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小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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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身边的法治故事

我身边的法治故事

我身边的法治故事作为一个生活在法治社会里的普通人,身边总有一些与法律相关的故事发生。

这些故事或许平凡,或许不起眼,但它们无疑构成了我们身边的法治风景。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些故事,重温法治的力量和温度。

第一篇:邻里纠纷的化解在弄堂深处,住着一对老夫妻。

他们和邻居素来关系融洽,但近来因为一个地下室装修的纠纷,导致关系出现了裂痕。

老夫妻因为施工噪音和空气污染向邻居提出了抗议,邻居则认为他们占用了公共空间。

纠纷逐渐升级,双方都情愿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

于是,法院出具了详细的裁决,明确划定了双方的权益,调解了邻里之间的矛盾。

最终,双方均遵守法院的判决,和睦相处,重建了邻里关系。

第二篇: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小明是一名七岁的男孩,他在学校里经常和同学发生争执。

有一次,因为琐事和同学打了起来,老师不仅批评了他的行为,还带领他走进了法治教育课堂。

在课堂上,小明学习了法律的基本知识,理解了自己的错误,并与同学达成了和解。

从那以后,小明学会了更好地与人相处,懂得了尊重和法律的力量。

第三篇:维权的坚守小刘是一名普通的职员,他在网上购买了一件商品,结果却收到了质量不符的商品。

面对商家的无视和拖延,小刘选择了向法院维权。

在法院的帮助下,小刘最终赢得了官司,获得了合理的赔偿。

这次维权的经历不仅让小刘收获了公正,也提醒了商家尊重消费者的权益。

这件小事,见证了法治为每个人的利益而努力的力量。

以上就是我身边的法治故事,或许这些故事并不惊艳,但这些故事确实发生在我们的生活中,见证了法治在保护我们权益和促进社会和谐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

愿我们从中深刻体会到法治的温度和力量,秉持法律意识,做一个守法公民。

法制小故事精选汇总

法制小故事精选汇总

法制小故事精选汇总法律和我们生活息息相关,让我学习法律知识,遵法守法,争当社会主义好少年。

法律知识在生活的方方面面体现,我们要善于用法律知识来维护利益。

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法制小故事,方便大家学习。

法制小故事1法律是最公正的,它没有丝毫弄虚作假,如果你有什么事,就去找法院,法院会根据法律帮你申张正义的。

如若不信,就看看下面这个小故事吧!在我外婆的村子里,有一位爷爷,他姓张,大家都叫他张老汉。

张老汉在年轻的时候,没有娶妻,所以膝下无子无女,便去领养一个儿子来延续香火。

自从张老汉有了这个宝贝儿子之后,整天跑东跑西,忙里忙外去挣钱,只要能挣钱的活,再苦再累,他都干,张老汉这么苦为了什么呢?还不是为了能让他的孩子上好学,过好日子,将来能养他的老。

小的时候,张老汉的养子经常欺负村里的其他小朋友,可张老汉不管,无论他的儿子是对或是错,他都惯着他,他养子有什么要求,张老汉也一一答应。

当养子高中毕业后,张老汉又托人帮他找了一份不错的工作。

后来,张老汉又借债帮助他娶了一个蛮漂亮的老婆。

当张老汉的养子日子一天天好过起来的时候,养子竟把张老汉一脚踢出门外,说自己没有义务赡养他,因为他们没有血缘关系。

这几句话,气得张老汉差点晕过去。

张老汉愤愤不平地回到村子里,到处诉苦,三番两次去找儿子要赡养费,可都被儿子轰出门外,有好心人劝张老汉上法院。

张老汉一狠心,把养子告上了法庭。

法院依照《婚姻法》第20条明确规定的“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所以张老汉的养子对张老汉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法庭判定张老汉的养子每年必须向张老汉支付赡养费1600元整。

我们设想一下,如果张老汉不是把儿子告上法庭,而是一味的去找儿子,缠着儿子要赡养费,那么张老汉会不会有这么好的结果呢?听完这个故事,大家明白了吧!有什么事一定要相信法律,不要自己扛着。

法制小故事2“法律”一个人人都熟悉的字眼。

法律就像纪律一样,时刻在规范着自己的行为。

我们身边的法律小故事

我们身边的法律小故事

我们身边的法律小故事近年来,法律在我们的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它不仅维护了社会秩序,还保障了我们的权益和安全。

而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经常会遇到一些令人意想不到的法律小故事,让我们对法律的力量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故事一:小偷的"不速之客"在某个夜晚,一名小偷悄悄地闯入了一户人家,并开始翻找贵重物品。

不料,正当他神不知鬼不觉地活动着时,突然听到了门外惊人的声响。

原来,这个家庭正在安装防盗警报系统,并且他们并没有告知小偷这一情况。

警报响了起来,小偷吓得魂飞魄散,不敢再逗留一秒钟,立刻逃离现场。

不幸的是,他在出逃的过程中不慎受伤。

据法律规定,任何人在行窃时发生的意外伤害,都不能寻求法律的保护。

因此,这名小偷被逮捕后,面临着双重的指控,即入室盗窃和非法闯入。

结果他被判处了相应的刑罚,这也为其他潜在的小偷提了个醒。

这个小故事告诉我们,法律是公正的,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为违法犯罪行为提供庇护。

如果你选择犯罪,那么你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故事二:愚蠢的"创意"在一个清晨,一位驾驶员在高速公路上超速行驶。

