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用过程中的主要问题及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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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用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土地征用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资源与环境
2 0 1 3 年 第 4 期I 科技创新与应用
土地征用 中存在 的问题 及解决对策
邹秀 梅
( 鹤 岗市国土资源局 , 黑龙 江 鹤 岗 1 5 4 1 0 0 )
摘 要: 城 市 的发 展 让 土地 变得 紧缺 起 来 , 国家 开始 不 断 的 征 用 土地 , 这 些 土 地在 被 征 用 中有 的建 成 了开 发 区 , 有 的 建 成 了旅 游 区, 这都是 为了城市的发展 。 这类建筑都是在短期 内完成的, 而且 土地、 资金 的投入都非常大, 也是和人们的生活、 就业、 补偿 等等 情 况联 系在 一起 的 关键词: 土地 征 用 ; 公 共利 益 ; 问题 ; 对 策
上附 着物和青苗费的补偿费的补偿标准较低 , 前面 已经讲过 。对于 这些 费用 是 应 以集 体 经 济 组织 登 记 户 口为 准 , 还 是 以 土地 承 包人 为 标 准 进行 划 分 , 法 律无 具 体 规定 , 实 践 中容 易 产生 纠 纷 。 2完 善 我 国土 地 征用 制 度 的对 策 土地对于农 民来说是其生活的依赖 ,也是 其最 根本 的生产资 料。 对 土 地 的征 用 会让 农 民顿失 所依 , 生活 也 没有 了保 障 。 如 果 在补 偿和后期 的安置方 面不够妥善 ,那么农 民的生存都会成为问题 , 进 而对 社会 来 说 也是 一 个 不 安定 的 因素 。所 以 , 我 国的 土地 征 用制 度 需要 得 到改 善 , 用 现代 科 学 的论 证 方式 来 进行 改 革 。
文 化水平都很低 , 他们除了耕作没有一技之长 , 这样在 没有 了耕 地 之后 , 他 们 的 就业 就 成 为 了很 大 的 问 题 , 虽 然有 一 些 安 置 措施 , 但是 那 是 计 划经 济 时代 遗 留 下来 的 , 在 市 场 经 济 的当 今 社 会 , 一些起来 开始信誓旦旦 的保证会对他们进行工作安置 , 但是随着 时间的推移 和企 业 的发 展 , 这 些 承 诺 就无 法 兑现 。 而 且 就算 能 够进 行 安 置 , 农 民 根本不具备竞争力 , 很 容 易被 淘 汰 , 农 民 素质 不 高 也 就 成 为 了企 业 下 岗人 群 的优 先 选 择 。其 次 是农 民劳 动 技 能 的培 训 , 一 般 大 面 积征

我国土地征用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土地征用中存在的问题
1 相关 法律 中“ 公 共利 益需 要” 缺 乏明确 界定
要确保土地征用权只能为公共利益的需要而行使 , 其它非 或者个人利益需要 , 是不能征用集体土地 的。 但是现行法律 、 法规并没 的前提下, 公益 『 生 用地 , 不能依靠征用农地 , 而应 当主要依靠盘活城市土地存量 有明确界定哪些建设项目用地是为了“ 公共利益需要” , 或界定哪些项 目用地不是为“ 公共利益需要” 。 根据《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对征地审 市场以及开放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市场来解决。 . 2 以农用地市场价格作为确定土地征用费的基本依据 。现行《 土地 批程序的规定 , 可以间接推断出: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的城市用 5 尽管提高了根据土地产值补偿的倍数 , 但还远未消除低成本 地范 围内 , 为实施城市规划需要 占用土地 , 以及能源 、 交通 、 水利 、 矿 管理法》 也为了建立我国完善的 山、 军事设施等建设项 目确需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 征地的不合理状况。为了切实保护农 民利益 , 征地补偿必须以土地的市场价格为依据 , 实行公平补偿。 在 用地范围外的土地, 应当属于为“ 公共利益” 需要使用土地。 而事实上 , 土地市场 , 征用补偿金包括两部分 : 土地的市场价格和相关补 为实施城市规划分批次征用土地后 , 由哪些具体的建设项 目来使用具 公平补偿原则下 , 有很大的随意眭, 往往是谁申请使用, 就由市 、 县人民政府按照规定出 助金。土地的市场价格是指某一宗特定土地处于现状土地利用条件 下, 在公开市场中所有权形态所具有的无限年期的正常市场价格。在 让或划拨给谁使用。这里面的“ 公共利益需要” 尺度很难把握。 我国目前农村 , 集体土地具有多重功能 , 即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资 农地所有 土地征用是政府强制性取得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一种方式 。这种 料功能和对农民进行生存保障的社会保障功能及发展功能 , 相关补助金是指因征地而导致搬迁 所有权的转移是在有偿的方式下发生的。在此过程中, 土地权利 的转 权的市场价格要体现这三重功能。 对 移不是一种市场行为 , 而是一种行政行为。 为了国家建设的需要, 农民 费用 、新的工作的前期费用以及农地中一些尚未折 旧完毕的投资,

土地征用中的缺陷分析及改进方案

土地征用中的缺陷分析及改进方案

土地征用中的缺陷分析及改进方案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土地征用成为一种必要的手段来支持城市建设和发展。

然而,在土地征用实践中,常常伴随着许多缺陷和问题,比如土地征用程序不严谨、政府部门权力过大、政府补偿不公等。

本文将对土地征用中的这些缺陷进行分析,并提出改进方案,以提高土地征用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一、土地征用中缺陷分析1.程序不严谨在土地征用过程中,政府部门往往缺乏明确的程序和规定,导致土地征用的权力被滥用。

特别是在人民群众的土地权益和利益受到损害的情况下,人民群众的维权渠道并不畅通,进一步加剧了土地征用不公的问题。

2.政府权力过大在土地征用过程中,政府部门强制推动土地征用事宜,使得被征地的村庄无法拒绝土地征用的程序,使得政府的权利过大,不能充分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此外,导致政府过分集中控制征地的过程,民众的意见无法有效整合到政策实施中,从而人民群众的利益难以得到有效保护。

3.政府补偿不公在土地征用实践中,政府往往通过对被征地村庄的优惠政策和补偿来减轻民众由于土地征用造成的损失。

然而,在征地过程中,政府很少公平地给出补偿的原则,往往各村庄之间的补偿差异非常大。

而在土地征用中,政府使得部分地区得到夹带利益,而且会在征地后取得更大的收益。

二、改进方案1.严格规定程序为了解决土地征用过程中程序不严谨的问题,政府部门应该在土地征用的过程中更加注重规定程序,对于土地征用的标准、程序、适用条件等方面进行严格规定,确保土地征用的公正性,最终使得越来越多的被征地居民能够得到充分的权利保障和保护。

