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卫生先进单位评选管理办法
卫生评比制度及细则
卫生评比制度及细则导言:卫生评比制度及细节是企业或组织内部建立的一个卫生管理体系,旨在通过评比和考核来提高组织内的卫生水平和员工的卫生意识。
本文将从评比制度的目的、评比项目、评比流程、奖惩措施等方面详细介绍卫生评比制度及细则。
一、目的:二、评比项目:1.工作区域卫生:包括办公室、工作间、公共区域等场所的卫生情况。
2.员工个人卫生:员工的个人卫生习惯、仪表等情况。
3.公共设施卫生:包括洗手间、餐厅、会议室等设施的卫生状况。
4.垃圾处理:包括垃圾分类、垃圾桶清理情况等。
5.病菌防控:包括疾病传播的预防措施、病原体的处理等情况。
三、评比流程:1.制定评比标准:由组织内的卫生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卫生评比标准,明确每个项目的具体要求。
2.评比组建立:由卫生管理人员组成评比小组,负责对各项评比项目进行检查和评分。
3.评比周期:根据需要设定评比周期,比如每月、每季度或每年进行一次评比。
4.检查及评分:评比小组在评比周期内对各项评比项目进行检查和评分,记录下每个项目的得分情况。
5.汇总及通报:评比小组对每个项目的得分进行汇总,并通报给组织内所有员工,公示评比结果。
四、奖惩措施:1.奖励:对评比中成绩优秀的个人或团队进行表彰和奖励,可以是奖金、奖状、奖品等形式。
3.惩罚:对评比中成绩较差的个人或团队进行批评和教育,情节严重者可以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五、评比结果处理:1.评比结果公示:评比结果应当公示于整个组织内,让每个人都知道评比结果。
2.反馈意见采纳:对于评比结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应当进行反馈和改进。
3.目标跟踪及改进:根据评比结果中的不足,设立相应的改进目标,并跟踪改进情况。
六、评比制度的优势:1.提高卫生意识:通过评比制度,可以增强员工的卫生意识和责任感,促使大家自觉维护卫生环境。
2.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卫生评比制度可以使整个工作环境洁净、整洁、卫生,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干劲。
3.倡导正面行为:通过评比制度,可以鼓励员工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行为,培养正面的工作态度。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2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2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3.30•【字号】合政秘[2013]50号•【施行日期】2013.03.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2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合政秘〔2013〕5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维护法制统一,保证政令畅通,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2012年12月31日以前出台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清理结果已经市人民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决定将《关于印发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合政〔2011〕184号)等文件的有效期延续至2013年12月31日;将《关于印发合肥市大建设项目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认定程序若干规定的通知》(合政办〔2010〕15号)等文件的有效期延续至2014年12月31日;将《关于合肥市油菜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意见》(合政〔2009〕120号)等文件的有效期延续至2015年12月31日;将《关于印发合肥市民生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10〕18号)等文件的有效期延续至2016年12月31日;并将确认继续实施的325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未经确认并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继续实施。
2013年3月30日附件:继续实施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1、批转市物价局“关于建立自来水价格调节基金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合政办〔1993〕52号)2、关于印发《合肥市直管公房管理规定》的通知(合政〔1993〕235号)3、转发市司法局“关于建立街道联合调解委员会的报告”的通知(合政办〔1994〕145号)4、关于印发《合肥市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合政〔1995〕191号)5、关于印发《合肥市卫生先进单位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合政〔1998〕93号)6、关于印发合肥市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证书制度规定的通知(合政〔1998〕146号)7、关于加强企业计划生育工作的通知(合政〔1998〕161号)8、批转市水利局关于推进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合政〔1998〕172号)9、关于印发《合肥市财务委派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合政〔1999〕26号)10、转发省人民政府关于合肥市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实施方案的批复的通知(合政〔1999〕62号)11、关于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升挂和使用国旗管理的通知(合政办〔1999〕24号)12、转发合肥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建设“148”法律服务专线的报告的通知(合政办〔1999〕57号)13、批转市市容委关于合肥市淮河路步行街(商业区)综合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合政〔2000〕4号)14、关于印发《合肥市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暂行办法》的通知(合政〔2000〕51号)15、印发关于大力培养引进和使用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意见的通知(合政〔2000〕68号)16、关于印发《合肥市街道办事处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合政〔2001〕67号)17、关于进一步完善合肥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合政〔2001〕146号)18、转发市台办关于我市赴台从事经贸和其它交流活动审批和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01〕17号)19、关于印发《合肥市政风建设投诉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合政办〔2001〕19号)20、关于印发《合肥市授予荣誉市民称号实施办法》的通知(合政〔2002〕54号)21、批转市经贸委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合政〔2002〕96号)22、关于印发《〈合肥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合政〔2002〕155号)23、批转市粮食局市体改办关于市属粮食企业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合政〔2002〕160号)24、关于加强城市民兵军事训练经费保障工作的意见(合政〔2002〕187号)25、合肥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意见(合政〔2002〕202号)26、关于印发《合肥市豆制品生产经营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合政〔2002〕205号)27、转发市物价局等部门关于贯彻省规范农村水利工程水费征收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02〕63号)28、转发市物价局水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村水利工程水费征收管理政策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02〕79号)29、关于印发《合肥市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合政〔2003〕56号)30、批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合肥市城镇住房用地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合政〔2003〕105号)31、关于印发《合肥市义务教育阶段乱收费行为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通知(合政〔2003〕119号)32、转发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公职律师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03〕61号)33、关于印发合肥市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合政办〔2003〕63号)34、转发市残联等部门关于切实加强残疾人康复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03〕76号)35、关于加强城市绿线管理的通知(合政办〔2003〕103号)36、批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集体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和使用权流转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03〕124号)37、关于加强公共卫生工作的意见(合政〔2004〕5号)38、关于印发《合肥市罚没物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合政〔2004〕10号)39、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管理的若干意见(合政〔2004〕64号)40、关于加快会展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合政〔2004〕68号)41、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合政〔2004〕83号)42、关于印发《合肥市城市机动车辆清洗管理办法》的通知(合政〔2004〕87号)43、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全市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制转企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合政〔2004〕88号)44、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实施意见(合政〔2004〕103号)45、关于全面实施“1346”行动计划的通知(合政〔2004〕106号)46、关于印发《合肥市农村中小企业担保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合政〔2004〕118号)47、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合政〔2004〕126号)48、关于进一步加快地方金融发展的若干意见(合政〔2004〕133号)49、关于加强蔬菜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合政〔2004〕142号)50、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04〕44号)51、转发市总工会关于《合肥市劳动模范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04〕56号)52、转发市气象局关于合肥市施放气球和防雷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04〕73号)53、关于对重大动物疫病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通知(合政办〔2004〕127号)54、转发市残联市地税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合肥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暂行