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安全优质信得过果园评选标准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公布日期】2023.02.03•【字号】沪农委〔2023〕20号•【施行日期】2023.02.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农业农村委,各有关单位:发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和达标合格农产品(简称农产品“三品一标”)是提高优质农产品供给的有效途径,是提高农业标准化水平的重要载体。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实施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的通知》(农质发〔2022〕8号)文件要求,助推本市农业高质量发展,我委制定了本市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实施方案,现予印发。
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1. 上海市农产品“三品一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2. 上海市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行动实施方案3. 上海市农产品品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4. 上海市优质农产品消费促进行动实施方案5. 上海市达标合格农产品亮证行动实施方案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2023年2月3日附件1上海市农产品“三品一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为加强组织领导,有力推动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现成立上海市农产品“三品一标”领导小组:组长:市农业农村委副主任、一级巡视员方芳成员:市农业农村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发展规划处、计划财务处、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产业发展处、市场与信息化处、科技教育处、种业管理处、种植业管理处、蔬菜办、畜牧兽医处、渔业处、执法总队、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市水产研究所、市农业展览馆、市农业科学院农产品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等成员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蔬菜标准园创建考核验收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蔬菜标准园创建考核验收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农业管理【发文字号】沪农委[2017]120号【发布部门】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发布日期】2017.06.09【实施日期】2017.06.0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蔬菜标准园创建考核验收办法的通知(沪农委〔2017〕120号)各区农委、市有关单位:为有序推进上海市蔬菜标准园创建工作,发挥蔬菜标准园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推动蔬菜标准化生产,提高蔬菜质量安全水平,增强蔬菜产业竞争力,根据《2016-2020年上海市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农委〔2016〕111号),结合本市蔬菜标准园创建实际,制定《上海市蔬菜标准园创建考核验收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2017年6月9日上海市蔬菜标准园创建考核验收办法为了正确全面地评价上海市蔬菜标准园创建工作质量和实际效果,发挥标准园创建在促进优质高效生态都市现代农业发展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按照《2016-2020年上海市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验收的范围上海市农业委员会批准同意的上海市蔬菜标准园创建单位,创建工作已按计划完成,可进行考核验收。
二、考核验收工作的组织(一)上海市蔬菜标准园创建的考核验收工作由上海市农业委员会蔬菜办公室统一牵头负责。
(二)上海市农业委员会组织成立上海市蔬菜标准园创建工作考核验收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和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
工作组负责对材料初审。
专家组一般由5-7人组成,负责开展中期检查和综合考核。
三、考核验收方法和程序(一)考核验收方法考核验收工作由工作组组织实施。
考核验收采取中期检查、综合考核相结合进行。
(二)考核验收程序1.中期检查。
在创建中期开展中期检查,采用现场考察和田间走访,重点检查以下项目组织实施和进展情况:(1)园地选择:产地选择、基础设施和功能区布局、环境保护措施等。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农委[2013]346号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农委〔2013〕346号)各区县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为加强本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的管理,确保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农委制定了《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2013年9月30日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实施方案为加强本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的管理,确保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全面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以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细则》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员管理办法》为指导,全面加强本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的日常管理,确保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持续稳步提升。
