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设立校医院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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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实
施方案的通知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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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转发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卫生健康委,委直属有关单位,医学院校附属医院,中央驻津医院,部分企事业单位医院,有关市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促进中心:
现将《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45号)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由于该方案规定“相应类别国家医学中心或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标准发布半年内未提出设置申请或备案的,不予评估设置”,请有意愿申请设置的三级医疗机构尽早筹备,并及时与我委医政医管处取得联系。

请有关市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促进中心主动了解本专业领域专家参与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标准制定工作动向,认真学习该实施方案,做好对我市申请设置主体医院进行技术指导、评估核实的准备工作。

2019年1月31日
——结束——。

浅议高校校内医院的改革发展

浅议高校校内医院的改革发展

浅议高校校内医院的改革发展【摘要】本文从我国目前高校医疗的现状出发,以提升高校校内医院医疗水平、维护师生健康为目的,提出了完善校内医疗改革的一些措施。

如完善校医院门诊部的管理,建立、完善OTC药房的职能与作用,加强医疗卫生人才的培养,增加学校医院综合服务能力等。

【关键词】高校医疗改革医保校医院发展我国从1985年开始实行医疗改革,随后在1992年颁布的《关于深化卫生改革的几点意见》中明确提出了进行医疗市场化探索的必要性。

2009年国务院印发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则标志我国医疗改革进入加速阶段,其核心思想是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力求有效减轻城乡居民的医疗负担,切实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当前,高等院校内的医疗制度改革也随着总体医改的深入而不断推进,高校校内医院能否适应医改后的新环境、能否健康发展,是事关高校和谐建设、事关高校稳定发展的大事。

高校医院的改革方案除了要与全国医疗改革制度的战略思想相联系外,还要根据高校的实际情况来制定。

因此,高等学校校内医院的改革必须着眼于人才培养的大目标,站在精神文明建设和构建和谐校园的高度,从健康卫生入手,力争有效地坚持与发展。

一、当前高校医疗现状简述1、高校医院处境艰难目前的实际情况是,高校医院无法给学生提供有效的医疗服务,但其却控制着学生的转院权,对于在本院不能治疗的学生,必须经校医院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才能转诊至社会定点医院进行治疗,否则治疗费用不予报销。

这样,校医院因经济方面的原因就很容易发生误诊、漏诊的情况。

通过调查,学生意见最大的部门就是校医院,学生普遍对校医院医务人员的态度和业务水平感到不满。

而面对学生们的诸多指责,校医院也有苦衷:在近些年“看病贵”成为社会焦点问题的背景下,校医院有限的经费成为限制其服务质量提升的瓶颈,校医院对学校负责,不能超支太多,于是只好一切从简,能省就省。

2、高校财政不堪重负如今拨给各学校公费医疗的总额是10多年前制定的,从1998年扩招到现在都未曾改变,这就直接造成扩招规模与人均医疗费用呈现出显著的负向联系。

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

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

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21.08.02•【文号】教体艺〔2021〕7号•【施行日期】2021.08.0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正文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教体艺〔202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厅、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加强新时代学校和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是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基础,是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和建成教育强国的重要任务,是大力发展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卫生健康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把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提升学生健康素养,为学生健康成长和终身发展奠定基础,现就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把全面提升学生健康素养纳入高质量教育体系,作为学校教育重要目标和评价标准,深化学校健康教育改革,夯实学校卫生条件保障,构建高质量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体系,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基本原则——坚持健康第一。

教育学生树牢“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学会和掌握健康知识与技能,为人人终身健康、建成健康中国奠定基础。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中小学校医配置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中小学校医配置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中小学校医配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04.25•【字号】黔府办函[2016]89号•【施行日期】2016.04.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中小学校医配置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16〕89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州省农村中小学校医配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4月25日贵州省农村中小学校医配置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动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意见》(黔党发〔2015〕18号)精神,落实全省农村中小学校医配置全覆盖要求,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2016年年内全面完成全省农村中小学校医配置工作,建立完善校医配置和医疗卫生服务工作机制,实现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提升全省农村中小学医疗卫生保障水平,切实维护广大农村青少年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配置标准每所农村中小学原则上配备1名校医。

学生规模达到1000人的配备2名校医,学生规模超过1000人的,每增加600名学生增配1名校医。

三、配置方式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县级为单位统筹安排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为农村中小学提供医疗服务。

乡镇中小学校医由乡镇卫生院医生担任,村级小学(含教学点)校医由村医担任。

(一)安排乡镇卫生院医师担任校医。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导督促乡镇集镇所在地中小学校与乡镇卫生院签订协议,乡镇卫生院安排医务人员担任校医并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乡镇卫生院利用自身医疗卫生资源,建立定点、定时、定人巡诊或值班机制。

