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大额度资金使用管理办 法
医院卫生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定
医院卫生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卫生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卫生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医院卫生专项资金是指用于卫生事业发展的专项资金,用于改善医院设施设备、提高医护人员技术水平、促进医疗服务质量和卫生事业发展等相关用途。
第四条医院卫生专项资金的使用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用于卫生事业发展的各项项目按照规定的要求和流程进行。
第五条医院卫生专项资金使用的主要原则包括经济合理、科学规范、依法用款、社会监督等。
第六条在医院卫生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应建立健全资金监管机制,确保资金安全和有效使用。
第二章资金申请与审批第七条医院卫生专项资金的申请、审批工作由医院财务部门牵头,依据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卫生专项资金使用计划进行。
第九条医院卫生专项资金的审批应遵循程序合法、透明公开的原则,由医院领导小组进行审批,并由财务部门进行资金拨付。
第十条医院卫生专项资金的审批结果应及时通知申请单位,并向社会公开。
第三章资金使用与管理第十一条医院卫生专项资金的使用应按照资金拨付计划和项目执行计划进行,不得超过预算额度和计划时间。
第十二条医院卫生专项资金的使用应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医院应及时将资金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告,并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向上级有关部门及时汇报资金使用情况。
第十三条医院卫生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应建立详细的账户核对制度和资金使用台账,确保资金使用的详细记录和账目的准确性。
第十四条医院卫生专项资金的使用应经过预算科目审查、财务核销和审计等程序,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第十五条医院应加强对卫生专项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做好资金使用的监督和审计工作,确保资金使用的规范和有效。
第四章违规处罚与监督机制第十六条对医院卫生专项资金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并进行相应的纠正和处罚,包括责令退还资金、处以罚款、追究责任等。
第十七条监督机构应加强对医院卫生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医院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医院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一、总则1.本制度旨在规范医院大额资金的使用,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保障资金的安全性、合法性以及有效性。
2.医院大额资金主要包括国家或地方财政拨款、特定项目资金、借款等。
3.医院负责人是医院大额资金的第一责任人,对医院大额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负最终责任。
二、资金使用机构1.医院设立资金使用机构,负责大额资金的申请、审批、使用和监督。
2.资金使用机构由财务部门和相关科室代表组成,具体人员和职责由医院负责人决定。
三、资金使用程序1.资金需求申请:各科室根据实际需求提出资金申请,包括资金用途、金额、用款计划等内容。
2.资金审批:资金使用机构负责对资金申请进行审批,包括审核资金需求的合理性、合规性以及资金使用计划的详细性。
3.资金拨付:经审批通过的资金申请将由财务部门按照拨付计划进行拨付,并做好相关记录。
4.资金使用:资金使用人应按照拨付计划使用资金,并及时核销、审计相关账目。
5.资金监督:资金使用机构负责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资金的合规使用。
四、资金使用管理要求1.资金使用目的必须符合医院的发展规划和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违反医疗伦理、违法乱纪。
2.资金使用人应编制详细的用款计划,并在使用过程中按照计划进行,不得擅自改变用款用途。
3.资金使用人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完整和准确。
4.资金使用机构应定期对大额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核查,并及时向医院负责人报告。
5.资金使用人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报销支出,并及时报备财务部门以便拨付下一笔资金。
6.资金使用人应做好相关档案和账目的保存工作,确保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可查性。
五、责任追究1.对于滥用、挪用、私分大额资金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对于违反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行为,将按照医院内部规定进行纪律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等。
3.对于财务部门违反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职责。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并由医院负责人进行解释。
医院的重大经济事项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医院经济管理,确保医院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提高医院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各级各部门在开展经济活动过程中,涉及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监督和考核。
三、重大经济事项范围(一)重大投资事项:指医院投资新建、改建、扩建、购置固定资产等事项,投资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上的。
(二)重大融资事项:指医院进行融资、担保、发行债券等事项,融资额度在500万元(含)以上的。
(三)重大采购事项:指医院采购药品、医疗器械、设备等,采购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上的。
