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粉加工行业纳税评估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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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食品有限公司纳税评估税务稽查案例

S食品有限公司纳税评估税务稽查案例

S食品有限公司纳税评估税务稽查案例S食品有限公司纳税评估案例大连市国家税务局一、内容提要S食品有限公司为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成立于2000年6月15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注册资金人民币12万元,现有职工50人,从事水产品加工,产品主要用于出口,出口产品耗用原材料90%由国外进口,实行免抵退办法交纳增值税。

该单位在同一法人名下,设立一内资企业,同样加工水产品,存在一个场地两个单位同时经营的情况。

2005年未缴纳增值税,也未申报下脚料应税收入。

2006年3月15日,我局在对农产品收购加工企业实行专项纳税评估工作中,将其列为重点评估对象。

责成该管区税务所长和业务骨干3人对该企业实施纳税评估工作,历时一个星期精心调查归档结案。

S食品有限公司按本次评估处理意见,调减期末留抵税额188959.60元,调增计税所得额391277.89元,因企业以前年度累计亏损535270.05元,最终作为调减亏损处理。

二、案例介绍1、分析选案在日常征管中发现,该单位存在一个场地两个单位(两个独立纳税人)同时经营,生产产品在同一加工车间,使用同一库房(冷库),共同耗用水电费,共用生产工人。

因此怀疑是否存在收入、水电费、工资等划分不清楚,少缴增值税及所得税的问题。

根据以上线索我们确定其为纳税评估对象。

查看一户式资料。

该单位2005全年销售收入为34,448,126.94元,进项税额647,158.11元,上年无留抵税额,实行免抵退办法计算的不予退税而作进项税额转出446,030.52元,期末留抵税额264,807.14元,当期未缴纳增值税。

2005年企业帐面利润2,844,743.18元,2004年亏损3,380,013.23元,弥补2004年亏损后计税所得额为-535,270.05元。

进一步查看该企业的关联方L企业资料,2005年销售收入4284190.20元,增值税税负为0,所得税在属地地税局缴纳,当年未缴所得税。

针对这种事实存在,又联想到两个单位一个法人,一个场地同时经营的情况,使我们对该企业应税收入申报、费用划分是否准确产生了种种疑问。

纳税评估案例分析报告

纳税评估案例分析报告

纳税评估案例分析报告1. 案例背景在税务管理中,纳税评估是一项重要的工作。

通过对纳税人的纳税行为进行评估,税务部门可以判断纳税人是否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纳税义务,从而进行相应的税务处理。

本文将通过一个纳税评估的案例,对评估过程进行分析和总结。

2. 案例描述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是一家中型企业,主要从事制造业。

公司A在纳税申报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税务部门决定对其进行纳税评估。

3. 纳税评估步骤3.1 收集纳税信息首先,税务部门需要收集公司A的纳税信息。

这包括公司的纳税申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相关财务信息。

税务部门还可以通过公司A的纳税申报记录、税务审计报告等方式获取更多信息。

3.2 数据分析在收集到足够的纳税信息后,税务部门需要对这些数据进行分析。

这可以通过数据处理工具和技术来完成,例如利用Excel进行数据透视分析、使用统计软件进行数据挖掘等。

通过数据分析,税务部门可以获得公司A的纳税行为的整体情况和趋势。

3.3 问题发现在数据分析的过程中,税务部门可能会发现一些潜在的问题。

这些问题可能包括纳税申报不准确、漏报税款、虚报税款等。

税务部门需要对这些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以确定是否存在违法行为。

3.4 评估结论根据数据分析和问题发现的结果,税务部门将得出评估结论。

评估结论可以分为三种情况:合规评估、风险评估和违规评估。

合规评估表示公司A的纳税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风险评估表示公司A的纳税行为存在一定的风险,需要进一步的监督和指导;违规评估表示公司A的纳税行为存在严重的违法行为,需要进行相应的处罚和处理。

4. 案例总结通过对公司A的纳税评估案例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纳税评估的过程中需要进行数据收集、数据分析、问题发现和评估结论等步骤。

这些步骤可以帮助税务部门全面了解纳税人的纳税行为,从而保证税收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在实际工作中,税务部门应根据具体情况,灵活运用评估方法和技术,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深圳市面粉公司小麦加工经营收入免征增值税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深圳市面粉公司小麦加工经营收入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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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法规
策划 乐税网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深圳市面粉公司小麦加工经营收入免征增
值税问题的批复
【标 签】小麦加工经营收入,免征增值税
【颁布单位】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文 号】深国税发﹝1997﹞405号
【发文日期】1997-08-27
【实施时间】1997-08-27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增值税
南山征收分局:
你分局《关于深圳市面粉公司小麦加工经营收入免征增值税问题的请示》(深国税南发﹝1997﹞48号)悉。

