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讲合同法制度:(五)合同的担保(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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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合同的担保【共51张PPT】

第五章合同的担保【共51张PPT】
3)未履行法定审批和登记手续或者不具有对外担保资格的
当事人提供的对外担保无效。
4)以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或者不可转让的财产设定 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二)法律后果
1.无效合同自始无效
2.责任承担
七、担保责任的免除
(一)发生不可抗力
(二)主债务已得到全面、正确的履行
(三)债权人擅自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 (四)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内容未经担保人同意
四、留置权的法律特征
(一)发生不同
1.留置权为法定担保物权,依照法律的规定发生,并且其发生必须具 备法定条件。
2.动产质权为约定担保物权,依当事人的设定而发生
(二)行使条件不同
留置权的行使需要经过宽限期,而动产质权则无此必要
债权人与债务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债权人留置该财产后,债务人应 当在不少于两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
(五)债权人在法定期间内未主张债权
第二节 保证
一、保证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一)概念
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 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保证人
债权人
主债权债务关系 主合同
债务人
(二)法律特征
1.保证是一种人的担保方式;
保证人的信誉与一般财产
2.保证人为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
一般保证 当事人特殊约定 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
连带责任保履行债务
保证人享有的 权利
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
保证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
保证人承担的 责任性质
补充责任
连带责任
三、保证人的范围
《担保法》第7条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 民,可以作保证人。”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担保合同(三)(精选16篇)

担保合同(三)(精选16篇)

担保合同(三)(精选16篇)担保合同(三)篇1出质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质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__年_______字第_______号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___的门面房出租经营权作为质押,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质押担保,依照我国《民法典》、《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第一条甲方陈述与保证本人在本合同项下出质权利是完全的、有效的,本合同项下的出质权利不存在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方面的争议。

本合同为主合同提供质押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依法可以设定权利质押;设立本合同的质押不会受到任何限制。

第二条被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及数额本质押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乙方依借款合同向甲方借出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条甲方质押权利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以及实现质权的费用和其它的应付费用。

第四条出质权本合同项下用于出质的权利为出质人在_________的门面房出租经营权,权利期限为:_____个月,即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五条质权的实现主债务履行期届满或乙方提前收回借款时未受清偿的部分,乙方有权与甲方协商,依法行使门面房出租经营权,收益用于偿还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以及实现质权的费用和其它的应付费用。

乙方依本合同处分权利时,甲方应予配合,不得设置任何障碍。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非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馈赠、转让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处分。

在质权受到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时,甲方有义务通知并协助乙方免受侵害。

担保法培训课件(PPT33页)

担保法培训课件(PPT33页)
物权。 3、抵押物必须为特定的、可处分的财产,包括不动产或者动
产。 4、抵押权人有权就抵押物卖得价款优先受偿。 5、抵押权=抵押合同+抵押登记
抵押权实现的一般方式
变卖
拍卖
折价
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 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抵押权的清偿
• 同一财产向两个或以上债权人抵押的,在拍卖、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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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法
• 第一节 保证 第二节 担保物权 -抵押、质押、留置 第三节 定金
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的区别
三、一般保证拥有先诉抗辩权; ——《担保法》十七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 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 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1)《<担保法>解释》第120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迟延
履行或者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可以适用定 金罚则。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当事人 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 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2)因合同关系以外第三人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 适用定金罚则。受定金处罚的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第三人 追偿。
法条冲突:
不仅仅是抵押权
事后抵押
《担保法解释》69条: 债务人有多个普通债权人的,在清偿债务时,债 务人与其中一个债权人恶意串通,将其全部或者 部分财产抵押给该债权人,因此丧失了履行其他 债务的能力,损害了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受 损害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抵押 行为。
事后抵押

2024版担保责任的法律规定

2024版担保责任的法律规定

2024版担保责任的法律规定合同编号:_________一、合同主体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二、合同前言三、定义与解释1. 担保责任:指担保人在主合同项下对被担保人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2. 主合同:指双方为实现本合同目的而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__的《_________合同》。

3. 债务:指被担保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履行的全部债务,包括主债务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4. 债权人:指主合同中约定的有权要求被担保人履行债务的一方。

5. 担保人:指本合同中承担担保责任的甲方。

6. 被担保人:指本合同中接受担保的乙方。

四、权利与义务1. 担保人的权利与义务:(1)担保人应对被担保人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被担保人按期履行主合同项下的债务。

