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撰写好公诉案件审查报告.doc
如何撰写好公诉案件审查报告
如何撰写好公诉案件审查报告公诉案件审查报告是指检察机关在经过初步审查后,认为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需要编写的一份详细的材料。
这份报告涉及到案件的基本情况、立案理由、证据材料、案件意见等内容,是案件办理中的重要文件。
为了撰写好公诉案件审查报告,以下是一些可以参考的方法。
一、了解案件写公诉案件审查报告之前,需要对案件进行详细的了解。
这些包括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犯罪嫌疑人的姓名、年龄、家庭情况、职业等基本信息,以及案件的性质和影响等情况。
只有对案件有全面的了解,才能够撰写出详细的公诉案件审查报告。
二、搜集证据材料公诉案件审查报告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材料支持。
这些包括现场勘查笔录、讯问笔录、询问笔录等。
在搜集证据材料时,需要注意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确保证据材料可以有效的支持起案件的审查。
三、分析证据材料收集完证据材料以后,需要进行仔细的分析。
在分析证据材料时,需要依据法律的规定,对证据进行合理的判别,以便于准确核定案件。
在这个过程中,还要考虑证据间的时间、空间、原因等因素,以便于更有力地证明案件。
四、立案依据在撰写公诉案件审查报告时,必须说明立案依据。
一般来讲,立案依据是指检察机关认为案件符合法律规定需要立案的依据,常见的包括文件、证据材料、法律规定等。
立案依据的充实性与合理性是影响案件立案的关键因素。
五、撰写意见在审查案件后,检察机关还需要对案件做出意见。
意见是对案件审查的总结,提出关键问题,并对犯罪嫌疑人作出裁定。
意见也是撰写公诉案件审查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具体、清晰、明确。
六、文书格式公诉案件审查报告需要按照规范的文书格式来编写。
在文书格式中,需要包含标题、主题、文本、结束语等内容。
同时,在文本中还要注明各项细节,包括起草时间、编号等信息。
确保文书格式规范,能够增加公诉案件审查报告的可读性和准确性。
在总结本文时,需要强调的是,在撰写公诉案件审查报告时需要仔细选择言辞,尽量使用简明扼要的语言,确保案件的重点问题清晰易懂。
公诉案件审查报告
南海市人民检察院公诉案件审查报告LLL84MMM12JJJ27南检刑审字(2001)1号案件来源:南海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案件性质:贪污犯罪嫌疑人:王涛收案时间:2001年月日侦查机关及承办人:南海市检察院检察院李敏、严东、陈兵、吕晨强制措施:逮捕。
南海市检察院反贪局以南检反贪移诉【2001】1号起诉意见书移送审查起诉的犯罪嫌疑人王涛挪用公款一案,在收到案件材料后,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第三十六条、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一百三十七条、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已告知犯罪嫌疑人王涛有权委托辩护人,承办人依法讯问了王涛,听取了犯罪嫌疑人委托的人的意见,并审阅了全部案件材料,核实了案件事实与证据。
经上述工作,本案已审查终结,现报告如下:一、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犯罪嫌疑人王涛,男,1965年7月23日出生,汉族,南海市乌龙口镇王寨村人,大学本科文化,系南海市宝光建材工业工程公司董事长兼任总经理。
住南海市通达街77号楼5单元601室。
2001年7月24日因涉嫌挪用公款罪经南海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现羁押于南海市看守所。
二、案件侦破简要过程2001年7月23日南海市检察院根据举报和王涛的供述,同日立案侦查。
三、侦查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及意见1999年1月5日和5月20日,犯罪嫌疑人王涛利用其南海市宝光建材工业工程公司董事长兼任总经理和南海市宝光建材工业工程设计研究试验所法定代表人的职务便利,先后从宝光建材工业工程公司拿出700万元和500万元共计1200万元,分别给南海市宝光建材工业工程设计研究试验所和其本人使用。
犯罪嫌疑人王涛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擅自决定将公款归本人使用和其他单位进行经营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之规定,王涛构成挪用公款罪。
四、工作情况审查了全部案卷材料,并提审了犯罪嫌疑人。
五、依法审查后人定的事实经工作,现查明:南海市宝光建材工业工程公司(以下简称宝光公司)系由南海市十三冶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冶金公司)和南海市耀华水泥厂(以下简称耀华水泥厂)于1992年8月共同投资成立的国家、集体联营的企业。
案件审查报告
公诉案件(一审)审查报告(普通版样本)关于犯罪嫌疑人涉嫌案件的审查报告收案时间:年月日案件来源:移送案由:(涉嫌罪名众多的,可写明几项主要罪名,后用“等”字概括)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众多的,可写明主要的几名,后用“等”字概括)强制措施:逮捕羁押(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在(注明地点。
一案多人的,可简单注明逮捕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几人即可)(注明侦查机关或部门名称)承办人:、联系电话:(若侦查机关承办人很多,可写明主要的两名承办人)(注明检察院院名及公诉部门处或科名称)承办人:、承办人意见:(简要写明审查结论,如是否构成犯罪成何罪等以及处理意见如起诉、不起诉等)(侦查机关或部门名称)以号起诉意见书移送我院审查起诉的犯罪嫌疑人涉嫌一案(如果案件是其他人民检察院移送的,应当将改变管辖原因、批准单位、移送单位以及移送时间等写清楚),我院于年月日收到卷宗册,证物。
