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个人所得税比较分析及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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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制度的中外比较及启示

个人所得税制度的中外比较及启示

长, 而造成偷逃 税现象盛行 。 于是俄 罗斯进行 了前后三次
的税制改革, 这三次都没有打破累进税率的框框, 成效依 然不是很显著。2 0 0 1 年, 俄罗斯开始实行 1 3 %单一税率
Z H AO Ya h , M A r a c t :A s C h i n a n O W t a k e s a s c h e d u l e d t a x s y s t e m, t h e t a x b u r d e n o f mi d d l e - i n c o me p e o p l e w i t h a s i n g l e i n c o me s o u r c e i s h e a v y ;
公 平 。借 鉴俄 法等 国改革 经验 , 我 国应采 用混 合所 得税 带 】 模式 , 扩 大纳税人 范围 , 选择 合 理的 税 率结构 , 加 强个税 征
管 力度 , 提 高公 民的 纳税 意识 , 以进 一 步改 革 与 完善 个 人 所得 税 制度 , 更 好 的发 挥 个人 所 得 税在 经 济发 展 中应 有 的
w h i l e t h a t f o ig h h - i n c o me p e o p l e w i h t m u l i t p l e i n c o m e s O U l  ̄ e i s l i ht g . Me a n w h i l e , h t e t a x s y s t e m i s n o t v e r y f a i r s i n c e h t e h o u s e h o l d b u r -
t a x mo d e , e x p nd a t a x p a y e r s p n, a s e t t l e f o r r e a s o n a b l e t a x r a t e s l x ' u c t re u , i n t e n s i f y e f o r t i n t a x c o l l e c t i o n nd a r a i s e t h e c i v i l i n a t a x c 0 n — s c i o u s n e s s . I n t h i s w a y , t h e er p s o n a l i n c o me t x a s y s t e m c o u l d b e f u r t h e r r e f o r me d a n d i mp r o v e d ha t t h e l p p r o mo t e e c o n o mi c g r o wt h . Ke y wo r d s : e mo p n l a i n c o me t a x s y s t e m, R u s s i a nd a F r a n c e , c o mp a r i s o n i n s i d e a n d o u t s i d e o f C h i n a

中外个人所得税的比较

中外个人所得税的比较
P u b L i c R d mi n i s t r a t i o n l 公共管理
中外个人所得税的比较
丁玲 周迪 佳 木 斯 大学 经 济 管理 学 院 黑龙 江 佳 木斯 l 5 4 0 0 7
摘要 : 不论是 发达 国家还 是 发展 中国家 , 个人 所得税 都是 国家税制体 系的主体 组成部 分 , 对 于 国家税 收和财政 收入 来源起 着非常重要 的作 用。我 国是 社会主 义发展 中 国家, 对于税 收制度 的制 定仍 处于初级 阶段 。论 文主要通过 对 比 我 国 与 , 提 出 完 善 我 国个 人 所得 税 的 对 策。 关键 词 : 个人 所得税 ; 国家税 收 ; 税 收制度


发达 国家与 我国个人所 得税 的发展历 程
将 发达国家 的个 人所得税发展历程 和我 国个 人所得税 的发 展历程进行对 比分析是公正对 比二者差异 的基础 。鉴于此 , 本文 首先对二者进行对 比分析。 ( 一) 我 国个人所 得税 的发展历程 我国在 中华 民国时期就 曾征收过个人所得税 , 范围包括 薪给 报酬所得税 、证 券存 款利息所得税 。1 9 5 0 年7 月, 政务 院公 布了 税政实施要则 , 曾列举有对 个人所得课税 的税种 , 当时定名 为 “ 薪给报酬所得税 ”。不过 由于 当时我国生产力落后 、个人 收入较低 , 当时的个人所得税 并没有征收 。从 1 9 8 0 年以来 , 我国 经济取得 了较快 发展 , 居 民个 人收人也获得 了较大 的提 高 , 我国 便对个 人所得税 进行 了征收 。为 了完善个 人所得 税税收制 度 ,
( 四) 防范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风险 首先应确立住房公积金管理 中心的主体地位, 采取 自营的模式, 这样就可以有效的消除住房公积金的委托方和受托商业银行之间的 利益冲突 , 而且还能做到职责分明。委托方作为主体可以自主的选择 受托方 , 实行优胜劣汰制, 对于办事敷衍、效率低下的受托商业银行, 委托方不与其合作。对于受托银行的操作失误导致住房公积金的贷 款出现的风险应由受托方承担。其次, 要建立贷款风险监管体系。要 对贷款人的信用进行实时评估, 将贷款 ^ 在贷款时的审核和贷款后的 监察结合在一起, 实现全过程的监督。再次, 要采取相关配套的还贷 措施。我们应该建立便捷的还款方式, 比奠 口 利用银行网点、还款一卡

我国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分析-毕业论文

我国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分析-毕业论文

---文档均为word文档,下载后可直接编辑使用亦可打印---摘要良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有利于促进消费,提高生产力,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有利于缩小贫富差距,提高国民幸福指数,减少社会矛盾。

由此可见,个人所得税制的正确选择对社会的发展存在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然而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存在税负不公平,征收手段落后和税源流失严重等问题,税收的收入调节作用越来越弱,贫富差距逐渐拉大。

我国可通过分类所得税制向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所得税制进行转换,并对该模式下的税收征管的配套措施进行完善,包括进行税源管理、优化税法要素、家庭联合纳税申报、提高个人纳税意识、加强信息化建设等,并将这些措施真正落实,达到缩小贫富差距,缓解社会矛盾的作用。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制;贫富差距;对策Analysis on Taxation Mode of personal income tax in ChinaAbstractA good personal income tax system is conducive to promoting consumption, improving productivity, promoting social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narrowing the gap between the rich and the poor, raising the national happiness index, and reducing social contradictions. Thus, the correct choice of personal income tax system has important practical significance for the development of society. However, the current individual income tax system in our country has some problems, such as unfair tax burden, backward means of collection and serious loss of tax sources. The function of tax revenue regulation is becoming weaker and weaker, and the gap between the rich and the poor is gradually widening. China can convert the taxable income tax system to the income tax system that combines classification and integration, and perfect the supporting measures of tax collection and management under this model, including the management of tax sources, optimization of tax law elements, and joint tax declaration.Key words: Personal income tax system, problem, countermeasure目录一、前言 (2)(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2)(二)研究目的 (2)(三)论文的研究方法 (2)1、文献研究法 (2)2、案例分析法 (2)二、参考文献综述 (3)(一)国外文献综述 (3)1.最优所得税理论 (3)2.其他相关理论 (3)(二)国内文献综述 (3)(三)文献评述 (4)三、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分类 (5)(一)分类所得税制 (5)(二)综合所得税制 (5)(三)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 (5)四、我国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存在的问题 (7)(一)征收模式不合理 (7)(二)隐瞒收入导致个人所得税流失 (7)(三)不合理的费用扣除 (7)(四)利用政策漏洞及转换收入减少交税 (8)五、优化我国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的措施 (9)(一)科学的征收模式 (9)1.根据实际将分类征收和综合征收相结合 (9)2.完善应税项目列举法 (9)(二)加强征管效率和提高纳税人纳税意识 (10)(三)合理的费用扣除标准 (10)(四)完善个人所得税税收制度以减少漏洞 (11)1.适当调整税率 (11)2.阻断过度福利支付给个人 (11)六、结语 (13)参考文献 (14)一、前言(一)研究背景和意义国际上通常把基尼系数0.4作为贫富差距的警戒线,大于这一数值容易出现社会动荡,而2017年中国的基尼系数为0.4670,中国已经连续十几年基尼系数超过警戒线了,而这种长期的贫富差距过大,收入分配不均,则会引发严重的社会问题,如功利主义盛行、阶级固化、积极性低下等。