突然,他看到前方的交通堵塞,于是他决定在紧急停车带上行驶,想以此避免被堵在交通堵塞中。

然而,他的创意被一名警察察觉到了。

警察不仅给予了他超速行驶的罚单,还指控他不合规地使用了紧急停车带。

这位司机试图辩解说自己是为了避免交通拥堵才采取的这种行动,但警察却坚定地告诉他,紧急停车带只能在紧急情况下使用。

这个小故事告诉我们,法律是严格遵守的,即使出于某种好的意图,也不能随意违反法律规定。

违反交通规则不仅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危险,还会对其他驾驶员造成困扰和危险。

故事三:意外的继承人某家族的老祖宗突然去世,留下了一笔可观的财产。

根据老祖宗的遗嘱,他的财产将由他的两个亲生儿子和一个外甥来继承。

然而,在财产处理过程中,出现了一个奇怪的法律问题:遗嘱上并没有具体指明其中哪个亲生儿子应该继承什么部分的财产。

法律案例小故事

法律案例小故事

法律案例小故事故事一,小偷被抓。

有一天,小明的手机在公交车上被偷了。

他赶紧报警,并提供了一些线索。

警方通过监控视频锁定了嫌疑人,并最终将小偷抓获。

小明因此找回了自己的手机,并对警方的高效工作表示感谢。

故事二,邻居纠纷。

小张和小李是邻居,他们因为一棵大树的问题发生了纠纷。

小张认为邻居家的大树影响到了自家的阳光和空气,要求邻居砍掉。

小李则认为自己种植的树是合法的,不应该受到干涉。

最后,他们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了这个问题。

故事三,合同纠纷。

小王和某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但在合作过程中发生了分歧。

双方对合同中的条款有不同的理解,导致了纠纷。

最终,他们通过法院起诉解决了争端,并重新修订了合同。

故事四,交通事故。

小刘在驾驶汽车时发生了交通事故,造成了一定的损失。

对方要求小刘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

经过调解和调查,最终确定了责任比例,并进行了相应的赔偿。

这些小故事或许在我们身边就发生过,或许是我们自己经历过的。

通过这些案例,我们可以看到法律在保护我们权益和解决纠纷中的重要作用。

它不仅是一种规则,更是一种保障,让我们在社会交往中更加有底气和安全感。

总的来说,法律案例小故事告诉我们,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同时也要学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遇到问题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而不是采取私力救济。

只有依法行事,才能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让每个人都能在法治的环境中安居乐业。

希望大家都能从这些小故事中汲取经验,做一个守法公民,同时也能够在法律保护下享受自己的权益。

每日普法小故事

每日普法小故事

每日普法小故事【引言】作为一名职业写手,我致力于为广大读者带来每日普法小故事,以生动有趣的方式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大家的法律素养。

让我们一起学习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

【普法小故事1】故事发生在一个繁华的城市,张先生在某商场购物时,不慎滑倒受伤。

经过调查,事故原因是商场地面清洁不当,湿滑导致。

张先生想知道,他是否可以要求商场赔偿?【情景描述】一天,张先生在商场购物,当他走到一楼大厅时,由于地面清洁人员刚刚拖过地,地面还残留着水渍。

张先生不慎滑倒,造成脚踝扭伤。

他疼痛难忍,无法继续购物,甚至影响了日常工作。

【法律解析】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公共场所的管理人应当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确保场所安全。

在本案中,商场地面湿滑,没有设置警示标志,也没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顾客滑倒。

因此,商场存在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知识延伸】在公共场所受伤,如何维权?1.及时报警,保留现场证据;2.就医治疗,保存病历、诊断证明等医疗资料;3.收集与事故相关的证据,如现场照片、监控录像等;4.向管理人或经营者提出赔偿要求;5.协商无果后,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普法小故事2】李女士在乘坐公交车时,遭遇司机突然急刹车,导致她摔倒受伤。

李女士想知道,她是否可以要求公交公司赔偿?【情景描述】某天早晨,李女士乘坐公交车上班。

当车辆行驶至某站点时,司机突然接到电话,注意力分散,没有注意到前方道路情况,急刹车导致车厢内乘客纷纷摔倒。

李女士也因此受伤。

【法律解析】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应当遵守交通规则,确保安全驾驶。

在本案中,司机在驾驶过程中接打电话,没有尽到安全驾驶义务,导致乘客受伤。

因此,公交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知识延伸】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受伤,如何维权?1.及时报警,保留现场证据;2.就医治疗,保存病历、诊断证明等医疗资料;3.收集与事故相关的证据,如现场照片、监控录像等;4.向公交公司提出赔偿要求;5.协商无果后,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身边的法制故事

身边的法制故事

身边的法制故事
在我们生活的点点滴滴中,法制故事无处不在,它们或让人感动,或让人深思,或让人警醒。

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身边那些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法制故事吧。

故事一,那个为了正义坚持不懈的老奶奶。

某天,一位老奶奶在路上被小偷抢走了手提包,里面装着她一辈子的积蓄。

面对这突如其来的打击,很多人劝她就此作罢,但是老奶奶却义无反顾地走进了派出所,要求警方尽快破案。

在警方的帮助下,小偷最终被抓获归案,老奶奶也顺利拿回了失窃的财物。

故事二,那个因为守信而感动众人的小商贩。

有一位小商贩,因为生意不好,曾经欠下了一大笔货款。

但是即使生意再难,他也从来没有忘记过自己的债务,每个月都会按时还清一部分。

慢慢地,他的诚信感动了债主,也感动了周围的人,生意也渐渐好了起来。

故事三,那个因为遵纪守法而受到表彰的好公民。

某市一位普通的市民,在路上捡到了一只钱包,里面装满了现金和各种证件。

他毫不犹豫地将钱包送到了派出所,并在失主找到后,将钱包交还给了失主。

他的行为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也成为了当地的道德楷模。

这些身边的法制故事,或让我们感动,或让我们深思,或让我们警醒。

它们告诉我们,法制是社会文明的基石,每个人都应该遵守法律,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愿我们身边的法制故事越来越多,愿我们的社会越来越文明。

