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讲:建设工程合同制度(四)(2015年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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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精讲讲义第四章

法规精讲讲义第四章
合同对竣工日期认定方法有约定的,按约定; 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发生争议起诉的,按《解释》。
工程价款的支付(P112) 《合同法》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 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按以下步骤。 第一步:协议补充(协商)
第二步:按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 第三步:(价款或报酬按)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格 履行期限约定不明的:双方可以随时履行
竣工日期(P111)
1、竣工日期: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日期。 2、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 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 竣工日期。
日期顺延(P111)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 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 ,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 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地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 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总结:发包人的原因、设计的原因、监理的原因、不可抗力
【例3】某建设工程承包人在工程完工后,于2月1日提交了竣工验收报 告,发包人未组织验收,3月1日工程由发包人接收,4月1日承包人提 交了结算文件,发包人迟迟未予结算,6月1日承包人起诉至人民法院, 该工程应付款的时间为( )。 A. 2月1日 B. 3月1日 C. 4月1日 D. 6月1日 解析:推理型选择题。 答案:B
【例4】在施工合同中,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未作约定,则( )。 A. 按照年利率24%计息 B. 利息不予支持 C.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D. 垫资不予返还 解析:推理型选择题。 答案:B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015(最新版)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015(最新版)
新增行政许可、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的规定
页码 P84 P89 P90 P92 P96
P217
P219 P223 P225 P235 P233 P237 P239-P244 P320
P349-P353
2015
3
题型
• 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 有一个最符合题意。
单选题一定要选准!
【排除法】 +
自然人
主体
法人
法律关系
客体 内容
其他组织
权利:允许, 有选择权
义务:要求/禁止, 无选择权
2015
17
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依法成立
有必要的财产 或经费
有自己的名称、组 织机构和场所
能够独立承担 民事责任
分公司≠子公司
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单位通常具有法人资格,建设单位 可能没有。
项目经理部是施工企业非常设的下属机构,不具备法 人资格,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
【14天】
8
第一部分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2015
9

定 为
1Z301011 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法律部门
民-民
官-民
犯罪
宪 法 及 其 相 关 法
国-民






法 民法通则
建筑法
合同法 物权法
Hale Waihona Puke ……公司法侵权责任法
招标投标法
2015


刑诉


法讼




反垄断法 标准化法
安全生产法 劳动法
非 诉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住建部2015版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住建部2015版

GF—2015—0212合同编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说明为了指导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02-0212)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15- 0212 )(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三部分组成。

(一)协议书《示范文本》协议书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条件通用条件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造价咨询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条件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发承包计价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工程造价咨询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条件.专用条件是对通用条件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件。

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发承包计价的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条件进行修改补充。

在使用专用条件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专用条件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条件的编号一致;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条件的修改,满足具体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条件;3.在专用条件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条件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示范文本》供合同双方当事人参照使用,可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以及阶段性造价咨询服务的合同订立。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住建部2015版)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住建部2015版)

GF—2015—0212合同编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说明为了指导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02-0212)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15- 0212 )(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三部分组成。

(一)协议书《示范文本》协议书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条件通用条件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造价咨询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条件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发承包计价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工程造价咨询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条件专用条件是对通用条件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件。

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发承包计价的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条件进行修改补充。

在使用专用条件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专用条件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条件的编号一致;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条件的修改,满足具体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条件;3.在专用条件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条件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示范文本》供合同双方当事人参照使用,可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以及阶段性造价咨询服务的合同订立。

二建法规第四章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二建法规第四章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二建法规第四章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第四章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第一节建设工程合同制度一、合同订立的原则: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合法合同分类建设工程合同属于有名、双务、有偿、诺成、要式、主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种类:勘察、设计、施工合同(不包括监理合同)合同的主要内容: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标的:财务劳务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合同无效不影响)二、建设工程日期1、开工日期:按约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在接到延期申请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48小时未答复的,视为同意延期。

2、暂停施工:工程师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

承包人实施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予以答复,未答复的,承包人可自行复工。

3、工期顺延:因一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1)发包人未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早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6)不可抗力(7)专业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4、竣工日期(1)计划竣工日期:按约定日期(2)实际竣工日期:(司法日期)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承包人已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三、工程款的支付:1、合同价款的确定:固定价格、可调价格、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一般包括合同价款约定方式、预付工程款、工程进度款、工程鞠躬价款的支付和结算方式,以及合同价款的调整情形等。

