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用电营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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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用电营业规则

供用电营业规则

供用电营业规则一、定义1.1 供用电营业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是规范中国电力公司(以下简称“CPC”)供用电市场和发电企业(以下简称“发电企业”)运行的规则和要求,发电企业有义务遵守《规则》。

二、供用电营业2.1 供用电营业主要包括向客户销售电力、规定客户的负荷及电费收取、整理及处理客户的报装服务,以及协调各相关主体的电力需求和供给,完成电力的供用电对接、市场化服务和运行管理功能。

2.2 客户的电费收费是供用电营业的重要侧重点,电费标准由发电企业和CPC在履行职责下酌情决定,电费有高低峰电费、标准电费等。

2.3 为提高电力营销服务质量,发电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电力服务。

2.4 发电企业与CPC应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尽量满足和改善客户的用电需求。

三、缴费3.1 发电企业应按照CPC规定的缴费方式及时缴纳电费。

3.2 发电企业如未按时缴纳电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客户服务4.1 发电企业应将电费以及其他相关服务履行情况如实反映在CPC的信息系统中。

4.2 发电企业应尽力提供及时、有效、便捷、优质的客户服务,为客户提供必要的依据等,并如实填写。

4.3 发电企业应指定专人负责供用电活动,并建立有效的责任制度,维护客户的权益。

4.4 发电企业应配合CPC开展居民用电能效宣传宣讲及推广活动,提高客户的用电能力和用电意识。

五、报装服务5.1 对客户的报装服务,发电企业应严格按照CPC规定的流程和要求办理,按时报装,确保供用电安全、及时、有序运行。

5.2 发电企业应尽力满足客户报装服务需求,确保客户报装办理流程规范、顺畅、及时。

六、违约责任6.1 若发电企业违反《规则》,应当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CPC有权将其处以罚款、责令其纠正等处理措施。

6.2 发电企业发生违法行为的,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7.3 发电企业遇到联络不畅、信息报送异常等异常情况时,应及时与CPC进行沟通,协商妥善处理。

以上就是中国电力公司供用电营业规则,希望发电企业能形成良好、高效的严谨有序的供用电营业秩序,积极推进CPC供用电市场问题的解决,确保供用电企业和客户的共同利益。

供电营业规则(2024年)

供电营业规则(2024年)

供电营业规则(2024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2.08•【文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4号•【施行日期】2024.06.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4号《供电营业规则》已经2024年2月5日第9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

主任:郑栅洁2024年2月8日供电营业规则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供电方式第三章新装、增容与变更用电第四章供受电设施建设与维护管理第五章供电质量与安全供用电第六章电能计量与电费结算第七章并网电厂第八章供用电合同与违约责任第九章窃电的制止与处理第十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供电营业管理,建立正常的供电营业秩序,保障供用双方的合法权益,依照《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供电企业和用户在进行电力供应与使用活动中,应当遵守本规则的规定。

第三条供电企业和用户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服从电网统一调度。

第四条供电企业应当无歧视地向用户提供供电服务并按照电力体制改革的要求和电力市场交易规则履行相应的服务责任。

第五条供电企业应当按照国家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主动公开与供用电相关的政策制度、服务标准、投诉或监督渠道等信息。

本规则应当通过供电企业的供电营业场所及各类线上服务渠道公开,供用户查阅。

第二章供电方式第六条供电企业供电的额定频率为交流50赫兹。

第七条供电企业供电的额定电压:(一)低压供电:单相为220伏,三相三线为380伏,三相四线为380/220伏;(二)高压供电:为10(6、20)、35、110(66)、220(330)千伏。

用户需要的电压等级不在上列范围时,应当自行采取变压措施解决。

用户需要的电压等级在110千伏以上时,其受电装置应当作为终端变电站设计。

第八条供电企业对申请用电的用户提供的供电方式,应当从供用电的安全、经济、合理和便于运维管理出发,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电网规划、用电需求以及当地供电条件等因素,进行技术经济比较,与用户协商确定。

供电营业规则

供电营业规则

供电营业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供电方式第三章新装、增容与变更用电第四章受电设施建设与维护管理第五章供电质量与安全供用电第六章用电计量与电费计收第七章并网电厂第八章供用电合同与违约责任第九章窃电的制止与处理第十章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令(第8号)《供电营业规则》经审查同意,现予发布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1996年10月8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供电营业管理,建立正常的供电营业秩序,保障供及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第二条供电企业和用户在进行电力供应与使用活动中,应遵守本规则的规定。

第三条供电企业和用户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服从电网统一调度,严格按提标供电和用电.第四条本规则应放置在供是企业的用电营业场所,供用户查阅。