中日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之比较

中日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之比较
海外传真
中日 个人所得税“ 起征点’ ’ 之比较
王 雁 玲
( 京大学 经济 学 院 , 北 北京 10 7 ) 0 8 1
内容提 要 : 中国与 日本 具有 深厚 的历 史渊 源 , 国的社 会 文化 也 比较相 似 , 两 而且 日本 在 制 定 个人 所得税 制度 和征 缴 税收 等 管理 方面具 有 丰 富的 经验 , 日本 的 个人 所得 税 制 将 度 与 中国进行 对 比 , 在 此基 础 上进 学 习和借 鉴 , 并 对促进 中国个 人 所得 税 制度 的改 革 与 完善很 有 帮助 。本 文对 比 了中 日两 国的 个人 所得税 制度 , 点分析 了两 国在 税 率 结构和 重
制或混合税制 。相对 于西方 国家而言 , 个人 所得税在 中国的发展较 晚 。新 中国成 立前后 , 这一税 制并没有 得 到切实的发展 。 直到 1 7 9 8年 , 随着改革开 放政策的 实施 , 中国才开始逐步构 建个人所得税制度 。 1 9 到 94
年 , 国将对 外籍 个人 征 收的个人 所得 税 、 国内居 中 对
( ) 一 中国个人 所得 税 的发展
府两次提高了个人所得扣除标准, 使得中国低收人人
群 的 自由可支 配收入有所增加 。
由 图 1可 以看 出 , 1 9 从 9 4年 到 2 0 0 7年 , 国 中
在 中 国 , 人所 得税 已经成 为第 四大税 种 , 个 它的
个 人 所 得 税 收 人 逐 年 递 增 ,年 均 增 长 率 为 3 %。 4 19 94年 中 国个 人 所 得 税 的税 收 收 入 近 7 元 , 3亿 到 了 20 0 7年 已增 加 到 3 8.8亿 元 , 长 了 4 . 。 149 增 26倍

中国与周边国家个人所得税制的比较分析

中国与周边国家个人所得税制的比较分析

典型 的如 : 人所得税免征额的讨论 。在 以往 的研究 中 , 个 主要
是 以英 , , 美 日特别 是 日本 等国 的做 法为基点 , 从遵 从 国家税 收管辖权 , 增加财政收入角度 出发 , 对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提 出改进 意见 ,而很 少正视我 国是一个正处于经济转 型的发展 中国家这一事实。本文从我 国现 阶段经济社会 发展 和税 收征
泰国 、马来西亚 以及 中国的 自然人居 民身份确认 规则的 具体 情况如下表 :
l f 国 寡 秦 置
马 来西亚
目^ 身 确删 然 屠民 份 认 在 { 愀年 日 徉度 在 凰 住 毋 1 黼 凡 键 鑫 屠 . 确 个 任 } 度c 月 ) 綦 屠 吐 8 珥 0 应为 凰民= 定人 芷
( 门大 学 经 济 学 院 财政 系 , 建 厦 门 3 10 ) 厦 福 6 0 5
【 摘 要 】 章 通 过 对 中 国与 泰 国 、 来 西 亚 在 个 人 所 得 税 制 中关 于居 民身 份 确 认 规 则 、 纳 税 所 得 和 扣 除 项 目的 比 较 分 析 , 文 马 应
维普资讯
20 0 6年 第 3期
市 场 论 坛
MARKET F0RUM
No3 2 0 . ,0 6
( 第2 总 4期 )
( u u a v l o2 ) C m lt ey I i N 4
中国与周边 国家个 人所得税制 的 比较分析
叶 国 志
论笔 靛 在 明 自 付 在 支 . 这所 蠹 支 , 酚 付
可 比性 , 因此本文选 取了与我 国相邻的泰国 , 马来西 亚作为 比
较对 象, 试从 比较分析中得出一般 的规律 。
( ) 一 自然 人居 民 身份 确 认 规 则的 比较 分 析

中日个人所得税比较及启示

中日个人所得税比较及启示

中日个人所得税比较及启示作者:代慧斌杨宏玲来源:《日本问题研究》2006年第02期2005年10月27日,中国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尘埃落定,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从800元提高到1600元,1981年制订的800元的个税起征点终于退出了历史舞台,这一改革虽然有些姗姗来迟,但是对于举步维艰的中国个人所得税改革来说,总算迈出了具有重大意义的关键一步。

无论从修改的内容还是幅度来看,此轮《个人所得税法》的修改只能说是一次“微调”,改革的意义也决不仅仅在于起征点的提高,这只是个税改革的良好开端,进一步的改革和完善依然有很长的道路要走。

一、中国个人所得税的发展个人所得税既是筹集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又是调节个人收入分配的重要手段。

在我国税收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已经成为我国第四大税种,发挥着聚集国家财政收入、公平收入分配的重要功能。

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居民个人收入水平的逐年提高以及税收征管的不断改进,个人所得税收人出现了较快的增长势头,2004年个人所得税收人比1994年增长23倍,已达到1737亿元,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增长到6.8%,是同一时期收入增长较快的税种之一,但是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

个人所得税是许多国家的主体税种,是组织财政收入、调节收入分配和稳定经济的重要工具。

日本的个人所得税占预算收入的30%以上,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正是因其大的数额和高的比重,而成为调节收入分配,维护社会公平的重要工具和调控宏观经济的重要手段。

日本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在全世界都是比较先进和完善的,很多方面都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自1994年个人所得税法实施以来至今已十多年,其间中国政治经济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国民生产总值持续、快速增长,社会经济关系呈多方向发展,表现在分配关系方面也是错综复杂,呈现新的特点:一方面城乡居民收入大幅度提高,富裕人群逐渐增加;另一方面城镇居民基本生活消费支出快速增长,社会成员收入差距扩大。

同时,分配秩序不规范、初次分配的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再分配的调节措施不完善等问题较为突出。