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于年月日告知犯罪嫌疑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于年月日告知被害人及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已依法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以及进行补充鉴定、复验复查、庭前证据交换等(对于刑事诉讼法明确要求履行的程序,如告知权利,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以及辩护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等,审查起诉中必须严格履行,因此在审查报告中也必须写明;而对于刑事诉讼法没有强制性要求的,则应当根据办案的实际情况,进行了哪些工作,就写明哪些),并审阅了全部案件材料,核实了案件事实与证据。
期间,退回补充侦查次(注明退补时间,重新移送时间;若有自行补充侦查也在此叙明);提请延长审限次(注明提请时间,批准期限)。
现已审查终结,报告如下:一、犯罪嫌疑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基本情况1.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
犯罪嫌疑人(曾用名,大学生法律案件。
与案情有关的别名,化名,绰号),男(女),年月日出生(犯罪时年龄岁),(系盲、聋、哑人等特殊情况的在此注明),身份证号码,族,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时,用括号注明户籍所在地)。
如何撰写一篇好的公诉案件审查报告
如何撰写一篇好的公诉案件审查报告一、案件审查经过部分此部分主要包括收案、告权和案件退补及延长审限几项内容。
设置这部分的意义在于防止案件审查过程中出现程序性错误,这部分内容的撰写质量,能反映承办人办案的责任心。
撰写这部分内容是,要重点把握以下几个方面:(1)对告知权利义务要写清楚,说明是否在法定期限内告权。
(2)对审查报告模板的内容要与本案进行比对,不要照搬。
比如,有的案件根本没有被害人,不存在被害人告权问题,但在审查报告中却叙明对被害人的权利义务进行了告知;盗窃案等不存在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问题,审查报告却叙明对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已告知有关权利。
(3)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要对退补侦查是否超期予以说明。
二、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及诉讼过程部分此部分的主要包括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前科劣迹、案件侦破过程、犯罪嫌疑人涉嫌罪名、强制措施情况及赃证物移送情况。
设置此部分的意义在于,对案件的程序性问题进行监督,考察承办人对于程序性法律规定的理解、掌握和运用情况。
(一)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部件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1)不能只叙明犯罪嫌疑人案发时的身份,还要注意叙明其身份变化情况。
对职务犯罪尤其如此。
有的承办人只是根据预审卷宗中的户籍证明进行描述,实际上这种方式是很不全面。
犯罪嫌疑人和身份情况,特别是职业情况经常发生变化,有些身份对定罪量刑会或多或少地产生影响。
职务犯罪中,不少犯罪嫌疑人案发时的职务与作案时的身份并不一致,而有的承办人只叙明其案发时的职务,没有说明其实施犯罪时的职务,往往会让阅读者根据案发时职务对案件性质和量刑情节作出判断,极易产生歧义。
(2)要把通过讯问、调查获得的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信息与预审卷宗记载的身份信息进行比对,不能照搬预审卷中的身份信息。
特别是14周岁、16周岁、18周岁等对定罪量刑可能发生重大影响的临界年龄时,更不能掉以轻心。
(3)要对犯罪嫌疑人合理排序。
审查报告模板
济宁市人民检察院公诉案件审查报告收案时间:2016年2月19日侦查机关:XXX公安局移送单位:XXXXXX检察院移送案由: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或部门)承办人:×××联系电话:×××公诉一处承办人:承办人意见:XXXXX人民检察院以XXXXXX号移送审查起诉的犯罪嫌疑人XXXXX涉嫌XXXX一案(如果案件是其他人民检察院移送的,应当将改变管辖原因、批准单位、移送单位以及移送时间等写清楚),我院于XX年XX月XX日收到卷宗XX册,证物××。
我院受理后,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于××年××月××日告知犯罪嫌疑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于××年××月××日告知被害人及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已依法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以及进行补充鉴定、复验复查等,并审阅了全部案件材料,核实了案件事实与证据。
本院于2016年4月1日第一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
本院于2016年3月19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
现已审查终结,报告如下:一、犯罪嫌疑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基本情况1.犯罪嫌疑人XXXX,男性,XX年XX月XX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XXXXX,汉族,初中,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户籍所在地XXXXX,住XXXXX,因涉嫌XXX罪,经XXXXX检察院批准/决定,于XX年XX月XX日被邹城市公安局逮捕。