鉴于深圳市面粉公司购进的小麦属政策性粮食,加工后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作价方法销售,根据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国税发﹝1996﹞315号通知的有关规定,同意对该公司1997年度的小麦加工经营收入免征增值税。

此复。

纳税评估优秀案例

纳税评估优秀案例

纳税评估优秀案例【篇一:纳税评估优秀案例】一、内容提要**省**县国税局在**市国税局推行的税收风险管理框架下,关注纳税人各种信息的收集,应用分析工具识别其中可能带来税款流失的风险因素,为纳税评估找准切入点,强化了税源管理。

2004年11月15日**县国税局根据该县超市行业纳税状况普遍较差的实际,选取了有代表性的b超市作为评估对象,成立了由第二税务分局分管副分局长为组长,分局2名税收分析员和1名责任区管理员为组员的纳税评估小组,通过对该户涉税指标分析、约谈和实地查验有效地控制了该县超市行业的税收风险,至2005年2月20日,历时三个多月的评估处理终结,b超市共补申报销售额957264.95元,补税162735.04元,加收滞纳金2359.66元。

并以此为突破口,开展行业集中评估,补税52.63万元,同时修改完善了2005年度超市行业相关涉税参照指标。

二、案例介绍(一)分析选案1、选案背景。

**商业超市,自2000年第一家a公司开业,2001年、2002年相继增加了b、c、d三家,且各家超市在县城竞相增加网点,开展价格竞争、地域竞争、服务竞争等一系列的商业活动。

全县商业超市经营的面积从2000年的400平方米,发展到2004年的5000平方米;从业人员从2000年的23人,发展到2004年的306人(其中:固定职工194,厂家促销人员102人);销售总额从2000年的450万元,实现增值税5万元,上升到2003年的2600万元,实现增值税37万元;2004年1-9月份实现销售收入2850万元,入库增值税108万元(包括评估入库数),入库所得税17万元,为该县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了较大贡献。

然而,从2003年申报资料分析,各超市的增值税负水平极不均衡,企业零申报、负申报、低税负现象比较普遍。

特别是2004年上半年,县稽查局在对几个超市的检查中,发现了这些企业普遍存在不同程度的帐外经营、迟做销售、错用税率、获取返利等经济利益不计税等偷税行为。

面粉加工行业纳税评估案例

面粉加工行业纳税评估案例

面粉加工行业纳税评估案例面粉加工行业纳税评估案例一、内容提要武威市属于种植农作物比较集中的地区,小麦非常适合加工优质面粉,质优价廉地原料成就了一大批面粉加工企业,部分企业的产品在国内市场上具有很高的知名度,一些龙头企业带动了武威市面粉加工企业的发展。

每年的面粉销售量非常大,但是绝大部分面粉加工企业的税负较低,基于这种异常现象,武威市国税局征管科牵头成立专项评估小组,开展了面粉行业的纳税评估。

通过在基层局选择2户具有代表性的企业作为评估对象,实地了解面粉加工企业的工艺流程,从中找出了关键电耗和物耗指标,以电耗、面粉的出成率为基础、依据二者之间的关联关系展开分析评估。

至4月5日,利用半个月的时间对这两户企业实施了纳税评估,通过评估,制定了面粉加工行业的关键性指标预警值,并且在全市推广了面粉加工行业指标的参照标准。

全市各征管局根据这一标准,对所有的面粉加工企业展开纳税评估,在一个月的时间内共评估入库税款400万元,面粉行业的税负率由过去0.6%提高到现在的1.2%,提高了0.6个百分点。

二、案例介绍(一)分析选案1、选案背景。

由于本地生产的面粉在甘肃市场占据了不少的份额,而且有了自己的知名品牌,面粉交易量日趋增大,税负率却普遍偏低,针对这种异常情况,决定在面粉行业选择2户具有代表的企业作为纳税评估的对象。

2、对象筛选。

在面粉加工行业内根据企业的技术设备、规模大小、资金实力、日处理能力等选取两户具有代表性的企业,确定为评估对象。

主要运用行业税负对比法进行分析,进一步确定评估对象。

3、案头分析基础⑴熟悉掌握工艺流程在此之前,我们对面粉加工业的工艺流程一无所知,这是我们在纳税评估工作中面临的第一道难关。

为了尽快熟悉工艺流程,我们首先与当地工艺最先进的一户面粉厂取得联系,与厂方的财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一起召开了小型的座谈会,厂方的技术负责人领我们实地参观了加工面粉的生产线。

经过融洽的交流和沟通,结合实地的参观,我们熟悉了面粉的生产流程、面粉加工行业的核算流程、主要技术指标等方面的情况。

1310 谷物磨制行业纳税评估模型)

1310    谷物磨制行业纳税评估模型)