个人所得税比较

个人所得税比较

01
02
03
财产转让所得 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偶然所得 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是个人在非正常情况下得到的不确定收入。
(十一)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应该征税的其他所得
税率
01
一般规定 工薪所得:9级超额累进税率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5级超额累进税率 其他所得:20%比例税率
一、免税项目:共20项,主要有 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 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 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保险赔款。 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02
稿酬所得 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权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
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一)工薪所得
每月工薪收入-法定费用(2000或加附加费用2800元)
01
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的外籍人员;
03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者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
05
附加减除费用所适用范围:
02
应聘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的外籍专家;

中外个税比较分析

中外个税比较分析

中外个税比较分析作者:张思伟来源:《价值工程》2011年第35期(石家庄经济学院华信学院,石家庄 050091)摘要:论文运用比较分析法,较为系统地研究了中外个税在税制模式、费用扣除和税收征管等方面的异同,探寻了各自的优缺点,为进一步完善个税改革奠定了理论基础。

论文的新意在于提出以家庭为主的个税制。

笔者认为,税制,特别是个税税制关系到分配公平和社会正义,合理的个税税制,可促进社会和谐和持续发展,研究的重要性也不辩自明。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中外比较;家庭为主个税制;分配公平0引言由美国美林公司财富管理部门和法国凯捷咨询公司共同主持的《世界财富报告》显示,2010年中国内地财产达到或超过100万美元的富人53.5万人,全球排名第四①。

不管中国人,还是外国人,都认为中国少数富人富的太快,富的不正当,贫富差距过大。

而贫富差距过大,就有可能引发突发事件,引起社会动荡。

最近,大量见诸新闻媒体的“华尔街占领”10月16日已席卷全球82个国家的951个城市爆发示威,美、欧、亚、澳各地成千上万民众走上街头,抨击金融家洗钱和逃税,强调99%的美国人被金融危机剥夺了财产,剩下1%的人依然拥有一切,99%的人不能再容忍1%的人的贪婪。

美国报界分析其原因时认为,在经济持续衰退全美失业率高达9%以上,家庭收入停滞不前之际,2010年支付给纽约证券行业雇员的奖金总额高达208亿美元,比2008年的176亿美元增长了18.2%。

文章还认为,华盛顿以站不住脚的理由给对冲基金减税优惠,使其有时年收入超过10亿美元而只缴税15%。

美国中情局统计揭示,在分配问题上,美国1%的上层人的财富超过底层90%的美国人②。

就是说美国的经济不公造就了“富豪政治”,“富豪政治”又加剧了社会不公。

长期的经济和社会不公,引发了社会动荡。

笔者认为,在解决分配不公,实现社会和谐方面,个税税制的设置和征管能发挥较大的稳定作用。

1我国个税个人所得税简称个税是指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之间有关个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对个人取得的各项所得征收的一个种税,它与公民的直接利益紧密相连,也为多国所设置征缴。

中英个人所得税比较及启示

中英个人所得税比较及启示

中英个人所得税比较及启示【摘要】英国是第一个开征个人所得税的国家,个人所得税是其第一大税种,充分发挥了组织收入、调节分配等作用,其改革有许多可供借鉴之处。

文章通过对中英个人所得税进行比较研究,具体从历史发展、税收立法、税权划分、税收功能、税制要素等方面进行比较分析,结合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总结出英国的经验及对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启示。

【关键词】英国; 个人所得税制度; 借鉴我国个人所得税开征较晚,长期以来缺乏对个人所得税的深入研究。

近几年,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的呼声越来越高。

改革个人所得税制度,使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已成为我国税制改革的当务之急。

一、中英所得税比较研究的意义英国是世界上最早开征个人所得税的国家,历经两个多世纪的发展和完善,其个人所得税的理论与实践已相对完善,有许多可供借鉴之处。

从历史发展、税收立法、税权划分、税收功能、税制要素等方面对中英个人所得税制进行比较分析,总结出英国个人所得税改革经验,可以借鉴其长处为我国所用,从而深入研究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的现状及存在问题,并结合我国现实国情,制定出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路线及具体方案。

因此,对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的研究,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二、中英个人所得税解析比较(一)从税收立法角度比较分析英国非常强调法治,对税收立法权非常重视。

英国权益法案规定,只有议会通过才能对纳税人立法征税。

在每个财政年度结束前夕,下议院财政大臣向议会提出下一财政年度的税收政策措施,经议会批准后即生效,列入财政法案,任何人无权变动。

英国的税收立法时间一般较长,特别是允许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并制定详细的条款以解决若干的争议问题。

一旦税法公布,则在很长一段时间不做较大的修改,也没有更多的补充。

经过多年积累,英国的所得税法案已有19个部分,10万多字,对各个税制要素规定得具体详细。

并且每年都会制定详细的财政预算,在媒体公布,使公民可以对个人所得税的每一条规定都能充分了解,做到有法可依,并对自己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用处有所了解。

浅析个人所得税问题及其改进建议-上海商学院毕业论文任务书及开题报告

浅析个人所得税问题及其改进建议-上海商学院毕业论文任务书及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上海商学院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论文题目浅析个人所得税问题及其改进建议设计题目学生姓名杨艺学生学号指导教师郑莹二级学院财经学院专业班级税务112班目录上海商学院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 (1)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4)毕业论文(设计)文献综述 ............................................................................. .. (10)外文文献原文 (13)外文翻译译文 (16)上海商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记录表 (19)上海商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评阅书 (22)上海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单 (23)引言随着个人所得税法不断完善,纳税筹划逐渐被人们接受,渐渐褪去了偷、漏、骗税的负面影响,发展成为通过法律合理征收个人所得收入,减少基层人民税收负担,保障公民切身利益。

在这种背景下,正确引导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对我国居民纳税、保证国家财政收入、合理再分配收入以及国家经济发展有着比较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课题背景我国发展近十年以来,随着人口的不断增加和收入的不断提高,个人所得税的纳税规模越来越广、纳税起点一高再高,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税的收入在财政收入中占了最高的比例的份额,因此个人所得税的筹划也应运而生。

就各项收入的税率各不相同这方面来说,导致了不同收入税负不同、征收额不同,社会中一些企业利用这弊端采取了不正当的税收筹划行为,比如许多法人公司利用税制的缺陷采取各种所谓的“合理避税现象”:减少现金奖金和工资的发放,取而代之的是大量地为员工购买商业保险、提供健身俱乐部会员卡、用餐券、假期旅游等福利,减少了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金额,侵蚀了税基。

二、课题意义与目的1993年我国开始进行个人所得税税制改革,合并个人所得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和城乡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为统一的个人所得税,并实行分类课征模式。

应用文-个人所得税制的国际比较

应用文-个人所得税制的国际比较

个人所得税制的国际比较'个人所得税起源于英国,自1799年起开征。

现在,个人所得税已经成为众多国家的主要税种之一,也是英国、美国等国家的第一大税种。

我国于1980年开征个人所得税,20年间经历了不断的修改和调整。

最近的一次重要修改是在2005年10月,全国人大审议通过了《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决定从2006年起,将减除费用标准从每月800元提到1600元。

