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楼区教育文体局教职工货币购(建)房补贴公示
员工福利公告员工住房补贴政策通知
员工福利公告员工住房补贴政策通知尊敬的员工:根据公司管理层的决策,我们很高兴地向您通报我们新的员工福利政策之一,即员工住房补贴政策。
1. 政策目的该住房补贴政策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提高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和生活质量,帮助员工解决住房问题,从而更好地发挥个人潜力,为公司的长期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2. 适用范围本住房补贴政策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和实习生。
3. 补贴标准根据员工的职位级别和工作地点的不同,住房补贴标准会有所不同。
具体的补贴标准将根据相关政策和规定进行调整和更新,并通过公司内部渠道进行公布和通知。
4. 申请流程员工如有住房补贴的需求,请填写住房补贴申请表格,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例如租房合同、房贷信息等),然后提交给人力资源部门。
人力资源部门将在收到申请后尽快处理并向员工反馈结果。
5. 补贴发放住房补贴将按月发放,并与员工的工资一同发放到指定的工资账户中。
6. 注意事项员工在享受住房补贴的过程中需遵守如下规定:(1) 员工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住房租赁或购买信息,并如实填写相关申请材料。
(2) 如员工搬迁或调动至其他地点工作,需要及时更新住房信息,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3) 如员工的住房信息发生变更,需在接到相关通知后及时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最新的信息。
7. 其他福利政策此外,公司还将继续关注员工的需求,并不断完善福利制度。
相信通过我们不懈的努力,能为员工提供更多的福利待遇,提升员工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请注意,以上为公司对员工住房补贴政策的通知,为确保您的权益,请仔细阅读并遵守相关规定。
如有任何问题或疑虑,请随时与人力资源部门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解答。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公司的支持和贡献!公司管理层敬上。
杭州市市区职工住房补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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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质
产权人
或承租人
房屋坐落地址
建筑面积
(㎡)
其中享受实物
分房面积(㎡)
备注
{
|
-பைடு நூலகம்
家庭承租公房
过户情况说明
有 □
无 □
已享受住房补贴基本情况
申请人住房补贴情况
#
或单位补助情况
有 □
无 □
配偶住房补贴情况
有 □
无 □
申请人及配偶申明
配偶单位核实意见
%
申请人单位核实意见
本表所填的内容真实完整,如有不实,我们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字):
申请人配偶(签字):
年月日
审核人(签字):
》
联系电话:
单位公章
年月日
单位经办人(签字):
[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月日
说明:参加工作时间须经单位认定,房改工龄、房改教龄截止到1994年底,供职情况指在职、退休或离休等。@
杭州市市区职工住房补贴申请表
填表日期:年 月 日
申请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或职称
,
工 作
单 位
单 位
性 质
参加工作时间
房改工龄
?
房改教龄
供职情况
配 偶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
供职情况
工 作
单 位
参加工作时间
家庭已享受实物分房基本情况
家庭已享受实物分房指:房改房、承租公房(包括成套和不成套)、集资建房、安居房、解困房、单位资助或补贴款购建住房、批地建房、撤村建居农转居多层公寓房(含货币化安置)和其他实物分房。请在此选择打钩: 有 □ ∕ 无 □
西城区教职工申请住房补贴相关情况调查表
西城区教职工申请住房补贴相关情况调查表摘要:一、引言二、西城区教职工申请住房补贴现状分析1.申请人数及比例2.申请补贴的教职工年龄分布3.申请补贴的教职工岗位分布三、住房补贴政策解读1.补贴标准2.补贴发放方式3.补贴领取条件及限制四、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1.申请流程繁琐2.补贴金额不足3.房源分配不均五、改善建议1.简化申请流程2.提高补贴标准3.优化房源分配策略4.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六、结论正文:一、引言近年来,我国房价持续上涨,导致许多教职工面临着住房困难的问题。
为了缓解这一问题,西城区政府出台了住房补贴政策,为广大教职工提供了实质性的帮助。
本文将对西城区教职工申请住房补贴的相关情况进行详细分析,并提出改进建议。
二、西城区教职工申请住房补贴现状分析1.申请人数及比例根据调查数据显示,西城区教职工申请住房补贴的人数逐年上升。
在调查期间,申请人数占总教职工比例约为30%,其中大部分教职工表示补贴对缓解住房压力有一定帮助。
2.申请补贴的教职工年龄分布申请住房补贴的教职工年龄主要集中在30-50岁,这一年龄段教职工面临的家庭负担较重,对住房需求更为迫切。