2015年监理工程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2015年监理工程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2015年监理工程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第一章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概述第一节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任务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目标:建设工程合同的顺利履行是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的基本保障。

1、发展和完善建筑市场: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的主要区别:市场经济主要是依靠合同来规范当事人的交易行为,合同的内容将成为实施建设工程行为的主要依据;计划经济主要是靠行政手段来规范财产流转关系;2、推进建筑领域的改革:完工建设领域推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其中核心是合同管理制。

建设领域的各项制度实际上是以合同制度为中心相互推进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健全完善无疑有助于建筑领域其他各项制度的推进。

3、提高工程建设的管理水平: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的提高体现在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的三大控制目标上,这三大控制目标的水平主要体现在合同中。

4、避免和克服建筑领域的经济违法和犯罪:公平、公开、公正做的不好。

二、建设工程合同的种类:1、按承发包的不同范围和数量分为: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施工分包合同。

2、按完成承包的内容分为: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三、建设工程合同的特征1、合同主体的严格性:合同主体样本是法人。

发包人一般是经过批准进行工程项目建设的法人,必须有国家批准建设项目、落实的投资计划,并且应当具备相应的协调能力。

承包人必须具备法人资格,而且应当具备相应的从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资质。

无营业执照或无承包资质的单位不能作为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资质等级低的单位不能越级承包建设工程。

2、合同标的的特殊性:相互间具有不可替代性。

建筑产品的类别庞杂,要求每一个建筑产品都需单独设计和施工,即建筑产品是单体型生产。

3、合同履行期限是长期性:建设工程由于结构复杂、体积大、建筑材料类型多、工作量大,使得合同履行期限比较长。

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一般都需要比较长的准备期。

2015二建-法规-精讲班-第22讲:2Z204010:建设工程合同制度(四)(2015年新版)

2015二建-法规-精讲班-第22讲:2Z204010:建设工程合同制度(四)(2015年新版)

(六)违约责任及违约责任的免除1、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违约责任实行严格责任原则。

有违约行为即构成违约责任,不需要证明其主观上是否有过错,只有存在免责事由时才可以免除违约责任。

2、违约责任的种类:(1)种类:继续履行、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定金、采取补救措施(2)继续履行:可与违约金、定金、赔偿损失并用,但不能与解除合同并用。

(3)违约金和定金1)违约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或合同订立后约定因一方违约而应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

违约金可分为约定违约金和法定违约金(注:我国合同法没有规定法定违约金)2)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3)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3、违约责任的免除(1)合同法上的法定免责事由只有不可抗力(2)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5)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4、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的使用与法律地位合同示范文本无法律强制性:合同示范文本对当事人订立合同起参考作用,但不要求当事人必须采用合同示范文本。

三、真题与经典习题1、【2014真】根据《合同法》,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是( )。

A、设备租赁合同B、建设工程合同C、承揽合同D、货物买卖合同2、【2014真】下列建设工程合同中,属于无效合同的有()。

A、承包人未取得相应建筑企业资质订立的合同B、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订立的合同C、建设单位因对工程内容有重大误差而订立的合同D、分包单位胁迫施工企业订立的合同E、建设单位为逃税而订立的施工合同【参考答案】ABE3、【2014真】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的是()。

工程施工合同2015年(最新版)

工程施工合同2015年(最新版)

工程施工合同2015年(最新版)
工程施工过程中法律的作用是毋庸置疑的,为了避免很多像材料或者责任承当出现问题的现象,施工双方在开工之前都要做一个详细的约定或者合同,这就是工程合同。

它不但保证了施工双方的相关责任承担或者费用清算方面的细节能够清楚,还可以起到法律上的制约效应,防止违约现象的发生。

今天就给大家带来标准的工程施工合同,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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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有关精神,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工程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权力与义务,特签订如下协议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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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2015年新版)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2015年新版)

GF—2015—0209合同编号: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说明为了指导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对《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一)(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GF-2000-0209)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GF-2015-0209)(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设计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款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工程设计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