1310 谷物磨制行业纳税评估模型一、行业总体情况及行业特点(一)行业介绍该行业属于国民经济行业C类行业即制造业中农副食品加工业目录下子行业,分类代码为1310,谷物磨制也称粮食加工,指将稻子、谷子、小麦、高粱等谷物去壳、碾磨及精加工的生产活动。

谷物磨制行业属于我国一种传统加工行业,一般来说都是由粮食加工企业将收购的粮食作物,经简单加工直接销售给使用单位。

加工后加工形式主要有成品主要有大米、小米、高粱米、小麦粉(面粉)、玉米粉(玉米面)、大米粉、豆粉(豆面)、燕麦片、玉米片、未烘烤的爆米花及类似谷物半成品。

(二)行业特点从收购、加工到销售,主要特点有以下几个方面:1.,加工生产的产品由企业自行销售,收购和销售结算时,除从粮油收储部门购进外,均采取现金结算,在进出库手续和凭证不全的情况下,其真实性很难把握。

2.具有较强的季节性,货物存放也有一定保质期限。

生产经营随着农产品的生产而呈现出季节性,在每年的粮食收获季节,经营开始呈现出旺盛的态势,待到第二年5月份以后逐步走向淡季。

受粮食保质期的限制,企业不可能长期只进不销,而是考虑实际仓储能力及粮食品种保留一定的库存,税负存在一年中呈两头低,中间高的特点,即一、四季度低,二、三季度高。

3.生产经营流程比较简单,各项费用相对固定。

机械化程度较高,但科技含量不高,产品附加值较低,生产周期短,工艺简单,费用主要以人工费和电费为主。

投入产出率与产品品种有一定关联度,粮食加工过程中以电能为主要动力,单位产品耗电量比较固定。

粮食销售过程中的费用主要是运费,包括短途运费、请车费、装车费、车站卸车费、站台费、车站保安费等。

4.行业附加值及税负率较低。

粮食作为国家重要物资储备,其收购价格和销售价格受国家政策调控,粮食加工企业进销差价不会太大,加之“低征高扣”的税收政策因素影响销项税率13%(不含税)、进项扣除率为13%(含税)。

在没有增值和利润的情况下,其理论税负应为-1.5%。

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案例

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案例

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案例企业所得税是企业按规定缴纳的一种税种,是利润所得税。

在中国,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纳税评估是指企业根据自身经营情况,进行预测和评估,以确定应纳税额。

下面以公司为例,来具体探讨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的案例。

公司是一家生产和销售家居用品的企业。

根据过去几年的经营数据和市场情况,该公司预测今年的销售额为5000万元,并预估利润率为10%。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该公司应按照销售额的10%计提预缴企业所得税。

公司首先需要计算出今年的利润额。

根据预估的销售额和利润率,可以计算出今年的利润额为5000万元*10%=500万元。

接下来需要计算出预缴的企业所得税额。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所以预缴的企业所得税额为500万元*25%=125万元。

这个数额应在每季度按照一定比例提前缴纳。

除了预缴企业所得税,该公司还需要确定最终的实际纳税额。

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是根据企业的实际利润额进行的。

所以在年末,该公司需要根据实际利润额进行企业所得税的结算。

如果实际利润额小于预估利润额,那么该公司可以申请退税;如果实际利润额大于预估利润额,则需要补缴企业所得税。

假设公司年末的实际利润额为550万元,超出了预估利润额50万元。

根据企业所得税率25%,该公司需要补缴企业所得税额为50万元*25%=12.5万元。

综上所述,公司在纳税评估中首先根据销售额和利润率预测利润额,并计算出预缴的企业所得税额。

然后在年末根据实际利润额进行企业所得税的结算,如果实际利润额大于预估利润额,则需要补缴税款;如果实际利润额小于预估利润额,则可以申请退税。

当然,在纳税评估中,企业还需要考虑其他因素,如税收优惠政策、抵扣项目等。

税收优惠政策可以帮助企业减少纳税负担,提高企业的竞争力;抵扣项目可以帮助企业合法降低应纳税额。

总之,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是企业财务管理中的重要环节。

通过合理的预测和评估,企业可以准确掌握纳税情况,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财务保障。

纳税评估案例

纳税评估案例

纳税评估案例1. 案例分析A市某区国税局利用计算机系统对2005年1至10月份辖区内纳税申报情况进行纳税评估筛选,系统提示发现该市某酒类销售有限公司2005年税收负担异常且应纳税额变动与销售变动配比变动率为“-1”,综合疑点系数较大,被列为当期评税对象。

在评税分析过程中发现该企业存在如下异常问题:1.2005年8-10月企业实际税负率为8.91%,而参照税负率为1.96%,实际税负高于参照税负,且超过了偏差限制度;但通过测算2005年1-10月税收负担,发现该企业2005年1-10月税收负担为1.6%,仍低于参照税收负担率。

