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承担单位绩效考核办法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公布2024年度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初评结果的通知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公布2024年度河北省自然科学
基金项目初评结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公布日期】2024.04.23
•【字号】
•【施行日期】2024.04.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
正文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公布2024年度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
目初评结果的通知
有关单位:
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依照《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和《2024年度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基础研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有关规定,对申报项目完成了初评,现就公布初评结果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项目申报人可登录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
(https://),登录成功后在“申报项目管理-项目评审动态”栏查看具体审查意见。
2.申报人如对初评结果有异议,可向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复审申请,有关要求参见《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初评复审有关规定》(附件1)。
3.提出复审的申报人,请填写《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项目初评复审申请表》(附件2),申请表经依托单位审核属实后,加盖依托单位公章扫描后发送至
邮箱:*************。
复审申请受理日期为: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4月27日17:30(以邮件日期为准)。
4.初评不通过项目不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联系电话:*************
附件:1.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初评复审有关规定
2.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项目初评复审申请表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4月23日。
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验收管理办法(一)为了规范高校、科研院所实施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的管理,促进资金的有效使用,根据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河北省基金委联合基金项目及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实施阶段的验收管理工作。
(三)本办法所称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河北省基金委联合基金项目及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以及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合作项目。
二、项目验收(一)项目验收的实施依据本办法针对合规项目实施验收管理,并根据实施项目的性质,做出具体实施政策,以提高科技质量,推动项目实施进程正常有序推进。
(二)验收组组建对于项目验收,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设置专家验收组,由项目执行单位委托的基金委驻点负责组建。
(三)验收时间及安排项目验收按照统一安排,预期到期时间为每年6月、12月。
由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对项目验收实施时间及具体安排进行统一管理。
(四)专家验收组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负责组建由专家组成的验收小组,组长一般为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内部专家,其他成员由高校、科研院所等受资助单位推荐专家参与。
三、验收进程(一)验收前准备1.资助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提交的验收材料应包括:基金项目实施情况及结题报告、课题结题综述、研究成果报告及相关文件;2.资助的参加者需提交参与者的绩效考核文件及参与者论文;3.交对基金项目实施情况及结题报告进行组织评审情况的文件。
(二)验收现场1.验收组成员出席验收会议后,由主持人、负责人及其他受资助参与者等,就项目实施过程及结果等情况,汇报项目的进度、效果及实施情况;2.收组针对汇报材料进行深入评估,评论、答疑及发表意见,经过专家组成员投票表决后,形成书面验收结论;3.收完成后,受资助单位应制作验收评价报告,并将其作为项目结题报告的一部分提交省属科管机构;4.受资助单位应对验收组提出的意见及建议作出改进,确保改进措施的落实。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基础研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基础研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24.02.07•【字号】冀科金〔2024〕1号•【施行日期】2024.0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基础研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冀科金〔2024〕1号各有关单位:省科技厅研究编制了2024年度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基础研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电子版请在省科技厅网站下载),现印发给你们。
请按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推荐项目。
申报及推荐审核项目须通过“河北省科学技术厅网站”—“科技管理”—“科技计划”—“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在线操作。
在项目申报前,请务必认真阅读申报流程。
申报项目采用“无纸化”方式,只需在线提交、审核电子申报书及其附件材料,无需在申报阶段报送纸质材料。
