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多举措做好土地收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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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引进社会资金实施土地开垦工作方案的通知-百政办发〔2017〕65号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引进社会资金实施土地开垦工作方案的通知-百政办发〔2017〕65号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引进社会资金实施土地开垦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引进社会资金实施土地开垦工作方案的通知百政办发〔2017〕6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百色市引进社会资金实施土地开垦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8月5日百色市引进社会资金实施土地开垦工作方案大力引进社会资本尤其是民间资本,参与百色市土地开垦项目实施,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关系的重要举措,有利于破解土地资源“瓶颈”制约难题,实现我市耕地占补平衡和占优补优,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用地需要。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整治办法》(政府令第11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增加公共产品供给的指导意见》(桂政办发〔2015〕65)、《广西壮族自治区补充耕地指标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桂国土资规〔2015〕7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一、工作思路根据百色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按照“谁投资、谁受益”和“投资风险投资者承担”的原则,通过引进各类社会资金积极参与,将本市宜农未利用地改造成耕地,并对开垦确认的新增耕地指标按有关规定进行分配和处置,确保城市新增建设用地占补平衡需要。

二、工作方式项目采取分级分阶段开发的方式。

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百色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2.08•【字号】百政发〔2024〕3号•【施行日期】2024.02.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百色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百色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百色市人民政府2024年2月8日百色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一、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预期目标2024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为:地区生产总值同比增长6.5%以上,其中,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分别同比增长5%、8.5%、5%以上,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0%以上,建筑业总产值同比增长5%以上;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持平;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0%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3%以上;外贸进出口总额同比增长10%以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4%以上,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8%以上;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升到47.5%;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控制在3%以内;粮食产量稳定在113万吨以上;节能减排降碳控制在自治区下达目标范围内,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同比下降2%。

二、2024年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任务(一)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持续发展壮大工业经济。

1. 实施四大主导产业强链补链延链。

实施新一轮工业振兴三年行动。

深入实施一批投资大、牵引性强、利于构建产业发展新格局的重大产业标志性工程。

加快发展以铝产业链为核心的产业集群,全面开工建设大亚科技年产12万吨高端动力电池箔板带和4万吨高端动力电池箔等项目,推动澳泰铝业年产30万吨高性能铝板带箔及配套建设年产30万吨再生铝特种合金等项目投产。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1.23•【字号】百政办发〔2015〕4号•【施行日期】2015.01.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百政办发〔2015〕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百色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1月23日百色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为了切实做好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和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对严格土地管理特别是加强土地规划管控、坚守耕地保护、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和生态保护红线、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等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必须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调整完善,加快永久基本农田、城市开发边界和生态红线的划定,强化规划管控,严格用途管制。

从规划实施情况看,我市建设用地总规模已突破,且存在用地结构和布局不尽合理等突出问题,及时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调整完善十分必要。

二、主要任务(一)完善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成果。

在2013年形成的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报告基础上,运用最新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将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基准年调整到2013年,并更新评估数据和完善评估成果,针对评估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按照本次规划调整完善的新要求,有针对性的提出完善规划实施管理的建议,为规划调整完善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合理调整规划主要指标。

根据本次规划调整完善中自治区下达我市规划主要指标,以及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和连续年度变更数据、各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成果,结合城市周边和道路沿线优质耕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工作,从严合理确定并逐级分解下达各县(区)、乡(镇)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和建设用地规模。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百色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8.04•【字号】百政办发[2011]164号•【施行日期】2011.08.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百政办发〔2011〕16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百色市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八月四日百色市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实施方案为保障我市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整村推进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09〕194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落实保护耕地基本国策,以保护和合理利用农用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为根本出发点,着力于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保障粮食安全、改善农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统筹规划,整村推进“田、水、路、林、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

二、实施目标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集中资金统筹开展标准农田建设、建设用地整理、废弃地复垦、未利用地开发和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促进农村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确保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结合项目区实际,开展农村地质灾害防治和村屯道路、排水等基础设施更新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

近两年,中央及自治区投入我市土地整治项目专项资金达12.84亿万元,总共实施包括桂西五县基础设施大会战、高速公路沿线(城乡风貌改造区)、3-20公里兴边富民基础设施大会战等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共129个,实施总面积38140公顷,预计新增耕地面积5281公顷。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百色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百色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百色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6.21•【字号】百政办发〔2023〕35号•【施行日期】2023.06.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百色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广西百色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2023年工作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6月21日广西百色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2023年工作要点为落实好中央、自治区部署要求,高质量建设百色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制定2023 年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和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工作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聚焦试验区口岸特色、产业特色、区位特色、地理特色,统筹对外开放合作和对内辐射带动,以推进实施制度创新、平台项目、政策举措“三张清单”和重点项目建设为抓手,强化关键领域先行先试和核心区建设,聚力打造试验区特色品牌,高质量推进试验区创新发展。