2.辩护人(辩护与代理卡的申请人姓名),(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律师3.被害人基本情况4.委托代理人的基本情况5.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情况二、发、破案经过……三、侦查机关(部门)认定的犯罪事实与意见……四、相关当事人、诉讼参与人的意见1.被害人意见2.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3.辩护人意见五、审查认定的事实、证据及分析(一)本案证据情况及分析1.物证2.书证3.证人证言4.被害人陈述5.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与辩解6.鉴定意见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8.视听资料、电子数据(二)经审查认定的事实……六、需要说明的问题1.案件管辖问题2.羁押必要性审查3.追诉漏罪、漏犯情况4.共同犯罪案件中未一并移送起诉的同案人的处理问题5.进行刑事和解情况6.敏感案件预警或处置情况7.侦查活动违法及纠正情况8.有碍侦查、起诉、审判的违法活动及解决情况9.扣押款物的追缴、保管、移交、处理情况10.被害人及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被告人及其亲属以及人民群众对案件的处理有无涉法、涉诉上访问题及化解矛盾情况11.结合办案参与综合治理、发出检察建议等相关情况12.需要由检察机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问题13.案件经过沟通、协调情况,领导批示情况14.承办人认为需要解决的其他问题等七、承办人意见1.对全案事实证据情况的意见2.对案件定性和法律适用的意见3.量刑建议综上,承办人认为:承办人:2016年4月13日THANKS致力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合同协议,策划案计划书,学习课件等等打造全网一站式需求欢迎您的下载,资料仅供参考。
公诉案件审查报告格式及制作说明
公诉案件审查报告格式上海市XXX检察院(宋体一号、加粗、居中、字符间距5磅)(空一行)公诉案件审查报告(黑体二号、居中)(空一行)(以下首行均空2格)案件来源:(黑体三号)案由:(黑体三号)犯罪嫌疑人:(黑体三号)收案时间:(黑体三号)侦查机关承办人:(黑体三号)(空一行)(以下除另注外,均为仿宋体三号)XXXX(侦查机关名称)以XX号起诉意见书移送我院审查起诉的犯罪嫌疑人XXX涉嫌XX案(如果案件是其他人民检察院移送的,应当将改变管辖原因、批准单位、移送单位以及移送时间等写清楚),我院于XXXX年XX月XX日受理以后,于XXXX年XX月XX日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XXXX 年XX月XX日告知被害人XXX(及其法定代理人XXX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无被害人的案件,此句无须引用)。
承办人于XXXX年XX月XX日依法讯问了犯罪嫌疑人,听取了(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人)的意见,审阅了全部案件材料,核实了案件事实与证据。
(期间,退回补充侦查时间、再次移诉时间;延长审查起诉期限时间。
)经上述工作,本案现已审查终结,报告如下:(不需要审批的案件,不写“报告如下”)一、犯罪嫌疑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基本情况(黑体三号)1、犯罪嫌疑人XXX(曾用名XXX,别名XXX,化名XXX,绰号XXX),男(女),XXXX年XX月XX日生,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族,XX文化,职业(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时应当注明户籍所在地,暂住人口须注明暂住地),曾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情况和因本案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行政处罚限于与定罪有关的情况,一般应先写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再写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
叙写刑事处罚时,应注明处罚的时间、原因、种类、决定机关、释放时间)、羁押场所等。
注:犯罪嫌疑人自报姓名又无法查实的,应当注明系自报;外国人涉嫌犯罪的,应当在其中文译名后用括号注明外文姓名,并注明国籍、护照号码、国外居所。
公诉案件审查报告制作格式
公诉案件审查报告制作格式公诉案件审查报告制作格式公诉案件审查报告制作要求一、一审公诉案件审查报告制作要求本报告分 4 部分 : 首部、正文、尾部和附件。
( 一 ) 审查报告首部1 、文件名称 : "XXX 人民检察院公诉案件审查报告"2 、文号 : "( 院简称 ) 检刑审字 ( 年度全称 )X 号";3 、案件来源 ;4 、案由 ; 5、犯罪嫌疑人 ;6 、收案时间 ;7 、侦查机关及承办人 ;8 、强制措施。
以上 3-8 项内容可具体表述为 :"案件来源 :XXX 公安局或 XXX 检察院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或不起诉。
案由 : 侦查机关 ( 部门 ) 认定的案件性质。
犯罪嫌疑人 : 按照罪行由重至轻顺序写清姓名。
收案时间 : 年月日侦查机关承办人 :XXX 公安局侦查员 XXX 或XXX 检察院检察员 XXX 。
强制措施 : 逮捕 (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9 、案件受理及告知事项具体表述为 :" ... ( 侦查机关名称 ) 以 ...号起诉意见书移送我院审查起诉的犯罪嫌疑人涉嫌 ...一案 ( 如果案件是其他人民检察院移送的,应当将改变管辖原因、批准单位、移送单位以及移送时间等写清楚 ), 我院于 ...年 ...月 ...日收到案件材料后,依照刑事诉讼法第33条第 2 款、第 36 条、第 40 条第 1 款、第 137 条、第 139 条规定,于 ...年 ...月 ...日已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年 ...月 ...日已告知被害人及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承办本案检察人员于 ...年 ...月 ...日依法讯问了犯罪嫌疑人,听取了( 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人 ) 的意见,并审阅了全部案件材料,核实了案件事实与证据。
