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文化与法家思想
以儒家和法家思想的角度谈当今中国法治建设与传统文化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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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创造了灿烂的文明,在思想上,尤其是以儒家为代表的思想对当今的中国法律和法治发展影响深远。
(一)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法学界对中国传统文化的界定也是众多纷纭,莫衷一是。
但仔细研究发现各自观点,发现他们之间是有相同因素、共同特征的。
没有本质的区别。
那就是中国传统文化与儒家思想的关系。
在某些层面,儒家思想可以说就是中国的传统文化了。
可见,中国古代的法律思想,是深受儒学思想的影响。
例如三纲五常,就是一种法律。
法律赋予家长管理的权利,将束缚人的思想行为从家庭开始。
不过,这与我们目前的中国法治建设的目标相背离:法律应该让人民尽力去追求自己的幸福,不必对臣民如家长般照顾。
(二)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核心中国传统文化有着自己鲜明的特点,具体来看有如下特点:1.德行并施,以德为主在中国传统文化意识中,一直以道德的教育为主,而刑法处于辅助的地位,社会关系的调整德育才是根本,刑法只是工具。
道德的教育从家庭开始,孩子的教育更是以教育做人为开始。
即所谓德主刑辅:德教者,人君之常任也,而刑罚为之佐肋焉。
修身、治国、平天下,首先人必须要有自己良好的道德修养,才能服众,才能出仕为官。
有学者甚至认为,无法分清哪是法律,哪是道德。
可见,法律与道德的融合关系之深。
古代有为政以德的思想,要求统治者重视德育,反对苛政。
刑法只能处罚己经发生危害的事实,而德育却能够阻止危险行为的发生,即止邪于末形。
儒家思想坚决主张先教而诛,强烈反对不教而诛的刑法。
在这方面可以看到,其积极的一面,但从历史长河发展的演进而看,这种思想限制了法律的发展,使得法律一直就是政治和德育的附随而己。
2.皇权一统,天下无双皇权是最神圣的、最权威的。
中国传统文化的四个重要思想

中国传统文化的四个重要思想一、儒家思想儒家思想以孔子为代表,强调人的社会关系和社会责任。
其核心价值观是仁、义、礼、智、诚,强调家庭、社会和国家的和谐与稳定。
儒家思想的核心是“人治”,即通过人的自觉和自律来实现社会秩序。
儒家思想注重教育培养,强调孝道、忠诚、质朴等美德,以求达到个人的道德修养和社会的和谐与安定。
二、道家思想道家思想以老子和庄子为代表,强调“道”和“无为而治”。
道家思想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主张追求心灵的宁静与自由。
道家思想主张顺应自然,不争不抢,以达到塑造完善个人和社会的目的。
其核心思想是“无为而治”,即只有不去干预事物的流动变化,才能使事物自然而然地达到平衡与和谐。
三、墨家思想墨家思想以墨子为代表,强调兼爱和反对战争。
墨家思想以“兼爱”为核心,主张人与人之间应该相互关爱、和睦相处。
墨家思想反对战争和暴力,主张以和平的方式解决纷争。
其倡导的“非攻”思想强调道德影响力,主张善行善举,以示人类质朴善良的一面。
四、法家思想法家思想以韩非子和商鞅为代表,强调法律和秩序。
法家思想主张依靠法律制度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
其核心思想是权力集中和法家为政,主张奖罚分明、法治优先。
法家思想主张权力的集中和严谨的法律制度,以解决社会矛盾和保持社会稳定。
这四种思想构成了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思想体系,对中国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产生了重要影响。
儒家思想强调和谐、稳定和道德修养;道家思想强调自然与人的和谐;墨家思想强调兼爱和和平;法家思想强调法律和秩序的重要性。
这些思想体系共同构成了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价值观,为中国人民在长期的历史进程中树立了正确的道德观念和行为准则。
