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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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行政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衔接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行政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衔接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行政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衔接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1998.02.19•【文号】财预字[1998]57号•【施行日期】1998.02.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会计正文财政部关于行政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衔接问题的通知(财预字〔1998〕57号1998年2月19日)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根据财政1998年2月6日发布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规定,《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自1998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行政单位原执行的《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同时废止。

鉴于新制度下发较晚,单位已按原制度建立1998年新账,为实现新旧会计制度的平稳过渡,保证新制度的顺利实施,现将有关行政单位会计新旧账务衔接问题做如下规定:一、凡是1998年账务核算内容不多的单位,可以重新办理建立新账工作。

具体方法为:(一)根据年终决算转账的“资金活动情况表”结合账簿记录编制年终结算转账的“资产负债表”(附件一)。

(二)行政单位年终结账后有关科目内容调整如下:1、货币资金的结转将原“经费现金”、“库存现金”科目余额合并转入新制度中的“现金”科目。

将原“经费存款”、“其他存款”科目余额合并转入“银行存款”总账科目,总账科目下可按资金的种类分设明细科目。

将原“有价证券(预算内)”、“有价证券(预算外)”合并转入“有价证券”总账科目。

2、往来款项的结转将原“经费暂存”、“暂存款”科目余额全部转入“暂存款”科目。

将原“经费暂付”、“暂付款”、“应返还限额”、“合同预付款”、“借出款”科目余额全部转入“暂付款”科目。

3、其他资产的结转将原“经费材料”、“库存材料”科目余额合并转入“库存材料”科目。

将原“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基金”科目余额分别转入“固定资产”、“固定基金”科目。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与《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与《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附件1:《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与《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我部于2017年10月24日印发了《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以下简称新制度)。

目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财库〔2013〕218号,以下简称原制度)的单位,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制度,不再执行原制度。

为了确保新旧会计制度顺利过渡,现对单位执行新制度的有关衔接问题规定如下:一、新旧制度衔接总要求(一)自2019年1月1日起,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新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

(二)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做好新旧制度衔接的相关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根据原账编制2018年12月31日的科目余额表,并按照本规定要求,编制原账的部分科目余额明细表(见附表1、附表2)。

2.按照新制度设立2019年1月1日的新账。

3.按照本规定要求,登记新账的财务会计科目余额和预算结余科目余额,包括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财务会计科目、按照原账科目余额登记新账预算结余科目(行政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转账、登记新账科目对照表见附表3),将未入账事项登记新账科目,并对相关新账科目余额进行调整。

原账科目是指按照原制度规定设置的会计科目。

4.按照登记及调整后新账的各会计科目余额,编制2019年1月1日的科目余额表,作为新账各会计科目的期初余额。

5.根据新账各会计科目期初余额,按照新制度编制2019年1月1日资产负债表。

(三)及时调整会计信息系统。

单位应当按照新制度要求对原有会计信息系统进行及时更新和调试,实现数据正确转换,确保新旧账套的有序衔接。

二、财务会计科目的新旧衔接(一)将2018年12月31日原账会计科目余额转入新账财务会计科目1.资产类(1)“库存现金”、“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账款”、“预付账款”、“无形资产”、“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受托代理资产”、“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新制度设置了“库存现金”、“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账款”、“预付账款”、“无形资产”、“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受托代理资产”、“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账的上述相应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

行政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衔接问题探讨

行政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衔接问题探讨

行政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衔接问题探讨1. 引言1.1 背景介绍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行政事业单位的管理体制也在不断完善和调整。

作为行政事业单位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计制度在其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国的会计制度也在不断更新和调整,新的会计制度不断推出,旧的会计制度逐渐淘汰。

在这种背景下,行政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的衔接问题逐渐凸显出来。

行政事业单位作为公共服务单位,其财务管理和会计制度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对社会公众和政府监管都具有重要意义。

如何确保新旧会计制度的衔接顺利进行,避免因此而导致财务混乱和不规范的问题,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课题之一。

对行政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衔接问题的探讨和研究,对于提升我国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水平,保障财务信息真实性和准确性具有重要意义。

1.2 研究目的本文旨在探讨行政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衔接问题,其中研究目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通过对行政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的基本概念进行深入分析,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其内涵和特点,为后续对比和研究做好准备。

通过比较新旧会计制度的区别与联系,可以帮助我们更清晰地认识到新制度的改革意义和实施路径,从而为顺利实施新制度提供理论支撑。

针对新旧会计制度衔接存在的问题,通过深入分析和探讨,将寻找解决问题的有效对策,提高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的效率和规范性。