期间,退回补充侦查 ...次 ( 退补时间,补回时间 ); 提请延长审限 ...次 ( 提请时间、批准期限 ) 。
公诉案件汇报的基本方法.doc
公诉案件汇报的基本方法作者:庞静来源:《中国检察官·经典案例版》2012年第01期案件汇报,即检察人员在通过阅卷、提讯等工作查明案件有关的情况,全面了解案件事实证据、定罪量刑等问题,形成了处理意见的前提下,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有关领导说明案件情况、提出对案件的处理意见,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的办案活动。
案件汇报并非是所有公诉案件均要经过的办案环节,但是案件汇报是办理专案、重大疑难案件、不起诉、抗诉等案件的必要环节。
尤其是对于应提交检委会讨论决定的案件,案件汇报是否准确对案件的决策存在重大影响,检察人员的汇报更要精准、得当,以便检察委员会对案件作出正确决定。
一、汇报前的准备汇报前的准备是审查阅卷工作的最后环节,与阅卷、制作案件审查报告等各个环节之间既相互独立,又密不可分。
因此,要做好汇报应从审查案件环节人手,充分做好汇报前的准备工作,包括认真阅卷、提讯,写好案件审查报告,准备汇报提纲,明确汇报的步骤及重点,要客观、全面、准确认定案件事实,对证据、定性等进行深入分析,明确处理意见及法律依据。
通常而言,案件审查报告就是案件汇报的内容,但是汇报案件又不能完全按照审查报告的内容进行,还要根据听取汇报人对本案件的熟悉程度、案件的争议焦点进行适当增删,并且根据汇报的目的和领导可能提出的问题组织汇报材料内容,必要的时候,可以撰写汇报提纲。
承办人整理出阅卷意见后,如果已经形成了审查报告,一般不需要单独制作汇报提纲,只要在审卷报告上标明汇报顺序和要点即可。
如果时间紧张难以制作出详细的审查报告,如临时受理重大案件,要求阅卷后立即汇报,则应当整理出阅卷笔录、汇报提纲,二者结合使用。
二、汇报案件的程序及内容案件汇报繁简区别,因人而异、因案而异,但前提都是要把案件证据吃透,深入研究案件存在的问题,充分做好汇报准备。
汇报前,承办人应将书面汇报材料提供给领导,并应携带卷宗,以备领导查阅。
汇报可根据具体情况。
侧重于要解决的问题详细汇报,对于不存在争议或者并非提交领导决策的问题,则应言简意赅。
公诉案件审查报告样本2014(最高检专家指导)
公诉案件审查报告样本(新版)解读张寒玉金威1[①]目录一、公诉案件审查报告样本的修改过程二、修改后公诉案件审查报告样本的种类及名称三、普通版样本的主要内容及解读(一)关于总体结构(二)关于首部(三)关于导语部分(四)关于“犯罪嫌疑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基本情况(五)关于“发、破案经过”(六)关于“侦查机关(部门)认定的犯罪事实与意见(七)关于“相关当事人、诉讼参与人的意见”(八)关于“审查认定的事实、证据及分析”(九)关于“需要说明的问题”(十)关于“承办人意见”(十一)关于附件部分四、简化版样本的主要内容及解读(一)适用范围和程序(二)主要简化的内容2002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下发了《关于试行公诉案件审查报告综合化改革的通知》([2002]高检诉发第112号),要求各省级人民检察院在本省范围内选择有条件的分市院开展公诉案件审查报告综合化的试点工作,并同时下发了《公诉案件审查报告(样本)》和《关于公诉案件审查报告的制作说明》。
审查报告综合化改革主要是通过充实公诉案件审查报告的内容,将以往办案程序中的阅卷笔录、复核证据提纲、审结报告及出庭预案等文字材料综合在一起,使公诉案件审查报告全面反映从受案到出庭前的工作内容,并进—步完善审查起诉工作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从各地试行的总体情况来看,这项改革有利于公诉人员在处理疑难复杂案件时梳理案件脉络,规范承办人对案件的审查,对于保证办案质量、提高工作效率等起到了积极作用。
但是由于这项改革至今已经多年,公诉工作形势已发生较大变化,原样本中的有些规定不适应司法实践的需要,各地要求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样本的呼声较高,尤其是要求制定样本的简化版,为此,公诉厅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原样本进行了修改,于2011年9月下发了《公诉案件(一审)审查报告(普通版样本)》和《公诉案件(一审)审查报告(简化版样本)》([2011]高检诉发54号)。
为保证更好地理解和运用新样本,现就有关修改情况及具体的修改内容说明、解读如下:一、公诉案件审查报告样本的修改过程2008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优秀综合化审查报告评比”活动,对全国检察机关2005年第二次全国公诉工作会议以来办理的、各省级人民检察院申报参评的第一审程序公诉案件中制作的综合化审查报告进行了评选。
谈谈如何写好公诉案件审查报告
谈谈如何写好公诉案件审查报告谈谈如何写好公诉案件审查报告现在有不少有关如何办案、如何出庭公诉的书籍,其中不乏对办案新方法、新模式的总结介绍,对公诉办案不无裨益。
衡量一个公诉人的能力水平,主要标准是办案质量,而评判一个案件办理质量的,从审查终结报告当中就可以看出来。
因此提升这些基础性文书的质量水平十分重要。
遇到一个案件,尤其是疑难复杂或者案情、人物关系繁多的案件,如何去办好它呢?像杜培武、赵作海、佘祥林这些案件是在判决之后“真凶落网”或者是“亡者归来”,我们在已经知道这是一起错案之后,再去细细寻找、分析和评判卷宗内外证据中的矛盾之处,相对较容易。
而在办的一些疑难复杂案件,是容不得承办人长时间判断或论证的,必须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一个复杂的案件,肯定是既有定罪证据,也有相反的或者存疑证据,公诉人怎么把握这样的案件,怎么写审查终结报告呢?笔者在此谈三方面的认识。
一、以客观性证据审查为主线,以客观性证据作为定案的主要依据201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对审查报告作了重大变革,与以往最大的不同之处是,要求先审查客观性证据(即物证、书证、勘验或者检查笔录、鉴定结论、视听资料等),后审查主观性证据(即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等)。
我们多年来的审查方式是以口供为主线,多是先找出犯罪嫌疑人有利于定罪的一次或几次供述,再找出与供述相对应的客观性证据。
按照这种顺序审查完证据之后,对其他不利于认定的证据不是认为与案件无关,就是认为是犯罪嫌疑人态度不好。
