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产品冷链物流温控设施设备验证 性能确认技术规范 解读 2017
冷链运输验证国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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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链运输验证国标Last revision on 21 December 2020仓库温度分布、运输验证新国标发布,2018-05-01开始实2017-10-18合规组医药冷链运输验证新国标GB/T 34399-2017《医药产品冷链物流温控设施设备验证性能确认技术规范》于2017-10-14正式发布,并将于2018-05-01开始实施。
该标准规定了对温控仓库、温控车辆、冷藏箱、保温箱及温度监测系统性能确认的内容要求和合格标准,还对可能造成不同理解的内容进行了明确界定,包括:(1)、冷、热点的确认及监测;(2)、库内蒸发器出风口附近5个监测点位置的界定;(3)、多库门的开门测试要求;(4)、开门测试和保温测试的操作细节要求(5)、冷库和冷藏车的满载测试要求;(6)、温湿度监测系统的核查方法;(7)、冷藏箱和保温箱的静态及线路性能确认方法;(8)、模拟物的要求;(9)、模拟温度条件的选择;(10)、冷藏箱和保温箱中途开箱测试的要求等。
有关该标准的具体内容如下: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医药冷链物流设施设备性能确认的内容及要求、合格判定和操作要点。
本标准适用于药品生产、经营及涉药物流企业的温控仓库、温控车辆、冷藏箱、保温箱及温度监测系统的性能确认等活动。
2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医药冷链物流 drug cold chain logistics采用专用设施设备,使冷藏药品在流通过程中温度始终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物流过程。
性能确认 performance qualification判定特定对象是否满足既定标准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
温度记录仪 temperature logger用于连续采集、存储、处理所处环境温度的电子装置。
3 温控仓库在仓储设施的实际应用条件下考察温度控制是否符合规定,对系统及设备进行综合评估。
重点测试仓库的温度分布和温度监测系统的准确度。
内容及要求库房存储空间温度的偏差、均匀度和波动度确认(温度分布测试)。
医药冷链物流温控设施设备验证性能确认技术规范国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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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冷链物流温控设施设备验证性能确认技术规范》国标(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一、项目来源《医药冷链物流温控设施设备验证性能确认技术规范》国标是由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医药物流分会、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冷链物流专业委员会、北京科园信海医药经营有限公司等单位共同组织起草。
本标准原名称《医药物流仓储技术规范》是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列入“2012年第一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国标委综合[2012]50号)的国家标准项目之一,项目编号为20120509-T-469。
由于原标准中所制定的主要技术内容与已发布的《药品冷链物流服务规范》(GB/T 28842-2012)国家标准中的主要内容有多处重复,经过广泛调研并组织专家论证,在听取了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专家提出的建议后,将标准的名称改为:《医药冷链物流温控设施设备验证性能确认技术规范》。
由于原第一起草单位技术力量等原因,为了确保标准的顺利完成,经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研究,并与第一起草单位协商后,第一起草单位变更为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医药物流分会,由分会负责牵头并组织行业内的龙头企业共同组成起草组,完成标准的制定,原第一起草单位变更为第四起草单位。
此标准规定了医药冷链物流设施设备性能确认的内容及要求、合格判定和操作要点,是《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13验证相关部分的延伸和细化。
此标准适用于药品生产、经营及涉药物流企业的温控仓库、温控车辆、冷藏箱、保温箱及温度监测系统的性能确认等活动。
此标准建议为推荐性国家标准。
二、标准制定的目的和意义新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的实施对于我国医药产品物流环节的质量控制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特别是涉及冷链药品的质量管理规范内容大量增加,包括组织机构、人员、设施设备、校验、验证、内审与审计等方面。
其中尤以验证管理为甚,专门出台了相关的法规附录加以规范。
