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监理单位管理办法(1) (1)
监理管理制度范本
监理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项目监理工作,规范监理管理行为,保障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由我公司承接的工程项目中的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交通工程等。
第三条监理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勤勉、守时的原则,确保工程项目按照合同要求顺利进行。
第四条监理人员应当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执业资格,不得擅自进行监理工作以外的其他活动,不得接受贿赂、利益输送等不正当利益。
第五条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监理管理机构,明确监理人员的职责和权利,确保监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六条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监理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存监理相关资料,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服务。
第二章监理管理机构第七条监理单位应当设立监理部门或者委派专人负责监理工作,明确监理管理机构的组织结构和职责分工。
第八条监理部门应当设立监理主任,负责监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具体责任由监理主任负责。
第九条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监理管理制度,明确监理人员的职责和权利,加强对监理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第十条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监理质量管理制度,对监理工作进行全程跟踪和控制,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
第三章监理人员第十一条监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执业资格,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得从事不正当活动。
第十二条监理人员应当遵守监理纪律,认真履行监理工作职责,确保监理工作的公正、公开、公正。
第十三条监理人员应当积极学习和提高专业水平,定期参加相关培训和考核,不断提升自身能力。
第十四条监理人员应当保守工作秘密,严禁泄露监理相关信息,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四章监理管理流程第十五条监理工作应当按照合同要求和监理规范进行,确保工程项目按照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进行施工。
第十六条监理工作应当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督和验收,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十七条监理人员应当及时向监理单位报告工作情况,定期向业主汇报监理工作进展情况,确保监理工作的正常运作。
(完整版)甲方对监理组织管理办法
(完整版)甲方对监理组织管理办法甲方对监理组织管理办法 (完整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本管理办法的目的是规范甲方对监理组织的管理,以确保工程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本管理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甲方与监理组织之间的合作关系,并约定了监理组织在工程监理中的权责和管理要求。
第二章甲方与监理组织的合作
第三条合同签订
甲方与监理组织应当签订明确的合同,合同中应明确工程监理的范围、工作内容、工作时间、报酬标准等重要条款。
第四条监理组织的选定
甲方应根据工程特点和需求,选择具有相关资质和经验的监理组织,确保其能够完成工程监理工作的要求。
第三章监理组织的权责
第五条监理组织的权利
监理组织有权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存在问题提出合理建议。
第六条监理组织的义务
监理组织应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监理工作,并向甲方提供监理报告、工程质量评估等相关文件。
第四章管理要求
第七条监理日常管理
甲方应建立健全监理组织日常管理制度,确保监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八条信息公开
甲方应及时向监理组织提供工程相关信息,确保监理组织了解工程的实际情况。
第九条问题处理
甲方与监理组织在工程监理过程中发生纠纷或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仲裁或诉讼等途径进行解决。
第五章附则
第十条生效日期
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解释权
本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以上为《甲方对监理组织管理办法》的完整版文档,共计800字以上。
建筑工程监理部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监理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建筑工程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监理服务质量,规范监理工作行为,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建筑工程监理部(以下简称监理部)是公司的重要部门,负责对公司承接的建筑工程项目进行监理工作。
第三条监理部全体员工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尊重客户意见,严格执行监理规程,维护公司形象。
第四条监理部的工作任务是对建筑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保障项目进度和预算,提供专业的监理咨询服务。
第五条监理部应当与其他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完成公司的经营目标。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六条监理部下设监理科、质量检测科、安全监察科等职能科室,具体职责由各科室负责人负责。
第七条监理部设主任一职,由公司任命,负责监理部全面工作,并对监理部各科室进行管理和指导。
第八条监理部设副主任若干名,由主任任命,负责协助主任处理日常工作。
第九条监理部设科长若干名,由主任任命,负责本科室的管理和工作。
第十条监理部设监理员若干名,负责具体项目的监理工作。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十一条监理部应当严格执行公司和国家有关建筑工程的政策法规,确保工作合法合规。
第十二条监理部应当建立健全监理文件档案管理制度,确保监理工作有据可查。
第十三条监理部应当定期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四条监理部应当加强与业主和承包商的沟通,及时解决各类问题,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监理部应当组织定期例会和交流活动,促进员工之间的团队合作。
第四章质量管理第十六条监理部应当制定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工程质量达标。