通过研究具体的操作步骤,我们可以总结出一套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为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工作提供可行性指导,促进制度衔接的顺利进行。

通过对以上研究目的的分析和探讨,本文旨在为解决行政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衔接问题提供理论依据和实践支持。

1.3 研究意义研究意义是指对行政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衔接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和分析的意义和价值。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会计理论的不断更新,行政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的衔接问题已经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现实难题。

研究新旧会计制度衔接问题的意义在于可以帮助行政事业单位更好地理解和应对新的会计准则和规定,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新旧会计制度衔接

新旧会计制度衔接

新旧会计制度衔接第一节新旧制度衔接的总体要求一、新旧制度衔接的时间要求修订后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财库[2013]218号)(以下简称“新制度”)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行政单位应当自2014年1月1日起,严格按照新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编制财务报告。

此前,行政单位仍应按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财预字[1998]49号,以下简称“原制度”)以及财政部印发的有关行政单位会计核算补充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编制财务报告。

因此,新旧制度衔接的时间要求是:将按原制度核算的2013年12月31日各会计科目期末余额,与按新制度建立的2014年1月1日新账各会计科目期初余额相衔接。

二、新旧制度衔接的主要内容为保证新旧制度顺利衔接过渡,财政部印发了《新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财库[2013]219号),对新旧制度的衔接工作做了具体规定。

根据该规定,行政单位新旧制度衔接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1.行政单位在按新制度建立2014年度新账时,应当将按原制度核算的2013年12月31日各会计科目的期末余额,按新制度规定及新旧会计科目对应关系,转入2014年度新账各对应会计科目的期初余额中。

2.行政单位应当对2013年12月31日按原制度未进行核算,但按新制度规定应予以确认和核算的会计事项,按新制度的规定进行追溯确认,并相应调整2014年1月1日新账相关会计科目期初余额。

3.行政单位如果有基本建设项目,且按《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设置基建账簿的,应当将基建账2013年12月31日各会计科目期末余额,按新制度的规定并入到新账各应对会计科目2014年1月1日的期初余额中。

三、执行新制度前的准备工作行政单位执行新制度前的准备工作主要包括:(一)对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实1.对本单位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查实盘盈、盘亏、毁损资产,并按原制度规定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2.对本单位无形资产原价、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进行核查,为追溯确认无形资产和计提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做好准备。

行政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衔接策略

行政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衔接策略

行政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衔接策略【摘要】本文探讨了行政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衔接策略,主要包括会计制度变革的背景、新旧会计制度的差异分析、制定衔接策略的重要性、具体衔接策略措施以及员工培训和沟通策略。

针对新旧会计制度的差异,行政事业单位需制定有效的衔接策略,以确保会计工作顺利过渡。

在实施衔接策略时,重视员工培训和沟通策略至关重要,可以帮助员工适应新的会计制度,并顺利完成过渡期的工作。

行政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衔接策略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只有通过合理的策略和措施,才能实现会计工作的持续顺利运行,并为单位的发展提供保障。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衔接策略、会计制度变革、差异分析、重要性、具体措施、员工培训、沟通策略、总结、展望。

1. 引言1.1 行政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衔接策略行政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衔接策略是当前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领域中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

随着我国会计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许多行政事业单位面临新旧会计制度的衔接和过渡问题,如何顺利过渡并确保信息的连续性和可比性成为了摆在各单位面前的重要课题。

在实践中,行政事业单位在新旧会计制度衔接过程中可能会面临诸多挑战,包括制度差异所带来的数据不一致、内部人员对新制度的理解困难以及会计处理方法的变化等。

制定合适的衔接策略显得尤为重要。

要制定有效的衔接策略,首先需要深入分析新旧会计制度的差异,明确变革的背景和目的。

还需要充分重视员工培训和沟通策略,确保全体员工能够及时了解新制度的要求和变化,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行政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的衔接策略至关重要,需要全面考虑各方面因素,并制定合理有效的衔接方案,以确保会计信息的连续性和可比性,进而推动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和完善。

2. 正文2.1 会计制度变革的背景会计制度的变革是由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会计理论的发展趋势而不断推进的。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进行,各行各业的商业活动愈发复杂,传统的会计制度已经不能满足实际需要,因此迫切需要进行改革和更新。

行政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衔接

行政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衔接

行政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衔接行政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衔接是指行政单位由旧的会计制度顺利过渡到新的会计制度的过程。

