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基础知识(公安专业基础重点内容汇编)
公安基础知识
《公安基础知识》概述大纲
第一章公安机关的性质、职能和宗旨第一节公安机关的建立与发展
第二节公安机关的性质
第三节公安机关的基本职能
第四节公安机关的宗旨
第二章公安机关的任务和职权
第一节公安机关的任务
第二节公安机关的职责
第三节公安机关的权力
第三章公安工作的内容和特点
第一节公安工作的内容
第二节公安工作的特点
第四章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和根本路线第一节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
第二节公安工作的根本路线
第三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第五章公安工作的基本方针和基本政策第一节公安工作的基本方针
第二节公安工作的基本政策
第六章公安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
第一节公安刑事司法
第二节公安行政执法
第七章公安执法监督
第一节公安执法监督概述
第二节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
第三节公安机关外部执法监督
第八章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
第一节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概述
第二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素质和职业道德第三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义务和纪律
第四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人事管理
第五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内务制度
附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
公安部五条禁令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
《公安基础知识》复习重点
↓ ↓ ↓警察的性质警 察 的 任 务原始社会没有警察社会结构:血缘亲族为基础的氏族公社经济上:生产力低下,生产资料归全体成员,没有剩余产品和私有财产。
政治上:选举制或禅让制原始社会末期生产力发展,私有制出现,社会分裂相会对立的阶级。
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时候出现国家,有了国家就有了警察。
国家是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暴力组织,警察是这个组织的执行国家专政职能的工具氏族公社到奴隶制国家不脱离生产,独立的武装力量同时伴有监禁行为,审判行为的萌芽公安机关的和公安机关的与是具有的,的国家警察是一个,是人类社会一定历史时期的产物。
警察和警察机关,它是随着的,也必将随着。
的是有,和:生产力发展,私有制产生:阶级矛盾和统治阶级内部矛盾的不可调和:维护统治秩序与惩罚犯罪的客观需要:国家机器的形成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中,没有专门警察机构,也没有专职警察队伍,,或。
这种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中执行警察职能的机构与官吏,而建立起来的专门执行警察职能的机构和官吏效仿在中世纪建有治安法官制度以英国为代表,警察受地方政府领导,中央政府监督以法国为代表,警察由中央统一领导帝国主义入侵中国之后的产物古代警察职能尚未能集中一个统一专门机关古代警察军警不分,警政合一,没专门的组织古代警察执法不严格,私刑普遍存在。
古代警察没有警察的本质:本质特征警察必须与国体一致,必须与政体一致。
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公民利益,治安保障1.资本使社会形成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为在和,必然强化警察职能法国建立保安官制度,即实行资产阶级共和国警察制度2.资本主义商业发展,使城市和,城市3.,毒化了社会风气,。
通过由罗伯特庇尔建立效仿湖南巡抚陈宝箴在成立 这是中国历史上的保定,天津创办在这是清政府的中央警察机关,也是中华民国成立,南京临时政府把各省市县的警察机关警察机关1.,近代警察的职能独立,警察职能主要集中于警察机关2.,近代警察从中央到地方形成专职警察队伍。
公安基础知识公安专业基础重点内容汇编
公安基础知识公安专业基础重点内容汇编一、公安基础知识1. 公安机关的职责和任务公安机关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主要行政机关。
公安机关的主要职责和任务包括: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维护边境安全、维护国家安全、维护公共秩序、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维护消防安全等。
2. 公安机关的组织架构和管理体制公安机关的组织架构和管理体制是为了保障公安工作的质量、效率和效果。
公安机关的组织架构包括:公安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局、地、州、市县公安局。
公安机关的管理体制包括:领导班子、部门设置、技术设备、工作流程、人员管理等。
3. 公安机关的法律制度和法律适用公安机关的法律制度和法律适用是为了保障公安工作依法办案,维护社会公正和公平以及司法公正。
公安机关法律制度包括:宪法、刑法、刑诉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交通管理法、公安机关条例等。
公安机关的法律适用包括:立案调查、侦查取证、审查起诉、审判执行等。
4. 公安机关的监督机制和内部管理公安机关的监督机制和内部管理是为了保障公安机关的公正性和规范性。
公安机关监督机制包括:人大监督、政协监督、监察机关监督、司法机关监督、行政监察、社会监督等。
公安机关的内部管理包括:党委领导、工作要求、考核评价、保密管理、纪检监察等。
5. 公安机关的信息化建设和科技创新公安机关的信息化建设和科技创新是为了提高公安工作效率和效果。
公安机关的信息化建设包括:人口信息、车辆信息、指纹信息、DNA信息、警务信息、互联网安全等。
公安机关的科技创新包括:智能化辅助、科技装备、科技研发、技战术创新、新技术应用等。
二、公安专业基础重点内容汇编1. 刑事侦查和证据审查刑事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根据刑事诉讼法委托或者经人民检察院批准,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的调查和侦查工作。
证据审查是指公安机关在刑事侦查中,对掌握到的证据进行的审查、鉴定、保管和运用。
2. 社会治安维护和预防社会治安维护是指公安机关通过打击犯罪活动、维护公共秩序等手段,保障社会安全和公共利益。
公安基础知识(公安专业基础重点内容汇编)
七、人民警察法一、人民警察法的概述:㈠人民警察法的概念:指规定警察任务、职权、义务、纪律、组织管理、警务保障、法律责任和执法监督的法律。
㈡人民警察法的立法目的:1.为了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2.为了加强警察的队伍建设,从严治警,提高警察的素质;3.为保障警察依法行使职权,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㈢人民警察法的适用范围: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法院、检察院的司法警察。
二、人民警察的条件即录用:㈠人民警察的条件:1.年满18岁;2.拥护宪法;3.身体健康;4.高中以上文化;5.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品行;⑹自愿从事警察工作。
㈡人民警察的录用:按国家规定,公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取。
三、人民警察的职权与任务:㈠人民警察职权的概念与特征:人民警察职权的概念:指国家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人民警察的职权与责任,是人民警察总任的具体化、规范化、法律化。
1.人民警察职权的特征:⑴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是最基本的职责。
⑵警察行政管理是国家行政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
⑶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警卫特定目标,是警察的重要职责。
㈡人民警察的基本任务:1.维护国家安全;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3.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4.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5.保护公共财产。
四、人民警察的机构设置和职务序列: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机构设置:1.中央公安机关(国务院公安部);2.地方公安机关(省、市、县三级);3.专业公安机关(铁路、港行、民航、林业、海关)。
㈡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职务序列:警官、警员、专业技术员、铺助人员。
五、人民警察的警务保障:㈠法律保障:指警察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务,受国家法律法规保护。
①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
②必须服从命令,听指挥,保证警令畅通。
③依法执行职务,不受非法干涉,有权拒绝执行超越其职权范围的指令。
公安基础知识考试重点
公安基础知识考试重点
1. 中国公安机构体系
中国公安机构体系包括公安部、省级公安局、市级公安局和县级公安局等各级
公安机构。
公安部是国家公安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协调全国公安机关的工作。
各级公安局分别对辖区内的治安、交通管理等工作负责。
2. 公安机关的职责
公安机关是国家机关,负责维护社会秩序,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生命
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职责。
公安机关的工作范围涵盖治安管理、刑事侦查、出入境管理、交通管理等多个领域。
3. 公安机关的基本原则
公安机关工作的基本原则包括法制原则、依法执法原则、服务群众原则、保护
人权原则等。
公安机关要坚持依法行政、服务大局、保持廉洁、严明纪律等原则,确保公安工作的顺利开展。
4. 公安机关的重点工作
公安机关的重点工作包括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加强边防防控等方面。