第十七条监理部应当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控,对重点工序进行专项检查。
第十八条监理部应当建立质量检测标准,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评估。
第十九条监理部应当加强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隐患的排查和整改。
第二十条监理部应当及时向业主和承包商通报工程质量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二十一条监理部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施工安全。
监理单位综合管理制度
监理单位综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监理单位的运作管理,提高监理服务质量,保障监理工作的公正、客观和独立,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监理单位是依法从事工程监理业务的机构,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正确履行职责,维护监理单位的声誉和形象。
第三条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规范业务操作,保证监理服务的高效、高质量开展。
第四条监理单位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勤勉、廉洁的原则,做到克己奉公,勇于担当,决不能违法违规,丧失职业操守。
第五条监理单位应当严格保守业务秘密,绝不得泄露业主和工程施工单位的商业秘密,对知悉的商业秘密要严格保密。
第六条监理单位应当加强员工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素质和专业能力,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和安全保障机制,保障监理工作的安全和稳定。
第八条监理单位应当积极维护行业的声誉和形象,与监理行业协会和监理协会密切合作,共同推动监理行业的发展。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九条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组织架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保证监理服务的正常运作。
第十条监理单位应当设立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主持,各部门负责人参加,负责监督和协调监理服务的开展。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应当设立质量管理部、安全管理部、工程监理部等职能部门,分别负责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工程监理等业务的推进和监督。
第十二条监理单位应当设立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行政部等支撑部门,分别负责员工招聘、薪酬管理、行政事务等工作。
第十三条监理单位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等核心人员,确保监理服务的专业性和高效性。
第十四条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对各部门和个人进行绩效考核,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三章业务操作第十五条监理单位应当依法承担工程监理任务,为业主提供公正、客观、独立的监理服务。
第十六条监理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正确执行监理合同,维护业主和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
工程监理管理规章制度
工程监理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工程监理工作,提高工程质量,促进工程建设的健康有序发展,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工程监理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第三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本规章制度执行监理工作,履行监理职责,确保工程建设的合法合规性和质量安全。
第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监理工作,维护建设工程的利益。
第五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程监理管理制度,明确监理人员的权利和义务,规范监理工作流程,保证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设立监理部门,配备专业监理人员,负责具体的监理工作。
第七条监理部门应当设立监理主管,负责监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
第八条监理主管应当具备监理相关专业资格和丰富的监理工作经验,对监理工作有深入的了解和把握。
第九条监理部门应当建立监理小组,由专业监理人员组成,负责具体的工程监理任务。
第十条监理小组应当根据工程的特点和需要,制定监理计划和工作方案,明确监理任务和监理要求。
第十一条监理小组应当定期召开监理会议,总结工作进展和问题解决情况,及时调整监理计划和工作方案。
第三章职责和权利第十二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履行监理职责,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过程和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三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工程施工图纸和设计方案进行审查,确保符合国家规定和技术标准。
第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现场施工进行检查,监督施工进度和质量,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第十五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材料和设备的采购进行监督,确保符合质量要求和安全标准。
第十六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工程验收和竣工报告进行审核,出具监理意见和结论。
第十七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工程质量问题进行处理和解决,及时汇报和通知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
第十八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保护监理人员的权利和利益,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十九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按照监理计划和工作方案,开展监理工作,确保监理目标的实现。
工程监理管理制度范文
工程监理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1. 为了加强工程项目的管理,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工程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程监理管理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承担的所有建设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