二、目标要求通过实施考核,进一步提高本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的管理水平,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人员的技术能力,确保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真实、准确和地产农产品质量的安全、可控。
三、考核机关市农委负责本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的考核工作,并对考核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具体考核工作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组织实施。
四、考核对象及基本条件考核对象为本市行政区域内,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标准、规范,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类检测(包括食用粮经作物、蔬菜、畜禽产品、水产品及相关农业投入品与产地环境等),且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检测机构,但不包括已经通过农业部考核的检测机构。
市级苹果园标准化评审标准
市级苹果园标准化评审标准市级苹果园标准化评审标准是指对市级苹果园进行评审时所需符合的标准,其目的是为了提高市级苹果园的生产质量和管理水平,促进苹果产业的健康发展。
市级苹果园标准化评审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规范市级苹果园的生产经营行为,提高苹果的品质和产量,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市级苹果园标准化评审标准要求苹果园的基本信息必须清晰完整,包括园主信息、园址、面积、品种、种植年限等。
同时,苹果园的土壤和水质检测报告也是评审的重要依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其次,市级苹果园标准化评审标准对苹果园的管理要求严格。
包括苹果园的规划设计、施肥、灌溉、病虫害防治、采摘和储存等方面都需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且要求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记录。
同时,对于使用农药、化肥等农资的使用也有明确的规定,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
另外,市级苹果园标准化评审标准还对苹果的质量和安全提出了要求。
苹果的外观、口感、品质等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对于农药残留、重金属含量等安全指标也有严格的要求。
此外,苹果的包装、运输和销售环节也需要符合相应的标准,保障苹果的质量和安全。
最后,市级苹果园标准化评审标准还要求苹果园要有相关的证书和资质,包括苹果园的注册证、标准化生产认证等。
只有符合相关的资质要求,苹果园才能参与市级苹果园标准化评审。
总的来说,市级苹果园标准化评审标准是为了规范市级苹果园的生产经营行为,提高苹果的品质和产量,促进苹果产业的健康发展而制定的。
只有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要求,苹果园才能获得市级苹果园标准化认证,从而获得更好的市场竞争力。
希望广大苹果园主能够严格按照市级苹果园标准化评审标准进行生产经营,共同推动苹果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上海市绿化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区级景观道路、优美景点评定办法(试行)》的通知
上海市绿化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区级景观道路、优美景点评定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绿化管理局•【公布日期】2004.05.17•【字号】沪绿[2004]0088号•【施行日期】2004.05.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上海市绿化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区级景观道路、优美景点评定办法(试行)》的通知(沪绿[2004]0088号)各区县绿化管理部门:为进一步加强绿化管理,提高绿化整体水平,使绿化管理工作向国际化、市场化、信息化、法治化发展,为市民提供优美、舒适的生态环境,特制定《上海市区级景观道路、优美景点评定办法(试行)》。
现将此《办法》印发给你们,望积极做好景观道路、优美景点评定工作,并以此为抓手全面推进城市绿化管理水平。
上海市绿化管理局二○○四年五月十七日上海市区级景观道路、优美景点评定办法(试行)一、评定的目标为了进一步加强本市行道树、街道绿地的养护管理,不断提升绿地、行道树的档次和品位,以点带面,推进行道树、街道绿地发展,根据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评定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范围内已建成二年以上的行道树道路、公共绿地,凡符合条件的,均可申请参加景观道路、优美景点的评定。
三、评定原则景观道路、优美景点的评定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委托有关专业机构,以日常暗查为主,评分结果综合社会测评。
四、评定项目景观道路按照道路长度、行道树整体面貌、绿化景观效果等方面进行评定(具体评定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1)。
优美景点按照绿地布局、景观效果、植物配置、草坪和花坛养护精心程度、病虫害防治等方面进行评定(具体评定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2)。
