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司法考试民法试题-所有权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部分真题答案解析(试卷一)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部分真题答案解析试卷一1.《婚姻法》第19条第1款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关于该条款规定的规则(或原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卷一第10题,单选)A.任意性规则B.法律原则C.准用性规则D.禁止性规则参考答案:A。
按照规则对人们行为规定和限定的范围或程度不同,可以把法律规定分为强行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
所谓强行性规则,是指内容具有强制性性质,不允许人们随便加以更改的规则。
所谓任意性规则,是指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允许人们自行选择或协商确定为与不为、为的方式以及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内容的法律规则。
《婚姻法》第19条第1款的规定,是规定夫妻之间可以选择确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归属以及权利义务内容,属于任意性规则。
A选项正确。
法律原则与法委规则的区别有三:一是在内容上,法律规则的规定是明确具体的,它着眼于主体行为及各种条件(情况)的共性;其明确具体的目的是削弱或防止法律适用上的“自由裁量”。
与此相比,法律原则的着眼点不仅局限于行为及条件的共性,而且关注他们的个别性。
其要求比较笼统、模糊,它不预先设定明确的、具体的假定条件,更没有设定明确的法律后果。
二是在适用范围上,法律规则由于内容具体明确,它们只适用于某一类型的行为。
而法律原则对人们的行为及其条件有更大的覆盖面及抽象性,它们是对从社会生活或社会关系中概括出来的某一类行为、某一法律部门甚或全部法律体系均通用的价值准则,具有宏观的指导性,其适用范围比法律规则宽广。
三是在适用方式上,法律规则是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或涵摄的方式应用于个案当中的。
而法律原则的适用则不同,它不是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或衡量的方式应用于个案当中的,因为不同的法律原则是具有不同的“强度”的,而这些不同强度的原则甚至冲突的原则都可能存在于一部法律之中。
钟秀勇 司法考试 民法 真题解析班 第三节
甲公司以其机器设备为乙公司设立了质权。
10日后,丙公司向银行贷款100万元,甲公司将机器设备又抵押给银行,担保其中40万元贷款,但未办理抵押登记。
同时,丙公司将自有房产抵押给银行,担保其余60万元贷款,办理了抵押登记。
20日后,甲将机器设备再抵押给丁公司,办理了抵押登记。
丙公司届期不能清偿银行贷款。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3/三/8 )A.如银行主张全部债权,应先拍卖房产实现抵押权B.如银行主张全部债权,可选择拍卖房产或者机器设备实现抵押权C.乙公司的质权优先于银行对机器设备的抵押权D.丁公司对机器设备的抵押权优先于乙公司的质权【答案】C【考点】按份共同抵押、动产担保物权的竞合【解析】①《担保法解释》第75条第二款规定:“同一债权有两个以上抵押人的,当事人对其提供的抵押财产所担保的债权份额或者顺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抵押权人可以就其中任一财产行使抵押权。
”为了担保丙公司对银行的100万元债务,甲以其机器设备设立抵押,丙以其房屋抵押。
甲、丙构成共同抵押。
因为甲、丙分别于银行约定了各自抵押担保的数额,故甲、丙构成按份共同抵押。
因为是按份共同抵押,所以,银行因主张其100万元债权而行使抵押权时,只能按照确定的份额行使抵押权,即就甲抵押的机器设备行使抵押权受偿40万元,同时就丙抵押的房产行使抵押权受偿60万元。
这是按份共同抵押与连带共同抵押之间的区别。
故A选项错误;B选项错误。
②甲公司的机器设备上同时并存三个担保物权,即乙公司的质权、银行的(未登记)抵押权、丁公司的(已登记)抵押权。
构成动产担保物权竞合。
这三个担保物权优先受偿的规则是:先来后到(先成立的优先于后成立的),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此题涉及的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是《物权法》第199条规定的动产抵押的顺位。
根据《物权法》第199条,丁公司的(登记的)抵押权优先于银行的(未登记的)抵押权。
综上,甲公司的机器设备上的三个动产担保物权优先受偿的顺序是:乙公司的质权优先于丁公司的(已登记)抵押权;丁公司的抵押权优先于银行的(未登记)抵押权。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解析—试卷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三试题及解析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兹有四个事例:①张某驾车违章发生交通事故致搭车的李某残疾;②唐某参加王某组织的自助登山活动因雪崩死亡;③吴某与人打赌举重物因用力过猛致残;④何某心情不好邀好友郑某喝酒,郑某畅饮后驾车撞树致死。
根据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和民法有关规定,下列哪一观点可以成立?A.①张某与李某未形成民事法律关系合意,如让张某承担赔偿责任,是惩善扬恶,显属不当B.②唐某应自担风险,如让王某承担赔偿责任,有违公平C.③吴某有完整意思能力,其自担损失,是非清楚D.④何某虽有召集但未劝酒,无需承担责任,方能兼顾法理与情理【答案】B【解析】事例一中,尽管李某搭车的行为与张某之间并没有形成民法上合同之法律关系,属于好意施惠,但是,张某在李某搭车后,应尽到正常人之注意,否则造成李的损害就存在过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构成侵权之法律关系,张某违章驾驶,因此明显有过错,应承担侵权责任,故A错误。
对于参与某项活动产生的因不可抗力造成自己的伤害,应当责任自负,故B正确。
事例三中打赌举重物的事件,正常人应当想到可能损害的发生,尽管吴某意思能力完整,对方对于吴某的伤害也存在一定过错,应当承担与过错相应的责任,故C错误。
事例四中,尽管何某召集后没有强行劝酒的行为,但在郑某畅饮后,依然让其驾车,合谋存在一定的过错,应当承担与过错相应的责任,故D错误。
2.关于监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甲委托医院照料其患精神病的配偶乙,医院是委托监护人B.甲的幼子乙在寄宿制幼儿园期间,甲的监护职责全部转移给幼儿园C.甲丧夫后携幼子乙改嫁,乙的爷爷有权要求法院确定自己为乙的法定监护人D.市民甲、乙之子丙5周岁,甲乙离婚后对谁担任丙的监护人发生争议,丙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有权指定【答案】A【解析】《民通意见》第二十二条规定,“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