法家思想在中国古代文化中的地位与作用

法家思想在中国古代文化中的地位与作用中国古代的法家思想一直以来都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它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影响深远。
本文将探讨法家思想在中国古代文化中的地位与作用。
一、法家思想的出现与发展法家思想可以追溯到春秋战国时期,当时的社会环境十分动荡,各个国家互相攻伐,人民生活艰难。
在这样的情况下,有一些人开始思考如何改变现状,提出了一些新的思想和理念。
其中,韩非子就是法家思想的代表人物之一。
韩非子提出了许多与众不同的观点。
他认为,国家的根本在于法治,而不是在于仁义礼智。
他主张加强法制建设,完善刑法制度,并通过法律的约束来维护社会秩序和人民安居乐业。
这些思想逐渐得到了越来越多的人的认可,成为了一种新的文化现象。
二、法家思想在古代文化中的地位法家思想在中国古代文化中的地位非常重要。
它成为了一种思想流派,指导了古代社会的政治、经济、法律等方面。
在中国的历史中,不论是春秋时期还是战国时期,法家思想都扮演着重要角色。
在秦朝时期,法家思想得以大力推广,实现了“法家化”。
通过推行严苛的法律,强化了国家的权力和稳定性。
同时,法家思想也对中国古代文化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三、法家思想的作用法家思想对中国古代文化的影响不仅体现在政治和法律方面,还有很多其他的领域。
例如,经济、军事、文化等方面都受到了法家思想的影响。
在经济方面,法家思想主张加强国家的财政管理,规范商业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这些思想为中国古代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在军事方面,法家思想认为,战争应该追求最终的胜利,而不是一味追求战争中的英勇。
这种思想为古代军事策略的制定提供了新的思路。
在文化方面,法家思想主张推崇实用主义,重视人民利益,反对空泛的道德理念。
这些思想促进了中国古代文化的繁荣发展。
总之,法家思想是中国古代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以其独特的思想和理念,对中国的政治、经济、法律、军事和文化等多个领域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我们应该认真研究和探讨,加深对古代文化的理解和认识。
法家文化价值观

法家文化价值观
法家文化是我国传统文化之一,法家的思想和观念对于我国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法家文化价值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重视法治:法家强调刑罚的威慑作用和严格的法律制度,认为法治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的基础。
法家的思想对我国的法制建设有着重要的影响,培养了人们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事的观念。
2. 崇尚实用:法家注重实际问题的解决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强调以实际效果评判政策和措施的好坏,提倡实事求是和务实精神。
这种实用主义的思想对现代社会的经济发展和管理实践具有积极意义。
3. 尊重权力和秩序:法家思想认为政治权力是社会运行的核心,强调权力的集中、规范和稳定。
尊重权力和秩序的观念在我国社会的统治、管理和治理方面具有指导意义。
4. 重视教育和培养:法家注重教育的重要性,提倡培养人才和人的素质的全面发展。
强调教育对于社会秩序和个人素质的提升的重要性,对我国教育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总的来说,法家文化价值观强调法治、实用、权力和教育的重要性,对我国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在现代社会,我们应该继承和发扬法家文化价值观,以法治为基础,
