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个法律幽默故事
法律故事搞笑案例分享(3篇)

第1篇一、引子法律,一个神圣而严肃的名词,它规范着人们的行为,维护着社会的和谐稳定。
然而,在这严谨的法律世界里,也有一些令人捧腹的搞笑案例。
今天,就让我为大家分享几个法律故事,让大家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感受法律的幽默与智慧。
二、案例一:醉酒司机“巧”领驾照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位名叫张明的男子。
张明平时为人豪爽,喜欢喝酒。
一日,张明醉酒后驾车回家,结果在途中被交警拦下。
交警对张明进行了酒精测试,结果显示张明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严重超标,属于醉酒驾驶。
张明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于是心生一计。
他对交警说:“警官,我最近一直在学习驾驶技巧,为了测试自己的驾驶水平,特意酒后驾车。
请您给我一个机会,让我在您的监督下重新驾驶,证明我的驾驶技术。
”交警听完张明的话,哭笑不得,心想:“这真是醉了,醉酒驾驶还想证明驾驶技术?”然而,交警还是决定给张明一个机会。
在交警的监督下,张明驾驶了一段时间,结果发现他的驾驶技术确实不错。
交警对张明说:“看来你的驾驶技术还不错,但你这次醉酒驾驶已经触犯了法律,必须接受处罚。
”张明后悔不已,心想:“都怪自己酒后驾车,结果还被交警抓了个正着。
看来以后再也不敢酒后驾车了。
”从此,张明再也没有酒后驾车,成为了交通安全的楷模。
三、案例二:法庭上的“背诵大赛”在一个法庭上,一位名叫李华的男子因为涉嫌盗窃被起诉。
在庭审过程中,法官要求李华陈述自己的犯罪事实。
李华却突然背诵起了一首古诗:“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
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
”法官和陪审员们都被李华的行为惊呆了,心想:“这是法庭,不是吟诗的地方。
”法官严肃地对李华说:“请你立即停止背诵,陈述你的犯罪事实。
”李华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说:“法官大人,我背诵这首诗是因为我想起了小时候家乡的明月,让我想起了我的亲人。
这并不能证明我无罪,但我确实犯了罪,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
”法官见李华态度诚恳,于是给了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在接下来的庭审中,李华如实陈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最终被法院依法判决。
讲法律搞笑案例(3篇)

第1篇一、误把手机泡“红茶”某日,一位先生发现自己的手机屏幕突然失灵,怀疑是手机质量问题,于是找商家理论。
商家坚称手机没有问题,先生一气之下,拿起手机泡了一杯“红茶”,以此证明手机质量问题。
商家一看,顿时哭笑不得,只好承认手机确实存在问题,并给予了赔偿。
二、狗狗成了“被告”某小区内,一只狗狗在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闯入邻居家中,将邻居家的家具咬坏。
邻居将狗狗的主人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
法官审理此案时,狗狗竟然摇着尾巴,对着法官露出一个“无辜”的表情。