(四)重大合同事项:指医院签订合同、协议、协议书等,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上的。
(五)重大资金使用事项:指医院使用资金100万元(含)以上的事项。
四、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程序(一)项目提出:各部门提出重大经济事项,报请院长审批。
(二)可行性研究:由相关部门对重大经济事项进行可行性研究,形成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集体决策:将可行性研究报告提交医院领导班子会议或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四)公示:对重大经济事项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五)实施:按照批准的决策结果,组织实施重大经济事项。
五、重大经济事项执行与监督(一)执行:各部门按照批准的决策结果,组织实施重大经济事项。
(二)监督:设立经济事项监督小组,对重大经济事项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审计:对重大经济事项的执行结果进行审计。
六、考核与责任追究(一)考核:对重大经济事项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各部门年度考核。
(二)责任追究: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七、附则(一)本制度由医院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二)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规范医院重大经济事项的管理,提高医院经济效益,确保医院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为医院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医院大额资金管理制度
医院大额资金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大额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运行效率,促进廉政建设和资金使用透明度,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大额资金的内容包括:一定起点(10 万元以上)的较大基本支出项目、设备购置项目、医用耗材购置、基建项目等。
二、大额资金支出的管理
(一)大额资金列入年度预算项目,严格执行预算标准。
对大额资金支出的使用要实行“集体研究讨论”制度。
资金使用责任人填写资金使用报告,经主管院长审批同意后,由院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大额资金一律转账支付,不得使用现金。
(二)严格执行财务法规、规章、制度,严格管理财务开支,确保大额资金的正确使用,不得挤占、挪用。
(三)大额资金的管理使用要坚持公开透明,严禁暗箱操作。
凡基本建设项目按照重大基建项目管理规定执行。
即:从工程立项到验收交付的全过程实现公开透明,建设廉洁、优质、高效工程。
设备和主要材料采购必须依法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
(四)凡是属于纳入采购目录的项目,一律执行公开招标。
(五)大额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在申请资金过程中弄虚作假、挪用大额专项资金行为。
(六)大额资金合同项目,须由院务会议研究决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按照公开招标方式确定项目中标人。
(七)明确监督主体,财务科要进一步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大额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
未按审批程序确认的大额资金使用,财务科有权拒付。
财务科对大额资金使用中出现的违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并向主要领导汇报。
1。
医院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大额资金的使用,确保资金安全、高效、合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医院财务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部门、各科室及全体员工在大额资金使用过程中的管理。
第三条大额资金使用应遵循合法性、合规性、安全性、效益性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医院设立资金使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本制度,监督、检查资金使用情况。
第五条财务部门负责大额资金使用的预算编制、审核、拨付及监督管理。
第六条审计部门负责对大额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
第七条各部门、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本科室大额资金使用的具体实施和监督。
第三章大额资金使用范围及标准第八条大额资金使用范围包括:(一)购置大型医疗设备、医疗器械及配套设施;(二)建设、改造、维修医院基础设施;(三)支付对外投资、合作项目款项;(四)其他经医院资金使用管理领导小组批准的大额支出。
第九条大额资金使用标准:(一)购置大型医疗设备、医疗器械及配套设施,单次支出超过100万元;(二)建设、改造、维修医院基础设施,单次支出超过100万元;(三)支付对外投资、合作项目款项,单次支出超过100万元;(四)其他经医院资金使用管理领导小组批准的大额支出。
第四章大额资金使用流程第十条大额资金使用应按以下流程进行:(一)预算编制:各部门、各科室根据实际需要编制预算,经科室负责人审核后报送财务部门。
(二)预算审核:财务部门对各部门、各科室报送的预算进行审核,确保预算合理、合规。
(三)审批:财务部门将审核通过的预算报送资金使用管理领导小组审批。
(四)拨付:经批准的大额资金,由财务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拨付。
(五)监督:审计部门对大额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
第五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一条医院定期对大额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一)预算编制、审核、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规定;(二)资金拨付、使用是否符合规定;(三)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大额资金的行为。
医院“三重一大”管理制度
