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源第三方监管实时监控与日常巡检技术规范
污染源在线监测设施管理要求
污染源在线监测设施管理要求1.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附属设备、在线监测站房管理及日常巡检由分厂维护人员负责,若发现在线监测设备因故障不能正常采集、传输数据时,及时上报安全环保部,并联系第三方运维人员。
2.按照环保部门要求,在线监测系统由第三方运维。
当在线监测系统出现异常时,第三方运维人员应立即到达现场,原则上4小时内解决发现问题,较大故障不超过48小时。
3.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分厂、第三方在线各项管理进行监督,协调沟通第三方运维人员解决设备缺陷,负责在设备故障时向生态环境局申请停运,并立即组织进行手动监测,将监测数据按要求上报市生态环境局。
4.分厂须将在线监测系统日常巡检落实到专人,负责配合安全环保部或第三方开展日常工作,将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安全环保部,并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
如需临时更换人员,应及时上报安全环保部。
5.分厂维护人员负责每天对在线设备、设施及附属设施进行巡检,并保证在线监测站房卫生整洁,保证设备、设施正常。
设备故障或监测数据出现异常、缺失时,应及时向安环部、第三方运维单位报告,并配合第三方运维单位在48小时内解决,由安环部负责向环保监管部门办理并完善相关手续。
6.分厂维护人员负责每天对水质在线监测设施巡检维护,按时申报各类易损耗品(试剂)采购计划。
严格按照规范要求配制试剂并维护保养设备,建立健全各项台账记录,保持监测站房环境卫生干净。
设施出现故障时,及时解决,并报告安环部,必要时由安环部联系厂家技术人员处理。
7.在线监测数据出现超标或零数据时,巡检人员应立即检查设施运行是否正常,同时通知值长或集控室、安环部,由生产单位对生产工艺及指标控制设备、设施等进行检查分析和调整。
8.严禁无关人员随意进出在线监测站房;严禁未经培训的人员对监测仪器进行技术性巡检、维护等操作;离开监测站房前要锁好门窗。
9.公司各相关集控室可通过在线监测监视器或DCS系统调阅监测数据,出现数据异常调整工艺指标无效时,应及时通知安环部和分厂仪表。
污染源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日常巡检制度
污染源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日常巡检制度
一、巡检
日常巡检间隔不超过7天,日常巡检规程应包括该系统的运行状况、烟气CEMS工作状况、分析检测仪器的工作状况、系统辅助设备的运行状况、系统校准工作等必检项目和记录,以及仪器使用说明书中规定的其他检查项目和记录。
二、检查范围
现场巡视从取样探头到数据的最终输出,均应被列入检查范围。
三、检查主要内容
1、室外安装设备检查螺丝、螺栓及各单元的松动、腐蚀情况,对可能漏气或有疑问部位做好记录,安排时间及时处理。
2、检查塑料或橡胶组件垫圈、伴热管线外护套、管线、电缆等的情况;
3、探头的工作情况(有时需要从另一端看探头);
4、检查系统反吹是否正常;
5、操作指示以及告警灯状态是否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6、预处理装置包括冷凝装置、伴热管温度、流量、蠕动泵、抽气泵、气路及电气控制回路是否正常;
7、检查分析仪表数据显示及工作是否正常,不出现数据变化异常现象;
8、检查数采设备的工作状态,通讯是否正常。
数据显示无异常;
9、检查零部件、阀等有无腐蚀或泄漏;
10、及时清理冷凝器排除的液体储存罐,以免满出容器;
11、检查样气钢瓶气体是否过期和及时布灌新气体,合理配置气体浓度。
四、填写巡检记录
在巡检过程中认真核对巡检记录表格中的内容,认真填写。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检查技术规范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检查技术规范前言........................................................................................................................... .....................II 适用范围 (1)规范性引用文件 (1)术语和定义 (1)现场检查一般方法 (3)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检查准备工作 (3)例行检查 (4)自动监控设施不正常运行情形判别 (6)废水自动监控设施重点检查 (6)固定烟气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检查 (11)数据采集传输仪器检查 (12)弄虚作假的认定....................................................................................................................... ... . .12 附录A(资料性附录)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申报登记表 (13) 附录B(资料性附录)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例行检查表 (18)附录C(资料性附录)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采样单元重点检查表(20)附录D(资料性附录)化学需氧量(CODCr)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重点检查表 (21)附录E(资料性附录)总有机碳(TOC)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重点检查表 (22)附录F(资料性附录)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监测仪重点检查表 (23)附录G(资料性附录)氨氮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重点检查表 (24) 附录H(资料性附录)重金属离子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重点检查表 (25)附录I(资料性附录)流量计重点检查表 (26)附录J(资料性附录)CEMS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重点检查表 (27) 附录K(资料性附录)数据采集传输仪器重点检查表 (28)附录L(资料性附录)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流程图(29)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规范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现场监督检查的质量和效率,保障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正常运行,制定本标准。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技术指南》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技术指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2.04.11•【文号】环办[2012]57号•【施行日期】2012.04.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技术指南》的通知(环办[2012]5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各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为规范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工作,根据《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9号)的规定,我部组织编制了《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技术指南》,现印发你们,作为现场监督检查的参考依据。
