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体检验相关细则(doc 13页)(推荐免费下载版)
船体检验细则
(一)检验程序1、确定各部门提交的检验申请单;2、认真查阅该检验项目的图纸,规范,技术通知单等资料做好技术准备;3、带上必备的检验器具(检测仪器必须是在检定日期内);4、现场检验的设施条件是否具备;(通风,照明,安全通道)5、对检验的项目准备的条件是否可以接受(检验项目区域的清洁卫生);6、实施检验:(1)分段完工检验(2)焊缝的成形;(3)焊缝表面气孔,焊渣,咬边;(4)焊缝的焊角,余高;(5)相同板厚连接错位;(6)不同板厚连接开过渡坡口;(7)外板,舱壁,甲板的平整度;(8)结构的直线度;(9)结构安装的正确性;(10)分段的完整性;焊缝尺寸偏差按表mm焊缝咬边要求按表mm标准范围备注主要构件0.5~0.8,如有尖锐咬边,即使咬边角度大于°也要修整;角焊缝包头如有尖锐形角焊缝尺寸偏差mm规定焊脚尺寸实际焊脚尺寸规定焊喉尺寸实际焊喉尺寸焊接变形mm为肋骨间距外板变形量局部平整度mm整体平整度按表mm检测方法:最小的检测距离l=3m内部支撑材的直线度mm(二)分段合拢检验1、分段定位检验内容1.1底部分段检验内容1.1.1分段中心线相对船台中心线偏差。
1.1.2分段肋位线相对船台肋位线偏差。
1.1.3分段定位水平。
1.1.4分段半宽基准点相对船台半宽线偏差。
1.1.5分段高度基准点相对船台假设基线高度偏差。
1.1.6肋骨,纵骨间距。
1.2舷侧分段检验内容1.2.1甲板边线距假设基线高度偏差。
1.2.2甲板边线相对船台半宽线偏差。
1.2.3分段定位水平。
1.2.4分段肋位线相对船台肋位线偏差。
1.2.5肋骨间距。
1.3甲板分段检验内容1.3.1甲板中心线相对外,内底(平台)中心线偏差。
1.3.2甲板中心线高度。
1.3.3甲板分段水平。
1.3.4分段肋位线相对舷侧分段肋位线偏差。
1.3.5肋骨间距。
1.4纵,横壁分段检验内容1.4.1纵,横壁中心相对中心线偏差。
1.4.2纵,横壁定位水平。
渔业船舶检验规章制度
渔业船舶检验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渔业船舶检验管理,确保渔业船舶安全、可靠、高效运行,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和将要登记的渔业船舶(以下简称渔业船舶)的检验活动。
第三条渔业船舶检验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科学发展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渔业船舶的安全、环保、节能和可靠。
第四条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渔业船舶检验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渔业船舶检验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船舶检验工作。
第二章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第五条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取得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核发的检验机构资质证书。
第六条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检验管理制度,保证检验工作质量,并对检验结果负责。
第七条渔业船舶检验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知识,取得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核发的检验人员资格证书。
第八条渔业船舶检验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检验规程和标准,保持客观、公正、严谨的工作态度,不得泄露检验过程中获取的商业和技术秘密。
第三章检验范围和内容第九条渔业船舶检验范围包括:渔业船舶的设计、制造、改装、维修、检验、登记、航行、作业、停泊、解散和报废等环节。
第十条渔业船舶检验内容主要包括:船体结构、船舶设备、船舶主机、船舶辅机、船舶电气、船舶安全、环保、节能等方面。
第四章检验程序和周期第十一条渔业船舶检验分为初次检验、营运检验和临时检验。
第十二条渔业船舶的初次检验应当在船舶投入营运前完成。
初次检验合格的船舶,可以申请营运检验。
第十三条营运检验周期根据船舶类型、使用年限和海域情况确定。
一般船舶每年检验一次,老旧船舶、高风险船舶和事故船舶应当加大检验频率。
第十四条渔业船舶在发生重大改建、事故修复、主机或主要设备更换等情况后,应当进行临时检验。
第五章检验标准和规程第十五条渔业船舶检验应当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进行。
船体部件检验指导书
船体部件检验指导书更多免费资料下载请进:好好学习社区船体部件检验指导书1、目的:本指导书阐述了船舶制造过程中船体部装的检验要求,确保船体部装件的装焊质量,以满足船东、船检的要求。
2、适用范围:本指导书适用于本公司船舶建造过程中对船体部件的检验工作。
3、职责:3.1工程管理科负责对部装件、分段制作全过程的管理,各施工队、班组及施工人员负责按图纸及施工工艺要求进行分段制作。
3.2分段施工过程中,施工队应分步进行自查、互查,并将缺陷和问题处理完毕后,书面报检验科检查。