法官忍俊不禁,判决狗狗主人赔偿邻居损失,并提醒狗狗主人加强对狗狗的管理。
三、误将快递当“炸弹”一位女士在网购时,误将快递地址填写成了自己家附近的银行。
快递员送货上门时,发现地址竟然是银行,顿时慌了神,以为送错了快递。
女士看到快递员惊慌失措的样子,忍不住笑了出来。
原来,女士只是想考验一下快递员的应变能力,没想到却闹出了这么一个笑话。
四、老板“赔笑”风波某餐馆老板因为顾客的投诉,导致生意一落千丈。
为了挽回顾客,老板想出了一个“绝招”——赔笑。
于是,每当顾客走进餐馆,老板都会笑容满面地迎接,还亲自为顾客端茶送水。
然而,有一天,一位顾客在餐馆内大吵大闹,老板为了赔笑,竟然笑得合不拢嘴,引得周围顾客纷纷侧目。
最后,老板不得不承认自己的“赔笑”策略失败了。
五、误把鱼饵当“毒品”某渔夫在河边钓鱼时,误将鱼饵当成了毒品。
他看到一位警察经过,心想:“这警察肯定怀疑我是毒贩。
”于是,渔夫吓得魂飞魄散,扔掉鱼竿就跑。
警察见状,以为渔夫真的犯了罪,于是展开追捕。
最后,警察发现渔夫只是误把鱼饵当成了毒品,于是放过了他。
渔夫感慨万分:“原来,我差点成了毒贩。
”六、误把猫粮当“毒品”某女子在小区里遛狗时,看到一位警察正在巡逻。
她突然想起,自己家的猫粮颜色与毒品相似,担心警察怀疑自己,于是连忙将猫粮藏了起来。
警察见状,好奇地问:“你为什么要把猫粮藏起来?”女子支支吾吾地回答:“这个……这个……是我家的猫粮。
【微推荐】20个法律幽默故事与启示(四)

【微推荐】20个法律幽默故事与启示(四)【微推荐】20个法律幽默故事与启示(四)2013-10-24 中国律师商学院【中国律师商学院】虽是幽默故事,但内里折射出法律的精髓。
中国律师商学院微信平台为大家奉上20个幽默故事背后的法律启示,供大家品评回味,本文为第四期(16—20),最后一期,请大家关注并推荐给您的好友。
十六、法律职业者要锻炼周全、缜密、细致的思维某法科考研学生给某同学的留言:最近背了几天《刑法》分则,颇得意,见谁都想判他几年。
路上,一只大黑狗撞了我之后扬长而去,我下意识就对自己说:交通肇事后逃逸,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丝毫不管它还有没有7年的活头。
走了几步又补充:估计不满16周岁,不予追究。
后来又仔细一想,当时判得太草率了,它喝酒了吗?吸毒了吗?户口是国内的?不是国内的,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吗?有同伙吗?有同伙的话,是否是起主要作用?是累犯吗?在假释期间吗?是否是初犯?精神正常吗?是军犬吗?此外还有一些没有写在书上的潜规则,比方说是高干宠物吗?动物保护协会是否有干涉司法的电话打来?是否有某领导的批示?最高检和最高法有没有新的司法解释出台?目前的刑事政策已经是宽严相济了,是否还得给予重判?要是它把狂犬病毒蹭在我身上,那是不是要数罪并罚呢?有太多、太多的因素还没有考虑到,所以说不要瞧不起搞法律的,说他们就是背了几本书而已,其实不比造原子弹轻松。
法律视角的解读与法律智慧的体现:1、该法科生的留言尽管已经发散思维,思虑甚多,但仍有很多不足之处,如犯罪主体怎么可能是狗呢,狗的寿命也就几十年,怎么能确定以16周岁为负刑事责任年龄呢等,姑且不论这些,仅从法律思维的角度给我们的启示是:一个正确的判断总是相对的,必须有充要的条件,离开这个条件,判断的正确性便不确定。
2、在中国的法治环境下从事法律职业,职业者需要考虑的问题基本分为两个大的方面,一方面是法律专业知识,法律上如何处理;一方面是可能影响法律处理的法外因素——国情。
幽默的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引子法律,作为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的工具,在我们的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然而,在法律的严肃背后,也有一些案例让人啼笑皆非,成为了茶余饭后的谈资。