二○一二年四月十一日附件: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技术指南(环境保护部2012年三月)目录1适用范围2术语和定义2.1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2.2 水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2.3 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2.4 例行检查2.5 重点检查2.6 不正常运行2.7 弄虚作假2.8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登记备案3监察工作依据4现场检查一般方法5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检查准备工作5.1 信息资料的收集5.2 现场检查装备配置5.3 现场监督检查人员要求6例行检查6.1 排污口检查6.2 采样点位检查6.3 监测站房检查6.4 擅自拆除、闲置、关停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情况检查6.5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变更情况检查6.6 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状况检查6.7 资质检查6.8 企业生产工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与自动监控数据的相关性检查7自动监控设施不正常运行情形判别7.1 数据异常7.2 仪器参数设置异常7.3 自动监控设施状态异常8废水自动监控设施重点检查8.1 废水采样系统8.2 化学需氧量(CODCR)自动监测仪8.3 总有机碳(TOC)分析仪8.4 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监测仪8.5 氨氮水质自动监测仪8.6 重金属自动监测仪8.7 流量计8.8 校准和校验检查9固定污染源烟气自动监控设施重点检查9.1 采样单元9.2 分析单元(二氧化硫与氮氧化物)9.3 分析单元(颗粒物)9.4 分析单元(烟气参数)9.5 校准和校验检查10数据采集传输仪器重点检查10.1 仪器参数检查10.2 线路连接检查10.3 数据传输检查11监察报告11.1 基本信息11.2 现场监察情况11.3 处理建议附录A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例行检查表附录B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采样单元重点检查表附录C 化学需氧量(CODCR)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重点检查表附录D 总有机碳(TOC)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重点检查表附录E 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监测仪重点检查表附录F 氨氮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重点检查表附录G 重金属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重点检查表附录H 流量计重点检查表附录I CEMS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重点检查表附录J 数据采集传输仪器重点检查表附录K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流程图前言本指南介绍了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工作的内容和方法,适用于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行使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职责的机构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实施的现场监督检查工作。
县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第三方运维管理实施方案
县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第三方运维管理实施方案XX县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第三方运维管理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运行管理,充分发挥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技术支撑作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防范环境风险,根据《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2005年第28号令)《XX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X环发〔2015〕XX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确保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对污染源实行24小时实时在线监控,并将监测数据、视频图像通过计算机平台、专用通讯网络快速、及时、准确地传输到省、市、县、生态环境部门监控平台,为污染源日常监管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持。
二、管理对象所有在我县依法依规取得从事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维资格,由县财政支付运维费的第三方机构。
在线企业自行聘请的第三方机构可参照执行。
三、管理要求(一)运维单位1.现场巡检。
严格按照生态环境部门的各类技术规范要求操作,监控运维人员每天必须到每个站点巡检一次并做好记录。
检查从一次仪表和数据采集设备监测数据是否一致,从一次仪表到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监控平台的监测数据是否同步传输,确保所有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有效数据上传率必须达到90%以上。
同时做好监控站房及周边的环境卫生保洁。
2.设备维护。
每月对仪器进行一次校准,每周至少一次对九通阀、管路、采样杯等进行清洗、保养,发现故障及时维修更换,保证管路畅通,防止管路堵塞和泄漏等。
3.故障排除。
运维单位在发现故障或接到故障通知后,专业技术人员白天必须0.5小时内(晚上1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对于容易诊断的故障,应直接带备件到现场进行维修,此类故障排除时间不超过6小时;对不易诊断或维修的仪器故障,若48小时内无法排除,使用备机监测。