五、申报办法和程序景观道路、优美景点的评定按照由下而上的申报原则进行。
(一)区(县)绿化管理部门根据景观道路、优美景点的评定标准和各自实际情况进行筛选,确定新创计划,上报市绿化管理局。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发布星级公园名录的通知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发布星级公园名录的通
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公布日期】2020.12.24
•【字号】
•【施行日期】2020.12.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发布星级公园名录的通知
各区绿化市容局、各直属公园:
根据《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下发〈上海市城市公园实施分类分级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沪绿容〔2019〕156号)要求,经2019、2020年两年综合测评,评定了各公园星级水平。
静安公园等30座公园为五星级公园;闵行文化公园等34座公园为四星级公园;岭南公园等130座公园为三星级公园;真如公园等46座公园为二星级公园;庄行公园等25座公园为基本级公园。
希望各区继续加强公园管理,保持公园优美的园容景观,为市民提供更好休憩的绿色空间。
附件:2020年度星级公园名录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0年12月24日附件:
2020年度星级公园名录。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公布日期】2023.04.20•【字号】沪农委〔2023〕86号•【施行日期】2023.04.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区农业农村委,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我委制定了《2023年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现予印发。
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2023年4月20日2023年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责任重大。
我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产出来”“管出来”等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部署和工作要求,坚持“守底线”“拉高线”同步推、“保安全”“提品质”一起抓,确保农兽药残留问题攻坚治理见到实效,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明显增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新要求落实落地,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夯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基础。
现将全年重点工作安排如下:一、集中治理农兽药残留突出问题(一)攻坚治理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
按照农业农村部统一部署,落实《上海市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具体工作方案》各项要求,压实属地责任,紧盯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重点抓好生产主体全覆盖建档、蔬菜禁用农药用途核查、月月抽检和检打联动,严格执法,落实问题台账、内部通报、督促提醒、评议考核、责任约谈等工作制度,确保工作可核查、成效可量化。
(二)深入实施“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6.01•【字号】•【施行日期】2020.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农业农村委,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精神和《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全国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农质发〔2019〕6号)部署要求,推进生产者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开展好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工作,加强地产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与市场准入有效衔接,现制定了《上海市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各区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2020年6月1日上海市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农产品质量安全是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农产品种植养殖生产者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为推动种养殖生产者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依照《全国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结合上海实际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制度,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四个最严”指示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站位,创新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体系,通过试行合格证制度,守牢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督促种植养殖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进一步完善产地准出的制度化、标准化,推进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扩大地产绿色优质农产品品牌影响力,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为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金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金山区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
