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金融监管模式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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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中国金融控股公司监管模式的思考

关于建立中国金融控股公司监管模式的思考
完全或主要在银行业 、证券业 、保险业 中至少两个不同的金融 实行混业经 营的较好选择 。
行业大规模提供服务 的金融集 团公 司。其 主要特点在于 “ 集团 混业 、经营分业” ,即金融控股公司是以金融业为主的企业联合
( 二)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
首先 ,资本金 重复计算及控 股公 司的财务杠杆 比率过高 ,
大集 团等 。其二 ,根据母公 司控股的方式和动机 ,金融控股公 用 的会计准则 、会计年度存在很大差别 ,不利于集团管理层和 司又可 以分为两类 :一类是 纯粹 控股公 司 ,纯粹控股公 司的设 监管者及时 、准确地掌握 集团的会计 财务信息 ,加大了控 制和
立 目的只是为 了掌 握子公 司的股份 ,从事股 权投资收益 活动 ; 另一类是经营性控股公 司 ,经 营性控 股公 司是 指既从事股权控
体 ,它全资拥有或控股一些商业银行 、证券公司 、保险公司以 影响集团整体财务安全。资本金的重复计算有两种情况 :一是 及 非金融实体等附属或子公 司,这些下属公 司都具有相关的营 总公司拨付子公司资本金或者资金在集团 内反复投资 ;二是子 业执 照和独立 的法人资格 ,可独立对外开展相关业务并承担相 公司之间相互持股 ,造成股权结构混乱及资本金多次计算 。
对银行 、保险公 司或证券公 司有控制性持股 ,并依本法设立之 是以金融控股公司 的方式在各个领域设立子公司 ,可以实现金 公司 。国际三大金融监 管机 构一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 、国际 融业 务多元 化。金融控股公 司可 以有效地 利用每个 营业 网点 , 证券联合会 、国际保险监管协会在19 年2 9 9 月颁布的 纣 金融控 开展多种金融服务 ,使消费者在银行就享受到证券 、保险业所 股集团的监管原贝 中指出 ,金融控股公司是在同一控制权下 , 提供 的服务 。国际金融业的实践也 已经证 明,金融控股公司是

“大部制”改革背景下的综合金融监管初探

“大部制”改革背景下的综合金融监管初探

“大部制”改革背景下的综合金融监管初探【摘要】随着本轮国务院大部制改革取得实质性的进展,对于金融系统的大部制改革呼声日益强烈,同时,伴随着我国金融业混业经营趋势的不断发展,分业监管的有效性引起了大家的日益关注,金融监管方式改革迫在眉睫。

本文通过分析研究中国金融业经营发展现状及分业监管存在的弊端,提出了混业经营下综合金融监管的路径选择。

【关键词】金融监管;综合监管;路径十八大召开之后,本轮国务院大部制改革取得了实质性的进步,而对于“金融大部制”开始了各种猜想,金融业的统一综合监管问题也得到了越来越多的重视,随着我国金融业混业经营的不断发展和国际金融环境的不断变化,如何以中国具体国情为基础改革现有金融监管方式成为当前金融监管改革的热点问题。

一、我国金融行业经营发展现状1993年,国务院做出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对金融业提出了分业经营的思路,明确了银行业与信托业、证券业、保险业“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原则,我国金融分业经营的体制正式确立。

但是随着国际经济金融环境的不断变化和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事实上,在金融运行中已经悄然出现了混业经营的趋势。

从2004年起,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进行了股份制改革并分别上市,随后,各银行以设立子公司的方式涉足证券、保险、信托、基金、金融租赁等业务,形成金融控股公司的混业经营模式,实践中,我国也已出现了中国光大集团、招行集团等一批金融控股集团;2013年3月初,银监会正式宣布将扩大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范围,并已同意兴业银行、北京银行投资设立基金公司事宜,金融机构混业经营呈加速趋势。

保险行业来看,几大保险公司为了增强竞争力、提升盈利能力,也纷纷开始了跨行业的混业经营,如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除了主营各类保险业务、保险经纪业务之外,还经营资产管理业务;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经营保险、银行、信托、证券、资产管理、基金等业务;太平洋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除了传统保险主业之外,还设专门公司经营资产管理、投资管理等非保险金融业务。

金融科技监管模式的几点思考

金融科技监管模式的几点思考

行列式考研真题行列式是高等数学中的一个重要概念,也是考研数学中常见的考点之一。

在考研数学中,行列式的相关知识点主要包括行列式的定义、行列式的性质、行列式的计算方法以及行列式的应用等方面。

下面我们将从这几个方面来探讨行列式考研真题。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行列式的定义。

行列式是一个方阵所对应的一个数值,它可以表示一个方阵的某种性质或者特征。

行列式的定义是通过对方阵的元素进行排列组合和加减运算得到的。

在考研数学中,通常使用拉普拉斯展开法或者初等变换法来计算行列式的值。

接下来,我们来看一下行列式的性质。

行列式有很多重要的性质,其中最重要的性质是行列式的值与方阵的行列式元素有关。

具体来说,行列式的值与方阵的行列式元素的排列顺序有关,行列式的值与方阵的行列式元素的大小有关,行列式的值与方阵的行列式元素的运算有关等等。

这些性质在行列式的计算和应用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然后,我们来讨论一下行列式的计算方法。

行列式的计算方法有很多种,其中比较常用的有拉普拉斯展开法和初等变换法。

拉普拉斯展开法是通过对方阵的某一行或某一列进行展开,然后利用代数余子式的概念进行计算。

初等变换法是通过对方阵进行一系列的基本变换,如行交换、行倍乘、行加减等,将方阵变换成简化形式,然后计算行列式的值。

这两种方法在行列式的计算中都有其独特的优势和适用范围。

最后,我们来谈一下行列式的应用。

行列式在数学中有着广泛的应用,尤其在线性代数和微积分中。

在线性代数中,行列式可以用来求解线性方程组的解、判断方阵的可逆性、求解矩阵的逆等问题。

在微积分中,行列式可以用来计算多元函数的偏导数、判断多元函数的极值点等问题。

行列式的应用不仅局限于数学领域,还涉及到物理学、工程学、计算机科学等其他领域。

综上所述,行列式是考研数学中的一个重要知识点,它涉及到行列式的定义、性质、计算方法和应用等方面。

对于考研数学的学习者来说,掌握行列式的相关知识对于解答数学题目和应对考试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金融的监管体制

中国金融的监管体制

浅析中国金融的监管体制————————————————————————————————作者:————————————————————————————————日期:浅析中国金融监管体制浅析中国金融监管体制内容简介:论文网论文频道一路陪伴考生编写大小论文,其中有开心也有失落。

在此,我又为朋友编辑了中国金融监管体制,希望朋友们可以用得着!一、中国金融监管体制的概述金融监管体制是指金融监管的职责和权利分配的方式和组织制度,其论文格式论文范文毕业论文论文网论文频道一路陪伴考生编写大小论文,其中有开心也有失落。

在此,我又为朋友编辑了“中国金融监管体制”,希望朋友们可以用得着!一、中国金融监管体制的概述金融监管体制是指金融监管的职责和权利分配的方式和组织制度,其要解决的是由谁来对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和金融业务进行监管、按照何种方式进行监管以及由谁来对监管效果负责和如何负责的问题。

