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过程会出现哪些问题
征地拆迁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有哪些
征地拆迁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有哪些?整理编辑:董国女律师1、征地拆迁工作实施主体不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这一法律条款明确规定征地拆迁工作的实施主体,只能是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该人民政府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在现实的征地拆迁工作中,严格按照这一规定实施的很少,大多数情况是,由政府成立一个临时机构,有的叫开发区,有的叫工业园,也有的叫支持什么建设项目指挥部,人员由各个部门临时抽调。
政府将征拆工作全部交由此机构实施,也有的县一级政府直接将某一个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委托乡镇一级人民政府实施,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直接参与组织实施。
2、征用土地公告不规范征用土地公告是征用土地的必经程序,征用土地公告分为两种,一是征用土地公告,二是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四条规定:“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用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用土地公告,该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第五条规定:“征用土地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二)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三)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四)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这两条所规范的是征用土地公告的时间和内容。
第七条规定:“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上地才案:在征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
”第八条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本集体经济组织被征用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二)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三)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四)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 (五)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六)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征地拆迁中的困局暨应对策略
征地拆迁中的困局暨应对策略征地拆迁是指政府为了开发建设项目或城市更新等目的,对居民或农民的土地进行征用和拆迁的行为。
在这个过程中,往往会出现一些困局,如何应对这些困局成为当前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本文将对征地拆迁中的困局进行探讨,并提出一些应对策略。
一、征地拆迁中的困局1.公平补偿难题: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对于征地拆迁补偿的标准和方式存在争议,很多居民认为政府的补偿标准不够公平,导致拆迁过程中出现抵制和抗议现象。
2.社会稳定问题:一些拆迁过程中,因为征地拆迁导致了失业问题、居住问题等,使得社会秩序变得不稳定,出现了社会不满情绪和社会冲突。
3.法律纠纷困扰: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因为征地拆迁法律法规不明确,导致了一些法律纠纷的出现,给整个拆迁过程造成了很大的困扰。
4.生活困境问题:在拆迁过程中,一些居民由于失去土地和房屋等基本生活条件,使得他们陷入了生活困境,导致了社会问题的出现。
二、征地拆迁应对策略2.社会稳定保障:政府在进行征地拆迁时,要做好社会保障工作,保障拆迁居民的生活和工作,尽可能减少因拆迁而导致的社会矛盾和冲突。
3.明确法律法规:政府要加强征地拆迁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明确征地拆迁的程序和标准,防止出现法律纠纷,保证拆迁过程的顺利进行。
4.生活保障政策:政府要出台相应的生活保障政策,帮助拆迁居民解决生活困境问题,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减少社会问题的出现。
1.加强政府管理:政府要加强对征地拆迁过程的监督和管理,规范征地拆迁的程序和补偿标准,保证征地拆迁的公平合理进行。
3.加强宣传教育:政府要加强对征地拆迁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减少因征地拆迁而导致的法律纠纷。
结语:征地拆迁是社会发展中的一种必然现象,如何应对征地拆迁中的困局,是当前社会亟待解决的问题。
政府要加强征地拆迁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减少征地拆迁过程中的困局和问题的出现。
社会各界也要加强对征地拆迁过程的关注和监督,共同促进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征地拆迁中的不稳定问题及对策
征地拆迁中的不稳定问题及对策征地拆迁是在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一个环节,但同时也伴随着许多问题和不稳定因素。
征地拆迁的不稳定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公平性问题、补偿问题、社会稳定问题和法律执行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需要采取一系列的对策来确保征地拆迁的顺利进行。
首先,公平性问题是征地拆迁中的一个重要问题,而且也是引发不稳定因素的主要来源之一。
由于征地拆迁涉及土地的占用和资源的分配,容易引起冲突和争议。
因此,建立一个公平公正的征地拆迁机制非常重要。
首先,应该加强政府在征地拆迁中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其公正性。
其次,需要强化公众参与,听取民众的声音和诉求,提高征地拆迁的透明度和公开性。
最后,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征地拆迁的程序和标准,防止不合理的征地拆迁行为。
其次,补偿问题也是征地拆迁中的一个热点问题,不仅涉及到被征地农民的利益,也与地方政府的形象和社会稳定密切相关。
对于被征地农民来说,他们失去了土地,需要合理的补偿来保障他们的生活和发展权益。
同时,补偿政策也需要符合市场规律和公平原则,避免过度赔偿和浪费资源。
因此,在制定补偿政策时,需要充分考虑到被征地农民的实际情况和需求,采取差异化的补偿办法,确保补偿金的充分和公平性。
社会稳定问题是征地拆迁中的一个重要考量因素。
征地拆迁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社会冲突和不满情绪,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
因此,建立一个有效的社会稳定机制非常重要。