2.确保民众参与为了解决土地征用过程中政府权力过大的问题,政府应该充分考虑人民群众利益,并且加强与地方协商和沟通。

需要加强民主监制机制,提高民众对土地征用政策和兴建项目的参与度,确保土地征用政策在实施过程中能够与民众的合理意见顾虑相衔接,实现民主征用,降低征收成本。

3.建立公平的补偿机制政府在征收土地时,必须合理地给予被征地居民补偿。

土地征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土地征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土地征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土地资源对国家发展至关重要。

因此,为了保持后续发展的可持续性,我国在实施新农村建设的同时,开始了集体土地征收。

虽然征地后区域发展可能会显著增加,但在征地过程中,土地所有者的个人收入可能会受到损害。

此外,虽然相关部门按照《土地资源管理条例》在农村开展集体土地征收,但征收问题仍然频繁发生,最终导致土地所有者抵制相关部门开展的集体土地征收。

因此,在进行集体土地征收时,最好着重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

关键词:土地征收;问题;对策导言: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建设用地短缺的矛盾日益突出。

土地征收法律不够健全,制度和程序存在漏洞,导致滥用职权、浪费土地资源、利益寻租等问题层出不穷。

国家对征地的补偿标准和失地后农民的保障措施不够严格,导致失地农民的不满情绪日益加剧,自身权益得不到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就土地征收的规定进行了修订,着重强调对农村村民住宅的补偿,这为土地征收引发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法律依据。

1 土地征收的基础概念所谓集体土地征收,主要是指在地方公共利益需要周边土地的情况下,通过法律渠道和程序,将原本属于个人的土地资源转化为国有土地资源,以有效增加地方公共利益。

一般情况下,在相关部门确定征地计划后,需要将征地计划提交审批部门审批。

征地计划批准后,可以公告的形式通知当地部门。

当地部门将联系土地所有者。

在征地计划规定的时间内,土地所有人需要持有土地所有权证书,并向当地部门或征地部门登记,相关人员确定土地价值后,将补偿金额移交给土地所有人。

由于土地征用意义重大,在征用过程中具有强制性。

相关人员可以强制土地所有人交出土地所有权,但在收购过程中容易引发各种问题。

2征地问题土地征收是国家出于公共利益建设的需要,通过法定程序征收其所有土地并用于公益建设的行为。

目前,土地征收制度有利于土地的长远规划,尤其是补偿方式和标准更为合理和灵活。

然而,根据各学者的研究和政策实施的效果,我国土地征收中仍存在一些典型问题,如公共利益边界界定模糊、土地征收权滥用、土地征收补偿范围狭窄、补偿标准低、补偿方式不可持续等,以及现行征地制度下的征地冲突。

土地征用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土地征用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土地征用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摘要:城市的发展让土地变得紧缺起来,国家开始不断的征用土地,这些土地在被征用中有的建成了开发区,有的建成了旅游区,这都是为了城市的发展。

这类建筑都是在短期内完成的,而且土地、资金的投入都非常大,也是和人们的生活、就业、补偿等等情况联系在一起的。

关键词:土地征用;公共利益;问题;对策1 土地征用过程中存在问题我国土地征用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建国初期,随着经济体制的改变,征地制度开始出现了不适应的情况,征地难以及由于征地所引发的各类问题也开始相继涌现出来。

但是实际却是被不少的人滥用了,一些经济建设也打着为了公共利益的旗帜,将公共利益这一概念过分的进行了延伸,导致了土地征用权的滥用。

过去我国是计划经济,土地征用也是那个时代所产生的,其特点是补偿范围窄、标准低,这是带着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

在一些地区的征用费用里都是以最低的出让价格进行征用,这样的标准是游离于市场之外的,没有市场的验证,也是政府在对这些土地进行征用时完全没有考虑农民的利益,没有对他们给予应有的尊重。

1.1 征用范围乱目前来说对于公共利益这一界定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

正因为这样一个概念的模糊才有人钻了条例的空子,将那些并不属于公共利益的经济建设也归结于此,然后对农民进行土地的征用。

1.2 征地补偿低我国在为了公共利益对土地进行征用的同时也会对土地所有者给予一定的补偿,这个是为了协调公共利益和土地所有者利益之间的矛盾,但是这些法律又有着非常强烈的计划经济特征。

不同地域的补偿也不一样,但是总的来说都不高,虽然相比过去几年有了提高,但是仍然难以维持农民现有的生活水平,并且一些廉价的土地征用是剥夺了本应属于农民的利益差价,这对于广大的农民来说是一种侵害,并且让政府部门的形象受到了损害。

1.3 保障制度滞后农民的生存依据就是土地,他们不像工人有固定稳定的工作,他们需要靠土地的收成来生存,在土地被征用之后,他们失去了生存工具,生活方式也受到了很大的改变,一些常年耕作的农民在失去土地的时候会不知所措,而且社会保障措施还不齐全,无法让他们的生活得到保障。

土地征收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

土地征收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

土地征收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如下:
1.借鉴国外经验,制定详细具体的征收程序,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
务,限制政府的征收行政行为,使土地征收程序明晰化。

2.增加完善保护被征收人的相关权利。

首先,设立征收土地的公告
或通知程序,保障农民的知情权。

其次,举行听证制度,保障土地权利人的参与权、异议权。

最后,增加对被征收者的救济措施。

3.设立被征收土地买回权(返还请求权)制度。

对征收土地的利用
一旦发现问题,如未按照约定、承诺的使用用途利用时,应及时收回并返还被征收人。

4.建立严格的惩罚机制。

对于落实不到位、事后查处属实的,给予
惩罚性的加收赔偿费。

探讨征用土地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途径

探讨征用土地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途径

所得 到 的补偿 金有 所提 高 ,但是 社 会上仍 有 低价 征用 土地 的情 况 。土
地 的价值 因土 地所 处 区域 、当地 人 民生 活水 平及所 占面积 的不 同而 不
同 ,政府 在征 用土 地 时 ,要 考虑 土 地价值 的 影响 因素 ,具体 情 况具体 分析 。这 时 ,国家 在征 用土 地 时要 以市场 为 导向 ,公平 公正 公开 的处