追求实用,重视权力和秩序,注重教育和人才培养,为实现社会进步和个人发展做出贡献。
法家给中华文化的贡献

法家给中华文化的贡献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法家是我国古代思想流派之一,其代表人物有商鞅、李斯等,他们的思想对中华文化的发展及演变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法家的思想主张以“法”为核心,注重法制、管理制度和社会秩序的建立,对中华文化的贡献不可忽视。
法家思想在司法制度方面对中华文化产生了深远影响。
在古代中国,法家强调以法律来规范人们的行为,强化了法律的地位和权威性,为后来的法律发展奠定了基础。
他们提倡实事求是,采取了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措施来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
例如商鞅的变法之举,推动了秦国的强大,为后来的统一中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法家思想在管理制度方面对中华文化产生了深刻影响。
法家认为政治管理应该依靠严格的制度和规范,推崇“明法制,重刑罚”,主张实行严厉的惩罚和奖励措施以调动人们的积极性。
他们的管理思想对中国古代政治体制的建立和完善起到了重要作用,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备的管理体系,为后来的政治制度演变提供了借鉴和启示。
法家思想还对社会道德和文化风气的发展产生了一定影响。
法家提倡权谋政事、无私奉献、独善其身,鼓励人们勇敢进取、敢于创新,强调人的主观能动性和责任感。
这种价值观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并塑造了中华文化的道德观和人生观,为中国传统文化的延续和传承作出了贡献。
法家思想在中国古代思想史上有着独特的地位和作用,对中华文化的发展和演变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他们强调法制建设,注重管理制度,强调实事求是,提倡权谋政事,这些思想理念贯穿了中国古代政治、社会和道德文化的发展过程,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形成和演变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法家思想的贡献不仅体现在政治领域,也渗透到社会、道德、文化等多个层面,为中华文化的繁荣和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和动力。
【2004】第二篇示例:法家是中国古代思想文化中的一个流派,主要代表人物有韩非、李斯等。
法家思想注重规范和制度,主张依法治国,强调法治和秩序的重要性。
法家思想对中华文化的贡献有着深远的影响,对中国古代政治、法律、道德等方面都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古代法家学派和思想体系

古代法家学派和思想体系随着中国古代社会的发展,各种思想流派在社会中逐渐形成和发展。
其中,法家学派是中国古代思想史上最为重要的一支。
古代法家学派兴起于战国时期,主要代表人物是商鞅、韩非子、李斯等。
经过几百年的发展,法家学派逐渐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思想体系。
法家学派是一种实用主义的思想流派。
在法家学派看来,国家是最重要的,政治是最高的活动。
因此,法家学派强调政治手段的运用,认为一切都可以为了国家利益而牺牲。
法家学派认为,国家应该制定一系列严厉而明确的法律和制度,必须依法治国。
在法家学派看来,法律和制度是社会稳定的根本保障。
在古代,法家学派的思想被广泛地应用于治理国家。
从秦始皇到唐太宗,中国历史上许多权臣都是受过法家思想影响的。
法家学派的思想也影响了中国传统文化,成为了中国传统文化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法家学派的主要思想和理论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一、重视法律的制定和执行法家学派认为,国家只有制定了一系列明确而严格的法律,才能保证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因此,法家学派主张制定一整套行政法规、刑法、民法等法律,以保证国家的正常运转。