首先,需要加强与被征地农民的沟通和交流,解释政策和规划的合理性,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
其次,加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力量的建设,提供咨询和帮助的服务,缓解冲突和解决问题。
最后,加强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管理,保障征地拆迁过程的安全和稳定性。
法律执行问题也是征地拆迁中的一个核心问题,它直接关系到政府权威和社会秩序。
征地拆迁涉及到许多法律问题,包括土地所有权、合同约定和人身权益等。
因此,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政府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操作,确保征地拆迁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征地拆迁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征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2011年,是我市征地拆迁工作体制大变革、机制大创新、政策大调整的一年,征地拆迁涉及面广,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存在的问题1、补偿标准不一在征地拆迁实际操作中,某些项目在实施征收工作过程中为了加快项目的进度,指挥部、建设单位、乡、村等开绿灯,私自增加补偿或奖励标准,虽然给被拆迁户带来了少许的利益,却混乱了整个区域的标准,使得各个区域的征收标准不一,给其他项目的征拆工作带来阻碍。
2、补偿价格偏低随着城区经济建设、城市建设的发展,物价、房价均大幅度上涨,现行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与现在的生活消费水平相差甚远。
在我所涉及的部分项目中有部分项目处于湘潭市近郊,如涟水名苑项目就是在湘潭西大门繁华地段,多为门面和仓储,拆迁户的期望值比较高,而按照现在补偿政策标准,他们得到的补偿与实际收益相差较大;另一方面,由于今年房价、物价等涨幅较大,拆迁补偿标准没有跟随物价水平一起调整,拆迁户普遍认为补偿价格较低,抵触情绪,致使拆迁工作难以开展。
3、保障措施不够配套保障措施主要是就业、交通、生活、医疗、教育等措施。
在安置方面:按照政策规定,在征地拆迁中,必须先安置后拆迁,安置是拆迁的前置条件,但是目前我们所实施的项目,安置普遍滞后,都是先拆除再安置,有的项目甚至出现拆迁多年无法住进安置房的情况,如湘大扩改建项目。
在就业保障方面:被征地拆迁农民在征地后失去土地,由于文化、技能等方面处于弱势,找工作很难;在社会保障方面:我所目前的征收项目大多处于城乡交接处,经过以前的多次征收,一般情况都是人多地少,由于以前没有办理社保,一方面因征地数量少,人数多,提取的社保资金不足购买社保,要老百姓自己掏钱又不愿意,另一方面,如涟水项目新华组有农业组和非农组,非农组在90年代进行了征收,村民进行了农转非,此次征收农业组土地,办理村民社保时,非农组的想借机一起解决,故未达成协议。
这些因素都阻碍了征收工作的顺利开展。
征地拆迁工作中遇到的主要困难与问题
【拆迁】征地拆迁工作中遇到的主要困难与问题1、征地拆迁对象抵触情绪较大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
征地拆迁会使农民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并丧失依附土地的相关权益。
农民失去土地就意味着“农民下岗”,失去了劳动的对象,会使农民生活来源没有着落,而且要失去祖辈留下来或自己辛苦一生积蓄换来的房产,同时要改变他们熟悉的生存环境,打破或影响他们原有交往的社会关系,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对农民来说,征地拆迁无疑是一件天大的的事。
就是对城市的拆迁户来讲,虽然没有土地问题,但房屋一旦被拆,可能买不到或买不起自己认为合适的住房,也要改变早已习惯了的生活环境,对一个家庭无疑也是一件头等大事。
这就使得农民或居民(以下简称征地拆迁对象)会不自觉地产生一种抵触情绪,发生一些矛盾与冲突,需要花力气进行宣传、解释与化解。
2、少数地方政府支持力度不够多年来的实践证明,绝大多数地方政府对经批准的征地拆迁工作是积极支持的,起到了较好的作用。
由于征地拆迁工作情况复杂、涉及面广,需要面对众多的征地拆迁对象,容易引发社会矛盾,少数地方政府有畏难情绪,所以主导作用发挥得不够充分。
有的还因为牵涉到本地的一些利益,或对国家建设项目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支持力度上也打一些折扣,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征地拆迁工作的进展速度。
这就需要我们沟通情况,多做工作,以便取得地方政府的全力支持。
3、征地拆迁政策不完善从国家层面讲,虽然颁布了《土地管理法》、《物权法》、《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地方政府也颁发了一些实施细则,但是,征地拆迁政策还是显得不完善,给征地拆迁工作带来了许多困难,归纳起来有二大问题:第一,补偿标准不一致。
表现在三个不一样:一是在农村,同一时期不同地区不同项目的补偿标准不一样,乡与乡、村与村,甚至于同一个村的同类地块补偿标准也可能不一致,造成农民之间的攀比心理。
二是在城市,居民房屋的拆迁补偿标准,同一时期同一地区不同项目可能会不一样,因而造成区与区、街道与街道、居委会与居委会之间补偿标准不同的情况。
征地拆迁中的不稳定问题及对策
征地拆迁中的不稳定问题及对策征地拆迁是一种改变城市发展的必要的手段,但在拆迁的过程中会存在诸多不稳定问题,主要表现为经济利益冲突、影响生态环境、社会维系和技术方面的不稳定问题。
一、经济利益冲突征地拆迁过程中,会出现经济利益冲突,其中各方政府机构、地方企业、施工单位、被拆迁居民等可能存在不同社会经济利益,导致悬而未决、对立和矛盾冲突,因此实施拆迁时要特别注意防止他们之间的利益冲突。
二、影响生态环境征地拆迁过程中,如果不加以管理,就会影响当地的生态环境,甚至会造成土壤污染、水污染、大气污染等环境问题,从而造成自然资源的浪费和污染环境的危害,从而引发当地居民的不满和社会上的不安,进而影响当地的社会稳定。
三、社会维系征拆过程中,存在社会维系问题也会引发不稳定性。
例如,拆迁会迫使部分居民搬迁,原来的家园被拆除,居民会受到巨大的心理和精神冲击,出现情绪抑郁、失去信任感等心理需要,进而引发社会上的冲突等不稳定现象。
四、技术方面的不稳定问题征拆过程中,存在技术方面的不稳定问题。
拆迁过程中,如果技术支持不足,设备不先进,工作人员技术水平比较低,将影响拆迁的效率,进而引发拆迁过程中的拖延。
以上是征地拆迁过程中出现的不稳定问题,要解决这类问题,可以采取以下几种策略:一、调整拆迁政策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应完善拆迁政策,既要有助于实现城市建设目标,又要考虑全民的合法权益,保证拆迁双方的平等和公平。
拆迁价格需定期调整,以便充分保障被拆迁居民的合法权益。
二、提高拆迁效率为了提高拆迁的效率,要进一步提升技术水平,引进先进的设备和技术,采用新型进行拆迁,才能把拆迁过程完成得更加快捷、高效。
三、考虑社会影响拆迁过程中要及时考虑社会影响,加强与当地居民的沟通,尊重居民意见,充分考虑他们的利益,尽可能给予保障,以便缓解居民的心理冲击,不因拆迁而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
四、加强生态保护征拆过程中,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可能导致的环境污染,例如增设排污口、排放尾气等。
征地拆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征地拆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征地拆迁是城市建设和发展过程中必不可少的环节,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1. 征收补偿不公:有些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不够透明,会出现征收补偿不公的情况,影响居民的权益。