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04〕132号)55、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的通知(合政〔2005〕10号)56、关于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监督工作的通知(合政〔2005〕47号)57、关于印发合肥市地方文献样本缴送办法的通知(合政〔2005〕75号)58、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查处违法建设的通告(合政〔2005〕77号)59、关于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实行集中登记托管的通知(合政〔2005〕96号)60、关于印发《合肥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合政〔2005〕120号)61、关于印发合肥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的通知(合政〔2005〕124号)62、关于印发合肥市食品安全行政责任及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通知(合政〔2005〕135号)63、关于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的若干意见(合政〔2005〕140号)64、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建管局关于贯彻安徽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暂行办法的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05〕2号)65、关于加强契税征管工作的通知(合政办〔2005〕15号)66、转发市卫生局关于合肥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05〕50号)67、关于加强压缩天然气汽车管理的通知(合政办〔2005〕57号)68、转发市国税局关于贯彻工业立市战略促进全市工业跨越式发展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05〕58号)69、关于印发《合肥市地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5年本)》《合肥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合肥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合肥市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05〕75号)70、关于加强建筑节能工作的意见(合政〔2006〕27号)71、关于印发《合肥市建筑物名称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合政〔2006〕38号)72、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合政〔2006〕47号)73、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合政〔2006〕66号)74、关于印发合肥科技创新型企业培育计划的通知(合政〔2006〕79号)75、关于市本级行政许可和非许可行政审批项目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的通知(合政〔2006〕83号)76、关于印发《合肥市道路交通设施名称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合政〔2006〕92号)77、关于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意见(合政〔2006〕97号)78、关于印发《合肥市政府投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合政〔2006〕109号)79、关于市属企业生活区移交辖区实行社区管理的意见(合政〔2006〕111号)80、关于做好农民工工作的实施意见(合政〔2006〕120号)81、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意见(合政〔2006〕125号)82、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合政〔2006〕130号)83、转发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财政局关于市安全生产监管协理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06〕14号)84、转发市人事局关于在全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06〕23号)85、转发市商务局关于加强酒类流通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06〕27号)86、关于加快我市奶业发展的意见(合政办〔2006〕34号)87、转发市质量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合肥名牌产品评选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06〕40号)88、关于印发合肥市贯彻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行动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06〕43号)89、批转市财政局市市容局关于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06〕48号)90、关于印发《合肥市社会保障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06〕50号)91、转发市卫生局等部门关于开展惠民医疗工程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合政办〔2006〕57号)92、关于深化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的意见(合政办〔2006〕65号)93、转发市民政局公安局财政局征兵办关于对2006年冬季征集到驻西藏部队服现役士兵优待的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06〕69号)94、关于印发加快我市气象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06〕75号)95、转发市物价局关于加强涉农价格和收费管理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的意见(合政办〔2006〕80号)96、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通知(合政办〔2006〕86号)97、关于印发合肥市市级社会保障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06〕88号)98、关于加强动物诊疗管理工作的意见(合政〔2007〕14号)99、关于印发《合肥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的通知(合政〔2007〕31号)100、关于实施农产品商标品牌战略的意见(合政〔2007〕38号)101、关于印发合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合政〔2007〕44号)102、转发市林业局关于合肥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合政〔2007〕59号)103、关于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的通知(合政〔2007〕81号)104、关于加强县区投融资工作的指导意见(合政〔2007〕84号)105、关于加快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用房建设的意见(合政〔2007〕86号)106、关于印发合肥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的通知(合政〔2007〕88号)107、关于印发合肥市社会科学成果奖励办法的通知(合政〔2007〕112号)108、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合政〔2007〕135号)109、批转合肥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合政办〔2007〕2号)110、转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07〕5号)111、关于推进企业解决工资拖欠问题的通知(合政办〔2007〕7号)112、关于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教育设施有关问题的通知(合政办〔2007〕8号)113、关于合肥市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通知(合政办〔2007〕9号)114、转发市爱国卫生委员会关于开展创建卫生镇卫生村活动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07〕11号)115、转发市建委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实施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07〕35号)116、关于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的通知(合政办〔2007〕37号)117、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实施意见(合政办〔2007〕41号)118、关于整顿和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合政办〔2007〕44号)119、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合政办〔2007〕49号)120、关于印发合肥市困难企业集资建房实施细则的通知(合政办〔2007〕50号)121、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女儿童工作的意见(合政办〔2007〕54号)122、关于印发合肥市招标投标投诉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07〕57号)123、关于加强和规范部门统计工作的意见(合政办〔2007〕61号)124、关于国有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增值收益分配有关事项的通知(合政办〔2007〕70号)125、关于合肥市大建设道路桥梁配套交通设施建设暂行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07〕74号)126、关于印发合肥市政府网站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合政办〔2007〕76号)127、关于印发合肥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办法的通知(合政〔2008〕1号)128、关于印发合肥市市级公益性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合政〔2008〕2号)129、关于印发合肥市城中村改造暂行规定的通知(合政〔2008〕27号)130、关于印发合肥市投资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合政〔2008〕44号)131、关于印发合肥市土地储备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合政〔2008〕54号)132、关于大力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的意见(合政〔2008〕56号)133、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意见(合政〔2008〕93号)134、关于印发《合肥市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合政〔2008〕124号)135、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见(合政〔2008〕132号)136、转发市统计局市商务局关于加强商贸统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08〕11号)137、关于印发合肥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08〕13号)138、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合政办〔2008〕17号)139、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合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乙类药品自付比例的通知(合政办〔2008〕18号)140、转发市建委等部门关于切实维护我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08〕21号)141、转发市园林局等部门关于合肥市新建道路绿化与清扫保洁实施一体化管理的通知(合政办〔2008〕27号)142、转发市农委市财政局市质监局关于加快农业