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试行)
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试行)
附件: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试行)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2003]6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鄂政办发[2009]63号)精神,确保我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顺利实施,根据我省普通高中实际,制定《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试行)》,并于2009年秋季高中一年级开始实施。
一、课程设置(一)课程设置的原则1.全面性原则。
全面完整地实施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满足普通高中学生毕业和进一步学习的基本需求,为所有学生奠定共同的发展基础。
2.选择性原则。
赋予学校、学生合理而充分的课程自主权,为学生成长和学校发展提供更多的选择,促进学生学有所长,促进学校办出特色。
3.科学性原则。
按照各学习领域、科目和模块的特点和要求,依据各学科课程标准,合理设置和安排科目及模块。
4.实践性原则。
充分考虑湖北省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和教育教学水平的差异,从实际出发,保证所有普通高中能够顺利推进课程改革实验工作并取得实效。
(二)课程结构普通高中课程由学习领域、科目、模块三个层次构成。
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有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八个学习领域。
每个学习领域设置若干课程价值相近的科目,科目设置有语文、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等)、数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
每个科目的课程内容由若干模块组成,分必修模块和选修模块。
每一模块都有明确的教育目标,构成相对完整的学习单元;模块之间既相互独立,又反映学科内容的逻辑联系。
(三)课程设置及说明1.课程设置普通高中课程内容由必修和选修两部分构成。
必修课程按照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规定执行。
选修Ⅰ模块根据社会对人才多样化的需求,适应学生不同潜能和发展的需要,在共同必修的基础上,依据各学科课程标准并结合我省实际分类别、分层次设置。
湖北省普通高中学校学生选课指导意见(试行)
湖北省普通高中学校学生选课指导工作实施意见(试行)为贯彻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2003]6号)精神,落实《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试行)》(鄂教基[2009]10号)要求,引导普通高中学校做好学生选课指导工作,制定本意见。
一、选课指导的意义与原则自主选修课程是普通高中新课程赋予学生的一项基本权利,为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建立科学的选课指导制度,能有效避免学生选课的盲目性,帮助学生制定符合自身发展实际的个性化课程修习计划,提高人生规划能力;同时,选课指导工作有助于提升教师课程建设能力,有助于学校形成办学特色。
选课指导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以学生为本的原则,尊重学生的意愿;二是因材指导的原则,依据学生的兴趣爱好、特长、潜能和学业成绩给予个性化的指导;三是科学性原则,遵循课程设置、学生成长、社会需求的规律来指导选课;四是均衡性原则,引导学生每学年在所有学习领域都获得一定学分,防止学生过早偏科。
二、选课指导的组织与实施1.成立选课指导中心学校成立选课指导中心,配备专业人员负责日常的选课指导工作,并选聘一定数量的教师参与学生选课指导工作。
选课指导中心的职责:编制《选课指导手册》;了解学生选课的基本需要,分析学生在选课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开展选课专题辅导,解答学生和家长在选课中提出的疑问;组织选课指导教师的相关培训;负责学生选课信息化平台的管理与维护。
2.编制《选课指导手册》《选课指导手册》是学生选课的指导性文件,内容包括选课的通识性文件和选修课程设置说明。
通识性文件主要内容:设置选修课程的意义;学校课程设置的总体结构;学分的分配与认定方式;学业水平考试与补考要求;高中毕业与高考的相关要求;选课的原则与程序;选课清单与填写方法。
选修课程设置说明主要内容:课程名称与代码;课程性质与学分要求;课程内容简介;选课应具备的条件;任课教师简介;课程设置的时间跨度。
《选课指导手册》应在高一新生入学时发给每一位新生,并保持每届学生三年中的相对稳定。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6.30•【字号】鄂政办发[2009]63号•【施行日期】2009.06.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鄂政办发〔2009〕63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经教育部批准,我省将于2009年秋季全面启动普通高中课程改革。
《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九年六月三十日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根据《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1〕21号)、《教育部关于印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的通知》(教基〔2001〕17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的通知》(教基〔2003〕6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2005〕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方针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国家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努力推进素质教育,逐步建立符合国家课程改革要求、具有湖北特色、充满生机活力的普通高中新课程体系。
--积极推进。
按照国家的总体部署和要求,通过创新制度,提升能力、提供资源、搭建平台,积极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
--点上突破。
