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财政改革的指向和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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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是我们这场重大制度变迁能否最终成功的关键。
公共产品理论与
财政分配的规范化
○西南财经大学财税学院副教授
程 谦
20年改革开放的重大成就之一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初步建立。
从经济运行规则和资源配置角度考察,社会产品的生产、供给应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市场应成为配置社会资源的最基本和最有效的方式,这种现实必将改变我国多年来形成的财政分配模式,使我国财政分配的运行也必须适应这种变革而进行调整,重新认识在市场经济制度下财政应怎样进行分配,并科学地界定财政分配的应有范围与数量界限。
否则,一方面,可能出现财政分配的“越位”,即不恰当地干预或部分取代市场对资源的配置,从而难以建立起与市场经济需要相
适应的新的财政分配体系。
另一方面,可能形成财政分配的“缺位”,使市场经济的固有缺陷不能得到应有的控制与弥补,从而形成剧烈的经济周期波动,国家、社会、经济的不稳定和资源的浪费。
显而易见,社会经济制度的变化,要求财政分配更为规范,要实现这一目标,我认为必须加强我国财政分配理论依据的更新与完善,而其中值得重视的一个方面即是应对公共产品理论进行系统研究。
早在80年代中、后期,财政学界虽已在财政学中极为谨慎地介绍了公共产品理论,但通常是以对西方财政理论的借鉴为出发点,并未将其作为市场经济制度下进行财政理论建设的重要选择,这也正是前期财政学界尚未对公
共产品理论进行系统研究的原因之一。
实际上,公共产品从其公认的非竞争与非排他性特征来看,它原本是一个纯粹的经济分配范畴,这可以追溯至人类社会早期为公共需要而实现的分配。
而在后来国家形成后的几千年间,在
哪一国的社会经济生活中也都有这种纯粹的公共产品分配(如公共道路、国防、社会治安的提供)。
但公共产品理论却是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阶段形成的,是适应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限制政府对市场的过分干预而产生。
公共产品理论从资源配置的效率入手,分析了哪些产品可以
由市场提供而有效率,哪些产品是为社会所共同需要,但由市场提供却没有效率,从而使之成为应当由政府通过财政来提供的公
共产品,并为公共产品确定了一个基本范围。
正是首先有了公共产品的界定,才使财政分配有了一个基本规范,即财政分配首先应满足公共产品的提供。
在此基
础上,又才产生了准公共产品、混合产品等范畴,进而分析了通过财政分配的公共支出可能涵盖的内容,使政府公共支出得到科学合理的扩张,这也为政府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为促进资源的最佳配置理论的形成提供了重要依据。
研究公共产品理论,既是市场经济运行的选择,也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财政理论建设,实现财政分配规范化的选择之一,这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下也不例外。
深化财政改革的指向和目标
○四川省财政科研所副所长 胡容邦
我国的改革开放发端于农村,而滥觞于财政改革。
在20年的进程中,财政改革总是处于重要或关键地位。
随着整个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可以预见,财政改革仍处显要,财政自身改革的深化也会更加复杂和艰巨。
首先,深化财政改革应有一个大致的指向。
而这又与我国整个改革的背景和走向相联系。
第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逐步完善,决定了财政改革必须与之相适应。
市场经济内涵丰富,但基本的是价值规律、价格机制在6
四川财政 199812 纪念改革开放20周年财政改革理论研讨会发言摘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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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生活中起主导作用,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
同时,与计划经济明显不同的是,生产要受消费制约,政府可以计划生产,但不能计划消费,可以说,完全以政府力量组织经济和生产的必要性已削弱。
第二,所有制理论的新突破,为财政改革拓展了空间。
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多样化,生产资料公有与劳动力个人所有,无产者变为有产者等理论、观念的更新和日趋突破,可能意味着社会不同利益集团与利益差别将会显化,那么,财政分配的内容、模式也将会有深刻的变化。
第三,经济和政治体制改革配套,需要有财政改革的催化和减震。
财政改革既是经济改革的组成部分,也是政治改革的组成部分,需要通过财政自身改革的深化,为整个改革起衔接和协调作用。
由是观之,深化财政改革的指向,要顺从于整个改革的走向来设定。
其次,深化财政改革应有明确的目标。
20年的改革,财政自
身实力大大增强,同时又有力地
支持和促进了整个改革。
但由于
改革的复杂性和“摸着石头过河”
的局限性,财政没有或没来得及
建构和健全自身运行机制,我们
感受到的诸多困难、超负荷运行、
缺位越位等问题,其症结就在于
运行机制出了毛病。
因此,深化
财政改革,最基本的目标就是完
善运行机制。
其主要体现在于能
有效驾驭收入支出,建构稳固的
收入增长和优化的支出结构机制。
稳固的收入主要是强化税收,这
是政府收入的基本来源,依法治
税是根本,同时应强化和新征个
人所得税、遗产赠与税、社会保
障税等,在完善增值税方面应更
多考虑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
值税转变。
优化支出上应突出改
革“公费制”(或“公用制”),在
推进房改、医改、政府采购制的
基础上,积极推进公车改革和解
决公款消费等问题。
这些都需要
在政策设计和技术层面上有效操
作。
再次,深化财政改革需要有
理论前提和支撑。
财政改革指向
和目标所述,实际上已暗含着财
政干什么(即财政职能)以及建
构什么样的财政模式这两个重要
问题。
关于财政职能,学述界有
多种表述,主要有新老“三职能”
说,我觉得,要确切把握其内涵
外延,界定为收入分配和调控经
济二职能是好。
至于财政模式,
我认为应鲜明地提出公共财政模
式。
理论界的一些争论,尤其是
“国家分配论”与之对垒,把本属
于两个不同层次的东西硬要放在
一个平台上比高低,实在有与自
己的影子作对之嫌。
我只想说,
如果能心平气和地去揣摩,如果
愿意从活生生的现实经济生活出
发,而不仅仅是从概念出发的话,
公共财政就并没有什么可恶,而
必然会对深化财政改革具有创新
性和亲和力。
更正
经核对,本刊1998年第11期第8页倒数第7行数字,“15.61%”应为“15.19%”,“23.62%”应为“20.79%”,特此更正,并向读者致歉。
本刊编辑部纪念改革开放20周年财政改革理论研讨会发言摘登 199812 四川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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