(2)担保人应确保其担保责任在主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有效,如有变更,应立即通知债权人。

(3)担保人应配合债权人实现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和协助办理手续等。

2. 被担保人的权利与义务:(1)被担保人应按期履行主合同项下的债务,确保担保责任的有效性。

(2)被担保人应确保其债务在主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有效,如有变更,应立即通知担保人和债权人。

(3)被担保人应配合担保人和债权人实现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和协助办理手续等。

五、履行条件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担保责任履行期限:自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全部履行完毕之日止。

3. 履行地点:主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点。

监理工程师课程讲义-合同管理-核心知识点-第一章第三节合同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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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合同担保一、担保的概念1、担保是指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实现债权人权利的法律制度。

2、担保通常由当事人双方订立担保合同。

担保合同是被担保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从合同也无效。

但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3、《物权法》(2007 年)与《担保法》(1995 年)对同一事项有不同的规定时,应当优先适用《物权法》。

二、担保方式我国《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一)保证1、保证的概念(1)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2)保证这种担保方式必须由第三人作为保证人。

(3)保证法律关系至少必须有三方参加,即保证人、被保证人(债务人)和债权人。

(被保证人)【例】关于保证这种担保方式中的保证人,说法正确的是()。

A、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B、只能是第三人C、只能是债务人D、经债权人同意,可以是第三人【参考答案】 B【例】担保方式中的保证要求()订立书面保证合同。

A、债权人和债务人B、保证人和债权人C、保证人和债务人D、主合同当事人【参考答案】 B2、保证的方式(1)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担保责任。

也即:只有当债务人确实不能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才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有先后顺序】(2)连带责任保证: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也即:只要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债权人即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当然也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

【无先后顺序】(3)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例】下列选项中,关于保证的概念和方式的表述,正确的是()。

A、保证即保证人和债务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约定履行债务B、保证的方式有两种,即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C、一般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前,不得拒绝对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D、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E、当事人对担保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参考答案】 BDE【例】甲向银行贷款 50 万元,乙公司在贷款合同的担保人栏目中加盖了公司的印章,甲逾期没有还款。

合同法学习心得体会范文

合同法学习心得体会范文

合同法学习心得体会合同法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合同法学习心得体会范文篇一:合同法学习心得经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学习,认识到合同订立的形式、相关程序和从合同签定到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注意的各项问题:一、签订合同的一般规定:在工作中,签订合同时要严格遵循以下规定,以免所签合同为无效合同,引起法律风险。

签订合同当事人法律地位要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当事人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二、合同签订前的准备工作:订立合同、合同评审、合同相对人资质审查。

首先要订立合同(内容具体、完整、双方权利及义务要明确),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查阅相关法律、法规,确定合同范围及合法性;审查合同相对人提供的“四证一书一照”,确定合同相对人(法人)的合法性,确保合同签定后的有效性;另外要对合同相对人(法人)资质及业绩进行审查,确定其有履约能力,组织合同评审小组对合同及合同相对人(法人)进行评审,评审合格后方可签订合同。

三合同签订中:要对合同中所约定的工作内容进行谈判,合同中所约定的质量、数量、责任、义务、履约保证金等明确后,合同双方条件达成一致,相对人做出承诺后签订合同。

四合同签订后:对合同中所约定的履约保证金及时足额收缴以降低合同风险,要对当事人合同履行情况定期考核、督促,保证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的正常行使,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篇二:合同法学习心得合同法是我自己精挑细选的一门课,学到现在我觉得我自己选对了,从对合同法完全陌生到现在能基本懂得合同的一些要点,我认为相对以前有了很大的改变。