但对于医药经营企业来讲,验证管理是一个崭新的课题,在验证管理的执行过程中目前存在着对法规条款的理解模糊,执行标准不一致,方法不统一等问题。
GBT34399_2017医药产品冷链物流温控设施设备验证性能确认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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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医药产品冷链物流温控设施设备验证性能确认技术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医药产品冷链物流涉及的温控仓库、温控车辆、冷藏箱、保温箱及温度监控系统性能确认的内容、要求和操作要点。
本标准适用于医药产品储存运输过程中涉及的温控仓库、温控车辆、冷藏箱、保温箱及温度监测系统的性能确认等活动。
2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性能确认 performance qualification为确认已安装的设施、系统和设备能够根据批准的生产方法和产品的技术要求有效稳定(重现性好)运行所作的试车、查证及文件记录。
3 温控仓库的性能确认3.1 内容3.1.1 库房存储空间温度的偏差、均匀度和波动度确认(温度分布测试)。
3.1.2 温度自动监测系统测点的准确度测试;3.1.3 冬季、夏季极端环境温度条件下的温度保障能力确认;3.1.4 温控设施设备运行参数及使用状况测试;3.1.5 温度监测系统配置的测点终端安装位置确认;3.1.6 开门作业对库房温度分布的影响;3.1.7 确定设备故障或外部供电中断的状况下库房保温性能及变化趋势;3.2 要求3.2.1库房空调或制冷系统在既定运行条件下,空载和满载温度分布测试结果应证明温度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3.2.2 确定冷点和热点并在冷、热点设置温度自动监测系统测点终端。
3.2.3 应对温度记录仪定期进行校准或者检定。
测量范围在0℃~40℃之间,温度的最大允许误差为±0.5℃;测量范围在-25℃~0℃之间,温度的最大允许误差为±1.0℃;3.2.4 温度自动监测系统测点终端与验证用温度记录仪的差值应在±1℃以内(冷冻库差值应在±2℃以内)。
3.2.5 应证明导致任一测点超温的最短开门时间值大于规定值。
3.2.6 应证明设备故障或外部供电中断情况下的保温时限值大于规定值。
3.2.7 温度偏差、均匀度、波动度应不高于±3℃(计算方法参见附录A)。
GBT34399-医药产品冷链物流温控设施设备验证性能确认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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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医药产品冷链物流温控设施设备验证性能确认技术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医药产品冷链物流涉及的温控仓库、温控车辆、冷藏箱、保温箱及温度监控系统性能确认的内容、要求和操作要点。
本标准适用于医药产品储存运输过程中涉及的温控仓库、温控车辆、冷藏箱、保温箱及温度监测系统的性能确认等活动。
2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性能确认performance qualification为确认已安装的设施、系统和设备能够根据批准的生产方法和产品的技术要求有效稳定(重现性好)运行所作的试车、查证及文件记录。
3 温控仓库的性能确认3.1 内容3.1.1 库房存储空间温度的偏差、均匀度和波动度确认(温度分布测试)。
3.1.2 温度自动监测系统测点的准确度测试;3.1.3 冬季、夏季极端环境温度条件下的温度保障能力确认;3.1.4 温控设施设备运行参数及使用状况测试;3.1.5 温度监测系统配置的测点终端安装位置确认;3.1.6 开门作业对库房温度分布的影响;3.1.7 确定设备故障或外部供电中断的状况下库房保温性能及变化趋势;3.2 要求3.2.1库房空调或制冷系统在既定运行条件下,空载和满载温度分布测试结果应证明温度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3.2.2 确定冷点和热点并在冷、热点设置温度自动监测系统测点终端。
3.2.3 应对温度记录仪定期进行校准或者检定。
测量范围在0℃~40℃之间,温度的最大允许误差为±0.5℃;测量范围在-25℃~0℃之间,温度的最大允许误差为±1.0℃;3.2.4 温度自动监测系统测点终端与验证用温度记录仪的差值应在±1℃以内(冷冻库差值应在±2℃以内)。
3.2.5 应证明导致任一测点超温的最短开门时间值大于规定值。
3.2.6 应证明设备故障或外部供电中断情况下的保温时限值大于规定值。
3.2.7 温度偏差、均匀度、波动度应不高于±3℃(计算方法参见附录A)。
冷链运输验证国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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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链运输验证国标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November 28, 2020仓库温度分布、运输验证新国标发布,2018-05-01开始实2017-10-18合规组医药冷链运输验证新国标GB/T 34399-2017《医药产品冷链物流温控设施设备验证性能确认技术规范》于2017-10-14正式发布,并将于2018-05-01开始实施。