国家司法考试卷四民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5_真题-无答案
国家司法考试卷四(民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5(总分62,考试时间90分钟)1. 分析题【案情】大学生李某要去A市某会计师事务所实习。
此前,李某通过某租房网站租房,明确租房位置和有淋浴热水器两个条件。
张某承租了王某一套二居室,租赁合同中有允许张某转租的条款。
张某与李某联系,说明该房屋的位置及房屋里配有高端热水器。
李某同意承租张某的房屋,并通过网上银行预付了租金。
李某入住后发现,房屋的位置不错,卫生间也较大,但热水器老旧不堪,不能正常使用,屋内也没有空调。
另外,李某了解到张某已拖欠王某1个月的租金,王某已表示,依租赁合同的约定要解除与张某的租赁合同。
李某要求张某修理热水器,修了几次都无法使用。
再找张某,张某避而不见。
李某只能用冷水洗澡并因此感冒,花了一笔医疗费。
无奈之下,李某去B公司购买了全新电热水器,B公司派其员工郝某去安装。
在安装过程中,找不到登高用的梯子,李某将张某存放在储藏室的一只木箱搬进卫生间,供郝某安装时使用。
安装后郝某因有急事未按要求试用便离开,走前向李某保证该热水器可以正常使用。
李某仅将该木箱挪至墙边而未搬出卫生间。
李某电话告知张某,热水器已买来装好,张某未置可否。
另外,因暑热难当,李某经张某同意,买了一部空调安装在卧室。
当晚,同学黄某来A市探访李某。
黄某去卫生间洗澡,按新装的热水器上的提示刚打开热水器,该热水器的接口处进裂,热水喷溅不止,黄某受到惊吓,摔倒在地受伤,经鉴定为一级伤残。
另外,木箱内装的贵重衣物,也被热水器喷出的水流浸泡毁损。
(2013年卷四第四题) 【问题】1. 由于张某拖欠租金,王某要解除与张某的租赁合同,李某想继续租用该房屋,可以采取什么措施以抗辩王某的合同解除权?2. 李某的医疗费应当由谁承担?为什么?3. 李某是否可以更换热水器?李某更换热水器的费用应当由谁承担?为什么?4. 李某购买空调的费用应当由谁承担?为什么?5. 对于黄某的损失,李某、张某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6. 对于黄某的损失,郝某、B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7. 对于张某木箱内衣物浸泡受损,李某、B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案情】信用卡在现代社会的运用越来越广泛。
2013年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卷四
2013年司法考试真题详解试卷四 一、(本题20分) 材料一:中共中央政治局2月23日下午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行第四次集体学习。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强调,我国形成了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我们国家和社会生活各方面总体上实现了有法可依,这是我们取得的重大成就。
实践是法律的基础,法律要随着实践发展而发展。
要完善立法规划,突出立法重点,坚持立改废并举,提高立法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提高法律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
要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和程序,扩大公众有序参与,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使法律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更好协调利益关系,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摘自新华社北京2013年2月24日电) 材料二:到2010年底,中国已制定现行有效法律236件、行政法规690多件、地方性法规8600多件,并全面完成对现行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集中清理工作。
一个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集中体现党和人民意志的,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法律体系内部总体做到科学和谐统一。
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实现了有法可依。
(摘自2011年3月10日公布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党对法治事问题: 根据以上材料,结合依法治国理念的内涵,从科学立法与民主立法的角度谈谈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实施依法治国方略中的意义和要求。
答题要求: 1.观点正确,表述完整、准确; 2.无观点或论述,照搬材料原文的不得分; 3.总字数不得少于400字。
参考答案(要点): 1.依法治国是我们党顺应时代潮流,把握历史机遇,在我国社会发展的关键时刻,在治国理政方略上作出的重大抉择,实现了我党治国理政的重大转变和历史性飞跃。
2013年司考卷一真题及答案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一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50分)1. 甲国某航空公司一架客机飞抵乙国机场,准备着陆时发生事故,导致甲国和乙国公民共100人遇难。
根据相关国际法规定,该事故应当由哪个国家的法院管辖?A. 甲国法院管辖B. 乙国法院管辖C. 甲国和乙国共同管辖D. 国际法院管辖2. 下列关于我国宪法基本原则的表述,错误的是:A. 人民主权原则B. 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C. 民主集中制原则D. 法治原则3. 下列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规定,错误的是:A. 修改宪法B. 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C. 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D. 审查和批准国家的经济计划和预算4. 下列关于我国行政区域划分的说法,正确的是:A.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B.县、自治县、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有权制定地方性规章C.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有权发布决议和命令D.特别行政区的政府是国务院领导的地方政府5. 下列关于我国公民基本权利的表述,错误的是:A. 