4.危废处置。
按照危险废物处置的相关规定,监控设备产生的废液必须交由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处置,并登记好台账。
5.建立档案。
建立规范完整的运维技术档案,确保各级检查、督察可通过调阅运维技术档案,了解自动监控系统的使用、维修、停运、性能检验、水样比对、数据等全部历史资料,对自动监控系统设备的运行情况作出客观评估。
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
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在当今社会,环境保护已成为至关重要的议题,而污染源监测则是环境保护工作中的关键环节。
准确、可靠的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对于掌握污染源的排放情况、评估环境影响、制定有效的污染控制策略以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态平衡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污染源监测的重要性污染源监测就像是给环境做“体检”,通过对各类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进行定量和定性的分析,我们能够清晰地了解到污染物的种类、浓度、排放量以及排放规律等关键信息。
这不仅有助于我们及时发现潜在的环境问题,还能为制定针对性的治理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比如,一家化工厂如果长期超标排放废水,通过监测我们可以确定其中有害物质的成分和浓度,从而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避免对周边水体造成严重污染。
二、污染源监测的对象与范围污染源监测的对象涵盖了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以及交通污染源等多个领域。
工业污染源包括各类工厂、矿山、热电厂等;农业污染源主要有农药化肥的使用、畜禽养殖的废弃物排放等;生活污染源则包括城市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以及居民生活污水和垃圾的排放;交通污染源主要是汽车尾气的排放。
监测的范围也十分广泛,既包括废气的排放,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也包括废水的排放,如化学需氧量、氨氮、重金属等;还包括固体废物的产生和处理情况,以及噪声和放射性物质的排放等。
三、污染源监测的技术方法1、废气监测废气监测常用的方法有采样法和连续监测法。
采样法包括直接采样法、富集采样法和有动力采样法等。
直接采样法适用于污染物浓度较高、分析方法灵敏度高的情况;富集采样法用于污染物浓度较低的情况,通过吸附、吸收等方式将污染物富集后再进行分析;有动力采样法则是利用抽气泵将废气抽入采样器中进行采集。
连续监测法则是通过安装在污染源排放口的在线监测设备,实时监测废气中污染物的浓度和排放量。
常见的在线监测仪器有二氧化硫分析仪、氮氧化物分析仪、颗粒物监测仪等。
2、废水监测废水监测的方法包括手工监测和自动监测。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技术指南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技术指南1. 引言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建设和运行对于保护环境、确保污染源排放达标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有效监督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运行,对设备进行现场检查是必要的。
本技术指南旨在给出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的具体流程和要点,以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并保护环境。
2. 现场监督检查流程现场监督检查是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进行实地检查和评估的过程。
下面是一般的现场监督检查流程:1.检查前准备:–预约检查时间和地点;–准备检查所需工具和仪器;–熟悉监督检查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2.检查步骤:–对自动监控设备的运行状态进行检查,包括传感器、测量仪器、数据记录设备等;–检查监控设施的数据准确性和完整性,包括检查数据记录的时间、频率、准确性等;–检查监控设施的报警系统是否正常运行,同时检查报警记录是否完整;–对设备的维护和维修记录进行检查,包括保养记录、维修记录等;–检查现场环境,包括设备周围的清洁程度、温湿度等;–检查设施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包括设施管理的责任人、操作人员资质等;–与设施负责人和操作人员进行沟通,了解设施的运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3.结果评估:–根据检查结果,评估设施的运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判断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提出改善建议,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形成监督检查报告,记录检查的整个过程和结果。
3. 现场监督检查要点现场监督检查中需要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设备运行状态:检查设备的传感器、测量仪器、数据记录设备等是否正常运行,是否存在损坏、失效等问题。
•数据准确性和完整性:检查监控设施的数据记录是否准确、完整,是否存在数据漏报、误报等情况。
•报警系统运行情况:检查设备的报警系统是否正常运行,并检查报警记录是否完整。
•日常维护和维修情况:检查设备的保养和维修记录,了解设备的维护情况和维修历史。
•环境卫生状况:检查设备周围的环境卫生状况,包括设备的清洁程度、温湿度等。
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
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引言污染源监测是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重要环节,通过监测污染源的排放情况和环境负荷,可以评估和控制污染源对环境的影响,保护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本文档旨在规范污染源监测技术,在监测过程中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可比性。
监测范围污染源监测技术应用于工业企业、民用单位和其他排放源等各类污染源的排放监测。
监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排放气体的成分和浓度监测;2.废水和废气的流量监测;3.重金属和有机物等污染物的浓度监测;4.废物和固体废弃物的排放监测;5.监测设备和监测系统的维护和校准。