该标准规定了对温控仓库、温控车辆、冷藏箱、保温箱及温度监测系统性能确认的内容要求和合格标准,还对可能造成不同理解的内容进行了明确界定,包括:(1)、冷、热点的确认及监测;(2)、库内蒸发器出风口附近5个监测点位置的界定;(3)、多库门的开门测试要求;(4)、开门测试和保温测试的操作细节要求(5)、冷库和冷藏车的满载测试要求;(6)、温湿度监测系统的核查方法;(7)、冷藏箱和保温箱的静态及线路性能确认方法;(8)、模拟物的要求;(9)、模拟温度条件的选择;(10)、冷藏箱和保温箱中途开箱测试的要求等。
有关该标准的具体内容如下: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医药冷链物流设施设备性能确认的内容及要求、合格判定和操作要点。
本标准适用于药品生产、经营及涉药物流企业的温控仓库、温控车辆、冷藏箱、保温箱及温度监测系统的性能确认等活动。
2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医药冷链物流 drug cold chain logistics采用专用设施设备,使冷藏药品在流通过程中温度始终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物流过程。
性能确认 performance qualification判定特定对象是否满足既定标准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
温度记录仪 temperature logger用于连续采集、存储、处理所处环境温度的电子装置。
3 温控仓库在仓储设施的实际应用条件下考察温度控制是否符合规定,对系统及设备进行综合评估。
重点测试仓库的温度分布和温度监测系统的准确度。
内容及要求库房存储空间温度的偏差、均匀度和波动度确认(温度分布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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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8合规组GMP办公室医药冷链运输验证新国标GB/T 34399-2017《医药产品冷链物流温控设施设备验证性能确认技术规范》于2017-10-14正式发布,并将于2018-05-01开始实施。
该标准规定了对温控仓库、温控车辆、冷藏箱、保温箱及温度监测系统性能确认的内容要求和合格标准,还对可能造成不同理解的内容进行了明确界定,包括:(1)、冷、热点的确认及监测;(2)、库内蒸发器出风口附近5个监测点位置的界定;(3)、多库门的开门测试要求;(4)、开门测试和保温测试的操作细节要求(5)、冷库和冷藏车的满载测试要求;(6)、温湿度监测系统的核查方法;(7)、冷藏箱和保温箱的静态及线路性能确认方法;(8)、模拟物的要求;(9)、模拟温度条件的选择;(10)、冷藏箱和保温箱中途开箱测试的要求等。
有关该标准的具体内容如下: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医药冷链物流设施设备性能确认的内容及要求、合格判定和操作要点。
本标准适用于药品生产、经营及涉药物流企业的温控仓库、温控车辆、冷藏箱、保温箱及温度监测系统的性能确认等活动。
2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医药冷链物流 drug cold chain logistics采用专用设施设备,使冷藏药品在流通过程中温度始终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物流过程。
2.2 性能确认 performance qualification判定特定对象是否满足既定标准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
2.3温度记录仪 temperature logger用于连续采集、存储、处理所处环境温度的电子装置。
3 温控仓库在仓储设施的实际应用条件下考察温度控制是否符合规定,对系统及设备进行综合评估。
重点测试仓库的温度分布和温度监测系统的准确度。
3.1 内容及要求3.1.1 库房存储空间温度的偏差、均匀度和波动度确认(温度分布测试)。
3.1.2温度传感器的准确度测试;3.1.3冬季、夏季极端环境温度条件下的温度保障能力确认;3.1.4温控设施运行参数及使用状况测试;3.1.5温度监测系统配置的温度监测点安装位置确认;3.1.6开门作业对库房温度分布的影响;3.1.7确定设备故障或外部供电中断的状况下库房保温性能及变化趋势;3.1.8 库房新建使用前或改造后重新使用前应进行空载及满载性能确认,定期验证时应进行满载性能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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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医药产品冷链物流温控设施设备验证性能确认技术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医药产品冷链物流涉及的温控仓库、温控车辆、冷藏箱、保温箱及温度监控系统性能确认的内容、要求和操作要点。
本标准适用于医药产品储存运输过程中涉及的温控仓库、温控车辆、冷藏箱、保温箱及温度监测系统的性能确认等活动。
2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性能确认 ?performance qualification为确认已安装的设施、系统和设备能够根据批准的生产方法和产品的技术要求有效稳定(重现性好)运行所作的试车、查证及文件记录。
3 温控仓库的性能确认3.1 内容3.1.1 库房存储空间温度的偏差、均匀度和波动度确认(温度分布测试)。
