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刑事诉讼法司法考试重要考点记忆要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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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刑事诉讼法条

2011年刑事诉讼法条

2011年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重点法条解析第一编总则第一章任务和基本原则重点法条之一、法典第3条、第4条「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依法行使原则」「法条内容」第3条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

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

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

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第4条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行使与公安机关相同的职权。

「法条释义」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依法行使的职权。

「考点归纳」1、公安机关的职权;2、人民检察院的职权;3、人民法院的职权;4、国家安全机关的职权「提别提示」第三、第四条易结合起来,考察国家安全机关的职权。

「相关法条」第225条:军队保卫部门对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对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由监狱进行侦查。

军队保卫部门、监狱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本法的规定。

重点法条之二、法典第5条「司法独立」「法条内容」第5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法条释义」司法独立的含义。

1、我国的司法独立不同于西方国家的司法独立;2、法院独立和检察院独立的程度不同;3、司法独立应依法独立;4、司法独立于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5、司法应自觉接受公民、新闻媒体、社会舆论的监督。

正确处理两个关系:1、与党的领导之间的关系;2、与各级人大之间的关系。

「考点说明」对司法独立含义的正确理解。

「实例解析」(2003-2-89不定选)某大学教授在讲授刑事诉讼法课时,让学生回答如何理解“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原则”,下列四个同学的回答中,正确的理解是?A、甲同学认为是指法官个人独立审判案件,不受任何他人影响B、乙同学认为是指合议庭独立审判案件,不受任何组织或个人的影响C、丙同学认为是指法院独立审判案件,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D、丁同学认为是指法院依法独立审判案件,上级法院不能对下级法院正在审理的具体案件如何处理发布指示或命令。

司法考试刑诉笔记口诀

司法考试刑诉笔记口诀

刑诉导学应背记的内容第一章刑事诉讼法概述1.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渊源:宪法、刑事诉讼法典、有关法律规定,有关法律解释和规定,地方性法规,国际公约条约。

2.刑诉法的工具价值:为刑法的实现提供组织、程序和证据上的保障。

同时保证处理案件的效率。

3.刑诉法的独立价值:限制公权力保障私权力,保证民主法治,弥补刑事实体法不足并“创制”刑事实体法,阻却或影响刑事实体法实现(不告不理、中止程序、不同的程序可能导致不一样的结果,比如有的案件和解则从宽处理)的功能。

4.宪法是静态的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是动态的宪法。

5.刑事诉讼的基本理念:目的是为了惩罚犯罪,保障人权,核心是保障被告人的权利,从程序和实体两个方面保障公正,确保案件事实要真实,同时保证诉讼效率。

6.刑事诉讼其它学说中把它比喻成家庭模式:把国家与被告的关系比喻成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是为了打击谁是为维护和谐关系,解决问题。

7.积极实体真实主义:不惜一切目的发现实体真实,不以保障无辜者不受追究为前提;消极实体真实主义是以保障无辜都不受追究为前提。

8.刑事诉讼职能:审判中立,控辩平等,控审分离。

控诉(公诉人、被害人、自诉人及其法代人,诉代人),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法代人、辩护人)9.刑事诉讼构造:弹劾式诉讼(奴隶社会时期)、纠问式诉讼(封建社会时期)、职权主义诉讼(大陆法系)特征:法官居中、双方受抑、法官掌权。

当事人主义诉讼(英美法系):法官消极、双方主动、双方控程。

混合式诉讼(意大利、日本):混合当事人主义和职权主义特征。

10.刑事诉讼主体包括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国家专门机关为主要诉讼主体,另一部分是诉讼参与人(专门机关以外的人和专家辅助人、见证人、保证人、近亲属不是诉参人)11.诉讼参与人包括当事人和其它诉讼参与人。

其中当事人为主要诉讼主体,主要包括公诉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自诉案件中的:自诉人和被告人;附带民诉: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被告人。

司法考试口诀记忆汇总(精华版)

司法考试口诀记忆汇总(精华版)

司法考试口诀记忆汇总(精华版)一、关于主要义务---主菜:清风货运煲(方便记忆)清---清关:买进卖出两例外风---风险转移:除非"三舷"交货转货---交货地点:恭喜发财货交到运---安排运输:好运平分做买卖煲---保险义务:有爱(字母i)的术语必保险(一)清关:通常情形"卖出"(卖方负责出口清关)"买进"(买方负责进口清关)。

只有两个例外-- 掐头去尾。

头:EXW,尾:DDP.(二)风险转移:除非是三个涉及船舷的术语:FOB、CFR、CIF的风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时发生转移。

其他的都是在交货时发生转移。

(三)交货地点(卖方于此地点完成合同项下的交货义务)e组:就一个卖方义务最小的EXW,在卖方工厂交货f组:(汉语拼音fa"发")c组(汉语拼音cai"财")的交货地方都是于卖方所在的"发"(fa)货地点交货。

d组:(汉语拼音dao"到"):卖方必须将货"交到"(拼音dao)买方所在的某个地方才算完成合同项下的交货义务。

(四)安排运输(水运方式下即为负责租船定仓)"好运平分"---e、f、c、d四组术语"平分"为二:前两组e、f组"买"方负责安排运输,后两组c、d由"卖"方安排运输,即"做买卖"---前两组由"买方"负责,后两组由"卖方"负责。

(五)保险义务:CIF、CIP有"i"的由卖方负责投保。

二、关于卖方交货时是否负责卸货---小菜:四碟(d)发菜(一)四碟(拼音die)---四个d组术语:DAF、DES、DDU、DDP---除了DEQ(二)发菜---FCA(汉语拼音facai发菜),但当卖方在其所在地交货时,由卖方负责装货三、适合的运输方式:只适合陆运的---大发:DAF(拼音)只适合水运的---三舷:FOB、CFR、CIF以及"汽水":DEQ(q拼音qi汽)、FAS(s拼音shui水)DES(s拼音shui水)适合各种运输方式的---其他术语。

