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与保函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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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保函与备用信用证

银行保函与备用信用证
银行保函
出口类保函 进口类保函 对外贸易类保函
承包保函
预留金保函
质量保函与维修 保函
付款保函
补偿贸易保函
投标保函
延期付款保函
来料加工保函
履约保函
租赁保函
预付金保函
二、银行保函的实务处理
(一)保函签发流程
• 未发生赔付
申请人提出 申请 银行出具保 函
通知或转开
保函的撤销
• 发生赔付
申请人 提出申 请 银行出 具保函 通知或 转开 索赔和 理赔 银行对 申请人 追索 保函的 撤销
• (4)开立方式不同。 开立备用信用证时,开证行往往通过受益人当地的代理行 (即通知行)转告受益人,通知行负责审核信用证的表面真 实性,如不能确定其真实性,则有责任不延误地告之开证行 或受益人。银行独立保函的开立可以采取直接保证和间接保 证两种方式。
三、备用信用证与银行保函的比较
(一)备用信用证与银行保函的不同点
• (1)分类方式不同。 备用信用证不象银行保函那样有从属性保函和独立性保函之 分。 • (2)适用的法律规范和国际惯例不同。 备用信用证适用统一的国际惯例;银行保函适用各国关于担 保的法律规范。
三、备用信用证与银行保函的比较
(一)备用信用证与银行保函的不同点
• (3)单据要求不同。 备用信用证一般要求受益人在索赔时提交即期汇票和证明申 请人违约的书面文件;银行独立保函则不要求受益人提交汇 票。
四、银行保函的作用P178
保函作为第三者的信用凭证,其出具的目的是为了使 受益者能够得到一种保证,以消除他对申请人是否具 有履行某种合同义务的能力或决心的怀疑,从而促使 交易顺利进行,保证货款和货物的正常交换,这是保 函的基本功能之一。除此之外,保函还通常用来保证 合约的正常履行、预付款项的归还、贷款及利息的偿 还、合同标的物的质量完好被扣财务的保释等等。概 括而言,保函从其本质上来说具有两大基本作用: 第一,保证合同价款的支付; 第二,发生合同违约时,对受害方进行补偿并对违约 责任人进行惩罚。

保证金、保函、信用证名词解释

保证金、保函、信用证名词解释

履约保证金为确保履行合约而由期货合约买卖双方或期权卖方存放于交易帐户内的押金。

商品期货保证金不是一种股票的支付,也不是为交易该商品而预付的定金,而是一种良好信誉押金。

履约保证金是买卖双方确保履约的一种财力担保.期货市场的交易者在进行交易时必须存入一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保证金数额由提供合约交易的交易所制定,其金额通常为合约总值的5-18%,当然,经幻商或委托经纪商还会自选制定额外保证金,这种额外保证金数额不会低于交易所规定的水平.另外,保证金水平还受市场交易风险大小影响,在波动较大的市场中通常要付较多的保证金.同时,对套期保值和投机交易的保证金要也有所不同,一般前者所收保证金相对低此.保证金又分为初始保证金和追加保证金.初始保证金是交易者按规定在交易前交纳的保证金.因价格变化,交易者所受的帐面损失从保证金中扣除,从而引起保证金下降,当降至保证金下限时(交易所一般者规定有保证金下限),经纪有就要求该交易者再交一部分保证金,以便使帐户达到初始保证金的水平,这个追加的部分,就叫做追加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特点第一招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出中标单位提交履约保证金时,此项条款方为有效,如果在招标书中没有明确规定,在中标后不得追加。

这就维护了招标中要约的真实性和投标人的权益,工程招标人可以根据自身的条件选择对该项工程是否招标。

因此,履约保证金具有选择性。

第二履约保证金不同于定金,履约保证金的目的是担保承包商完全履行合同,主要担保工期和质量符合合同的约定。

承包商顺利履行完毕自己的义务,招标人必须全额返还承包商。

履约保证金的功能,在于承包商违约时,赔偿招标人的损失,也即如果承包商违约,将丧失收回履约保证金的权利,且,并不以此为限。

如果约定了双倍返还或具有定金独特属性的内容,符合定金法则,则是定金;如果没有出现“定金”字样,也没有明确约定适用定金性质的处罚之类的约定,已经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就不是定金,而是其他金钱质。

备用信用证和保函的区别

备用信用证和保函的区别

备用信用证和保函的区别保函和备用信用证适用的法律规范和国际惯例不同。

保函和备用信用证目的不同。

保函的目的是保证在申请人未能按双方协议履行起责任或义务时,由担保人代其履行一定金额、一定期限范围内的某种支付责任或经济赔偿责任。

备用信用证的目的是以贷款融资,或担保债务偿还为目的所开立的信用证。

在国际贸易中,由于贸易双方在彼此的合作中需要一个有效的方式使交易双方的出货及收款都有一定的保障,于是就催生出了保函和备用信用证这些担保方式。

这些担保方式虽然都是对交易中的事项进行保障,但它们还是有一定的区别的,今天我们聊的是▲备用信用证和保函的区别。

▲(一)保函有从属性保函和独立性保函之分,备用信用证无此区分保函作为人的担保的一种,它与它所凭以开立的基础合同之间的关系是从属性抑或是独立的关系呢?据此,保函在性质上有从属性保函和独立性保函之分。