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

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房屋建筑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示范文本》供合同双方当事人参照使用,可适用于方案设计招标投标、队伍比选等形式下的合同订立。

建设工程合同2015版

建设工程合同2015版

建设工程合同是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就完成一定工程建设项目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为了规范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工程质量,促进工程建设事业的发展,我国于2015年发布了新版的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

本文将对2015版建设工程合同的主要内容进行解读,以帮助当事人更好地了解和运用该合同文本。

一、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是建设工程合同的核心部分,明确了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合同协议书包括以下内容:1. 工程概况:包括工程名称、工程批准、核准或备案文号、工程内容及规模、工程所在地详细地址、工程投资估算、工程进度安排等。

2. 合同当事人:包括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全称、地址、联系方式等。

3. 合同工期:明确工程的开工日期、竣工日期以及工期顺延的情形。

4. 合同价款:包括合同总价款、预付款、进度款、变更价款、结算价款等。

5. 质量标准:明确工程的质量要求,包括工程质量等级、验收标准等。

6. 合同的履行:包括合同的履行地点、履行方式、履行期限等。

7.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明确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程序以及相应的法律后果。

8. 违约责任:规定当事人违约的情形、违约责任以及违约责任的免除。

9. 争议解决:明确当事人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

10. 其他条款:包括合同的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合同附件等。

二、合同附件合同附件是建设工程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以下内容:1. 工程设计文件:包括工程设计说明书、施工图纸、施工技术要求等。

2. 工程量清单:明确工程项目的名称、数量、单位、工程量等。

3. 合同价款明细表:详细列出合同总价款、预付款、进度款、变更价款等。

4. 质量保修书:明确工程质量保修的范围、期限、保修责任等。

5.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

6. 技术咨询和服务协议:如有技术咨询和服务需求,可附此类协议。

三、合同的签订和生效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应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建设工程合同制度第4章

建设工程合同制度第4章

第4章建设工程合同制度建设工程合同制度是指在建设工程项目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对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进行规范的一种制度。

它涉及到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个环节,对于保障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一、建设工程合同的特点1. 合同主体的特定性: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包括发包人、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和监理人等,它们分别承担着工程项目的各项职责。

2. 合同内容的复杂性:建设工程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材料和设备供应、竣工验收等方面,涉及众多细节和条款。

3. 合同形式的书面性: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勘察设计、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是委托合同。

4. 合同履行的严格性: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要求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进行,各方当事人应当遵守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二、建设工程合同的主要条款1. 工程范围:明确施工的界区,即施工人进行施工的工作范围。

2. 建设工期:指施工人完成施工任务的期限,包括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

3. 工程质量:明确施工人施工要求,确定施工人责任的依据,包括质量标准、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等。

4. 工程造价:是指进行工程建设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措施费等。

5. 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指由哪一方当事人提供工程所需材料设备及其应承担的责任。

6. 竣工验收:包括验收范围与内容、验收标准与依据、验收人员组成、验收方式和时间等。

7. 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明确施工人在工程竣工后对工程质量承担保修责任和期限。

三、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和管理1. 合同履行:各方当事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效益。

2. 合同管理:通过合同管理,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和控制,确保合同履行到位。

3. 合同变更: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需要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的,各方当事人应当协商一致,办理正式变更手续。

建设工程合同制度精讲

建设工程合同制度精讲

建设工程合同制度精讲建设工程合同,顾名思义,是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就某项建设工程的实施达成的法律协议。

这份合同详细规定了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的范围、质量要求、工期、造价以及支付方式等。

合同的有效性建立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基础上,任何强制性或者欺诈性的合同都是无效的。

我们要明确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资格。

发包人通常是工程项目的所有者或者是其代理人,而承包人则是承担建设任务的施工单位。

双方必须具备相应的法律地位和行为能力,这是合同生效的前提。

我们来看合同的内容。

一个标准的建设工程合同应当包含以下几个核心要素:1. 工程概况:包括工程名称、地点、规模、设计标准等基本信息。

2. 工程质量:明确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

3. 工期要求:设定合理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以及对延期的相应处罚措施。

4. 工程造价及支付方式:包括合同价款、计价方式、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方式等。