2006年,我国个人所得入为2095亿元,占税收总收入的7.3%(1994年这个比例为1.4%),与英美等国家相比,比例相当低。

事实上,发达国家的个人所得税负担普遍要高于中国家。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应税所得征收的税,个人所得税有三种征收模式:综合所得税、分类所得税和混合税制。

综合所得税是在扣除最低生活费、抚养费等的基础上,按累进税率对全年全部所得征税;分类所得税是把所得按来源、性质分类,对每类所得分别制定一个税率;混合税制一般是先对各类所得课税,再按累进税率对一定数额以上的全年所得征税。

从全球各国的来看,综合税制已经成为主流,因为综合税制的税率结构简单,纳税人按其收入水平和能力负担税收,体现了税法的公平原则。

现在,欧洲各国大部分采取综合税制,只有英国、葡萄牙实行的是混合税制。

在拉丁美洲,除了智利、厄瓜多尔等国采用混合税制,其他也大多实行综合税制。

拉丁美洲、大洋洲也表现出相同的情况。

在亚洲,只有中国、约旦等国家实行分类税制。

下面从税制角度对个人所得税作些比较分析。

一、纳税人各国对纳税人的规定虽然不完全一样,但基本要义一样,即对本国居民或公民的所得征税,不论其收入来自于国内还是国外,同时只对非本国居民来自本国境内的所得征税。

各国对纳税人规定的区别在于各国判定居民身份的标准不同。

有些国家以是否在本国有固定居所为标准,有些国家以居住时间来判断,还有一些国家判断居民身份是看自然人是否有在本国境内居住的意愿。

英国税法规定,本国居民至少要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一个:在英国有永久居所;一个纳税年度至少在英国居住183天;一个纳税年度虽在英国居住没有半年,但连续4年来访英国,每年达3个月。

国内外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比较研究

国内外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比较研究

国内外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比较研究随着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个人所得税制度也成为国际上重要的财税政策之一。

本文将探讨国内外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比较研究,旨在了解各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差异和联系,为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改革提供参考。

一、国内个人所得税制度概述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始于1980年,目前的个税法于2018年经过修订,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税制度。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居民和非居民,居民个人按照综合所得计算纳税,非居民个人按照收入额计算税款。

个人所得税税率分为七档,最高税率为45%。

二、国外个人所得税制度概述(一)美国美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始于1913年,实行分类所得税制度。

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包括居民和非居民,居民个人按照全球所得计算纳税,非居民个人只按照美国境内所得计算税款。

个人所得税税率分为七档,最高税率为37%。

(二)日本日本个人所得税制度始于1947年,实行综合所得税制度。

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包括居民和非居民,居民个人按照全球所得计算纳税,非居民个人按照日本境内所得计算税款。

个人所得税税率分为23档,最高税率为55%。

(三)德国德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始于1955年,实行分类所得税制度。

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只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德国境内所得计算税款。

个人所得税税率分为6档,最高税率为45%。

三、国内外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比较分析(一)税收基础我国个人所得税实行“全球汇聚制”,即所有居民个人在全球范围内获得的各种所得都要计入所得总额,但可以据实际情况办理税前扣除。

而美国和日本也实行“全球汇聚制”,但对于非居民个人只按照境内所得计算税款。

德国则只实行“境内汇聚制”,只对德国境内所得计算税款。

(二)税率结构我国个人所得税税率分为七档,较为平缓。

而美国和日本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分别分为七档和23档,较为细化。

德国个人所得税税率分为6档,与我国相似。

(三)税前扣除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实行税前扣除政策,可以据实际情况扣除个人所得税应当扣除的各项支出,如子女教育、租房、赡养老人等。

中 日个人所得税比较分析及启示_0

中 日个人所得税比较分析及启示_0

中日个人所得税比较分析及启示内容提要: 本文从个人所得税的税制模式、费用扣除、税率及其个人所得税的职能地位和分税几个方面,对中国和日本的个人所得税进行了比较、分析,并借鉴日本,结合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具体实际,对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和完善进行分析探究。

[关键词] 个人所得税中国日本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其同时具有筹集财政收入、调节收入分配和维护宏观经济稳定的功能而倍受世界各国和地区的青睐,目前世界上已有140多个国家和地区征收了个人所得税。

我国个人所得税是于1980年为了适应改革开放维护国家税收权益、调节收入分配的需要而产生,我国个人所得税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曾起过重大积极作用,但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的发展,我过个税制度虽不断调整但其制度设计仍不能实现所得税在组织收入、收入分配和经济稳定的作用。

我国GINI系数2001年达为;个税收入虽然是增长最快的税种,但占全国税收收入的比重2001年为%,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

我国个人所得税已不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改革我国个人所得税以实现其应有之职能,使其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相适应已成为我国税制改革的重大课题。

日本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在世界上是比较先进和完善的,本文试对我国和日本个人所得税进行系统的比较分析,以此对我国个税改革提出借鉴的建议。

一中日个人所得税比较(一)中日个人所得税税制模式比较世界上个人所得税制有三种模式:分类所得税制、综合所得税制和分类综合税制。

日本个人所得税是按年为单位核算,实行分类综合税制,即按纳税人的各项收入先课以一定比例的分类所得税,实行源泉征收和预定征收,然后再综合纳税人全年各项所得额,如达到一定课税额度标准,再以统一的累进税率课以综合所得税,对预定征收或源泉征收的予以扣除。

具体为,第一步,对于利息所得、分红所得、工薪所得、退职所得和一次性所得等易于把握的所得,实行源泉征收,在取得所得时由支付单位按一定比率代扣代征。

中英个人所得税比较及对我国个税改革的借鉴

中英个人所得税比较及对我国个税改革的借鉴

纳税Taxpaying财税探讨中英个人所得税比较及对我国个税改革的借鉴*王青亚(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陕西西安710109)摘要:个人所得税作为我国的重要税种和主体税之一,已然成为新一轮税制改革的重点和难点。

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形成税法统一、税负公平、调节有度的税收制度体系,是我国现行税收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方向。

本文通过对中英两国的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费用扣除以及征管方式的系统比较,找出两国当前个人所得税制度方面存在的差异,并进行比较分析。

2019年作为我国新个税改革执行的首年,在实际运行中必然存在诸多的缺陷和问题,希望通过本文的比较分析,能为我国个人所得税的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提供有意义的经验借鉴。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个税改革;税收制度英国是世界上最早开征个人所得税的国家,个税的开征为当时的英国提供了约20%的财政收入。

1799年英国开始试行差别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但直到1874年才成为英国一个固定的税种。

历经两个多世纪的发展,英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经过不断地调整、修订,已经成为当今世界上较全面、系统和成熟的个税制度。

我国的个人所得税相对起步较晚。

较早涉及所得税的法律文件是1909年清政府草拟的《所得税章程》。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个人所得税才步入了新的发展阶段,1950年政务院发布了新中国税制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全国税政实施要则》,正式提出“个人所得税”。

1980年9月,全国人大通过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标志着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正式建立。