这种审查方式也许大多数情况下不会出错,但是出错的案子也基本上都是以这种审查方式体现出来的,说明以往的审查方式不科学。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案件审查报告的制作》写到:“目前,有些公诉人员不注重对单个证据的独立审查,习惯于围绕口供简单地比对其他证据的内容是否与口供印证一致,这种做法违背了先单个证据独立审查,后全案证据相互印证的逻辑规律,即不是以单个证据的初步真实性来保障印证结论的准确性,而是以证据间的初步印证来反推单个证据的真实性。
公诉案件审查报告
公诉案件审查报告案件名称,XXX公司涉嫌环境污染案。
审查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审查人,XXX。
一、案情概述。
经过初步调查,XXX公司涉嫌在生产过程中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导致周边环境受到严重污染。
根据相关证据和调查结果,XXX公司的行为已经构成环境污染罪,严重危害了公共利益和社会环境稳定。
二、证据调查。
1. XXX公司生产过程中存在严重的废气排放问题,超标排放严重污染了周边空气质量,对居民健康造成了严重威胁。
2. XXX公司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废水处理,直接将废水排放到附近的河流中,导致河水受到严重污染,影响了周边生态环境。
3. XXX公司存在严重的固体废物处理问题,大量的废弃物料堆积在厂区周边,严重影响了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
三、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排放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等污染物的,应当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不得造成环境污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二条规定,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严重污染环境,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四、结论与建议。
经过审查,XXX公司的行为已经构成环境污染罪,严重危害了公共利益和社会环境稳定。
为了维护环境秩序,保护公民的生存权和健康权,建议依法对XXX 公司进行起诉,并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五、附录。
1. 相关证据材料。
2. 相关法律法规文件。
3. 相关调查报告。
以上为本次公诉案件审查报告,谨供参考。
公诉案件审查报告 优秀范例
公诉案件审查报告优秀范例标题:公诉案件审查报告尊敬的领导:近期,我司开展了一起刑事公诉案件的审查工作,并根据现场勘验、证据获取、询问笔录等一系列调查取证工作,对案情进行了全面梳理和分析。
现将本案审查报告呈递,敬请指示。
一、案情概述某某公司员工张某因贪污罪被公安机关抓获,经审查查明,其在公司任职期间,贪污数额达到100万元以上,情节严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司决定对其进行刑事公诉。
二、证据材料(一)现场勘验记录经过调查,我们发现,张某将贪污所得藏匿在自己的住房内,现场搜查中,我们成功地查获了相关的赃款赃物证据。
(二)证人证言根据询问笔录,公司其他员工证实张某存在贪污行为,并详细说明了贪污的细节,对案件的审查取证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三)财务审计报告经过财务审计师的审计,对公司账目的核对,发现了大量的贪污迹象,进一步证实了张某涉嫌贪污的事实。
三、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的规定,贪污罪是一种以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为主要构成要素的犯罪,情节恶劣者将面临刑事追究,张某所涉及的贪污金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罪行极为严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结论与建议根据以上事实和法律分析,我们认为张某涉嫌贪污罪,对其进行刑事公诉合法合理。
建议对其依法进行审判,并据此作出判决。
五、总结这起案件的办理,不仅是对公职人员贪污犯罪的一次严肃打击,也是对法律权威的维护和加强。
我们将继续秉持严谨的工作态度,全力以赴支持和维护法律权威。
此致敬礼!审查人员:XXX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公诉案件审查报告制作格式
公诉案件审查报告制作格式
一、报告的封面
1.案件的名称:简明扼要地概括案件的内容。
2.报告的标题:可以使用“公诉案件审查报告”这样的标题,确保报
告的类别明确。
3.报告的编写单位:填写报告所属检察机关的名称。
4.报告的编写时间:填写报告的编写时间,一般应该是案件审查结束
之后。
二、报告的目录
三、报告的正文
1.案件概述:对案件的基本情况进行介绍,包括犯罪嫌疑人的基本信息、案发地点、案发时间等。
2.案件调查及证据收集:对案件的调查过程进行详细描述,包括相关
的取证工作、搜查情况等,同时列举、罗列出侦查机关所掌握的证据材料。
4.法律适用:对案件涉及的法律规定进行分析,包括诉讼程序、刑法
适用、刑罚量刑等方面的法律问题。
5.定性建议:根据证据的分析和法律适用,提出对犯罪嫌疑人的定性
建议,明确犯罪嫌疑人所涉罪名及犯罪事实。
6.以上述建议为基础,根据法律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及其影响、需求和风险进行分析,提出相应的辩护观点和策略。
四、报告的附件
以上是公诉案件审查报告的制作格式。
在报告的编写过程中,需要遵循准确、全面、公正和规范的原则,确保报告的质量和效果。
同时,根据具体的情况,可以适当增减报告的内容,以满足实际需求。
公诉案件审查报告制作技巧
公诉案件审查报告制作技巧作者:李勇(南京市建邺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来源:悄悄法律人如何制作公诉审查报告呢?其实,一份审查报告就相当于一篇论文,论点就是待认定的事实,论据就是证据摘录,论证就是对证据的分析论证。
把这三块内容写好了,一份合格的甚至是优秀的审查报告也就自然产生了。
一、证据如何摘录证据摘录是一篇公诉审查报告的基础性内容,是认定犯罪事实、证据分析、得出审查结论的基础。