刑事诉讼法口诀

刑事诉讼法口诀

司法考试刑法刑诉口诀【全】一、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缓刑、假释和管制、盗窃犯7个加重情节记忆口诀、犯人的重大立功六个表现记忆口诀、告诉才处理的5罪1、取保候审:拘传证人。

即:非经许可不得离开居住的市县,传讯时到案,不毁伪串供,不干扰证人作证。

2、监视居住:拘传见证人。

即:非经许可不得离开指住的居住地,传讯到案,未经许可,不得会见他人,不毁伪串供,不干扰证人作证。

3、缓刑、假释和管制:客居发报。

即:遵守关于会客的规定,非经许可不得离开居住的市县,遵守法律,向考察〔执行〕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另外,管制的加上言论出版结社游行示威六大权利受限制,需经执行机关批准才可以行使。

4、盗窃犯7个加重情节记忆口诀主犯累犯,致死流窜,盗窃金融特款,严重影响生产。

5、犯人的重大立功六个表现记忆口诀口诀:发人抗贡检止。

说明:重大发明、舍已救人、抗洪救灾中重大立功的、作出其它重大奉献的、检举他人重大犯罪活动查证属实的、制止他人实施重大犯罪活动的。

6、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善哉,新婚以为之,人身财产三年下。

善,即伤:故意伤害案〔轻伤〕哉,即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新,即信:妨害通信自由案婚:重婚案遗:以,即遗:遗弃案为,即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之,即知:侵犯知识产权案人身财产三年下:侵犯人身财产权利可判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其他轻微刑事案件。

二、监外执行的情形有期徒刑和拘役,严重疾病需就医;怀孕哺乳婴儿女,生活无着难自理。

出去危害大社会,自伤自害不能医。

理解:1、先决条件:只有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才可以监外执行;2、附加条件有四者之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需要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怀孕的妇女;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暂予保外就医不致危害社会的罪犯。

3、排除条件:可能有社会危害性的罪犯;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三、永远记住"应当与可以"应当与可以顺口溜一、应当、可以从轻或减轻应当从轻或减轻,遗憾你我不年轻〔14-18岁的人犯罪,这个待遇我们都无法享受了,哈哈〕可以从轻或减轻,自首立功样样行。

有了向高甲老师这些强大口诀,刑诉轻松搞定(完结版)丨厚大司考

有了向高甲老师这些强大口诀,刑诉轻松搞定(完结版)丨厚大司考

有了向⾼甲⽼师这些强⼤⼝诀,刑诉轻松搞定(完结版)⼁厚⼤司考听过向⾼甲⽼师课的同学都知道,甲甲⽼师是⼝诀帝呀,他的那些刑诉⼝诀,串起了刑诉多少繁杂细微的重要考点呀?!很多同学考完好多年了,现在还能随⼝说上两句,⼯作中还⽤得上,可见其实⽤性以及对记忆的帮助作⽤。

⼀位有⼼的同学Bonnie,根据甲甲⽼师的课件,给⼤家整理了向⾼甲⽼师上课时讲到的所有⼝诀,因为篇幅较长,厚厚会给⼤家分3次推送,这是最后⼀次的完结版啦。

41.交集流⼴《刑诉法》第156条,下列案件在本法第154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治区、直辖市⼈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2个⽉:①交通⼗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复杂案件;②重⼤的犯罪集团案件;③流窜作案的重⼤复杂案件;④犯罪涉及⾯⼴,取证困难的重⼤复杂案件。

42. 亲⾃、⼝头直接⾔词原则,是指法官必须在法庭上亲⾃听取当事⼈、证⼈及其他诉讼参与⼈的⼝头陈述,案件事实和证据必须由控辩双⽅当庭⼝头提出并以⼝头辩论和质证的⽅式进⾏调查。

直接⾔词原则包括直接原则和⾔词原则。

43. ⼈不换、事不断集中审理原则,⼜称不中断审理原则,指法院开庭审理案件,应在不更换审判⼈员的条件下连续进⾏,不得中断审理的诉讼原则。

44. ⾮烦⼤庭前会议召开情形:①当事⼈及其辩护⼈、诉讼代理⼈申请排除⾮法证据的;②证据材料较多、案情重⼤复杂的;③社会影响重⼤的;④需要召开庭前会议的其他情形。

45. ⼀审可以有陪审员适⽤范围:⼀审合议庭。

46.管辖错、⼈不在、⽆新证、再起诉、15条2到6.⼈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庭前审查处理结果:①属于亲告罪,应当退回检察院,并告知被害⼈有权提起⾃诉;②不属于本院管辖或者被告⼈不在案的,应当退回检察院;③需要补充材料的、证据不⾜的;④符合15条法定不起诉除“显著轻”的情形。

47. 2+1+3+X:死民交⼀审审限:①应当在受理后2个⽉以内宣判;②⾄迟不得超过3个⽉;③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156条规定情形之⼀(交集流⼴)的,经上⼀级⼈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3个⽉;④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民法院批准。

刑事诉讼法记忆口诀

刑事诉讼法记忆口诀

刑事诉讼法记忆口诀一、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刑诉法第15条)1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不同阶段的主要方式:撤销案件(侦查阶段)、不起诉(审查起诉阶段)、终止审理(审判阶段:用裁定),或者宣告无罪(审判阶段:用判决)2法定情形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6种)(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规定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

口诀:显著轻微不是罪,特赦免罚时效废,不告不理亡命鬼。

(摘自指南针法条)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1.危害国家安全;2.可能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3.外国人(广义)犯罪的刑事案件口诀:危国外国无死刑。

三、自诉案件的审理特点1、自诉案件的类型(三类)2、自诉案件的审理特点(1)审理程序(简易程序:只适用前两类)(2)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调解。

(只适用前两类)(3)被告人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只适用前两类)(4)可以撤回自诉(三类皆可)。