监测要求数据准确性和可靠性在污染源监测过程中,应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为此,有以下要求:1.监测设备应具备高精度、高稳定性和可靠性;2.监测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校准,确保其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3.监测设备应具备故障自诊断和报警功能,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4.监测数据应按照规定的格式记录和存储,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数据可比性为了对不同的污染源进行比较和评估,监测数据应具有可比性。
为此,有以下要求:1.监测设备应采用标准化的测量方法和标准物质,确保测量结果的可比性;2.监测数据应按照统一的单位和标准进行记录和报告,减少因单位不一致而引起的误差;3.监测数据应按照规定的频率进行监测和报告,确保数据的时效性和可比性。
数据公开透明监测数据应具有公开透明的特点,为公众提供准确的环境信息。
为此,有以下要求:1.监测数据应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公开,并提供数据查询和下载的途径;2.监测数据应使用易于理解和解读的方式进行呈现,以便公众理解和参考;3.监测数据应定期进行分析和评估,并公开相关的分析报告和研究成果。
监测方法实时监测方法实时监测方法是指通过在线监测设备实时获取污染源排放和环境参数的监测方法。
该方法具有实时性和连续性的特点,可以更准确地反映污染源的排放情况和环境负荷。
常用的实时监测方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废气监测:使用气体分析仪、扬尘仪等设备进行废气成分和浓度的监测;2.废水监测:使用pH计、溶解氧仪等设备进行废水的pH值、溶解氧浓度等参数的监测;3.流量监测:使用流量计等设备进行废气和废水的流量监测。
HJ355-2023空气污染源日常巡检维护及运行技术要求
HJ355-2023空气污染源日常巡检维护及
运行技术要求
本文档旨在规定空气污染源的日常巡检维护及运行技术要求,以保障空气质量,并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
1.引言
空气污染源是指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的设施、工艺或活动。
为了减少和控制空气污染,确保空气质量符合国家标准,需要进行定期的日常巡检维护和恰当的运行。
2.日常巡检维护要求
2.1 定期巡检
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巡检,包括设备、管道、阀门等的检查。
巡检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状态、漏气情况、排放管道保护措施等。
2.2 检测设备维护
对污染源设备的传感器、控制器等进行定期检测和校准,确保
准确可靠。
发现故障要及时维修或更换,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3 清洁维护
定期清洗设备零部件及附属设施。
清理污染物积聚的地方,保持设备的良好工作状态。
2.4 记录和报告
对巡检和维护的内容进行详细记录,包括巡检时间、巡检内容、巡检人员签字等。
发现问题或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以便进行处理和修复。
3.运行技术要求
3.1 排放标准
污染源的排放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排放标准。
定期进行排放监测,确保排放符合要求。
3.2 过程控制
进行相关的过程控制,以确保污染源的运行处于良好状态,并最大程度地降低污染物排放。
建立相应的自动化控制系统,保证运行的准确性和稳定性。
4.总结
本文档规定了HJ355-2023空气污染源的日常巡检维护及运行技术要求。
遵守这些要求有助于减少空气污染,保护人民的健康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环境污染源自动监控技术规范
环境污染源自动监控技术规范导言:随着工业化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日益严重。
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减少污染物的排放,环境监测成为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
为了提高监测的精确度和效率,环境污染源自动监控技术应运而生。
本文将从传感器选择、数据采集、监控系统等角度探讨环境污染源自动监控技术的规范和要求。
一、传感器选择环境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有效性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所选用的传感器。
传感器负责实时采集环境污染源的污染物浓度数据,并将其传输至监控系统。
因此,传感器的选择应遵循以下几点要求:1. 传感器的类型应与监测对象的特性相匹配。
不同的污染源对应着不同的污染物,因此选择传感器时应考虑监测对象的特性,确保传感器能够准确、稳定地测量相应的污染物浓度。
2. 传感器应具有高灵敏度和高分辨率。
环境污染物的浓度通常较低,因此传感器应具备足够的灵敏度和分辨率,以便及时检测和反应浓度的变化。
3. 传感器应具备良好的稳定性和耐久性。
环境监测需要长时间连续运行,传感器应能够在恶劣的环境条件下稳定工作,并具备一定的抗干扰能力。
二、数据采集数据采集是环境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核心环节,负责将传感器采集到的数据准确地记录下来。
以下是数据采集的一些规范和要求:1. 数据采集频率应根据实际需求确定。
不同类型的污染源和不同的污染物监测要求其数据采集频率会有所差异,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设定。
2. 采集到的数据应具备时间戳信息。
时间戳信息有助于对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和溯源,以及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 数据采集过程中应注意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采集到的数据应经过校准和质控,排除采集误差,保证数据的可靠性。
三、监控系统监控系统是环境污染源自动监控技术的核心组成部分,负责接收、存储、分析和展示采集到的数据。
以下是监控系统的一些规范和要求:1. 监控系统应具备实时性。
它能够及时接收和处理传感器采集的数据,以便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2. 监控系统应具备数据存储和备份功能。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规范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规范1. 引言随着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和环境监管要求的提高,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建设和运行逐渐得到重视。
为了确保这些设施的有效运行,现场监督检查变得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规范,旨在确保监测参数的准确性和设施的有效运行。
2. 现场监督检查内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现场监督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2.1 设备检查在现场监督检查中,需要对设备的正常运行状态进行检查。
包括检查主要设备的安装位置、接线是否正确、传感器和仪表的状态是否良好等。
