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届毕业生档案邮寄和派遣工作的通知
中组部 人社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4】90号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来源:人社部网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财务)厅(局)、档案局:为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建立健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体系,更好地服务于人才强国战略和就业优先战略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及《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等文件要求,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健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体制。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实行集中统一、归口管理的管理体制,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接受同级党委组织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具体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单位管理,其他单位未经授权不得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档案。
跨地区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
二、明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范围。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人事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具体包括: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的档案;辞职辞退、取消录(聘)用或被开除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档案;与企事业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人员的档案;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档案;自费出国留学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的档案;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档案;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的档案;其他实行社会管理人员的档案。
三、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是基本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的重要内容。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应当包括:档案的接收和转递;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档案的整理和保管;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依据档案记载出具存档、经历、亲属关系等相关证明;为相关单位提供入党、参军、录用、出国(境)等政审(考察)服务;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见附件1)。
毕业生档案去向
辽 宁 省
辽宁省阜新市人事局录用调配科 辽宁省葫芦岛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科 辽宁省锦州市人事局人才中心 辽宁省辽阳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科 辽宁省盘锦市人才服务局 辽宁省沈阳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辽宁省铁岭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科 辽宁省营口市人事局人才中心毕业生就业指导科
甘肃省白银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甘肃省嘉峪关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甘肃省金昌市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 甘肃省兰州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云 南 省
湖 南 省
重 庆 市
江 省
陕 西 省
江西 江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
海南 海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吉林 福建 上海 新疆 西藏
青 海 省
体情况如下:
黑龙江省大庆市人事局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人事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事局
甘 肃 省
甘肃省平凉市大中专毕业生择业指导中心 甘肃省庆阳市大中专毕业生择业指导中心 甘肃省人事厅 甘肃省天水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甘肃省武威市人事局科技科 甘肃省张掖市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科
黑 龙 江 省