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七次修正)是个税改革力度最大的一次。

一、中英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比较英国个人所得税的课税对象大体分为三大类,包括非利息所得(Non-savings income)、利息所得(Savings income)和股息所得(Dividend)。

英国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比较宽泛,除包括取得货币形式的各项收入以外,还包括各种非货币形式的商品或服务。

各国税收制度的比较分析

各国税收制度的比较分析

各国税收制度的比较分析税收制度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税收制度,各自根据国情和发展需求进行制定和实施。

本文将对多个国家税收制度进行比较分析,旨在探讨各国税收制度的异同及其影响。

美国:低税率和多元化美国主要采用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消费税和财产税等税种来获取财政收入。

其中,所得税是国家最主要的税种之一,税率由10%到37%不等。

此外,美国的企业所得税也是相对较低的。

在税制改革的推动下,2018年美国的企业所得税由35%降至21%,对企业减税进一步激发了经济活力,带动了投资和就业。

另外,美国还采用了多种税收减免政策,如房屋抵免、退休金抵减等,以鼓励个人和企业进行慈善捐款和投资行为。

这种多元化的税收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公平性和鼓励市场活力。

日本:综合征日本采用的是所得税、消费税和财产税等税种作为主要税种。

所得税由低到高共分10档,以每年税前收入和家庭人口数为计算基础。

同时,日本还实行了全球征税和综合征制度,对于个人的所得无论在国内还是海外,均需缴纳一定的所得税,此外还要统计收入来源以确定所得税缴纳额度。

在消费税方面,2019年日本将消费税从8%上调至10%。

这种增值税形式的税收,被视为一种公平的财政手段,可鼓励人们更好地管理自己的消费行为。

而房地产税则是另一种贡献较大的税种,该税实行的是“按租金决定征税额度”的制度。

欧洲:较高税率和社会福利欧洲国家通常采用高税率来实现社会福利体系,以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和各项社会服务。

所得税和增值税是欧洲国家的主要税种之一,另外还有企业所得税、财产税等。

如瑞士采用了较为完善的税收制度,所得税通常为25-40%不等。

瑞士实行分税制度,联邦政府、州政府和市政府分别负责各自的税收征收和支出使用。

此外,瑞士还有单独的富人税和财产税,并在税收减免方面较为慷慨。

德国则实行了社会保障税(Sozialabgaben),该税种用于支付医疗、失业和养老等社会福利,一般为45%左右,由员工和雇主各分担一半。

中日个人所得税扣除项目的比较

中日个人所得税扣除项目的比较
◇ 论述◇ 高教
科技 圈向导
21年第2 期 01 6
中 日个人所得税扣除项 目的比较
席 炜
(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中国
北京
摘 本 本个人所得税制度 中的扣 除项 目与我 国个人所得税制度 中的扣除项 目的列举和 比较 , 简单分析我 国个人所得 税扣 除项 目中存在的 问题和不足 , 进而提 出改革建议 , 步完善我 国个人所得税制度 , 逐 加快 由分类所得税制转 向混合所得税制的步伐 。 【 关键词 】 中国和 日 ; 本 个人所得 税 ; 扣除项 目; 比较
() 7人寿保险保费扣除 .万 日 ( 5 元 最高 ) 。 () 8 个人年金保 险费扣 除. 万 日 ( 5 元 最高 ) 。 1我 国个人所得税的扣除项 目 . () 9 社会保险费扣除 . 实际支付金额 。 11我国现行 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 ( N疗费扣除 . m) f 实际支付医疗费一 保险金一 所得额 5 ) 1 万 %或 O 21 年 4 2 01 月 5日, 全国人大公布《 个人所得税法 修正案 ( 草案 ) 日元取其低者。 》 全文 . 公开 向社会征求意见 ,0 1 6月 3 21年 0日, 十一届 全国人大 常委 3我 国个人所得税 与 日本个人所得税扣除项目的比较 . 会通过 了修 改个人所 得税法 的决 定 ,0 年 9月 1日开 始个 税免征 21 1 首先 , 从扣除方 法来 看 . 国个 人所得税的费用扣 除采取的是 固 我 额 调至 3o 5 o元 定扣除标 准的方 法 . 这种方 法计算简 单 . 征收方 便 , 但其 并没有 体现 12我国个人所得税 的类型 . “ 量能负担” 原则 . 易使 民众产生抵触情绪 日本的个人所得税 的 也容 我国现行 的个人所得税制属分类所得税 . 其特点是对纳税人 的各 费用 扣除方式 主要是采用 比例扣除与定额扣除相结 合 . 以及按照实际 种应纳税所得 . 分为若 干类别 . 对不 同类别或不同来源 的所得分别课 成本费用 扣除的方法 家庭负担人 口越多 . 享受的免税扣除额越多 . 个 征 这种类型 的优点是有利于对个人的不同所得 区别对待 . 税制简单 , 税 免征额越 高 日 本个税通过对不 同负担程度的纳税人给予他们所必 计算方便 . 用于税务 机关征管能力较弱 , 适 征管手段将较落后 的状况 。 要的优惠与照颐 . 不仅体 现了税制 的公平 合理 . 且让人们 了解 到税制 但是缺点是费用扣除不 合理 . 应税项 目 单一 . 到的费用扣除就越 人性化的一面 . 越 得 消除人们对税 收的抗拒心理 。 少. 不能体现量能负担原则 。 其次 比较中可 以看到我 国个税费用扣除存在的问题 。 从 第一 , 固 定的税前扣除 . 际上是有 违“ 实 量能征税 ” 原则的 . 其并没 有考虑到地 13我国个人所得税 的费用扣除项 目 - 我国个 人所得税 的费用 扣除本着从宽 、 从简的原则 , 采用费用定 区经济及消费状况 和纳税人 的实际赡养人 口与负担状况等 . 不能反映 额扣 除和定率扣 除两种方法 对列举的 1 项个人所 得分别征税 , 1 每项 出不同纳税人之 间纳税能力 的差异 . 税收的公平性和合理性都难 以得 到体 现 第 二 . 国的个税免征额在 2 l 年 9 我 O1 月正式调高到 3 0 50元 收入都有各 自的费用扣除项 目。 0 大量 中低收入者承担了个税 义务 个 税法修改后 . 工 () 1 工资 、 薪金所得 , 费用扣除 : 月生计费用 (5 0 ) 外籍 、 每 30 元 ( 港 之前的 3 年 中. 薪 收入者 的纳税面经过调整 . 纳税人数 由约 8 0 40万人减至约 2 0 万 40 澳 台在华人 员及其他特殊人员每月附加减除费用 2 0 元 ) 80 。 () 2 个体户生产经 营所得, 费用扣除 : 年成本 、 全 费用 以及损失 。 人 . 薪所得纳税人 占全部工薪收人人群的 比 , 目 工 重 由 前的 2 %, 8 下降 . 7 我 地 收入差距 较大 , 而不 (1 3 对企 事业单位承包 承租经 营所 得, 用扣除 : 要费用 ( 到 7 %。最后 , 国地域辽阔 , 区发展不平衡 , 费 必 每月 同地 区所采用 的所得税扣除额却是同一的 . 面上 的“ 用表 一视同仁” 掩 20 0 0元 ) 。 盖 了事实上 的不公正 . 采取 “ 一刀切 ” 的方法 , 使得量 能课税 、 公平合 () 4 劳务报酬所得 理 的原则 大打折扣 . 容易 滋生人 们对税制 的抵 触情绪 , 不利于社 会的 () 5 稿酬所得 。 和谐 。 () 6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 7 财产租赁所得, 费用扣除: 每次收人不足 40 元的减除 80 00 0 元 4改 革 方 向 。 的费用 : 每次收入 40 元及 以上 的减 除 2 %的费用 。 00 0 41 .健全费用扣除制度和家庭 申报制度 () 8 财产转让所得, 费用扣除 : 财产原值 、 理费用 。 合 借鉴 日 的经验 . 本 一方面 . 要使费用扣除项 目 体化 . 具 按纳税人生 () 9 利息 、 息 、 股 红利所得, 费用扣除 : 自 来 上市公 司的股息红利减 活费用支 出的内容分别设置基础扣除 、 扣除 、 扣除等项 耳, 赡养 医疗 使 按 5%计算应税所得 ( 当于扣除 5 %费用) 利息所得 、 自非上市 不同纳税人之 间的税收负担更公平合理。另一方面 , 0 相 0 ; 来 实行 以家庭为单 公 司的股息红利不得减除费用。 位. 充分根据每个家庭 的不 同情况制定形式 多样 的扣除标 准的税前扣 (O 偶然所得 。 1) 除制度 . 如纳税人 的生计费和赡养人 口、 老人 、 童 、 疾人以及住房 、 儿 残 ( ) 1 其他所得, 1 费用扣除 : 不减除任何 费用 。 医疗 、 老、 养 教育 、 保险等扣除项 目及其标 准。 2 日本 个 人所 得 税 的 扣 除 项 目 . 4 摒弃全 国“ . 2 一刀切” 的做法 虽然 各国中央政府征 收的个人所得税 的扣除项 目及其标准 都是 21日本个人所得税的类型 . 日本是实行混合所得税的典型国家。 日本将纳税人收入项 目在税 全 国统一的 . 不允许各地 自 其是 . 行 但这不 代表我国就不可 以独行 其 法上分为 1 类 . O 按三种方法计 征个 人所得税 : 一是综合计征法 , 其 适 道 . 要结合我 国国情 。 国各地区之间的经济发展水平 、 我 个人收人和消 用于不动产 、 经营利润 、 工资收入 、 临时所得 、 收入 ; 其他 其二是分类计 费水平存在较大差别 .因此将扣除项 目 标准 的部分制定权下放地方 , 征. 适用 于退休 金 、 林业收人 : 三是综合或分类 选择计征法 , 用于 根据各地方 的情况分别酌定 .或者 中央直接规定各地方 的扣 除标 准 . 其 适 利息 、 股息和资本利得。 将会大大提高个税的公平性 22日本个人所 得税的费用扣 除项 目 . 43 _继续推进综合与分类相结 合的个税改革 ( 下转第 1 3页) 1