在全面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基础上,通过课题攻关、项目带动和样本实验,力求在制约课程改革纵深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上有所突破。
--兼顾各方。
充分调动政府、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参与课程改革的积极性,做到政府主导、专业支持、学校自主、社会参与,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课程改革的合力。
湖北省普通高中学校学分认定指导意见
附件3:湖北省普通高中学校学分认定指导意见(试行)根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2003]6号)、《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和《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试行)》(鄂教基[2009]10号)要求,为规范普通高中学校学分认定工作,制定本意见。
一、学分要求普通高中学生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必须获得一定学分,三年中必修获得116学分,选修Ⅰ至少获得22学分,选修Ⅱ至少获得6学分,总学分达到144方可毕业。
必修116学分包括:语文10学分、外语10学分、数学10学分、思想政治8学分、历史6学分、地理6学分、物理6学分、化学6学分、生物6学分、信息技术4学分、通用技术4学分、音乐3学分、美术3学分、体育与健康11学分、研究性学习活动15学分、社区服务2学分、社会实践6学分。
学生修满毕业所要求的144学分之后,还可以根据个人兴趣、爱好和发展需要选修更多的模块,并获得更多的学分。
二、学分认定(一)学分认定主体学分由学校认定,校长是学分认定第一责任人。
(二)学分认定机构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负责制定学分认定程序,并对学生学分进行认定;学校相关部门建立学生学分档案。
(三)学分认定办法1.学科类课程学分认定学科类课程学分以模块为单元进行认定;同时满足如下三个条件,即可获得该修习模块规定的学分,否则不计学分。
(1)达到必要的修习学时。
学生修习时间必须达到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规定课时的5/6。
修习学时不足的,必修模块必须补修补足学时,选修模块可补修补足学时或改修其他模块。
(2)修习过程表现符合要求。
学生在模块修习过程中的学习态度、学习状态等方面符合要求;否则,不能或暂缓获得相应模块学分。
(3)模块考试(考查)合格。
考试(考查)成绩不合格的可申请补考,补考合格即可获得相应学分。
补考不合格的,必修模块必须重修,直到合格为止;选修模块可重修或改修其他模块。
高中课程内容安排
关于全市高中课程设置及教学安排的指导意见各县(市、区)教研室、各高中学校:为了促进全市高中课程改革的稳步推进,根据全市进入高中课程改革第二年的实际情况,根据《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试行)的指导意见,结合教学实际,现制定全市高中课程设置及教学安排的指导意见,请你们参照执行。
一、语文学科第一学年第二学年第三学年上学期下学期上学期下学期上学期下学期课程设置必修1 必修2 必修3 选修《中国古代诗歌散文欣赏》必修4 选修《外国小说欣赏》必修5 选修《中国现代诗歌散文欣赏》必修与选修穿插安排,同时考虑内容的衔接,便于学生掌握。
学校自主安排选修IC模块教学/复习说明:①新课程实施以来,省里对课程设置虽有方向性意见,但不够具体,学校教学安排不易落实,故制定该表供参考;②选修ⅠA、ⅠB理由:《中国古代诗歌散文欣赏》《外国小说欣赏》是湖北省统一选定的选修课程,纳入高考范畴。
《演讲与辩论》必修2第4单元已涉及。
《中国现代诗歌散文欣赏》与选修ⅠA相照应,现代散文与高考联系紧密;③选修模块荆州、宜昌、黄冈等地已取得一致,保持统一。
二、数学学科①高一年级。
完成四个必修模块的教学任务,按照上学期必修1 4,下学期必修5 2进行授课;安排义务教育与高中衔接内容的教学,并安排一次完整的数学探究活动。
②高二年级。
高二上学期的上半学段完成必修模块数学3的教学后,文科学生选学选修ⅠA,课程顺序为选修1-2、选修1-1;理科学生选学选修ⅠA,课程顺序为选修2-3、选修2-1、选修2-2。
文、理科同时安排一次完整的数学建模活动。
③高三年级。
高三文、理科学生选学选修ⅠB、选修ⅠC与高三复习,文科选修课程为选修3-1、选修4-5;理科选修课程为选修3-1、选修4-1、选修4-4、选修4-5。
年级学期课程安排上学期下学期第一学段第二学段第一学段第二学段高一必修1 必修4 必修5 必修2安排义务教育与高中衔接内容安排一次完整的数学探究活动高二文科必修3 选修1-2 选修1-1理科必修3 选修2-3 选修2-1 选修2-2安排一次完整的数学建模活动高三文科选修3-1 选修4-5 总复习理科选修3-1 选修4-5 选修4-1 选修4-4 总复习高中数学学生选课建议:对于有选修要求的学生,学校应指导他们合理地选择课程。
湖北省高中分科所有方案
湖北省高中分科所有方案考试科目的变化改革前:改革前高考采取文理分科,考试科目一共有四科:语文、数学、外语、理综(或是文综);改革后:改革后高考采取“3+3”的考试模式。
什么是“3+3”模式?2021年起,全国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不分文理科,取消文理综合科目考试。
在湖北“3+3”模式中,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以及考生自主选择的3个科目成绩组成,总分750分。
自主选择的考试科目,根据考生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自行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选择。
而报告中所说的“所有高中生必须参加国家规定的13个课程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其中提到的13各科目,被细分为考试科目和考查科目。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9个科目,由全省统一组织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
考查科目为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艺术(音乐和美术)、体育与健康4个科目影响:文理不分科后,考生每门功课都要一起抓,学习负担会加重。
对于偏科的学生来说,初中学得不好,高中的课程会艰难。
但从长远来说,文理不分科才是对于学生的未来负责,便于学生在中学阶段掌握综合的文化素质,让孩子对文理科知识了解的全面度有所提升。
考试时间变化改革前:九科集中在毕业当年六月份一次性考试,考试作为高招毕业和少数高考专业录取的参考;改革后: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考科目,合格性考试在高二、高三期末各组织一次(含补考),为高中毕业的依据;选考科目考试时间为高考结束之后,选三科考试计入高考总成绩。