学生在校内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病情严重或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校医应第一时间赶赴学校并予以处置。

校医院建设工作方案

校医院建设工作方案

校医院建设工作方案校医院作为学校后勤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为全校教职员工提供良好的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和健康教育的任务。

现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就校医务所的改革和建设提出以下方案,供各位领导参考。

一、指导思想:全体医务人员应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学生和教职工服务的思想,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过硬的诊疗水平,以此贯穿于医院的临床医疗、预防保健和健康教育的各项工作中。

校医院现为卫生所,根据两校有在校生22000余人的情况,应把医院建设成功能相对齐全,具有相应诊疗水平的一级甲等医院,从而更多的获得医保政策。

更好的保障全校教职员工的身体健康。

为学校建设发展服务。

二、功能与任务:做好学校的卫生防疫工作,积极预防各类传染病的发生,在传染病的高发季节实施卫生监督管理,采用板报、网络、讲座等形式开展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提高人群自我保健能力和整体健康水平;完成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及住院诊治工作,医院实行24小时值班制,对危、急、重病人做好维持生命体征的救护并组织转诊。

创造条件,争取在近期内升格一级甲等医院,升为一级医院后才有可能获得职工医保政策,取得职工医保定点医院后可在教职工中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的防治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种卫生法规,对校园内有关行业(如食堂、小卖部等餐饮业)进行监督。

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如群体性中毒事件,传染病的聚集发病)应激预案,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立即启动应激预案应对突发事件发生。

三、医院建设规模:现卫生所二千余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医院大楼能够满足医院发展过渡到一甲医院的需要。

在科室设置上现在起应按一级医院标准设立。

临床科室应设置内科、外科、妇科、五官科、急诊科、预防保健科等;医技科室应设置药剂科、化验室、放射科、手术室、处置室、供应室、病案统计室等科室;行政科室应设办公室(负责医疗、护理、人事、秘书、保卫、财务、后勤等工作)。

住院床位数设22张,医院人员数28人。

在人员配备中,各类人员占全院总人数的比例按以下比例配备,行政人员15-20%,卫生技术人员80-85%;各类卫生技术人员中中西医师(士)38%,护理人员38%。

学校校医配置实施方案

学校校医配置实施方案

学校校医配置实施方案
为了更好地保障学生身体健康,提高学校医疗服务水平,制定了学校校医配置
实施方案。

一、校医室建设。

学校将校医室建设放在首要位置,确保校医室设施完备,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
和药品,保障学生在校期间的基本医疗需求。

同时,校医室应有专业的医护人员驻扎,定期接受相关培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二、健康档案管理。

学校将建立学生健康档案管理系统,对每位学生建立健康档案,记录学生的基
本健康信息、疫苗接种情况、慢性病情况等,为学校医疗服务提供基础数据支持。

三、健康教育。

学校将加强健康教育工作,定期开展健康知识宣传活动,提高学生对健康的重
视和自我保健意识,减少疾病发生风险。

四、突发事件处理。

学校将建立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包括突发疾病事件、意外伤害事件等,规范应
急处理流程,确保学生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得到有效的医疗救助。

五、医疗资源对接。

学校将与当地医疗机构建立合作关系,确保学校医疗资源与外部医疗资源对接,为学生提供更全面的医疗保障。

六、监督管理机制。

学校将建立校医工作的监督管理机制,定期对校医室的医疗服务水平、医疗设备、药品库存等进行检查,确保校医工作的规范运行。

七、宣传推广。

学校将通过校园公告、家长会、学生会等多种途径,向学生和家长宣传学校校医配置实施方案,增强学生和家长对学校医疗服务的信任和依赖。

通过以上学校校医配置实施方案,学校将全面提升校医服务水平,为学生提供更加全面、及时、有效的医疗保障,保障学生身体健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高校医务室实施细则

高校医务室实施细则

高校医务室实施细则一、引言高校医务室是为了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提供基本医疗服务而设立的机构。

本实施细则旨在规范高校医务室的建设、管理和服务,确保学生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二、建设要求1. 医务室的位置应方便学生就医,通风良好,设有合适的面积和设施。

2. 医务室应配备专业医疗人员,包括医生、护士和药剂师等,并确保医务人员持有相关资格证书。

3. 医务室应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和药品,以应对常见的疾病和意外伤害。

三、管理规定1. 医务室应制定详细的工作制度和流程,确保医疗服务的高效性和准确性。

2. 医务室应定期进行设备和药品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3. 医务室应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并妥善保管个人隐私。

4. 医务室应定期组织医疗培训和技能提升,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四、服务内容1. 医务室应提供常见疾病的诊断和治疗,如感冒、发烧、腹痛等。

