件处置的方法与策略(二)在社会稳定和秩序受到影响的情况下,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会给政府部门带来很大的压力,政府应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维护社会安定和秩序的稳定。
群体性事件的刑法立场与处置对策
步 凸 显 , 体 性 事 件 呈 现 多 发 、 发 态 势 , 大 地 冲 击 群 高 极 _ 府 管 理 的 基 本 秩 序 , 同 时 对 于 经 济 发 展 的 整 体 环 『政 境 也 造 成 了 多 维 的 负 面 影 响 。 此 , 体 性 事 件 的 妥 善 因 群
处 置 已 经 成 为 法 学 理 论 所 面 临 的 新 课 题 , 同 时 也 是 对
事 , 挥 思 想 政 治 工 作 优 势 , 极 预 防 和 妥 善 处 置 人 民 发 积
内 部 矛 盾 引 发 的 群 体 性 事 件 , 维 护 群 众 利 益 和 社 会 稳
定 ” 基 本 精 神 , 本 质 而 言 , 体 性 事 件 是 在 当 前 我 的 就 群 国 利 益 表 达 渠 道 不 畅 通 的 情 况 下 ,部 分 人 民 群 众 所 选 择 的 一 种 极 端 的 利 益 表 达 方 式 ,归 根 结 底 仍 然 属 于 人 民 内部矛盾 。 此 , 者更倾 向于采 纳 “ 益 表达 说 ” 因 笔 利 的 观 点 , 且 认 为 群 体 性 事 件 可 以 定 义 为 : 于 利 益 表 达 并 由 与 利 益 实 现 的需 要 ,不 特 定 多 数 人 通 过 群 体 性 参 与 某 些 违 法 行 为 所 引 致 的 具 有 一 定 社 会 影 响 的 社 会 冲 突 事 件 。 于 这 一 定 义 , 们 可 以 对 当下 转 型 期 群 体 性 事 件 基 我 的 基 本 发 展 趋 势 进 行 以下 的 研 判 : ( ) 发 生 规 模 上 具 有 多 发 化 、 织 化 与 联 动 化 一 在 组 的 特 点 首 先 .群 体 性 事 件 在 发 生 数 量 上 继 续 保 持 着 高 速
浅析群体性事件的特点及处置对策
浅析公安机关对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对策一、群体性事件的特点群体性事件是指由各种社会矛盾引起,一定数量群众参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采取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上访请愿和聚众围堵、冲击党政机关、堵塞交通等方法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
群体性事件是某种普遍性矛盾激化后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往往是历史问题伴随现实矛盾而凸现,合理要求通过违法行为而表现,多数人的利益由少数人的煽动而爆发。
主要有以下特点:(一)事发的突然性。
由于群体事件矛盾症结多,矛盾背后常常有着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牵涉到社会的方方面面。
一些矛盾纠纷平时被各种因素掩盖,从表面上看比较平静隐蔽。
虽然公安机关有预警网络可以做到提前发现,但由于其隐蔽性,往往很难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
这些症结问题如不及时化解,随着矛盾的积累,一旦有“导火索”就会爆发,往往使有关部门措手不及。
(二)具有一定的组织性、目的性。
随着近年来社会形势变化,群体事件已逐渐由松散纠集向有计划、有组织方面发展,参与者都有明确的动机和目的。
一些群体性事件中,参与者为了达到目的,往往会临时形成组织,并常常有为首者或活跃分子在其中酝酿、策划、串联、鼓动、组织和操纵,事件的聚散进退直接受骨干分子或自发组织的控制和影响。
有的成立组织策划指挥,在内部进行发动,甚至收取上访资金,专门组织上访闹事活动,使得一些群体性事件由小变大,由对话变为对抗,演化成为数百人、上千人参与的较大规模事件。
(例)2001年宝应县化肥厂改制,因部分职工对补偿问题不满,为提高补偿费用,自发形成临时组织,统一补偿要求,统一集中行动,采取多次堵塞淮江省级公路,给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疏导工作带来更大难度。
(三)经济利益的主导性。
当前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大多因经济利益引起,往往牵涉到群众的切身利益。
从2004年至今我县发生的群体性事件看,涉及经济利益的有38起,占到总数的91.8%。
在城镇主要是涉及提高拆迁补偿标准,发放长期拖欠的工资,提高破产转制待遇,改善养老和医疗保险待遇;在农村比较普遍的是要求增加失地补偿、增加污染损失赔偿以及集资兑付等等。
公安局工作计划加强对群体性事件的处置