由于历史发展、政治经济体制、法律与民族文化等各方面的差异,各国在金融监管体制上也存在着一定的差别。

二、中国金融监管体制的现状金融监管是指一国金融监管当局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对金融业的经营进行监督管理的行为。

目前,世界各国及地区的金融监管体制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模式。

为适应金融业的发展,我国政府一直在摸索符合国情的金融监管模式。

目前,我国实行的是以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即所谓的“一行三会”)为主的金融业分立监管体制,并建立了银、证、保三方的“监管联席会议机制”。

国务院是金融监管的主体,它和三大金融监管部门实际上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金融监管部门在国务院的授权下发挥监管的职能,发挥着核心作用。

201X年10月,经修订的《中国人民银行法》保留了中国人民银行为履行其央行职责所必要的金融监管权力。

至此,形成了我国目前的金融监管体制。

目前,我国实行金融分业经营体制,并依据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和银行业监管法的规定实施具体的金融监管。

金融一体化监管模式及其应用

金融一体化监管模式及其应用

金融一体化监管模式及其应用中国金融业已经跨入加入WTO后的第四个年头,在承诺的五年过渡期到来之际,中国的金融业已经有了很大的开放度,不仅更多的外资金融机构进入了中国银行、保险行业,而且我们自身的金融行业也有了很大变化。

在我国,金融业的混业经营已初露端倪,已建立起光大集团、中信集团等集银行、证券、保险业务于一身的金融集团,管理层已允许保险公司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回购,允许保险资金通过证券投资基金进入股市,对外形势和国内情况的变化,都对我国自有的分业监管体制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金融监管一体化模式概述从世界范围内来看,当前混业经营已经成为全球化的基本趋势,这在客观上推动了金融监管从分业监管和机构监管向一体化监管转变。

所谓的一体化监管模式是指将金融业作为一个相互联系的整体统一进行监管,把对不同金融行业、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的监管权均交由一个单一监管机构负责,监管当局不仅要对金融安全和稳定负责,而且还要全面监管金融机构的具体经营情况,分析和监控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表,资本充足率,各种风险和其他审慎性指标。

二、金融监管一体化的优缺点(一)就金融监管一体化的优点来说1、一体化监管可以降低成本,相对于其他监管方式具有较大的成本优势。

对监管者来说,它可以节约技术和人力的投入,更为重要的是可以极大降低信息成本,获得规模效益。

对被监管者来说,被监管者企业只需与一个监管机构打交道,服从一套规则,而大大降低行政开支,这也即是减少了“间接监管成本”。

同时,由于部分监管费用来自受监管者,因此金融机构的直接监管成本也降低了。

以英国为例,一体化的金融服务管理局的监管范围比原有的9个监管机构业务范围宽泛,但总的预算却比原来的低,并且在1998/1999和2001/2002年度连续四个财政年度的预算保持下降。

2、一体化监管增强了机构的一致性与协调性。

多重监管者由于监管水平、原则和管制力度的不同会使被监管者面临不同的监管制度的约束。

由于职责的不明确不固定,各机构之间会发生互相推卸责任的现象,同时还会使监管对象从中钻空子逃避监管,将其业务放到监管最松的那个部门。

关于构建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几点思考

关于构建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几点思考
关于构 建我 绪 志 唐 山国丰钢铁 有限公 司 0 3 0 6 30
融监管的形式逐渐多样化 , 这不但增加了金 融监管的难度 , 而且在监管方式的选择上也 是一件比较复杂的_ 隋, 事 我们必须要根据实 际的情况来合理地选择。此外 ,投资者、管 理者以及协调机等将成为金融监管的重 点 对 象 。 息 化 时代 的到 来使 得 现代 网络 技术 广 信 泛运用于金融业务 。 3 金融监管范围的国际 眭 经济全球化对 于中国金融业 的最大要 求就是走国际化道路 , 这样才能实现 中国与 国际市场的接轨。 为了能够适应国际化这一 发展方 向的需要 ,中国必须制定 出综合性 【 关键 词 】 强,且具有国际特色的国际监管政策 , 在保 金 融 业 ;金 融 监 管 体 系 ; 思 考 证我国监管手段、政策实施的同时,也能跟 金融 是现代经济的核心 ,维护金融安 国际社 会 的发 展趋 势 一致 。 可 以通 过参 与 还 全 是 国家 经济 安 全的重 要 组成 部分 。 改革 开 国际监管合作的形式 , 解决不同国家之间在 放以来 , 中国金融业在 中国经济的发展 中扮 监管策略、取向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矛盾 。 演者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但是 ,利益与风险 同在。我们不仅要看到金融的发展开放 ,还 二 、我国当前金融监管体系存在的缺陷 要看到金融风险的存在 , 并积极地 防范和化 1 、法律体系不完善的问题 解金融风险。 这是 因为金融业是经营货币的 法律体系不完善具体表现在 金融监管 特殊行业 ,这一性质决定 了其高风险 眭特 中的一些实际行为没有根据法律规定进行 , 点 。由于 金融 业渗 透到 社 会经 济生 活 的各 个 不受到我国法律的保护。 法律是经济稳定发 领域,一旦金融机构出现危机 , 很容易在整 展 的 重要 保 证 ,如 果 没有 完 善 的金 融法 规 , 个金融体系 中引起连锁反应 , 引发全局性的 当出现一些问题 时就没有相关的法律来制约 金 融危 机 ,进 而 导致 整 个 金 融秩 序 的 混 乱 。 处理 。主要表现在金融监管法规缺乏操作 本文从金融监管的基础理论人手 , 分析 了金 性。 笔者根据近几年 中我国金融监管的情况 融监管体系建立的必要性 ;并针对 我国国 进行分析 , 就发现的问题而言 ,中国金融行 情,提出了构建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建议 。 业还没有弄清经济、 金融领域的发展现状与 趋势 ,使得一 些经济法规没有足够的关联 金融全球化下金融监 管的新特点 性、相辅 } 生、严密陆。另外,金融领域中的 1 金融监管对象的复杂性 监管法律依旧出现了很多缺陷 , 例如 : 对私 近几年中国不断涌入 国际化经营 的外 募基金、城乡信用合作社 、 财务公司以及相 资金 融机 构 , 得我 国在 金 融 全球 化过 程 中 关单 位 的监 管不 到位 , 使 管理 部 门多数 情况下 增加了许多新的监管对象, 并且有关原有监 只 是 简 单 的管 理 一 下 , 没有 确 切 的监 管 措 管对象的经营行为也发生 了变化 , 金融业务 施,起不到什么作用 。 随之更新 , 新型金融工具的使用使得金融创 2 联合监管效率不高 新的步伐逐渐加快 , 金融业的经营行为也变 从 目前来 看 ,三 会 ( 会 、证 监 会 、 银监 得更加先进 。 跨国金融集团全球 『发展是金 保监 会)依 旧是我 国金融监管的主要监管 生 融机构变化 的重点表现 , 这是因为跨国金融 方, 当前我国金融体系封闭的情况下,的 在 集团属于全球 陛的商业金融机构, 具有规模 确可以有效地防范银行业 、 证券业、保险业 大、经营范围广的特点 ,使得该类金融机构 出现金融风险。 但是中国的金融业务是随着 的资产管理 、 人员分配逐步朝着国际化方 向 市场经济的变化而时刻变化的。 尤其是在金 迈进。 融集团不断迅猛发展以及金融市场的开放面 2 金融监管内容的多元性 增加后 , 我国的监管体制就会带来更多的缺 金 融 全 球 化 所 带 来 的 影 响 是 巨大 的 , 陷 ,例 如 :力 度 不够 、成 本过 高 等 。 不仅 会使 得 金融 原有 市 场扩 大 , 将导 致 金 3 网络金融业务监管水手段落后 还

