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木作制度
营造法式目录
营造法式目录第一卷总释上宫阙殿堂附楼亭台榭城墙柱础定平取正材栱飞昂爵头枓铺作平坐梁柱阳马侏儒柱斜柱第二卷总释下栋两际搏风柎椽檐举折门乌头门华表窗平棋斗八藻井钩阑拒马叉子屏风露篱鸱尾瓦涂彩画阶砖井总例第三卷壕寨制度取正定平立基筑基城墙筑临水基石作制度造作次序柱础角石角柱殿阶基压阑石地面石殿阶螭首殿内斗八踏道重台钩阑单钩阑、望柱螭子石门砧限地垘流杯渠剜凿流杯、垒造流杯坛水门水槽子马台井口石井盖子山棚脚石幡竿颊赑屃鳌坐碑笏头碣第四卷大木作制度一材栱飞昂爵头枓总铺作次序平坐第五卷大木作制度二梁额头柱阳马侏儒柱斜柱附栋搏风版柎椽檐举折第六卷小木作制度一版门双扇版门、独扇版门乌头门软门牙头护缝软门、合版软门破子棂窗睒电窗版棂窗截间版帐照壁屏风骨截间屏风骨、四扇屏风骨隔截横钤、立旌版引檐水槽井屋子地棚第七卷小木作制度二格子门四斜球文门、四直方格眼、版壁、两明格子阑槛钩窗殿内截间格子堂阁内截间格子殿阁照壁版障日版廊屋照壁版胡梯垂草惹鱼栱眼壁版裹垘板擗帘竿护殿阁檐网木贴第八卷小木作制度三平棋斗八藻井小斗八藻井拒马叉子叉子钩阑重台钩阑、单钩阑棵笼子井亭子牌第九卷小木作制度四佛道帐第十卷小木作制度五九脊小帐壁帐第十一卷小木作制度六转轮经阁壁藏第十二卷雕作制度混作雕插写生华起突卷叶华剔地洼叶华旋作制度殿堂等杂用名件照壁版宝床上名件佛道帐上名件锯作制度用材植抨墨就余材竹作制度造笆隔截编道竹栅护殿檐雀眼网地面棋文簟第十三卷瓦作制度用瓦垒屋脊用鸱尾泥作制度垒墙用泥画壁立灶转烟、直拔釜镬灶茶灶垒射垛第十四卷彩画作制度总制度五彩遍装碾玉装青绿迭晕棱间装三晕带红棱间装附解绿装饰屋舍解绿结华装附丹粉刷屋舍黄土刷饰附杂间装炼桐油第十五卷砖作制度用砖垒阶基铺地面墙下隔减踏道幔道须弥坐砖墙露道城壁水道按甑口马台马槽井窑作制度瓦砖琉璃瓦等炒造丹黄附烧变次序垒造窑第十六卷壕寨功限总杂功筑基筑城筑墙穿井搬运功供诸作功石作功限总造作功柱础角石角柱殿阶基地面石压阑石殿阶螭首殿内斗八踏道重台钩阑单钩阑、望柱门砧限将军石、止扉石螭子石地垘石流杯渠坛水门水槽马台井口石幡竿颊赑屃碑笏头碣第十七卷大木作功限一栱、枓等造作功殿阁外檐补间铺作用栱、枓等数殿阁身槽内补间铺作用栱、枓等数楼阁平坐补间铺作用栱、枓等数枓口跳每缝用栱、枓等数把头绞项作每缝用栱、枓等数铺作每间用方桁等数第十八卷大木作功限二殿阁外檐转角铺作用栱、枓等数殿阁身内转角铺作用栱、枓等数楼阁平坐转角铺作用栱、枓等数第十九卷大木作功限三殿堂梁、柱等事件功限城门道功限楼台铺作准殿阁法仓廒、库屋功限其名件以七寸五分材为祖计之,更不增减。
营造法式卷第四 大木作制度一
如八铺作于三杪上用上昂两重者,自栌枓心出,第一跳华栱心长二十六份;第二跳、
第三跳华栱心各长一十六份;第四跳上昂心,长二十六份。其平棋方至栌枓口内,共
高八材七栔。
凡昂之广厚并如材。其下昂施之于外跳,或单栱或重栱,或偷心或计心造。皆至下之
里跳之上及平坐铺作之内;昂背斜尖,皆至下昂枓底外;昂底于跳头枓口内出,其枓
凡昂上坐枓,四铺作、五铺作并归平;六铺作以上,自五铺作外,昂上枓并再向下二
份至五份。如逐跳计心造,即于昂身开方斜口,深二份;两面各开子荫,深一份。
若角昂,以斜长加之。角之上,别施由昂。
若昂身于屋内上出,皆至下平檩。若四铺作用插昂,其长斜随跳头。
凡昂栓,广四份至五份,厚二份。若四铺作,即于第一跳上用之;五铺作至八铺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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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营造法式卷第四 大木作制度一
发信站: 日月光华 (2012年11月13日10:19:40 星期二), 站内信件
营造法式卷第四 大木作制度一
材
凡构屋之制,皆以材为主;材有八等,度屋之大小,因而用之。
枓口内。
三曰瓜子栱,施之于跳头。若五铺作以上重栱造,即于令栱内,泥道栱外用之。其长
六十二份
;每头以四瓣卷杀,每瓣长四份。
四曰栱,施之于里外跳头之上,与耍头相交,及屋内栋缝之下。其长七十二份。每头
以五瓣卷杀,每瓣长四分。若里跳骑梁,则用足材。
五曰慢栱,施之于泥道、瓜子栱之上。其长九十二份;每头以四瓣卷杀,每瓣长三份
。骑梁及至角,则用足材。
凡栱之广厚并如材。栱头上留六份,下杀九份;其九份匀分为四大分;又从栱头顺身
营造法式卷第四 大木作制度一
营造法式卷第四大木作制度一材凡构屋之制,皆以材为主;材有八等,度屋之大小,因而用之。
第一等:广九寸,厚六寸。
右﹝上﹞殿身九间至十一间则用之。
第二等:广八寸二分五厘,厚五寸五分。
右﹝上﹞殿身五间至七间则用之。
第三等:广七寸五分,厚五寸。
右﹝上﹞殿身三间至五间或堂七间则用之。
第四等:广七寸二分,厚四寸八分。
右﹝上﹞殿三间,厅堂五间则用之。
第五等:广六寸六分,厚四寸四分。
右﹝上﹞殿小三间,厅堂大三间则用之。
第六等:广六寸,厚四寸。
右﹝上﹞亭榭或小厅堂皆用之。
第七等:广五寸二分五厘,厚三寸五分。
右﹝上﹞小殿及亭榭等用之。
第八等:广四寸五分,厚三寸。
右﹝上﹞小殿藻井或小亭榭施铺作多则用之。
各以其材之广,分为十五份,以十份为其厚。
凡屋宇之高深,名物之短长,曲直举折之势,规矩绳墨之宜,皆以所用材之份,以为制度焉。
栱造栱之制有五一曰华栱,足材栱也。
两卷头者,其长七十二份。
每头以四瓣卷杀,每瓣长四份。
与泥道栱相交,安于栌枓口内,若累铺作多,或内外俱匀,或里跳减一铺至两铺。
其骑槽檐栱,皆随所出之跳加之。
每跳之长,心不过三十份;传跳虽多,不过一百五十份。
其压跳,交角内外,皆随铺作之数,斜出跳一缝。
其华栱则以斜加长之。
若丁头栱,其长三十三份,出卯长五份。
二曰泥道栱,其长六十二份。
每头以四瓣卷杀,每瓣长三份半。
与华栱相交,安于栌枓口内。
三曰瓜子栱,施之于跳头。
若五铺作以上重栱造,即于令栱内,泥道栱外用之。
其长六十二份;每头以四瓣卷杀,每瓣长四份。
四曰栱,施之于里外跳头之上,与耍头相交,及屋内栋缝之下。
其长七十二份。
