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消法》为时过早 专家称应首先落实条款
修订《消法》为时过早 专家称应首先落实条款汇总
修订《消法》为时过早专家称应首先落实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修订仅被有关部门建议列入5年立法规划,近两三年出台的可能性不大。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所长助理刘俊海日前告诉记者。
他这番话,针对的是前不久一些媒体“《消法》修改已成定局,有望尽快出台”的报道。
刘俊海说,《消法》颁布10年以来,其主要条款基本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实际状况。
《消法》予以完善是有必要的,但当务之急不是修改,而是进一步将《消法》的条款落实到位。
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长董京生也认为,《消法》目前还不具备马上提出修订的条件。
理由是:我国进入小康消费才两三年,有关消费实践还很不充分。
在这种情况下,很难对有关消费的法律关系给予很明确的规定,如商品住房是不是商品、患者是否属于消费者等问题至今仍在争论不休,在立法时怎么写?记者从中消协获悉,虽然《消法》已实施9年,但经营者欺诈消费者的现象依然严重。
在总体投诉量上升的情况下,消协为消费者挽回损失的数额却出现了下降。
今年上半年,消费者对商品房、汽车、移动电话的投诉居高不下,而解决的难度很大。
有些带有地方政府部门开发背景的商品房投诉一拖就是几年,投诉信转到省、市政府有关部门,却得不到回音。
一些由于规划、质量或测绘部门的责任引发的电磁污染、房屋面积涨(缩)水、建筑质量不合格等问题,消费者换房或退房的合理主张很难实现。
刘俊海强调,其实,对上面的现象,《消法》第二条和第三条已有明确规定:消费者为生活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本法。
也就是说,不管是动产商品还是不动产商品,不管是医疗服务还是普通服务,都适用《消法》。
商品房买卖、物业服务和医患关系遇到纠纷,无疑应属于《消法》调整的范围。
他认为,当前需要解决的几个问题是:有的商家与消费者发生纠纷后,对消费者拒不理睬,拒不接受工商部门的调解,工商部门可否对其处罚;有的商家拒不履行对消费者的赔偿责任,工商部门能否依法裁决、先行赔付;小额消费纠纷往往使消费者为几百元钱的商品,付出几千元的律师费等高额成本,能否由败诉商家承担费用;法院可否成立专门审理小额消费纠纷的消费法庭,依法用最简单、最快捷、最经济的手段审理消费纠纷,以减少消费者诉讼开支。
新消法修改部分资料
新消法修改部分总之,新消法强化了经营者的义务,以改变商家习惯“我说了算”,进而改善消费者维权难困境。
新消法更加注重公平和规范、正义,同时旗帜鲜明向消费者适度倾斜。
一、反对浪费入法(第五条)新《消法》第五条规定:国家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反对浪费。
这一条主要针对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后、铺张浪费不断增多的现象而制定。
我们都知道在十八大报告里面,在生态文明建设部分,有非常明确的一些要求。
要求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作为必须要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在光盘行动风生水起之后,节约环保已成为人们公认的消费新理念,新“消法”增加这一项内容,体现了引导合理消费、反对浪费的立法思路。
二、消费者九项权利一、安全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安全权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人身安全权,二是财产安全权。
二、知情权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随着经济的发展,新的消费品品种日益增多,一些商品的使用要求越来越复杂,消费者需要对商品和服务作必要的了解。
他们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相关情况。
三、自主选择权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权利,(1)有权自主选择经营者;(2)有权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服务方式;(3)有权自主决定是否购买或接受服务;(4)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四、公平交易权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主要表现在:一是有权获得公平交易条件。
如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交易条件。
二是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如强迫消费者购物或接受服务、强迫搭售等。
五、求偿权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六、结社权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简称结社权七、获知权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八、人格尊严受尊重、个人信息受到保护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在市场交易过程中,消费者的人格尊严受到尊重,是消费者应享有的最起码的权利。
新《消法》全文详细解读
新《消法》全文详细解读(一)充实细化消费者权益的规定1、明确个人信息保护。
新《消法》第十四条中明确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
【释义】个人信息被随意泄露或买卖,消费者的个人生活受到严重干扰。
谁都知道是商家"出卖"了消费者的个人信息,但却没人管也没地方去投诉。
修改后的《消法》首次将个人信息保护以法律形式作为消费者权益确认下来,是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的一项重大突破。
2、完善"三包"规定,所有商品都应实行"三包"。
新《消法》强化了有关商品和服务退货、更换、修理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释义】本条主要强调:一是明确了消费者的优先退货权。
规定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情况下,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退货、更换、修理;二是扩大了三包规定的适用范围。
原三包规定涉及商品仅有23种。
新《消法》规定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退货,并明确了7日之后经营者就承担退货、修理、更换义务的情形,把覆盖面扩大到所有的商品;三是规定了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的费用;四是明确三包期限的起始时间从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
这里的"当事人约定"不能低于国家规定中有关经营者应当履行退货、更换、修理的义务,只能高于国家规定。
也就是说国家规定是底线,不能突破;在底线之上,鼓励经营者作出有利于消费者的约定或者承诺。
3、加大对欺诈行为的惩罚力度。
新《消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新消法题(大全5篇)