传统的保函是从属性的,保函是基础合同的一个附属性契约,其法律效力随基础合同的存在、变化、灭失、担保人的责任是属于第二性的付款责任,只有当保函的申请人违约,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时,保证人才承担保函项下的赔偿责任。

而申请人是否违约,是要根据基础合同的规定以及实际履行情况来作出判断的,但这种判断显然不是件简单的事,经常要经过仲裁或诉讼才能解决其中的是非曲直。

所以当从属性保函项下发生索赔时,担保人要根据基础合同的条款以及实际履行情况来确定是否予以支付。

各国国内交易使用的保函基本上是从属性质的保函。

独立性保函则不同,它虽是依据基础合同开立,但一经开立,便具有独立的效力,是自足文件,担保人对受举益人的索赔要求是否支付,只依据保函本身的条款。

独立性保函一般都要明确担保人的责任是不可撤销的、无条件的和见索即付的。

保函一经开出,未经受益人同意,不能修改或解除其所承担的保函项下的义务;保函项下的赔付只取决于保函本身,而不取决于保函以外的交易事项,银行收到受益人的索赔要求后应立即予以赔付规定的金额。

国际贸易保函与信用证

国际贸易保函与信用证

国际贸易保函与信用证简介国际贸易保函和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常见的付款方式和担保工具。

它们为买卖双方提供了一定程度的保障,减少了贸易风险,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

本文将介绍国际贸易保函和信用证的概念、作用、特点以及使用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

国际贸易保函国际贸易保函是出口商为了保证买方的付款而向银行发出的一种担保函。

当出口商与进口商达成贸易合同后,出口商可要求买方提供一份保函,以确保买方能够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向出口商支付货款。

当买方未能按时支付货款时,出口商可向保函银行提出索赔要求,由保函银行向出口商支付相应的金额。

国际贸易保函的作用主要有两个方面。

它为出口商提供了一种确保付款的手段,降低了贸易风险,增加了出口商与买方之间的信任。

对于买方来说,提供保函可以帮助其获得更好的交易条件,例如延长支付期限或获得更低的报价。

国际贸易保函有一些特点需要注意。

保函金额通常与合同金额相等或略高,以覆盖货款和利息的支付。

保函的期限一般与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相一致。

保函一般是不可撤销的,除非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或出现不可抗力等情况。

信用证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保函,作为买方的付款工具,确保卖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向买方交付货物。

当买方开立信用证时,买方的银行向卖方或卖方的银行发出保函,承诺在收到合符要求的单据后向卖方支付货款。

信用证的作用主要有三个方面。

它为卖方提供了付款的保障,降低了交易风险,增加了卖方与买方之间的信任。

对于买方来说,信用证可确保货物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质量进行交付。

对于银行来说,信用证还提供了兑付保函的交易机会。

信用证的使用过程包括几个关键步骤。

买方向银行申请开证,提供相应的合同和付款条款等文件。

然后,银行按照买方的要求向卖方或卖方的银行发出信用证。

接下来,卖方按照信用证的要求交付货物,并提供相应的单据给买方的银行。

买方的银行核对单据是否符合信用证的要求,并向卖方支付货款。

在使用信用证时需要注意一些事项。

买卖双方需要确保信用证的条款与合同的要求一致,以免发生纠纷。

求白话文讲解银行保理、保函、信用证业务及其区别

求白话文讲解银行保理、保函、信用证业务及其区别

求白话文讲解银行保理、保函、信用证业务及其区别摘要:一、银行保理业务概述及作用二、银行保函业务概述及作用三、信用证业务概述及作用四、三者之间的区别五、总结正文:银行保理业务是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为企业提供的包括融资、销售账务管理、风险控制等一系列综合金融服务。

它的主要作用是为企业解决应收账款融资难题,提高资金周转率,减轻财务压力。

通过银行保理业务,企业可以将应收账款转让给银行,获得即时的资金支持。

银行保函业务是指银行为客户承担一定的支付责任或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业务。

当客户在投标、招标、合同履行等过程中需要提供保函时,银行可根据客户需求为其开具。

银行保函业务有助于提高企业的信誉度,降低交易风险。

信用证业务是指银行根据客户的申请,开具的载有一定金额、期限和条件的付款保函。

在进口贸易中,信用证业务为出口商提供了保障,确保其能按合同收到货款。

同时,信用证业务还有助于降低买卖双方的交易风险。

三者之间的区别:1.业务性质:银行保理业务是一种综合金融服务,涵盖融资、销售账务管理等多方面;银行保函业务是一种担保业务,主要为客户提供支付责任或履行合同义务的保障;信用证业务则是一种支付保证业务,确保买卖双方按照合同履行义务。

2.业务对象:银行保理业务主要针对企业,解决其应收账款融资问题;银行保函业务面向各类客户,为其在交易过程中提供担保;信用证业务则主要服务于国际贸易,确保出口商能按时收到货款。