每头以五瓣卷杀,每瓣长四分。
若里跳骑梁,则用足材。
五曰慢栱,施之于泥道、瓜子栱之上。
其长九十二份;每头以四瓣卷杀,每瓣长三份。
骑梁及至角,则用足材。
凡栱之广厚并如材。
栱头上留六份,下杀九份;其九份匀分为四大分;又从栱头顺身量为四瓣。
各以逐分之首,与逐瓣之末,以真尺对斜画定,然后斫造。
栱两头及中心,各留坐枓处,余并为栱眼,深三份。
宋清两代建筑之比较
199在我国悠久的历史长河中,不仅灿烂的文明史在人类文明史中有浓重的一笔,我国古典建筑文化也是世界建筑史中不得不提的辉煌篇章。
其凭借着独特的结构方法与布置规则彰显着独属于中华民族的文化特色,存留至今的中国古典建筑无一不是人类文明史上宝贵的物质文化遗产。
在不同历史时期,我国古典建筑都有其独特的表现形式与发展程度,其中尤以宋清两代最为特殊。
宋代建筑可以说集合了先秦时期至北宋初年我国古典建筑文化发展的主要成就,也是古典文化达到鼎盛时期的主要标志之一。
在此后近千年的发展中,我国古典建筑艺术在继承了既往的辉煌基础之上不断向前迈进,在我国封建王朝发展至最鼎盛时期的清代,古典建筑艺术也呈现出前所未有的辉煌和壮丽,以明清紫禁城为最主要的代表,标志着我国古典建筑艺术进入到一个最鼎盛时期。
本文将宋代和清代的建筑作为主要的对比研究对象,从大木作、小木作等几个方面进行对比分析,从中探寻我国古典建筑艺术的发展轨迹,加深对于我国古典建筑文化的理解。
一、宋《营造法式》与清《工程做法则例》比较成书于北宋崇宁年间的《营造法式》与成书于清雍正年间的《工程做法则例》都是我国古代建筑史上不得不提的两部较为完整的建筑技术书籍。
两部书籍的成书背景极为相似,北宋中期,王安石推行政治改革,主张节约政府财政支出,为了保证工程质量,提高建筑设计与施工标准,将作监李诫编纂此书。
全书共为五个部分,包括建筑图样、制作制度、释名、料例以及功限。
将汉唐以来的建筑式样进行了详细的描述,对于明清时期的建筑发展起到了一个承上启下的作用[1]。
而《工程做法则例》则是由于清世宗年间整治区域平稳,营造数量增多,急需要一部完整、标准化、程式化的建筑技术书籍作为指导,为此,工部会同内务府编纂此书,将建筑的工料和做法予以明确的规定,进一步总结了清朝前期及之前历史时期建筑的设计、用材、造型、构造及工艺等。
二、宋清两代建筑的做法比较(一)大木作1.用材方面宋代《营造法式》关于用材方面首先规定了用材制度,《营造法式》规定材份比例是建筑构件的基本丈量单位,在大木作的用材制度中,将材料分为八个等级,不同房屋按照等级和大小的不同来决定材料的等级。
大木作、小木作、小式大木、大式大木
大木作大木作,这是我国木构架的主要结构部分,由柱、梁、枋、檩等组成。
同时又是木建筑比例尺度和形体外观的重要决定因素,大木是指木构架建筑的承重部分。
简介中国古代木构架房屋建筑中负担结构构件的制造和木构架的组合、安装、竖立等工作的专业。
由于古代建筑是以木结构为骨干的,因此房屋的设计也归属大木作。
历史渊源由《考工记》所载“攻木之工七”,可知周代木工已分工很细,以后各代分工不同。
宋代房屋的附属物平棊、藻井、勾阑、博缝、垂鱼等的制作,归小木作,明清时则归大木作。
宋代大木作以外另有锯作,明清也归大木作。
木构架房屋建筑的设计、施工以大木作为主,则始终不变。
设计制度中国古代建筑在唐初就已经定型化、标准化,由此产生了与此相适应的设计和施工方法。
宋《营造法式》中,已载有一套包括设计原则、标准规范并附有图样的材份制(即古代的模数制,见材份)。
材份制一直沿用到元末。
明初,大量营建都城宫室,已不再用材份制。
清初颁布的清工部《工程做法》基本上使用了斗口制(见斗口),仍可看出材份制的痕迹,但在力学上已不如材份制严谨,各种构件的标准规范也无一致的准则。
实质上是旧的设计制度已被废弃,而新的设计制度还不完善。
结构形式从远古到汉代的木结构的形式迄今未能完全了解,仍在探索中。
从半坡遗址到商代盘龙城遗址、西周周原建筑遗址、汉代礼制建筑、石阙等,虽已有复原研究,但还都未能得出系统的结论,只能看出一些脉络:①殷商的墓室均用井干式结构,后代虽不普遍使用,但在木结构发展史中却有重大木作要作用。
②自商代至战国宫殿遗址中已发掘的平面柱网布置,均纵向成行列而横向常不成行列。
据此可推断屋架构造,系以纵架为主,直至汉代仍有应用,故纵架应是早期普遍使用的构造形式。
后来,辽金时期偶然也有使用纵架承托横架的构造,那是经过改进提高的纵架。
③自西周开始已用栌斗作为结合柱、梁的构件,以后逐步发展成栌斗上用栱、昂等组合成铺作(见斗栱)的复杂构造形式。
现在知道最早的关于具体的结构形式的记录, 是宋代《营造法式》中的殿堂结构、厅堂结构、簇角梁结构三种。
《营造法式》札记六题
《营造法式》札记六题《营造法式》研读的6则札记,分别是针对新旧两版《营造法式》的编撰过程与北宋末叶新旧党争的历史背景进行概述;比较《木经》与《营造法式》这两部营造专著的差异;推测耍头3种别名的由来;以实物印证《营造法式》中记载的"椽头盘子"这一特殊构件;分析石作流杯渠的制作方式,并与宋代相关文献和实物相对照;考证"壁隐假山"的性质。
《营造法式》刊行于北宋崇宁二年(1103年),是一部官方颁布的建筑典籍,详细记载了当时官式建筑的技术做法、规范、用料与功限定额,达到了极高的科学水准。
《营造法式》为宋代建筑设计资料集与建筑规范丛书,于北宋崇宁二年(1103年)出版,作者李诫,是我国第一部由统治阶级颁布印刷,关于古代建筑设计、建造制度的书籍。
《营造法式》的前身为《元祐法式》于元祐六年(1091)编成,没有确定的模数,无法确定用工用料,对建筑设计、施工的规定也比较不明确。
《营造法式》全书一共分三十四卷,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卷一、二,总释和总例,名词解释。
对文中所出现的各种建筑物及构件的名称、条例、术语做一个规范的诠释。
第二部分从卷三卷至卷十五,各作制度,是全书的核心部分,包括了十三个工种。
最重要的是大木作和小木作。
卷三壕寨制度、石作;包括场地平整、基础、柱础、台阶、长堤排水等建筑基础各项制度。
卷四、五大木作制度;包括建筑模数、梁架结构、屋顶各构件、斗栱等各结构构件制度。
卷六至十一小木作制度;包括门、窗、屏、地棚、壁板、平棊、帐、壁藏等制度。