2.2005年10月份销售收入为444790.60元,应纳税额为17710.22元,2005年9月份销售收入为175235.04元,应纳税额为29789.96元。

销售收入增长率为153.8%,而应纳税额减少40.55%。

评税人员对企业的经营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对其报送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申报附列资料、发票领用存月报表、发票使用明细表及企业财务会计报表进行认真的分析。

通过分析认为造成数据异常可能存在以下几种情况1.10月份少记商品销售收入2.2.商品已入库,货款未付清,进项税额已申报抵扣;3.由于所经销的商品是日常消费品有可能赠送他人,未做销售收入;4.由于货款暂未收讫,未做销售收入。

针对上述疑点对该企业的财务人员及法人代表进行了约谈。

约谈中,评税人员通过对企业财务人员及法人代表宣传税法,并介绍评税工作的目的和意义,使企业有了比较清醒的认识,积极配合评税工作。

经财务人员的自查,确认由于资金周转困难有隐瞒销售收入滞后申报及视同销售货物的情况,具体违法事实如下:1.2005年1-9月漏申报商品销售收入7113.54元,应缴增值税1209.30元。

2.2005年10月1号凭证商品销售收入4634.16元,10月2号凭证商品销售收入256002.85元,应缴增值税44308.29元。

3.库存商品用于赠送他人按零售价计5870.00元,应缴增值税997.90元。

【老会计经验】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的失败实例

【老会计经验】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的失败实例

【老会计经验】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的失败实例实例金沙面粉制造有限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面粉的加工和销售,2003年度实现销售收入1.7亿元。

生产面粉过程中同时产生大量的麸皮,这种麸皮主要销售给当地的养鱼专业户。

2001年初,有关部门将此种麸皮鉴定为饲料,该企业在税收上享受免税待遇。

由于当时我国农产品收购的进项税抵扣率为10%,而销项税适用税率为13%,在这样的情况下,该公司销售饲料享受免税待遇还是有利可图的。

但是,2002年1月9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以财税[2002]12号文件下发《关于提高农产品进项税抵扣率的通知》,明确从2002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业生产者销售的免税农业产品的进项税额扣除率由10%提高到13%,情况就发生了变化。

仅以该公司2003年度的销售情况为例:全年购进小麦156,078,751.08元,实现面粉销售总额为120,363,780.33元(不含税价),免税产品麸皮销售总额为31,447,027.11元,这样,该公司全年销售免税产品麸皮应该缴纳增值税584308.63元。

由此可见,该公司销售饲料享受免税待遇,不仅得不到好处,相反还要倒贴税款,仅2003年就是58万元。

为什么会出现享受免税待遇而实际上得不到实惠的现象呢?分析在原政策条件下,作为一般纳税人的以农产品为原料的纳税人从农业生产者处收购100元的农产品,如果以原价销售出去,则经营企业在采购环节所取得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10元(100×10%),而销项税额为11.50元(100/1.13×13%),作为一般纳税人的经营单位经营100元农产品就应缴纳增值税1.5元增值税。

而在新的政策条件下,从农业生产者处收购100元的农产品,如果仍以原价销售出去,则经营单位在采购环节取得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则为13元(100×13%),而在销售环节的销项税额仍为11.50元(100/1.13×13%),其中就存在1.5元的差额。

粮食加工行业纳税评估工作经验材料

粮食加工行业纳税评估工作经验材料

粮食加工行业纳税评估工作经验材料粮食加工行业纳税评估工作经验材料创新思路攻坚克难市国税局扎实推进粮食加工行业纳税评估工作年初以来,为有效解决我市粮食加工行业财政贡献率低的问题,市国税局不等不靠,抢前抓早,积极谋划新思路,采取新措施,扎实推进了粮食加工行业的纳税评估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

截至目前,直接产生税收收益1066万元。

其中,49户问题企业累计调减留抵626万元,补缴税款120万元,企业采取自主申报方式消化掉车站预收税款320万元。

具体做法是:一、领导重视,组织有力为切实抓好粮食加工行业纳税评估工作,专门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主管业务副局长任副组长的粮食加工企业纳税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并从全局范围内精心挑选一批懂税收、会财务、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的干部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科学地设置评估岗位,达到人力资源的最优组合。

积极推行了领导小组日例会制度,认真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为做好粮食加工企业纳税评估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制定出台了《纳税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纳税评估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对评估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落实到每一位小组成员,并对评估行为加以监督、规范,保证了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思路明确,重点突出建立税收评估指标体系和分析模型是全市粮食加工行业纳税评估工作能否取得实效的关键。

针对全市粮食加工行业的特点,专门选取了六户不同经营规模的大米加工企业进行了典型性深入调查,利用调阅资料和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充分收集企业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第一手信息。

