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白可视对讲系统(GA T 269—2001)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黑白可视对讲系统GA / T 269—2001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黑白可视对讲系统的系统组成、技术要求、产品分级、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是设计、制造、验收黑白可视对讲产品的基本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有线传输的黑白可视对讲系统(以下简称系统)。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l91—200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2828—1987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GB/T 2829—1987 周期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生产过程稳定性的检查)
GB 4208—1993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T 12338—1990 黑白通用型应用电视摄像机测量方法
GB/T 15211—1994 报警系统环境试验
GB l6796—1997 安全防范报警设备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GB/T 17626.2—1998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3—1998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4—1998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11—1999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的抗扰度试验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可视对讲系统video doorphone system
显示来访者实时图像的对讲系统。
3.2 主机main unit
可视对讲系统中安装在楼门入口处具有选通、摄像及对讲功能的装置。
3.3 分机auxilliary unit
可视对讲系统中安装在用户室内具有图像显示、对讲等功能的装置。
3.4 视频通道video channel
主机所摄图像传输到分机监视器的通道。
3.5 主呼通道calling channel
主机发话输入端至分机收话输出端的通道。
3.6 应答通道responding channel
分机发话输入端至主机收话输出端的通道。
4 系统的组成
可视对讲系统由主机、分机、传输线等部分组成。
5 技术要求
5.1 使用环境条件
环境温度:I组:-10~+55℃
Ⅱ组:-25~+70℃
Ⅲ组:-40~+70℃
相对湿度:10%~95%
大气压力:86~106kPa
5.2 外观及结构要求
5.2.1 主机、分机及配件的外形尺寸应符合产品图纸要求。
5.2.2 塑料外壳表面应平整光滑,无裂纹、褪色及永久性污渍,亦无明显变形和划痕。
5.2.3 金属壳表面涂覆不能露出底层金属,并无起泡、腐蚀、缺口,毛刺、蚀点、划痕、涂层脱落和砂孔等。5.2.4 按键、开关操作灵活可靠,零部件应紧固无松动。
5.2.5 在固定安装后,主机、分机的接线端子和插孔均不能暴露在可触摸的表面。
5.2.6 接线柱应有防止转动和松动的措施。对快接接线柱进行20次连接和20次断开试验后,在最容易拉断的方向施加24.5N的拉力作用60s,引出线、接线柱均不应脱落。
5.2.7 主机外壳防护能力
主机外壳防护能力分为二个等级。
a)一级;
符合GB 4208—1993中IP33的规定。外壳应能承受49N的压力试验,试验后不应产生永久性变形或损坏。外壳应能承受一个直径为50.8mm的钢球从0.5m高度垂直自由落下的冲击强度试验,试验后不应产生永久变形或损坏。
b)二级:
符合GB 4208—1993中IP33的规定。外壳应能承受111 N的压力试验,试验后不应产生永久性变形或损坏。外壳应能承受一个直径为50.8mm的钢球从1.3m高度垂直自由落下的冲击强度试验,试验后不应产生永久变形或损坏。
5.2.8 分机的外壳防护能力
符合GB 4208—1993中IP30的规定。外壳应能承受49N的压力试验,试验后不应产生永久性变形或损坏。
5.2.9 主机外壳的防拆要求
主机的外壳应有防止非正常拆卸的保护措施。
5.3 基本功能要求
5.3.1 通话功能
主机与分机间经按键接通后,能实现双方通话,话音音质清晰,不应出现振鸣现象。
5.3.2 监视功能
主机与分机间经按键接通后,在分机监视器上能观看由主机摄取的图像信号,便于识别来访者。
5.3.3 夜视功能
主机在正常安装的情况下,夜间可在分机监视器上识别来访者。
5.3.4 防破坏报警功能
可视对讲系统应具有防破坏报警输出接口。当主机遇到非正常拆卸时,分机应立即发出报警。
5.4 主要电性能指标
5.4.1 音频指标
5.4.1.1 主呼通道、应答通道音频响应
在500~3 000Hz范围内,相对于1 000Hz的幅度变化应在±3dB范围内。
5.4.1.2 主呼通道、应答通道谐波失真
在主呼通道音频输出功率为5mW,应答通道音频输出功率为50mW条件下,主呼通道、应答通道的谐波失真均应不大于5%。
5.4.1.3 信噪比
a)应答通道信噪比应不小于35dB;
b)主呼通道信噪比应不小于40dB。
5.4.1.4 通道输入信号电压
a)应答通道输入信号电压应不大于40m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