申请人网络受理时间:2024年2月27日至3月7日17:00申报单位审核截止时间:2024年3月11日17:00依托单位审核截止时间:2024年3月14日17:00业务咨询电话: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0311-66505379 85815545 85817132项目综合服务平台技术支持:*************82620020监督电话:*************附件:基础研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河北省科学技术厅2024年2月7日附件基础研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一、总体安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基础研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省委、省政府对基础研究工作部署,坚持“四个面向”,坚持自由探索和目标导向统筹推进,瞄准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成长性产业、传统优势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基础研发需求,以重大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突破为主线,凝聚创新合力,培养基础研究人才团队,促进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融通创新发展,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北篇章提供源头支撑。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20.12.01•【字号】冀财教〔2020〕138号•【施行日期】2020.1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科技奖励正文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冀财教〔2020〕138号各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县(市、区)财政局、科技局,雄安新区改发局,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有关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冀发〔2018〕54号)、《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绩效评价暂行办法》(财教〔2019〕228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科学技术厅2020年12月1日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有关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冀发〔2018〕54号)、《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绩效评价暂行办法》(财教〔2019〕228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是指按《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要求设立的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包括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省科学技术合作奖。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绩效评价是指根据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对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目标定位、奖种设置、组织实施、奖励效果等开展的评价。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20.04.17•【字号】冀科监规〔2020〕1号•【施行日期】2020.04.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科技计划正文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局,雄安新区管委会改革发展局,国家高新区管委会,省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现将《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2020年4月17日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冀办字〔2019〕1号)等文件精神,规范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科研诚信管理,加强作风学风建设,营造以信任为前提、以诚信为底线的科研环境,推动科技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科研诚信管理对象包括项目承担单位、项目合作单位、项目负责人、评审评估专家、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和第三方科技服务机构等法人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本办法所称科研失信行为是指在项目申报、执行、验收等项目管理全过程中,发生科研不端、违规、违纪或违法,且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严重失信行为。
失信主体是指发生失信行为的科研诚信管理对象。
第三条项目科研诚信管理责任主体包括河北省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省科技厅)、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及承担项目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
第四条省科技厅主要职责:(一)负责项目科研诚信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宏观指导。
(二)组织开展科技计划全过程科研诚信管理。
(三)认定、记录、惩戒项目科研失信行为。
第五条项目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一)履行本地、本系统科研诚信管理责任。
河北省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
河北省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河北省省级预算管理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各级财政预算的编制、执行、监督、评价和问责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预算部门是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政党组织、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预算绩效管理是指以提高财政支出的经济、社会和政治效益为目标,将绩效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评价和问责全过程,运用一系列绩效管理方法实施的管理活动。
第五条预算绩效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结果导向原则。
预算管理各个环节要以结果为导向,强调预算安排与支出结果之间的有机联系,注重财政支出的有效性。
(二)目标管理原则。
预算管理要围绕绩效目标来进行,事前设定目标、事中跟踪监控目标实现进程、事后评价目标完成情况。
(三)责任追究原则。
预算管理强调预算部门的财政支出责任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责任,实行绩效问责。
对无绩效或低绩效的部门及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四)公开透明原则。
预算绩效管理及财政支出结果信息要逐步向社会公开,接受有关机构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二章预算绩效管理职责第六条各级政府是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政府分管领导对分管部门预算资金配置绩效、执行效率和使用绩效负有指导和监督责任。