法家学派强调法律的效力,并认为惩罚应该根据罪犯的罪行确定,制定法律必须考虑到不同地区、不同人群以及历史因素等因素。
同时,法家学派强调法律的严格执行,认为在执行法律时应该严格执法,不得有丝毫偏私。
二、知行合一法家学派认为,一个政治家必须拥有知识和行动的统一,即知行合一。
政治家必须具有清晰的思想,同时也要拥有行动力和实践经验。
在法家学派的思想体系中,知识和行动是同等重要的。
法家学派的代表人物韩非子反对墨家学派的兼爱主义,认为只有在实际行动中,才能体现真正的爱。
他认为,一个政治家必须有深厚的学识和实践经验,并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决策。
三、重视统一和集权法家学派认为,国家统一是国家稳定的重要保障。
法家学派追求强大的国家权力,要求国王或皇帝拥有最高的权力。
在古代中国的历史上,许多强大的君主在国家统一和治理方面受到了法家学派思想的影响。
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传统思想

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传统思想中国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历史经验的结晶,涵盖了广泛的领域,其中包括了许多传统思想的理念。
这些传统思想不仅为中国人民提供了智慧和指导,也影响了整个亚洲地区以及世界各地的文化。
一、儒家思想儒家思想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儒家思想强调“仁爱”和“道德”的重要性,倡导人们应该以“仁义礼智信”为准则,追求自身的道德修养和社会的和谐发展。
儒家强调家庭伦理和社会秩序的重要性,提倡人们应该尊重长辈、孝顺父母,遵守礼仪规范,互助互爱,为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二、道家思想道家思想注重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道家认为,自然方式是最高的道德准则,倡导人们应该追求“无为而治”,遵循自然规律,不执着于功利和权力,保持心灵的宁静和平和。
道家主张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并强调个体修养与内在修行的重要性。
三、佛家思想佛家思想强调人生的无常性和苦难,倡导追求内心的平静和对众生的慈悲。
佛教强调“四谛”和“八正道”,认为通过禅修和般若智慧,人们可以解脱生死轮回,达到涅槃境界。
佛家思想影响了中国社会的价值观,使人们更加关注内心的修炼和追求生命的意义。
四、墨家思想墨家思想强调兼爱和非攻的原则,倡导人们应该遵循公共利益和社会和谐的原则,摒弃战争和冲突。
墨子认为,只有推崇兼爱,才能实现社会的和平与稳定。
墨家思想强调实用主义和实践,注重公平和正义,对中国社会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五、法家思想法家思想注重法律和秩序的重要性,倡导依法治国和严明的法律执行。
法家强调对人的管理和规范,认为唯有严厉的法律才能维持社会的秩序和稳定。
法家思想在中国历史上对政治制度和社会管理产生了重要影响。
六、民间信仰中国传统文化中还蕴含着许多民间信仰的内容,如崇拜祖先、信奉天地之灵等。
这些信仰体现了中国人民对自然力量和神秘宇宙的崇拜和敬畏之情。
总结起来,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传统思想涵盖了儒家思想、道家思想、佛家思想、墨家思想、法家思想以及各种民间信仰。
这些传统思想对中国人民和世界各地的文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为人们提供了智慧和道德准则,在现代社会依然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
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哲学思想与道德观