每日普法小故事

每日普法小故事

每日普法小故事【引言】在我国,普法教育是一项重要的社会工程,关系到国家法治建设和公民法律素质的提升。

为此,我们推出每日普法小故事,以生动有趣的方式普及法律知识,让更多人了解法律、尊重法律、遵守法律。

【普法小故事正文】故事一:张三和李四是一对邻居,两人因琐事发生纠纷。

张三在气头上,将李四家的窗户砸碎。

李四感到委屈,不知道如何维权。

律师告诉他,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追究张三的侵权责任。

在律师的帮助下,李四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获得了赔偿。

故事二:王五是一名热心肠的居民,经常帮助邻居解决纠纷。

有一天,他的朋友小赵向他咨询,称自己的劳动合同被公司无故解除。

王五了解情况后,建议小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王五的帮助下,小赵成功与公司达成和解,恢复了工作。

故事三:陈六是一名网络卖家,因商品质量问题,与买家发生纠纷。

买家在电商平台投诉,要求退货退款。

陈六起初不以为然,认为买家故意找麻烦。

但在朋友的劝说下,他意识到自己可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在律师的指导下,陈六主动与买家协商,最终达成和解,挽回了声誉。

【故事启示】以上三个故事,分别体现了侵权责任、劳动合同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知识。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以便在遇到问题时,能够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我们还应关心身边的人,帮助他们解决法律问题,共同营造一个和谐、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

【结束语】普法教育关系到国家法治建设和公民法律素质的提升,每个人都应该积极参与。

通过每日普法小故事,我们希望大家能够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2021年法制小故事最新5篇

2021年法制小故事最新5篇

2021年法制小故事最新5篇说到法律,大家应该都不陌生。

因为我们生活中有许多事情都和法律有关。

可以说,我们生活在一个法制社会,因为法律、法规的约束,才得以让我们的生活如此安定。

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法制小故事,方便大家学习。

法制小故事1据美国媒体报道,一名阿根廷妇女由于听见家中的宠物鹦鹉老是呼喊其他女人的名字,从而发现丈夫竟然拥有3个情人的秘密。

这位妻子一怒之下将偷情丈夫告上法庭,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这名妻子还让鹦鹉到法庭充当“证人”,从而一举打赢了离婚官司。

据报道,这名47岁的阿根廷妻子名叫罗塞拉·迪加姆波斯,目前已和52岁的商人丈夫卡罗斯离婚。

罗塞拉称,她是通过自家养的一只宠物美冠鹦鹉“波佐”发现丈夫背叛自己,然后才打赢离婚官司的。

罗塞拉说:“大约一年前,我发觉事情有点不对头。

因为‘波佐’竟开始说一些我以前从未听过的恋人间的甜言蜜语,它会学女人的尖厉嗓音咯咯大笑等。

”当罗塞拉发现这只鹦鹉经常喊其他女人的名字时,她终于相信丈夫背叛了自己。

罗塞拉一怒之下将丈夫告上了法庭,要求分割丈夫名下的巨额财产,索取离婚赔偿费。

为了打赢这场官司,罗塞拉突发奇想,决定让鹦鹉“波佐”上法庭充当“证人”,证明丈夫对她不忠。

而这一“证人”将罗塞拉的律师彻底惊呆了。

难以置信的是,14岁大的美冠鹦鹉“波佐”在法庭上成功地充当了“证人”的角色。

它不仅在法官面前辨认出了几张照片上的女性身份,并且还用肉麻的语调喊出了她们的名字,“波佐”还模仿卡罗斯的嗓音称她们是“漂亮的洋娃娃”。

法官相信,当妻子不在家时,卡罗斯显然曾和这些女人在家中偷情,并都被鹦鹉看在了眼里。

法官最后判决罗塞拉在离婚官司中胜诉。

据法律专家称,这是世界法律史上首例让鹦鹉出庭作证并打赢的法律官司。

法制小故事2一个小镇的法庭上,原告律师请他的第一证人——一位祖母级的老妇人出庭作证。

他走近老妇人问道:“琼斯太太,您认识我吗?”老妇人回答:“为什么这样问,我当然认识威廉姆斯先生了,当你还是毛头小孩的时候我就认识你。

关于法治的寓言故事

关于法治的寓言故事

关于法治的寓言故事1、约法三章中国古代法治典故《约法三章》,最早出自于西汉·司马迁《史记·高祖本纪》。

公元前206年,刘邦带兵攻到了咸阳,秦王子婴向刘邦投降。

刘邦进咸阳后,秋毫无犯将秦朝的宫廷重地及财宝物资府库予以保护或封存,将十万大军撤驻城外霸上。

为了取得民心,还把关中各县父老、豪杰召集起来,郑重地向他们宣布道:“秦朝的严刑苛法,把众位害苦了,应该全部废除。

现在我和众位约定,不论是谁,都要遵守三条法律。

这三条是:杀人者要处死,伤人者要抵罪,盗窃者也要判罪!”父老、豪杰们对此都表示拥护。

“约法三章”内容虽十分简洁,但精神内涵丰富,其所提出的有关政治和法律主张,在中国政治文明史和法治文明史上都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2、奉公守法《奉公守法》不仅是一个成语故事,也是一个法制故事,最早出自西汉·司马迁《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战国时期,赵国有位大将名叫赵奢,年轻时,曾担任赵国征收田税的小官。