行政单位的会计制度是为了规范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而制定的一套制度和方法,是行政单位开展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基本规范。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会计理论的不断演进,行政单位的会计制度也需要不断和更新,以适应新的经济形势和管理需求。

行政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衔接的目的是确保会计核算的连续性和客观性,保证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行政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衔接需要经历以下几个阶段:准备阶段、过渡阶段和稳定阶段。

准备阶段是指行政单位开始制定新的会计制度的过程,包括制定新的会计政策、制定新的会计程序、制定新的会计凭证和账簿等。

过渡阶段是指行政单位从旧的会计制度过渡到新的会计制度的过程,包括进行旧会计数据的转换和调整、对旧会计凭证和账簿进行归档等。

稳定阶段是指行政单位逐渐适应新的会计制度的过程,包括进行新会计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培训、监督新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等。

行政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衔接的关键是确保会计信息的连续性和一致性。

首先,在准备阶段,行政单位需要充分了解新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和规定,制定适合自身情况的会计政策和程序。

其次,在过渡阶段,行政单位需要将旧的会计数据进行转换和调整,确保新旧会计数据的一致性和可比性。

同时,行政单位还需要对旧会计凭证和账簿进行归档,保存历史数据,以备后续审计和查询。

最后,在稳定阶段,行政单位需要建立新的会计信息系统,确保新的会计制度的正常执行和操作的顺畅进行。

并对新的会计制度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行政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衔接的成功与否对行政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具有重要影响。

一个良好的会计制度衔接过程能够保证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提高行政单位的财务透明度和管理效能。

相反,一个不完善的会计制度衔接过程可能导致财务报表的失真和遗漏,影响行政单位的决策和信誉。

因此,行政单位应高度重视新旧会计制度的衔接工作,加强组织和协调,确保衔接过程的顺利进行。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我部于2017年10月24日印发了《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以下简称新制度)。

目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2012〕22号,以下简称原制度)的单位,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制度,不再执行原制度。

为了确保新旧会计制度顺利过渡,现对单位执行新制度的有关衔接问题规定如下:一、新旧制度衔接总要求(一)自2019年1月1日起,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新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

(二)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做好新旧制度衔接的相关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根据原账编制2018年12月31日的科目余额表,并按照本规定要求,编制原账的部分科目余额明细表(参见附表1、附表2)。

2.按照新制度设立2019年1月1日的新账。

3.按照本规定要求,登记新账的财务会计科目余额和预算结余科目余额,包括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财务会计科目、按照原账科目余额登记新账预算结余会计科目(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转账、登记新账科目对照表见附表3),将未入账事项登记新账科目,并对相关新账科目余额进行调整。

原账科目是指按照原制度规定设置的会计科目。

4.按照登记及调整后新账的各会计科目余额,编制2019年1月1日的科目余额表,作为新账各会计科目的期初余额。

5.根据新账各会计科目期初余额,按照新制度编制2019年1月1日资产负债表。

(三)及时调整会计信息系统。

单位应当按照新制度要求对原有会计信息系统进行及时更新和调试,实现数据正确转换,确保新旧账套的有序衔接。

二、财务会计科目的新旧衔接(一)将2018年12月31日原账会计科目余额转入新账财务会计科目1.资产类(1)“库存现金”、“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短期投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无形资产”科目新制度设置了“库存现金”、“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短期投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无形资产”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账的上述相应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

如何做好新政府会计制度下行政单位的新旧制度衔接工作(行政单位篇)

如何做好新政府会计制度下行政单位的新旧制度衔接工作(行政单位篇)

如何做好新政府会计制度下行政单位的新旧制度衔接工作(行政单位篇)财政部于2017年10月24日印发了《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以下简称新制度)。

目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财库〔2013〕218号,以下简称原制度)的单位,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制度,不再执行原制度。

为了确保新旧会计制度顺利过渡,现对单位执行新制度的有关衔接问题规定如下:一、新旧制度衔接总要求(一)自2019年1月1日起,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新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

(二)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做好新旧制度衔接的相关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根据原账编制2018年12月31日的科目余额表,并按照本规定要求,编制原账的部分科目余额明细表(见附表1、附表2)。

2.按照新制度设立2019年1月1日的新账。

3.按照本规定要求,登记新账的财务会计科目余额和预算结余科目余额,包括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财务会计科目、按照原账科目余额登记新账预算结余科目(行政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转账、登记新账科目对照表见附表3),将未入账事项登记新账科目,并对相关新账科目余额进行调整。