土 地 征 用 过 程 中 存 在 的 问题
1 . 土 地征 用政府方 面 问题 因农 民依 靠 土地 生活 ,当企业 通 过政 府征 用土 地 时 ,不管 是 用来 修 建井 站还 是修 建井 场 ,都会 引起系 列的 问题 【 1 ] 。在 土地 征 用的 过程 中 ,政 府可 能 出现 的问 题有 轻 公共 利益 而重个 人 利益 。征 地所 需费 用
害 。再 次 ,进 一步 促进 农 民生 活水 平 的提 高 ,征 用农 民 的土地 ,农 民
政府 部 门正 在根 据现 实情 况 ,对 土 地法 规 中不合 理 的地方 进行 修改 从 而制 定 出更 科学 的土地征 用政策 。在现 行法律 中存在 较大 的不足 之处 ,
例如 土 地法律 规 定 ,当土地 征 用方 案被批 准 后要 实行 通过公 告 告知 并 要进 行 登记 ,看 似合 乎情 理 的举 措 但在 实际 的运 用上 却不 可行 。 因为 这 忽视 了被 征用 土地 的农 民的情 况 。在 具体 操作 中 ,往 往是 先 跟农 民 谈好 补偿 措施 ,补偿款 到位 后才 能 用地 。这 一政 策就 与现 实不 符 。故 政府 的相 关工 作 人员应 投入 更 多的 人力 物力进 行 研究 讨论 ,提 出改 革 的新 举措从 而为城 市的发 展做贡献 。 2 . 土地征 用补偿 机制 的制定 目前 ,辽 宁 省的 土地 补 偿机 制 正 在完 善 中 ,农 民 的土 地被 征 用 ,

浅谈当前土地征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当前土地征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地计 划 。 2 、征 地 权 力 的 滥 用 。 一 方 面 , 我
加 财 政 收 入 ,对 征 地 权
的 行 使 乐 此 不 疲 , 导致
了 征地 权 的 滥用 。
3、 农 民 的 合 法 利 益 缺 乏 切 实 保 障 。 我 国 当 前 土 地 征 用 中 征 用 补 偿 构 成 、补 偿 标 准 基 本 上 延 用 了计 划 经 济 时 代 的 做 法 ,严 重 与 市 场 脱 节 。 目前 征 用 中 的 纠 纷 主 要 体 现 在 :一 是 缺 乏 充 分 的
方面 , 《 土地管理 法 》规定 ,任何单 位 或个人使用土地 ,必须 使用 国有土地 。
【 理论与实 . H OR A D P C I 践】 T E Y N F TCE A
支 付 给 集 体 或 农 民 ;四 是 补 偿 费 用 分 配 不 当 。 由于 集 体 土 地 所 有权 的 主 体 范 围
制度保 障。我 国 《 法 》授予政府征 用 宪
权 ,但 对 补 偿 未 做 任 何 规 定 ,从 根 本 上
会保障体制 尚未建 立 ,土地对农 民具有
重 要 的 保 障 功 能 与 归 依 功 能 ,相 比较 农
民 已 有 的 经 济 基 础 和 今 后 的需 要 , 现有
国 《 宪法 》与 《土地 管 理法 》明确 规
计划 经济时期 ,征地补偿 多以就业安置
为 主 。但 随 着 计 划 经 济 向 市 场 经 济 的逐
渐接 轨 ,失 地农 民的 就业 机 会越 来 越 少 ,因此 现在征地普遍采用货 币安 置的 方式 。即征地 部门将土地补偿 费 、安置 补助费和青苗 补偿费 以货 币形式 一次性
/国土资源 导刊 / 5 09

我国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制度中存在的几个问题及解决方法

我国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制度中存在的几个问题及解决方法

各抒己见。

喇憝懿鬣譬互盏江魏谶隧辽赡熟黔我国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制度中存在的几个问题及解决方法一、存在的问题我国现行的土地征用制度是在上世纪五十年代的计划经济体制时期形成的,当时对于保证国家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

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这个制度的缺陷就日益凸现。

目前主要存在以下一些问题需要解决:(一)相关法律中。

公共利益需要”缺乏明确界定我国<宪法>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

<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收”。

这些规定都强调了征收的前提必须是为“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也就是说,只为某个李瑞英安祯光马宁或某些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利益需要。

是不能征收集体土地的。

但是现行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界定哪些建设项目用地是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或界定哪些项目用地不是为“公共利益需要”。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对征地审批程序的规定,可以间接推断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的城市用地范围内,为实施城市规划需要占用土地,以及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军事设施等建设项目确需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土地。

应当属于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

而事实上,为实施城市规划分批次征收土地后,由哪些具体的建设项目来使用具有很大的随意性,往往是谁申请使用,就由市、县人民政府按照规定出让或划拨给谁使用。

这里面的“公共利益需要”尺度很难把握。

(二)土地征收的补偿问题土地征收是政府强制性取得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一种方式。

这种所有权的转移是在有偿的方式下发生的。

在此过程中,土地权利的转移不是一种市场行为,而是一种行政行为。

此时农民集体所有权表现为一种不完全的所有权,其收益权受到削弱。

我国<土地管理法>中明确规定了土地征收的补偿标准,这种补偿标准虽在原来的基础上有所提高,但仍存在一定的不足。

它难以正确体现地块的区位差异及各地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等等,进而难以维持农民现有的生活水平,导致农心也是影响其积极性最直接、最关键的因素。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是指政府按照法定程序和程序对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进行征用、征收、征用补偿、征收补偿等法律程序的过程。

在城市化进程中,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工作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对于城市规划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由于种种原因,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工作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如强制征收、补偿不合理等,因此需要采取有效的对策来解决这些问题。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些地方政府和征收部门在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过程中存在“强制征收”的情况。

对于一些房屋所有人,他们可能并不愿意将自己的房屋拆迁,但地方政府和征收部门却利用行政权力进行强制征收,这种现象较为普遍,导致社会不稳定,与民众发生矛盾。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中的补偿问题也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在征收房屋时,对于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不够公正合理,有些拆迁户得到的补偿远远低于市场价值,导致民众满腹怨言,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

由于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的程序繁杂、征收标准不统一等原因,往往会导致一些官员贪污受贿,损害政府形象,影响政府的公信力。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应该采取以下对策:对于强制征收问题,地方政府和征收部门应该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征收,并严格限制行政权力的过度使用,保护居民合法权益。

对于房屋拆迁补偿问题,应该建立更加公正合理的补偿制度,将市场价值作为补偿标准,避免因为政府官员或企事业单位的腐败行为导致的不公正补偿,确保拆迁户的权益不受损害。

应该加强对于征收程序的监督,严格规范征收程序,规范政府官员的工作,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同时加强对于征收工作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增强公众的参与性,促进政府的透明化和公开化。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工作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它不仅关系到国家的利益,也关系到千千万万民众的利益。