第二章供电方式第五条供电企业供电的额定率为交流50赫兹。

第六条供电企业供电的额定电压:1、低压供电:单相为220伏,三相为380伏;2、高压供电:为10、35(63)、110、220千伏。

除发电厂直配电压可采用3千伏或6千伏外,其他等级的电压应逐步渡到上列额定电压。

用户需要的电压等级不在上列范围时,应自行采取变压措施解决。

用户需要的电压等级在110千伏及以上时,其受电装置应作为终端变电站设计,方案需经省电网经营企业审批。

第七条供电企业对申请用户提供的供电方式,应从供用电的安全、经济、合理和便于管理出发,依据国有关政策和规定、电网的规划、用电需求以及当地供电条件等因素,进行技术经济比较,与用户协商确定.第八条用户单相用电设备总容量不足10千瓦的可采用低压220伏供电.但有单台容量超过1千瓦的单相电焊机、换流设备时,用户必须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以消除对电能质量的影响,否则应改其他方式供电。

第九条用户用电设备容量在100千瓦及以下或需用变压器容量在50千伏安及以下者,可采用低压三相四线制供电,特殊情况也可采用高压供电. 用电负荷密度较高的地区,经过技术经济比较,采用低压供电的技术经济性明显优于高压供电旱,低压供电的容量界限可适当提高。

供电营业规则打印版

供电营业规则打印版

供电营业规则打印版以下是供电营业规则的打印版:1. 供电时间:根据当地政府规定的时间段提供供电服务。

具体供电时间可在当地供电公司网站或办公室查询。

2. 供电费用:用户需按照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缴纳供电费用。

费用包括基本电费和附加电费等。

供电公司将根据用户用电量进行计费,并每月或每季度向用户发出电费账单。

3. 电费支付:用户应按照供电公司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电费。

常见的支付方式包括银行转账、支付宝、微信支付等。

如用户未按时支付电费,供电公司有权采取停电等措施。

4. 用电安全:用户应合理使用电器设备,遵守用电安全规定,确保用电安全。

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禁止使用过载电器设备,禁止在电器设备附近堆放易燃物品等。

5. 用电申请:用户如需要新装电表或停电维修等服务,需提前向供电公司提交用电申请。

申请表格可在供电公司办公室领取或在网站下载。

6. 电力质量:供电公司将努力提供稳定的电力供应,但在特殊情况下(如自然灾害、设备故障等),供电可能会中断或电力质量下降。

供电公司将尽快修复供电并提供相应的补偿。

7. 用户权益保护:供电公司将保护用户的合法权益,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供电业务。

如用户发现供电公司存在服务质量问题或违规行为,可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8. 服务投诉:用户如对供电公司的服务有任何不满意,可向供电公司客服部门提出投诉。

供电公司将尽快处理投诉并给予用户回复。

9. 规则修改:供电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供电营业规则进行修改。

修改后的规则将在供电公司网站或办公室公示,并在实施前给予用户通知。

请用户遵守以上供电营业规则,共同维护供电秩序和用电安全。

2024供电营业规则

2024供电营业规则

2024供电营业规则
嘿,朋友们!今天咱来聊聊 2024 供电营业规则。

就好像咱平时出门得知道交通规则一样,这供电营业规则那也是相当重要的呀!比如说,你想想看,要是没有规则,那供电岂不是会乱套啦?就像没有指挥的乐队,能演奏出好听的曲子吗?不就乱成一团啦!
咱举个例子哈,要是没有明确规定谁可以供电、怎么供电,那可能有的人家里电多得用不完,有的人却老是停电,这多不公平,多让人恼火呀!所以说呀,这 2024 供电营业规则真的太重要啦!
它能保障咱们每个人都能公平地用上电,就像公平的阳光照耀在每一个人身上一样。

比如说,规定了电费该怎么收,这可让大家心里都有个底,不会稀里糊涂的。

再比如说,对供电的质量也有要求,可不能随随便便就断电啦啥的。

总之,这 2024 供电营业规则就是咱生活的保障呀,没有它可真不行!大家可得重视起来呀!。

3、供电营业规则

3、供电营业规则

《供电营业规则》【颁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令第8号【颁布日期】 19961008【实施日期】 19961008【章名】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供电方式第三章新装、增容与变更用电第四章受电设施建设与维护管理第五章供电质量与安全供用电第六章用电计量与电费计收第七章并网电厂第八章供用电合同与违约责任第九章窃电的制止与处理第十章附则【章名】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供电营业管理,建立正常的供电营业秩序,保障供用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供电企业和用户在进行电力供应与使用活动中,应遵守本规则的规定。

第三条供电企业和用户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服从电网统一调度,严格按指标供电和用电。