二、主要任务(一)深化体制机制创新引领,聚焦关键领域先行先试。

1. 探索“石漠化治理+光伏”绿色发展新模式。

依托百色丰富的光照资源,创新推进石漠化治理新模式,优化生态功能区产业负面清单,开辟指标竞配、项目审批绿色通道,优先保障用地用林,实施农光互补、林光互补,推进光伏发电、植被重建、雨水集蓄、土壤培育、精准灌溉等一体化综合开发建设,提高石漠化地区土地综合收益和生态效益,探索一条我国南方石山地区石漠化治理的新路子,实现试验区能源转型和生态修复相融合,促进农民增收,带动区域高质量发展。

关于加强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的十条措施

关于加强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的十条措施

加强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的十条措施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耕地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已经成为全球范围内的热点议题。

作为粮食生产的基础,耕地的保护和管理不仅关系到粮食安全,也关系到生态环境的稳定。

为了加强耕地占补平衡管理,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有力的措施,确保耕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

下面将提出十条措施,以期为加强耕地占补平衡管理提供建议和借鉴。

1. 制定严格的土地利用规划:要加强耕地占补平衡管理,首先需要在国家级和地方级别制定严格的土地利用规划,明确规定哪些区域可以用于耕地占用,哪些区域需要进行耕地补充,从而避免耕地资源的过度占用和破坏。

2. 实施严格的耕地减少和增加审批制度:在土地利用规划的基础上,建立严格的耕地减少和增加审批制度,对于耕地的占用和补充实行严格的审批和监管,确保每一处耕地资源的使用都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规定。

3. 加强耕地资源的保护和修复:通过加强生态补偿机制、设立土地保护奖励、实行土地集约利用等措施,加大对耕地资源的保护和修复力度,抑制乱占耕地的现象,保持土地资源的生产力和可持续利用。

4. 完善土地流转机制:鼓励地方政府和农民通过土地流转的方式,实现耕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集约利用,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和效益,降低对耕地资源的过度占用。

5. 改进土地管理和监测技术:利用现代化的土地管理和监测技术,加强对耕地资源的实时监测和信息采集,及时发现和处理耕地资源的破坏和占用行为,为提高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提供有力支持。

6. 加强对耕地占用的监督和执法力度:建立健全的耕地占用监督和执法机制,严惩乱占耕地、破坏耕地资源的违法行为,维护好土地资源的整体利益,确保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的顺利实施。

7. 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加大对农业现代化发展的支持力度,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品质,降低对耕地资源的需求,为保护和利用耕地资源提供更多的可能性。

8. 促进农村土地经营制度改革:通过改革农村土地经营制度,推动家庭承包经营与土地流转相结合,加大土地资源的集约化使用,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保障耕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专项规划(2022—2035年)的通知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专项规划(2022—2035年)的通知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专项规划(2022—203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5.25•【字号】百政办发〔2023〕29号•【施行日期】2023.05.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专项规划(2022—2035年)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百色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专项规划(2022—2035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5月25日百色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专项规划(2022—2035年)第一章总则一、规划背景(一)落实国家部委关于农产品市场体系、物流体系建设工作部署。

商务部办公厅等11部门印发的《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指南》,提出加快菜市场标准化改造升级,结合不同社区实际,分类制定高起点改造的地方标准,加快推进社区菜市场、生鲜店(菜店)标准化、智慧化建设,丰富商品品类、保障食品安全、维持价格稳定、提升管理水平、优化购物环境,鼓励开展配送上门等增值服务,便民服务,满足居民消费需求。

商务部等9部门印发的《商贸物流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计划(2021—2025年)》,提出到2025年初步建立畅通高效、协同共享、标准规范、智能绿色、融合开放的现代商贸物流体系,统筹推进城市商业设施、物流设施、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和升级改造,优化综合物流园区、配送(分拨)中心、末端配送网点等空间布局,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健全农村商贸服务和物流配送网络。