对当前加强金融监管的思考

对当前加强金融监管的思考
展 了 城 乡信 用合 作 组 织 :至此 .我 国确 立 了 以 中 国人 民银 行
管理 悼制持 续 r 3 0年 在这 3 0年 革 ,中国 人民银行 的职
能 可 以 从 三 个 方 面 来 认 识 和 理 解 : 一 开 创 新 中 国 金 融 事 是 业 是 中 国 人 民银 行 的 首 要 职 能 [9 8 — 15 】4— 9 2年 ) ;二 是
直 担 负 着 双重 职 能 即它既是 国家管理 金融的行政 机关 ,
叉 是办 理具体 银行业 务的经济 组织
大一统 ”国家银行
作 为综 合性银行 .进 行改革试验 之 后,新设立了中信 实业 银行 、光大银行 、华夏银行 、招商银行 、广东发展银行 、福 建兴业银行 深圳发展银行 、 海浦东发展银行 、烟台住房 储蓄银行 、蚌埠住房储 蓄银行等一批商业银行 。并相继成立 了证券公 司 财务公司 、金融租赁公司 、资信评估公司 .发
在这一 阶段 ,开始注意研 究解决政 企不分 .由中国人 民银行一 家既承担 金融管理 职能 叉办理 具体银 行业务 的问 题。 18 9 2年 7月 .国务院 正式 授权 中国人民银行行 使 中央
银 行 职 能 .加 强 金 融 管 理 同 时 . 要求 各 专 业 银 行 更 好地
发挥 作用 。这是 中国人 民银 行职能 转换 的重大 转折 ,标 志
支 持 恢 复 和 发 展 国 民经 济 是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的 首 要 任 务
(9 3 — 15 I5 — 9 7年 ) ;三 是 中 国 人 民银 行 的 职 能 转 变 在 曲
折的道路上徘徊 t 98 一 l 7 5一 1 9 8年 )
( j 中 国人 民银 行 职 能 转换 的新 阶段 二 18 年 ) 93 ( 99 17 ——

浅论中国金融监管市场化——以美国金融监管改革为镜

浅论中国金融监管市场化——以美国金融监管改革为镜
的空 白和 失 控 问 题 。然 而非 常遗 憾 的 足 , 的警 告 并 没 到 美 他
融监管过度论” 之诟病的再次思考。结合美 国金融监管改革
的缘 起 和 理 念 变 化 , 新 一 轮 金 融局 势下 从 中 国金 融 发 展 实 在
国主要货 币和监管当局高层 的重视㈣ 。究 其原 , 因素很多 ,
管需求使然 , 冒然仓促的追求金融监管市场化显然是不现实的。 关键词 : 美国; 融监管 ; 金 金融监管市场化 ; 政府干预
中 图分 类 号 :802 文 献标 志码 : 文 章 编 号 :6 3 2 1 20 )2 0 7 - 2 F3. A 17 — 9 X(0 9 1-0 1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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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金融体 系的统一监管力度。” 2美 国金融 监管体系改革理念变化 .
— —
呼吁调整政府干预具体方式并要求加深力度
正 如格林 斯潘所说 , 必须加强政府对 金融体 系的统一 “ 监管力度 ” ,美国的金融监 管改革 动向的确反映 了美国监管 者对于市 场和政府关系的不断反思 , 明显地建议调整政府 并 干预的具体方式和加深力度。从 未雨绸缪角度来看 , 华尔街 金融风暴不但证 明了政府应 当对处 于危 机中的金融机 构和 金融市场进行 干预和救 助 . 际也证明 了为预 防危机 , 实 一国
针对 2 0 0 8年美国金融监管改革的讨 论热点之一为 “ 新
的监 管 模 式 是 否增 加 了政 府 对 金 融 市 场 的 干预 ” , 一 热 点 1这 ” 实 质 切 合 了对 中 国 国 内 金融 监 管 理 论 界 原 有 的 “ 国政 府 金 中
抵押 贷款可能造成 的风 险 . 望美 国有关监管 当局能够 “ 希 加 强这方面的监督和管理” 其在 2 0 。 0 2年 、0 4年和 20 20 0 7年也 曾多次拉响警报 , 并且明确揭示 【美国金融监 管存在着严重 叶 J