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来回顾那些让人捧腹大笑的法律案例。
二、案例一:偷瓜风波在某小镇,有一位农民老张,他辛勤劳作,种植了一片硕果累累的西瓜地。
然而,有一天,他的西瓜地被偷了个精光。
老张悲痛欲绝,于是向当地派出所报案。
经过调查,警方发现,偷瓜的不是别人,正是老张的邻居小李。
原来,小李看到老张的西瓜又大又甜,便起了贪念,趁夜色潜入西瓜地,将西瓜偷走。
在审讯过程中,小李还辩称:“我只是想尝尝老张的西瓜,没想过偷这么多。
”最终,小李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点评:这起偷瓜风波虽然让人哭笑不得,但也提醒我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即使是邻居,也不能触犯法律。
三、案例二:签名风波小王在一家公司上班,因工作原因,需要与一位客户签订一份合同。
然而,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小王不小心将客户的签名写成了自己的名字。
当客户发现后,怒不可遏,要求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领导得知此事后,觉得这是一件小事,于是决定让小王赔礼道歉。
然而,小王却不以为然,他认为自己并没有做错什么。
于是,双方发生了争执,最终闹上了法庭。
在法庭上,法官经过审理,认为小王在签订合同时,由于自己的疏忽,导致客户的签名被误写,已经构成违约。
最终,小王被判赔偿客户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点评: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在工作中,我们要认真负责,以免因为自己的疏忽而给自己和公司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四、案例三:蹭车风波小张和小李是好友,一天,小李驾驶自己的汽车载着小张外出游玩。
在途中,小李因操作不当,导致汽车失控,撞到了路边的一棵大树。
幸运的是,两人并无大碍,但汽车却严重受损。
事后,小张认为,是自己的乘坐导致了这起事故,于是要求小李赔偿自己的损失。
小李则认为,事故是由于自己操作不当造成的,与小张无关。
双方争执不下,最终闹上了法庭。
年度搞笑法律案件(3篇)

第1篇导语: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益的重要工具,但在现实生活中,总有一些法律案件让人忍俊不禁。
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来盘点一下那些让人笑出腹肌的年度搞笑法律案件。
一、司机醉驾撞狗,狗主人索赔百万2019年,某地发生一起司机醉驾撞狗的案件。
司机在酒后驾车途中,撞到了一只正在路边玩耍的狗。
狗主人见状,将司机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100万元。
在庭审过程中,狗主人表示,这只狗是他的宠物,已经陪伴他多年,具有极高的感情价值。
而司机则辩称,他当时已经醉得不成样子,无法控制车辆,且狗主人未将狗牵好,存在一定过错。
法院审理后认为,司机醉驾撞狗的行为确实存在过错,但狗主人未将狗牵好,也存在一定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司机赔偿狗主人5万元精神损失费。
二、男子偷拍女友洗澡,被判侵犯隐私权2020年,某地发生一起男子偷拍女友洗澡的案件。