2. 医务室应提供急救服务,包括处理意外伤害和突发疾病等紧急情况。

3. 医务室应提供常见疫苗接种服务,以预防传染病的发生。

4. 医务室应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提供学生健康管理的指导和建议。

五、服务流程1. 学生就医前,需提前预约,以便医务人员做好准备。

2. 学生就医时,医务人员应认真询问病情,进行体格检查,并根据需要进行相应的检验和治疗。

3. 医务人员应及时记录学生的病情和治疗过程,并向学生进行必要的解释和指导。

4. 学生就医后,医务人员应做好随访工作,关注学生的康复情况。

六、服务质量评估1. 医务室应定期进行服务质量评估,包括学生满意度调查和医务人员的绩效评估。

2. 医务室应根据评估结果,及时改进工作流程和服务质量,提高学生的满意度和医疗水平。

七、附则1. 本实施细则的解释权归高校医务室管理部门所有。

2.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所有高校医务室。

以上为高校医务室实施细则的内容要求,旨在规范高校医务室的建设、管理和服务,确保学生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高校校医院规章制度

高校校医院规章制度

高校校医院规章制度第一章绪论第一条为了加强高校校医院的管理,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校医院是高等学校的医疗卫生机构,是为师生员工提供医疗保健服务的重要场所。

第三条校医院不仅要把握医疗技术,还要注重医院文化建设,提高服务质量,提升师生员工的满意度。

第四条校医院是高校医疗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五条校医院的管理按照科学、规范、便捷、高效的原则进行。

第六条校医院管理实行总负责、分管负责、各司其职的原则。

第七条校医院要做好防控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医疗事故的工作。

第二章校医院的管理机构和人员第八条校医院的管理机构包括院长办公室、医务部、护理部、行政办公室等。

第九条院长是校医院的最高负责人,负责全院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第十条医务部主要负责医疗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医务部负责人由院长直接任命。

第十一条护理部主要负责护理工作的组织和管理,护理部负责人由院长直接任命。

第十二条行政办公室主要负责行政工作的组织和管理,行政办公室负责人由院长直接任命。

第十三条校医院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医疗资质和技能,并接受定期的培训和考核。

第十四条校医院工作人员要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勤勉尽责,不得违规操作。

第十五条校医院工作人员要积极配合学校相关部门的卫生工作,共同为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服务。

第三章校医院的基本服务第十六条校医院的基本服务包括门诊服务、急诊救治、住院治疗、健康体检等。

第十七条校医院要开展各种健康宣传活动,提高师生员工的健康意识和健康素养。

第十八条校医院要保障师生员工在学校期间的医疗服务需求,提供及时、便捷的医疗帮助。

第十九条校医院要建立健全医疗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医疗安全和个人隐私。

第四章校医院的管理制度第二十条校医院要建立规范的医疗服务流程,优化服务环节,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十一条校医院要严格遵守医疗信息保密法律法规,保护患者隐私。

第二十二条校医院要做好医疗设备的维护和更新工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芙蓉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校医配备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芙蓉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校医配备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芙蓉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校医配备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4.11.17•【字号】芙政办发〔2014〕76号•【施行日期】2015.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芙蓉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校医配备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芙政办发〔2014〕76号隆平高科技园管委会、湘湖管理局、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机关相关单位:《芙蓉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校医配备与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芙蓉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校医配备与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精神,为切实加强全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卫生、安全工作,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学校和幼儿园为区教育局直管的政府举办的公办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所指校医为在学校(幼儿园)卫生室或保健室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章校医的配备及其主要职责第三条校医的配备原则上一校(园)配1名,学生在2000人以上的或寄宿制的学校(幼儿园)可酌情配备校医2名。

第四条校医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遵纪守法,责任心强,热爱教育和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2.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须持有医、护等卫生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并获得《医师执业证》或《助理医师执业证》或《护士执业证》;3.年龄25周岁以上,男60周岁以下,女55周岁以下;4.从事专业卫生工作2年以上;5.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要求。

第五条校医具体职责:1.制定符合学校(幼儿园)实际的卫生防病保健工作计划,做好组织实施、技术指导、卫生监督和档案管理等工作。

学校校医配备实施方案

学校校医配备实施方案

学校校医配备实施方案学校校医是学校医疗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学生健康成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更好地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提高学校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制定学校校医配备实施方案是至关重要的。

首先,学校应该配备专业的医护人员。

学校校医室应该有专职的校医和护士,他们应该具备相关的医疗执业资格和经验,能够及时、准确地为学生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此外,学校还应该建立健全的校医队伍,包括校医助理、保健员等,以应对学生日常的医疗卫生需求。