影响:首先,高校会逐渐重视对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重视,有助于高三学生重视水平考试而不是单纯当做高中毕业考试;其次,改革后,物化生,政史地六科考试排在高考之后,也有助于减轻高三考生的压力;最后,六科选三门考试,有利于学生培养自己的学科兴趣而不是机械简单的应试。
各学科重视程度改革前:现行高考,英语参加统考,只考一次且成绩计入总成绩。
湖北省普通高中学校课程方案设置及课表编排指导意见(试行)
湖北省普通高中学校课程方案设置及课表编排指导意见(试行)为指导普通高中学校合理有序地安排课程,按照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2003]6号)和《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试行)》(鄂教基[2009]10号)要求,制定本意见。
一、学校课程方案设置及课表编排的组织管理普通高中学校应成立“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和“学科课程小组”,明确职责,制定学校课程设置方案,完成课表编排工作。
(一)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组成及其主要工作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由校长、分管副校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各学科教研组长和教师代表组成,负责以下工作:1.审定各学科课程小组上交的必修课和选修课开设方案。
2.确定学校预开设的课程门类和学校实际开设的课程门类。
3.制定学校课程设置方案。
4.编排学校课表。
(二)学科课程小组组成及其主要工作学科课程小组由各学科骨干教师组成,负责以下工作:1.提出本学科课程设置方案,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开设内容及其说明,并报送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
2.提出本学科任课教师可承担的课程内容,为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设置课程提供信息。
(三)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的主要工作1.指导学生依据学校公布的预开设课程和学生学习意愿进行选课。
2.对本班学生的选课情况进行统计和汇总,并上报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
二、学校课程方案设置的主要内容、形成程序和要求(一)学校课程方案设置的主要内容学校课程方案设置应根据《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试行)》中规定的必修、选修Ⅰ和选修Ⅱ内容以及学校的实际情况,按学年、学期、学段作出系统、科学的安排。
学校课程方案设置分为预开设课程和实际开设课程两类,前者是学生选课前由学校提出的课程,后者是学生选课后学校实际开设的课程。
(二)学校课程方案设置的程序1.学科课程小组负责提出本学科必修课和选修课的开课方案,并报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
学科课程开课方案包括学分要求、必修模块的开设顺序、选修模块的开设安排以及授课教师安排等。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各学科教学实施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二)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各学科教学实施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9.08.14•【字号】鄂教基[2009]20号•【施行日期】2009.08.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续(一)附件4:湖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思想政治教学实施指导意见(试行)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实验)》(以下简称《课程标准》),加强和改进高中思想政治学科教育教学工作,推进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思想政治的实施,结合我省实际,特提出湖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思想政治实施意见。
一、课程性质高中思想政治课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观点教育,以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常识为基本内容,引导学生紧密结合与自己息息相关的经济、政治、文化生活,经历探究学习和社会实践的过程,领悟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和方法,切实提高参与现代社会生活的能力,逐步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初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为终身发展奠定思想政治素质基础。
根据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等重要精神,应进一步明确高中思想政治课承担着对学生进行马克思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基本观点教育,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奠定思想政治基础的重要任务和职能。
其核心任务就是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基本观点的教育。
高中思想政治课与初中思想品德课和高校政治理论课相互衔接,与时事政策教育相互补充,与高中相关科目的教学和其他德育工作相互配合,共同完成思想政治教育的任务。
总之,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是集理论教育、社会认识和公民教育于一体的综合课程,从核心价值看,是一门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观点教育的课程;从基本内容看,是一门提高学生认识、参与当代社会生活能力的课程;从培养目标看,是一门培养公民思想政治素质的课程。
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
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试行)(二)课程结构普通高中课程由学习领域、科目、模块三个层次构成。
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有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八个学习领域。