(一)证据摘录原则证据摘录的基本要求是:“准确”“客观”“全面”“详略得当”。
1.“准确”就是要求摘录忠于侦查卷宗的真实记载。
一是对证据摘录要避免遗漏摘录证据,比如遗漏到案经过的摘录,就可能导致遗漏自首的认定;二是要避免错误摘录,比如将犯罪嫌疑人供述中的“不知道”,错误摘录为“知道”,就可能产生误导。
2.“客观”就是基于中立的立场,既要摘录对犯罪嫌疑人不利的证据,也要摘录对其有利的证据,这也是检察官客观义务的题中之义。
不得将承办人个人的主观倾向和先入为主的判断带入证据摘录中。
承办人的主观意见可以在证据分析、承办人意见中体现,而不应该直接融入证据摘录中,否则可能误导审查报告审阅者的判断。
3.“全面”就是要将全案的各种类的证据进行摘录,不能遗漏影响定罪量刑或对案件有重要影响的证据材料,如实践中容易忽略自首、累犯、主从犯等细节证据的摘录。
当然,这里的全面主要是指证据种类、证据数量,而非指证据内容。
换言之,侦查卷中已有的证据都应该摘录,但是在摘录具体内容时不要求事无巨细地详细摘录,而是根据案件需要详略得当地进行摘录。
4.“详略得当”是指证据内容摘录的详略程度要根据个案、证据类型区别对待:(1)言词证据摘录可以进行必要的归纳、概括,不必所有的案件都原文“一问一答”式的摘录,也没有必要把重复、啰嗦的话重复摘录,也没有必要把与案件无关的话进行原话摘录。
(2)对于简易程序案件,证据清楚稳定的案件,证据摘录要简略,不必将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按照原话一问一答式摘录,也无需要将犯罪嫌疑人的多次供述一一摘录。
公诉案件审查报告样本2014(最高检专家指导)
公诉案件审查报告样本(新版)解读张寒玉金威1[①]目录一、公诉案件审查报告样本的修改过程二、修改后公诉案件审查报告样本的种类及名称三、普通版样本的主要内容及解读(一)关于总体结构(二)关于首部(三)关于导语部分(四)关于“犯罪嫌疑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基本情况(五)关于“发、破案经过”(六)关于“侦查机关(部门)认定的犯罪事实与意见(七)关于“相关当事人、诉讼参与人的意见”(八)关于“审查认定的事实、证据及分析”(九)关于“需要说明的问题”(十)关于“承办人意见”(十一)关于附件部分四、简化版样本的主要内容及解读(一)适用范围和程序(二)主要简化的内容2002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下发了《关于试行公诉案件审查报告综合化改革的通知》([2002]高检诉发第112号),要求各省级人民检察院在本省范围内选择有条件的分市院开展公诉案件审查报告综合化的试点工作,并同时下发了《公诉案件审查报告(样本)》和《关于公诉案件审查报告的制作说明》。
审查报告综合化改革主要是通过充实公诉案件审查报告的内容,将以往办案程序中的阅卷笔录、复核证据提纲、审结报告及出庭预案等文字材料综合在一起,使公诉案件审查报告全面反映从受案到出庭前的工作内容,并进—步完善审查起诉工作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从各地试行的总体情况来看,这项改革有利于公诉人员在处理疑难复杂案件时梳理案件脉络,规范承办人对案件的审查,对于保证办案质量、提高工作效率等起到了积极作用。
但是由于这项改革至今已经多年,公诉工作形势已发生较大变化,原样本中的有些规定不适应司法实践的需要,各地要求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样本的呼声较高,尤其是要求制定样本的简化版,为此,公诉厅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原样本进行了修改,于2011年9月下发了《公诉案件(一审)审查报告(普通版样本)》和《公诉案件(一审)审查报告(简化版样本)》([2011]高检诉发54号)。
为保证更好地理解和运用新样本,现就有关修改情况及具体的修改内容说明、解读如下:一、公诉案件审查报告样本的修改过程2008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优秀综合化审查报告评比”活动,对全国检察机关2005年第二次全国公诉工作会议以来办理的、各省级人民检察院申报参评的第一审程序公诉案件中制作的综合化审查报告进行了评选。
公诉案件审查报告
公诉案件审查报告公诉案件审查报告是我国司法机关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法律审查的过程中,对案件进行评估、审查、综合分析的重要文书之一。
该报告主要是由检察官起草,经过领导审核批准后正式出具,旨在为法院制定审判方案提供依据。
公诉案件审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案件背景公诉案件审查报告中首先需要介绍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家庭背景、教育经历、职业等。
这一部分还需说明犯罪嫌疑人的涉案事实、案发时间、地点,以及案件的性质和影响等。
二、证据收集与分析公诉案件审查报告中该部分主要对证据收集及分析过程进行说明,列明证据的来源、申请及获取的过程等。
同时还需对证据的有效性和可信度进行评估、分析,并针对证据存在的不足及缺点给出意见,发现证据中存在的疑点,对证据本身以及证据来源的真实性进行推论。
三、法律适用公诉案件审查报告中的这一部分是对当事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进行法律适用,主要针对犯罪的性质、情节、目的、动机、后果等进行细致分析。
同时还需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等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可适用的法律条款进行评估、分析,提出相应的法律建议。
四、刑事责任认定公诉案件审查报告中对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进行认定,主要是根据犯罪嫌疑人所犯罪行的事实及其危害程度、情节轻重等因素,结合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认定犯罪嫌疑人的罪名和刑事责任。
五、量刑建议公诉案件审查报告中量刑建议是未于“刑事责任认定”部分任务完整认为犯罪嫌疑人的具体刑罚形式和程度,包括了所认定犯罪嫌疑人应承担的主刑与附加刑,并对情节、教育改造等因素进行充分考虑,最终提出量刑建议。