新消法题(大全5篇)第一篇:新消法题新消法试题1、属下列情况之一者,经营者仍然应该实行三包的是:(B)A 消费在使用、维护、保管不当或者因非承担三包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坏的B 有三包凭证但无有效发票的C 三包凭证型号与修理产品型号不符或者涂改的D 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2、新修订的《消法》中,消费者享有知情权,可以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有关情况,其中哪项情况不包括在内(D)。
A 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B 商品的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C 商品的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查合格证明D 商品的生产成本或者服务的内容、费用3、消费者协会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台法权益的(D)A行政机关B行业协会C社会团体D社会组织4、新修订《消法》中,关于消费者享有的自主选择权说法错误的是(D)。
A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B 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C 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D 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无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5、下列店堂告示,哪个没有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C)A “本店商品一旦售出概不退换”B “购买总额在十元以下者,请恕本商场不开发票”C “钱物请当面点清,否则后果自负”D “如售假药,包赔顾客20000元”6、消费者张某在电子产品展销会上购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3个月后因质量问题无法使用,此种情况下,对于消费者损害责任的承担的表述错误的是?(B)A 张某可以向出售该笔记本电脑的销售者要求赔偿B 展销会结束后,只能向展销会的举办者要求赔偿C 展销会的举办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D 展销会结束后,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要求赔偿7、消费者丢失移动电话机发货票和三包凭证,且不能提供发货票底联或者发货票(底联)复印件等有效证据,但依照主机机身号(IM EI串号)显示的出厂日期推算仍在三包有效期内的,应当以出厂日期后的第()日为三包有效期的起始日期,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应当按照本规定负责免费修理。
新消法试题(1)
新《消法》考试题及答案一、单选题(下列四组答案中只有一个是正确的,请选择正确答案填在〔〕内,每题1分)1、新消法于()开始实施〔D〕A.2015年1月1日B.2013年6月31日C.2014年3月1日D.2014年3月15日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13年10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
2、《消法》明确消费者有()项权利。
〔A〕A.9B.7C.12D.83、消费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的,该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消费者。
〔D〕A.9B.5C.15D.7解析:新《消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消费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的,该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消费者。
”4、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
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D〕A.本金B.罚金C.分红D.利息解析:新《消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
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5、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
〔A〕A.社会组织B.行政机关C.事业单位D.执法部门解析:新《消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
”6、经营者侵犯消费者人格尊严时,应当承担的责任不包括以下〔D〕A.赔礼道歉B.消除影响C.恢复名誉D.罚金解析:新《消法》第五十条规定,“经营者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亮点解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亮点解读消费者权益保护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衣食住行和切身利益。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在今年的3月15日公布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在今年7月1日正式施行。
针对预付式消费、直播带货、“霸王条款”、“刷单炒信”、“大数据杀熟”、自动续费、强制搭售等消费热点难点,条例作出了明确和具体的规定,这对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消费者经营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一、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增加消费者负担“霸王条款”是消费者碰到的常见问题,如“订单不退不换”“注册视为同意”“管辖仅限本地”等不公平格式条款。
《条例》对“霸王条款”予以了重点关注,如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格式条款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消费者的责任或者限制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选择诉讼或者仲裁解决消费争议、选择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等权利。
二、经营者不能以免费推卸责任《条例》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包括以奖励、赠送、试用等形式向消费者免费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保证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免费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瑕疵但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且不影响正常使用性能的,经营者应当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前如实告知消费者。