公安局工作计划加强对群体性事件的处置根据你的要求,我将为你撰写一份《公安局工作计划:加强对群体性事件的处置》的文章。
以下是正文:公安局工作计划:加强对群体性事件的处置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群体性事件的发生频率逐渐增加。
为了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与公共安全,公安局制定了工作计划,旨在加强对群体性事件的处置。
本计划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一、加强事件预警机制建设为了能够更早地发现、应对群体性事件,公安局将加强事件预警机制的建设。
在这一方面,我们将注重以下几点:1. 建立健全信息收集与分析系统,通过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及时获取有关社会稳定与群体性事件的信息;2. 搭建多部门合作的工作机制,强化信息共享与协同处置,确保各相关部门能够快速做出有效的反应;3. 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与合作,设立“群体性事件预警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以共同研判与预警重大事件,形成合力。
二、提高警力应对能力为了在群体性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而有效地进行处置,公安局将着力提高警力的应对能力。
具体的措施如下:1. 提高警务人员的专业素养与技能,进一步加强培训与训练,使其能够熟练运用各种应对技巧与装备;2. 加强警务装备的更新与升级,确保公安局拥有先进的应对工具,提高处置效率;3. 建立完善的指挥系统与指挥中心,确保警力的快速调配与协同行动;4. 加强警民沟通与协调,鼓励市民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维护,形成警民共治的良好局面。
三、加强宣传与教育为了减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公安局将加强宣传与教育工作,以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与社会责任感。
以下是具体工作安排:1. 利用各种媒体渠道,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普及公民的法律知识与权益意识;2. 通过开展系列法制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法律素养,培养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3. 针对不同年龄、职业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宣传,提升特定群体的安全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
四、完善社会风险管控体系在群体性事件的治理过程中,要从源头上加强社会风险的管控。
群众性事件应急处置的经验教训及启示
群众性事件应急处置的经验教训及启示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市场经济的转型,社会利益格局的调整,新问题、新矛盾不断出现,由此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特别在经济比较发达、民主程度较高一些地方还相当突出。
各地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群众利益出发,高度重视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工作,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积累了许多经验,但是也有不少教训值得认真总结。
如何提高处置群体性事件的能力,更好地应对公共危机,是当前摆在各级党委政府面前亟需研究和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
为此,我们第二小组根据党校培训计划安排,于3月29日至4月1日,先后赴丽水、温州等市,对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进行专题调研,走访了解有关部门,现将这次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群体性事件的特点与原因从对两市近年来群体性事件情况看,主要特点是:1、涉及领域多。
群体性事件涉及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各个层面、各个利益群体,有经济方面的,也有民事、社会方面的,还有公共安全等等。