从以上内容可以看出,公诉案件审查报告是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的全面评估和审查的重要工具,它评估证据的可信度,法律适用的准确性,刑法处罚的相对公正性,在司法活动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总之,公诉案件审查报告在司法活动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是评估证据可信度、法律适用准确性及刑法处罚相对公正性的一种重要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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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撰写好公诉案件审查报告刘选2002年10月,高检院公诉厅下发了《关于公诉案件审查报告制作说明》和《公诉案件审查报告(样本)》,对于规范审查报告的制作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提高北京地区公诉案件审查报告水平,提升案件审查质量,北京市院也出台了《关于制作公诉案件审查报告的意见(试行)》。
2007年和2008年,北京市院连续两年对全市公诉案件审查报告进评查,带动了公诉部门执法水平和案件质量的提高,取得了很多有益的经验。
下面,我按照高检院《制作说明》和《样本》的大致顺序,简要介绍一下北京市公诉部门制作公诉案件审查报告的不成熟做法,与同仁们分享,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一、案件审查经过部分此部分主要包括收案、告权和案件退补及延长审限几项内容。
设置这部分的意义在于防止案件审查过程中出现程序性错误,这部分内容的撰写质量,能反映承办人办案的责任心。
撰写这部分内容是,要重点把握以下几个方面:(1)对告知权利义务要写清楚,说明是否在法定期限内告权。
(2)对审查报告模板的内容要与本案进行比对,不要照搬。
比如,有的案件根本没有被害人,不存在被害人告权问题,但在审查报告中却叙明对被害人的权利义务进行了告知;盗窃案等不存在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问题,审查报告却叙明对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已告知有关权利。
(3)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要对退补侦查是否超期予以说明。
二、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及诉讼过程部分此部分的主要包括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前科劣迹、案件侦破过程、犯罪嫌疑人涉嫌罪名、强制措施情况及赃证物移送情况。
设置此部分的意义在于,对案件的程序性问题进行监督,考察承办人对于程序性法律规定的理解、掌握和运用情况。
(一)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部件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1)不能只叙明犯罪嫌疑人案发时的身份,还要注意叙明其身份变化情况。
对职务犯罪尤其如此。
有的承办人只是根据预审卷宗中的户籍证明进行描述,实际上这种方式是很不全面。
犯罪嫌疑人和身份情况,特别是职业情况经常发生变化,有些身份对定罪量刑会或多或少地产生影响。
职务犯罪中,不少犯罪嫌疑人案发时的职务与作案时的身份并不一致,而有的承办人只叙明其案发时的职务,没有说明其实施犯罪时的职务,往往会让阅读者根据案发时职务对案件性质和量刑情节作出判断,极易产生歧义。
(2)要把通过讯问、调查获得的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信息与预审卷宗记载的身份信息进行比对,不能照搬预审卷中的身份信息。
特别是14周岁、16周岁、18周岁等对定罪量刑可能发生重大影响的临界年龄时,更不能掉以轻心。
(3)要对犯罪嫌疑人合理排序。
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时,对于多名犯罪嫌疑人参与的案件,都进行了排序。
承办人对案件审查之后,应当对各犯罪嫌疑人所实施的行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各种影响量刑的情节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等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和判断,应当根据自己的判断进行排序,不能照搬侦查机关的排序。
审查起诉阶段排序原则一般是:按照主从关系,主犯在前,从犯在后;按照在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由重至轻排列;涉及多个罪名时,先重罪名后轻罪名;涉及单位犯罪时,按照先单位犯罪嫌疑人后自然人犯罪嫌疑人的顺序排列。
(二)前科劣迹。
前科劣迹一般包括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两种。
对于刑事处罚,应叙明受处罚的时间、原因、种类、决定机关;构成累犯的,还要叙明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假释、赦免的时间。
对于行政处罚,应注明受到处罚的时间、原因、种类、决定机关、被处罚个人或单位;对定罪量刑有影响的,说明影响。
例如,根据刑法修正案(七)的规定,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到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遇到这种情况,必须叙明。
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并存时,应按照先行政后刑事的顺序叙写。
(三)案件侦破的简要过程。
此部分通过对案件侦破过程的简要描述,重点解决以下三个主要问题:(1)叙明侦查机关的侦查期限是否合法。
(2)侦查过程中采取的留置盘查、传唤、拘传等措施的时间、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3)为审查法院的判决裁定,核对刑期提供帮助。
因为刑期的计算是从被告人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之日起开始计算的。
一些承办人认为,审查报告的证据摘录部分有归案经过的内容,没有必要单独设置案件侦破简要经过部分。
