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市工商行政管理局“XX红盾护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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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XX红盾护农”实施方案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XX红盾护农”实施方案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XX红盾护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关于深入开展“20XX红盾护农”行动的通知》的工作安排和省工商局对红盾护农行动提出的具体要求,切实履行农资市场的监管职责,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和严重坑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切实保障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社会稳定。

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开展红盾护农行动是当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

深入开展“20XX红盾护农”行动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1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整合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

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加大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探索和建立农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

以红盾护农为抓手,大力培育和发展农村经纪人,促进农业生产和市场需求的衔接;稳步推进“订单农业”,开展“涉农合同帮扶”活动,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积极引导农民运用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增收,为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充分发挥“12315”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广泛开展“12315”申诉举报网络进市场、进村镇、进商家活动,及时解决因农资消费引发的群体性投诉,切实维护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各县局、分局要把维护和实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以“打假、护农、增收”为目的,进一步加强种子、肥料、农药等农资市场监督管理,突出重点,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和严重坑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强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工作,加快发展现代农资流通方式,从源头上把好农资产品市场准入关,积极培育优质农资品牌,提高优质农资产品市场占有率,整体推进农资打假工作纵深发展,切实保障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社会稳定。

二、组织领导为加强对“红盾护农”行动的组织领导,市局决定成立“红盾护农”工作领导组及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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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红盾护农运动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统一部署,以及《~红盾护农方案》和《关
于印发<xx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年红盾护农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结合xx区开展农资打假护农行动的实际情况,经局党组研究决定,为使我局继续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工作落到实处,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宗旨
以“xxxx”重要思想和xx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全国、盛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依法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认真开展红盾护农行动,进一步加强农资市场监管执法力度,整顿规范好农资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制、销各种假冒伪劣农资、无照非法经营农资等违法违规行为,净化农资市场,维护交易秩序,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开展“红盾护农行动”的社会影响力,广泛宣传国家对农资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农资打假维权的基本知识,全心全意为“三农”发展服务,不断扩大“打假护农”的社会影响,积极引导农民群众从正规农资经营渠道进货,提高农民自我防范意识,自觉抵制购买假冒伪劣农资商品,确实维护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

(一)、红盾护农行动,扶农支农保农;
(二)、红盾护农促增收;
(三)、红盾护农在行动,放心农资促“三农”;
(四)、扶持“三农”大发展,红盾护农在行动。

三、组织领导。

工商局红盾护农运动实施方案

工商局红盾护农运动实施方案

工商局红盾护农运动实施方案一、目标定位我们要明确目标:打击假冒伪劣农资,保护农民利益,促进农业健康发展。

这不是一句空话,而是要落实到每一个细节。

我们要让农民朋友用上放心农资,减少因假冒伪劣产品带来的损失。

二、工作原则1.以人民为中心,服务农民,贴近实际。

2.精准打击,确保实效,不走过场。

3.联动执法,形成合力,打造红盾品牌。

三、具体措施1.宣传教育: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广泛宣传农资打假的重要性,提高农民朋友的辨别能力。

可以制作一些易懂易记的宣传标语,比如“红盾护农,假冒伪劣无处藏身”。

2.市场排查:组织专门的检查小组,对农资市场进行拉网式排查,特别是那些偏远地区的小型农资店,往往是假冒伪劣产品泛滥的地方。

检查时,要细致入微,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

3.技术支撑: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农资追溯系统,让每一批农资都能追溯到来源,确保农民朋友用到的都是正规产品。

同时,利用大数据分析,预测假冒伪劣农资的流向,提前介入,精准打击。

4.案件查处:对于发现的假冒伪劣农资案件,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对于涉案人员,要依法严惩,形成震慑。