经过近几年的重视努力,群体性事件发生数虽有所下降,但情况越来越复杂,处置任务艰巨。
某市去年发生大的群体性事件8件,涉及到非法集资、征地拆迁等多个方面。
2、可预见性较强。
除了少数偶然的、突发的难以预料的外,群体性事件一般是可以预见的,从其演变过程可以或多或少暴露出一些事件的苗头,是可以捕捉得到信息的,也是可以在其萌芽阶段予以化解的。
3、影响面大。
群体性事件一旦发生,其社会性、区域性影响很大,引起社会轰动,甚至扰乱正常秩序,影响人们的正常生产、生活,造成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比较大。
4、处置较难。
群体性事件涉及到的问题一般都是棘手的难题,情况比较复杂,而且一般都是有组织的,它的背后可能隐藏着更大的危机,如涉军群体性事件,是历史遗留问题,应急处置和矛盾化解很难。
又如不少聚众集体上访是有计划有步骤进行的,花样多,有的甚至利用老弱病残、妇女、同乡等特殊群体,用静坐、围攻等手段,给处置带来一定的难度。
对两市发生群体性事件进行分析,我们认为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原因很多,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从大背景看,发展阶段矛盾引发群体性事件比较突出。
关于群体性事件预防处置机制的探索与研究—调研报告
关于群体性事件预防处置机制的探索与研究—调研报告随着经济转轨、社会转型和改革逐步深入、法制日臻完善,社会生活发生了深刻而巨大的变化,各种社会成份日趋复杂化,各种新问题、新情况不继涌现。
因各种利益关系的调整,群众观念价值取向的变化,诸多领域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得不到及时妥善解决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日益呈上升趋势,特别是因城市建设、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改制、环境污染等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数量不断攀升、规模日益扩大、表现形式趋于激烈,已成为当前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
由于群体性事件的突发性和复杂性,加之相应法律法规的匮乏,使处置工作异常艰难和棘手,一旦处置不当,不仅解决不了问题,甚至还会使矛盾升级,导致事件恶化。
因此,在新形势下,应构建起科学、完善的群体性事件预防处置机制,使其在未发生时能有效预防,刚萌生时能有效化解,发生后能快速有效、稳妥合法地处置,最大限度地降低群体性事件处置的成本和风险,最大限度地减小群体性事件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和负面影响,从而从源头得到预防、从源头得到消除、从源头得到控制。
一、群体性事件产生的主要诱因群体性事件是社会转型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积累、激化的反映,既有深层次原因,又有表层原因;既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原因;既有历史原因,又有现实原因。
只有客观分析群体性事件产生的成因,才能透过现象看本质,找出问题的症结所在,从全局的高度发现更深层次的问题,寻求出正确预防和妥善处置的工作机制。
1、社会多元化是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根本原因。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社会转型的升级,社会整体结构、社会资源结构、社会区域结构、社会组织结构及社会身份结构都在发生着重大转变,人们的文化关怀、物质需要、精神诉求、价值观念、思维方式等方面不断趋于多元化,直接影响着人们行为方式的改变。
社会各阶层、群体和组织进一步分化,各种利益关系重新调整,不同社会群体和阶层的利益意识在不断被唤醒和强化,不同社会阶层、不同利益群体之间不可避免地产生竞争和冲突,且日趋激烈,从而诱发出许多社会问题和矛盾。
论群体性事件处置的法律对策
On t a c un e me s e o t o o y a a r ipo ii n he l w o t r a ur s t he c l n f is d s sto
Zh n h n q a a g S e g in
( ue U i ri f oc , hn4 0 3 , h a H b i nvs t o l e Wua 30 4 C i ) e y Pi n
党委、 政府对群体性事件都十分重视。中共中央、 国务 院还 多 次 下 发 专 门通 知 , 求 各 级 党 委 和 要
政府 , 要从 维护稳 定 的大局 出发 , 认真 做好群 体性 事件 的预 防和处 置 工作 。应 该说 党 和政府 的 出发
