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松一下38个法律幽默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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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故事搞笑案例分享(3篇)

法律故事搞笑案例分享(3篇)

第1篇一、引子法律,一个神圣而严肃的名词,它规范着人们的行为,维护着社会的和谐稳定。

然而,在这严谨的法律世界里,也有一些令人捧腹的搞笑案例。

今天,就让我为大家分享几个法律故事,让大家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感受法律的幽默与智慧。

二、案例一:醉酒司机“巧”领驾照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位名叫张明的男子。

张明平时为人豪爽,喜欢喝酒。

一日,张明醉酒后驾车回家,结果在途中被交警拦下。

交警对张明进行了酒精测试,结果显示张明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严重超标,属于醉酒驾驶。

张明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于是心生一计。

他对交警说:“警官,我最近一直在学习驾驶技巧,为了测试自己的驾驶水平,特意酒后驾车。

请您给我一个机会,让我在您的监督下重新驾驶,证明我的驾驶技术。

”交警听完张明的话,哭笑不得,心想:“这真是醉了,醉酒驾驶还想证明驾驶技术?”然而,交警还是决定给张明一个机会。

在交警的监督下,张明驾驶了一段时间,结果发现他的驾驶技术确实不错。

交警对张明说:“看来你的驾驶技术还不错,但你这次醉酒驾驶已经触犯了法律,必须接受处罚。

”张明后悔不已,心想:“都怪自己酒后驾车,结果还被交警抓了个正着。

看来以后再也不敢酒后驾车了。

”从此,张明再也没有酒后驾车,成为了交通安全的楷模。

三、案例二:法庭上的“背诵大赛”在一个法庭上,一位名叫李华的男子因为涉嫌盗窃被起诉。

在庭审过程中,法官要求李华陈述自己的犯罪事实。

李华却突然背诵起了一首古诗:“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

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

”法官和陪审员们都被李华的行为惊呆了,心想:“这是法庭,不是吟诗的地方。

”法官严肃地对李华说:“请你立即停止背诵,陈述你的犯罪事实。

”李华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说:“法官大人,我背诵这首诗是因为我想起了小时候家乡的明月,让我想起了我的亲人。

这并不能证明我无罪,但我确实犯了罪,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

”法官见李华态度诚恳,于是给了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在接下来的庭审中,李华如实陈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最终被法院依法判决。

讲法律搞笑案例(3篇)

讲法律搞笑案例(3篇)

第1篇一、误把手机泡“红茶”某日,一位先生发现自己的手机屏幕突然失灵,怀疑是手机质量问题,于是找商家理论。

商家坚称手机没有问题,先生一气之下,拿起手机泡了一杯“红茶”,以此证明手机质量问题。

商家一看,顿时哭笑不得,只好承认手机确实存在问题,并给予了赔偿。

二、狗狗成了“被告”某小区内,一只狗狗在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闯入邻居家中,将邻居家的家具咬坏。

邻居将狗狗的主人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

法官审理此案时,狗狗竟然摇着尾巴,对着法官露出一个“无辜”的表情。

法官忍俊不禁,判决狗狗主人赔偿邻居损失,并提醒狗狗主人加强对狗狗的管理。

三、误将快递当“炸弹”一位女士在网购时,误将快递地址填写成了自己家附近的银行。

快递员送货上门时,发现地址竟然是银行,顿时慌了神,以为送错了快递。

女士看到快递员惊慌失措的样子,忍不住笑了出来。

原来,女士只是想考验一下快递员的应变能力,没想到却闹出了这么一个笑话。

四、老板“赔笑”风波某餐馆老板因为顾客的投诉,导致生意一落千丈。

为了挽回顾客,老板想出了一个“绝招”——赔笑。

于是,每当顾客走进餐馆,老板都会笑容满面地迎接,还亲自为顾客端茶送水。

然而,有一天,一位顾客在餐馆内大吵大闹,老板为了赔笑,竟然笑得合不拢嘴,引得周围顾客纷纷侧目。

最后,老板不得不承认自己的“赔笑”策略失败了。

五、误把鱼饵当“毒品”某渔夫在河边钓鱼时,误将鱼饵当成了毒品。

他看到一位警察经过,心想:“这警察肯定怀疑我是毒贩。

”于是,渔夫吓得魂飞魄散,扔掉鱼竿就跑。

警察见状,以为渔夫真的犯了罪,于是展开追捕。

最后,警察发现渔夫只是误把鱼饵当成了毒品,于是放过了他。

渔夫感慨万分:“原来,我差点成了毒贩。

”六、误把猫粮当“毒品”某女子在小区里遛狗时,看到一位警察正在巡逻。

她突然想起,自己家的猫粮颜色与毒品相似,担心警察怀疑自己,于是连忙将猫粮藏了起来。

警察见状,好奇地问:“你为什么要把猫粮藏起来?”女子支支吾吾地回答:“这个……这个……是我家的猫粮。

搞笑法律案件分享稿(3篇)