3.3检验科在接到施工队书面报检单后,应立即对施工队提交的申请项目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应及时反馈给工程管理科及施工队,以便于工程管理科主管督促处理。
4、实施:4.1 检验科专检员应严格以图纸及施工工艺为依据,对分管区域的产品质量进行巡回检查,并做好巡检记录,对于疑难问题应及时向船舶研究所寻求解释。
4.2小装件的检验:施工人员应对准备工区来料按图纸要求进行校对,检查材质和板厚是否与图纸相符,装配过程中,应注意各构件安装节点的准确性,并控制装配间隙不要超过规范要求,检查焊接过程中的缺陷,并及时修补处理,经自检、互检合格后,填写书面报检单报专检进行确认,对合格产品应及时移交下道工序进行施工。
4.3 胎架的施工和检验:4.3.1施工班组按胎架草图提供的数据进行摆放,平直分段摆放各支点高低差应控制在±2mm 范围内,胎架四周用牵条连接好,以保证胎架的钢性,曲面分段胎架摆放应严格按图纸尺寸和电算室提供的草图数据要求进行施工,对有疑问的数据应及时与设计所或电算室联系,保证胎架摆放的准确性。
施工时,用激光经纬仪测出基准水平线,以便胎架检验。
4.3.2 施工队在胎架摆放及焊接结束后,应书面报专检进行验收,且提供胎架草图,专检员严格按施工图对每个支点进行检查、确认,并详细记录检验尺寸,在专检确认合格后,施工队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4.4板片上胎划线检验时,专检应重点检查各线条的勘划是否齐全,中心线、肋检线(假定中心线)等重要线条必须用洋冲打上,检查板片与胎架的贴合度,板片平整度是否在规范范围内,板片与胎架必须用马板固定,严禁直接将板片与胎架点焊固定。
船体质检员检验规程
华泰(南通)船务有限公司船体检验规程编制:审核:批准:1.基本条件:1.1检验员必须经培训合格,持有检验印章,方能从事检验工作。
1.2检验员必须熟悉图纸、工艺文件、规范、检验项目、质量标准。
1.3检验员应掌握检测用具的使用方法,检验器具应具有合格标识方能使用。
1.4提交验收前,施工部门必须进行自、互检,在合格的基础上交检,如未经自、互检,检验员可不予验收。
1.5提交验收时,施工部门应提供必要的资料和单据,例如:跟踪记录表,检验申请单、完工尺寸测量记录等。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自、互检差、违反工艺纪律等按公司质量奖罚条例处置。
1.6检验项目按项目表内容进行。
1.7船体精度标准按船体检验质量标准执行2. 检验结果和处理2.1 根据施工质量检查的情况作出施工质量评定,并把结论写在检验单上,盖检验员印章,并注明日期;检验单一式两份,一份检验员留存,一份退还提交者。
2.2 检验结论为“合格”的项目可转入下道,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的项目,按“不合格品平审处置和控制程序”的规定执行。
2.3 根据检验项目规定的需向船东、船级社代表提交的项目,在检验员检验合格后,写“检验申请单”向驻厂船东、船级社代表提交验收,只有在船东、船级社代表验收合格认可后,此项目结束。
3. 分段制造检验3.1 内控项目:拼板→小装配制作→胎架交验→划线交验→分段结构焊前交验→封板前交验(翻身前焊后)→脱胎翻身后结构调整3.2 船东、船检报检项目:a)分段完整性(焊后、平整度);b)外板缝真空试验(不含自动焊板缝)。
3.3. 分段外检结束后提供分段档案:a)分段的主尺度测量报告(含合拢口余量记录);b)合拢口的坡口形式;c)分段的平整度(四角水平);d)分段检验线、对合线的勘划(打出样冲眼);e)分段的铁舾装件安装明细(根据分段托盘表):直梯、踏步、人孔圈、锌块支座、外板标记、舭龙骨等;f)分段标牌安装:用焊条采用堆焊形式焊在标牌上,再将标牌统一点焊在距分段大号合拢口200mm平面处;g)标牌内容:船号、分段号、左右舷标记。
中国船级社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
中国船级社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1. 总则中国船级社承担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工作,必须遵守下列技术规则。
2. 现场检验2.1 现场检验应当在船坞、码头或海上进行,必要时可在工厂、修船场等其他地点进行。
2.2 现场检验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认真执行现场检验方案,对船舶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
2.3 检验人员应当具有良好的素质和专业水平,对船舶技术标准、检验方法有充分的了解和掌握。
3. 船舶结构检验3.1 船舶结构检验包括船壳、船底、甲板、舱口、船头、船尾等部位的检验,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进行。
3.2 船舶结构检验应当对船体的强度、振动特性、承载力、变形、耐久性等进行检查。
4. 机电设备检验4.1 机电设备检验应当对发动机、燃料系统、冷却系统、动力传动装置、电气系统、舵机、锅炉、压缩机、冷藏设备等进行检查。
4.2 机电设备检验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进行,对设备的性能、效率、可靠性、安全、环保等方面进行检查。
5. 舾装设备检验5.1 舾装设备检验应当对锚链、缆绳、筏艇、救生设备、灭火器、通讯设备、导航设备、气象设备、救生衣、生命舱、消毒设备等进行检查。
5.2 舾装设备检验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进行,对设备的质量、可靠性、安全、环保等方面进行检查。