们在观察 、 分析、 判断和处理矛盾 和社会 问题时 ,
一
、
当前 群体 性事 件处 置的主 要法律 障碍
低于权力意识 ; 也说明在群体性事件 的处置上非 院 等 司 法 系统 的排 解 能 力 或效 果 。 ”2那
( 一)将群体性事件界 定成“ 民内部 矛盾” 人
这一政 治概 念 , 图通 过政 治手段 解 决 问题 。 试
一
法治的方式和法治的程序。群体性事件既然是社
会尖 锐矛 盾和 突 出 问题 的特 殊 表 现 , 们就 应 从 我 法律 的视 角 , 用法 律 的途 径和 方法来 认识 、 运 分析
和解决矛盾。 在 处置 群体性 事件 的实践 过程 中 ,由于处 置
【 收稿 日期 】06— 6— 6 20 0 0 【 作者简介 】 张胜前 (9 3 , , 16 一) 男 湖北武汉人 , 湖北警官学 院治安系副教授 , 主要研究方 向为治安学。 本文为湖北省教育厅科研项 目“ 湖北群体性事件对策研究 ” 2 0 X 5 ) ( 0 4 16 研究成果之一 。 ①主要有 : 中共 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预防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的通知( 中办 发电[ 03 3 20 ]4号 ) 中共 中央办公厅 、 , 国 务 院办公厅转发 中央处理信访突 出问题及群 体性事 件联席 会议《 于积极预 防和妥善 处置 群体性 事件 的工作 意见) 关 的通知 ( 中办 发 [0 4 3 号 ) 20 ] 3 等。
清代应对_群体性事件_的立法研究
2010/2清代应对“群体性事件”的立法研究周向阳摘 要:清代“群体性事件”频发。
清政府积极立法,《大清律例》中制定了多条专门性条例,这在中国古代法制史上尚属首次。
这些条例虽未独立成篇,且不系统,但其内容广泛,规定具体,构建起了应对“群体性事件”的基本法律制度,使“群体性事件”的处理大体上有法可依。
不过,这一立法仍相当粗糙和模糊,刑罚过于严酷,使法律的实效性大打折扣。
而且,清政府将“群体性事件”非法化,断绝了民众正当表达和协商的途径,使社会矛盾长期累积而得不到正常的宣泄,最终民众只能通过极端的、暴力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国家立法在民众的反叛中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关键词:清代;群体性事件;立法中图分类号:K249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490X(2010)2-200-04作 者:湖州师范学院社会发展学院讲师、历史学博士;浙江,湖州,313000“群体性事件”是指在共同利益或愿望支配下的民众,出于表达主张、宣泄情绪、扩大影响、实现经济或社会目标等不带有明显政治性的目的所采取的集体行动。
“群体性事件”是现代语境下的词汇,清代并无这一概念。
只是由于该词对于民众表达自己的愿望和诉求的集体行为(造反、起义之类具有明确具体政治目的的行为除外)具有高度的概括性,同时并无价值上的偏向,故这里还是使用了“群体性事件”这一概念。
有清一代,“群体性事件”频发。
在当时的档案文献中,关于聚众冲击官府、抗粮抗税、罢工、罢市、罢考、宗族械斗、灾民哄抢钱粮等事件的记载不绝如缕。
鉴于“群体性事件”的频发及危害,清统治者意图通过立法来控制并最终消弭该类事件。
其制定的专门性条例的数量、涵括领域、具体程度远远超过历代。
本文拟对此进行专项研究,概括其内容,探析其立法特点,以获取清代应对“群体性事件”立法的典型图像,并进一步直观了解中国传统社会控制的特点,期为当代中国应对“群体性事件”提供经验。
由于清代并未有“群体性事件”这一概念,故立法时也没有独立的律例。
群体性事件成因特点和预防处置对策
群体性事件成因特点和预防处臵对策近年来,在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期间,随着新旧体制的更替,改革措施的相继出台,一方面有力地推动了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另一方面,由于社会成份日趋复杂化,各种新问题、新情况不继涌现,由各种社会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愈来愈多,成为当前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因素。
探讨新时期群体性事件发生的成因、特点,研究预防和处臵群体性事件的对策,已成为当前乃至今后公安政法机关维护社会稳定中面临的重要课题。
本文试从对当前群体性事件发生的主要成因、特点和应采取的对策进行初步探讨。
一、群体性事件的成因与特点所谓群体性事件,是指某些利益要求相同或相近的群众或个别团体、个别组织,在其利益受到损害或不能得到满足时,受人策动,经过酝酿,最终采取集会、游行,集体上访、集体罢课、罢市、罢工,集体围攻冲击党政机关、重点建设工程和其他要害部位,集体阻断交通,集体械斗甚至集体采取打、砸、烧、杀、抢等方式,以求解决问题,并造成甚至引发某种治安后果的非法集体活动。