搞笑法律案件分享稿(3篇)

第1篇导语: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石,但有时候,法律也会因为一些奇葩案件而变得有趣起来。

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来回顾一些搞笑的法律案件,笑出腹肌吧!一、法官“误判”案件,当事人被判无罪某地法院审理一起盗窃案,被告人小李被指控盗窃了邻居的笔记本电脑。

在审理过程中,法官误将电脑的型号写成了“电脑A”,而实际上电脑的型号是“电脑B”。

由于电脑型号不符,法院最终判决小李无罪。

小李走出法庭时,忍不住大笑:“法官大人,您真是误判啊!”二、律师“神回复”,法庭笑声不断某起离婚案件中,原告方律师在法庭上质问被告:“你为何要背叛我们的婚姻?”被告律师机智地回答:“因为婚姻就像股票,我买入的时候是涨的,卖出的时候是跌的,当然要追求更高的回报。

”此言一出,法庭上的笑声此起彼伏。

三、法官“背锅”,当事人被判无罪某起交通肇事案中,被告人张某被判有期徒刑三年。

然而,在服刑期间,张某发现判决书上的日期写错了,实际判决日期比判决书上的日期晚了一天。

于是,张某向法院提出申诉。

法院经过核实,判决张某无罪释放。

张某走出法庭时,感慨地说:“感谢法院帮我背锅。

”四、法官“误判”案件,当事人被判死刑某起故意杀人案中,被告人李某被判死刑。

然而,在执行死刑前,李某突然提出申诉,称自己患有严重的心脏病。

法院经过调查,发现李某确实患有心脏病,于是改判李某无期徒刑。

然而,在服刑期间,李某的病情恶化,最终因心脏病去世。

有人调侃说:“法官大人,您这是误判了一个死刑犯,却救了一个心脏病患者。

”五、律师“神操作”,当事人被判无罪某起抢劫案中,被告人小王被判有期徒刑五年。

然而,在二审过程中,律师发现判决书上的证据存在瑕疵。

于是,律师提出上诉,要求重新审理。

二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证据不足,判决小王无罪。

小王走出法庭时,感慨地说:“多亏了我的律师,否则我就要在监狱里度过五年了。

”六、法官“误判”案件,当事人被判无期徒刑某起贪污案中,被告人张某被判无期徒刑。

然而,在服刑期间,张某发现判决书上的证据存在瑕疵。

法律案件搞笑分享(3篇)

法律案件搞笑分享(3篇)

第1篇一、前言法律,这个看似严肃的领域,其实也充满了幽默与搞笑。

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来回顾那些让人捧腹大笑的法律案件,感受一下法律的幽默与趣味。

二、案件一:猪肉变成牛肉案情简介:一位消费者在超市购买了一块猪肉,回家后却发现猪肉变成了牛肉。

消费者找到超市要求退换货,超市却以猪肉变质为由拒绝退款。

消费者将超市告上法庭。

搞笑点:消费者在法庭上展示了自己家的猪肉,法官看到后哈哈大笑,说:“这猪肉的颜色、纹理、味道,简直和牛肉一模一样,简直是神猪啊!”判决结果:法官判决超市败诉,要求超市退还消费者购买猪肉的费用,并赔偿消费者精神损失费。

三、案件二:鱼罐头里的鱼死了案情简介:一位消费者在超市购买了一罐鱼罐头,回家后发现鱼罐头里的鱼死了。

消费者找到超市要求退款,超市却以鱼是活鱼,死亡属于自然现象为由拒绝退款。

搞笑点:消费者在法庭上展示了自己购买的鱼罐头,法官看到鱼罐头里的鱼已经死亡,忍不住说:“这鱼怎么死了?难道超市的鱼罐头里有毒吗?”判决结果:法官判决超市败诉,要求超市退还消费者购买鱼罐头的费用,并赔偿消费者精神损失费。