5. 变更与索赔:规定工程变更的程序和索赔的条件、方式。

6. 违约责任:明确双方违约的法律后果,包括违约金、损害赔偿等。

7. 争议解决:设定争议的解决途径,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变更管理是一个不可忽视的环节。

由于建设工程的复杂性,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预料之外的情况,这时候就需要对原合同进行适当的调整。

合同中应当明确变更的程序和审批流程,以及由此产生的费用处理方式。

风险管理也是建设工程合同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合同应当预见到可能出现的风险,并规定相应的风险分担机制。

例如,对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损失,应当明确由谁来承担,以及如何承担。

在实践中,建设工程合同的执行往往伴随着各种问题和争议。

因此,合同的监督管理至关重要。

双方应当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及时解决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同时,还应当有第三方监理机构参与,以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符合合同要求。

我们不得不提的是合同的终止和解约问题。

在某些情况下,由于各种原因,合同可能无法继续履行。

第三章建设工程合同制度

第三章建设工程合同制度

第三章建设工程合同制度建设工程合同制度是指在建设工程项目中,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依据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合法的原则,订立、履行、变更和终止合同的法律规范。

建设工程合同制度是工程建设领域中最基本的法律制度,对于保障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节建设工程合同的概念与分类一、建设工程合同的概念建设工程合同是指发包人为了完成一定建设任务,与承包人签订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是一种特殊的承包合同,具有投资大、周期长、风险高等特点。

二、建设工程合同的分类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指承包人承担完成建设工程施工任务,发包人支付工程价款的合同。

2.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指承包人承担完成建设工程设计任务,发包人支付设计费用的合同。

3.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指承包人承担完成建设工程勘察任务,发包人支付勘察费用的合同。

4. 材料设备采购合同:指承包人承担为建设工程购买、供应材料设备,发包人支付货款的合同。

5. 建设监理合同:指承包人承担对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等方面进行监理,发包人支付监理费用的合同。

6. 咨询服务合同:指承包人承担为发包人提供与建设工程相关的咨询服务,发包人支付咨询费用的合同。

第二节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一、订立合同的原则1. 平等原则:合同双方地位平等,自愿协商,达成一致。

2. 自愿原则:合同订立、履行、变更和终止均应遵循自愿原则。

3. 公平原则:合同内容应公平合理,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4. 诚实信用原则:合同双方应诚实守信,履行合同义务。

5. 合法原则:合同内容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二、订立合同的方式1. 招标投标:适用于大型、复杂的建设工程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投标、评标等程序,确定承包人。

2. 直接委托:适用于规模较小、技术简单或紧急的建设工程项目,直接与符合条件的承包人签订合同。

第三节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一、承包人的义务1. 按合同约定完成建设工程施工任务。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知识讲座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知识讲座

合同编号:_______甲方(委托方):_______乙方(受托方):_______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知识讲座服务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服务内容1.1乙方应就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法律知识进行详细讲解,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违约责任等方面的内容。

1.2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与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案例分析等资料。

1.3乙方应在讲座过程中回答甲方提出的相关问题,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建议。

二、服务时间和地点2.1讲座时间:_______(具体时间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2.2讲座地点:_______(具体地点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三、服务费用3.1甲方应支付乙方本次讲座的服务费用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元整)。

3.2甲方应在讲座结束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服务费用支付给乙方。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约定提供专业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知识讲座服务。

4.2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场地、设施和设备,以便乙方顺利进行讲座。

4.3甲方应确保参加讲座的人员遵守讲座纪律,不得干扰乙方的正常讲解。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约定支付服务费用。

5.2乙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供专业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知识讲座服务。

5.3乙方应保证讲座内容的准确性和实用性,提供与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案例分析等资料。

六、保密条款6.1除非依法应当向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提供外,甲乙双方应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个人隐私等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6.2本保密条款的有效期为_______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七、违约责任7.1如果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提供专业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知识讲座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全部服务费用,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制度

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制度

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制度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制度是指对建设工程合同所需遵守的各项法律规定和制度安排的总称。

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维护建设工程合同交易秩序、保障合同各方合法权益、促进建设工程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保障。

下文将从建设工程合同的基本要素、合同订立、履行与变更、违约与救济等方面对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制度进行论述。