3. 工程监理应遵循公正、独立、客观的原则,确保监理活动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设立工程监理部门,负责全面的监理工作。
2. 工程监理部门应根据项目特点,配备相应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
3. 工程监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编制监理细则,监督施工过程,检查工程质量,处理工程变更,协调各方关系等。
三、监理工作流程1. 工程开工前,监理部门应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参与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
2. 编制详细的监理实施细则,明确监理工作的内容、方法和标准。
3. 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日常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4. 对于关键工序和重要节点,监理工程师应进行旁站监督,确保施工质量。
5. 定期组织工程进度会议,及时解决施工中的问题,保证工程按计划推进。
四、质量控制1. 监理部门应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查体系,对施工质量进行全面监控。
2. 对于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监理部门有权拒绝使用,并要求施工单位更换。
3. 对于施工中的质量问题,监理部门应及时下达整改通知,督促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五、安全管理1. 监理部门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2. 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监理部门应立即制止,并提出整改措施。
3.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六、信息管理与报告1. 监理部门应建立完整的信息管理系统,记录监理日志、会议纪要、检查报告等。
2. 定期向建设单位报告工程进展情况,包括质量、进度、成本等方面的信息。
3. 对于重大事项和紧急情况,应及时书面报告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
七、合同管理与索赔1. 监理部门应监督施工单位履行合同义务,维护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
监理工作监督管理办法模版
监理工作监督管理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等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与施工单位的工作配合,以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
第三条监理工作的目标是全面监督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设计、施工、验收符合法律法规、规范及相关标准,并提供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
第四条监理工作由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实施,监理工程师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专业知识。
第五条监理工作应与施工单位建立良好的工作配合关系,共同推动工程进展和质量提升。
第二章监理工作职责第六条监理工程师应对工程项目进行全程管理,负责监督、检查和控制工程施工的过程,确保质量、进度和安全。
第七条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和质量控制措施进行评审,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监督其实施。
第八条监理工程师应参与工程项目的设计和预算编制,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和意见。
第九条监理工程师应定期开展工程现场检查,记录问题和整改情况,并及时向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报告。
第十条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发现和处理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指导和整改意见。
第三章监理工作流程第十一条监理工程师在施工前应对施工单位的资质和技术人员进行核实,确保其具备相应的能力和资格。
第十二条监理工程师应与施工单位签订监理合同,明确双方的权责和工作范围。
第十三条监理工程师应参与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编制与评审,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监督其实施。
第十四条监理工程师应定期开展工程现场检查,记录问题和整改情况,并向相关人员提出整改要求。
第十五条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的质量控制措施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
第十六条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召开工程进展会议,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共同研究和解决工程中遇到的问题。
第四章监理工作要求第十七条监理工程师应保密施工单位的商业机密和技术方案,确保其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监理工程师应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与施工单位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监理公司五个管理制度
监理公司五个管理制度
1.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是建筑工地的重中之重。
该制度要求监理公司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
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同时,制定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确保一旦
发生紧急情况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2. 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质量是工程成功的关键。
监理公司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质量控制流程,从材料进场、施工
过程到工程验收各个环节都要有严格的质量标准和检验程序。
通过定期的质量检查和评审,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法规标准。
3. 进度管理制度
工程进度直接影响到整个项目的工期和成本。
监理公司应制定详细的进度管理计划,包括
工程进度表、关键节点控制和进度跟踪机制。
通过定期的进度会议和现场检查,及时发现
问题并采取措施进行调整,确保工程按计划推进。
4. 成本控制管理制度
成本控制是保证项目经济效益的重要环节。
监理公司需要建立成本预算、核算和控制的体系,对工程量、材料使用、人工费用等进行严格监控。
通过成本分析和评估,及时调整预算,避免不必要的浪费,确保项目在预算范围内顺利完成。
5. 信息与文档管理制度
有效的信息和文档管理对于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