四、案件三:鞋子成了“飞鞋”案情简介:一位消费者在商场购买了一双鞋子,回家后发现鞋子竟然会飞。

消费者找到商场要求退款,商场却以鞋子质量问题为由拒绝退款。

搞笑点:消费者在法庭上展示了自己购买的鞋子,法官看到鞋子竟然能飞,不禁感叹:“这鞋子真是太神奇了,竟然能飞!”判决结果:法官判决商场败诉,要求商场退还消费者购买鞋子的费用,并赔偿消费者精神损失费。

五、案件四:手机成“石头手机”案情简介:一位消费者在手机店购买了一部手机,回家后发现手机竟然变成了“石头手机”,无法开机。

消费者找到手机店要求退款,手机店却以手机质量问题为由拒绝退款。

搞笑点:消费者在法庭上展示了自己购买的“石头手机”,法官看到手机变成石头,不禁笑着说:“这手机真是太神奇了,竟然能变成石头!”判决结果:法官判决手机店败诉,要求手机店退还消费者购买手机的费用,并赔偿消费者精神损失费。

法律案件搞笑分享文案(3篇)

法律案件搞笑分享文案(3篇)

第1篇正文:亲爱的朋友们,你是否曾感叹法律世界的严肃与庄重?今天,就让我带领大家走进一个充满欢笑的法律世界,让我们一起分享那些让人捧腹大笑的法律案件吧!一、偷“鸡”不成蚀把米某日,王某因生活困顿,突发奇想,决定偷邻居家的一只鸡。

然而,王某在作案过程中,由于紧张过度,误将邻居家的狗当成了鸡,用力一拉,结果狗被拉倒在地,而鸡却飞得无影无踪。

邻居发现后,报警处理。

最终,王某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评析:这起案件堪称“偷鸡不成蚀把米”,王某本想通过偷鸡来改变自己的生活,却没想到弄巧成拙,反而让自己陷入了囹圄。

二、误把“蛇”当“绳”张某在河边散步时,发现一条长长的“绳子”漂浮在水面上。

出于好奇,张某伸手去拉,没想到“绳子”突然动了起来,张某惊恐不已,慌忙逃跑。

原来,那条“绳子”是一条正在晒太阳的蛇。

张某误以为蛇要攻击自己,吓得魂飞魄散。

事后,张某报警求助,警方在调查过程中,发现这是一起误把“蛇”当“绳”的案件。

评析:这起案件让人啼笑皆非,张某因自己的无知,差点酿成悲剧。

这也提醒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要学会分辨事物的真伪,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恐慌。

三、醉酒驾车,闹出笑话李某在参加朋友的生日派对后,喝得酩酊大醉。

回家途中,李某想开车回家,然而,酒精使他辨不清方向,误将轿车开进了绿化带。

此时,李某酒劲上头,竟在车内与绿化带里的植物“嬉戏”,直到被路人发现报警。

警方到场后,李某仍处于醉酒状态,民警将其带至医院醒酒。

醒来后的李某,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十分懊悔。

评析:这起案件让我们看到了醉酒驾车的危害。

李某本想享受生日派对,却因酒精失控,闹出笑话。

这也提醒我们,酒后驾车害人害己,切不可抱侥幸心理。

四、误将手机当“炸弹”某日,市民王某在公交车上捡到一部手机。

出于好奇,王某打开手机查看,却发现手机屏幕上显示“定时炸弹”字样。

王某惊慌失措,以为手机真的装了炸弹,遂报警求助。

警方到场后,对手机进行检查,发现并无异常。

原来,手机屏幕上显示的“定时炸弹”字样,是手机用户设置的闹钟提醒。

各国的爆笑法律案例(3篇)

各国的爆笑法律案例(3篇)

第1篇导语: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基石,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总有一些离奇的案例让人忍俊不禁。