地方政府和征收部门必须正视目前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的措施解决这些问题,确保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为城市的发展和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

林地征占用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林地征占用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林地征占用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林地征占用是指政府或企业为了开发新项目或规划建设而强制征收和占用林地的行为。

这一举措在一定程度上带来了经济发展,但也引发了诸多问题。

目前,关于林地征占用的问题主要包括:林地资源浪费、生态环境破坏、群众维权难度大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需要采取一系列对策:加强林地保护力度、改善征占用程序、完善补偿机制等。

通过这些措施,可以更好地平衡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的关系,实现可持续发展。

林地征占用工作存在一些问题,但通过合理的对策和措施,我们有信心解决这些问题,为未来的林地管理和保护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展望未来,我们期待着在林地征占用工作中取得更好的成果,为美丽的自然环境和绿色的生态文明贡献力量。

【关键词】引言、背景介绍、问题意义、正文、征占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策建议、结论、总结、展望。

1. 引言1.1 背景介绍林地征占用工作是指对林地进行征用或占用的行为,通常是为了进行城市建设、工业发展或农业开发等目的。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林地征占用工作在一些地区变得日益频繁。

这一现象引起了人们对于生态环境破坏、资源浪费以及社会稳定等方面的担忧。

林地作为自然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保持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稳定气候等重要功能。

征占用工作可能导致原有植被破坏、土壤退化、水源减少等问题,对生态环境造成不可逆的损害。

由于一些征占用工作缺乏科学规划和严格监管,往往导致资源浪费和社会矛盾加剧。

针对林地征占用工作存在的问题,有必要制定有效的对策,保护好林地资源,维护生态平衡,促进可持续发展。

接下来将详细探讨征占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1.2 问题意义林地征占用工作存在的问题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生态环境破坏:林地征占用会导致大片森林被砍伐或者土地被开垦,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影响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

2. 水土流失加剧:大面积的林地征占用会导致山体裸露,加剧水土流失的风险,造成洪涝灾害频发。

当前我国征地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

当前我国征地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

征地 工作事关社 会和谐 稳定大局 , 当前 的热点和难点 。 是


当前征地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 宪法 和 土地管理法》 都规定,“ 国家为了 公共 利益的需要, 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 给予补偿。 但没有明确界定哪些建设项 目 ” 用地是为了 “ 公
共利 益” 哪 些建 设项 目 地 不是为 “ 共利益 ” 公共利 , 用 公 ,“
2o 年 第 4期 09
《 展 研 究 》 发
当前我 国征地制度存在 的 主要 问题及对 策建 议
● 中央 党校课题 组
土地 问题 是农 村 问题 的核心 。 土地 制度 是农 村 的基 础 制度, 而征地 制度 又是农村土 地制度 的重 要方面 。 随着工 业 的 不 同来 细 化 补 偿标 准 、 体现 差 别。 地 补 偿 安 置费 用在 征 国有土地 出让 总价款及征地 成 本 中 占比重较 低。 所 据调 查, 东部 、 中部 、 部地 区被 征地 农 民得 到的土 地 补 偿 和人 员 西 安 置费用 占 土地 出让 总价 款的 比例分别为 1%、 8 1%。 6 1%、2 二 是有 的地 方安置 的资金、 房 等到位不及 时。 住 征地 实行 的
化、 城市化进程的加快, 建设用地需求很大, 将不可避免地 继续征收大量农村土地。 根据 全国土地 利用总体规划纲
要 (0 62 2 ) 19 — 0 5 全 国非 农建 设 年 均 占用 2 0 -0 0 , 9 7 2 0 年,
耕地2 . 万公顷 (0万亩) 到2 1年和22 年, 05 3 35 , 00 00 全国新增
建设 用地 分别 为15 9万公 顷 (9 5 亩 ) 8万公 顷 (75 22万 和55 8 7 万亩 ) 我 国将有 大量 农 民离开土地 。 地 直接 关系 到亿万 , 征 农 民的切身 利益 , 处理 得不 好, 引发很 多社 会矛盾 。 际 会 实 上, 近年 来 因征 地而 引发 的信 访量 较 大。 o 7 国土资源 2 0年, 部 接 待群 众 来访 56 起 、 8 8. 5 9 10 3 人次, 中因农村 土地 征收 其

我国土地征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土地征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论我国土地征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文章从我国对农村土地征用的现状出发,围绕土地征用范围、征地补偿、被征地农民的保障等环节入手,反思在这些方面存在的问题,归结原因,对相应的立法略作一下浅显的建议。

关键词:土地征用;公共利益;问题;对策中图分类号:f30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2)—08—0034—1近几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化建设不断加快,国家对土地征用越来越多,很多土地被征用后,建设成了开发区、旅游度假区等。

由于这类建设往往具有时间紧、土地用量大等特点,在短时间内形成了大量的资金流失,涉及到广大农民的生活保障、就业、土地补偿金分配等多项问题。

笔者发现,近几年来,一些地方政府为了招商引资,发展地方经济,不顾农民反对,以社会公共利益需要为名(实为商业投资),大肆征用农民土地及土地上的房屋等事件履见不鲜,农民失地问题已成为一大焦点。

社会弱势群体——农民的权益被不断侵犯,导致大量越级上访、群体上访事件履履发生,给社会稳定埋下了隐患,如何解决好农民土地征用问题,切实保护农民的利益,是当前党和政府面临的重大课题,如果农民征地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不仅会影响到中国社会的发展,同时还影响到中国社会的政治稳定,为此,笔者试图从我国对农村土地征用的现状出发,围绕土地征用范围、征地补偿、被征地农民的保障等环节入手,反思在这些方面存在的问题,归结原因,对相应的立法略作一下浅显的建议。

1 土地征用过程中存在问题1.1 征用范围乱主要表现为目前“公共利益”概念的界定模糊。

比如商业用地本来是不能适用土地征用的,但实际上,大部分被征土地都用于了商业目的,而这种商业利用被解释为搞国家经济建设,结论自然就为“公共利益的需要”目的,因此,”公共利益”规定的宽范性往往使公共目的和商业目的混同,给一些地方政府滥用土地征用权大开绿灯。

1.2 征地补偿过低一是《土地管理法》确定的补偿基本原则是“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地过程存在问题

征地过程存在问题

征地过程存在问题浅析当前我国征地过程存在问题及对策土地作为不可再生资源,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载体,也是城市发展的第一要素。