6. 检验报告6.1 检验人员在完成检验后,应当及时制作检验报告,详细记录检验过程和结果。
6.2 检验报告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内容应当全面、真实、准确。
6.3 检验报告应当及时送达船舶所有人或经营管理单位,并留存相关部门备查。
7. 其他规定7.1 本技术规则适用于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不适用于其他检验项目。
7.2 对于本技术规则未涉及的部分,应当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
7.3 在执行本技术规则时,应当保证检验的公正、客观、科学、严谨。
船舶检验规则2019
船舶检验规则2019年修订版,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总则:目的是保证船舶、海上设施和船运货物集装箱具备安全航行、安全作业的技术条件,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和防止水域环境污染。
该条例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或者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的船舶(以下简称中国籍船舶),根据本条例或者国家有关规定申请检验的外国籍船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水域内设置或者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
海水域内设置的海上设施(以下简称海上设施),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的企业法人所拥有的船运货物集装箱(以下简称集装箱)。
第四章强制检验:规定了对渔业船舶和远洋渔业船舶的初次检验、营运检验和临时检验的要求。
其中,进口的渔业船舶和远洋渔业船舶的初次检验、远洋渔业船舶的营运检验和临时检验,由交通运输部设置的船舶检验机构统一组织实施。
其他渔业船舶的初次检验、营运检验和临时检验,由船籍港渔业船舶检验机构负责实施。
此外,对于渔业船舶的制造地或者改造地与船籍港不一致的,初次检验由制造地或者改造地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实施;因故不能回船籍港进行营运检验、临时检验的渔业船舶,由船籍港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委托船舶的营运地或者维修地渔业船舶检验机构
实施检验,并提供相应的信息支持。
船舶检验检测规范
船舶检验检测规范近年来,船舶行业发展迅猛,为确保船舶运行的安全和可靠,船舶检验检测规范变得至关重要。
船舶检验检测规范不仅对船舶制造、安装和维护等各个环节提供了指导,也为船舶运营提供了标准。
本文将从船舶设计、材料选择、结构检测和测试方法等方面,分节论述船舶检验检测规范的相关内容。
1.船舶设计规范船舶设计规范是船舶检验检测的基石,它确保船舶具备合理的结构和良好的性能。
在船舶设计规范中,要包括以下内容:(1)船舶结构设计要求:涉及主体结构、甲板结构、舱口结构等。
要求设计合理、牢固可靠,能够承受各种环境和工况下的荷载。
(2)船舶防火设计规范:要求船舶在可能发生火灾情况下具备预防、控制和扑救火灾的能力,避免火灾蔓延并保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3)船舶电气设计规范:要求船舶电气系统的设计满足国际、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确保电气设备安全可靠,并符合防爆要求。
2.船舶材料选择规范船舶材料选择是确保船舶具备良好耐久性和结构强度的关键。
船舶材料选择规范应包含以下内容:(1)船舶结构材料:要求材料具备抗腐蚀、抗氧化、高强度、低重量和低成本等特点,同时还要满足相关的国际标准。
(2)船舶管道材料:要求管道材料耐高温、耐腐蚀和具备较高的抗压强度,以确保管道系统的安全和可靠性。
(3)船舶涂料材料:要求涂料具备良好的防腐、防水和防火性能,以增强船舶的使用寿命和安全性。
3.船舶结构检测规范船舶结构检测是保障船舶使用寿命和安全性的重要环节。
船舶结构检测规范应包含以下内容:(1)船舶船体检测:要求对船体进行定期检测,以发现船体的腐蚀、裂纹和变形等缺陷,并采取相应的修复和加固措施。
(2)船舶焊接缺陷检测:要求对焊缝进行无损检测,以确保焊接质量合格,避免焊接缺陷导致的事故。
(3)船舶设备检测:要求对船舶各类设备进行定期检测,以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4.船舶测试方法规范船舶测试方法规范是为了从技术角度评估船舶的性能和安全性。
船舶测试方法规范应包含以下内容:(1)船舶性能测试:要求对船舶的速度、稳定性、操纵性等关键性能进行测量和评估,以确保其符合设计要求。
《游艇检验技术要求》
《游艇检验技术要求》(评审稿)中国船级社上海规范所2005.1简要编写说明随着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多年高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的交通概念和消费模式也发生着巨大变化。
作为水上休闲娱乐器材,游艇正成为风行世界各地家庭和个人高级耐用消费品。
我国有占世界上约1/4的人口,其有发展游艇经济的先天条件:水网稠密、海岸线漫长,内陆江河纵横交错,湖泊水库星罗棋布,沿海岛屿林立,傍水名胜处处可见。
故开发水上交通、水上休闲活动和观光旅游项目,已成为水网发达地区的重要经济活动。