原账科目是指按照原制度规定设置的会计科目。

4.按照登记及调整后新账的各会计科目余额,编制2019年1月1日的科目余额表,作为新账各会计科目的期初余额。

5.根据新账各会计科目期初余额,按照新制度编制2019年1月1日资产负债表。

(三)及时调整会计信息系统。

单位应当按照新制度要求对原有会计信息系统进行及时更新和调试,实现数据正确转换,确保新旧账套的有序衔接。

二、财务会计科目的新旧衔接(一)将2018年12月31日原账会计科目余额转入新账财务会计科目1.资产类(1)“库存现金”、“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账款”、“预付账款”、“无形资产”、“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受托代理资产”、“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新制度设置了“库存现金”、“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账款”、“预付账款”、“无形资产”、“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受托代理资产”、“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账的上述相应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

新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衔接

新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衔接

新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衔接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国家治理结构的不断调整,新的行政单位成立的情况屡见不鲜。

新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衔接是确保财务管理的有效实施和信息的连续性的重要环节。

下面将围绕新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衔接展开讨论。

一、概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衔接是指新旧行政单位在成立过程中,将原有的会计制度与新的会计制度进行对接和整合,以确保财务管理的连续性和效率。

新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衔接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重点。

二、工作重点1.政策研究:新旧行政单位的会计制度衔接需要进行充分的政策研究和分析,了解新的政策规定和要求,并为制定相应的会计制度提供依据。

2.会计政策的整合:新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衔接的核心工作是对旧有会计政策和新的会计政策进行对接和整合。

首先,需要对旧有的会计政策进行梳理,了解原有政策框架和设定的目标。

然后,对新的会计政策进行研究,分析新政策的特点和要求。

最后,进行对接和整合,确保新单位的会计制度与新政策保持一致。

3.会计流程的调整:新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衔接还需要对会计流程进行调整。

首先,需要对旧有单位的会计流程进行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然后,根据新的会计制度要求,调整流程,使之符合新政策的要求。

同时,还需要与其他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确保会计流程的衔接不会影响其他部门的工作。

4.数据整合和转换:新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衔接的另一个重点是对数据的整合和转换。

由于新旧行政单位的会计制度不同,原有的会计数据需要进行整合和转换才能满足新的制度要求。

这需要对原有数据进行清理和分类,同时进行合并和转换,确保新单位的会计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5.培训和交流:新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衔接还需要进行全员培训和交流。

培训是为了让工作人员了解新的会计制度和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准确性。

交流是为了解决在衔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加强不同单位之间的合作和配合,共同完成衔接工作。

三、衔接实践实践中,新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衔接可以从以下几个步骤进行:1.政策研究:首先,对新政策进行充分的研究和分析,了解政策要求和目标。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与《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与《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附件1:《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与《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我部于2017年10月24日印发了《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以下简称新制度)。

目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财库〔2013〕218号,以下简称原制度)的单位,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制度,不再执行原制度。

为了确保新旧会计制度顺利过渡,现对单位执行新制度的有关衔接问题规定如下:一、新旧制度衔接总要求(一)自2019年1月1日起,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新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

(二)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做好新旧制度衔接的相关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根据原账编制2018年12月31日的科目余额表,并按照本规定要求,编制原账的部分科目余额明细表(见附表1、附表2)。

2.按照新制度设立2019年1月1日的新账。

3.按照本规定要求,登记新账的财务会计科目余额和预算结余科目余额,包括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财务会计科目、按照原账科目余额登记新账预算结余科目(行政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转账、登记新账科目对照表见附表3),将未入账事项登记新账科目,并对相关新账科目余额进行调整。

原账科目是指按照原制度规定设置的会计科目。

4.按照登记及调整后新账的各会计科目余额,编制2019年1月1日的科目余额表,作为新账各会计科目的期初余额。

5.根据新账各会计科目期初余额,按照新制度编制2019年1月1日资产负债表。

(三)及时调整会计信息系统。

单位应当按照新制度要求对原有会计信息系统进行及时更新和调试,实现数据正确转换,确保新旧账套的有序衔接。

二、财务会计科目的新旧衔接(一)将2018年12月31日原账会计科目余额转入新账财务会计科目1.资产类(1)“库存现金”、“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账款”、“预付账款”、“无形资产”、“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受托代理资产”、“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新制度设置了“库存现金”、“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账款”、“预付账款”、“无形资产”、“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受托代理资产”、“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账的上述相应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