金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金山区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02.01•【字号】金府规发〔2023〕1号•【施行日期】2023.03.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金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金山区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金府规发〔2023〕1号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上海市金山区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已经第24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2023年2月1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三章培育孵化第四章申报条件第五章评定表彰第六章监督管理第七章附则上海市金山区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深入推进质量强区建设,凝聚“质量如金诚信如山”质量精神,表彰在质量管理、品牌建设、经营绩效等方面取得突出成就的组织和个人,引导和激励本区各行各业加强质量管理、追求卓越绩效,增强区域发展综合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上海市产品质量条例》《上海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和《上海市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金山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奖项设置)金山区政府质量奖为区级表彰项目,主办单位为金山区人民政府,承办单位为金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市场监管局”)。
金山区政府质量奖,包括“金山区区长质量奖”和“金山区质量金奖”,均分为“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和“先进质量管理成果”。
组织可申报先进质量管理模式,个人可申报先进质量管理成果。
(一)金山区区长质量奖为本区最高质量荣誉,主要授予质量管理水平卓越、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品牌知名度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处于本市和本区同行领先地位的先进质量管理模式,以及对促进本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质量管理成果。
国家苹果标准果园建设标准
国家苹果标准果园建设标准本标准规定了苹果标准果园的建设标准,内容主要包括综合指标、果园的环境条件与选园标准、品种和砧木选择、栽植、土肥水管理、树形管理、花果管理、病虫害防治、果实采收、果品分级包装和冷藏、果品的流通和品牌创建、果园档案管理等技术标准。
1 综合指标1.1 产量要求丰产稳产,范围2.5~4吨/亩。
1.2果实质量果品质量达到品种特征要求,符合无公害水果质量标准。
商品果率95%以上,优质果率80%以上。
平均单果重大果型200g以上,中果型180g以上,小果型160g以上。
大果型80mm以上果实不低于60%,75mm以上果实不低于90%,中果型75mm以上果实不低于60%,70mm 以上果实不低于90%。
小型果75mm以上不低于50%,70mm以上不低于80%。
果面平均着色面积,嘎啦大于50%,红星系大于85%,富士系大于70%。
可溶性固形物含量在12%~14%以上;病虫果率5%以下。
1.3 树体中庸健壮,新梢年平均生长量25cm以上;果树投影覆盖率为70%~80%;秋后保叶率90%以上。
1.4 管理制度有完善的果品质量控制和追溯体系,果园信息化系统和果农服务培训系统健全。
2 果园的环境条件与选园标准2.1 环境条件标准苹果园要选在生态条件良好,远离污染源,并具有可持续生产能力的农业生产区域。
果园环境应符合无公害食品苹果产地环境条件(NY5013—2001)的要求,特别是空气、水、土壤条件要按照附表1—3中所要求的标准执行。
园地坡度小于15°。
土壤以黄绵土、沙壤土为宜,土层厚度2 m 以上,土壤肥沃,地下水位在2 m以下。
2.2 选园标准主要内容包括园地规模及行向、小区的设计、道路与排灌系统、防护林的设置和附属建筑设施等。
通常苹果树栽植面积应占园地总面积的85%以上,其它非生产用地不应超过总面积的15%。
2.2.1 园地规模及行向园地应集中连片,面积在1000亩以上。
平地采用南北行向,或按山坡地栽植行沿等高线延长。
2013年上海安全优质信得过果园评选方案-上海林业总站
附件22016年上海市安全优质信得过果园评选方案为确保2016年上海市安全优质信得过果园创建评选活动的有序开展,不断提高创建评选活动的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水平,保障创建评选工作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选范围2013年之前建成,已进入投产期的本市生产果园,并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集中连片且栽培面积3公顷以上;3、通过农业部无公害及以上相关农产品认证;4、具备果品生产专业技术的安全监督员1-2名。
二、评选机构由安全优质信得过果园评审工作小组负责评选活动的整个过程,包括评选标准与方案的制定、果园申报受理、申报材料审查、现场检查监管、果品质量检测及办理有关评选等具体事宜。
三、申报方法果园对照评选条件和评选标准自愿申报。
申报果园须填写《上海市安全优质信得过果园评选申报表》,同时向所在区县林业部门提交以下材料:1、果园简介;2、企业营业执照;3、农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4、产品有注册商标的请提供商标复印件。
果园申报时间:2016年3月。