第四条本规则应放置在供电企业的用电营业场所,供用户查阅。

【章名】第二章供电方式第五条供电企业供电的额定频率为交流50赫兹。

第六条供电企业供电的额定电压:1、低压供电:单相为220伏,三相为380伏;2、高压供电:为10、35(63)、110、220千伏。

除发电厂直配电压可采用3千伏或6千伏外,其他等级的电压应逐步过渡到上列额定电压。

用户需要的电压等级不在上列范围时,应自行采取变压措施解决。

用户需要的电压等级在110千伏及以上时,其受电装置应作为终端变电站设计,方案需经省电网经营企业审批。

第七条供电企业对申请用电的用户提供的供电方式,应从供用电的安全、经济、合理和便于管理出发,依据国家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电网的规划、用电需求以及当地供电条件等因素,进行技术经济比较,与用户协商确定。

第八条用户单相用电设备总容量不足10千瓦的可采用低压220伏供电。

但有单台设备容量超过1千瓦的单相电焊机、换流设备时,用户必须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以消除对电能质量的影响,否则应改为其他方式供电。

第九条用户用电设备容量在100千瓦及以下或需用变压器容量在50千伏安及以下者,可采用低压三相四线制供电,特殊情况也可采用高压供电。

2024版供电营业规则

2024版供电营业规则

2024版供电营业规则
嘿,朋友们!今天咱要来聊聊 2024 版供电营业规则,这可关系着咱生活中的用电大事儿呢!你想想看,要是没有规矩,那供电不得乱套呀!
比如说,咱家里的电坏了,咱得找供电部门吧,这时候供电营业规则就起作用啦。

就好比踢足球得有规则,不然大家都乱踢一气,那比赛还怎么进行呀!再比如说,供电的价格得有个标准吧,总不能随便乱收呀。

这就跟咱去市场买菜一样,得明码标价,让人心里有数嘛!
还有哦,对于供电的稳定性,那也是有要求的。

这不就跟咱坐火车一样,总不能一会儿快一会儿慢甚至突然停下来吧,那多吓人呀!而且对于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停电了咋办,规则里也都有说法呢。

总之,2024 版供电营业规则真的很重要,咱可得好好了解,这样才能
更好地享受电带给我们的便利呀!我的观点就是:它是保障我们用电权益和供电秩序的重要基础,我们都应该重视和遵守。

供用电营业规则解读

供用电营业规则解读

供用电营业规则解读用电营业规则是指电力公司或电力管理部门制定的,用于规范用户用电行为、保证用电安全、保障供电质量的一系列规定。

下面是对供用电营业规则进行解读:一、用户接入电网1.供电手续:用户在用电前需完成接入电网的相关手续,包括填写申请表格、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等,以确保用电安全和电力设备的正常运行。

2.电能计量:用户用电需经过电能计量装置进行计量,以确定用电量并进行计费。

3.电压和频率:电网供电的电压和频率应符合国家标准,用户接入电网时要求符合相应的电压和频率范围。

二、用户用电行为1.安全用电:用户在用电过程中应遵守电力安全使用规定,注意用电负载,禁止超负荷用电,防止电源短路、过热等不安全行为。

2.用电设备维护:用户需对自身用电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并避免因设备故障引起的用电事故。

3.用户责任:用户需对自身用电行为负责,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不得擅自更改电表,不得违规用电等。

4.用电峰值调整:当电网供电过载时,电力公司有权采取合理措施调整用户用电峰值,以保证供电质量。

三、电费计费和缴费1.电费计算方法:电费按照用户用电量和电价进行计算,电价通常根据用户类别和用电性质进行区分。

2.计费周期:电费计算周期一般为月度,用户每月需根据实际用电量缴纳电费。

3.缴费方式:用户可以选择线上或线下缴费方式,缴纳电费需按时足额缴纳,逾期缴费可能会产生滞纳金。

4.电费票据:供电公司会提供发票或电费凭证,用户需妥善保存以备查询和核对。

四、用电服务和投诉处理2.投诉处理:当用户对供电服务不满意时,可以向供电公司进行投诉,供电公司应及时受理投诉并积极处理,并告知用户处理结果。

以上是对供用电营业规则进行的解读,这些规则的目的是为了确保用电的安全、稳定和公平,保障广大用户的用电权益。

同时,用户在用电过程中也需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良好的用电秩序。

供电营业规则第四章

供电营业规则第四章

供电营业规则第四章第四章:供电营业规则第一节供电服务范围及接电条件供电服务范围是指供电公司向用户提供的配电、供电、咨询、维修等服务的范围。

接电条件是指用户接入供电系统的条件和要求。

1. 供电服务范围供电公司根据供电区域划分,将服务范围划定为不同的区域。

用户在不同区域享受不同的供电服务,包括电能质量、电压等级、容量等方面的要求。

2. 接电条件用户接入供电系统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要求。

首先,用户需具备合法的用电用地手续,包括用地批准手续、用电许可证等。

其次,用户需按照供电公司的要求完成接电工程,包括接入点的选择、电缆规格、保护装置等。

同时,用户需按照供电公司的规定缴纳相关的接电费用和押金。

第二节供电合同和电费结算供电合同是供电公司与用户之间约定供电服务和电费结算方式的合同。

1. 供电合同内容供电合同应包括双方的基本信息、供电服务内容、电费结算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