每个学习领域设置若干课程价值相近的科目,科目设置有语文、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等)、数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
每个科目的课程内容由若干模块组成,分必修模块和选修模块。
每一模块都有明确的教育目标,构成相对完整的学习单元;模块之间既相互独立,又反映学科内容的逻辑联系。
(三)课程设置及说明1.课程设置普通高中课程内容由必修和选修两部分构成。
必修课程按照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规定执行。
选修Ⅰ模块根据社会对人才多样化的需求,适应学生不同潜能和发展的需要,在共同必修的基础上,依据各学科课程标准并结合我省实际分类别、分层次设置。
选修Ⅱ模块是普通高中根据本地社会、经济、科技、文化发展需要和学生兴趣开发的课程,供学生选择。
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见表1、表2:表1 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表2 湖北省普通高中学科模块设置安排2.课程设置说明(1)国家规定的必修课程,所有普通高中学校必须全部开设。
(2)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四个学习领域各科目的选修Ⅰ分为选修ⅠA、选修ⅠB、选修ⅠC。
选修ⅠA的模块是全省指定的修习内容;选修ⅠB的模块是全省指定的选择修习内容,学生能够选择其中一个模块修习(数学选修ⅠB每个专题均为18学时,学生需在其中选择两个专题修习);选修ⅠC的模块是学校视条件开设的选修内容,学生根据自身发展需求自主选择修习。
在选修ⅠA的模块修习中,修习文、理方向学生按各科目要。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各学科教学实施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三)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各学科教学实施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三)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9.08.14•【字号】鄂教基[2009]20号•【施行日期】2009.08.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续(二)附件7:湖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物理教学实施指导意见(试行)为促进我省普通高中物理新课程实验的顺利实施,根据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普通高中物理课程标准(实验)》(以下简称《课标》)和湖北省教育厅颁布的《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试行)》的要求,结合我省普通高中物理教学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在我省普通高中物理新课程教学实验过程中,坚持以学生为本,以提高学生的科学素养,促进每一位学生的健康成长为根本目的,从我省高中教学实际出发,不断更新教师的教育观念,改进教师的教学行为,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倡导自主学习、合作学习和探究学习,致力于转变学生的学习方式,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关注物理学科与科技、社会的密切联系和相互影响,促进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维目标的实现,体现物理学科的基本特点。
二、目标任务1.课程目标(1)总体目标学习终身发展必备的物理知识与技能,了解这些知识与技能在生活、生产中的应用,关注科学技术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学习科学探究方法,发展自主学习能力,养成良好的思维习惯,能运用物理知识和科学探究方法解决一些问题。
激发好奇心与求知欲,以及科学探索兴趣,有坚持真理、勇于创新、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与科学精神,有振兴中华,将科学服务人类的社会的责任感。
了解科学与技术、经济和社会的互动作用,认识人与自然、社会的关系,有可持续发展意识和全球观念。
(2)具体目标知识与技能①学习物理学的基础知识,了解物质结构、相互作用和运动的一些基本概念和规律,了解物理学的基本观点和思想。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各学科教学实施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五)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各学科教学实施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五)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9.08.14•【字号】鄂教基[2009]20号•【施行日期】2009.08.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续(四)附件13:湖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美术教学实施指导意见(试行)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总体要求,为加强和改进我省普通高中美术教育教学工作,促进普通高中美术新课程的全面、有效实施,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普通高中美术课程是艺术学习领域中的必修课程之一。
普通高中美术课程既与义务教育阶段的美术课程相衔接,又具有自己的特点。
《普通高中美术课程标准(实验)》力求体现我国普通高中美术教育的培养目标,鼓励学生在感受、体验、参与、探究、思考和合作等学习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学习基本的美术知识与技能,体验美术学习的过程和方法,形成有益于个人和社会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
通过课程改革,构建符合基础教育要求的具有时代性、基础性和选择性的美术课程体系,为不同兴趣和专长的学生提供进一步发展的平台。
二、目标与任务普通高中美术课程对于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发展学生的审美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陶冶审美情操,提高生活品质等方面,具有独特功能。