公安机关在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同时,也要加强对社会治安形势的研判和应对,确保社会秩序的稳定。
5. 公安机关的改革发展
公安机关在改革发展过程中不断完善机构设置、提高侦查技术、加强人才队伍
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
公安机关将继续深化改革,不断提升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增强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结语
公安基础知识考试的重点内容涵盖了中国公安机构体系、职责、基本原则、重
点工作和改革发展等多个方面。
备考者可以通过深入学习这些内容,加强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掌握,为未来的工作提供坚实的基础支持。
公安基础知识(重要知识点)
1,公安机关任务的分类:从时间上分,目前任务和长远任务从范围上分,局部任务和全局任务从层次上分,基本任务和具体任务2,公安机关权力的特点:法定性、强制性、特许性、单向性3,公安机关职责的特点:法律性、政治性、行政性、有限性、责任性4,治安行政处置手段包括:命令、禁止与取缔、许可(审核批准、决定、登记、颁发证照、指挥)5,治安行政处罚的种类: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公安机关发方的许可证,可以附加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6,治安行政强制权的种类:强制传唤、强制带离现场和强制拘留、强制隔离、约束特定人、盘问检查(留置时间自带到公安机关之时不超过24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48小时。
继续盘问的情形: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有现场作案嫌疑的、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携带物品肯是赃物的。
)7,公安机关紧急状态处置权包括:紧急优先权和紧急征用权、紧急排险权、管制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为预防和制止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可在一定区域内和时间限制人员车辆采取交通管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经上级公安机关和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现场管制)、戒严执行权(戒严:一般是指因战时或平时面临重大紧急事件为维护政治稳定所采取的非常措施。
戒严,涉及地区大小分别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国务院作出决定。
戒严期间可以再戒严地区采取交通管制、宵禁等管理措施)8,公安工作的主要内容(1) 公安领导工作,是公安机关行政首长领导工作。
主要有政治领导工作、行政领导工作、业务领导工作。
(2) 公安秘书工作,主要是指公安秘书行政工作和公安对策研究工作。
组织实施领导决策、为各项任务的完成进行督促检查、为领导提供信息咨询、协调各项工作公安指挥工作,领导指令的具体下达、统一协调,调度具体指挥、接受110报警、突发事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现场指挥处置与救助。
公安政治工作公安专业工作:刑事司法工作(国内安全保卫工作{隐蔽性、尖锐性、长期性、复杂性、}刑事侦查工作、刑事强制工作、羁押工作、执行刑罚工作)、治安行政管理工作、公安保卫工作(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部门系统、(主要是指铁路系统、交通航运系统、民用航空系统、森林系统)监管计算机系统安全保护工作)、公安警卫工作(住地警卫、随身警卫、路线警卫、现场警卫)公安法制工作公安教育与科研工作(包括公安民警学校教育和在职教育),公安科研包括:社会科学的研究和技术科学的研究公安后勤保障工作:经费保障、装备保障、生活保障、信息保障9,公安专业工作特点:复杂性、危险性、艰苦性、易腐蚀性10,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
《公安基础知识》复习重点
《公安基础知识》复习重点对党忠诚:是公安工作的灵魂,是公安工作永恒的主题。
服务人民:是公安工作的宗旨和出发点和落脚点。
公安机关是国家的执法部门,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人民利益。
其主要职责是:预防、制止和侦查犯罪活动;防范和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国籍、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公安工作的内容非常广泛,包括维护社会稳定、打击犯罪、管理社会治安、服务群众等方面。
其特点包括:强制性:公安工作需要采取一些强制性措施,如拘留、逮捕等,以保证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
危险性:公安工作需要面对各种危险和复杂的情况,如犯罪行为、自然灾害等。
服务性:公安工作需要为群众提供服务和帮助,如处理群众报警、求助等。
复杂性:公安工作需要处理各种复杂的关系和问题,如社会关系、人际关系等。
公安工作要求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同时,要注重群众工作,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在工作中,要采取科学的方法和技术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公安人员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纪律,保持公正廉洁的形象。
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违法乱纪;要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侵犯公民的隐私权;要认真履行职责,不得玩忽职守;要接受监督和考核,不得违反纪律规定。
要注重自身形象建设,做到文明礼貌、规范用语、热情服务。
《氓》是一首古代民间歌谣,是一首爱情叙事诗。
作者不详,一般认为是春秋时期民间创作。
这首诗在艺术上具有特色,不仅以女主人公的遭遇和感受来叙事抒情,而且运用了丰富的表现手法,如:直言陈述、重章叠句、比兴等。
公安基础知识第一章知识点
公安基础知识第一章知识点一、公安机关的性质和任务•公安机关的性质:公安机关是专门从事治安管理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国家机关。
•公安机关的主要任务: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
二、公安机关的组织体系•公安机关的组成:分为公安局、分局、派出所等不同级别的组织。
•公安机关的职能:依法行使治安管理和打击违法犯罪的职权。
三、公安机关的基本侦查制度•侦查活动的法律基础:侦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程序、依法保护被调查对象的合法权益。
•侦查活动的程序:侦查活动包括立案侦查、案件侦查、监督指导等程序。
四、公安机关的执法权•执法权的来源:执法权是公安机关依法行使的权力,来源于法律授权。
•执法方式:包括询问、传唤、检查、搜查等手段,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使用。
五、公安机关的协助职责•公安机关的协助职责:协助其他行政机关执行法律任务,参与应急救援,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等。
•协助其他机关的方式:提供技术支持、协助执法等方式。
六、公安机关的社会责任•社会责任:公安机关负有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打击违法犯罪、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社会责任。
•社会责任的落实:通过开展警务宣传教育、巡逻防范等方式落实社会责任。
七、公安机关的建设方向•建设方向:科学化、法治化、专业化、信息化是公安机关的建设方向。
•建设重点:提高侦查水平、加强警务规范、推动信息化建设等是建设的重点。
八、公安机关的人员素质•人员素质: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具有爱国主义精神、坚持原则、执行纪律,具备执法能力和道德品质。
九、公安机关的改革与发展•改革与发展:公安机关要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加强改革,提高能力,推动公安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十、公安机关的国际合作•国际合作:公安机关积极参与国际执法合作,共同打击跨国犯罪、维护全球安全稳定。
以上为公安基础知识第一章的知识点总结,通过学习这些知识,可以更深入了解公安机关的性质、任务、组织结构以及重要职责等内容。
公安基础知识重点(精)
公安基础知识重点概述一、重要含义1、公安执法监督:是指法律授权的机关、公民和社会组织(监督主体)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监督对象)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所实施的监察和督促(监督内容)。
2、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内务:即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内部事务,指的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部工作运转程序和公安民警对外发生的联系活动。
3、人民警察义务:是指人民警察在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过程中必须作出或不得作出一定行为约束。
4、人民警察的纪律:是指根据人民警察职业特点而制定的,要求人民警察在行使权力时必须遵守的义务性行为规范总称。
5、社会监督:是指来自国家机关以外的组织、团体和公民个人等,依法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执法活动进行监督的制度。
它是国家机关监督的重要来源和重要补充,是一种非国家性质的监督,一般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性,不具有直接法律效力,不直接产生法律后果。
6、公安行政复议制度:是指公民、法人、其他组织认为公安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提出申请,由受理的公安机关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和决定的法律制度。