对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现有问题及如何迎接入世挑战的思考

对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现有问题及如何迎接入世挑战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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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秋芳 : 对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现有问题及如何迎接入世挑战的思考 国有商业银行, 标志着传统的金融体制开始发生改变。中国人民银行的工作重心主要是分配信贷规模和资 金, 对于迅速发展的金融市场, 以及数量日益增加业务日益多样化的金融机构, 它基本上还缺少有效的调控 与监督手段, 金融监管只限一般性的行政检查和管理, 并且金融监管法规很不健全。而在这一时期中国的 外部经济环境发生了较大的变化, 致使金融秩序出现严重混乱, 金融风险逐步扩大。 第二阶段为 1993 年 7 月 ~ 1995 年 6 月, 这是中央银行开始转换职能, 强化金融监管, 大力整顿金 融秩序和加快金融法规建设的重要时期。1993 年我国成立了中国证监委, 同年 12 月 25 日国务院出 台了 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 , 1994 年通过了 金融机构管理规定 。同时还相继颁布了中央银行 法、 商业银行法等金融大法和一系列配套性监管办法, 形成了金融监管法规体系的基本框架。总体上 讲, 这一阶段金融监管的重心主要还是对金融机构进行合规性监管。 第三阶段为 1995 年 6 月 ~ 1997 年 10 月 , 这一阶段银行监管工作的重心开始转移到以金融监管 为核心的系统性监管和依法监管上来, 在 1995 年 6 月召开了我国金融业经营管理工作会议以后 , 中 央银行更加注重实施从市场准入、 业务经营、 风险监控到风险处理、 市场退出的全面系统监管 , 这标志 着我国金融监管的深化与监管层次的提高。 第四阶段为 1997 年 11 月到现在 , 1997 年 11 月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召开以后, 中央提出花二至三 年时间来进一步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金融体系, 金融制度和良好的金融秩序。1998 年中国保监会成立, 同时 , 证券机构监管业务由中国人民银行划转到中国证监会 , 从而形成了三个金 融监管当局各司其职、 分工合作的金融管理体制。 尽管我国的金融监管在逐步趋向成熟和完善 , 但由于各种原因, 目前仍存在着许多深层次矛盾与 问题。 1. 宏观经济政策的频繁调整影响监管效果。在缺乏稳健的宏观经济政策的情况下 , 银行监管者 的任务将是难以完成的。我国正处在经济体制转轨时期, 不成熟的市场机制导致宏观经济政策的经 常调整, 加上经济的加快发展 , 各种不稳定因素的增加 , 这样 , 经济大起大落的风险必然会转移到金融 方面来, 从而使对金融业的监管难度增大。 2. 缺乏适当的系统性保护。西方发达国家均建立了存款保护制度 , 这样即使发生市场波动和信 心危机, 在受保护范围内的存款人也不会热衷于挤兑活动, 从而大大减轻了对银行和金融监管部门的 压力。在我国, 虽尚未建立存款保险制度 , 但政府不但承担了投资者所应承担的全部责任 , 也承担了 应由存款人和经营者所应承担的全部责任, 甚至包括各种社会金融的风险成本, 形成了 过度 保护 , 不利于培养社会的金融风险意识, 这就易产生 道德风险 。如存款人只关心利率高低, 不问金融机构 信誉好坏 , 金融机构热衷于短期投机, 甚至违规经营, 致使金融秩序混乱, 加大了金融监管难度。 3. 法律法规不健全。一是法规不健全 , 许多事件无法可依。一方面已出台的几部金融大法至今 还没有与之相配套的实施细则 , 从而在处理具体问题时, 出现定性难, 执行难。另一方面有一些重要 法规尚未出台。如 证券交易法 、 外资银行法 、 投资基金法 等。二是有法不依 , 执法不严。由于 种种原因 , 目前我国的法制环境还较差 , 因此这个问题较严重, 破坏性也较大。 4. 金融主体缺乏有效市场经束。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 微观经济主体是一个以私有化为基础, 具 有由 优胜劣汰 , 适者生存 等竞争环境而构成的自我约束机制的经营实体。这就形成了一种内在的 风险平衡制度, 大大减轻了金融监管的难度。而我国的金融业基本上是一种以公有制为主体的产业, 银行长期以来具有垄断地位, 缺乏风险意识、 利润动机和创新冲动, 在很大程度上是执行政府经济政 策的工具。经过十几年的改革 , 这种现象虽有所改变, 但由于银行所面临的一些根本问题 ( 如产权问 题、 银行商业化问题 , 国企资金供应体制问题 ) 没有解决 , 所以整个银行体系的预算基本上还是软约束 的, 这无疑加大了我国金融监管工作的难度。 5. 监管体系不完备。主要是 : ( 1) 监管目标转单一 ; ( 2) 监管机构内部关系不协调 ; ( 3) 金融监管的 条块分割易产生监管真空。 6. 监管人员素质较低, 我国目前的监管人员存在着几方面的缺陷: 知识准题 自 1984 年中国人民银行行使中央银行职能以来, 我国的金融监管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为 1984~ 1993 年, 中国人民银行将其一般的存贷款业务和结算业务划给了 1984 年前后陆续恢复或新设的四大

金融监管辩论辩题

金融监管辩论辩题

金融监管辩论辩题
正方观点(金融监管的重要性):
金融监管是确保金融市场稳定和保护投资者利益的重要手段。

首先,金融市场
的稳定对整个经济体系至关重要。

如果金融市场出现波动或崩溃,将会对整个经济体系造成严重影响,甚至引发金融危机。

比如2008年的次贷危机就是由于金融监
管不力导致的,给全球经济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其次,金融监管可以保护投资者的利益,防止金融机构出现违规行为,保障投资者的权益。

正如美国经济学家约翰·肯尼思·加尔布雷思所说,“金融市场的稳定和透明是经济增长和社会繁荣的基础。

”因此,金融监管的重要性不容忽视。

反方观点(金融监管的局限性):
金融监管虽然有其必要性,但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首先,金融监管往往需要
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而且监管部门的能力和水平也参差不齐,导致监管效果不尽如人意。

其次,金融监管可能会限制金融市场的活力和创新性,过多的监管可能会导致金融机构不愿承担风险,从而抑制金融市场的发展。

正如英国经济学家弗里德里希·哈耶克所说,“金融监管可能会扼杀市场的活力,限制经济的发展。

”因此,金融监管的过度可能会产生负面影响。

综合观点:
综合来看,金融监管的确有其重要性,但也需要在平衡市场活力和保护投资者
利益之间寻找平衡。

金融监管应该是有针对性的,既要保障金融市场的稳定,又要避免过度干预市场的发展。

同时,监管部门也需要不断提升自身的监管水平,加强监管手段和技术,以应对金融市场的复杂性和变化性。

只有这样,金融监管才能真正发挥其作用,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关于加强我国金融监管问题的若干思考

关于加强我国金融监管问题的若干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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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02王 辈 2期 第 2 L ]4期 ) :卷 总 4
掘 代 财 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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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于加 强我 国金 融 监管 问题 的若 干 思 考
任 碧云
( 津财 经学 院金 融系 天 天津 30 2 0 22
定 , 现 场 监 剥 与现 场 检 查 。对 此 , 者的 观 董是 : 尧 银 行 货 币政 策 与 叠 融监 管 应 谪 分 离 , 该 设 立 中 国 金 融 监 非 笔 中 应
管委 员套 实施 集 中统 一 监 管 ; 快 建 立我 国的 存 款 保 险 制度 ; 化 非 现 场监 刹 的监 管 尽 强 关 键 词 : 币政 策 ; 融 监 管 ; 中监 管 ; 管 手 段 货 叠 集 监 中 国 分 类 号 :8o 2 文 献 标 识 码 : 文 章 编 号 : 5 P3 A 1 5—15 (O 20 o l — 5 0 0 7 20 )2一 o 1 0
Absr c : c n y。 ma y pont b u ie e i a nM e u ain h v e n p t n o w r o u Ho v r s c o r ta t Re e t l n i s o tChn s f n a n i r g lt s e b e u t g fr ad t s n i we e ・ u h fu
为的 , 而货 币政 策是 通 过 政 策工 具 的操 作 来影 响经


中央 银 行 货 币政 策 与金 融 监 管 的兼 容 与 分 离
济行 为主体 的经营 活动 , 而调节 货 币供给量 , 从 调节
社会 总供 求 ; 融监 管具有 行政性 和法律 性 , 金 其对 金 融机 构 的作用是 直 接 的 , 而货 币政策 更 多地具 有 间

金融业混业经营的监管模式

金融业混业经营的监管模式

金融业混业经营的监管模式一、中国金融分业经营体制的混业化发展要求改变其监管模式在进一步讨论对中国金融业实行何种行之有效的监管之前,应先理性而正确地认识我国现存的金融业经营的状况。

尽管我国目前从法律上规定金融业依然实行严格意义上的分业经营,但从金融机构实际业务操作来看,它们不断进行着边际业务的创新,已出现了混业经营的萌芽,这主要表现在我国的银行、证券、保险业之间业务的一种交叉,并实行部分资源共享,为客户提供较为全面的服务,降低经营成本等方面。

例如我国目前出现的银证转账、银证通(存折炒股)和券商自营股票质押贷款等都是银行和证券业务混合的一种表现,银证转账和银证通使证券投资者可以通过银行的储蓄账户完成证券的投资和买卖活动,极大地便利了上班族和社会其他人士的投资活动。