黑龙江省鹤岗市人事局 黑龙江省黑河市人事局 黑龙江省鸡西市人事局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人事局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人事局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人事局 黑龙江省绥化市人事局
贵州省安顺市教育局 贵州省毕节地区教育局 贵州省贵阳市教育局
河 南 省
河南省濮阳市人事局 河南省三门峡市人事局 河南省商丘市人事局 河南省新乡市人事局 河南省信阳市人事局 河南省许昌市人事局 河南省郑州市教育局 河南省郑州市人事局 河南省周口市人事局
广 东 省
广东省梅州市人事局 广东省清远市人事局 广东省汕头市人事局 广东省韶关市人事局 广东省深圳市人事局 广东省阳江市人事局 广东省云浮市人事局 广东省湛江市人事局 广东省肇庆市人事局 广东省珠海市人事局
毕业生档案转递的说明(合集5篇)
毕业生档案转递的说明(合集5篇)第一篇:毕业生档案转递的说明毕业生档案转递的说明:1、学院将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上的“报到地址”栏办理档案转递,即“报到地址”就是档案转递地址。
(1)、已就业的毕业生(提供了经单位或就业主管部门审批的《就业协议书》),个人档案材料转往就业单位的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
(2)、未正式签约也未升学的毕业生的报到地址是本人“生源所在地的人事局”(上述情况指福建省生源的毕业生)。
(3)福建省生源之外的毕业生报到地址将按照各省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2、毕业生档案将由招生就业办档案室通过邮局以机要件方式转递或直接送达,每年7月份开始。
毕业生应关注本人档案去向并于9月初向本人档案转递地查询个人档案是否已到达。
如未到达,应及时与招生就业办联系,办理档案查询手续。
3、各类就业状况的毕业生档案转递方向:(1)参加专升本已录取的毕业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各系办理领取档案手续,暂由毕业生本人保管,报到时交至录取学校收。
(2)毕业前通过学院和系统一办理了人事代理的毕业生,招生就业办于8月底前将档案转至相关的人才市场。
(3)各自与用人单位签定了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招生就业办于7月份开始按就业协议书和报到证上所规定的地址和单位寄发。
(4)结业生及办理休学的同学,档案暂由学生所在系管理,待确定毕业或结业后再依据就业去向确定如何转寄。
(5)生源属厦门市区及所辖区的待就业毕业生:学籍档案将于9月底前转至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
(6)生源属泉州市所辖区、县的待就业毕业生:学籍档案将于9月底前转至泉州市人才服务中心。
(7)生源属莆田市所辖区、县的待就业毕业生:学籍档案将于9月底前转至莆田市人才服务中心。
(8)生源属宁德市所辖区、县的待就业毕业生:学籍档案将于9月底前转至宁德市人才服务中心。
(9)生源属三明市所辖区、县的待就业毕业生:学籍档案将于9月底前转至三明市人才服务中心。
(10)生源属南平市所辖区、县的待就业毕业生:学籍档案将于9月底前转至南平市人才服务中心。
四川大学二0一四届毕业生派遣、离校须知
一、关于离校程序
• 1. 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须按照学校招生 就业处就业派遣工作日程安排,做好“2014 届毕业生就业信息核对工作”。 • 2. 派遣前,毕业生要利用空闲时间(按照相 关部门具体要求)清还公物、图书资料、交 清所欠的费用等。请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 位务必在派遣前督促毕业生完成离校手续, 为派遣做好准备。
2013-2014学年下期形势与政策课考试题 (毕业班:2010级开卷)
• • • • • • • 一、简答题 (每题20分,共60分) 1、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和基本原则。 2、谈谈如何提高大学生廉洁修身的自觉性。 3、2014年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形势及农业农村工作的主要任务。 二、论述题(40分) 习近平总书记今年五四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发表了题为《青年要 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讲话。身为青年的我们是祖国 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也是党的未来和希望,青年大学生要响应党的 号召,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积极践行者。请结合习总书记的讲话 内容和自身实际,谈谈青年大学生如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有关离校手续的办理
• 8.信息管理中心:
• 关于在校期间的各类费用的清缴及一卡通的注销,见学校信息管 理中心的另行通知。 • 9.档案的转递: • 根据学校招生就业处制定的“毕业生就业派遣名单”,学校档案 馆通知学院与相关部门办理毕业材料归档及档案寄送手续。档案 馆于7月2日—10日安排各学院合档,办理相关手续,7月14日—15 日到四川省机要通信局寄送毕业生档案。具体安排详见档案馆网 页通知。
二、有关离校手续的办理
• 6.毕业生体检:
• 毕业生带上一寸的近照一张,按照校医院通知到各校区医院进行 体检,各学院的体检时间见校医院主页上的安排。 • 地点:望江校区——望江校医院,6月9日——6月20日 8:10—— 11:30,14:30——17:30 • 华西校区——华西保健医院,6月3日——6月20日 14:30—— 17:30 • 江安校区——江安校医院,6月3、4、5、6日 9:00 —— 11:00,13:00——16:00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毕业生档案邮寄工作的相关说明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毕业生档案邮寄工作的相关说明毕业生档案邮寄工作的相关说明1.毕业生档案转出的五种主要情况:(1)升学读研。
对于升学读研的毕业生,要求其在7月1日前将所升入学校所开具的调档函原件交送至档案馆。
(2)参军。