监理公司应建立一套标准化的
信息管理系统,包括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存储和传递等。
确保所有文档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便于项目决策和后期维护。
工程监理日常管理制度
工程监理日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监理日常管理工作,提高监理质量,保障工程安全,加强监理与施工单位之间的沟通和协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工程监理日常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监理单位,工程监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工程监理日常管理应遵循“公正、专业、细致、客观”的原则,确保监理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第四条工程监理日常管理应做到“知识更新、规范操作、精细管理、全程监控”。
第五条工程监理日常管理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过程监理、质量监督、安全检查、文件管理、资料归档等方面。
第六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监理日常管理制度和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各项管理职责和工作流程。
第七条工程监理日常管理需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灵活运用,不得僵化和刻板。
第八条工程监理日常管理应注重实效,必须以实际行动来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九条工程监理日常管理违反相关规定的,需按规定进行处理,保障监理人员的权益和职业尊严。
第十条工程监理日常管理的具体内容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需经相关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二章施工过程监理第十一条工程监理日常管理中的施工过程监理是重点工作,监理人员应全程参与并监督施工过程。
第十二条工程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的研究、设计、工程实施等各个过程进行持续监控,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十三条工程监理人员应认真审核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计划进度、施工图纸等项目文件,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符合规定。
第十四条工程监理人员应定期开展现场检查和监督工作,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监理记录、监理公函、监理通知等监理文书。
第十五条工程监理人员应当对施工单位提出的技术、质量、安全等问题进行及时的处理和跟踪,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第十六条工程监理人员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汇报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情况,协助解决各类施工争议。
第十七条工程监理人员应协助施工单位进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改进和技术创新,提高施工质量和效率。
工程监理主要管理制度
工程监理主要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工程监理行为,确保工程项目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合同约定的要求顺利实施。
2. 工程监理应坚持公正、独立、客观的原则,维护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
3.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的监理人员及其相关工作。
二、组织结构与职责1. 监理单位应设立项目监理部,明确监理部的组织结构和人员职责。
2. 项目监理部应配备足够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确保各专业领域均有专人负责。
3. 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包括材料验收、施工质量、安全生产等方面。
三、监理工作程序1. 监理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通过事前审查、事中控制、事后验收等环节实施管理。
2. 监理工程师应在工程施工前对施工图纸、施工方案等相关文件进行审查,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3. 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定期巡查现场,及时发现并指出问题,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4. 工程完成后,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工程验收,确保各项指标符合要求。
四、质量控制1. 监理工程师应依据国家及行业标准,制定详细的质量检查计划,并进行严格执行。
2. 对于关键工序和重要节点,监理工程师应实施旁站监督,确保施工质量。
3. 发现质量问题时,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下发整改通知,督促施工单位限期改正,并进行复查确认。
五、进度管理1. 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进度计划,并提出调整建议。
2. 监理工程师应监督施工单位按计划施工,对于进度滞后的情况,应及时分析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
3. 如遇特殊情况影响工程进度,监理工程师应协调相关方,及时调整进度计划,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六、成本控制1. 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的成本控制措施进行审查,确保成本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2. 监理工程师应监督施工单位合理使用材料和设备,避免浪费和不必要的开支。
3. 对于变更订单和额外费用,监理工程师应严格审核,确保费用的合理性和透明性。
监理管理办法
工程监理管理办法1. 目的本办法旨在通过受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实施全面管理,优质高效地实现建设项目的质量,进度和成本控制目标。
2. 管理依据2.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2。
2工程监理合同2.3工程施工合同2.4建设单位施工现场管理规定3。
总监理工程师及关键监理人员监理单位应选派总监理工程师主持项目的监理工作。
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应得到建设单位的认可,同时未经建设单位同意,不能擅自更换委托人在招标时认定的本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工程师。
各个项目的监理组织结构和人员数量须符合监理规划中监理组织机构的要求并得到建设单位认可。
4。