建设工程合同是指建设单位与承包人、分包人之间就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分部分项工程承包、劳务合同等订立的书面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的基本要素包括主体、内容和形式等方面要求。

主体方面,建设单位和承包方必须具备法定的主体资格;内容方面,合同应明确约定建设工程的名称、性质、规模、位置、造价、工期、质量、验收标准等具体事项;形式方面,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需要符合自由意思原则,即由合同各方根据平等自愿的原则进行协商和签订。

合同的订立可以采用议定书、发包通知书、招投标文件或其他书面形式,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

此外,为了保障合同的公正性和真实性,建设工程领域普遍实行了招标投标制度,对合同订立程序进行监督和管理。

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与变更是合同生效后的重要环节。

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各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项义务,确保工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同时,建设工程合同通常会面临一些不可抗力或意外情况,需要进行合同变更。

合同变更应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程序,确保变更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当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技术或其他损失时,另一方有权主张违约责任并请求救济。

违约责任主要包括违约金、赔偿损失、履行义务等;救济主要包括解除合同、修复合同、请求支付违约金等方式。

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制度对违约与救济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以保护合同各方的合法权益。

总体而言,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制度的完善有助于规范建设工程市场秩序、保障合同各方合法权益、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和效益。

陈老师建设工程合同制度

陈老师建设工程合同制度

陈老师建设工程合同制度建设工程合同制度是指在建设工程项目过程中,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通过签订合同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的一种管理制度。

作为一种特殊的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具有以下特点:一、建设法规的调整范围建设工程合同属于建设法规的调整范围。

建设法规是对工程建设活动的全面规范,包括工程建设的立项、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监理等各个环节。

在这些环节中,建设工程合同作为一种法律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二、资质要求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主体需要具备相应的资质。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从事建设工程活动的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如设计、施工、监理等。

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不得参与建设工程项目。

此外,从事建设工程活动的个人也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

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签订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管理。

这种管理包括对项目的立项、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环节的监督和检查,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的实现。

四、投资数额与技术难度建设工程项目一般投资数额巨大,技术难度较高。

因此,在签订建设工程合同时,应当充分考虑项目的投资风险和技术风险,合理分配各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对于一些投资小、技术简单的项目,不宜认定为建设工程。

五、合同的履行与变更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各方当事人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变更,应当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变更内容。

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内容。

六、合同的解除与终止建设工程合同的解除与终止,应当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各方当事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总之,陈老师建设工程合同制度是一种法律制度,它规范了建设工程项目过程中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的实现。

了解和熟悉这一制度,对于从事建设工程活动的各方当事人来说,具有重要意义。

建设工程合同制度的知识小结

建设工程合同制度的知识小结

建设工程合同制度的知识小结建设工程合同是指业主与承包商之间就某项建筑工程的施工任务所订立的法律协议。

它规定了工程的范围、质量、工期、价格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的内容通常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概况、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工期要求、质量保证、变更管理、违约责任等。

合同的签订应当基于平等自愿的原则,双方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达成一致。

合同文本应当清晰明了,避免歧义,确保双方对合同内容的理解一致。

在签订合同之前,业主通常会要求承包商提供资质证明、业绩展示等相关材料,以评估其履约能力。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变更管理是一个不可忽视的环节。

由于工程建设的复杂性,工程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设计变更、材料替换等情况。

此时,双方应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协商,对合同内容进行相应调整,并形成书面的变更协议,以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质量控制是建设工程合同中的另一个重要方面。

合同应明确规定工程质量的标准和验收标准,承包商必须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同时,业主或其委托的监理单位有权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以确保工程质量。

合同还应包含明确的支付条款。

支付方式通常包括预付款、进度款和竣工款等。

业主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和金额向承包商支付相应的款项。

任何支付延迟都可能影响工程的正常进展,甚至可能导致承包商的违约。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出现违约情况,违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合同中应明确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如罚款、赔偿损失等。

这有助于维护合同的严肃性,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也是合同管理中的重要内容。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一方严重违约或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合同可能需要被解除或终止。

此时,合同应当规定解除或终止的条件、程序及双方的权利义务。

工程合同第四条规定

工程合同第四条规定

工程合同第四条规定了合同双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包括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安全等方面的内容。