3.申请补贴的教职工岗位分布申请住房补贴的教职工岗位主要以教学、科研和后勤为主,其中教学岗位占比最高,达到了45%。
三、住房补贴政策解读1.补贴标准根据西城区政府规定,教职工住房补贴标准为每月1000-3000元,具体金额根据教职工家庭住房状况、岗位等因素综合评定。
2.补贴发放方式住房补贴采取按月发放的方式,直接打入教职工工资卡。
3.补贴领取条件及限制领取住房补贴的教职工需满足以下条件:在西城区工作满一年、家庭成员在西城区无住房、教职工本人及家庭成员未享受过其他住房优惠政策。
同时,补贴发放有限制,如已婚教职工仅能一人领取补贴。
四、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1.申请流程繁琐目前,教职工申请住房补贴的流程较为繁琐,需要提交多种证明材料。
这使得部分教职工在申请过程中望而却步,影响了补贴政策的实施效果。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天津市解决教师住房问题暂行办法》的通知-津政发〔1994〕89号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天津市解决教师住房问题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天津市解决教师住房问题暂行办法》的通知(1994年12月18日津政发〔1994〕89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现将《天津市解决教师住房问题暂行办法》予以发布,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解决教师住房问题暂行办法根据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解决我市教师住房问题提出如下暂行办法:一、建房目标和责任根据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到本世纪末我市居民人均居住面积达到8平方米的标准,区、县属学校教职工需新建165万平方米住房,市属高校系统教职工需新建18万平方米的住房。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我市教职工住房建设分两步进行。
第一步1995年至1997年,为区、县属学校教职工建设78万平方米住房(其中市内6区建设53万平方米),为市属高校系统教职工建设9万平方米住房,重点解决教师无房户和人均4平方米以下住房困难户的问题;第二步到本世纪末,人均住房达到8平方米的水平。
建设教师住房采取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方式。
按照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体制,区、县一级政府要解决好所属学校教职工的住房问题,负责住房的规划、建设、分配。
市属高校系统教职工住房由市高教局负责。
行业办学的教师住房,由行业自行解决,可享受市里建、售教师住房的有关优惠政策。
二、建、售教师住房的优先优惠政策建设教师住房和教师购买住房,享受我市危陋房改造、翻建的各项优惠政策;免交住宅建设配套费,可自行配套;免交住宅投资方向调节税;从每年竣工的商品房中提取2%的房源作为区、县属学校教职工解困房,并以成本价售给教师;在全市危陋房改造、翻建中,凡涉及中小学教师住房的,学校一律免交所负担的那部分资金。
西城区教职工申请住房补贴相关情况调查表
西城区教职工申请住房补贴相关情况调查表摘要:一、引言二、申请住房补贴的政策背景和目的三、调查对象与范围四、申请住房补贴的具体条件和流程五、教职工对住房补贴政策的反馈与建议六、结论正文:一、引言随着北京市西城区经济的快速发展,教职工群体的住房问题日益凸显。
为了解决教职工的住房问题,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住房补贴政策。
本文将对西城区教职工申请住房补贴的相关情况进行调查,以期为政策制定者和广大教职工提供参考。
二、申请住房补贴的政策背景和目的住房补贴政策是我国政府为了解决教职工住房问题而实施的一项举措。
通过对教职工提供一定的住房补贴,以减轻他们的住房负担,提高生活水平,从而更好地投入到教育教学工作中。
三、调查对象与范围本次调查主要针对西城区范围内的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包括公立学校、民办学校和幼儿园等。
调查内容包括教职工的住房现状、住房需求以及对于住房补贴政策的认知和满意度等。
四、申请住房补贴的具体条件和流程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教职工申请住房补贴需满足一定的条件,如工作年限、职称等。
申请流程主要包括个人申请、学校审核、政府审批等环节。
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可通过学校向政府相关部门提出申请。
五、教职工对住房补贴政策的反馈与建议通过调查发现,大部分教职工对住房补贴政策表示欢迎,认为这一政策有助于改善他们的住房条件。
同时,部分教职工也提出了建议,如提高补贴标准、简化申请流程等,以使政策更好地发挥作用。
六、结论总的来说,西城区教职工申请住房补贴政策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教职工的住房压力。
但仍需进一步完善政策,以满足教职工日益增长的住房需求。
购房合同补贴公示
根据《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激发房地产市场活力,减轻购房者的经济负担,经研究决定,对符合条件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者给予一定的购房合同补贴。