(二)落实自治区政府关于“菜篮子”工程和民生保障有关要求。

2018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西“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桂政办发〔2018〕31号),列入“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组织领导情况考核工作,进一步提高“菜篮子”产品生产能力、市场流通能力、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调控保障能力和市民满意度,促进“菜篮子”工程建设再上新水平。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零星地块”土地供应管理办法的通知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零星地块”土地供应管理办法的通知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零星地块”土地供应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6.29•【字号】百政办发〔2020〕21号•【施行日期】2020.06.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零星地块”土地供应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百色市“零星地块”土地供应管理办法》已经市四届人民政府第8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6月29日百色市“零星地块”土地供应管理办法第一条为有效解决历年来由于多种原因产生的零星地块土地供应,依法促进我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规范“零星地块”用地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第21号令)及《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划拨用地目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百色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零星地块”的土地供应和管理适用本办法,“零星地块”的供应包括协议出让、划拨两种方式。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大地块是指已供应且面积较大的地块。

小地块是指与大地块相邻的,因地块面积较小或形状不规则等情形导致不具备单独规划建设的零星地块。

“零星地块”土地供应,是指小地块在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且具备土地供应条件的前提下,大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人可“以大带小”的方式按程序申请小地块土地供应手续。

第四条“零星地块”协议出让面积原则上不超过3000平方米,超出以上规模的,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研究后提交市土地管理专门委员会审议确定。

第五条“零星地块”与大地块合计划拨面积原则上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超出以上规模的,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研究后提交市土地管理专门委员会审议确定。

百色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处置百色市城区闲置土地通告的通知

百色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处置百色市城区闲置土地通告的通知

百色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处置百色市城区闲置土地通告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百色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12.08•【字号】•【施行日期】2003.12.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百色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处置百色市城区闲置土地通告的通知(2003年12月8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现将《关于处置百色市城区闲置土地的通告》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处置百色市城区闲置土地的通告近年来,我市部分单位和个人通过出让或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但未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进行开发建设,导致土地闲置,影响了对土地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阻碍城市建设发展,造成国有土地资源和资产的浪费、流失。

为了依法妥善处置闲置土地,规范和发展我市土地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和国土资源部《闲置上地处置办法》中关于处置闲置土地的有关规定,特通告如下:一、闲置土地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超过规定的期限未动工开发建设的建设用地。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闲置土地:(一)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超过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期限,未动工开发满1年以上的;(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权合同未规定动工开发建设日期,自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生效之日起满1年以上末动工开发建设的;(三)政府划拨的国有土地,自政府批准文件之日起满1年以上未动工开发建设的:(四)已动工开发建设但开发建设的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1年以上的;(五)实施地上物拆迁后,未动工开发建设连续满1年以上。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实施方案和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实施方案和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实施方案和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4.28•【字号】百政办发〔2015〕30号•【施行日期】2015.04.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实施方案和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百政办发〔2015〕3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百色市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实施方案》和《百色市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4月28日百色市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实施方案为做好百色市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工作(以下简称百色市整县推进土地整治工作),确保耕地质量等级得到有效提升,按照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关于印发〈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3〕46 号)和《关于印发〈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实施指导意见〉》(桂国土资发〔2015〕1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农村土地整治为平台,通过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创新机制,大力推进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有效增加耕地数量和提高耕地质量,优化土地资源要素配置,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农民收入,增强粮食安全保障能力,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城乡统筹发展。

二、建设原则(一)统一规划,整体推进。

百色市整县推进土地整治工作要与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相衔接,结合当地农业发展、城镇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布局规划、交通建设规划等相关规划,突出本地特色,因地制宜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促进农业产业化和规模化转型。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迎接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2010年度土地例行督察工作方案的通知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迎接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2010年度土地例行督察工作方案的通知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迎接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2010年度土地例行督察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百色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2.21•【字号】百政办发[2011]25号•【施行日期】2011.0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迎接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2010年度土地例行督察工作方案的通知(百政办发〔2011〕2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百色市迎接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2010年度土地例行督察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百色市迎接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2010年度土地例行督察工作方案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定于2011年3月上旬至4月上旬对我市近年来特别是2010年以来的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例行督察,为做好迎接督察准备工作,确保顺利通过督察,根据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土地管理、加强土地调控、规范用地秩序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和国土资源部“积极主动服务、严格规范管理”的要求,以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在我市开展土地例行督察工作为契机,提高认识,转变观念,有效维护土地管理秩序,提高土地调控政策的应变能力和效果,切实保障项目用地,确保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促进国家宏观调控措施落实,为全市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快速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通过对2009年以来全市新增建设用地情况进行清理,重点对2010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清理,并对两个年度同期新增建设用地批前、批中和批后情况进行分析对比,检查国家土地调控政策和国家产业政策、当年土地利用计划、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以及土地执法监管等工作执行情况。