同时,要公开曝光典型案例,让农民朋友知道我们的决心。

5.联合执法:与农业、质检、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形成合力。

在关键时期,比如春耕、秋收时节,开展集中整治行动,确保农资市场的安全。

6.奖励举报:设立举报,鼓励农民朋友积极举报假冒伪劣农资线索。

对于举报属实的,给予一定的奖励,激发大家的积极性。

四、实施步骤1.启动阶段:召开动员大会,明确任务分工,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2.实施阶段:按照既定措施,分步骤推进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五、保障措施1.人员保障:抽调精兵强将,组成专门的工作小组,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2.资金保障:合理调配资金,确保工作所需经费得到充分保障。

3.制度保障:完善相关制度,确保工作的长效性。

写着写着,方案的基本框架已经完成。

就是细化每一个环节,确保每一个细节都能落到实处。

工商局XX年红盾护农行动实施方案

工商局XX年红盾护农行动实施方案

工商局XX年红盾护农行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红盾护农工作,扩大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内涵和外延,提升服务新农村建设层次,充分发挥工商职能,市局决定____年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大地红盾行——走进百乡万户”为契机,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保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努力实现打假护农保消费的目标。

二、行动内容_、严把市场准入关。

取缔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挂靠经营和不具备资格经营的农资经营单位,净化市场经营环境,坚决取缔地下黑窝点。

_、明确工作重点。

重点检查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具及零配件等经营场所,严厉打击生产、销售过期、无效、变质、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行为。

_、落实农资市场监管制度。

完善农资经营户“两帐两票一卡一书”(进销货台帐、进销货发票、农资商品质量信誉卡、农资商品质量责任书)制度,逐步形成全市统一式样、统一标准的农资管理文本。

_、加大查办案件力度。

以加大农资商品经营行为和质量的监督检查力度为切入点,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和坑农害农的案件,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_、建立农资监管常态机制。

形成农资商品市场日常监管与日常巡查制相结合、与属地管理相结合、与预警制相结合的农资监管体系。

认真落实好《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对经营农资的单位实施分类监管,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

三、实施步骤____年红盾护农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____年_月至____年_月)利用多种形式开展送法下乡活动。

各、县、市区局要认真组织红盾护农启动仪式,利用多种形式开展送法下乡活动。

邀请专家解答农民提出的疑难问题。

举办《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培训班,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宣传力度。

市局将在_.__前选定一处农村大集开展红盾护农启动仪式。

第二阶段(____年_月至____年_月)对农资市场进行拉网式大检查。

最新-市工商局9红盾护农行动实施方案 精品

最新-市工商局9红盾护农行动实施方案 精品

市工商局9红盾护农行动实施方案1市工商局“2019红盾护农行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全面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切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安定和谐,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根据省工商局统一部署,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如下:一、行动宗旨以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扎实服务和谐社会建设为指导,紧紧围绕全省、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部署,坚持“四个统一”和“立足工商抓工商、跳出工商抓工商”工作理念,以保障农业生产安全、维护农民切身利益为出发点,通过深入组织开展农资市场集中整治,认真落实农资市场监管措施,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行为,创新完善农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确保农民用上放心农资,保障农业生产顺利进行;努力实现农资市场监管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二、行动重点要针对农资市场监管特点,突出抓好重点季节、重点品种、重点行为的整治。

结合春耕、夏播和秋种,组织开展“红盾护农保春耕”、“红盾护农保夏播”、“红盾护农保秋种”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加强对种子、肥料(主要是复混肥)、农药、农机及零配件等农资商品的监管重点法查处无证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缺乏有效管理的挂靠经营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国家禁用农资商品、未经国家有关部门审定或批准的农资商品和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假冒伪劣农资商品的违法行为,突出整治虚假标识、标识不清、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三、实施步骤(一)3月上旬,组织召开“2019红盾护农行动”及“红盾护农保春耕”专项整治行动动员会。

(二)3月中旬,配合省局统一组织开展肥料商品质量定向监测工作,公布监测结果,查处违法行为。

(三)3月中旬~4月底,组织开展“红盾护农保春耕”专项整治行动。

重点整治种子、化肥、农药等商品:1、采取上下联动、点面结合、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对种子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核查。