双方应在签订合同时明确供电质量、电压等级、容量等要求,并约定供电公司的维修、抢修服务。

2. 电费结算方式电费的结算方式根据供电公司的规定执行,包括按照用电量计费、按照容量计费等。

供电公司会定期向用户出具电费账单,并约定缴费时间和方式。

第三节用电管理和电能计量用电管理是指供电公司对用户的用电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用电安全、合理和经济。

电能计量是指供电公司对用户的用电量进行测量和计量。

1. 用电管理供电公司会对用户的用电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包括用电安全、用电负荷调整等方面的要求。

用户需按照规定使用电力设备,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不得超负荷使用电力设备,确保用电安全。

2. 电能计量供电公司会对用户的用电量进行测量和计量。

计量设备应符合国家的计量法规定,供电公司有权进行抄表、核算和检测。

用户需按时维护计量设备,并配合供电公司的抄表工作。

第四节用电安全和应急措施用电安全是指用户在用电过程中要保证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措施。

应急措施是指供电公司在突发情况下采取的保障用电安全的措施。

供电营业规则十四条解释

供电营业规则十四条解释

供电营业规则十四条解释
供电营业规则十四条是指供电部门制定的关于电力供应和营业服务的规则和要求。

以下是对这十四条规则的解释:
1. 供电营业规则的目的是确保电力供应的可靠性和公平性,以满足用户对电能的需求。

2. 用户可以根据自身需求选择不同的供电电压等级和供电方式,但需遵守供电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

3. 供电部门有义务及时提供电力服务,并保证供电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4. 用户需按时缴纳电费,并承担与用电量相关的电费和电费附加费用。

5. 供电部门有权对用户的用电行为进行监测和管理,以确保用电安全和合规。

6. 用户有义务保护供电设备的安全和完好,并配合供电部门的维护和检修工作。

7. 用户应当确保用电设备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并按要求进行验收和备案。

8. 供电部门有权对用户的用电设备进行检测和评估,以确保用电设
备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9. 用户在用电设备改造或新建设备时,需向供电部门申请并获得批准,确保改造或新建设备的安全和合规。

10. 用户应当保持用电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合理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电负荷或使用非法用电设备。

11. 供电部门有权对用户的用电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如发现违规行为,有权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12. 用户有权获得供电部门提供的用电咨询和技术支持服务,以解决用电问题和改善用电质量。

13. 用户在发生用电事故或电力故障时,应及时报告供电部门,并配合相关调查和处理工作。

14. 供电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用户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用户的投诉和意见反馈,确保用户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供电营业规则》

《供电营业规则》

《供电营业规则》【颁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令第,号【颁布日期】 19961008【实施日期】 19961008【章名】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供电方式第三章新装、增容与变更用电第四章受电设施建设与维护管理第五章供电质量与安全供用电第六章用电计量与电费计收第七章并网电厂第八章供用电合同与违约责任第九章窃电的制止与处理第十章附则【章名】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供电营业管理~建立正常的供电营业秩序~保障供用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供电企业和用户在进行电力供应与使用活动中~应遵守本规则的规定。

第三条供电企业和用户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服从电网统一调度~严格按指标供电和用电。

第四条本规则应放臵在供电企业的用电营业场所~供用户查阅。

【章名】第二章供电方式第五条供电企业供电的额定频率为交流,,赫兹。

第六条供电企业供电的额定电压:,、低压供电:单相为,,,伏~三相为?,,伏,,、高压供电:为,,、?,,,?,、,,,、,,,千伏。

除发电厂直配电压可采用?千伏或,千伏外~其他等级的电压应逐步过渡到上列额定电压。

用户需要的电压等级不在上列范围时~应自行采取变压措施解决。

用户需要的电压等级在,,,千伏及以上时~其受电装臵应作为终端变电站设计~方案需经省电网经营企业审批。

第七条供电企业对申请用电的用户提供的供电方式~应从供用电的安全、经济、合理和便于管理出发~依据国家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电网的规划、用电需求以及当地供电条件等因素~进行技术经济比较~与用户协商确定。

