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个法律幽默故事
法律故事搞笑案例分享(3篇)
第1篇一、引子法律,一个神圣而严肃的名词,它规范着人们的行为,维护着社会的和谐稳定。
然而,在这严谨的法律世界里,也有一些令人捧腹的搞笑案例。
今天,就让我为大家分享几个法律故事,让大家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感受法律的幽默与智慧。
二、案例一:醉酒司机“巧”领驾照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位名叫张明的男子。
张明平时为人豪爽,喜欢喝酒。
一日,张明醉酒后驾车回家,结果在途中被交警拦下。
交警对张明进行了酒精测试,结果显示张明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严重超标,属于醉酒驾驶。
张明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于是心生一计。
他对交警说:“警官,我最近一直在学习驾驶技巧,为了测试自己的驾驶水平,特意酒后驾车。
请您给我一个机会,让我在您的监督下重新驾驶,证明我的驾驶技术。
”交警听完张明的话,哭笑不得,心想:“这真是醉了,醉酒驾驶还想证明驾驶技术?”然而,交警还是决定给张明一个机会。
在交警的监督下,张明驾驶了一段时间,结果发现他的驾驶技术确实不错。
交警对张明说:“看来你的驾驶技术还不错,但你这次醉酒驾驶已经触犯了法律,必须接受处罚。
”张明后悔不已,心想:“都怪自己酒后驾车,结果还被交警抓了个正着。
看来以后再也不敢酒后驾车了。
”从此,张明再也没有酒后驾车,成为了交通安全的楷模。
三、案例二:法庭上的“背诵大赛”在一个法庭上,一位名叫李华的男子因为涉嫌盗窃被起诉。
在庭审过程中,法官要求李华陈述自己的犯罪事实。
李华却突然背诵起了一首古诗:“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
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
”法官和陪审员们都被李华的行为惊呆了,心想:“这是法庭,不是吟诗的地方。
”法官严肃地对李华说:“请你立即停止背诵,陈述你的犯罪事实。
”李华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说:“法官大人,我背诵这首诗是因为我想起了小时候家乡的明月,让我想起了我的亲人。
这并不能证明我无罪,但我确实犯了罪,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
”法官见李华态度诚恳,于是给了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在接下来的庭审中,李华如实陈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最终被法院依法判决。
讲法律搞笑案例(3篇)
第1篇一、误把手机泡“红茶”某日,一位先生发现自己的手机屏幕突然失灵,怀疑是手机质量问题,于是找商家理论。
商家坚称手机没有问题,先生一气之下,拿起手机泡了一杯“红茶”,以此证明手机质量问题。
商家一看,顿时哭笑不得,只好承认手机确实存在问题,并给予了赔偿。
二、狗狗成了“被告”某小区内,一只狗狗在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闯入邻居家中,将邻居家的家具咬坏。
邻居将狗狗的主人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
法官审理此案时,狗狗竟然摇着尾巴,对着法官露出一个“无辜”的表情。
法官忍俊不禁,判决狗狗主人赔偿邻居损失,并提醒狗狗主人加强对狗狗的管理。
三、误将快递当“炸弹”一位女士在网购时,误将快递地址填写成了自己家附近的银行。
快递员送货上门时,发现地址竟然是银行,顿时慌了神,以为送错了快递。
女士看到快递员惊慌失措的样子,忍不住笑了出来。
原来,女士只是想考验一下快递员的应变能力,没想到却闹出了这么一个笑话。
四、老板“赔笑”风波某餐馆老板因为顾客的投诉,导致生意一落千丈。
为了挽回顾客,老板想出了一个“绝招”——赔笑。
于是,每当顾客走进餐馆,老板都会笑容满面地迎接,还亲自为顾客端茶送水。
然而,有一天,一位顾客在餐馆内大吵大闹,老板为了赔笑,竟然笑得合不拢嘴,引得周围顾客纷纷侧目。
最后,老板不得不承认自己的“赔笑”策略失败了。
五、误把鱼饵当“毒品”某渔夫在河边钓鱼时,误将鱼饵当成了毒品。
他看到一位警察经过,心想:“这警察肯定怀疑我是毒贩。
”于是,渔夫吓得魂飞魄散,扔掉鱼竿就跑。
警察见状,以为渔夫真的犯了罪,于是展开追捕。
最后,警察发现渔夫只是误把鱼饵当成了毒品,于是放过了他。
渔夫感慨万分:“原来,我差点成了毒贩。
”六、误把猫粮当“毒品”某女子在小区里遛狗时,看到一位警察正在巡逻。
她突然想起,自己家的猫粮颜色与毒品相似,担心警察怀疑自己,于是连忙将猫粮藏了起来。
警察见状,好奇地问:“你为什么要把猫粮藏起来?”女子支支吾吾地回答:“这个……这个……是我家的猫粮。
【微推荐】20个法律幽默故事与启示(四)
【微推荐】20个法律幽默故事与启示(四)【微推荐】20个法律幽默故事与启示(四)2013-10-24 中国律师商学院【中国律师商学院】虽是幽默故事,但内里折射出法律的精髓。
中国律师商学院微信平台为大家奉上20个幽默故事背后的法律启示,供大家品评回味,本文为第四期(16—20),最后一期,请大家关注并推荐给您的好友。
十六、法律职业者要锻炼周全、缜密、细致的思维某法科考研学生给某同学的留言:最近背了几天《刑法》分则,颇得意,见谁都想判他几年。
路上,一只大黑狗撞了我之后扬长而去,我下意识就对自己说:交通肇事后逃逸,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丝毫不管它还有没有7年的活头。
走了几步又补充:估计不满16周岁,不予追究。
后来又仔细一想,当时判得太草率了,它喝酒了吗?吸毒了吗?户口是国内的?不是国内的,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吗?有同伙吗?有同伙的话,是否是起主要作用?是累犯吗?在假释期间吗?是否是初犯?精神正常吗?是军犬吗?此外还有一些没有写在书上的潜规则,比方说是高干宠物吗?动物保护协会是否有干涉司法的电话打来?是否有某领导的批示?最高检和最高法有没有新的司法解释出台?目前的刑事政策已经是宽严相济了,是否还得给予重判?要是它把狂犬病毒蹭在我身上,那是不是要数罪并罚呢?有太多、太多的因素还没有考虑到,所以说不要瞧不起搞法律的,说他们就是背了几本书而已,其实不比造原子弹轻松。