县、分局先行自查,市局组织联查,省局组织抽查。

县、分局要对经营单位要全面普查,市场上销售的种子产品要检查50%以上,其中小麦、杂交玉米、杂交水稻、棉花种子产品要全部检查,市局抽查种子产品30%以上;2、检查农药批发市场和主要农药经营店(点),对县、乡重点农资市场进行检查。

工商局红盾护农行动实施方案(1)

工商局红盾护农行动实施方案(1)

工商局红盾护农行动实施方案(1)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和全区工商系统工作会议的部署,继续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全力保障全市农业生产顺利进行,经研究,制定我分局“20XX红盾护农”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深入开展“20XX红盾护农”行动,扎实做好服务农村改革发展各项工作,是我分局立足部门职责、围绕铁山港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铁山港区社会经济发展大局和保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粮食生产安全的重要举措。

各单位要从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和整顿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全力为促进铁山港区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服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五个更加”新要求,进一步落实工商系统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要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创新工作机制,加大农资市场规范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和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等坑农害农行为,确保农业生产用上放心农资,确保农民合法权益得到有力保障、农资市场秩序持续好转。

二、工作重点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关于深入开展20XX红盾护农行动的通知》、《广西工商系统20XX红盾护农行动实施方案》及《北海市工商系统20XX红盾护农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今年我分局“20XX红盾护农”行动重点是以“三关四查”为指导,全力实施专项整治工作。

“三关四查”是指把好“三关”和严格“四查”。

把好“三关”即:一是把好农资市场经营主体准入关,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核发营业执照;二是把好农资市场商品质量关,引导企业建立农资商品进货台帐,从源头上杜绝不合格农资产品流入市场;三是把好农资产品质量制度关,对台帐、公示卡、承诺书等制度统一规范化。

严格“四查”即:一是清查农资经营者主体资格,对经营者是否取得种子、农药等相关前置经营许可进行排查;二是检查农资商品质量,内容包括检查农资商品生产批准文号、生产日期、产品质量合格证等;三是检查农资产品广告及产品外包装、装潢,对存在虚假宣传、商标侵权、违法发布广告等违法行为重点查处;四是检查农资产品经营记录,包括检查进货销售台帐、发票、质量服务承诺书、责任书、信誉卡等使用情况。

工商局红盾护农行动实施方案

工商局红盾护农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红盾护农工作,扩大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内涵和外延,提升服务新农村建设层次,充分发挥工商职能,市局决定____年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大地红盾行——走进百乡万户”为契机,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保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努力实现打假护农保消费的目标。

二、行动内容_、严把市场准入关。

取缔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挂靠经营和不具备资格经营的农资经营单位,净化市场经营环境,坚决取缔地下黑窝点。

_、明确工作重点。

重点检查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具及零配件等经营场所,严厉打击生产、销售过期、无效、变质、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行为。

_、落实农资市场监管制度。

完善农资经营户“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制度,逐步形成全市统一式样、统一标准的农资管理文本。

_、加大查办案件力度。

以加大农资商品经营行为和质量的监督检查力度为切入点,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和坑农害农的案件,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_、建立农资监管常态机制。

形成农资商品市场日常监管与日常巡查制相结合、与属地管理相结合、与预警制相结合的农资监管体系。

认真落实好,对经营农资的单位实施分类监管,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

三、实施步骤____年红盾护农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利用多种形式开展送法下乡活动。

各、县、市区局要认真组织红盾护农启动仪式,利用多种形式开展送法下乡活动。

邀请专家解答农民提出的疑难问题。

举办等相关法律、法规培训班,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宣传力度。

市局将在_.__前选定一处农村大集开展红盾护农启动仪式。

第二阶段对农资市场进行拉网式大检查。

开展打假护农保春耕活动,各县、市、区局积极开展自查工作,要结合本地区实际,重点检查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具及零配件等农资商品,同时要组织对农资商品抽检,自查结束后,将工作情况上报市局。

市局将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对各基层单位开展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对工作不到位、存在问题的单位要进行通报。