这意味着,那些免费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不可以再用免费来推卸责任。
既然提供了商品或服务,哪怕是免费的,也要确保其符合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要求,要确保其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且不影响正常使用,如果确实存在瑕疵同样要履行告知义务。
三、差异化营销必须保障消费者知情权《条例》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不得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等交易条件下设置不同的价格或者收费标准。
该条款涵盖场景广泛,可以用以规制大数据杀熟问题。
常见的不同价位手机打车价格有差异、旅行软件对不同人群展示的同等质量酒店价格存在差异等场景,导致消费者同时购买同一商品的实际成交价格不同,让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很难得到保障,但商家往往以正常市场营销行为为由推卸责任。
最高院首延《消法》司法解释的重大意义
最高院首延《消法》司法解释的重大意义作者:陈北元来源:《消费者报道》2014年第02期司法解释中一个较有新意的规定是:“如果食品认证机构故意出具虚假认证将承担连带责任”。
另外,重申了《消法》关于明星代言和购物网站的连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终于出台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司法解释了。
尽管它不是专门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制定的,但是最高法院第一次延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制定的司法解释。
2013年12月23日,最高法院公布了将于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并与新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同步施行。
大约是因为当下食品药品纠纷对司法解释的需求实在太急迫,导致最高法院在《消法》实施20年后终于借法律新修订的时机出台了食品药品纠纷的司法解释。
尽管如此,该司法解释还是澄清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一些误解,为食品药品消费纠纷进入司法保护开设优先通道。
司法解释首先将药品纠纷纳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范畴。
该司法解释第一条开宗明义地规定:“消费者因食品、药品纠纷提起民事诉讼,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受理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在笔者曾代理齐二药和甲氨蝶呤假药案时,尚不能将药品销售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调整,只能适用《产品质量法》。
从此以后,包括医院、药店等在内的药品销售渠道均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约束。
同时,司法解释解决了“知假买假”者是否属于消费者的问题。
司法解释规定“因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购买者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权利,生产者、销售者以购买者明知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仍然购买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这实际给了王海式的打假维权一个明确的说法,意味着各级法院在处理时,不再以消费者是否“知假买假”作为是否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条件。
司法解释中另一个较有新意的规定是:“如果食品药品检验机构故意出具虚假的检验报告、食品认证机构故意出具虚假认证将承担连带责任”,尤其是后者。
中国20年来拟首次修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中国20年来拟首次修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04-24 02:40:36 来源: 新京报(北京) 有5853人参与分享到∙网易微博∙新浪微博∙腾讯空间∙人人网∙有道云笔记昨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草案首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李适时作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
新京报讯非现场购物将被赋予“后悔权”,冲动网购后不满意可在7天内退货。
买汽车、电脑、冰箱等耐用商品出现问题,拟由经营者举证“自证清白”。
欺诈消费的惩罚性赔偿额度拟由原来的双倍提升到3倍。
昨天,实行了近20年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首次迎来大修,修正草案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首次提交审议。
1993年10月31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获得通过,并于1994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第一次以立法的形式全面确认消费者的权利,被视为消费者的维权武器和法律“保护伞”。
昨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李适时在就修正案草案作说明时表示,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中国消费方式、消费结构和消费理念发生很大变化,“在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出现了不少新情况、新问题,有必要适时修改这部法律,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
”李适时介绍,保护消费者权益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核心和基础。
草案从明确个人信息保护、完善“三包”规定、加大对欺诈行为的惩罚力度三方面作出了修改。
此次《消法》盼来了第一次修订。
据悉,惩罚性责任如何规定、是否允许消费者反悔、《消法》适用范围要不要扩大等,都是修法集中争议的焦点。
修法大事记1993年制定消法中国制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该法首先确立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平等交易权、依法求偿权等,1994年施行。
医疗纠纷、住房纠纷等未纳入适用范围。