7、劳动教养:是对违反治安管理,经处罚仍不悔改,或者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但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人所实施的强制性教育改造的行政强制措施,是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一种方法。
8、收容教养:是对不满16周岁而不予刑事处罚的少年犯罪人员,(包括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未满14周岁的)集中进行的文化教育、法律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的一种行政强制措施。
9、治安管理处罚:是指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人依法强制剥夺其人身自由、财产或其他权利的行政处罚。
警告,罚款,拘留10、公安政策:是党和国家意志在公安工作中的体现,是党和国家为实现公安工作任务而规定的指导公安工作的政治原则。
是由党和国家制定的。
1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党和政府解决我国社会治安问题的战略方针,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安工作中党的领导、公安机关和人民群众三者有机结合的新形势,是党委领导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和群众路线在新形势下的新发展。
[公务员考试]公安基础知识
■ 3.近代警察■ ⑴发端于西欧 , 产生原因是:■ 一是资产阶级为了维护自己在政治上的统治和经济上的残酷剥削 , 必然要强化警察职能;■ 二是城市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复杂化 , 城市需要专业警察的有效管理;■ 三为了维护社会秩序 , 对付犯罪 , 需要建立专职的警察队伍;■ 四是资产阶级人权思想和法制观念 、平等要求人身强制统一地应由国家的警察力量依法施行。
■ ㈡实质: 公安机关代表国家和人民对专政对象实行政治统治■ ㈢对象: 敌对势力 、敌对分子和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犯罪分子■ ㈣手段: 镇压 、制裁 、监督和改造■ 二 、 民主职能: P58■ ㈠概念:公安机关依照国家的政策和法律保护人民的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的社会效能。公安机关民主职能反映的是公安机关与人民的关系■ ㈡内容: P58■ ㈢特点: P59■ 直接性; 广泛性; 公开性 •整理ppt
■ 第一 , 近代警察的职能是独立的, 主要集中于警察机关■ 第二 , 形成完整的警察组织系统■ 第三 , 近代警察强制法制■ 第四 , 着统一 的制式服装■ ⑷近代警察的四次警务革命 ■ ①警察职业化革命■ ②警察专业化革命■ ③警察现代化革命■ ④警察社会化革命
■ ㈣实质:■ 保障人民享有国家主人地位和保障人民的利益。■ 三 、专政职能与民主职能的关系: P61■ ㈠ 对立统一 的关系 , 既有区别 , 又有联系。■ ㈡ 区别:■ ⑴对象不同■ ⑵方法不同■ ㈢ 联系:■ ⑴相互依存 、相互渗透 、相互促进。■ ⑵公安机关专政职能是民主职能的基本保障 , 民主职能是专政职能的社会基础 。
■ 2.警察产生的条件: P23■ ⑴生产力的发展 , 私有制的产生 , 是警察产生 的经济条件■ ⑵阶级矛盾和统治阶级内部矛盾的不可调和性 是警察产生的阶级条件■ ⑶维护统治秩序与惩罚犯罪的客观需要 , 是警 察产生的社会条件■ ⑷国家机器的形成 , 是警察产生的政治条件 ■ ㈢警察的发展■ 1.萌芽期的警察■ 存在于原始社会末期 , 同时伴生的有审判行 为和监禁行为的萌芽 。 •整理ppt
公安基础知识重点
单项选择、多项选择、判断题。
出题形式不同,但考查的知识点是不变的,根据多年来对公安招警试卷的研究,总结了如下必考的知识点。
只要大家掌握了这些知识点,万变不离其宗,不管怎么考相信都能应对自如。
《公安基础知识》共分为八章,其中四、五、六、七这四章是重点要掌握的。
第一章必考的知识点有:警察产生的条件;近代警察与古代警察的区别;公安机关的武装性质;公安机关专项职能的内容;公安机关专项职能与民主职能的关系;第二章必考的知识点有:公安机关的基本任务;公安机关的法定职责;治安警察的职责;外事警察的职责;边防警察的职责;消防警察的职责;公安机关治安行政管理权的分类;侦查权;刑事强制权;管制权;戒严执行权;第三章必考知识点有:公安工作的含义;公安指挥工作的内容;公安专业工作的内容;公安行政管理工作的内容;公安工作整体上表现出的特点;第四章必考知识点有: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绝对领导的必要性; 决策领导;党的领导和政府领导的关系;党对公安工作绝对领导的途径;公安工作的群众路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任务;第五章必考知识点有:公安工作基本方针;治安工作社会化;几项基本的公安政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政策的基本要求; 严禁逼供信政策的基本要求和意义; “教育多数,处罚少数”的基本要求; 第六章必考知识点有: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基本职权; 询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尸体检验;搜查;扣押物证、书证;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的概念、适用对象、条件和程序;不适用行政拘留的四类人;治安管理处罚的特点、原则、种类;治安管理处罚中不同年龄人、精神病人、又聋又哑的人和盲人、醉酒人、一人实施数行为、二人以上共同实施行为、单位违反治安管理的责任;劳动教养、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的法律依据、对象、期限等;第七章必考知识点有:公安执法监督的分类;监督机构的职责;监督机构的权限;提起公安行政复议的事由;公安赔偿的构成要件;公安赔偿的方式和标准;国家权力机关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执法监督的途径;行政监察制度(立案监督、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第八章必考知识点有: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涵义;人民警察意识的内容;人民警察纪律的内容;“五条禁令”的具体内容;人民警察辞退和不得辞退的条件;行政处分的种类;警纪处分;人民警察内务建设的基本方针;《内务条令》的基本内容;除了上述知识点外,在复习的时候,大家还应该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人民警察法》的相关条例作为补充,因为一些选择题的出题往往是根据案例来考查知识点的,因此,相关的法律条款一定要充分掌握才行。
公安基础知识要点
第一章公安机关的性质,职能和宗旨预警等级蓝黄橙红(粉替黄)警察的起源警察的含义警察的起源警察的含义最初.都市的统治方法或都市行政现在.具有武装性质的维护社会秩序,保卫国家安全的国家行政力量(警察是阶级统治的工具,现今社会无论大小强弱,有的甚至不设军队,但毫无例外都有专职的警察力量)警察的起源警察是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也必将随着国家的消亡而消亡决定警察必要性的因素是,由社会矛盾引起的犯罪,冲突对抗和社会秩序问题警察产生需要具备的条件第一:经济条件,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的产生第二:阶级条件,阶级矛盾,统治阶级内部矛盾的不可调和性第三:社会条件,维护社会秩序,惩罚犯罪的客观需要第四:政治条件,国家机器的形成警察的发展萌芽期的警察古代警察近代警察萌芽期的警察(同时伴有审判的萌芽)古代警察(经历了奴隶和封建时期)古代警察特点一是:军警不分,警政合一.警察的只能尚未集中到一个统一的专门机关,由军队,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分别掌管二是:行驶职权在法律上极不严格.神权,皇权,长官的意志起决定作用三是:私刑私狱普遍存在近代警察近代警察是适应资本主义制度需要而建立起来的专门执行警察职能的机构和官吏近代警察发端于西欧,是资本主义发展的产物,是社会分工日益细密的必然结果近代警察在西欧产生的原因一是:资产阶级为了维护对无产阶级的统治和残酷剥削,必然强化警察职能二是:资本主义商业的发展使城市经济和社会生活复杂化,需要专业警察有效管理三是:资本主义生活方式毒化了社会风气,为了维护社会秩序,需要建立专职警察队伍警察制度(第一次工业革命1860年- 1940年第二次工业革命1970年- 20世纪初)中央集权法国1789年保安官制度开始与军队审判机关有了区别1790年<人民宣言> 市政警察1801年拿破仑巴黎警察总局地方自治英国1829年<大伦敦警察法> 首都伦敦警察厅中国近代警察是帝国主义入侵中国后的产物”警察行政”(鸦片战争1840 - 1842 中国近代史开端)最早的专职警察机构湖南保卫局1898年湖南巡抚陈宝箴此后清政府陆续创建巡警局,警务学堂,巡警学校第一个全国性的专职警察机构巡警部1905年清政府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后,南京临时政府将巡捕和巡警改为警察1927年蒋介石内政部警务司省市县公安局1946年内政部警务总署省市县警察局旧中国近代警察历史是军队警察特务结合一起镇压革命迫害人民的历史近代警察与古代警察区别第一:近代警察职能是独立的,而古代尚未集中,由行政军队审判分别掌管第二:近代警察从中央到地方形成了多层次的专门工作系统,古代警察则军警不分警政合一第三:近代警察强调法制,古代警察执法极不严格,私刑普遍存在第四:近代警察着统一制式服装,古代警察则没有警察的本质和基本职能警察的本质警察的基本职能警察的本质警察是国家政权中按照统治阶级的意志,依靠暴力的强制的特殊的手段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秩序的武装性质的行政力量本质特征1.鲜明的阶级性,2.手段的特殊性,3.广泛的社会性警察的基本职能(指社会效能和作用,警察的职能是由国家决定的)政治镇压职能鲜明的阶级性和强烈的政治性社会管理职能广泛的社会性和群众性政治镇压是社会管理的前提,社会管理是政治镇压的基础新中国成立前的公安机关中央特科国家政治保卫局陕甘宁边区警察社会部各解放区公安机关最早的保卫机关中央特科1927年周恩来上海(应对蒋介石4.12反革命政变)主要任务1.保卫党机关及领导安全,2.搜集情报掌握敌情,3.惩办特务叛徒内奸,4.建立秘密交通联络和秘密电台取得功绩1.开创了保卫工作积累的丰富经验,2.保卫了党机关及领导的安全,3.搜集了大量有价值情报,4.