图纸审查与下发经建设单位审查认可的施工图按照监理合同和施工合同规定的份数发至监理单位后,监理单位应组织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形成会审纪要后,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院进行图纸交底,经审核后的施工图和图纸交底纪要由监理单位负责编写、整理发至施工单位施工并抄送建设单位.5。
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审查监理单位应根据施工合同中对工程进度的相应规定,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和年度施工进度计划。
经审查的施工进度计划应报建设单位批准,并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批准的计划组织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进行施工.6. 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的审查监理单位应负责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并向施工单位提出书面审查批复意见,并抄报建设单位。
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或技术方案涉及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另行支付工程费用的,监理单位应首先进行费用的评估,在征得建设单位书面同意批准后方可实施,并应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批准的方案进行施工.7。
项目监理规划和项目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单位应按照监理规范的规定并根据审定的工程总进度计划和工程施工组织方案的基础上,在工程项目开工前的14日内向建设单位报送“项目监理规划"和“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建设单位应在10日内审查完毕,提出审查意见。
监理单位管理制度6
监理单位管理制度6一、总则1.1 为规范监理单位的管理工作,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合法合规,维护工程质量和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2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监理单位的所有管理和监督工作,监督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单位、设计单位、设备供应商等。
1.3 监理单位应当依法独立行使监理职责,维护公正、客观、公平原则,真实记录施工过程,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1.4 监理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加强自身管理,提高监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二、监理单位组织管理2.1 监理单位应当设立明确的管理机构,确定工作职责和权限,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
2.2 监理单位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管理层应当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
2.3 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人事管理、财务管理、文件管理、工程管理等方面的制度。
2.4 监理单位应当加强对监理工程师的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
三、监理单位监理工作3.1 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开展监理工作,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管。
3.2 监理单位应当保证监理工程师的监督工作独立性和客观性,不受其他利益影响,确保监理结论真实可靠。
3.3 监理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和风险,提出合理建议,协助工程施工单位解决问题。
3.4 监理单位应当认真审查施工单位提供的设计文件、施工方案和材料,确保符合国家规范和合同要求。
四、监理工程师管理4.1 监理单位应当指定专职监理工程师负责监理工作,必须具备相关专业资格和职业素养。
4.2 监理工程师应当定期开展监理工作记录,及时报告问题和风险,参加工程施工现场巡查和检查。
4.3 监理工程师应当保持独立客观态度,不受其他利益影响,针对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配合核查整改结果。
4.4 监理工程师应当保护监理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工程质量和安全,严格遵守监理规范和纪律要求。
五、监理报告与验收5.1 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规定时间提交监理报告,并向相关单位提供监理意见和建议。
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试行办法
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试行办法SANY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SANYUA16H-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试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号一九九二年一月十八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保障其依法经营业务,促进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阶段进行监督和管理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监理单位,是指取得监理资质证书,具有法人资格的监理公司、监理事务所和兼承监理业务的工程设计、科学研究及工建设咨询的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监理单位资质,是指从事监理业务应当具备的人员素质、资金数量、专业技能、管理水平及监理业绩等。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全国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地方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工作。
国务院工业、交通等部门负责本部门直属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工作。
第二章监理单位的设立第五条设立监理单位或者申请兼承监理业务的单位(以下简称设立监理单位),必须向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资质管理部门申请资质审查。
对于符合本办法第八条第二款(一)、(二)、(三)项中的1~3目标准的,由资质管理部门核定其临时的监理业务范围(资质等级),并发给《监理申请批准书》。
取得《监理申请批准书》的单位,须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注册;经核准登记注册后,方可从事监理活动。
监理单位应当在建设银行开立帐户,并接受财务监督。