此类毕业生往往需提前调档,学生应提前办理好成绩单、审核表、毕业生登记表、报到证等材料,并持所在学院证明、部队调档函原件及个人身份证原件至档案馆进行办理档案转出手续。
(3)就业(签订就业协议)。
毕业生档案将按照就业协议上的档案接收相关信息进行转递(详情见后)。
(4)未就业(未签订就业协议及未办理就业代理)。
毕业生档案发回至该生生源地人才中心等人才服务机构。
(5)办理就业代理。
毕业生档案转递至学校就业办统一联系的就业代理机构。
2. 毕业生档案的邮寄方式依据人事档案转递的有关规定,毕业生档案必须以机要文件的形式进行邮寄。
机要文件是由党、政、军、企等机关保密(机要)部门通过机要通信或派专人送取的邮件传输形式之一。
作为一种特殊的邮件种类,其有着与普通邮件不同的交寄、分拣、投递、接收方式。
邮局有专门途径保障其安全。
一般来说,只有党、政、军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大型企业等单位有权接收机要文件,民营、外资、私人等性质的单位无接收机要文件的权限。
对于无档案保管能力、不能接收机要文件的私企、外企、合资企业等单位,毕业生需将档案落在用人单位指定的档案服务机构或者是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事局、人才中心等档案保管机构。
(北京、上海等不能落档地区除外。
)3. 毕业生档案由我校转出后的查询档案寄出两个月后,毕业生可向派遣单位人事部门及档案接收单位查询。
如档案未到,可致电校档案馆查询。
如果发现档案中缺少材料应向各原所在学院查询。
机要文件和挂号信在寄出的一年时间之内为查询的有效期。
4. 档案邮寄信息的填写(1)单位名称的填写要完整,不得使用简称;单位地址的填写要详细规范。
派遣单位具有人事档案保管权限的(主要包括县级以上的党政军、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以及各类人才中心和人事代理机构等),如派遣单位对毕业生档案接收地址无特殊要求,则派遣单位为档案接收单位,毕业生档案将转递至该派遣单位,如有特殊要求,则按派遣单位要求的档案接收地址邮寄。
毕业生档案转递工作流程
毕业生档案转递工作流程一、前期准备阶段1、依据档案管理规范,将应该归入个人档案的材料全部归档。
2、清理毕业生档案,将档案中无关的材料(如空信封、绘画、高考试卷、报考志愿计算机涂卡、入团介绍信等)清理出来。
3、核对档案袋内外所有材料上的姓名是否一致,归档的材料是否齐全。
若有缺少,记录下来,与辅导员联系说明,并补齐所缺材料。
此项工作通常在5月底完成。
4、依据就业办毕业生日程安排,提前做好档案转递通知单的编号、日期、加盖公章等准备工作。
5、提前购置邮寄大信封、浆糊等用品。
6、当部分同学考取外校研究生需提前调档,也就是两次调档,第一次调档必须依据调档函,经院系领导同意签字、盖公章后方可邮寄(这时寄走的档案缺少毕业材料),把邮寄走的档案登记在机要信件投寄登记账页上,以便第二次寄档时备查邮寄地址(第二次寄走的档案是最后毕业时材料)。
二、学生毕业时所形成的材料归档1、每年6月初将正式、预备党员材料收集归档,并按学生档案归档范围要求将材料全部归档。
2、各系将毕业生登记表、医学院的毕业实习鉴定归档。
3、教务处交来的学生成绩归档。
4、就业办交来的毕业生就业报到通知书归档。
5、学生处等部门交来的个人奖惩材料归档。
三、最后邮寄阶段1、首先要认真仔细做好协议书的档案投寄地址与就业办提供派遣计划核对工作。
若学生就业工作单位是个体、私营企业无权管理档案,就要看协议书上是否加盖当地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或上级主管部门公章;若签字、盖章手续完备,就将档案邮寄到此单位;若不符合以上两种情况,档案暂不寄。
2、经核对无误后,在派遣计划上编档案号码(分配到同一单位工作人员编在一个号内),依据档案编号顺序开“档案转递通知单”,存根处准确写明邮寄地址、姓名、人数等。
3、依据开好的“档案转递通知单”,书写邮寄信封,写明档号、收信人地址、单位。
4、先将考研、缓发、结业、留校、分配到淮南市工作的档案抽取出来。
5、学生档案装袋:依据派遣计划的编号、学号、姓名,档案转递通知单及信封地址三者相吻合来抽取学生档案并装入信封,分配到同一单位人员装入同一个大信封中。
应届生考研调档函
应届生考研调档函【篇一:应届生考研调档函】编号:调档函考生单位档案部门负责人:贵单位(考生编号:)同志报考我校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已参加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并被拟录取为我校级专业硕士研究生,请贵单位将其人事档案于月日前寄至我校(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人事档案调档时间可推迟到毕业后)。
被正式录取的考生档案不再退回,未被正式录取考生档案将于年月退回贵单位。
谢谢合作!此致敬礼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传真: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年月日调档函存根考生姓名:发往单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录取专业:发函形式: 挂号/平信/特快专递/考生自带发函日期: 年月日编号:篇二:往届生考研的户口及档案问题往届生考研的户口及档案问题在每年的考研大军中,都有一大批往届生报名。
往届生2015年考研报考调档问题如何解决,考生都了解了吗?提醒各位往届生及时关注,不要因此影响报名。
往届生考研调档问题(1)考研调档,你可以拿着调剂院校出具的《调档函》公文,到你托管的单位(比如人才中心),必须带上身份证亲自去办理;(2)学校要求打印调档函,章也是打印的,人才市场应该会承认,万一不行,你可以现场打开你报考院校招生网页,专有《调档函》的页面给人才中心看,这样就更具有说服力;(3)交上身份证复印件和调档函后,至于你的档案会有专门的机要渠道传递,为了保密的需要,你自己是不能携带自己档案的,同时保管好托管单位给你的档案调走凭证(有编号的);(4)按规定时间申请《调档函》后,你自己并不知道档案是否到达调剂院校,你只能电话询问研招办是否到达,曾经有档案遗失的先例,自己要追踪档案;(5)机要传递需要多长时间,这个说不准,也许一个星期,也许半个月,自己追踪就是了。
(6)调档你必须亲自办理,是不能请人代办的。
(7)如果你还不清楚,可以电话咨询你档案托管单位调档的手续,这样更稳妥。
2015年考研报名正在进行中,希望广大考生抓紧时间进行报名,避免逾期不可补报。
高等学校毕业生调配派遣办法