而券商准入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是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合作的又一重要方式,它表明以银行为主的货币市场资金和以证券公司为主的资本市场资金中间的高墙已被打破,资金的沟通在规范化的前提下已开始进行。

保险公司目前也在和银行尽可能进行着各种合作,像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之间建立的售险合作,保险公司利用银行丰富的营业网点资源来推销保险合约,这样降低了保险公司的推销成本,提高了效率,而银行在与保险公司合作的同时提取了佣金,作为中间业务扩大了可利用资金的规模。

还有像大众保险公司推出的“券商责任保险”以及国家允许20多家保险公司可以通过证券投资基金进入证券市场,这使得保险业和证券业的混业经营已成为不争的事实,并将成为一种发展趋势。

特别是我国目前出现的金融控股公司更加说明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之间的混业经营是我国金融业的未来发展趋势,比较典型的有光大集团、中信集团等金融集团公司。

如光大集团控股或参股的企业有光大银行、申银万国证券、光大证券、中加合资人寿保险公司和光大国际信托公司。

相对于国际金融业混业经营的潮流和向综合化发展的事实以及我国金融业出现越来越大的混业经营的趋势,我国的分业监管体制已明显滞后,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保监会仍然各自为政,很多时候会形成监管真空,既不能在监管信息上形成沟通,也不能在监管制度上达到有效配合。

我国民间金融发展现状及监管思路探析

我国民间金融发展现状及监管思路探析

我国民间金融发展现状及监管思路探析摘要:民间金融是非正规金融的重要形式,也是正规金融的重要补充形式,为国民经济发展尤其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资金支持。

当前,我国的民间金融规模日益庞大且快速增加。

不过,民间金融发展过程中也存在大量的违法金融组织和金融行为,金融市场实际上存在巨大风险。

鉴于此,文章对民间金融的发展现状进行了总结,提出了规范监管民间金融行为、完善我国金融体系的思路。

关键词:民间金融;发展现状;规范监管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1723(2012)10-0050-02一、概述民间金融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中难以避免的问题。

同时,近年来我国民间金融发展迅速,无论是规模还是成熟程度都有了很大的提升,这就引起了政府和金融监管部门高度重视。

实际上,民间金融一方面能够弥补正规金融的不足,对促进市场机制发育的积极作用明显,另一方面,民间金融实际上可能干扰信贷政策,对金融秩序维护也有一定的挑战性,还容易引致金融犯罪,导致我国金融市场面临着巨大风险。

鉴于此,为建立和维护良好的金融秩序,促进我国区域经济发展,探讨如何规范民间金融的监管具有现实意义。

从行文思路看,本文对民间金融的发展现状进行了总结,提出了规范监管民间金融行为、完善我国金融体系的思路。

二、当前我国民间金融发展现状分析1997年之前,我国民间金融的规模相对较小。

不过,近年来,我国民间金融规模迅速膨胀。

无论是从全国的规模看,还是从区域经济发展的规模,民间金融都可能会对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从具体模式看,我国民间金融大致可以分为这样几种:一是“浙闽模式”,它以间接金融活动为主,这种模式产生的地区一般市场经济发达、民营经济比重较高、闲置资金的存量大。

二是“北方模式”,主要以企业融资为主的。

这种模式是民营企业向社会非公开集资。

三是五色土经营模式,即通过牵线搭桥促成借贷关系,化解民间借贷风险。

这种模式将业务定位在对民间借贷两端进行服务的基础上,相对于其他模式,具有较大的创新性,它促使民间借贷服务业成为真正的产业。

学习金融工作会议心得体会(精选2篇)

学习金融工作会议心得体会(精选2篇)

学习金融工作会议心得体会(精选2篇)学习金融工作会议心得体会「篇一」学习金融工作会议心得体会金融工作会议心得体会近日,我参加了一场关于金融工作的会议,这场会议让我受益匪浅。

在会议中,我们与来自不同领域的专家、学者和业界人士分享了对金融工作的见解和经验,我从中学到了很多知识和启发。

以下是我对这次会议的心得体会。

首先,会议让我进一步认识到金融工作的重要性。

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和支撑,对于社会的发展和稳定起着关键的作用。

会议中,与会者从不同的角度探讨了金融市场的功能和意义,让我更加深刻地意识到金融对于资金流动、经济增长和风险管理的重要性。

我相信,在未来的发展中,金融工作必将继续发挥巨大的作用。

其次,会议强调了金融工作的专业性和复杂性。

金融领域涉及的知识、技术和工具非常广泛,需要专业人士具备深厚的学术背景和实践经验。

会议中,专家们分享了他们在金融市场中的成功经验,并强调了专业素养和终身学习的重要性。

通过听取他们的演讲和交流,我认识到金融工作需要不断学习和提升,才能保持竞争力和适应行业的变化。

此外,会议还介绍了金融工作的创新与发展。

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金融领域也面临着许多新的机遇和挑战。

会议中,与会者们分享了一些新兴金融技术的应用案例,如区块链、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分析等。

这些技术的引入使金融工作变得更加高效和智能,也带来了金融业务模式的创新。

我认为,掌握和应用这些新技术对于金融从业者来说至关重要,只有不断创新,才能保持竞争优势。

会议还让我对金融工作的风险管理有了更深入的理解。

金融领域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风险,如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等。

会议中,专家们分享了他们在风险管理方面的实践和研究成果,以及应对不同风险的策略和方法。

我认识到,在金融工作中,风险管理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只有合理评估和应对各种风险,才能保障金融市场的稳健运行。

最后,我还对金融工作的社会责任有了更多思考。

金融行业的发展与社会的繁荣密不可分,金融机构应该承担起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环保、扶贫和慈善事业等。

论中国金融监管的现状与发展趋势

论中国金融监管的现状与发展趋势

山西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论中国金融监管的现状与发展趋势姓名:陈丽娟申请学位级别:硕士专业:金融学指导教师:李锁云20030628论中国金融监管的现状s发展趋势摘要随着银监会的成立,银行、证券、保险中国金融业监管的“三驾齐驱”的局面正式形成。

本文从理论层次、实证意义等方面回顾、分析了近年来我国金融监管的变革情况,并借鉴国际金融监管发展状况分析了目前我国金融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对我国金融业混业经营发展趋势和相应采取的金融监管措施提出了一些建议。

本文内容包括六个部分。

第一部分阐述了金融监管的范围、基本原则和目的,对金融监管的一些基本概念进行了梳理。

第二部分围绕现阶段我国金融监管体制进行了探讨,回顾了20年来我国金融业发展的总体晴况,对我国金融监管的目的进行了概括总结,并特别分析了金融监管和货币政策二者之间的关系,总结出我国金融监管的四大基本职能。

第三部分主要结合我国金融业发展现状,对目前我国金融监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分八类进行了阐述和成因分析。

第四部分主要借鉴英、美、法、印度、北欧等国家的金融监管模式发展情况,对我国金融监管提出三点启示,即调整金融监管取向、发挥自身管理和市场约束机制作用、改进金融监督薄弱点。