尤其是近年来部分先富起来人群购买游艇或租用游艇能力的增强,使得游艇正越来越成为人们新的娱乐休闲方式。
鉴于目前还没有适合于游艇的检验标准,为保障游艇的安全营运、保护环境不受污染,急切制定游艇检验标准。
本要求就是在此背景下按照CCS总部下达的任务编制的。
本要求主要在CCS《沿海小船检验规范》的基础上,参照《海上高速船入级与建造规范》、ISO小艇国际标准,综合分析欧洲小艇导则、国外小船法规、美国ABYC标准、以及其他国际规范标准的要求,结合国内情况,对非营业性游艇作出规定。
其主要要求如下:1、适用于包括海上与内河航行的所有非营业性机动游艇;2、检验周期与一般货船相同,但对图纸资料及检验项目考虑该游艇的特点,予以简化。
并对批量生产的原型艇引入产品型式认可的检验模式;3、在某些方面的要求尽量与ISO接轨,如受力尾封板要求,门窗盖密性要求等;4、根据非营业性游艇的实际情况对舾装、消防设备、救生设备等予以简化。
对固定在温暖水域营运的艇,允许使用敞开式两面可用救生筏代替气胀式救生筏;5、从美观方面考虑,不要求勘划载重线标志;6、对8m以下的游艇,给出简易的完整稳性衡准方法;7、考虑到其航区的不固定,要求加配测深仪。
对从事夜航的艇加配雷达。
目录第1章通则第1节一般规定第2节检验与证书第2章艇体结构第1节纤维增强塑料艇第2节钢质艇第3节铝合金艇第3章轮机第1节一般规定第2节发动机装置第3节汽油机和(或)汽油柜的舱室第4节轴系与推进器第5节燃油系统第6节排气系统第7节舱底水设施第8节操舵装置第4章电气装置第1节一般规定第2节电源与配电第3节系统保护第4节照明与航行灯第5节电缆第6节艇内安装汽油机的附加要求第5章舾装、布置与乘员定额第1节舵设备第2节锚泊与系泊设备第3节舱室布置与乘员定额第6章消防第1节一般规定第2节结构防火与布置第3节灭火设备第7章干舷、稳性与吨位第1节载重线、干舷与储备浮力第2节完整稳性第3节分舱与布置第4节吨位第8章安全设备与环保要求第1节信号设备第2节无线电通信设备第3节航行设备第4节救生设备第5节环保要求第9章液化石油气(LPG)动力游艇的附加要求第1节一般规定第2节LPG发动机第3节LPG供气系统第4节布置与通风第5节探测与报警系统第6节结构防火与消防用品第7节其他附录:游艇操作手册编写要求第1章通则第1节一般规定1.1.1目的1.1.1.1为保障非营业性游艇及人命财产的安全,防止水域环境污染,特制定《游艇检验技术要求(非营业性)》(以下简称本要求)。
船舶检验管理规定全文
船舶检验管理规定全文关于船舶检验管理规定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船舶检验管理,规范船舶检验服务,保障船舶检验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以及我国缔结或者加入的相关国际公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船舶检验活动及从事船舶检验活动的机构和人员的管理适用于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船舶检验是指对船舶、水上设施、船用产品和船运货物集装箱的检验。
军用船舶、体育运动船艇、渔业船舶以及从事石油天然气生产的设施的检验,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船舶检验管理。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负责对船舶检验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各级海事管理机构依据各自职责权限开展船舶检验监督工作。
第二章船舶检验机构和人员第四条船舶检验机构是指实施船舶检验的机构,包括交通运输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置的船舶检验机构(以下简称国内船舶检验机构)和外国船舶检验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验船公司(以下简称外国验船公司)。
交通运输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法审批国内船舶检验机构或者外国验船公司时,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规定的验船机构审批条件作出是否予以审批的决定。
予以审批的,同时应当明确国内船舶检验机构和外国验船公司的检验业务范围。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应当向社会公布船舶检验机构的检验业务范围。
第五条国内船舶检验机构按照A、B、C、D四类从事船舶法定检验:(一)A类船舶检验机构,可以从事包括国际航行船舶、国内航行船舶、水上设施、船运货物集装箱和相关船用产品的法定检验;(二)B类船舶检验机构,可以从事国内航行船舶的法定检验和相关船用产品的法定检验;(三)C类船舶检验机构,可以从事内河船舶的法定检验;(四)D类船舶检验机构,可以从事内河小型船舶,以及封闭水域内船长不超过30米、主机功率不超过50千瓦的货船和船长不超过30米、主机功率不超过50千瓦的客船的法定检验。
船舶交验规章制度范本下载
船舶交验规章制度范本下载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船舶的安全管理,确保船舶及其人员的安全,保护海洋环境,维护国家海洋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内及国际船舶的交验工作,包括船舶的验船、复验、年度检查、特殊检查等环节。