2. 强制拆迁:在某些情况下,政府采取了强制拆迁的方式来进行征地拆迁,这种方式会引起社会不满和矛盾。
3. 拆迁面积超标: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有时会出现拆迁面积超标的情况,导致居民的生活受到了严重影响。
4. 拆迁补偿不足:对于一些原本低收入的居民来说,拆迁补偿不足会导致他们无法在新的城市中重新安置。
5. 拆迁后续处理不当:在拆迁之后,有一些空地被闲置,或者用于住宅建设等,但是这些建设往往没有征得居民的意见。
以上是征地拆迁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需要政府和相关部门在执行过程中更加谨慎和公正。
- 1 -。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是指政府按照法定程序和程序对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进行征用、征收、征用补偿、征收补偿等法律程序的过程。
在城市化进程中,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工作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对于城市规划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由于种种原因,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工作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如强制征收、补偿不合理等,因此需要采取有效的对策来解决这些问题。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些地方政府和征收部门在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过程中存在“强制征收”的情况。
对于一些房屋所有人,他们可能并不愿意将自己的房屋拆迁,但地方政府和征收部门却利用行政权力进行强制征收,这种现象较为普遍,导致社会不稳定,与民众发生矛盾。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中的补偿问题也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在征收房屋时,对于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不够公正合理,有些拆迁户得到的补偿远远低于市场价值,导致民众满腹怨言,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
由于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的程序繁杂、征收标准不统一等原因,往往会导致一些官员贪污受贿,损害政府形象,影响政府的公信力。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应该采取以下对策:对于强制征收问题,地方政府和征收部门应该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征收,并严格限制行政权力的过度使用,保护居民合法权益。
对于房屋拆迁补偿问题,应该建立更加公正合理的补偿制度,将市场价值作为补偿标准,避免因为政府官员或企事业单位的腐败行为导致的不公正补偿,确保拆迁户的权益不受损害。
应该加强对于征收程序的监督,严格规范征收程序,规范政府官员的工作,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同时加强对于征收工作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增强公众的参与性,促进政府的透明化和公开化。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工作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它不仅关系到国家的利益,也关系到千千万万民众的利益。
地方政府和征收部门必须正视目前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的措施解决这些问题,确保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为城市的发展和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
征地程序存在哪些主要问题
征地程序存在哪些主要问题当前我国的⼟地征收程序是这样的:申请、审查、批准、公告、颁发使⽤证。
但是,征地程序还存在很多问题。
店铺⼩编为您整理和总结了以下的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征地程序存在哪些主要问题⼀、审查阶段⽋缺对实质内容的审查现⾏规定审查的内容包括⼟地利⽤总体规划、⼟地利⽤年度计划、建设供地标准、附⼟地管理部门审查意见。
在审查程序中⽋缺对征地⽬的的审查内容,即没有解决审批征收的⾏政机关依据什么原则或者决定来批准与不予批准的问题。
⼆、⼟地征收执⾏程序不严格,违法现象严重1、在拟定征地、供地⽅案的程序环节中,⼟地⾏政主管机关违反⼟地利⽤总体规划,出于某种原因⽽过多的考虑⽤地申请⼈的申请,置公共利益于不顾,造成了⽆统⼀计划、⽆统⼀⽬的的违法批地,促成了⼟地资源的违法使⽤和浪费;2、⼟地审批程序不严格,违法征收现象泛滥,我国⼟地征收过程中最⼤的问题是不按审批程序,擅⾃占⽤⼟地、买卖出租等⾮法转让⼟地和越权审批、先征后批、少批多占、以合法征地掩盖⾮法占地等违法现象;3、批准征收⼟地的步骤是⽬前较为混乱的环节。
常见的现象是越权批准,即⽆批准权限或超越批准权限违法⾏政,有的甚⾄领导个⼈说了算,即所谓“领导⾏政”。
三、缺乏司法诉讼程序我国⼟地征收争端的解决机制是:征收补偿、安置⽅案报市、县⼈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民政府⼟地⾏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有县级以上⼈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有批准征⽤⼟地的⼈民政府裁决。
由此我们看出司法救济被排除在救济⼿段之外,我国的决定机关是⾏政机关。
从保护集体和个⼈的利益出发,如果被征地⼈对补偿费不满,应该有向上级复议机关或法院提出异议的权利。
我国征地程序在现实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就体现在以上三个⽅⾯。
以上就是⼩编为⼤家整理的相关知识,如果读者需要法律⽅⾯的帮助,店铺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法律咨询。
农村征地拆迁补偿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农村征地拆迁补偿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农村征地拆迁是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征地拆迁问题日益凸显。
虽然针对农村征地拆迁的政策和法规已经制定,但在实际操作中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农民的合法权益仍然没有得到有效保障。
本文将分析农村征地拆迁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建议。
一、农村征地拆迁存在的问题1. 补偿不公在一些地方,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不合理,导致农民因征地拆迁而导致的损失无法得到合理补偿。
一些地方政府对征地补偿标准的制定不够科学,导致补偿不公,给农民带来了不小的困扰。
2. 权益保护不力在一些地方,征地拆迁过程中,政府和开发商往往是强势的一方,农民的小产权利益得不到保障。
