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校外辅导员管理制度模版(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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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校外辅导员管理制度模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校外辅导员的管理,规范校外辅导员的工作行为,提高校外辅导员的工作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校外辅导员是指为辅导学生而从外单位招聘(包括社会组织、高校、企事业单位等)的专职或兼职辅导人员。
第三条校外辅导员的主要任务是进行学科知识的补充和学生学习方法的指导,提高学生学习成绩和学习能力。
第四条校外辅导员的管理原则是科学管理、规范操作、公开透明、激励约束。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全校范围内的校外辅导员。
第二章校外辅导员的招聘
第六条校外辅导员的招聘应经过严格程序:
(一)学校发布校外辅导员招聘公告,明确招聘岗位、聘用条件和待遇标准等信息。
(二)招聘工作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组织,设立评审小组,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和面试评定。
(三)招聘结果由评审小组统一确定,并向学校正式报备。
第七条招聘校外辅导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相关学科教育背景和专业知识;
(二)具备一定的教学经验和教学能力;
(三)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团队合作精神;
(四)没有犯罪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
(五)符合学校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校外辅导员的聘用与解聘
第八条校外辅导员的聘用期限和聘用方式应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一般不超过一年。
第九条校外辅导员的聘用应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并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第十条校外辅导员的聘用可以续聘,续聘时应重新评估其工作表现,经确认合格后方可进行续聘。
第十一条校外辅导员的解聘可以分为自愿解聘和主动解聘两种情况:
(一)自愿解聘是指校外辅导员由于个人原因申请解聘。
(二)主动解聘是指学校基于工作表现或其他原因对校外辅导员进行解聘。
第十二条校外辅导员的解聘程序应经过以下步骤:
(一)学校与校外辅导员进行面谈,了解其申请解聘的原因和情况。
(二)学校对校外辅导员的解聘申请进行审批,并向校外辅导员发布解聘通知。
(三)解聘通知应明确解聘原因和合法解聘的依据,并告知校外辅导员的申诉权及申诉程序。
(四)如果校外辅导员对解聘决定不满意,可以提出申诉,学校将进行复核并作出最终决定。
第四章校外辅导员的工作安排
第十三条学校应根据学生的需要和校外辅导员的专业知识进行分配任务。
第十四条学校应制定工作计划,明确校外辅导员的工作内容、时间安排和目标要求。
第十五条校外辅导员应按照学校的工作要求进行工作,不得违背学校的规定和学生的利益。
第十六条校外辅导员应及时向学校汇报工作情况和工作成果。
第十七条学校应对校外辅导员的工作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奖惩。
第五章校外辅导员的待遇和权益保障
第十八条校外辅导员的待遇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标准进行支付。
第十九条学校应依法购买校外辅导员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第二十条学校应为校外辅导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学习资源。
第二十一条校外辅导员有权参与学校组织的职业培训和教师发展活动。
第六章校外辅导员的纪律要求
第二十二条校外辅导员应严格遵守学校的制度和规定,不得有违反法律法规和伦理道德的行为。
第二十三条校外辅导员应恪守职业道德规范,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四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校外辅导员的监督机制,提供举报通道,对违反纪律的行为及时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将于制定后正式生效,并向所有校外辅导员进行通知。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以上为初中校外辅导员管理制度模版,供参考使用。
具体实施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初中校外辅导员管理制度模版(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初中校外辅导员的管理,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和道德品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校的初中校外辅导员,包括教师和非教师。
第三条初中校外辅导员主要任务是辅导学生课外学习,引导学生外出活动,指导学生的个人发展和成长。
第四条初中校外辅导员应具备对学生有爱、有责任心、有辅导能力的素质。
第五条校外辅导员由学校选聘,必须经过严格的面试和培训。
第六条校外辅导员工作期限为一年,期满后需重新评估工作表现。
评估合格者可签订新的工作合同,否则需重新面试。
第七条初中校外辅导员的薪酬按规定发放,薪酬绩效与工作表现挂钩。
第八条初中校外辅导员应严守学校的机密和保密工作,不得泄露学生个人信息。
第二章职责
第九条初中校外辅导员的主要职责如下:
1. 辅导学生制定学习计划,引导学生科学合理地安排时间,并提供高效的学习方法。
2. 帮助学生解答学习中的问题,进行学科建议和指导。
3. 指导学生参加学术、科技、运动、文化等各类竞赛和活动。
4. 协助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和志愿者服务。
5. 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及时发现并解决学生的心理问题。
6. 与学生和家长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反馈学生的表现和进步。
7. 定期参加学校组织的培训和会议,不断提高自身的辅导素质和能力。
第十条初中校外辅导员的工作时间由学校安排,需按期完成学校下发的任务,并如实记录学生的学习情况和个人发展情况。
第十一条初中校外辅导员在工作中应积极互助,相互支持,做到团结协作,共同促进学生的发展。
第十二条初中校外辅导员应当为学生树立良好的榜样,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
第十三条初中校外辅导员应当保持良好的职业形象,言行举止得体,不得在公共场合做出不适当的行为。
第十四条初中校外辅导员应对学生进行必要的防范教育,教育学生怎样应对网络暴力、欺凌等不良行为。
第十五条初中校外辅导员有权拒绝接受学生之外的私人辅导需求,不能利用职务之便进行利益交换。
第三章工作流程
第十六条初中校外辅导员应按照学校制定的工作流程进行工作,流程如下:
1. 预约辅导:学生想要接受辅导的,需事先预约,初中校外辅导员根据自身时间决定是否接受辅导。
2. 辅导安排:初中校外辅导员根据学生的需求和自己的辅导能力,合理安排辅导时间和辅导内容。
3. 辅导过程:初中校外辅导员与学生进行面对面辅导,期间及时记录学生的学习情况和个人发展情况。
4. 辅导反馈:辅导结束后,初中校外辅导员向学生和家长及时反馈学生的辅导情况和进展,并提出建议。
第十七条学生和家长有权对初中校外辅导员的辅导工作进行评价和建议,并向学校反馈。
第十八条初中校外辅导员在工作中发现学生有学习困难、心理问题等情况时,应积极与班主任、心理老师等相关人员联系,共同关心和帮助学生。
第十九条初中校外辅导员应定期反思和总结自己的工作,提出改进的措施和建议。
第四章考核与奖惩
第二十条初中校外辅导员的工作表现和绩效将定期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学生满意度、辅导成效、工作态度等。
第二十一条初中校外辅导员的考核结果将作为续聘和晋升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二条初中校外辅导员在工作中有一次性失职、失误或其他违反学校规定的行为时,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者可终止其聘用。
第二十三条初中校外辅导员在工作中表现突出者,学校将给予奖励和表彰,包括但不限于荣誉证书、奖金等。
第二十四条初中校外辅导员因工作疏忽导致学生受伤或造成其他严重不良后果时,学校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初中校外辅导员在工作中遇到纠纷、突发事件等情况时,应及时向学校汇报并请示处理意见。
第二十六条初中校外辅导员的工作行为应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和政策,不得擅自承诺和保证学生的考试成绩或其他评价结果。
第二十七条对于初中校外辅导员的纠纷和争议,学校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八条本管理制度由学校负责解释和调整,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修订。
第二十九条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