2009年启动修订国家工商总局已牵头启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修订工作。
2010年草案送审修订草案送审稿报送国务院。
2012年3月建议修改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期间,121名代表提出4件议案,建议修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新消法》考试题及答案.doc
2、经营者侵犯消费者人格尊严时,应当承担的责任不包括以下()。
A 罚金B赔礼道歉C消除影响D恢复名誉3、消费者王某在购买商品后,发现商品存在问题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项?()A王某只能向该商品生产者主张赔偿B王某可以向该商品的销售者主张赔偿C王某既可以14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叫生产者要求赔偿D若销售者有证据表明该瑕疵是在銷售过程中其他销售者所致,有权柜绝赔偿4、经营者有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叫消费者提供的欺诈行为,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依法追宄刑事责任;受害人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以下的民事赔偿。
A—倍B两倍C三倍D四倍解析:《消法》五十四条5、甲厂生产一种易拉罐装碳酸饮料。
消费者丙从乙商场购买这种饮料后,在开启时被罐内强烈气流炸伤眼部,下列答案中最正确的是哪项?()A.丙只能向乙索赔B.丙只能向甲索赔C .丙只能向消费者协会投诉,请其确定向谁索赔D.丙可向甲、乙中的一个索赔AB D三.多选(每题4分,4X5=2 0分)1、经营者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或者侵犯消费者人身A由的,应当负T列何种贵任?A.停止侵害B.恢5Z名誉C.消除影响I). 赔礼道歉答案;ABCD解析:见《消法》第49条,该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第25条规定,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或者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新)2.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ABCDE )A与经营者协商和解B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其他调解组织调解C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D 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E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析:《消法》第39条3.消费者协会可以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
A 了解B反映C 查询D提出建议答案:BCD解析:《消法》第37条1.广告的经营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云南省2024安全生产月网络知识竞赛答案
1、职工发生事故损害或者依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损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会组织对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侵扰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订正)。
对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平安干脆相关的行政许可事项,依法严格管理。
对取消、下放、移交的行政许可事项,要创新相关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平安监管。
〃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引导相关技术服务机构大力推广防治事故灾难和职业病危害先进技术装备。
体现了(平安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云南省平安生产条例》中增加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职责有()。
A.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平安生产教化和培训支配B.组织制定和实施平安生产工作支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的作业岗位为()。
• A.产生严峻职业病危害的• C.产生较重和严峻职业病危害《生产平安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依据生产平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干脆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四介)等级。
下列选项中(B)不是丰富平安生产责任保险种类的措施。
B.建立技术服务机构全过程服务质量管理体系C.平安生产责任保险与其他交叉险种优化组合对违法行为当事人拒不执行平安生产行政执法确定的,负有平安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应依法申请(司法机关)强制执行。
《平安生产法》第十八条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平安生产工作负有(7)条的职责。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平安生产管理职责,导致较大事故发生的,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
(错误)四周环境发生改变,形成新的重大危急源的应当刚好修订应急预案。
(正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缘由,须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记,但不须要绘制现场简图及做出书面记录。
(错误)高压线路和设备的绝缘电阻一般不应低于100O兆欧;携带式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不低于10兆欧。
消保条例修改聚焦四大热点
新型 消费模 式 , 实践 中也 出现 了许多 新
情况 和新 问题 , 社会普 遍关 注消 费者 预 付 资金安全 保 障问题 。 从 目前 预付款 式
意见 。 有 的意 见认 为 , 按 照 目前 《 修正 案
( 草案 ) 》 规定, 如果 对 所有 经 营 者 要 求 开立预 付卡 资金存 管账户 , 可 以加 强对
如: 无理 由退 货纠 纷 , 虚假 宣传 , 网络诈 骗和 网络售 假 等 。 针对 上 述 情 况 , 新修 改 的 《 中 华人
一
《 消 法》 的制度 框架 内作 了两 方面 细化 : 是考 虑到 有些 商 品与消 费者 的健 康 、
卫 生直 接 相关 ,一旦 拆 封 即 不适 宜 退 回, 规定 了“ 食 品、 保 健 品、 化 妆 品、 内衣 等 根据 商 品性 质 并经 消 费 者 在购 买 时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货 的商 品 应 当完 好 ”也 产 生 了不 同理