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和开发商为了谋取私利,会采取不当手段,对农民实施威胁恐吓,使得农民丧失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3. 补偿方式单一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很多地方只关注到了对农民的经济性补偿,忽略了对农民的社会性和心理性的关怀。
征地拆迁带来的社会关系和心理压力没有得到及时化解。
二、解决建议1. 合理设定补偿标准政府应该根据国家公布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结合当地土地市场行情,合理设定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确保农民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2. 加强监督管理政府应建立监督管理机制,对征地拆迁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可能存在的问题,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3. 维护农民权益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通过法律手段加强对征地拆迁过程中农民权益的保护,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农民利益得到保障。
4. 多元化补偿方式政府应该在征地拆迁补偿中,充分考虑农民的社会和心理需求,采取多元化的补偿方式,让农民在失去土地的获得一定程度的社会和心理支持。
5. 完善农民安置政策政府应该完善农民安置政策,采取多种方式帮助农民融入城市生活,提高农民的社会保障水平。
农村征地拆迁补偿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在补偿标准不合理、权益保护不力、补偿方式单一等方面。
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政府加强监管和规范管理,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拆过程中存在的困难或问题
征拆过程中的困难与问题
说起征拆这个过程,那可真是几多欢喜几多愁啊。
在咱们四川,征拆本是为了城市发展,让大家伙儿生活得更好,但实际操
作起来,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还真不少。
首先就是补偿问题,好多乡亲们觉得自己祖祖辈辈住的地儿,一旦被征了,补偿款得够他们后半辈子生活才行。
但有些政策下来,补偿标准可能没达到大家伙儿的预期,这就容易闹矛盾,你
说是不是?
再就是那个安置问题,搬了新家,环境、邻里关系都得重新
适应。
特别是那些上了年纪的老人,更是舍不得老屋,觉得新地
方没那个“味儿”。
有时候,安置房的位置、质量也让人揪心,
大家伙儿心里头自然就嘀咕了。
还有土地感情问题,咱四川人对土地的感情深得很,有些老
人家,种了一辈子地,突然说要征走,心里头那个舍不得啊,真
的是用钱都买不来的。
另外,就是一些具体的细节,比如征地范围界定不清,导致
邻里间为了几寸地争得面红耳赤;或者是征拆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乡亲们对政策不了解,容易产生误解和疑虑。
总之,征拆这事儿,牵动着千家万户的心。
要想顺利推进,政府得把工作做细,把政策讲透,乡亲们也得理解支持,互相体谅。
只有这样,才能让征拆真正成为城市发展的助力,而不是大家伙儿心里的疙瘩。
工程施工征地拆迁问题
工程施工征地拆迁问题一直是城市建设和发展中不可避免的问题。
在工程施工中,征地拆迁涉及到许多方面,如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生态环境等,这些问题如果处理不当,就会引发各种矛盾和纠纷。
本文将从征地拆迁的定义、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三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征地拆迁的定义征地拆迁是指为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对土地使用权人、房屋所有权人的土地和房屋进行征收、征用并给予补偿的法律行为。
在我国,征地拆迁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另一类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
二、工程施工征地拆迁存在的问题1. 法律法规不完善在实际操作中,征地拆迁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缺乏对被征地拆迁人权益保护的明确规定。
尤其是在集体土地上拆迁,法律法规的缺失导致被征地拆迁人的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2. 补偿标准不统一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不统一,各地补偿标准差距较大,部分地区补偿标准偏低,难以满足被征地拆迁人的基本生活需求。
此外,补偿标准的制定过程缺乏透明度,被征地拆迁人难以参与到补偿标准的制定过程中。
3. 征地拆迁程序不规范在实际操作中,征地拆迁程序不规范,部分地方政府和开发商为了追求进度,忽视被征地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强行推进征地拆迁。
例如,在未达成补偿协议的情况下,强行拆除被征地拆迁人的房屋。
4. 利益分配不公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利益分配不公也是一个突出问题。
部分地方政府和开发商为了追求利益,挤压被征地拆迁人的补偿款,导致被征地拆迁人利益受损。
5. 生态环境问题征地拆迁过程中,往往涉及到大量的生态环境破坏。
例如,拆迁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废土等,如果没有得到有效处理,将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
三、工程施工征地拆迁的对策1.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完善征地拆迁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被征地拆迁人的权益保障,加强对征地拆迁行为的规范。
特别是要加强对集体土地上拆迁的法律法规建设,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2. 合理制定补偿标准合理制定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确保补偿标准既能体现公平、公正,又能满足被征地拆迁人的基本生活需求。
征地拆迁中的困局暨应对策略
征地拆迁中的困局暨应对策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征地拆迁被作为城市发展的必备手段之一。
然而,征地拆迁中的困局也随之产生。
本文将分析征地拆迁中的困局,并提出相应的应对策略。
1.法律制度不健全。
在征地拆迁中,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一些地方政府存在利用行政权力征收土地的情况,从而侵犯土地权益者的利益。
同时,征地拆迁后土地流转的机制也存在问题,使得被征地拆迁者无法获得合理的补偿。
2.补偿标准不明确。
征地拆迁涉及到房屋、土地的拆除和补偿问题。
而在补偿问题上,由于政策不明确,补偿标准互相矛盾,导致征地拆迁安置难度加大。
3.社会舆论负面。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一些地方政府没有做好准备工作,导致公众对征地拆迁的反感情绪加剧。
同时,一些被征地拆迁者缺乏知情权,使得征迁过程中产生一些不必要的冲突。