3.业务内容:银行保理业务涉及应收账款的管理、融资、风险控制等;银行保函业务主要是为客户提供投标、招标、合同履行等方面的担保;信用证业务则关注货物买卖双方的支付保证和合同履行。

总结:银行保理、保函和信用证业务都是银行为客户提供的重要金融服务。

它们在业务性质、对象和内容上有所区别,但共同目的都是为企业和个人提供金融支持和保障,降低交易风险。

浅析信用证、备用信用证、保函之异同

浅析信用证、备用信用证、保函之异同

浅析信用证、备用信用证、保函之异同备用信用证跟信用证有什么区别?信用证是开证行对受益人的、有条件的付款承诺,即只要受益人按照信用证的规定行事,包括在信用证规定的交货期限内交货,提交信用证规定的单据,当开证行收到受益人提交的、与信用证规定的单据要求表面相符的单据后,如果是即期付款信用证,则开证行向受益人付款;如果是延期付款信用证,则在信用证规定的付款期限到期时付款;如果是远期承兑信用证,则开证行承兑汇票,并于远期汇票到期时付款。

备用信用证实际就是银行保函,因为美国的法律规定银行不能够开立保函,所以用“备用信用证”这个词汇来代替“保函”,但实质是一样的,即银行向受益人担保开证申请人一定会履行与受益人签订的合同中的相关义务(一般是指付款义务),如果开证申请人没有履行付款义务,则开证行保证向受益人付款。

所以,两者的区别是:1)信用证在受益人完成信用证规定的条件后,开证行保证向受益人付款;而备用信用证是在受益人提出开证申请人未履行付款责任的情况下,由开证行负责对受益人付款;2)信用证是受益人完成信用证规定的条件后开证行付款,而备用信用证是在开证申请人未完成付款义务的情况下,由开证行代为付款;3)信用证是开证行的主动付款,而备用信用证是开证行的被动付款;4)信用证一定为受益人利用,而备用信用证一般是备而不用,即备用信用证作为银行担保,开证申请人都会主动付款,所以,一般情况下不会真正利用备用信用证去索款的。

保函与备用信用证的类同之处(一)定义上和法律当事人的基本相同之处保函和备用信用证,虽然在定义的具体表述上有所不同,但总的说来,它们都是由银行或其他实力雄厚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应某项交易合同项下的当事人(申请人)的请求或指示,向交易的另一方(受益人)出立的书面文件,承诺对提交的在表面上符合其条款规定的书面索赔声明或其它单据予以付款。

保函与备用信用证的法律当事人基本相同,一般包括申请人、担保人或开证行(二者处于相同地位)、受益人。

保函与备用信用证的区别

保函与备用信用证的区别

保函与备用信用证的区别
保函和备用信用证都是在国际贸易中为了保障交易双方的利益而设立的工具,但它们有以下几点不同之处:
1. 功能不同:保函是一种保证金制度,承诺在一定条件下向受益人支付一定金额。

备用信用证是一种支付工具,可以在需要时向受益人支付货款。

保函主要用于保证履约方履行合同的义务,而备用信用证主要用于支付货款。

2. 使用对象不同:保函主要用于海关、政府机构、供应商等的公司,用于保证付款的安全性。

备用信用证主要用于进出口贸易公司,用于保证收款的安全性。

3. 使用范围不同:保函可以用于各种类型的交易,包括履约保函、担保保函等。

备用信用证主要用于国际贸易中,通常与出口合同相结合使用。

4. 签发方式不同:保函可以由银行或保险公司签发。

备用信用证通常由银行签发。

总体来说,保函主要是用于保证履约方的履约能力,保障受益人的权益;备用信用证主要是用于保证支付货款的安全性,保障出口商的权益。

国际贸易保函与信用证

国际贸易保函与信用证

国际贸易保函与信用证1. 引言国际贸易是现代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在国际贸易中,为了保证交易双方的权益和信用,常常需要使用到国际贸易保函和信用证。

本文将对国际贸易保函和信用证进行介绍和比较,以便更好地理解它们的作用和差异。

2. 国际贸易保函国际贸易保函是一种由银行作为中介,为买卖双方提供担保的文件。

它是买卖双方在进行国际贸易时所签署的一种协议,用于保证买方按时支付货款或履行合同的义务。

国际贸易保函的主要作用是保障供应商的权益,有效地减少了交易风险,并提高了交易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国际贸易保函通常需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保函的种类,保函的金额,保函的有效期,保函的受益人,保函的要求和条件等。

保函可以根据交易的不同情况而有所变化,以适应各种不同的贸易需求。

3. 信用证信用证是一种由银行作为中介,为买卖双方提供付款保障的文件。

它是买卖双方在进行国际贸易时所签署的一种协议,用于保证卖方能够按时收到货款。

信用证的主要作用是保障买方的权益,有效地减少了交易风险,并提高了交易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信用证通常需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信用证的种类,信用证的金额,信用证的有效期,信用证的开证行,信用证的受益人,信用证的付款要求和条件等。