高等学校毕业生调配派遣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国家计划委员会(已更名),国家人事局•【公布日期】1981.10.04•【文号】[81]教学字048号•【施行日期】1981.10.0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就业指导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废止<高等学校毕业生调配派遣办法>的通知》(发布日期:2009年5月18日实施日期:2009年5月18日)废止高等学校毕业生调配派遣办法([81]教学字048号1981年10月4日教育部、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人事局发布)为了贯彻国务院国发[1981]23号文件精神,做好今年高等学校毕业生调配派遣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执行计划1.要切实执行国务院批准的毕业生分配计划和国务院有关部委制发的调配计划。
各级计划、调配部门要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认真地检查。
2.在调配派遣过程中,学校如发现有分配不当的,经商得地方计划、调配部门同意后,可进行调整。
如调整的人数较多,应同上级计划、调配部门商定另下调整计划。
3.入学时工龄满五年的原是国家职工的学生(指在校学习期间,由原单位发工资的),毕业后一般回原单位。
如回原单位用非所学或国家急需的专业,仍按调配计划执行。
现役军人学生,毕业后回原部队,专业不对口的,由部队内部调整。
4.已录取为研究生和按规定回原单位,以及因故(退学、休学、开除、疾病等)减少的毕业生人数,地方计划、调配部门要合理酌减有关单位的分配名额,分配人数多的多减,少的少减,边远地区不减。
减少的专业、人数和原因,由学校及时通知用人单位。
二、思想政治工作5.地方调配部门、教育部门和学校,要认真做好毕业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宣传、新闻单位和共青团组织要密切配合,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典型,表彰先进,树立服从国家分配光荣的社会风尚。
6.学校要在毕业分配前,集中一段时间进行分配教育。
教育毕业生服从国家分配,到基层去,到艰苦的地方去,到祖国需要的地方去,立志把自己的青春和才智献给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
高等学校毕业生调配派遣办法 (见习规定)
【法规分类号】206004198102【标题】高等学校毕业生调配派遣办法【时效性】有效【颁布单位】教育部;国家计委;国家人事局【颁布日期】1981.10.04【实施日期】1981.10.04【失效日期】【内容分类】普通高等教育【文号】(81)教学字048号【题注】【正文】为了贯彻国务院发〔1981〕23号文件精神,做好今年高等学校毕业生调配派遣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执行计划1.要切实执行国务院批准的毕业生分配计划和国务院有关部委制发的调配计划。
各级计划、调配部门要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认真地检查。
2.在调配派遣过程中,学校如发现有分配不当的,经商得地方计划、调配部门同意后,可进行调整。
如调整的人数较多,应同上级计划、调配部门商定另下调整计划。
3.入学时工龄满五年的原是国家职工的学生(指在校学习期间,由原单位发工资的),毕业后一般回原单位。
如回原单位用非所学或国家急需的专业,仍按调配计划执行。
现役军人学生,毕业后回原部队,专业不对口的,由部队内部调整。
4.已录取为研究生和按规定回原单位,以及因故(退学、休学、开除、疾病等)减少的毕业生人数,地方计划、调配部门要合理酌减有关单位的分配名额,分配人数多的多减,少的少减,边远地区不减。
减少的专业、人数和原因,由学校及时通知用人单位。
二、思想政治工作5.地方调配部门、教育部门和学校,要认真做好毕业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宣传、新闻单位和共青团组织要密切配合,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典型,表彰先进,树立服从国家分配光荣的社会风尚。
6.学校要在毕业分配前,集中一段时间进行分配教育。
教育毕业生服从国家分配,到基层去,到艰苦的地方去,到祖国需要的地方去,立志把自己的青春和才智献给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
7.要做好毕业生的鉴定。
鉴定要实事求是,肯定成绩,指出缺点,明确努力方向,并允许本人保留不同意见。
8.要建立健全学生档案。
档案要包括政治与业务两个方面。
对在校学习期间犯有严重错误或发现重大问题的学生,在毕业前要做出结论。
毕业生档案邮寄相关注意事项
毕业生档案邮寄相关注意事项毕业生就业派遣数据库与毕业生档案邮寄密切相关,每一届毕业生离校时,学工部档案室都是依据学校招生就业处的毕业生派遣名册,将毕业生档案以机要的形式转递至各用人单位的档案接收部门。
由于毕业生档案的邮寄信封及回执都是依据毕业生就业派遣数据库里的档案转寄单位名称、地址、邮编这三栏的数据进行邮件合并套打出来,如果这三栏的数据输入不规范,就没办法打印,也没办法进行档案邮寄工作,或邮寄出去的档案不能准确及时地转递到相应的档案接收部门,给档案邮寄工作及毕业学生都带来很大的麻烦。
因此正确填写这三栏数据是一个很重要的工作环节。
为做好毕业生档案邮寄工作请注意以下有关事项:。
1.毕业生派遣数据库中,学生档案转寄单位名称、地址、邮编的填写必须详细具体准确,一旦有误将导致毕业生档案转寄过程中投递和接收的困难。
有人事档案保管权的单位(如国企、事业单位等)可写单位名称与地址、邮编,无人事保管权的单位(如三资企业、个体私营企业等)应填写其委托保管档案的单位名称与地址,如某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等。
毕业生档案是通过邮政局用机密文件的形式转寄的,递送各环节均需有人签字,故档案转寄地址不得写信箱,档案转寄详细地址的格式是:XX省XX市XX路XX号,XX单位XX部门,邮编XX。
例如:档案接收单位名称+部门: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五分公司人力资源部档案接收单位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大道2639号邮政编码:4300122.已落实用人单位的毕业生,在签订就业协议时,要求用人单位填写清楚档案转递的详细地址,其档案必须转递到有人事档案保管权的用人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如XX毕业生签订的单位是XX中学,其档案一定要寄到上一级主管部门,也就是XX教育局XX科,因为中学没有人事保管权)。