第六条设立监理单位的资质审批:(一)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理业务跨部门的监理单位设立的资质审批;(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地方监理单位设立的资质审批,并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三)国务院工业、交通等部门负责本部门直属监理单位设立的资质审批,并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监理业务跨部门的监理单位的设立,应当按隶属关系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务院工业、交通等部进行资质初审,初审合格的再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管理办法
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工程管理办法为更好地发挥工程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作用,深刻细致地落实监理委托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及义务,确保本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及施工合同、图纸设计、相关法律法规及业主的一些具体要求,公司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对监理公司的监理工作进行管理,具体内容如下:一、监理合同执行情况1、根据监理合同内容的有关规定配备总监、土建监理工程师及电气、水暖专业工程师等人员,严格控制人员的到岗率,且必须参加周工程例会,在配合施工期间监理人员视监理工作需要随叫随到。
2、在服务期内,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服务工作的正常进行,监理人员的更换,必须征得书面同意;对于不称职监理人员,无正当理由必须2日内离开,并在2日内人员更换到位。
3、监理人员在责任期内如果有重大失职,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有关规定应予以赔偿损失。
4、监理人员应按时向建设单位提供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月报及现场各种报告资料等,召开监理周例会,认真书写监理例会纪要并与监理周例会后的24小时内下发周例会纪要,不及时传发以上资料的一次处罚300元。
5、监理人员不准向施工单位索取钱物,不准向施工单位报销任何消费票据,不得接受施工单位、供货商的吃请或接受回扣,一经发现,驱逐现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监理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损失大小金额,从监理款项中直接扣除,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6、监理人员不得故意刁难施工单位,现场验收不得拖延,工程资料应及时签认,一经发现违反规定,一次处罚500元。
7、不准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和商务机密,对建设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合同有关规定执行。
二、监理人员工作纪律1、监理人员上下班、值班时间严格遵守或配合甲方规定的考勤制度,工作期间不得无故离岗、迟到、早退、酗酒,一经发现扣减监理员监理费用100元/每次;专业监理工程师扣减监理费用200元/每次;总监理工程师监理费用300元/每次,如有特殊情况向甲方工程部经理请假。
监理单位办公管理制度
监理单位办公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提高监理单位的办公管理水平,加强监理单位内部的协调和配合,提高监理单位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监理单位内部办公管理。
第三条监理单位办公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严谨、高效、便民的原则。
第四条监理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定和调整内部组织结构和岗位设置,明确各岗位职责和权限,建立健全职责部门、分工明确、职责清晰的管理体系。
第五条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制度文件管理,确保制度的全面贯彻执行。
第六条监理单位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第七条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系统,提高工作效率和信息共享能力。
第八条监理单位应不断完善服务质量评估机制,确保监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九条监理单位应设立总监办公室,负责监理单位的全面工作协调和领导。
第十条监理单位应设立财务部、人事部、技术部、市场部等职能部门,分工明确,协作配合。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应设立项目部、项目组等实施机构,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和管理。
第十二条监理单位应设立监理工程师、工程师助理、技术员等专业人员岗位,确保项目监理工作的专业性和有效性。
第三章岗位职责第十三条总监办公室负责监理单位的全面工作协调和领导,负责总体工作规划和决策。
第十四条财务部负责监理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制定财务预算和报表,监督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十五条人事部负责监理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招聘、考核、培训等相关工作。
第十六条技术部负责监理单位的技术管理工作,制定技术标准和监理规范,提高监理工程师的专业水平。
第十七条市场部负责监理单位的市场开拓和客户服务工作,保持与客户的密切联系,开拓新的业务渠道。
第四章内部管理制度第十八条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包括规章制度、管理办法、操作规范等。
第十九条规章制度应涵盖监理单位的各项工作内容,明确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
第二十条管理办法应规范内部管理流程和规范,加强内部沟通和协作。
监理组织管理制度范文
监理组织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监理组织的管理,提高监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保障建设工程的安全和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监理组织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建设工程监理的组织和人员。
第三条监理组织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相关政策,依法履行职责,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为甲方提供专业、高效的监理服务。
第四条监理组织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和管理能力,并有合法合规的组织形式和资质。
第二章监理组织的设立和管理第五条监理组织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登记注册,取得建设工程监理资质。
第六条监理组织应设立独立的监理部门或专门岗位,负责监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七条监理组织应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明确人员岗位、职责和权限。
并定期对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修订。