镇压了革命出卖党的叛徒最早的人民政权保卫机关国家政治保卫局1931年江西瑞金苏维埃最早的一支比较正规的警察队伍陕甘宁边区警察1938年(1937年7月抗日战争全面爆发) 相继建立了除奸保卫机构,晋察冀边区公安局,晋绥公安局,冀鲁豫边区政府公安局等,在抗日战争发挥了重要作用社会部的任务,与敌伪特务奸细作斗争各解放区的公安保卫机关新中国成立后的公安机关1949.10.19 任命部长罗瑞卿,副部长杨奇清10.15 - 11.01 第一次全国公安会议(解决了组织机构和工作任务问题)11.05 公安部成立大会1949年至1966年17年间共召开了14次全国公安会议取得成就第一:建立了健全的公安组织机构,明确了公安任务(省市县部厅局所处)第二:清除了反动势力的残渣余孽和旧社会遗留下来的污泥浊水(禁烟禁毒封闭妓院)第三:开展镇压反革命运动(打击土匪恶霸)第四:改造大量战争犯第五:保证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保卫了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新的时期公安事业在改革创新中发展1966 - 1976 文化大革命时期十一届三中全会1978年12月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公安工作的重心由阶级斗争转移到服务于经济建设全国公安机关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置于各项工作首位公安机关的性质人民民主专政武装性质治安行政力量刑事司法力量公安机关的性质是公安机关与其它机关相区别的根本属性认识公安机关的性质是确定公安机关职能任务职权等问题的重要根据公安机关的性质体现在公安机关的一切实践中体现在公安民警执行公安任务行使职权中公安机关的性质:公安机关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这是公安机关的阶级属性,也是他的根本属性,国家的性质决定警察机关的性质性质表明:1.鲜明的阶级性,2.国家政权中占据重要地位,3.国家意志的忠实执行者与剥削阶级国家警察区别:1.维护阶级利益不同,2.专政对象不同,3.目的不同,4.关系不同公安机关具有武装性质武装任务:武装战斗,武装镇压,武装警戒,武装巡逻,武装守卫,武装押解与军队区别:1.分工不同,警察主要对内,军队主要对外2.手段不同,警察主要采取管理教育改造打击防范等,军队主要通过军事行动来完成公安机关是国家治安行政力量我国行政机关是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是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下属的一个职能部门治安行政管理是国家其他行政管理得以正常实施并取得社会效益的有力保障治安行政管理的主要任务是:防范和控制犯罪活动,预防和查处各种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同各种治安灾害事故作斗争,以维护公共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利益,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公安机关是国家刑事司法力量根据<宪法>和<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是国家的刑事侦查机关,依法承担着刑事侦查预审采取或执行拘留逮捕等刑事强制措施,羁押看管犯罪嫌疑人和执行部分刑罚等任务公安机关的基本职能(指社会效能和作用)专政职能民主职能专政职能与民主职能关系公安机关的性质是公安机关职能的根据,而公安机关的职能则从社会上反映了公安机关的性质无论如何划分,公安机关的职能就是专政和民主职能,它集中反映了公安机关作为人民民主专政工具这一根本属性的要求公安机关的专政职能公安机关专政职能指公安机关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团结和依靠广大群众,依照国家宪法和法律,对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的敌对势力与犯罪分子进行镇压制裁改造和监督,,以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公安机关的专政职能是对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和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实施专政公安机关承担的专政职能是公安性质的必然体现公安机关专政职能具体包括:从专政目的说,是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巩固社会主义制度从专政对象看,是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和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实施打击从专政手段说,是打击,制裁,改造与监督并用公安机关民主职能公安机关民主职能指公安机关必须服从人民的意志,依法保护人民的民主权益和其他合法权益,公安机关民主职能的实质,就是保障人民享有国家主人翁的地位和保障人民的利益专政职能反映的是与敌人的关系,民主职能反映的是与人民的关系,因为民主职能是公安性质的又一体现公安机关民主职能的内容包括:保障人民充分享受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民主权利和其它权利,保障人民依法参与国家事务管理,享受正常的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文化生活,用民主的方法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依靠人民群众搞好公安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公安机关专政职能与民主职能的关系所谓区别:公安机关专政职能和民主职能有各自的特定对象和特定方法(对谁专政对谁民主是一个根本立场和政治原则问题,是关系到公安机关性质和公安工作成败的首要问题)区别:一是.对象不同,专政对象是敌人,民主对象是人民二是.方法不同,对敌人使用专政手段,而对人民实行民主方法所谓联系:公安机关的专政职能和民主职能是相互依存相互渗透互相促进,并渗透到公安机关活动的整个过程和业务工作中(专政职能是民主职能的基本保障民主职能是社会职能的社会基础,专政职能是实现民主职能的基本保障民主职能是发挥专政职能的基础条件)公安机关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公安机关的宗旨(所谓宗旨指从事某项工作主要的意旨目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所以也是公安机关的根本宗旨)1944年9月毛泽东为纪念革命烈士张思德<为人民服务> (为人民服务思想第一次提出) 1945年4月毛泽东党的七大在延安召开<论联合政府> (写进党章){1995年颁布2012年修正的<人民警察法>规定人民警察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保持同人民密切的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维护人民的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2003年中央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明确提出执法为民是公安机关执法思想的核心}(呼声作为第一信号,需要作为第一选择,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满意作为第一目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公安机关性质的必然要求人民群众的支持是公安工作最大的政治优势,是公安队伍不断发展壮大的源泉,是做好公安工作的根本保障公安工作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公安机关作为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力量,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的宗旨主要是通过完成法律赋予的各项任务和神圣职责来体现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主要内容: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管理社会和服务人民在新的历史时期,公安机关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就是要求做到:1.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是做到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基础),2.坚持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3.认真履行职责,4.提高服务质量,5.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第二章公安机关的职责任务公安机关的任务1.维护国家安全,2.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3.保护公民人身安全和人身自由,4.保护公共财产和公民个人合法财产,5.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的任务指公安机关在国家法律所确定的管辖范围内,为实现一定的目标所承担的工作内容公安机关的性质和职能决定了公安机关的任务公安任务划分:1.从时间上看,有目前任务和长远任务2.从范围上看,有局部任务和全局任务3.从层次上看,有具体任务和基本任务在新世纪新阶段,公安机关的总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1.保护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不受侵犯2.保卫我国的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受侵犯维护国家安全工作主要有:1.积极防范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2.及时发现和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3.坚决打击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稳定的社会局面是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前提和保证)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工作主要有:1.积极防范和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犯法犯罪行为,2.坚决惩治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3.全力维护社会稳定,4.依法进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行政管理保护公民人身安全和人身自由人身安全:生命权,健康权人身自由: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住宅通信自由和秘密通信不受侵犯保护公共财产和公民个人合法财产公共财产和公民个人合法财产是我国法律保护的对象,因为他们是保障我国人民生存和发展的条件,也是我国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物质保障公安机关的职责公安机关职责的含义和特点公安机关的职责公安机关主要警种的职责公安机关职责的含义和特点公安机关职责的含义:职责即职责责任公安机关的职责指公安机关依法在管辖范围内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公安机关的职责是由公安机关的性质和任务决定的公安机关职责的特点:1.