三、组织领导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出发,讲政治,讲大局,严格按照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切实做好迎接督察工作。

加快广西城镇周边区直单位国有土地收储开发的几点建议

加快广西城镇周边区直单位国有土地收储开发的几点建议

加快广西城镇周边区直单位国有土地收储开发的几点建议1. 引言1.1 概述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广西城镇周边区的发展迅速,对土地的需求日益增加。

为了加快城镇周边区直单位国有土地收储开发进程,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城市规划和建设的有序发展,我们需要制定一系列有效的政策和措施。

本文将围绕加快土地收储流程、建立健全收储政策、加强统筹规划、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推动城镇周边区开发等方面进行探讨,为广西城镇周边区直单位国有土地收储开发提出一些建设性的建议和思路。

通过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和挑战,结合最新的政策和实践经验,我们希望为相关部门和企业提供一些建设性的参考,推动广西城镇周边区直单位国有土地收储开发工作取得更好的成效,促进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的协调发展。

2. 正文2.1 加快土地收储流程为了加快广西城镇周边区直单位国有土地收储开发的进程,首先需要加快土地收储流程。

在当前的土地收储过程中,往往存在着繁琐的手续、多层审批和拖延时间过长等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可以采取一系列措施来简化土地收储流程。

可以建立统一的土地收储流程标准,明确土地收储的程序和要求,简化各个环节,避免重复办理和冗长的审批时间。

可以利用信息化技术,建立电子化的土地收储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和流程透明化,提高工作效率和减少不必要的延误。

可以加强各级政府部门之间的协作与沟通,优化土地收储流程中的各个环节,避免出现信息不对称和工作重复的情况。

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土地收储流程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流程顺畅、规范。

通过加快土地收储流程,可以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开发周期,促进城镇周边区直单位国有土地的快速开发和利用。

也能够提升土地利用效率,实现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推进。

2.2 建立健全收储政策建立健全收储政策是推动广西城镇周边区国有土地收储开发的重要保障。

政府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制定明确的收储政策和实施细则,明确收储范围、标准和程序,为土地收储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百色市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保护促进我市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百色市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保护促进我市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百色市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保护促进我市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百色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12.31•【字号】百政发〔2020〕27号•【施行日期】2020.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百色市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保护促进我市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现将《百色市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保护促进我市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百色市人民政府2020年12月31日百色市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保护促进我市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保护促进我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桂政发〔2020〕30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保护,提高矿产资源有序开发和综合利用水平,奋力推进矿业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我市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坚持科学规划、有序开发、高效利用和创新治理,强化矿产资源保护,促进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健全矿产资源管理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为推动我区高质量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提供有力支撑。

二、强化规划管控,优化开发布局(一)强化三条控制线管控。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以下简称三条控制线)。

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禁止矿业活动,其他区域除因国家重大能源资源安全需要开展的战略性能源资源勘查以及公益性自然资源调查和地质勘查外,禁止新设立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项目。

对已依法设立矿业权,除油气探矿权、铀矿矿业权外,均按有关规定依法处置或有序退出。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自然资源领域市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自然资源领域市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自然资源领域市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1.27•【字号】百政办发〔2021〕4号•【施行日期】2021.01.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资源综合规定正文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自然资源领域市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百色市自然资源领域市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月27日百色市自然资源领域市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自然资源领域自治区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20〕91号)精神,为做好我市自然资源领域市与县(市、区)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健全充分发挥市和县(市、区)积极性的体制机制,优化政府间事权和财权划分,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和县(市、区)财政关系,形成各级政府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制定,促进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为维护百色生态安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内容(一)自然资源调查监测。

将市本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组织实施,市本级基础性和公益性地质调查,市本级基础测绘、地理信息管理、重大测绘地理信息工程的组织实施,测量标志保护等事项,确认为市级财政事权。

将全国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的组织实施,全区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组织实施,自治区卫星导航定位基准服务系统建设与运行维护、安全监管等自治区确认为市县共同财政事权的事项,确认为市和县(市、区)共同财政事权,由市和县(市、区)共同承担支出责任。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百政办发〔2018〕75号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百政办发〔2018〕75号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正文:----------------------------------------------------------------------------------------------------------------------------------------------------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百政办发〔2018〕7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百色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9月18日百色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2 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57号)精神,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人民政府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进行考核。

第三条各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对其与上级人民政府签订的耕地保护责任状确定的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负总责,县(市、区)长、乡(镇)长为第一责任人。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进行考核,由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农业局、市统计局(以下称市考核部门)组织开展考核检查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具体承担考核检查日常工作。