法律视角的解读与法律智慧的体现:1、该法科生的留言尽管已经发散思维,思虑甚多,但仍有很多不足之处,如犯罪主体怎么可能是狗呢,狗的寿命也就几十年,怎么能确定以16周岁为负刑事责任年龄呢等,姑且不论这些,仅从法律思维的角度给我们的启示是:一个正确的判断总是相对的,必须有充要的条件,离开这个条件,判断的正确性便不确定。
2、在中国的法治环境下从事法律职业,职业者需要考虑的问题基本分为两个大的方面,一方面是法律专业知识,法律上如何处理;一方面是可能影响法律处理的法外因素——国情。
幽默的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引子法律,作为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的工具,在我们的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然而,在法律的严肃背后,也有一些案例让人啼笑皆非,成为了茶余饭后的谈资。
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来回顾那些让人捧腹大笑的法律案例。
二、案例一:偷瓜风波在某小镇,有一位农民老张,他辛勤劳作,种植了一片硕果累累的西瓜地。
然而,有一天,他的西瓜地被偷了个精光。
老张悲痛欲绝,于是向当地派出所报案。
经过调查,警方发现,偷瓜的不是别人,正是老张的邻居小李。
原来,小李看到老张的西瓜又大又甜,便起了贪念,趁夜色潜入西瓜地,将西瓜偷走。
在审讯过程中,小李还辩称:“我只是想尝尝老张的西瓜,没想过偷这么多。
”最终,小李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点评:这起偷瓜风波虽然让人哭笑不得,但也提醒我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即使是邻居,也不能触犯法律。
三、案例二:签名风波小王在一家公司上班,因工作原因,需要与一位客户签订一份合同。
然而,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小王不小心将客户的签名写成了自己的名字。
当客户发现后,怒不可遏,要求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领导得知此事后,觉得这是一件小事,于是决定让小王赔礼道歉。
然而,小王却不以为然,他认为自己并没有做错什么。
于是,双方发生了争执,最终闹上了法庭。
在法庭上,法官经过审理,认为小王在签订合同时,由于自己的疏忽,导致客户的签名被误写,已经构成违约。
最终,小王被判赔偿客户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点评: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在工作中,我们要认真负责,以免因为自己的疏忽而给自己和公司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四、案例三:蹭车风波小张和小李是好友,一天,小李驾驶自己的汽车载着小张外出游玩。
在途中,小李因操作不当,导致汽车失控,撞到了路边的一棵大树。
幸运的是,两人并无大碍,但汽车却严重受损。
事后,小张认为,是自己的乘坐导致了这起事故,于是要求小李赔偿自己的损失。
小李则认为,事故是由于自己操作不当造成的,与小张无关。
双方争执不下,最终闹上了法庭。
年度搞笑法律案件(3篇)
第1篇导语: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益的重要工具,但在现实生活中,总有一些法律案件让人忍俊不禁。
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来盘点一下那些让人笑出腹肌的年度搞笑法律案件。
一、司机醉驾撞狗,狗主人索赔百万2019年,某地发生一起司机醉驾撞狗的案件。
司机在酒后驾车途中,撞到了一只正在路边玩耍的狗。
狗主人见状,将司机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100万元。
在庭审过程中,狗主人表示,这只狗是他的宠物,已经陪伴他多年,具有极高的感情价值。
而司机则辩称,他当时已经醉得不成样子,无法控制车辆,且狗主人未将狗牵好,存在一定过错。
法院审理后认为,司机醉驾撞狗的行为确实存在过错,但狗主人未将狗牵好,也存在一定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司机赔偿狗主人5万元精神损失费。
二、男子偷拍女友洗澡,被判侵犯隐私权2020年,某地发生一起男子偷拍女友洗澡的案件。
男子在女友洗澡时,趁其不备,用手机偷拍了一段视频。
事后,女友发现这段视频,并将其曝光在社交媒体上。
女友将男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10万元。
男子辩称,他并未将视频公开传播,只是想留作纪念。
法院审理后认为,男子偷拍女友洗澡的行为已构成侵犯隐私权,判决男子赔偿女友精神损失费5万元。
三、女子买婚戒退货,商家拒退引发争议2020年,某地一名女子在购买婚戒时,发现戒指尺寸过大。
女子要求商家退货,但商家以“婚戒不退不换”为由拒绝退货。
女子不服,将商家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后认为,商家在销售过程中未明确告知消费者婚戒不退不换的规定,且女子购买戒指时并未注意尺寸,故判决商家退还女子购买婚戒的款项。
四、男子借酒装疯,把邻居告上法庭2020年,某地一名男子在酒后装疯,将邻居告上法庭,称邻居欠他10万元债务。
邻居无奈,只得将男子告上法庭,要求证明自己并未欠债。
在庭审过程中,邻居提供了大量证据证明自己并未欠男子债务。
法院审理后认为,男子在酒后装疯,企图诬陷邻居,判决男子赔偿邻居名誉损失费1万元。
五、女子网上晒美食,被起诉侵权2020年,某地一名女子在社交媒体上晒出自己制作的美食照片,被一家知名餐厅认为侵权。
法律案件搞笑分享(3篇)
第1篇一、前言法律,这个看似严肃的领域,其实也充满了幽默与搞笑。
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来回顾那些让人捧腹大笑的法律案件,感受一下法律的幽默与趣味。
二、案件一:猪肉变成牛肉案情简介:一位消费者在超市购买了一块猪肉,回家后却发现猪肉变成了牛肉。
消费者找到超市要求退换货,超市却以猪肉变质为由拒绝退款。
消费者将超市告上法庭。
搞笑点:消费者在法庭上展示了自己家的猪肉,法官看到后哈哈大笑,说:“这猪肉的颜色、纹理、味道,简直和牛肉一模一样,简直是神猪啊!”判决结果:法官判决超市败诉,要求超市退还消费者购买猪肉的费用,并赔偿消费者精神损失费。
三、案件二:鱼罐头里的鱼死了案情简介:一位消费者在超市购买了一罐鱼罐头,回家后发现鱼罐头里的鱼死了。
消费者找到超市要求退款,超市却以鱼是活鱼,死亡属于自然现象为由拒绝退款。