四、评选程序(一)确定初选名单各区县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报市林业总站安全优质信得过果园评选工作小组,评审小组根据各区县的推荐意见和评选条件,对申报果园进行现场踏勘和综合审查,确定初选名单,进行网上公示。
(二)评选打分上海市安全优质信得过果园评审工作小组根据评选标准,主要针对以下内容对参选果园进行评选打分,具体打分细则参照《上海市安全优质信得过果园评选打分表》。
1、田间电子档案:实行田间档案网上实时填报,评审小组每月一次查看果园田间电子档案。
参选果园按农时将农资入库、农药和肥料的使用、农事活动、采收销售等信息录入“信得过果园田间电子档案在线填报系统”,每月定时上报,接受林业部门监督。
2、现场检查:评审小组将分别在产前、产中、产后,组织专业人员对参选果园进行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内容包括产地环境、果园基础设施、果园布局、管理制度、农资仓库使用管理、园容园貌及树体管理等。
农业部水果标准园创建验收评分标准
评分 评分 标准 结果 5 3 0 5 3 0 5 3 0 3 0 4 2 2 0 4 0 3 2 0 4 2 0 5
产地环境 (5) 园地要求 (15分)
创建规模 (5) 园地基础设 施(5)
技术规程 (3)
品种和砧木 (4)
土壤管理 (4) 肥水管理 (3) 花果管理 (4)
栽培管理 (30分)
树体管理 (5)
栽培管理 (30分)
项目
类别
评分内容
评分 评分 标准 结果 3 2 0 4 3 0 3 0 5 3 0 5 0 5 0 5 3 0 5 0 5 4 3 1
商品化处 理(15 分)
质量与品 牌建设 (15分)
有株间严重交叉,树冠大小、树形不 树体管理 一致,缺株率>2%三种情况之一的 (5) 有株间严重交叉,树冠大小、树形不 一致,缺株率>2%三种情况之二的 株间交叉严重;树冠大小、树形不一 致;缺株率>2% 采取病虫害统防统治,应用杀虫灯、 性诱剂和粘虫色板等物理措施 病虫防控 采取病虫害统防统治,未应用杀虫灯 (4) 、性诱剂和粘虫色板等物理措施 未采取病虫害统防统治,未应用杀虫 灯、性诱剂和粘虫色板等物理措施 清洁田园 进行果园清洁和越冬病虫害防治 (3) 未进行果园清洁和越冬病虫害防治 有专门的采后处理场地及分级、包装 设备、预冷设施 设施设备 专门采后处理场地、分级包装设备、 (5) 预冷设施缺一者 没有专门的采后处理场地 分等分级 采取分等分级措施 (5) 未采取分等分级措施 包装标识 有统一的包装标识 (5) 无统一的包装标识 100%产品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或行业标 准 安全质量 1年内1次抽检不合格 (5) 1年内2次抽检不合格,或检出含有禁 限用农药 通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 产品认证 食品、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或地 (5) 理标志登记之一 未通过上述任何认证或登记 有国家级权威机构授予知名品牌或著 名品牌 有省级权威机构授予知名品牌或著名 产品品牌 品牌 有地市级权威机构授予知名品牌或著 (5) 名品牌 商标通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地产优质农产品品鉴评优和宣传推介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地产优质农产品品鉴评优和宣传推介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公布日期】2023.04.07•【字号】沪农委〔2023〕78号•【施行日期】2023.04.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地产优质农产品品鉴评优和宣传推介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市有关单位:为大力发展高端农业、精品农业、品牌农业,深入推进农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持续推动我市地产优质农产品产销对接,根据《上海市乡村振兴“十四五”规划》《上海市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1-2025年)》《上海市乡村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和2023年我市乡村振兴重点任务安排等有关要求,我委制定了《2023年上海市地产优质农产品品鉴评优和宣传推介实施方案》。
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2023年4月7日2023年上海市地产优质农产品品鉴评优和宣传推介实施方案为大力发展高端农业、精品农业、品牌农业,深入推进农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围绕地产优质农产品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生产和高品质产品供给,特制定2023年本市地产优质农产品品鉴评优和宣传推介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以地产优质农产品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生产和提供高品质产品为导向,通过开展品鉴评优活动,进一步推广优势品种和生产管理方式,推进生产经营主体规模化、组织化发展,推动品牌建设,提升地产优质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二、品鉴评优品类根据农事季节和不同品类的特点,综合历年品鉴评优活动情况,选取番茄、西瓜、鲜食玉米、水蜜桃、肉鸽、稻米、草莓等品类开展活动(时间安排见附件)。
鼓励各区结合本区域内优势特色农产品开展品鉴评优活动。
三、参评条件参评主体为本市范围内从事相应品类生产经营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或品牌联合体,具体应满足以下要求。
上海:全市优质葡萄与早熟梨评比揭晓
上海:全市优质葡萄与早熟梨评比揭晓
袁亚祥
【期刊名称】《中国果业信息》
【年(卷),期】2017(34)8
【摘要】由上海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联合上海市果品行业协会、上海市园艺
学会和上海市瓜果行业协会共同举办的“2017年上海市优质葡萄评比”和“2017年上海市优质早熟梨评比”活动分别于7月29日、30日在上海市农业技术推广
服务中心进行。
【总页数】1页(P41-41)
【关键词】优质葡萄;早熟梨;马陆葡萄;园艺学会;评比活动;早生新水;醉金香;农业科技;种植专业;金手指
【作者】袁亚祥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S661.2
【相关文献】