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一、补贴范围本次购房合同补贴适用于在XX市XX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者,具体范围为:1. 在XX市XX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不含商业、车位、储藏室等其它业态,以购房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 购房者为首次购房,且购房合同已备案;3. 购房者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规定。
二、补贴标准1. 购房合同补贴标准为购房合同总价的5%;2. 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3. 购房者需在购房合同签订后30日内申请补贴。
三、申请条件1. 购房者需提供购房合同、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明材料;2. 购房者需在购房合同签订后30日内提交申请;3. 购房者需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规定。
四、申请流程1. 购房者向房地产开发企业索取购房合同补贴申请表格;2. 购房者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3. 房地产开发企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将符合条件者上报区住建局;4. 区住建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补贴名单;5. 区住建局公示补贴名单,公示期为7天;6. 公示无异议后,区住建局将补贴资金发放至购房者指定的银行账户。
五、公示时间本次购房合同补贴公示时间为2024年X月X日至2024年X月X日。
六、监督举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XX区住建局反映,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
特此公示。
XX区住建局2024年X月X日。
教师公寓住房补助及分配方案
XXX学校2019-2020学年教职工福利住房分配制度为了给教职工提供舒适的生活环境,经学校理事会研究,制定教职工福利房分配制度如下:
一.教职工住房补助:
1.管理人员:8000元/人/年
2.教师和主管:4000元/人/年
3.职员:3000元/人/年
4.职工:1000元/人/年
二.住房分配方案:
1.主管及以上管理人员优先选房。
房源:所有房间
2.已婚教师和已婚职员以抽签方式抽取房间,然后按照实际房租价格和教职工住房补助对照,再进行多退少补。
房源:
已婚教师(男)4号楼2层,5号楼2层,5号楼3层,5号楼5层
已婚教师(女)4号楼3层,4号楼5层,4号楼6层,5号楼4层,6号5层。
3.单身教师两人一组自由组合以抽签方式在单元楼中抽取房间,并发2000元房补,若不住宿则补助4000元。
单身职员两人一组自由组合以抽签方式在单元楼中抽取房间,并发1000元房补,若不住宿则补助3000元。
房源:1号楼2单元501(5间), 1号楼2单元502(5间),
1号楼3单元302(3间),1号3单元402(3间),
1号楼3单元501(4间),5-207(男单身)5-413(女单身)
4.职工由学校统一分配安排住宿,若不住宿补助1000元。
房源:由学校统一安排。
三.职工、单身教师、单身职员统一住所的水、电、暖、物业等费用由学校承担,其他住户的暖气费由学校统一承担,水、电、物业等费用由各住户自己承担。
四.教职工住房补助及房租以月为单位计算,若出现离职情况,已工作月(离职当月工作天数超过15天按一个月计算)的补助全额发放,其余部分从最后一个月的工资中扣除。
淮北购房合同补贴文件要求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稳定住房消费,根据《关于推进农民市民化和加快东部新城建设的实施意见》(淮政办【2017】11号)、《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和发展房屋租赁市场实施办法》(淮政办秘【2017】60号)等文件精神,现就购房合同补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1. 购买淮北市城区新建商品住房的家庭和个人。
2. 购买淮北市城区新建非住宅商品房的个人和企业。
二、补贴标准
1. 购买家庭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600元/平方米奖励(最高不超过6万元)。
2. 购买家庭非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400元/平方米奖励(最高不超过4万元)。
3. 个人、家庭或者企业购买新建非住宅商品房的,给予150元/平方米奖励(最高不超过3万元)。
三、补贴申请及发放
1. 购房者应在购房合同签订后30日内,向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提出补贴申请。
2.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负责审核购房者的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将其纳入
补贴名单。
3. 补贴资金由市财政部门直接拨付给购房者。
四、申请材料
1. 房屋买卖合同。
2. 购房者身份证、户口簿。
3. 房屋所有权证。
4. 房屋销售发票。
5. 契税完税凭证。
五、其他事项
1. 本补贴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2. 购房者需在规定期限内申请补贴,逾期不予受理。
3. 购房者不得重复享受购房补贴。
4. 本文件由淮北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淮北市人民政府
年月日。
关于教职工住房补贴申请发放工作流程的说明