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08〕40号)143、转发市交通局关于合肥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08〕41号)144、转发市民防局民政局应急办关于加强社区民防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08〕47号)145、关于印发合肥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与交易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合政办〔2008〕49号)146、关于印发合肥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08〕51号)147、转发市交通局关于合肥市出租汽车经营权转换实施方案的通知(合政办〔2008〕58号)148、转发市地震局市建委关于合肥市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08〕61号)149、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合政办〔2008〕70号)150、关于贯彻落实审计监督“双百”制度限期整改审计查出问题的实施意见(合政办〔2008〕73号)151、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意见(合政办〔2008〕77号)152、关于印发合肥市政府投资项目前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08〕78号)153、关于印发合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08〕79号)154、关于印发合肥市建设项目大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08〕81号)155、关于印发合肥市行政许可(审批)并联办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合政〔2009〕10号)156、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合政〔2009〕25号)157、关于印发《合肥市乡和村庄规划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合政〔2009〕59号)158、关于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通知(合政〔2009〕112号)159、关于合肥市油菜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意见(合政〔2009〕120号)(有效期延续至2015年12月31日)160、关于印发合肥市政府债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合政〔2009〕124号)161、转发市农委合肥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范化管理和服务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合政办〔2009〕3号)162、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金融促进经济发展有关文件的实施意见(合政办〔2009〕5号)163、关于印发合肥市道路交通设施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合政办〔2009〕8号)164、关于切实加强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和监督检查的通知(合政办〔2009〕16号)165、关于印发合肥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09〕17号)166、关于印发在肥高等院校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合政办〔2009〕22号)167、关于印发合肥市节能奖励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09〕26号)168、关于印发合肥市政府投资市政设施大中修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09〕27号)169、转发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运用价格政策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09〕28号)170、关于印发合肥市支持经济发展相关政策窗口受理申报暂行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09〕29号)171、转发市财政局关于推进协税护税工作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09〕31号)172、关于印发合肥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办法等三个配套文件的通知(合政办〔2009〕37号)173、关于印发合肥市小额零星项目定点招标暂行规定的通知(合政办〔2009〕38号)174、转发市人事局财政局教育局关于合肥市(区)属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09〕40号)175、关于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实施意见(合政办〔2009〕43号)176、转发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09〕45号)177、关于加强县区国有担保机构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合政办〔2009〕47号)178、关于印发合肥市审计结果公告试行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09〕55号)(有效期延续至2015年12月31日)179、关于推进水产跨越工程的实施意见(合政办〔2009〕57号)180、关于印发合肥市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合政办〔2009〕62号)181、转发市房地产局市招管办关于合肥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实施细则的通知(合政办〔2009〕64号)182、关于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意见(合政〔2010〕1号)183、批转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合政〔2010〕4号)184、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合政〔2010〕6号)185、关于印发强化“三车”交通安全与营运综合治理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合政〔2010〕11号)186、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合政〔2010〕20号)187、关于印发合肥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合政〔2010〕32号)188、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工作规则的意见(合政〔2010〕68号)189、关于印发合肥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办法的通知(合政〔2010〕158号)190、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合政〔2010〕174号)191、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合政〔2010〕179号)192、关于印发合肥市职工技术创新成果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10〕1号)193、转发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合肥市大建设项目配套园林绿化工程建设流程等规定的通知(合政办〔2010〕3号)194、关于印发合肥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10〕6号)195、关于印发合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10〕11号)196、关于印发合肥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10〕12号)197、关于印发合肥市大建设项目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认定程序若干规定的通知(合政办〔2010〕15号)(有效期延续至2014年12月31日)198、关于印发合肥市大建设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10〕16号)(有效期延续至2014年12月31日)199、关于印发合肥市民生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10〕18号)(有效期延续至2016年12月31日)200、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筹的通知(合政办〔2010〕19号)201、关于调整教育设施配套建设资金提取标准的通知(合政办〔2010〕22号)202、关于印发合肥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合政办〔2010〕25号)203、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三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合政办〔2010〕29号)(有效期延续至2014年12月31日)204、关于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实行公开招租的通知(合政办〔2010〕33号)205、关于扩大开发园区工业投资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免收范围的通知(合政办〔2010〕35号)206、关于印发合肥市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10〕37号)(有效期延续至2014年12月31日)207、关于印发合肥铁路南站搬迁改造拆迁补偿安置执行政策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10〕43号)208、关于印发合肥市困难群众殡葬救助试行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10〕44号)209、关于印发合肥市自备水源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10〕46号)(有效期延续至2016年12月31日)210、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10〕47号)211、关于印发合肥市地方志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10〕48号)212、关于印发合肥市南淝河生态补水管理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10〕49号)213、关于印发合肥市市级财政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10〕54号)214、关于印发合肥市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合政办〔2010〕56号)215、关于切实加强全市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合政办〔2010〕57号)216、转发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合肥市植树造林导则的通知(合政办〔2010〕58号)217、关于印发合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的通知(合政〔2011〕30号)218、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合政〔2011〕36号)219、关于印发合肥市工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合政〔2011〕76号)220、关于印发合肥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的通知(合政〔2011〕77号)221、关于印发合肥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合政〔2011〕85号)222、关于印发合肥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合政〔2011〕86号)223、关于印发合肥市市级排污费征收及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合政〔2011〕95号)224、关于切实做好我市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合政〔2011〕101号)225、关于进一步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意见(合政〔2011〕105号)226、关于印发合肥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合政〔2011〕106号)227、关于印发合肥市科技创新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合政〔2011〕108号)228、关于印发合肥市现代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合政〔2011〕113号)229、关于印发合肥市市级投资大建设项目审计管理办法的通知(合政〔2011〕146号)230、关于印发《合肥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合政〔2011〕153号)231、关于印发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合政〔2011〕184号)(有效期延续至2013年12月31日)232、关于印发合肥市“十二五”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合政〔2011〕185号)233、关于印发《合肥市城市幼儿园基本建设规定》的通知(合政〔2011〕200号)234、关于印发合肥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的通知(合政〔2011〕201号)。