有一次,赵奢到平原君赵胜家去征收田税,谁知赵胜管家蛮横不讲理,不肯缴纳田税。

赵奢根据当时的法律,杀了赵胜手下九个参与闹事的人。

赵胜知道后,扬言要杀赵奢。

赵奢知道赵胜要杀自己,不但没有躲避,反而找到赵胜,对他进行了一番劝解,说如果大家都不遵守法律,国家必然衰弱。

国弱则被欺,富贵难保,应以身作则,重视国家的法令。

赵胜这才罢休,还把他推荐给了赵惠文王,并得到了重用。

后来“奉公守法”就指某人严格地遵守国家的法律制度,做事非常规范。

3、徙木立信古代关于法治的故事有不少,《徙木立信》就是其中之一,又名“立木为信”、“商鞅立信”,最早出自《史记·商君列传》。

春秋战国时,商鞅在秦孝公的支持下主持变法。

为了推进改革,商鞅下令在都城南门外立一根三丈长的木头,并当众许诺:谁能把这根木头搬到北门,赏金十两。

但所有民众都不信,直到将赏金提升至五十金时,才有一壮士尝试,商鞅如约赏给了他五十金。

商鞅这一举动,取得了民众对商鞅的信任,并在百姓心中树立起了威信,而商鞅接下来的变法就很快在秦国推广开了。

有关法律的50个小故事

有关法律的50个小故事

关于法律的50个小故事法律小故事1.法律与良心在柏林墙推倒的前两年,东德一个名叫亨里奇的守墙卫兵,开枪射杀了攀爬柏林墙希图逃向西德的青年克利斯。

在墙倒后对他的审判中,他的律师辩称,他仅仅是施行命令的人,基本没有挑选的权利,罪不在己。

而法官则指出:“作为警察,不施行上级命令是有罪的,然而打不准是无罪的。

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此时此刻,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权,这是你应自动承担的良心义务。

这个世界,在法律之外还有良心。

当法律和良心抵触之时,良心是最高的行动原则,而不是法律。

尊崇性命,是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准绳。

”短评: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权——在那个万不得已的局势下,打,但应当故意打不准——不把人家打死,这是最低限度的道德,这也是最高境界的良心。

任何人都不能以“听从命令”为借口,去跨越道德伦理的底线。

这就是“一厘米主权”的道德义务,否则就必需承担罪责。

2.法律服务收费一个配镜师教一个新上岗的雇员关于如何向顾客要价。

当你给顾客配眼镜时,如果他问多少钱,你就说“75美元”如他的眼睛没有颤动,你就说:“这是镜架的价格。

镜片50美元。

”如果他的眼睛还是没有颤动,你就补上:“每片”。

短评:律师收费是否可以类推呢……3.法律与成本一位校友在德国留学期间,在一家图书馆,钱包被扒手窃走,包里有20欧元。

他不准备报警,可是图书馆的保安却报了警,不到5分钟,一位女警察赶到现场,问了情况,便请他做笔录,女警察说:“图书馆的自动安全系统已经录下了小偷的尊容,警察局今天就可以将小偷的照片张贴到全区各个警察局。

如果乃找不到小偷,我们会把录像带送电视台反复播放,直到破案为止。

”“我看算了,只有20欧元,不必兴师动众。

即使抓到了小偷,所花费的代价也太大了。

”他对女警察说。

“不!我们是警察,不是商人,只有商人才讲值不值,而法律的尊严不能用金钱衡量。

小偷触犯了法律,就必须受到法律的惩罚。

”女警察严厉地说。

结果,当电视台播出小偷偷钱录像的第二天,小偷就落网了。

身边的法律故事案例

身边的法律故事案例

身边的法律故事案例
在我们生活中,法律无处不在,它时刻保护着我们的权益,维护着社会的秩序。

身边发生的一些法律故事案例,不仅让我们了解法律的力量,更让我们深刻体会到法律对于我们生活的重要性。

故事一,小偷被抓。

有一天,小明在街上不慎丢失了钱包,里面有他的身份证、银行卡和一些现金。

他赶紧报警,并提供了失窃的相关证据。

警察通过监控视频锁定了嫌疑人,并最终将小偷抓获归案。

小明因为及时报警并配合警方的工作,成功找回了失窃的财物。

故事二,邻里纠纷。

小张和邻居因为一棵树的问题发生了纠纷。

邻居认为树的根扎进了他家的院子,影响了他家的地基。

双方因此产生了矛盾,甚至闹到了法院。

最终,法院通过调解,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小张答应修剪树木并赔偿邻居一定的费用,邻居也答应不再继续追究责任。

故事三,交通事故。

小王在驾驶汽车时,不慎追尾了前方车辆,造成了一名乘客受伤。

受伤乘客因
此向小王提出了赔偿要求。

双方因此产生了纠纷,最终通过交警部门的调解,小王承担了相应的责任并赔偿了受伤乘客的医疗费用和精神损失费用。

这些法律故事案例告诉我们,法律是社会的保护伞,我们要学会依法维护自己
的权益,同时也要尊重他人的权益。

在生活中,我们应该增强法律意识,遇到问题时及时寻求法律援助,通过合法的途径解决纠纷,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只有在法律的保护下,我们的生活才能更加美好。

希望我们每个人都能成为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共同建设和谐法治的社会。

法律案例小故事

法律案例小故事

法律案例小故事
故事一,小偷的教训。

在某个城市,有一名小偷常常在夜间潜入别人家中行窃。

他以为自己行事小心,不会被抓到。

然而,有一天他不慎被抓,最终被判刑入狱。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法律是公平的,任何人都不能违法乱纪。

小偷因为自己的行为受到了法律的制裁,这也给了其他人一个警示,让大家明白犯罪行为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

故事二,邻里纠纷的解决。

在一个小区里,两家邻居因为一棵树的问题产生了纠纷。

一家认为树影遮挡了
自家的阳光,影响了生活质量,希望邻居砍掉树。

另一家则认为树是自己种植的,有权利在自己的土地上种植树木。

最终,他们通过法律的途径解决了这个问题,法院做出了公正的判决,让双方都能够得到满意的结果。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法律是保护公民权益的利器,只有通过法律的途径解决问题,才能够得到公正的结果。