日本个人股息税制度及启示

日本个人股息税制度及启示

内容提要 :日本 为适应本 国的社会经济 变化 开展 了一系列卓有 成效的股息税制度 改革。本文较全 面地介绍 了日本个人股 息税制度的基本情况 和系列改革措施 ,并基 于此对完善我 国个人 股息税收政策
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 :日本
股息税
投资
税收一体 化
中图分类号 : F 8 1 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 2 0 9 5 - 6 1 2 6 ( 2 0 1 6 ) 1 2 - 0 0 6 4 — 0 4
_ f 1 j
特别所得税( 产 j 2 ( ) 1 3 年1 , 】 1 H 2 0 3 7 年1 2月3 1 日) 。 计竹综介加总 税的过程 分为以下六 个步骤 : 1 . 根“ 《
不 过 ,当使 用综 合加总 税 ‘ 式【 1 、 j ,适 用累进税 率 。
的健康发展有着重要影响。股息税也关系到税收 的主 下 交易产生 : ( 1 )公司合并 ; ( 2 )公司分 立 ; ( 3 )公 要话题之一——公平和效率。对股息征税在中国和 日 司资本减少 ; ( 4 )公司股份注销 ; ( 5 ) 公司清算 ; ( 6 ) 本都是个人所得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中 日两罔有 公司赎 回股份 ; ( 7 )退休员工返还股份。 自2 0 0 6年 4
( 三 )税 率
陔选 择 可按 照 每笔 股 息 收 入 被说 为首先取得.然后是投资信托的分配,最 后足
通外币汁价“ 投资信托的分配
( 五 )税款 计 算
闩本 的 缴 税 牢 2 { ) 4 2 % 、额 外的 ( ) . 4 2 % 足 复 兴
扣 缴 税 款 的 计算 ,直 接 将 股 息所 得 乘 以税
股息税被认为有很 多经济效应。有很多关于对股 推定股息包括 : 例如 ,公司作为减资 补偿向股东支付

个人所得税免征额分析

个人所得税免征额分析

个人所得税免征额分析一、背景介绍个人所得税是指个人按其所得额支付的税款,是国家税收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是指在某个阈值以下的个人所得税不需要缴纳。

个人所得税免征额的设定对于个人财务状况以及经济增长具有重要的影响。

二、个人所得税免征额的意义个人所得税免征额的设定对于个人财务状况有着重要的影响。

首先,个人所得税免征额能够减轻个人经济负担,提高个人的可支配收入,增加个人消费能力。

其次,个人所得税免征额的设定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财富不平等,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三、个人所得税免征额的设定原则个人所得税免征额的设定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以确保公平和合理。

首先,个人所得税免征额应考虑到不同人群的经济水平和生活成本的差异。

其次,个人所得税免征额应与经济发展水平和通货膨胀率相适应,能够及时调整以应对经济变化。

最后,个人所得税免征额的设定还需要考虑税收收入的稳定性和可行性。

四、个人所得税免征额的影响因素个人所得税免征额的设定受到多个因素的影响。

首先,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状况会影响个人所得税免征额的设定。

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国家可能会将个人所得税免征额设定较低,以增加税收收入。

其次,社会的收入分配状况也会影响个人所得税免征额的设定。

若收入分配不均衡,个人所得税免征额可能较低,以提高税收收入。

最后,公众对于个人所得税免征额政策的理解和接受程度也会影响个人所得税免征额的设定。

不同国家的个人所得税免征额存在较大差异。

一些发达国家将个人所得税免征额设定得较高,以提高个人可支配收入并促进经济增长。

而一些发展中国家个人所得税免征额较低,以增加税收收入。

国际个人所得税免征额的比较分析可以帮助我们了解不同国家税收制度的差异和影响。

六、当前个人所得税免征额的调整情况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变化,不同国家的个人所得税免征额也会进行相应的调整。