搞笑点:消费者在法庭上展示了自己购买的鱼罐头,法官看到鱼罐头里的鱼已经死亡,忍不住说:“这鱼怎么死了?难道超市的鱼罐头里有毒吗?”判决结果:法官判决超市败诉,要求超市退还消费者购买鱼罐头的费用,并赔偿消费者精神损失费。
四、案件三:鞋子成了“飞鞋”案情简介:一位消费者在商场购买了一双鞋子,回家后发现鞋子竟然会飞。
消费者找到商场要求退款,商场却以鞋子质量问题为由拒绝退款。
搞笑点:消费者在法庭上展示了自己购买的鞋子,法官看到鞋子竟然能飞,不禁感叹:“这鞋子真是太神奇了,竟然能飞!”判决结果:法官判决商场败诉,要求商场退还消费者购买鞋子的费用,并赔偿消费者精神损失费。
五、案件四:手机成“石头手机”案情简介:一位消费者在手机店购买了一部手机,回家后发现手机竟然变成了“石头手机”,无法开机。
消费者找到手机店要求退款,手机店却以手机质量问题为由拒绝退款。
搞笑点:消费者在法庭上展示了自己购买的“石头手机”,法官看到手机变成石头,不禁笑着说:“这手机真是太神奇了,竟然能变成石头!”判决结果:法官判决手机店败诉,要求手机店退还消费者购买手机的费用,并赔偿消费者精神损失费。
法律幽默小故事
法律幽默小故事一、开庭判决某庭审中,原告起诉被告侵犯名誉权,要求赔偿损失。
庭上,被告辩护称自己无意侵犯他人名誉,并表示认罪态度。
法官察觉到法庭气氛有些严肃,打破了沉默:“如果你没有侵犯原告的名誉权,那么你的名声就应该是很好的。
不过,我想我们可以进行一项实验。
”法官开始整理桌子上的文件,又从口袋里拿出一块巧克力,丢在桌子上,然后问被告:“请问这是你的巧克力吗?”被告沉了一分钟思考后答道:“是的,法官大人,这块巧克力是我自己的。
”法官接着问:“那么,请问你是否愿意将这块巧克力赠予原告?”被告笑了起来:“那当然可以,我非常乐意。
”法官顿时面带微笑:“好的,既然你愿意赠予原告,那你必定缺乏对这块巧克力的所有权,根据同样的逻辑,如果你没有侵犯原告的名誉权,那么你的名誉就应该属于好的范畴。
”全庭爆发出一阵笑声。
二、拖欠工资一名工人向老板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老板拒不支付,并声称工人不合格。
工人愤怒地回应道:“我已经工作了三年,您到底有什么理由说我不合格?”老板不经思考,随口回答:“你连一个完整的句子都说不出来,只能口吐莲花。
”工人得知这一点后回答道:“老板,我在工地干活,不是参加国际辩论大赛。
”三、意外损坏某律师在法庭辩论中称:开车者必须要有足够的技术来驾驶,因此被告完全应该承担起责任。
而被告则回应说:“那我也得承认,司机有时候是非常有技术的。
”律师反问道:“那我不明白,您为什么认为司机应该负责任?”被告立刻给出回答:“因为司机把我的新车撞坏了。
”这时,全庭都哄堂大笑。
四、错判原因有一天,一名法官满脸愁容地走进了法庭。
同事好奇地问他:“怎么了?你看上去心情不好。
”法官叹了口气道:“我刚才判了一个错误的判决。
”同事露出了惊讶的表情:“错误判决?你怎么会犯错误?”法官回答:“我的笔记本出故障了,刚才按错了一个键,导致我误判了案件。
”同事纷纷表达理解:“真是无奈啊,现在的技术也是麻烦。
”法官苦笑着说:“其实,问题不在于技术,而在于我按错了键盘上的‘不’字。
法律案件搞笑分享文案(3篇)
第1篇【正文】:一、小偷“不小心”偷走了自己的房子案情简介:小李是个小偷,他总是偷一些不值钱的东西。
有一天,小李偷了一栋房子,结果因为不小心,把房子偷走了。
房子里的家具、电器全都没了,只剩下一栋空荡荡的屋子。
搞笑点:小李站在空荡荡的屋子里,一脸懵逼,心想:“我这是怎么了?怎么把房子偷走了?”法官判决:小李因盗窃罪被判刑三年。
不过,法官在判决书中特别注明:“小李,你偷走了自己的房子,这是你自己不小心,法院对此表示同情。
”二、醉汉“酒驾”撞上自己的酒瓶案情简介:张先生是个酒鬼,每天都要喝个烂醉如泥。
有一天,他喝得酩酊大醉,竟然酒驾撞上了一瓶自己喝剩下的酒。
搞笑点:张先生醒来后,发现车里的酒瓶全碎了,而自己却安然无恙。
他一脸懵逼,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法官判决:张先生因危险驾驶罪被判拘役三个月。
法官在判决书中调侃道:“张先生,你这是‘酒驾’的最高境界啊!”三、男子为了还钱,把妻子的内衣都卖掉了案情简介:王先生欠了一屁股债,为了还钱,他想出了一个“绝妙”的主意——把妻子的内衣卖掉。
结果,他竟然真的把内衣卖掉了。
搞笑点:王先生的妻子发现内衣不见了,气得大骂:“你这个败家子,竟然把我的内衣都卖掉了!”法官判决:王先生因盗窃罪被判刑一年。
法官在判决书中讽刺道:“王先生,你这是‘创意’用错了地方啊!”四、男子因为借钱,把邻居家的狗都偷走了案情简介:赵先生为了借钱,竟然把邻居家的狗都偷走了。
他打算把狗卖了,换取一笔钱。
搞笑点:赵先生把狗偷走后,邻居发现狗不见了,四处寻找。
最后,邻居在赵先生家找到了狗,气得直跺脚。
法官判决:赵先生因盗窃罪被判刑两年。
法官在判决书中幽默地说:“赵先生,你这是‘养狗’的最高境界啊!”五、女子因为失恋,把前男友告上法庭案情简介:李小姐失恋后,心情非常不好。
为了发泄,她把前男友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她的精神损失费。
搞笑点:法庭上,李小姐声泪俱下,讲述了自己失恋后的悲惨遭遇。
前男友则表示:“我哪里做错了,为什么要赔偿她的精神损失费?”法官判决:法官判决李小姐败诉,理由是她的要求太过荒谬。
法律案例搞笑情景剧(3篇)
第1篇角色:法海(男,法师,严肃认真)白素贞(女,白蛇,妖娆妩媚)许仙(男,郎中,憨厚老实)小青(女,青蛇,活泼机灵)孙悟空(男,猴子,搞笑担当)土地公(男,土地神,和蔼可亲)土地婆(女,土地神,幽默风趣)场景一:西湖边(法海站在西湖边,严肃地念咒语,试图捉住白素贞。
白素贞和小青在湖边嬉戏。
)法海:(怒气冲冲)白素贞,你身为妖精,却与人类纠缠不清,简直是亵渎神明!白素贞:(娇媚地)法海大师,你为何如此严厉?我和许仙也是真心相爱的。
法海:(摇头)爱情?在你的眼中,爱情不过是妖术的掩饰!小青:(跳出来)哼,法海,你就是个老古董!爱情有什么不对的?孙悟空:(突然出现)哎哟喂,这不是我老孙吗?这里怎么这么热闹啊?土地公:(走过来)孙悟空,你怎么来了?孙悟空:(神秘兮兮)我听说这里有个法海,要捉住白素贞,我来凑凑热闹。
土地婆:(拍手)好啊,好啊,有热闹看真是我们的福气。
法海:(瞪大眼睛)孙悟空,你竟敢在这里捣乱!孙悟空:(笑嘻嘻)法海,你以为你是谁啊?我就是来帮白素贞的!白素贞:(感激地看着孙悟空)谢谢你,猴子哥!法海:(气得胡子直抖)白素贞,你竟敢背叛我!场景二:许仙家中(许仙正在家中为白素贞熬药,法海带着小青闯入。
)法海:(指着许仙)许仙,你竟敢与妖精为伍,真是禽兽不如!许仙:(吓得脸色苍白)法海大师,请您别误会,我和白素贞是真心相爱的。
小青:(跳出来)法海,你少在这装好人!白素贞可是我姐姐,你敢欺负她,我就和你没完!孙悟空:(拍拍胸脯)别怕,有我在!土地公:(走过来)法海,白素贞也是一条生命,你不能这样对她。