卷十二雕作制度、旋作制度、锯作制度、竹作制度;卷十三瓦作制度、泥作制度;卷十四彩画作制度;卷十五砖做制度、窑作制度其中第三部分卷十六至卷二十五,功限,相对于劳动定额的计算。
第四部分卷二十六至卷二十八,料例,相当于用料计算。
第五部分卷二十九至三十四,图样,非常真实地表现保存了当时的一批建筑的图。
木构建筑体系作为中国建筑最主要的结构体系,自汉代起经历了一千多年的发展,到北宋初年渐趋成熟。
新修《营造法式》
进新修《营造法式》序臣闻“上栋下宇”,《易》为“大壮”之时期;“正位辨方”,《礼》实太平之典。
“共工”命于舜日;“大匠”始于汉朝。
各有司存,按为功绪。
况神畿之千里,加禁阙之九重;内财宫寝之宜,外定庙朝之次;蝉联庶府,棋列百司。
櫼栌栱柱之相支,规矩准绳之先治;五材并用,百堵皆兴。
惟时鸠僝之工,遂考翚飞之室。
而斲轮之手,巧或失真;董役之官,才非兼技,不知以“材”而定分,乃或倍枓而取长。
弊积因循,法疏检察。
非有“三宫”之精识,岂能新一代之成规?温诏下颁:呈书入奏。
空靡岁月,无补涓尘。
恭惟皇帝陛下仁俭生知,睿明天纵。
渊静而百姓定;纲举而众目张。
官得其人,事为之制。
丹楹刻桷,瑶巧既除;菲食卑宫,淳风斯复。
乃诏百工之事,更资千虑之愚。
臣考阅旧章,稽参众智。
功分三等,第为精粗之差;役辨四时,用度长短之晷。
以至木之刚柔,而理无不顺;土评远迩,厄而力易以供。
类例相从,条章具在。
研精覃思,故述者之非工;按牒披图,或将来之有补。
进新修《营造法式》序─译文我听说,《周易》上栋下宇,以蔽风雨之句,说的是“大壮”的时期;《周礼》“唯王建国,辨正方位”,就是天下太平时候的典礼。
“共工”这一官职,在帝舜的时候就有了;“将作大匠”是从汉朝开始设置的。
这些官职都有它的职责,分别做自己的工作。
至于千里的首都,以及九重的宫阙,就必须考虑内部宫寝的布置和外部宗庙朝庭的次序、位置;官署要互相连系,按序排列。
枓、栱、昂、柱等相互支撑而构成一座建筑,必须先准备圆规、曲尺、水平仪、墨线等工具。
各种材料都使用,大量的房屋都建造起来。
按时聚集工役,做出屋檐似翼的宫室。
然而工匠的手,虽然很巧也难免做走了样。
主管工程的官,也不能兼通各工种。
他们不知道用“材”来作为度量建筑物比例、大小的尺度,以至于有人用枓的倍数来确定构件长短的尺寸。
面对这种弊病,积累因循和缺乏检察的情况,如果没有对于建筑有精湛的知识,又怎能制定新的规章制度呢?皇上下诏,指定我编写一部有关营建宫室制度的书,送呈审阅。
中国古建筑-木构架的详解
中国古代建筑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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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建筑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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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建筑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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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建筑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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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建筑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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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建筑史
木构架——庑殿式建筑
有单檐和重檐两大形式 木构架主要由两大部分组成:正身部分、
山面及转角部分 正身部分与硬山建筑正身相同 山面及转角部分包括山面柱子构件、山面 横梁构件、檩木、构架连接件 屋面基层与硬、悬山的屋面基层相同
式用于中跨,穿斗式用于山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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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建筑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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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建筑史
穿斗式的基本构件:
柱:每根柱都落地——多见于川、滇等地。 有些柱落地,有些不落地,而插于下层穿枋
之上——多见于湘、鄂等地。 穿枋:穿过横向柱间将柱联成排架式屋架