合同担保法基础知识.pptx

合同担保法基础知识.pptx

保证合同的主要条款
• 保证合同应当包括以下主要条款: • ①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 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 ③保证的方式。 • ④保证担保的范围; • ⑤保证的期间; • ⑥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保证的范围
• 我国《担保法》规定保证担保的范围包 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 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 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 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节 合同的担保 (担 保 法)
第一节பைடு நூலகம்担保法概述
一、担保的概念
• 担保指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保障债权人的债权 得以实现而以第三人的信用或特定财产保障债务 人履行债务的行为。
• 二、目前我国担保立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 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 于1995年6月30日通过,1995年10月1日 起施行 。
《担保法》对保证人的资格的限制性规定: 以下单位不能成为保证人:
①国家机关。
②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 单位、社会团体。
③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
保证合同
(1)概念:保证合同是保证人与债权人 订立的关于保证人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 的协议。 (2)保证合同的形式 保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保证合同可以是专门性的保证合同书, 可以使保证人签字的主合同书中的保证 条款。
为债务人质押担保的第三人,在质权人实现质 权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质权因质物灭失而消灭。因灭失所得的赔偿金, 应当作为出质财产。
质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 质权也消灭。
案例6
• 1995年10月3日,某厂职工杨某停薪留职,要开办一家饮食 店,因资金不足,向本厂职工徐某借款4000元.双方书面约 定:1年还本付息,杨某将其一件高档进口电子琴交给徐 某作担保.10天后,徐某要杨某带电子琴到徐某家取款,杨 某称电子琴几天前被其弟借走,过几天才能还回来,现急 需现款,请徐某先把钱借给他,如果到时不还,电子琴任徐 某处理.于是徐某当场交给杨某4000元现金.不久,杨某

合同法对担保责任的规定

合同法对担保责任的规定

合同法对担保责任的规定引言担保是一种常见的法律行为,在商业交易和信贷活动中起着重要作用。

合同法是对担保责任进行规范和保护的法律框架。

本文将探讨合同法对担保责任的规定,包括担保的定义、担保责任的确定、违约责任和担保的终止等方面。

一、担保的定义和种类担保是指一方作为保证人,在合同中向对方承诺承担债务履约的责任,并对债务人的执行行为负有一定的责任。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担保可以分为合同担保和法定担保两种形式。

1. 合同担保合同担保是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担保责任,包括保证、抵押、质押和留置等多种形式。

保证是最常见的一种合同担保方式,被保证人在债务履约时,保证人必须承担相应的债务责任。

2. 法定担保法定担保是法律规定的担保责任,适用于某些特定的法律关系。

例如,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即担保责任。

二、担保责任的确定1. 担保的标的物和金额保证人的担保责任应明确约定担保的标的物和金额。

合同中一般会明确指明债务的数量、期限、费用等详细情况。

2. 担保责任的范围合同应明确保证人的担保责任范围,包括主债务和担保债务。

主债务是指被保证人的债务,担保债务则是保证人承担的风险。

3. 担保责任的期限合同应明确保证人的担保责任期限,可以是一定期限或者特定条件下触发终止的担保责任。

三、违约责任当债务人违约时,担保责任的问题是一个重要的争议点。

合同法对担保责任的违约责任做出了明确规定。

1. 追偿权利一旦债务人违约,债权人有权向保证人追偿。

保证人应承担对主债务的履行和清偿责任。

2. 赔偿责任保证人在违约责任中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包括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

四、担保的终止1. 债务履约当债务人按时履行债务时,担保责任自动终止。

2. 合同约定担保可以根据合同中的约定在特定条件下解除。

3. 债权人同意在债权人同意的情况下,保证人可以解除担保责任。

结论合同法对担保责任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并保护了各方的权益。

担保作为一种重要的法律行为,在商业交易和信贷活动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2024民商法第七章担保法律制度

2024民商法第七章担保法律制度

2024民商法第七章担保法律制度合同目录第一章:担保法概述1.1 担保法的定义与作用1.2 担保法的基本原则1.3 担保法的适用范围第二章:担保的种类与特性2.1 保证担保2.2 抵押担保2.3 质押担保2.4 留置权与定金第三章:保证担保3.1 保证人的责任与义务3.2 保证合同的成立与效力3.3 保证责任的范围与限制第四章:抵押担保4.1 抵押权的设立与登记4.2 抵押物的评估与确定4.3 抵押权的实现与消灭第五章:质押担保5.1 质押权的设立与转移5.2 质押物的管理与保管5.3 质押权的实现与解除第六章:留置权与定金6.1 留置权的成立与效力6.2 留置权的行使与限制6.3 定金的支付与返还第七章:反担保7.1 反担保的概念与作用7.2 反担保合同的成立与效力7.3 反担保责任的确定与履行第八章:担保合同的变更与解除8.1 担保合同变更的条件与程序8.2 担保合同解除的条件与后果8.3 担保合同的转让与继承第九章:担保责任的追索与免除9.1 担保责任的追索程序9.2 担保责任的免除条件9.3 担保责任的时效与中断第十章:争议解决与法律责任10.1 争议解决的方式与程序10.2 法律责任的种类与适用10.3 签字栏、签订时间与签订地点以上为《2024民商法第七章担保法律制度》合同目录。