本文将盘点世界各国的爆笑法律案例,让我们一起领略法条的幽默边界。

一、英国:猪猪的权利在英国,一只名叫“猪猪”的猪猪在2016年成为了一名“公民”。

这起案件的起因是猪猪的主人去世后,猪猪的继承权引发了争议。

法院最终裁定,猪猪作为一只猪,拥有与人类相同的权利,可以继承其主人的遗产。

这个案例让人们开始关注动物权益,同时也让人忍俊不禁。

二、美国:大象的“绑架案”在美国,一位名叫查尔斯的男子因为绑架了一头大象而被起诉。

这头大象原本是查尔斯的朋友,后来因为种种原因,大象被送到了一个动物园。

查尔斯认为这头大象是他的,于是将其“绑架”回家。

这个案件在社交媒体上引发了热议,人们纷纷调侃:“大象也有被绑架的自由吗?”三、日本:水果刀的“杀人案”在日本,一位名叫小田的男子因为在家中杀害了邻居而被起诉。

然而,警方在调查中发现,小田使用的凶器竟然是一把水果刀。

更令人啼笑皆非的是,这把水果刀上还贴着“水果刀,请勿用于杀人”的标签。

这个案件让人们感叹,原来水果刀也有“求生欲”。

四、俄罗斯:熊的“酒驾案”在俄罗斯,一只名叫“大熊”的熊因酒驾被警方查获。

原来,大熊在森林里喝醉了酒,结果误闯了人类的领地。

警方在对其进行检测时,发现大熊的血液酒精含量超标。

这个案件让人们意识到,酒驾不分种族,连熊类动物也难逃法网。

五、澳大利亚:考拉与汽车的“交通事故”在澳大利亚,一只考拉在横穿马路时不幸被一辆汽车撞伤。

警方在调查中发现,考拉是在横穿马路时与汽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这个案件让人们不禁感叹,考拉的生命也是宝贵的,我们应该尊重每一个生命。

六、法国:蜗牛的“绑架案”在法国,一位名叫尼古拉的男子因为绑架了一只蜗牛而被起诉。

这起案件源于尼古拉在野外捡到一只蜗牛,并将其带回家中饲养。

然而,尼古拉在饲养过程中,将蜗牛当作宠物对待,这让蜗牛的主人在网上发现了这只“失踪”的蜗牛。

法律幽默小故事

法律幽默小故事

法律幽默小故事一、开庭判决某庭审中,原告起诉被告侵犯名誉权,要求赔偿损失。

庭上,被告辩护称自己无意侵犯他人名誉,并表示认罪态度。

法官察觉到法庭气氛有些严肃,打破了沉默:“如果你没有侵犯原告的名誉权,那么你的名声就应该是很好的。

不过,我想我们可以进行一项实验。

”法官开始整理桌子上的文件,又从口袋里拿出一块巧克力,丢在桌子上,然后问被告:“请问这是你的巧克力吗?”被告沉了一分钟思考后答道:“是的,法官大人,这块巧克力是我自己的。

”法官接着问:“那么,请问你是否愿意将这块巧克力赠予原告?”被告笑了起来:“那当然可以,我非常乐意。

”法官顿时面带微笑:“好的,既然你愿意赠予原告,那你必定缺乏对这块巧克力的所有权,根据同样的逻辑,如果你没有侵犯原告的名誉权,那么你的名誉就应该属于好的范畴。

”全庭爆发出一阵笑声。

二、拖欠工资一名工人向老板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老板拒不支付,并声称工人不合格。

工人愤怒地回应道:“我已经工作了三年,您到底有什么理由说我不合格?”老板不经思考,随口回答:“你连一个完整的句子都说不出来,只能口吐莲花。

”工人得知这一点后回答道:“老板,我在工地干活,不是参加国际辩论大赛。

”三、意外损坏某律师在法庭辩论中称:开车者必须要有足够的技术来驾驶,因此被告完全应该承担起责任。

而被告则回应说:“那我也得承认,司机有时候是非常有技术的。

”律师反问道:“那我不明白,您为什么认为司机应该负责任?”被告立刻给出回答:“因为司机把我的新车撞坏了。

”这时,全庭都哄堂大笑。

四、错判原因有一天,一名法官满脸愁容地走进了法庭。

同事好奇地问他:“怎么了?你看上去心情不好。

”法官叹了口气道:“我刚才判了一个错误的判决。

”同事露出了惊讶的表情:“错误判决?你怎么会犯错误?”法官回答:“我的笔记本出故障了,刚才按错了一个键,导致我误判了案件。

”同事纷纷表达理解:“真是无奈啊,现在的技术也是麻烦。

”法官苦笑着说:“其实,问题不在于技术,而在于我按错了键盘上的‘不’字。

法律案件搞笑分享文案(3篇)

法律案件搞笑分享文案(3篇)