浅谈行政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的差异及其衔接问题

浅谈行政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的差异及其衔接问题

浅谈行政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的差异及其衔接问题行政事业单位是指依法成立,从事行政管理活动,不以营利为目的,由政府或者法人机构委托代理的非企业单位。

会计制度是指规范会计核算和报告的一系列制度,包括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制度和会计方法等。

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包括新旧两种,其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财务报告要素旧会计制度主要关注资金类账务,以资金流量为核心,财务报告侧重于资金收支状况和存货情况。

新会计制度则从全面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角度出发,增加了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费用和收益等项目。

二、会计核算方法旧会计制度强调堪控,即控制计量法,将会计核算对象限定为资金支出,对资产和负债的计量较为简单。

而新会计制度采用市场价值计量法,要求对资产和负债进行正确计量,并强调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会计核算。

三、会计核算对象旧会计制度主要以单位内部的事务为会计核算对象,采用的是资源计量法。

新会计制度则将目光扩大到单位外部的经济活动,采用交易计量法,即以经济业务为会计核算对象。

四、会计制度框架旧会计制度的会计核算框架较为简单,主要包括资金管理账、资金往来账、资金预算控制账等账务,缺乏完整的会计体系。

新会计制度则借鉴了企业会计准则,建立了一套完整的会计框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一、延续法旧会计制度的不涉及的项目可以继续沿用旧会计制度进行核算和报告,新会计制度则按照新要求进行核算和报告。

这种方法相对简单,但可能会出现信息不对称的情况。

二、调整法即在新旧会计制度之间进行调整,通过调整项目的计量基础和计量方法等,使其在旧会计制度下能够准确反映新会计制度的要求。

这种方法的衔接性较强,但调整工作较为繁琐。

三、并行法即同时采用新旧两套会计制度进行核算和报告,在过渡期内,通过逐步完善转换办法,最终完成从旧会计制度向新会计制度的过渡。

这种方法周期较长,但能够兼顾旧会计制度下已形成的会计体系。

行政事业单位的新旧会计制度的差异主要体现在财务报告要素、会计核算方法、会计核算对象和会计制度框架等方面。

浅谈行政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的差异及其衔接问题

浅谈行政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的差异及其衔接问题

浅谈行政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的差异及其衔接问题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经济的快速发展,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也在不断完善和更新。

新旧会计制度的差异对于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和报告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同时衔接问题也成为了一个需要解决的难题。

一、新旧会计制度的差异1. 会计制度体系不同新会计制度强调规范、透明、便于比较和真实反映经济业绩等原则,更加符合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要求;而老会计制度则偏向传统的财务管理为主,注重预算控制和政府财务稳健性。

2. 会计处理方法不同新会计制度注重会计信息的实质反映和真实性,更加强调财务报告的公允价值,并采用了更加严格的准则和制度规定;而老会计制度则注重会计处理的灵活性和政策性,存在一定程度的主观性和随意性。

3. 会计核算内容不同新会计制度扩大了会计核算的范围,增加了资产负债表项目和利润表项目等内容,更加完善了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方法;而老会计制度则相对简单,往往只注重资金流的核算和管理。

二、新旧会计制度的衔接问题1. 制度转换难题由于新旧会计制度有较大的差异,行政事业单位需要进行从老制度到新制度的转换,这其中包括对会计政策、会计核算方法、会计报表等进行调整和完善,这无疑给单位的财务管理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和挑战。

2. 人员素质不足由于新旧会计制度的差异,需要有一批具备新制度要求的会计人员来进行落实。

但在实际操作中,很多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人员缺乏新会计制度的培训和理解,导致了会计制度转换的难度。

3. 财务信息披露透明度问题新旧会计制度的差异使得财务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出现问题,原本在老会计制度下可能存在的问题在新会计制度下有可能被发现,这对于单位的财务稳健和形象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三、衔接问题的解决1. 健全培训机制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培训机制,加强对会计人员的新会计制度培训,提升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理解能力,以便更好地适应新会计制度的要求。

2. 完善制度转换方案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完善制度转换方案和实施步骤,确保在转换过程中不会给单位的正常运营和财务管理带来过大的冲击。

行政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衔接策略

行政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衔接策略

行政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衔接策略随着新会计准则的实施,许多行政事业单位需要实施新的会计制度。

这将是一个重大挑战,因为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涉及到许多方面,包括预算编制、资产管理、资金管理、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等。