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关于表彰合肥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区、先进部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关于表彰合肥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区、先进部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5.14•【字号】合发[2008]13号•【施行日期】2008.05.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其他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关于表彰合肥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区、先进部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合发〔2008〕13号)近年来,我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促发展,注重民生促和谐,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
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声有色、卓有成效,城乡文明程度和公民文明素质明显提高,在全省文明城市评选中,取得了第一名的优异成绩,被省委、省政府、省文明委授予“安徽省首届文明城市”称号。
创建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大发展、大建设、大环境”,为合肥跨越式发展和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建设作出了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和先进人物。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广大干部群众继续解放思想、进一步振奋精神、开拓创新,推动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发展,市委、市政府决定,授予瑶海区等5个区“合肥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区”称号;授予市建委等12个部门“合肥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部门”称号;授予瑶海区委宣传部等100个单位“合肥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授予杜从源等230名同志“合肥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区、先进部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奋发进取,再创佳绩,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开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局面。
各级各部门和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以他们为榜样,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大力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立足本职、甘于奉献,与时俱进、勇创一流,全力以赴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为合肥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先进单位评选标准
先进单位评选标准一、组织管理组织管理是评估一个单位整体运营效果的重要指标。
在评估先进单位时,我们需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1. 单位战略规划的制定和实施:评估单位是否有明确、可行的战略规划,并能够根据外部环境的变化及时调整战略。
2. 组织结构的合理性:评估单位的组织结构是否能够支持战略的实施,提高运营效率。
3. 人力资源管理:评估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是否科学、规范,包括招聘、培训、考核、激励机制等。
4. 财务管理:评估单位的财务管理是否规范,财务状况是否良好,资金使用是否合理等。
二、团队建设团队建设是评估一个单位合作精神和团队能力的重要指标。
在评估先进单位时,我们需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1. 团队合作:评估单位成员之间是否能够相互配合、协作,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2. 团队能力:评估团队成员的技能、知识和经验是否能够满足工作需要,是否存在明显的短板。
3. 团队氛围:评估团队内部的沟通、协作氛围是否良好,是否存在内部矛盾和不和谐因素。
4. 团队发展:评估团队是否注重成员的个人发展和职业规划,提供学习和成长机会。
三、业务能力业务能力是评估一个单位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地位的重要指标。
在评估先进单位时,我们需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1. 市场竞争力:评估单位的产品或服务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包括市场份额、客户满意度等。
2. 技术创新能力:评估单位是否具备技术创新和研发能力,能否推出更具创新性和竞争力的产品或服务。
3. 营销能力:评估单位的营销策略和营销效果是否优秀,能否吸引更多的客户。
4. 客户服务能力:评估单位是否能够提供优质的客户服务,解决客户问题,提高客户满意度。
四、创新发展创新发展是评估一个单位未来潜力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指标。
在评估先进单位时,我们需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1. 创新精神:评估单位是否具备创新意识和创新思维,能够在产品、服务、管理等方面不断尝试新的方法。
2. 创新能力:评估单位是否具备进行创新的能力,包括技术研发、产品设计、市场推广等方面的能力。
单位卫生检查评比制度(5篇)
单位卫生检查评比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办公场所环境卫生的管理,经常保持清洁卫生,创造良好的办公环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检查范围。
各科室及所管理的档案室、会议室室内卫生,办公楼内外卫生责任区。
第三条卫生标准1、地面、窗台经常保持无尘土、无烟头、无痰迹、无纸屑,门窗洁净。
2、办公桌椅、文件柜放置有序,办公用品摆放整齐,经常保持清洁。
3、室内墙壁除允许张贴或悬挂必要的规章制度、办事程序、人员日志板外不准乱贴乱挂。
4、室内禁放与办公无关的物品。
5、卫生间要经常保持无杂物、无异味、无积水。
6、车辆停放整齐有序。
第四条检查评比(一)实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办法。
每周对楼内及环境卫生检查一次,并随时抽查。
(二)由综合科牵头,各科室派一名人员组成检查小组进行检查。
检查结束后,检查小组对各科室卫生情况进行评议,公布结果。
(三)综合科负责环境卫生管理的日常工作和对每次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并督促不合格科室整改。
单位卫生检查评比制度(2)是一种为了提高单位卫生水平和保障员工健康的管理制度。
该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 检查内容和周期:制定明确的检查项目和标准,包括单位内部环境、设施设备、卫生操作规程、饮食卫生等方面。
并规定检查周期,一般可以是每季度或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2. 检查人员:指定专门的卫生检查人员,可以是单位内部的卫生人员或者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检查。
确保检查人员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3. 检查方法:确定具体的检查方法和程序,包括检查人员的进入方式、检查时间、填写检查表格等。
可以采用现场检查、随机抽查、访谈等方式进行。
4. 评比评分标准:根据检查结果,制定评分标准,并分级评比。
根据不同等级给予相应的奖励或处罚。
评分标准可以包括单位环境整洁度、清洗消毒操作规范、垃圾处理等方面。
5. 整改措施和追踪: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单位制定整改措施,并限定整改期限。
并定期跟踪检查,确保问题的整改落实。
通过建立单位卫生检查评比制度,可以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推动单位全员参与,改进卫生管理和操作规程,提高卫生水平,保障员工健康。
卫生考核的制度和奖罚标准
卫生考核的制度和奖罚标准一、卫生考核制度1. 考核目的:确保公司环境卫生,提升员工健康意识,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2. 考核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区域、生产车间、公共区域、食堂等。
3. 考核周期:每月进行一次全面卫生检查,每周进行一次抽查。
4. 考核标准:根据公司卫生标准制定详细的评分细则,包括整洁度、清洁度、物品摆放、垃圾处理等。
5. 考核流程:- 制定考核计划- 组织考核小组- 实施现场检查- 记录考核结果- 汇总并公布结果6. 考核人员:由行政部门、人力资源部门和员工代表组成考核小组。
二、奖罚标准1. 奖励措施:- 优秀团队奖:每月卫生考核得分最高的部门,给予团队奖励,如奖金、团队活动经费等。
- 个人卫生标兵:每月评选个人卫生标兵,给予物质奖励或表彰。
- 持续改进奖:对于连续三个月卫生考核得分提升的部门,给予额外奖励。
2. 惩罚措施:- 警告:首次卫生考核不达标的部门或个人,给予警告并要求限期整改。
- 罚款:连续两次卫生考核不达标的部门或个人,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
- 通报批评:对于卫生状况严重不达标的部门或个人,进行公司内部通报批评。
- 降级或解聘:对于屡次不改,严重影响公司形象的个人,考虑降级或解除劳动合同。
3. 奖励与惩罚的执行:- 奖励与惩罚的执行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确保公平、公正。
- 所有奖罚结果均需在公司内部公示,接受全体员工监督。
4. 申诉机制:- 被处罚的部门或个人如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诉。
- 由第三方部门或领导组成仲裁小组,对申诉进行调查和裁决。
三、考核结果的应用1. 绩效挂钩:卫生考核结果作为员工和部门绩效考核的一部分。
2. 培训与教育:对于卫生考核中发现的问题,组织相关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卫生意识。
3. 持续改进:根据考核结果,不断完善卫生管理制度,推动公司环境卫生持续改进。
四、制度的修订与更新1. 定期评估:每半年对卫生考核制度进行一次评估和修订。
卫生评比相关工作制度范本
卫生评比相关工作制度范本一、总则为确保我国卫生评比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公正性,提高卫生评比质量,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全国各级卫生评比活动的组织与管理。
二、组织机构1. 成立卫生评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卫生评比工作的组织领导、政策制定和监督实施。
2. 设立卫生评比工作办公室,负责卫生评比的具体组织实施、资料收集和评审工作。
三、评比范围与对象1. 评比范围:包括城市、乡村、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等各个领域的卫生状况。