信用证也可以根据交易的不同情况而有所变化,以适应各种不同的贸易需求。

4. 国际贸易保函与信用证的比较国际贸易保函和信用证在功能和使用方式上存在一些差异。

,国际贸易保函主要是为供应商提供担保,保证买方按时支付货款或履行合同的义务;而信用证主要是为买方提供担保,保证卖方能够按时收到货款。

,国际贸易保函更加注重合同履行和交易风险的保障,对双方的权益保护更为全面,在某些情况下,供应商可能更倾向于选择国际贸易保函;而信用证更强调资金支付的保障,对买方的权益保护更为全面,在某些情况下,买方可能更倾向于选择信用证。

,国际贸易保函通常需要更多的手续和费用,因为它要求银行为双方提供担保;而信用证通常需要更少的手续和费用,因为它只要求银行为买方提供担保。

国际贸易保函与信用证

国际贸易保函与信用证

国际贸易保函与信用证国际贸易保函与信用证一、引言二、国际贸易保函1. 定义和特点国际贸易保函是指由银行代为保证,向受益人承诺在发生特定事件时支付一定金额的款项。

它是一种以银行信用作为基础的保障工具。

国际贸易保函的特点包括稳定性、可靠性、灵活性和广泛适用性。

它可以用于保证履约、投标保证、退税保证等方面。

2. 国际贸易保函的作用和优势国际贸易保函主要用于保证交易双方的权益。

对于卖方而言,国际贸易保函可以确保收款安全;对于买方而言,国际贸易保函可以确保交付合格产品。

国际贸易保函的优势在于其可靠性和灵活性。

银行的信用背书使得国际贸易保函具有高度可靠的支付保障,国际贸易保函的条款可以根据具体合同的要求进行调整。

三、信用证1. 定义和特点信用证是指银行以信用为基础,按照申请人的要求向受益人支付一定款项的一种交易工具。

信用证的特点包括可靠性、普适性、支付保障和提供融资等方面。

信用证通常分为进口信用证和出口信用证两种。

2. 信用证的作用和优势信用证在国际贸易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对于卖方而言,信用证可以确保收款安全;对于买方而言,信用证可以确保货款的支付。

信用证的优势在于其可靠性和支付保障。

由于有银行作为担保方,信用证具有较高的支付保障,信用证还可以为买方和卖方提供融资服务,进一步促进了贸易的开展。

四、比较和分析国际贸易保函和信用证在一些方面有相似之处,但也存在一些区别。

国际贸易保函是由银行代为保证,而信用证是由银行作为支付方;国际贸易保函主要用于保证交易的履约,而信用证除了支付保障外,还可以提供融资服务。

国际贸易保函和信用证在适用范围和操作流程等方面也存在差异。

国际贸易保函与信用证

国际贸易保函与信用证

国际贸易保函与信用证国际贸易保函与信用证一、引言国际贸易保函与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重要的货币支付工具,它们在跨境交易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本文将详细介绍国际贸易保函与信用证的定义、种类、使用方法等相关内容。

二、国际贸易保函1·定义国际贸易保函是一种由银行向受益人(通常为卖方)出具的、表明在一定条件下,银行将向受益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担保工具。

2·种类(1)投标保函:为投标者在投标时提供的保函,保证其在中标后按合同履约。

(2)履约保函:为承包商在签订合同后向受益人提供的保函,保证其按合同要求履约。

(3)支付保函:为向供应商支付货款时提供的保函,保证支付款项的安全性。

3·使用方法(1)申请:申请人向银行提交保函申请书。

(2)发行:银行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和合同内容出具保函。

(3)提交:申请人将保函提交给受益人。

(4)索赔:受益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条件下,向银行提出索赔要求。

三、信用证1·定义信用证是一种由银行保证向受益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支付工具,它表明在一定条件下,银行将按照开证人(通常为买方)的要求向受益人支付货款。

2·种类(1)进口信用证:用于进口商向出口商支付货款的信用证。

(2)出口信用证:用于出口商向进口商索取货款的信用证。

3·使用方法(1)开证:买方委托银行向受益人开立信用证,并提供相应的开证通知书。

(2)确认:受益人确认信用证的内容,并确保其符合交易要求。

(3)装运:卖方将货物按照信用证规定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装运。

(4)索赔:受益人在符合信用证条件的情况下,向银行申请索赔,银行根据信用证的规定支付货款给受益人。

附件:本文档涉及的附件包括相关的国际贸易保函和信用证范本。

法律名词及注释:1·银行:指具有银行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2·受益人:指在国际贸易保函和信用证中享有权益的一方,通常为卖方或出口商。

3·申请人:指在国际贸易保函和信用证中提出申请的一方,通常为买方或进口商。

国际贸易保函与信用证

国际贸易保函与信用证

国际贸易保函与信用证
国际贸易保函与信用证是两种常见的国际贸易支付方式,用于保证买卖双方的交易安全和信用。

国际贸易保函是银行为买方或卖方提供的一种承诺,保证在发生特定条件下向受益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款项。