故事三,合同的重要性。

在商业活动中,合同是非常重要的法律文件。

有一家公司和另一家公司签订了
一份合同,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了纠纷。

由于合同中的条款明确,双方最终通过法律的途径解决了问题,保护了自己的权益。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慎重,合同是双方权利和义务的约束,只有合同明确,才能够有效地保护双方的权益。

以上就是我分享的几个法律案例小故事,通过这些故事,我们可以更加深刻地
理解法律的作用和重要性。

希望大家在生活中能够遵守法律,同时也要了解法律,让法律成为我们生活中的守护者,保护我们的权益和利益。

我身边的法律故事

我身边的法律故事

我身边的法律故事在我们生活中,法律故事无处不在,有些让我们感动,有些让我们思考,有些让我们震惊。

今天我就来分享一些我身边发生的法律故事,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启发和思考。

故事一,邻里纠纷。

小明和小红是邻居,他们原本关系很好,但因为一棵树的问题,却发生了一场激烈的邻里纠纷。

小红觉得小明家的树挡住了她家的阳光,影响了她家的生活质量,于是提出要求小明砍掉树。

小明认为树是自己种的,没有侵犯到小红的利益,拒绝了她的要求。

最终,这件事情演变成了一场官司,法院最终判决小明需要修剪树枝,但不需要砍掉整棵树。

这件事情告诉我们,邻里之间的纠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而不是通过争吵和冲突。

故事二,合同纠纷。

小张是一家小公司的老板,他和一家供应商签订了一份采购合同,但后来发现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

小张要求供应商退还货款,但供应商却拒绝了他的要求。

小张只好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法院判决供应商退还货款并赔偿损失。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签订合同时一定要谨慎,一旦发生纠纷要及时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故事三,交通事故。

小李是一名司机,有一天他不慎追尾了前方的车辆,导致了一起交通事故。

受害者要求小李赔偿医疗费和车辆损失,但小李认为受害者在事故中也有一定责任。

最终,双方通过保险公司和法院进行了调解,最终达成了赔偿协议。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交通事故后一定要保持冷静,及时报警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赔偿问题。

以上就是我身边发生的一些法律故事,这些故事告诉我们,法律是保护我们权益的利器,遇到问题不要惧怕,要勇敢地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希望大家在遇到法律问题时能够冷静应对,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让法律成为我们生活中的守护者。

有趣的法制小故事

有趣的法制小故事

有趣的法制小故事一、大雾之中的道路交通标志某年的一天早晨,金秋时节,一条高速公路上,浓雾弥漫。

司机们都在有条不紊地行驶,可是突然间,他们发现眼前一片迷茫,仿佛什么也看不见了。

这时,一些司机成群结队地行驶在路上,一些却依旧孤独地徘徊着。

有趣的是,一个认为自己是正确的司机,却被一些依旧坚守原则的司机嘲笑了。

这位司机因为看不见标志而开错了路。

这个故事说明,道路交通标志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它是保证道路交通安全的关键。

二、我打人不用脱衣服小明(化名)的姐姐是一名律师。

一天,她向我们讲述了这样一件“有趣”的案例:一个男子打人,被保安抓住后,表示不打算脱掉外衣接受处理。

他认为,既然没有脱衣服,那就不算是正式的扣押。

可这种想法亡羊补牢队的男子根本是错误的。

法律规定,被当场抓获违法行为的人,即使没有脱下衣服,也已被扣押。

此时,男子还背着未归原始社会的罪犯心态不放过一丝机会。

他要求保安放他一马,买了用于报复的工具去找打他的人。

结果,保安报警后,警察带着他去了派出所。

所以说,法律法规就是一条背打者心态的良药。

三、“我的贯通”奇案在我国执行宪法前,每个司法单位都有各自的立法权,引发了一些“有趣”的奇案。

“我的贯通”案是其中之一。

在那个年代,有人请了一车猪肉要取到另一个地方,车上的猪肉必须通过一条另一看穿越过境山区的县道。

可是,在这个县道的爬山路段,只有一个小窄门车过,当时的正式法条上规定,大货车只能通过小窄门车。

于是,这个司机就想到了一个方法,把猪肉挤进“经过小窄门车的“时机里”。

他开着车,把车连车一起缩到一个毫米级别的宽度,然后经过小窄门车,最后把车货拖出来。

不过,这位司机的“贯通”策划末能逃过法律的制裁。

因为法律的判罚条件是“车辆尺寸超过最大尺寸标准”,没有太细节的规定,猪肉也不属于卡车,所以司机依旧会被罚款。

故事告诉我们,法治的本质是平等,没有太多的细节拘束。

四、中国科学院院士被罚有一个家在北京市朝阳区的院士因违反了道路交通法规而被罚了款,这引起了一些热议,情况是这样的:在一些车流量非常大的十字路口,该院士在明明不是人行道的某个金属防锈边上“捡”了一个点,伸手插入了路中的白线,从而导致了交通拥堵。

法治经典小故事

法治经典小故事

法治经典小故事在法治社会中,小故事往往能够生动地展现法律的公正与权威,更好地向人们普及法律知识。

下面,我将为你讲述三个经典的法治小故事。

故事一:渔夫与胖子从前,有两个渔夫住在同一个村庄。

其中一个渔夫十分胖,另一个身材瘦小。

一天清晨,两人一同出海捕鱼。

出海后,胖渔夫感觉乘坐的小船不够稳定,于是他说:“瘦弱的你坐在前面,而我这个胖子坐在后面,这样船就会更稳定。

”瘦渔夫不同意,他认为既然船都已经摇晃了,无论怎样坐都不会改变船的稳定性。

两人争执不休,最后决定找法官解决纷争。

法官听完两人的陈述后,决定进行一次简单的实验。

他让胖渔夫坐在船头,瘦渔夫坐在船尾,并让他们同时跳进水中。

结果是,无论是谁跳进水中,船都会随之晃动。

法官向他们解释:“无论你们坐在船的哪一端,船的平衡都是由浮力决定的,与你们的重量无关。

因此,争论是没有意义的。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法律是公正的,不会因为个人的利益而改变。