同时,还需检查设备的通风、散热和防水等措施是否到位。
2.2 数据接收与传输检查现场监督检查还需要对数据接收与传输系统进行检查。
包括检查数据接收设备是否正常运行,数据传输是否稳定可靠。
同时,需要检查数据传输线路和网络连接的稳定性,确保数据能够及时、准确地传输。
2.3 数据记录与存储检查现场监督检查还需要对数据的记录与存储系统进行检查。
包括检查数据记录设备的运行状态,数据存储设备是否正常工作。
同时,需要检查数据存储设备的容量是否足够,并定期进行数据备份和归档,以防止数据丢失和损坏。
2.4 报警与应急处理检查现场监督检查还需对报警与应急处理系统进行检查。
包括检查报警装置的安装位置、是否正常工作,应急处理措施是否完备。
同时,需对应急预案进行定期演练,以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够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3. 现场监督检查流程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现场监督检查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3.1 准备工作在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前,需要事先进行准备工作。
包括确定检查人员、制定检查计划、准备检查工具和设备等。
3.2 实地检查在开始现场监督检查时,首先需要进行设备检查。
按照检查内容和流程对设备的安装、接线、状态等进行检查,记录检查结果。
3.3 数据检查在设备检查完成后,需要对数据接收与传输、记录与存储系统进行检查。
检查数据接收设备、传输线路、数据记录设备的运行状态、数据存储设备的容量等,并记录检查结果。
污染源监控运行与日常维护制度
污染源监控运行与日常维护制度一、前言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加速发展,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污染源监控成为防治环境污染的重要手段。
制定一份严格的污染源监控运行与日常维护制度,对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开展具有重大意义。
本文主要围绕污染源监控的运行与维护制度展开,借助在实践工作中的经验,建立一个完整的监控体系,确保污染源监控工作的有效实施。
二、制定背景环保示范城市认证,要求对工业园区、化工厂等重点污染源建立在线污染源监控系统,并制定监控运行与维护制度,便于对污染源进行实时监测及数据的管理。
为此,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污染源的特点,建立一套科学、完善、可操作性强的污染源监控运行与日常维护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三、目的和基本原则1. 目的:确保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与数据的准确可靠,及时预警和发现异常情况,实现对环境污染的严格监管和有效治理。
2. 基本原则:(1)科学性原则: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可靠和科学性;(2)实用性原则:确保监测数据的现场实时响应和及时反馈;(3)可操作性原则:确保监测操作简单明了,易于操作且可靠;(4)安全性原则:确保监测站点的运行安全、场地安全、数据安全,提高监测设备的使用寿命。
四、主要内容制定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运行与日常维护制度需要考虑到多方面因素,包括管理层面、技术层面、运营维护等方面。
主要内容如下:1. 管理层面(1)责任认定:明确监控系统的建设和运营维护责任;(2)规章制度:制定相关规章制度,确保监控系统合法、安全、规范运行;(3)管理体系:建立污染源在线监管统一管理体系,实现信息资源互通共享,便于监管和管理。
2. 技术层面(1)监测站点建设:根据污染物类型、排放量、环境特点等因素,科学合理选择监测点位,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2)设备选型:选择性能优良、可靠稳定、适应性强的监测设备,确保设备质量,有效提高监测数据的精度和可靠性;(3)数据传输和管理:建立数据传输和管理系统,及时传输监测数据,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处理和汇总,确保数据的准确性、易读性和稳定性。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规范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编制说明一、编制背景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运行与监督管理是实现污染减排的重要举措,是“三大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
从2007年开始,国家投入大量资金,对全国的国控污染企业部署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至2009年底,建设工作已基本完成。
但建成后的应用和管理还存在诸多问题,其中反映比较突出的就是自动监测数据的弄虚作假,导致自动监控系统不但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甚至成为违法排污企业的挡箭牌。
西北督查中心在实际检查中发现过不同类型的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问题,先后两次向环保部进行过专题报告,引起了部领导的关注。
2010年3月15日,环保部环监局在西安组织召开了国控污染源自动监控监督管理研讨会。
会议认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是加强对国控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现场监督检查,并决定委托西北督查中心编制《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会后,环保部环监局向部领导汇报了会议情况,张力军副部长作了批示,同意实施。
按照环保部领导的批示,西北督查中心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组织编制了“办法”。
二、编制过程西北督查中心成立了“办法”编制领导小组,由中心主要领导任组长,下设办公室、技术组和专家顾问组。
技术组由西北督查中心和嘉兴市环境保护局有关业务骨干组成,专家顾问组由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和苏州科技大学有关专家组成。
编制工作历时6个月,历经三个阶段:一是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明确思路,提出“办法”的结构框架;二是制订工作方案,收集资料,划分任务单元;三是汇集编撰形成初稿,开展先期试点,广泛征求意见。
从3月至6月,先后赴浙江省苏州市、嘉兴市、江苏省无锡市、湖北省武汉市、北京市等地进行实地调研,掌握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现状,收集第一手资料;对国家和部分省(区)、市相关的办法、规定和制度进行了系统地分析研究,起草“办法”初稿。
广泛听取各方面专家的意见,并先后五次征求环保部环监局的意见。
污染源监控运行与日常维护制度
污染源监控运行与日常维护制度污染源监控运行与日常维护制度1、日常巡检1.1 每日检查仪器运行状态,检查数据传输系统是否正常。
