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精药品批号管理制度与程序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五专”管理制度与程序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五专”管理制度与程序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等要求,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五专管理”: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处方、专用账册、专册登记。
一、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专人管理,责任到人。
采购、验收、入库、保管人员必须由具有药学专业药师及以上职称的药学专业人员负责。
门诊药房、住院药房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由具有药学专业药师及以上职称的药学专业人员负责。
相关临床科室配备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应成立精麻药品管理小组,科室负责人为第一负责人。
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专柜加锁储存。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至少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
入库验收应当采用专册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人和保管人员签字等。
三、对进出专柜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建立专用账册,进出逐笔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领用人,做到账、物、批号相符。
专用账册的保存期限应当自药品有效期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年。
四、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专用处方为红底黑字,右上角分别标注“麻”、“精一”,处方使用时由具有麻醉处方权的医师开具,处方字迹清晰,临床诊断填写完整,医师签全名,调配人、复核人均应签全名,并进行麻醉药品处方登记,医务人员不得为他人开具不符合规定的处方或者为自己开方使用麻醉药品。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3年。
五、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进行专册登记,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编号、疾病名称、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处方医师、处方日期、发药人、复核人等。
专册保存期限为3年。
麻精药品批号管理流程
麻、精药品批号管理流程
麻精入库验收采用专簿记录批号等内容
各药房请领出库专用账册记录批号等内容
根据麻精药品处方登记的内容(发药日期、患者姓名、用药数量、药品批号、处方编号等)可溯源到患者
中心药房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分品种、规格进行专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药品批号、处方编号等
药房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分品种、规格进行专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药品批号、处方编号等
中心药房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分品种、规格进行专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药品批号、处方编号等
医师开具的规范的麻醉药品专用处方与药房打印的麻精药品发药单到药
房取药
医师开具的规范的麻醉药品专用处方与药房打印的麻精药品发药单到中心药房领取用药数量、药品批号等
医师开具专用处方取药并专册登记包括批号等内容,及时凭处方补充基数
病区麻精药品专柜,由专人负责
中心药房台账登记请领药品批号等内容
门急诊药房台账登记请领药品批号等内容。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批号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批号管理制度为加强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保障患者用要安全,保证开具的药品可溯源到患者,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批号管理。
一、药库登记的批号管理
(一)到货后由药品保管员对实物进行双人验收、核对,必须认真仔细逐一查验核对至最小包装。
(二)入库验收必须严格按照批号入库,采用专簿记录,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等内容。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入库应双人复核,并由验收人、复核人签署姓名。
(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出库时必须严格按照批号出库,应逐笔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人签字。
二、药房请领登记的批号管理
(一)药房请领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需建立账册,每天结算,账物、批号相符,建立交接班制度并有交接班记录。
(二)各药房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按年月日逐日编制顺序号。
各药房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分品种、规格进行专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患者(代办人)姓名、性别、年龄、
身份证明号码、疾病名称、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数量、处方医师、处方编号、处方日期、发药人、复核人。
专册登记保存期限应当在药品有效期满后不少于2年,可追溯到患者。
三、处方使用登记的批号管理
病区使用备用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由专人负责,病区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登记表,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详细登记,包括患者姓名、身份证号码、住院号、诊断、药名、用药剂量、批号、医嘱者、执行人、复核人等。
麻精药品管理制度及流程
麻精药品管理制度及流程
麻精药品是指含有麻醉成分的药品,其管理制度与流程需要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下面是对麻精药品管理制度及流程的简要介绍:
1. 麻精药品管理制度:
- 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包括《麻醉药品管理条例》等;