(5)可以自行和解(三类皆可)。

口诀:公转自(第三类)不适用:简易的反诉调解(都可以和解、撤诉)。

四、不能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1)剥夺政治权利;(2)没收财产;(3)自诉的案件第三类不适用(公诉转自诉,简称公转自);(4)被告人否认公诉事实的;(5)比较复杂的共同犯罪案件;(6)盲聋哑的;(7)无罪辩护的。

口诀:公转自没收政治,盲聋哑复杂共犯,否认作无罪辩解。

五、下列案件不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1)被告人系盲、聋、哑人的;(2)可能判处死刑的;(3)外国人犯罪的;(4)有重大社会影响;(5)被告人认罪但经审查认为可能不构成犯罪的;(6)共同犯罪案件中,有的被告人不认罪或者不同意适用本意见审理的;(7)其他。

口诀:盲聋哑外国人死刑,共犯不构成影响。

六、二审中应当发回重审的情形:违反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违反回避制度的;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口诀:违反规定回避,组成违法夺权。

刑诉“精炼好记”的42条口诀!(附雄哥学习建议)

刑诉“精炼好记”的42条口诀!(附雄哥学习建议)

刑诉“精炼好记”的42条口诀!(附雄哥学习建议)瑞达e学刑诉教辅编制1. 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定情形:轻告时赦他死2. 检察院管辖的案件:贪贿渎职人民权,其他职权需省检3. 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亲告罪、公兼自、公转自4. 亲告罪:侮辱诽谤加虐待,暴力干涉加侵占5. 公兼自:轻伤重婚+遗弃,住宅通信+劣品,知产、四五3年内6. 中级法院管辖的案件:国恐无死没7. 强制排除的物证、书证:更改疑问未解释,不能反映原件,不能证明来源8. 强制排除的被告人供述:地点不符,未录(音)像,未翻(译)核(对)9. 强制排除的证言:未能出庭不真实,不能表达和感知,个别意见未翻(译)核(对)10. 强制排除的辨认笔录:个别混杂有暗示,不是侦查(人员)来主持11.强制排除的电子数据:篡改伪造不真实12. 证人应当出庭作证的条件:“三有”(有异议、有影响、有必要)13. 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的条件:“两有”(有异议、有必要)14. 辩护人的绝对禁止:无限人、无自由、受刑罚15. 辩护人的相对禁止:公检法安监,陪审利害老外16. 辩护人的及时告知义务:不在场、年龄小、精神病17. 取保候审禁止性条件:累暴主犯,自伤自残,取保很难18. 保证人的条件:无牵连,有能力,有权利,有自由,有住处,有收入19. 被取保候审人的酌定义务:三个特定,两个证件20. 公安机关先行拘留:认预发捕(谐音:仁玉发布),企毁名流(检察院:企毁)21. 检察院审查批捕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情形:有疑问、有要求、有违法;未成年、精神病、盲聋哑;重大疑难复杂22. 应当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没有犯罪;徒刑以下;可能超期羁押;符合取保、监居23. 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职权犯罪、引民纠纷、精神损失、占有处置、可得利益24. 技术侦查适用的案件范围:国恐黑毒侵人权,贪污贿赂人保25. 不得担任刑诉的见证人:有职权、影响大、不能辨别和表达26. 对非法侦查行为的救济:应放不放、应退不退、违法查封、扣押和冻结27. 集中审理原则:审判不断、人员不换28. 可由审判长提请院长或者庭长决定组织相关审判人员共同讨论的案件:一群分新难29. 可召开庭前会议:申请排非;影响重大;材料较多;重大复杂30. 简易程序不适用范围:盲聋哑、精神病、影响大、不认罪(不同意适用简易程序)、辩无罪、不构罪31. 开庭审理:一审全部审、二审事实审、抗诉加重审32. 二审应当开庭审理的情形:死立执、抗诉;影响罪刑之事实上诉33. 二审因程序违法发回重审的情形:公开、回避、组织、剥权34. 人民法院执行的:无罪免刑、要钱要命35. 财产刑的执行顺序:医(医疗)先(优先受偿权)退(退赔)债(债务)罚(罚金)没(没收财产)36. 有期徒刑和拘役适用监外执行的条件:有病、不理、孕婴、37. 停止执行死刑:同犯到案停死刑,怀孕立功他坏行38. 应当开庭审查的减刑、假释案件:重大立功报减刑;一般规定不得行;公示期间有意见;职务黑金要开庭39. 附条件不起诉的适用条件:四五六章未成年,一年起诉好表现,听取三方的意见40. 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的适用条件:民间纠纷四五三,七年以下过失犯,五年故意渎职难41. 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适用条件:暴力危害公(公共安全)民(公民人身安全)权,鉴定有病仍危险42.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的适用条件:贪恐重大逃一载,死亡没收不义财以下是雄哥的建议,同学们做好笔记哦!1“不少学生说记不住,其实没有什么捷径,主要是多看几遍。

司法考试口诀

司法考试口诀

司法考试⼝诀司法考试⼝诀第⼀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第⼆编法理学第三编法制史第四编宪法第五编经济法第六编三国法第七编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第⼋编刑法第九编刑诉第⼗编商法第⼀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特征政客开⼈1、政治性2、⼈民性3、科学性4、开放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理念依执公服党(⼀只功夫党)1、依法治国是社会法治的核⼼内容,依法治国的基本内涵宪法主权(1)、⼈民民主(2)、法制完备(3)、树⽴宪法法律的权威(4)、权⼒制约2、执法为民是社会法治的本质特征本⼈保执(1)、以⼈为本(2)、保障⼈权(3)、⽂明执法3、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其基本内涵合法程及(1)、在法律⾯前⼀律平等(2)、合法合理(3)、程序正当(4)、及时⾼效4、服务⼤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其基本内涵(1)、把握⼤局(2)、围绕⼤局(3)、⽴⾜本职5、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其基本内涵(1)、党对社会主义法治的思想领导(2)、党对社会主义法治的政治领导(3)、党对社会主义法治的组织领导三、健全完善⽴法的基本要求科民统体1、科学⽴法2、民主⽴法3、法制统⼀4、体系完备⼀、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法正效合(萧何)1、法定原则2、公正原则3、效益原则4、合理原则⼆、法产⽣的三个标志义家司诉(⼀家四素)1、国家的产⽣2、权利义务观念的形成3、诉讼和司法的出现⼀、《法经》六篇具杂⽹捕盗贼(都咋⽹捕盗贼)1、《盗》侵犯财产2、《贼》侵犯⼈⾝3、《⽹》或称《囚》4、《捕》5、《杂》组要内容六禁淫徒嬉⾦城狡6、《具》是关于定罪量刑从轻从重等法律原则的规定起着“具其加减”的作⽤,相当于近代法典中的总则部分。