法海:(怒火中烧)生命?在她眼中,生命不过是满足她欲望的工具!土地婆:(翻白眼)法海,你太偏激了!爱情不分妖魔,只分真心。
场景三:寺庙内(法海将白素贞和小青关在寺庙里,许仙前来求情。
)许仙:(跪在地上)法海大师,请您放了我妻子和小青吧,我们真心相爱。
法海:(冷笑)真心?你以为爱情就能掩盖罪恶吗?孙悟空:(跳出来)法海,你太自私了!爱情是美好的,你不能阻止别人追求幸福!土地公:(走过来)法海,你这样做太过分了!土地婆:(拍桌子)法海,你放不放人?不放人我就把你的法器都砸了!法海:(犹豫了一下)好吧,我放她们走。
好玩法律案例(3篇)
第1篇导语:法律是严肃的,但法律的世界里也充满了趣味。
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来回顾几个让人捧腹的法律案例,感受一下法律与幽默之间的奇妙碰撞。
一、误将面粉当毒品,被告上法庭某日,李某在家中收到一箱快递,快递内容显示为“毒品”。
李某惊慌失措,立即报警。
警方到场后发现,这箱所谓的“毒品”竟然是面粉。
原来,李某在网购时误将面粉误认为是毒品,于是发生了这起乌龙事件。
最终,李某因误报险些被告上法庭,成为了一个笑柄。
二、醉酒男子打狗,反被狗咬伤张某在醉酒后,看到一只流浪狗,心生恶念,拿起一块石头猛砸过去。
结果,石头砸中狗的头部,狗反而更加凶猛。
张某吓得赶紧逃跑,却被狗紧紧咬住,无法挣脱。
最后,张某被路人发现,送往医院救治。
这起事件中,张某不仅没有伤害到狗,反而自己受伤,成为了众人嘲笑的对象。
三、男子倒车时误撞交警,被判赔款某日,赵某驾驶车辆倒车时,不慎撞上了一名正在指挥交通的交警。
交警倒地后,赵某才发现自己撞到了人。
原来,赵某在倒车时,并未注意到交警的存在。
这起事件中,赵某因过失伤人,被法院判决赔偿交警医药费、误工费等费用。
四、女子偷窃内衣,被判入狱某女子因生活所迫,偷窃了一家内衣店的商品。
然而,她在作案过程中,被店内监控摄像头拍得清清楚楚。
警方根据监控录像,很快将女子抓获。
在庭审中,法官表示,内衣属于个人隐私物品,女子偷窃内衣的行为已构成犯罪。
最终,女子被判入狱。
五、男子驾驶摩托车追狗,导致车祸某日,张某驾驶摩托车在街头行驶,突然发现一只狗从路边窜出。
张某为了躲避狗,猛打方向盘,结果摩托车失控,撞上了一棵大树。
张某受伤严重,被送往医院救治。
警方调查后发现,张某驾驶摩托车追狗的行为,违反了交通法规,最终被法院判决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六、男子在电梯内大声说话,被判赔款某男子在乘坐电梯时,大声与他人争吵,导致电梯内其他乘客感到不适。
电梯监控录像显示,男子在争吵过程中,多次违反公共秩序。
法院审理后认为,男子在电梯内大声说话,已构成对其他乘客的侵权行为。
小学生法制小故事大全[法律小笑话大全爆笑]
小学生法制小故事大全[法律小笑话大全爆笑]1、律师对当事人说:“你的案子律师费总共八万元,先付两万,以后每月一万,六个月付清。
”当事人说:“这好像是分期付款买汽车。
”律师说:“没错,我是在分期付款买汽车。
”当事人对律师说:“我的案子律师费总共八万元,先付两万,以后每月一万,六个月付清。
”律师说:“你以为是在分期付款买汽车啊”当事人说:“没错,你在我这里分期付款买汽车。
正好互相抵消”2、“老公,我睡不着,给我讲个故事吧。
”老公:“好吧。
很久很久以前,有个青年,在检察院工作,有一年,他决定司法考试。
他考了法理学、法制史、宪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民法、商法……”还没讲完,老婆就睡着了。
第二天,老婆又失眠了,于是老公说:“民法包括:物权法、担保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一科还没说完,老婆又睡着了……3、天若有情天亦老,人学法律头发少。
青冥浩荡不见底,宪法刑法和法理。
桃花潭水深千尺,民商诉讼法制史。
商女不知亡国恨,不过司考没法混。
风萧萧兮易水寒,律师书记大法官。
一骑红尘妃子笑,学完法律没人要。
因骂别人是猪而受到诉讼,结果法院判决罚他七十。
“这太不公平了!”委屈得大叫起来,“我上次骂人家是猪,只罚了三十!”法官地喝道:“你不知道猪肉早涨价了4、女:“我要求与丈夫离婚,请法院明判。
”法官:“请陈述理由。
”女:“他骗了我,结婚前他没有告诉我他脸上有斑点。
”法官:“结婚前你没见过他”女:“见过,不过,当时我只顾看他送的礼物,没有注意看他的脸。
”5、第一天到所里上班,为给领导留下好印象,特地来的很早。
静悄悄的没有人,只有一个灰白头发的老人在扫地。
清洁工也来得好早呀。
我向他打了招呼,反正领导还没来,我倒了杯水就开始看书。
一会儿来了个同事,进门就向扫地的老人致意:“孙主任早!”我两眼一黑,就什么也不知道了7、离婚案是很头疼的事情。
有一次办离婚,对方代理人居然是我女友。
奇特搞笑的法律案件(3篇)
第1篇一、引子法律,庄严而神圣,然而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总有一些奇特的案件,让人忍俊不禁。
这些案件或因当事人特殊的身份,或因案件本身的荒谬,或因法官的机智,成为了法律史上的笑谈。
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来回顾几个奇特搞笑的法律案件,感受法律与幽默的奇妙碰撞。
二、案件一:猪倌与法院的“拉锯战”某日,一位名叫张三的猪倌因为一头猪的问题将邻居李四告上了法庭。
原来,张三养的猪偷吃了李四家的稻谷,导致李四家的稻谷减产。
李四要求张三赔偿损失,但张三却认为猪是李四家的,偷吃稻谷是猪的行为,与自己无关。
双方争执不下,于是张三将李四告上了法庭。
法庭上,张三出示了猪偷吃稻谷的证据,李四则拿出了一份“猪的认罪书”,称猪是故意偷吃稻谷,愿意承担赔偿责任。
法官看到这份“猪的认罪书”,哭笑不得,判决猪是动物,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无法成为诉讼主体。
然而,张三和李四并不甘心,双方开始了长达数年的“拉锯战”,最终法院判决李四胜诉,但赔偿金额仅为稻谷损失的三分之一。
三、案件二:醉酒男子的“糊涂账”某晚,一位醉酒男子在街头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
邻居王五不堪其扰,报警将醉酒男子带到派出所。
醉酒男子清醒后,表示自己并未影响他人,反而认为王五是故意找茬。
于是,王五将醉酒男子告上了法庭。
法庭上,醉酒男子声称自己并未醉酒,只是因为情绪激动说了几句过头话。
法官经过调查,发现醉酒男子确实在案发时饮酒过量。
然而,醉酒男子却坚称自己并未喝醉,只是因为情绪失控。
法官为了证明醉酒男子确实醉酒,特意请了专业机构对其进行了酒精检测。
结果显示,醉酒男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了醉驾标准。
最终,法院判决醉酒男子败诉,并赔偿王五精神损失费。