经过综合分析,准确把握了全市粮食加工行业的运营规律,形成了包括吨米电耗55—60度、综合出米率79%等行业评估参考值,据此建立起了行业税收评估指标体系和分析模型,为圆满完成粮食加工行业纳税评估工作任务奠定了基础。

三、措施完善,成效显著一是将共性分析与具体评估相结合。

针对企业可能存在或容易产生问题的环节,综合以往征管过程中掌握的动态信息、数据,带着问题对企业进行评估。

纳税评估案例

纳税评估案例

纳税评估案例
案例:某公司在上一年度的经营业绩良好,预计本年度的营业利润也会有所增长。

然而,由于税法的变化,该公司需要对其纳税情况进行评估,以确定是否需要调整预期利润。

根据新的税法规定,该公司的纳税率将从上一年的25%上升到30%。

此外,新税法还引入了一项附加税,该公司的附加税率为其税前利润的5%。

公司的预期营业利润为100万元。

根据传统的计算方法,该公司需要缴纳的税款为100万元乘以25%,即25万元。

然而,根据新税法的规定,该公司需要缴纳的税款为100万元乘以30%,即30万元。

此外,根据新税法的规定,该公司还需要缴纳附加税。

附加税金额为公司税前利润的5%,即100万元乘以5%,等于5万元。

综上所述,根据新税法的规定,该公司总共需要缴纳的税款为30万元加上5万元,即35万元。

通过纳税评估,该公司意识到由于新税法的影响,其预期利润需要进行调整。

公司可以考虑通过减少成本、增加销售额或寻找税法上的优惠政策等方式来降低纳税负担。

以上仅为一个简单的纳税评估案例,实际情况可能更为复杂。

在进行纳税评估时,需要考虑到各种不同的税法规定,以及公司的具体经营状况和财务情况。

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建议请专业会计师或税务顾问进行具体的评估工作。

从一个税务筹划案例看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的改进

从一个税务筹划案例看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的改进

从一个税务筹划案例看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的改进作者:方飞虎来源:《财会学习》2014年第10期笔者近日拜读了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财务与会计导刊》2014年3月份实务版第75页全文转载的冯建荣、李国富发表在《中国税务报》2014年1月13日第B02版《实物捐赠避免多缴企业所得税的方法》一文(一下简称《方法》),感同身受,很受启发;同时又觉得意犹未尽,不吐不快,特把自己的认识与观点提出来与大家探讨。

一、案例实况为方便叙述特把《方法》一文中的案例摘录如下:某粮食加工企业2012年会计利润2600万元,该年度向公益性社会机构捐赠自产面粉400吨,面粉的市场销售价值136万元,生产成本100万元。

该公司会计及税务处理如下:会计处理:捐赠支出在进行会计核算时不能做收入处理,按企业的商品成本结转“营业外支出”,并根据增值税的规定按市场销售价值计算增值税(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3%)。

借:营业外支出 117.68万元贷:库存商品 100万元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68万元税务处理:该企业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8]1081号)文件的规定,对外捐赠的面粉400吨应根据市场销售价格,确认视同销售收入136万元并填入附表一《收入明细表》的第15行;商品成本100万元确认为视同销售成本,填入附表二《成本费用明细表》的第14行;视同收入和成本再通过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的第2行和21行计算出主表23行,“捐赠视同销售的应纳税所得”36万元,该企业应为捐赠而发生的视同销售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9万元(36×25%)。

该捐赠属于公益性捐赠,符合税法的规定,并且没有超过《企业所得税法》第9条“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规定,该捐赠支出117.68万元可通过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的第28行全额在所得税前扣除。

面粉加工增值税评估模版

面粉加工增值税评估模版

面粉加工增值税评估模版谷物磨制(面粉)增值税评估模版一、面粉加工行业的概况及特点(一)面粉加工行业概况面粉加工是指用小麦进行初加工,生产出面粉的加工活动。

我国面粉行业没有形成较系统的专业体系,大小厂家生产的面粉品质、功能、种类相同,产品均属于同一目标市场。

该行业产品科技含量不高,属于低劳动报酬,产品附加值较低,替代性不强,差异性不大,生产量较大,固定资产一次性投入,对生产条件有一定要求(如生产车间粉尘浓度要求等)属一条龙生产,连续作业。

同时,产品生产周期相对较长,对流动资金的充裕度要求较高。

(二)面粉加工行业特点面粉加工属于流程式生产,从小麦原材料的收购、挑选到初加工等环节。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都有自己的商标和品牌,小规模纳税人由于生产规模小,一般没有商标和品牌。

生产规模较大、品牌信誉较高的企业,其产品一般销售给销售公司专门负责销售,一般不直接销售或来料加工生产,其他生产规模较小的企业,其产品一般销售给批发商或者通过附设门市直接销售给消费者。