第五部分就金融监管对象,即我国的金融业发展状况进行了趋势分析。

该部分首先综述了混业经营的前提条件,其次从我国金融业发展现状出发,进行了混业经营的必然性分析,并引用实例证明了这一发展趋势。

第六部分提出了改革完善我国金融体制的几点思考。

主要结合前几部论中国金融监蟹的现状与发襞趋势分的分析、论证,针对目前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状况,系统阐述了如何建立我国的现代金融监管体制。

包括应遵循的基本原则、需建立的基本框架,以及建立有效的金融监管组织体系、操作系统的具体内容,最后就如何提高金融监管有效性,提出了培育有效监管的五个条件。

关键词:金融监管发展趋势论中国金融监管的现状与爱曩趋势AbstractAlongwiththeestablishingofBankSupervisionCommission,theChinesefinancialsupervisionformllybecoales‘‘threepartsacttogether”relatirelyinbank,stock,andinsurancefield.ThiSarticleretrospectsandanalysesthereformSituationhappeninginChinesefinancialsupervisionduringthepastfewyears.Also,SomeexperiencesinthiSfieldfromothercountriesareintroduced.Afterthat,whatwecouldlearnfromtheseexperiencesiSdiSCUSsed.SomenewwaysandideasofdealingwiththetendencyofintegratedfinanceareputforwardattheendThereareSixpartsinthiSarticleThefirstpartexpatiatessomebasicconceptsaboutfinancialsuperviSion,includingthescope,basicprinciple,andthepurposeThesecondpartmainlyaimsatthesystemofourfinancialsuperviSion,lookingbackthecircumstancesinthepast20years,summarizingtothepurposeofthefinancialsupervision,andspeciallyanalyzingtherelationoffinaneialsuperviSionandcurrencyp01icy.Finally,fourkindsofbasicfunctioninrelationtoourcountryfinancialsuperviSionareputforward.ThethirdpartexpatiateseightkeyproblemsinourfinancialsuperviSion.Atthesametime,itmakesananalysiSofthecauseoftheproblems.3论中雷金融监管的现状与发襞趋势Thefourthpartintroducessomeexperiencesfromothercountries.Afterthat,whatwecouldlearnfromtheseexperiencesiSdiSCUSsed.ThefifthpartaimsattheobjectofthefinancesuperviSing,namelythedevelopmentofourcountryfinancialindustry.ThetrendofintegratedfinanceiSdiSCHSsed.TheSixthpartputforwardthefinancialsysteminperfectourcountryfinancialsuperviSion.Keywords:financialsupervisiondevelopingtendency4论中国金融监管的现状与发襞趋势前言为加强金融监管,确保金融机构安全、稳健、高效运行,提高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能力,根据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国务院决定设立银监会,其基本职能是对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实施监督管理。

金融监管对经济发展的利与弊

金融监管对经济发展的利与弊

金融监管对经济发展的利与弊金融监管对经济发展的利与弊当前全球有多种金融监管体制,各国的金融监管体制不论如何选择,都应寻求有效监管和金融发展的动态平衡。

金融监管体制通过引导行业发展、规范市场秩序、化解行业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发展,实现金融市场的繁荣。

但由于当前金融业发展迅速、创新不断,现有的金融监管体制可能存在一些与金融业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下面就金融监管对经济发展的利弊进行详细分析。

一、金融监管对经济发展的有利影响(一)引导行业发展金融监管不是为监管而监管,推动行业发展是金融监管的根本目的。

以我国资本市场发展为例,近年来监管部门大力推进以股权分置改革、发展机构投资者为主要内容的基础性制度建设,引导行业实现跨越式发展。

截至2008年年底,境内上市公司总数从资本市场建立之初的8家增加到约1600家,总市值达12.08万亿元,资产证券化率达到40%。

上市公司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2008年年报显示,上市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1.53万亿元,占当年GDP比重的38%。

截至去年年底,基金管理公司数量达到60家,证券投资基金总规模达到2.58万亿份,76家机构取得QFII资格和128亿美元的投资额度,机构投资者已经成为资本市场的重要投资力量。

(二)规范市场秩序良好的市场秩序是行业发展的前提,金融监管通过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来规范金融市场秩序,使监管严格依法进行,并通过采取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等措施,提升市场主体的规范运作水平。

我国金融监管部门配合立法机关制定修订了《银行法》、《商业银行法》、《外资银行管理条例》、《证券投资基金法》、《企业破产法》、《合伙企业法》、《公司法》、《证券法》、《保险法》、《信托法》等法律法规。

完善的立法是规范金融市场秩序的前提,是金融监管依法进行的保障。

以资本市场为例,2002年以来,证监会立案查处各类证券期货违法违规案件,对总计138家机构、686名个人进行了行政处罚和相关处理,移送公安机关侦查76件。

现代金融监管模式的探索与我国的实践

现代金融监管模式的探索与我国的实践

挥 ,本 文 就 这 一分 歧 展 开 论 证 。


金 融 监 管 职 能从 中 央 银 行 分 离 出来 的 利 弊 分 析 及 分 离 的 理论 基础 和 经 济 基 础
反 对 金 融 监 管 职 能从 中央银 行 分 离 出来 的 理 由 主要 是 认 为这 种分 离是 有 前 提 条 件 的 :
立 的 监 管 机 构 有 利 于 加 强 监 管 ,提 高 监 管 效 率 。一 家 银 行 的 倒 闭 ,会 连 带 公 众 降 低 对 其 他 银 行 的信 心 ( ai,l ws 9 2 。设 置 一 个 外 部 的 、更 强 硬 的独 立 监 管 机 构 ,可 以通 D vs e i,1 8 ) 过 加 强 信 息 的 披 露 、 调整 监 管 措 施 等 ,降 低 银 行 与 存 款 人 之 间 的 外 部 性 问题 。 就 这 种 分
银 行 体 系 的 最 后 救 助 , 中央 银 行 最 后 贷 款 人 的 角 色 主 要 服 务 于 货 币 政 策 , 而 不 对银 行 体 系 损 失 的 弥 补 承 担 主要 责 任 。 如 果 不 具 备 存 款 保 险 制 度 ,则 分 离 后 居 民可 能 对 金 融 机 构
的 流 动 性 风 险 出现 恐 慌 ,形 成 羊 群效 应 后 ,可 能会 出 现 较 大 的 金 融危 机 。 其 三 ,法 制 完 备 ,政 府 对 金 融 当局 活 动 干 预有 限 ,而 且 存 在 着 良好 的 协 商 和 沟 通 渠
维普资讯
20 0 2年 第 2期 ( 第6 总 2期 )
广 州 市财 贸管 理 干 部 学 院 学 报
No. 2 02 2 C
Ge ea n r lNo. 2 6

关于中国对金融创新的监管问题

关于中国对金融创新的监管问题

作者 简 介 : 吕汀 月 ( 9 3 ) 18 一 ,女 ,黑 龙 江人 ,在 读 硕 士 研 究 生 ,研 究 方 向 为 知 识 产总第 4 3期)
广州广播 电视大学学报
V 11 o6 0 ON . .
与金 融监 管 的矛 盾 关 系 又会 刺 激 金 融 市 场 的发 展 口 。金融危 机 的爆 发 预 示 着 我 们 现 有 的金 融
崩溃。 最后 ,高 破 坏 性 。金 融 创 新 大 大 促 进 了 金