1.2 每周1次对监测系统进行现场维护,现场维护内容包括:(1)检查站房内及设备仪表间空气的气味是否正常,是否有刺鼻、烧焦等特殊异味;(2)检查工控机、分析仪、数采仪、仪表等的读数是否正常,数据显示是否一致,是否有故障指示信号,并注意查看是否有异常值;(3)检查标气的浓度、有效期、剩余压力是否正常,检查压缩空气吹扫单元是否正常,储水装置中水是否排净;(4)检查采样探头滤芯、采样管、伴热管是否堵塞;(5)检查采样探头反吹是否正常,流速静压管、动压管反吹是否正常,电磁阀、控制阀等的工作是否正常;(6)检查电力供应系统是否正常,伴热管加热是否正常;(7)检查分析站房门窗是否密封,室内温度、湿度是否正常,仪器及站房内卫生是否干净整洁。
2、每月至少对在线监测仪器进行一次保养,对CEMS设备、采样探头、烟尘计、温压流、湿度计进行清洗和维护;对数据存储、控制系统工作状态进行一次检查,对在线监测仪器进行一次标定。
3、操作人员在对系统进行日常维护时,做好相关记录。
4、系统的检4.1 发现故障或接到故障通知,技术人员需在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
4.2 对于一些容易诊断的故障,如采样探头滤芯堵塞,烟尘计透光镜脏,采样管道脏,易耗材料使用时间太久等,可携带工具或者备件在现场进行针对性更换或维修,此类故障维修时间不应超过8小时,对不易诊断和维修的仪器故障,若48小时内无法排除,应及时向环保局打报告。
4.3 若数据采集监控仪发生故障,必须在12小时内修复,并保证已采集的`数据不丢失。
4.4 仪器经过维修后,在正常使用和运行之前必须确保维修内容全部完成,性能通过检测程序,按国家有关技术规定对仪器进行校准检查。
若监测仪器进行了更换,在正常使用和运行之前必须对仪器进行一次标定。
4.5 备有足够的备品备件,对其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清点,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增购,以不断调整和补充各种备品备件的存储数量。
国家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技术指南规范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技术指南(规范)1 适用范围本指南规定已通过竣工验收的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内容和方法。
本指南是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的依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
HJ/T 353—200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HJ/T 354—2007 水污染源自动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HJ/T 355—200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HJ/T 356—200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HJ/T 377—2007 化学需氧量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HJ/T 104—2003 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01—2003 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75—2007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T 76—2007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T 193—2005 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环监[1996]470号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当上述标准和规范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南。
3.1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是指在污染源现场安装的用于监控、监测污染物放的在线自动监测仪、流量(速)计、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记录仪和数据采集传输仪器、仪表等设施,是污染防治设施的组成部分。
3.2 水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指在污染源现场安装的用于监控、监测废水污染物排放的化学需氧量(CODCr)自动监测仪、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监测仪、流量监测仪和数据采集传输仪,以及pH水质自动分析仪、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水质自动分瓶采样器等仪器、仪表。
3.3 烟气排放连续监控设施连续测定颗粒物和/或气态污染物浓度和排放率所需要的全部设备。
一般由采样、测试、数据采集和处理三个子系统组成的监测体系。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巡检技术规范
备 注
对故障的分析要充分,准备工作 要全面, 避免重复处理同一问题。
1
2
现场巡检工作
巡检服务最重要的就是细节;注 意细节问题才能做好服务工作。 我们的服务理念注意安全,更换部件一 定要先断电,后更换,更换后通 电前要仔细检查接线是否正确, 避免对其他部件造成损坏。 汇报工作一定要做到位。
4
收尾工作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 巡检及维修服务步骤及技术要求
序号 步骤
准备工作
要求
1、 填写出差或出门单据,要求有主管领导签字认可; 2、 查看要去服务的企业的网上数据, 查看上次服务的单据, 根据 网上数据及上次服务的信息做出初步判断, 准备此次服务的内容; 3、 准备上门服务所需工具及备品备件; 1、到达现场后,通知企业相关负责人到场监督; 2、严格按照《巡检流程》进行巡检服务; 3、对分析仪器上的残留液体要及时擦除,避免液体腐蚀仪器; 4、所有设备要求每个月进行一次标定; 5、对探头的维护必须每次巡检进行一次清洗; 6、对分析仪器要手动做次水样,仔细观察工作流程; 7、 1、 到达现场后,通知企业相关负责人到场监督; 2、 听取现场值班人员对故障现象的描述; 3、 检查设备器件,进行维修; 4、 维修结束后, 仪器必须完整运行一次, 确定没有其他遗留问题; 5、 检查所有设备,确定其他设备的完好性; 1、清洁卫生工作,要求室内及外部地面无异物,设备无灰尘,各 种备品备件排放整齐有序。 2、仔细填写现场服务单或巡检单等,并请甲方负责人员签字确 认。 3、结束服务后,向本公司上级领导汇报情况,并向相关环保部门 进行口头及书面的情况说明,确保相关环保主管人员了解情 况。
第三方监测工作内容和总体技术要求
第三方监测工作内容和总体技术要求1.第三方监测的目的和意义1.1鉴于本工程的复杂性,土建施工可能会对建筑物、管线等周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甚至破坏,如产生裂缝、错位、沉陷、倾斜和坍塌等,因此在工程施工期间不仅要考虑到工程自身的安全,同时也要考虑到周边环境的安全和稳定。
1.2为了保证监测数据的准确可靠性,确保施工期间周边建筑物、管线的安全,城市地下铁道开挖普遍采用独立于设计、施工、监理的第三方,对工程区域地表、周边建(构)筑物与地下管线以及工程本身,进行监控量测。
1.3第三方监测系指在土建施工、铺轨和装修施工期间,业主委托独立于设计、施工和监理,依据相应规程和条款对施工影响区域内重要的建筑物、管线和地层位移实施独立、客观、公正的一项监测工作,以及对全线施工监测的抽测,它是业主为确保施工影响区域内的环境安全而采用的一种先进的管理模式。