其次,学校校医室应该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和药品。

校医室应该配备基本的医疗设备,如血压计、体温计、心电图仪等,以及常用的药品和急救药品。

这样可以在学生生病或受伤时,及时进行初步的诊断和治疗,保障学生的健康。

另外,学校应该建立健全的健康档案管理系统。

学校校医室应该建立学生的健康档案,包括学生的基本信息、过敏史、疾病史等,以便校医了解学生的健康状况,及时采取相应的医疗措施。

此外,学校还应该建立学生的健康档案保密制度,保障学生个人隐私。

最后,学校应该加强医疗卫生知识的宣传和教育。

学校可以通过开展健康教育课程、举办健康知识讲座等形式,向学生普及医疗卫生知识,提高学生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同时,学校还可以组织学生进行常规的健康体检,及时发现和干预学生的健康问题。

总之,学校校医配备实施方案是学校医疗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学生的健康成长至关重要。

学校应该充分重视学校校医工作,加强校医队伍建设,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和药品,建立健全的健康档案管理系统,加强医疗卫生知识的宣传和教育,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医疗卫生服务。

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汇川区校医配置实施方案

汇川区校医配置实施方案

汇川区校医配置实施方案一、背景。

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健康意识的增强,学校校医的作用日益凸显。

校医作为学校健康教育和学生健康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学习环境的改善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汇川区决定制定校医配置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学校校医的配置和管理,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二、目标。

本实施方案的目标是在汇川区所有学校建立健全的校医队伍,提高学校校医的服务水平,保障学生身心健康,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三、具体措施。

1. 校医配置标准。

根据学校规模和学生人数确定校医岗位数量,一般原则是每所学校至少配备一名全职校医,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增加校医数量。

2. 校医资质要求。

校医应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且具有相关临床工作经验。

对于学校校医的选拔和聘任,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校医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3. 校医服务内容。

校医应开展学生健康档案管理、健康体检、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和保健指导等工作。

同时,校医还应积极参与学校的健康教育活动,提供健康咨询和心理辅导服务。

4. 校医队伍建设。

学校应加强对校医队伍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校医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

同时,要建立健全校医考核制度,对校医的服务质量和工作业绩进行评估,激励校医队伍的工作积极性。

5. 校医工作监督。

汇川区教育部门将加强对学校校医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定期组织对校医的服务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对不符合要求的学校提出整改意见,并对表现突出的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保障措施。

为了有效实施校医配置方案,汇川区将加大对学校校医工作的经费投入,确保校医队伍的工资待遇和工作条件。

同时,加强对校医工作的宣传和推广,提高学生、家长和教师对校医工作的认识和支持。

五、总结。

通过实施本方案,汇川区将进一步提升学校校医的服务水平,促进学生身心健康,营造和谐的学习环境。

同时,也将为学校校医的队伍建设和管理提供有力的保障,推动学校校医工作向更高水平发展。

希望全区各学校和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共同推动校医配置工作落地生根,为学生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学校配备校医实施方案

学校配备校医实施方案

学校配备校医实施方案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健康意识的增强,学校配备校医已成为一种趋势。

学校
作为学生学习和生活的场所,学生的健康问题备受关注。

因此,学校配备校医实施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下面将就学校配备校医的实施方案进行详细阐述。

首先,学校需要明确配备校医的目的和意义。

配备校医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学生
的健康,及时处理学生在校期间出现的突发疾病或意外伤害,提供及时的医疗救助。

同时,校医还可以对学生进行健康检查,开展健康教育,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高学生的健康意识。

其次,学校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校医的配备标准。

校医的数量应该与学生人
数相适应,一般情况下,每所学校至少配备一名全科医生,并根据需要配备相应的护士或医疗人员。

此外,校医室的配备也需要得到重视,应该配备基本的医疗设备和药品,以满足学生在校期间的基本医疗需求。

再次,学校需要建立健全的校医管理制度。

学校应该制定相关的校医工作规范
和管理办法,明确校医的职责和权利,规范校医的工作行为。

同时,学校还应该加强对校医的培训和考核,提高校医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最后,学校需要加强与社区医疗机构的合作。

学校校医和社区医疗机构应该建
立起良好的合作关系,学校校医在处理学生疾病时可以及时寻求社区医疗机构的支持和帮助,保障学生的健康。

综上所述,学校配备校医是保障学生健康的重要举措,学校应该根据实际情况
制定合理的配备标准,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加强与社区医疗机构的合作,共同为学生的健康保驾护航。