⼆、罗马法的渊源长⽼帝习议家(长⽼嫡系⼀家)1、习惯法2、议会制定的法律3、元⽼院决议4、长官的告⽰5、皇帝的敕令6、具有法律解答权的法学家的解答和著述三、英美法系的特点法私判⽇归(罚死判⽇⿁)1、以判例法为主要渊源2、以⽇⽿曼法为历史渊源3、法官对法律的发展起着⾮常⼤的作⽤4、以归纳法为主要推理⽅法5、不严格区分公私法四、《法国民法典》的特点⼀核四神(⼀孩四婶)1、⽴法精神:个⼈最⼤限度的⾃由、法律最⼩的⼲涉2、四⼤基本原则过利私契(1)、权利平等(2)、私有财产不可侵犯(3)、契约⾃由(4)、过失责任3、是资本主义第⼀部民法典4、是⼤陆法系的核⼼和基础六、《永徽律疏》与中华法系⾼唱楷歌,志代最多,⾃恶保罪,赃化五类1、《永徽律疏》的完成标志着中国古代⽴法达到了最⾼⽔平,它全⾯体现了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平,风格和基本特征,成为中华法系的代表性法典;也是中国历史上迄今保存下来的最完整、最早、最具有社会影响的古代成⽂法典;是中国传统法典的楷模与中华法系形成的标志。

刑事诉讼法记忆口诀

刑事诉讼法记忆口诀

刑事诉讼法记忆口诀一、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缓刑、假释和管制、盗窃犯7个加重情节记忆口诀、犯人的重大立功六个表现记忆口诀、告诉才处理的5罪1、取保候审:拘传证人。

即:非经许可不得离开居住的市县,传讯时到案,不毁伪串供,不干扰证人作证。

2、监视居住:拘传见证人。

即:非经许可不得离开指住的居住地,传讯到案,未经许可,不得会见他人,不毁伪串供,不干扰证人作证。

3、缓刑、假释和管制:客居发报。

即:遵守关于会客的规定,非经许可不得离开居住的市县,遵守法律,向考察(执行)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另外,管制的加上言论出版结社游行示威六大权利受限制,需经执行机关批准才可以行使。

4、盗窃犯7个加重情节记忆口诀主犯累犯,致死流窜,盗窃金融特款,严重影响生产。

5、犯人的重大立功六个表现记忆口诀口诀:发人抗贡检止。

说明:重大发明、舍已救人、抗洪救灾中重大立功的、作出其它重大贡献的、检举他人重大犯罪活动查证属实的、制止他人实施重大犯罪活动的。

6、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善哉,新婚以为之,人身财产三年下。

善,即伤:故意伤害案(轻伤)哉,即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新,即信:妨害通信自由案婚:重婚案遗:以,即遗:遗弃案为,即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之,即知:侵犯知识产权案人身财产三年下:侵犯人身财产权利可判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其他轻微刑事案件。

二、监外执行的情形有期徒刑和拘役,严重疾病需就医;怀孕哺乳婴儿女,生活无着难自理。

出去危害大社会,自伤自害不能医。

理解:1、先决条件:只有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才可以监外执行;2、附加条件有四者之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需要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怀孕的妇女;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暂予保外就医不致危害社会的罪犯。

3、排除条件:可能有社会危害性的罪犯;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三、永远记住“应当与可以”应当与可以顺口溜一、应当、可以从轻或减轻应当从轻或减轻,遗憾你我不年轻(14—18岁的人犯罪,这个待遇我们都无法享受了,哈哈)可以从轻或减轻,自首立功样样行。

司法考试的记忆方法

司法考试的记忆方法

司法考试的记忆方法曾经有朋友告诉我,司法考试太多东西要记,很多东西开始时是记得很熟的,但隔了一个月后看起来感觉完全陌生,令他很有挫折感,复习越来越没信心,最后干脆放弃。

这样的经历可能很多考生都有过,我认为要避免此种情况出现,除了要摆正心态外,记忆的方法也分外重要。

每个人都有最适合自己的方法,要多动脑筋琢磨,找到适合自己的,让复习的效率大大提高。

司法考试的考生都知道,司法考试的知识点多而复杂,怎样才能把知识点都记牢固呢?记忆的方法有很多种,有的人默念几遍就能大概记住,有的人要大声朗读一遍才能记住,有的人要默写几遍才能记住,你适合什么样的呢?我自己适合的方法是默念几遍,记住之后,马上默写一遍,加深一下记忆。

还要找到最好的时间,我记忆最好的时间是睡觉之前和刚刚睡醒之后的一段时间,睡觉之前在心里把知识点从头到尾捋一遍,又不会的地方马上看一下笔记,然后踏踏实实地睡觉,睡醒之后在穿衣服、洗脸的同时在心里再把知识点复习一遍,这样重复几遍之后,就把知识点记住了。

司法考试复习量虽大,但只要保证充足的时间,一个个将其攻克下来是完全有可能的。

我在记忆的时候有一个原则:宁愿记忆的进程慢一点,都要保证每次记忆的质量。

世界上有个著名的“艾宾浩斯”,核心内容就是人的记忆每隔一段时间(记忆周期)就会遗忘,而在周期前必须要将记忆的东西再重复记忆一次,这样做的话,离下一次遗忘所间隔的时间就会越来越长。