由于面粉属于最基本的生活必需品,一般市场行情波动不大,原材料收购价格受农产品收成的好坏和供求关系两方面的影响而上下浮动。

该行业技术含量不高,为劳动密集型产业,生产工人多采用计件或计时发放工资方式,产品的主要原材料投入与产品产出有较为固定的数量关系,副产品或下脚料麸子一般都可以作为饲料和肥料出售。

二、生产工艺(一)面粉加工企业生产流程是以收购粮农自产的小麦为主要原料,面粉加工行业收购生产全年相对比较平稳,每年6-7月份收购量比平时稍高,全年销售,技术含量低,占用资金大,产品附加值低。

收购原材料后(以生产一级面粉为例),首先进行筛选,通过振动筛,去石机等设备除去不饱满小麦、小麦中的碎石等其它杂质,然后将筛选好的小麦入仓;其次对入仓的小麦加水,运入润麦车间进行清洗润湿;三光麦清理,即对小麦进入磨粉机前的再次清理,主要除去小麦表皮的麦毛;四是研磨,将选好的小麦运入磨制车间进行研磨,磨碎的小麦用高方筛、振动筛进行筛理,产出面粉、麸皮和麦胚。

收集内外信息 加强实地核查——某食品有限公司纳税评估案例

收集内外信息 加强实地核查——某食品有限公司纳税评估案例

收集内外信息加强实地核查——某食品有限公司纳税评估案

李春红
【期刊名称】《纳税》
【年(卷),期】2010(000)005
【摘要】一、基本情况湖北省某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12月,注册资金800万元,核算方式为独立核算,行业为食品制造业,是一家饼干生产企业,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生产能力1.4万吨.二、评估对象确定该企业2009年1-4月申报销售收入2052.31万元,销项税额348.89万元,进项税额296.06元,应纳税额52.83万元,税负率2.57%,低于税负率预警值4.40%,且税负差异幅度为-41.28%,超出正常差异幅度范围.同时企业新增两条生产线,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并有大量广告.根据有关信息,
【总页数】3页(P62-64)
【作者】李春红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42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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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小麦加工成面粉,核定扣除填写增值税申报表

买小麦加工成面粉,核定扣除填写增值税申报表

买小麦加工成面粉,核定扣除填写增值税申报表
摘要:
1.购买小麦
2.加工小麦成面粉
3.核定扣除
4.填写增值税申报表
正文:
购买小麦加工成面粉是一项常见的农业活动。

这种活动不仅可以为农民带来收入,还可以为人们提供食物。

在购买小麦时,需要注意核对小麦的质量和数量。

质量好的小麦可以加工成高品质的面粉,数量准确的小麦可以避免出现误差。

加工小麦成面粉需要使用专门的机器设备。

这些设备可以快速、准确地将小麦加工成面粉。

在加工过程中,需要注意卫生和安全,以保证面粉的质量和人身安全。

核定扣除是指在计算税款时,可以扣除一些费用。

这些费用包括购买小麦的费用、加工小麦成面粉的费用等。

核定扣除可以减轻纳税人的负担,促进经济发展。

填写增值税申报表是指在完成核定扣除后,需要填写一张表格,记录核定扣除的情况。

填写表格时,需要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以保证税款的准确性。

买小麦加工成面粉,核定扣除填写增值税申报表是一项重要的农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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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粉加工行业纳税评估案例面粉加工行业纳税评估案例——内蒙古巴彦淖尔市国家税务局一、内容提要内蒙古巴彦淖尔市属于种植农作物比较集中的地区,河套地区的小麦非常适合加工优质面粉,质优价廉地原料成就了一大批面粉加工企业,部分企业的产品在国内市场上具有很高的知名度,一些龙头企业带动了巴彦淖尔市面粉加工企业的发展。

每年的面粉销售量非常大,但是绝大部分面粉加工企业的税负较低,基于这种异常现象,2006年3月21日,由巴彦淖尔市国税局征管科牵头成立专项评估小组,开展了面粉行业的纳税评估。

通过在基层局选择2户具有代表性的企业作为评估对象,实地了解面粉加工企业的工艺流程,从中找出了关键电耗和物耗指标,以电耗、面粉的出成率为基础、依据二者之间的关联关系展开分析评估。

至4月5日,利用半个月的时间对这两户企业实施了纳税评估,通过评估,制定了面粉加工行业的关键性指标预警值,并且在全市推广了面粉加工行业指标的参照标准。

全市各征管局根据这一标准,对所有的面粉加工企业展开纳税评估,在一个月的时间内共评估入库税款400万元,面粉行业的税负率由过去0.6%提高到现在的1.2%,提高了0.6个百分点。

二、案例介绍(一)分析选案1、选案背景。

由于本地生产的面粉在国内市场占据了不少的份额,而且有了自己的知名品牌,面粉交易量日趋增大,税负率却普遍偏低,针对这种异常情况,决定在面粉行业选择2户具有代表的企业作为纳税评估的对象。