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申请住房补贴说明根据苏工职院〔2008〕37号《关于教职工医药费等福利费用报销的规定(修订)》文件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经2012年10月15日院务会和2013年12月2日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有关“教职工购房补贴”规定如下:一、教职工购房补贴规定1.补贴对象:1998年12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教职工。
2.享受补贴面积:正高职称为135平方,副高职称为110平方,中级职称为90平方,其余的为75平方。
3.补贴金额:实际享受面积(应享受补贴面积—已享受优惠住房面积)×400元+实际享受面积×工龄(算至1992年底)×7.12元。
4.凡当年新购房的教职工可凭购房合同或房产证到后勤与资产管理处综合管理科办理补贴申请手续,并与学院签订关于享受购房补贴的借支协议。
5.凡工龄满25年的教职工和退休教职工无需购房,可直接办理补贴申请手续;不满25年工龄的教职工又未新购房的,待办理退休手续后办理补贴申请手续。
6.已按上述规定办理购房补贴的教职工,在职称晋升后,可办理补贴差额的申请手续。
7.外地调入教职工申请购房补贴交验材料中另需递交本人及配偶住房情况核查证明材料。
8. 根据2013年12月2日院长办公会议决定,“学院引进的人才根据协议已经享受过一次性补贴,因此2012年7月后引进的人才不再享受教职工住房补贴,2012年7月以前引进的人才,根据实际情况,在本人主动申请的前提下可以给予教职工住房补贴。
”二、执行依据:1.国发〔1998〕23号《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2.苏府〔1999〕1号《关于印发〈苏州市市区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3.苏工职院〔2008〕37号《关于教职工医药费等福利费用报销的规定(修订)》4.2012年10月15日院务会《会议纪要》5.2013年12月2日院长办公会议决议三、申请审批流程住房补贴每年申请办理一次,11月1日起接受申请,年底前完成有关审批手续,次年发放。
2019年教职工住房补贴通知
通知各学院、各部门:为了做好2019年我校教职工的住房货币化补贴工作,根据《西安市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办法》(市政发[2005]170号)和《西安市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细则》(西房改字[2006]1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住房补贴的对象和标准住房补贴发放对象:指夫妻双方均未承租(购买)公有住房,或已承租(购买)公有住房,但住房面积未达到补贴标准的在职、离退休职工,给予差额补贴。
有无住房的认定:夫妻双方任何一方承租或购买了公有住房,就认为该职工有房。
公有住房包括房管部门直管和单位自管的公有住房、集资建房、安居房、解困房、因拆迁公房所得的安置房等。
职工住房面积标准:厅局级、正教授119平方米,处级、副教授97平方米,科级、中级及以下人员76平方米。
住房面积标准按建筑面积确定。
二、住房补贴的申请和审核1.对于2018年已填报《西安市职工住房情况登记表》的教职工,学校已对职工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确认住房补贴对象,详见附件1。
2019年,若夫妻双方的住房未发生变化,本次不再填报。
若住房调整,面积不够标准,需重新填报;面积超标,需告知学校。
2.对于2019年新申报的教职工,要认真学习《西安市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细则》(西房改字[2006]1号),按要求填写《西安市职工住房情况登记表》(一式三份)、《职工申报住房信息诚信书》(一份),并提供住房现状等相关资料。
对《西安市职工住房情况登记表》的填写要求: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要填正确,要求和身份证一致。
工作时间填参加工作的起始时间,要精确到年月,因为涉及到计算工龄补贴。
单位法人代表签字一栏,是申请人的法人代表,不是配偶的。
已享受公有住房的,有产权证明,应附产权证明复印件;无产权证明的,应注明建筑面积备查。
配偶单位审核意见一栏,要求经办人签字、负责人签字要齐全,要盖单位公章,不能是单位内部处室的章子。
配偶单位出具的意见要清楚具体。
杭州购房合同补贴政策规定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杭州市富阳区于2024年7月4日起试点实施购房合同补贴政策。
以下为该政策的具体规定:一、补贴对象及条件1. 在富阳区购买新建住宅商品房的购房者,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购房合同补贴:(1)购买3套或5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宅的个人或单位,在办好不动产权证后,可获得实际购房总价1%或 1.5%的补贴,补贴金额不超过实际缴纳契税金额的50%。
(2)不满一年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新建住宅商品房购房者,或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并全款支付的购房者,可向区住建局提出房产条件核实申请,核实后由区教育局核验入学报名。
二、补贴标准及金额1. 对于购买3套或5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宅的个人或单位,补贴标准如下:(1)购买3套的,可获得实际购房总价1%的补贴;(2)购买5套的,可获得实际购房总价1.5%的补贴。