第1篇【正文】:一、小偷“不小心”偷走了自己的房子案情简介:小李是个小偷,他总是偷一些不值钱的东西。

有一天,小李偷了一栋房子,结果因为不小心,把房子偷走了。

房子里的家具、电器全都没了,只剩下一栋空荡荡的屋子。

搞笑点:小李站在空荡荡的屋子里,一脸懵逼,心想:“我这是怎么了?怎么把房子偷走了?”法官判决:小李因盗窃罪被判刑三年。

不过,法官在判决书中特别注明:“小李,你偷走了自己的房子,这是你自己不小心,法院对此表示同情。

”二、醉汉“酒驾”撞上自己的酒瓶案情简介:张先生是个酒鬼,每天都要喝个烂醉如泥。

有一天,他喝得酩酊大醉,竟然酒驾撞上了一瓶自己喝剩下的酒。

搞笑点:张先生醒来后,发现车里的酒瓶全碎了,而自己却安然无恙。

他一脸懵逼,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法官判决:张先生因危险驾驶罪被判拘役三个月。

法官在判决书中调侃道:“张先生,你这是‘酒驾’的最高境界啊!”三、男子为了还钱,把妻子的内衣都卖掉了案情简介:王先生欠了一屁股债,为了还钱,他想出了一个“绝妙”的主意——把妻子的内衣卖掉。