因此,为了确保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顺利过渡到新会计制度,需要制定一套相应的衔接策略。

下面将介绍具体的衔接策略。

第一步:进行财务管理制度分析为了理解新会计制度的适用范围和对财务管理体系所产生的影响,必须对旧制度进行全面的分析。

该分析涉及以下关键领域:预算编制和执行:预算制度是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基础。

因此,必须对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相关规定进行分析,以确定是否需要进行调整。

资产管理:资产管理是财务管理的另一个关键领域。

需要分析资产收购、使用和处置的相关规定,以确定需要对固定资产账户进行调整的具体措施。

财务报表:财务报表是财务管理的核心工具。

需要分析旧制度的财务报表,以确定是否需要进行调整或重新设计。

内部控制:内部控制是确保财务管理合法性和透明度的关键措施。

需要进行分析和审查,以确定是否需要加强内部控制的各种方面。

第二步:确定新旧制度之间的差异在了解旧制度的功能和限制之后,必须确定新旧制度之间的差异。

这些差异可能涉及会计政策、管理原则和财务报表。

以下是需要考虑的一些具体方面:会计政策:新旧制度的会计政策和实践可能不同。

必须确定在新制度下需要调整的会计政策,并对其产生的影响进行评估。

管理原则:新旧管理原则之间也可能存在差异。

需要确定在新制度下需要调整的所有管理原则,并确定需要采用的管理方法。

财务报表:新会计制度下,财务报表的结构、内容和格式可能也会发生变化,因此需要调整旧财务报表的结构、格式和内容以符合新制度的要求。

第三步:制定衔接策略制定一个详细的实施计划,以确保所有调整工作及时完成。

建立一个实体账户,以管理新制度下的各项收支。

培训所有相关人员,使他们能够熟悉新制度下的会计准则和管理原则。

确保新旧制度之间的平稳过渡,包括正确迁移旧制度的数据和账户、调整旧财务报表,以使其符合新制度要求等。

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贷:资产基金——无形资产/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 对无形资产按照新制度的规定补提摊销。 对固定资产、公共基础设施计提折旧事宜由财政部另行规定。 借:资产基金——无形资产【未入账的无形资产】 贷:累计摊销 (2)原未入账的受托代理资产 借:受托代理资产等 贷:受托代理负债 2、负债类 借:待偿债净资产 贷:应付账款/长期应付款
新账中科目设有明细科目的,应将原账中对应科目的余额加以分 析,分别转入新账中相应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
8
(三)将原未入账事项登记新账 转换时,应将2013年12月31日前未入账的资产、负债记入新账。 1、资产类 (1)原未入账的无形资产、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 借:无形资产/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
《新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讲解
内容提要
一、新旧制度衔接 新旧制度衔接总要求 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 将原未入账事项登记新账 将基建数据并入“大账”(初始并账) 财务报表新旧衔接 二、定期并账(每月末并账)
一、新旧制度衔接
(一)衔接总要求
1、时间要求
2014年1月1日起
“基建借款”包括以下基建账科目:基建投资借款、上级拨入 投资借款、其他借款。
如果没有基建借款 待偿债净资产= 并入大账的“应付账款和长期应付款”数额 方向相反
2.收入、支出类
“大账”科目
基建账科目
四、收入类


财政拨款收入
基建拨单 位款(本期贷方发生额中属 于同级“ 大财政拨款的部分)
基建拨账 ”款(本期贷方发生额中属
基建账科目
基建拨款(余额中属同级财政拨款 结转的部分) 17 财政拨款结转 留成收入(余额中属同级财政拨款 结转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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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衔接问题

行政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衔接问题

行政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衔接问题摘要:本文结合实际工作,阐述了行政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的衔接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期望能够为行政事业单位新旧制度衔接工作提供一些参考,推进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与管理工作。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内部控制制度;衔接一、行政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衔接的问题新政府会计准则构建了政府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适度分离并相互衔接的政府会计核算体系,科学界定了会计要素的定义和确认标准,明确了资产和负债的计量属性及其应用原则,构建了政府财务报告体系。

新政府会计制度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所以新旧制度的衔接就成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中的重点。