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B. 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C. 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D. 公民有从国家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30分)51. 下列关于我国刑法基本原则的表述,正确的是:A. 罪刑法定原则B.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C.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D. 诚实信用原则52. 下列行为中,构成犯罪未遂的有:A. 甲预谋杀害乙,但未找到合适的机会B. 丙盗窃他人财物,被发现后主动归还C. 丁拐卖未成年人,因未成年人的反抗而未得逞D. 戊诬告陷害他人,被公安机关查获53. 下列关于我国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表述,正确的是:A. 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B.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C. 公民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D.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三、不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81. 下列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表述,正确的是:A.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取口头、书面等形式B. 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生效C.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D.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有效82. 下列关于合同保全的表述,正确的是:A. 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B. 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C.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D.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四、案例分析题(每题10分,共20分)(1)甲、乙、丙转让出资的效力如何?(2)丁、戊、己是否应当承担连带责任?(1)张某的行为是否构成自首?(2)张某是否有权要求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一、单项选择题答案:1. A2. D3. D4. D5. D二、多项选择题答案:51. ABC52. AC53. ABCD三、不定项选择题答案:81. ABCD82. ABC四、案例分析题答案:91.(1)甲、乙、丙转让出资的效力:有效。
法考与司法考试之所有权真题与解析
1(单选题)张某与李某共有一台机器,各占50%份额。
双方共同将机器转卖获得10万元,约定张某和李某分别享有6万元和4万元。
同时约定该10万元暂存李某账户,由其在3个月后返还给张某6万元。
后该账户全部款项均被李某债权人王某申请法院查封并执行,致李某不能按期返还张某款项。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李某构成违约,张某可请求李某返还5万元B.李某构成违约,张某可请求李某返还6万元C.李某构成侵权,张某可请求李某返还5万元D.李某构成侵权,张某可请求李某返还6万元【答案】B【考点】按份共有、共有物分割、侵权的客体【解析】一般认为,共同共有(俗称“紧密的联盟”)仅包括四类,用4字口诀来表述,即“夫家、遗、伙”。
通俗而言,只有当事人之间存在夫妻关系、家庭关系、遗产继承关系和合伙关系才会被认定为共同共有,除此之外,统统认定或推定为按份共有(俗称“松散的联盟”)。
本题中,张某和李某共有一台机器,各占50%份额,属于“按份共有”。
《民法典》第309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本题中,10万元转卖所得款为共有物的替代物,张某和李某约定分别享有6万元和4万元,此约定有效。
李某有义务按照约定在3个月后返还张某6万元,现李某不能如约转款,构成违约,张某可请求李某返还6万元,故A选项错误,C选项错误。
关于“该10万元暂存李某账户,由其在3个月后返还给张某6万元”的约定属于债权,后李某无法返还,构成违约,而非侵权(目前,我国尚不承认侵犯债权属于侵权,侵犯债权的,依违约责任处理)。
故B项正确,当选;D项错误,不当选。
综上,本题选B。
2(多选题)甲、乙、丙、丁按份共有一艘货船,份额分别为10%、20%、30%、40%。
甲欲将其共有份额转让,戊愿意以50万元的价格购买,价款一次付清。
关于甲的共有份额转让,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A.甲向戊转让其共有份额,须经乙、丙、丁同意B.如乙、丙、丁均以同等条件主张优先购买权,则丁的主张应得到支持C.如丙在法定期限内以50万元分期付款的方式要求购买该共有份额,应予支持D.如甲改由向乙转让其共有份额,丙、丁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答案】ABCD【考点】按份共有【解析】《民法典》第305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
2013年司法考试第一卷真题以及答案详细解析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一试题及解析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
关于依法治国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只需建成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即可实现依法治国B.依法治国仅要求运用法律约束国家机关和官员的权力,而无需约束公民的权利和自由C.依法治国要求在解决社会问题时应将法律作为主要的、排他性的手段D.依法治国就是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务、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答案】D【解析】坚持科学立法,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仅是实现依法治国的条件之一,还需其他条件(如坚持严格执法,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坚持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持全民守法,形成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强化监督制约,构建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与机制),故A项错误。