保函一般包括担保性质的保函和支付性质的保函。

担保性质的保函主要用于确保买方或卖方遵守合同约定的义务,支付性质的保函主要用于向卖方支付货款。

信用证是一种由银行开立的文件,以保证卖方按合同约定向买方交付货物或提供服务,并保证买方按合同支付货款的支付方式。

信用证一般包括进口信用证和出口信用证,进口信用证由买方的银行开立,出口信用证由卖方的银行开立。

国际贸易保函和信用证在保障交易安全和信用方面提供了不同的方式。

通过国际贸易保函,银行担保买卖双方的交易,确保支付
或履约的安全,对卖方来说,保函是一种信用证明,可以增加其交易的可靠性和信任度;而通过信用证,买卖双方可以确保交易的履约和货款的支付,信用证作为支付工具,对双方都提供了一定的保障。

根据具体的交易情况和需求,买卖双方可以选择使用国际贸易保函或信用证来保障交易的安全和信用。

无论是国际贸易保函还是信用证,双方应在交易前详细了解其使用方式和条款,并选择可信赖的银行作为保函或信用证的开立方。

国际贸易保函与信用证

国际贸易保函与信用证

国际贸易保函与信用证国际贸易保函与信用证,这可是国际贸易中相当重要的两个“利器”呢!先来说说国际贸易保函吧。

有一次我碰到一个做外贸生意的朋友,他愁眉苦脸地跟我诉苦。

他的公司向国外一家供应商订购了一批货物,可供应商担心发货后收不到款,死活不愿意发货。

这可把我朋友急坏了,订单都接了,要是货物不到,那可就违约啦!后来,经过别人的指点,他去银行办了个国际贸易保函。

这个保函就像是给供应商吃了一颗定心丸,保证只要供应商按照合同发货,银行就会付款。

供应商一看有银行担保,这才放心地把货发了出来。

你瞧,这国际贸易保函在关键时刻,真能解决大问题!国际贸易保函呢,简单来说就是一种书面信用担保凭证。

它由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应申请人的请求,向第三方开立的一种书面担保,保证在申请人未能按双方协议履行其责任或义务时,由担保人代其履行一定金额、一定期限范围内的某种支付责任或经济赔偿责任。

比如说,在投标的时候,投标方可以通过保函向招标方保证,如果自己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银行会赔偿招标方的损失。

再讲讲信用证。

我曾经听说过这么一个事儿,有一家国内的工厂,好不容易接到了一个国外大客户的订单,兴奋得不行。

但是客户要求用信用证付款,工厂老板之前没接触过,心里直打鼓。

后来请了专业的外贸人员帮忙操作,才顺利完成了交易。

信用证呢,是指银行根据进口商的请求,开给出口商的一种保证承担支付货款责任的书面凭证。

在信用证交易中,银行扮演了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

银行会审核各种单据,只要单据符合信用证的要求,银行就会付款给出口商。

这就给买卖双方都提供了很大的保障。

比如说,出口商不用担心发货后收不到钱,进口商也不用担心付款后收不到货。

国际贸易保函和信用证在国际贸易中都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它们就像是两位“守护天使”,为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保驾护航。

不过,这两者也是有区别的。

国际贸易保函通常是在申请人违约的情况下,担保人才需要履行赔偿责任。

而信用证呢,只要受益人提交的单据符合要求,开证行就必须付款。

银行保函和信用证的区别是什么-

银行保函和信用证的区别是什么-

银行保函和信用证的区别是什么?国际贸易由于其特殊性,汇票支票用的比较少,银行保函和信用证是主要的支付工具。

持有保函和信用证的卖方,都可以先发货后收款。

两种凭证都是银行开具的,具备法律效力,这些是共同点,那么,银行保函和信用证的区别是什么?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有关知识。

国际贸易由于其特殊性,汇票支票用的比较少,银行保函和信用证是主要的支付工具。

持有保函和信用证的卖方,都可以先发货后收款。

两种凭证都是银行开具的,具备法律效力,这些是共同点,那么,银行保函和信用证的区别是什么?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有关知识。

▲一、银行保函和信用证的区别是什么?银行保函与信用证都是银行开立的,同属于银行信用,而且都被用于国际贸易中的货款支付,但两者有很大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银行付款责任不同在信用证业务中,开证行承担第一性付款责任;在银行保函业务中,见索即付保函银行承担第一性付款责任,而有条件保函银行则承担第二性付款责任。

2、适用范围不同信用证业务一般只适用于货物买卖,而银行保函除适用货物买卖外,更多的用于国际工程承包、投标招标、借款贷款等业务,因而适用范围更广。

3、对单据要求不同信用证项下货运单据是付款的依据,单证不符银行可拒付,银行保函项下单据不是付款的依据,一般凭索赔书或其他文件付款。

4、能否融资不同信用证项下受益人可通过议付取得资金融通,而银行保函项下单据不成为索汇的依据,也不能作抵押贷款,受益人不能取得资金融通。

5、与合同关系不同信用证与合同是两个完全独立的契约;而出具有条件的保函的银行,当受益人以对方不履约,提交书面陈述或证明,要求银行履行赔偿诺言时,银行一般须证实不履约的情况,如果双方意见不一,保证银行就会被牵连到交易双方的合同纠纷中去。