3.1.2 温度自动监测系统测点的准确度测试;3.1.3 冬季、夏季极端环境温度条件下的温度保障能力确认;3.1.4 温控设施设备运行参数及使用状况测试;3.1.5 温度监测系统配置的测点终端安装位置确认;3.1.6 开门作业对库房温度分布的影响;3.1.7 确定设备故障或外部供电中断的状况下库房保温性能及变化趋势;3.2 要求或制冷系统在既定运行条件下,空载和满载温度分布测试结果应证明温度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3.2.2 确定冷点和热点并在冷、热点设置温度自动监测系统测点终端。
3.2.3 应对温度记录仪定期进行校准或者检定。
测量范围在0℃~40℃之间,温度的最大允许误差为±0.5℃;测量范围在-25℃~0℃之间,温度的最大允许误差为±1.0℃;3.2.4 温度自动监测系统测点终端与验证用温度记录仪的差值应在±1℃以内(冷冻库差值应在±2℃以内)。
3.2.5 应证明导致任一测点超温的最短开门时间值大于规定值。
3.2.6 应证明设备故障或外部供电中断情况下的保温时限值大于规定值。
3.2.7 温度偏差、均匀度、波动度应不高于±3℃(计算方法参见附录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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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医药产品冷链物流温控设施设备验证性能确认技术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医药产品冷链物流涉及的温控仓库、温控车辆、冷藏箱、保温箱及温度监控系统性能确认的内容、要求和操作要点。
本标准适用于医药产品储存运输过程中涉及的温控仓库、温控车辆、冷藏箱、保温箱及温度监测系统的性能确认等活动。
2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性能确认performance qualification为确认已安装的设施、系统和设备能够根据批准的生产方法和产品的技术要求有效稳定(重现性好)运行所作的试车、查证及文件记录。
3 温控仓库的性能确认3.1 内容3.1.1 库房存储空间温度的偏差、均匀度和波动度确认(温度分布测试)。
3.1.2 温度自动监测系统测点的准确度测试;3.1.3 冬季、夏季极端环境温度条件下的温度保障能力确认;3.1.4 温控设施设备运行参数及使用状况测试;3.1.5 温度监测系统配置的测点终端安装位置确认;3.1.6 开门作业对库房温度分布的影响;3.1.7 确定设备故障或外部供电中断的状况下库房保温性能及变化趋势;3.2 要求3.2.1库房空调或制冷系统在既定运行条件下,空载和满载温度分布测试结果应证明温度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3.2.2 确定冷点和热点并在冷、热点设置温度自动监测系统测点终端。
3.2.3 应对温度记录仪定期进行校准或者检定。
测量范围在0℃~40℃之间,温度的最大允许误差为±0.5℃;测量范围在-25℃~0℃之间,温度的最大允许误差为±1.0℃;3.2.4 温度自动监测系统测点终端与验证用温度记录仪的差值应在±1℃以内(冷冻库差值应在±2℃以内)。
3.2.5 应证明导致任一测点超温的最短开门时间值大于规定值。
3.2.6 应证明设备故障或外部供电中断情况下的保温时限值大于规定值。
3.2.7 温度偏差、均匀度、波动度应不高于±3℃(计算方法参见附录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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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适用于医药产品储存运输过程中涉及的温控仓库、温控车辆、冷藏箱、保温箱及温度监测系统的性能确认等活动。
2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性能确认performance qualification为确认已安装的设施、系统和设备能够根据批准的生产方法和产品的技术要求有效稳定(重现性好)运行所作的试车、查证及文件记录。
3 温控仓库的性能确认3.1 内容3.1.1 库房存储空间温度的偏差、均匀度和波动度确认(温度分布测试)。
3.1.2 温度自动监测系统测点的准确度测试;3.1.3 冬季、夏季极端环境温度条件下的温度保障能力确认;3.1.4 温控设施设备运行参数及使用状况测试;3.1.5 温度监测系统配置的测点终端安装位置确认;3.1.6 开门作业对库房温度分布的影响;3.1.7 确定设备故障或外部供电中断的状况下库房保温性能及变化趋势;3.2 要求3.2.1库房空调或制冷系统在既定运行条件下,空载和满载温度分布测试结果应证明温度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3.2.2 确定冷点和热点并在冷、热点设置温度自动监测系统测点终端。
3.2.3 应对温度记录仪定期进行校准或者检定。
测量范围在0℃~40℃之间,温度的最大允许误差为±0.5℃;测量范围在-25℃~0℃之间,温度的最大允许误差为±1.0℃;3.2.4 温度自动监测系统测点终端与验证用温度记录仪的差值应在±1℃以内(冷冻库差值应在±2℃以内)。
3.2.5 应证明导致任一测点超温的最短开门时间值大于规定值。
3.2.6 应证明设备故障或外部供电中断情况下的保温时限值大于规定值。
3.2.7 温度偏差、均匀度、波动度应不高于±3℃(计算方法参见附录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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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适用于医药产品储存运输过程中涉及的温控仓库、温控车辆、冷藏箱、保温箱及温度监测系统的性能确认等活动。