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哲学思想与道德观中国传统文化以其深厚的哲学思想和独特的道德观念而闻名于世。
这些思想和观念在长期的历史积淀中形成,并深刻地影响了中国人民的生活方式、价值观和行为准则。
正是由于这种深刻的哲学思想和道德观,中国传统文化得以传承至今,并继续发挥着重要的影响。
一、儒家思想儒家思想是中国传统文化中最具代表性的哲学思想之一。
儒家崇尚仁爱、礼智、忠诚、孝顺等道德价值观,强调个人修养和社会秩序的重要性。
孔子是儒家思想的代表人物,他的教义强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认为通过正直的行为和正确的道德准则,人们能够和谐相处、共同进步。
二、道家思想道家思想强调与自然和谐相处,追求内心的平静与自由。
道家学派提倡“无为而治”,主张追求道的境界,通过“无为”来达到心灵的自由和无拘无束。
老子是道家思想的代表人物,他主张人应该顺应自然,摒弃外界的乱世纷扰,追求内心的平静和超越。
三、墨家思想墨家提倡兼爱、非攻的思想,强调和平与公正。
墨子是墨家学派的创始人,他主张以兼爱为核心的道德观念,认为人们应该平等地对待他人,从而实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墨子还主张非攻,反对战争和暴力行为,认为和平是最高的道德准则。
四、法家思想法家思想强调法律的重要性,并倡导严明的法治。
法家学派认为人性本恶,通过明确的法律和严格的制度,可以约束人们的行为,维护社会秩序。
韩非是法家学派的代表人物,他主张法律的公正性和制度的完备性,认为只有通过严密的法律体系,才能有效地管理社会。
五、兵家思想兵家思想是中国传统文化中专门研究军事战争的思想学派。
兵家学派将战争视为政治手段的延伸,强调策略和智慧的重要性。
孙子是兵家思想的代表人物,他的著作《孙子兵法》深入剖析了战争的本质,并提出了很多独到的战略理论。
通过以上介绍,我们可以看出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哲学思想与道德观贯穿于各个学派,形成了独特的价值体系。
这种思想与观念不仅仅是理论上的探讨,更是融入了中国人民的日常生活中。
今天,虽然社会发展和时代变迁已经给中国传统文化带来了新的冲击和挑战,但这种哲学思想和道德观念仍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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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文化与法家思想刘开元 PB11206017一.法家思想的起源---战国中后期的三大法家思想西周奴隶制社会的运转,依靠的是两项权利原则:礼和刑。
在东周末年,随着“礼乐制度”的彻底崩溃,各诸侯国之间不断发生战争。
为了维护国家与社会的安定,大家不断的对现实不断的探索,寻求一种新的治理方式以求社会的再次安宁。
于是形成了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提出了“仁政”的思想;以老子为代表的道家主张“无为”;以墨子为代表的“墨家”主张“兼爱”。
而法家则提出以刑法治理天下的“百家争鸣”的局面,而法家却一直处在被批判的境地。
法家的起源可以追溯到管仲,但是在韩非子之前,法家分三派。
一派以慎到为首,强调“势”,即权力与威势最为重要;一派以申不害为首,强调“术”,政治权术;一派以商鞅为首,强调“法”,法律与规章制度。
韩非子是法家的集大成者,认为“不可一无,皆帝王之具也”。
明君如天,执法公正,这是“法”;君王驾驭人时,神出鬼没,令人无法捉摸,这是“术”;君王拥有威严,令出如山,这是“势”。
这让法家的思想得到有机的结合和发展,是法家的思想进入了空前的阶段,《韩非子》一书更是法家的典范。
1.1商鞅的法家思想商鞅本名公孙鞅,因其封地在商一带,而有商君之称。
他在秦孝公的支持下,做了两次变法改革。
商鞅认为,在战国时代,“国家之所以被看重,国君之所以受尊重,全在于实力”(商君书慎法)。
而“强大的国家一定治理得好,治理得好的国家一定强大;富裕国家一定治理得好,治理得好的国家一定富裕,富裕的国家一定强大。
”所谓“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
而最有效的治国措施是实行法治和耕战政策讲法治,强调轻罪重刑,以刑去刑。