金 融创新 是 熊 彼得 创 新 学 说 在 金 融 领 域 里 的沿用 … 。关 于 金 融 创 新 的概 念 国 内外 学 者 没 有 一种统 一 的说 法 ,一 般 认 为 广 义 上 的 金 融 创 新 是指适 应经 济 发 展 需 要 ,采 用 新 的 技 术 和 方 法 ,通过 改 变 金 融 体 系 要 素 的搭 配 和组 合 ,而 赋 予金融新 的功 能 的 过 程 ;狭 义 上 的 金 融 创 新 就是 指金 融工 具 的创 新 。它 与 传 统 的金 融 业 相 比呈现 出许 多新 的特 点 。
美 国次贷 危 机 余 波 未 息 ,这 场 金 融 危 机 预
示 着 现行 的金 融 监 管 手 段 已 经不 能适 应 日益 更 新 的金 融创 新 。为 了及 时 有 效 地 预 防 和 控 制 金 融 创新 过程 中 日益 积 累 的风 险 ,及 时 进 行 监 管
模 式 的改革 十分必 要 。 金 融创 新的 特点
在 的 ,一 旦 这 些 风 险 变 成 现 实 的损 失 时 ,其 破
首先 ,金融 工 具 多 样 性 。金 融 创 新 对 传 统
的金 融工 具 进 行 分解 和 重 组 ,使 之 在 收 益 、风 险 、流动性 、数 额 和 期 限 等 方 面 都 具 有 不 同 的

对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监管模式的思考

对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监管模式的思考
国 相 关 法律 法 规 不 相 符 合 , 不利 于 对金 融 控 股 公 司 实施 有 效 的 金 融监 管 。 以 实 质性 控 制 金 融 控 股公 司 快 速 发 展 也 难 可 能 导 致 的 系统性 金 融风 险 。 此 , 阶段 有 步骤 推 动金 融控 股 公 司 的监 管制 度 改 革 , 分 发 挥 中 国人 民银 行 的重 要 为 分 充 作 用 , 立健 全 以 中 国人 民银 行 为 牵 头 监 管机 关 的金 融控 股 公 司监 管体 系 。 建
依据 《 中围人 民银行 法》 《 、 银行 业监 督管 理法》 《 、 证券
法》 《 、保险法》 对银 行业 、 信托业 、 券业 、 险业等进行 证 保
监管 。 同时 。 国还注重各金融监管机关之问的协调与信 我
息 共 享 。如 《 国 人 民银 行 法 》 九条 规 定 的 国务 院 建 立 中 第 金 融 监 督 管 理 协 调 机 制 以 及 第 三 十 五 条 第二 款规 定 中 国
金 融 控 股 公 司 的 组 建 现 状 有 关 , 国存 在 银 行 、 银 行 金 我 非
其 主 要业 务 性 质 , 属 相 应 的 监 管 机 构 , 金 融 控 股 公 司 归 对
内相 关 机 构 、 务 的 监 管 , 照业 务 性 质 实施 分业 监 管 。 业 按 ”
融机构甚至产业实体组建的金融控股公司 , 言之银行 、 换 证 券公 司 、 险 公 司 、二 保 丁 商企 业 都有 可 能 成 为 金 融 控 股公 司 的母 公 司 。 所 以 三 大 金 融 监 管部 门 都有 可 能 成 为 金 融

百 八 十 五 条 、保 险 法 》第 一 百 五 十 八 条 规 定 的 中 国人 《 民银 行 与 金 融 监 管 机 关 信 息 共 享 制 度 。 其 次 ,缺 乏 牵 头 机 关 。在 现 行 对 金 融 控 股 公 司 监 管 中 , 大 监 管 机 关 的 地 位 平 等 , 乏 牵 头 机 关 。这 与 我 国 三 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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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金融监管模式的思考王芃笛(上海海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上海201602)[摘要]随着金融业混业经营的不断发展和国际金融环境的不断变化,我国现行的多头分业金融监管模式逐渐呈现出一定的局限性,具体表现在分业监管模式与金融混业经营实际存在矛盾;分业金融监管机构之间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容易形成监管真空和重复监管;分业金融监管模式难以对金融创新进行有效监管等方面。

纵观世界各国的金融监管模式,大致可以分为统一监管、分业监管、不完全统一监管三种模式。

随着混合经营逐渐成为未来金融业发展的重要趋势,中国现行的分业监管模式需要改革。

应循序渐进、分阶段构建与混合经营相适应的金融监管模式,稳步推动中国金融业的发展。

[关键词]中国;金融业;监管模式;思考[中图分类号]F640[文献标识码]B[收稿日期]2012-07-06当前随着国际经济快速发展,国际国内金融市场日益复杂,创新金融衍生品层出不穷,中国金融业正处于从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的过度。

在这样的情形下,中国现行金融监管模式弊病日益凸显,如何以中国国情为基础改革金融监管模式已成为当前金融监管最紧迫的问题。

一、金融监管模式比较分析所谓金融监管模式,是指一国关于金融监管机构和监管法规的结构性体制安排。

金融监管模式受一国社会经济体制、经济发展水平、社会结构、政治结构和具体组织等多种因素制约。

纵观世界各国的金融监管模式,从监管的组织体系设置来划分,大致可以分为统一监管、分业监管、不完全统一监管三种模式。

(一)统一监管模式所谓统一监管模式,是指设立专门的监管机构对整个金融业进行统一管理,由单一的中央级机构如中央银行或专门的监管机构对金融业进行监管。

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采用这种监管模式,英国的金融服务局、意大利的意大利银行、荷兰的荷兰银行、比利时的银行委员会、日本的金融监管厅、新加坡的货币管理局、印度的印度储备银行等,都是统一的监管模式。

该模式在20世纪80年代末期就在挪威、丹麦和瑞典开始推行,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以后,日本、韩国也开始采用这种监管模式。

目前最为典型的是1997年英国的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后建立的监管体制。

英格兰银行作为一个中央银行具有独立的制定货币政策的权力和保持物价稳定的责任,而进行金融监管的职能合并于金融服务局(FSA),成为了全权监管英国金融体系的机构,职责包括制定金融审慎监管的标准、审批金融业务的资格等等。

统一监管模式的优点在于可使金融监管集中,节约运营投入,降低信息成本以获得规模经济效益;能对迅速变化的金融市场做出及时反应,有利于金融创新;金融法规统一,不易被钻空子,能较好地适应高度集中国家政治机构,运行得当有助于提高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的效率;也有助于克服其他模式下不同监管机构之间推诿责任的现象。

而它的缺点是由于竞争缺失会使监管部门作风官僚化,监管任务过重,不利于提高监管人员的素质;忽视了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之间的差别,从而不能进行适当的有效监管。

(二)分业监管模式所谓分业监管模式,是指把金融划分为银行、证券、保险和信托等领域,针对各个业务领域分别设立一个专职的监管机构,负责各行业的审慎监管和业务监管。

目前,分业监管模式比较普遍,其中较为典型的是美国、加分业监管模式图第2012年第8期(总第403期)商业经济SHANGYE JINGJINo.8,2012Total No.403[文章编号]1009-6043(2012)08-0040-0340--拿大、法国等。