我国目前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建设用地供需矛盾十分突出。

既要保护有限的耕地资源,又要保障经济发展用地需求,是土地工作的重要政策目标。

2008年10月12日中国共产党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的“改革征地制度,严格界定公益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逐步缩小征地范围,完善征地补偿机制”要求,对健全完善我国征地补偿法律制度,保护失地农民利益提供了方向性指导,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一、当前我国征地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第一,相关法律中“公共利益需要”缺乏明确的土地征收范围。

我国2004年《宪法》(修正案)中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给予补偿。

”这些规定都强调了征用的前提必须是为“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也就是说,只为某个或某些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利益需要,是不能征收或征用集体土地的。

然而,现行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界定哪些建设项目用地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或界定哪些建设项目用地不是为了“公共利益需要”。

如何界定并未做出明确解释和规定。

根据的范围作了大致规定,并不精准,现实操作中存在很大的自由裁量空间,导致农民的切身利益受到影响。

第三,农地征收程序不规范,农民参与程度较低。

我国现行的土地征收制度有关征收程序的规定仅仅是针对耕地保护,而没有充分体现出对农民的权利保护。

在征地过程中村民的参与十分有限,有关征地的解释工作过于粗糙,流于形式,造成农户对村委会的不信任,即使是足额补偿仍然心存疑虑。

第四、农村土地征用权的滥用。

农村土地的征用主要针对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其中也涵盖了一部分农民个人承包经营的集体土地。

对农村土地的征用也主要涉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利益和农民个人的利益。

我国土地征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土地征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地征用补偿方式的改革。
些问题。

是征用范围乱。主要表现为 目前“ 公共利益” 概念 的界定模 糊。土地 征用足国家授权的并依照法律规 定的依据和程序所 实施的一种行政行 为, 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 。 为了国家建设的需要 , 农 民集体不得 以任何 理由阻碍政府。我 国《 宪法》 第 l 0条第 3款规 定: “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 的需 要, 可以依照法律 规定对 土地征用或征收并给予补偿 。” 《 土地管理法》 第2 条第 4款 规 定 : “ 国家 为 了公 共 利 益 的需 要 , 可 以依 法 对 土 地 实 行 征 收 或 征 用 并给 予补偿。” 根据 《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对 征地审批程序 的规 定, 可以 间接 推断出: 在 土地利 用总体规划规 定的城市用地 范围 内, 为实 施城市规 划 需 要 占用 土 地 , 以及 能源 、 交通 、 水利 、 矿 山、 军 事 设 旋 等 建 设 项 目需 使 用 土地利 用总体规划确 定的城市建 设用 地范围外 的土地 , 应当属于 为“ 公共

在眉睫 的任务 。 要 以法律形式严格 限定公益性用地范围 , 增加“公共利 益用途 ” 的审 核环节 。我 国现行法律 中对“ 公共利益的需要 ” 缺乏 明显 界定, 那么什么是

社会公共利益 ?我 国《 宪法》 规定: “ 国家为 了公共利益 的需要 , 可 以依法对 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用 。” 《 城市规划法》 也有类似规 定。应该严格执行 《 土地管理法》中的土地征收审批制度。国务 院或省级人 民政府应加 强对土 地征收 目的合法性的事前审查和事后审查 。在 申报征地 过程 中, 由指定 的 机构审核该项 目是否符厶‘ ‘ 公共利益用途 ” 。根据我 国的实际情况来看 , 以 各级人大审核较为可行 , 只有经审核符合公共利益用途, 方可核准征地 。 二要完善土地征用的补偿制度, 合理安置失地农 民。土地 征用补偿如 何 完 善 是学 者 们 一 直 关 注 的 问题 , 《 土 地 管 理 法》 规 定 的 补 偿 标 准 中 的“ 土 地年 产值 ” 是个极不 易确定 的数值 , 各 地差异 也相 当大 , 计算 时主 观性很 强, 不 仅 增 大 了 政 府 自 由 补偿 的 随 意 性 , 而 且 在 实践 中 征 地 的双 方 多 数 是 达 不 成 共 识 的 。有 学 者 还 提 出 了“ 债券 或 股 权 补 偿 ” , 笔 者 同 意 这 样 的补 偿 方法 , 因为这种补偿的方式收益稳定, 综合效益周期长 , 能 为失地农 民日后 的生活提供保证 , 另外 , 笔者认为还可 以将一部分补 偿拿 出为失地 农 民办 理保险 , 这也是维护他们合法利益可行的途径之一。 三要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解 除农 民后顾之忧 。首先要建立被征 地农 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 并需有充足 的资金保障 , 一旦征地 行为发生 , 社 会保障体系应立即启动, 对失地农民给予全方面的关怀。 其次 , 要拓 宽就业 门路 , 多形式、 多渠道安置被征地农民, 鼓励用地单位尽可 能地把适合于农 民就 业 的 工 作 岗位 , 优 先 安 排 给 被 征地 农 民 , 最好是制定合理 的奖励措施 。 三 是 要 鼓 励 被 征 地 农 民 自主 择 业 、 自主 创 业 。 第 四, 有 条 件 的 地 区 可 试 行 土

当前土地利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当前土地利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当前土地利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一、当前土地利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当前土地利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规划问题、征地问题、土地供应问题和违法用地问题等,这里重点讲讲土地供应问题。

(一)土地供应问题从土地例行督查发现土地供应存在问题:1.为权属来源不合法的土地办理供地手续。

某市办理变更登记时,违规将国有农用地登记为"出让"土地,涉及土地10 宗,面积107.71公顷。

2.违法违规出让土地。

某市违规设置出让限制条件,影响公开、公平竞争,涉及6 个项目,面积44.5 公顷;两市在拆迁补偿未落实到位、不具备动工开发所必需的基本条件的情况下,以"毛地"出让土地,涉及2 个项目,面积13.57公顷。

3.土地出让收支管理不规范。

2012 年某市有53605.51 万元土地出让价款或土地划拨价款逾期尚未征收到位,某市市财政部门未按规定在10 个工作日内将已收缴至非税收入的土地出让金划转至国库; 某市本级未按照国务院相关文件要求足额提取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教育资金和农田水利建设资金; 某市违规减免土地出让收入1.6 亿元,涉及土地29 宗,面积72.56 公顷。

同时,上述土地使用权人某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市规划部门出具的意见,申请改变土地用途为"商服、城镇住宅用地",以协议出让的方式补办土地出让手续,涉嫌规避招拍挂程序。