2024民商法第七章担保法律制度第一章:担保法概述1.1 担保法的定义与作用担保法是指在民商事活动中,为保障债权的实现,通过设定财产权利或提供保证人等方式,确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法律规范。

1.2 担保法的基本原则担保法遵循公平、诚实信用、合法性等基本原则,旨在维护交易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1.3 担保法的适用范围担保法适用于各类民商事活动中的债权债务关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买卖、租赁等。

第二章:担保的种类与特性2.1 保证担保保证担保是指保证人对债务人的债务向债权人提供担保,当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保证人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经济学《经济法概论》第七章担保法

经济学《经济法概论》第七章担保法
(二)保证责任的范围
保证责任范围
主债权及利息 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
实现债权的费用
(三)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是保证责任的存续期间。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
6个月 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
6个月 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三)保证责任的免除
(1)保证合同约定债权人转让主债权,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的;(2)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但没有取 得保证人书面同意的;(3)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 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
(4)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没有行使相应请求权的;
(5)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债权人放弃物的担 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第一节 担保法概述
一、担保的概念及担保方式 (一)担保的概念
是指为了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依据法律规定或当 事人的约定而采取的法律措施。
(二)担保方式
保证
抵押
合同担保 的方式
定金
质押
留置
二、担保法的概念
担保法是调整担保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1995年10月1 日起施行。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 问题的解释》,自2000年12月13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年10月1日
四、抵押物登记
(一)抵押物登记的作用
1.通过抵押物登记,可以使抵押担保关系公诸于世,抵押权人 在实现抵押权时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2.抵押物登记,便于债权人了解抵押财产是否已经抵押过以及 其与担保债权在价值上的关系,以决定是否接受该财产作 为抵押。

《合同的担保》PPT课件精选全文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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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属性
(二)担保法的法律特征
补充性
相对独立性
17岁的甲每月工资500元,以工资为主要生活来源,无积蓄 无贵重财产。好友乙和丙订立了一10万元的合同,乙请甲担 保,甲与丙订立了保证合同,约定甲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 来,乙不能履行债务,丙要甲承担保证责任。人
保证:
担保法第6条规定: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
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只要债务人在主合同的规定的债务履行期 届满时没有履行债务,债权人可直接要求 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法第19条: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
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责任。
注 意
数个保证人承担的连带责任 和连带责任保证是一回事吗?
10
同一债务有数个保证人
11
(三)保证合同
1、保证合同应当以书面方式订立
2、保证合同应包括的内容: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 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保证担保的范围;保证的 期间;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3、最高额保证:担保法第14条,保证人与债权人可以就
单个主合同分别订立保证合同,也可以在最高债权额限度 内就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借款合同或者某项商品交易合同 订立一个保证合同。
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
承担责任的行为。
指保证人不代替主债务人 履行债务,而是就主合同 债权因主债务人不履行而 受到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保证人代替债务人 按主合同的标的、 数量等约定的内容 履行。 对主合 同的实际履行
3
案例
A市一公司B原是市里的赢利大户,后由于领导班子 调整,经营不善,企业实力大减。 后一家国外的C公司 有意与该企业共同组建一个合资企业,双方商定由C公司 投资60%,B公司投资40%, C公司负责在国外购买机器 设备, B公司负责提供厂房和外汇额度。但 C公司提出 要B公司当地市政府作保证人,如果B公司到期不能提供 厂房和外汇额度,由市政府负C 担赔偿C公司的损失,于是 B公司就去找了市政府,市政府考虑到B公司过去对市里 所做的贡献,碍于情面,答应做保证人。结果, C公司 把设备运抵A市后,发现B公司根本无力提供厂房和外汇 额度。于是,要求市政府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赔 偿C公司损失,并起诉到法院。试问:该案应如何处理?