- 设立麻精药品管理部门或委托麻精药品管理机构负责管理;
- 制定麻精药品的采购、储存、使用、报废等管理规程和操作规范;
- 建立麻精药品档案,记录麻精药品的种类、编号、批号、有效期等信息;
- 建立麻精药品台账,记录麻精药品的采购、使用、库存情况等;
- 制定麻精药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麻精药品的安全性和合理使用;
- 建立麻精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及时汇总和报送麻精药品的不良反应信息。
2. 麻精药品管理流程:
- 采购流程:根据需求确定麻精药品的种类、数量,执行集中采购或定点采购,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采购;
- 接收与验收流程:对采购的麻精药品进行验收,核对药品的种类、数量以及质量合格证书等信息,确保麻精药品符合规定要求;
- 入库流程:将验收合格的麻精药品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分类、编号,并记录入库信息,确保麻精药品的安全保存;
- 领用与使用流程:根据医疗机构的需要,申请领用麻精药品,经过核实后进行发放与使用,同时记录领用和使用的相关信息;
- 盘点与调拨流程:按照一定的周期进行麻精药品的盘点,核对库存与实际情况,同时根据需要进行调拨和移交手续;
- 报废与销毁流程:对过期、损坏或无效的麻精药品进行报废和销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和报告。
以上是对麻精药品管理制度及流程的简要介绍,具体的管理细节需要根据不同医疗机构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制定和操作。
麻醉精神药品三级、五专管理制度和流程
xx、精一药品“五专”管理制度1、专人管理(1)、药库由专人合理申报计划,保持合理库存。
药品采购人员须经过批准,凭“印鉴卡”向省、市的定点批发企业购买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计划采购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由药品经营企业送到药库,采购、保管人员不得自行提货。
(2)、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
(3)、入库验收采用专簿记录,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等内容。
(4)、在验收中发现缺少、缺损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双人清点登记,上报科主任和分管院长批准,并加盖公章后再由药品采购人员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
2、专柜加锁(1)、药库、药房、各病区、麻醉科储存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必须配备保险柜。
药库安装有防盗门(窗),并安装报警装置;药房安装有防盗门(窗);各病区、麻醉科存放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配备必要的防盗设施。
(2)、保险柜实行双人开启,一人保管钥匙,另一人保管密码。
3、专用账册(1)计划采购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验收入库和各药房出库必须进行专用账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入库数量、出库数量、结存数、批号、有效期、生产企业、供应商、质量情况、验收/发货人领药人、复核人签字等内容。
(2)专用账册的保存期限应当自药品有效期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年。
(3)各药房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基数管理。
药房凭请领单同时附上与请领单内容相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到药库领取药品。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由药库统一保管。
领取后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数量不得超过固定基数。
(4)、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出库应双人复核,并由发药人、复核人签署姓名。
(5)、对出库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应逐笔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人签字。
麻、精药品三级管理制度及批号管理程序
麻、精药品三级管理制度及批号管理程序一、医院所用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以下称麻、精药品)按《麻精药品管理条例》使用,药学部门要严格执行其有关规定,实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三级管理。
麻、精药品实行专人管理,责任到人。
采购、验收、入库、保管人员须具有药学专业药师及以上职称的药学专业人员负责。
门诊药房、住院调剂室的麻、精药品管理由药师及以上职称的药学专业人员专人负责。
各科室、手术室、急诊室配备的麻、精药品有护师专人负责管理。
二、麻、精药品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至少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
入库验收应当采用专簿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
三、对麻、精药品储存等各个环节应制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交接班应当有详细的记录。
麻、精药品购入、储存、发放、调配、使用实行批号管理和追踪,必要时可以及时查找或者追回。
四、麻、精药品库必须配备保险柜,门、窗有防盗设施。
门诊,住院调剂室应配备保险柜作为周转柜,并配备相应的防盗措施。
五、对进出专柜的麻、精药品建立专用账册,进出逐笔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签字,做到帐、物、批号相符。
专用账册需保存5年备查。
六、在验收中发现缺少、缺损的麻、精药品应当双人清点登记,报药库负责人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
对过期、损坏的麻、精药品进行销毁时,应当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在卫生行政部门监督下进行销毁,并对销毁情况进行登记。
七、相关人员要求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和要求。
工作岗位要保持相对的稳定,并由医院定期进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专业知识、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培训。
八、门急诊、住院调剂室可以根据本院的相关规定设置麻、精药品周转柜,但库存不得超过规定数量。