2. 评比对象:各级各类卫生先进单位、卫生红旗单位、卫生示范单位等。
四、评比标准与方法1. 评比标准:根据国家卫生法律法规、卫生标准和相关规定,制定具体的评比标准和要求。
2. 评比方法:采用现场检查、资料审核、群众满意度调查等方式进行综合评定。
五、评比程序1. 申报阶段:各单位按照评比要求,自行申报或由上级单位推荐。
2. 初审阶段:卫生评比工作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确定合格单位。
3. 现场评审阶段:卫生评比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合格单位进行现场评审。
4. 群众满意度调查:通过问卷调查、访谈等方式,了解群众对被评单位的卫生状况满意度。
5. 综合评定阶段:卫生评比工作办公室根据现场评审和群众满意度调查结果,综合评定获奖单位。
6. 公示阶段:将拟获奖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7. 命名表彰阶段:对获奖单位进行命名表彰。
六、奖励与惩罚1. 对获奖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
2. 对在卫生评比过程中发现的优秀个人和事迹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违反评比规定、弄虚作假的单位或个人,取消评选资格,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七、监督与管理1. 卫生评比工作实行回避制度,评审专家与被评单位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2. 建立健全卫生评比工作档案,确保评比过程的可追溯性。
3. 定期对卫生评比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不断改进和完善评比制度。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安徽省卫生镇(县城)、卫生村(社区)、卫生先进单位标准及其考核命名监督管理办法
皖爱卫〔2010〕30号关于印发安徽省卫生镇(县城)、卫生村(社区)、卫生先进单位标准及其考核命名监督管理办法各市爱卫会: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徽省爱国卫生条例》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深入推动全省卫生创建活动,省爱卫办在总结近年来我省卫生创建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安徽省卫生镇(县城)标准(试行)》及相关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广泛征求了各市爱卫会和有关部门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附件:1.安徽省卫生镇(县城)标准2.安徽省卫生村标准3.安徽省卫生社区标准4.安徽省卫生先进单位标准5.安徽省卫生镇(县城)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6.安徽省卫生村(社区)考核命名管理办法7.安徽省卫生先进单位考核命名管理办法二〇一〇年七月十六日(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附件1安徽省卫生镇(县城)标准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一)镇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爱国卫生条例》,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任爱卫会主任,将爱国卫生工作和卫生创建活动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措施得力,成效显著。
(二)爱卫会组织健全,成员单位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各村委会(居委会)有专(兼)职人员负责爱国卫生工作。
县爱卫会办事机构具备与所承担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编制、人员、经费和工作条件。
(三)爱国卫生工作有规划、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档案管理规范。
有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以镇带村,整体推进。
(四)能动员广大群众参与,经常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爱国卫生活动。
二、健康教育(一)健康教育网络健全,有专(兼)职健康教育人员。
按照《亿万农民健康教育促进行动规划》要求,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有记录、有措施、有检查、有总结。
(二)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100%。
中小学生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不低于80%,个人卫生习惯良好。
(三)医疗服务机构有固定健康教育专栏,能结合不同季节卫生防病重点更新内容,采用多种形式向病人及其亲属进行卫生防病知识宣传。
中共合肥市委、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区、先进部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中共合肥市委、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区、先进部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2.07•【字号】合发[2006]4号•【施行日期】2006.0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其他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合肥市委、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区、先进部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合发〔2006〕4号)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两手抓,两手硬”方针,按照省委、省政府、省文明委的部署,从1995年底开始,我市开展了大规模创建文明城市活动。
10年间,创建工作持之以恒,与时俱进,取得了显著成绩,实现了三个起来、四个延伸、三个覆盖、初步良性循环、稳定良性循环等一个个阶段性目标,在省文明委组织的6次考评中均获第一名。
1997年11月,合肥创建工作经验被中宣部以一级宣传方式推向全国,1999年被评为首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2002年顺利通过复查。
2005年,在全国116个申报城市中,我市进入了33个全国首批文明城市候选城市,并再次蝉联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
为了表彰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在10年创建中作出的艰辛努力和突出贡献,进一步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大力推动我市“十一五”期间创建工作向更高的目标迈进,促进大发展、服务大建设、优化大环境,为“加快发展、奋力崛起、勇当先锋”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文化条件,市委、市政府决定,授予瑶海区等4个区“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区”称号,市建委等10个部门“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部门”称号,瑶海区文明办等100个单位“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李永生等200人“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并予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区、先进部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文明创建工作新的征程上再创佳绩,再立新功。
医院年度先进集体评选细则(量化指标)精选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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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集体评选量化评分细则一、临床科室先进集体评选考核指标
(一)考核公式1:f1=各科室二级指标
×各指标权重
各二级指标全院平均水平
(二)考核公式2:f2=科室考核年平均得分
×各指标权重
全院年度考核加权平均得分
二、医技科室先进集体评选考核指标
(一)考核公式1:f1=各科室二级指标
×各指标权重
各二级指标全院平均水平
(二)考核公式2:f2=科室考核年平均得分
×各指标权重
全院年度考核加权平均得分
三、行政职能科室先进集体评选考核指标
(一)根据各二级指标,各评定部门只提供排名前三名科室,分别计第一名5分、第二名3分、第三名1分;如出现多个科室并列,则按相应排名以上述标准计分。
未列入前三名科室,该项不得分。
(二)先进集体考核指标总评分=∑各二级指标评分×权重。
创建卫生先进单位工作制度(五篇)
创建卫生先进单位工作制度近年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高度重视环境的整治建设,并通过开展“美化卫生环境,争创文明标兵”等活动,使得我局的卫生面貌取得了很大的变化。
目前就全局环境卫生现状来看,一些地方、一些下属单位仍然存在着“脏、乱、堵”现象。
因此,我局要求局直各部门率先垂范,为创造洁净优美的机关卫生环境,巩固我局创卫工作成果,再次掀起整治环境卫生的____。
特制定本方案,具体要求如下:一、指导思想坚持以____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____《____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规定》,全面改善办公环境的卫生面貌,争创卫生先进单位;不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健康卫生意识和文明程度,全面促进机关各项工作健康顺利的开展,为我局新一轮创业提供优美的卫生环境。
二、创建目标(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机关干部职工的卫生和健康意识。
通过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创建卫生先进单位对推进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和促进经济建设的作用和意义,动员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通过健康卫生进机关活动、办好健康教育宣传栏、开展机关健康卫生知识讲座、____机关健康卫生测试等形式,宣传健康卫生知识,不断增强机关干部职工的健康卫生意识。
(二)加大整治力度,进一步净化美化____工作环境。
充分利用现有设施,积极开展环境卫生的整治工作,完善卫生清洁制度,坚持做到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保持办公室和卫生责任区内外、院落环境整洁、美观。
重点加强卫生间、会议室的卫生与消毒;在公共场所设立“严禁吸烟”标志;在广大干部职工中倡导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养成爱干净、爱清洁的卫生习惯和良好的公共卫生意识。
(三)加强除害防病教育,提____部职工预防疾病的能力。
采取各种形式在广大干部职工中开展健康知识和疾病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使每位工作人员都能掌握一定的除“四害”知识,从源头上预防疾病的传染,切实提高广大____工作人员的卫生健康知识。
(四)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
多方筹措资金,加大对机关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搞好绿化、美化、亮化,完善环境卫生设施和环卫设备的配套。
人事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表彰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白求恩奖章”获得者的决定