依法治国也要求依法约束公民的权利和自由,故B项错误。
依法治国要求在解决社会问题时应将法律作为主要的手段,但还应根据具体情况辅以政策、宗教等其他手段,故C项“排他性”之措辞错误。
依法治国是法治国家的基本特征,从而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
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故D项正确。
2.关于贯彻依法治国理念的基本要求,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A.社会成员要知法、信法、守法、用法,这是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社会基础B.依法治国需要与我国不同发展阶段的主要实践结合起来C.实现依法治国的首要目的是运用法律手段加快解决公共卫生保障、文化教育、保障性住房等领域的现实问题D.依法治国要求领导干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和维护稳定【答案】C【解析】本题为选非题。
2013年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1、甲路过乙家门口,被乙叠放在门口的砖头砸伤,甲起诉要求乙赔偿。
关于本案的证明责任分配,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 乙叠放砖头倒塌的事实,由原告甲承担证明责任B. 甲受损害的事实,由原告甲承担证明责任C. 甲所受损害是由于乙叠放砖头倒塌砸伤的事实,由原告甲承担证明责任D. 乙有主观过错的事实,由原告甲承担证明责任【正确答案】:D2、下列哪些情形属于无效合同?A. 甲医院以国产假肢冒充进口假肢,高价卖给乙B. 甲乙双方为了在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时避税,将实际成交价为100万元的房屋买卖合同价格写为60万元C. 有妇之夫甲委托未婚女乙代孕,约定事成后甲补偿乙50万元D. 甲父患癌症急需用钱,乙趁机以低价收购甲收藏的1幅名画,甲无奈与乙签订了买卖合同【正确答案】:B,C3、关于当事人能力与当事人适格的概念,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 当事人能力又称当事人诉讼权利能力,当事人适格又称正当当事人B. 有当事人能力的人一定是适格当事人C. 适格当事人一定具有当事人能力D. 当事人能力与当事人适格均由法律明确加以规定【正确答案】:A,C4、甲育有二子乙和丙。
甲生前立下遗嘱,其个人所有的房屋死后由乙继承。
乙与丁结婚,并有一女戊。
乙因病先于甲死亡后,丁接替乙赡养甲。
丙未婚。
甲死亡后遗有房屋和现金。
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 戊可代位继承B. 戊、丁无权继承现金C. 丙、丁为第一顺序继承人D. 丙无权继承房屋【正确答案】:A,C5、下列哪些选项是1991年颁布实行的《民事诉讼法》(2007年修正)未作规定的制度?A. 公益诉讼制度B. 恶意诉讼规制制度C. 检察监督中的抗诉制度D. 诉讼保全制度中的行为保全制度【正确答案】:A,B6、甲公司未取得商铺预售许可证,便与李某签订了《商铺认购书》,约定李某支付认购金即可取得商铺优先认购权,商铺正式认购时甲公司应优先通知李某选购。
双方还约定了认购面积和房价,但对楼号、房型未作约定。
司法考试卷《民法》标的物交付和所有权转移考点总结
司法考试卷《民法》标的物交付和所有权转移考点总结一、买卖合同标的物交付和所有权转移的概述在买卖合同中,标的物的交付和所有权的转移是两个关键环节。
交付是卖方将标的物转移给买方的过程,而所有权的转移则是买方获得标的物所有权的过程。
这两个环节在实践中经常引发纠纷,因此也是司法考试的重点内容之一。
二、交付的方式及其效力1、直接交付:指卖方将标的物直接交给买方,买方直接占有标的物。
这是最简单、最直观的交付方式。
在直接交付中,买卖双方可以签订书面协议,明确交付时间、地点和方式。
2、指示交付:指卖方将标的物交给买方指定的第三人,由第三人代为占有和管理。
这种交付方式适用于买方和第三人之间存在信任关系的情况。
在指示交付中,买卖双方需要达成书面协议,明确第三人的身份和权限。
3、占有改定:指卖方在将标的物转移给买方后,又与买方达成协议,改变标的物的占有方式。
这种交付方式适用于买方不想直接占有标的物,或者卖方想保留一定控制权的情况。
在占有改定中,买卖双方需要达成书面协议,明确改变占有方式的时间、方式和条件。
三、所有权的转移方式及其效力1、买卖合同中所有权的转移: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买卖合同中所有权的转移应当遵循“买卖合同+交付”的原则。
即卖方在将标的物交付给买方后,买方即获得标的物的所有权。
此时,即使卖方仍保留着标的物的占有和控制权,也不能阻止买方行使所有权。
2、特殊情况下所有权的转移: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不动产买卖、分期付款买卖等,所有权的转移可能需要在买卖合同之外的其他法律文件中约定。
这些约定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并且应当明确约定所有权的转移条件、时间、方式等要素。
四、风险负担规则在买卖合同中,如果标的物存在风险,如损坏、灭失等,应当由谁承担这些风险呢?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标的物的风险通常由交付时起转移给买方。
也就是说,如果卖方没有将标的物交付给买方,那么卖方就应当承担标的物的风险;如果卖方已经将标的物交付给买方,那么买方就应当承担标的物的风险。
2013年司法考试试题
2013年司法考试试题一、单项选择题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以下哪项不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A. 制定和修改宪法B. 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C. 选举国家主席D. 解释法律2. 在民事诉讼中,以下哪项不是当事人可以行使的诉讼权利?A. 提起诉讼B. 提出上诉C. 申请回避D. 强制执行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以下哪种行为不构成犯罪?A.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B. 盗窃他人财物C. 未经同意使用他人姓名D. 贪污公款4. 在行政诉讼中,以下哪项不是人民法院可以采取的措施?A. 撤销违法的行政行为B. 变更违法的行政行为C. 确认行政行为违法D. 对行政机关负责人进行罚款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以下哪项不属于民事权利?A. 财产权B. 人身权C. 知识产权D. 行政权二、多项选择题6. 下列哪些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所禁止的垄断行为?A. 