探究2024年协议担保的不同类别

探究2024年协议担保的不同类别

探究2024年协议担保的不同类别本合同目录一览1. 担保合同的定义与范围1.1 担保合同的定义1.2 担保合同的范围2. 担保人的义务与责任2.1 担保人的义务2.2 担保人的责任3. 担保的不同类别3.1 人的担保3.1.1 人的担保的定义3.1.2 人的担保的范围3.2 物的担保3.2.1 物的担保的定义3.2.2 物的担保的范围3.3 权利担保3.3.1 权利担保的定义3.3.2 权利担保的范围4. 担保的设立与生效4.1 担保的设立4.1.1 设立担保的条件4.1.2 设立担保的程序4.2 担保的生效4.2.1 担保生效的条件4.2.2 担保生效的程序5. 担保的变更与终止5.1 担保的变更5.1.1 变更担保的条件5.1.2 变更担保的程序5.2 担保的终止5.2.1 终止担保的条件5.2.2 终止担保的程序6. 担保的实现与清偿6.1 担保的实现6.1.1 实现担保的条件6.1.2 实现担保的程序6.2 担保的清偿6.2.1 清偿担保的条件6.2.2 清偿担保的程序7. 担保合同的违约责任7.1 违约的定义与判定7.2 违约责任的内容7.3 违约责任的免除8. 担保合同的争议解决8.1 争议解决的途径8.2 争议解决的时间限制9. 担保合同的解除与终止9.1 解除与终止的条件9.2 解除与终止的程序10. 担保合同的效力范围10.1 效力范围的定义10.2 效力范围的内容11. 担保合同的适用法律11.1 适用法律的确定11.2 适用法律的变化12. 担保合同的签署与生效12.1 签署的条件与程序12.2 生效的条件与程序13. 担保合同的附件13.1 附件的定义与范围13.2 附件的效力与使用14. 其他事项14.1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14.2 法律规定或其他约定的其他事项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担保合同的定义与范围1.1 担保合同的定义担保合同是指担保人与债务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担保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协议法律保障:2024年担保责任详解版

协议法律保障:2024年担保责任详解版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协议法律保障:2024年担保责任详解版本合同目录一览1.1 担保定义与范围1.2 担保责任的有效期限1.3 担保责任的履行条件1.4 担保责任的免除与限制1.5 担保责任的具体内容1.6 担保责任的调整与变更1.7 担保责任违约的后果1.8 担保责任的法律适用1.9 担保责任的争议解决方式1.10 担保责任的解除与终止1.11 担保责任的相关费用1.12 担保责任的陈述与保证1.13 担保责任的违约责任1.14 担保责任的强制执行第一部分:合同如下:1.1 担保定义与范围1.1.1 本合同所述担保,是指甲方为乙方的债务提供保证,确保乙方按照约定履行债务。

1.1.2 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1.1.3 甲方提供的担保为全额担保,即甲方对乙方的债务承担全部清偿责任。

1.2 担保责任的有效期限1.2.1 担保责任的有效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履行完毕债务之日止。

1.2.2 如乙方提前履行完毕债务,经甲方同意,担保责任可提前解除。

1.2.3 在担保责任有效期限内,甲方不得撤销或变更担保承诺。

1.3 担保责任的履行条件1.3.1 乙方未按约定履行债务,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履行担保责任。

1.3.2 甲方履行担保责任时,有权依法审查乙方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

1.3.3 甲方履行担保责任后,有权向乙方追偿,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1.4 担保责任的免除与限制1.4.1 下列情形之一出现时,甲方不承担担保责任:(1)乙方债务的产生系因甲方原因造成;(2)甲方在担保范围内已履行了对乙方的全部债务;(3)甲方在担保责任有效期限内书面同意免除担保责任。

1.4.2 甲方在担保责任有效期限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担保责任。

1.5 担保责任的具体内容1.5.1 甲方保证乙方的债务在约定的期限内得到清偿。

2024经济法合同的担保

2024经济法合同的担保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经济法合同的担保本合同目录一览1. 担保定义与范围1.1 担保的定义1.2 担保的范围2. 担保方与被担保方2.1 担保方的身份与资质2.2 被担保方的身份与资质3. 担保方式3.1 物的担保3.1.1 担保物的描述3.1.2 担保物的价值评估3.2 人的担保3.2.1 担保人的身份与资质3.2.2 担保人的责任范围3.3 金钱担保3.3.1 担保金额3.3.2 担保期限4. 担保的成立与生效4.1 担保的成立条件4.2 担保的生效时间5. 担保的变更与解除5.1 担保的变更条件5.2 担保的解除条件6. 担保的责任与赔偿6.1 担保方的责任6.2 被担保方的责任6.3 赔偿范围与方式7. 担保的监管与维护7.1 担保的监管机构7.2 担保的维护责任8. 担保的违约处理8.1 违约的定义与处理8.2 违约的后果与责任9. 担保的争议解决9.1 争议的解决方式9.2 争议解决的时效10. 担保的国际法律适用10.1 国际法律的选用10.2 国际法律的冲突解决11. 担保的合同效力11.1 合同的生效条件11.2 合同的失效条件12. 担保的解除与终止12.1 解除的条件与程序12.2 终止的条件与程序13. 担保的附件13.1 附件的说明13.2 附件的效力14. 其他约定14.1 双方的其他权利与义务14.2 合同的修改与补充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担保定义与范围1.1 担保的定义担保是指担保方为保证被担保方履行合同义务,向合同相对方提供一定的财产或者信用担保,以确保合同的履行。