人事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表彰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白求恩奖章”获得者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事部(已撤销),卫生部(已撤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日期】2008.01.02•【文号】国人部发[2008]2号•【施行日期】2008.01.0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人事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表彰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白求恩奖章”获得者的决定(国人部发[2008]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卫生局: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国卫生系统各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光荣使命,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促进了和谐医患关系的建立,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全国卫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更好地为人民健康服务,人事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决定:授予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等196个单位“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王莒生等532名同志“全国卫生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授予周宪梁等6名同志“白求恩奖章”荣誉称号。
被授予“全国卫生系统先进工作者”和“白求恩奖章”荣誉称号的同志,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把荣誉作为新的起点,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创佳绩。
全国卫生系统各单位和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忠诚履行为人民健康服务的神圣使命,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而不懈奋斗!附件:1.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名单2.全国卫生系统先进工作者名单3.“白求恩奖章”获得者名单人事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二〇〇八年一月二日附件1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名单北京市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北京急救中心北京地坛医院卫生部北京医院北楼病区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肿瘤科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妇产科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佑安医院天津市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东方器官移植中心天津市安定医院康复科天津市肿瘤医院研究所天津市河东区向阳医院天津市北辰区中医医院河北省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河北省血液中心承德市卫生局承德医学院附属医院秦皇岛市第一医院保定市第一中心医院河北沧州中西医结合医院山西省山西省中医院肿瘤科太原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阳泉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临汾市传染病医院艾滋病区绿色港湾山西省肿瘤研究所山西医药杂志社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结核病防治研究所内蒙古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包钢职工医院)呼伦贝尔市卫生监督所赤峰市巴林左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巴彦淖尔市医院兴安盟蒙医院辽宁省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沈阳中心血站大连西岗香炉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鞍山市卫生局本溪市中心医院盘锦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吉林省吉林大学第一医院长春市中心医院四平市中心医院吉林省肿瘤医院吉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吉林省中医中药研究院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红十字急救总站齐齐哈尔市中医院佳木斯市中心医院七台河市卫生局鹤岗市人民医院鸡西市人民医院黑龙江省疾病控制中心上海市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乳腺外科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感染科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上海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上海市普陀区中心医院上海市闸北区临汾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江苏省江阴市卫生局徐州市卫生局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苏州市卫生监督所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盐城市中心血站江苏省中医院大内科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浙江省杭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宁波市海曙区西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绍兴市中心血站舟山市妇幼保健院浙江省中医院安徽省合肥市卫生局铜陵市卫生局安徽省立医院神经外科安徽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安徽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福建省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厦门市第一医院安溪县卫生局南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西省江西省人民医院江西省卫生监督所芦溪县卫生局赣州市卫生局南城县人民医院宜春市中医院山东省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济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青岛市中心血站淄博市卫生局东营市卫生局烟台市卫生局潍坊市卫生局临沂市人民医院河南省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鹤壁市卫生局河南省胸科医院开封市儿童医院济源市卫生局周口市中心医院洛阳市卫生监督中心焦作市卫生局濮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安阳市中医院湖北省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心外科武汉大学人民医院心血管内科武汉市卫生监督所荆州市中医院荆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襄樊市中心医院十堰市房县九道乡卫生院通城县人民医院湖南省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湖南省儿童医院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湘潭市卫生监督所岳阳市中心血站益阳市安化县大福乡卫生院邵阳市邵阳正骨医院广东省广东省卫生监督所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急诊科深圳市妇幼保健院阳江市中心血站高州市人民医院韶关市卫生局河源市紫金县古竹人民医院肇庆市爱卫办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广东省中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用植物园南宁市卫生监督所东兴市东兴镇卫生院贵港市人民医院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广西中医学院附属瑞康医院柳州市人民医院海南省海南省人民医院医疗康复中心陵水县卫生局三亚市中医院重庆市九龙坡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黔江区卫生局重庆市急救医疗中心重庆市第九人民医院垫江县中医院四川省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寄生虫病预防控制所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神经内科成都市卫生局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处德阳市绵竹市人民医院凉山州宁南县卫生局四川大学华西口腔医院四川省肿瘤医院阿坝州茂县人民医院遂宁市中医院贵州省贵州省紧急救援中心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核病防治研究所贵阳市妇幼保健院(贵阳市儿童医院)遵义市余庆县龙溪中心卫生院黔南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毕节地区金沙县中医院云南省昆明市卫生局普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楚雄彝族自治州中医院大理白族自治州卫生局临沧市妇幼保健院文山州皮肤病防治所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西藏自治区昌都地区昌都县日通乡藏医院日喀则地区定日县曲当乡卫生院那曲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内三科陕西省陕西省肿瘤医院西安市第四医院商洛市镇安县医院汉中市南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延安市洛川县卫生局宝鸡市中心医院榆林市中医医院甘肃省甘肃省妇幼保健院嘉峪关市中心血站张掖市人民医院定西市临洮县人民医院兰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陇南市宕昌县人民医院天水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青海省青海省玉树州治多县藏医院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医院青海省血液中心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卫市人民医院西吉县中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焉耆县妇幼保健院喀什地区麦盖提县卫生局和田地区维吾尔医医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河子市人民医院附件2全国卫生系统先进工作者名单北京市王莒生(女)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院长王拥军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主任医师李汉忠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科主任医师娄云(女)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放射卫生防护所所长曲波航天中心医院主任医师凌锋(女)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主任医师周平安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主任医师杜雪平(女)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复兴医院月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刘宝玲(女)北京市朝阳区三间房第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双柳巷社区卫生服务站站长赵晓维(女)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主管护师郑一宁(女)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副主任护师王方(女)北京大学人民医院护师刘淑媛(女)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主任护师荣利(女)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护师孟彦苓(女)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护师石丽(女)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心血管病医院副主任护师花宝金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主任医师天津市李彤