我国现阶段的群体性事件多数属于人民内部矛盾。
这类事件往往聚集几十人,上百人乃至上千人。
这些群众以要求政府解决各种问题为由,有的集体上访,聚集在党政机关门口,堵塞交通,干扰党政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有的与维持正常工作秩序的人民警察公然对抗,抓伤、挠伤干警;有的直接拦截各级党政领导乘坐的车辆,拦“轿”喊“冤”;有的集体罢工、罢市、罢课;有的上路拦车,甚至聚众拦截铁路列车。
(一)群体性事件多发的主要成因诱发群体事件的成因是复杂的、多方面的。
概括起来说,突发性群体事件的成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转型引发的矛盾是群体性事件产生的基础性根源在社会转型期,社会整体结构、社会资源结构、社会区域结构、社会组织结构及社会身份结构都在发生着重大转变,社会同质性进一步消解,社会异质性增加,使追求同一性和超稳定性的传统社会控制机制失去了基础。
伴随着阶层、群体和组织的分化,不同社会群体和阶层的利益意识会不断被唤醒和强化,利益的分化也势必发生。
群体性事件预防处置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适应新形势研究新对策提高预防处置群体性事件能力预防处置好群体事件已成为了影响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困扰各级党委、政府的一个突出问题,也是我们当前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正确认识和分析新形势下群体性社会纠纷的特点和成因,提高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的能力,妥善有效的处置好群体性突发事件,对于维护社会稳定,推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群体性事件的基本特点群体性事件,是指某些利益要求相同或相近的个别个体和群体在其利益受到损坏或者得不到满足时,由个别人组织或煽动,以要求解决问题为目的,采取游行集会,集体上访、罢工,围攻或冲击党政机关等方式实施的影响社会秩序和稳定的事件。
主要呈现出以下特点:(一)事件的公开性。
参与事件的人员大多因某种原因或某种利害关系临时汇集而成,一旦引发,常常具有公开性质,参与人员往往情绪高昂,言行过激,举止失范,并且事发场所往往在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
如在公路静坐,阻塞交通;如在机关叫嚷,造成围观;如以赴省进京相挟,给党委政府施加压力等。
(二)事件主体的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往往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某些群众的共同思想情感或共同的利害关系,多为不同社会矛盾的集中反映,更由于不少人员“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思想根深蒂固,因而参与人在思想上、语言上容易沟通,感情上容易接近,容易形成共识,产生共同的意愿和要求,很容易产生雪球效应。
事件如果得不到及时、妥善的处理,十几人、几十人的上访很有可能发展为聚众闹事,攻击党和政府,造成大范围的社会动荡。
(三)参与人利益的共同性。
纠纷的发生往往是不同群体、不同阶层、不同利益主体的利益受损或利益差别而引发的。
如企业改制造成下岗工人不能及时妥善安置、工资不能按时足额发放,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不一等,都成了他们维护切身利益的根本原因,而共同的利益目标又把他们维系在一起,又很容易获得社会同情,极易吸纳相同利益者,使群体逐步扩大,事态不断蔓延,极易导致突发性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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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 回答路 透 社 记 者 关 于 “ 近 几 个 月 中国农 村 在 最 出现 了一 些 骚 乱 的 情 况 ” 提 问 时 , 组 部 负 责 人 的 中
明 确 地 说 :最 近 中 国农 村 发 生 的 这 些 事 情 , 们 把 “ 我
它 叫做 ‘ 体性 事件 ’ 不 是 叫 骚 乱 。 2 0 群 而 ” 0 0年公 安 部 制定 了《 安 机关 处 置 群体 性 治 安 事件 规 定 》 明 公 , 确 提 出 了“ 体 性 治安 事 件 ” 群 的概 念 。 中 国行 政 管
关键词 : 体性事件 ; 群 处置 ; 策 对
中图 分 类 号 : 3 . D6 1 4 文献标识码 : A