第八条用户单相用电设备总容量不足,,千瓦的可采用低压,,,伏供电。

但有单台设备容量超过,千瓦的单相电焊机、换流设备时~用户必须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以消除对电能质量的影响~否则应改为其他方式供电。

第九条用户用电设备容量在,,,千瓦及以下或需用变压器容量在,,千伏安及以下者~可采用低压三相四线制供电~特殊情况也可采用高压供电。

供电营业规则幻灯片上

供电营业规则幻灯片上

供电营业规则幻灯片上一、公司简介我公司成立于2001年,是一家专注于供电业务的公司。

我们致力于为用户提供高质量、可靠、安全的供电服务。

二、用户权益1.用户享有平等、公正的供电权利,我们不会因为用户的身份、背景或其他因素而歧视对待用户。

2.用户有权要求提供详细的供电信息,包括电费明细、用电峰谷时间等。

3.用户有权拥有一个安全的用电环境,我们会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供电设备的安全运行。

三、供电计费规则1.我们根据用户的电表读数来计算用电量,并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要求,制定电费标准。

2.电费的计算周期为一个月,电费账单将在每月15日左右寄送至用户所登记的地址。

3.用户需要在账单日后的15天内缴纳电费,逾期将产生滞纳金。

四、供电服务规则1.我们将确保供电设备的安全运行,为用户提供稳定的电力供应。

2.对于用户所报的供电故障,我们将在24小时内派出维修人员进行处理。

3.我们将定期进行电力设备巡检,并做好维护工作,确保供电设备的正常运行。

4.用户在需要拆除、更换或新增用电设备时,需提前向我们申请,并遵守相关规定。

五、用电安全规范1.用户必须保证用电设备的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改装或私拉乱接电线。

2.用户应遵守用电安全操作规程,不得在用电设备周围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3.发现电线老化、插座松动等安全隐患时,用户应及时通知我们进行检修。

4.用户应定期清理用电设备,确保通风良好,避免积尘导致起火等安全事故。

六、违约处理规定1.用户未按时缴纳电费的,我们将按照一定比例收取滞纳金。

2.用户私拉乱接电线、擅自改装用电设备等违反用电安全规范的,我们有权中断供电,并责令用户整改。

3.用户严重干扰供电设备正常运行的,我们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可采取停止供电等措施。

七、投诉和建议1.用户对我们的供电服务不满意的,可向我们提出投诉,并详细说明问题。

2.我们将及时处理用户的投诉,并将处理结果告知用户。

3.用户对供电业务有任何建议或意见,也可随时向我们提出,我们将认真考虑并及时改进。

全国供用电营业规则

全国供用电营业规则

全国供用电营业规则前言全国供用电营业规则是由国家能源局制定并颁发的,是规范电力市场运行和促进电力市场发展的法规性文件。

本规则主要包括供电企业组织、电网接入与市场化交易、电价与收费、用电管理与服务等方面的内容。

一、供电企业组织供电企业是指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从事输配电业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其主要职责是依法组织、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和维护电力设施,满足用户用电需求。

本规则强调了供电企业的主体地位和服务质量。

其中,应明确供电企业与用户的权责关系,合理确定供电服务费用,并加强监管措施,确保供电企业运营稳定可靠。

二、电网接入与市场化交易电网是连接发电和用电设施的基础设施,电网接入是指发电企业或大用户连接电网并接受供电企业供电的过程。

市场化交易是指电力市场主体根据市场需求和供求情况,通过市场方式进行电力交易的行为。

本规则规定了电网接入和市场化交易的相关制度。

其中,应明确电网接入的程序与标准,加强电力市场监管,建立公平透明、稳定可靠的电力市场机制。

三、电价与收费电价是指供电企业向用户销售电力的价格,收费是指供电企业向用户收取的电力服务费用。

本规则要求合理确定电价与收费标准,遵循市场化原则和等价交换原则,保障用户权益,同时也要兼顾供电企业合理获利。

同时,还要加强电力市场价格监管,防止价格垄断和恶意竞争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四、用电管理与服务用电管理和服务是指供电企业对用户用电情况进行管理和服务的行为,包括用电检查、计量计费、用电提示、技术支持、事故处理等服务。

本规则强调了用电管理和服务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其中,应实行用户认证制度,提高用电服务水平,便利用户使用电力,加强电力安全监管,加大用电节能宣传力度。

全国供用电营业规则是电力行业的重要法规,规定了电力市场运行和发展的重要内容。

为确保电力市场有序稳定发展,促进电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应全面贯彻落实本规则,加强电力市场监管,提升供电服务水平和电力质量。