3、到三资企业、个体私营企业就业的毕业生,由当地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办理人事代理,档案转寄到当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另外,就业单位为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咨询公司等无人事保管权单位的毕业生,也应将档案转寄到当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关于毕业生档案寄送的说明
关于毕业生档案寄送的说明中国邮政总公司、人社部最新通知,今年起毕业生档案不再采用机要通信方式寄送,全面改用EMS传递。
对档案邮寄有关规定说明如下:一、档案内容毕业生档案应包括:中学档案、西南大学学生登记表、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西南大学学业成绩表、高等学校体格检查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通知书、表彰奖励材料、纪律处分材料、党员材料以及其他材料。
若是免费师范生,则还应包括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以及教师资格认定表。
二、寄送规则1.免费师范生(1)北京、湖南、广西、甘肃、青海生源免费师范生以及在上述五省市区就业的免费师范生,档案统一寄往该省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具体寄送信息由我校与对方联系后确定,毕业生不用另行联系。
(2)在其他省市区已就业免费师范生,应将档案寄往签约学校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人事管理归口科室。
具体接收人及其联系电话请与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联系后确定。
(3)在其他省市区未就业免费师范生,应将档案寄往生源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指定机构。
具体接收人及其联系电话请与附件1中各省指定的档案接收单位联系后确定。
2.非师范生(1)毕业前已签约,用人单位具有档案管理权限(主要指国有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且体制内就业,属单位正式员工,应将档案寄往用人单位的人事管理部门。
接收人及其联系电话请与签约单位人事管理部门联系后确定。
(2)毕业前已签约,用人单位虽具有档案管理权限,但非正式员工,暂不属于体制内就业的。
若用人单位指定了档案托管中介机构,则应将档案寄往该中介机构,具体接收人及其联系电话请与中介机构联系后确定;若用人单位未指定档案托管中介机构,则应将档案寄往生源所在地的人事主管部门,具体接收人及其联系电话请与附件2中各省指定的档案接收单位联系后确定。
(3)毕业前已签约,但用人单位属民营、中外合资、外商独资等非体制内单位。
若用人单位指定了档案托管中介机构,则应将档案寄往该中介机构,具体接收人及其联系电话请与中介机构联系后确定;若用人单位未指定档案托管中介机构,则应将档案寄往生源所在地的人事主管部门,具体接收人及其联系电话请与附件2中各省指定的档案接收单位联系后确定。
毕业生就业暂行规定
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请保存至2016年7月1日)二○一四年九月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为做好我校的毕业生就业工作,更好地为国家经济建设和发展服务,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服务,维护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依据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和上级有关部门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毕业生就业方针第一条毕业生就业工作以提高就业率为中心,以实现毕业生充分就业为目标,加强就业指导,全面提高服务水平。
第二条毕业生有执行国家就业方针、政策和根据需要为国家服务的义务。
第二章毕业生就业原则第三条毕业生的就业活动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学生的学习。
第四条毕业生就业实行平等、竞争、自愿、诚实信用和择优推荐的原则。
第五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行就业政策公开、需求信息公开、择优推荐公开、就业结果公开。
1第六条在深化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完善就业指导服务体系,完善“学生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学校促进就业”的就业模式。
第七条定向培养的毕业生按合同就业。
第八条履行协议、信守诺言、遵守法律、讲究道德。
第九条学校定期向各有关部门公布各层次各专业毕业生的就业率。
第十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对毕业生就业实行管理、监督并维护学校的声誉。
第三章就业工作政策第十一条凡选择到北京、上海、天津、珠海、广州、宁波、大连、厦门以及广东省、江苏省、福建省、浙江省等所辖省、市属的用人单位工作的非本地生源的毕业生,根据上述省市的规定,应经当地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同意并盖章后,学校方可列入毕业生就业建议计划。
第十二条学校在学生毕业前对毕业生进行健康检查,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毕业生回家休养。
一年内治愈的(须经学校指定县级以上医院证明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可随下一届毕业生就业;一年后仍未治愈或无用人单位接收的,户口关系和档案材料转至生源所在地,按社会待业人员办理。
用人单位对健康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应在签订就业协议前对学生进行单独体检,否则以学校的体检为准。