XX医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药品批号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药品批号管理制度QW-YJ-060/A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使用管理,保证临床合理需要,严防特殊药品流入非法渠道,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2号)、《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和《处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修订本制度,希各相关科室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一、药库的批号管理
定点批发企业应根据采购计划由双人配送麻精药品,到货后由药品保管员对实物进行双人验收、核对。
入库验收采用专簿记录,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等内容。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出库应双人复核,并由发药人、复核人签署姓名。
出库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应逐笔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人签字。
二、药房的批号管理
药房请领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需建立专账,账物、批号相符,建立交接班制度并有交接班记录,日清月结。
各药房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进行专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发药日期、患者姓名、用药数量、药品批号、处方编号等。
三、处方使用登记的批号管理
病区、麻醉科使用备用的麻精药品由专人负责,医师开具专用处方取药,并有使用登记。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废贴的批号需在药剂科的《空安瓿回收登记本》记录以备查。
麻精药品五专管理制度及流程
麻、精药品“五专”管理制度1、专人管理(1)、药库由专人合理申报计划,保持合理库存(库存量一般不超过一个季度的用量)。
药品采购人员须经过批准,凭“印鉴卡”向省、市的定点批发企业购买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计划采购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由药品经营企业送到药库,采购、保管人员不得自行提货。
(2)、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
(3)、入库验收采用专簿记录,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等内容。
(4)、在验收中发现缺少、缺损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双人清点登记,上报科主任和分管院长批准,并加盖公章后再由药品采购人员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
2、专柜加锁(1)、药库、药房、各病区、麻醉科储存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必须配备保险柜。
药库安装有防盗门(窗),并安装报警装置;药房安装有防盗门(窗);各病区、麻醉科存放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配备必要的防盗设施。
(2)、保险柜实行双人开启,一人保管钥匙,另一人保管密码。
3、专用账册(1)计划采购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验收入库和各药房出库必须进行专用账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入库数量、出库数量、结存数、批号、有效期、生产企业、供应商、质量情况、验收/发货人领药人、复核人签字等内容。
(2)专用账册的保存期限应当自药品有效期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年。
(3)各药房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基数管理。
药房凭请领单同时附上与请领单内容相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到药库领取药品。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由药库统一保管。
领取后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数量不得超过固定基数。
(4)、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出库应双人复核,并由发药人、复核人签署姓名。
(5)、对出库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应逐笔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人签字。
麻精药品管理制度及流程
麻精药品管理制度及流程概述麻精药品是指含有麻黄碱等成分的处方药品,管理较为严格。
为了确保麻精药品的质量和使用安全,各单位和医疗机构要建立麻精药品管理制度和流程,并加强对麻精药品的监督管理。
目的建立麻精药品管理制度和流程的目的是:1.确保麻精药品的质量和使用安全;2.统一麻精药品的管理;3.加强对麻精药品的监管和监督。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和管理麻精药品的单位和医疗机构。
管理流程麻精药品的管理流程包括以下环节:采购1.采购麻精药品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2.采购人员应当了解药品相关的知识,能够正确判断药品的质量和性质,防止受到不良商家的欺诈。
入库1.麻精药品必须在规定的贮藏条件下存放;2.入库时应当进行质量检验,检查药品包装是否完好,药品是否过期或者效期即将到期;3.入库人员应当填写入库记录,包括药品名称、批号、数量、规格等基本信息。
领用1.领用人员应当核对领用药品的名称、数量、规格等基本信息;2.领用的药品应当进行登记,记录领用人员、日期、领用原因等信息;3.领用后应当对药品的包装、标签、外观等进行检查,防止受到假冒伪劣药品的侵害。
发放1.发放人员应当按照领用记录发放药品;2.发放时应当对药品的包装、标签、外观进行检查,确保所发药品符合领用要求;3.发放后应当对药品的剩余数量进行登记,记录药品名称、批号、数量等基本信息。
使用1.使用麻精药品的人员应当按照医师的处方使用;2.使用前应当对麻精药品进行检查,确认药品的品质和有效期。
盘点1.盘点周期一般为一年,每年开展一次盘点;2.盘点应当对药品进行全面检查,核对药品的基本信息、有效期、剂量等,确保药品的合法使用和管理。
总结建立科学的麻精药品管理制度和流程,是保障麻精药品质量和使用安全的重要举措。
各单位和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进行管理,不断强化对麻精药品的监督和管理,确保麻精药品的质量和使用安全。
麻、精药品“五专”管理制度与程序
麻、精药品“五专”管理制度与程序医院的医疗、教学、科研所用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以下称麻、精药品)按《麻醉药品管理办法》使用,药剂科要严格执行其有关规定,严格实行麻醉药品的“五专制度”: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处方、专用帐册、专册登记。