2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性能确认performance qualification为确认已安装的设施、系统和设备能够根据批准的生产方法和产品的技术要求有效稳定(重现性好)运行所作的试车、查证及文件记录。
3 温控仓库的性能确认3.1 内容3.1.1 库房存储空间温度的偏差、均匀度和波动度确认(温度分布测试)。
3.1.2 温度自动监测系统测点的准确度测试;3.1.3 冬季、夏季极端环境温度条件下的温度保障能力确认;3.1.4 温控设施设备运行参数及使用状况测试;3.1.5 温度监测系统配置的测点终端安装位置确认;3.1.6 开门作业对库房温度分布的影响;3.1.7 确定设备故障或外部供电中断的状况下库房保温性能及变化趋势;3.2 要求3.2.1库房空调或制冷系统在既定运行条件下,空载和满载温度分布测试结果应证明温度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3.2.2 确定冷点和热点并在冷、热点设置温度自动监测系统测点终端。
3.2.3 应对温度记录仪定期进行校准或者检定。
测量范围在0℃~40℃之间,温度的最大允许误差为±0.5℃;测量范围在-25℃~0℃之间,温度的最大允许误差为±1.0℃;3.2.4 温度自动监测系统测点终端与验证用温度记录仪的差值应在±1℃以内(冷冻库差值应在±2℃以内)。
3.2.5 应证明导致任一测点超温的最短开门时间值大于规定值。
3.2.6 应证明设备故障或外部供电中断情况下的保温时限值大于规定值。
3.2.7 温度偏差、均匀度、波动度应不高于±3℃(计算方法参见附录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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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适用于医药产品储存运输过程中涉及的温控仓库、温控车辆、冷藏箱、保温箱及温度监测系统的性能确认等活动。
2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性能确认performance qualification为确认已安装的设施、系统和设备能够根据批准的生产方法和产品的技术要求有效稳定(重现性好)运行所作的试车、查证及文件记录。
3 温控仓库的性能确认3.1 内容3.1.1 库房存储空间温度的偏差、均匀度和波动度确认(温度分布测试)。
3.1.2 温度自动监测系统测点的准确度测试;3.1.3 冬季、夏季极端环境温度条件下的温度保障能力确认;3.1.4 温控设施设备运行参数及使用状况测试;3.1.5 温度监测系统配置的测点终端安装位置确认;3.1.6 开门作业对库房温度分布的影响;3.1.7 确定设备故障或外部供电中断的状况下库房保温性能及变化趋势;3.2 要求3.2.1库房空调或制冷系统在既定运行条件下,空载和满载温度分布测试结果应证明温度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3.2.2 确定冷点和热点并在冷、热点设置温度自动监测系统测点终端。
3.2.3 应对温度记录仪定期进行校准或者检定。
测量范围在0℃~40℃之间,温度的最大允许误差为±0.5℃;测量范围在-25℃~0℃之间,温度的最大允许误差为±1.0℃;3.2.4 温度自动监测系统测点终端与验证用温度记录仪的差值应在±1℃以内(冷冻库差值应在±2℃以内)。
3.2.5 应证明导致任一测点超温的最短开门时间值大于规定值。
3.2.6 应证明设备故障或外部供电中断情况下的保温时限值大于规定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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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标准规定了对温控仓库、温控车辆、冷藏箱、保温箱及温度监测系统性能确认的内容要求和合格标准,还对可能造成不同理解的内容进行了明确界定,包括:(1)、冷、热点的确认及监测;(2)、库内蒸发器出风口附近5个监测点位置的界定;(3)、多库门的开门测试要求;(4)、开门测试和保温测试的操作细节要求(5)、冷库和冷藏车的满载测试要求;(6)、温湿度监测系统的核查方法;(7)、冷藏箱和保温箱的静态及线路性能确认方法;(8)、模拟物的要求;(9)、模拟温度条件的选择;(10)、冷藏箱和保温箱中途开箱测试的要求等。
有关该标准的具体内容如下: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医药冷链物流设施设备性能确认的内容及要求、合格判定和操作要点。
本标准适用于药品生产、经营及涉药物流企业的温控仓库、温控车辆、冷藏箱、保温箱及温度监测系统的性能确认等活动。
2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医药冷链物流drug cold chain logistics采用专用设施设备,使冷藏药品在流通过程中温度始终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物流过程。
2.2 性能确认performance qualification判定特定对象是否满足既定标准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
2.3温度记录仪temperature logger用于连续采集、存储、处理所处环境温度的电子装置。
3 温控仓库在仓储设施的实际应用条件下考察温度控制是否符合规定,对系统及设备进行综合评估。
重点测试仓库的温度分布和温度监测系统的准确度。
3.1 内容及要求3.1.1 库房存储空间温度的偏差、均匀度和波动度确认(温度分布测试)。