结果,他竟然真的把内衣卖掉了。

搞笑点:王先生的妻子发现内衣不见了,气得大骂:“你这个败家子,竟然把我的内衣都卖掉了!”法官判决:王先生因盗窃罪被判刑一年。

法官在判决书中讽刺道:“王先生,你这是‘创意’用错了地方啊!”四、男子因为借钱,把邻居家的狗都偷走了案情简介:赵先生为了借钱,竟然把邻居家的狗都偷走了。

他打算把狗卖了,换取一笔钱。

搞笑点:赵先生把狗偷走后,邻居发现狗不见了,四处寻找。

最后,邻居在赵先生家找到了狗,气得直跺脚。

法官判决:赵先生因盗窃罪被判刑两年。

法官在判决书中幽默地说:“赵先生,你这是‘养狗’的最高境界啊!”五、女子因为失恋,把前男友告上法庭案情简介:李小姐失恋后,心情非常不好。

为了发泄,她把前男友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她的精神损失费。

搞笑点:法庭上,李小姐声泪俱下,讲述了自己失恋后的悲惨遭遇。

前男友则表示:“我哪里做错了,为什么要赔偿她的精神损失费?”法官判决:法官判决李小姐败诉,理由是她的要求太过荒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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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回答:“律师先生,当我在法庭上听到你为我作精彩的辩护时,我刚刚明白,我原来是清白的。”
(二)两个久未见面的老朋友在街上碰到了,其中一个拄着拐杖。 “你怎么了?”
另一个关切地问。 “我六个月前遇到了车祸。”
“这么严重,现在还用拐杖!”
“医生认为可以丢掉了,但我的律师认为还不行。”
短评:个案正义的缺失是法治得以顺利运行的成本,中国律师要解开自己的心结,从职业职责要求出发在规范内寻求自己和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这无可厚非。
4.法律人的眼界
幽默:相传春秋时期,鲁国制定了一道法律,如果鲁国人在外国看见同胞被卖为奴婢,只要他们肯出钱把人赎回来,那么回到鲁国后,国家就会给他们以赔偿和奖励。这条法律执行了很多年,很多流落他乡的鲁国人因此得救,因此得以重返故国。后来孔子有一个弟子叫子贡,他是一个很有钱地商人,他从国外赎回来了很多鲁国人,但却拒绝了国家的赔偿,因为他自认为不需要这笔钱,情愿为国分担赎人地负累。但孔子却大骂子贡不止,说子贡此举伤天害理。祸害了无数落难的鲁国同胞。
轻松一下——38个法律幽默故事
轻松一下——38个法律幽默故事
不出意外,本月20日左右即可出成绩了,相信大家等待的心情有些激动或紧张了,是大喜还是大悲呢……为了让大家放松一下紧张的心情,特推出38个幽默故事,或许你能从中悟到些东西来,日后可用。
1.法律与良心
幽默:在柏林墙推倒的前两年,东德一个名叫亨里奇的守墙卫兵,开枪射杀了攀爬柏林墙希图逃向西德的青年克利斯。在墙倒后对他的审判中,他的律师辩称,他仅仅是施行命令的人,基本没有挑选的权利,罪不在己。而法官则指出:“作为警察,不施行上级命令是有罪的,然而打不准是无罪的。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此时此刻,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权,这是你应自动承担的良心义务。这个世界,在法律之外还有良心。当法律和良心抵触之时,良心是最高的行动原则,而不是法律。尊崇性命,是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准绳。”
短评:这个案例告诉了我们一个浅显的道理,核心竞争力不是钱和房子,是在关键的岗位上,要有自己的人
6.律师说什么
幽默:法庭准备正式开庭审判杀人犯吉米,可是他的律师因故没有来。
法官:“吉米,你的律师没有来,你要等他吗?”
吉米:“是的!法官先生。”
法官:“你是在作案现场被抓住的!对罪行也供认不讳,你等他有什么用,他还能说什么呢?”
8.右 手 犯 罪
幽默:这是一起盗窃案。辩护律师说:“被告只是把右手伸进窗户偷了几件东西而已。他的右手不等于他整个人,怎么能因为一只右手犯了罪而惩罚整个人呢?”
法官最后判决:“辩护意见有理,予以采纳。判决被告的右手一年徒刑。被告是否随右手一起入狱,由他自己决定。”,然后拉着只有一只手的被告扬长而去。
当你给顾客配眼镜时,如果他问多少钱,你就说“75美元”
如他的眼睛没有颤动,你就说:“这是镜架的价格。镜片50美元。”
如果他的眼睛还是没有颤动,你就补上:“每片”。
短评:律师收费是否可以类推呢……
3.法律与成本
幽默:一位校友在德国留学期间,在一家图书馆,钱包被扒手窃走,包里有20欧元。他不准备报警,可是图书馆的保安却报了警,不到5分钟,一位女警察赶到现场,问了情况,便请他做笔录,女警察说:“图书馆的自动安全系统已经录下了小偷的尊容,警察局今天就可以将小偷的照片张贴到全区各个警察局。如果乃找不到小偷,我们会把录像带送电视台反复播放,直到破案为止。”
自子贡之后,很多人就会对落难的同胞装做看不见了。因为他们不像子贡那么有钱,而且如果他们求国家给一点点补偿的话反而被人唾骂。很多鲁国人因此而不能返回故土。
短评:法律职业者是否应该站得高,看得远,有谋全局、谋万世的意识呢!
5.关键岗位要有自己人
幽默:三男子去女方提亲,家长:说说各自情况。A:我有1000万;B:我有一栋豪宅,价值2000万;女方家长很满意,就问C,你家有什么?C答:我什么都没有,只有一个孩子。现在孩子在你女儿的肚子里。A、B无语,走了。
孔子说:“万事,不过义、利二字而已,鲁国原先的法律,所求的不过是人们心中的一个‘义’字,只要大家看见落难的同胞时能生出恻隐之心、只要他肯不怕麻烦去赎这个人、去把同胞带回国,那他就可以完成一件善举。事后国家会给他补尝和奖励。让这个行善举的人不会受到损失,而且得到大家的赞扬,长此以往,愿意做善事的人就会越来越多。所以这条法律是善法。”孔子还说:“子贡的所作所为,固然让他为自己赢得了更高的赞扬,但是同时也拔高了大家对‘义’的要求。往后那些赎人之后去向国家要钱的人,不但可能再也得不到大家的称赞,甚至可能会被国人嘲笑,责问他们为什么不能像子贡一样为国分忧。圣人说,子贡此举是把‘义’和‘利’对立起来了,所以不但不是善事,反倒是最为可恶的恶行。”
短评:好猎手未能斗过狡猾的狐狸!
9.请律师出庭
短评: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权——在那个万不得已的局势下,打,但应当故意打不准——不把人家打死,这是最低限度的道德,这也是最高境界的良心。任何人都不能以“听从命令”为借口,去跨越道德伦理的底线。这就是“一厘米主权”的道德义务,否则就必需承担罪责。
2.法律服务收费
幽默:一个配镜师教一个新上岗的雇员如何向顾客要价。
“我看算了,只有20欧元,不必兴师动众。即使抓到了小偷,所花费的代价也太大了。”他对女警察说。
“不!我们是警察,不是商人,只有商人才讲值不值,而法律的尊严不能用金钱衡量。小偷触犯了法律,就必须受到法律的惩罚。”女警察严厉地说。
结果,当电视台播出小偷偷钱录像的第二天,小偷就落网了。
短评:不计法律成本的国家和地区,付出的成本反而小,而报案难或不愿报案的国家或地区,往往要付出更大的代价。
吉米:“我也很奇怪,所以特别想听听他到底会说点什么。”
短评:谁说律师收费后就必须要改变法律的最终结果呢?!让当事人体面的、有尊严的受刑也是收费的内容之一。
7.从心所欲而不逾矩
幽默:(一)在律师竭尽全力的辩护下,被告人终于被宣布无罪释放。
在法院门口,律师问被告人:“你已经获得释放,我们即将分手了。现在请你最后向我说实话,你是否真的犯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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