男子在女友洗澡时,趁其不备,用手机偷拍了一段视频。
事后,女友发现这段视频,并将其曝光在社交媒体上。
女友将男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10万元。
男子辩称,他并未将视频公开传播,只是想留作纪念。
法院审理后认为,男子偷拍女友洗澡的行为已构成侵犯隐私权,判决男子赔偿女友精神损失费5万元。
三、女子买婚戒退货,商家拒退引发争议2020年,某地一名女子在购买婚戒时,发现戒指尺寸过大。
女子要求商家退货,但商家以“婚戒不退不换”为由拒绝退货。
女子不服,将商家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后认为,商家在销售过程中未明确告知消费者婚戒不退不换的规定,且女子购买戒指时并未注意尺寸,故判决商家退还女子购买婚戒的款项。
四、男子借酒装疯,把邻居告上法庭2020年,某地一名男子在酒后装疯,将邻居告上法庭,称邻居欠他10万元债务。
邻居无奈,只得将男子告上法庭,要求证明自己并未欠债。
在庭审过程中,邻居提供了大量证据证明自己并未欠男子债务。
法院审理后认为,男子在酒后装疯,企图诬陷邻居,判决男子赔偿邻居名誉损失费1万元。
五、女子网上晒美食,被起诉侵权2020年,某地一名女子在社交媒体上晒出自己制作的美食照片,被一家知名餐厅认为侵权。
法律案件搞笑分享(3篇)

第1篇一、前言法律,这个看似严肃的领域,其实也充满了幽默与搞笑。
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来回顾那些让人捧腹大笑的法律案件,感受一下法律的幽默与趣味。
二、案件一:猪肉变成牛肉案情简介:一位消费者在超市购买了一块猪肉,回家后却发现猪肉变成了牛肉。
消费者找到超市要求退换货,超市却以猪肉变质为由拒绝退款。
消费者将超市告上法庭。
搞笑点:消费者在法庭上展示了自己家的猪肉,法官看到后哈哈大笑,说:“这猪肉的颜色、纹理、味道,简直和牛肉一模一样,简直是神猪啊!”判决结果:法官判决超市败诉,要求超市退还消费者购买猪肉的费用,并赔偿消费者精神损失费。
三、案件二:鱼罐头里的鱼死了案情简介:一位消费者在超市购买了一罐鱼罐头,回家后发现鱼罐头里的鱼死了。
消费者找到超市要求退款,超市却以鱼是活鱼,死亡属于自然现象为由拒绝退款。
搞笑点:消费者在法庭上展示了自己购买的鱼罐头,法官看到鱼罐头里的鱼已经死亡,忍不住说:“这鱼怎么死了?难道超市的鱼罐头里有毒吗?”判决结果:法官判决超市败诉,要求超市退还消费者购买鱼罐头的费用,并赔偿消费者精神损失费。
四、案件三:鞋子成了“飞鞋”案情简介:一位消费者在商场购买了一双鞋子,回家后发现鞋子竟然会飞。
消费者找到商场要求退款,商场却以鞋子质量问题为由拒绝退款。
搞笑点:消费者在法庭上展示了自己购买的鞋子,法官看到鞋子竟然能飞,不禁感叹:“这鞋子真是太神奇了,竟然能飞!”判决结果:法官判决商场败诉,要求商场退还消费者购买鞋子的费用,并赔偿消费者精神损失费。
五、案件四:手机成“石头手机”案情简介:一位消费者在手机店购买了一部手机,回家后发现手机竟然变成了“石头手机”,无法开机。
消费者找到手机店要求退款,手机店却以手机质量问题为由拒绝退款。
搞笑点:消费者在法庭上展示了自己购买的“石头手机”,法官看到手机变成石头,不禁笑着说:“这手机真是太神奇了,竟然能变成石头!”判决结果:法官判决手机店败诉,要求手机店退还消费者购买手机的费用,并赔偿消费者精神损失费。
法律幽默小故事

法律幽默小故事一、开庭判决某庭审中,原告起诉被告侵犯名誉权,要求赔偿损失。
庭上,被告辩护称自己无意侵犯他人名誉,并表示认罪态度。
法官察觉到法庭气氛有些严肃,打破了沉默:“如果你没有侵犯原告的名誉权,那么你的名声就应该是很好的。
不过,我想我们可以进行一项实验。
”法官开始整理桌子上的文件,又从口袋里拿出一块巧克力,丢在桌子上,然后问被告:“请问这是你的巧克力吗?”被告沉了一分钟思考后答道:“是的,法官大人,这块巧克力是我自己的。