全国供用电营业规则【最新】

全国供用电营业规则【最新】

全国供用电营业规则【最新】全国供用电营业规则第一章总则1. 为协调电力供、用双方的关系,明确双方的责任,确立正常的供用电秩序,安全、经济、合理地使用电力。

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特制定本规则。

2. 本规则适用于全国所有电力部门(以下统称供电局)和所有电力使用者(以下统称用户)。

3. 为贯彻本规则,供电局应按照附录《用电监察条例》的规定,开展用电监察工作。

4. 供用电双方应从全局出发,密切配合,实施本规则的各项规定。

供电局应严格贯彻执行水利电力部颁发的《供电部门职工服务守则》,努力提高服务质量,更好地为用户服务。

第二章供电方式5. 按照国家标准,供电局供电周率为交流50周/秒。

6. 按照国家标准,供电局供电额定电压;(1) 低压供电:单相为220伏,三相为380伏;(2) 高压供电:为10、35(63)、110、220、330、500千伏。

除发电厂直配电压可采用3千伏、6千伏外,其他等级的电压应逐步过渡到上列额定电压。

7. 供电局对用户的供电电压,应从供用电的安全、经济出发,根据电网规划、用电性质、用电容量、供电方式及当地供电条件等因素,进行技术经济比较后与用户协商确定。

用户用电设备容量在250千瓦或需要变压器容量在160千伏安及以下者,应以低压方式供电,特殊情况也可高压方式供电。

8. 供电局对于距离发电厂较近的用户,可考虑到直配方式供电。

但不得以发电厂的厂用电源或变电站(所)的站用电源对用户供电,已供电者,应尽速改造。

9. 城市电网的建设与改造,应纳入城市建设与改造的统一规划。

供电局应与城建部门密切配合,以便于城建部门统一安排供电设施的用地、线路走廊、电缆隧道以及在城市大型建筑物内和建筑物群中予留区域配电室和营业网点的建筑面积。

农村电网的建设与改造,应结合农田水利、社队企业、农副产品加工和农村经济发展,由供电局统一规划。

集体自筹资金兴建农村输电、变电设施时,应从全局出发,服从电网统一规划。

10. 用户需要备用、保安电源时,供电局按其负荷性质、容量及供电的可能性与用户协商确定。

供电营业规则(电力工业部令第8号)

供电营业规则(电力工业部令第8号)

《供电营业规则》电力工业部《供电营业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令第8号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供电方式第三章新装、增容与变更用电第四章受电设施建设与维护管理第五章供电质量与安全供用电第六章用电计量与电费计收第七章并网电厂第八章供用电合同与违约责任第九章窃电的制止与处理第十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供电营业管理,建立正常的供电营业秩序,保障供用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供电企业和用户在进行电力供应与使用活动中,应遵守本规则的规定。

第三条供电企业和用户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服从电网统一调度,严格按指标供电和用电。

第四条本规则应放置在供电企业的用电营业场所,供用户查阅。

第二章供电方式第五条供电企业供电的额定频率为交流50赫兹。

第六条供电企业供电的额定电压:1、低压供电:单相为220伏,三相为380伏;2、高压供电:为10、35(63)、110、220千伏。

除发电厂直配电压可采用3千伏或6千伏外,其他等级的电压应逐步过渡到上列额定电压。

用户需要的电压等级不在上列范围时,应自行采取变压措施解决。

用户需要的电压等级在110千伏及以上时,其受电装置应作为终端变电站设计,方案需经省电网经营企业审批。

第七条供电企业对申请用电的用户提供的供电方式,应从供用电的安全、经济、合理和便于管理出发,依据国家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电网的规划、用电需求以及当地供电条件等因素,进行技术经济比较,与用户协商确定。

第八条用户单相用电设备总容量不足10千瓦的可采用低压220伏供电。

但有单台设备容量超过1千瓦的单相电焊机、换流设备时,用户必须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以消除对电能质量的影响,否则应改为其他方式供电。

第九条用户用电设备容量在100千瓦及以下或需用变压器容量在50千伏安及以下者,可采用低压三相四线制供电,特殊情况也可采用高压供电。

用电负荷密度较高的地区,经过技术经济比较,采用低压供电的技术经济性明显优于高压供电时,低压供电的容量界限可适当提高。

供电营业规则

供电营业规则

供电营业规则《供电营业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网建设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价条例》、《国务院关于推进供电服务市场化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根据供电企业及其供电营业单位实际经营情况,补充规定有关供电营业管理、服务回应和用电服务及安全保障等具体事项。