实际上这是个认识上的误区,承办人正是通过对案件侦破过程的审查,发现侦查机关侦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落实诉讼监督。
(四)强制措施部分。
这一部分通过对强制措施的描述,重点解决两个问题:一是强制措施是否正确。
比如被采用逮捕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是否有不适合羁押的情形,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等。
二是所采取的强制措施是否超期。
比如批准或决定逮捕后是否在24小时内宣布逮捕,对于逮捕后超过两个月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是否办理过延期等。
因此,在撰写这一部分内容时要认真核对,注意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
(五)赃证物的随案移送情况。
在案件审查报告的分析意见、处理情况及需要说明的问题部分,也有对赃证物处理的说明,审查报告所以把赃证物问题单列出来,不仅反映出赃证物的移送、处理对案件处理有重要影响,也有助于发现赃证物灭失、损毁、甚至被挪用,失去证明价值,同时在审查报告的结构上可以前后呼应,互为提示。
三、侦查机关认定的事实与意见部分实际工作中,一些承办人撰写这部分内容时,往往照抄起诉意见书的内容,不注意对起诉意见书表述的内容进行加工和二次创作,或造成过于简略,或拖塌冗长,缺少概括与凝练。
尤其是一些大案,所涉及的犯罪事实往往十几起甚至几十起,如果完全照搬起诉意见书的内容,会占用大量篇幅,也反映出承办人工作责任心不强。
正确的撰写方式是,承办人应对侦查机关在起诉意见书中认定的事实作概括性摘录。
四、经依法审查后认定的事实部分这一部分的写作质量,反映承办人对于案件证据的掌握程度和逻辑严密程度。
一般情况下,承办人对全案证据进行综合分析后,应当根据已经采信的证据材料,对整个案件事实经过进行客观、全面、准确地表述,力求做到完整、准确、严谨、清晰。
北京市院公诉处关于制作公诉案件审查报告的意见,对于此部分的撰写提出了明确要求:即经审查后认定的事实中应包括犯罪嫌疑人实施行为的时间、地点、动机、目的、行为过程(具体手段)、犯罪情节、数额、危害后果、犯罪嫌疑人作案后的表现等有关罪与非罪、罪行轻重、从重从轻或者免除处罚的事实,以及其他情节要素、犯罪构成条件。
例如一起两人共同盗窃仓库电缆的案件,应该这样表述:犯罪嫌疑人张三、李四系某省来京务工人员。
某年某月某日上午,在本市某区某村张三暂住地,张三因在京未找到工作,遂提出当晚前往某仓库盗窃电缆线,李四表示同意。
当日中午二人前往某五金店购买钢锯两把。
次日凌晨2时许,二犯罪嫌疑人携带钢锯两把、手电一支,骑三轮车一辆前往某仓库。
趁库房管理人员熟睡之机,二人翻墙进入仓库院中,由张三望风,李四用钢锯锯断存放电缆的库房的门锁,二人进入库房内盗割某型号电缆线20米,价值人民币1100元。
二人携带赃物翻墙出院,将所盗电缆线装车后,欲进行销赃。
行至某路口处,与某派出所联防巡逻队相遇,联防队员对二人进行盘查,二人弃车逃跑,联防队员将张三当场抓获。
后在审查中张三交待其伙同李四共同盗窃的犯罪事实,并于某年某月某日13时许带领民警前往本市某区某村李四暂住地将犯罪嫌疑人李四抓获归案。
被盗电缆线均已起获发还被害单位,作案工具钢锯两把、手电一支、三轮车一辆均扣押在案。
这样表述,可以清晰地看出案件的全部过程,包括了犯罪预谋、犯罪实施过程、归案情况、赃证物的处理情况。
这才符合我们对于认定事实部分的要求。
上面我们讲的是单一事实的撰写要求,对于多起事实的案件,对于每一起事实的撰写与单一事实案件的要求是一样的。
同时可根据案件不同情况,按照先单位犯罪后自然人犯罪、先共同犯罪后单独犯罪、先重罪后轻罪或犯罪行为发生时间的先后等合理顺序进行表述,做到层次清晰,突出逻辑性。
撰写经审查认定事实,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第一,认定事实不能过于笼统简略。
一些院,特别是基层院的审查报告中,经审查后依法认定的事实与起诉书中对对犯罪事实的表述非常接近,甚至完全一致,往往对案件的发生、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方面、实施犯罪的具体情节、被害人情况、归案情况没有全面反映,经审查后认定的事实显得十分笼统简略,让阅读者弄不清案件发生的来龙去脉。
常见情况主要有:(1)在故意伤害案中,对双方发生争执、互殴的原因仅表述为因琐事发生争执,至于为何发生争执、被害人是否存在过错等问题没有表述。
(2)在共同犯罪中,对共同预谋的情节仅表述为犯罪嫌疑人经预谋,至于谁先提起犯意、如何预谋、如何分工等问题没有表述。
(3)在财产型犯罪中,没有表述赃物、赃款损失情况。
(4)在具有自首、立功情节的案件中,没有叙明其自首归案以及立功的详细情况。
司法实务中,有些案件的案情确实很简单,审查报告中的认定事实与起诉书描述的事实虽然是同一事实,但制作要求不一样,审查报告认定的事实比起诉书描述的事实更具体、细致,所以,必须按照要求撰写,不能把两者混为一谈。
第二,注重与在案证据材料的结合。
审查起诉工作的根本原则就是重证据,所以,审查报告中认定的每个事实,同一事实的每一个环节都必须有相应的证据予以支持,不能根据个人理解甚至杜撰来认定。
一些案件审查报告中,承办人认定的事实,缺乏证据支持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对案件证据没有全面把握,凭着自己的感觉撰写认定的事实,这种情况相对较少。
二是对证据的判断出现错误,没有对在案的证据材料进行深入、全面的分析,根据自己不正确、不准确的判断认定事实。
在审查起诉过程中,相当一部分承办人是在摘录证据之后,开始撰写案件事实,其实这样做是不妥当的。
按照办案和思维规律,只有在排除非法证据,采信合法证据,完成证据分析之后,才能对案件事实有一个全面、综合的认识和判断,完成一个完整的认识过程,这时才能撰写审查后认定的事实。
也只有在此基础上,才能还原案件的真实过程,才能撰写出客观、完整准确的案件事实。
第三,加强叙述的逻辑性和严谨性。
对于经审查后认定的事实的表述不仅要客观、真实,还要具有逻辑性和严谨性。
所谓严谨性,就是对于认定的事实应表述清晰、准确、完整,用语严谨,不能使审阅者产生歧义或不解。
在一些较为复杂的案件中,在叙述案件事实时,对于一些重要背景与环节应当进行必要的说明和交代。
例如,在经济犯罪案件中,经常涉及到多家单位,而且它们之间往往存在比较复杂的经济关系,有控股、参股、折抵、委派等,这就要求必须将这些单位之间的关系予以说明,才能把认定的事实表述清楚,否则,审阅者无法理清它们之间盘根错节的关系,也无法弄明白认定的事实。
所谓逻辑性,就是对案件事实的表述要条理清晰,环环相扣,符合逻辑规律的认识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