1.第四届“神园杯”江苏优质果品评比获奖品种推介系列一——早熟葡萄品种(上)[J], 钱晶;陆爱华;陈宗元
2.苹果品种--凉香/优质早熟梨新品种‘宁引五号'/无核葡萄新品种--瑞锋无核/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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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江苏首届“葡萄协会杯”优质晚熟葡萄评比结果揭晓 [J], 徐春明
4.2017上海市优质葡萄、梨评比结果出炉 [J],
5.第四届“神园杯”江苏优质果品评比获奖品种推介系列二早熟葡萄品种(下) [J], 钱晶;陆爱华;陈宗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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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委办-上海崇明
附件:崇明区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评价标准1 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持续良好1.1 食品安全水平明显提高。
1.1.1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覆盖率达到90%以上。
1.1.2 主要食品安全总体监测合格率达到97%以上。
1.1.3 年抽检食品样品数10件/千人。
1.1.4 推进绿色农业发展,建设崇明生态岛“全国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
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认证产量占地产农产品上市量的比重达到70%以上。
1.1.5 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年报告发生率5例以下/10万人,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2 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1.2.1 党政同责落实到位,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
1.2.2 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1.2.3区政府、乡镇、村居逐级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相关成员单位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
1.2.4 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年度绩效考评,考核权重不低于3%。
1.2.5 监督执法检查全面覆盖,落实基层食品安全“四有两责”。
基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人员数占常住人口比重达到3人/万人,基层市场监管所具备食品安全领域执法能力的执法人员比例达到80%。
1.2.6 完善食品安全考核评议制度。
建立食品安全工作激励和奖惩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行政效能监察和问责机制。
1.3 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1.3.1 健全信用管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建设一批诚信规范、市民放心满意的食品生产经营示范企业。
1.3.2 进一步完善食品生产经营示范企业食品安全标准。
1.3.3 完善食品生产企业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
1.3.4 食品生产企业全面实行良好生产规范。
1.3.5 主要食品品种信息追溯覆盖率达到90%以上。
1.3.6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从业人员每人每年接受食品安全集中培训不少于60小时。
1.4 市民对食品安全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下发《上海市星级公园评定办法》的通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下发《上海市星级公园评定办法》的通知(2009修改)【法规类别】市政公用与路桥【发文字号】沪绿容[2009]128号【发布部门】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发布日期】2009.04.15【实施日期】2009.04.1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下发《上海市星级公园评定办法》的通知(沪绿容〔2009〕128号)各区县绿化管理部门、各直属公园:为了进一步加强本市公园管理,促进公园的发展,结合本市公园管理实际情况,我局对《上海市星级公园评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现将修改后的《办法》正式下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原《上海市星级公园评定办法》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星级公园评定办法》二○○九年四月十五日上海市星级公园评定办法第一条(评定的目的)为了进一步加强本市公园的科学管理,促进公园的可持续发展,不断提高公园的生态环境质量,建设节约型公园。
更好地方便游人,为社会服务。
根据有关法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星级公园的含义)星级公园是由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按照星级公园标准评定的公园。
具有完整的总体规划和合理的植物配置,整体景观优美,环境整洁,生态良好,管理科学,方便游人,服务优良。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范围内已经建成,并开放一年以上的在册公园。
第四条(申请评定的基本条件)申请参加星级公园评定的公园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已取得文明公园的称号;(二)公园负责人经过公园管理专题培训;(三)公园的养护单位具有绿化养护资质。
第五条(星级公园等级)星级公园由低到高分为二星、三星、四星和五星四个等级。