医院“三重一大”管理制度为了切实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 进一步加强我院党政领导班子的民主集中制建设, 促进班子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 提高班子的决策水平和决策能力, 积极预防和避免腐败问题的发生, 全面推进医院和谐、健康、可持续发展, 根据有关规定, 结合我院实际, 制定《医院“三重一大”制度》一、“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
“三重一大”是指医院的“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
(一)重大事项决策1.贯彻落实xx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xx部署的实施方案, 涉及医院全局的重大决定。
2.医院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总结、阶段性的重要工作部署、医院改革方案、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等。
3.政治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部署和活动安排, 重大表彰和处罚。
4、党组织、党员队伍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的重大问题, 包括支部设置、发展党员、制定规章、换届选举、民主评议党员方案等。
5.人事调配, 包括人员的调进和调出, 人员录用和招聘等。
6、工会、团委、妇委会提交的需研究的事宜, 离退休干部管理中的重要问题。
7、医疗、护理、教学、科研和行政后勤等方面需要提交院务会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
(二)重要干部任免1.推荐职能部门正、副职人选。
2.全院临床、医技科室科主任、护士长、小组长的任免。
3.医院后备干部推荐、选拔。
4.重要岗位人事调整。
5.高级专业人才的引进与安置。
6.有突出贡献的专家、拔尖人才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会代表候选人的推荐选拔等。
(三)重要项目安排1.医院国有资产处置。
2.重要设备购置。
3.基本建设、装修改造。
4.新技术、新项目的引进。
5.对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四)大额度资金的使用1.医院年度预算经费和专项经费。
2.奖金、福利。
3.单项支出在2万元(含2万元)以上资金款项支出。
二、集体讨论决策程序(一)民主决策程序。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 凡属“三重一大”事项, 在提交院务会决策之前, 要经过必要的民主程序进行论证。
大额度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大额度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大额度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资金安全和合法、合规、合理使用,规范审批程序,防范财务风险,促进医院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党委会议事规则》《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大额度资金使用包括:(一)用于医院事业建设的贷款、抵押、担保、融资、投资等事项。
(二)制定并执行医院年度财务预算情况。
包括年度财务总预算、年度建设与维修预算、年度设备采购预算、年度工程计划等。
(三)需要医院集体决策的经费开支项目。
第三条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一)医院单项资金30万元(含30万元)以上的设备、医用耗材、器械物资采购和购买服务;(二)医院基本建设和单项资金30万元(含30万元)以上的基建修缮项目,需要新增工程款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基建工程项目变更;(三)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的对外投资、融资、支援、赞助、捐赠(款、物)及其他大额度度资金运作,受捐赠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大额度资金及实物的使用;(四)预算内单笔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资金使用(不含工资、水电、社保等日常性支出);(五)预算外单笔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的支出追加。
第四条大额度资金使用按预算控制、集体决策、分级审批、财务统一支付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五条下列内容不属于大额度资金审批范围(一)已列入年度部门预算,并获得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预算计划的相关日常性支出,如水电费、物业费等的支付及职工工资、绩效、社保等人员经费的发放和缴交。
(二)应缴财政专户款的上缴。
(三)医院各类债券、贷款的应付利息的支付。
(四)医院实习学生各类生活补贴、困难补助等补助经费的发放。
(五)医院各银行账户之间资金存款的调拨。
(六)垫付患者医保资金。
第六条决策程序(一)大额度资金支出需经过医院院党委会讨论决策。
(二)医院实施的建设项目、购置的重要设备等项目的预算计划已通过医院党委会审议批准,付款时不需再经党委会会议讨论。
医院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医院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合理、有效、规范使用专项资金,完善专项资金管理流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财政性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根据国家专项资金管理有关制度及相关资金管理办法,特制定我院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第二条专项资金指医院从特定资金来源形成的,或向国家、省、市相关职能、财政管理部门进行具有特定用途的专项申请,获得批复或批准,并划拨到医院账户的资金。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三条专项资金管理会计岗位职责:(1)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做好专项资金使用监督与管理工作。
(2)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更新改造大型修理基金的使用和管理具体办法,参与专项工程项目的研究,编制专项资金收支计划。
(3)负责专项资金的明细核算:针对各专项资金按其来源和支出的不同用途进行明细核算,正确核算工程成本,随时向各归口管理单位报告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4)对专项资金的往来款项定期对账,及时清算。