法律性,2.政治性,3..行政性,4.有限性5.责任性(法律性.职责是由国家法律法规所确认的,政治性.职责体现的是国家政权的根本属性,行政性.反映了国家行政管理的部分职能,有限性.职责是有范围的超过了就是越权,责任性.人民警察必须依法履行职责将受法律的追究)公安机关的职责<人民警察法>第六条(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五)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七)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八)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九)管理户籍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十)维护国境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十一)对被判处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执行刑罚(十二)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和安全保护工作(十三)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法律法规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法规:包括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两种行政法规指由国务院颁布或者批准的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所通过的规范性文件<人民警察法>规定人民警察在非工作期间遇有其职责范围内的紧急情形,应当履行职责.一方面指出人民警察及时在非工作时间也必须履行职责不可借口逃避责任,另一方面也确认了人民警察在非工作期间对紧急情形履行责任的合法性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出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与帮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人民警察应当积极参加抢险救灾和社会公益工作公安机关主要警种的职责各警种划分及表现:(一)治安警察治安警察是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的人民警察主要职责是: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社会治安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处理治安案件,管理特种行特,查禁违禁物品,预防犯罪,了解并掌握社会治安动态,预防和处理治安灾害事故,进行治安巡逻,发动群众参加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等工作(二)户籍警察户籍警察是负责管理户籍,掌握户口动态等户政工作的人民警察主要职责:执行户口管理制度,做好户籍管理和人口统计工作(三)刑事警察刑事警察是负责刑事案件侦破工作的人民警察刑事警察包括刑事侦查人员和从事刑事科学技术的法医.化验员.鉴定员.警犬训练员等主要职责:依法进行公开的秘密的专门调查和运用刑事科学技术揭露和打击的刑事犯罪,运用公开管理手段秘密力量和群众联防控制社会上的复杂场所限制和缩小犯罪分子的活动空间,研究犯罪分子的活动规律防范刑事犯罪活动(四)交通警察交通警察是负责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负者处理交通事故,进行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人民警察主要职责:依照国家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对道路行人车辆和驾驶人员进行管理,防止和处理交通事故,开展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和道路畅通(五)外事警察外事警察是维护国家主权和安全,对进出我国边境的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和我国公民进行管理的人民警察主要职责:依照国家有关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对我国公民出入境和外国人入出境居留旅行进行管理,对我国公民和外国人违反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理,发现和处理来华外国人的违法犯罪活动,保护外国人在我国的合法权益和人身财产安全(六)巡逻警察巡逻警察指在一定路线和一定地段用巡逻的方式进行勤务活动的人民警察主要职责:维护辖区内的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治安案件和突发性事件,预防和制止犯罪行为,参加处置灾害性事故,维护交通秩序,接受公民报警,劝解制止公共场所发生的民事纠纷,为社会和公民提供救助和服务等(七)网络警察网络警察依法规范管理网络,保护万民利益不受危害,维护网络空间的安全主要职责概括:依法维护网络安全,保护网民利益,打击网络犯罪(八)督察警察督察警察是对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执行法律法规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督察的警察主要职责:督察重要的警务部署措施活动的组织实施情况,重大社会活动的秩序维护和重点地区场所治安管理的组织实施情况,治安突发事件的处置情况,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受理立案侦查调查处罚和强制措施的实施情况,治安交通胡政出入境边防消防警卫等公安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使用武器警械及警用车辆警用标志的情况,处置公民报警请求救助和控告申诉的情情况,文明执勤文明执法和遵守警容风纪规定的情况,组织管理和警务保障的情况,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其他情况(九)边防警察边防警察是负责维护我国边境地区的社会治安,处理边境涉外事务的人民警察(边防警察施行义务兵制,属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序列)主要职责:在陆地边防线和近海海域进行军事巡逻和警戒,在边防口岸进行武装警卫,依法管理边境地区的社会治安,在边防口岸和民航机场进行边防检查安全检查,防止非法越境,防范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保障国家安全(十)消防警察消防警察是同火灾作斗争的人民警察(消防警察实行义务兵役制,属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序列)主要职责:依法进行消防监督管理,预防警戒和扑灭火灾,对企业专职消防队和群众义务消防队进行业务指导,向群众进行防火灭火的宣传教育人民警察是个整体,其战斗力取决于各警种协同作战,整体作战的能力在发生重大事件或突发性事件时,往往是各警种联合作战,在需要履行职责时,不允许人民警察借口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而拒绝执行公安机关的权力公安机关权力概念和特点治安行政管理权刑事司法权警械武器使用权紧急状态处置权公安机关权力概念和特点概念:公安机关权力指由国家宪法法律赋予公安机关履行职责,进行警务活动时依法采取的权威性措施和手段,它是国家行政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着公共行政权力由于公安机关的权力是在法定职责限度内行使的,并受相应制约,故又称公安机关权限特点:1.法定性,2.国家意志性,3.强制性,4.专属性,5.单向性(法定性.公安机关的各项权力都是由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反应的是国家的意志,国家意志性.公安机关权力在运行中难免会掺入个人因素.但公安机关职权性质和内容是国家意志的体现.而非个人,强制性.公安机关权力以暴力作后盾可采取人身方面的强制措施被实施对象只能服从,专属性.权力主体只限于公安机关.任何机关团体个人无权行使.个别受委托组织或个体也只能在公安机关的指导下代行部分职权,单向性.公安机关行使职权是国家意志单向性表示.不以相对人同于与否为先决条件)认识公安机关权力的特点能在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中更好的体现公安机关的性质和职能公安机关治安行政管理权(一)治安行政处置权概念:指公安机关在公共场所管理,道路交通管理,消防管理,特种行业管理和出入境管理等治安行政管理活动中,为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依法对特定的人物事场所采取的命令禁止与取缔许可等权力运行行为方法:命令,禁止与取缔,许可(命令.依法向负有特定义务的人发出的作为不作为和约的指令又称警察命令,禁止与取缔.对违反治安管理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宣布禁止予以取缔并对违法者予以法律制裁,许可.这种权力通常是通过审核批准.决定.颁发证照.指挥等形式表现出来)(二)治安行政处罚权概念:指公安机关依法对不履行治安法规所确定的义务或者危及社会治安秩序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依照治安管理的法律和法规规定实施的行政处罚方法: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附加适用期限出境或者驱逐出境(三)治安监督检查权概念:指公安机关依法对应负治安责任的社会团体.组织及个人履行治安责任.预防治安问题的发生所进行的监督检查方法:治安监督检查.发现违章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置或制裁.发现治安隐患.要求监督对象限期责令整改。
公安基础知识重点概述
公安基础知识重点概述一、公安基础知识的含义公安基础知识是指公安干部、警务人员和人民警察所应掌握的涉及公安工作的理论、法律、法规、政策、纪律等方面的基础知识。
这些知识内容主要包括:公安法律法规、公安管理、警务实务、基本科学知识等。
掌握公安基础知识不仅是公安干部、警务人员和人民警察开展工作的必要要求,也是确保依法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保护人民安全的重要保障。
二、公安基础知识的内容1.公安法律法规2.公安管理公安管理是公安工作的核心内容,主要涉及各级公安机关的组织结构、职权配置、内部管理等方面。
公安干部、警务人员和人民警察需要了解公安管理的基本原则和常见的管理模式,以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3.警务实务警务实务是公安工作的具体实施过程。
包括刑侦、治安防控、出入境管理、交通管理、消防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了解和掌握这些警务实务知识,能够提高办案能力、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的安全。