美国现行的监管模式被称为双重多头监管体制,所谓“双重”,即指联邦和各州均享有对金融监管的权力,由联邦和各州监管机构共同监管;所谓“多头”,即指有多个部门负有监管职责如美联储、财政部、储蓄管理局、证券交易委员会等机构。

美国自1999年《金融服务现代化法》颁布后,为适应金融业混业经营的趋势,在改进原有“双重多头”监管的基础上,形成了伞式监管+功能监管模式(见图表一)。

美国一贯奉行自由市场竞争论并且倡导权力的分立和相互制约,这都是美国的这一金融监管格局形成的基础。

分业监管模式的优点在于:这种监管具有专业化优势,有利于提高监管效率;它具有竞争优势,可以加强不同监管机关之间的竞争;它具有公平性,为监管对象实施公平监管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而它的缺点在于:各监管机构之间难以协调,各部门各产品的监管标准不易实现统一的规范,容易使其制度出现监管真空;各监管机构庞大,监管成本较高,容易产生重复监管,规模不经济;不能综合评估混业金融机构的风险,没有任何一个金融机构能够负责整个金融市场的风险。

(三)不完全统一监管模式所谓不完全统一监管模式,是指在金融混业经营体制下,对统一监管和分业监管的一种改造模式。

这种模式可按监管机构不完全统一和监管目标不完全统一划分,具体形式主要分为牵头监管和“双峰式”监管模式。

牵头监管模式是由一个专门的牵头监管机构负责不同监管主体之间的协调工作,在多个监管主体之间建立一种及时磋商和协调机制。

巴西是较典型的牵头监管模式。

双头监管模式是根据监管目标的不同设立两类监管机构,一类负责对所有的金融机构进行监管,控制整个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另一类是对不同的金融业务的经营进行监管。

澳大利亚是这种模式的典型。

不完全统一监管模式,与统一监管模式相比,保持了监管机构间的竞争与制约作用,各监管主体在其监管领域内保持了监管规则的一致性。

与分业监管模式相比,不完全统一监管降低了多重监管机构之间互相协调的成本和难度;同时,对审慎监管和业务监管分别实施监管,避免出现监管真空或重复监管的现象。

二、中国金融监管模式的历史演变从1949年新中国成立到1978年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之前,中国经济一直处于计划经济时期,当时由中国人民银行兼具信贷业务与金融监管的职能。

整个社会的经济资源配置及经济调节方式都是通过计划实行的,虽然也要检查执行情况,但非现代意义上的金融监管。

真正意义上的金融监管是与一国的央行制度的产生和发展息息相关的。

对此我们认为中国的金融监管是从1983年正式确认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开始的。

1983年9月,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

随着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的成立以及中国人民银行成为独立的中央银行,带来了金融体系的变化。

1984至1993年间,由于中国金融市场并不发达且金融机构数量有限,中国人民银行集货币政策与所有金融监管于一身,实行集中统一的金融监管模式。

20世纪90年代以后,多层次资本市场逐渐发展起来,除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之外许多股份制商业银行纷纷建立、外资银行开始进入中国,非银行金融机构尤其是保险公司与保险市场迅速发展,金融体系的巨大变化需要对集中统一的金融监管模式进行调整。

在此之后政府对金融业分业经营做出严格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先后成立,由此中国形成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分工协作、各司其职的多头分业金融监管模式。

为了更好地对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实行统一的综合监管,2004年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共同签署了金融监管分工合作备忘录,对各自的监管职责给予明确,并对合作监管办法进行明确规定。

在这一备忘录中,构建了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的“监管联席会议机制”,三者之间的任何一方与金融监管相关的重要政策、事项发生变化,或者是其监管机构行为的重大变化将会给其他监管机构的业务活动产生重大影响时,都应及时告知对方;如果政策变化涉及其他监管机构的监管职责时,需要在政策调整之前通过“会签”方式征询其意见;在监管活动中,如果三方出现不同的意见,应当及时协调解决。

三、中国现行金融监管模式的缺陷中国现行的多头分业金融监管模式在中国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金融业混业经营的不断发展和国际金融环境的不断变化,现行的的金融监管模式逐渐呈现出一定的局限性,具体表现在:(一)分业监管模式与金融混业经营实际存在矛盾目前中国对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的金融监管分别由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负责。

这种分业监管模式,能够在各自监管领域实现高水平监管,对于实行金融业分业经营的市场模式来说,是最适合的监管模式。

但是,中国金融业的发展实际上己经进入国际金融业发展的大潮实现混业经营了,其金融产品、金融服务远比分业经营模式下的金融产品、金融服务复杂,交叉的、叠加的金融产品越来越多。

通过机构合并、业务重组等方式,各金融机构之间的关系也日益错综复杂。

专业化的分工监管己经不能很好地适应了这种复杂局面了,在很多复杂情况下易造成监管被动。

(二)分业金融监管机构之间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容易形成监管真空和重复监管在中国当前的多头分业金融监管模式下,银监会、证监会与保监会作为金融监管的主体是平级的,面对近年来出现的金融混业化经营趋势,如果某一个金融机构从事银行、证券、保险等多项不同的金融业务,则很难确定王芃笛:关于中国金融监管模式的思考41--由哪家监管机构牵头、由哪家监管机构实施监管。

虽然可以通过金融联席会议等形式在各监管机构之间进行协调,但是这种协调合作缺乏制度性和强制约束性,各监管机构容易只考虑自身利益而忽视整个金融发展大局。

随着金融混业经营的不断发展,许多交叉、跨业的金融产品层出不穷,在专业化分工的机构监管模式下,容易出现“三不管”的监管真空和重复监管并存的局面,从而危及金融市场的稳定。

(三)分业金融监管模式难以对金融创新进行有效监管开始于上世纪60年代的金融创新引发了金融业的一场革命。

促进了金融业的繁荣,然而金融创新却是和放松金融监管相伴而生的。

美国次贷危机在一定程度上讲就是金融创新过快而监管滞后的结果。

中国需要金融创新,需要发展金融衍生品市场。

但是中国现行的金融监管体系,很难对金融创新进行有效监管。

对金融工具创新很难监管的原因在于金融工具创新往往是从无到有,现行的监管法规及制度设计很难进行事前的预见,对风险加以预防。

因此,金融工具创新不仅成了金融机构不断放大金融杠杆率的最佳手段和途径,而目也成为金融监管的一个难题。

四、中国未来金融监管模式的选择在金融全球化、一体化的背景下,国内金融机构若仍然固守分业监管模式,将在全球竞争中处于不利境地,所以尽管中国法律规定金融业实行严格的分业监管模式,但是在实践中,中国金融机构通过金融创新尽可能地开设更多的中间业务项目突破分业经营的限制,寻找新的业务增长点。

中国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已对这种通过金融创新而出现的混业经营趋势给予了鼓励和支持。

如1999年中国人民银行颁布《证券公司进入银行间同业市场管理规定》和《基金管理公司进入银行间同业市场管理规定》,允许符合条件的券商和基金管理公司进入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从事同业拆借和债券回购业务;2000年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发布《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允许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以自营的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券作为抵押,向商业银行借款;2001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允许商业银行开办与证券、保险业务相关的中间业务;2004年证监会和保监会联合发布《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保险资金直接入市获得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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