的构件。 挑檐:用挑枋穿过柱子,承托挑檐(檐 檩),其尾穿入内柱,或是置于穿枋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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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建筑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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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建筑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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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建筑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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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建筑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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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建筑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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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建筑史
木构架——攒尖顶
攒尖顶木构架大量用于亭子建筑,分多角形 和圆形两大类,又有单檐和重檐之分,在重檐亭
中又有单围柱和双围柱。 以单檐四角亭木构架构造为例: 柱子围圈构件:应根据面阔和进深大小,可设为4、 6、8、12根等檐柱,柱头安装檐枋,形成第一道 封闭圈梁以组成柱子围圈结构。 檐檩围圈构件:是第二道封闭圈梁。 横梁构件:在檐檩之上形成构架的第三个封闭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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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建筑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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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建筑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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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建筑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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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建筑史
大木作与小木作工具的比较
#古建筑传统技术#大木作与小木作工具的比较同济大学建筑城规学院李浈摘要:大木作与小木作是建筑木作加工中重要的两项。
本文论述了大木作和小木作发展的概况,并根据调研,对大木匠和小木匠的使用工具和操作技术进行了相应的比较研究。
关键词:大木作小木作操作工具一、大木作与小木作大木作和小木作是建筑木作领域中两个重要的木工工种,相应的木工也有大木匠和小木匠之分。
因木作加工技术本身的区别并没有截然的分界,就工匠本身而言,则有可能一人同兼有大木作和小木作两种手艺。
大木匠,也称大木工,指建筑中进行结构性构件即大木作的加工、操作的木工。
宋5营造法式#看详#诸作异名6中,材、拱、飞昂、爵头、斗、平座、梁、柱、阳马、侏儒柱、斜柱、栋、搏风、椽、檐、举折等入/大木作制度0。
在古代,大木工多是工程建设中各种工种之首,所有其它工种如石作、瓦作、土作等加工的尺度、式样、风格等,都要经大木工的首肯。
小木匠,指的是土木工程中进行非建筑本身的结构性构件如家俱与装修等项,即小木作的加工、操作的木工。
5营造法式#看详#诸作异名6中,乌头门、平棋、斗八藻井、钩阑、拒马叉子、屏风、露篱等,入/小木作制度0。
二、大木作、小木作工具的发展从考古出土的遗物可以看出,河姆渡时期就有比较发达的木作工艺。
据文献,原始社会晚期的尧舜时代,木工业就相当兴盛,统治者已将其纳入了管理的范畴。
据5尚书#尧典6篇的记载,舜时亻垂、殳和伯共同来担任百工之首。
可见当时百工兴盛,舜不得不选贤人去作管理之职。
专业的木工在原始社会晚期就已出现了。
从河姆渡时期出土的建筑木作遗物来看,当时已有大木工的加工,但其分工尚不明显。
5尸子6中说亻垂还发明规、矩、准绳;等等。
这些文献反映了一定的史实。
从夏时木车制造技术,以及青铜工具的出土情况来看,当时已有了专业的木工)))车工(属圆木作)。
由于土木工程的发展,这一时期又形成了建筑专业木工。
5礼#曲礼6载,殷制天子之六工曰:/土工、金工、石工、木工、兽工、草工典制六材。
中国建筑史 大木作、小木作
·作用 1.增加承托的作用 2.出跳形成悬臂梁,支撑挑檐檩 3.联结柱网:均匀传递荷载 4.减少净跨:减小弯矩.剪力 5.减震:吸收震波 6.装饰作用 7.等级标志 8.模数作用
宋式铺作的分件分为:斗、栱、昂3类。 斗是斗形的木垫块,细分为栌斗、交互斗、齐心斗、散斗; 栱是弓形的短木,分为前后向的华栱和左右向的横栱,横 栱又按所处位置,细分为泥道栱、瓜子栱、慢栱、令栱; 昂是斜木,分为下昂、上昂.