”法官接着问:“那么,请问你是否愿意将这块巧克力赠予原告?”被告笑了起来:“那当然可以,我非常乐意。
”法官顿时面带微笑:“好的,既然你愿意赠予原告,那你必定缺乏对这块巧克力的所有权,根据同样的逻辑,如果你没有侵犯原告的名誉权,那么你的名誉就应该属于好的范畴。
”全庭爆发出一阵笑声。
二、拖欠工资一名工人向老板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老板拒不支付,并声称工人不合格。
工人愤怒地回应道:“我已经工作了三年,您到底有什么理由说我不合格?”老板不经思考,随口回答:“你连一个完整的句子都说不出来,只能口吐莲花。
”工人得知这一点后回答道:“老板,我在工地干活,不是参加国际辩论大赛。
”三、意外损坏某律师在法庭辩论中称:开车者必须要有足够的技术来驾驶,因此被告完全应该承担起责任。
而被告则回应说:“那我也得承认,司机有时候是非常有技术的。
”律师反问道:“那我不明白,您为什么认为司机应该负责任?”被告立刻给出回答:“因为司机把我的新车撞坏了。
”这时,全庭都哄堂大笑。
四、错判原因有一天,一名法官满脸愁容地走进了法庭。
同事好奇地问他:“怎么了?你看上去心情不好。
”法官叹了口气道:“我刚才判了一个错误的判决。
”同事露出了惊讶的表情:“错误判决?你怎么会犯错误?”法官回答:“我的笔记本出故障了,刚才按错了一个键,导致我误判了案件。
”同事纷纷表达理解:“真是无奈啊,现在的技术也是麻烦。
”法官苦笑着说:“其实,问题不在于技术,而在于我按错了键盘上的‘不’字。
法律案件搞笑分享文案(3篇)

第1篇【正文】:一、小偷“不小心”偷走了自己的房子案情简介:小李是个小偷,他总是偷一些不值钱的东西。
有一天,小李偷了一栋房子,结果因为不小心,把房子偷走了。
房子里的家具、电器全都没了,只剩下一栋空荡荡的屋子。
搞笑点:小李站在空荡荡的屋子里,一脸懵逼,心想:“我这是怎么了?怎么把房子偷走了?”法官判决:小李因盗窃罪被判刑三年。
不过,法官在判决书中特别注明:“小李,你偷走了自己的房子,这是你自己不小心,法院对此表示同情。
”二、醉汉“酒驾”撞上自己的酒瓶案情简介:张先生是个酒鬼,每天都要喝个烂醉如泥。
有一天,他喝得酩酊大醉,竟然酒驾撞上了一瓶自己喝剩下的酒。
搞笑点:张先生醒来后,发现车里的酒瓶全碎了,而自己却安然无恙。
他一脸懵逼,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法官判决:张先生因危险驾驶罪被判拘役三个月。
法官在判决书中调侃道:“张先生,你这是‘酒驾’的最高境界啊!”三、男子为了还钱,把妻子的内衣都卖掉了案情简介:王先生欠了一屁股债,为了还钱,他想出了一个“绝妙”的主意——把妻子的内衣卖掉。
结果,他竟然真的把内衣卖掉了。
搞笑点:王先生的妻子发现内衣不见了,气得大骂:“你这个败家子,竟然把我的内衣都卖掉了!”法官判决:王先生因盗窃罪被判刑一年。
法官在判决书中讽刺道:“王先生,你这是‘创意’用错了地方啊!”四、男子因为借钱,把邻居家的狗都偷走了案情简介:赵先生为了借钱,竟然把邻居家的狗都偷走了。
他打算把狗卖了,换取一笔钱。
搞笑点:赵先生把狗偷走后,邻居发现狗不见了,四处寻找。
最后,邻居在赵先生家找到了狗,气得直跺脚。
法官判决:赵先生因盗窃罪被判刑两年。
法官在判决书中幽默地说:“赵先生,你这是‘养狗’的最高境界啊!”五、女子因为失恋,把前男友告上法庭案情简介:李小姐失恋后,心情非常不好。
为了发泄,她把前男友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她的精神损失费。
搞笑点:法庭上,李小姐声泪俱下,讲述了自己失恋后的悲惨遭遇。