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B. 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C. 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D. 政府对某些行业实行专营7. 在刑事诉讼中,以下哪些人员有权提出上诉?A. 被告人B. 被害人C. 辩护人D. 公诉机关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以下哪些情形下合同可以被撤销?A.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B. 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C. 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D. 当事人一方死亡的9. 在劳动争议中,以下哪些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A. 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B. 因订立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C. 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D. 因解除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以下哪些财产可以作为抵押物?A. 土地所有权B. 正在建造的建筑物C. 学校、幼儿园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的教育设施D. 交通运输工具三、案例分析题11. 张某与李某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张某将其名下的一套房屋出售给李某。
2013年民法多选题解析
全国司法考试历年真题之2013年民法多选题2014-07-23 15:08 【大中小】【我要纠错】51.甲以20万元从乙公司购得某小区地下停车位。
乙公司经规划部门批准在该小区以200万元建设观光电梯。
该梯入梯口占用了甲的停车位,乙公司同意为甲置换更好的车位。
甲则要求拆除电梯,并赔偿损失。
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A.建电梯获得规划部门批准,符合小区业主利益,未侵犯甲的权利B.即使建电梯符合业主整体利益,也不能以损害个人权利为代价,故应将电梯拆除C.甲车位使用权固然应予保护,但置换车位更能兼顾个人利益与整体利益D.电梯建成后,小区尾房更加畅销,为平衡双方利益,乙公司应适当让利于甲【答案】ABD【解析】本题考核民事权利的保护与限制、民事责任。
选项A说法错误。
《物权法》第4条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本案中,甲购买了停车位,享有该停车位的所有权,乙公司建造的电梯占用了甲的停车位,侵犯了甲的物权。
选项B说法错误,选项C说法正确。
《物权法》第7条规定,物权的取得和行使,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本案中,乙公司经批准花了200万元来建设观光电梯,符合业主的整体利益,而且同意为甲置换更好的车位,甲的损失已经得到补偿,如果甲坚持要拆除电梯,则是滥用权利,有损公共利益。
选项D说法错误。
乙公司给甲置换了更好的车位,已经弥补了甲的损失,民事责任的性质主要是补偿性的,甲不能再要求额外的利益。
52.下列哪些情形下,甲公司应承担民事责任?()A.甲公司董事乙与丙公司签订保证合同,乙擅自在合同上加盖甲公司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丁的印章B.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借款合同,甲公司未盖公章,但乙公司已付款,且该款用于甲公司项目建设C.甲公司法定代表人乙委托员工丙与丁签订合同,借用丁的存款单办理质押贷款用于经营D.甲公司与乙约定,乙向甲公司交纳保证金,甲公司为乙贷款购买设备提供担保。
2013年司法考试试题答案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1、甲公司将其生产的白酒独创性地取名为“逍遥乐”,并在该酒的包装、装潢和广告中突出宣传酒名,致“逍遥乐”被消费者熟知,声誉良好。
乙公司知道甲公司没有注册“逍遥乐”后,将其作为自己所产白酒的商标使用并抢先注册。
该商标注册申请经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
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A. 甲公司有权在异议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反对核准乙公司的注册申请B. 如“逍遥乐”被核准注册,甲公司有权主张先用权C. 如“逍遥乐”被核准注册,甲公司有权向商标局请求撤销该商标D. 甲公司有权向法院起诉请求乙公司停止使用并赔偿损失【正确答案】:B,C,D2、甲与保姆乙约定:甲生前由乙照料,死后遗产全部归乙。
乙一直细心照料甲。
后甲女儿丙回国,与乙一起照料甲,半年后甲去世。
丙认为自己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且尽了义务,主张甲、乙约定无效。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 遗赠抚养协议有效B. 协议部分无效,丙可以继承甲的一半遗产C. 协议无效,应按法定继承处理D. 协议有效,应按遗嘱继承处理【正确答案】:A3、甲公司对乙公司负有交付葡萄酒的合同义务。
丙公司和乙公司约定,由丙公司代甲公司履行,甲公司对此全不知情。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 虽然甲公司不知情,丙公司的履行仍然有法律效力B. 因甲公司不知情,故丙公司代为履行后对甲公司不得追偿代为履行的必要费用C. 虽然甲公司不知情,但如丙公司履行有瑕疵的,甲公司需就此对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D. 虽然甲公司不知情,但如丙公司履行有瑕疵从而承担违约责任的,丙公司可就该违约赔偿金向甲公司追偿【正确答案】:A4、甲将某物出售于乙,乙转售于丙,甲应乙的要求,将该物直接交付于丙。
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 如仅甲、乙间买卖合同无效,则甲有权向乙主张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B. 如仅乙、丙间买卖合同无效,则乙有权向丙主张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C. 如甲、乙间以及乙、丙间买卖合同均无效,甲无权向丙主张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D. 如甲、乙间以及乙、丙间买卖合同均无效,甲有权向乙、乙有权向丙主张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正确答案】:C5、甲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人寿保险,指定其秘书乙为受益人。