·支摘窗
多用于住宅,上部可以支起,下部可以摘下之窗。其内亦 有一层,上下均固定,但上部可依天气变化用纱、用纸糊饰, 下部安装玻璃,以利室内采光。外层窗心多用灯笼锦、步步 锦格心。故宫内支摘窗多用于内廷居住建筑及配房、值房等
一、柱
类型: ·按结构所处的部位:檐柱、金柱、中柱、山柱、角柱、童柱 等。此外,又有都柱、倚柱、排叉柱、塔心柱、望柱等。 ·依构造需要,则有雷公柱、垂莲柱、擎檐柱、抱柱、心柱等。 ·外观:直柱、收分柱、梭柱、凹楞柱、束竹柱、瓜柱、束莲 柱、盘龙柱等。 柱的断面、高度与建筑尺度的关系,在《营造法式》中已有规 定:“凡用柱之制,若殿阁,即径两材两栔至三材;若厅堂柱,即 径两材一栔;余屋,即径一材一栔至两材。若厅堂等屋内柱,皆随 举势定其长短,以下檐柱为则。”
·窗(槛窗、支摘窗)
(一)构成 框槛:上槛、中槛、下槛 槅扇、横披。 (1)槅扇、槛窗式:多用在较大或较为重要的建筑上。 (2)槅扇、支摘窗式:多用在住宅和较为次要的建筑上。 ·槅扇 可做对外的门,窗,也可内部的隔断。 槅扇由棂心、绦环板、裙板、边挺、抹头组成。 1.充分适应开间的宽窄变化(显调、微调); 2.适应高矮的变化。 槅扇的高低由抹头和绦环板的数量来调节。
P298:
大式做法与小式做法的区别:
营造法式卷第五 大木作制度二
营造法式卷第五大木作制度二梁造梁之制有五:一曰檐垘:如四椽垘及五椽垘;若四铺作以上至八铺作,并广两材两栔;草垘广三材。
如六椽至八椽以上垘,若四铺作至八铺作,广四材;草垘同。
二曰乳垘:三椽垘,若四铺作、五铺作,广两材一栔;草垘广两栔。
六铺作以上广两材两栔;草垘同。
三曰札牵:若四铺作至八铺作出跳,广两材;如不出跳,并不过一材一栔。
四曰平梁:若四铺作,五铺作,广加材一倍。
六铺作以上,广两材一栔。
五曰厅堂梁垘:五椽、四椽,广不过两材一栔;三椽广两材。
余屋量椽数,准此法加减。
凡梁之大小,各随其广分为三分,以二分为厚。
造月梁之制:明垘,其广四十二份。
梁首不以大小从,下高二十一份。
其上余材,自枓里平之上,随其高匀分作六分;其上以六瓣卷杀,每瓣长十份。
其梁下当中凹六份。
自枓心下量三十八份为斜项。
斜项外,其下起凹,以六瓣卷杀,每瓣长十份;第六瓣尽处下凹五份。
梁尾上背下凹,皆以五瓣卷杀。
余并同梁首之制。
梁底面厚二十五份。
其项厚十份。
枓口外肩各以四瓣卷杀,每瓣长十份。
若平梁,四椽六椽上用者,其广三十五份;如八椽至十椽上用者其广四十二份。
不以大小从,下高二十五份。
背上、下凹皆以四瓣卷杀,其下第四瓣尽处凹四份,余并同月梁之制。
若札牵,其广三十五份。
不以大小,从下高一十五份,牵首上以六瓣卷杀,每瓣长八份,牵尾上以五瓣。
其下凹,前后各以三瓣。
凡屋内彻上明造者,梁头相迭处须随举势高下用驼峰。
其驼峰长加高一倍,厚一材。
枓下肩或作入瓣,或作出瓣,或圜讹两肩,两头卷尖梁头安替木处并作隐枓;两头造耍头或切几头,与令栱或襻间相交。
若屋内若施平棋,在大梁之上。
平棋之上,又施草垘;乳垘之上亦施草垘,并在压槽方之上。
其草垘长同下梁,直至檐方止。
若在两面,则安丁垘。
丁垘之上,别安抹角垘,与草垘相交。
凡角梁之下,又施隐衬角垘,在明梁之上,外至檐方,内至角后垘项;长以两椽材斜长加之。
凡衬方头,施之于梁背耍头之上,其厚广同材。
前至檐方,后至昂背或平棋方。
(建筑工程管理)中国木结构古建筑的部分构件名称介绍
(建筑工程管理)中国木结构古建筑的部分构件名称介绍中国木结构古建筑的部分构件名称介绍中国古代木构架房屋建筑中负担结构构件的制造和木构架的组合、安装、竖立等工作的专业。
由于古代建筑是以木结构为骨干的,因此房屋的设计也归属大木作。
历史渊源由《考工记》所载"攻木之工七",可知周代木工已分工很细,以后各代分工不同。
宋代房屋的附属物平暗、藻井、勾阑、博缝、垂鱼等的制作,归小木作,明清时则归大木作。
宋代大木作以外另有锯作,明清也归大木作。
木构架房屋建筑的设计、施工以大木作为主,则始终不变。
设计制度中国古代建筑在唐初就已经定型化、标准化,由此产生了和此相适应的设计和施工方法。
宋《营造法式》中,已载有壹套包括设计原则、标准规范且附有图样的材份制(即古代的模数制,见材份)。
材份制壹直沿用到元末。
明初,大量营建都城宫室,已不再用材份制。
清初颁布的清工部《工程做法》基本上使用了斗口制(见斗口),仍可见出材份制的痕迹,但在力学上已不如材份制严谨,各种构件的标准规范也无壹致的准则。
实质上是旧的设计制度已被废弃,而新的设计制度仍不完善。
大木作结构构件,按功能可分为12类。
其中拱、昂、爵头、斗4类属铺作构件。
其余8类为:柱,额枋,梁,蜀柱、驼峰托脚、叉手等,替木,椽和襻间,阳马(角梁),椽,飞子(飞檐椽)。
之上各类构件中,柱、椽、椽多为圆形截面,余为矩形截面。