一句话,记忆就是重复。

在复习中要隔多久就要重复一次呢?我建议在刚开始记忆的时候应该在第二天就重复一次,然后一个星期后再重复一次,三个星期后再重复一次,这样你会发现越到后来记忆起来的时间越短,记忆得越牢固,成就感就越大,复习的压力自然也越来越小。

我在复习刑法、三大诉讼法等重点时,基本都重复过三遍以上。

还有就是要懂得如何利用时间段去重复,如上午、晚上记忆新的东西,下午就去重复记忆旧的,这样错开地复习,令你既有新鲜感也有成就感。

科目复习的顺序我也想略带说一下,切勿有“到一处打一枪”的打算,这样容易导致复习无法建立体系。

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备考口诀【打印版】

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备考口诀【打印版】

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备考口诀【打印版】1、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渊源:要求内容相通,且仅限于:①宪法②刑诉法典③有关法律④有关法律解释和规定⑤地方性法规⑥国际公约、条约2、具有法定不予追究的刑事责任:关键词:显、时、特、告、死①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②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③经特赦令赦免的④告诉才处理的,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3、检察院的受案范围:(1)公诉转自诉、自诉与公诉交叉①贪污贿赂罪(包括比照贪污贿赂的犯罪)②渎职罪(刑法分则第九章内容)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危害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法院的受案范围:纯自诉:侮辱、诽谤(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致人死亡的除外)虐待(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除外)侵占4、中院管辖:国、恐、无、死、没(国安、恐怖、无期、死刑、没收)5、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盲聋哑、精神病、无期死刑未成年6、辩护人的相对禁止范围:现、陪、利、外如果是被告人的近亲属、监护人,由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的,法律可以准许(此处近亲属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现:法、检、公安、国安、监狱的现职人员陪:人民陪审员利: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厉害关系的人外: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7、辩护人收集嫌疑人不在场、不够大、不正常的证据,应当及时告知公安或检察院8、辩护人知悉受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应当及时告知司法机关9、证人保护:在国、恐、黑、毒四类犯罪中为证人、鉴定人、被害人本人及近亲属提供保护①国:危害国家安全犯罪②恐:恐怖活动犯罪③黑: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④毒:毒品犯罪10、证人证言在三种情况下作废:没有个别、没让核对、没给翻译;被告人陈述在两种情况下作废:没让核对、没给翻译没有个别:询问证人没有个别进行的没让核对:书面证言没有经证人核对确认的没给翻译:询问聋、哑、不通宵当地语言、文字的证人没有提供翻译的11、监视居住原则上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家里。

刑法总则口诀式记忆法

刑法总则口诀式记忆法
追诉期内又犯罪,前罪追诉重新算。
有期自由要减刑,实执刑期过一半。
无期徒刑要减刑,实执刑期大十三。
实际执行判确日,减后有期减日算。
23、假释:判处有期和无期,确有悔改不再危。
有期徒刑要假释,实执刑期过一半。
无期徒刑要假释,实执刑期大十三。
列外核准最高法,可以不受其限制。
有期剩余为考验,无期考验要10年。
假释期满考研完,原判刑罚执完毕。
确无再犯与不良,成功通过原不执。
不满十八加怀孕,七五老翁必当缓。
犯罪集团首分子,外加累犯不能缓。
缓刑期:拘役 —— 原判刑期≤考验期≤1年(不少于2个月)
有期 ——原判刑期≤考验期≤5年(不少于1年)
缓刑考验的失败后的处理:
考验期内有违规,外加漏罪要撤销数罪并罚
考验期内犯新罪,何时发现都要撤
22、减刑:管制拘役和有无,死缓减刑为广义,附加没有减刑制。
15、剥夺政治权利刑期:
管制夺政要同期;
拘役有期1至5,执行完毕始起算,执行之中亦夺政;
无期死刑夺终身,判执之日始剥夺;
无期死缓减有期,3至10年执完算。
执行期间被假释,夺政要从假日算。
16、累犯的构成:两罪故意,有期以上,执行完毕或赦免后5年内。
有期之下过失十八不一般,国安恐怖涉黑组织特别累。
17、立功:检举揭发提线索,协助抓捕(含同案犯)阻犯罪。
失败假释要撤销,撤销规则同缓刑。
不得假释:烧杀淫掠绑组爆投,判10年以上加累犯。
24、刑罚消灭:
超时赦免亲未告,亲告撤回罪犯死பைடு நூலகம்+ 其它
特赦免罚不免罪,决定只能全人常,发令得请国主席。
追诉时效法最高,不满五年经五年,
不满十年经十年,十年以上十五年,

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最全考点总结

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最全考点总结

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最全考点总结编者前话:刑事诉讼法相对于司法考试的其它科目来说是比较好得分的,因为它的知识点没有那么复杂,也很好记忆。

小编为大家总结了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知识点,大家要把这些牢牢记住。

一、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需要重点掌握的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则和刑事司法协助原则;追究外国人刑事责任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原则。

(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重点掌握该原则的含义,以及法院、检察院独立行使职权的范围。

(2)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则。

熟记六种法定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并能正确的掌握在各个阶段出现六种情形之一的处理方法。

(3)刑事司法协助原则。

掌握狭义的刑事司法协助和广义的刑事司法协助的内容及其差别。

(4)追究外国人刑事责任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原则。

重点掌握对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犯罪的解决方法。

二、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1、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主要包括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另外还包括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监狱、走私犯罪侦查机关。

重点掌握各个机关的职权,以及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的组织体系。

2、诉讼参与人诉讼参与人是指参加刑事诉讼活动,享有一定诉讼权利并承担一定诉讼义务的司法人员以外的人,在我国主要分为两类——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了解他们各自包括的人员以及各自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结合《刑诉解释》第207~216条,重点掌握法律对单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单位被害人的特别规定;重点掌握证人的条件。