课程目标是课程编制的基础,是选择课程内容的依据,也是课程实施和课程评价的准则。
课程目标是从学生的角度出发,按照“过程与方法”、“知识与技能”、“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三位一体进行概述的。
以个人或集体合作的方式参与美术学习活动,学习美术知识与技能,运用观察、想像、直觉和多种思维形式以及美术的方法进行艺术创造活动;学会分析、评价美术作品及美术现象,形成健康的审美情趣和审美观念;理解美术与其他学科之间的联系,并将美术语言运用于研究性学习之中;养成对美术终身爱好的情感,提高美术素养,热爱祖国优秀的文化,尊重世界多元文化。
湖北发布高中课改实施细则高中生有了选修课
湖北⽇报消息(记者王晶、特约记者梁炜、实习⽣潘丹、郭佳)今年秋季开学,我省42.3万名⾼⼀新⽣将迎来以课程管理和学分制为主要内容的新⾼中课程。
⾼中⽣有了选修课,各学校要开校本课程。
新课程究竟怎么学,怎么教?昨⽇,省教育厅发布新课程设置、选课、学分认定等实施细则。
新课程设置有语⾔与⽂学、数学、⼈⽂与社会、科学、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8个学习领域。
每个学习领域设置若⼲课程价值相近的科⽬,科⽬设置有语⽂、外语(英语(论坛)、⽇语、俄语等)、数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物、信息技术、通⽤技术、⾳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
学校每学年在各学习领域都要安排⼀定的课程,保证学⽣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能修习并获得⼀定学分,修满144个学分⽅能毕业。
新课程赋予学⽣⼀项基本权利——⾃主选修课程。
进⼊新课程的⾼中⽣,会同时拥有不同的班级集体:⾏政班(进校时分班)和教学班(因选修课分班)。
同⼀班级的学⽣会因为选修课不同⽽各有各的课程表。
学⽣的多样化成长建⽴于学校的差异化发展。
我省同时启动新课程实验样本校⼯作,将遴选省市级⽰范学校、⼀般学校、民办学校、农村学校的代表,探索学校实施新课程的有效策略,特别是在课程开设、课程管理、课程资源开发、教学创新、评价改⾰、校本教研、教师专业发展、设备配置及使⽤等⽅⾯,为全省普通⾼中新课程实施提供样本和范例。
省教育厅权威解读:个性化课表的实现与评价⾼中课改后,每位⾼中⽣都有⾃⼰专属的个性化课表,课表上的课程如何落实到教室⾥,⼜如何评价在每个学⽣的成长档案⾥?昨⽇,省教育厅相关⼈⼠作出解读。
选修课建议⾼⼀下开设今年秋季开学时,⾼⼀新⽣在上学期⼏乎全部开设必修课,明年春季开学时,修选课排上课表。
到⾼三下学期主要安排复习课和根据学⽣需要开设的选修课,但要保证体育与健康等课程的开设。
⾼⼀新⽣⼊学时将⼈⼿⼀本由各校选课指导中⼼编制的《选课指导⼿册》,学⽣在指导教师的帮助下按照新课程的要求和个⼈兴趣、爱好及发展潜⼒初步选择课程,规划出符合个⼈实际的三年课程修习计划。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各学科教学实施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四)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各学科教学实施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四)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9.08.14•【字号】鄂教基[2009]20号•【施行日期】2009.08.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续(三)附件10:湖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信息技术教学实施指导意见(试行)为贯彻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的精神,促进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信息技术课程实验的顺利实施,根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普通高中技术课程标准(实验)》(信息技术部分,以下简称《标准》)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实施《标准》,以引领普通高中信息技术教师更新教育观念,改进教学方式,加快教师专业化发展的步伐;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培养信息时代的合格公民;营造良好的信息环境,为学生打造终身学习的平台;关注全体学生,建设有特色的信息技术课程;培养学生运用信息技术解决问题的能力,倡导学生进行创新实践;注重学生的交流与合作,共同建构健康的信息文化。
二、课程目标普通高中信息技术课程是国家规定的普通高中学生的必修课程,以义务教育阶段课程为基础,以进一步提高学生的信息素养为宗旨,强调通过合作解决实际问题,让学生在信息的获取、加工、管理、表达与交流的过程中,掌握信息技术,感受信息文化,增强信息意识,内化信息伦理,使高中学生发展为适应信息时代要求的具有良好信息素养的公民,为学生应对未来挑战、实现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学生的信息素养表现在:对信息的获取、加工、管理、表达与交流的能力;对信息及信息活动的过程、方法、结果进行评价的能力;发表观点、交流思想、开展合作并解决学习和生活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遵守相关的伦理道德与法律法规,形成与信息社会相适应的价值观和责任感。
具体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一)知识与技能1. 理解信息及信息技术的概念与特征,了解利用信息技术获取、加工、管理、表达与交流信息的基本工作原理,了解信息技术的发展趋势。
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
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
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实验)
普通高中学制为三年。
课程结构由学习领域、科目、模块三个层次组成。
课程由
(1)每学年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包括寒暑假、节假日和农忙假)11周。
(2)每学期分两段安排课程,每段10周,其中9周授课,1周复习考试。
每个模块通常为36学时,一般按周4学时安排,可在一个学段内完成。
(3)学生学习一个模块并通过考核,可获得2学分(其中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每个模块原则上为18学时,相当于1学分),学分由学校认定。
技术的8个必修学分中,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各4学分。
(4)研究性学习活动是每个学生的必修课程,三年共计15学分。