有的国家,如美国、日本等,法律禁止银行介入商事纠纷,故不允许银行开立银行保函。

▲二、银行保函的特点是什么?银行保函是指银行应委托人的申请而开立的有担保性质的书面承诺文件,一旦委托人未按其与受益人签订的合同的约定偿还债务或履行约定义务时,由银行履行担保责任。

保函和信用证的异同

保函和信用证的异同

保函和信用证的异同一、保函与备用信用证的不同之处(一)保函有从属性保函和独立性保函之分,备用信用证无此区分保函作为人的担保的一种,它与它所凭以开立的基础合同之间的关系是从属性抑或是独立的关系呢?据此,保函在性质上有从属性保函和独立性保函之分。

传统的保函是从属性的,保函是基础合同的一个附属性契约,其法律效力随基础合同的存在、变化、灭失、担保人的责任是属于第二性的付款责任,只有当保函的申请人违约,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时,保证人才承担违约责任时,保证人才承担保函项下的赔偿责任。

而申请人是否违约,是要根据基础合同的规定以及实际履行情况来作出判断的,但这种判断显然不是件简单的事,经常要经过仲裁或诉讼才能解决其中的是非曲直。

所以当从属性保函项下发生索赔时,担保人要根据基础合同的条款以及实际履行情况来确定是否予以支付。

各国国内交易使用的保函基本上是从属性质的保函。

独立性保函则不同,它虽是依据基础合同开立,但一经开立,便具有独立的效力,是自足文件,担保人对受举益人的索赔要求是否支付,只依据保函本身的条款。

独立性保函一般都要明确担保人的责任是不可撤销的、无条件的和见索即付的。

保函一经开出,未经受益人同意,不能修改或解除其所承担的保函项下的义务;保函项下的赔付只取决于保函本身,而不取决于保函以外的交易事项,银行收到受益人的索赔要求后应立即予以赔付规定的金额。

见索即付保函就是独立性保函的典型代表。

独立性保函是二战后为适应当代国际贸易发展的需要,由银行和商业实践的发展而逐步确立起来的,并成为国际担保的主流和趋势,原因主要在于:第一,从属性保函的发生索赔时,担保银行须调查基础合同履行的真实情况,这是其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所不能及的,且会因此被卷入到合同纠纷甚至诉讼中。

银行为自身利益考虑,绝不愿意卷入到复杂的合同纠纷中,使银行的利益和信誉受到损坏,而趋向于使用独立性保函。

而且银行在处理保函业务时,正越来越多地引进信用证业务的处理原则,甚至有的将保函称为但保信用证。

保函跟信用证的区别

保函跟信用证的区别

保函跟信用证的区别保函与信用证都是银行开立的,同属于银行信用,而且都被用于国际贸易中的货款支付,但两者有很大的区别,下面就跟着店铺一起来看看吧。

银行保函与信用证的主要区别1. 银行付款责任不同在信用证业务中,开证行承担第一性付款责任;在银行保函业务中,见索即付保函银行承担第一性付款责任,而有条件保函银行则承担第二性付款责任。

2. 适用范围不同信用证业务一般只适用于货物买卖,而银行保函除适用货物买卖外,更多的用于国际工程承包、投标招标、借款贷款等业务,因而适用范围更广。

3. 对单据要求不同信用证项下货运单据是付款的依据,单证不符银行可拒付,银行保函项下单据不是付款的依据,一般凭索赔书或其他文件付款。

4. 能否融资不同信用证项下受益人可通过议付取得资金融通,而银行保函项下单据不成为索汇的依据,也不能作抵押贷款,受益人不能取得资金融通。

5. 与合同关系不同信用证与合同是两个完全独立的契约;而出具有条件的保函的银行,当受益人以对方不履约,提交书面陈述或证明,要求银行履行赔偿诺言时,银行一般须证实不履约的情况,如果双方意见不一,保证银行就会被牵连到交易双方的合同纠纷中去。

有的国家,如美国、日本等,法律禁止银行介入商事纠纷,故不允许银行开立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的概念银行保函是指银行应委托人的申请而开立的有担保性质的书面承诺文件,一旦委托人未按其与受益人签订的合同的约定偿还债务或履行约定义务时,由银行履行担保责任。

它有以下两个特点:1. 保函依据商务合同开出,但又不依附于商务合同,具有独立法律效力。

当受益人在保函项下合理索赔时,担保行就必须承担付款责任,而不论委托人是否同意付款,也不管合同履行的实际事实。

即保函是独立的承诺并且基本上是单证化的交易业务。

2. 银行信用作为保证,易于为合同双方接受。

银行保函的主要法律关系银行保函业务中涉及到的主要当事人有三个:委托人、受益人和担保银行。

此外,往往还有反担保人、通知行及保兑行等。

保函与信用证的区别

保函与信用证的区别

保函与信用证的区别今天店铺整理了保函与信用证的区别,为广大网友分忧解惑,大家快来看看吧。

保函与信用证的区别保函保函(Letter of Guarantee, L/G)又称保证书,是指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或个人应申请人的请求,向第三方开立的一种书面信用担保凭证。