四、案件三:小偷的“糊涂账”某日,小偷王二潜入一家商场,盗窃了一部手机。
被商场保安发现后,王二将手机丢弃,逃之夭夭。
商场保安报警,警方将王二抓获。
然而,王二却声称自己并未盗窃手机,而是被商场保安诬陷。
法庭上,王二拿出了一份“失窃手机的真实购买凭证”,称自己购买的正是这部手机。
法律中的搞笑案件(3篇)
第1篇一、引子法律,作为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权益的重要工具,严肃而庄重。
然而,在漫长的司法实践中,却出现了许多令人捧腹大笑的案件。
这些案件不仅揭示了人性的弱点,更让我们看到了法律的幽默与智慧。
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来盘点那些笑中带泪的法律奇闻。
二、案件一:男子酒后报警“捉鬼”2018年,我国某地发生了一起令人哭笑不得的案件。
一名男子酒后报警,声称自己家中闹鬼。
警方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
然而,在调查过程中,警方却发现这名男子酒后胡言乱语,根本不存在闹鬼现象。
最终,男子因扰乱公共秩序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
三、案件二:老太婆打赏交警2000元2019年,我国某地一位老太婆为了感谢交警帮助她处理交通事故,主动打赏交警2000元。
然而,交警却婉拒了老太婆的好意。
原来,交警在处理事故时,并未收取任何费用。
这起事件在当地引起了广泛关注,网友们纷纷为交警的廉洁自律点赞。
四、案件三:男子开车撞死狗,被判赔偿狗主人1000元2017年,我国某地发生了一起奇葩案件。
一名男子在驾车过程中,不慎撞死了一只狗。
狗主人认为,男子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经法院审理,最终判决男子赔偿狗主人1000元。
这起案件引发了人们对动物权益保护的关注。
五、案件四:女子欠债不还,被判“裸奔”2018年,我国某地一位女子因欠债不还,被法院判决“裸奔”。
这是我国首例因欠债不还而判处“裸奔”的案件。
判决生效后,女子在街头裸奔,引来了众多市民围观。
这起案件让人们看到了法律的严肃与威慑力。
六、案件五:男子报警称自己被雷劈,警方调查后发现是“雷人”行为2016年,我国某地一名男子报警称自己被雷劈。
警方接到报警后,立即展开调查。
然而,调查结果显示,男子并无被雷劈的迹象。
警方进一步调查发现,这名男子因欠债不还,企图通过报警来逃避债务。
最终,男子因诬告陷害被警方行政拘留。
七、案件六:男子欠债被追讨,竟要求对方支付“嫖娼费”2017年,我国某地一名男子欠债被追讨,竟然要求对方支付“嫖娼费”。
搞笑法律及案例(3篇)
第1篇一、前言法律,作为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益的重要工具,本应严肃庄重。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总有一些法律及案例让人忍俊不禁,成为茶余饭后的谈资。
本文将为您盘点那些搞笑的法律及案例,让您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了解法律。
二、搞笑法律及案例盘点1. 醉酒男子骑马闯红灯某地一男子醉酒后骑马闯红灯,被交警拦下。
交警问:“你骑的是什么车?”男子答:“马车。
”交警:“马车是机动车吗?”男子:“当然是,我这不是在闯红灯吗?”交警:“那你怎么不骑自行车?”男子:“自行车能喝酒吗?”2. 失踪的狗咬人某小区发生一起狗咬人事件,受害者要求狗主人赔偿。
狗主人却称:“我的狗已经失踪好几天了,怎么可能咬人?”法官听后哭笑不得,判决狗主人赔偿受害者。
3. 撒谎的肇事者某地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肇事者驾车逃逸。
警方调查发现,肇事者撒谎称自己喝醉了,无法开车。
然而,警方在肇事者家中查获一瓶未开封的白酒,证明其并未饮酒。
法官判决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
4. 犯罪嫌疑人自投罗网某地发生一起盗窃案,警方怀疑嫌疑人小明。
一天,小明给警方打电话,称自己就是嫌疑人,愿意自首。
警方不信,于是将他带到派出所。
在派出所,小明又给警方打电话,称自己喝醉了,无法自首。
警方无奈,只好将他送回家。
5. 奇葩遗嘱某富翁立下遗嘱,将自己的财产全部留给自己的宠物狗。
狗主人表示,自己不会按照遗嘱执行,因为狗已经去世。
法官判决狗主人败诉,要求其按照遗嘱执行。
6. 偷窃手机被判赔手机某男子偷走一部手机,被警方抓获。
警方发现,男子偷走的手机价值仅为100元,而他却被判赔偿2000元。
原来,男子在偷手机时,手机里的通话记录显示他欠了2000元话费。
7. 惊险的“灭火器”求婚某男子为了向女友求婚,将灭火器扔向女友家,结果误伤了女友的邻居。
警方调查发现,男子将灭火器扔向女友家,是为了点燃烟花,制造浪漫氛围。
然而,烟花未能点燃,男子却误伤了邻居。
法官判决男子赔偿邻居损失。
8. 奇葩的“婚约”某男子与女友签订了一份“婚约”,约定两人结婚后共同还清债务。
法律案件搞笑分享(3篇)
第1篇导语:法律是严肃的,但有时候,法庭上也会上演一些让人忍俊不禁的“喜剧”时刻。
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来回顾几个法律案件,看看那些让人捧腹大笑的瞬间。
一、案件一:醉酒法官判酒驾某地法院一位法官在审理一起酒驾案件时,因为当天喝了不少酒,导致判决时出现了失误。
他原本应该判决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但误判为有期徒刑五年。
法官在宣判后,被告人和旁听者都忍不住笑了出来。
后来,法官主动承认错误,并向被告人和旁听者道歉,赢得了大家的谅解。
二、案件二:捡到钱包,被告“归还”一位市民在街头捡到一个钱包,里面有现金和身份证等物品。
市民在原地等待失主无果后,便将钱包交给警方。
警方调查后发现,钱包失主正是被告。
原来,被告在公交车上偷走了钱包,却没想到失主竟然是自己。
在法庭上,被告面对失主的指责,尴尬地笑了起来。
三、案件三:熊孩子“恶作剧”,父亲“背锅”一位父亲在法庭上为儿子辩护,称儿子并非故意损坏他人财物。
原来,儿子在玩耍时,误将一颗价值不菲的宝石扔进了马桶。
父亲为了保护儿子,主动承担了赔偿责任。
在法庭上,法官询问父亲是否愿意赔偿时,他笑着回答:“当然愿意,只要儿子能够吸取教训,以后不再犯类似的错误。
”四、案件四:误入法庭,男子“自导自演”一位男子误入法庭,看到审判长和陪审员正在审理案件,便灵机一动,自导自演了一场“法庭戏”。
他模仿法官宣读判决书,还让旁听席上的观众“鼓掌”。
法官发现后,当场揭露了他的“恶作剧”,并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