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2013年真题
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2013年真题(总分:150.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35,分数:70.00)1.“强买强卖”行为违反的民法基本原则是______。
(分数:2.00)A.平等原则B.公序良俗原则C.诚实信用原则D.自愿原则√解析:[解析] 本题考查自愿原则。
自愿原则指任何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必须遵守自愿协商的原则,有权按照自己的真实意愿独立自主地建立和变更民事法律关系,并同时尊重对方的意愿和社会公共利益。
《民法通则》第4条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强买强卖”违反了民法的自愿原则。
故本题选D。
2.张某对李某说:“若你一年内结婚,我就赠你一台电脑。
”该民事行为所附的是______。
(分数:2.00)A.始期B.终期C.解除条件D.延缓条件√解析:[解析] 本题考查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的区别。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指附有决定该行为效力发生或者消灭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指以将来确定发生的事实决定该民事法律行为发生或消灭的民事法律行为。
两者的明显区别是:条件是可能发生;而期限是必然发生。
本题中A、B均为附期限;C、D均为附条件;根据题目可知,“一年内结婚”是可能发生的事实,属于附条件。
而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又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附解除条件,一类是附延缓条件,又称生效条件。
前者指对民事法律行为效力起消灭作用的条件;后者指对民事法律行为效力起生效作用的条件。
本题中“一年内结婚”才“赠一台电脑”显然是起生效作用的条件。
故本题选D。
3.甲、乙共同出资设立了一个普通合伙企业,因经营不善导致合伙企业资不抵债。
对合伙债务,甲、乙应承担______。
(分数:2.00)A.无限按份责任B.有限按份责任C.无限连带责任√D.有限连带责任解析:[解析] 本题考查合伙人的对外民事责任。
《合伙企业法》第2条第2款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行政法试题及答案完美解析
1、甲将1套房屋出卖给乙,已经移转占有,没有办理房屋所有权移转登记。
现甲死亡,该房屋由其子丙继承。
丙在继承房屋后又将该房屋出卖给丁,并办理了房屋所有权移转登记。
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 乙虽然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但是基于甲的意思取得占有,乙为有权占有B. 乙可以对甲的继承人丙主张有权占有C. 在丁取得房屋所有权后,乙可以以占有有正当权利来源对丁主张有权占有D. 在丁取得房屋所有权后,丁可以基于其所有权请求乙返还房屋【正确答案】:A,B,C,D2、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约定乙公司在专利有效期限内独占实施甲公司的专利技术,并特别约定乙公司不得擅自改进该专利技术。
后乙公司根据消费者的反馈意见,在未经甲公司许可的情形下对专利技术做了改进,并对改进技术采取了保密措施。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 甲公司有权自己实施该专利技术B. 甲公司无权要求分享改进技术C. 乙公司改进技术侵犯了甲公司的专利权D. 乙公司改进技术属于违约行为【正确答案】:B3、关于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 二者的裁定都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法院依职权作出B. 二者适用的案件范围相同C. 当事人提出财产保全或先予执行的申请时,法院可以责令其提供担保,当事人拒绝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D. 对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裁定,当事人不可以上诉,但可以申请复议一次【正确答案】:C,D4、甲将其1辆汽车出卖给乙,约定价款30万元。
乙先付了20万元,余款在6个月内分期支付。
在分期付款期间,甲先将汽车交付给乙,但明确约定付清全款后甲才将汽车的所有权移转给乙。
嗣后,甲又将该汽车以20万元的价格卖给不知情的丙,并以指示交付的方式完成交付。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 在乙分期付款期间,汽车已经交付给乙,乙即取得汽车的所有权B. 在乙分期付款期间,汽车虽然已经交付给乙,但甲保留了汽车的所有权,故乙不能取得汽车的所有权C. 丙对甲、乙之间的交易不知情,可以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汽车所有权D. 丙不能依甲的指示交付取得汽车所有权【正确答案】:B5、关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都是非讼案件B. 起诉人或申请人与案件都有直接的利害关系C. 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都是一审终审D. 陪审员通常不参加适用特别程序案件的审理【正确答案】:C6、关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间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法定期间都属于绝对不可变期间B. 涉外案件的审理不受案件审结期限的限制C. 当事人从外地到法院参加诉讼的在途期间不包括在期间内D. 当事人有正当理由耽误了期间,法院应当依职权为其延展期间【正确答案】:B7、关于反诉,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 反诉应当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出,且该法院对反诉所涉及的案件也享有管辖权B. 反诉中的诉讼请求是独立的,它不会因为本诉的撤销而撤销C. 反诉如果成立,将产生本诉的诉讼请求被依法驳回的法律后果D. 本诉与反诉的当事人具有同一性,因此,当事人在本诉与反诉中诉讼地位是相同的【正确答案】:A,B8、甲将1套房屋出卖给乙,已经移转占有,没有办理房屋所有权移转登记。
司法考试民法精讲:第八章所有权(第一节)
司法考试民法精讲:第⼋章所有权(第⼀节) ⼀、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 (⼀)概念 在⼈们的⼀般观念中,所有权是指⼀切为⼈们所拥有、控制的财产权利。