三、管辖我国刑事诉讼中的管辖包括职能管辖(即立案管辖)和审判管辖,其中前者是处理公检法等机关之间在立案方面的分工,后者确定法院上下级之间和不同法院之间地域的管辖。

理解掌握立案管辖的依据及其范围,审判管辖的分类,特殊管辖的内容。

1、立案管辖。

掌握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管辖案件的范围以及交叉管辖的处理。

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全面详解

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全面详解

刑事诉讼法是法律学科中一门重要的科目,也是历年司法考试的重点之一。

在2004年总分改为600分之后,刑事诉讼法的客观题分值一直稳定在50分左右,再加上波动性较大的主观题,刑事诉讼法实际分值要占到总分的10%-13%.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的分值保持了较为平稳的态势,特别是三种客观题的比例分配在改为600分后的4年命题实践中已经趋于稳定,规律性极为明显。

2007年刑事诉讼法以72的分数占据了总分的12%.因此,各位学员应当对刑诉给予高度的重视。

现就学员们在刑诉复习过程中应当往意的一些问题谈些看法,希望对各位学员有所启示。

一、宏观把握,知识系统化。

在经过一段时间复习的基础上,对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知识要有一个全面、系统地把握。

有这样才能使自己对本学科的了解有一个系统化的结构,而不是零散知识的堆集。

为了帮助学员们形成这样刑事诉讼法的知识体系,用一个简明的图表,对刑事诉讼法的结构作做一整体性概括(由于篇幅较长,此处略去)。

上列图表,实际上就是整个刑事诉讼法基本知识的结构图,学员们如果结合这个图表来复习,对刑事诉讼法这门学科的框架体系内容会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和掌握,碰到具体问题时,就能够立即找到本题是想考你的哪些知识点。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司法考试中经常会有一些综合性的题目,这类题目,仅靠一个章节的了解是不够的。

而是涉及到好几个章节的内容,这就更需要学员们具有综合、概括能力。

例如,2007年司法考试试卷二第71题:关于补充侦查,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检察院审查公安机关报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发现证据不足的,可以决定退回补充侦查B.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C.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D.合议庭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被告人可能有自首、立功等法定量刑情节,而起诉和移送的证据材料中没有这方面的证据材料的,应当建议检察院补充侦查这一题,题干并不难,但选项涉及到《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刑事诉讼法》和《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个规定的内容,如果对这三个规定中的相关知识点有一个综合的了解,就不难选择BD了。

司法考试全部记忆口诀

司法考试全部记忆口诀

目录一、民事诉讼部分(1)二、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部分(6)三、刑法刑诉部分(9)四、民法部分(隋彭生老师汇总)(14)五、合同法部分(内容太多)(18)六、知识产权法部分(21)七、经济法部分(21)八、劳动法部分(23)九、反不正当竞争法部分(24)十、仲裁法部分(25)十一、商法部分(25)十二、国际经济法部分(28)十三、法制史部分(29)十四、司法考试法条数字记忆(30)民事诉讼部分一、证人不能出庭的情形口诀:若赶路不可看他表面意思:要是赶路就不能去看他了。

对应法条若:通弱,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的赶:通岗,特殊岗位无法离开的路:路途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的不可看:不可抗力他:其他情形二、不能单独做证据的依据口诀:为证智力复试表面意思;为了证明自己的智力而参加复试对应法条为证:即未证,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智:未成年人做的与其年龄智力不符的证言力:即利,与一方当事人或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的证言复:无法与原件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试:有疑点的视听资料三、举证责任倒置的法定情形口诀:为伊勿动专选贡品表面意思:为了她不要动那些专门选来作为贡品的东西对应法条为,即危,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伊,即医,医疗行为致人损害的勿,即污,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的动,动物致人损害的专,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的侵权选,即悬,建筑物等及其上的悬挂物等致人损害贡,即共,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品,产品责任四、无须举证的事实口诀:朕自指定裁判表面意思:我亲自制定裁判人员对应法条朕,即证,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自,自然规律及定理指,通知,众所周知的事实定,据法律或已知事实能推定的事实裁,仲裁确认的事实判,判决确认的事实五、先予执行的情形口诀:贤婿筹款请御医行赡养表面意思:你的女婿筹集资金请大夫是在履行赡养义务对应法条贤:即险,恢复生产经营急需的保险理赔费用婿,即恤,抚恤金筹,即酬,劳动报酬款,用于购置生产原料或工具的贷款请,即侵,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的御,即育,抚育费医,医疗费行,立即制止某项行为赡,赡养费养,抚养费六、中止诉讼情形口诀:他能抗枉法审(案)表面意思:他能够对抗别人徇私枉法审判案件对应法条他:其他情形能:一方丧失诉讼行为能力,未定法定代理人的抗,因不可抗拒的理由无法出庭的枉,即亡,一方死亡,需继承人定是否诉讼的法,法人或组织终止,未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审,以正审案件为基础七、不能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口诀:不宜重特别堕落表面意思:不适宜重新特别堕落对应法条不宜:法院认为不宜的重,发回重审的特别:特别程序等堕,即多,共同诉讼中一方当事人过多的落,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八、适用简易程序必须先调解的情形口诀:老公叫伙计领份债表表面意思:老公让伙计去领一份负债表对应法条老,即劳,劳务合同纠纷公,即工,工伤纠纷叫,即交,交通事故纠纷伙,合伙纠纷计,即继,继承纠纷领,即邻,相邻关系纠纷份,即婚,婚姻家庭纠纷债,即宅,宅基地纠纷表,即标,标的额较小的纠纷九、依申请应再审的法定情形口诀:翻法不足惩贪污表面意思:翻遍法典也不足以惩罚贪污犯罪对应法条翻:新证据足能推翻原判决裁定的法: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不足:主要证据不足惩:即程,程序违法贪污:审判人员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十、裁定中止执行情形口诀(1):他可指望姨表面意思:他可以指望他的阿姨对应法条他:其他情形可: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指:即止,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组织终止,未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望:即亡,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须等继承人继承权利义务的姨:即异,案外人提出异议的口诀(2)<其他情形>:勿冲破深埠表面理解:不要冲破那条深巷的巷口界限对应法条勿,即无,被执行人无财产执行的冲,当事人一方申请执行仲裁,一方申请撤销仲裁破,法院受理被执行人为债务人的破产申请的深,即审,执行标的是正北法院或仲裁机构设立的标的物埠,即不,被申请人提出不予执行请求,并供担保的十一、终结执行情形口诀:羊因身困瓮亡表面意思:羊因为身体被困在了瓮中死亡了对应法条羊:即养,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权利人死亡的因,即应,法院认为应终结的身,即申,申请人撤销申请的困,被执行人生活困难,无收入且无劳动能力的瓮,即文,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亡,被执行人死亡,无遗产可执行且无义务承担人的十二、地域管辖分几类一般原则:原就被(被告所在地)补充规定有四种一是双方被监、劳一年以下原来地一年以上监、劳地二是户口双注销只能被告居住地三是双军加一地团级以上单位地四是离婚双离家超过一年常住地例外规定:被就原(原告所在地)八种情况记心田一、二两种身份诉下落不明失踪人不在国内居住人三、四被告被监、劳五是被告户口销六是赡养不一地七是非军离非文八是补四单离家(指补充规定之四)离婚管辖特别定国内管辖涉外人国外定居国内婚国外定居国外婚不理一方原来地(定居国不予受理)国内最后居住地一方居内一方外国内一方住所地双方在外未定居原或被,原来地特殊管辖有九种前七都有被告地一是合同无协议加上合同履行地二是票据纠纷诉加上票据支付地三是保险合同诉保险标物所在地四是运输合同诉(违约)始发地或目的地五是侵权行为诉加上侵权行为地六是运输事故诉(侵权)先到地或发生地七是撞船、海损诉先到、发生、扣留地八是海难救助诉先到地或救助地(指被救船舶先到地)九是共同海损诉先到、终止、理算地合同纠纷可协议被、履、签、原、标物地专属管辖不、港、继(不动产、港口作业、继承遗产)记住其实很容易十三、民事诉讼特殊时效一伤未租寄,两年有效期;三环被污染,四年有两际;五年人寿险,二十殊可延。