第七条财政部门在预算绩效管理方面的职责是:(一) 制定或者参与制定有关预算绩效管理的制度、办法,并对有关制度和办法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 组织、指导、协调本级预算部门编制部门预算建议计划、预算绩效说明书和绩效预算草案,并进行审查和预期绩效评估;(三)具体编制本级政府绩效预算草案,并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批复部门绩效预算; (四)具体组织本级绩效预算的执行,并对预算的执行进行绩效监督检查和控制;(五)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审核、批准本级绩效预算的变更事项;(六)负责组织、指导预算部门开展绩效自评工作;(七)负责审查本级预算部门绩效自评报告,并提出审查意见批复部门;(八)具体组织对财政支出项目的绩效再评价;(九)指导、监督、考核下级财政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十)具体考核下级财政部门财政综合支出绩效和重大项目支出绩效工作;(十一)根据预算绩效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绩效问责建议;(十二)定期向上级财政部门和本级人民政府报告本级绩效预算执行和绩效评价结果情况; (十三)负责公开本级年度预算和重大项目的绩效结果情况。
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
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稳定和加强我省基础研究,为科技和经济发展增添后劲,1992年10月6日经河北省政府批准设立了“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暨基金委员会”,制定了《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试行)》[(1992年)冀科金字第1号],对推动我省基础研究工作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随着基础研究工作的不断深入,为适应需要,对原(试行)办法修改、完善,特制订本办法。
?? ?第二条省自然科学基金由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推行依靠专家、公平竞争的运行机制,按照科技工作必须面向经济建设的方针,“加强基础,调整结构,突出创新,提高绩效”,“突出重点,兼顾一般,提高水平,培育优势”的原则,资助省自然科学研究中的基础研究工作。
?? ?第三条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是省科技计划的部分。
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资助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密切相关的应用基础研究工作,兼顾其它基础研究工作。
??? 第四条基础研究的内容包括:以认识自然现象,提示客观规律为主要目的;围绕生产实践和学科发展提出的重大或广泛应用目标,探索新原理,开拓新领域;对基本科学数据系统地进行考察、采集、鉴定并进行综合分析、探索基本规律的研究工作。
??? 第五条省自然科学基金的资助对象主要是本省的科技工作者。
凡具备相应科研能力和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均可按规定申请。
为保持研究工作的稳定,一般在读博士生、硕士生和外聘人员不得做项目主持人。
第二章资助项目的申报、评审和确定第六条省自然科学基金会根据全省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制定并发布省基金资助项目指南,指导项目的选择和申报。
按照形式审查、同行专家函审、学科组专家评审、委员会审定的程序选择和资助项目。
第七条申报项目应主要具备以下条件:1、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
立论根据充分,国内外研究动态清晰;研究内容突出、目标明确、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先进、合理、可行,一般能在三年左右取得,进而被采纳应用。
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申请书填写注意事项-河北大学科学技术处
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申请书填写注意事项申请书是申请和评审基金资助项目的主要依据。
下面对申请书中有关信息填报注意事项说明如下:一、封面及简表1.申请书右上角标志信息:如果申请人属于国家重点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国家重点学科、省重点学科、博士点,需要填写相应项的名称。
填写时可点击相应表格前空格处,只需填写实验室、学科、博士点名称,如某申请人属于国家重点学科材料物理与化学学科,只需在相应的国家重点学科空白处填写“材料物理与化学”,系统生成申请书时会自动生成:“材料物理与化学国家重点学科”字样。
如果申请项目属于省应用基础研究基地、数学研究中心研究方向的,在相应位置通过下拉菜单选择基地或研究中心名称即可。
2.项目名称:最长为30个汉字长度。
3.项目类别:通过下拉菜单选择。
包括:面上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钢铁联合研究基金项目和石药集团医药联合研究基金项目。
4.所属学科:应当按所属学科主次在下拉菜单中选择,最多选择两个,以第一个(左侧)学科为主。
5.学科代码:申请人在撰写申请书时应当选择与申请项目研究方向相符的学科代码,学科代码至少到资助领域下第二级,如“A0101”或“A010101”,而“A”或“A01”不符合要求。
所属学科为两个的,必须相应填写两个学科代码,两个学科代码不能有相互包含的关系,如“A0101”和“A010101”,一个为二级学科代码,另一个为其下面的三级学科代码,这样的填写不符合要求。
学科代码通过下拉菜单选择。
6.起止年月:本次申请项目起始年必须填写“2012”。
面上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3-5年,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一般为3年,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期固定为3年。
7.申请人信息:姓名前后及各汉字中间不能有空格。
必须填写方便联系的固定电话、移动电话、E-mail等。
证件是身份证的,必须填写18位数字的身份证号码(请申请人及时修改基金项目管理系统个人账户中的相关信息),否则将不能通过形式审查。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绩效评价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绩效评价1. 项目绩效评价的背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是我国科学研究的主要资助渠道之一,其资助的项目涵盖了各个学科领域,对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
为了确保基金的资金使用效率和科研成果产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绩效评价应运而生。
项目绩效评价作为对资助项目的一种监督和评估,可以客观地反映项目的科研水平、成果转化情况以及对学术和技术进步的贡献,为基金的进一步资助和政策制定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2. 项目绩效评价的内容和指标项目绩效评价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的科研水平、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科研团队的建设以及项目的管理和执行情况等方面。