一、麻、精药品实行专人管理,责任到人。
采购、验收、入库、保管人员须具有药学专业主管药师及以上职称的药学专业人员负责。
门诊药房、病区药房的麻、精药品管理由主管药师及以上职称的药学专业人员专人负责。
各科室、手术室、急诊室配备的麻、精药品有主管护师专人负责管理。
二、储存麻、精药品实行专人负责、专柜加锁。
麻、精药品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至少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
入库验收应当采用专簿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
三、对进出专柜的麻、精药品建立专用账册,进出逐笔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签字,做到帐、物、批号相符。
四、麻醉处方要用专用处方(红底黑字),处方印制完毕后,应交由药剂科保管,统一登记编号,核实数量并记录,由专人负责管理和发放。
处方使用时应由具有麻醉处方权的医师自己到药房领取,药房发方人要详细登记处方编号,并由领方人签字后方可发放。
仅供个人学习参考处方要求书写工整,写明病情,医师签全名,配方、发药均应签全名,并进行麻醉药品处方登记,医务人员不得为他人开具不符合规定的处方或者为自己开方使用麻醉药品。
麻醉处方一旦开错,不得更改,而是更换新处方,作废的处方药保管好,当再次领取麻醉处方是将作废处方退回药房,并登记销号。
作废的处方,应单独存放管理,由药事管理委员会组织销毁。
对于短缺、丢失的麻醉处方,当事人要到药房及时登记,并签字确认,由管方人立即书面通报所有具有调配麻醉处方权的药师,作废该编号的处方。
麻精药品管理制度及流程
麻精药品管理制度及流程(实用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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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麻醉精神药品三级、五专管理制度和流程
完整版)麻醉精神药品三级、五专管理制度和流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非常重要,因此实施了“五专”管理制度。
首先,药库必须由专人负责合理申报计划,保持合理库存。
药品采购人员必须获得批准,并凭“印鉴卡”向省、市的定点批发企业购买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计划采购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应由药品经营企业送到药库,采购和保管人员不得自行提货。
入库验收必须在货到时进行,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并记录在专簿上,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等内容。
如果发现缺少或缺损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双人清点登记并上报科主任和分管院长批准,然后由药品采购人员向供货单位查询和处理。
其次,药库、药房、各病区和麻醉科存放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必须配备保险柜,并实行双人开启制度,一人保管钥匙,另一人保管密码。
第三,计划采购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必须进行专用账册登记,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入库数量、出库数量、结存数、批号、有效期、生产企业、供应商、质量情况、验收/发货人领药人、复核人签字等内容。
专用账册的保存期限应当自药品有效期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年。
药房实行基数管理,凭请领单同时附上与请领单内容相符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到药库领取药品。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由药库统一保管。
领取后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数量不得超过固定基数。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出库应双人复核,并由发药人和复核人签署姓名。
出库后应及时核对库存,出库单据上发药和领用部门均需双签名,专用帐册至少保存至药品有效期满后2年。
最后,医院可自行组织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及调剂培训和资格授权工作。
培训和考核对象为医院执业医师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3.培训后考核及授权医院对执业医师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考核,考核方式为考试。
成绩合格者可分别授予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及调剂资格。
麻精药品管理制度及流程模版
麻精药品管理制度及流程模版麻精药品是一类特殊的药品,其管理制度及流程模版需要特别注意。
以下是一份麻精药品管理制度及流程模版的大致内容,供参考:一、麻精药品管理制度1. 药品准入管理:对于进入医院药品库房的麻精药品,必须要经过药品准入管理的程序。
准入管理包括以下内容:- 药品登记:对所有麻精药品进行登记,包括药品名称、批号、生产厂家、进货日期等信息。
- 药品验收:对进货的麻精药品进行验收,确保药品的质量符合要求。
- 药品归类:根据麻精药品的特性,对其进行归类,便于管理和使用。
2. 药品库存管理:对于麻精药品的库存管理需要严格把控,包括以下内容:- 药品盘点:定期对麻精药品进行盘点,确保库存数量准确无误。
- 药品储存:麻精药品需要储存在干燥、通风、阴凉的地方,避免受潮和日光直射。
- 药品保质期管理:定期对库存中的麻精药品进行检查和核对其保质期,及时清理过期药品。
3. 药品使用管理:对于麻精药品的使用需要进行严格管理和监控,包括以下内容:- 开药审核:由专业人员对需要使用麻精药品的患者进行审核,确保使用药品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 用药记录:对每一次的麻精药品使用进行详细记录,包括病人姓名、用药剂量、使用日期等信息。
- 用药监控:定期对麻精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确保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4. 药品报废处理:对于过期或者损坏的麻精药品需要进行及时的报废处理,包括以下内容:- 报废登记:对需要报废的麻精药品进行登记,包括药品名称、批号、数量等信息。
- 报废程序:对报废药品进行集中存放,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销毁处理。
- 报废记录:对每一次的药品报废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报废原因、报废日期等信息。
二、麻精药品管理流程模版1. 药品准入管理流程:- 药品登记:由药品管理人员对新进麻精药品进行登记,并确定唯一编号。
- 药品验收:由药品管理人员对新进麻精药品进行质量检验,并核对相关信息是否与登记一致。
- 药品归类:根据麻精药品的特性,对其进行分类归档,方便管理和使用。
麻精药品管理制度及流程【精选文档】