1.4采用第三方监测管理模式的主要目的和作用在于:(1)对承包商的施工监测数据进行监督、检验复核,避免少报、瞒报现象的发生,使业主掌握客观真实的监测数据。
对施工监测的方案、仪器、人员和数据处理及分析进行审查并进行技术指导。
(2)当施工影响区内发生环境破坏的投诉事件时,第三方监测单位提供独立、客观、公正的监测数据,作为有关机构评定和界定相关单位责任的依据。
(3)为业主提供可靠的数据和信息,同时综合各方信息进行预警和报警,使有关各方有时间作出及时反应。
2.第三方监测与施工监测的关系2.1第三方监测侧重于管理,监测项目以保证环境安全为基础进行统筹安排,兼顾隧道施工安全,施工监测需对结构物本身及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有效的监测。
2.2第三方监测高于施工监测,具有监督校验承包人监测数据是否真实可靠的职能,并对施工监测的方案、仪器、人员和数据处理及分析进行审查并进行技术指导。
2.3为监督校核施工监测,第三方监测单位需要与施工监测部分测点同点同时量测,在校验的基础上,为配合施工期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并确保周边环境的安全,必要时还需进行延伸量测,即在校核监测的基础上增加观测点,以满足风险管理的要求。
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
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是指对大气、水和土壤等环境介质中的污染物进行监测的技术规范。
通过对污染源进行监测,可以及时了解和掌握其污染物排放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治措施,以保护环境和人民的健康。
一、总则1.1 目的和依据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的目的是为了规范污染源监测行为,确保监测制度科学、准确、公正。
技术规范的制定依据包括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环境标准和监测方法等。
1.2 适用范围该技术规范适用于各类型污染源的监测工作,包括工业企业、农业排污源、生活污水排放源等。
二、监测项目和方法2.1 监测项目的确定根据不同类型的污染源特点和环境要求,确定监测项目和污染物种类。
例如,对工业企业进行大气污染物监测时,需确定监测项目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
2.2 监测方法的选择根据监测项目,选择合适的监测方法。
方法应符号国家相关标准,并具有准确、灵敏、快速的特点。
例如,对水体中重金属的监测可采用原子吸收光谱法或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三、监测设备和仪器3.1 设备和仪器的选择选择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设备和仪器。
设备和仪器的精度、灵敏度、稳定性等性能指标应满足监测要求。
3.2 设备和仪器的校准与质量控制设备和仪器应定期进行校准和质量控制,以确保监测结果的准确性。
设备和仪器的校准及质量控制工作应记录并保存。
四、样品采集和处理4.1 采样方法根据不同监测项目和指标要求,确定采样方法。
采样容器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以防样品二次污染和析出。
4.2 样品处理将采集到的样品进行预处理和分析准备,以确保样品的质量,并保持与监测项目相关的性质。
五、监测数据处理与报告5.1 监测数据的处理监测数据采用数字化管理,并应对数据进行校验和验算。
数据的处理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方法。
5.2 监测报告制定监测报告的编制要求和格式,报告中应包括监测结果、数据分析、评价和处理建议。
六、质量控制6.1 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可追溯的质量保证体系,对监测工作进行全面管理,提高监测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HJ355-2019水污染源日常巡检维护及运行技术要求
一、水污染源日常巡检维护要求1 、日检查维护每天远程查看数据或现场察看的方式检查仪器运行状态、数据传输系统以及视频监控系统是否正常,并判断在线监测系统运行是否正常.发现数据有持续异常等情况,前往站点检查。
2 、周检查维护2。
1 每7d至少进行 1 次现场维护(检查自来水供应、泵取水情况,内部管路是否通畅,仪器自动清洗装置是否运行正常,仪器的进样水管和排水管是否清洁(定期对水泵和过滤网进行清洗),检查站房内电路系统及通讯系统是否正常)。
2.2 对于用电极法测量的仪器,检查电极填充液是否正常,必要时对电极探头进行清洗. 2。
3 检查各仪器标准溶液和试剂是否在有效使用期内,定期更换标准溶液和试剂。
2。
4 检查数采仪运行情况,并检查连接处有无损坏,对数据进行抽样检查,检查仪器、数采仪及监控中心平台接收到的数据是否一致。
2。
5 检查水质自动采样系统管路是否清洁,采样泵、采样桶和留样系统是否正常工作,留样保存温度是否正常.2.6 若部分站点使用气体钢瓶,应检查载气气路系统是否密封,气压是否满足使用要求。
3 、月检查维护3。
1 每月监测仪器进行一次保养,对仪器分析系统进行维护;对数据存储或控制系统工作状态进行一次检查;检查监测仪器接地情况,检查监测站房防雷措施.3.2监测仪器:根据相应仪器操作维护说明,检查和保养易损耗件,必要时更换;检查及清洗取样单元、消解单元、检测单元、计量单元等.3.3 自动采样系统:根据情况更换蠕动泵管、清洗混合采样瓶等。
3。
4 TOC 仪器:检查 TOC-COD Cr转换系数是否适用,必要时进行修正.对 TOC的泵、管、加热炉温度进行一次检查,检查试剂余量(必要时添加或更换),检查卤素洗涤器、冷凝器水封容器、增湿器,必要时加蒸馏水。
3。
5 pH:用酸液清洗一次电极,检查pH 电极是否钝化,必要时进行校准或更换。
3。
6 温度计: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现场水温比对试验,必要时进行校准或更换。
3.7 超声波明渠流量计:检查流量计液位传感器高度是否发生变化,检查超声波探头与水面之间是否有干扰测量的物体,对堰体内影响流量计测定的干扰物进行清理.3.8 管道电磁流量计:检查管道电磁流量计的检定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4 、季度检查维护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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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监控系统
6.1.1监控系统的各组成部分进行维护、维修和保养,定期更换易损易耗件。
6.1.2每周巡视监控系统点1~2次,做好各种现场记录。
6.1.3通过专用维护软件每天查看各监测站点和视频终端的运行情况,做好记录。
6.1.4认真填写各项运行记录并妥善保存同时做相关记录。
6.1.5定期(周、月、年)上报环保主管部门各监测站点的数据、图标、统计等。
3.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排放量指污染源排入环境或其它设施的某种污染物的数量。
3.5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
本标准所称的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由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站房和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组成。
作业文件
文件编号:WI/C01