在评价过程中,可以采用科研水平、科研成果、社会效益等相关指标作为评价的依据,例如SCI收录论文数、专利申请和授权数量、成果转化情况、学术影响力等。
这些指标能够客观地反映项目的科研实力和成果产出情况,帮助评价人员全面了解项目的整体情况。
3. 项目绩效评价的评价标准为了保证评价的客观性和公正性,项目绩效评价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评价标准。
评价标准应综合考虑项目的学术水平、成果转化和应用、团队建设以及管理执行情况等多方面因素,通过对不同指标的权重设置和评分规则,形成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
评价标准还应该充分考虑不同学科领域的特点和发展状况,确保评价结果的公正性和可比性。
4. 项目绩效评价的评价方法项目绩效评价的评价方法多种多样,可以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
其中,定量分析主要包括统计分析和数据挖掘等方法,通过数据的比较和分析,客观地反映项目的研究水平和成果产出情况;定性评价则主要采用专家评审和实地调研等方法,从专业领域和实际情况出发,对项目的贡献和价值进行综合评价,保证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全面性。
5. 项目绩效评价的意义和作用项目绩效评价对促进科研项目的质量提升和成果转化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
通过评价结果可以及时发现项目的不足和问题,为项目的改进和提升提供有力支持。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基础研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基础研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22.07.21•【字号】冀财教〔2022〕98号•【施行日期】2022.07.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研究与科研基地,专项资金管理正文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基础研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教〔2022〕98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省财政直管县财政局、科技局,雄安新区改发局、公共服务局,省直有关部门:为规范基础研究专项资金管理,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基础研究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21〕85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使用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冀政办字〔2021〕130号)及预算管理有关规定,我们对《河北省基础研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科学技术厅2022年7月21日河北省基础研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基础研究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基础研究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21〕85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使用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冀政办字〔2021〕130号)及预算管理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础研究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省级预算安排用于支持基础研究计划的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原则:稳定支持,优化管理。
聚焦国家战略,围绕河北省科技发展规划,突出科学前沿探索,突出前沿技术发展,突出优势重点领域,进行稳定支持。
优化科技计划和科研经费管理,赋予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更多自主权,激发科研创新创造活力。
公开公平,择优资助。
实行公平竞争的项目遴选机制,通过公开择优、定向择优等方式确定资助对象。
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网评排名标准
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网评排名标准如下:
1、有三个及以上不同意资助者及专家网评意见各项加权得分不及格者(60分以下),均视为不通过网评。
2、去除符合第1条情况不通过网评的项目后,剩余项目按专家给出的是否资助的定性意见分为三档:第一档无不同意资助意见;第二档有一个不同意资助意见;第三档有两个不同意资助意见。
然后每一档按优先资助数量多少进行排序,如定性意见相同,按加权分数高低排序。
3、最后资助项目数乘以150%得出网评通过数N。
第N名之后为网评不通过项目。
网评排名将提交学科组评审会,作为参考依据。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拨付管理的通知-冀财教〔2019〕57号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拨付管理的通知正文:----------------------------------------------------------------------------------------------------------------------------------------------------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拨付管理的通知冀财教〔2019〕57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省财政直管县财政局,雄安新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为进一步推动科研经费“放管服”改革,规范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拨付管理,结合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制定本通知。
一、本通知所称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是指省级以上安排用于支持科学研究(含社会科学研究)、技术研究开发及应用示范、科技成果转化、科研条件与平台建设以及科技人才团队建设,并实行项目合同制管理的省级财政资金。
省级财政科研项目应明确项目预算,项目实施期限、项目科研目标。
二、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可按规定程序拨付至承担项目的预算单位基本户或非预算单位银行账户(以下简称实有资金账户)。
本规定适用的科研项目资金包括以下类型:(一)省科技、教育等科研项目主管部门通过公开竞争程序择优立项的科研项目资金;(二)高校、科研院所按照科研自主权立项的科研项目资金;(三)中央以专项转移支付形式补助我省的科研项目资金;(四)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创新体系资金;(五)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安排的科研项目资金。
三、项目承担单位为预算单位的,未经过规范程序立项,不实行项目合同制管理的科研资金不得拨付项目承担单位资金账户。