4.基本科学知识基本科学知识是公安工作中的理论基础。
包括法学、心理学、社会学、刑事科学等方面的知识。
公安干部、警务人员和人民警察要掌握这些基本科学知识,以提高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三、公安基础知识的重要性1.保障社会治安稳定公安工作的最终目标是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保障人民安宁。
公安干部、警务人员和人民警察掌握公安基础知识,能够更好地依法履职,开展各项执法工作,有效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秩序和人民群众的安全。
2.提高工作效率公安基础知识的掌握可以提高公安干部、警务人员和人民警察的工作效率。
掌握公安管理知识,能够科学合理地组织和管理工作;掌握警务实务知识,可以快速准确地开展执法工作;掌握基本科学知识,可以提高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把握各种情况。
3.提高工作质量公安基础知识的掌握对于提高工作质量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掌握公安法律法规,能够依法履职,保证执法活动的合法性和准确性;掌握警务实务知识,能够提高办案能力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掌握基本科学知识,可以进行科学研判和判断,提高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公安专业基础知识
公安专业基础知识
公安专业基础知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法律法规:公安人员需要熟悉各种法律法规,如刑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拘留法等,以便能准确地执行法律。
2. 刑事侦查:公安人员需要了解刑事侦查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包括案件破案技巧、取证方法、追踪犯罪嫌疑人等。
3. 公安管理:公安人员需要了解公安机关的组织架构、职
权范围和工作流程,掌握公安管理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4. 社会治安:公安人员需要了解社会治安情况、治安管理
措施,掌握应对各种治安事件的方法和技巧。
5. 情报工作:公安人员需要了解情报工作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包括情报收集、分析和利用等方面的知识。
6. 交通管理:公安人员需要了解交通法规和交通管理措施,掌握交通管理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7. 技术手段:公安人员需要了解一些技术手段,如指纹鉴定、DNA分析、视频监控、网络侦查等,以便能更好地开展工作。
8. 危机处理:公安人员需要了解危机处理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包括应对突发事件和应急处置等方面的知识。
以上是公安专业的基础知识,公安人员需要通过培训和学
习不断提升自己的知识水平,以更好地履行职责和使命。
公安基础知识考试资料
公安基础知识考试资料
一、法律法规部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刑法适用范围及基本原则
•犯罪的构成与刑罚
•刑法常见犯罪类型及刑罚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和处罚方式
•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及处罚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办法
二、公安工作职责
1.基层公安机关的职责
•治安管理和巡逻勤务
•矛盾纠纷化解及预防工作
2.刑事侦查工作
•刑事侦查的程序和技巧
•侦查手段及注意事项
三、警务基础知识
1.警务工作流程
•事故处理程序
•突发事件处置流程
2.治安防控知识
•社会治安突发事件处置
•人群控制及维护社会稳定
四、执法行为规范
•公安机关执法基本原则
•执法中的常见错误及纠正措施
五、实际案例分析与讨论
•基于实际案例进行分析与讨论,加深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应变能力。
以上是关于公安基础知识考试资料的详细内容,希望对您的学习有所帮助。
公安基础知识章节重点要点总结归纳
公安基础知识章节重点要点总结归纳第一章:法律法规基础知识1.法律的概念和特点:法律是国家权力对人们社会关系的规范行为的总和,具有普遍性、约束性和强制性。
2.法律的分类:刑法、民法、行政法、经济法、国际法等。
3.法律的层级:宪法最高,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决定、命令等。
4.法律的解释和适用: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宽严相济、适用公正。
第二章:警务知识1.公安机关的概念和职责:维护社会治安、控制犯罪、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犯罪与侦查:犯罪的概念和特征,犯罪的分类,侦查活动的程序和方法。
3.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目的和原则,行政处罚的主体和方法,违法与犯罪的界限和关系。
4.公安机关的内部管理:内部管理的意义和目标,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纪律管理和考核评价。
5.治安防范:基本概念和要求,社会治安形势的判断和分析,治安防范的目标和方法。
第三章:安全防范常识1.个人安全防范:保护个人财产安全的基本要点,出行安全注意事项,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常见诈骗手段。
2.安全防范技巧:防范火灾、爆炸、自然灾害等公共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3.公共场所安全管理:公共场所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人员进出管理,安全设施的设置和使用。
第四章:刑事法律知识1.罪名与刑事责任:犯罪构成要件,主观故意与责任能力,犯罪与非犯罪行为的区别。
2.刑法的层级和主要犯罪:刑法分为普通刑法和特殊刑法,主要犯罪包括财产犯罪、危害人身犯罪、危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等。
3.犯罪过程中的法律问题:共犯与从犯的区别,故意与过失犯罪的区别,累犯与再犯的区别。
第五章:治安管理法律知识1.公安行政管理:公安机关的行政管理职权和行政强制措施,治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程序。
2.治安管理的对象和内容:普通公民、社会组织和管理部门的治安管理职责,对治安违法行为的处置和管理。
第六章:交通法律知识1.道路交通安全法律知识: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法等的基本内容,交通标志和标线的意义和规定。
公安基础知识重点
公安基础知识重点概述一、重要含义1,公安执法监督:是指法律授权的机关、公民和社会组织(监督主体)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监督对象)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所实施的监察和督促(监督内容)。
2,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内务:即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内部事务,指的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部工作运转程序和公安民警对外发生的联系活动。
3,人民警察义务:是指人民警察在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过程中必须作出或不得作出一定行为约束。
4,人民警察的纪律:是指根据人民警察职业特点而制定的,要求人民警察在行使权力时必须遵守的义务性行为规范总称。
5,社会监督:是指来自国家机关以外的组织、团体和公民个人等,依法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执法活动进行监督的制度。
它是国家机关监督的重要来源和重要补充,是一种非国家性质的监督,一般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性,不具有直接法律效力,不直接产生法律后果。
6,公安行政复议制度:是指公民、法人、其他组织认为公安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提出申请,由受理的公安机关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和决定的法律制度。
7,劳动教养:是对违反治安管理,经处罚仍不悔改,或者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但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人所实施的强制性教育改造的行政强制措施,是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一种方法。
8,收容教养:是对不满16周岁而不予刑事处罚的少年犯罪人员,(包括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未满14周岁的)集中进行的文化教育、法律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的一种行政强制措施。
治安管理处罚:是指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人依法强制剥夺其人身自由、财产或其他权利的行政处罚。
10,公安政策:是党和国家意志在公安工作中的体现,是党和国家为实现公安工作任务而规定的指导公安工作的政治原则。
是由党和国家制定的。
1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党和政府解决我国社会治安问题的战略方针,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安工作中党的领导、公安机关和人民群众三者有机结合的新形势,是党委领导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和群众路线在新形势下的新发展。
公安基础知识(公安专业基础重点内容汇编)-精品.pdf
七、人民警察法一、人民警察法的概述:?人民警察法的概念:指规定警察任务、职权、义务、纪律、组织管理、警务保障、法律责任和执法监督的法律。
?人民警察法的立法目的:1.为了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2.为了加强警察的队伍建设,从严治警,提高警察的素质;3.为保障警察依法行使职权,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人民警察法的适用范围: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法院、检察院的司法警察。