4.土地出让基础工作不规范。

某市涵超贸易有限公司等3公司在挂牌取得403 号地块用地时,尚未缴清此前取得的G(2012)2 号地块土地出让价款; 某市 2 宗土地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未填写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要素; 20宗住宅用地项目没有约定住宅建设总套数等要素; 32 宗没有按规定录入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系统;2 宗工业用地项目没有按规定约定投资强度; 1 宗工业用地以招拍挂方式租赁前没有进行地价评估,地价确定缺乏依据; 1 宗土地用途误填为住宅用地。

农村土地征用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农村土地征用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1.3无法确保失去土地农民的生活质量
在我国的法律法规中规定,征用补偿的前提是要保证被征用地区的人民的生活水平不受到影响。单从我省的具体情况分析可以得知,土地被征用主要是用于扩展城市区域,而城市附近的一些农民主要来源不再是单一的从土地上获取民们单一的从种地上获得收入的人数越来越少。根据现征地补偿标准来分析,征地补偿款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确保这些农民在土地被征用后生活质量没有降低。可是一些农民在土地被征用后虽然加入了社会保障,却没有了长期稳定的收入来源,无法确保生存及生活质量问题,因此不愿意被征用土地。
1.农村土地征用中存在的问题
1.1土地征用补偿的指标不确切、不统一
土地在征用过程中关键问题之一就是对征用土地如何进行补偿的问题。现在我国征地所依据的补偿规则是:根据被征用土地的原来用处进行补偿,是依据现有的法律法规的内容,土地每年能够产生的价值就是计算补偿的一个指标。可是因为每年的土地产量的计算办法、计算的根据等不一样,不同地区的地的每年的产量差距略大,所以没有一个非常统一的指标。在实际的进行征地的过程中,一些征地企业一般都采用包干地价法,就是征用地的企业和被征用的地方进行沟通,确定征用的价格。可是这样会造成一个直接的后果:可能在同一地域、不同的期间、不同的土地征用补偿价格差距很大,因此被征用地区的人对征地的价格预期不断升高,征地单位的征用难度也大大加强。
1.4补偿的金额少,农民损失大
我国的法律法规虽然有明确的补偿规定,可是补偿范围仅限于直接性损失,间接性损失没有被纳入补偿的范围。除此之外,对直接损失进行补偿的标准也很低。根据现在的补偿标准和农民的人均花费来讲,被征用土地的农民所获得的补偿最多只能够支持十五年以下的生活。所以对于一些依赖土地来获取生活来源的农民来讲,土地被征用,就代表着他们失去了最稳定的生活来源。

征地工作总结问题

征地工作总结问题

征地工作总结问题
近年来,我国征地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

征地工作是
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化进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环,但在实践中,征地工作中存在着诸多问题,需要及时总结并加以解决。

首先,征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征地补偿不公、信息不透明、程序不
规范等。

很多农民在征地过程中未能得到公平的补偿,导致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增加。

同时,一些地方政府在征地过程中信息不透明,农民无法了解到自己的权益,导致征地工作的不顺利进行。

此外,一些地方政府在征地程序上存在不规范的现象,导致征地工作的效率不高,也给农民带来了不必要的困扰。

其次,解决征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政府部门需要加强
对征地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征地补偿的公平和合理性。

同时,政府部门还需要加强对征地程序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征地工作的效率。

此外,社会各界也需要关注征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参与到征地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中,共同推动征地工作的顺利进行。

最后,我们相信,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征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定能够得
到有效的解决。

我们期待着未来的征地工作能够更加规范、公平、高效,为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化进程提供有力支持。

让我们携手努力,共同为征地工作的改进而努力!。

农村土地征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农村土地征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农村土地征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中国作为农业大国,农民的问题关系到社会政局的稳定和经济的稳步发展。

当今社会不断城市化的同时也带来了土地大量被征用的情况,征用集体用地必然涉及农民的切身利益。

很多农民使用的土地在被征用后出现很多问题,本文就针对土地征用中及之后的相关问题展开阐述,希望对今后的土地征用规范化起到积极的作用。

关键词:农村土地征用问题对策改革开放34年以来,中国的经济始终保持比较快速的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成功应对金融危机,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

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城市在不断扩张,大量的农村集体土地被征用,许多依靠土地为生的农民失去土地,被迫进入城市成为没有经济来源的城市人口。

征地问题涉及被征地人的利益,这个问题如解决不好,就必然会引起老百姓强烈的反响,影响社会稳定的大局,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都会产生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当前,农村集体土地的征用是比较敏感,也是农民反映比较强烈、矛盾比较突出的问题,需要我们认真地思考和探究。

一、农村土地征用中存在的问题1.土地使用形式转变过程中产生的巨大土地收益与征地农民利益之间的矛盾。

主要表现为征地补偿标准偏低,农民所获补偿与被征土地进入市场的价格“剪刀差”过大。

据中国土地勘测研究院统计,仅2002年,全国由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获得的土地收入为2419.79亿元。

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面积12.423万公顷,占总征地面积的58.52%。

其中招标拍卖挂牌的为1.81万公顷,收入968.55亿元,其余主要是协议出让。

2002年,使用权出让的收入全国平均为12.97万元/亩,使用权转让流转的收入平均为23.47万元/亩,招标拍卖的收入平均为35.67万元/亩。

与如此巨大的土地收益相比,被征用土地农民的利益又如何呢?根据现行《土地管理法》,对土地的补偿和对农民的安置总计为该耕地征地前三年平均产值的10—16倍,最多不超过30倍。