二、应对策略1.完善法律制度。
政府应当立即出台相应的法律规定,明确征地拆迁的程序和要求,同时建立起住宅征收补偿标准体系,打破补偿中的瓶颈,以保证被征地拆迁者的合法权益。
2.加强沟通和宣传。
政府和被征地拆迁者之间的合法权益关系,应该比优先考虑城市化进程更为重要。
政府需要在征地拆迁时,积极展开与被征地拆迁者的沟通,听取他们的意见并根据情况调整政策。
同时,政府还应当利用互联网等平台,加大对征地拆迁政策的宣传,让公众充分了解征地拆迁的必要性及政策细节。
3.探索土地共享机制。
土地资源有限,而且现有土地在使用上存在着种种限制。
政府应该深入探讨利用土地共享机制,尽量避免征迁的情况,同时减少土地流转过程中的纠纷。
综上所述,征地拆迁作为城市化进程中必不可少的手段,在实践中面临着众多的挑战。
要解决这些问题,我们需要依靠合法权益保护、加强沟通宣传,探索土地共享机制等综合性的对策。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的推进城市化进程,同时保障公众的权益。
征地拆迁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征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2011年,是我市征地拆迁工作体制大变革、机制大创新、政策大调整的一年, 征地拆迁涉及面广, 由于各方面的原因, 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存在的问题1、补偿标准不一在征地拆迁实际操作中,某些项目在实施征收工作过程中为了加快项目的进度,指挥部、建设单位、乡、村等开绿灯,私自增加补偿或奖励标准, 虽然给被拆迁户带来了少许的利益, 却混乱了整个区域的标准, 使得各个区域的征收标准不一, 给其他项目的征拆工作带来阻碍。
2、补偿价格偏低随着城区经济建设、城市建设的发展, 物价、房价均大幅度上涨, 现行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与现在的生活消费水平相差甚远。
在我所涉及的部分项目中有部分项目处于湘潭市近郊, 如涟水名苑项目就是在湘潭西大门繁华地段, 多为门面和仓储,拆迁户的期望值比较高,而按照现在补偿政策标准, 他们得到的补偿与实际收益相差较大; 另一方面,由于今年房价、物价等涨幅较大,拆迁补偿标准没有跟随物价水平一起调整, 拆迁户普遍认为补偿价格较低,抵触情绪,致使拆迁工作难以开展。
3、保障措施不够配套保障措施主要是就业、交通、生活、医疗、教育等措施。
在安置方面:按照政策规定, 在征地拆迁中, 必须先安置后拆迁, 安置是拆迁的前置条件, 但是目前我们所实施的项目, 安置普遍滞后, 都是先拆除再安置, 有的项目甚至出现拆迁多年无法住进安置房的情况,如湘大扩改建项目。
在就业保障方面:被征地拆迁农民在征地后失去土地, 由于文化、技能等方面处于弱势,找工作很难;在社会保障方面:我所目前的征收项目大多处于城乡交接处, 经过以前的多次征收, 一般情况都是人多地少, 由于以前没有办理社保, 一方面因征地数量少, 人数多,提取的社保资金不足购买社保, 要老百姓自己掏钱又不愿意, 另一方面, 如涟水项目新华组有农业组和非农组,非农组在 90年代进行了征收,村民进行了农转非,此次征收农业组土地,办理村民社保时,非农组的想借机一起解决,故未达成协议。
征地存在的问题及措施
征地存在的问题及措施征地问题是指在城市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中,政府或开发商通过法定程序将土地从农民手中征收使用的过程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
下面我将介绍一些常见的征地问题以及解决的措施。
1.低征收补偿标准:征地过程中,有时政府或开发商只按照农用地标准进行补偿,忽视了土地的实际价值。
这导致农民在失去土地后经济受损。
解决措施:政府需要建立公平合理的征地补偿机制,确保农民能够获得合理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费等,以及提供就业机会和职业培训,帮助农民实现可持续发展。
2.强制征地和信息不对等:在一些地区,征地过程中存在信息不对等的情况,政府或开发商未能与农民充分沟通,并通过强制手段征地。
解决措施:政府需要加强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提高农民的知情权和参与度。
在征地之前应进行充分的调研和咨询,与农民进行积极沟通,并听取他们的意见和需求,在征地补偿、安置安置和就业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
3.土地流转难题:征地后,农民常常面临着土地流转问题,由于缺乏土地产权保护和土地市场机制的不完善,农民很难将土地流转给其他人,无法充分实现土地资源的价值。
解决措施:政府需要加快土地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的土地市场机制,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并为农民提供土地流转的便利条件和法律保护。
4.地上和地下资源开发冲突:有些地区在征地过程中,政府或开发商征收土地用于开发地上资源,但忽略了地下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导致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解决措施:政府需要加强对地下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制定合理的资源开发和利用规划,确保地上和地下资源的协调开发和可持续利用。
总而言之,解决征地问题需要政府、开发商和农民共同努力。
政府应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确保征地程序的公开透明和合法合规;开发商应尊重农民的权益和利益,在征地过程中与农民充分沟通,提供合理的补偿和安置;农民应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只有通过多方合作和努力,才能有效解决征地问题,实现城市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可持续发展。
拆迁中存在的问题
拆迁中存在的问题在拆迁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以下问题:1.补偿不合理:拆迁补偿标准过低,无法满足被拆迁人的需求,导致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2.强制拆迁:一些地方政府或开发商为了加快拆迁进度,采取强制拆迁的手段,给被拆迁人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和困扰。
3.安置不当:拆迁后,被拆迁人的安置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导致他们的生活受到影响。
4.拆迁程序不规范:拆迁过程中,一些地方政府或开发商不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拆迁,导致拆迁过程中出现纠纷。
5.社会稳定问题:拆迁过程中,如果处理不当,可能会引发社会稳定问题,影响社会和谐。
针对这些问题,需要加强对拆迁工作的监管,规范拆迁程序,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同时,也需要加强对被拆迁人的宣传和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拆迁过程中应该如何处理社会稳定问题?在拆迁过程中,处理社会稳定问题需要综合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充分沟通:政府部门和拆迁方应该与被拆迁人进行充分的沟通,听取他们的意见和需求,解答他们的疑问,让他们了解拆迁的目的、意义和补偿政策等。
2.合理补偿:拆迁方应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给予被拆迁人合理的补偿,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3.妥善安置:政府部门应该为被拆迁人提供妥善的安置方案,确保他们在拆迁后的生活得到保障。