2、对象筛选。

在面粉加工行业内根据企业的技术设备、规模大小、资金实力、日处理能力等选取两户具有代表性的企业,确定为评估对象。

主要运用行业税负对比法进行分析,进一步确定评估对象。

3、案头分析基础⑴熟悉掌握工艺流程在此之前,我们对面粉加工业的工艺流程一无所知,这是我们在纳税评估工作中面临的第一道难关。

为了尽快熟悉工艺流程,我们首先与当地工艺最先进的一户面粉厂取得联系,与厂方的财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一起召开了小型的座谈会,厂方的技术负责人领我们实地参观了加工面粉的生产线。

经过融洽的交流和沟通,结合实地的参观,我们熟悉了面粉的生产流程、面粉加工行业的核算流程、主要技术指标等方面的情况。

面粉的生产流程。

目前都是自动化流水作业,首先将小麦源源不断地送入储藏罐中,再由输送管道输入清理设备;经过风力设备的粗清、二清甚至三次以上清理,进入磨粉机组;磨粉机组中磨的数量各有不同,复式气压磨最先进,磨的数量多,产出的面粉精细程度越高,可以从质量等级上分出十几种不同等级的面粉;不同质量等级的面粉从磨粉机组的出面口自动流出,然后进行包装入库。

(2)核算流程。

由于小麦是不断地流入生产设备的,安装精确的计量装置比较昂贵,所以五原的面粉加工厂都没有计量装置。

为了解决小麦的出库核算问题,采用“面粉+麸面+麸皮=小麦出库量”的方法核算小麦出库量。

目前,每个面粉加工企业都采用这种办法。

(3)主要技术指标。

面粉加工行业普遍以“加工每百斤小麦耗电3.5度、投入人工费用1.5元”作为投入成本标准;以“出粉率74%为标准,衡量小麦质量,最高的不超过76%,最低的也有71%。

(二)指标选择与分析1.对企业产品出成率的测算分析,推测企业实际应纳税款。

在熟悉了工艺流程后,我们在评估中选择了处理每斤小麦的耗电量、处理每斤小麦的直接人工、出粉率。

针对我们能够采集到数据的可能性,对个体户和企业采用了不同的评估指标组合办法。

①个体户产量评估。

由于只能采集到用电量,且电量数据真实程度相当高,因此我们以处理每百斤小麦的耗电量3.5度,出粉率72%为标准按月估算面粉产量。

小麦投入量估算值(斤)=实际耗电量(度)÷3.5(度)×100(斤),面粉产量估算值=小麦投入量估算值×出粉率。

②企业产量评估。

将处理每斤小麦的耗电量、处理每斤小麦的直接人工、出粉率指标的实际值与标准值进行对比,找出偏离标准的月份,对偏离标准的月份进行产品数量结构分析和成本价值构成分析,查找投入产出不符合正常结构比例的实际比例关系,为指标的异常表现寻找更有力的分析性证据,经过证实后,重新按标准估算产量。

2.确定数据采集方式为了满足对企业进行完整、系统评估的要求,以及避免实行实地检查,打扰纳税人。

我们拟订了数据采集方案,确定数据采集的项目、范围,并制成固定的表格,由采集人员到企业说明情况,以财务人员填列为主的方式收集数据。

3.具体估算分析工作小组的人员对采集的数据进行分类计算。

分别从投入产出总量计算三项关键指标值进行对比;分品种产品产量、主要产品单位成本与毛利;月份之间小麦投入增减量与面粉产出增减量、麸皮和麸面增减量、电耗增减量、直接人工增减量的结构变动;同行业同等质量面粉价格对比等方面进行分析。