宋以后各代对构件截面,按结构形式(殿堂、厅堂、余屋,或大木大式、大木小式)都详尽地规定出高、厚尺度。
其高厚比早期多为3:2,间有2:1的,至明清则多为10:8。
柱,又称柱子,古代文献中又称为"楹"。
为建筑中主要承受轴向压力的纵长形构件。
壹般竖立,用以支承梁、枋、屋架。
常用木材、石材、砖等制成。
按外形分为直柱、梭柱,截面多为圆形。
处于不同的位置,有不同的名称,如在房屋最外圈的柱子为外檐柱,外檐柱以内的称屋内柱(或金柱),转角处的称角柱,以及墙柱、中柱、山柱、瓜柱、童柱等。
中国古代房屋结构形式
中国古建木构特征中国古建木构特征概说这里所谓特征,是指从现存中国古代建筑实例中所概括出来的、普遍存在的、不同于西方建筑的独特之处。
现存建筑实例最早不过唐代,亦即中国建筑成熟时期以后直到20世纪初的建筑。
唐代以前的建筑,只能从考古发掘出来的一些建筑遗址,以及各种艺术品(如绘画、雕刻等)所描摹的建筑形象等间接资料中知其大略。
据此,大致可以归纳为七项,分述如下:1、使用木材作为主要建筑材料 中国古代建筑在结构方面尽木材应用之能事,创造出独特的木结构形式,以此为骨架,既达到实际功能要求,同时又创造出优美的建筑形体,以及相应的建筑风格。
2、保持构架制原则 以立柱和纵横梁枋组合成各种形式的梁架(见大木作),使建筑物上部荷载均经由梁架、立柱传递至基础。
墙壁只起围护、分隔的作用,不承受荷载,所以门窗等的配置,不受墙壁承重能力的限制,有"墙倒屋不塌"之妙。
3、创造斗拱结构形式 用纵横相叠的短木和斗形方木相叠而成的向外挑悬的斗拱,本是立柱和横梁间的过渡构件,逐渐发展成为上下层柱网之间或柱网和屋顶梁架之间的整体构造层,这是中国古代木结构构造的巧妙形式。
自唐代以后,斗拱的尺寸日渐减小,但它的构件的组合方式和比例基本没有改变。
因此,建筑学界常用它作为判断建筑物年代的一项标志。
4、实行单体建筑标准化 中国古代的宫殿、寺庙、住宅等,往往是由若干单体建筑结合配置成组群。
无论单体建筑规模大小,其外观轮廓均由阶基、屋身、屋顶(屋盖)三部分组成:下面是由砖石砌筑的阶基,承托着整座房屋;立在阶基上的是屋身,由木制柱额作骨架,其间安装门窗隔扇;上面是用木结构屋架造成的屋顶,屋面做成柔和雅致的曲线,四周均伸展出屋身以外,上面覆盖着青灰瓦或琉璃瓦。
西方人称誉中国建筑的屋顶是中国建筑的冠冕。
单体建筑的平面通常都是长方形,只是在有特殊用途的情况下,才采取方形、八角形、圆形等;而园林中观赏用的建筑,则可以采取扇形、万字形、套环形等平面。
营造法式
进新修营造法式序(臣)闻上栋下宇,易为大壮之时;正位辨方,礼实太平之典。
共工命於舜日,大匠始於汉朝,各有司存,按为功绪。
况神畿之千里,加禁阙之九重,内财宫寝之宜,外定庙朝之次,蝉联庶府,棋列百司。
机枦枅柱之相枝,规矩准绳之先治,五材并用,百堵皆兴。
惟时鸠僝之工,遂考翚飞之室。
而斫轮之手,巧或失真;董役之官,才非兼技。
不知以材而定分,乃或倍斗而取长。
弊积因循,法疏检察,非有治三宫之精识,岂能新一代之成规!温诏下颁,成书入奏,空靡岁月,无补涓尘。
恭惟皇帝陛下仁俭生知,睿明天纵;渊静而百姓定,纲举而众目张。
官得其人事为之制。
丹楹刻桷,淫巧既除;菲食卑宫,淳风斯复。
乃诏百工之事,更资千虑之愚。
(臣)孜阅旧章,稽参众智。
功分三等,第为精粗之差;役辨四时,用度长短之晷。
以至木议刚柔,而理无不顺,土评远迩,而力易以供;类例相从,条章具在。
研精覃思,顾述者之非工;按牒披图,或将来之有补。
通直郎、管修盖皇弟外第、专一提举修盖班直诸军营房等编修(臣)李诫谨昧死上。
劄子编修营造法式所淮崇宁二年正月十九日敕:“通直郎试将作少监、提举修置外学等李诫劄子奏:‘契勘熙宁中敕,令将作监编修《营造法式》,至元祐六年方成书。
准绍圣四年十一朋二日敕,以元祐《营造法式》祗是料状,别无变造用材制度,其间工料太宽,关防无术。
三省同奉圣旨,着(臣)重别编修。
(臣)考究经史群书,并勒人匠逐一讲说,编修海行《营造法式》。
元符三年内成书,送所属看详,别无未尽未便,遂具进呈。
奉圣旨:依。
续准都省指挥:只录送在京官司。
窃缘上件法式系营造制度工限等,关防功料,最为要切,内外皆合通行。
(臣)今欲乞用小字镂版,依海行敕令颁降。
取进止。
’正月十八日,三省同奉圣旨:依奏。
”《营造法式》宋·李诫营造法式看详〔通直朗管盖修皇弟外第专一提举修盖班直诸军菅房等臣李诫奉圣旨编修〕方圜平直取径围定功取正定平墙举折诸作异名总诸作看详◎方圜平直《周官考工记》:圜者中规,方者中矩,立者中垂,衡者中水。
《营造法式》与清工部《工程做法则例》
《营造法式》与清工部《工程做法则例》一《营造法式》我国关于营造之术书极少,宋清两朝,各刊官书一部,为研究我国建筑技术方面极重要资料。