工商局红盾护农活动方案

工商局红盾护农活动方案

工商局红盾护农活动方案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农业领域的市场主体和从业者渐渐增多,同时也面临着很多的问题和挑战。

为了更好地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工商局红盾护农活动成为了当前工商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生动体现了服务快递,维权服务,营商环境建设的具体体现之一。

一、红盾护农活动的背景和目的农村维权问题是当前市场经济中的一大热点话题,农村市场的复杂性和广泛性在农业社会中体现的更加深刻。

然而,农民在经济活动中广泛存在的诸如合同违约、征地、佃租等方面的利益分配不公问题往往难以得到公正维护。

应对这一问题,我国工商管理机构积极采取措施,红盾护农活动就是其中之一。

红盾护农活动主要是在城乡居民之间,以及城乡居民与市场主体之间,进行权益的保护和服务。

其中,有两个重点:一是服务农村经济发展,支持农村产业发展,为农民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并加强对特色农产品的推介和保护;二是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监管市场行为,惩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为市民提供公平、公正、有效的服务。

二、红盾护农活动的实施内容红盾护农活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宣传和培训工商局通过媒体宣传,深入农村、入户宣传,发放海报、宣传单等方式,向农民普及相关知识,增强农民维权意识,并组织相关培训,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

2、投诉举报工商局在实施中加强了对农民的权益保护,通过投诉举报的方式,处理农民反映的问题,对农民合法权益受损的举报和投诉进行受理、核查和解决,加大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力度。

同时,也加强了对市场主体的监管力度,发现无证经营、欺诈、虚假广告等行为,维护公正市场秩序。

3、服务农民工商局在实施中加强了对农民有关合同、租赁、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保护,为农民所拥有的权益提供相关法律服务,并举办集中赔偿活动、针对特定产品开展联合保险等方式,为农民提供更好的经济支持和服务。

4、农村社会管理红盾护农活动通过加强对农村集体财产合法权益和村民自身财产安全保障的监管,促进农村自治和社会管理,维护村民合法权益。

红盾护农行动实施意见

红盾护农行动实施意见

红盾护农行动实施意见各县工商局、分局,各直属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农业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的意见》和《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以及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关于服务农村改革发展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促进农业生产发展1、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

突出重点地区,把农资生产区、农资主销区、农资案件高发区作为检查重点;突出重点品种,把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具、农膜等农业生产必需的农资作为检查的重点;突出重大案件,把影响面大、对农业生产危害严重的案件作为重点;突出重点农时,结合春耕、夏播和秋种等重要农时季节,认真组织开展“红盾护农保春耕、保夏播、保秋种”三次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确保农资消费安全。

2、加强农资市场监管预警。

全面推广应用“农资质量监管预警系统”,根据市场巡查、农资质量监测、案件查办、消费者申诉举报等有关信息情况,及时发布市场监管预警和消费警示,引导农民消费。

3、加强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工作。

以农民群众投诉突出的、新闻媒体披露的、进货渠道不明的、信誉差的农资商品和经营者为重点,扩大监测范围和品种,提高监测的密度和频率,及时向社会公布检测结果,把不合格农资产品清除出市场。

加强与农业、质监部门的配合协调,及时通报农民投诉、案件查处等情况及农资检测结果,提高监管效能。

4、建立健全农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

进一步强化农资市场主办者、农资经营者是流通环节农资商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继续推行“两帐两票、一卡一书”、种子留样备查、红盾护农联络站和联络员等制度,实现农资商品质量可追溯监管;把农资市场作为开展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的重点,进一步加快农资市场信用分类监管信息化步伐,规范农资市场交易行为,引导农资经营者诚信经营,推进农资信用体系建设。

工商局20XX年红盾护农行动方案

工商局20XX年红盾护农行动方案

工商局20XX年红盾护农行动方案工商局20XX年红盾护农行动方案按照省局工作部署,为切实加强我市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力度,有效打击坑农害农违法行为,保护农民合法权益,进一步净化农资市场环境,市局决定继续深入开展“20XX年红盾护农”行动,具体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创新理念,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的职能作用,加大市场监管和案件查处力度。