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重点难点

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重点难点

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重点难点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重点难点司法考试的重点难点突破,下面是店铺整理的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店铺!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的关系刑事诉讼法具有保障刑法正确适用的工具价值,也有自己独立的价值。

刑事诉讼法在保障刑法实施方面的价值有:第一,通过明确对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起诉权、审判权的专门机关,为查明案件事实、适用刑事实体法提供了组织上的保障。

第二,刑事诉讼法通过明确行使侦查权、起诉权、审判权主体的权力与职责及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与义务,为查明案件事实和适用刑事实体法的活动提供了基本构架;同时,由于有明确的活动方式和程序,也为刑事实体法适用的有序性提供了保障。

第三,规定了收集证据的方法与运用证据的规则,既为获取证据、明确案件事实提供了手段,又为收集证据、运用证据提供了程序规范。

第四,关于程序系统的设计,可以在相当程度上避免、减少案件实体上的误差。

第五,针对不同案件或不同情况设计不同的具有针对性的程序,使得案件处理简繁有别,保证处理案件的效率。

刑事诉讼法的独立价值,主要表现为以下方面:第一,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诉讼原则、结构、制度、程序,体现着程序本身的民主、法治、****精神,也反映出一国刑事司法制度的进步、文明程度,是衡量社会公正的一个极为重要的指标。

刑事诉讼法中关于审判公开、辩护制度等规定,是民主、法洽精神的体现。

刑事诉讼法的制定和实施,就是在实现其自身蕴涵着的民主、法治、****保障等价值。

相反,规定刑讯逼供、非法采证、秘密审判等内容的刑事诉讼法,是与现代民主、法治精神相背离的。

这种程序下,即使案件在实体处理上没有错误,也会因为诉讼过程中的野蛮、专横,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不仅会对实体处理是否公正产生怀疑,而且会通过程序这个窗口对社会公正产生怀疑,进而对现实社会失去信心,甚至产生对抗情绪。

这从反面体现出刑事诉讼法本身具有的独立价值。

第二,刑事诉讼法具有弥补刑事实体法不足并“创制”刑事实体法的功能。

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必备考点背诵新

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必备考点背诵新

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必备考点背诵新一、诉讼程序1.公诉和自诉的起诉阶段1. 在初次听取案件时,应当向被告宣读起诉书,并将起诉书副本送交被告。

2. 在初次开庭审理时,检察官或者公诉人应当向被告宣读起诉书,并将副本送交辩护人或者委托代理人。

3. 结案陈述,指出公诉机关对被告的指控及理由,阐述被告的罪行所犯的法律规定,明确意见和请求。

2.证据1. 证人证言要求自始至终一致。

2. 被害人的陈述,需要经过询问和变更及时得到记录。

3. 被告人供述、辩解的内容不得作为证据使用。

3.刑事判决刑事判决应当采纳的原则和规定:1. 不能以任何冤假错案惩罚无辜;2. 罪刑法定,定罪准则要确定而不可任意裁量;3. 依法进行严格证明;4. 平等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二、扣押、冻结、查封、扣留、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等强制性措施1. 扣押是指将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依法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2. 冻结是指限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依法所持有的财产或者申请的信用证、汇票等票据的支付、转让权利等一种财产强制措施。

3. 查封是指限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依法所持有的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利的处理权的一种财产强制措施。

4. 扣留是指将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依法拘禁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5. 监视居住是限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性措施,但是与扣押不同的是,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住处不能被检查、搜查。