设置研究性学习活动旨在引导学生关注社会、经济、科技和生活中的问题,通过自主探究、亲身实践的过程综合地运用已有知识和经验解决问题,学会学习,培养学生的人文精神和科学素养。
此外,学生每学年必须参加1周的社会实践,获得2学分。
三年中学生必须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获得2学分。
(5)学生毕业的学分要求:学生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必须获得一定学分,三年中获得116个必修学分(包括研究性学习活动15学分,社区服务2学分,社会实践6学分),在选修Ⅱ中至少获得6学分,总学分达到144方可毕业。
细读《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试行)》鄂教基[2009]10号
有学校反映“必修学分都传了,为什么达不到116个学分”。
我们仔细读文件,就知道纠结在什么地方了。
从文件我们可以看出,物理、化学、信息技术、音乐、美术、体育健康这六个学科比较特殊。
特殊在:
国家提供的模块不足,必须从选修模块中选取部分模块作为必修学分。
如,音乐,国家要求必须学分为3分,但其提供的模块只有一个模块“音乐鉴赏”,不够3分。
因此,在歌唱、演奏、创作、音乐与舞蹈、音乐与戏剧等模块中,至少选修1个模块。
以此补足必修学分。
(注意看附图中的红框部分)
在学分管理系统中,有两种途径,可以根据文件要求,修116个必修学分。
方法一:学校级管理员可以通过“学分管理系统”中的“学科管理”功能自定义“模块名称”和“模块类型(必修,选修IA,选修IB,选修IC,选修II)”。
例如:如果把“足球”定义为“体育与健康”学科下的“必修”,并选择上传“必修”下的“足球”成绩,系统在统计成绩时,“足球”学分会记为“必修学分”。
如果把“足球”定义为“体育与健康”学科下的“选修IA”,并选择上传“选修IA”下的“足球”成绩,系统在统计成绩时,“足球”学分会记为“选修学分”。
【此例只为说明操作方式,具体学分设置请以省教育厅相关文件为准。
方法二:任课老师和学校管理员操作,注意红框部分。
文件原文
见:/content.php? id=74
附表:。
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试行)
附件: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试行)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2003]6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鄂政办发[2009]63号)精神,确保我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顺利实施,根据我省普通高中实际,制定《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试行)》,并于2009年秋季高中一年级开始实施。
一、课程设置(一)课程设置的原则1.全面性原则。
全面完整地实施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满足普通高中学生毕业和进一步学习的基本需求,为所有学生奠定共同的发展基础。
2.选择性原则。
赋予学校、学生合理而充分的课程自主权,为学生成长和学校发展提供更多的选择,促进学生学有所长,促进学校办出特色。
3.科学性原则。
按照各学习领域、科目和模块的特点和要求,依据各学科课程标准,合理设置和安排科目及模块。
4.实践性原则。
充分考虑湖北省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和教育教学水平的差异,从实际出发,保证所有普通高中能够顺利推进课程改革实验工作并取得实效。
(二)课程结构普通高中课程由学习领域、科目、模块三个层次构成。
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有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八个学习领域。
每个学习领域设置若干课程价值相近的科目,科目设置有语文、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等)、数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
每个科目的课程内容由若干模块组成,分必修模块和选修模块。
每一模块都有明确的教育目标,构成相对完整的学习单元;模块之间既相互独立,又反映学科内容的逻辑联系。
(三)课程设置及说明1.课程设置普通高中课程内容由必修和选修两部分构成。
必修课程按照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规定执行。
选修Ⅰ模块根据社会对人才多样化的需求,适应学生不同潜能和发展的需要,在共同必修的基础上,依据各学科课程标准并结合我省实际分类别、分层次设置。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各学科教学实施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一)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各学科教学实施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一)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9.08.14•【字号】鄂教基[2009]20号•【施行日期】2009.08.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各学科教学实施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鄂教基[2009]20号)各市、州、县、神农架林区教育局,江汉油田教育实业集团:现将《湖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各学科教学实施指导意见(试行)》印发你们,请结合地方和学校实际,参照执行。
(文件电子版下载网址:http:///)附件:1.湖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语文教学实施指导意见(试行)2.湖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英语教学实施指导意见(试行)3.湖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数学教学实施指导意见(试行)4.湖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思想政治教学实施指导意见(试行)5.湖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历史教学实施指导意见(试行)6.湖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地理教学实施指导意见(试行)7.湖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物理教学实施指导意见(试行)8.