以下是对工程合同第四条的详细解析。

一、工程质量规定1. 工程质量标准:合同双方应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进行工程质量的控制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

2. 质量检验: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建立健全质量检验制度,对工程质量进行自检、互检和专检。

发包人有权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承包人应予以配合。

3. 质量责任:承包人应对工程的质量和合法性负责。

如发生质量问题,承包人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修复,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如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问题,发包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 质量保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进行保修。

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承包人应负责修复,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二、工程进度规定1. 工程进度计划:承包人应根据合同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制定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并提交发包人批准。

2. 进度调整: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因特殊情况导致工程进度受到影响,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报告,并按照发包人的要求调整施工进度计划。

3. 进度延误:如承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工程,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如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进度延误,发包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工程安全规定1. 安全生产:承包人应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2. 安全事故处理:如发生安全事故,承包人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向发包人和有关部门报告。

安全事故的处理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3. 安全防护:承包人应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施工场地和相关的安全防护设施。

四、其他规定1. 合同双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合同条款,确保工程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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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违约责任及违约责任的免除
1、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
违约责任实行严格责任原则。

有违约行为即构成违约责任,不需要证明其主观上是否有过错,只有存在免责事由时才可以免除违约责任。

2、违约责任的种类:
(1)种类:继续履行、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定金、采取补救措施
(2)继续履行:可与违约金、定金、赔偿损失并用,但不能与解除合同并用。

(3)违约金和定金
1)违约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或合同订立后约定因一方违约而应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

违约金可分为约定违约金和法定违约金(注:我国合同法没有规定法定违约金)
2)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3)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3、违约责任的免除
(1)合同法上的法定免责事由只有不可抗力
(2)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5)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4、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的使用与法律地位
合同示范文本无法律强制性:合同示范文本对当事人订立合同起参考作用,但不要求当事人必须采用合同示范文本。

三、真题与经典习题
1、【2014真】根据《合同法》,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是( )。

A、设备租赁合同
B、建设工程合同
C、承揽合同
D、货物买卖合同
2、【2014真】下列建设工程合同中,属于无效合同的有()。

A、承包人未取得相应建筑企业资质订立的合同
B、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订立的合同
C、建设单位因对工程内容有重大误差而订立的合同
D、分包单位胁迫施工企业订立的合同
E、建设单位为逃税而订立的施工合同
【参考答案】ABE
3、【2014真】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的是()。

A、当事人必须采用示范文本
B、采用示范文本
C、供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参考
D、不采用示范文本
【参考答案】C
4、【2014真】下列变更中,属于应当经合同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情形的是()。

A、采购数量变更
B、公司名称变更
C、合同签约人员变更
D、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
【参考答案】A
5、【2014真】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

A、签约时的签约地
B、履约时的签约地
C、履约时的项目所在地
D、签约时的项目所在地
【参考答案】D
6、【2014真】下列合同中,属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有()。

A、施工企业超越资质等级订立的合同
B、施工企业中未获得相应授权的人员订立的合同
C、建设单位为洗钱而订立的施工合同
D、显失公平的合同
E、一方乘人之危与他人订立的合同
7、【2014真】发包人发生以下情形,且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承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的是( )
A、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
B、拖欠垫资利息
C、施工现场安装摄像设备全程监控
D、迟延交付施工场地发生停窝工损失拒绝赔付
【参考答案】A
8、【2014真】下列责任中,属于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的有()。

A、定金
B、罚金
C、违约金
D、罚款
E、消除危险
【参考答案】AC
9、【2014真】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违约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有()。

A、赔礼道歉
B、继续履行
C、赔偿损失
D、采取补救措施
E、支付违约金
【参考答案】BCD
10、【经典习题】大学生张某暑假到某工地打工,项目负责人与张某口头商定,不管出现任何事故,公司最多赔付5000元。

后在施工中,砖块坠落砸伤了张某,花去医疗费7000元。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公司最多赔偿5000元
B、张某应要求王某赔偿
C、公司应赔偿医疗费7000元
D、公司应赔偿6000元医疗费,另1000元由张某赔偿
【参考答案】C
11、【经典习题】某建设工程因中途停建,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拟解除施工合同,根据《合同法》,该施工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合同中()
A、全面履行
C、结算和清理
D、争议解决
E、竣工验收
【参考答案】CD
12、【经典习题】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价款为1亿元。