在法律面前,每个人都应该被平等对待。

故事二:老虎与猫头鹰从前,森林里有一只老虎和一只猫头鹰,它们成为了朋友。

一天,猫头鹰发现了一颗珍贵的鸟蛋,但是老虎却想将鸟蛋吃掉。

猫头鹰认为老虎的行为是错误的,于是它带着鸟蛋找到了一位仲裁员。

仲裁员在仔细倾听了双方的陈述后,给了他们一个公平的解决方案:他们将鸟蛋交给母鸟孵化,让孵出的小鸟自由决定它的去向。

于是,鸟蛋孵化出了一只可爱的小鸟,这只小鸟选择了离开森林去了大海。

仲裁员解释:“法律要求我们尊重每个生命的自由选择,无论是动物还是人类。

我们不能随意侵害他人的权益,而是应该通过合理的方式解决争端。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在法治社会中,仲裁是解决争端的一种公正、合理的方式。

故事三:孔子与行人孔子是中国古代著名的哲学家和教育家,他强调人的言行应符合道德准则。

有一次,孔子在路上遇到一个行人,行人拿着刀要抢劫孔子。

孔子没有逃跑,反而向行人展示了自己的钱袋,并问他需不需要一些钱。

行人感到困惑,他放下了刀,接过了孔子递给他的钱袋。

初二法律小故事最新五篇

初二法律小故事最新五篇

初二法律小故事最新五篇法律是春天草丛间和谐温暖的清风,法律是夏天绿树下沁人心脾的阴影,法律是秋天麦田里金黄丰收的喜悦,法律是冬天放眼间白色茫茫的纯净!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法律小故事,供大家参考。

法律小故事1我们生活在法制的国度,处处需有法,处处需遵法,而作为青少年,法律对于我们陌生而又熟悉,说熟悉是因为社会上,校园里,生活中,我们无时无刻都在讲“法治”!说陌生是因为我们曾经迷茫:“法”,你是什么呢你究竟在哪里呢有很多同学说,我们现在这么小,用不到法律,等长大了再学。

其实是生活中处处都有法,比如说:父母不可以随意打骂儿女,在法律上讲这是家庭暴力;父母不可以随便看儿女的日记,这是尊重他人的隐私权;同学们犯错误了,教师不可以变相体罚、侮辱学生;买到假冒商品,要打投诉电话12315……法律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它时时刻刻伴随着我们!在学校里,老师也常常跟我们讲关于法律的常识,通过学法,我们对法律也有了逐步的认识。

而假如我们是法盲,也许触犯了法律也不知道,据统计,在各类犯罪人员中,不知道什么是违法行为或不懂法的人占一半以上。

所以,学习法律是我们立足于社会的基础,创造美好未来的保证。

很多同学觉得法律离我们太遥远,我又不犯法,知道那么多干嘛其实有很多人,就是因为“无知”,才一步步走上犯罪的道路。

湖南卫视曾经报道过,有一个农村青年,原来读小学时成绩很棒,一直是班里的前几名。

他经过自己的努力,考到城里来读初中。

他刚开始成绩也很不错,自己很用功。

直到有一天,他路过一个网吧,由于好奇,他走进去,“好刺激啊!好好玩!”他兴奋的说。

时间一天天过去了,他整天沉迷于网络,经常向朋友们借钱上网,后来他的朋友们也不借钱给他了,于是他就开始骗父母,向父母要钱。

后来他的父母知道了,就不再借钱给他了,于是他走向了犯罪的道路。

刚开市是偷同学家里的钱,后来在公交车上偷钱,被人暴打了一顿,但他仍然不知悔改进而发展到抢劫,还杀了人,于是被警察叔叔抓走了,走到了一个黑暗的世界,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法律小故事七年级五篇

法律小故事七年级五篇

法律小故事七年级五篇法律是什么?法律是人类的大气层,它在无形之中保护着人类;法律是正义的武士,它使人们能在和平的时期过上安逸的生活。

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法律小故事,供大家参考。

法律小故事1法律,是整个世界,也是人类必须遵守的规则,也正是法律制约着人类,以至于这个世界不会乱套,而我所要说的“法律”,并不是哪一个国家颁布的刑法、宪法,而是我们小学生的应该遵循的法律,这并不是一本书籍或一条法则,而是在我们面临的困难的解决方式,而这个“法律”的编写人正是我们的老师和家长,他们时时刻刻为我们着想,为我们分忧,所以说,才有了我们的“法律”。

作为一名小学生,说不大也不大,说不小也不小,正处于儿童转向少年的过渡期,在这个时段里,孩子们的身心很容易受诱惑,所以必须要保护,首先要注意的就是校园安全和交通安全,在校园安全里,第一,不要随便攀爬公共设施,像我的学校,就有一座假山,每到中午,便看见许多孩子在上面爬,这种行为是坚决不行的,要是不慎摔下来怎么办,不要为了这一时的快感而付出了一生的代价。