2. 对于不满一年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新建住宅商品房购房者,或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并全款支付的购房者,可向区住建局提出房产条件核实申请,核实后由区教育局核验入学报名。
三、补贴申请及核验1. 购房者需在购房合同签订后30日内,向区住建局提出房产条件核实申请。
2. 区住建局在收到申请后,对购房者的购房合同、不动产权证等相关材料进行核实。
3. 核实无误后,区住建局将向购房者发放补贴。
四、政策实施时间本购房合同补贴政策自2024年7月4日起实施,至2026年4月30日止。
五、其他事项1. 不同单位员工不能成团,退休人员可同原单位员工成团。
2. 杭州市已取消住房限购,并提高了买房在积分落户政策中的分数比重。
3. 杭州市教育局将慎重考虑将购房合同作为入学依据之一的建议。
4. 政策实施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区住建局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本购房合同补贴政策旨在鼓励和支持购房者购买新建住宅商品房,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购房者应密切关注政策动态,确保自身权益。
淮北市教师住房补贴调整方案
淮北市教师住房补贴调整方案
引进的优秀教师(属于引进公办教师条件第5条情形的除外)完成调动或入编手续,并书面承诺服务期为五年以上,除享受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和各项福利外,还享受以下待遇:
(一)住房保障:引进的优秀教师在市行政区域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包括二手住房)享受购房契税全额补贴和购房补贴政策,但享受契税和购房补贴的商品住房不满五年的不得上市交易。
1. 具有正高级教师职称或具有省“特级教师”及以上称号的教师:根据申请人购房当月新建全市商品住房成交均价,正高级教师每平方米补贴均价的15%,省“特级教师”每平方米补贴均价的10%,补贴面积最高不超过200平方米。
2. 引进的其他教师:根据申请人购房当月新建全市商品住房成交均价,每平方米补贴均价的5%,补贴面积最高不超过200平方米。
(二)家属就业:引进优秀教师的随迁家属工作单位系机关、事业单位的,可按原单位性质对口安排。
属其他性质单位的,由人社部门优先推荐就业岗位。
(三)子女就学:引进优秀教师如有适龄子女需要入园入学的,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在市区内优质公立幼儿园或中小学就读。
(四)根据用人单位的实际需要和引进优秀教师的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还可享受其它方面的优惠待遇。
(五)如服务期限不满五年,单方解除聘用合同的,收回引进教师的住房补贴,并将其纳入失信黑名单。
2023年学校教职工住房货币分配方案
2023年学校教职工住房货币分配方案一、背景介绍在2023年,我国教育事业继续迅猛发展,各级各类学校数量不断增加,学校教职工的数量也相应增加。
然而,由于住房资源的限制,学校教职工住房问题一直是困扰教育系统的重要课题。
为了更好地解决学校教职工住房问题,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和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方案。
二、目标本方案旨在合理分配学校教职工住房货币补贴,满足教职工的住房需求,提高教育工作者的生活水平,激励他们投身教育事业。
三、方案内容1. 货币补贴标准教职工住房货币补贴分为两个档次,根据职称和工作年限不同,教职工可以选择相应的补贴档次。
其中,档次一适用于初级职称且工作年限不满5年的教职工,档次二适用于中高级职称且工作年限满5年以上的教职工。
补贴标准如下:- 档次一:月补贴2000元;- 档次二:月补贴3000元。
2. 补贴资金来源学校教职工住房货币补贴资金的来源主要是由学校及相关行政部门承担。
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调配预算,确保教职工住房补贴的落实和发放。
3. 补贴对象本方案适用于学校全体教职工,包括教师、辅导员、实验室人员等不同类别的教育工作者。
无论是否具备住房产权,均可享受住房货币补贴。
4. 补贴申请教职工可根据自身住房情况选择是否申请住房补贴,补贴申请以个人为单位进行。
教职工需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供必要的住房证明材料,如租房合同、购房合同等。
经学校审核通过后,按照相应的档次发放住房货币补贴。
5. 补贴发放方式住房补贴根据个人申请情况,以月度为单位发放。
学校可选择银行转账、现金等方式进行发放。
发放时间一般为每月的工资发放日,确保教职工及时获取补贴款项。
6. 管理与监督学校应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教职工住房货币补贴的管理与监督工作。
主要职责包括收集和审核教职工的补贴申请材料,及时发放住房货币补贴,定期检查补贴发放情况,并对教职工的住房问题进行跟踪调查,确保住房补贴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四、预期效果通过本方案的实施,预期可以达到以下效果:1. 解决学校教职工住房问题,满足他们的住房需求,提高生活质量和工作积极性。
石家庄市房改办、财政局、人事局等关于发放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购房补贴的实施办法