保证在申请人未能按双方协议履行起责任或义务时,由担保人代其履行一定金额、一定期限范围内的某种支付责任或经济赔偿责任。

保函即为保证书,为了方便,一般公司及银行都印有一定格式的保证书。

其作用包括凭保函交付货物、凭保函签发清洁提单、凭保函倒签预借提单等。

在凭保函交付货物的情况下,收货人保证在收到提单后立即向船公司交回全套正本提单,承担应由收货人支付的运费及其他费用的责任,对因未提交提单而提取货物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均承担责任,并表明对于保证内容由银行与收货人一起负连带责任。

凭保函签发提单则使得托运人能以清洁提单、已装船提单顺利地结汇。

关于保函的法律效力,海牙规则和维斯比规则都没有作出规定,考虑到保函在海运业务中的实际意义和保护无辜的第三方的需要,汉堡规则第一次就保函的效力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保函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的协议,不得对抗第三方,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的保函,只是在无欺骗第三方意图时才有效;如发现有意欺骗第三方,则承运人在赔偿第三方时不得享受责任限制,且保函也无效。

保函和备用信用证都是国际结算和担保的重要形式,在国际经贸往来中可发挥相同的作用,达到相同的目的。

在国际经贸交往中,交易当事人往往要求提供各种担保,以确保债项的履行,如招标交易中的投标担保,履约担保,设备贸易的预付款还款担保,质量或维修担保,国际技术贸易中的付款担保等,这些担保都可通过保函或备用信用证的形式实现。

从备用信用证的产生看,它正是作为保函的替代方式而产生的,因此,它所达到的目的自然与保函有一致之处。

实践的发展也正是如此。

信用证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L/C),是指开证银行应申请人(买方)的要求并按其指示向受益人开立的载有一定金额的、在一定的期限内凭符合规定的单据付款的书面保证文件。

国际贸易保函与信用证

国际贸易保函与信用证

国际贸易保函与信用证保函与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常见的贸易保证工具。

保函是银行为了保障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而发出的一种书面承诺,保证承贷人在特定条件下向债权人支付一定金额。

信用证是由银行为了确保进口商或买方向出口商或卖方支付货款而开立的一种付款保证工具。

本文详细介绍了国际贸易保函与信用证的定义、功能、种类、申请程序、注意事项等相关内容。

第一章国际贸易保函1. 定义国际贸易保函是银行为了保障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而发出的一种书面承诺。

保函可以作为支付凭证,确保债权人在特定条件下向债务人支付一定金额。

2. 功能国际贸易保函的主要功能包括:●作为付款保证,确保债权人能够按照合同要求获得支付。

●作为履约保证,确保债务人能够按照合同要求履行合同义务。

●作为债权人索赔的依据,提供法律保障。

3. 类型国际贸易保函根据不同的功能和使用范围可分为:●履约保函:确保债务人能够按照合同要求履行合同义务。

●付款保函:确保债权人能够按照合同要求获得支付。

●投标保函:确保招标人能够履行其在招标文件中承诺的义务。

●进口保函:针对进口商发出,确保出口商能够按照合同要求发货。

●出口保函:针对出口商发出,确保进口商能够按照合同要求支付货款。

4. 申请程序国际贸易保函通常需要以下步骤:●确定保函类型和内容。

●申请人向开证行提交保函申请书。

●开证行审查申请书并决定是否发出保函。

●开证行发出保函并通知受益人。

●受益人收到保函后根据保函条款履行合同义务。

5. 注意事项在申请和使用国际贸易保函时需要特别注意以下问题:●保函的内容应与合同一致,保函条款应明确、具体。

●申请人应确保可履行合同义务,以保证保函的有效性。

●受益人应仔细审核保函条款,确保符合合同要求。

●对于保函的修改或解除,应经双方同意并通知开证行。

●在保函有效期内,保函的使用应符合保函条款的规定。

附件:本文涉及附件包括国际贸易保函申请书范本、保函条款范本等。

法律名词及注释:●合同义务:合同双方根据合同约定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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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与保函的区别
“信用证”方法的通俗解释是:买卖双方订立合同后,买方将钱交给银行,并按合同内容交给银行一个购货清单;银行将买方的购货清单转给卖方;卖方按买方的购货清单生产和供货,然后凭供货证明向银行取钱。

到目前为止,我国与外国之间的贸易绝大部分仍采用“信用证”的方法。

信用证的缺点是手续多,过程长,费用高,透明度差;信用证的漏洞是银行无法辨别单据的真伪,如果有人以假单据诈骗,或发货不合格,使买方比较被动和蒙受损失。

保函与备用信用证异同谈
保函和备用证作为国际结算和担保的重要形式,在国际金融、国际租凭和国际贸易及经济合作中应用十分广泛。

由于二者之间日趋接近。

甚至于有人将二者混同。

事实上,二者之间既有基本类同之处,又有许多不同之处,准确把握两者之间的相似与区别,有助于在实际工作中正确运用它们来促进国际经贸的开展,也有利于保护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因此,本文试对两者作一比较。