1.新旧会计制度衔接的问题首先,新政府会计制度在会计科目方面做出了较大的调整,会计科目的变化在新旧会计制度衔接的过程中较为明显,新会计制度删除了一些不重要的科目,例如“拨出经费”,在删除科目的同时又在会计科目中增添了一些新的内容,例如“待摊费用”“固定资产折旧”等,同时新会计制度在材料和存货方面做出了调整,这些调整和删减弥补了以往会计制度涵盖范围小、信息不完整的问题,但是人们接受新事物是需要一定时间的,制度的变化和调整直接影响着工作方式的改变,所以会计人员对新制度的接受效果和接受期限就成了执行新政府会计制度的难点。

其次,新政府会计制度的使用范围相比原有的会计制度做出了很大程度的转变,新的政府会计制度统一了现行政府单位会计制度,而原有的会计制度分为《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等,虽然说制度的改变能够促进会计工作的完善,但是这种范围性质的转变对于行政事业单位来说无疑是一种挑战。

再有就是行政事业单位的账务处理形式在新制度推行的背景下发生了改变,最为明显的就是在固定资产折旧和计提摊销这两个会计科目上的改变,这两个科目能够使行政事业单位的实际资产状况得到更为明确的反映,相关的会计人员只有明确的掌握单位内部资产的实际情况才能够更为有效的控制财务状况。

新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衔接单选

新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衔接单选

1、行政单位为正确实现数据转换,确保新旧账套的有序衔接,需要()。

只需调整原有会计软件调整会计记账方法调整会计记账依据对原有会计核算软件和会计信息系统进行及时更新和调试2、新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执行时间为()。

2013年11月28号2014年1月1号2014年6月1号2013年12月31号3、与公共基础设施配套、供行政单位在公共基础设施管理中自行使用的房屋构筑物等,能够与公共基础设施分开核算的,在行政事业单位新账中核算时采用的会计科目为()。

固定资产存货固定基金公共基础设施4、行政单位购建房屋及构筑物,不能够分清支付价款中的房屋及构筑物与土地使用权部分的,在新账核算中应采用的科目为()。

无形资产固定资产公共基础设施存货5、行政单位原账中通过“暂付款”科目核算的职工的预借差旅费应转入新账中的会计科目为()。

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账款6、行政单位购建房屋及构筑物能够分清支付价款中的房屋及构筑物与土地使用权部分的,在新账中核算其中的土地使用权部分应采用的会计科目为()。

固定资产存货公共基础设施无形资产7、与公共基础设施配套使用的修理设备、工具器具、车辆等动产,在新账核算中采用的会计科目为()。

固定资产存货固定基金公共基础设施8、行政单位购入的非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组成部分的软件,在新账中采用的会计科目为()。

无形资产固定基金资产基金固定资产9、下列各项属于行政单位新会计制度下的会计科目的是()。

应付工资应付其他个人收入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地方津贴补贴10、下列各项属于行政单位新会计制度下的会计科目的是()。