4.依法拆迁:拆迁过程应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确保拆迁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5.加强监管:政府部门应该加强对拆迁过程的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理拆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6.关注社会舆情:政府部门和拆迁方应该关注社会舆情,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7.建立纠纷解决机制:建立健全拆迁纠纷解决机制,及时、公正地解决拆迁过程中出现的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通过以上措施的综合运用,可以有效地处理拆迁过程中的社会稳定问题,确保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征地拆迁过程中存在的难点和问题【范本模板】
征地拆迁过程中存在的难点和问题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及郊区城市化建设快速发展,征地拆迁项目不断增多,规模也不断扩大。
越来越多的土地被征用、房屋被拆迁,随之而来的征地拆迁纠纷也不断增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的治安和稳定。
近年来征地拆迁工作大体上稳定、有序地开展,但也存在着不可忽视的难点和问题,主要有:
一、征地拆迁补偿政策存在差异。
征地拆迁补偿政策总体上是好的,但在区与区、街道和街道,甚至同一条街道的同类房屋由于建设项目的不同补偿标准存在差异,引发了不少纠纷.此外,农村村民与城镇居民的补偿标准不一样,村民与居民进行比较,在城乡结合部位也给征地拆迁工作造成了不小的阻力.
二、新、老征拆文件交替时期,征地拆迁工作尤为敏感。
随着时间的推移,城市化进程越来越快。
由于老政策的废止和新政策的出台,导致同一区(县)甚至同一街道(乡)的同类房屋有着截然不同的补偿标准,拆迁户的心理上出现了极大的不平衡,严重影响了征地拆迁工作的推进。
三、安置房建设工期较长。
征地拆迁工作时间紧、任务量大,许多重点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都存在赶工期的现象。
征地拆迁和安置工作是紧密联系的,拆迁户配合征收,完成拆迁以后,安置房的建设工作却放缓了脚步.许多在外租房居住的拆迁户,一等就是两、三年,严重影响了他们的日常生活和工作,由此也产生大量的群体上访事件,增加了今后征地拆迁工作的难度。
集体土地征收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集体土地征收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集体土地征收存在的问题:
1. 不公平:征收过程中可能存在腐败现象,导致部分农民得到不公平的补偿或未得到适当的补偿。
2. 缺乏参与权:农民对于土地征收的决策过程中的参与权较小,无法有效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利益。
3. 补偿不合理:有时农民的土地被征收后,无法得到合理的补偿,不能得到其土地真实价值的回报。
4. 重建不完善:对于被征收的农民,往往无法得到良好的转移安置,重建安置区的基础设施和服务不完善,导致其生活条件下降。
对策:
1. 强化监管:建立质疑征收决策的机制,加强对征收程序的监管,打击腐败现象,确保征收公平合法。
2. 拓宽参与渠道:建立农民代表机制,加强农民的参与权,提供更多渠道让他们参与决策,确保农民的利益得到充分保障。
3. 合理补偿:建立公开透明的土地估值机制,确保农民能够得到合理的补偿,将土地真实价值充分考虑进去。
4. 完善重建安置:加强对被征收农民的重建安置工作,提高重建安置区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确保被征收农民能够过上稳定和良好的生活。
征地拆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征地拆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征地拆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包括:
1. 信息不对称:往往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政府与被征地户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
政府对被征地户的权益保护政策和相关法规不够透明,使得被征地户对自身权益难以有一个明确的认知。
2. 赔偿标准不合理:征地拆迁工作中,赔偿标准可能存在不合理问题。
政府对被征地户的赔偿款项可能不足以覆盖被征地户的实际损失,导致被征地户权益受损。
3. 拆迁补偿方式滞后:征地拆迁工作中,政府对被征地户的补偿方式可能滞后于实际情况。
征地拆迁带来的损失往往不仅仅是物质上的损失,还有社会和心理上的损失,政府在对被征地户进行补偿时往往只考虑了物质损失,忽略了其他方面的补偿。
4. 强制征地问题:在一些征地拆迁过程中,政府可能存在强制征地的情况。
政府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可能没有充分尊重被征地户的意愿和权益,导致被征地户产生不满和抵触情绪。
5. 维权渠道不畅:征地拆迁工作过程中,被征地户的维权途径可能不畅通。
被征地户在维权过程中往往面临着信息不对称、法律知识不足等问题,使得他们难以有效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6. 社会保障不完善: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被征地户的社会保障问题可能没有得到妥善解决。
政府在征地拆迁后往往没有完善
的社会保障措施,导致被征地户在重新安置后面临着生活保障的问题。
7. 拆迁补偿款管理不规范:征地拆迁过程中,拆迁补偿款的管理可能存在不规范的问题。
政府在拆迁补偿款的发放和管理中可能存在不透明、不规范等情况,容易引发腐败问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遇到征地拆迁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征地拆迁过程会出现哪些问题为了旧村换新貌、新建火车站、某经济金融中心等原因,需要征收土地进行建造。
那么征地拆迁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有哪些?征地拆迁工作实施主体不规范、征用土地公告不规范、不告知听证权、补偿、安置不到位等。
下面快车小编为您一一介绍。
征地拆迁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1、征地拆迁工作实施主体不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这一法律条款明确规定征地拆迁工作的实施主体,只能是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该人民政府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在现实的征地拆迁工作中,严格按照这一规定实施的很少,大多数情况是,由政府成立一个临时机构,有的叫开发区,有的叫工业园,也有的叫支持什么建设项目指挥部,人员由各个部门临时抽调。
政府将征拆工作全部交由此机构实施,也有的县一级政府直接将某一个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委托乡镇一级人民政府实施,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直接参与组织实施。