一、定义1. 用户:指有合法用电权且已安装电能表的供电企业客户。

2. 工商业用户:指用于工商业生产或服务的用户,主要为企业单位或个体户等。

3. 居民用户:指非居住用户,主要为家庭等。

4. 消除网络损耗:指对电力系统采取的能量消耗管理措施,利用消除网络损耗技术等手段,改善变电站、配电线路等电力设施的能量消耗率,降低系统运行成本,提高电能质量和系统效率,减轻环境污染。

二、供电营业管理1. 供电企业及其供电营业单位应对用户及其领导、中介及各类商业实体等不得有利益输送行为,不准以任何名义要求、收取、接受用户及其领导、中介及各类商业实体的财物。

2. 供电企业及其各供电营业单位应严格履行营业承诺,严格以规定形式向用户发放营业凭证和上网单,持续摸底电价,妥善处理用户与电能表押金、电费缴纳等问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推诿办理。

3.供电企业及其各供电营业单位应建立“开灯要求催缴未归零电费”制度,在各营业点向用户及其领导、中介及各类商业实体发放发票等收费凭证时,应告知其未归零的电费由于工商业用户要求加力缴纳,提醒其及时缴纳未归零的电费和电能表押金等,以免影响用电。

三、服务回应1.供电企业及其供电营业单位要加大服务保障力度,及时正确答复、处理用户投诉、咨询和报修等,积极沟通、共同解决,确保用户save-happy;服务,以提高客户满意度。

2.供电企业及其供电营业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价条例》定价、发票、管理费用等有关规定,根据用户要求提供电价申报、发票开具、电费分摊计算等服务,并提供发票认证查询服务。

3.供电企业及其供电营业单位应将电费缴纳当作主要工作内容,积极倡导用户实名登记开户,为用户量身定制银行自动缴费、售电缴费、网上缴费等不同形式的电费支付服务,及时筹办、投入用电结算缴费设备,通过收付款行业协会运营的银行收付款服务,实现全行业网上缴费功能。

供电营业规则2023

供电营业规则2023

供电营业规则2023
1. 终端用户供电规则:
- 用户有使用电力设备的权利,但需遵循电力安全使用规定。

- 用户应按时缴纳电费,未缴纳电费将停电。

- 用户应注意用电负荷控制,不得超负荷使用电力。

- 用户应定期清洁和维护电力设备,确保安全可靠使用。

- 用户如需终止供电服务,应提前通知供电公司,并办理相关手续。

2. 供电公司营业规则:
- 供电公司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及时、安全地向用户提供电力供应服务。

- 供电公司将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电价制定,公平合理地收取电费。

- 供电公司将定期进行电力设备巡检和维护,确保供电设备的安全运行。

- 供电公司将建立社会服务机制,及时响应用户的电力问题和需求,提供良好的客户服务。

- 供电公司将积极推进电力技术升级和节能减排工作,提高供电质量和环境友好程度。

3. 断电补偿规则:
- 当供电公司出现故障导致用户断电时,供电公司将迅速处理故障并恢复供电,确保用户用电需求。

- 若供电公司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恢复供电,将按照相应的断电补偿标准给予用户经济赔偿。