(5)定期编制专项资金使用报表,正确反映各专用资金、专项拨款的开支结余情况。
(6)按时编制专项资金使用报告,分析、考核专项资金的使用效果及获得的经济效益。
(7)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三章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第四条各项专项资金的形成、建立、提取、使用都必须符合国家及相关直属部门管理规定。
第五条对各种专项资金要单独核算,划清与医院经营资金开支的界限,不得互相占用。
第六条建立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责任制,明确专项资金的管理部门,提高使用效率。
第七条在资金使用上,要坚持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的原则,使各项专用资金正确使用并达到预期目的。
第八条根据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及使用监督管理要求,建立好专项资金使用台账;进行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真实记录、核算和反映项目资金收支活动,按时编报财务报表。
第九条根据项目实施方案,严格审核经费报销凭据,凭证真实、有效、合法。
第十条专项购置经费一律实行政府采购或院内公开招标采购。
第十一条卫生专项资金形成的国有资产应纳入单位资产管理,严禁变为私有财产。
医院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及责任追究制度
医院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及责任追究制度
一、重大经济事项是指重要经济合同或协议的签订、重大项目的安排及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二、重大经济事项决策遵循“科学、依法、民主、集体决策”的原则,必须经过院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策,特殊情况可以适当扩大参与决策人员范围。
需要院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的重大经济事项,须提交院职代会审议通过。
三、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经济事项,必须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
四、实行重大经济事项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分清级次,责任到人。
讨论通过后的经济项目,由院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组织实施,任何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或拒绝执行。
建立事后审计评价和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决策程序、滥用职权造成损失的要追究责任。
五、财务科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从单位预算资金的安排情况、自有资金状况、资金筹措能力、财务和预算制度等方面对有关重大经济事项的可行性提出意见和建议,审计科对重大经济事项支出的合理性、合法性及预算安排进行审核。
六、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按照“提出事项、组织初审、征求意见、完善方案、集体讨论、向上报批、及时公开”的程序实行。
七、重大经济事项经决策后,由办公室负责整理会议纪要,经参会领导会签后,由院长签发,交档案室归档。
八、全面推行重大经济事项集体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实行三级责任人制度。
以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院领导为第二责任人,
职能科室为第三责任人。
九、监察部门及审计部门负责监督重大经济事项集体决策过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侵害医院资产的事项,负责违纪事项的处理工作。
十、财务科负责项目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监督管理,依法履行财务监督职能,确保各项支出的合法、合规及合理性。
医院资金管理制度范本下载
医院资金管理制度范本下载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资金管理行为,保障医院资金安全,提高医院资金利用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类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资金管理机构,设立专门的资金管理部门,明确职责分工,负责监督和管理资金活动。
第二章资金来源第四条医院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一)财政拨款:包括中央、地方政府拨款、财政专项资金等。
(二)医保资金:包括医保基金、医疗保险资金等。
(三)自筹资金:包括门诊收入、住院费用、药品收入等。
(四)捐赠资金:包括社会各界捐赠等。
第五条医院应当建立资金收入管理制度,规范各项收入的录入和核对流程,防止财务漏洞和失误。
第三章资金使用第六条医院的资金使用应当符合相关规定,并且合理规划和安排资金的使用方向。
第七条医院的资金使用应当遵守医保政策,妥善处理医保资金的使用和结算,保障医保基金的安全和合理运用。
第八条医院应当建立严格审批程序,对重大资金支出和投资进行审批和监督,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第九条医院应当建立财务监管体系,对资金使用进行定期检查和审计,防止资金挪用和浪费现象的发生。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十条医院应当建立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管理的透明和规范。
第十一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的会计核算制度,规范会计处理流程,及时归集和核对各项资金。
第十二条医院应当建立资金监管制度,加强对资金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和合法。
第五章责任追究第十三条医院资金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资金管理人员的培训和监督,确保各项资金管理规定的贯彻执行。
第十四条对于违反规定导致资金浪费、挪用等行为的,医院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作出相应处罚。
第十五条医院领导对于资金管理工作负有最终责任,应当对资金管理的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总结,确保资金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并不时进行修订和补充。