2014届毕业生档案袋填写方法
2014届毕业生档案袋填写要求一、考取研究生档案袋填写方式:1、收件单位名称要详细的写在信封中间。
凡寄往省外的,收件单位名称前冠以省、市名称;凡寄往省内的,必须写明市、县名称注意:必须要写具体的路、门牌号。
最好有电话。
接收单位地址要根据调档函的要求具体到xxx大学研招办或xxx大学xxx学院党办。
2、学校名称要用全称,不能用简称。
3、收件单位名称所带地名不详或与实际驻地不符的,应注明实际驻地名称。
如:山东省威海市×××路×××号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分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收4、在档案袋右上角“派出单位”一栏,xxx大学后一定要加xx学院,便于录取院校的研招办分专业整理分发档案,避免引起在研招办积压丢失等现象。
5、学生的姓名一定要和生源数据库中一致,避免错字别字。
6、要填写邮编。
二、派出学生档案袋填写方式:(一)有签约单位的1、有签约单位的学生,按其签约协议要求填写邮寄地址。
注意:邮编、单位门牌号必须写清楚。
有电话的写上电话。
如:山东省济南市×××路×××号联想集团人力资源部(人事处)收2、接收单位如是部队(按协议书上的填写):应该填写部队师级以上的政治处或干部处,不能填写部队的团部、营级、连级或排级部门。
3、签约单位为中学的,填写方式如下:右上角“派出单位”一栏,填写具体的签约单位。
三、凡办理了人事代理的,按照代理公司名称填写。
四、未签订就业协议的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派遣到地市教育局五、未签订就业协议的非师范类本专科毕业生,派遣到地市人社局毕业生就业办公室。
在档案袋右上角“派出单位”一栏,填写该生生源地:xxx县(或区)生源。
六、在档案袋的背面粘贴标签,标签内容及格式如下(必须有表头):七、各院系对志愿服务西部、欠还款确认书的要用铅笔在档案袋正面注明。
八、各院系到就业指导把办公室进行档案交接时,要认真仔细,不得马虎,避免出现丢失现象。
广东XX大学关于做好我校XX届本专科毕业生学籍档案归档及邮寄工作的通知
广东XX大学关于做好我校XX届本专科毕业生学籍档案归档及邮寄工作的通知各学院:毕业生档案整理和转寄工作,是毕业生就业派遣工作的重要环节,事关毕业生的切身利益。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XX大学学生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现就我校XX届本专科毕业生档案整理和转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档案整理时间1.各学院在X月X日前整理好档案,移交学校招生就业处后统一邮寄,联系人:X老师,X。
2.最终移交时间以打印成绩单、档案贴条和EMS快递单时间为准。
二、档案材料的归档1.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一定要盖学校公章)2.大学成绩单3.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通知书(报到证白联)(国内全日制升学除外)4.高中档案5.各种获奖材料、党员材料、团员材料6.广东XX大学学籍卡7.广东XX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决定书8.档案材料转递通知单及其它三、档案的装袋与封口1.档案整理的整个过程要认真仔细,不能张冠李戴,最好以“学号+姓名”的方式标注,特别注意同名同姓不能装错。
2.封口时再检查一遍封面与内容是否相符,封口后并在骑缝处四角上盖好章(必须是‘广东XX大学…’的公章);3.EMS快递面单上也要盖上公章(快递面单是背胶的,只要撕掉最底层的涂硅保护纸,直接粘贴在EMS信封贴面单处);4.如果缺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大学成绩单和就业通知书(白联, 国内全日制升学除外)三项中其中一项,其档案不能寄出,并在档案袋上用铅笔记载好所缺材料。
四、档案材料的分类整理1.请严格按照学校下发的档案数据库的数据分类(下发时间另行通知),并按照协议书号顺序由小到大整理好;2.在人才市场做代理的,要按人才市场的要求整理,如:南京市人才和XX市高新区人才必须贴三角标;XX市人才必须有个人编号等;3.认真调阅考取研究生的调档函,部分院校需在EMS信封贴上调档函上的回单;4.升入本校研究生的档案,请各学院自行移交到毕业生录取学院的研究生档案保管部门;5.办理了省中心托管手续的毕业生⑴学院根据毕业生托管内容,整理相关托管所对应的材料并打印转交《XX省就业指导中心档案户籍及党员组织关系移交表》;⑵如托管党组织关系,党员材料(并在党员档案袋上列明材料清单)和学籍档案分别装袋密封盖章后统一移交;学籍和党员档案转递到中心后,党员必须由本人亲自携带一张二寸免冠照片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⑶如需落户,资料为: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报到证、集体户口登记卡、1寸蓝底彩色相片2张、计划生育移交单;⑷学院将学生合同、档案、名册在移交档案时一并移交给招生就业处;6.因招生就业处档案室已经撤销,缺材料无法转寄的毕业生档案请各学院自行妥善保管。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1998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学[1997]18号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1998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正文:----------------------------------------------------------------------------------------------------------------------------------------------------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1998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学[1997]18号1997年12月15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委及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