希望各位教育工作者能够重视学校配备校医的工作,为学生的健康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卫生局、教育局关于学校和托幼机构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卫生局、教育局关于学校和托幼机构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卫生局、教育局关于学校和托幼机构医务室设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传染病防治
【发文字号】银政办发[2009]162号
【发布部门】银川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9.08.27
【实施日期】2009.08.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卫生局、教育局关于学校和托幼机构医务室设置工作实
施方案的通知
(银政办发〔2009〕16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卫生局、教育局制定的《银川市学校和托幼机构医务室设置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九年八月二十七日银川市落实学校和托幼机构医务室设置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工作的意见》精神,切实加强全市学校和托幼机构学校卫生工作,建立健全学校和托幼机构医务室设置和校医配备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1、政府领导,分级负责。

各级政府负责本辖区学校和托幼机构医务室设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实行分级负责。

市和各县(市)区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分别负责市直和各辖区学校及托幼机构医务室设置管理和医护人员调剂或聘用工作。

2、严格标准、分步实施。

严格按照卫生部《医疗机构设置标准》对学校和托幼机构医务室进行建设、考核、验收,医务室必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开展工作,医护人员必。

关于印发《关于设立校医院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关于设立校医院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设立校医院的实施方案根据《高等学校医疗保健机构工作规程》,本着精简高效、预防为主,保障学生基本医疗、保障学校公共卫生及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兼顾社区卫生服务的原则,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校医院基本职责校医院院部(兰州大学校医院)设在榆中校区,校本部设立医务室(兰州大学校医院医务室),其基本职责如下:(一)负责普通学生新生入学等健康检查;负责对学校其他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相应的健康档案。

(二)对患病体弱学生实施医疗照顾,对因病不能坚持学习者,根据学籍管理规定,提出休、退学处理意见。

(三)开展学校社区内医疗服务,做好各种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治工作。

(四)对校医院不能处理的危重及疑难病例,及时转上级医疗机构诊治。

(五)做好学校社区内传染病预防和管理工作。

(六)开设大学生健康教育课程,为学生及所在社区居民定期举办健康教育讲座。

(七)对学校教学卫生、体育卫生、劳动卫生、环境卫生、饮食与营养卫生等实施医务监督,并提供咨询和技术指导。

(八)负责学生公费医疗和医疗保险管理相关工作。

(九)负责学校离休人员、院士医疗费及学校领导体检费的核销工作。

二、院内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岗位聘任(一)机构设置:校医院为学校直属副处级单位,实行院长负责制。

医疗卫生工作接受医学管理处、省、市、区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党组织建设、干部及职工的教育管理等相关工作由直属单位党委负责。

1.校医院设预防保健科(预防保健、计划免疫、卫生监督、健康教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医务科(医疗、护理质量监管、传染病管理、体检、学生退学管理);办公室(办公室日常工作、财务收支管理、挂号收费管理、特殊人员医疗费用核销、学生医保、学生公费医疗);药械科(药品、卫材、设备器械采购供应、器械设备维修管理以及药物不良反应监控)4个科级机构;内科(内科、传染病、中医疾病诊治、急诊及转院救治);外科(外科、妇科、五官、皮肤、口腔、急诊及转院救治);医技科(检验、放射、超声、心电检测、康复理疗)3个业务科室。

校医院实施方案

校医院实施方案

校医院实施方案
为了提高校园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师生健康,校医院决定制定实施方案,以提
升医疗服务水平,满足师生的健康需求。

一、加强医疗设备更新和维护。

校医院将加大投入,更新和购置先进的医疗设备,确保医疗设备的先进性和完
好性。

同时,建立健全的设备维护保养制度,确保医疗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安全使用。

二、提高医务人员素质和服务水平。

校医院将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意识。

建立健全的医疗服务流程和规范,提高医务人员的服务质量和效率。

三、优化医疗服务流程。

校医院将优化医疗服务流程,简化挂号、就诊、缴费等流程,提高医疗服务的
便捷性和高效性。

同时,建立健全的医患沟通机制,加强对患者的健康宣教,提升患者的就医体验。

四、加强医疗质量监管和评估。

校医院将建立健全的医疗质量监管和评估制度,加强对医疗服务的监督和管理。

定期进行医疗服务质量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五、加强校园健康宣传和教育。

校医院将加强校园健康宣传和教育,开展健康讲座、健康体检等活动,提高师
生的健康意识和健康素养。

同时,建立健全的健康档案管理制度,为师生提供全方位的健康管理服务。

六、建立健全的应急救援机制。

校医院将建立健全的应急救援机制,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和处置流程,提高医务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校园医疗服务在突发事件中能够快速、有效地响应和处置。

校医院将严格按照以上实施方案进行推进,不断提升医疗服务水平,为师生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为校园健康保驾护航。