不仅包括有体物如⼟地、房屋、汽车,甚⾄包括⽆体物⽐如权利,都归⾃⼰所有。
但是,在法律观念中,所有权是指对于有体物的所有权。
将所有权的客体原则上限于有体物,在⽴法技术上较为科学,在法理上较为严谨。
这是所有权与其他财产权相区别的基本界限。
否则,如果认为所有权的客体包括⽆体物,那么债权、专利权、商标权、⼈⾝权都是所有权的客体,不仅法律概念缺乏科学性,⽽且也会导致适⽤法律原则的错误。
财产所有权是财产所有⼈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属于他的财产享有的占有、使⽤、收益、处分的权利。
所有权属于物权,即直接管领⼀定的物的排他性权利,与同属于民事权利的债权构成财产权的两个分类。
(⼆)特征 与债权相⽐,所有权具有以下的特征: 1、所有权是绝对权。
所有权与债权不同,债权的实现,必须依靠债务⼈履⾏债务的⾏为,主要是作为;所有权不需要他⼈的积极⾏为,只要他⼈不加⼲预,所有⼈⾃⼰便能实现其权利。
所有权关系的义务主体是所有权⼈以外的⼀切⼈,他所负的义务是不得⾮法⼲涉所有权⼈⾏使其权利,是⼀种特定的不作为义务。
基于所有权与债权的这种区别,法学上把所有权称为绝对权,把债权称为相对权。
2、所有权具有排他性。
所有权属于物权,具有排他的性质。
所有权⼈有权排除他⼈对于其⾏使权利的⼲涉。
并且同⼀物上只能存在⼀个所有权,⽽不能并存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所有权。
当然,所有权的排他性并不是绝对的。
特别是在我国,为了社会公共利益对于集体所有权或个⼈所有权进⾏⼲预是常见的,也是必须的。
但是,作为与其他财产权尤其是与债权的区别,所有权的排他的性质还是⼗分明显的。
3、所有权是⼀种最完全的物权。
所有权是所有⼈对于其所有物进⾏⼀般的、全⾯的⽀配的物权,内容⾯、最充分。
它不仅包括对于物的占有、使⽤、收益,还包括了对于物的最终处分权。
2013司考真题及解析
2013司考真题及解析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 关于合同的解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当事人可以任意解除合同B. 合同解除后,已经履行的义务可以要求返还C. 合同解除不影响违约责任的追究D. 合同解除后,当事人可以不承担任何责任解析:选项C是正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解除并不影响违约责任的追究。
即使合同被解除,如果一方当事人存在违约行为,另一方仍然可以要求追究其违约责任。
2. 下列哪一情形不构成侵权行为?A. 未经许可使用他人肖像B. 散布谣言损害他人名誉C. 依法进行的医疗行为D. 未经授权公开发表他人作品解析:选项C是不构成侵权行为的情形。
依法进行的医疗行为,即使造成了患者的损害,也不构成侵权,因为医疗行为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的,且医生已经尽到了合理的诊疗义务。
3. 关于刑事责任年龄,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 十四至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故意杀人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B. 十八周岁以上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C. 十六至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盗窃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D. 十四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解析:选项A是错误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十四至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只有在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其他特别严重罪行时,才应当负刑事责任。
4. 下列关于民事诉讼法的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 民事诉讼中,原告可以随时撤诉B. 民事诉讼中,被告无权提起反诉C. 民事诉讼中,法院可以主动调查收集证据D. 民事诉讼中,简易程序适用于所有案件解析:选项C是正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时,可以根据案件的需要,主动调查收集证据,以确保案件的公正审理。
二、多项选择题1. 下列哪些行为属于侵犯商标权的行为?A. 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B. 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C.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D. 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擅自更换其注册商标解析:选项A、B、C、D均属于侵犯商标权的行为。
2013年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带解析
C.是否批准本案中的回避申请,由审判长决定
D.是否批准本案中的回避申请,由法院院长决定
正确答案:BD
解题思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9条的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乙是甲的法定代理人,具有独立的申请回避权,因此,A项错误根据《刑诉解释》第27条的规定:"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提出回避申请的,申请人应当提供证明材料"因此,B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0、31条的规定,D正确
8、依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关于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规定,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 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
B. 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
C.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B. 若乙公司在中国法院起诉承运人,我国法院可以基于当事人的协议管辖约定行使管辖权
C. 若我国广州海事法院拟受理该案,则在受理之前须报广东省高院,广东省高院认为可以受理,则应报最高院,最高院答复前暂不受理