1.2 担保的范围担保的范围包括被担保方在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第二条担保方与被担保方2.1 担保方的身份与资质2.2 被担保方的身份与资质第三条担保方式3.1 物的担保3.1.1 担保物的描述3.1.2 担保物的价值评估担保物的价值由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定期进行调整。

2024年担保协议期限相关法律条款精解版

2024年担保协议期限相关法律条款精解版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担保协议期限相关法律条款精解版本合同目录一览1. 定义与术语解释1.1 合同主体1.1.1 担保人1.1.2 借款人1.1.3 受益人1.2 担保物1.3 担保期限1.4 违约行为2. 担保范围2.1 担保金额2.2 担保范围内容2.3 担保物权的范围3. 担保期限的确定3.1 起始日期3.2 终止日期3.3 延长或缩短期限的条件4. 担保物的交付与占有4.1 交付方式4.2 占有期间的保管责任5. 担保人的义务5.1 维护担保物价值5.2 提供信息披露5.3 按期还款的义务6. 借款人的义务6.1 按期还款6.2 不得转让或设定抵押权6.3 保持担保物完整性和良好状态7. 受益人的权利与义务7.1 权利7.2 义务8. 违约责任8.1 担保人的违约责任8.2 借款人的违约责任8.3 受益人的违约责任9. 争议解决方式9.1 协商解决9.2 调解9.3 仲裁9.4 法律途径10. 合同的变更与终止10.1 变更条件10.2 终止条件10.3 合同终止后的处理11. 合同的生效11.1 生效条件11.2 附加生效条件12. 合同的附件12.1 附件清单12.2 附件的有效性13. 通知与送达13.1 通知方式13.2 送达地址14. 其他条款14.1 不可抗力14.2 法律适用14.3 合同的完整性14.4 合同的保密性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定义与术语解释1.1 合同主体(1)动产:_______;(2)不动产:_______;(3)知识产权:_______;(4)其他财产:_______。

1.3 担保期限:担保期限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担保物提供担保的期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_______。

第二条担保范围2.1 担保金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元整)。

2.2 担保范围内容:担保范围包括乙方债务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2024年版协议担保措施与保全条款详释版B版

2024年版协议担保措施与保全条款详释版B版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版协议担保措施与保全条款详释版B版本合同目录一览1. 担保措施的定义与范围1.1 担保措施的定义1.2 担保措施的范围2. 担保措施的种类2.1 人的担保2.2 物的担保2.3 权利的担保3. 担保措施的设定3.1 设定担保的条件3.2 设定担保的程序3.3 设定担保的文件4. 担保措施的变更与解除4.1 变更担保的条件4.2 解除担保的条件4.3 变更与解除担保的程序5. 担保措施的效力5.1 担保的生效条件5.2 担保的持续有效条件5.3 担保的终止条件6.1 监督担保的机构与职责6.2 保全担保的措施与程序7. 担保责任的承担7.1 担保人的责任7.2 受益人的权利与责任8. 担保纠纷的处理8.1 纠纷的解决方式8.2 纠纷解决的程序9. 担保措施的违约责任9.1 违约的界定9.2 违约的责任与承担10. 担保措施的法律法规适用10.1 适用法律的确定10.2 法律法规的补充与解释11. 担保措施的合同效力11.1 合同的生效条件11.2 合同的持续有效条件11.3 合同的终止条件12. 担保措施的附件12.1 附件的名称与内容12.2 附件的效力与执行13.1 签署的程序与要求13.2 盖章的程序与要求14. 担保措施的生效日期与有效期14.1 生效日期14.2 有效期14.3 有效期届满后的处理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担保措施的定义与范围1.1 担保措施的定义担保措施是指为保证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以其自身的财产或者权利为债权人设定的一种权利担保。