一、保函与备用信用证的类同之处
(一)定义上和法律当事人的基本相同之处
保函和备用信用证,虽然在定义的具体表述上有所不同,但总的说来,它们都是由银行或其他实力雄厚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应某项交易合同项下的当事人(申请人)的请求或指示,向交易的另一方(受益人)出立的书面文件,承诺对提交的在表面上符合其条款规定的书面索赔声明或其它单据予以付款。

保函与备用信用证的法律当事人基本相同,一般包括申请人、担保人或开证行(二者处于相同地位)、受益人。

三者之间的法律关系是,申请人与但保人或开证行之间是契约关系,二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以开立保函申请书或开证行与受益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则是以保函或备用信用证条款为准。

(二)应用上的相同之处
保函和备用信用证都是国际结算和担保的重要形式,在国际经贸往来中可发挥相同的作用,达到相同的目的。

在国际经贸交往中,交易当事人往往要求提供各种担保,以确保债项的履行,如招标交易中的投标担保,履约担保,设备贸易的预付款还款担保,质量或维修担保,国际技术贸易中的付款担保等,这些担保都可通过保函或备用信用证的形式实现。

从备用信用证的产生看,它正是作为保函的替代方式而产生的,因此,它所达到的目的自然与保函有一致之处。

实践的发展也正是如此。

(三)性质上的相同之处
国际经贸实践中的保函大多是见索即付保函,它吸收了信用证的特点,越来越向信用证靠近,使见索即付保函与备用信用证在性质上日趋相同。

表现在:第一,担保人银行或开证行的担保或付款责任都是第一性的,虽然保函或备用信用证从用途上是发挥担保的作用,即当申请人不履行债项时,受益人可凭保函或备用信用证取得补偿,当申请人履行了其债项,受益人就不必要使用(备用信用证就是如此得名的);第二,它们虽然是依据申请人与受益人订立的基础合同开立的,但一旦开立,则独立于基础合同;第三,它们是纯粹的单据交易,担保人或开证行对受益人的索赔要求是基于保函或备用信用证中的条款和规定的单据,即只凭单付款。

因此,有人将保函称为“担保信用证”。

二、保函与备用信用证的不同之处
(一)保函有从属性保函和独立性保函之分,备用信用证无此区分保函作为人的担保的一种,它与它所凭以开立的基础合同之间的关系是从属性抑或是独立的关系呢?据此,保函在性质上有从属性保函和独立性保函之分。

传统的保函是从属性的,保函是基础合同的一个附属性契约,其法律效力随基础合同的存在、变化、灭失、担保人的责任是属于第二性的付款责任,只有当保函的申请人违约,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时,保证人才承担违约责任时,保证人才承担保函项下
的赔偿责任。

而申请人是否违约,是要根据基础合同的规定以及实际履行情况来作出判断的,但这种判断显然不是件简单的事,经常要经过仲裁或诉讼才能解决其中的是非曲直。

所以当从属性保函项下发生索赔时,担保人要根据基础合同的条款以及实际履行情况来确定是否予以支付。

各国国内交易使用的保函基本上是从属性质的保函。

独立性保函则不同,它虽是依据基础合同开立,但一经开立,便具有独立的效力,是自足文件,担保人对受举益人的索赔要求是否支付,只依据保函本身的条款。

独立性保函一般都要明确担保人的责任是不可撤销的、无条件的和见索即付的。

保函一经开出,未经受益人同意,不能修改或解除其所承担的保函项下的义务;保函项下的赔付只取决于保函本身,而不取决于保函以外的交易事项,银行收到受益人的索赔要求后应立即予以赔付规定的金额。

见索即付保函就是独立性保函的典型代表。

独立性保函是二战后为适应当代国际贸易发展的需要,由银行和商业实践的发展而逐步确立起来的,并成为国际担保的主流和趋势,原因主要在于:第一,从属性保函的发生索赔时,担保银行须调查基础合同履行的真实情况,这是其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所不能及的,且会因此被卷入到合同纠纷甚至诉讼中。

银行为自身利益考虑,绝不愿意卷入到复杂的合同纠纷中,使银行的利益和信誉受到损坏,而趋向
于使用独立性保函。

而且银行在处理保函业务时,正越来越多地引进信用证业务的处理原则,甚至有的将保函称为但保信用证。

第二,独立性保函可使受益人的权益更有保障和更易于实现,可以避免保函申请人提出各种原因如不可抗力、合同履行不可能等等来对抗其索赔的请求,避免对违约人起诉所花费大量的金钱、精力及诉讼旷日持久等缺陷,可确保其权益不至因合同纠纷而受到损害。

备用信用证作为信用证的一种形式,并无从属性与独立性之分,它具有信用证的“独立性、自足性、纯粹单据交易”的特点,受益人在该信用证为准,开证行只根据信用证条款与条件来决定是否偿付,而与基础合约并无关。

(二)保函和备用信用证适用的法律规范和国际惯例不同。

由于各国对保函的法律规范各不相同的,到目前为止,尚未有一个可为各国银行界和贸易界广泛认可的保函国际惯例。

独立性保函虽然在国际经贸实践中有广泛的应用,但大多数国家对其性质在法律上并未有明确规定,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保函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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