按照这个标准,对农民的补偿虽然具有地区差异,但以现金形式补偿的通常都在每亩1.5万—3.5万元。

土地征用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策略

土地征用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策略

二是用机动地进行调节 。 就是 由占地企业按标 也 我国的土地可分为国家所有 和集体所有两大类。 集体所有的 埋下社会 隐患 。
土地中, 主要是农民承包责任田、 自留地 , 还有一部分为乡、 村预 准把补偿费用一次性支付给村集体,村集体把安置补助费留用 ,
这种办法好处是不至于使被征地 留的机动地 、 镇 ) 乡( 企业用地 、 公共设施等形式 的用地。目 前一些 而将机动地调 整给被征地农 民。 土 所谓的乡( 工业开发小区, 镇) 都是通过招商引资进来的项目, 建 农 民失去土地 , 地收益基 本不变。其弊端是被征地农 民获得机
各级政府和部门审查 的内容 果 不正视农村土地市 场的存在 , 带来 的后果 只能是 土地市 场的? 准文件也是一级一级 向下逐级转 发。 昆 批准 文件 内容也都 是一样 的 , 在这过 程中不 乱, 土地市 场的规范 化也无从谈起 。在全 国经济改革浪潮 的冲击 和要 件都是一样 的 , 下, 农村不是世外桃 源 , 而是一广阔的市场。农民兴办地产开发 , 仅做 了大量 的重复工作 , 浪费 了大量的人力 、 物力和财力 , 并且浪
真正做到国家、 集体、 企业和农民利益兼顾, 必须深入研究以往征 明显 在征 地过程 中受益 。 并且 比例很 高。
地工作 中方 方面面的矛盾 和问题 , 而做到有 扬有弃 , 从 进一步补 2 地安置途径单一 , . 征 且存在 弊端。从大 庆地区 目前安置途 充和完善征地制度 , 最终建立起 一整套新 的 , 符合 目前 中国国情 径来看 , 主要是两种方式, 各有利弊。一是一次性支付安置补偿
发展, 因此 , 征用土地问题成为农村十分敏感的问题 , 特别 是人 均 30 50万元 , 0—0 因此 , 纯按规 定标准 进行 征地补偿很 难被 农 民 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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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金 项 目 :高 等 学 校 本 科 教 学 质 量 与 教 学 改 革 工 程 — — — 大 学 生 创 新 性 实 验 计 划 项 目 。 6
2010 年第 30 期
◇本刊特稿◇
体系,发展绿色经济;重构科技体制,发展绿色科技;重构文化 刊、互联网等传播媒体,制作生动的宣传材料,选拔优秀的文
● 【参考文献】
4.2 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夯实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
[1]吴长振.珠 海 生 态 示 范 区 可 持 续 发 展 的 制 约 因 素 及 对 策.资 源 开 发
开展国民生态环境教育。 编制生态市建设宣传教育方案, 明确生态市建设宣传的目标、任务和内容,开展多形式、多层 次的以普及生态环境知识和增强保护意识为目标的国民生态 环境警示教育。 通过每年的世界环境日等纪念或活动日,结合 珠海生态市建设的重点需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和互联网 络等媒体,积极开展群众性生态科普教育活动,将生态市建设 与生态科普基地建设结合起来。
根据实际情况,将双语课程从日常的教学管理中剥离出来,从 专业知识、语言目标和社会实用性等方面,建立一套符合双语
课程自身特点的监督评价体系。 科
● 【参考文献】
[1](加拿大)M.F 麦凯,(西班牙)M.西格恩著,严正、柳秀峰译.双语教育 概 论 [M].光 明 日 报 出 版 社 .1989. [2 ] 王 斌 华 .双 语 教 育 与 双 语 教 学 [M].教 育 出 版 社 .2003. [3][德]O.F.博 尔 诺 夫 著,李 其 龙 译.教 育 人 类 学[M].华 东 师 范 大 学 出 版 社.1999. [4]莫 世 健.中 国 特 色 的 国 际 经 济 法 双 语 教 学 模 式 思 考[J].载 于 中 国 司 法.2007,(6). [5]武晓峰,程敬恭.双语教学与高校素质教育探析[J].载于高教论坛.2004. [6]徐 盛 林.使 用 英 语 教 材 进 行 双 语 教 学 初 探[J].载 于 大 学 教 育 科 学 . 2004,(1). [7]王 惠 静.浅 论 法 学 双 语 教 学 模 式 的 不 足 与 对 策[J].载 于 北 京 第 二 外 国 语 学 院 学 报 .2008,(10).
2.土地征用问题的解决途径探讨
2.1 加强政府公信力建设 2.1.1 完善公共利益界定, 把耕地保护作为官员政绩考核 的重要指标 公共利益具有高度的抽象性,不确定性。 对此,我们可以 借鉴国外的许多制度实例。 国外对公共利益的界定主要分为 列举式和概括式,前者的典型代表是日本,后者为加拿大、美 国等。 采用概括式的国家一般把把公共利益的裁决权交给议 会 或 法 院 ,对 “公 共 目 的 ”、“公 共 使 用 ”、“私 人 使 用 ” 等 概 念 及 其构成要件有清晰说明, 也很好的避免了因公之名的权力寻 租。 我国目前可以继续采用概括式,但要借鉴国外经验,杜绝 概念上的外延。 此外,各级地方政府要在全国耕地保有量不低 于 18 亿亩的刚性规定下,根 据 各 地 经 济 发 展 及 预 期 规 划 制 定 合理的耕地警戒线,并严守不逾。 对官员进行政绩考核时,也 应把此项工作的表现作为重要依据。 2.1.2 定位好政府角色,完善补偿收益分配制度 首先,政府既不享有土地所有权,也无使用权,被征用土 地的补偿收益理应只归国家、集体和失地农民。 其次,重新制 定补偿标准,提高补偿收益。 应合理估算土地被征用后的增值 部分及土地的市场交易价格,以此为基础,结合现行法律政策 规定给予农民高标准的补偿。 再次,征地过程中要充分尊重农 民的知情权,鼓励其积极参与补偿方案的拟定,且征地结果要 对农民公开。 最后,加强对补偿款发放的监督和管理。 更细致 的讲,监督不仅针对补偿不问题,在整个土地征用过程中都是 必不可少的。 目前,最有力的监督机制为第三方认证,即靠无 利害关系的公众性、公益性组织去评判政府行为是否规范,这 一制度很值得借鉴。 2.1.3 建构科学的社会保障机制 (1)加 快 有 关 土 地 征 用 方 面 的 立 法 ,尤 其 是 进 一 步 规 范 全 国各地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法规文件, 使法律法规更具可行 性、易操作性。 (2)把 社 会 保 障 方 案 的 拟 定 纳 入 征 地 前 的 审 查 程 序 ,并 保 证其科学性、可行性。 在实施征地后,要严格按照之前的方案 对失地农民进行补偿安置,并根据实际情况的(下转第 8 页)
径选择
明观要求我们要重视环境卫生, 提倡勤俭节约, 反对铺张浪
4.1 形成科学、健全、公平的区域生态补偿机制
费,选择科学、合理、文明健康的消费方式,以达到资源永续利
生态建设是一项宏大工程,涉及到广泛的利益相关者,要 用,保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因而,建构良好的生态环境