医院资金管理制度范文(4篇)
医院资金管理制度范文第一条总则为规范医院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医院经济效益的实现和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资金管理的目标医院的资金管理旨在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保值增值,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医院经济效益的实现和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资金管理的原则1.政策服务:遵守国家有关财经政策,确定合理的资金使用政策,为医院经营提供良好的财政资金保障。
2.科学决策:根据医院的经济状况和发展需求,科学决策,合理制定资金使用计划。
3.效益优先:以提高医院经济效益为核心目标,最大限度地利用资金,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4.严格监督:建立严格的监督体系,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控,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可靠。
5.诚信守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银行业务规范,保证资金的安全合法,不得进行非法操作。
第四条资金管理的组织机构医院设立资金管理委员会,由财务部门、财产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资金管理委员会承担医院资金管理的主要职责,全面负责资金管理的各项工作。
第五条资金管理的责任及权限1.资金管理委员会:(1)制定和完善医院资金管理制度,审批资金使用计划和预算等。
(2)制定医院资金管理的指导方针和政策措施。
(3)制定和完善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和合规。
(4)监督检查和考核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时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2.财务部门:(1)负责医院资金的运营管理和资金的使用、收付、结算等工作。
(2)制定和实施医院资金的预算和计划,提出有关预算调整的建议。
3.财产管理部门:(1)负责医院资金的账户管理和资金的流水清算工作。
(2)定期审查资金使用计划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提出整改措施。
4.各部门:(1)按照资金管理的规定和制度,合理使用资金,保证资金的使用效果和经济效益。
(2)及时报告资金使用情况,接受资金管理委员会的监督检查。
第六条资金的预算和计划1.每年初,医院财务部门依据医院的经济实际状况,制定资金的预算和计划,经过资金管理委员会的审批后执行。
医院大额度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医院大额度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大额度资金使用管理,规范大额度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大额度资金的范围和使用目的1.大额度资金是指单笔资金超过本院规定的金额阈值,并且具有重要意义和较高风险的资金。
2.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目的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设备采购、工程建设、医疗药品采购、人员培训等。
第三条大额度资金的申请和审批1.使用大额度资金需提前向财务科递交资金使用计划书,包括使用目的、金额、具体用途、预计效益等。
2.财务科对资金使用计划进行审查,如符合相关规定,将向医院领导提交审批报告。
3.医院领导根据资金使用计划的重要性和紧急程度进行审批,如有需要可以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
第二章资金使用过程管理第四条大额度资金的使用过程应确保资金的合法性、正当性和合理性,严禁滥用、挪用和虚报资金。
第五条资金使用过程需按照采购和审批程序进行,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第六条资金使用过程中需建立相应的流程和制度,明确责任人和审批人,做到责任到人、岗位分工明确。
第七条资金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相关的财务制度和审核制度,确保每一笔资金的使用合理、规范。
第八条资金使用过程中如发生资金失误、差错或其他问题,需及时报告财务科和领导,协调解决。
第三章资金使用效益管理第九条大额度资金使用需按照预定的使用目标和效益进行评估和考核。
第十条资金使用效益评估需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等。
第十一条资金使用效益评估结果需及时汇总和分析,为今后的资金使用提供参考和借鉴。
第十二条资金使用效益评估结果需主动向财务科和领导进行汇报,提出改进建议。
第四章监督和问责第十三条大额度资金使用需接受医院财务风险和绩效评估的监督。
第十四条财务科需定期对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追责。
第十五条对滥用、挪用和虚报资金的行为,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进行修改,须经医院领导批准。
公立医院大额资金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公立医院资金管理,规范大额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财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大额资金的使用、审批、监督和考核。
三、大额资金定义大额资金是指单笔金额超过100万元(含)的资金支出。
四、大额资金使用原则1. 遵循合法性、合规性、安全性、效益性原则。
2. 严格按照预算管理,实行计划用款、审批用款。
3. 强化责任追究,确保资金安全。
五、大额资金使用程序1. 需求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大额资金使用申请表》,经科室负责人审核后报财务部门。
2. 财务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提出意见后报分管领导审批。
3. 分管领导审批通过后,财务部门办理资金支付手续。
4. 需求部门收到资金后,按照合同、协议等要求使用资金。
5. 使用完毕后,需求部门向财务部门提交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六、大额资金审批权限1. 单笔金额在100万元(含)至500万元(不含)的,由分管领导审批。
2. 单笔金额在5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不含)的,由院长审批。