麻精药品管理制度及流程为严格我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 保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合法、安全、合理使用,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卫生部颁布《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处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在医院内管理、开具、调剂麻醉、精神药品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一、管理要求1。
“医院麻醉、精神药品管理领导小组”由主管院长负责,以医务部、药学部、护理部、保卫处主管领导组成。
各管理单位、设有麻醉药品、一类精神(下称麻、一精)药品基数的相关科室、病房必须指定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人员专门(兼职)管理,该人应保持相对稳定. 日常工作由药学部承担.2.医院对麻醉、精神药品的管理列入科室目标责任制。
麻精药品实行:药库、药房、使用部门“三级管理',实行:双专人负责、专柜加双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五专管理”.麻精药品入库、出库、使用实行批号管理. 药学部建立麻、一精使用专项检查制度,并定期组织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隐患.3. 医院根据管理需要在门诊、急诊、住院等药房设置麻、一精药品周转柜,周转库(柜)应当每天结算。
门诊、急诊、住院等药房发药窗口麻、一精药品调配基数不得超过本机构规定的数量。
4.药学部建立并严格执行麻、一精的采购、储存、保管、发放、调配、使用、报残损、销毁、丢失及被盗案件报告、值班巡查等制度,制定各岗位人员职责。
5。
医院定期对涉及麻、一精的管理、药学、医护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专业知识、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培训。
6.对麻、一精药品的购入、储存、发放、调配、使用实行批号管理和追踪,必要时可以及时查找或者追回.二、采购1。
麻、一精药品采购:由药学部指定专门药学专业人员,凭印鉴卡向具有麻精药品经营权的批发企业定点购买麻、一精药品.药学部负责人应对每次采购药品的品种、数量严格审查。
麻精药品管理规定及流程
麻精药品管理规定及流程Modified by JACK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26, 2020麻精药品管理制度及流程为严格我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 保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合法、安全、合理使用,根据国务院颁布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卫生部颁布《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处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在医院内管理、开具、调剂麻醉、精神药品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一、管理要求1. “医院麻醉、精神药品管理领导小组”由主管院长负责,以医务部、药学部、护理部、保卫处主管领导组成。
各管理单位、设有麻醉药品、一类精神(下称麻、一精)药品基数的相关科室、病房必须指定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人员专门(兼职)管理,该人应保持相对稳定。
日常工作由药学部承担。
2.医院对麻醉、精神药品的管理列入科室目标责任制。
麻精药品实行:药库、药房、使用部门“三级管理’,实行:双专人负责、专柜加双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五专管理”。
麻精药品入库、出库、使用实行批号管理。
药学部建立麻、一精使用专项检查制度,并定期组织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3. 医院根据管理需要在门诊、急诊、住院等药房设置麻、一精药品周转柜,周转库(柜)应当每天结算。
门诊、急诊、住院等药房发药窗口麻、一精药品调配基数不得超过本机构规定的数量。
4.药学部建立并严格执行麻、一精的采购、储存、保管、发放、调配、使用、报残损、销毁、丢失及被盗案件报告、值班巡查等制度,制定各岗位人员职责。
5. 医院定期对涉及麻、一精的管理、药学、医护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专业知识、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培训。
6.对麻、一精药品的购入、储存、发放、调配、使用实行批号管理和追踪,必要时可以及时查找或者追回。
二、采购1. 麻、一精药品采购:由药学部指定专门药学专业人员,凭印鉴卡向具有麻精药品经营权的批发企业定点购买麻、一精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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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精药品批号管理制度与程序
为加强麻醉及精药品药品使用管理,对使用的麻精药品具有可追湖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药库登记的批号管理
定点批发企业应根据采购计划由双人配送麻醉及精神药品,到货后由药品保管员对实物进行戒人验收、核对。
入库验收采用专簿记录,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等内容。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出库应双人复核,并由发药人、复核人签署姓名。
出库的麻醉及精神药品应逐笔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人签字。
二、药房请领登记的批号管理
药房请领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需建立账册或账卡,每天结算,账物、批号相符,建文交持班制厚并有交持班记录。
各药房每日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分品种、规格进行专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发药日期、患者姓名、用药数量、药品批号、处方编号等,以便追溯。
三、处方使用登记的批号管理
病区、麻醉科使用备用的麻醉及精神药品药品由专人负责,
医师开具专用处方取药,并专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发药日期、患者姓名、用药数量、药品批号等。
各药房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按年月日逐日编制顺序号。
各药房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分品种、规格进行专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发药日期、患者姓名、用药数量、药品批号、处方编号等。
专册登记保存期限为3年,可追潮到患者。
息烽县卫生院
2019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