石家庄市房改办、财政局、人事局等关于发放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购房补贴的实施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石家庄市房改办•【公布日期】2000.11.17•【字号】•【施行日期】2000.11.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务制度正文石家庄市房改办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局关于发放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购房补贴的实施办法为加快住房分配货币化进程,提高职工购、建住房的支付能力,根据市政府市政[1999]8号文件《石家庄市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购房补贴发放的范围和对象1、购房补贴发放的范围:驻本市长安区、桥东区、新华区、桥西区、郊区、矿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
2、购房补贴发放的对象:1998年12月15日(含,下同)前参加工作并在册的无房职工或现住房面积未达到购房补贴面积标准的职工(含离退休、下岗、离岗、退养、停薪留职人员,下同);职工购房补贴面积标准,按1998年12月15日前的职务(职称)核定。
3、1998年12月15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不发购房补贴,而是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在市政府统一规定的单位给职工缴存比例的基础上再增加12%,发放年限截止到离退休为止。
1998年12月15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不发购房补贴,而是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在市政府统一规定的单位给职工缴存比例的基础上再增加12%,发放年限截止到离退休为止。
1998年12月15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已按照房改政策购买公有住房的,不再增加12%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比照1998年12月15日前参加工作的职工办理。
4、租住公有住房的职工,经单位同意退出所租住房后,可视同无房职工计发购房补贴;继续租住公有住房的职工暂不发购房补贴。
二、行政职务各级别人员购房补贴面积标准正厅级120平方米,副厅级110平方米,正处级100平方米,副处级90平方米,正科级80平方米,副科级70平方米,科员60平方米(25年(含)以上工龄的科员比照副科级)。
西城区教职工申请住房补贴相关情况调查表
西城区教职工申请住房补贴相关情况调查表(原创实用版)目录1.调查背景2.调查目的3.调查对象4.调查方法5.调查结果6.分析与建议正文【调查背景】为深入了解西城区教职工申请住房补贴的相关情况,确保教职工的住房补贴政策得到有效落实,我们开展了此次调查。
【调查目的】了解西城区教职工在申请住房补贴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和建议,以期提高教职工的住房补贴申请满意度。
【调查对象】本次调查的对象为西城区所属学校的教职工。
【调查方法】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通过网络平台和纸质问卷的形式,收集教职工在申请住房补贴过程中的相关信息。
【调查结果】经过对回收的问卷进行统计和分析,我们得出以下结论:1.大部分教职工对现行的住房补贴政策表示满意,认为政策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经济压力。
2.仍有部分教职工对住房补贴的申请流程、材料准备等方面存在疑问,导致申请过程中出现困难。
3.部分教职工对住房补贴金额表示不满,认为与实际租房支出相比,补贴力度尚有待提高。
【分析与建议】根据调查结果,我们提出以下分析与建议:1.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提高教职工对住房补贴政策的认知度。
可以通过举办政策解读会、发布政策解读文章等方式,让教职工更加了解政策内容,减少申请过程中的困扰。
2.简化申请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可以考虑采用线上申请的方式,让教职工足不出户就能完成申请,节省时间和精力。
3.适当提高补贴金额,使之更加符合教职工的实际需求。
可以参考市场租金水平,调整补贴标准,让更多的教职工受益。
4.针对不同类型的教职工,实行差异化补贴政策。
例如,对于家庭负担较重的教职工,可以适当提高补贴金额;对于单身青年教职工,可以适当降低补贴金额。
总之,教职工住房补贴政策的完善和改进,对于提高教职工的工作满意度和幸福感具有重要意义。
杭州在编教师住房补贴标准
杭州在编教师住房补贴标准近年来,杭州市政府致力于提高教育事业发展水平,为了吸引优秀教师来杭州工作,市政府不断加大对在编教师住房补贴的力度。
本文将介绍杭州在编教师住房补贴标准的具体内容。
一、补贴对象杭州在编教师住房补贴的对象为在杭州市直属事业单位、区属中小学、幼儿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民办学校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编教师。
二、补贴标准1.住房补贴标准杭州在编教师住房补贴标准分为三档:A档、B档、C档。
A档:杭州市区(含萧山、余杭、富阳)每月补贴3000元。
B档:杭州市区(含萧山、余杭、富阳)以外城镇每月补贴2000元。
C档:杭州市区(含萧山、余杭、富阳)以外农村地区每月补贴1000元。
2.交通补贴标准为方便在编教师上下班,市政府还规定了交通补贴标准。
具体标准如下:市区(含萧山、余杭、富阳)每月补贴500元。
城镇每月补贴400元。
农村地区每月补贴300元。
三、申请流程在编教师可通过所在学校或单位向区县教育局申请住房补贴。