4.现场检测与验证通过与纳税人的访谈和沟通,结合具体的估算分析,我们认识到:最关键的是处理小麦的电量单耗标准和出粉率标准一定要有说服力。

为了验证这两项指标平均值的可靠性。

我们选择1户设备较先进的企业纳税人和1户规模较小的个体户,进行这两项指标的现场检测。

设备较先进的企业是户一般纳税人企业,有一条生产线,设计能力是日处理小麦50吨,工艺技术水平较先进。

对其耗电测试情况是:在正常生产情况下,于2006年3月22日第一次测试实际生产工时20小时20分,耗电量3034度,处理小麦43吨,每百斤小麦耗电3.5度。

2006年3月23日第二次测试实际生产工时23小时20分,耗电量3460度,处理小麦50吨,每百斤小麦耗电3.5度。

规模较小的个体面粉厂在1993年开业,使用的是巴盟面机厂1993年出产的磨粉设备,技术比较落后。

对其耗电和出粉率的测试情况是:现场测试1小时,在正常生产情况下,耗电80度,处理小麦2475斤,生产出面粉1875斤、麸面和麸皮600斤。

用测试数据计算得出,处理每百斤小麦耗电3.2度,出粉率75.8%。

通过对两户纳税人生产耗电和产量的现场测试可知,处理小麦的电量单耗、出粉率与设备的先进程度没有直接关系。

在同等的小麦质量前提下,这两项指标的标准值不会有很大的变动。

只不过是先进的技术设备能生产更多得优质面粉,但不会改变面粉总产量。

具体见小麦处理量测算明细表。

小麦处理量测算明细表月份电量(度)每斤小麦的耗电标准小麦处理量一月31600 0.035 902857二月0 0三月6000 0.035 171429四月6320 0.035 180571五月3240 0.035 92573六月3040 0.035 86857七月2520 0.035 72000八月2800 0.035 80000九月6040 0.035 172571十月0.035 0十一月720 0.035 20571十二月2400 0.035 68571合计64680 0.035 1848000面粉产量测算明细表月份小麦处理量出粉率面粉产量麸面和麸皮一月902857 0.72 650057252800二月0 0 0 0三月171429 0.72 123429 48000四月180571 0.72 130011 50560五月92573 0.72 66653 25920六月86857 0.72 62537 24320七月72000 0.72 51840 20160八月80000 0.72 57600 22400九月172571 0.72 124251 48320十月0 0.72 0 0十一月20571 0.72 14811 5760十二月68571 0.72 49371 19200合计1848000 0.72 1330560517440(二)约谈举证我们用以上的估算结果与业主进行了约谈。

在约谈过程中,我们首先向业主讲明约谈的目的:一是了解去年面粉加工的情况,销售情况;二是通过约谈解释纳税上存在的问题,以督促自查自纠。

所以,业主以自述为主,评估人员在业主自述的基础上,解释估算过程。

通过约谈,业主对以电耗测算的小麦处理估计量作了两个方面的说明:一是个体面粉厂存在给农户换面的代农加工业务和部分客户委托加工业务,这部分在1月份至少有50%的量,不完全是自购粮加工,每加工100斤收2元加工费;二是面粉质量不合格时,还要重新回机加工,每月回机2-3次,一次回机数量小,一般是一两千斤,但需要消耗电。

业主对评估人员测算的处理小麦的电耗标准、出粉率标准表示认可,同时讲到这两个指标在面粉加工行业是大家公认的指标。

根据约谈的情况,我们对该户个体面粉厂的收入情况进行了评估。

具体估算情况如下:XX个体面粉厂2005年收入情况估算表单位:度、斤、元月份电耗小麦处理量面粉麸皮不含税收入自购粮代农加工自购粮代农加工1月31600 451428 451429 325028 126400 221045 85172-12月33080 945143 ---680502 264641 462228 ---(三)评估处理经过测算分析、约谈举证,我们得出这样的结论:处理小麦的电耗标准、出粉率标准是面粉加工行业的公认指标。

处理小麦的电量单耗、出粉率与设备的先进程度没有直接关系。

在同等的小麦质量前提下,这两项指标的标准值是不会有很大的变动,处理每斤小麦的人工费用会因为各自的情况不同有所变动。

这两户典型户的三项指标的测算值同样证明了上述结论。

具体测算情况如下表:典型户的三项指标的测算值纳税人名称经济类型设备先进程度处理百斤小麦的电耗出粉率处理百斤小麦的直接人工XX面粉厂私营企业最先进3.3-3.5 74-75% 1.3-1.5XX面粉厂私营企业较先进3.3-3.5 74-75% 1.3-1.5XX面粉厂个体一般 3.3-3.573-75% ——XX面粉厂个体落后 3.3-3.573-75% ——(四)评估延伸通过评估,我们将纳税评估工作成果在全市面粉加工行业进行了推广、延伸。

1.确定面粉加工行业税负参照值(1)小麦年末零库存条件下的税负水平。

以一个年度内购进的小麦全部投入生产并实现销售为假设,以处理每斤小麦的耗电0.035度、出粉率73%、处理每斤小麦的直接人工0.015为标准计算的税负率是2.67%。

具体测算过程如下:主要抵扣项目计算表单位:斤、度、元主要购进项目购进数量不含税单价购进金额抵扣税额小麦100 0.55 55 7.15电力 3.5 0.439 1.54 0.26 包装袋 2 0.73 1.45 0.25 合计-- -- -- 7.66销售收入计算表单位:斤、元主要产品销售数量不含税单价销售收入销项税额面粉73 0.90 65.7 8.54麸皮和麸面27 0.31 8.371.10合计-- -- 74.07 9.64处理百斤小麦评估参照值单位:斤、元应纳税额税负率电耗电费电量的单位税量电费的单位税量1.982.67%3.5 1.5 0.57 1.32(2)小麦年末10%库存条件下的税负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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