一些国家根据经济发展情况和通货膨胀率进行定期调整,以适应经济变化。

此外,一些国家可能会根据社会舆情和公众需求进行相应调整,以提高个人所得税免征额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我国个人所得课税模式之比较与抉择是怎样的

我国个人所得课税模式之比较与抉择是怎样的

我国个⼈所得课税模式之⽐较与抉择是怎样的⼀、引⾔⾃1994年《个⼈所得税法》颁布以来,我国个⼈所得税⼀直采取分类所得课税模式。

实践证明,该种课税模式在本世纪初之前与我国当时的经济发展⽔平是相适应的,但随着改⾰开放和经济体制改⾰的进⼀步深⼊,其不⾜之处已暴露⽆疑。

本⽂拟从个⼈所得税课税模式的⽐较⼊⼿,对我国个⼈所得课税模式的归属进⾏了探讨,以求与各位同仁切磋。

⼆、个⼈所得课税模式⽐较(⼀)分类所得课税模式的利弊分析分类所得课税模式是将纳税⼈取得的所得按不同来源分类,并对不同性质的所得规定不同税率的⼀种个⼈所得税征收模式。

这种模式的理论基础是“所得源泉论”,即认为政府课税所得应局限于每年经常发⽣具有源泉性质的所得。

此模式的优势是按源泉课征,简单明了和征收成本低等。

但其不⾜之处也是很明显的:不能体现纳税⼈的综合纳税能⼒,不能体现公平税负的基本原则,税源流失量⼤。

该模式⽬前国际上很少国家采⽤,就连分类所得课税模式的⿐祖英国也于1909年由分类所得课税模式改为分类综合所得课税模式。

(⼆)综合所得课税模式的利弊分析综合所得课税模式是将每个⼈不同来源所得综合在⼀起形成所得总额,然后减除各种费⽤扣除额、税收扣除额和各项政策减免额,以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适⽤税率进⾏课征。

综合所得课税模式以“净资产增加值”为理论基础,认为政府课税的所得应是⼀定期间内的资产增加额减去同⼀时期负债增加额后的余额。

该模式具有如下特点:第⼀,征税⾯⼴、税基⼤,有利于增加国家财政收⼊。

第⼆,由于采取累进税率,能较好地体现纳税⼈的综合税负能⼒,实现税收公平。

第三,由于纳税⼈所得额是按纳税⼈所得总额综合计算,征收⼿续复杂,征收⼿段及征管成本要求⾼。

第四,要求纳税⼈有较强的纳税意识和健全的会计核算制度。

综合所得课税模式在国际得到了⼴泛的运⽤。

德国在1871年创建个⼈所得税时即实⾏了综合所得课税模式。

美国也先后经历了由分类所得课税模式向综合所得课税模式转化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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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个人所得税比较分析及启示武汉大学李建军[摘要]本文从个人所得税的税制模式、费用扣除、税率及其个人所得税的职能地位和分税几个方面,对中国和日本的个人所得税进行了比较、分析,并借鉴日本,结合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具体实际,对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和完善进行分析探究。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中国日本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其同时具有筹集财政收入、调节收入分配和维护宏观经济稳定的功能而倍受世界各国和地区的青睐,目前世界上已有140多个国家和地区征收了个人所得税。

我国个人所得税是于1980 年为了适应改革开放维护国家税收权益、调节收入分配的需要而产生,我国个人所得税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曾起过重大积极作用,但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的发展,我过个税制度虽不断调整但其制度设计仍不能实现所得税在组织收入、收入分配和经济稳定的作用。

我国GINI 系数2001 年达为0.44;个税收入虽然是增长最快的税种,但占全国税收收入的比重2001年为6.6%,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

我国个人所得税已不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改革我国个人所得税以实现其应有之职能,使其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相适应已成为我国税制改革的重大课题。

日本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在世界上是比较先进和完善的,本文试对我国和日本个人所得税进行系统的比较分析,以此对我国个税改革提出借鉴的建议。

一中日个人所得税比较(一)中日个人所得税税制模式比较世界上个人所得税制有三种模式:分类所得税制、综合所得税制和分类综合税制。

日本个人所得税是按年为单位核算,实行分类综合税制,即按纳税人的各项收入先课以一定比例的分类所得税,实行源泉征收和预定征收,然后再综合纳税人全年各项所得额,如达到一定课税额度标准,再以统一的累进税率课以综合所得税,对预定征收或源泉征收的予以扣除。

具体为,第一步,对于利息所得、分红所得、工薪所得、退职所得和一次性所得等易于把握的所得,实行源泉征收,在取得所得时由支付单位按一定比率代扣代征。

日本个人所得税的主要部分是源泉征收的,以1998年为例,个人所得税总额205550亿日元,有164020亿日元约80%是源泉征收的;对于个体业者、农业者等则依据上年额度进行预定纳税。

第二步,于年末进行纳税额的计算和缴纳,多退少补。

我国个人所得税是典型的分类所得税制,把应税所得分为工薪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利、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十一类所得,分项按照规定的扣除方式(比例扣除或定额扣除等)和税率(比例税或超额累进税)进行课税。

(二)中日所得税费用扣除比较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主要包括取得收入的成本扣除和生计扣除两部分。

日本在对各项所得进行分项源泉征收的时候计算时,进行“成本”性质的必要费用的扣除(利息所得不扣),扣除方式主要是采用比例扣除与定额扣除相结合以及按照实际成本费用扣除的方法。

在对属于综合课税的所得加总按适应税率计算所得税时,对不动产所得、营业所得、山林所得、转让所得等可能出现负所得(亏损)的项目,可以按一定程序从其他所得中扣除,称亏损抵扣,经过亏损抵扣仍不能抵扣完的亏损额还可以按一定程序转到以后3个年度抵扣,称做亏损转期。

在计算出综合所得后出于减轻纳税人负担,保证纳税人的基本生活条件,对综合所得进行生计费用的扣除。

此所得扣除分两大类:一类是对人的扣除,包括所有人可享受的基础扣除,和因本人及家庭成员的原因的扣除,如配偶扣除、抚养扣除、残疾人扣除等;另一类是对事的扣除,包括针对突发事件的扣除,如杂项扣除、医疗扣除和针对参加保险的扣除等支出的扣除。

我国的个人所得税的扣除为:对工薪所得实行统一的定额800元(外籍人员等为4000元)的扣除;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按成本、费用以及损失扣除;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适用工薪税率的按工薪的扣除标准,适用个体工商户税率的按个体工商户的扣除标准;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和财产租赁所得按800元的定额或20%的定率扣除;财产转让所得扣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利息、股利、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不扣。

裘1.日本所得税主曼扣隐项目桂:菇导外是个人所潯税扌蹶(m,括寻内为全人性民觇扣隐(地粗)°(三)中日个人所得税税率比较根据量能课税原则,个人所得税的税率结构的基本形式多是累进税率。