应缴预算款应缴财政款处罚收入应缴财政专户款11、下列各项不属于应缴税费核算内容的是()。

营业税房产税应付职工薪酬城建税12、下列各项不属于应缴财政款核算的内容的是()。

罚款收入出售相关资产、物资城建税政府基金13、下列关于资产类事项登记新账表述错误的是()。

行政单位在新旧制度转换时,应当将未入账的无形资产记入新账,贷记资产基金-无形资产,借记无形资产行政单位在新旧制度转换时,应当将未入账的公共基础设施记入新账,借记资产基金,贷记公共基础设施行政单位在新旧制度转换时,应当借记受托代理资产,贷记受托代理负债行政单位在新旧制度转换时,应当将未入账的政府储备物资记入新账14、行政单位在新旧制度转换时,应当将()前未入账的事项登记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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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托代理负债:根据“受托代理负债”科目的期末 余额(扣除其中受托储存管理物资对应的金额)填 列。
✓ 待偿债净资产:根据“待偿债净资产”科目的期末 借方余额以“-”号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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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衔接
资产负债表
按月编制资产负债表,应当遵照以下规定:
n 在 “银行存款”项目下增加“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项目
n 资产负债表:反映行政单位在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的报 表。资产负债表应当按照资产、负债、净资产分类、分项 列示。 (至少年度)
n 收入支出表:反映行政单位在某一会计期间全部预算收支 执行结果的报表。收入支出表应当按照收入、支出的构成 和结转结余情况分类、分项列示。(月度、年度)
n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反映行政单位在某一会计期间财政 拨款收入、支出、结转及结余情况的报表。(年度)
n 附注是指对在会计报表中列示项目的文字描述或明细资料, 以及对未能在会计报表中列示项目的说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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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 库存现金
资产
银行存款
财政应返还额度
应收账款
预付账款 其他应收款 存货
流动资产合计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原价
减: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原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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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反映行政单位期末承担 的1年以内(含1年)到偿还期的非流动负债。应当 根据“长期应付款”等科目的期末余额分析填列。
✓ 长期应付款:根据“长期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 减去其中1年以内(含1年)到偿还期的长期应付款 金额后的余额填列。
n 其他项目的填列方法与年度资产负债表的填列方法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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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支出表
项目 一、年初各项资金结转结余 (一)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 1.财政拨款结转 2.财政拨款结余 (二)年初其他资金结转结余 二、各项资金结转结余调整及变动 (一)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调整及变动 (二)其他资金结转结余调整及变动 三、收入合计 (一)财政拨款收入 1.基本支出拨款 2.项目支出拨款 (二)其他资金收入 1.非项目收入 2.项目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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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
n 需要注意的几点:
✓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减去属于受托代理的金额后 的余额填列。
✓ 在建工程:根据“在建工程”科目中属于非公共基 础设施在建工程的期末余额填列。
✓ 受托代理资产:根据“受托代理资产”科目的期末 余额(扣除其中受托储存管理物资的金额)加上“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科目中属于受托代理资 产的金额的合计数填列。
✓ “其他资金支出”项目,根据“经费支出——其他 资金支出”和“拨出经费”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 的本期发生额的合计数填列。
✓ 编制月度收入支出表时,“年初各项资金结转结余 ”、“年末各项资金结转结余”项目及其所属各明 细项目不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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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衔接
n 财政拨款结转,根据“财政拨款结转”科目的期末余额, 加上“财政拨款收入”科目本年累计发生额,减去“经费 支出——财政拨款支出”科目本年累计发生额后的余额填 列。
n 其他资金结转结余,根据“其他资金结转结余”科目的期 末余额,加上“其他收入”科目本年累计发生额,减去“ 经费支出——其他资金支出”科目本年累计发生额,再减 去“拨出经费”科目本年累计发生额后的余额填列。
负债合计
年初余额
期末余额
财政拨款结转 财政拨款结余 其他资金结转结余 其中:项目结转 资产基金 待偿债净资产
净资产合计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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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
n 新旧主要变化:
结构变化,不包括收入和支出类项目。 内容变化,资产负债项目更全面,单独列
示政府储备物资和公共基础设施资产。
减:累计摊销
待处理财产损溢
政府储备物资
公共基础设施
公共基础设施原价
减:公共基础设施累计折旧
公共基础设施在建工程
受托代理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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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计
年初余额
资产负债表期末余额Fra bibliotek负债和净资产 流动负债: 应缴财政款 应缴税费 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账款 应付政府补贴款 其他应付款 一年以内到期的长期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非流动负债 长期应付款 受托代理负债
✓ “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调整及变动”项目,根据“财 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科目下的“年初 余额调整”、“归集上缴”、“归集调入”明细科 目的本期贷方发生额合计数减去本期借方发生额合 计数的差额填列;如为负数,以“-”号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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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衔接
收入支出表
✓ “其他资金结转结余调整及变动”项目,根据“其 他资金结转结余”科目下的“年初余额调整”、“ 结余调剂”明细科目的本期贷方发生额合计数减去 本期借方发生额合计数的差额填列;如为负数,以 “-”号填列。
行政单位新旧会计制度 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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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6
行政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衔接
n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财务报表
n 新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有关 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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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衔接
第九章 财务报表
n 财务报表是反映行政单位财务状况和预算执行结果等的书 面文件,由会计报表及其附注构成。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 债表、收入支出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等。
本月数
本年累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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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衔接
收入支出表
n 新旧主要变化:
n 增加了对结转结余调整变动情况的反映。 n 收入支出按资金性质分别反映,更为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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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支出表
n 需要注意的几点:
✓ “各项资金结转结余调整及变动”项目及其所属各 明细项目,反映行政单位因发生需要调整以前年度 各项资金结转结余的事项,以及本年因调入、上缴 或交回等导致各项资金结转结余变动的金额。
本月数 本年累计数
项目 四、支出合计 (一)财政拨款支出 1.基本支出 2.项目支出 (二)其他资金支出 1.非项目支出 2.项目支出 五、本期收支差额 (一)财政拨款收支差额 (二)其他资金收支差额 六、年末各项资金结转结余 (一)年末财政拨款结转结余 1.财政拨款结转 2.财政拨款结余 (二)年末其他资金结转结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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