3. 单笔金额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由院长提请董事会审批。
七、大额资金监督与考核1. 财务部门负责对大额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安全。
2. 定期对大额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将大额资金使用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八、附则1. 本制度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大额费用管理制度
医院大额费用管理制度一、前言医院作为医疗服务机构,为患者提供诊疗服务,对于患者的健康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在为患者提供优质医疗服务的同时,医院也需要合理管理医疗费用,确保医院的财务运营稳健。
尤其是对于大额费用,医院需要加强管理,防止出现浪费、虚报等问题,保障医院经济效益和服务质量。
因此,建立科学、合理的医院大额费用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二、医院大额费用的分类医院大额费用主要包括住院费用、手术费用、药品费用、检查费用等。
这些费用的构成中,可能存在一些较高金额的项目,需要特别关注。
1. 住院费用:住院费用是指患者在医院住院期间发生的费用,包括床位费、护理费、饮食费、诊疗费等。
患者住院时间越长,住院费用越高。
特别是一些重症患者或需要特殊治疗的患者,其住院费用可能会非常昂贵。
2. 手术费用:手术费用是指患者进行手术时发生的费用,包括手术室费用、麻醉费用、手术器械费用等。
一些复杂的手术项目可能会导致手术费用很高。
3. 药品费用:药品费用是指患者使用药品时发生的费用,包括西药、中成药、中草药等。
一些特效药或进口药可能价格较高,导致药品费用增加。
4. 检查费用:检查费用是指患者进行各种检查项目时发生的费用,包括常规检查、特殊检查、影像学检查等。
一些特殊检查项目或高端仪器的使用可能会导致检查费用较高。
以上是医院大额费用的主要分类,医院在管理这些费用时需要充分考虑各种因素,确保费用支出合理、透明。
三、医院大额费用管理制度的建立为了有效管理医院大额费用,保障医院经济效益和服务质量,医院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
具体来说,医院大额费用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费用审核制度:建立完善的费用审核制度,明确医院各项费用的标准和审批流程。
对于大额费用项目,应加强审核力度,确保费用是合理、合法的。
特别是对于一些高价药品、进口药品、特殊检查项目等,要求医师提供充分的诊断、治疗理由,经过医院专家组审查后方可使用。
2. 费用控制制度:建立费用控制制度,明确医院各项费用的控制标准和责任人。
医院“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
医院“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本页仅作为文档页封面,使用时可以删除This document is for reference only-rar21year.March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定)为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不断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xx区卫生计生党工委《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意见》(xx卫计党[2014]74号)和《加强和改进xxx区属医疗卫生单位党建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徐卫委[2012]3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本单位实施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制定如下实施办法: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中央、市委、区委和区卫计党工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以明确决策范围、规范决策程序、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为重点,健全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努力提高领导班子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真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切实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
(二)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凡属职责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都应由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得到正确贯彻执行。
(三)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主要负责人应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实行班子成员分工负责,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四)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注重调查研究,尊重和反映客观规律,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环境,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切实在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范围内开展决策活动。
三、决策事项根据单位运行和管理的实际情况,本实施办法明确集体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主要包括:(一)重大决策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内重要法规和国家重要法律法规以及执行上级的重大决策、重要会议、重要指示精神、重要工作部署等方面的重要事项;2.涉及本单位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重点工作安排、重要工作方案等重要事项;3.事关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和干部群众切身利益及有关民生问题等重要事项;4.本单位在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中涉及全局性需要集体决策的重要事项;5.涉及影响正常医疗秩序的医闹事件和医疗纠纷、造成一定影响的安全生产事件和非正常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及应对方案等重要事项;6.事关本单位科室、岗位设置、人员编制使用调整、绩效分配及其他重大改革方案等重要事项;7.其他需要集体决策的重要事项。