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主任医师周静敏(女)天津市胸科医院主任医师李忠诚天津市天和医院教授王鹏志天津市医科大学总医院教授吉宁天津市天津医院主任医师范玉强天津市传染病医院院长谭明武清区人民医院副主任医师赵海军蓟县卫生局局长孙兰军(女)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主任医师王树申南开区中医医院主治医师河北省尹亚平(女)河北省卫生厅农村与基层卫生管理处处长赵文清河北省人民医院院长刘翠青(女)河北省儿童医院主任医师白万翔河北省鼠防所副所长崔泽河北省第六人民医院院长王学义河北医大一院主任医师张祥建河北医大二院主任医师潘进社河北医大三院副院长闻宏海石家庄市卫生局局长张文宜(满族)滦平县两间房乡卫生院院长褚秀文涿鹿县赵家蓬中心卫生院院长霍兴文秦皇岛市卫生局局长胡万宁唐山市人民医院院长葛立三唐山市丰润区人民医院院长王福霞(女)廊坊市卫生局副调研员高文田保定市卫生局副局长兼保定市第二医院院长张书栋保定市第二中心医院院长刘永宽青县卫生局局长郝彦彬衡水市卫生局局长崔福义故城县辛庄乡中心卫生院院长刘贵禄邢台县卫生局局长李水富邯郸市卫生局局长晁景升唐山市中医医院院长张恒云邯郸市中医院副主任中医师山西省郭大璘山西省心血管疾病医院副主任医师魏中海山西中医学院第二中医院主任医师郝解贺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主任医师章启虎山西省卫生厅办公室副主任郗光霞(女)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副主任医师王三祥山西省地方病防治研究所所长王斌红太原市精神病医院主任医师程四新晋中市榆次区人民医院院长袁秋梅(女)长治市城区五马中心卫生院院长张培荣忻州市妇幼保健院副院长李树峰山西晋城煤业集团总医院院长赵芳琴(女)运城市中心医院副主任医师任刚吕梁市人民医院院长吴秋旺阳泉市第一人民医院主任医师尹世铨朔州市卫生局应急办主任内蒙古自治区吕龙内蒙古自治区医院副院长肖镇内蒙古医学院附属医院教授云文清(蒙古族)呼和浩特市中蒙医院院长岳在文包头市蒙医中医医院中医主任医师巴图(蒙古族)呼伦贝尔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蒙医主任医师陈秋霞(女)兴安盟人民医院副主任医师张艳芬(女)通辽市医院院长李亚平赤峰宝山医院院长白平安(蒙古族)锡林郭勒盟蒙医研究所所长关克勤(蒙古族)乌兰察布市中心医院院长李永明鄂尔多斯市卫生局局长范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双河镇卫生院院长尹秀凤(女)乌海市妇幼保健院院长侍明宏阿拉善中心医院主任医师辽宁省张淑兰(女,蒙古族)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教授闻德亮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院长罗娅红(女)辽宁省肿瘤医院主任医师洪家铁辽宁省妇幼保健院主任医师杨佐森辽宁省卫生监督所主任医师赵卓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李占全辽宁省人民医院党委书记田振国辽宁中医药大学肛肠医院主任医师李铁男沈阳市第七人民医院主任医师吕德成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院长汪克非大连市急救中心主任医师王立明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教授黄雪梅(女)鞍山市康宁医院护师解聪(女)抚顺市眼病医院主任医师李勇丹东市中心医院主任医师张刚锦州市康宁医院副主任医师王云飞辽宁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副主任医师陈全胜营口市中医院主任医师李奎武阜新市中心医院主任医师秦国东辽阳市第三人民医院院长姜国瑾开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李子明朝阳市卫生局局长李洪秀盘锦市第二人民医院主任医师桑雅荣(女)葫芦岛市中心医院主任医师吉林省吴江(女)吉林大学第一医院教授赵国庆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副教授高洪文吉林大学第二医院主任医师张付喜北华大学附属医院主任医师金香淑(女,朝鲜族)延边大学附属医院教授王宏光吉林市第二中心医院主任医师金永焕(朝鲜族)延边第二人民医院党委书记杨利军通化市人民医院院长于一白城市中心医院院长刘玉石吉林省人民医院主任医师高文信吉林大学口腔医学院院长王鹏四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郑爱群白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杜金华(女)长春市卫生局党委副书记陈祥义蛟河市中医院中医师宋柏林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院长黑龙江省周晋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院长刘明烈哈尔滨市卫生局副局长潘丽春(女)龙江县第一人民医院院长郭成建牡丹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副主任医师李敬彬大庆市卫生局副局长孙凤英(女)双鸭山市妇幼保健院副主任医师刘志敏青冈县人民医院院长李剑华(女)北安市五官医院院长付增秋(满族)呼玛县人民医院书记张淑英(女)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二院教授周玉坤(女)牡丹江医学院红旗医院主任医师李晓捷(女)佳木斯大学附属三院主任医师宋立群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一院教授张俊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医院副院长孙铁黑龙江省牡丹江林业中心医院主任医师李晓军黑龙江省第二医院副院长田国华黑龙江省结核病防治院院长李景儒黑龙江省中医药学校校长上海市肖现明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教授倪泉兴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主任医师褚仁远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教授范先群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主任医师潘曙明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副主任医师谢青(女)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主任医师彭志海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陈贞(女)华东医院主管护师丁嘉安上海市肺科医院主任医师刘成海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研究员陆静波(女)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岳阳中西医结合医院副主任护师徐天强上海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所长陈冬冬(女)徐汇区华泾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邢光富上海市第八人民医院主治医师薄海艳(女)闸北区彭浦新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治医师吴卫平松江区新桥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戚珊红金山区亭林医院主治医师江苏省钱颐南京市雨花台区卫生局局长王东进南京市鼓楼医院主任医师方如平南京市儿童医院院长姚勇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助理张敬平无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陆国础无锡市第五人民医院副主任医师杨晋川(女)徐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技师王琰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副所长张琪(女)常州市中医医院院长夏福庆溧城社区卫生服务站站长周永兰(女)苏州市卫生局办公室主任张玉英(女)张家港市妇幼保健所所长王咸钢南通市卫生监督所所长仲崇俊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刘艺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主任医师柏根基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副主任医师韩良荣淮安市妇幼保健院副主任医师李学义盐城市卫生局局长时坤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王忠泽东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练状扬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副主任医师于立耘(女)江都市人民医院副主任医师张国辉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主任医师袁克宇泰州市中心血站站长陈万庆宿迁市中心血站副站长苗毅江苏省人民医院主任医师夏桂成江苏省中医院主任医师陈明(女)徐州医学院附属医院主任医师浙江省刘长文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主任医师全仁夫杭州市萧山区中医院院长助理李白恩(女)宁波市妇女儿童医院副主任医师胡贤林宁海县黄坛镇双峰卫生院院长罗定存温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主任医师张力成瑞安市人民医院院长姚永明湖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副主任医师王黎梅(女)嘉兴市第一医院副主任护师陈云瑞绍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钟杏菊(女)嵊泗县嵊山中心卫生院医师费小阳(女)金华市人民医院主任医师俎德玲(女)衢州市人民医院主任医师朱成楚浙江省台州医院副院长叶碎林丽水市人民医院主任医师张幸浙江省医学科学院院长杨建民浙江省人民医院主任医师余传定浙江省肿瘤医院院长张春浙江省立同德医院主任医师陈江华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副书记杜立中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副院长陈永平温州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主任医师安徽省胡宗宇淮北市人民医院主任医师魏广友亳州市人民医院副主任医师江海涛宿州市卫生局纪检组长方震川蚌埠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所长张锦阜阳市中医医院院长张梅(女)淮南市第一人民医院主任医师戴秀珍(女)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主任医师徐绍莲(女)六安市第二人民医院主管护师陶XXX 马鞍山市人民医院主任医师郑传华(女)巢湖市妇幼保健所所长田德明(女)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主任医师曹根健绩溪县扬溪镇红十字中心卫生院院长陈金保铜陵市人民医院主任医师陈建淮池州市卫生局局长李晓春(女)安庆市立医院主任医师郑志新黄山市人民医院副主任医师都鹏飞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副院长王恩木安徽省血吸虫病防治研究所主管检验师福建省何利平(女)福建省立医院主任医师周国英(女)福建中医学院附属人民医院中医主任医师张美能福建省卫生厅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翁恒福州肺科医院副主任医师管昌益厦门市中医院主任医师马旭东(女)漳州市医院院长李云华(壮族)南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员杨美(女)三明市第二医院主任医师吴登蛟南平市第一医院主任医师邱秀珊(女)龙岩市第二医院纪检副书记陈太书古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江西省吴晓牧江西省人民医院副院长洪涛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主任医师朱丽萍(女)江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慢病防治所所长熊金保新建县卫生局局长卢彦达九江市第三医院副主任医师余钢成景德镇市第三人民医院副院长钟炳根萍乡市卫生学校校长熊佳华新余市妇幼保健院主任医师方爱民(女)鹰潭市卫生局党委副书记曾渊平于都县人民医院院长冯春古上饶市人民医院主任医师邹卫东吉安市卫生局党委书记周连芬(女)抚州市第三医院主管护师陈日新江西中医学院附属医院(江西省中医院)主任中医师胡正生宜丰县中医院院长山东省赵家军山东省立医院主任医师刘志敏山东省胸科医院院长唐茂芹(女)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主任医师柳澄山东省医学影像学研究所主任医师吕长俊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院长黎莉(女)山东大学齐鲁医院主任医师邓绪礼山东省寄生虫病防治研究所党委书记姜春英(女)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主任医师张贞丽(女)山东省中医药研究院研究员张爱国(女)山东省卫生厅基妇处处长张在同山东省医务工会工作委员会主任岳庆祝济南市第四人民医院院长马丽霞(女)济南市儿童医院院长艾宪淮泰安市卫生局局长赵林(女)青岛市中心血站站长邢泉生青岛市儿童医院主任医师李庆涛淄博市中心医院主任医师周建中德州市卫生局局长吴修荣(女)枣庄市妇幼保健院院长苗其云东营市东营区人民医院院长赵玉德滨州市卫生局局长张树栋烟台市烟台山医院主任医师李翠玲(女)山东省烟台护士学校校长王汝才济宁市卫生局局长任守功潍坊市妇幼保健院党委书记王连友高密市卫生局局长孙晓斐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主任医师李维花(女)日照市卫生局局长时振东莱芜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副所长赵宪奇聊城市卫生局局长郝培来临沂市沂水中心医院院长王树林临沂卫生学校校长陈舰威海市卫生局局长杨明欣(女)菏泽市牡丹区卫生局局长陈增海山东大学第二医院主任医师河南省靳鸿建新密市卫生防疫站副主任医师郭光俊登封市大金店镇梅村卫生所所长卢金镶郑州市中心医院副主任医师朱其昌(回族)洛阳市卫生局局长张梅(女)平顶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副主任医师。