就算不为了自己着想,也要为父母着想啊,我们都是家里的小宝贝,出了事谁的父母都不好受。

第二,就是不要在教室里追赶,桌椅很容易伤到我们,万一摔倒,头碰到椅子咋办,头是最致命的部位,一个不好,就要与亲人天人永隔。

第三,不要与同学打架,平时大家关系好的同学接触一下可以,但不要来真的,既让自己受了伤,又伤了感情。

总之,做什么事都要谨慎,三思而后行,自己的生命才是最重要的。

交通安全也是小学生要特别注意的,现在我们有很多的同学放学都自己回家,有几个事项特别要注意:不要乱闯红绿灯,即使没人也不能乱闯,遇到没有红绿灯的十字路口,要服从交警的指挥,走的速度要放慢,左看看,右看看,确定没人再走。

还有,搭公交车的同学下车时要走车的后面,一定不能走前面,因为公车较高,司机很难看到你,一旦被公车撞到,后顾不堪设想。

不但是交通安全和校园安全要注意,还有很多要注意,比如,回家时要结伴而行,不要走偏僻的小巷子,不要和陌生人打交道,还有一个问题,那就是不要进网吧,用现实的话来说,我们现在家家都有电脑,何必去网吧呢?不必花那冤枉的几块钱,再说,网吧里大都是些社会的坏人,我看过一条新闻,某网吧里突然闯进一个持刀的人,看都不看是谁,就拿起刀把一号台的人连捅数刀,再看时,发现砍错了。

法治文化小故事

法治文化小故事

法治文化小故事
法治文化,简单来说,就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遵循法律、尊重法律、运用法律的文化氛围。

它既包括对法律的认知和遵守,也包括法律制度的健全和实施。

法治文化在我国的发展历程中,不断深入人心,成为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益的重要力量。

在现实生活中,法治文化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以下几个小故事便能生动地展示法治文化的实际应用和意义。

故事一:张先生在购买商品时,遭遇虚假宣传。

他运用所学的法治知识,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最终成功获得赔偿。

这个故事说明,法治文化可以帮助公民在面临权益受损时,采取合法途径解决问题。

故事二:李女士所在的小区物业服务不到位,她带领其他业主共同参与业主委员会,通过投票选出合适的物业公司。

这个故事表明,法治文化鼓励公民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维护自身和群体的利益。

故事三:王先生在道路上被一辆违章车辆撞伤,他及时报警,并协助警方调查取证。

这个故事展示了法治文化在事故处理中的重要作用,强调遵守交通规则、维护公共安全。

故事四:回顾我国法治文化的发展历程,从封建社会的“人治”到现代社会的“法治”,体现了国家治理理念的深刻变革。

这个故事彰显了法治文化在我国历史进程中的重要地位。

总之,法治文化在我国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意义。

它不仅有助于维护公民权益、促进社会和谐,还能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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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例分析1、16岁未成年人是否具有完全行为能力?李某,十六周岁。

一天,她到工艺美术公司以1680元购买了项链和宝石戒指。

父母认为她尚未成年,没有征得家长同意,不能进行大数额的买卖行为,要求公司退货。

而李某提出她是靠做临时工、自食其力的社会青年,她表示不愿退货。

问:李某的买卖行为是否有效?其父母要求公司退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答案:第一、民法通则第11条第2款规定:“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该条第1款又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本案中,李某是可以“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已年满十六周岁,以自己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是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

因而这项买卖行为是合法有效的。

第二、根据民法通则第55条和57条的规定,李某的买卖行为符合法律行为应当具备的条件,因此,从成立时起具有法律约束力,非依法律规定或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根据民法通则第70条规定,李某父母所陈述的理由不足。

本案中,李某父母要求公司退款,不符合法律规定。

李某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不需要征得父母同意。

其父母以她未成年,未征得家长同意为由,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2、精神病人是否完全丧失行为能力?张某今年十七岁,在本镇啤酒厂做临时工,每月有1000元的收入。

为了上班方便,张某在镇里租了一间房。

7月份,张某未经其父母同意,花500元钱从李某处买一台旧彩电。

同年10月,张某因患精神分裂症丧失了民事行为能力。

随后,其父找到李某,认为他们之间的买卖无效,要求李某返还钱款,拿走彩电。

请问:此买卖是否有效?为什么?答案:(1)双方买卖有效。

(2)张某已有十七岁又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应视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且张某患精神分裂症是在其购买彩电之后。

法条链接:《民法通则》第十三条【精神病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3、只要是合意签的合同是不是一定有效?大学青年教师某甲与校出版社签订了一份约稿合同,某甲将一本外国小说译成中文,出版社负责出版。

合同中明文规定:如果译稿达到出版水平,由于出版社的原因不能与译者签订出版合同时,出版社要向译者支付稿酬的40%,并将译稿归还译者。

若将译稿损坏或丢失,要赔偿译者经济损失若干元。

合同签订后,某甲如期完成了全书。

译稿交出版社后,出版社很满意。

可是在印制期间,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此书中有大量淫秽色情描写,故作出了禁止该书出版发行的决定。

销毁了纸型和半成品,并没收了译稿。

某甲听说后,向出版社提出,译书是出版社主动约稿的。

就是不出,出版社也应该给他约定的40%的稿酬。

并要求把稿子退还他。

出版社的领导研究后答复说,由于出了这本坏书,社里的前任领导被撤职了。

因此有没有合同他们不管,钱绝对不能给,否则人家会说他们鼓励出黄书。

某甲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

他主张:此书适不适合出版,那是出版社的事。

书是出版社约他译的。

既然他如约译完了书稿,也达到了合同要求的水平,就是不出版,出版社也应按合同的约定办事,付给他40%的稿酬,并将译稿退还。

●请问:本案中,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答案:(1)无效。

(2)尽管出版社与译者所签订的这份合同,从形式上看没有问题,但由于其内容是翻译一本淫秽小说,违反了国家法律和政策,违背了社会公德,危害了社会利益。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代理人损害自己的权益怎么办?张某委托小刘帮自己买一辆合适的旧摩托车。