科学合理地配置高层次专门人才,逐步建立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情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新机制,根据我国目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情况和国务院办公厅颁发的国办发明电[1996]8号文件精神,现就1998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1998年全国预计有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101万人,这些毕业生应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通过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在一定范围内落实就业单位。
在规定时间内,经学校推荐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国家负责派遣;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学校可将其档案和户粮关系转回家庭所在地,由当地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帮助推荐就业。
二、随着高校招生并轨改革工作的完成,各部委、各地方和高等学校要从全局出发,采取分步实施,分类指导,分层次推进的办法,积极稳妥地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
有条件的部委和地方可以按照国家教委的总体方针,根据各自经济和教育的发展情况,研究提出本部门、本地区毕业生就业改革方案报国家教委同意后进行改革试点,总结经验,逐步摸索和建立一套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新的毕业生就业机制和工作方法,以保证改革的平稳过渡。
三、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并依据《暂行规定》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整顿就业秩序,规范就业行为,纠正少数毕业生择业、用人单位选人的无序状态,把毕业生就业工作纳入规范化的管理轨道。
人事部关于做好200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接收工作的通知-人发[2000]12号
人事部关于做好200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接收工作的通知正文:---------------------------------------------------------------------------------------------------------------------------------------------------- 人事部关于做好200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接收工作的通知(2000年1月31日人发〔2000〕12号)2000年是世纪之交的一年,也是完成“九五”计划的最后一年。
国家将继续实施促进经济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大力调整经济结构,扩大国内需求,但毕业生供需矛盾依然突出,就业形势不容乐观,各级人事部门要继续贯彻落实国办发〔1999〕50号文件精神,做好今年高校毕业生接收工作。
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大力推进毕业生资源市场化配置进程。
各级人事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坚持改革,努力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毕业生就业制度。
要引导毕业生进入人才市场择业,加速主体到位步伐。
有条件的地方和部门,要积极稳妥地推行不包就业,不包分配的就业办法,逐步形成与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才配置和流动特点相适应的毕业生接收工作新机制。
二、继续做好选拔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锻炼的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中组部、人事部、中编办、财政部《关于选拔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9〕67号)。
在完成1999年选拔计划的基础上,进一步总结经验,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质保量地做好今年毕业生的选拔管理工作。
三、各级国家行政机关接收毕业生要严格执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坚持考试录用。
地方机构改革在搞好定岗分流的同时,要尽量吸收优秀毕业生补充空缺岗位,使公务员的年龄、专业、文化等结构更加科学合理。
要继续贯彻执行中组部、人事部、教育部、公安部《关于选拔录用部分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公安机关工作的通知》(人发〔1998〕40号),按照考录国家公务员的规定和要求,从全国高等学校选拔录用应届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公安机关工作。
XX大学关于X届毕业生档案派遣错误的声明
XX大学
关于X届毕业生档案派遣错误的声明
XX大学X届毕业生:
X大学招生就业指导处就毕业生档案派遣错误问题在此说明:
1、首先对档案派遣有误的同学表示真诚歉意。
2、由于我处改派系统出现错误,导致有一周左右办理改派的毕业生档案寄送地址信息没有同步更新,是改派之前的档案寄送地址。
因此带来的不便再次致歉。
3、请档案寄送地址有误的毕业生尽快联系我处档案事宜跟进负责人登记相关情况。
联系人:X,联系电话:X。
4、如果在X就业系统上查询不到邮寄单号的同学,请不要着急,档案将于第二批寄出,档案寄送地址单号信息也会在X就业系统上予以公布。
5、学生就业指导处将会针对错误及时跟进并解决,谢谢大家的理解。
招生就业指导处
X年X月X日
1。
个人学籍档案信息核对邮件
个人学籍档案信息核对邮件
各学院:
为做好20xx届毕业生档案派遣工作,现需核对20xx届毕业生档案邮寄信息,具体事宜如下:
一、档案邮寄信息核对要求
(一)学生核对时间:20xx年6月22日—6月28日;学院审核时间:20xx 年6月23日—6月29日
(二)核对对象:20xx年x月的毕业生(包括本科和研究生)。
(三)核对方式:采用移动端核对方式。
(四)毕业生档案核对信息的具体操作步骤详见《毕业生档案邮寄信息学生核验流程》(见附件1);学院审核信息的具体操作步骤详见《毕业生档案邮寄信息学院审核流程》(见附件2)。
二、信息核对工作注意事项
(一)选择档案暂不寄出的毕业生,必须按规定双面打印并签署《xx大学20xx 届未就业毕业生档案托管协议》(见附件3)及时交由学院审核。
学院必须认真审核该生是否符合档案托管条件,如果不符合,则拒绝在其提交的协议上盖章,在系统中选择审核不通过。
并让该生按规定重新在系统中核对档案邮寄信息。
(二)凡x月xx日17:30前未参与档案邮寄信息核对的或者选择了档案暂不寄出但未按规定签署《xx大学20xx届未就业毕业生档案托管协议》的,该毕业生档案按照系统中默认的地址寄出。
毕业生本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核对的,相关责任由本人负责。
三、其他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组织好20xx届毕业生按时完成此次档案邮寄信息核对工作。
未尽事宜,咨询档案馆学生档案室xx老师:xxxx—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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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届毕业生就业派遣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全体毕业生:
为了做好2014届毕业生就业派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毕业生派遣工作的重要性
高等学校毕业生派遣工作,主要包括《报到证》办理和毕业生档案转寄两项工作。
《报到证》是毕业生毕业后办理档案投递、组织关系转移和户籍迁移等手续的重要凭证。
毕业生档案在工作后将转为人事档案,是确认干部身份的重要载体。
因此,各学院及毕业生务必认真对待此项工作。
二、注意事项
(一)从今年开始,就业信息和派遣信息由毕业生自行网上录入,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1《吉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就业管理系统使用手册(毕业生版)》。
没有正确录入就业信息和派遣信息的,将影响本人的派遣事宜。
各学院就业工作负责人要认真核实毕业生生源所在地、专业类型等基础信息,及时解答毕业生的相关疑问。
(二)毕业生档案全部邮寄,除考研学生外全部派遣,不予缓派。
学校不负责保管档案,留档者工龄不能累计,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留档,由本人提出申请同档案馆协商。
(三)毕业生的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复印件、接收证明、代理协议、灵活就业登记表或待就业登记表等材料由学院代收,核对派遣方案前由学院统一上交学生就业工作处。
三、派遣去向及档案转寄相关说明
(一)已签订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的毕业生
1.档案按照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上用人单位邮档地址邮寄,如邮档地址为空的,毕业生需与签约单位联系确认填写邮档邮寄地址。
2.派遣单位为所签约单位主管部门(如教育局、人社局)的或私立学校的可直接派遣;如果签约单位为公立学校但主管部门未盖公章(编制等原因)或单位不能接收档案的,毕业生可选如下转寄档案方式:
(1)转寄到吉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需填写代理协议,每年档案保管费240元(交一年赠一年,学工办代收)。
(2)转寄到生源所在地。
(二)签约“硕师计划”的毕业生
档案转寄至“硕师计划”聘任协议书填写的用人单位邮档地址。
(三)考取研究生的毕业生
档案按照录取单位调档函地址转寄,不予派遣。
考取研究生的毕业生需将我校发放的三张空白就业协议书交回学工办,由学工办统一交回学生就业工作处。
(四)实习就业、临时就业、自由职业和自主创业的毕业生
上交由本人签字和用人单位加盖公章的接收证明原件或灵活就业登记表一份。
《吉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登记表》请登录我校就业网“学生就业服务”的“就业手续”栏目下载。
填写灵活就业表的毕业生档案可转寄到吉林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或生源所在地。
(五)未就业毕业生
上交由本人签字的待就业登记表一份。
《吉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待就业登记表》请登录我校就业网下载。
填写待就业登记表的毕业生档案可转寄到吉林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或生源所在地。
四、时间安排
5月29日—6月5日,各学院指导毕业生录入就业信息和派遣信息,并于6日前将审核后的信息通过就业管理系统上报学生就业工作处。
6月9日—6月10日,各学院上交并扫描就业协议书、接收证明等相关材料(学生就业工作处提供设备),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6月11日,学生就业工作处审核各学院上报信息。
6月12日,各学院调整、修改未通过审核的信息。
6月13日—6月14日,学生就业工作处复核毕业生就业信息。
6月15日—6月25日,学校按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规定时间,上报就业方案。
学生就业工作处 2014年5月29日
附件1:吉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就业管理系统使用手册(毕业生版)
附件2: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数据库填报规则(供参考)
附件3:各省接收回省毕业生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