以下本篇所有术语及比较研究之标准,胥以此两书为准绳焉。
《营造法式》,宋李诫著。
诫,徽宗朝将作少监也。
全书三十四卷,其中关于样式制度者,有壕寨制度,说基础城寨等作法;石作制度,说石作之结构与雕饰;大木作制度,说木构架方法,柱、梁、枋、额、斗拱、椽、榑等;小木作制度,说门、窗、隔扇、藻井,乃至佛龛、道帐之形制;瓦作制度,说用瓦及瓦饰之法;彩画作制度,说各级各色彩画。
此外尚有估工算料等方法。
最后更附以壕寨、石作、大木、小木、彩画、雕作等图样焉。
书初刊于崇宁二年(公元1103 年),八百余年来,名词改变,样式演变,加之士大夫之蔑视匠术,故其书已几无法解读。
民国十八年,中国营造学社成立,十余年来,从事于是书之研究,先自清代术书着手,加以实物之发展与研究,其书始渐可读。
大木作制度为全书最重要部分,其中要点可归纳为下列诸项一、材契材有二义:(一)指建筑物所用某标准大小之木材而言,即斗拱上之拱,及所有与拱同广厚之木材是也。
材之大小共分八等,视建筑物之大小等第,而定其用材之等第。
(二)一种度量单位:“各以其材之广,分为十五分,以十分为其厚。
凡屋宇之高深,名物之短长,曲直举折之势,规矩绳墨之宜,皆以所用材之分,以为制度焉”。
两材之间,以斗垫托其空隙,其空隙距离为六分,称为栔。
凡高一材一栔(即高二十一分)之材,谓之足材。
宋式建筑各部间之比例,皆以其所用材之材栔分为度量标准校注。
二、斗与拱斗拱由若干斗与拱垒叠而成,总称铺作。
在柱头上者称“柱头铺作”,在柱与柱之间者称“补间铺作”,在角柱之上者称“转角铺作”。
铺作中构材虽有斗,拱,昂三类,而斗又有四种,拱有五种,但在结构上,其最重要者为集中全铺作重量之栌斗,及由栌斗向前后出跳之华拱。
华拱之上,或更用向下斜垂之昂,亦为出跳之主要构材,其出跳之数目自一跳至五跳不等。
大木作整理完整版
大木作整理完整版-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第一部分:大木作解析一、“大木作”释义:指建筑一切骨干木架总称,剩余装修部分称小木作。
二、“大木作”在中国木建筑中的核心地位:它是建筑的主要结构。
它掌控了整个建筑的等级、规模和尺度。
它是千变万化的建筑造型的基础一、材分制:宋——材分八等;清——分十一等斗口二、大木作结构类型:抬梁、穿斗和井干(han)三、大木作主要构件:柱-梁-枋-檩-椽及其相互关系四、斗栱五、殿堂造与厅堂造六、举折与举架/提栈七、庑殿推山与歇山收山大木作含义有三:1、建筑物主要木构架;2、做大木构架的工种;3、大木构架的营造技艺。
大木作和小木作意义相对小木作也称为装折,是除了主要木构架以外的室内分隔、装饰装修的木结构。
如天花、隔断等。
四、大木作的关键内容:1、制度和文化;2、大木作的营造技艺;一:制度和文化(可以不看,90%不考)✧官式和民间营造的相互影响官式中的民间因素明代官式与江南的渊源关系✧模数化设计施工✧贵柔的体系✧柔性的结构✧柔曲的外形✧柔糜的装修、色彩✧七、庑殿推山与歇山收山✧一、材分制:✧宋——材分八等;✧清——分十一等斗口(前三等无实例)✧材分制最大的作用是实现了构件的模数化。
二、大木作结构类型:✧1、抬梁式✧2、穿斗式✧3、井干式三、大木作主要构件:✧柱-梁-枋-檩-椽梁:宋称梁或栿,(几椽栿按其所承的椽数而定)清称梁,(几架梁按其所承檩数而定)乳栿:长两椽架的梁。
平梁:梁架中最上一层梁栿,长二架椽。
宋木梁长宽比=3:2,出头样式有批竹梁头、蚂蚱头等角梁——翼角做法:江南做法及特点:嫩戗发戗:檐口平直,角部基本不起翘,仅戗脊在近屋角处向上反翘,构造简单;实例:苏州拙政园绣绮亭和怡园小沧浪亭。
水戗发戗:枋(宋称阑额):大额枋(阑额)-小额枋(由额)、由额垫板檐枋平板枋(宋称普拍枋):平置于阑额之上,用以承托斗栱的构件联系屋架的檩下枋、垫板(联系梁头):金枋、脊枋;金垫板、脊垫板随梁枋:随梁下的柱间枋料穿插枋:无斗栱大木檐廊梁下的枋料檩(宋称榑,清有斗栱之大式用桁)檩的名称:◆脊桁(檩)-脊榑;◆上金桁(檩)-上平榑、中金桁(檩)-中平榑、下金桁(檩)-下平榑;◆正心桁(檐檩)-牛脊榑(承椽方)、挑檐桁-撩风榑(撩檐方)相关构件:◆生头木:宋代放置在榑背上,使屋面纵轴方向略呈曲面升起。
营造法式
营造法式-宋-李诫进新修《营造法式》序营造法式第一卷总释上营造法式卷第一总释上营造法式卷第二总释下营造法式卷第三壕寨制度营造法式卷第三石作制度营造法式卷第四大木作制度一营造法式卷第五大木作制度二营造法式卷第十七大木功限一营造法式卷第十八大木功限二营造法式卷第十九大木作功限三营造法式卷第二十六诸作料例一营造法式卷第二十七诸作料例二营造法式卷第二十八《营造法式》看详元圜平直《周官-考工记》:圜者中规,方者中矩,立者中悬,衡者中水。