3.1.2温度传感器的准确度测试;3.1.3冬季、夏季极端环境温度条件下的温度保障能力确认;3.1.4温控设施运行参数及使用状况测试;3.1.5温度监测系统配置的温度监测点安装位置确认;3.1.6开门作业对库房温度分布的影响;3.1.7确定设备故障或外部供电中断的状况下库房保温性能及变化趋势;3.1.8 库房新建使用前或改造后重新使用前应进行空载及满载性能确认,定期验证时应进行满载性能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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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适用于医药产品储存运输过程中涉及的温控仓库、温控车辆、冷藏箱、保温箱及温度监测系统的性能确认等活动。
2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性能确认performance qualification为确认已安装的设施、系统和设备能够根据批准的生产方法和产品的技术要求有效稳定(重现性好)运行所作的试车、查证及文件记录。
3 温控仓库的性能确认3.1 内容3.1.1 库房存储空间温度的偏差、均匀度和波动度确认(温度分布测试)。
3.1.2 温度自动监测系统测点的准确度测试;3.1.3 冬季、夏季极端环境温度条件下的温度保障能力确认;3.1.4 温控设施设备运行参数及使用状况测试;3.1.5 温度监测系统配置的测点终端安装位置确认;3.1.6 开门作业对库房温度分布的影响;3.1.7 确定设备故障或外部供电中断的状况下库房保温性能及变化趋势;3.2 要求3.2.1库房空调或制冷系统在既定运行条件下,空载和满载温度分布测试结果应证明温度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3.2.2 确定冷点和热点并在冷、热点设置温度自动监测系统测点终端。
3.2.3 应对温度记录仪定期进行校准或者检定。
测量范围在0℃~40℃之间,温度的最大允许误差为±0.5℃;测量范围在-25℃~0℃之间,温度的最大允许误差为±1.0℃;3.2.4 温度自动监测系统测点终端与验证用温度记录仪的差值应在±1℃以内(冷冻库差值应在±2℃以内)。
3.2.5 应证明导致任一测点超温的最短开门时间值大于规定值。
3.2.6 应证明设备故障或外部供电中断情况下的保温时限值大于规定值。
3.2.7 温度偏差、均匀度、波动度应不高于±3℃(计算方法参见附录A)。
《医药产品冷链物流温控设施设备验证 性能确认技术规范》于2017-10-14正式发布,并将于2018-05-01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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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温度分布、运输验证新国标发布,2018-05-01开始实施2017-10-18 22:19 来源:GMP办公室操作系统/药物医药冷链运输验证新国标GB/T 34399-2017《医药产品冷链物流温控设施设备验证性能确认技术规范》于2017-10-14正式发布,并将于2018-05-01开始实施。
该标准规定了对温控仓库、温控车辆、冷藏箱、保温箱及温度监测系统性能确认的内容要求和合格标准,还对可能造成不同理解的内容进行了明确界定,包括:(1)、冷、热点的确认及监测;(2)、库内蒸发器出风口附近5个监测点位置的界定;(3)、多库门的开门测试要求;(4)、开门测试和保温测试的操作细节要求(5)、冷库和冷藏车的满载测试要求;(6)、温湿度监测系统的核查方法;(7)、冷藏箱和保温箱的静态及线路性能确认方法;(8)、模拟物的要求;(9)、模拟温度条件的选择;(10)、冷藏箱和保温箱中途开箱测试的要求等。
有关该标准的具体内容如下: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医药冷链物流设施设备性能确认的内容及要求、合格判定和操作要点。
本标准适用于药品生产、经营及涉药物流企业的温控仓库、温控车辆、冷藏箱、保温箱及温度监测系统的性能确认等活动。
2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医药冷链物流drug cold chain logistics采用专用设施设备,使冷藏药品在流通过程中温度始终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物流过程。
2.2 性能确认performance qualification判定特定对象是否满足既定标准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
2.3温度记录仪temperature logger用于连续采集、存储、处理所处环境温度的电子装置。
3 温控仓库在仓储设施的实际应用条件下考察温度控制是否符合规定,对系统及设备进行综合评估。
重点测试仓库的温度分布和温度监测系统的准确度。
3.1 内容及要求3.1.1 库房存储空间温度的偏差、均匀度和波动度确认(温度分布测试)。
医药冷链运输验证新国标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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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冷链运输验证新国标GB/T 34399-201《7医药产品冷链物流温控设施设备验证性能确认技术规范》于2017-10-14正式发布,并将于2018-05-01开始实施。
该标准规定了对温控仓库、温控车辆、冷藏箱、保温箱及温度监测系统性能确认的内容要求和合格标准,还对可能造成不同理解的内容进行了明确界定,包括:(1) 、冷、热点的确认及监测;(2) 、库内蒸发器出风口附近5个监测点位置的界定;⑶、多库门的开门测试要求;⑷、开门测试和保温测试的操作细节要求⑸、冷库和冷藏车的满载测试要求;(6) 、温湿度监测系统的核查方法;(7) 、冷藏箱和保温箱的静态及线路性能确认方法;(8) 、模拟物的要求;(9) 、模拟温度条件的选择;(10) 、冷藏箱和保温箱中途开箱测试的要求等。