前男友则表示:“我哪里做错了,为什么要赔偿她的精神损失费?”法官判决:法官判决李小姐败诉,理由是她的要求太过荒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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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法律幽默故事,讲述20个法律职业者在职业过程中遇到问题的智慧处理。
一、良心是人行动的终极原则幽默:在柏林墙推倒的前两年,东德一个名叫亨里奇的守墙卫兵,开枪射杀了攀爬柏林墙希图逃向西德的青年克利斯。
在墙倒后对他的审判中,他的律师辩称,他仅仅是施行命令的人,基本没有挑选的权利,罪不在己。
而法官则指出:“作为警察,不施行上级命令是有罪的,然而打不准是无罪的。
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此时此刻,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权,这是你应自动承担的良心义务。
这个世界,在法律之外还有良心。
当法律和良心抵触之时,良心是最高的行动原则,而不是法律。
尊崇性命,是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准绳。
”法律视角的解读与法律智慧的体现:1、这个故事,首先告诉法律职业者不应僵硬地理解、执行法律,法律背后有伦理道德,伦理道德的底线是不能逾越的。
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权——在那个万不得已的局势下,打,但应当故意打不准——不把人家打死,这是最低限度的道德,这也是最高境界的良心。
任何人都不能以“听从命令”为借口,去跨越道德伦理的底线。
这就是“一厘米主权”的道德义务,否则就必需承担罪责。
2、这个故事,还告诉法律职业者应当发散思维,练就在规范之内实现自己目标的能力与技巧方法,正所谓“从心所欲而不逾矩”。
二、法律服务收费亦需审时度势、随机应变幽默:一个配镜师教一个新上岗的雇员如何向顾客要价。
当你给顾客配眼镜时,如果他问多少钱,你就说“75美元”如他的眼睛没有颤动,你就说:“这是镜架的价格。
镜片50美元。
”如果他的眼睛还是没有颤动,你就补上:“每片”。
法律视角的解读与法律智慧的体现:1、这个幽默对于律师服务收费是否可以借鉴呢!笔者在律所实习时,即接触过类似案例。
因一起涉黑刑事案件,主任与当事人的妻子约好收费5万,交费过程中,当事人的妻子自银行取款10万,可能有他用,主任见此,便寻理由将另5万也收入囊中,当事人的妻子救夫心切,也无大的异议便交了。
有些朋友可能认为这样不地道、不讲究,有违职业道德,但事情哪有如此简单即可得出明确的结论的。
当你身处国内这样的法治环境与文化之中的时候,急需第一桶金解决生存吃饭问题,怎么办呢?何况面对如此当事人的钱款,是否亦应该通过因果轮回变相实现些正义呢!……又如一幽默:年轻的律师第一次打官司就赢了,他回到家,对老律师父亲说道:“爸爸,你还记得你经手的那宗约翰和彼得的没完没了的官司吗?我只用了一个月便把它顺利地解决了。
你瞧,连律师费都拿到手了。
真不明白你怎么会拖那么久也没有办完。
” 老律师:“孩子,你知道我是怎么供你读完法学院的吗?”2、中国人接受的教育,精神枷锁之多束缚了思维,甚至本性。
一个中国人被逼迫的宁愿自杀,而不愿意反抗的案例并不鲜见。
律师作为中国人也难免不受传统思想束缚,但应有所意识和打破,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争取当事人和自己利益最大化无可厚非,至于是否实现了正义、公平之类的,不是应考虑的因素,那是立法者问题。
三、法治的真正实现有赖于法律文化和法律信仰的形成幽默:一位校友在德国留学期间,在一家图书馆,钱包被扒手窃走,包里有20欧元。