通过开展“红盾护农”行动,有效维护农民利益、维护农村生产生活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的具体问题,实践人民政府为人民的宗旨,使假冒伪劣等坑农害农行为得到有效惩治,我市农资市场得到有效净化。

二、工作步骤(一)宣传动员阶段。

从1月10日开始到2月20日为宣传动员阶段。

各县(市、区)局要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发动,在全社会形成农资打假的浓厚氛围。

(二)春季集中执法阶段。

从2月21日到4月30日为春季红盾护农行动集中执法阶段。

2月下旬市工商局布置全市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工作;4月27日前各单位总结春季红盾护农行动集中执法情况,上报市工商局。

(三)夏季集中执法阶段。

从6月15日至8月15日正值我市果木树生长期,确定以农药为整治重点集中开展夏季红盾护农执法行动。

(四)秋季集中执法阶段。

从8月20日到10月20日为秋季红盾护农行动集中执法阶段,工作安排参照春季执行。

红盾护农行动是一项全年性的工作,各集中执法阶段结束后,各县(市、区)工商局仍要不间断地加强农资市场的日常监管工作,确保农资市场秩序的持久稳定。

三、工作重点(一)农资市场监管对象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农业生产资料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45号)的规定,农资是指种子、农药、肥料、农业机械及零配件、农用薄膜等与农业生产密切相关的农业投入品。

农资经营者,是指从事农资经营的自然人、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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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盾护农行动实施意见
各县工商局、分局,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农业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的意见》和《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以及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关于服务农村改革发展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促进农业生产发展
1、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

突出重点地区,把农资生产区、农资主销区、农资案件高发区作为检查重点;突出重点品种,把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具、农膜等农业生产必需的农资作为检查的重点;突出重大案件,把影响面大、对农业生产危害严重的案件作为重点;突出重点农时,结合春耕、夏播和秋种等重要农时季节,认真组织开展“红盾护农保春耕、保夏播、保秋种”三次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确保农资消费安全。

2、加强农资市场监管预警。

全面推广应用“农资质量监管预警系统”,根据市场巡查、农资质量监测、案件查办、消费者申诉举报等有关信息情况,及时发布市场监管预警和消费警示,引导农民消费。

3、加强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工作。

以农民群众投诉突出的、新闻媒体披露的、进货渠道。

工商系统红盾护农工作方案

工商系统红盾护农工作方案

工商系统红盾护农工作方案为全面标准农资经营行为,有效维护农资市场秩序,深入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促进我市农村经济安康开展,针对当前红盾护农行动面临的新挑战和新任务,创新工作思路,提高监管效能,着力提升农资监管工作水平,根据省局的部署和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各直属(分)局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履职尽责意识,切实把红盾护农工作抓紧、抓实、抓好、抓出成效,要结合本地实际,梳理查找监管漏洞,着力解决监管空白和边界不清等问题,明确监管职责和监管要求,以实现经营者主体合法、质量合格、行为合规为工作目标,加强农资市场日常监管体系建立,确保履职到位。

(一)将加强日常监管同标准农资经营行为相结合各地要充分发挥基层工商分局(所)的作用,推进农资市场监管工作重心下移,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制。

一要从全面清查辖区内农资经营主体资格入手,结合年检、验照,对资质条件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依法予以清理,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和一照多点、非法出租转让营业执照等违法行为,确保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二要加强日常巡查,加大执法力度。

各地要严格落实农资商品监管,进一步催促农资经营者建立健全“索证索票、购销台账”、“不合格农资商品退市”、“种子留样备查”、“经营主体预先赔付”等一系列制度。

严查生产销售过期、失效、变质和标签不全、不合格以及国家禁用农资商品。

严查生产销售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傍名牌”行为。

严查生产销售无登记证、批准文号、品种审定、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农资商品行为。