学校一校医院实施方案

学校一校医院实施方案

学校一校医院实施方案学校医院实施方案一、背景随着社会发展和人口增长,校园医疗需求也不断增加。

为了更好地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提供可靠的医疗服务,学校决定建立一所校园医院。

二、目标1. 提供全面、便捷的医疗服务。

学校医院将提供包括常见病、慢性病、急救和健康体检等在内的全面医疗服务,以满足师生不同的医疗需求。

2. 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

学校医院将积极宣传健康知识,提供健康咨询和指导,帮助师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高身体素质,降低疾病的发生率。

3. 提供学术研究支持。

学校医院将积极参与学术研究,组织各种学术交流和讲座,提高医护人员的专业技能和水平。

三、建设内容1. 区域规划:学校医院将根据实际需求设计合理的区域规划,包括门诊区、急救区、住院区、体检区、药房等。

2. 设备配置:学校医院将配置先进的医疗设备,包括CT、MRI、X光机、心电图仪等,以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3. 人员配置:学校将聘请专业的医生、护士和药师等医护人员,确保医疗服务的专业性和可靠性。

4. 健康宣传:学校医院将开展健康宣传活动,组织健康讲座、展览和义诊等,提高师生对健康的认识和意识。

5. 学术交流:学校医院将邀请业界专家举办学术讲座和研讨会,鼓励医护人员积极参与学术研究和交流,提高医疗水平。

四、运行管理1. 门诊就诊:学校医院将提供便捷的线上预约和线下就诊服务,通过在线医生咨询和挂号等方式,减少师生的等待时间。

2. 急救服务:学校医院将建立24小时急救中心,配备专业的急救设备和医护人员,及时处理各类突发状况。

3. 健康体检:学校医院将定期组织全员体检,及时掌握师生的健康状况,提供个性化的健康管理方案。

4. 疫情防控:学校医院将积极配合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做好疫情排查、隔离和防控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5. 质量评估:学校医院将建立全面的质量评估机制,定期进行医疗质量检查和满意度调查,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五、预期效果1. 提高师生的医疗保障水平,满足不同层次的医疗需求。

校园医疗机构的服务实施方案

校园医疗机构的服务实施方案

校园医疗机构的服务实施方案目标本文档旨在制定校园医疗机构的服务实施方案,以提供高效、安全和综合的医疗服务,满足学生和教职工的健康需求。

服务范围校园医疗机构的服务范围应涵盖以下方面:1. 健康咨询和诊断:提供学生和教职工的健康咨询服务,并进行必要的诊断和评估。

2. 急救和紧急医疗:提供24小时紧急医疗服务,包括急救措施和紧急情况处理。

3. 常见病和慢性病管理:提供常见病和慢性病的治疗和管理,包括药物处方和定期随访。

4. 预防接种和健康检查:组织和实施定期的预防接种和健康检查活动,确保学生和教职工的健康状况。

5. 心理健康支持:提供心理咨询和支持服务,帮助学生和教职工处理心理健康问题。

6. 健康教育和宣传:开展健康教育和宣传活动,提高学生和教职工的健康意识和健康素养。

服务流程为了确保高效和便捷的服务,校园医疗机构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服务实施:1. 预约:学生和教职工可以通过在线预约系统或电话预约服务。

2. 登记和初诊:在到达医疗机构时,学生和教职工需要进行登记并接受初诊,以确定服务需求和优先级。

3. 医生诊断和治疗:根据初诊结果,医生进行进一步的诊断和治疗,包括开具药物处方和制定治疗计划。

4. 随访和复诊:对于需要长期治疗或随访的病例,医生应安排定期随访和复诊,以监测病情和调整治疗方案。

5. 急救和紧急情况处理:医疗机构应设立急救中心,并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以应对突发的紧急情况。

6. 健康教育和宣传活动:医疗机构应定期组织健康教育和宣传活动,提供相关健康知识和技能培训。

服务质量保障为了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校园医疗机构应采取以下措施:1. 专业团队:医疗机构应聘请合格的医生、护士和其他医疗专业人员,确保提供专业和安全的医疗服务。

2. 设备和药品:医疗机构应配备先进的医疗设备和药品,以满足各类医疗需求,并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药品的储备充足。

3. 卫生和消毒:医疗机构应定期进行卫生和消毒工作,确保医疗环境的清洁和无菌。

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室(医务室、保健室)、卫生保健所设置要求

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室(医务室、保健室)、卫生保健所设置要求

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室(医务室、保健室)、卫生保健所设置要求各中小学和幼儿园:请认真填写《中小学校医疗服务监督执法检查表》一、二、三,于11月11日交教育局服务窗口附:学校卫生工作条例(1990年4月25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6月4日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10号、卫生部令第1号发布)第二十条规定:普通高等学校设校医院或者卫生科。