四、项目承担单位是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对拨付的科研项目资金实行专账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并对拨付科研项目资金支出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五、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实行财政授权支付方式,按以下程序分类办理:(一)项目承担单位为省级单位的拨付程序1.由项目主管部门审批立项的科研项目资金:科研项目预算编列主管部门的,在项目申报环节,主管部门应认定“科研项目资金”,并向省财政厅(教科文处)报送“科研项目认定意见”。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评价管理办法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评价
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政府采购
【发文字号】冀财采[2014]13号
【发布部门】河北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14.12.29
【实施日期】2014.12.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冀财采〔2014〕13号)
省直各部门:
为规范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评价管理工作,提高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益,发挥政府采购制度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我厅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规定,制定了《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省财政厅
2014年12月29日
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评价管理工作,提高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益,发挥政府采购制度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绩效预算管理改革的意见》(冀政〔2014〕76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评价(以下简称“绩效评价”),是指省财政部门和省直各部门依据预先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一定的评价指标、标准和方法,对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科学、客观、公正的评价。
第三条绩效评价工作应当遵循依法实施、客观公正、结果导向、物有所值的原。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基金管理方法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基金管理方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是中国政府设立的一个重要科研资金项目,旨在支持和推动我国自然科学领域的研究和发展。
为了保证资金的有效管理和使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有一系列的基金管理方法。
一、项目立项与资金拨付管理1.项目申请:研究人员通过在线申报系统提交项目申请书,并逐级评审获得通过后,方可立项。
2.资金拨付:立项后,基金管理部门根据项目所需资金进行拨付。
拨付资金分为预拨款和后续拨款,预拨款主要用于项目的初期开支,后续拨款根据项目的进展和需求进行发放。
二、项目实施与经费管理1.项目实施:研究人员按照立项时确定的研究计划和目标进行实施,完成相关研究任务。
2.经费使用:研究人员需要按照研究计划合理合规地使用项目经费,包括购置设备、实验耗材、研究场地租赁等。
经费支出需要经过严格审核,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3.经费管理:基金管理部门会对项目的经费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包括审查报销材料、检查实验室设备使用情况等。
三、项目结题与经费结算1.项目结题:项目结束时,研究人员需要撰写项目结题报告并进行相关的学术成果总结和评价。
结题报告需要详细介绍项目的研究过程、成果和影响等。
2.经费结算:研究人员需按照规定的程序提交经费结算申请,将项目相关的经费支出进行清算和结算。
结算需要提供相关的发票、凭证等材料,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
四、项目监督评估与绩效考核1.监督评估:项目实施过程中,基金管理部门对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包括项目进展、经费使用情况等。
对于不符合要求的项目,管理部门有权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2.绩效考核:项目结题后,基金管理部门进行绩效考核,评估项目的研究成果和对学术领域的贡献。
合格的项目可以获得相应的绩效奖励,并可能得到进一步的支持。
五、违规行为处理与结果公示1.违规行为处理:对于存在违规行为的项目,基金管理部门会依据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包括暂停或终止资助、追回资金、限制申请人申请等。
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项目初审标准
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项目初步审查标准
注:有违反下列行为之一视为初步审查不通过。 审查要点 序号 审查不合格依据 申报条件方面 ( 形 式 审 查 人 1 符合要求的论文数不够 员审核) 2 申请人超龄 3 申请人学历或职称不够条件 申报材料方面 ( 形 式 审 查 人 4 更改申请书格式 员审核) 5 无身份证复印件 6 身份证号码无效 7 未盖合作单位公章 8 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不一致 9 未盖依托单位或承担单位公章 10 项而未提交论文收录证明 13 未提交杰出青年基金项目成果附件 14 论文收录证明不符合要求 15 立论依据后无参考文献目录 研究工作方面 ( 学 术 专 家 审 16 立项依据阐述不清 核) 17 无研究意义或研究意义不大 18 研究内容缺乏创新性 19 必填内容没填或描述不合理 20 研究方案不合理 21 研究基础不足 22 不具备研究条件 23 可行性分析不充分 其它方面 ( 学 术 专 家 审 24 研究内容不属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范围 核) 25 课题组成员年龄结构不合理 26 课题组成员专业结构不合理 27 课题组成员中外单位人员过多 28 申请经费额度不符合指南规定 29 经费支出不合理 30 相同或相似研究内容已获其它计划资助 31 不符合年度项目申报指南要求 32 其它违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行为