所谓“用刑罚去掉刑罚,国家就治理得好;用刑罚招致刑罚,国家就混乱。
所以说:施行刑罚时对犯轻罪的人使用重刑,那么刑罚就能免掉而而事情就能办好,国家也会强盛;对犯重罪的人使用重刑,对犯轻罪的人使用轻刑,那么刑罚就还得使用而犯罪的事情还会发生,国家也就被削弱。
刑罚能产生实力,实力能产生强盛,强盛能产生威势,威势能产生恩惠,恩惠是从实力中产生的。
拿出实力才可以勇敢作战,战斗中才会出现智谋。
”讲农战。
他把那些商人、学者、手工艺者、游说之徒比做扰农的害虫,说:“一百个务农而一个人闲着的国家就能称王天下,十个人务农而一个闲着的国家就会强盛,一半人务农而一半人闲着的国家就很危险。
所以治国的人总是希望民众务农。
国家如果不注重农业。
那么在和诸侯争霸时就不能保住自己。
”些外,商鞅还认为权势对君主十分重要,所谓“国之所以治者三:一曰法,二曰信,三曰权。
法者,君臣之所共操也;信者,君臣之所共立也;权者,君之所独制也,人主失守则危。
君臣释法任私必乱。
故立法明分,而不以私害法则治,权制独断于君则威”。
还认为君主执政以成事业,不可没策略。
所谓“主操名利之柄而能致功名者,数也。
圣人番权以操柄,番数以使民。
数者,臣主之术而国之要也。
故万乘失术而不乱者,未之有也”。
1.2申不害的法家思想申不害的学说来源于黄、老之学,而以刑名法术为主。
他著有申子篇,指出:“君主一定要明确法令、主持正义,就像悬好秤杆、秤锤来称量轻重一样,用同一种标准来对待群臣”。
又说:“尧治理国家,不过是善于明白法令的特点罢了,圣明的圣主用法治国而不用个人的智慧治国;用法术管理臣民而不是用嘴去说。
黄帝治理天下,设置法令后就不改变。
能使民众安定于不安之时,是因为他使民众乐于接受他们的法治。
”申子论君主之道,特别强调术治。
他认为君臣关系就像富贵之家和贼的关系一样,臣子总想取君主的国家。
因此君主必须用种种权术手段探察臣下的行径,而君主也要善于“隐藏自己思想和行踪,让天下知道自己是无所作为的。
他还告诫君主说:“你的言论要谨慎,因为别人将会了解你;你的行动要谨慎,因为别人将会追踪你。
你的足智多谋显露出来,别人将会隐瞒真情而欺骗你;你的愚昧无知暴露出来,别人将会也出谋划策来算计你。
你有智慧,别人将会躲避你;你没有智慧,别人将会算计你。
所以说:只有无为,才能用来窥测臣下。
”又说:“能独自观察问题的叫做眼睛亮,能独自听取意见的叫做耳朵灵。
能独自作出决断的,就可以做天下的帝王。
”1.3慎到的法家思想慎到,赵国人。
和邹衍等人同为稷下学士,同被齐宣王拜为上大夫。
“飞龙驾着云头,腾蛇漂游雾中,如果云消雾散,蛇就跟蚯蚓、蚂蚁一样了,这是因为它们失去了飞行或漂游时所凭藉的东西啊。
贤能和人屈服于无能之辈,是因为他们权力小、地位低;无能之辈能制服贤能的人,是因为他们权力大、地位高。
尧如果是普通老百姓,那就连三个人出管不了;而桀做了天子,就能搞乱天下。
我因此而知道权势地位值得依靠,而贤能才智不值得羡慕。
弩弓软弱无劲而射出来的箭却飞得很高,是因为被风力推动了缘故;本身无德无才而发布的命令却能付之实施,是因为他从众人那里得到了资助。
尧处在奴隶一类的地位时去教化人,民众就不听从;当他在朝廷上向南坐着而统治天下时,那就能做到有令即行,有禁即止。
由此看来,贤能、才智不能够用来制服民众,而权势地位却完全可以用来使贤能的人屈服。
”1.4韩非子对三者的评价韩非说:“申子关于术治的理论还不周到,商君对于法律的规定也还不完善。
申子说:‘官吏办不能超越自己的职权,对于职权以外的事情即使知道了也不要说。
’‘办事不超越自己职权’是说要谨守自己的职责,这还可以;至于‘对职权以外的事情即使知道了也不要说’,这就是要人们不告发别人的罪过了。
君主用全国人民的眼睛来观察,所以观察起来,没有谁能比君主看得更明白的;君主用全国人民的耳朵来聆听,所以聆听起来,没有谁能比君主听得更清楚的,现在要是大家都知道了却不说,那君主还能凭藉什么去了解情况呢?商君的法令说:‘砍掉敌国一个有爵者的头,就赏给他爵位一级,想要做官的,就让他做俸禄为五十石的官。
砍掉敌国两个爵者的头,就赏给他爵位二级,想要做官的。
就让他做俸禄为一百石的官。
’官爵晋升与砍杀敌人首级的功劳是相当的。
现在如果有一条法令说:‘砍掉敌人首级而立功的人让他们去做医生、工匠。
’那么房屋就会盖不成,而疾病也治不好。
因为工匠要靠手艺精巧,而医生要会调配药剂,如果凭砍头的功劳去做这些工作,那就和他们的才能不相符合了。
现在拿商君所说的做官来说,是要靠智慧和才能的;现在再拿他所说的砍杀敌人首级来说,是要靠勇敢和气力的施展。