第五条各县(市、区)、乡(镇)要成立耕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耕地保护重大工作,协调解决耕地保护工作重大问题。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大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百政办发[2011]21号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大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百政办发[2011]21号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大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大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百政办发〔2011〕2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百色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大会战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二月十日百色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大会战工作方案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大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1〕6号)的要求,为做好我市2010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大会战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严执行国家土地宏观调控政策,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坚守我市583万亩耕地红线,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用地保障,确保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顺利通过验收,有序推进2010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二、工作目标及任务(一)工作目标。

用5个月时间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大会战,通过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大会战,进一步对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改到位,确保通过国家和自治区的检查验收;全面清理2010年度新增建设用地,对发现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主动整改、及时查处,争取全市2010年度实现零问责;尽快补办用地报批手续,建立健全土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坚决遏制土地违法违规大量发生蔓延的势头,维护全市正常的土地管理秩序。

(二)工作任务。

1. 各县(区)在对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分析、认真吸取教训的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查处整改到位。

成立土地收储工作实施方案

成立土地收储工作实施方案

成立土地收储工作实施方案土地是国家重要的资源,土地收储工作的实施对于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加强土地资源的统一管理和有效利用,制定并实施土地收储工作实施方案是十分必要的。

一、总体要求1. 坚持国家政策法规,依法依规推进土地收储工作,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2. 坚持科学规划,科学选址,科学开发,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保护。

3.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土地征收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

二、具体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土地收储工作的顺利实施。

2. 健全土地收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土地收储工作的制度体系,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推进土地收储工作。

3. 加强宣传教育,增强社会各界对土地收储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4. 加强政策法规的宣传和培训,提高相关部门和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业务水平,确保土地收储工作的合法合规。

5. 加强土地资源调查和评估,科学编制土地收储规划,合理确定土地收储的范围和标准。

6. 健全土地收储的补偿和安置政策,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民的稳定就业和生活。

7. 加强土地收储的监督和检查,建立健全土地收储工作的监督机制,加大对土地收储工作的监督力度,确保土地收储工作的公平公正。

8. 健全土地收储的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机制,加强对土地收储工作的舆论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维护社会稳定。

三、工作保障1.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土地收储工作的顺利实施。

2. 健全土地收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土地收储工作的制度体系,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推进土地收储工作。

3. 加强宣传教育,增强社会各界对土地收储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4. 加强政策法规的宣传和培训,提高相关部门和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业务水平,确保土地收储工作的合法合规。

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百色市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百色市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百色市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百色市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现将《百色市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百色市人民政府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百色市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省级以下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4]12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调整省以下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干部管理体制的通知》(组通字[2004]2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级以下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04]53号)以及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调整我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干部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桂组通字[2004]8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改革的目标和原则(一)改革的目标通过对全市国土资源管理体制进行改革,进一步加强对国土资源的宏观调控,强化保护土地资源的责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加强矿产资源、测绘工作的管理,推进依法行政。

通过改革,形成集中统一、精干高效、依法行政、具有权威的国土资源管理体制,建设一支政令畅通、执法严格、服务优质、廉政勤政的国土资源管理干部队伍。

(二)改革的原则1.坚持统一领导的原则。

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主动做好改革的各项工作。

2.坚持统筹兼顾、通盘考虑的原则。

这次改革要把改革体制与强化职能同步考虑,同步落实。

要按照国务院、中央组织部和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及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有关改革体制和强化职能的要求,系统研究现行体制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执法监察力量和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的建设。

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的意见-百政发〔2017〕37号

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的意见-百政发〔2017〕37号

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的意见正文:----------------------------------------------------------------------------------------------------------------------------------------------------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的意见百政发〔2017〕3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保护耕地对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我市人多地少,耕地资源稀缺,当前又正处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时期,耕地保护形势十分严峻。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按照中央和上级要求,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把加强土地管理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建立和完善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切实做好土地资源节约和管理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土地资源保障。

为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国土资源管理新格局,现就建立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提出如下意见:一、明确耕地保护工作目标和总体要求工作目标:确保全市耕地面积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指标;着力提高新增耕地质量,保持全市耕地占补平衡和总量平衡;确保全市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

总体要求: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对辖区内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负总责,落实共同责任,强化管护措施;要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做到依法依规用地,努力促进节约集约用地;要加大资金投入,大力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不断提高耕地和基本农田质量,将耕地保护工作目标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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