二、人民警察的条件即录用:?人民警察的条件:1.年满18岁;2.拥护宪法; 3.身体健康; 4.高中以上文化;5.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品行;⑹自愿从事警察工作。
?人民警察的录用:按国家规定,公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取。
三、人民警察的职权与任务:?人民警察职权的概念与特征:人民警察职权的概念:指国家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人民警察的职权与责任,是人民警察总任的具体化、规范化、法律化。
1.人民警察职权的特征:⑴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是最基本的职责。
⑵警察行政管理是国家行政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
⑶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警卫特定目标,是警察的重要职责。
?人民警察的基本任务: 1.维护国家安全;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3.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4.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5.保护公共财产。
四、人民警察的机构设臵和职务序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机构设臵:1.中央公安机关(国务院公安部);2.地方公安机关(省、市、县三级);3.专业公安机关(铁路、港行、民航、林业、海关)。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职务序列:警官、警员、专业技术员、铺助人员。
五、人民警察的警务保障:?法律保障:指警察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务,受国家法律法规保护。
①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
②必须服从命令,听指挥,保证警令畅通。
③依法执行职务,不受非法干涉,有权拒绝执行超越其职权范围的指令。
公安基础知识(重点加注)
第一章公安机关的性质职能和宗旨第二章第一节公安机关的建立与发展一、警察的起源和本质(一)警察的起源1.警察的含义。
警察是具有武装性质的维护社会秩序、保卫国家安全的国家行政力量。
“警察”的这一概念包含两层意思:一是警察的性质,即武装性质,国家治安行政力量;二是指出了警察的任务,即维护社会秩序,保卫国家安全。
世界各国都拥有自己的警察力量。
2.警察的起源。
警察是一个历史范畴,是人类社会一定历史阶段上的产物。
警察和警察机关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是永世长存的,它是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也必将随着国家的消亡而消亡。
总之,警察是伴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
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警察是和国家一样古老的。
”因为“国家是不能没有警察的。
”警察的产生,需要具备如下条件:第一,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的产生,是警察产生的经济条件。
第二,阶级矛盾和统治阶级内部矛盾的不可调和性,是警察产生的阶级条件。
第三,维护统治秩序与惩罚犯罪的客观需要,是警察产生的社会条件。
第四,国家机器的形成,是警察产生的政治条件。
3.警察的发展。
(1)古代警察。
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中,没有专门的警察机关,也没有专职的警察队伍,警察的职能是由军队、监狱或地方的行政官吏分别掌管的。
这种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中执行警察职能的机构与官吏,称为古代警察。
古代警察有如下特点:第一,军警不分,警政合一。
警察的职能尚未能集中于一个统一的专门机关,军队、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是合而为一的。
第二,古代警察行使职权,在法律上是极不严格的,神的、皇帝的或长官的意志起决定作用。
第三,私刑、私狱普遍存在。
奴隶主对奴隶、庄园主对农奴、族长对同宗族的人有权使用私刑。
(2)近代警察。
近代警察是适应资本主义制度需要而建立起来的专门执行警察职能的机构和官吏。
近代警察发端于西欧,是资本主义发展的产物,是社会生产力迅速发展和社会分工日益细密的必然结果。
世界各国警察,由于受英、法两国警察制度的影响,形成了两种不同的警政管理体制:以英国为代表的,警察受地方政府领导,中央政府只起监督作用——地方自治制;以法国为代表的,警察由中央政府统一领导——中央集权制。
公安基础知识(精编版)
公安基础知识第一章公安机关的性质、职能和宗旨第一节公安机关的建立与发展问题一:警察的起源1、警察的含义(1)警察,一般是指(具有武装性质)的(维护社会秩序、惩治犯罪、保卫国家安全)的国家(行政力量)。
(2)警察,本质是(阶级统治的工具),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
细节性内容:(1)警察的最初含义是,(都市的统治方法)或(都市行政)。
(2)警察是普遍存在于各个国家和地区的,不论其大小、贫富、强弱和社会制度如何,(有的国家甚至不设军队),但(都毫无例外地建有自己的警察机构)。
2、警察的起源(1)警察,是一个(历史范畴),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
也就是说,第一,警察和警察机关(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是永世长存的);第二,警察是(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也必将随着国家的消亡而消亡)。
(2)警察的产生,需要具备四个条件:第一,经济条件——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的产生;第二,阶级条件——阶级矛盾和统治阶级内部矛盾的不可调和性;第三,政治条件——国家机器的形成;第四,社会条件&直接原因——维护统治秩序和惩罚犯罪的客观需要细节性内容:(1)原始公社时期,社会结构是以(血缘亲族)为基础的。
在经济上,由于生产力低下,生产资料归全体成员所有,所以,人们没有剩余产品和私有财产,没有盗窃财物的犯罪行为,也就没有必要设置保护财物的警察;在政治上,氏族领袖实行的是选举制或禅让制,他们是在同自然斗争中享有威信的人们中形成的,所以没有必要设置保护统治关系的警察。
(2)警察是(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
也就是说,有了国家,同时也就有了警察。
正如(恩格斯)所说的,警察是和国家一样古老的。
问题二:警察的发展1、阶段与分类(1)由于警察产生的(社会条件呈现出一定的阶段性),所以,它的发展也必然显现出一定的阶段性。
(2)警察的发展,一般分为(三个时期):(萌芽时期的警察、古代警察和近代警察)。
细节性内容:(1)从(氏族公社向奴隶制国家过渡)的过程中,(氏族武装力量被用来干预本族内部关系的功能逐渐增强),就标志着警察力量的萌生和逐渐强化。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七、人民警察法一、人民警察法的概述:㈠人民警察法的概念:指规定警察任务、职权、义务、纪律、组织管理、警务保障、法律责任和执法监督的法律。
㈡人民警察法的立法目的:1.为了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2.为了加强警察的队伍建设,从严治警,提高警察的素质;3.为保障警察依法行使职权,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㈢人民警察法的适用范围: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法院、检察院的司法警察。
二、人民警察的条件即录用:㈠人民警察的条件:1.年满18岁;2.拥护宪法;3.身体健康;4.高中以上文化;5.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品行;⑹自愿从事警察工作。
㈡人民警察的录用:按国家规定,公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取。
三、人民警察的职权与任务:㈠人民警察职权的概念与特征:人民警察职权的概念:指国家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人民警察的职权与责任,是人民警察总任的具体化、规范化、法律化。
1.人民警察职权的特征:⑴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是最基本的职责。
⑵警察行政管理是国家行政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
⑶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警卫特定目标,是警察的重要职责。
㈡人民警察的基本任务:1.维护国家安全;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3.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4.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5.保护公共财产。
四、人民警察的机构设置和职务序列: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机构设置:1.中央公安机关(国务院公安部);2.地方公安机关(省、市、县三级);3.专业公安机关(铁路、港行、民航、林业、海关)。
㈡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职务序列:警官、警员、专业技术员、铺助人员。
五、人民警察的警务保障:㈠法律保障:指警察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务,受国家法律法规保护。
①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
②必须服从命令,听指挥,保证警令畅通。
③依法执行职务,不受非法干涉,有权拒绝执行超越其职权范围的指令。
㈡社会保障:指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警察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所给予的支持和协助。
①公民、组织有义务支持和协助警察依法执行职务。
②拒绝或阻碍警察依法执行职务要承担法律责任。
③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警械受法律保护。
㈢物质保障:指警察在执行警务活动中,国家保证对警察物质方面的保障。