校医院应当设保健科(室),负责师生的卫生保健工作。

城市普通中小学、农村中心小学和普通中学设卫生室,按学生人数六百比一的比例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

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可以根据需要,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

学生人数不足六百人的学校,可以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保健教师,开展学校卫生工作。

《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教体艺[2008]5号,教育部、卫生部、财政部2008年6月9日发布)规定中小学校卫生(保健)室建设基本标准:(一)卫生(保健)室设置1.卫生室是指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学校卫生机构,承担学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校卫生日常检查并为师生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

2.保健室是指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学校卫生机构,在卫生专业人员指导下开展学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校卫生日常检查。

3.寄宿制学校必须设立卫生室,非寄宿制学校可视学校规模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

(二)卫生(保健)室人员配备要求1.寄宿制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持有卫生专业执业资格证书。

2.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保健教师由现任具有教师资格的教师担任。

3.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保健教师应接受学校卫生专业知识和急救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三)卫生保健室设施与设备1.卫生室。

(1)卫生室建筑面积应大于40平方米,并有适应学校卫生工作需要的功能分区。

校医院建设工作方案

校医院建设工作方案

校医院作为学校后勤保障的重要组成部份,承当着为全校教职员工提供良好的根本医疗、预防保健和安康教育的任务。

现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就校医务所的改革和建立提出以下方案,供各位指导参考。

一、指导思想:全体医务人员应结子树立全心全意为学生和教职工效劳的思想,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过硬的诊疗程度,以此贯通于医院的临床医疗、预防保健和安康教育的各项工作中。

校医院现为卫生所,根据两校有在校生 22000 余人的情况,应把医院建立成功能相对齐全,具有相应诊疗程度的一级甲等医院,从而更多的获得医保政策。

更好的保障全校教职员工的身体安康。

为学校建立开展效劳。

二、功能与任务:做好学校的卫生防疫工作,积极预防各类传染病的发生,在传染病的高发季节施行卫生监视管理,采用板报、网络、讲座等形式开展安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进步人群自我保健才干和整体安康程度;完成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及住院诊治工作,医院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对危、急、重病人做好维持生命体征的救护并组织转诊。

创造条件,争取在近期内升格一级甲等医院,升为一级医院后才有可能获得职工医保政策,获得职工医保定点医院后可在教职工中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的防治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种卫生法规,对校园内有关行业〔如食堂、小卖部等餐饮业〕发展监视。

制定突发公共卫惹事件〔如群体性中毒事件,传染病的会萃发病〕应激预案,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惹事件能即将启动应激预案应对突发事件发生。

三、医院建立规模:现卫生所二千余平方米建造面积的医院大楼可以满足医院开展过渡到一甲医院的需要。

在科室设置上如今起应按一级医院标准设立。

临床科室应设置内科、外科、妇科、五官科、急诊科、预防保健科等;医技科室应设置药剂科、化验室、放射科、手术室、处置室、供给室、病案统计室等科室;行政科室应设办公室〔负责医疗、护理、人事、秘书、保卫、财务、后勤等工作〕。

住院床位数设 22 张,医院人员数28 人。

在人员装备中,各类人员占全院总人数的比例按以下比例装备,行政人员15-20%,卫生技术人员 80-85%;各类卫生技术人员中中西医师〔士〕 38%,护理人员 38%。

高等学校医疗保健机构工作规程

高等学校医疗保健机构工作规程

高等学校医疗保健机构工作规程颁布日期:1998-04-22执行日期:1998-04-2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加强对高等学校医疗保健机构的管理,提高医疗保健工作质量,提高师生员工健康水平,特制定本规程:第二条高等学校医疗保健机构指设在高等学校内、主要为师生员工提供医疗保健服务的机构,按学校规模大小及服务对象多少分别设置校医院或卫生科。

第三条高等学校医疗保健机构应坚持面向全体师生员工、贯彻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树立为教学服务,为提高师生健康水平服务的工作宗旨。

第四条高等学校医疗保健机构的主要任务是:监测学校人群的健康状况;开展学校健康教育;负责学校常见病和传染病的防治;对影响学校人群健康的有害因素实施医务监督.第二章基本职责第五条负责新生入学健康检查,定期对学校各类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对各类健康检查资料进行统计分析、并根据存在问题及时采取有效防治措施,第六条对患病体弱学生实施医疗照顾:对因病不能坚持学习者,根据学籍管理规定,提出休、退学处理意见。

第七条对学校社区内危重病例实施抢救。

校内医疗保健机构不能处理的危重及疑难病例,应当及时转上级医疗机构诊治。

第八条协助教务部门开设大学生健康教育课程(选修课或必修课)或定期举办健康教育讲座,增强学生自我保健能力,促进学生建立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良好的卫生习惯。