1.2 担保措施的范围担保措施的范围包括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履行方式、违约责任等。

第二条担保措施的种类2.1 人的担保人的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债务的履行提供自己的信用作为担保。

2.2 物的担保物的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以其拥有的财产为债务的履行提供担保。

2024年担保合同法

2024年担保合同法

担保合同法合同编号:__________第一章定义与术语1.1“担保人”指甲方,即提供担保的个人或机构。

1.2“借款人”指乙方,即接受担保并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个人或机构。

1.3“贷款机构”指丙方,即向借款人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

1.4“担保物”指甲方提供给贷款机构作为借款人偿还贷款的担保物品。

1.5“贷款金额”指借款人向贷款机构申请的贷款数额。

1.6“贷款期限”指借款人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偿还贷款的期限。

第二章担保责任2.1担保人同意为借款人与贷款机构之间的贷款合同提供担保。

2.2担保人保证借款人会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按时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2.3担保人同意将担保物转移给贷款机构,作为借款人偿还贷款的担保。

2.4担保人同意在借款人违约时,贷款机构有权处置担保物以偿还借款人的债务。

第三章担保物的交付与保管3.1担保人应在合同生效后将担保物交付给贷款机构。

3.2贷款机构应对担保物进行妥善保管,并承担相应的保管费用。

3.3担保人在担保期间不得要求贷款机构返还担保物,除非借款人已偿还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

第四章担保物的处置4.1借款人违约时,贷款机构有权依法处置担保物。

4.2贷款机构应将处置担保物的所得用于偿还借款人的债务。

4.3如果处置担保物的所得不足以偿还借款人的债务,担保人需承担剩余债务的偿还责任。

第五章担保的终止5.1担保人在借款人偿还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后,有权要求贷款机构返还担保物。

5.2贷款机构应在收到担保人的要求后,及时将担保物返还给担保人。

5.3担保人在收到担保物后,应立即解除对借款人的担保责任。

第六章贷款使用与监管6.1借款人应将贷款用于合同约定的用途,不得挪作他用。

6.2贷款机构有权对借款人的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和检查。

6.3借款人应提供贷款机构要求的与贷款使用相关的资料和报表。

6.4如借款人违反贷款用途,贷款机构有权要求借款人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

第七章利率与费用7.1贷款利率根据贷款合同的约定执行,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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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le Waihona Puke 考点21:留置• 含义
–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 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本 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 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 第八十三条 留置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 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 的费用
考点21:留置
• 第八十四条 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 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 权
–法律规定可以留置的其他合同,适用前款规定
–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不得留置的物
• 第八十五条 留置的财产为可分物的,留置物的价值 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
考点21:留置
• 第八十六条 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物的义务。 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物灭失或者毁损的,留置权人 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 第八十七条 债权人与债务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债 权人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两个月的期 限内履行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合同中未约定的 ,债权人留置债务人财产后,应当确定两个月以上 的期限,通知债务人在该期限内履行债务
• 出质人和质权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 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质物的所有权转移为质权人 所有 • 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质押合 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考点17:质押合同的内容
• 质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考点19:质权的实现
• 第七十二条 为债务人质押担保的第三人,在质权人 实现质权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 第七十三条 质权因质物灭失而消灭。因灭失所得的 赔偿金,应当作为出质财产
• 第七十四条 质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
灭的,质权也消灭
考点20:权利质押
• 下列权利可以质押:
–(一)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 提单 –(二)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 –(三)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 权中的财产权 –(四)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
–债务人逾期仍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 以留置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留置物 –留置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 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考点22:定金
• 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 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 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 倍返还定金
• 第九十条 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 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
–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 第九十一条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 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提前清偿债权而返还质物
考点19:质权的实现
• 第七十一条 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或 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 还质物
–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出质人 协议以质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质物
–质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 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考点15:质押概述
• 动产质押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 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 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 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 交的动产为质物
• 权利质押
考点16:动产质押
• 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 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 –(四)质押担保的范围;
–(五)质物移交的时间;
–(六)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 质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考点18:质物的保管
• 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物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 质物灭失或者毁损的,质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 质权人不能妥善保管质物可能致使其灭失或者毁损 的,出质人可以要求质权人将质物提存,或者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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