湖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化学教学实施指导意见(试行)9.湖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生物教学实施指导意见(试行)10.湖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信息技术教学实施指导意见(试行)11.湖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通用技术教学实施指导意见(试行)12.湖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音乐教学实施指导意见(试行)13.湖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美术教学实施指导意见(试行)14.湖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体育与健康教学实施指导意见(试行)15.湖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综合实践活动教学实施指导意见(试行)二〇〇九年八月十四日附件1:湖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语文教学实施指导意见(试行)根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和《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精神,结合我省高中语文教学实际,对我省高中语文新课程的实施,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湖北省普通高中学校课程方案设置及课表编排
指导意见
附件3:湖北省普通高中学校学分认定指导意见(试行)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6号)、《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 的通知》(教基26号)和《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试行)》(鄂教基10号)要求,为规范普通高中学校 学分认定工作,制定本意见。
一、学分要求
2.多元性原则。改变单纯由教师评价学生的做法,让学生、教师等多主体参与评价,综合运用观察、交流、 实际操作、作品展示、考试(考查)等多种评价方式,对学生模块修习进行全面评价。
感谢观看
普通高中学生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必须获得一定学分,三年中必修获得116学分,选修Ⅰ至少获得22学 分,选修Ⅱ至少获得6学分,总学分达到144方可毕业。
必修116学分包括:语文10学分、外语10学分、数学10学分、思想政治8学分、历史6学分、地理6学分、物理 6学分、化学6学分、生物6学分、信息技术4学分、通用技术4学分、音乐3学分、美术3学分、体育与健康11学分、 研究性学习活动15学分、社区服务2学分、社会实践6学分。
学生修满毕业所要求的144学分之后,还可以根据个人兴趣、爱好和发展需要选修更多的模块,并获学校学生模块修习评价指导意见(试行)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6号)和《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试行)》(鄂教 基10号)等文件精神,为规范普通高中学生模块修习评价工作,落实模块教学的基本要求,确保模块修习质量, 制定本意见。
实施意见
附件2:湖北省普通高中学校学生选课指导工作实施意见(试行)
为贯彻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6号)精神,落实《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试 行)》(鄂教基10号)要求,引导普通高中学校做好学生选课指导工作,制定本意见。
湖北新课改方案:高中“大变脸”实行学分制
湖北新课改方案:高中“大变脸”实行学分制武汉晚报7月3日报道昨日,我省公布了高中新课改方案:高中实行学分制,只有修完所规定的学分才能毕业,并且高考不再“一考定终身”,高校录取人才,除了看高考成绩外,还要看学业水平考试及综合素质评价。
据介绍,我省高中课改的主要内容包括课程结构、课程内容和课程管理三部分。
课程内容涉及8大领域:语言与文字、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和综合实践活动,每一领域由课程价值相近的若干科目组成,如科学领域包括物理、化学、生物和地理等科目。
课程内容包括必修和选修两部分,每学完一门科目,学生都可获得一定学分,高中生在3年内修完144个学分方可毕业。
对应于课程改革,我省高考方案也将进行改革。
省教育厅称,我省将逐步探索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与学校测试相结合的多元化评价选拔办法,“一考定终身”将成为历史。
昨日,我省公布《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试行)》,从今秋起,全省所有高一学生将使用新教材。
那么,新课改都有哪些变化,今后的高中生将会学习哪些内容,三年后的新高考又会是什么样子?昨日,记者约请华中科大附属中学副校长彭树德进行了解读。
高中课改,都有哪些新变化?昨日,华中科大附属中学副校长彭树德指出,高中课改,有以下两个方面的变化。
一、从课改实施方案上来说,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变化。
1、课程结构发生了变化。
普通高中课程结构分学习领域、科目、模块三个层次。
课程设置包括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八个学习领域;每个学习领域设置若干课程价值相近的科目。
其中语言与文学包括语文、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等),人文与社会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科学包括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包括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艺术包括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包括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三部分。
每个科目的课程内容由若干模块组成。
2、课程内容发生了变化。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
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试行)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2003]6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鄂政办发[2009]63号)精神,确保我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顺利实施,根据我省普通高中实际,制定《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试行)》,并于2009年秋季高中一年级开始实施。