包括经费保障、基础设施建设保障、装备保障、科技成果运用保障。
㈣生活保障:指工资、福利、抚恤和优待保障。
六、人民警察的法律责任:㈠人民警察法律责任的概念:指警察机关及警察在执法活动中,违法法律法规构成侵权,或警察在执法行为时,由于违法而其行为最终构成犯罪时,依法要承担的法律后果。
㈡人民警察法律责任的种类:1.行政责任:对警察给予的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2.刑事责任:警察违反规定使用武器、警械,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予以行政处分。
3.降低或取消警衔:对于受行政处分的警察,按照规定可以降低或取消警衔。
4.停止执行职务、禁闭的措施:对违反纪律的警察,必要时可以对其采取停止执行职务、禁闭的措施。
5.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警察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依法予以赔偿。
其他:①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可以在一定的区域和时间,限制人员、车辆的通行或停留,必要时可实行交通管制。
②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经上级公安机关和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突发事件,可以根据情况实行现场管制。
可以采取必要手段强行驱散,对拒不服从的人员强行带离现场或立即予以拘留。
③担任人民警察领导职务的人员必须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经人民警察院校培训,考试合格。
④人民警察的因公致残等同于现役军人的因公致残。
第二部分警察专业知识一、我国的政法机关一、我国政法机关概述:㈠我国政法机关的构成:由党委政法员会、国家审判机关(法院)、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及其领导的监狱、劳动教养机关、律师组织、公证机关,以及国家安全机关组成。
㈡各政法机关的性质和基本任务:1.人民法院:⑴法院的性质:是国家的审判机关。
⑵法院的基本任务:审判各种诉讼案件,惩治犯罪,保障人权,解决民事纠纷,调整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保卫国家制度和利益,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通过审判活动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
法院审判的案件包括: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
2.人民检察院:⑴检察院的性质: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
⑵检察院的基本任务:①追诉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刑事犯罪分子,保卫国家安全和维护国家统一制度,保障公共安全和维护社会秩序。
②追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各种犯罪分子,保护社会主义制度下各种合法的财产关系,维护社会主义的经济秩序。
③追诉侵犯公民权利的犯罪活动,维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
④通过检察活动,进行法律宣传。
3.公安机关:⑴公安机关的性质: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中具有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
在国家政权中,军队和警察是最主要的支柱。
周恩来曾说:“国家安危,公安系于一半。
”⑵公安机关的基本任务:①维护国家安全;②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③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和人身自由;④保护公共财产和个人合法财产;⑤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4.监狱:⑴监狱的性质:是对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刑罚,实施惩罚与改造的国家刑法执行机关。
⑵监狱的基本任务:对罪犯执行刑罚,惩罚和改造罪犯,预防和减少犯罪。
5.劳动教养机关:⑴劳动教养机关的性质:是国家为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劳动教养法律、法规,收容、管理和教育挽救劳动教养人员、完成劳动教养工作任务而依法设置的国家行政执法机关。
⑵劳动教养机关的基本任务:①依法准确使用劳动教养。
②依法准确、及时地收容劳动教养人员。
③对劳动教养人员依法实行严格、文明、科学管理。
④认真做好对劳动教养人员的教育挽救工作。
⑤积极开展劳动习艺和矫治。
国家安全机关:是国家安全工作的主管机关。
它的主要任务是进行反间谍工作和其他有关国家安全工作。
开展隐蔽战线斗争,保卫、促进社会主义建设,加强人民民主专政,维护政治稳定,保障国家安全。
㈢我国执法机关的组织管理:从纵向看:我国政法机关的组织分为两级:中央政府机关和地方政法机关,地方政法机关又分为省、市、县三级。
1.从横向看:我国政法机关组织系统包括党委政法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国家安全机关。
除法院、检察院外,其他机关实行条块结合的双重管理体制。
㈣各政法机关的组织体系和机构设置:1.人民法院:上下级法院是监督关系。
2.人民检察院:上下级检察院是领导关系。
3.公安机关:实行双重领导体制:从人大,从上级。
4.监狱:①监狱的设置主要包括两种:监狱、未成年犯管教所。
②监狱实行两级管理,国务院司法部主管全国监狱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监狱管理工作。
③监狱的设置、撤销、迁移,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批准。
5.(戒毒)劳动教养机关:根据职权范围分为: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大中城市三级。
按照所属关系分为:政府部门的劳动教养领导机关,司法行政系统的劳动教养管理机关,按特殊带来单位对待的劳动教养执行机关。
命名:××省(市、自治区)××(地名)劳动教养管理所。
6.国家安全机关:在中央成立国家安全部,在省一级成立国家安全厅,在设区市成立国家安全局。
在设区市以上的党委设立国家安全领导小组。
二、我国政法工作的概述:㈠政法工作的根本原则: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是政法工作的根本原则,也是首要的政治原则政法工作的原则有: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执法为民、依法办事、专群结合、改革创新的原则。
㈡党对政法机关工作绝对领导的必要性:共产党执政时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
坚持党的领导,是由政法机关的性质及任务决定的。
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保证公安机关正确运用法律赋予的权力。
㈢党对政法工作绝对领导的途径:1.政治领导;2.思想领导;3.组织领导;4.决策领导;5.法制领导。
决策领导包括:①进行宏观公安决策;②对重大问题作出必要指示;③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㈣政法工作的根本路线:群众路线,是党和政府一切工作的根本路线和组织路线。
政法工作的群众路线即: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一切为了群众:是政法工作的宗旨和出发点。
一切依靠群众:是政法工作的根本态度。
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政法工作的基本方法。
㈤政法工作坚持群众路线的必要性:1.坚持群众路线是政法机关的宗旨要求。
2.坚持群众路线是政法机关的职能要求。
主要有两方面:保护人民、惩治犯罪。
3.坚持群众路线是法律的要求。
4.坚持群众路线是宝贵的经验。
执法为民是公安工作贯彻群众路线的重要方面,是公安机关执法思想的核心。
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概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国家与法的理论同中国国情和现代化建设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实践经验的总结。
1.内容:⑴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①人民民主;②法制完备;③树立宪法法律权威;④权力制约。
⑵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①以人为本;②保障人权;③文明执法。
⑶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①法律面前人人平等;②合理合法;③程序正当;④及时高效。
⑷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①把握大局;②围绕大局;③及时高效。
⑸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①党对社会主义法治的思想指导;②党对社会主义法治的政治领导;③党对社会主义法治的组织领导。
二、人民警察制度的建立与发展一、警察的起源和发展:㈠警察的起源:警察的含义:指具有武装性质的维护社会秩序、惩治犯罪、保卫国家安全的国家行政力量。
世界各国都拥有自己的警察力量。
有国家甚至不设军队,但都设置警察机构和专职警察力量。
1.警察产生的条件是:⑴经济条件: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的产生。
⑵阶级条件:阶级矛盾和统治阶级内部矛盾的不可调和性。
⑶社会条件:维护统治秩序与惩罚犯罪的客观需要。
⑷政治条件:国家机器的形成。
警察是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也必将随着国家的消亡而消亡。
决定警察必要性的直接因素是由社会矛盾引起的犯罪、对抗冲突和社会秩序问题。
㈡警察的发展:1.萌芽期的警察:⑴时间:氏族公社向奴隶制国家过度过程中。
⑵功能:氏族武装从不脱离生产向独立武装力量转化。
在萌芽时期同时伴生监禁行为和审判行为的萌芽。
2.古代警察:⑴古代警察的含义:指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中执行警察职能的机构与官吏。
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中,警察的职能是由军队、审判机关和行政官吏分别掌管的。
⑵古代警察的特点:①军警不分,警政合一。
②古代警察行使职权在法律上极不严格,神权、皇帝或长官的意志起决定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