解 。《 上海 市 消费者 权益保 护 条例修 正
草案) 》( 简称 《 修正案 ( 草案) 》 ) 在 热点一 :网购 、电视 电话购物 、 邮 案 (
购等领域七 日无理由退货
2 0 1 2年 , 国 内 网 络 购 物 用 户 达 2 . 4 7亿 人 , 网 络 零 售 市 场 交 易 额 达 1 . 3 2 0 5万 亿 元 , 占社 会 消 费 品零 售 总 额的 6 . 3 % 。 作 为一 种新 兴消 费模式 , 网 络购 物 等 在给 消费 者提 供 更 多 交 易便 利 的同 时,也 带来 了一些 新 的问题 , 例
举 的科 学 性和 合 理 性可 能 会 有 一定 问
消法知识竞赛题库
1 不记名通用预付卡有效期不得少于()年。
123 C2 张某购买了一台价值50元的小风扇,发现是假冒产品,可获得多少赔偿?200 300500 600 C3 秦小姐入住某知名酒店,退房时要求开具发票遭拒,怀疑酒店存在偷税漏税行为,秦小姐可以拨打()投诉举报。
12306 12365 12315 12366 D4 国家邮政局开通了快递投诉热线,消费者遇到快递服务纠纷可以拨打()投诉。
12315 12306 12301 12305 D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1月15日2月15日3月15日4月15日C6 查询手机IMEI码的正确方式是输入()。
*#05# *#06# *#07# *#08# B7 售货员因为顾客衣着朴素便拒绝售卖且对其嘲讽,该行为违反了()“三包”的义务不得侵犯消费者人格尊严权利的义务提供商品和服务真实信息的义务依法或者依约履行义务的义务 B8 下列哪项标准根据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从环保和节能的角度首次提出了餐馆减少使用一次性木筷等方面要求?《餐饮企业经营规范》《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食品卫生标准》《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A9 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这一角度看,在以下法律中,()是侧重于维护交易公平的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10 在广告中对食品质量做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的,应依照()规定给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A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是根据()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C14 农产品生产记录应当保存()年。
1 2 3 5 B15 洗衣机在保修期内()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退货。
12 3 4 B16 岳不群买的新手机使用不到三个月,已经修了两次又坏了,符合换机条件,但是他想退货,需要按每天什么标准支付折旧费?()1% 2% 5% 0.50% D17 银行Ⅱ类户非绑定账户消费、缴费、向非绑定账户转出资金、取出现金日累计限额合计()万元,年累计限额合计()万元。
最新消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3年10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
第三条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未作规定的,应当遵守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四条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国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国家采取措施,保障消费者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国家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反对浪费。
第六条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
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第二章消费者的权利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新消法考试题库及答案
单选题1下列有关预收款的说法错误的是( D)答:D:经营者除退回预付款外,还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和消费者预期损失2甲在超市购物时被怀疑偷东西,在商场经理的命令下被强行搜身。
后甲将此情况告知某报社,当天报社载文对商场和经理的行为进行了抨击。
甲的行为属于( A)答:A: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行为3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的费用中不包括( B) 答:B: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4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C )答:C:可以向违法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营业执照持有人要求赔偿损失5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消费者权益争议解决方式的是(C )C: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仲裁6人民法院应当采取措施,方便消费者提起诉讼。
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起诉条件的消费者权益争议,人民法院(C )C:必须受理,及时审理7小周在一家商店选购电视机,觉得该商店电视机的款式、质量不合心意;正打算离开时,被该产品的促销员拦住。
该店员要求小周必须买一台,否则不许离开。
该促销员的行为侵犯了小周的(B )。
B:自主选择权8下列是某商场的店堂告示内容,其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D )D:如售假药,包赔顾客2万元9下列对商品进行宣传的行为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A )A:经营者不做引入误解的虚假宣传10消费者协会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 D)D:社会组织11列关于经营者的信息提供义务正确的是(D )D:对消费者的相关提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12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 A)出具。
A:必须13消费者李某在购物中心购买了一台音响设备,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商品,李某找到购物中心要求退货。
修订《消法》列入规划-消费者需重新界定