医院卫生评比制度
医院卫生评比制度一、评比目的与原则为了提升医院整体卫生水平,保障患者和员工的健康安全,营造整洁、有序的医疗环境,特制定本卫生评比制度。
评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旨在通过定期评比,发现卫生管理上的不足,及时整改,持续优化医院卫生状况。
二、评比范围与对象评比范围涵盖医院各部门、各科室及公共区域的卫生状况。
评比对象包括全体医护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后勤保障人员等。
三、评比内容与标准评比内容主要包括:环境清洁度、物品摆放整齐度、消毒灭菌效果、垃圾分类与处理等。
评比标准根据国家卫生标准和医院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等级。
四、评比方式与流程评比采取日常巡查与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日常巡查由后勤保障部门负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定期抽查由医院卫生评比小组负责,按照评比标准对各部门进行评分。
评比流程包括准备、巡查/抽查、评分、汇总、反馈五个环节。
五、评比周期与频次日常巡查实行每日进行,确保医院卫生状况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定期抽查原则上每月进行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调整频次。
六、奖惩机制与措施对评比结果优秀的部门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和适当奖励,激励大家继续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对评比结果差的部门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并要求限期整改。
同时,将评比结果与部门和个人绩效考核挂钩,作为年终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
七、评比结果公示与应用每次评比结果将在医院内部网站和公告栏进行公示,接受全院监督。
同时,将评比结果作为医院管理改进的依据,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跟踪整改效果。
八、制度更新与完善本制度将根据医院发展和实际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修订。
如有需要更新或完善的内容,将经过充分讨论和审议后公布实施。
单位环境卫生评比制度
单位环境卫生评比制度
单位环境卫生评比制度是指针对单位的环境卫生状况进行定期评估和排名,以激励单位依法、科学、规范地管理环境卫生,并倡导员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以下是单位环境卫生评比制度的主要内容:
1. 评比周期:确定评比周期,一般每季度、半年或年度进行评比。
2. 评比标准:制定明确的评比标准,包括环境卫生设施的完善程度、卫生清洁工作的质量和频率、垃圾分类和处理情况等。
3. 环境卫生责任人:指定专人负责单位环境卫生工作,包括组织、指导和督促员工遵守相关卫生制度和规定。
4. 环境卫生宣传教育:加强单位环境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对环境卫生的意识和重视程度,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
5. 环境卫生检查:定期开展环境卫生检查,对单位的各项卫生指标进行评估,包括设施设备的完好程度、清洁情况、垃圾处理情况等。
6. 评比奖励机制:根据评比结果,对表现优秀的单位进行奖励,包括荣誉称号、奖金等,同时对评比不合格的单位进行处罚或整改。
7. 监督机制:建立监督机制,对评比过程进行监督,确保评比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单位环境卫生评比制度的实施可以激励单位积极参与环境卫生工作,提高单位的环境卫生水平,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
同时,可以加强员工的环境意识和责任
感,促使员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对单位的发展和员工的身心健康都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合肥市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办法-合肥市人民政府令第106号
合肥市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办法正文:---------------------------------------------------------------------------------------------------------------------------------------------------- 合肥市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办法(合肥市人民政府令第106号2004年3月2日)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爱国卫生工作,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提高公共卫生水平,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爱国卫生工作,是指以消除危害健康因素,改善社会卫生环境,提高全民卫生素质和健康水平为目的,由政府组织,全社会参与的社会卫生活动。
第三条爱国卫生工作实行政府组织,属地管理,单位负责,群众参与,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一切组织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爱国卫生工作,并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使卫生状况的改善与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相协调。
第六条市、县(区)、乡镇政府及城市街道办事处设立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以下简称爱卫会),作为议事协调机构,负责统一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爱国卫生工作。
第七条各级爱卫会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实施有关爱国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二)制定规划、计划,组织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爱国卫生工作;(三)指导并监督各部门、单位履行其承担的爱国卫生工作职责;(四)组织动员社会全体成员参加健康教育、除害防病、农村改水改厕、改善环境及创建卫生城市、卫生村镇、卫生单位等爱国卫生活动。
第八条市、县(区)爱卫办的主要职责是:(一)执行爱卫会的决议并组织贯彻实施;(二)督促本行政区域内各单位落实其承担的爱国卫生工作任务;(三)开展爱国卫生工作监督检查、考核评比;(四)总结交流爱国卫生工作;(五)进行爱国卫生工作宣传、培训、技术指导;(六)开展爱国卫生科学研究工作。
单位科室卫生评比制度范本
单位科室卫生评比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加强单位科室卫生管理,提高工作环境质量,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内各科室的卫生管理和工作环境卫生评定。
第二条卫生管理原则(一)科室内部卫生实行责任制,科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全体职工共同参与。
(二)科室卫生管理工作应遵循科学、规范、简洁、节约的原则。
(三)科室应定期开展卫生知识培训,提高员工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第三条卫生评定标准(一)环境整洁1.地面清洁,无垃圾、烟蒂、痰迹等杂物。
2.桌面、椅子、柜子等物品摆放整齐,无灰尘、蛛网。
3.门窗、玻璃明亮洁净,无污迹。
4.墙壁无剥落、霉斑,无随意张贴、悬挂物品。
(二)卫生设施1.垃圾桶、废物箱设置合理,数量足够,定期清理。
2.卫生间清洁卫生,无异味,设施完好。
3.通风设施良好,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三)卫生制度1.建立完善的卫生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和工作分工。
2.定期开展卫生大扫除,保持科室环境卫生。
3.严格执行垃圾分类、废弃物处理规定。
第四条卫生评定程序(一)科室自评1.科室每月进行一次自我评估,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2.科室负责人定期检查,确保卫生评定标准得到落实。
(二)单位评估1.单位卫生管理部门定期对各科室进行评估,根据评定标准打分。
2.评估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三)奖惩措施1.对于评定为优秀的科室,予以表彰和奖励。
2.对于评定为合格的科室,予以维持现有水平的要求。
3.对于评定为不合格的科室,要求其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并对科室负责人进行问责。
第五条卫生管理培训与宣传(一)单位应定期组织卫生管理培训,提高员工卫生意识和技能。
(二)通过宣传栏、会议等形式,普及卫生知识,营造良好的卫生文化氛围。
第六条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可随时修订。
单位其他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通过以上规定,本单位的科室卫生评比制度旨在为大家提供一个整洁、舒适的工作环境,保障员工身心健康,提高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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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卫生先进单位评选管理办法
【法规类别】公共场所与环境卫生
【发文字号】合政[1998]93号
【发布部门】合肥市政府
【发布日期】1998.06.24
【实施日期】1998.06.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
合肥市卫生先进单位评选管理办法
(1998年6月24日合政[1998]93号)
第一条为了使评选卫生先进单位的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促进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不含三县)的各级党、政、军机关、人民团体以及企事业单位和居委会,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开展创建卫生先进单位活动坚持一把手抓两手、党政联手抓两手的领导机制,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条条保证、属地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成立合肥市卫生先进单位评审委员会,指导、协调卫生先进单位评选工作及卫生先进单位的评审工作。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创建办。
第五条市卫生先进单位是指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中成绩突出、效果明显,经有关主管部门考核、评选,由评审委员会批准的先进单位。
第六条市卫生先进单位应在其办公区、生产经营区和住宅区范围内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领导重视,组织健全,卫生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各项软件资料系统完整。
(二)坚持以人为本,从领导到职工,有较强的创建意识和大卫生观念。
(三)除“四害”工作卓有成效,鼠、蚊、蝇、蟑螂的密度达标,已进入除“四害”先进单位行列。
(四)能经常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卫生知识测试及格率达到7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