4. 电力安全规范:
- 终端用户应合理使用电力,做到安全用电、防止电火灾。

- 用户应定期检查用电设备是否正常,如发现异常及时修复或更换。

- 用户应注意用电线路的布置和移动,并防止电线老化、短路等情况。

以上供电营业规则2023仅为参考,实际情况以当地的供电公司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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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取得供电企业给的保安电源的同时,还应有非电性质的应急措施,以满足安全的需要。 第十二条 对基建工地,农田水利、市政建设等非永久性用电,可供给临时电源。临时用电期
限除经供电企业准许外,一般不超过六个月,逾期不办理延期或永久性正式用电手续的,供电企 业应终止供电。
使用临时电源的用户不得向外转供电,也不得转让给其他用户,供电企业也不受理其变更用 电事宜。如需改为正式用电应按新装用电办理。
的厂用电源或变电站(所)的站用电源对用户供电。 第十一条 用户需要备用、保安电源时,供电企业应按其负荷重要性、用电容量和供电的可能
性,与用户协商确定。 用户重要负荷的保安电源,可由供电企业提供,也可由用户自备。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保
安电源应由用户自备: 1、在电力系统瓦解或不可抗力造成供电中断时,仍需保证供电的。 2、用户自备电源比电力系统供给更为经济合理的。 供电企业向有重要负荷的用户提供电保安电源,应符合独立电源的条件。有重要负荷的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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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转供电应遵守下列规定: 1、供电企业与委托转供户(以下简称转供户)应就转供范围、转供容量、转供期限、转供 费用、转供用电指标、计量方式、电费计算、转供电设施建设、产权划分、运行维护、调度通信、 违约责任等事项签订协议。 2、转供区域内用户(以下简称被转供户),视同供电企业的直供户,与直供户享有同样的 用电权利,其一切用电事宜按直供户的规定办理。 3、向被转供户供电的公用线路与变压器的损耗电量应由供电企业负担,不得摊入被转供户 用电量中。 4、在计算转供户用电量、最大需量及功率因数调整电费时,应扣除被转供户、公用线路与 变压器消耗的有功、无功电量。最大需量按下列规定折算: (1)照明及一班制:每月用电量 180 千瓦时,折合为1千瓦; (2)二班制:每月用电量 360 千瓦时,折合为1千瓦; (3)三班制:每月用电量 540 千瓦时,折合为1千瓦; (4)四班制:每月用电量 270 千瓦时,折合为1千瓦。 5、委托的费用,按委托的业务项目的多少,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十五条 为保障用电安全,便于管理,用户应将重要负荷与非重要负荷、生产用电与生活区 用电分开配电。 新装或增加用电的用户按上述规定确定内部的配电方式,对目前尚未达到上述要求的用户应 逐步进行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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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用户申请新装或增加用电时,应向供电企业提供用电工程项目批准的文件及有关的 用电资料,包括用电地点、电力用途、用电性质、用电设备、用电设备清单、用电负荷、保安电 力、用电规划等,并依照供电企业规定如实填写用电申请书及办理所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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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低压三相四线制供电,特殊情况也可采用高压供电。 用电负荷密度较高的地区,经过技术经济比较,采用低压供电的技术经济性明显优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高压供
电时,低压供电的容量界限可适当提高。具体容量界限由省电网经营企业作出规定。 第十条 供电企业可以对距离发电厂较近的用户,采用发电厂直配供电方式,但不得以发电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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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用电营业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供电营业管理,建立正常的供电营业诉说秩序,保障供用双方的合法权益,根 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则,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供电企业和用户在进行电力供应与使用活动中,应遵守本规则的规定。 第三条 供电企业和用户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服从电网统一调度,严格按指标供电和用电。 第四条 本规则应放置在供电企业的用电营业场所,供用户查阅。
因抢险救灾需要紧急供电时,供电企业应迅速组织力量,架设临时电源供电。架设临时电源 所需的工程费用和应付的电费,由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从救灾经费中拨付。
第十三条 供电企业一般不采用趸售方式供电,以减少中间环节。特殊情况需开放趸售供电时, 应由省级电网经营企业报国务院电力管理部门批准。
趸购转售电单位应服从电网的统一调度,按国家规定的电价向用户售电,不得再向乡、村层 层趸售。
第三章 新装、增容与变更用电
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需新装用电或增加用电容量、变更用电都必须按本规则,事先到供 电企业用电营业场所提出申请,办理手续。
供电企业应在用电营业场所公告办理各项用电业务的程序、制度和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 供电企业的用电营业机构统一归口办理用户的用电申请和报装接电工作,包括用电 申请书的发放及审核、供电条件勘查、供电方案及批复、有关费用收取、受电工程设计的审核、 施工中间检验、供用电合同(协议)签约、装表接电等项业务。
第二章 供电方式
第五条 供电企业供电的额定频率为交流 50 赫兹。 第六条 供电企业供电的额定电压: 1、低压供电:单相为 220 伏,三相为 380 伏; 2、高压供电:为 10、35(63)、110、220 千伏。 除发电厂直配电压可采用 3 千伏或 6 千伏外,其他等级的电压应逐步过渡到上列额定电压。 用户需要的电压等级不在上列范围时,应自行采用变压措施解决。 用户需要的电压等级在 110 千伏及以上时,其受电装置应作为终端变电站设计,方案需经省 电网经营企业审批。 第七条 供电企业对申请用电的用户提供的供电方式,应从供用电的安全、经济、合理和便于 管理出发,依据国家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电网的规划、用电需求以及当地供电条件等因素,进行 技术经济比较,与用户协商确定。 第八条 用户单相用电总容量不足 10 千瓦的可采用低压 220 伏供电。但有单台设备容量超过 1千瓦的单相电焊机、换流设备时,用户必须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以消除对电能质量的影响,否 则应改为其他方式供电。 第九条 用户用电设备容量的 100 千瓦及以下或需用变压器容量在 50 千伏安及以下者,可采
电网经营企业与趸购转售电单位应就趸购转售事宜签订供用电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趸购转售电单位需新装或增加趸售容量时,应按本规则的规定办理新装增容手续。 第十四条 用户不得自行转供电。在公用供电设施尚未到达的地区,供电企业征得该地区有供 电能力的直供用户同意,可采用委托方式向其附近的用户转供电力,但不得委托重要的国防军工 用户转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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