第三条船舶交验工作由船舶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确保船舶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第四条所有参与船舶交验的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擅自篡改、伪造相关文件,不得向管理机构提供虚假信息。
第五条船舶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船舶交验工作制度,明确工作程序和责任分工,确保船舶交验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船舶的交验工作应当遵守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船舶及其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各级船舶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船员的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胜任船舶交验工作。
第八条船舶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船舶交验工作进行评估,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提高交验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第二章船舶验船第九条船舶取得船旗国批准的进出口货物船舶经中国海事管理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在中国进出口货物。
第十条船舶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验船,确保船舶符合适航、安全、环保等要求。
第十一条船舶验船应当由经批准的验船机构进行,验船工作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第十二条船舶验船应当包括船舶结构、设备、人员、管理等方面的检查,确保船舶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第十三条船舶验船应当对船舶进行全面检查,包括外观、内部设备、驾驶舱等方面,对船舶存在的问题应当及时处理。
第十四条船舶验船应当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分类验船,对不同类型的船舶进行不同的验船标准。
第十五条船舶验船结果应当及时向船舶管理机构报告,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记录和归档。
第十六条船舶验船的费用由船舶所有人承担,费用标准由船舶管理机构规定。
第十七条船舶验船结果不合格的船舶应当及时整改,整改完成后可以重新进行验船。
第十八条船舶管理机构应当对验船结果合格的船舶及时发放相关证书和文件,证书的有效期应当定期复核。
船体舾装检验
船体舾装检验一、锚泊及系泊设备安装检验一、锚、锚链和锚机安装检验(一)检验前应具备的条件检验的内容包括:锚机安装检验、锚及锚链安装检验、锚链止链器安装检验,在检验之前应具备以下各项条件:1.锚链筒、锚链舱及安装锚链的有关部件均安装,焊接完工,经检验合格。
2.锚链冲洗、管路安装完工,经检验合格。
3.锚机基座安装、焊接完工,经检验合格。
4.锚、锚链和锚机均经验船部门检验合格,产品标记和船检示记齐全。
(二)检验要求与方法1.锚机安装要求与检验方法锚机机座应按图样位置在锚机甲板上焊接,其焊缝应符合图样规定的尺寸,表面应光洁,无裂缝、漏焊、焊瘤、弧坑等缺陷。
机座上垫片加强板焊接后,应进行平面加工,要求向外倾斜小于1:100,平面用平板作色油检查,接触面应不小于60%。
锚机安装时,应将锚机机座间垫片镶配好,未旋紧底脚螺栓之前,用0.05mm塞尺检查垫片上下接触面之间的缝隙要求插入深度不大于10mm,垫片平面色油接触面应不小于60%。
锚机绞缆滚筒端处支架轴承定位安装时,支架轴承底座垫片镶配后,应校对离合器中心,要求离合器平面偏差及外圆偏差均不大于0.1mm;打开支架轴承上盖,用塞尺检验轴承两侧间隙,两侧间隙应基本相同,轴瓦下面应接触(或用0.03mm塞尺检验轴承下面,应插不进),如垫片检查符合上述要求时,则可认为支架轴承定位符合要求。
锚机垫片检验合格后,旋紧全部底座螺栓,并装上双螺母。
锚机底座还应安装侧向垫片,其侧向垫片的斜度及施工检验要求与机座垫片相同,侧向垫片检验合格后应进行焊接固定。
2.锚及锚链的安装要求与检验方法锚、锚链、转环、连接环安装前,应认真抄录船检的产品编号、制造厂产品编号和锚重量。
经检验,其规格、数量符合图样要求时方可装船,并记录各编号。
按图样要求的锚链节数,通过连接环、转环连接成整根锚链,要求锚链边境安装牢固并浇铅封固定。
连接环方向在整根锚链中应在同一个平面内,并要求通过链轮时处于水平方向。
船体质量控制要点
内部质量控制要点(船体)一、船体焊前检验1、检验环境:焊缝区域的铁锈、氧化皮、油污、水、垃圾及车间底漆必须清除;检验区域要求整洁干净,脚手架铺设牢固安全。
2、定位焊:要有良好的定位焊,不得有裂纹,否则必须气刨去除后重新焊接。
定位焊的焊条要和所装配板材的材质相匹配、长度和焊接质量要符合规范要求,高强度钢定位焊长度应不小于50mm。
3、坡口:坡口内不能有大的剧齿,剧齿的极限范围是2mm,焊透或深熔焊的位置要按图纸要求开设规范。
4、马板:马板的搭设要符合规范,原则上马板只能搭在结构面,而且要尽量少搭为好。
5、间隙:角接焊间隙当3﹤a﹤5时增加焊脚尺寸;当5﹤a﹤16时增设衬垫堆焊反面清根处理;当16﹤a时必须做换新重新装配300mm处理。
对接焊间隙当5﹤a﹤16时加衬垫焊;当16﹤a﹤25时单边长肉后加衬垫焊;当25﹤a时做换新300mm重新装配处理。