他不准备报警,可是图书馆的保安却报了警,不到5分钟,一位女警察赶到现场,问了情况,便请他做笔录,女警察说:“图书馆的自动安全系统已经录下了小偷的尊容,警察局今天就可以将小偷的照片张贴到全区各个警察局。
如果乃找不到小偷,我们会把录像带送电视台反复播放,直到破案为止。
”“我看算了,只有20欧元,不必兴师动众。
即使抓到了小偷,所花费的代价也太大了。
”他对女警察说。
“不!我们是警察,不是商人,只有商人才讲值不值,而法律的尊严不能用金钱衡量。
小偷触犯了法律,就必须受到法律的惩罚。
”女警察严厉地说。
结果,当电视台播出小偷偷钱录像的第二天,小偷就落网了。
法律视角的解读与法律智慧的体现:1、这个故事首先给我们的感受就是中西方对法律文化与信仰的反差之大。
其实,不计法律成本的国家和地区,付出的成本反而小,而报案难或不愿报案的国家或地区,往往要付出更大的代价。
2、更深层次的认识是,法律文化和信仰的形成岂非一日之功,更何况中国有着二千多年的封建传统思想,官、商、学铁三角牢不可破,中国的法治之路还漫长着呢!当前中国所谓的法治,都只是形式而已,离真正的法治之国,如无特别事件的推进,以百年计来预算,绝不为过。
法律职业者应该意识到所处的特殊国情,不能照抄照搬西方的东西,结合实际方行得通,解决得了问题。
四、法律职业者应当有“谋全局、谋万世”的战略眼光与思维幽默:相传春秋时期,鲁国制定了一道法律,如果鲁国人在外国看见同胞被卖为奴婢,只要他们肯出钱把人赎回来,那么回到鲁国后,国家就会给他们以赔偿和奖励。
这条法律执行了很多年,很多流落他乡的鲁国人因此得救,因此得以重返故国。
后来孔子有一个弟子叫子贡,他是一个很有钱的商人,他从国外赎回来了很多鲁国人,但却拒绝了国家的赔偿,因为他自认为不需要这笔钱,情愿为国分担赎人的负累。
但孔子却大骂子贡不止,说子贡此举伤天害理。
祸害了无数落难的鲁国同胞。
孔子说:“万事,不过义、利二字而已,鲁国原先的法律,所求的不过是人们心中的一个‘义’字,只要大家看见落难的同胞时能生出恻隐之心、只要他肯不怕麻烦去赎这个人、去把同胞带回国,那他就可以完成一件善举。
事后国家会给他补尝和奖励。
让这个行善举的人不会受到损失,而且得到大家的赞扬,长此以往,愿意做善事的人就会越来越多。
所以这条法律是善法。
”孔子还说:“子贡的所作所为,固然让他为自己赢得了更高的赞扬,但是同时也拔高了大家对‘义’的要求。
往后那些赎人之后去向国家要钱的人,不但可能再也得不到大家的称赞,甚至可能会被国人嘲笑,责问他们为什么不能像子贡一样为国分忧。
圣人说,子贡此举是把‘义’和‘利’对立起来了,所以不但不是善事,反倒是最为可恶的恶行。
”自子贡之后,很多人就会对落难的同胞装做看不见了。
因为他们不像子贡那么有钱,而且如果他们求国家给一点点补偿的话反而被人唾骂。
很多鲁国人因此而不能返回故土。
法律视角的解读与法律智慧的体现:1、法律职业者应当有战略眼光,站在一个高度看待问题,不要拘泥于一时一事,要有“谋全局、谋万世”的思想,来运筹帷幄,评判利弊得失,最终做出抉择。
2、切忌:鼠目寸光、得小利忘大义,丢了西瓜,捡个芝麻。
五、法律职业者应当摆正自己的位置,懂得尊重对手、尊重同行幽默:一位名律师正在口授打字员给另一律师写封信。
“信的开头怎样写?”打字员问,“是尊敬的先生吗?照惯例?”“尊敬的?他是一个十足的滑头和骗子,不过,不能这样称呼。
要么,就称作亲爱的同行吧!”法律视角的解读与法律智慧的体现:1、无论法官、检察官、律师或公证员都应摆正自己的位置,懂得尊重同行、尊重对手、尊重当事人,这不仅仅是职业道德的要求,也是个人心胸、境界、修养的体现。
一个人只有心胸宽广,才能容人、聚人,才能取得成功,名利随之而来。
2、特别是法律服务提供者,更应该懂得尊重对手,尊重法官、检察官。
有的法律服务者摆不正自己的身份位置,在法庭上将自己等同于普通人或当事人,言语行为不尊重对手,甚至恶意攻击对方人身,揭露其隐私短处等,这样不仅损害了法律的尊严,还损害了各自的名誉,使得当事人或旁听者对法律、法律职业、法律职业者评价大打折扣;同时,作为受攻击的一方亦应理性回应或提醒对方代理人或辩护人注意其身份,不能即可予以针锋相对的回击,使得事态进一步恶化。