自八十年代世界减税浪潮以来,日本以激发经济和社会的活力为出发点,减少级次,降低税率,个人所得税税率有十五级简化为四级,最高税率有70%降到37%。

我国按照收入类别的不同实行不同的(五及或九级)超额累进税率和不同的比例税率。

如表2和表3。

*2日本个人所緡税税率表恨年计)表3我国个人所得税税率恚(四)中日个人所得税只能地位以及分税比较个人所得税是许多国家的主体税种,是组织财政收入、调节收入分配和稳定经济的重要工具。

日本的个人所得税占预算收入的30%以上,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正是因其大的数额和高的比重,而成为调节收入分配,维护社会公平的重要工具和调控宏观经济的重要手段。

在分税上,日本个人的所得税是中央和地方的重要收入来源,中央和地方都有独立的针对个人所得的税种和税率,中央为个人所得税,地方为个人住民税”因地方政权级次不同分:都道府县民税和市町村民税。

(参表2)以实现中央各级政府有稳定充分的收入来源,满足相应公共支出的需要,实现事权与财权的统一。

我国自80年代开征个人所得税以来,虽然个税成为发展最快的税种,但个税收入的绝对量和相对量(占财政收入或GDP的比重)依然很低,难以实现所得税在组织收入、调节分配和稳定经济的功能。

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由原来的地方税转为共享税,中央和地方分成,2002年中央与地方各分享50% ,2003年中央分享60%,地方分享40%,以后另定。

表4.琏:帘芻寻的数据为朗龙年度數据『曲《中国税务年鉴%年)中墩据计算而得-带#号的數据为年预算年度预计遨J由日聿财务省岡站:http;//WWW. 5?. jp / M of J?F见台至岸丁酹毛= 如讯I 中数据计算而得-带审号的数据来自;臓合国开发计创署;肚曲4年人类辰展报告3・中日个人所得税比较分析及启示(一)税制模式分析和启示分类所得税的立论依据是对不同性质的所得项目采用不同的税率,承担不同的税负。

对勤劳所得(如工薪等)课以较轻的税,对非勤劳所得(如利润、股息、红利、租金等)课以较重的所得税。

分类所得税制区分收入性质不同实行差别税率,较好的体现横向的公平;同时又具有分类源泉课征,征收简便,费用低廉的优点。

而其缺陷也明显,不能全面、完整地体现纳税人的真实纳税能力,从而造成所得来源多、综合收入高的纳税人反而不用交税或交较少的税,而所得来源少,收入相对集中的却要交较多的税,不能体现纵向公平,不符合量能课税原则。

如:居民甲一年中每月获得800元的劳动报酬,其无须纳税;而另一个在境内工作的居民乙在一个月内取得了9 600元的一次性劳务报酬,其他月份没有任何收入,乙则需缴纳1 536元〔9600X (-20 %)X 20%丨的税。

我国在实行的分类所得模式中,对工薪和劳务报酬等勤劳所得使用累进税率,分别为5%-45%和20%-40% ;而寸利息、股利、红利等非勤劳所得一般使用20%的比例税,并没有体现分类所得税制的横向公平优点;在公平上既无横向公平,又无纵向的公平。

虽然具有源泉征收的便利,但同时伴随着分类差别税率下,纳税人通过不同类收入的转移而产生大量的逃避税现象。

为此,根据我国国情并借鉴日本,实行分类综合所得税制是优化我国税制模式的有效选择。

实行分类综合所得税制,兼收综合和分类两模式的优点,对纳税人不同的收入来源实行综合计征,坚持了支付能力课税原则;又对不同性质收入区别对待,坚持了横向公平。

另外,分类综合税制模式保持的分类源泉课征既有助于组织收入实现,又与我国税收征管水平的现实状况相适应。

(二)费用扣除分析及启示在税收理论和实践中,个人所得税并不是对个人的应税总所得课税,而是要对总所得扣除费用和损失后的余额的净所得按适用税率课税。

个人应税总所得的扣除有:所得取得成本;个人基本扣除;抚养人扣除;个人特许扣除;鼓励或再分配性扣除;亏损处理等。

日本的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按照税收理论,根据个人所得税征收的实质,对成本、费用和损失进行了充分的考虑和安排,如前所述。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分类税制模式决定我国的扣除是分项差别扣除,而对不同类收入取得成本和生计费用基本上都实行定额(或定率)综合扣除的方法。

这样固然可以便于税收的征管,但不考虑纳税人收入取得和生活支出的差异性实行统一的扣除额度和比例就不近合理,不符合量能课税原则。

因此,要按税收理论和收入、支出的具体情况科学制定个人所得税的税收扣除。

参照日本,我国可对收入取得成本和个人生计支出规定定额或定率的基本扣除,同时考虑纳税人具体的费用负担情况,规定配偶扣除,抚育、赡养的扣除,残障扣除,教育医疗扣除,保险扣除以及以外的灾害事故损失扣除等。

在个人收入越来越多元化的今天,允许不同项目负所得的弥补的抵扣,以真实的反映纳税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纳税能力和个人所得税的本质。

此外,税制扣除额的大小应该随工资水平、物价水平以及各种社会保障因素的变化对扣除标准(额)进行适当的调整,并允许物价指数和生活水平偏高的地区生计费用适当上浮,以避免通货膨胀对个人生计构成明显的影响,保障纳税人的基本生活需要,真实地反映纳税人的纳税能力,增强个人所得的弹性。

在我国现在个人所得税的现状下,讨论研究个税的扣除不应局限在于起征点或扣除额本身,而应该着眼于扣除制度体系整体的优化,以实现所得税费用扣除的公平、合理和科学。

(三)税率比较分析及启示日本个人所得税除利息所得,土地、房屋及股票转让所得等个别所得按其特定税率分离课税外,其他所得都按统一的税率(见表2)综合课征。

我国在分类所得税制下,税率结构复杂,有九级、五级和三级的超额累进税率及其一定的比例税率(见表3)。

税率的复杂繁多,不仅计算操作复杂,增加征收成本,而且会引起税收歧视,使纳税人之间产生严重的税负不公现象。

同时客观上给纳税人不同收入的转化进行逃、避税创造条件。

此状况在实行分类综合所得税制可以有效改变。

在税率高低上,我国最高税率为45%,日本中央和地方相加最高为50%,我国比日本略低,这个水平在世界上略高于平均水平(在对42个主要国家的最高税率的计算分析中,最高税率大于等于45%约占40%,小于45%的占约60%)。

90年代以来,以降低税率、简化税制,以激发经济和社会的活力和创新力为动因的新的一轮减税浪潮方兴未艾,我国在个税改革中适当降低边际税率(如降为40%),不仅符合国际潮流,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在经济上可以激发个人和经济主体的活力与创新力,培育经济发展的内生力,提高税收的经济效率;在税收征管上,较低的边际税率会降低高收入者偷、逃税的动机,改变高税率“刺激”偷税的负效应;而且低税率比高税率更有利于征管和组织收入,从而提高税收的行政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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