2、征用土地公告不规范征用土地公告是征用土地的必经程序,征用土地公告分为两种,一是征用土地公告,二是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四条规定: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用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用土地公告,该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第五条规定:征用土地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二)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三)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四)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这两条所规范的是征用土地公告的时间和内容。
第七条规定: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上地才案:在征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
”第八条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本集体经济组织被征用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二)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三)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四)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五)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六)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这两条规范的是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时间和内容。
在现实的征地拆迁工作中,完全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进行公告的很少。
有的小项目未进行公告,有的制作了公告未张贴,有的应公告两次而只公告了一次,有的公告内容不完整,还有的在未收到征用土地方案批准文件时即发出征用土地公告。
因此,公告内容缺少批准机关、批准文号和批准时间。
征地不依法进行公告,违反了法定程序,剥夺了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并将产生严重的后果。
依据《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未依法进行征用土地公告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依法要求公告,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未依法进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依法要求公告,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补偿、安置手续。
3、不告知听证权《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九条规定: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第十条规定: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
对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确需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进行修改。
”依照上述规定,被征用土地的农民对征用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有权要求听证,并有时限要求。
因此,征用土地的实施机关应当向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交待听证权。
可以在征用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中告知听证权,也可以用其他方式告知听证权。
但在现实的征地拆迁工作中,几乎都没有告知听证权,更谈不上举行听证会,实质上剥夺了被征地农民要求举行听证的民主权利。
4、调查工作不细致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后,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补偿登记的项目逐项进行详细的调查核实,填写房屋设施、青苗等拆迁补偿表。
这项工作量大、专业性强、复杂、烦琐,也很容易出差错,要求工作人员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耐心细致的工作作风。
但在现实征拆工作中,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达不到要求。
调查核实工作差错较多:一是遗漏项目,几乎每一拆迁户都有补遗的问题。
有的遗漏的项目还不少。
二是适用补偿标准不准确,被征地的农民之间互相比较,如果标准算高了他不找你,如果算低了他就来找你。
三是适用补偿标准随意性大、不公正,关系好的标准定得高一些。
四是工作责任心不强,简单粗暴,不向拆迁户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导致拆迁户产生抵触情绪。
5、补偿、安置不到位《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在现实征拆工作中,有的征地补偿费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额到位。
有的拆迁项目,拆迁户将房屋拆除后,在过渡房内居住一年以上,重建地还未出来。
(责任征地拆迁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赢了网建议大家遇到问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必要时可寻求免费律师在线咨询的帮助。
来源:(征地拆迁过程会出现哪些问题/cq/460419.html)精彩推荐:房屋拆迁活动中有哪些当事人/cq/489634.html九江市城区房屋拆迁安置管理办法(2017年最新版)/cq/489630.html山西省城市房屋拆迁条例/cq/489626.html律师解读最高院通报征收拆迁典型案例/cq/489622.html房屋拆迁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cq/489618.html贵州省贵阳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2017年最新版)/cq/489614.html村干部侵吞土地补偿费如何定性/cq/489610.html政府是仲裁者而非主导者/cq/489606.html南京市市政建设工程项目房屋拆迁管理办法(2017年最新版)/cq/489602.html 