郑司农注云:治材居材,如此乃善也。
《墨子》:子墨子言曰:天下从事者,不可以无法仪。
虽至百工从事者,亦皆有法。
百工为方以矩,为圜以规,直以绳,衡以水,正以悬。
无巧工不巧工,皆以此五者为法。
巧者能中之,不巧者虽不能中,以放以从事,犹愈以己。
《周髀算经》:昔者周公问于商高曰:‚数安从出?‛商高曰:‚数之法出于圜方。
圜出于方,方出于矩,矩出于九九八十一。
万物周事而圜方用焉;大匠造制而规矩设焉。
或毁方而为圜,或破圜而为方。
方者为圜者谓之圜方;圜中为方者谓之方圜也。
‛《韩非子》:韩子曰:无规矩之法、绳墨之端,虽王尔不能成方圜。
看详:─诸作制度,皆以方圜平直为准;至如八梭之类,及棱、斜、羡、陊,亦用规矩取法。
今谨按《周官-考工记》等修立下条。
诸取圜者以规,方者以矩,直者抨绳取则,立者垂绳取正,横者定水取平。
取径围《九章算经》:李淳风注云:旧术求圜,皆以周三径为率。
若用求圜周之数,则周少而径多。
径一周三,理非精密。
盖术从简要,略举大纲而言之。
今依密率,以七乘周二十二而一即径;以二十二乘七而一即周。
看详:─今来诸工作已造之物及制度,以周径为则者,如点量大小,须于周内求径,或于径内求周,若用旧例,以‚围三径一,方五斜七‛为据,则疏略颇多。
今谨按《九章算经》及约斜长等密率,修立下条。
诸径、圜、斜长依下项:圜径七,其圜二十有二;方一百,其斜一百四十有一;八梭径六十,每面二十有五,其斜六十有五;六梭径八十有七,每面五十,其斜一百。
《营造法式》与清工部《工程做法则例》
《营造法式》与清工部《工程做法则例》图1-3 宋《营造法式》大木作制度图样要略一《营造法式》[1]我国关于营造之术书极少,宋清两朝,各刊官书一部,为研究我国建筑技术方面极重要资料。
以下本篇所有术语及比较研究之标准,胥以此两书为准绳焉。
《营造法式》,宋李诫著。
诫,徽宗朝将作少监也。
全书三十四卷,其中关于样式制度者,有壕寨制度,说基础城寨等作法;石作制度,说石作之结构与雕饰;大木作制度,说木构架方法,柱、梁、枋、额、斗拱、椽、榑等;小木作制度,说门、窗、隔扇、藻井,乃至佛龛、道帐之形制;瓦作制度,说用瓦及瓦饰之法;彩画作制度,说各级各色彩画。
此外尚有估工算料等方法。
最后更附以壕寨、石作、大木、小木、彩画、雕作等图样焉。
书初刊于崇宁二年(公元1103 年),八百余年来,名词改变,样式演变,加之士大夫之蔑视匠术,故其书已几无法解读。
民国十八年,中国营造学社成立,十余年来,从事于是书之研究,先自清代术书着手,加以实物之发展与研究,其书始渐可读。
大木作制度为全书最重要部分,其中要点可归纳为下列诸项(第3图):一、材契材有二义:(一)指建筑物所用某标准大小之木材而言,即斗拱上之拱,及所有与拱同广厚之木材是也。
材之大小共分八等,视建筑物之大小等第,而定其用材之等第。
(二)一种度量单位:"各以其材之广,分为十五分,以十分为其厚。
凡屋宇之高深,名物之短长,曲直举折之势,规矩绳墨之宜,皆以所用材之分,以为制度焉"。
两材之间,以斗垫托其空隙,其空隙距离为六分,称为栔。
凡高一材一栔(即高二十一分)之材,谓之足材。
宋式建筑各部间之比例,皆以其所用材之材栔分为度量标准校注[1]。
二、斗与拱斗拱由若干斗与拱垒叠而成,总称铺作。
在柱头上者称"柱头铺作",在柱与柱之间者称"补间铺作",在角柱之上者称"转角铺作"。
铺作中构材虽有斗,拱,昂三类,而斗又有四种,拱有五种,但在结构上,其最重要者为集中全铺作重量之栌斗,及由栌斗向前后出跳之华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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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木作制度
大木作制度是古代中国木构架建筑的主要结构部分,由柱、梁、枋、檩等组成,同时也是木建筑比例尺度和形体外观的重要决定因素。
大木是指木构架建筑的承重部分。
清式大木作做法可分为大木大作和大木小作式两类。
古代中国建筑在唐初就已经定型化、标准化,由此产生了与此相适应的设计和施工方法。
宋《营造法式》中,已载有一套包括设计原则、标准规范并附有图样的材份制(即古代的模数制)。
材份制一直沿用到元末。
《营造法式》大木作制度“材有八等”示意图,清华大学建筑学院中国营造学社纪念馆供图。
简单解释的话,是指一座木结构建筑浑身上下各种重要的设计尺寸,其实都是以材为基本的模数。
模数化的设计是中国古代建筑很重要的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