第八条监理组织应建立健全的人员培训和绩效评价机制,提升员工的专业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第九条监理组织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制定监理工程质量控制目标和标准,并将其落实到实际工作中。
第十条监理组织应建立健全的项目管理制度,包括管理机构、工作程序、监督检查等,确保项目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要求进行施工。
第三章监理人员的管理第十一条监理组织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要求,对监理人员进行选拔、培训和管理。
第十二条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持有相应的监理工程师或注册建筑师等职业资格证书。
第十三条监理组织应建立健全监理人员的考核和奖惩制度,激励监理人员发挥其专业技术和管理能力。
第十四条监理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保持专业的独立性和客观公正,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职业操守从事不正当行为。
第十五条监理人员应加强学习和自我提升,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和监理能力。
第四章监理工作的实施第十六条监理组织应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对建设工程的各个阶段进行监理,包括设计、施工、验收等。
第十七条监理组织应参与项目的预算编制和审核工作,确保项目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对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
对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监理单位是项目施工过程中最主要监督、控制者之一,如何加强对监理人的管理,确保监理单位认真、负责的进行工作,确保监理活动处于受控状态,是业主现场代表(工程师)的主要任务之一。
业主对监理单位的监督与管理的主要依据是《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建设工程监理理规范》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但不一定能满足业主管理要求。
因此,业主在监理招投标之前,就应针对项目需要拟定详细的监理管理办法,并应在签订合同后、监理进场前及时签发给监理单位,从而形成有效的合同文件,加强对监理的监督与管理。
为实现项目的管理目标,建设单位通常从资质(监理资质、人员资质、同类工程监理经验)、资料(监理月报、进度报告、监理通知单等)、现场管理(安全、质量、进度、投资控制要求,及时发现问题并切实解决问题)三方面对监理单位进行监督管理,形成一个对监理单位监督管理制度很有必要。
对监理单位监督管理制度其实就是建设单位项目部管理人员对监理单位的项目监理部人员的监督管理,以监督为主,管理为辅,目的是为了监理单位更好的履行合同,更好的为项目服务,为施工现场服务,防止发生损害建设单位利益的事情和对施工单位的吃拿卡要等。
对监理单位监督的主要内容分为以下四大部分:①监理单位履行合同情况;②监理单位现场项目部能否满足现场实际需要;③监理人员有无损害建设单位利益情况(有无对施工单位吃拿卡要等损害施工单位利益行为);④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服务承诺履行情况评价。
目前阶段(招标前),作为业主,应把重点放在监理招标工作上,重点考察监理单位的监理资质、本项目拟定投入人员资质、同类工程监理经验以及实际的监理业绩上。
选择监理单位时,一般考虑如下因素:⑴专业技能;监理单位专业技能主要表现为各类技术、管理人员的专业构成及等级构成(特别是总监和技术负责人),以前的工作实践,具有的工作设施与手段等。
考虑这个因素,主要是判断拟选的监理单位能否有足够的能力来承担目前这一项目。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监理单位
管
理
实
施
办
法
西安交大济源科技园规划建设部
2014年8月19日
目录
一、监理合同执行情况 (2)
二、监理人员工作纪律 (3)
三、监理人员对质量控制 (4)
四、监理人员对进度控制 (5)
五、监理人员对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控制 (6)
六、其他有关说明 (9)
对理单位管理办法
为更好地发挥项目监理部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作用,深刻细致地落实监理委托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及义务,确保本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及环保符合施工合同、图纸设计、相关法律法规及业主的一些具体要求,公司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对监理公司项目部的监理工作进行管理并进行考核具体内容如下:
一、监理合同执行情况
1、根据监理合同内容的有关规定配备总监、土建监理工程师、土建监理员、资料员以及电气、水暖专业工程师等人员,严格控制人员的到岗率。
且必须参加周工程例会,在配合施工期间监理人员视监理工作需要随叫随到。
2、在服务期内,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服务工作的正常进行,监理人员的更换,必须征得书面同意;对于不称职监理人员,无正当理由必须2日内离开,并在2日内人员更换到位。
3、监理人员在责任期内如果有重大失职,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有关规定应予以赔偿损失。
4、监理人员应按时向建设单位提供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月报及现场各种报告资料等,召开监理周例会,认真书写监理例会纪要并于监理周例会后的两日内下发例会纪要,不及时传发以上资料的一次处罚300元。
5、监理人员不准向施工单位索取钱物,不准向施工单位报销任何消费票据,不得接受施工单位、供货商的吃请或接受回扣,一经发现,驱逐出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监理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损失大小金额,从监理款项中直接扣除,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6、监理人员不得故意刁难施工单位,现场验收不得拖延,工程资料应及时签认,一经发现违反规定,一次处罚500元;
7、不准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和商务秘密,对建设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按合同有关规定执行。
二、监理人员工作纪律
1、监理人员上下班、值班时间应严格遵守或配合甲方规定的考勤制度,工作期间不得无故离岗、迟到、早退、酗酒,如有特殊情况应向甲方规划建设部经理请假。
2、监理人员应注意维护监理形象,遵守项目现场各项管理制度;不准相互推诿、无理拒绝或拖延本职工作;对现场存在的质量问题、安全隐患应及时发现并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单。
3、监理人员应熟悉工程图纸及设计变更的相关内容,了解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4、各项报表填写内容符合要求。
监理日志、月报填写内容齐全、真实、清晰、可追溯,本人审核的资料及填写的表格要签字齐全,数字准确。
三、监理人员对质量控制
1、积极审核各专业施工方案,使之符合规范及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规定,并监督施工单位按批准的方案施工,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