6、错位:为避免焊后的开刀返工,焊前必须认真检查控制.对接缝的错边量a不能大于3mm;角接缝(十字接头)的错位偏差主要结构a﹥1/3板厚要重新拆装; 次要结构a﹥1/2板厚要重新拆装。
7、结构:肘板趾端与过焊孔、流水孔、透气孔的距离不能小于200mm。
水密舱壁两端的贯穿件要开有止漏孔(堵漏孔);引熄弧板(150*150mm)要装;不允许错、漏装结构和错、漏开孔。
二、船体焊后检验:1、检验环境:检验区域内的焊渣、油污、水、垃圾必须清除,并保持清洁和干燥;检验区域要求整洁干净,脚手架铺设牢固安全。
2、焊缝检查:a、不允许出现漏焊、少焊和焊脚不足现象。
焊脚尺寸必须大于或等于,不允许过宽或过高、焊偏和焊脚不足;焊脚尺寸不足的必须用细焊条进行补焊。
b、焊缝不得存在表面裂纹、焊穿、未熔合、夹渣和未填满的弧坑等;不允许有高于2mm的焊瘤;裂纹必须气刨处理至清根方可实施补焊。
c、所有焊缝咬边不能超过0.8mm。
所有焊缝周界的飞溅和表面熔渣必须去除干净。
d、焊道表面凹凸,在焊道长度25mm范围内,高低差不得大于2mm;多道多层焊表面重叠焊缝相交处下凹深度,不得大于1.5mm;对接焊缝焊道宽度差,在100mm范围内不得大于5mm。
检验手册(船体)
前言为了帮助公司现场管理人员、检验员以及施工者,熟悉、了解您所从事的工种、工序的施工、检验质量要求,品质保证课编制了《船体、船体精度、机装、电装、管系及涂装和内装》等检验手册一套共六本,供大家参考。
此“手册”引用了《公司船舶建造质量标准》、《中国造船质量标准》以及《船舶建造质量检验》等资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编制。
由于水平有限,难免会存在一些错误及不足之处,望读者指正。
我们每年将对“手册”进行一次修正,使其逐步完善。
希望此“手册”能对公司现场管理人员、检验员以及施工者专业知识的提高,产品质量的提高起到帮助作用。
注:如“手册”内容与产品施工工艺有矛盾,以施工工艺为准。
品质保证课二OO六年八月目录1. 船体施工人员的资格 (1)2. 基本常识 (2)3. 钢板切割检查 (4)4. T排装配焊接检查 (6)5. FCB拼板检查 (9)6. 二次划线检查 (11)7. 纵骨装配、焊接检查 (12)8. 埋弧自动焊检查 (14)9. 火工板加工检查 (16)10. 槽形板加工检查 (17)11. 小组立检查 (18)12. 中组立检查 (20)钢板预处理线、数控切割、T排制造流法流水线,中心T排,纵骨装配等流水线的操作工人必须经人力资源部组织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才准上岗操作。
2.1.2使用时,焊条存放于通电的保温筒,一次取出不多于4根。
2.1.3持证上岗。
2.1.4装配完工后,按图纸、工艺执行自检,自检合格后,交班组长互检。
2.2.2必须带好焊工工具:榔头、凿子、刷子。
2.2.3遵守焊接规范,如电压、电流、焊接顺序。
2.2.4施焊条件齐备,焊接间隙符合要表面粗糙度是否达到要求。
(见下表)4.2用钢直尺检查腹板是否居中于面板,等。
(见下图)检查端头坡口方向是否与图纸一致。
4.8检查施工者标记是否清楚、齐全。
图)5.3用钢直尺检查板缝两边平整度,两边与直尺贴合。
(见下图)5.5定位焊长度≥50mm,焊缝高度≤3mm。
船舶检验制度
船舶检验制度船舶检修验船机构对船舶进行的技术监视检修。
其目的是促使船舶具备安全航行的技术前提。
船舶检修一般分为:船舶制造检修、初次检修、特别检修、按期检修、年度检修、临时检修、船舶入级检修、船用产品检修以及其他公证检修等。
各种检修的范围和内容在验船机构的有关划定、规则和规程中均有详细划定。
制造检修为使船舶在各方面知足船舶规范及有关划定的要求,验船机构对新建船舶,从审查设计图纸和技术文件开始,以及在船舶建造过程中进行检修、试验和试航,直至签发各种船舶证书为止的一系列工作。
对入级船舶,制造检修又称建造入级检修。
初次检修一般指未经我国验船机构监视下建造的国外船舶,为换发我国船舶证书所进行的检修。
其目的是检查船舶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航行的要求。
对船舶入级的检修,又称为初次入级检修。
申请初次检修时,须将该船原有船舶证书、证实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提交验船机构审查。
对要求取得船级的船舶,初次检修的项目、内容和要求,验船机构将根据船舶的详细情况,按"海船入级规则"的划定办理。
《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和《1966年国际船舶载重线公约》划定,船舶投入营运以前的检修,也称初次检修。
上述检修合格后,应签发有关的船舶证书。
按期检修验船机构对营运中的船舶按划定的距离期限对其有关航行安全的项目所进行的检修。
目的在于检查船舶的技术状况及主要部门的损耗程度,以确定是否保持安全航行所必须的技术前提。
根据《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和《1966年国际船舶载重线公约》的划定,除初次检修外,划定相隔-按期限的检修,均称为按期检修。
目前,在我国海内航行的船舶,机动船每隔四年进行一次的检修和非机动船每隔六年进行一次的检修,也称为按期检修。
上述检修合格后,应签发相应的船舶证书。
船舶入级检修对需要取得船级的船舶,验船机构按照《海船入级规则》的划定所进行的检修。
其目的是检查船舶是否符合入级前提。
船舶入级检修分为建造入级检修和初次入级检修。
船舶检验与认证规范
船舶检验与认证规范在广阔的海洋上,船舶作为重要的交通工具和运输载体,承担着货物运输、人员往来等重要任务。