几天后,小刘以7000元的价格买来一辆嘉陵摩托车给张某,但车太旧,公里数太高,顶多值4000元。

后张某经打听,得知小刘给其买的摩托车是刘的小舅子早就想卖的,俩人一起做手脚坑张某。

张某要小刘将车退掉,但小刘以生意已成交且其小舅子不同意退为由加以拒绝。

●问题:张某的损失应该由谁来承担?为什么?答案:(1)应该由小刘和他的小舅子共同承担民事责任。

(2)因为:滥用代理权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造成损失的,应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赔偿被代理人所受损失。

本案小刘的行为属于代理人和第三人恶意串通,滥用代理权的行为。

故小刘和他的小舅子应共同向张某承担民事责任。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66条第3款规定:“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民法通则》第58条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无效。

”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效力。

5、教唆未成年人侵害他人财产的责任承担某日9岁的甲在路边拿足球玩耍,20岁的乙对甲说,你要是能将足球踢到对面的大厦的门上,我就请你吃麦当劳,要是踢不到,我就打你。

甲立即使劲踢球,结果将足球踢到了大厦门上,并将门上的玻璃打碎。

请问:(1)甲平时砸坏别人东西应由谁赔偿?为什么?(2)对大厦的损害,应当由谁承担赔偿责任?答案:(1)甲平时砸坏别人东西应由其监护人赔偿。

因为《民法通则》规定,被监护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责任。

(2)对大厦的损害,应当由乙承担赔偿责任。

因为乙是有过错的第三人。

法条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第148条: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为共同侵权人,应当承担连带民事责任。

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为侵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教唆、帮助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为共同侵权人,应当承担主要民事责任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

6、特殊侵权的责任承担张山在回家的路上,拾得一只名贵宠物狗,张山将该狗带回家精心照料,同时登报寻找失主。

某日,张山牵着该狗外出散步,遇见领着10岁的女儿玩耍的李文田。

于是,两人聊起天来,未顾及小孩,结果李文田的女儿被该狗咬伤,花去医疗费人民币500元,并在脸上留下疤痕。

李文田要求张山承担其女儿的500元医疗费,并要求赔偿其女儿被狗咬伤脸上留下疤痕的精神损害。

此时,狗的主人刘卓从报上得知狗的下落,找到张山认领。

李文田也向刘卓提出上述赔偿请求。

张、刘二人均以李文田自己未照看好女儿为由,拒绝李文田的请求。

请问:(1)本案涉及的是哪一类民事责任?(2)该案纠纷应如何处理?理由是什么?答案:(1)本案涉及的是特殊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

(2)该案的民事责任应由张山和李文田共同承担责任。

因为张山是狗的管理人,李文田作为其女儿的监护人因监管不力,也应承担部分责任。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七十九条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7、夫妻共同财产的保护何某因业务需要经常去珠海,2003年在珠海买了套房子。

在珠海,何某与歌厅小姐张某往来密切,后发展在一起姘居。

为达到长期姘居的目的,何某于2005年年初背着妻子赵某将在珠海的房子赠给了张某,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

●请问:赵某可否通过法律途径要回这所房子。

答案:(1)该赠予行为不合法,属无效民事行为。

法条链接:我国《婚姻法》第13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根据上述规定,丈夫何某将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私自赠给张某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赵某应享有的财产份额,该赠与未得到妻子赵某同意而事后又没有得到赵某的追认。

(2)该赠与行为违反了社会公德与善良风俗。

我国《民法通则》第7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即民事行为不得违反社会公序良俗原则。

何某为达到与张某长期姘居的目的而将房子赠给张某,应为无效的民事行为。

所以,赵某可诉至法院,要求法院确认该房屋赠与行为无效,将房屋收回。

8、人身侵害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1987 年,甲因阑尾炎在某医院做手术,术后,甲经常感到腹部疼痛,但查不出原因,从此,甲便四处求医。

2002 年 7 月,甲在另一家医院就医时,在医生的建议下照腹部 x 光,结果发现甲的腹内有一付手术用剪刀。

在 2002 年 7 月至2004 年 4 月之间,甲多次找到某医院及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赔偿,但未果。

在此情况下, 2004 年 5 月,甲一纸诉状将某医院诉至法院,要求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但医院称,甲的诉讼请求已过诉讼时效。

●问:甲的诉讼请求是否已过诉讼时效?为什么?答案:甲的诉讼未过诉讼时效。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期间为 1 年,这 1 年期间从知道或应该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时起算。

因甲多次找医院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引起诉讼时效中断。

1 年期间从 2004 年 4 月起算,未过诉讼时效。

法条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修改稿)第196条:“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计算”。

9、重大误解的合同可否撤销刘某卖给张某一幅名画家的画。

过了两天,张某发现这幅画实际上不是原版画,而是精巧的复制品,便请求刘某将画收回,归还已付的款项。

但刘某拒绝张某请求,认为他自己向最近才死的邻居买这幅画时也是当作原版画买来的。

双方争执不下,诉至法院。

问:这属于什么性质的民事行为?应如何处理?答案:这属于存在重大误解的可撤销民事行为,处理的方法是支持张某的请求,刘某收回该画,退还张某画款。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10、债权的实现与保全乙借给朋友甲人民币 20 万元用于买房,有借条为证。

乙要购房,想向甲要回自己的钱。

此时乙才发现,甲不仅被工作单位开除,没有了正常的收入,而且举了不少外债。

为了躲避债权人的讨债,甲干脆将购买的房子过户到了其姐姐的名下。

当乙向甲讨要自己的 20 万元时,甲承认这笔债务,但声称无能力偿还。

问:在这种情况下,乙能否实现自己的债权?为什么?答案:乙能实现自己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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