五、案件五:法官“跨界”表演,现场笑声连连某地法院一位法官在审理一起离婚案件时,因当事人双方矛盾激烈,法庭气氛紧张。
为了缓解气氛,法官突然唱起了一首歌曲,瞬间吸引了在场所有人的注意力。
随后,法官还现场表演了一段相声,引得现场笑声连连。
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和解。
总结:法律是严肃的,但有时候,法庭上的这些“喜剧”时刻,也让我们看到了人性的另一面。
这些案件虽然让人忍俊不禁,但也提醒我们,在生活中要遵守法律法规,以免陷入尴尬的境地。
20个法律幽默故事的法律解读
案例一:刘备明天要去荒无人烟的大沙漠中独自旅游,准备好了一壶水打算明天口渴时喝。
xx知道此事后偷偷在水中放入了致命的鹤顶红毒药,打算毒死大哥。
第二天刘备带上水壶开始出发,xx对大哥早有不满,决定杀死大哥,但对水中有毒一事全然不知。
就悄悄在大哥的水壶下钻了个小孔。
刘备在沙漠中准备喝水时发现已经没有水了。
最终渴死在沙漠中。
请问xx和xx谁承担刘备的死亡责任?请说明理由。
答案:xx虽然投了毒,因为xx偷偷把那毒水放旧了,刘备没有喝上,刘备死于渴死,不是毒死,刘备的死与xx无关,但是毒水被倒掉,是xx意志以外的原因,不是关于出于好心放掉的。
但是,xx 的毒行为己实施,不是主动中止,所以,xx属于杀人未遂。
xx则属于间接故意杀人。
他明知一个人进入沙漠没有水喝可能会渴死,却偷偷地把刘备唯一的一瓶水偷偷放掉,刘备在不知道道水被放掉的情况下进入沙漠,最终导致刘备死亡,在主观上,xx放纵刘备死亡结果的发生。
20个法律幽默故事的法律xx解读一、良心是人行动的终极原则恶法非法幽默:在xx推倒的前两年,xx一个名叫亨里奇的守墙卫兵,开枪射杀了攀爬xx希图逃向xx的青年xx。
在墙倒后对他的审判中,他的律师辩称,他仅仅是施行命令的人,基本没有挑选的权利,罪不在己。
而法官则指出:“作为警察,不施行上级命令是有罪的,然而打不准是无罪的。
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此时此刻,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权,这是你应自动承担的良心义务。
这个世界,在法律之外还有良心。
当法律和良心抵触之时,良心是最高的行动原则,而不是法律。
尊崇性命,是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准绳。
”法律视角的解读与法律xx的体现:1、这个故事,首先告诉法律职业者不应僵硬地理解、执行法律,法律背后有xxxx,xxxx的底线是不能逾越的。
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权——在那个万不得已的局势下,打,但应当故意打不准——不把人家打死,这是最低限度的xx,这也是最高境界的良心。
任何人都不能以“听从命令”为借口,去跨越xxxx的底线。
法律幽默小故事!
法律幽默小故事!1.打官司幽默:年轻的律师第一次打官司就赢了,他回到家,对老律师父亲说道:“爸爸,你还记得你经手的那宗约翰和彼得的没完没了的官司吗?我只用了一个月便把它顺利地解决了。
你瞧,连律师费都拿到手了。
真不明白你怎么会拖那么久也没有办完。
”老律师:“孩子,你知道我是怎么供你读完法学院的吗?”评论:姜还是老的辣啊!2.律师的自白幽默:“你是骗人的!”辩护律师向对方大喊。
“你是说谎的!”对方律师指责说。
法官用小木糙猛敲一下,冷然道:“现在表明了双方律师的身份,继续审案吧!”短评:够绝的,这个法官。
3.都一样幽默:在一个小镇上,一位老妇人被传去出庭作证,当问到她是否认识辩方律师时,她拍了拍手掌答道:“是的,他是个骗子。
”“那控方律师呢?”“当然——他也是个骗子。
”于是,法官立即把两位律师召到面前,低声对他们说:“如果你们谁敢问她是否认识我,那我将以蔑视法庭罪处罚你们两人。
”短评:再次表明,法官技高一筹啊!4.诚实的证人幽默:(一)法官:'证人,在你作证之前,我应该告诉你,在法律面前,你只能讲你亲眼看到的事情,不要讲从别人那儿听到的事,明白吗?'证人:'明白了!'法官:'请你先告诉我,你是何时何地出生的?'证人:'天哪!我尊敬的法官,我无法回答您,因为这是我母亲告诉我的。
'(二)法官指着作案凶器问被告:'你见过这支枪吗?'被告答:'没有,先生。
'法官又问了几遍,被告仍然坚持说没有见过。
于是,法官决定第二天继续审问。
第二天,法官问被告:'你见过这支枪吗?''是的,先生,我的确见过。
''什么时候?''昨天在法庭上。
'短评:证人诚实得很牛逼!5.与政府竞争幽默:足不出户的维克多被捕入狱了,而且被判处很重的刑,这是大家始料不及的。
他妈妈痛不欲生地问他:'你到底犯了哪样罪?难道你在家里摆弄那些画页、钢板、油墨,就成了罪过了?' '不完全是这样,更主要是因为我用那些东西与政府竞争。
法律小故事
20个法律幽默故事与启示一、良心是人行动的终极原则幽默:在柏林墙推倒的前两年,东德一个名叫亨里奇的守墙卫兵,开枪射杀了攀爬柏林墙希图逃向西德的青年克利斯。
在墙倒后对他的审判中,他的律师辩称,他仅仅是施行命令的人,基本没有挑选的权利,罪不在己。
而法官则指出:“作为警察,不施行上级命令是有罪的,然而打不准是无罪的。
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此时此刻,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权,这是你应自动承担的良心义务。
这个世界,在法律之外还有良心。
当法律和良心抵触之时,良心是最高的行动原则,而不是法律。
尊崇性命,是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准绳。
”法律视角的解读与法律智慧的体现:1、这个故事,首先告诉法律职业者不应僵硬地理解、执行法律,法律背后有伦理道德,伦理道德的底线是不能逾越的。
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权——在那个万不得已的局势下,打,但应当故意打不准——不把人家打死,这是最低限度的道德,这也是最高境界的良心。
任何人都不能以“听从命令”为借口,去跨越道德伦理的底线。
这就是“一厘米主权”的道德义务,否则就必需承担罪责。
2、这个故事,还告诉法律职业者应当发散思维,练就在规范之内实现自己目标的能力与技巧方法,正所谓“从心所欲而不逾矩”。
二、法律服务收费亦需审时度势、随机应变幽默:一个配镜师教一个新上岗的雇员如何向顾客要价。
当你给顾客配眼镜时,如果他问多少钱,你就说“75美元”如他的眼睛没有颤动,你就说:“这是镜架的价格。
镜片50美元。
”如果他的眼睛还是没有颤动,你就补上:“每片”。
法律视角的解读与法律智慧的体现:1、这个幽默对于律师服务收费是否可以借鉴呢!笔者在律所实习时,即接触过类似案例。
因一起涉黑刑事案件,主任与当事人的妻子约好收费5万,交费过程中,当事人的妻子自银行取款10万,可能有他用,主任见此,便寻理由将另5万也收入囊中,当事人的妻子救夫心切,也无大的异议便交了。