为了确保船舶的安全航行和正常运营,船舶检验与认证规范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船舶检验,简单来说,就是对船舶的技术状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这可不是一项简单的工作,它涉及到船舶的各个方面,从船体结构到机械设备,从电气系统到消防救生设备等等。
首先,船体结构的检验是基础。
要检查船体是否存在裂缝、变形、腐蚀等问题。
这就好比我们检查房子的墙壁和梁柱,看看是否坚固稳定。
如果船体结构存在缺陷,那么在航行中就可能面临漏水、断裂等严重危险。
机械设备的检验也不容忽视。
主机、辅机、推进系统等都要经过严格的检查和测试。
这些设备就像是船舶的“心脏”和“四肢”,它们的正常运转直接关系到船舶的动力和操控性能。
电气系统的检验同样重要。
照明、通讯、导航等电气设备必须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想象一下在茫茫大海上,如果没有可靠的照明和通讯设备,那将会是多么可怕的情况。
消防和救生设备的检验更是关乎生命安全。
灭火器、消防栓、救生艇、救生衣等设备要齐全且能正常使用。
在紧急情况下,这些设备就是船员和乘客的救命稻草。
而船舶认证规范,则是对船舶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的一种确认和认可。
只有通过认证的船舶,才能在特定的航线上航行,从事相应的运输业务。
船舶检验与认证规范有着严格的标准和程序。
检验人员需要具备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他们要依据国际公约、国家法规以及行业标准来进行检验和评估。
国际上,有一系列的公约和规则对船舶检验与认证进行规范。
比如《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它对船舶的结构、设备、安全管理等方面提出了详细的要求。
《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MARPOL)则重点关注船舶对海洋环境的污染防治。
在国家层面,各个国家也会根据自身的情况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这些法规和标准既要与国际公约接轨,又要考虑本国的实际情况和特殊需求。
船舶检验通常分为初次检验、定期检验和临时检验等类型。
船体完工检验
船体完工检验一、船体主尺度和外形检验船体主尺度是船体外形大小的基本量度,即船的长度、宽度和深度。
在船体型线图和基本结构图上标注为总长、垂线间长、最大宽度、型宽和型深等。
船体主尺度是船体性能设计和制作船模进行拖曳试验的关键尺寸,也是签订合同、进行基本设计、详细设计和生产设计的主要依据。
在船体建造各工序施工时,为确保船体主尺度精度要认真地制订工艺措施。
如果主尺度精度超出允许极限,将直接影响到船舶的排水量、舱容、稳定性与局面速性。
据分析,对型宽相对较大的船在型宽建造偏差为±15mm时,或者对型宽相对较小的船在型宽建造偏差为±30mm时,将导致该船的横稳心高度变化约为±10mm左右。
船体尾部区域分段及尾柱的安装精度偏差也会影响轴系与舵系的效能及航向稳定性。
型深的建造偏差将影响勘划载重线标志的位置与干舷尺寸,影响载重量、大倾角稳性与抗沉性。
外形变形量超出允许极限将影响船体的总纵强度。
因此,船体主尺度和外形检验至关重要,它的检测值列入交船完工质量报告之一,也是评价船舶产品质量的主要项目。
(一)检验前的准备工作船体主尺度和外形检验通常应在船体密性试验后,并必须在移墩前(移墩指为了涂刷搁至墩木处的船底油漆而进行的调换墩木位置的工序,大型船通常无此工序)完工。
主尺度检验项目有总长或垂线间长、型宽和型深。
外形检验项目有龙骨线直线度(或轮廓度)、尾翘、首翘、船底斜升线、局部平整度和整体平整度等。
检测方法通常是以船台基准线为基准,用激光经纬仪或经纬仪、水平软管、线锤及钢皮卷尺测量。
由于主尺度测量方法并不复杂,只要借助工具将总长或垂线间长、型宽、型深用几何中推平行线法引出后量了取尺寸即可,故不再叙述。
对于船体主尺度检验,检验员必须了解下述术语的含义:1.船的长度(1)船长L沿设计夏季载重水线,由首柱前缘量至舵柱后缘的长度;对无舵柱的船舶,由首柱前缘量至舵杆中心的长度;但均不得小于设计夏季载重线总长的96%,且不必大于97%。
船舶检验规则
船舶检验规则船舶检验规则起着确保船舶安全和航行质量的重要作用。
船舶检验规则是为了确保船舶在设计、建造和运营过程中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保障船员和乘客的生命安全,保护海洋环境安全。
本文将以船舶检验规则为主题,分为以下几个小节进行论述。
一、船舶建造和设计规范船舶建造和设计规范是船舶检验的基础,旨在确保船舶在设计和建造过程中符合安全、可靠的要求。
这些规范包括结构强度、稳性原理、消防安全、排水系统、电气设备等方面的要求。
例如,根据国际海事组织的规定,船舶的标准建造要求包括船体结构设计、材料选用、焊接质量等,以确保船舶的结构安全和耐久性。
二、船舶维护和检测规程船舶维护和检测规程是船舶检验的重要环节。
船舶在使用过程中需要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测,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这些规程包括定期检查船舶设备、泄漏检测、消防系统测试、绝缘电阻测试等。
此外,船舶还需要定期进行船体检测,包括船体结构的腐蚀检测、涂漆脱落检查等。
三、船舶作业和操作规范船舶作业和操作规范是在航行过程中确保船舶安全和乘客安全的重要环节。
这些规范包括船舶在不同水域的航行规则、港口操作规程、货物装卸规范等。
同时,也包括船舶的航行安全程序、紧急事故应急预案等。
例如,有关航行安全的规则要求船舶必须遵守航行规则、船舶通信规定并配备相应的通信设备。