具体流程如下:1.教师填写《杭州市在编教师住房补贴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2.教师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工作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3.学校或单位将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至区县教育局。
4.区县教育局审核通过后,将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至市教育局。
5.市教育局审核通过后,将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至市财政局。
6.市财政局审核通过后,将补贴款项直接划入教师个人银行账户。
四、注意事项1.在编教师住房补贴为税前补贴。
2.教师需按期办理申请手续,否则补贴将会被停发。
3.教师需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补贴将会被取消。
4.教师若在申请住房补贴期间离开所在单位或学校,则住房补贴将会被停发。
总之,杭州在编教师住房补贴标准的出台,不仅有助于提高教师的生活水平,也有助于吸引更多优秀的教师来到杭州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
但同时,教师也需遵守相关规定,如实提供材料,按期办理手续,以免影响自身的补贴发放。
东莞教师住房补贴表
东莞教师住房补贴表东莞市教师住房补贴表一、补贴对象东莞市教师住房补贴适用于在东莞市公办学校及幼儿园工作的教师,包括教学岗位和管理岗位的教师。
二、补贴标准1. 教学岗位教师住房补贴标准:根据教师的工作年限和教育背景,确定住房补贴的具体金额。
补贴标准如下:(1)本科及以下学历:a. 1-5年工作经验,补贴金额为500元/月;b. 6-10年工作经验,补贴金额为800元/月;c. 10年以上工作经验,补贴金额为1000元/月。
(2)硕士及以上学历:a. 1-5年工作经验,补贴金额为1000元/月;b. 6-10年工作经验,补贴金额为1500元/月;c. 10年以上工作经验,补贴金额为2000元/月。
2. 管理岗位教师住房补贴标准:根据教师的工作职务和教育背景,确定住房补贴的具体金额。
补贴标准如下:(1)中层管理岗位:a. 本科及以下学历,补贴金额为1500元/月;b. 硕士及以上学历,补贴金额为2000元/月。
(2)高层管理岗位:a. 本科及以下学历,补贴金额为2000元/月;b. 硕士及以上学历,补贴金额为2500元/月。
三、申请条件教师在申请教师住房补贴前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 在东莞市公办学校及幼儿园工作满一年以上;2. 无房产或购房贷款在本市范围内;3. 无其他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贷款等情况;4. 在东莞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申请流程教师申请教师住房补贴的具体流程如下:1. 填写申请表:教师需要填写详细的个人信息和工作经历,包括工作单位、工作年限、职务等。
2.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教师需要提供身份证、工作单位证明、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3. 提交申请材料:教师将填写好的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所在学校的人事部门。
4. 审核和评定:学校人事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教师的工作年限和教育背景确定住房补贴的具体金额。
5. 补贴发放:经过审核和评定后,学校将按照补贴标准每月发放相应的住房补贴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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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楼区教育文体局教职工货币购(建)房补贴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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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8月1日单位:钟楼实验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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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8月1日单位:西林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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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8月1日单位:新闸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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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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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