6. 取保候审则是采取强制措施时,能够减轻强制性措施对人身自由的限制。

三、辩护1.辩护律师必须遵循职业道德,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宜过于亲密。

2.辩护律师要递交答辩状,明确被告人和自己的辩护观点。

四、证据的认定1. 证据确凿为指已经证明事实的证据。

2. 充分证据指证据的规定数量符合法定标准,证据之间相互印证、补充。

3. 嫌疑人及其辩护人对有关证据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法庭认定证据时提出。

五、司法救助制度1. 司法救助制度是指在申请人权利或者法定利益受到侵害时,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给予保护的一种有效制度。

刑诉法司考知识点总结

刑诉法司考知识点总结

刑诉法司考知识点总结一、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刑事诉讼法规定,任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享有平等的诉讼权利,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不得受到歧视。

2、法律面前人人无罪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未经依法判决前,一律视为无罪,原则上不得采取羁押措施。

3、证据予以质证刑事诉讼法规定,法庭审理案件时,任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有权质证控诉人提出的证据,以保障诉讼公正。

4、证据由公证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判决案件时应当依据证据,但是证据必须经过交叉质证,切实公证。

5、施行盖公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判决案件时,判决书应当盖公,以示公正。

6、充分辩护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充分辩护的权利,包括申请辩护人、自辩、调查取证等。

7、法定证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判决案件时应当依据法定证据,法定证据具有约束力。

二、公诉和自诉案件的受理1、公诉刑事诉讼法规定,公诉案件由检察院提起诉讼,具体包括刑事案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刑事公益诉讼等。

2、自诉刑事诉讼法规定,自诉案件由犯罪被害人、其近亲属、法定代理人等提起诉讼,具体包括刑事案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等。

3、罪名刑事诉讼法规定,公诉案件的罪名由检察院提起公诉,自诉案件的罪名由自诉人提起诉讼。

4、案件受理5、管辖6、不受理的情形7、附条件受理8、诉讼时效三、侦查1、侦查机关2、侦查向3、侦查措施4、强制措施5、证据的收集6、勘验、检查7、调取、查封8、搜查9、抽样10、侦查终结四、审查起诉1、案件移送程序2、案件受理程序3、审查起诉标准4、不予捕捉的案件5、决定书面通知6、不起诉7、不起诉通知书8、案由变更9、案件再审查五、审判阶段1、公诉案件的受理2、通知辩护3、传唤证人4、传达刑事先行处罚决定5、审理程序6、举证质证7、判决8、结案报告六、诉讼文书1、公诉和自诉文书2、开庭传票3、搜查证据清单4、刑事判决5、押解证明6、行政强制执行通知书七、刑事诉讼的程序1、案件受理程序2、收集证据程序3、审查起诉程序4、审判程序5、执行程序6、附则总结刑事诉讼法是我国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法律,是司法考试的重要考察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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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司法考试重要考点记忆要诀
1、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微、追、特、告、死。

2、近亲属的权利:申请取保、上诉、再审申诉、委托诉讼代理人(公诉)。

3、检察院立案的情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危害人身、民主
权利的犯罪——破、报、拘、搜、供、证、虐(“破拘搜”为一般主体)。

4、法院受理的自诉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伤、住、
自、重、遗、伪、产、三。

5、交叉管辖:
公检交叉管辖——分开管辖,主罪为主。

自诉与公诉交叉管辖——自夹公,应另送;公夹自,可合并。

6、特殊地区管辖:
特殊地域——飞船、铁领、外外国。

漏罪、新罪、逃脱期间犯罪——漏原服主,新服脱发。

7、回避申请权:当事人及法代。

取保申请权:嫌被人及法代、近亲属、律师。

上诉权:当事人及法代、近亲属、辩护人。

再审申诉权:当事人及法代、近亲属(无需同意)。

8、不得充当辩护人的情形:缓、限、限、现、陪、利、外。

9、律师在起诉与审判阶段的会见权与侦查阶段的区别:无需批准,不能在
场。

10、律师与非律师辩护人在起诉与审判阶段的权利的区别:非律师享有受限
制的会见权、阅卷权,没有调查取证权、申请取保候审权。

11、应当指定辩护的情形:未、限、聋、死。

12、应当指定辩护的拒绝辩护:拒1,正当理由,准许;拒2,不准。

13、公安拘留的情形:预、指、证、自、毁、讲、流。

检察院拘留的情形:自、毁。

14、保证人的条件:无牵连、有能力、有自由、有固定住处与收入。

15、强制措施的决定权与执行权:
决定权——除拘留外,法院均有权决定。

执行权——除拘传外,均由公安执行。

16、逮捕的条件:三个有。

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判断标准――有人有事有证据。

17、拘留与逮捕后的24小时讯问与通知:谁决定,谁通知,谁讯问。

18、特殊逮捕:
逮捕本级人大代表――直接报;
逮捕上级代表――层层报;
逮捕下级代表――直接报或委托报;
逮捕两级以上代表――各级报。

19、应当变更或解除逮捕的情形:管未、羁满、鉴满。

20、扣押财产的返还:合法返还,危险照片,扣款扣缴,冻款冻缴。

21、2人以上进行的活动:拘传、拘留、逮捕、讯问、询问、辨认。

22、侦查羁押期限的计算:3、2、2、重、查、无、不。

23、审查起诉中特殊情形的处理:
遗漏同案犯或罪行、潜逃――查漏止缺。

24、相对不起诉的情形:域、聋、防、预、中、次、胁、自。

25、庭前审查中特殊情形的处理:四不原则。

不管不在――退回;
不齐――补送;
不新――不理;
不追――不终。

26、公诉转自诉案件的特点:三不原则――不调、不反、不简。

27、不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复共、无罪、聋哑、公转自。

28、二审应当开庭审理的情形:抗、死、死缓新。

29、二审应当发回重审的情形:程序违法――公、回、剥、组。

30、死刑复核程序应当发回重审的情形――事实、法律、程序。

多个死刑――部分不清,全案发回;部分不死,可以改判。

31、再审应当开庭的情形:一审、二审、抗诉、加重。

32、省级政府指定医院进行的活动:保外就医、精神病、伤重、省指的重新
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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