现在让施展勇敢和气力而立功的人去担任需要智慧和才能的官职,这就好比让砍杀敌人首级立功的人去做医生、工匠一般。
所以说:商君和申子这两个人对于法治和术治,都还没有达到尽善尽美的地步。
韩非基本上沿袭了荀子对慎到势治的看法,即“慎子蔽于法而不知贤”。
但他主要是用法治来纠正偏差。
认为自古以来,君主多为中等资质,要求君主贤、势并治,并不切合现实。
而以法、势并治,才切实可行。
他指出“抱法处势则治、背法去势则乱”,并提出用人造之势强固自然之势的观点。
韩非对商鞅、申不害、慎到的法家思想,都是既有肯定,也有否定,取其长者为己所用。
这样才有了他的法治、术治、势治兼而用之的法家治国理论。
二.法家思想的形成---韩非子的法家思想据说韩非子口吃,不善言谈,但善于著述,其文章气势逼人,当时堪称大手笔。
他与李斯曾同是荀子的学生,但由于博学多能,才智过人,思维敏捷,让李斯很是嫉妒。
其虽师从荀卿,但思想观念却与荀卿大不相同,他没有承袭儒家的思想,却“喜刑名法术之学”,继承并发展了法家思想,最终成为法家之集大成者。
韩非著作不受韩王重视。
后来这些著作流传到秦国,秦王政读了《孤愤》、《五蠹》之后,大加赞赏,发出“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的感叹,可谓推崇备至,仰慕已极。
后来秦王攻打韩国。
鉴于形势紧迫韩王安便派遣韩非出使秦国。
秦王政见到韩非,极为高兴,却未予信任和重用。
韩非曾上书劝秦始皇先伐赵缓伐韩,由此遭到李斯和姚贾的诋毁,说其“终为韩不为秦”,“不如以过法诛之。
”于是秦王下令将韩非入狱审讯。
李斯伺机派人给韩非送去毒药,让他自杀。
韩非想向秦王自陈心迹,却又不能进见。
后秦王后悔,下令赦免韩非,然而为时已晚。
《韩非子》一书,重点宣扬了韩非法、术、势相结合的法治理论。
韩非“法”、“术”、“势”相结合的理论,达到了先秦法家理论的最高峰,为秦统一六国提供了理论武器,同时,也为以后的封建专制制度提供了理论根据。
2.1 韩非子对法家思想的贡献1.立法他认为:在变法的内容上,一要实行严刑峻法,适当行驶仁义,前者为主后者为辅,过分仁慈对君主来说弊大于利。
二须“不务德而务法”,只靠徳而不靠法是行不通的,是无法有效统治的。
三要把法作为治国的最高标准,正所谓“明主之国,令者,言最贵者也;法者,事最适者也。
言无二贵,法不两适,故言行而不轨于法令者必禁。
”因此“礼”也必须合于法。
四要靠制度不靠贤人,将治国的希望寄托于个人的才智是不妥当的。
另外“法莫如一而固”不能经常变动,并要宣传法律使民众知法从而守法。
不过韩非认为立法权是君主的,提出“法自君出”的观点使法令成了君主个人的意志。
2.明法他认为法律已定,即应对其公开宣传和统一解释,以杜绝官吏舞文弄法和民众行为无准则的弊端,也能“明法以制大臣之威”他主张对民众要上法律常识课,不赞“不教而诛”。
3.守法我国古代法律的特点主要讲刑法,而基本没有民法。
他认为原则上法是君、臣、民都应该遵守的,但根据内容的不同,有些法是君主也要遵守的,有些法则是专门要臣下与民众遵守的。
君是立法者,臣是执法者,民则是执法的对象,因此民众应当遵守一切法令。
民众须按君主所定的法去思想,去行动。
4.执法一是执法必须坚决,法律不能有弹性,该赏即赏,该罚即罚。
二是执法必须公平,应做到“法不阿贵,绳不扰曲”,要“刑过不避大夫,赏善不遗匹夫”。
在法制上亲情不应高于国法。
四是禁令必须严厉,指出“言行不轨于法令者必禁”。
五要保护和嘉奖执法严明的官吏,以树立典范,维护世风。
2.2法家的主要思想1、反对礼制法家重视法律,而反对儒家的“礼”。
他们认为,当时的新兴地主阶级反对贵族垄断经济和政治利益的世袭特权,要求土地私有和按功劳与才干授予官职,这是很公平的,正确的主张。
而维护贵族特权的礼制则是落后的,不公平的。
2、法律的作用第一个作用就是“定分止争”,也就是明确物的所有权。
其中法家之一慎到就做了很浅显的比喻:“一兔走,百人追之。
积兔于市,过而不顾。
非不欲兔,分定不可争也。
”意思是说,一个兔子跑,很多的人去追,但对于集市上的那么多的兔子,却看也不看。
这不是不想要兔子,而是所有权已经确定,不能再争夺了,否则就是违背法律,要受到制裁。
第二个作用是“兴功惧暴”,即鼓励人们立战功,而使那些不法之徒感到恐惧。
兴功的最终目的还是为了富国强兵,取得兼并战争的胜利。
3、“好利恶害”的人性论法家认为人都有“好利恶害”或者“就利避害”的本性。
像管子就说过,商人日夜兼程,赶千里路也不觉得远,是因为利益在前边吸引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