修订《消法》列入规划“消费者”需重新界定已颁布10年之久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被修订,记者从国家工商总局获悉,日前《消法》的修订已被列入十届全国人大的五年立法规划,有望尽快出台,但具体时间还不能最后确定。
现行《消法》已经过时前天上午,国家工商总局法制司工作人员刘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近几年,每年都有一些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议案和提案,建议全国人大尽快对《消法》予以修订。
对此,国家工商总局明确表示支持。
他说,立法也有一个与时俱进、创新发展的过程。
《消法》是与普通老百姓日常生活联系最为密切的一部法律,但其制定受制于当时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环境,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其中有很多问题已经暴露出这部法律存在着一定的误区和缺陷,因此,很有必要根据现实需要修订《消法》。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经济法系副主任吴景明告诉记者,法律应具有超前性,而现行《消法》却明显滞后于现实。
吴教授认为,现行《消法》中有许多概念不够明确,像“消费者”、“商品”、“服务”、“经营者”这些概念都需要明确界定,“因为法律条文中存在概念不清的问题将严重影响该法的适用,极易产生歧义,消费者纠纷很大程度就是因为《消法》中的定义不清。
”原则性强操作性差现行《消法》到底有哪些不足呢,吴景明教授分析说,《消法》中的规定过于原则化是造成其可操作性不强的主要原因。
例如,其中规定的消费者的九项权利应该进一步细化。
《消法》规定的消费者九项基本消费权利分别是安全权、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获赔权、获知权、受尊重权、监督权、结社权,但是这些权利急需细化,使老百姓维权和行政部门执法都能找到具体的依据。
根据《消法》规定,消费者有九项权利,与之相应的经营者也有九项义务。
单从法律条款上看,似乎《消法》已经把消费者的权利规定得面面俱到。
但是,这些规定很笼统,适用困难。
消费者往往感觉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不清楚。
以打假获得双倍赔偿起家的王海同样认为,《消法》最大的不足是原则性太强,缺乏可操作性,而且它的许多规定都已散见于其他法律中,从而掩盖了其鲜明的特色,大大降低其存在的意义。
新《消法》10大看点
新《消法》10大看点作者:来源:《品牌与标准化》2014年第01期1、服务场所有保证消费者安全的义务第十八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2、经营者出售缺陷产品应召回,并支出召回费用第十八条第二款原文: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严重缺陷,即使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仍然可能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修改为:“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
采取召回措施的,经营者应当承担消费者因商品被召回支出的必要费用。
”3、网购7日内可无理由退货将第二十三条、第四十五条合并,作为第二十四条,修改为:“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其中,增加了…七日内退货‟等规定。
”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
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
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2021年10月辽宁鞍山市台安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模拟卷(一)相关试题
2021年10月辽宁鞍山市台安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模拟卷(一)1、单项选择题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具有国家根本法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的法律是_____。
A: 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组织法B: 宪法C: 刑法D: 行政法2、单项选择题宪法从其本质上讲仅是配置国家_____的一种手段,而其根本目的是借助这种手段到达限制国家权力,并最终为作为国家组成分子的每一个单个个人提供平等的保护,进而促进作为整体的人类的文明与进步。
A: 社会权力B: 公共权力C: 公民权利D: 行政权力3、单项选择题国家物价管理部门确定公共交通收费标准,是在运用_____进行宏观调控。
A: 经济手段B: 法律手段C: 行政手段D: 方案手段4、单项选择题将职能部门和工程小组进行组合,以完成某项工作为核心的新型组织结构被称为_____。
A: 直线式结构B: 职能式结构C: 矩阵式结构D: 扁平式结构5、单项选择题在市场经济国家,公路、地铁、无线电视大都是由国家而不是由私人来投资的,其合理的经济学解释是上述部门_____。
A: 属于垄断性行业B: 属于公共物品的生产部门C: 具有负外部性特点D: 关系国计民生6、单项选择题近日,某些风水大师在北京召开六国“易经大会〞,只要报名登记就是会议代表,可以成为“风水大师〞,但需要交报名费2980元。
对这种借风水之名,行敛财之实的行为,国家应该_____。
A: 加强管理,正确引导B: 坚决抵抗,依法取缔C: 提高眼力,拒绝上当D: 加强教育,标准收费7、多项选择题以下说法中表达了质量互变规律的有_____。
A: 九层之台,起于垒土B: 有无相生,前后相随C: 月晕而风,础润而雨D: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8、单项选择题下表是1913—1937年苏联工业总产值及重要工业产品在欧洲和世界的排名(1913年数字是按1939年9月17日以前的疆界计算的)。
对此表解读正确的有_____。
600)makesmallpic(this,600,1800);' id="aimg_cxHrg" src=" :// /91files/2021062410/wrldcjffmug.gif" />①方案经济取得伟大成就②“斯大林模式〞具有优越性③重工业开展速度快④农轻重工业比例严重失调A: ①②③B: ①②④C: ①③④D: ①②③④9、单项选择题最近,来光明剧场看话剧的人越来越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修订仅被有关部门建议列入5年立法规划,近两三年出台的可能性不大。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所长助理刘俊海日前告诉记者。
他这番话,针对的是前不久一些媒体“《消法》修改已成定局,有望尽快出台”的报道。
刘俊海说,《消法》颁布10年以来,其主要条款基本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实际状况。
《消法》予以完善是有必要的,但当务之急不是修改,而是进一步将《消法》的条款落实到位。
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长董京生也认为,《消法》目前还不具备马上提出修订的条件。
理由是:我国进入小康消费才两三年,有关消费实践还很不充分。
在这种情况下,很难对有关消费的法律关系给予很明确的规定,如商品住房是不是商品、患者是否属于消费者等问题至今仍在争论不休,在立法时怎么写?