经 济与 社 会 转 型 是 我 们 当前 面 临 的 一 个 重 大
时 代 背 景 , 个 社 会 系 统 由 一 种 结 构 状 态 向 另 一 种 整
社 会学 中群 体 是指 人 们 之 间 为 了一 定 的 目的 , 以某种 方式 结 合 在 一 起 , 此 存 在 相 互 作 用 , 彼 心理 上 存 在 共 同 感 并 具 有 感 情 联 系 的 两 个 以 上 的 人 群 。我 国群 体 性 事 件 的 概 念 是 指 2 ] O世 纪 9 O年 代后 , 国内 发 生 的 一 些 群 众 聚 集 上 访 、 众 阻 断 对 聚 交通 和集 体 围攻 党政 机 关 等行 为 的 统称 。2 0 0 5年
7月 7日 中 组 部 领 导 在 国 务 院 新 闻 办 的 新 闻 发 布 会
结 构状 态过 渡 , 以经 济 与 社 会 结 构 转 换 为核 心 , 同 时带动社 会 体 制 转 换 、 益 格 局 调 整 和 观 念 变 化 。 利
在 这个过 程 中 , 济 与 社 会 格 局 发 生 着 深 刻 变 革 , 经 不 同阶层 、 同群 体 的矛 盾 和 冲 突交 织 在 一 起 , 不 且
体 性 事 件 , 忽视 如 何 预 防 群 体 性 事 件 的 发 生 ; 注 重 国 家 权 利 和 社 会 稳 定 , 不 注 重 保 护 公 民 的 基 本 人 权 , 响 而 只 而 影 了 当前 社 会 稳 定 。从 法律 的 角度 对 群 体 性 事件 进 行 定 性 、 类并 加 以规 范 , 处置 群 体 性 事件 的 关键 所在 。 分 是
第 9卷 第 3期
20 0 9年 9 月
南京工 程学 院学报 ( 会 科学 版) 社
J u n l。 n igI s i eofTehn lg ( o ilS in eEdto o r a fNa jn n tt c oo y S ca ce c i n) ut i来自Vo1 .9, N0. 3
摘
要 : 国 因为 各 种 利 益 冲 突 引发 的各 种 类 型 的 群 体 性 事 件 , 年 来 规 模 和 数 量 不 断 升级 。 由 于 处 置 群 体 性 事 我 近
件 的 法律 法规 不 完善 等原 因 , 群 体 性 事 件 政 治化 、 事 化 , 解 决 治 安 问题 的 方 式 加 以 处 置 , 注 重 如 何 处 置 群 将 刑 用 只
一
般称 之 为 “ 群 行 为 ” “ 合 行 为 ” , 国 台湾 集 、集 等 我
学者称 之 为 “ 体 事 件 ” “ 群 、 聚众 活 动 ” , 理 论 研 等 其
究 主要 集 中反 映 在 罢工 、 行 、 游 示威 等 与政 治 、 济 经 联 系密 切 的 群 众骚 乱 方 面 。 目前 我 国 对 群 体 性 事 件 的含 义及其 实 质意 义与 国外 的说法 大相 径庭 。
、
群 体 性 事 件 概 念 的 界 定
群 体性 事件 在 国 内外 提 法各 异 , 方 社会 学 者 西
国内形势 和 中共 十六 大 提 出 的构 建 和 谐社 会 来 看 , 应把 群体 性 事 件 界 定 为 人 民 内部 矛 盾 。笔 者 对 群 体 性 事件 从法 律 的角 度 作 出如 下定 义 : 群体 性 事 件
Se p. , 0 2 09
文章 编 号 :6 1— 7 3 2 0 ) 3— 0 7 5 1 7 3 5 ( 0 9 0 0 1 —0
完 善 群 体 性 事 件 处 置 的 法 律 对 策 研 究
韩 洪 生
(南 京 工 程 学 院 保 卫 处 , 苏 南 京 ,2 1 6 ) 江 1 1 7
收 稿 日期 :0 9 5 4 修 回 日期 :0 9—0 —1 2 0 —0 —0 ; 20 6 9 基 金 项 目 : 京 工 程 学 院科 研青 年 基 金 项 目 ( 南 QKJ 0 9 1 ) A2 0 0 7 作 者 简 介 : 洪 生 , 士 , 理 研 究 员 , 究 方 向为 刑 事 法 学 和 行 政 法 学 。 韩 硕 助 研
解 决 的方法 和 途 径 , 于 维 护 和谐 稳 定 , 进 社 会 对 促 经 济发展 , 快 推进 社 会 主 义 和 谐 社 会 建 设 进 程 , 加
具 有十 分重要 的 意义 。
一
理 学会 课题组 将 群体 性 事 件定 义 为 “ 体 性 突发 事 群
件” 。笔者认 为 , 第一 种 观 点 太 片面 了 , 从 公安 管 它 理 的角 度 , 大 了群 体 性 事件 的危 害 本 质 。从 当前 夸
呈不 断加 剧 的趋 势 。“ 传 统 到 现代 的过 渡 时期 就 从 是一 个克 服 社 会 动荡 和 政 治 衰 朽 的 历 史 阶 段 。[ -1 1
从实 践过 程 看 , 代 社 会 变 迁 是 以 经 济 动 力 为 起 当 点 , 中利 益 分 配 方 式 改 变 了 原 有 利 益 阶 层 结 构 , 其 打破 了固定 的利 益分 配 模 式 和分 配 量 的 阶层 属 性 。 理 性 地 认 识 这 些 矛 盾 和 冲 突 , 从 法 治 视 角 来 探 求 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