河北省财政厅、中共河北省委宣传部关于印发《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河北省财政厅、中共河北省委宣传部关于印发《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财政厅,中共河北省委宣传部•【公布日期】2018.10.22•【字号】冀财规〔2018〕22号•【施行日期】2018.1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河北省财政厅、中共河北省委宣传部关于印发《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更好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北省财政厅中共河北省委宣传部2018年10月22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三章项目资金开支范围第四章预算编制第五章预算执行与决算第六章绩效评价第七章管理与监督第八章附则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省社科基金)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更好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社科基金由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资助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促进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发展、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
第三条省社科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应以出成果、出人才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遵循规律、依法规范、公正合理和安全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必须符合有关财务制度及本办法的规定,有利于促进科研人员开展社科基金项目的科学研究工作。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省财政厅的主要职责是:(一)会同省委宣传部制定《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二)组织、指导、协调省社科基金年度预算的编制,并按规定做好年度社科基金项目资金的批复下达;(三)对省社科基金项目资金开展重点检查。
中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21年度工作绩效考核
考核方式:采用定性 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 ,包括自我评价、上 级评价、同行评价等 多种评价方式。
考核目的和意义
评估中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21年度工作的绩效和成果 发现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和方案 促进中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工作更加科学、规范和高效 为未来的工作提供参考和借鉴,推动中国自然科学研究的发展
考核方法:采用 定性和定量相结 合的方法,对各 项指标进行打分 和评价。
考核结果:根据 考核得分,将考 核结果分为优秀、 良好、合格和不 合格四个等级。
结果应用:考核 结果将作为项目 申请、资助额度 等方面的重要参 考依据,同时也 为改进科研管理 提供数据支持。
考核结果应用和改进措施
考核结果分析:针对不同领域和学科进行分类评估,明确优势和不足
中XX 国国家自然 科学基金委员 会2021年度工 作绩效考核
单击添加副标题
汇报人:XX
目录
01 单 击 添 加 目 录 项 标 题 02 考 核 背 景 和 目 的 03 考 核 内 容 和 标 准 04 考 核 方 法 和 程 序 05 考 核 结 果 分 析 和 应 用 06 总 结 和 展 望
考核程序和步骤
制定考核方案:根据考核目标和 标准,制定具体的考核方案和评 分标准。
组建考核团队:组建由相关领域 专家组成的考核团队,负责具体 的考核工作。
收集整理资料:收集整理被 考核单位或个人的相关资料, 包括项目申报书、年度进展 报告等。
现场考察:对被考核单位或个人 进行现场考察,了解其实际工作 情况。
01
添加章节标题
章节副标题
02
考核背景和目的
章节副标题
考核背景
考核目的:评估中国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员会2021年度的工作 绩效,提高基金使用 效益和管理水平。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依托单位
绩效考核暂行办法
为加强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省基金)管理工作,通过科学化、规范化的考核评价,进一步提升省基金的整体绩效,进一步调动项目依托单位科技管理部门、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管理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一、绩效考核对象和依据
考核对象:省基金资助项目依托单位科技管理部门。
考核依据:《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及相关单位提供的基础数据资料。
二、绩效考核指标
根据省基金的主要任务,及完成任务所需保障要求,选择了组织管理、资金保障、经济社会效益三个方面的9个二级指标(即:科技管理体系建设、省基金管理、基础研究经费增长率、人均基础研究经费、研究项目进展、人才培养、研究成果应用、科技奖励、科技合作交流)进行考核。
三、绩效考核程序
1、每年在规定日期前,各项目依托单位按照本管理办法附件中所列表格的要求,填报本单位相关情况。
2、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当年统计数
据和各单位上报数据,针对各项考核指标对各单位年度工作情况进行汇总。
3、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考核专家组,依据各单位年度工作情况汇总表进行绩效评价,确定基金管理先进单位。
4、由各单位科技管理部门推荐本单位基金管理先进个人,考核专家组根据其当年绩效考核总体情况进行评定。
四、绩效考核奖励
对基金管理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五、本办法由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承担者岗位补贴管理办法》(冀科金字[1999]5号)同时废止。
附:被考核单位上报信息表
年科技管理机构及人员设立情况
单位名称(公章):表
年建立或执行科技管理制度、规定情况
单位名称(公章):表
注:附相关文件。
年国家基金资助新上项目、经费情况
单位名称(公章):表
注:与其他单位合作的项目需注明。
年获得国家科技部资助基础研究项目、经费情况
单位名称(公章):表
4
注:附相关证明材料。
年单位用于基础研究项目、经费情况
单位名称(公章): 表
年副高级职称人员情况统计
单位名称(公章):
表6
注:从事自然科学研究人员是指,现具有教学、研究、工程、实验、医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社科人员除外)。
年省基金资助项目发表学术论文国际三大索引收录情况统计
单位名称(公章): 表注:国际三大索引收录论文数据以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公布的数据为准。
属于省基金产出的论文附明细(内容主要包括:省基金项目名称、编号,论文名称,期刊名称,发表年度,卷、期、页,第一作者)。
年省基金学术带头人情况
单位名称(公章):表8
注:省基金学术带头人包括:承担过省基金项目的院士,省管专家,政府特贴专家,国家(省)重点实验室主任,博士生导师,国家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才;以及承担国家基金、省基金项目之和达到三项及以上的科研人员。
不符合此要求的人员不列入表格。
年省基金资助项目成果进入应用开发类指令计划情况
单位名称(公章):表
注:附相关证明材料。
年省基金资助项目成果向应用领域转化情况
单位名称(公章):表
注:附相关证明材料。
年省基金资助项目申请专利及其他知识产权情况
单位名称(公章):表
年含省基金资助项目内容获得国家、省(部)科技成果奖情况单位名称(公章):表
年承担省基金资助项目科研人员主办、承办、协办
国际(国内)学术会议情况
单位名称(公章):表13
注:本单位协办的学术会议中,只填写国际会议,不填写国内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