严查利用各种广告,对农资商品质量、效劳、成效、适用范围等做虚假宣传行为。

严查伪造、涂改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名称、地址、有效期和有关质量标准等违法行为。

(二)将加强日常监管同监控农资商品质量相结合各地要加大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力度,适时开展对肥料、种子、农药、农膜等重要农资商品质量定向监测,以新闻媒体披露的、农民群众投诉突出的、进货渠道不明的、信誉差、屡次监测不合格的农资商品和经营者为重点,及时组织开展不定向监测。

工商红盾护农行动实施方案

工商红盾护农行动实施方案

工商红盾护农行动实施方案工商红盾护农行动实施方案一、方案背景和目的在当今的社会中,经济建设已成为各国最重要的发展方向,因此金融业也变得越来越重要。

作为我国金融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农业银行承担着农民与大众财富的保护、增值任务。

然而,在银行人员的管理不足、工作流程不畅等方面,也存在一定的管理难度,此时金融诈骗等风险类型就会慢慢地滋生。

因此,采取一些特殊措施加以防范势在必行。

在这种情况下,工商红盾护农行动实施方案应运而生。

本方案当中,我们将通过对农业银行的管理、维护以及客户资金的保护等多个方面的防护,大大提高农业银行的安全性,确保财经安全的同时提高客户的信心,使他们更好地使用农业银行的金融服务。

二、工作重点(一)完善农行管理机制。

在银行管理中,我们要注重完善各种机制,以适应市场发展的要求。

首先,人员管理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应该制定合理、科学的招聘标准,对管理人员及客户经理进行培训、考核、激励机制等,要求各工作人员要具有高度的责任感、职业道德和专业精神。

其次,完善银行内部的工作流程。

对于工作流程,在执行过程中全面、完善的规划和管理应该是现在必要的。

流程问题是银行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应密切关注和管理,严格执行流程,防止出现安全漏洞。

最后,完善信息化设施,引入高新技术手段。

银行在提高科技水平方面投入越多,就可以愈发快速、稳健地开展各项业务,加快农业银行的现代化进程。

加强对现有信息系统的维护、更新和升级,从而提高系统的安全性和高效性,更好地保护客户资金的安全。

(二)建立严格的审核机制。

作为金融服务机构,农业银行应该加强风险控制,建立严格的审核机制,对各种业务进行严密的控制,防止各种违规行为的发生。

其次,在审核过程中,应采取多种审核方式,避免单一审核方式带来的问题,确保完成了多维度的审核来控制业务风险。

最后,在审核过程中应该加强数据分析。

通过分析业务数据,分析客户的消费习惯和风险特征,及时发现异常情况、打破发生风险的黑色产业链。

红盾护农执法行动方案(最新)

红盾护农执法行动方案(最新)

红盾护农执法行动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严厉打击经销假劣农资等坑农害农行为,维护全市农资市场秩序,扎实有效开展全市x年红盾护农执法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严格执行《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45号),以稳粮、增收、强基础、重民生为目标,以农资市场信息化监管为突破,深入组织开展红盾护农执法行动,加大监管力度,完善监管机制,营造良好氛围,严厉查处经销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确保农民用上放心农资,促进农业增产和农民持续增收,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为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更大发展贡献力量。

二、工作任务(一)加强日常监管体系建设。

要切实加强市场监管,以实现经营者主体合法、质量合格、行为合规为工作目标,加强农资市场日常监管体系建设,确保履职到位。

一是严把农资市场主体准入关。

要全面清查辖区内农资经营主体,切实做到农资经营主体底数清、情况明、数字准。

对资质条件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要依法予以清理,依法查处和取缔无照经营违法行为,确保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严厉打击不法经营者在销售旺季以“科技下乡”、“农资知识宣传团”、“厂家直销”、“送货下乡”等名义走村串户非法销售农资,一照多点、非法出租转让营业执照等违法行为。

二是严格监管农资商品质量。

重点对诚信程度较差,不从正常经营渠道进货,农民群众投诉多的种子、肥料、农药等重点商品及时开展商品质量监测,并根据质量监测结果,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农资商品违法行为。