拆迁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争议如何处理/cq/489598.html被拆迁人的主要权利有哪些/cq/489594.html同步拆迁是否侵犯被拆迁人的平等权/cq/489590.html单位集资的无产权房该不该补偿/cq/489586.html强制拆迁的条件,程序及法律依据/cq/489582.html对公有房屋拆迁补偿方法的商榷/cq/489578.html房屋拆迁评估机构由谁委托/cq/489574.html房屋拆迁的相关问题/cq/489570.html申请房屋拆迁证应提交的资料/cq/489566.html城市房屋拆迁的法律程序/cq/489562.html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应当提交哪些资料/cq/489558.html因拆迁过渡期安排住房问题租房补贴已经达成协议是否可以增加/cq/489554.html确定被拆迁房屋的使用性质和面积的依据/cq/489550.html拆迁中如何认定被拆迁人/cq/489546.html抵押房屋遇拆迁如何处理/cq/489542.html最新城市房屋拆迁条例司法解释有哪些/cq/489538.html贵州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2017年最新版)/cq/489534.html西藏自治区城镇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cq/489530.html北京应按照征收制度解决房屋拆迁问题/cq/489526.html关于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的若干规定/cq/489522.html被拆迁人是否可以申请行政裁决/cq/489518.html合法房屋被要求强制拆迁/cq/489514.html黑河市城区房屋拆迁暂行管理办法(2017年最新版)/cq/489510.html 国家拆迁房的政策/cq/489506.html拆迁赔偿标准(2017年最新版)/cq/489502.html被拆迁人的主要义务有哪些/cq/489498.html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cq/489494.html房屋拆迁中存在的主要问题/cq/489490.html暴力拆迁,官员们都是怎么想的/cq/489486.html对房屋拆迁政策作了哪些重大调整/cq/489482.html江苏省扬州市市区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cq/489478.html拆迁资格证书核发所需提交材料/cq/489474.html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听证程序/cq/489470.html浙江省杭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cq/489466.html农村私宅拆迁如何补偿/cq/489462.html租赁房屋怎样补偿安置/cq/489458.html对房屋拆迁政策作了哪些重大调整/cq/489454.html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cq/489450.html隐瞒房屋拆迁的事实的转让行为是否有效/cq/489446.html房屋拆迁行政诉讼案件管辖/cq/489442.html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cq/489438.html城市房屋拆迁与农村房屋拆迁有何不同/cq/489434.html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特征/cq/489430.html拆迁条例对行政权利过分依赖,忽略司法程序的作用/cq/489426.html 政府在拆迁纠纷中不应当回避责任/cq/489422.html被拆迁人房屋所有人与实际使用人不一致如何处理/cq/489418.html 现行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基本情况/cq/489414.html在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上签了字可以反悔吗/cq/489410.html乡政府自行强制拆迁属越权/cq/489406.html房屋拆迁如何赔偿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如何规定/cq/489402.html 房屋拆迁过程必须举行听证阶段/cq/489398.html买卖未办证拆迁房应注意什么/cq/489394.html张家界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2017年最新版)/cq/489390.html拆迁范围内不得进行的活动/cq/489386.html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的法律特征/cq/489382.html城市房屋拆迁的工作程序有那些/cq/489378.html强制拆迁中,如何确定财产损失和举证责任/cq/489374.html谈强制拆迁程序/cq/489370.html城市房屋拆迁评估价格是如何定义/cq/489366.html内蒙古自治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cq/489362.html产权房与公房拆迁时的区别/cq/489358.html拆迁房屋千万不要买/cq/489354.html拆迁活动的流程是什么/cq/489350.html城市房屋拆迁的主要程序是什么/cq/489346.html老公房动迁谁人有权获利益/cq/489342.html扬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cq/489338.html房屋拆迁应经过的法定程序/cq/489334.html佳木斯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2017年最新版)/cq/489330.html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常识/cq/489326.html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单位管理实施办法/cq/489322.html咸阳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cq/489318.html拆迁的现实秩序/cq/489314.html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方式之一的货币补偿/cq/489310.html房屋拆迁的法律程序/cq/489306.html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的计算标准(2017年最新版)/cq/489302.html拆除临时建筑和自盖房屋,是否给予补偿/cq/489298.html池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cq/489294.html借款259万坐等拆迁还款钱花完了房子却还没有拆/cq/489290.html 被拆迁人的主要义务有哪些/cq/489286.html《物权法》中的房屋拆迁浅析/cq/489282.html房屋拆迁评估鉴定费如何确定/cq/489278.html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2017年最新版)/cq/489274.html 南宁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cq/489270.html哈尔滨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cq/489266.html山东省济南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2017年最新版)/cq/489262.html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cq/489258.html房屋拆迁活动中有哪些当事人/cq/489254.html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cq/489250.html拆迁中对承租人的补偿/cq/489246.html拆迁如何确定房屋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cq/4892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