有关该标准的具体内容如下: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医药冷链物流设施设备性能确认的内容及要求、合格判定和操作要点。
本标准适用于药品生产、经营及涉药物流企业的温控仓库、温控车辆、冷藏箱、保温箱及温度监测系统的性能确认等活动。
2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医药冷链物流drug cold chain logistics采用专用设施设备,使冷藏药品在流通过程中温度始终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物流过程。
2.2性能确认performance qualification判定特定对象是否满足既定标准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
2.3温度记录仪temperature logger用于连续采集、存储、处理所处环境温度的电子装置。
3 温控仓库在仓储设施的实际应用条件下考察温度控制是否符合规定,对系统及设备进行综合评估。
重点测试仓库的温度分布和温度监测系统的准确度。
3.1内容及要求3.1.1库房存储空间温度的偏差、均匀度和波动度确认(温度分布测试)。
3.1.8库房新建使用前或改造后重新使用前应进行空载及满载性能确认,定期验证时应进行满载性能确认。
满载条件为库容率高于80% ;3.1.9在库房各项参数及使用条件符合规定的要求并达到运行稳定后,数据有效持续采集时间不应少于48小时;■93.2合格判定,空载和满载温度分布测试条件下库房温度应控制在规定范围内;3.2.2确定冷点和热点并在冷、热点设置日常监测温度传感器;323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温度记录仪定期进行校准或者检定。
医药冷链物流温控设施设备验证性能确认技术规范国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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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冷链物流温控设施设备验证性能确认技术规范》国标(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一、项目来源《医药冷链物流温控设施设备验证性能确认技术规范》国标是由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医药物流分会、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冷链物流专业委员会、北京科园信海医药经营有限公司等单位共同组织起草。
本标准原名称《医药物流仓储技术规范》是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列入“2012年第一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国标委综合[2012]50号)的国家标准项目之一,项目编号为20120509-T-469。
由于原标准中所制定的主要技术内容与已发布的《药品冷链物流服务规范》(GB/T 28842-2012)国家标准中的主要内容有多处重复,经过广泛调研并组织专家论证,在听取了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专家提出的建议后,将标准的名称改为:《医药冷链物流温控设施设备验证性能确认技术规范》。
由于原第一起草单位技术力量等原因,为了确保标准的顺利完成,经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研究,并与第一起草单位协商后,第一起草单位变更为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医药物流分会,由分会负责牵头并组织行业内的龙头企业共同组成起草组,完成标准的制定,原第一起草单位变更为第四起草单位。
此标准规定了医药冷链物流设施设备性能确认的内容及要求、合格判定和操作要点,是《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13验证相关部分的延伸和细化。
此标准适用于药品生产、经营及涉药物流企业的温控仓库、温控车辆、冷藏箱、保温箱及温度监测系统的性能确认等活动。
此标准建议为推荐性国家标准。
二、标准制定的目的和意义新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的实施对于我国医药产品物流环节的质量控制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特别是涉及冷链药品的质量管理规范内容大量增加,包括组织机构、人员、设施设备、校验、验证、内审与审计等方面。
其中尤以验证管理为甚,专门出台了相关的法规附录加以规范。
但对于医药经营企业来讲,验证管理是一个崭新的课题,在验证管理的执行过程中目前存在着对法规条款的理解模糊,执行标准不一致,方法不统一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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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产品冷链物流温控设施设备验证性能确认技术规范》(GB/T34399-2017)解读2018-05-07 13:07:25 来源:贤集网
5月3日,《医药产品冷链物流温控设施设备验证性能确认技术规范》(GB/T34399-2017)国家标准新闻发布会在北京举行。