三是严格规范农资经营行为。

要充分发挥基层工商所作用,推进农资市场监管工作重心下移,认真落实辖区监管责任制,建立快速反应机制,规范测土配方肥等销售行为,依法查处经营国家明令禁止、过期、失效、变质等不合格农资商品;利用“农资下乡”借机销售假劣农资、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及伪造、涂改生产经营单位名称、地址、有效期、有关质量标识;利用境外虚假登记企业名称并以委托加工、授权使用、监制等名义加工生产“傍名牌”产品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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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行政管理局“XX红盾护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关于深入开展“XX红盾护农”行动的通知》的工作安排和省工商局对红盾护农行动提出的具体要求,切实履行农资市场的监管职责,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和严重坑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切实保障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社会稳定。

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开展红盾护农行动是当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

深入开展“XX红盾护农”行动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1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整合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

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加大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探索和建立农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

以红盾护农为抓手,大力培育和发展农村经纪人,促进农业生产和市场需求的衔接;稳步推进“订单农业”,开展“涉农合同帮扶”活动,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积极引导农民运用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增收,为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充分发挥“12315”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广泛开展“12315”申诉举报网络进市场、进村镇、进商家活动,及时解决因农资消费引发的群体性投诉,切实维护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各县局、分局要把维护和实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以“打假、护农、增收”为目的,进一步加强种子、肥料、农药等农资市场监督管理,突出重点,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和严重坑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强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工作,加快发展现代农资流通方式,从源头上把好农资产品市场准入关,积极培育优质农资品牌,提高优质农资产品市场占有率,整体推进农资打假工作纵深发展,切实保障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社会稳定。

二、组织领导为加强对“红盾护农”行动的组织领导,市局决定成立“红盾护农”工作领导组及办公室。

组长:XXX副组长:XXX成员:……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场科。

三、具体要求各县局、分局要把红盾护农行动放到突出的位置,做到及时部署,周密安排,并切实抓紧抓好。

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精心组织实施,把工作想细做细,落实责任制。

在巩固“XX红盾护农”行动取得成果的基础上,认真清理农资经营主体资格,严把市场准入关;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行为,提高流通领域农资商品质量,要集中力量狠抓大案要案,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农资市场监管方式方法,不断提高农资市场监管执法水平。

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整体执法优势,互相配合,协调一致,努力提高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效能。

1、进一步加大对农资经营者的监管力度。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对辖区所有农资经营者进行一次彻底的清理,严格依照现行法律法规,对其经营资格进行检查。

对不具备条件的,坚决停止其经营活动;对无照经营的,坚决予以取缔。

要督促农资经营者,特别是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督促企业制定有关保护消费权益的责任书。

继续加强农资经营企业信用分类监管。

对守信企业要采取适当的方式予以宣传,对严重失信的企业要依法予以惩戒。

继续大力推进农资连锁经营,在工商行政管理职责范围内,依法对守法经营的连锁经营企业在政策上予以支持,帮助他们做大做强,提高市场占有率。

2、加大对流通领域农资商品质量的监管力度。

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行为,提高流通领域农资商品质量,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XX年“红盾护农”行动的核心任务。

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大对农资商品质量的监管。

要突出“XX红盾护农”行动的重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把种子作为监管工作的重点,切实加强种子市场的监管工作,确保种子商品的质量安全。

认真建立健全种子留样备查公告制度、种子经营户的诚信责任制度。

继续实行和完善“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加以深化和创新。

在开展红盾护农行动的同时,大力发展规范农村经纪人;及时总结经验,逐步推广农业订单合同示范文本,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开展“涉农合同帮扶”活动,严厉打击设置合同陷阱、骗取合同保证金等涉农合同诈骗的违法行为。

积极引导农民运用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增收,提高农副产品市场竞争能力,为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服务。

3、进一步加强对农资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工作。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不断探索和完善保护广大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相关措施,充分发挥“12315”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