有些朋友可能认为这样不地道、不讲究,有违职业道德,但事情哪有如此简单即可得出明确的结论的。
中外搞笑法律案例(3篇)
第1篇导语: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权益的重要工具。
然而,在严肃的法律实践中,也时常会出现一些令人捧腹的搞笑案例。
本文将盘点中外法律界的幽默瞬间,带您领略法律界的另一面。
一、中国搞笑法律案例1. 女子起诉前夫“欠债不还”:女子张某与前夫离婚后,发现前夫未支付抚养费,于是将其告上法庭。
然而,在庭审过程中,法官发现张某起诉状上的签名竟然是前夫的。
原来,张某在签字时误将前夫的名字当成了自己的名字。
这场“误签”官司,让法庭上笑声连连。
2. 男子被判“罚款1000元”:男子王某因打架斗殴被法院判刑,同时被判罚款1000元。
然而,在执行阶段,法官发现王某并无收入,于是改判其“罚款1000个鸡蛋”。
这个判决既幽默又实用,让王某不得不“劳动”来缴纳罚款。
3. 老人被判“赔偿5000元”:一位老人在超市购物时,不慎将一瓶饮料打翻在地,导致超市地面湿滑。
结果,老人被超市告上法庭,要求赔偿5000元。
法官审理后认为,老人并非故意破坏,遂判决超市败诉。
这个案例让人们在反思责任的同时,也感受到了法律的幽默。
二、外国搞笑法律案例1. 英国“最短离婚案”:英国一对夫妇因“性格不合”离婚,然而,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却因为争夺宠物狗而争吵不休。
法官在调解无效后,判决这对夫妇离婚,但宠物狗归男方所有。
这场“最短离婚案”让人哭笑不得。
2. 美国男子“误穿女友衣服”:美国男子汤姆在参加派对时,误穿了女友的服装。
结果,他因为“性别歧视”被女友告上法庭。
在庭审过程中,汤姆辩称自己只是误穿,并非有意为之。
最终,法官判决汤姆败诉,要求他向女友支付赔偿金。
这个案例让人们意识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3. 加拿大男子“偷鸡不成蚀把米”:加拿大男子吉姆在夜幕降临时,潜入邻居的鸡舍偷鸡。
然而,他没想到的是,邻居家的狗非常警觉,将吉姆咬伤。
吉姆因此将邻居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
在庭审过程中,法官发现吉姆偷鸡的事实,遂判决吉姆败诉,并要求他支付邻居的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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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法律幽默故事,讲述20个法律职业者在职业过程中遇到问题的智慧处理。
一、良心是人行动的终极原则幽默:在柏林墙推倒的前两年,东德一个名叫亨里奇的守墙卫兵,开枪射杀了攀爬柏林墙希图逃向西德的青年克利斯。
在墙倒后对他的审判中,他的律师辩称,他仅仅是施行命令的人,基本没有挑选的权利,罪不在己。
而法官则指出:“作为警察,不施行上级命令是有罪的,然而打不准是无罪的。
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此时此刻,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权,这是你应自动承担的良心义务。
这个世界,在法律之外还有良心。
当法律和良心抵触之时,良心是最高的行动原则,而不是法律。
尊崇性命,是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准绳。
”法律视角的解读与法律智慧的体现:1、这个故事,首先告诉法律职业者不应僵硬地理解、执行法律,法律背后有伦理道德,伦理道德的底线是不能逾越的。
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权——在那个万不得已的局势下,打,但应当故意打不准——不把人家打死,这是最低限度的道德,这也是最高境界的良心。
任何人都不能以“听从命令”为借口,去跨越道德伦理的底线。
这就是“一厘米主权”的道德义务,否则就必需承担罪责。
2、这个故事,还告诉法律职业者应当发散思维,练就在规范之内实现自己目标的能力与技巧方法,正所谓“从心所欲而不逾矩”。
二、法律服务收费亦需审时度势、随机应变幽默:一个配镜师教一个新上岗的雇员如何向顾客要价。
当你给顾客配眼镜时,如果他问多少钱,你就说“75美元”如他的眼睛没有颤动,你就说:“这是镜架的价格。
镜片50美元。
”如果他的眼睛还是没有颤动,你就补上:“每片”。
法律视角的解读与法律智慧的体现:1、这个幽默对于律师服务收费是否可以借鉴呢!笔者在律所实习时,即接触过类似案例。
因一起涉黑刑事案件,主任与当事人的妻子约好收费5万,交费过程中,当事人的妻子自银行取款10万,可能有他用,主任见此,便寻理由将另5万也收入囊中,当事人的妻子救夫心切,也无大的异议便交了。
有些朋友可能认为这样不地道、不讲究,有违职业道德,但事情哪有如此简单即可得出明确的结论的。
当你身处国内这样的法治环境与文化之中的时候,急需第一桶金解决生存吃饭问题,怎么办呢?何况面对如此当事人的钱款,是否亦应该通过因果轮回变相实现些正义呢!……又如一幽默:年轻的律师第一次打官司就赢了,他回到家,对老律师父亲说道:“爸爸,你还记得你经手的那宗约翰和彼得的没完没了的官司吗?我只用了一个月便把它顺利地解决了。
你瞧,连律师费都拿到手了。
真不明白你怎么会拖那么久也没有办完。
” 老律师:“孩子,你知道我是怎么供你读完法学院的吗?”2、中国人接受的教育,精神枷锁之多束缚了思维,甚至本性。
一个中国人被逼迫的宁愿自杀,而不愿意反抗的案例并不鲜见。
律师作为中国人也难免不受传统思想束缚,但应有所意识和打破,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争取当事人和自己利益最大化无可厚非,至于是否实现了正义、公平之类的,不是应考虑的因素,那是立法者问题。
三、法治的真正实现有赖于法律文化和法律信仰的形成幽默:一位校友在德国留学期间,在一家图书馆,钱包被扒手窃走,包里有20欧元。
他不准备报警,可是图书馆的保安却报了警,不到5分钟,一位女警察赶到现场,问了情况,便请他做笔录,女警察说:“图书馆的自动安全系统已经录下了小偷的尊容,警察局今天就可以将小偷的照片张贴到全区各个警察局。
如果乃找不到小偷,我们会把录像带送电视台反复播放,直到破案为止。
”“我看算了,只有20欧元,不必兴师动众。
即使抓到了小偷,所花费的代价也太大了。
”他对女警察说。
“不!我们是警察,不是商人,只有商人才讲值不值,而法律的尊严不能用金钱衡量。
小偷触犯了法律,就必须受到法律的惩罚。
”女警察严厉地说。
结果,当电视台播出小偷偷钱录像的第二天,小偷就落网了。