四、船舶设备和系统验收标准船舶设备和系统验收标准是船舶检验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确保船舶安全和设备正常运行。
这些标准包括船舶设备的进口检验标准、设备安装验收标准、系统测试和调试标准等。
例如,涉及到船舶主机设备的验收标准包括启动、运行、负载试验等,以确保设备的可靠性和性能。
五、船舶环境保护和污染预防规定船舶环境保护和污染预防规定是为了保护海洋环境安全和生态平衡而制定的。
这些规定包括船舶排放标准、船舶废物处理规范、防污染设备和系统要求等。
例如,国际海洋组织制定的船舶污染防治规定要求船舶配备污水处理设备、油污染防治设备等。
六、船舶事故调查和事故预防研究船舶事故调查和事故预防研究是为了提高船舶安全性和预防事故发生而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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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检验程序
1、确定各部门提交的检验申请单;
2、认真查阅该检验项目的图纸,规范,技术通知单等资料做好技术准备;
3、带上必备的检验器具(检测仪器必须是在检定日期内);
4、现场检验的设施条件是否具备;(通风,照明,安全通道)
5、对检验的项目准备的条件是否可以接受(检验项目区域的清洁卫生);
6、实施检验:
(1)分段完工检验
(2)焊缝的成形;
(3)焊缝表面气孔,焊渣,咬边;
(4)焊缝的焊角,余高;
(5)相同板厚连接错位;
(6)不同板厚连接开过渡坡口;
(7)外板,舱壁,甲板的平整度;
(8)结构的直线度;
(9)结构安装的正确性;
(10)分段的完整性;
焊缝尺寸偏差按表
mm
焊缝咬边要求按表
mm 项目备注
主要构件
0.5~0.8,如有尖锐咬
边,即使咬边角度大于
°也要修整;
填角焊咬边e
角焊缝尺寸偏差
mm
规定焊脚尺寸
实际焊脚尺寸
规定焊喉尺寸
实际焊喉尺寸
焊接变形
mm
为肋骨间距外板变形量
mm
mm
检测方法:
最小的检测距离l=3m
但对舱壁、外壁的检测
距离约为5m
mm
(二)分段合拢检验
1、分段定位检验内容
1.1底部分段检验内容
1.1.1分段中心线相对船台中心线偏差。
1.1.2分段肋位线相对船台肋位线偏差。
1.1.3分段定位水平。
1.1.4分段半宽基准点相对船台半宽线偏差。
1.1.5分段高度基准点相对船台假设基线高度偏差。
1.1.6肋骨,纵骨间距。
1.2舷侧分段检验内容
1.2.1甲板边线距假设基线高度偏差。
1.2.2甲板边线相对船台半宽线偏差。
1.2.3分段定位水平。
1.2.4分段肋位线相对船台肋位线偏差。
1.2.5肋骨间距。
1.3甲板分段检验内容
1.3.1甲板中心线相对外,内底(平台)中心线偏差。
1.3.2甲板中心线高度。
1.3.3甲板分段水平。
1.3.4分段肋位线相对舷侧分段肋位线偏差。
1.3.5肋骨间距。
1.4纵,横壁分段检验内容
1.4.1纵,横壁中心相对中心线偏差。
1.4.2纵,横壁定位水平。
1.4.3纵,横壁定位高度。
1.4.4纵壁肋位相对外,内底(平台)肋位偏差。
1.4.5纵,横垂直度。
1.4.6肋骨间距。
1.5机舱分段检验内容
1.5.1中心纵桁相对中心线偏差。
1.5.2平台(甲板)边线相对船台半宽线线偏差。
1.5.3平台(甲板)边线相对船台假设基线偏差。
1.5.4平台(甲板)定位水平。
1.5.5分段肋位线相对船台肋位线偏差。
1.5.6肋骨间距。
1.6首尾立体分段检验内容
1.6.1分段中心相对中心线偏差。
1.6.2分段定位水平。
1.6.3首端(或尾端)相对船台肋位线(首,尾止线)位置偏差。
1.6.4首端(或尾端)相对船台假设基线高度偏差。
1.6.5肋骨间距。
1.7上层建筑分段检验内容
1.7.1各层甲板定位水平。
1.7.2分段中心线相对主甲板中心线偏差。
1.7.3分段各层之间高度。
1.7.4分段前,后围壁相对主甲板肋位偏差,两侧围壁相对主甲板纵桁位置偏差。
1.8主机座分段检验内容
1.8.1主机座定位水平。
1.8.2主机座面板对轴线高度偏差。
1.8.3主机座面板相对轴线半宽偏差。
1.8.4主机座肋位相对外,内底(平台)肋位偏差。
1.8.5肋骨间距。
1.9挂舵臂分段检验内容
1.9.1挂舵臂下边线距假设基线高度偏差。
1.9.2挂舵臂中心线相对船台中心线偏差。
1.9.3挂舵臂相对舵线各方向位置偏差。
2、合拢坡口的角度
3、坡口的成形光顺美观不能有矩牙形状;
4、坡口表面不得有浮锈,水,油脂;
5、板与板,型材与型材连接不得允许错位(必要时对复杂的节点采用样板检验);
6、不同板厚连接开过渡坡口;
7、不同规格的型材连接削斜平缓过渡;(保证上端受力面平)
8、坡口间隙(根部间隙);
9、坡口的方向;
10、合拢坡口区结构的完整性,正确性;
11、抽查焊工的上岗证;
角焊接头偏差按表
为错位量;
为较薄板厚
2)当a>t/2
应重新装配
超差处应修正
增设垫板焊接。
垫板厚
度t3取t1≤t3≤t2
3)当a>16时,
新。
割换高度大于等
于300
mm
注
对接接头偏差
mm 项目
主要构件
次要构件
)当16<a≤25时:
加背垫,正面单侧成型
后再焊主焊缝;
去除背垫,封底焊。
当a>25时,部分
材料应重新装配。
mm
注
主要构件
次要构件
G3-对接焊缝和角
焊缝间距;
R1-开孔半径≥30
平面与曲面分段装配偏差
mm
mm
mm
(四)密性检验
1、舱室焊缝完工报验合格
2、所有探伤完毕且合格;
3、舱室周边的焊缝上的油漆全部除尽;
4、焊缝表面灰尘,锈,水清除;
5、舱室的穿舱件安装完毕且检验合格;
6、压力表(至少一个,必须进行检定过且在有效期内);
7、安装一个U型管(管径大小应大于或等于进风口径)且在U型管处要求有一刻度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