要在农村广泛开展12315申诉举报网络进市场、进村镇、进商家活动,充分发挥“一会两站”的作用,要完善农村消费纠纷解决机制,发挥农村基层工商所的职能作用,及时依法解决农民消费纠纷,特别注意解决好因农资消费引发的群体投诉,切实维护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要深入农村向广大农民宣传农资法律知识,宣传工商行政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及时向农民提供各种农资商品信息。

当农民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要依据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帮助农民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要引导和鼓励农资经营者向广大农民做出诚信服务的承诺。

4、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职责,在基层工商所要把红盾护农的各项工作细化责任落实到人,确保责任到位、职责分明。

对在行动过程中发生的不按照程序执法和疏于监管造成重大事故的,要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5、坚持依法行政,不断提高农资市场监管执法水平。

严格依法办事、依法行政是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行为的保障,是净化市场秩序的保障,是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的保障,也是树立、维护工商机关监管农资市场威信的保障。

在农资市场监管和农资打假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市场准入制度、“经济户口”管理制度、市场巡查制度、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和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制度建设工作,切实贯彻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行政不作为等行为,坚决予以处理。

要进一步做好培训工作,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市局将适当时候举办农资市场监管培训班。

要高度重视培训工作,采取形式多样的培训方式加强培训工作,培训的重点包括农资市场监管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开展红盾护农行动的经验以及农资方面的专业知识。

6、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不断提高与各方面协调配合的能力,注意讲大局、讲协调、讲配合,充分发挥综合执法的整体效能。

要加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内消费者权益保护、商标、公平交易、企业登记等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共同做好工作,要加强与农业、公安、质检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执法合力。

7、加强沟通、注重信息反馈。

要及时总结在行动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情况,如有重大案件要及时通报和汇报,要完善信息和案件报送制度。

凡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或处罚金额在万元以上的农资案件以及其它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农资案件,各县局、分局应当在处罚决定生效三日内,将处罚决定书报送市局市场规范管理科。

“二00六年红盾护农”行动责任书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关于深入开展“XX红盾护农”行动的通知》的工作安排和省工商局对红盾护农行动提出的具体要求,切实履行农资市场的监管职责,在巩固“XX 红盾护农”行动取得成果的基础上,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和严重坑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保护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建立规范、有序的农资市场,特明确如下工作责任:一、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要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站等媒体,宣传“红盾护农”行动,要深入农村向广大农民宣传农资法律知识,宣传工商行政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及时向农民提供各种农资商品信息。

当农民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要依据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帮助农民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要引导和鼓励农资经营者向广大农民做出诚信服务的承诺。

二、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成立红盾护农行动工作领导组,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相关机构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职责,在基层工商所要把红盾护农的各项工作细化责任落实到人,确保责任到位、职责分明。

三、进一步加大对农资经营者的监管力度。

要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对辖区所有农资经营者进行一次彻底的清理,严格依照现行法律法规,对其经营资格进行检查。

对不具备条件的,坚决停止其经营活动;对无照经营的,坚决予以取缔。

要督促农资经营者,特别是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督促企业制定有关保护消费权益的责任书。

四、严厉打击违法坑农害农行为。

切实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制假售劣、坑农害农的违法案件,依法及时查处,决不姑息。

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要在新闻媒体上曝光典型案件,以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五、充分发挥综合执法的整体效能。

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不断提高与各方面协调配合的能力,注意讲大局、讲协调、讲配合,充分发挥综合执法的整体效能。

要加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内消费者权益保护、商标、公平交易、企业登记等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共同做好工作,要加强与农业、公安、质检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执法合力。

六、加强沟通、注重信息反馈。

要及时总结在行动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情况,遇有重大案件要及时通报和汇报,要完善信息和案件保送制度。

凡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处罚金额在万元以上的农资案件以及其他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农资案件,各县局、分局应当在处罚决定生效十日内,将处罚决定书报送市局市场规范管理科。

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导签字:领导签字:二○○六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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