法律视角的解读与法律智慧的体现:1、这个故事首先给我们的感受就是中西方对法律文化与信仰的反差之大。
其实,不计法律成本的国家和地区,付出的成本反而小,而报案难或不愿报案的国家或地区,往往要付出更大的代价。
2、更深层次的认识是,法律文化和信仰的形成岂非一日之功,更何况中国有着二千多年的封建传统思想,官、商、学铁三角牢不可破,中国的法治之路还漫长着呢!当前中国所谓的法治,都只是形式而已,离真正的法治之国,如无特别事件的推进,以百年计来预算,绝不为过。
法律职业者应该意识到所处的特殊国情,不能照抄照搬西方的东西,结合实际方行得通,解决得了问题。
四、法律职业者应当有“谋全局、谋万世”的战略眼光与思维幽默:相传春秋时期,鲁国制定了一道法律,如果鲁国人在外国看见同胞被卖为奴婢,只要他们肯出钱把人赎回来,那么回到鲁国后,国家就会给他们以赔偿和奖励。
这条法律执行了很多年,很多流落他乡的鲁国人因此得救,因此得以重返故国。
后来孔子有一个弟子叫子贡,他是一个很有钱的商人,他从国外赎回来了很多鲁国人,但却拒绝了国家的赔偿,因为他自认为不需要这笔钱,情愿为国分担赎人的负累。
但孔子却大骂子贡不止,说子贡此举伤天害理。
祸害了无数落难的鲁国同胞。
孔子说:“万事,不过义、利二字而已,鲁国原先的法律,所求的不过是人们心中的一个‘义’字,只要大家看见落难的同胞时能生出恻隐之心、只要他肯不怕麻烦去赎这个人、去把同胞带回国,那他就可以完成一件善举。
事后国家会给他补尝和奖励。
让这个行善举的人不会受到损失,而且得到大家的赞扬,长此以往,愿意做善事的人就会越来越多。
所以这条法律是善法。
”孔子还说:“子贡的所作所为,固然让他为自己赢得了更高的赞扬,但是同时也拔高了大家对‘义’的要求。
往后那些赎人之后去向国家要钱的人,不但可能再也得不到大家的称赞,甚至可能会被国人嘲笑,责问他们为什么不能像子贡一样为国分忧。
圣人说,子贡此举是把‘义’和‘利’对立起来了,所以不但不是善事,反倒是最为可恶的恶行。
”自子贡之后,很多人就会对落难的同胞装做看不见了。
因为他们不像子贡那么有钱,而且如果他们求国家给一点点补偿的话反而被人唾骂。
很多鲁国人因此而不能返回故土。
法律视角的解读与法律智慧的体现:1、法律职业者应当有战略眼光,站在一个高度看待问题,不要拘泥于一时一事,要有“谋全局、谋万世”的思想,来运筹帷幄,评判利弊得失,最终做出抉择。
2、切忌:鼠目寸光、得小利忘大义,丢了西瓜,捡个芝麻。
五、法律职业者应当摆正自己的位置,懂得尊重对手、尊重同行幽默:一位名律师正在口授打字员给另一律师写封信。
“信的开头怎样写?”打字员问,“是尊敬的先生吗?照惯例?”“尊敬的?他是一个十足的滑头和骗子,不过,不能这样称呼。
要么,就称作亲爱的同行吧!”法律视角的解读与法律智慧的体现:1、无论法官、检察官、律师或公证员都应摆正自己的位置,懂得尊重同行、尊重对手、尊重当事人,这不仅仅是职业道德的要求,也是个人心胸、境界、修养的体现。
一个人只有心胸宽广,才能容人、聚人,才能取得成功,名利随之而来。
2、特别是法律服务提供者,更应该懂得尊重对手,尊重法官、检察官。
有的法律服务者摆不正自己的身份位置,在法庭上将自己等同于普通人或当事人,言语行为不尊重对手,甚至恶意攻击对方人身,揭露其隐私短处等,这样不仅损害了法律的尊严,还损害了各自的名誉,使得当事人或旁听者对法律、法律职业、法律职业者评价大打折扣;同时,作为受攻击的一方亦应理性回应或提醒对方代理人或辩护人注意其身份,不能即可予以针锋相对的回击,使得事态进一步恶化。
对于法官、检察官同样应予以尊重,法庭上作为中国的法律服务者基本都能做到,但庭下、背后因诉讼的胜负及安抚当事人的需要等常常难以做到。
其实,虽然背后、庭下的有心或无心之言,但常常会被进一步传播,久而久之同样会入法官、检察官或同行之耳,造成的影响与贻害自不必多言了。
微信关注学法网(微信号:xuefa5)精彩法律、律师资讯随身带!六、法律工作者分析、解决问题要能抓住“关键”,出奇制胜幽默:三男子去女方家提亲,家长:说说各自情况。
A:我有1000万!B:我有一栋豪宅,价值2000万!女方家长很满意,就问C,你家有什么?C答:我什么都没有,只有一个孩子。
现在孩子在你女儿的肚子里。
A、B听后无语,走了。
法律视角的解读与法律智慧的体现:1、这个幽默告诉了我们一个浅显的道理,核心竞争力不是钱和房子,是在关键的岗位上,要有自己的人。
在我国,法治之路将相当漫长,你我之辈是赶不上了,但是如此法治环境下,你我还从事着法律职业,这就不得不牵就中国是个人情社会的现实,即使找人也要找对人,否则也难达到预期的目标。
2、这个幽默还告诉我们,AB的做法是法律工作者不可取的,信息只是自C口所出,其与事件有相当的利害关系,可信度较低,应予以调查取证确定事实后方作决定为上。
否则,岂不是中了C的圈套。
换言之,法律工作者应具有法律思维,即对于相信的事实必须是通过相关证据可以证明的事实。
七、“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同样适用于法律职业者幽默:一个高智商的理科女,在全球最著名的咨询公司上班,从小到大,优秀但是晚熟,一直到30岁才想起终身大事需要办,于是开始了自己的相亲路。
一切都和别人与众不同,这个在外企熏陶多年、养成高效率做事原则的姑娘把自己早期的体验叫做“市场调研”:即主要接受亲戚长辈的热心介绍,不看条件,先来一轮试水。
一个月,没有收获,她抽了个周末写了一份“小结”,列出张Excel表单,把所有相亲对象的特征一一列上,对比筛选后,勾出自己最不能接受的特点,比如,明确不见富二代。
二阶段起步就是大手笔,用的招数是“海选”:一张大网撒出,网上相识,熟人介绍,婚介相托,一周见10个,加快进程。
此阶段历时三个月,仍旧挫折连连。
女孩立即刹车,她又做了一张Excel表单,这回自己成了被研究对象,优势劣势一并列上,分析失败原因,对自己绝不手软。
三轮开始,她阅读了很多和相亲有关的文章,对自己进行了不少“小改动”,比如遇见满意的对象,她不再使用工作语“我们以后多联系”,而是换成了更富暗示性的“你让我对相亲有了信心”。
她会选择一些适合相亲的话题,还修改了造型,比如,把头发放了下来。
大半年后,这个女孩电我,和某相亲对象一见钟情,火速结婚。
这就是我认识的高智商理科女孩,并且我现在终于知道,她为何能胜任那样一份年薪100万元的工作了。
法律视角的解读与法律智慧的体现: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这是大家耳熟能详的谚语,但是真正通过实践去体会的人却很少。
这句谚语最少告诉我们两件事情:(1)世上的事情都可以办得到;(2)前提是要做个有心人,或者说努力。
还可以再加上一点,那就是正确的方向或方法。
其实,成功就这么简单,首先要坚定信念,相信自己能够成功;其次要想法设法,寻找出正确的方法或路径,然后一直努力下去,即水到渠成。
八、有志于法律职业的朋友切记:但行好事,莫问前程。
更莫杞人忧天!幽默:一位俄国人、一位古巴人、一位美国商人和一位美国律师在火车上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