刘俊海强调,其实,对上面的现象,《消法》第二条和第三条已有明确规定:消费者为生活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本法。
也就是说,不管是动产商品还是不动产商品,不管是医疗服务还是普通服务,都适用《消法》。
商品房买卖、物业服务和医患关系遇到纠纷,无疑应属于《消法》调整的范围。
他认为,当前需要解决的几个问题是:有的商家与消费者发生纠纷后,对消费者拒不理睬,拒不接受工商部门的调解,工商部门可否对其处罚;有的商家拒不履行对消费者的赔偿责任,工商部门能否依法裁决、先行赔付;小额消费纠纷往往使消费者为几百元钱的商品,付出几千元的律师费等高额成本,能否由败诉商家承担费用;法院可否成立专门审理小额消费纠纷的消费法庭,依法用最简单、最快捷、最经济的手段审理消费纠纷,以减少消费者诉讼开支。
《消法》的起草人之一、我国著名民法专家何山告诉记者,作为中国第一部专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消法》从正式纳入立法规划到出台,反反复复共8年。
它吸收了许多发达国家《消法》的精华,而且还有自身独一无二的特点,即《消法》第49条———关于增加赔偿的规定。
该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一倍。
”
该条款引起的争议最大。
反对意见认为,消费者和经营者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消法》作为民事法律,只应规定赔偿,不应搞惩罚。
何山却认为,《消法》不是一般民事法律,而是国家监督市场、进行宏观调控的经济法。
当初制定这一条款的目的,旨在惩罚有欺诈行为的经营者,同时鼓励受害的消费者积极参与打假。
他透露,第49条是经过几年的坎坷,才在通过前20多天由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决定写进《消法》草案中的。
这一条款最终得到了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全体代表的赞同。
正是这一条款,催生了众多“王海”,也为一些地方提供了给“王海”们正名的法律依据。
记者获悉,正在制定的《四川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就明确规定“王海”合法。
这个修改后拟增加32项新条款的条例,还明确规定了精神损害赔偿的内容和标准;界定医患关系为消费关系;商品房应实行质量“三包”和“缩水房”双倍赔偿原则等。
上海市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首次将消费者个人隐私列入保护范畴,即经营者未经授权不得向第三者披露消费者的个人信息;正式确立了与国际接轨的商品召回制度;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房、汽车等大宗物品时,享有与购买其他商品一样的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受尊重权、监督权等权利。
若遭遇欺诈,也可要求加倍赔偿。
甘肃省《实施〈消法〉办法》的修改建议稿也增加了近20项条款。
如:给消费者提供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物,消费者有权拒付餐费;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或者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的,工商部门建议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给予5万元以上的精神赔偿,严重的应当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等。
刚刚起草完毕的《辽宁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草案)》规定,冲印业经营者造成消费者的胶卷、底片损坏或者丢失的,应当退还消费者的冲印费,并按照整卷胶卷价格的10倍给予赔偿;电视直销商品的经营者去向不明,该商品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电视媒体的经营者不能提供商品的生产者、销售者的真实名称、地址的,电视媒体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经营者采取附赠式或者抽奖式有奖销售活动售出的商品不得免除前款规定义务,不得要求消费者退回赠品、奖品。
“目前,各地消费者权益保护地方法规的立法工作已进入第二轮。
据我了解,现在有10多个省市正在起草或审议重新修订新地方法规。
这些地方法规的实行,适应当前消费变化的需要,会给今后修订《消法》提供一些在全国具有共性的问题。
”董京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