污染源第三方监管实时监控与日常巡检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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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版第次修订
3.5污染源监控中心
6.1.6定期对监控中心整体通讯进行测试和调试,并做好记录。
6.1.7做好监控系统中固定资产的管理,备品备件的登记和使用管理等工作。
6.1.8定期对监测仪器进行标样校准和实际水样对比校准,并做好记录。
6.1.9发现故障应及时解决,超过24小时不能及时解决的向公司本部和政府环保方管门报告,同时做相关记录。
6.2.10对各监测点自行委托相关机构开展的水质在线监测仪维护保养工作进行统一监管,统一维护规范与流程,每月检查一次,确保维护保养工作规范有效,并及时向新区环保部门汇报,为环保执法提供依据和技术支持
6.2.11每月核查一次污染源在线监测子站可回收废弃物回收记录、有毒有害废弃物的标识和固废弃物的相关记录、危险化学品的标识和相关记录、废液的标识和相关记录。
2.2《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试行)》HJ/T 354-2007
2.3《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HJ/T 355-2007
2.4《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373-2007
3术语和定义
3.1第三方监管单位
3.2生产车间污染物产生量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污染物产生量又称污染物发生量,是在正常技术、经济管理等条件下,一定时间内,污染源某种污染物生成的数量,亦即污染源最初未经任何污染控制措施所排放的污染物基本水平。
4.2日常巡检项目
第三方监管单位的日常巡检项目包括生产车间废水产生量,生产工艺,废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监测子站,废水排放及采样口,在线监测仪器运维情况,有毒有害物质处理情况,其他环保措施。
5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5.1监控系统
5.1.1污染源监控中心的运行维护主要包括负责本级污染源监控平台硬件设备、传输网络及软件系统的建设、管理、值守、维护、信息传输与交换和数据安全。
5.1.2视频监控终端,每月一次开展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检查设备的运行状况,包括设备除尘、清理等保养工作,发现故障及时通知原保修单位进行故障处置与设备维修;
5.2日常巡检
5.2.1开展污染源废水在线监测仪器的运维单位是否定期进行校准、更换药剂、维护与日常巡检,确保在线监测数据的准确可靠。
5.2.2检验污染源产生量与排放量一致性,确保污染物产出一致,杜绝乱排、偷排废水现象。
1.2本标准适用于工业水污染源第三方监督管理实时监控与日常巡检的技术要求。
1.3职责
1.3.1监督管理人员负责污染源企业污染物的产生、处理、排放过程监控系统与安全管理的相关工作;
1.3.2维护保养人员负责污染物处理、排放、监控系统相关设备应急维修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2.1《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试行)》HJ/T 353-2007
5.2.3对生产工艺实时进行跟踪,及时增加或减少污染物种类在线监测仪,以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5.2.4工作人员按国家相关规定,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5.2.5在线监测仪器应通过检定或校验,在有效使用期内。应具备运行过程中定期自动标定和人工标定功能,以保证在线监测系统监测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作业文件
6.2日常巡检
6.2.6定期(周、月、年)上报政府环保主管部门各监测站点的生产车间废水产生量,生产工艺,废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监测子站,废水排放及采样口,在线监测仪器运维情况,有毒有害物质处理情况,其他环保措施相关运行情况,做好相关记录并存档保管。
作业文件
文件编号:WI/C01
污染源第三方监管实时监控与日常巡检技术规范
污染源监控中心是指区环保部门监控中心用于接收、处理重点污染源实施自动监控设施监测数据的硬件设备、传输网络及计算机软件系统等。
3.6监控系统
本标准所称的监控系统由污染源监控中心和现场视频监控终端组成。
4 监控与日常巡检
4.1监控项目
第三方监管单位的监控项目包括生产车间废水产生量,废水处理设施,废水排放口,污染源在线监测子站,危险固体废物存放点。
作业文件
文件编号:WI/C01
污染源第三方监管实时监控与日常巡检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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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版第次修订
1适用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第三方监管单位为保障水污染源企业污染物产生、处理、排放及监控系统全过程所要达到的生产车间污染物产生量;污染源处理设施处理排放量;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日常运维、校验、仪器检修、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仪器档案管理;污染源监控中心实时视频和数据应用等方面的要求,规定了第三方的监督管理实时监控与日常巡检的具体内容。
文件编号:WI/C01
污染源第三方监管实时监控与日常巡检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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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版第次修订
5.2.5在线监测仪器应通过检定或校验,在有效使用期内。应具备运行过程中定期自动标定和人工标定功能,以保证在线监测系统监测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5.2.6样品的测定值就在校准曲线的浓度范围内。
5.2.7在线监测仪器所配套的药品药剂应在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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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版第次修订
6.2.7每年一次对监测仪器进行标样校准、连续比测、一致性检验工作,并做好记录。
6.2.8每月一次对监控视频终端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检查设备的运行状况,包括设备除尘、清理等保养工作,发现故障及时通知原保修单位进行故障处置与设备维修。
6.2.9每月一次检查水质在线监测仪器、废水流量监测仪器的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企业整改,并向环保主管部门汇报。
6.2.12发现现场设备故障应及时解决,超过24小时不能及时解决的向公司本部和政府环保方管门报告,同时做相关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