对于法官、检察官同样应予以尊重,法庭上作为中国的法律服务者基本都能做到,但庭下、背后因诉讼的胜负及安抚当事人的需要等常常难以做到。
其实,虽然背后、庭下的有心或无心之言,但常常会被进一步传播,久而久之同样会入法官、检察官或同行之耳,造成的影响与贻害自不必多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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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我有1000万!B:我有一栋豪宅,价值2000万!女方家长很满意,就问C,你家有什么?C答:我什么都没有,只有一个孩子。
现在孩子在你女儿的肚子里。
A、B听后无语,走了。
法律视角的解读与法律智慧的体现:1、这个幽默告诉了我们一个浅显的道理,核心竞争力不是钱和房子,是在关键的岗位上,要有自己的人。
在我国,法治之路将相当漫长,你我之辈是赶不上了,但是如此法治环境下,你我还从事着法律职业,这就不得不牵就中国是个人情社会的现实,即使找人也要找对人,否则也难达到预期的目标。
2、这个幽默还告诉我们,AB的做法是法律工作者不可取的,信息只是自C口所出,其与事件有相当的利害关系,可信度较低,应予以调查取证确定事实后方作决定为上。
否则,岂不是中了C的圈套。
换言之,法律工作者应具有法律思维,即对于相信的事实必须是通过相关证据可以证明的事实。
七、“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同样适用于法律职业者幽默:一个高智商的理科女,在全球最著名的咨询公司上班,从小到大,优秀但是晚熟,一直到30岁才想起终身大事需要办,于是开始了自己的相亲路。
一切都和别人与众不同,这个在外企熏陶多年、养成高效率做事原则的姑娘把自己早期的体验叫做“市场调研”:即主要接受亲戚长辈的热心介绍,不看条件,先来一轮试水。
一个月,没有收获,她抽了个周末写了一份“小结”,列出张Excel表单,把所有相亲对象的特征一一列上,对比筛选后,勾出自己最不能接受的特点,比如,明确不见富二代。
二阶段起步就是大手笔,用的招数是“海选”:一张大网撒出,网上相识,熟人介绍,婚介相托,一周见10个,加快进程。
此阶段历时三个月,仍旧挫折连连。
女孩立即刹车,她又做了一张Excel表单,这回自己成了被研究对象,优势劣势一并列上,分析失败原因,对自己绝不手软。
三轮开始,她阅读了很多和相亲有关的文章,对自己进行了不少“小改动”,比如遇见满意的对象,她不再使用工作语“我们以后多联系”,而是换成了更富暗示性的“你让我对相亲有了信心”。
她会选择一些适合相亲的话题,还修改了造型,比如,把头发放了下来。
大半年后,这个女孩电我,和某相亲对象一见钟情,火速结婚。
这就是我认识的高智商理科女孩,并且我现在终于知道,她为何能胜任那样一份年薪100万元的工作了。
法律视角的解读与法律智慧的体现: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这是大家耳熟能详的谚语,但是真正通过实践去体会的人却很少。
这句谚语最少告诉我们两件事情:(1)世上的事情都可以办得到;(2)前提是要做个有心人,或者说努力。
还可以再加上一点,那就是正确的方向或方法。
其实,成功就这么简单,首先要坚定信念,相信自己能够成功;其次要想法设法,寻找出正确的方法或路径,然后一直努力下去,即水到渠成。
八、有志于法律职业的朋友切记:但行好事,莫问前程。
更莫杞人忧天!幽默:一位俄国人、一位古巴人、一位美国商人和一位美国律师在火车上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