第八条开展学校社区内医疗服务,做好各种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治、控制工作。

第十条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规,做好学校社区内传染病预防和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对学校教学卫生、体育卫生。

劳动卫生、环境卫生、饮食与营养卫生等实施医务监督,并提供咨询和技术指导。

第十二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积极协助学校有关部门对公费医疗进行改革和管理,第三章管理第十三条高等学校医疗保健机构的设置,由各高等学校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报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审批。

第十四条高等学校医疗保健机构受主管校长直接领导,或由主管校长委托总务部门领导,业务上接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指导;第十五条高等学校医疗保健机构人员编制应根据服务对象的总人数及任务,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具体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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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校医院的实施方案
根据《高等学校医疗保健机构工作规程》,本着精简高效、预防为主,保障学生基本医疗、保障学校公共卫生及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兼顾社区卫生服务的原则,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校医院基本职责
校医院院部(兰州大学校医院)设在榆中校区,校本部设立医务室(兰州大学校医院医务室),其基本职责如下:(一)负责普通学生新生入学等健康检查;负责对学校其他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相应的健康档案。

(二)对患病体弱学生实施医疗照顾,对因病不能坚持学习者,根据学籍管理规定,提出休、退学处理意见。

(三)开展学校社区内医疗服务,做好各种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治工作。

(四)对校医院不能处理的危重及疑难病例,及时转上级医疗机构诊治。

(五)做好学校社区内传染病预防和管理工作。

(六)开设大学生健康教育课程,为学生及所在社区居民定期举办健康教育讲座。

(七)对学校教学卫生、体育卫生、劳动卫生、环境卫生、饮食与营养卫生等实施医务监督,并提供咨询和技术指导。

(八)负责学生公费医疗和医疗保险管理相关工作。

(九)负责学校离休人员、院士医疗费及学校领导体检费的核销工作。

二、院内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岗位聘任
(一)机构设置:校医院为学校直属副处级单位,实行院长负责制。

医疗卫生工作接受医学管理处、省、市、区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党组织建设、干部及职工的教育管理等相关工作由直属单位党委负责。

1.校医院设预防保健科(预防保健、计划免疫、卫生监督、健康教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医务科(医疗、护理质量监管、传染病管理、体检、学生退学管理);办公室(办公室日常工作、财务收支管理、挂号收费管理、特殊人员医疗费用核销、学生医保、学生公费医疗);药械科(药品、卫材、设备器械采购供应、器械设备维修管理以及药物不良反应监控)4个科级机构;内科(内科、传染病、中医疾病诊治、急诊及转院救治);外科(外科、妇科、五官、皮肤、口腔、急诊及转院救治);医技科(检验、放射、超声、心电检测、康复理疗)3个业务科室。

2.校医院在校本部设医务室,依据校医院职责开展校内基本医疗保障、预防保健等工作。

校医院医务室所需工作人员由校医院根据工作任务确定,各科室派出。

(二)人员编制:
1.原校医院分流至第一医院、口腔医院等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原校医院经学校人事处核定后的临聘人员),仍聘任至校医院;原校医院分流至校内其他单位的工勤人员
仍聘任至分流单位。

2.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校医院要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明确各科室人员职责权限,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

3.校医院暂定编制为正式职工47人。

4.校医院有关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由人事处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进行聘任。

(三) 岗位聘任:
1.院长由学校聘任。

2.科级干部聘任,根据《兰州大学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和校医院重设实际,由直属单位党委会同组织部提出校医院科级领导干部聘任办法,在直属单位党委的组织领导和医学管理处、校医院配合下展开聘任工作。

三、职工待遇
由人事处根据兰州大学党委常委会议决定(2010年第3次)及学校相关规定,做好校医院自2009年1月1日改革后,原在编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等差额部分的核定核发工作。

四、财务管理
(一)医院实行“二级核算、二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实行学校委派会计制度。

医院的财务活动在院长领导下,由医院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并接受学校财务处的财务监督和业务指导。

(二)合理编制医院预决算,如实反映财务状况;依
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成本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医院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对学生公费医疗和医疗保险经费进行管理和核算。

(三)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建立健全各项收费管理制度,切实加强收费票据的管理。

五、其它问题
(一)办公和医疗用房:校医院在榆中校区用房保持现规模不变;校医院医务室医疗办公用房根据需要,由学校另行安排;校医院在榆中校区的职工宿舍,由后勤管理处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实施管理。

(二)校医院水、电、暖、院内绿化等公共设施部分按照学校物业管理的相关要求进行管理。

(三)校医院可根据建设和发展实际情况经医管处同意后,向学校财务处申请项目所需经费。

校医院机构结构图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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