使这项工程能够顺利开展, 关键就是要使受损方利益得到有 还会引发人们的价值观念、生活方式、消费方式等一系列领域
失地农民普遍受教育程度低, 自身素质与市场经济的要 求不匹配,在城市化未波及自身以前,他们都以种地为生,即 使外出务工也只是从事缺乏技术含量的低端作业。
1.2.2 思想观念陈旧缺乏理性消费观 ⑴一部分得到较多补偿的失地农民“一夜暴富”后开始炫 耀性的消费,这就存在着“二次返贫”的隐患。 因此,如何帮助 失 地 农 民 盘 活 补 偿 款 ,实 现 “钱 生 钱 ”,抑 制 其 过 度 消 费 , 还 需 要政府的正确引导扶持。 ⑵价值观及生活方式与其新的角色要求相冲突: 大多数 失地农民对城市化的价值理念及生活方式不能从心理上接受 和认同,这也需要政府及时加以心理疏导和救助。
和政治体制,实现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公正、平等,消灭贫富不 艺作品,向社会和家庭广泛普及生态知识,树立清洁生产企业
均,反对资源侵略和生态殖民;必须提高全社会的生态意识, 榜样,传播绿色消费理念,宣传绿色产品等。
树立生态文明观, 自觉服从生态伦理观指导下的道德规范和
4.3 优化生活方式,建立绿色消费体系
效补偿。 可以说,建立健全利益补偿机制是整个生态建设工程 发生革命性变革,有助于人们形成健康、文明、科学的消费方
实施中的一个核心环节, 也是生态建设与经济发展互动机制 式和生活方式, 以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在各个领域和各个
的基础。 珠海市生态文明建设,事关珠江三角洲生态大屏障的 环节全面开展。 科
建设,既需要本地区内的生态补偿机制发挥作用,更需要全省 跨区域的生态补偿机制发挥作用。
利用各种媒体宣传生态市建设。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
与 市 场 [J].1999,(15). [2 ] 甘 师 俊 .生 态 文 明 是 可 持 续 发 展 的 基 石 .中 国 绿 色 时 报 .2007.12.10. [3 ] 周 岩 .可 持 续 发 展 视 野 下 的 生 态 文 明 建 设 .集 体 经 济 [J].2004,(3)( 上 ). [4]陈 君.生 态 文 明:可 持 续 发 展 的 重 要 基 础.中 国 人 口.资 源 与 环 境[J]. 2001,(S2). [5]张 帆.论 珠 海 可 持 续 发 展 环 境 伦 理 观 的 演 进.改 革 与 战 略[J].2009, (07). [6]张真寿.优 化 仲 裁 环 境 为 珠 海 生 态 文 明 建 设 提 供 法 制 保 证.中 共 珠 海 市 委 党 校 珠 海 市 行 政 学 院 学 报 [J].2008,(04).
● ●
(上接第 5 页)质考试,考试合格者方可持证上岗,努力造就一 支正确把握双语教学理念,合理驾驭双语教学语言、圆满完成 双语教学目的的高素质的双语教学师资队伍。
2.4 努力营造全面立体的双语环境 各高校应主动营造良好的校内双语环境。 可以从校园环 境、课外活动、学术交流以及硬件设施等方面入手,让双语路 标、双语格言、双语启事以及英语简报、英语广播、英语角等在 学生的校园生活中无处不在,并通过开展英语演讲、英语辩论 赛、英语剧社等活动,为学生提供更多的语言学习的实践机会 和空间。 同时提高校园软硬件设施的利用率,使学生们都有机 会经常接触外文原版书籍、视听作品以及网络资源,提高学生 的外语学习兴趣和层次,努力营造全面立体的双语环境,为双 语教学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2.5 建立完善的双语教学管理和监督评价机制 我国的双语教学尽管有了较为全面的理论研究, 进行了 许多有益的探索和尝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是处于积极探 索的起步阶段,没有建立完善的管理和监督评价机制。 高校应
【关键词】政府公信力;农民角色转变;社会保障机制
1.土地征用中的问题
土地征用过程中牵涉的利益主体很多, 但其核心是政府 与失地农民,所以存在的问题也大都由二者引发。
1.1 政府公信力的缺失 1.1.1 滥用征地权,钻“公共利益”的漏洞 虽 然 我 国 《宪 法 》、《土 地 管 理 法 》 等 都 明 确 规 定 土 地 征 用 必需以公共利益为目的,但并未对公共利益做出界定,这就客 观上给某些政府寻租和机会主义提供了过多的自由裁量空 间,一些政府官员为了招商引资,扩大财政收入,突显个人政 绩等滥用征地权,侵吞公共利益,这不仅有损失地农民的集体 利益,更影响了我国的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 据统计“十一五” 期间由于城市化推进,耕地年均减少 1848 万亩。 目前,全国实 际建设用地中,农民集体建设用地已占约 72%之多。 “十一五” 期间,预计每年被征地的农民达到 300 万。 1.1.2 收益分配有失公平,补偿形式单一 首先,由于法律法规不健全,测算方法不够科学等诸多缺 陷,我国土地征用补偿标准偏低,补偿机制不健全。 从横向看, 各地农民的补偿标准差别很大, 甚至出现同村的不同小组间 的分配标准各异的现象;从纵向看,受益分配与权力层级成正 比。 据统计因土地用途变更增值的土地收益, 政府大约得到 60%~70%,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得到 25%~30%,农民只得到 5% ~10%。 其 次 ,补 偿 形 式 单 一 ,很 多 地 方 政 府 不 顾 农 民 意 愿 ,只 采 用一次性货币补偿方式,有损失地农民的长远利益。 目前郑州 市农村土地征用人均获得补偿费为 2 万左右, 仅可以维持农 民家庭一般日常开支 3~4 年。 在失地农 民 认 为 最 好 的 征 地 补 偿方式中,选择安排就业的站 32%,选择一次性 付 给 适 当 经 济 补 偿 的 占 24%, 选 择 提 供 医 疗 , 养 老 等 方 面 社 会 保 险 的 占 21%,选择预留土地入股分红的占 20%。可见,在整个收益分配 中,大多数地方政府拒绝了具有土地使用权的民众的参与,仅 凭单方决策行事。 1.1.3 针对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机制不完善 第一,法律制度不健全,各地在具体执行中无法可依,只 凭各自对政策的理解及当地的客观条件制定法规文件缺乏科 学合理的规划。 第二, 这一问题的最致命因素是资金筹集困 难。 政府行为往往限于政策许诺, 并未实现保障金的足额下 拨,专款专用;许多村民委员会又因为收支预算难以平衡,集 体经济实力偏弱,往往无力缴纳;至于失地农民,大多所获补 偿有限,又缺乏对社会保障的正确认识,心有余而力不足。 第 三,社会保障的水平低,范围狭窄。 社会保障机制作为一个完 整的体系,应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最低生活保 障、就业培训制度等,失地农民作为农民和市民的过渡群体, 本应享受与城市社会保障水平相当且兼容的安置补偿, 但就 目前来看,这些还远远不能实现。 1.2 失地农民角色转变中的自身干扰因素 1.2.1 缺乏市场需要的知识和劳动技能,再就业能力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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