出现严重审查错误,及发现未按照批准方案施工而不及时处理的,一次处罚500元。
2、材料进场验收手续齐全,质量证明资料与实物核验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由于发现不及时或发现未经批准的材料使用监理不采取措施制止的,一次处罚500元。
3、监理人员应清楚监理控制程序、工程质量控制标准,掌握工程现场情况及有关数据,满足工程施工中对各项工序、参数的理解和需求。
4、施工中存在质量问题,能够及时发现并进行处理的,及时安排处理并复查,重大质量问题不得隐瞒并私自处理;否则发现一次处罚300元。
5、严格执行质量过程控制措施,在过程控制及工程验收时,要按规定进行实测实量。
经验收合格的工程,不得再有质量问题。
不符合以上规定的一次处罚200元。
6、为了配合施工单位按计划完成施工任务,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应加强过程检查、主动发现问题并敢于指出,对施工过程中明显违反施工规范、与图纸不符、有严重错误的问题,应及时指出,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必要时对有关问题签发监理通知,以减少工序验收时大量的返工;不符合以上规定的一次处罚200元。
7、按职责做好见证取样、监理抽检工作;监理人员在施工阶段实施监理时,应在施工现场对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跟班旁站监督,旁站监理范围为:桩间土方等开挖、地下室外墙隐检及土方回填、后浇带、桩头加贴防水、抗渗混凝土浇筑、其它(底板、墙、顶板)混凝土浇筑、地下室结构质量缺陷处理、主体结构框架节点钢筋、屋面防水、特殊工艺及其它有关工程建设需要的关键工序或部位;建设单位抽查发现旁站不到位,一次处罚200元。
8、监理人员在没有收到书面验收通知的情况下,每天应根据施工现场的施工状态进行检查,检查下列情况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检人员的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的准备情况;
(2)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是否执行了已获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3)核查进场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和商品砼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单位进行检验;
(4)施工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操作条件是否满足工艺操作要求;
(5)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是否存在质量缺陷或质量隐患。
对较大质量问题或隐患,监理人员宜采取录相、摄影等手段予以记录;
(6)监理人员在巡视和旁站过程中要善于及时发现问题并对其予以纠正。
一旦发现问题,应先口头通知施工单位要求其改正,必要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并将所发现的问题及处理过程记入监理日记。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监理人员应口头要求工程暂停施工:
①施工出现了安全隐患;
②工程质量出现的缺陷可能引发工程质量事故;
监理人员在口头要求工程暂停后,应立即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暂停施工令》。
9、监理单位应严格工序报验制度,对施工单位报验的工序,监理员应协同监理工程师首先检查施工方自检资料,齐全后再进行工序验收;凡关键部位或工序未履行签字验收程序就进行下道施工的发现一次处罚200元。
四、监理人员对进度控制
1、监理单位须配合施工进度, 根据总进度计划,要求施工单位提出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季度、月度的具体计划安排,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其可行性并提出意见。
2、监理工程师审核施工方按工程进度提交的形象进度和已完成工程量月报,对工程量增减变化的设计变更及工地洽商等内容执行情
况审查,同时检查是否满足质量要求,如不合格不予签认并及时汇报甲方。
2、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经常深入工地,了解承包人的工、料、机的投入情况,对进度计划滞后的工程提出分析意见,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并督促施工单位按工程进度完成。
3、对各种质量检验报告单、中间交工证书、中间计量表等符合要求的及时准确签证,杜绝漏签、错签;对承包人上报的资料的审核准确到位;计量方法、原则掌握严格、正确,对计量支付的理解透彻。
五、监理人员对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控制
1、项目监理部应定期组织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的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上报建设单位。
2、做好日常安全监护及督促工作,所有人员应自觉遵守并严格执行安全文明管理制度,监理人员对发现下述情况,不按照要求提出整改直至制止的,对监理公司处罚100元。
(1)工程标牌未设置,或设置在不醒目位置,或发生破损未及时修复;高层建筑无明显的楼层标识牌。
(2)施工现场成品、半成品及原材料未按规定堆放。
(3)施工现场扬尘、撒土对周边居民区、公共场所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噪音。
(4)发现生活区、办公区、施工区有随意倾倒垃圾现象,办公区域场地不定期打扫,损坏的设施不及时修复。
(5)发现施工现场高空抛物或从高处倾倒物体。
(6)外墙脚手架未保持整洁、美观,发生破损,钢管、扣件、栏杆颜色标识不清楚,围墙及周边道路、工地出入口未保持清洁,绿化、广告、灯箱等发生破损未及时修复。
(7)施工单位门卫管理不到位,不建立来客登记制度。
(8)施工单位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安全员缺岗或不到位;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台帐未及时建立并完善,未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或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9)施工现场消防设施未按要求配置的,施工脚手架未按规范搭设、报验不及时及未能满足安全防护要求的,现场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等未按要求佩带或配置的,拒不整改。
(10)现场出入口、通道口、楼梯口、井道口、预留洞口、临边洞口、基坑边缘等容易发生坠落的地方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临边防护未及时设置,现场塔吊、架桥机、吊车及其他施工机具未按要求配备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或超过质检期违规使用的。
(11)施工现场用电设备、配电箱、开关箱未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未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系统,施工电缆随意拖拉,未架空或埋地,接头未保护,绝缘层有破损,现场用电设备漏电保护装置未按要求配置或失灵的。
(12)发现生活区、职工集体宿舍、食堂违规使用电器,电线私拉乱接及未配设防火设备的。
六、其他有关说明
1、本监理管理办法执行时间:开始时间:工程开工;结束时间:与监理服务周期同时结束。
2、规划建设部将严格按此管理办法进行检查,不按此办法进行管理规划建设部有权对监理单位进行考核。
西安交大济源科技园规划建设部
201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