一、课程设置
(一)课程设置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
全面完整地实施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满足普通高中学生毕业和进一步学习的基本需求,为所有学生奠定共同的发展基础。
2.选择性原则。
赋予学校、学生合理而充分的课程自主权,为学生成长和学校发展提供更多的选择,促进学生学有所长,促进学校办出特色。
3.科学性原则。
按照各学习领域、科目和模块的特点和要求,依据各学科课程标准,合理设置和安排科目及模块。
4.实践性原则。
充分考虑湖北省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和教育教学水平的差异,从实际出发,保证所有普通高中能够顺利推进课程改革实验工作并取得实效。
(二)课程结构
普通高中课程由学习领域、科目、模块三个层次构成。
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有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八个学习领域。
每个学习领域设置若干课程价值相近的科目,科目设置有语文、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等)、数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
每个科目的课程内容由若干模块组成,分必修模块和选修模块。
每一模块都有明确的教育目标,构成相对完整的学习单元;模块之间既相互独立,又反映学科内容的逻辑联系。
(三)课程设置及说明
1.课程设置
普通高中课程内容由必修和选修两部分构成。
必修课程按照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规定执行。
选修Ⅰ模块根据社会对人才多样化的需求,适应学生不同潜能和发展的需要,在共同必修的基础上,依据各学科课程标准并结合我省实际分类别、分层次设置。
选修Ⅱ模块是普通高中根据本地社会、经济、科技、文化发展需要和学生兴趣开发的课程,供学生选择。
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见表1、表2:
表1 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表2 湖北省普通高中学科模块设置安排
2.课程设置说明
(1)国家规定的必修课程,所有普通高中学校必须全部开设。
(2)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四个学习领域各科目的选修Ⅰ分为选修ⅠA、选修ⅠB、选修ⅠC。
选修ⅠA的模块是全省指定的修习内容;选修ⅠB的模块是全省指定的选择修习内容,学生可以选择其中一个模块修习(数学选修ⅠB每个专题均为18学时,学生需在其中选择两个专题修习);选修ⅠC的模块是学校视条件开设的选修内容,学生根据自身发展需求自主选择修习。
在选修ⅠA的模块修习中,修习文、理方向学生按各科目要求选择模块,艺术、体育特长学生在修满必修学分后,可按自身的发展方向选修相关科目的模块。
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完成必修学分所需修习的模块,以及物理、化学、信息技术修满必修学分所需修习的模块,由学生在全省指定的范围内选择。
学生在八个学习领域各科目的选修中,至少要获得22学分。
(3)学生必须修习选修Ⅱ课程,至少获得6学分。
二、课程管理
(一)学制与学时
普通高中学制为三年。
每学年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包括寒暑假、节假日和农忙假)11周。
每学年分为两学期,每学期分为两学段,每学段10周,其中9周授课,1周复习考试。
必修和选修Ⅰ课程的每个模块的教学时间通常为36学时。
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每个模块原则上为18学时;研究性学习应保证270学时;社会实践共3周;社区服务不少于10个工作日。
选修Ⅱ课程按照模块开发,每个模块可以设计为18学时(1学分),也可以设计为36学时(2学分)。
各学科周课时安排建议如下:
表3 湖北省普通高中学科教学周课时安排建议
说明:
(1)表3只是学科教学的周课时安排,选修Ⅱ以及学业水平考试和高考复习的课时由学校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和本校实际统筹安排。
学校应指导并保证学生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获得一定学分。
(2)学校应当保证综合实践活动的教学时间,其中每学年一周的社会实践宜集中安排,研究性学习活动和社区服务宜适当分散安排。
(3)学校可根据实际,自主确定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科目的开课顺序、开课方式。
(4)有些学科的部分模块学习可能会出现跨学期现象,学校在教学中要加以关注。
(二)课程修习要求
1.学生课程修习通过学分和学业水平考试进行管理。
学校通过学分反映学生的模块修习过程和状况。
教育行政部门通过学业水平考试检测学生在各学科所达到的学业水平,督促学校认真执行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规范教育教学行为。
2.学生毕业的学分要求。
学生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必须获得一定的学分,三年中获得116个必修学分(包括研究性学习活动15学分,社区服务2学分,社会实践6学分),
选修Ⅰ至少获得22学分,选修Ⅱ至少获得6学分,总学分达到144学分方可毕业。
鼓励学有余力或希望多方面发展的学生修习更多的选修模块,获得更多学分。
三、课程实施
1.学校每学年的课程设置必须涉及到八个学习领域的课程内容。
2.学校要加强薄弱学科和新设置课程建设,积极创造条件,全面开设好技术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
3.学校要合理有序地安排课程内容,高中一年级主要设置必修课程,视学科实际,逐步增设选修课程。
4.学校在高三年级应保证学生必要的体育、艺术等活动时间,同时鼓励学生按自己的兴趣和需要继续修习某些课程。
5.学校在保证开设好必修模块的同时,应科学制定开设选修课程的规划,积极创造条件,保证学生拥有较大的课程选修空间;同时,根据本地社会、经济、科技、文化发展的需要和学生的兴趣,积极开发校本课程,以满足学生选修Ⅱ课程的修习。
6.学校应建立健全以校为本的教师培训和教学研究制度,鼓励教师针对教学实践中的问题开展研究,不断提升教师实施新课程的能力。
7.学校应加强课程资源建设,充分挖掘并有效利用校内外课程资源,加强校际之间以及学校与社区的合作,努力实现课程资源的共建共享。
8.学校应加强校园网建设,逐步建立同步培训、同步研究、同步指导的网络支撑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