施工成本0.9亿元,按发包人核算造价为0.95亿元,按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造价信息计算为1.1亿元。

后该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则该施工企业能获得人民法院支持的最高结算价款为()亿元。

A、 1
B、 0.9
C、 0.95
D、1.1
【参考答案】A
13、【经典习题】根据《合同法》,下列合同转让合法生效的是()。

A、某教授与施工企业约定培训一次,但因培训当天临时有急事,便让自己的博士生代为授课
B、甲因急需用钱便将对乙享有的一万元债权转让给了第三人,并打电话通知了乙
C、建设单位到期不能支付工程款,书面通知施工企业其已经将债务转让给第三人,请施工企业向第三人主张债权
D、监理单位将监理合同概括转让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
【参考答案】B
14、【经典习题】李某伪造一份赝品名人字画,并将之以2万元的价格卖给钱某。

合同履行后,钱某请有关专家对该字画进行鉴定发现是赝品,但是钱某表示这么好的画即使是赝品2万元也是很值得的,他不会反悔。

那么,对于此买卖合同效力表述正确的是()。

A、合同有效
B、合同无效
C、人民法院应判决撤销合同
D、仲裁机构应裁决撤销合同
【参考答案】A
15、【经典习题】某施工项目材料采购合同中,双方约定的违约金为8万元、定金为6万元。

采购方依约支付了6万元定金,供货方违约后,采购方有权主张的最高给付金额为()万元。

A、8
B、12
C、14
【参考答案】C
16、【经典习题】某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竣工日期为2014年10月31日,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了以下情况:(1)开工时乙方设备延迟了7天进入施工场地;(2)施工中发生了洪灾,拖延施工7天;(3)施工中非承包商原因停水、停电两周累计达到8小时;(4)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的工作量达到7天,则该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应为( )。

A、2014年11月7日
B、2014年11月14日
C、2014年11月21日
D、2014年11月28日
【参考答案】B
17、【经典习题】甲、乙双方在合同中约定赔偿损失为5万元,甲方因违约给乙方造成直接损失2万元,间接损失1.5万元,那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赔偿金为( )。

A、2万元
B、3.5万元
C、5万元
D、8.5万元
【参考答案】C
18、【经典习题】债务人按合同约定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行为应属于( )。

A、合同权利的转让
B、合同义务的转让
C、当事人的主体变更
D、当事人的主体不变
【参考答案】D
19、【经典习题】甲乙双方的施工合同约定工程应于2014年5月10日竣工,但是乙方因为管理不善导致工程拖期,在5月20日到5月25日该地区发生洪灾,造成工期一再拖延,最后竣工时间为2014年5月31日。

甲方在支付乙方工程费用时,拟按照合同约定扣除因乙方工程拖期的违约费用,那么甲方应该计算( )天的拖期违约损失。

A、15
B、16
C、 17
D、21
【参考答案】D
A、合同中必须要约定违约金
B、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C、约定的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当事人可按约定的违约金执行
D、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履行债务
E、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二者之一的条款
【参考答案】BCDE
21、【经典习题】某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2013年11月20日竣工,并于1个月内交付给发包方使用,但是施工过程中由于承包方管理不善的原因,造成工程拖期3个月,发包方在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后2个月时,未经验收直接使用和占有了该工程,因此,该工程的竣工日期为( )。

A、2013年11月20日
B、2013年12月20日
C、2014年1月20日
D、2014年2月20日
【参考答案】C
22、【经典习题】施工企业甲与砖厂乙签订了透水砖的采购合同,数量10万块,总价款5万元。

后来,砖厂乙因故将3万元的债权转让给砖厂丙,并通知了施工企业甲。

依据《合同法》的规定,施工企业甲对砖厂乙3万元债权的抗辩权应向( )主张。

A、砖厂乙
B、砖厂丙
C、砖厂乙或砖厂丙均可
D、砖厂乙或砖厂丙均不可
【参考答案】B
四、知识点小结:本节理论性强,考点多,分值高,与其他章节联系密切,且对其他章节的学习有帮助,需要重点学习和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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