《医药产品冷链物流温控设施设备验证性能确认技术规范》(GB/T34399-2017)规定了医药产品冷链物流涉及的温控仓库、温控车辆、冷藏箱、保温箱及温度监测系统验证性能确认的内容、要求和操作要点等。
这些对于目前的医药冷链来说,依然存在一定的难度和挑战。
据悉,该标准已于2018年5月1日正式实施。
800亿元的市场机遇
大家还记得两年前,那起震惊全国的山东非法疫苗案,案值5.7亿元的疫苗未经严格的冷链运输就销往全国24个省份。
这给整个行业敲响了警钟。
随后,医药行业开始更加重视冷链物流。
在山东非法疫苗案爆发后,国务院修改了《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明确要严格疫苗流通管理,要建立疫苗从生产到使用的全程
追溯制度,强化储存、运输冷链要求,增设疾控机构、接种单位在接收环节索要温度监测记录的义务。
单纯从这个角度看,医药冷链的需求已经大大增加。
近日,国家邮政局局长马军胜在2018年第5次局长办公会上强调,引导快递企业加快冷链、医药等高附加值业务。
可见,随着国内创新药物试验和医疗器械监管的加强,免疫治疗和基因检测等生物医药行业的快速发展,有着严格温控和时效要求的零担冷链物流及仓储市场前景可观。
有专业人士表示,在政策和市场的双重驱动下,未来,中国冷链运输的药品市场规模或可达到800亿元。
费用高,难度大
事实上,就很多传统医药企业而言,冷链对于他们来说,还是存在不同程度的困难。
据业内人士分析,当前我国医药冷链物流呈现高投入与高风险的特征,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程度和信息化水平较低,运输和配送环节存在监管缺失现象。
据业内人士分析,和普通运输的成本相比,冷链运输的成本要高出80%,但冷链物流的利润仅为20%左右。
同时,我国医药冷链物流中的设施建设费用、电费、检测费等均处于较高水平。
九州通天津医药公司的技术人员曾对媒体表示,建立一个冷链仓库至少需要100万元以上的资金投入,相较于普通仓库400元/平方米的造价,配备保温系统的冷库则需要3000元/平方米以上的造价。
并且,为了保持仓库温度的均匀性,需要花费高额的电费,1万平方米的冷库至少需要20万元/月的电费。
加之每年的检测费用,即150平米以下的仓库检测费为8000元,冷藏箱验证费用为1200元/个。
可见,我国医药冷链物流成本较高,是医药冷链发展的主要难题之一。
此外,冷链物流行业人才缺乏,信息化水平低,不能实现温控数据的连续性、准确性也是制约医药冷链发展的重要因素。
从事第三方药品物流业务不再需要审批
2016年2月,国务院印发《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从事第三方药品物流业务不再需要审批。
这被认为是第三方物流进军医药物流行业最大的利好。
其中,最有代表性的便是顺丰。
早在2016年,顺丰成立了冷运事业部,对医药冷链和生鲜冷链进行了分离。
据悉,截至去年5月,顺丰冷链医药陆运干线网就已经贯穿21个城市网络、22条干线、462个流向。
未来3年,顺丰将计划打造6~7个医药供应链核心物流中心,实现仓储能力覆盖全国。
中国邮政,则是最早在医药物流配送领域布局的第三方物流机构之一。
早在2006年,中国邮政就开始在宁夏试点配送药品,并很快取得GSP认证证书。
随后几年间,中国邮政又相继在甘肃、内蒙古、安徽等地试点,并且不断扩大基层市场的配送覆盖,进行基药与非基药的县乡一体化配送。
此外,在医药冷链运输业务方面,中国邮政也有所涉及。
有不少业内人士认为,随着第三方物流企业尤其是顺丰的强势进入,面对本来就困难重重的医药冷链业务,传统医药物流企业将承受不小的压力。
而传统医药物流企业对此的看法,却让人意想不到。
此前,九州通冷链事业部总经理姚共亲对媒体表示,目前全国医药冷链物流服务商以传统医药物流企业为主,所以他们一点儿也不担心顺丰的介入。
国药控股相关人士也对媒体表达了同样的观点。
无论未来市场格局怎样变化,可以肯定的是,在冷藏药品市场规模持续增长的趋势下,行业内的竞争将会加剧,医药冷链行业的重组与整合,也将势在必行。
《医药产品冷链物流温控设施设备验证性能确认技术规范》解读
由全国物流标委会归口的《医药产品冷链物流温控设施设备验证性能确认技术规范》国家标准(报批稿见附件2)批准发布,并于2018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医药产品冷链物流温控设施设备验证性能确认技术规范》国家标准是由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医药物流分会、北京科园信海医药经营有限公司、中冷(杭州)认证技术有限公司等14家单位共同起草,并于2018年5月1日正式实施。
《医药产品冷链物流温控设施设备验证性能确认技术规范》规定了医药产品冷链物流温控设施设备验证性能确认的内容、要求和操作要点,适用于医药产品储存运输过程中涉及的温控仓库、温控车辆、冷藏箱、
保温箱及温度监测系统的性能确认等活动。
考虑到设施设备验证性能确认的完整性,《医药产品冷链物流温控设施设备验证性能确认技术规范》中引用了部分GSP及附录的规定,对于GSP及附录中非常明确的要求,《医药产品冷链物流温控设施设备验证性能确认技术规范》未作详细展开,针对GSP及附录中可能造成不同理解的内容进行了明确界定,包括:
1)冷、热点的确认及监测;
2)库内蒸发器出风口附近5个监测点位置的界定;
3)多库门的开门测试要求;
4)开门测试和保温测试的操作细节要求;
5)冷库和冷藏车的满载测试要求;
6)温湿度监测系统的核查方法;
7)冷藏箱和保温箱的静态及线路性能确认方法;
8)模拟物的要求;
9)模拟温度条件的选择;
10)冷藏箱和保温箱中途开箱测试的要求等。
为了确保规范能够有效落地,中物联医药物流分会联合主起草单位北京科园信海医药经营有限公司等将开展标准后期的推广工作,希望通过《医药产品冷链物流温控设施设备验证性能确认技术规范》的建立,实现行业内的标准化,提高质量可控性,降低产业系统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