医院三重一大监督管理制度
吉林市儿童医院三重一大” 监督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建立健全医院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简称“三重一大”)的监督管理制度,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保证医院科学发展,根据上级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一、“三重一大” 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即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二、主要内容(一)重大事项决策凡涉及医院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广大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于重大事项决策的范围,主要指: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上级有关部门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的执行情况;2、医院发展战略以及规划的制定和调整;3、医院年度总体工作计划的制定和调整;4、医院年度决算、预算的制定和调整;5、医院医疗、教学、科研、行政、基建、后勤管理等重大事项;6、党的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问题;7、人才引进、职工队伍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相关政策;8、国内外重要合作和交流事项;9、医院机构的设置、调整及人员编制;10、工资待遇、医疗、住房、职称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和有关办法;11、全院性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及废除;12、医院荣誉称号的授予和全院奖惩事项;13、党委和行政领导班子自身建设;14、重大人身伤亡、责任事故等重大问题及突发性事件的处理决策;15、基础设施等办医资源的配置和重大调整;16、医院三产企业的开发和产权的变更;17、医院无形资产的授权使用;18、医院领导班子认为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决策问题。
(二)重要干部任免主要指:1、全院副科以上(含副科)党政干部及业务科室主任、护士长的人选和任免;2、重点岗位管理人员的调整、聘用等;3、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聘用;4、医院后备干部推荐、选拔;5、医院的院务会、工作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和领导小组等的建立、调整、撤消及人员组成;6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会代表候选人的推荐选拔。
三甲医院资金筹集与管理制度
三甲医院资金筹集与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管好用好筹集资金,保证资金的安全和按规定用途使用,根据国
家相关财经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我院资金筹集管理工作。
三、规程:
1、财务科根据医院建设发展规划,采取多种方式多种渠道筹集资金。
筹集
渠道主要有:银行存款、融资租赁。
2、在资金筹集上,要根据医院实际需要,合理确定筹集规模和筹集结构、
筹集方式,防范财务风险的发生。
3、财务科在筹集活动中,应努力降低筹资成本,通过对比分析,择优选择
筹资方案。
4、财务科应严格按照有关部门以及医院批准的项目和资金额度开展筹资活
动,医院通过长期借款所筹集的资金,用于固定资为投资建设。
5、向其他单位借入的资金必须报经卫计委审批。
6、长期借款应按照规定报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后方能借款。
7、财务科应定期与银行核对医院借款利息额,以便正确计付利息,保证医
院的利益不受损害。
8、财务科应按与银行约定的有关借款用途合理使用银行借款,未经银行同
意,不得改变合同中确定的借款用途。
9、短期借款应计的利息应计入财务费用,长期借款应计的利息支出,在工
扣未竣工交付使用前,计入工程成本,竣工结算后计入财务费用。
10、按资本保全原则处理有关财务事项。
四、参考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计法》、财政部、卫生部《医院财务制
度》和《医院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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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医院
大额度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降低经营风险、财务风险提高单位资金运行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基本规定
1、大额度资金界定: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
2、取得和使用范围:融资、投资(含基建、设备等固定资产投资)、物质购置、对外借款、日常业务开支等。
3、无论资金额度大小,医院不得进行证券投资。
第三条 大额度资金的取得和使用必须要有计划
第四条 一次性购买设备、药品、卫生材料、行政物质等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由院委会审议通过,院长审批,购置流程参照院行字[2005]36号《成都航天医院物资采购管理规定》。
第五条 融资、基建项目超过10万元的由院委会审议通过,院长审批,对于金额特别巨大(大于资产总额5%),可能影响到医院正常运营时,院委会审议通过的同时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表决 。
第六条 融资所得款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七条 医院一般不对外借款,在发生对外借款时无论金额大小必须提交院委会审议通过,院长审批,对于金额特别巨大(大于资产总额5%),可能影响到医院正常运营时,院委会审议通过的同时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表决 。
第八条 对于日常资金使用(如修缮费、会议费、业务招待费等)超过10万元需由业务部门以书面报告形式提交院委会审议通过。
第九条 本办法自制定之日起实施,由财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