D. 我国法院受理后,在处理该纠纷时,应适用我国实体法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根据《海事诉讼法》第8条的规定,海事纠纷的当事人都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或者组织,当事人书面协议选择中国海事法院管辖的,即使与纠纷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不在中国领域内,中国海事法院对该纠纷也具有管辖权。 A、C项错误,B项正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1条,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履行义务最能体现该合同 特征的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其他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本案中涉及的是运输合同纠纷,关于运输合同纠纷,当事人也可以协议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本题并没有指明当事人在运输合同中是否选择了法律,因此D项说法过于绝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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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权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给四个选项,选项中只有一个答案是正确的,应试人员应将正确的选项选择出来,多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甲于4月5日丢失了一块手表,乙拾得后便送给有关机关,有关机立即发布了招领公告,并于同年12月交由某寄售商店出售,被丙同月5日购买,同月10日丙所戴手表被甲认出。
对该手表的归属,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该表应归甲,因为甲对遗失物享有无期限的追偿权B.该表应归甲,因为甲对该表在两年内享有追偿权C.该表应归甲,但甲应向丙支付所购表的价款D.该表应归丙正确答案:D 解题思路:本题涉及遗失物经公告招领后失主未认领的所有权归属问题依照《物权法》第113条之规定,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本题中,有关机关发布招领公告已超过6个月,失主对该手表已丧失所有权,所有权归国家所有,故有关国家机关交由商店出售是行使所有权的行为,丙可因买卖合同而取得该手表的所有权本题正确选项为D 2.王某在清理父亲的遗物时发现一块奇石,误认为其父所有,遂将其雕刻成石雕,其好友刘某见后十分喜欢,以价格5万元购买之。
后张某向王某索要该石时,方知道该石系其父借用观赏。
该石当时价值8000元,双方就返还该石发生纠纷,张某诉至法院。
石雕的所有权应归谁?( ) A.张某B.王某C.刘某D.张某和刘某正确答案:C 解题思路:本题涉及添附取得所有权问题添附,是指不同所有人的财产或劳动成果合并在一起形成一种不能分离的新的财产,如果要恢复原状则在事实上不可能或者在经济上不合理在这种情况下,就要确定这个新物的所有权的归属添附包括附合、混合和加工三种形式本案中,王某误以为该石为其父所有而进行雕刻形成的石雕为加工物,该加工物石雕价值显然大干原材料石的价值,因此,以归加工人所有为宜但加工人王某取得该加工物的所有权后,应给材料所有人张某8000元的价值补偿依民法原理,财产所有人可以对该财产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本案中,王某对该石雕因加工而取得所有权,可以依法处分该石雕刘某与王某所订立的买卖该石雕的合同由于双方均具有缔约能力,其意思表示真实,且买卖标的物石雕属法律上的自由流转物,符合合同生效的要件,是合法有效的合同因此,刘某可以基于有效的买卖合同而取得该石雕的所有权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C 3.养牛专业户王某的一头奶牛得了重病,王某恐怕此牛得的是传染病,传染了别的牛而造成更大的损失,于是将此牛拉到野外抛弃。
刘某经过时发现,将牛拉回家中,经过刘某的精心喂养,此牛病愈并成为一头高产奶牛。
半年后,王某听说此事,向刘某索要此牛。
依照法律,王某:( ) A.有权请求刘某返还此牛,因为刘某拾得牛并据为己有,构成不当得利B.有权请求刘某返还此牛,但应补偿刘某喂养此牛所支出的费用及劳务费C.无权请求刘某返还此牛,因为他的抛弃行为已使其所有权消灭,刘某基于先占而取得牛的所有权D.无权请求刘某返还此牛,但可以请求刘某给予适当补偿正确答案:C 解题思路:本题涉及抛弃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权利人可抛弃自己享有所有权的物品,对于抛弃物,可依相应法律规定或习惯由拾得人基于先占而取得所有权本题中,王某抛弃其病牛,刘某牵回家中,刘某即取得对该牛的所有权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 C 4.马某将收藏的一件明代瓷器出售给冯某,冯某当场付清价金,约定马某10天后交货。
季某听说后,表示愿以双倍的价钱购买。
马某当即决定卖给季某,约定第5天交货,并收定金若干。
冯某听到此事,诱马某7岁儿子将瓷器从家中取出给他。
对该瓷器所有权归属,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A.冯某已取得瓷器的占有权,可认为马某已履行合同,所有权归冯某B.所有权仍属于马某C.马某又卖给季某的行为有违诚实信用原则,应认定无效,所有权属于冯某D.因对季某的合同所约定的交货期限较早,故应属于季某正确答案:B 解题思路:本题涉及所有权的归属问题马某虽然与冯某之间订立了买卖合同,但冯某未实际取得标的物,冯某仅为合同债权人,不为瓷器的所有权人马某与季某之间虽然订立了买卖合同,但瓷器未交付于季某,
瓷器的所有权未转移给季某,季某不是瓷器的所有权人冯某虽然实际占有了该瓷器,但其取得占有的方式是不合法的方式,故其不能取得所有权,瓷器的所有权仍然属于马某因此,本题正确选项答案为 B 5.王某在吃饭时丢失瑞士名表罗西尼一块,餐厅人员拾得后交给公安部门。
王某未在规定期限内前去认领,公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交寄售商店出售。
孙某从该商店买得该手表,将手表送给女友林某做生日礼物。
手表在林某第2天乘公交车时被偷去,小偷下车后即以100元的低价卖给郑某。
该手表的所有权属于:( ) A.王某B.孙某C.林某D.郑某正确答案:C 解题思路:本题涉及所有权的归属问题王某的手表丢失后,未在规定的期闻内前去认领,即丧失了对该手表的所有权孙某从商店购买该手表,依合同法取得该手表的所有权孙某作为所有权人将手表赠与女友林某,林某因赠与而取得该手表的所有权林某的手表被小偷偷走,小偷低价转卖给郑某,郑某既不能因合同取得该手表的所有权,又不符合善意取得的要件,对该手表不享有所有权,故该手表的所有权属于林某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C 1 2 3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