(一)面积在七万平方米以上(含七万平方米),具有较完善的管理体系,设备、设施、功能完善,活动内容丰富的综合性公园和专类园,可依次评定为三星、四星和五星级公园;(二)面积在七万平方米以下,具有较完整的管理体系和一定的服务设施、活动内容的其他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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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安全优质信得过果园评选标准
为保障地产果品安全,提高产品质量,倡导诚信经营,切实推行果树标准化生产管理,结合本市经济果林实际生产特点制定本标准。
一、果园基本要求
1、果园规模
果园建园3年以上、集中连片且面积不少于3公顷,生态条件良好,具有可持续的生产能力。
2、果园规划
(1)果园布局。
管理区和生产区布局合理,有专门的农资仓库,具备采后处理、产品初步检测等设施设备。
(2)道路系统。
果园内设置三级道路:主干道与园外道路相通,路面宽度和强度可行驶运输车辆;园区支路连接主干道和操作道,能方便田间管理、采摘果品并快速运出。
(3)排灌系统。
果园排灌设施齐备,围沟、腰沟和畦沟三沟配套,保证排灌畅通,葡萄园必须具备滴灌设施。
(4)防护系统。
果园须设置防风林带或防护围栏,对灾难性气候有一定的抵御能力。
(5)栽培模式。
根据树种、立地条件和生产实际,选择适宜的栽培模式(如露地、促成、避雨等),葡萄必须全部采用设施栽培。
3、果园园貌
园貌整洁;株行距规范;树体架构稳定,营养枝结果枝配置合理,树体生长状况良好;树势树形合理、整齐一致;生长季郁闭度适宜,控制在60%-85%。
4、树体管理
推行标准化生产技术,在栽培过程中,要加强土、肥、水管理,强健树势,提高抗性;规范整形修剪,疏花疏果,合理负载;宜套袋品种必须全部套袋;采收结束后,将病虫果、果袋等废弃物清理干净,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
5、果园管理制度
果园设有技术员、植保员及安全监督员岗位并经培训合格上岗;生产技术水平较高,有覆盖生产全过程的操作技术规范;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运行,在合适的地方全部上墙,制度必须包含投入品(肥料、农药)管理制度,果品生产、采摘、储运等全过程各环节的质量控制制度,关键岗位责任制度、员工培训制度及产品质量抽检制度等。
6、果园档案
果园有全过程的生产管理档案,有肥料、农药进出库及使用记录;做到日常的生产管理有台帐、销售有记录、年终有总结;档案有专人记录并当天上网填报。
二、产地环境要求
果园须远离交通流量大的公路铁路干线,方圆2公里范围内没有有毒、有害、产生污染的化工企业和生活垃圾场,果园空气、灌溉水、土壤环境质量必须符合《无公害食品-林果类产品产地环境条件》
(NY5013-2006)或所认证(如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相关果园要求的产地环境标准。
1、环境空气质量
果园大气的必检项目及浓度限值应符合表1规定。
表1 环境空气质量要求
2、灌溉水质量
果园灌溉用水要求清洁无毒,须符合国家农田灌溉水质量标准,果园灌溉水的必检项目及浓度限值应符合表2规定。
表2 灌溉水质量要求
3、土壤环境质量
果园土壤的必检项目及含量限值应符合表3规定。
表3 土壤环境要求
三、果品安全生产要求
1、农资仓库管理
农资仓库应选择地势高、干燥通风的房屋,远离办公区域和成品仓库,能切实发挥农资储藏作用。
仓库设专人保管,农药和肥料分库存放,堆摆整齐,不得存放违禁投入品,过期农资及时处理。
农资管理制度齐全,进出库记录及时、准确。
2、农药使用
使用本市林业部门推荐的无公害农药;提倡采用农业、物理、生物等综合防治措施,病虫危害控制在经济阈值以下;严禁使用高毒、高残留及其他禁限用农药;严格执行农药施用的采收安全间隔期;农药残留检测结果须符合该果园所认证(如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标准的限量要求。
3、肥料使用
果品生产中,施肥原则以有机肥为主、化肥为辅,保持或增加土壤肥力及土壤微生物的活性;根据土壤肥力和品种的需肥规律,确定施肥种类和施肥量,提倡配方施肥。
4、果树生长调节剂使用
(1)使用原则。
在果品生产中应用的植物长调节剂主要有赤霉素类、细胞分裂素类及延缓生长和促进成花类物质等;植物生长调节剂的使用不能影响树体健康和果品质量,尽量少用或不用,禁止使用对环境造成污染和对人体健康有危害的植物生长调节剂。
(2)技术要求。
赤霉素类、氯吡脲、乙烯利等允许果树生产上使用的植物生长调节剂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浓度、时期使用,禁止使用未经农业部登记的植物生长调节剂。
5、贮运和销售
贮藏过程中使用的防腐剂、保鲜剂等应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及相应使用方法要求;保证采收、贮运设备卫生、洁净;果品包装应符合《农
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农业部70号令)要求;不与有毒有害物品同时储存和运输。
四、果品质量要求
1、果品采收要求
根据果实成熟度、用途和市场需求综合确定采收期,杜绝早采;按照果品等级标准,统一进行分等分级;采后提倡预冷处理。
2、果品安全要求
果品安全指标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的相应标准,果品需通过农业部“无公害农产品”或其他产品认证(如绿色食品、有机食品)鼓励果园在通过前述产品认证的基础上,通过GAP或ISO9001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果园产量指标
果园产量指标(以盛产期为标准):梨:1000-1500公斤/667米2;桃:750-1250公斤/667米2;葡萄:750-1250公斤/667米2;柑橘:1500-3000公斤/667米2;猕猴桃:750-1500公斤/667米2;枣:500-1000公斤/667米2;枇杷:400-750公斤/667米2;蓝莓350-500公斤/667米2;银杏350-500公斤/667米2。
4、果品质量要求
按采收要求,果园商品果率分别达到(1)梨≥85%;(2)桃≥70%;(3)葡萄≥85%;(4)柑橘≥75%;(5)猕猴桃≥90%;(6)枣≥85%;(7)枇杷≥85%;(8)蓝莓≥95%;(9)银杏≥95%。
外
观要求:果皮外观光洁,无病虫斑和明显外伤,果形圆整,符合本品种特性,硬度适宜。
大小和内质要求见附表。
5、商品果质量要求
商品果应统一包装,符合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企业标准,同一批次同一包装内果品质量应符合同一等级标准要求,允许有5%比例在大小上不符合本等级标准要求,但必须符合下一个等级的标准要求。
上海市林业总站
2016年3月10日
附表:上海市主要果树种类优质果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