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管理制度-定密和密级调整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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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定密管理制度

公司定密管理制度

公司定密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国家秘密事项密级确定、变更和解密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国防科工委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的规定》、《国家秘密保密期限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秘密为国家秘密。

(一)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定一定范围人员知悉的有关事项。

国家秘密分为绝密级、机密级、秘密级。

(二)本公司涉及的国家秘密事项确定为“秘密级”。

第三条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密级确定、密级变更、解密的程序和要求。

适用于本公司军工产品涉及的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确定和变更管理。

第四条定密依据:(一)依据协作单位的项目合同上标明的密级进行定密;(二)公司内部产生的文件、图纸资料密级的确定,根据《国防科技工业国家秘密范围规定》(科工安密[2009]1488号)的国防科技工业国家秘密“范围目录”中所规定的密级;(三)上级或外来文件、图纸资料的密级确定,有既定密级的,按原定密级定密。

第五条对承接的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和在本公司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须及时确定和标明密级及保密期限,并适时进行密级变更和解密。

第六条定密程序(一)js质量部是公司涉密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在承担涉密项目立项时,依据对方项目原始密级和有关保密范围,提出定密申请,填写《国家秘密密级确定(变更)审批表》(xxxxxx-BM14),经保密办审核、保密领导小组确认后生效,保密办备案(审批程序见附图5)。

(二)保密办负责将确定的涉密事项汇总至《涉密事项一览表》(xxxxxx-BM15),经保密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审批后存档备案。

第七条保密期限及涉密范围确定(一)国家秘密事项的保密期限,除有特殊规定外,秘密级事项不超过十年;(二)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自标明制发之日起算(涉密文件自编写者完成编写签字之日起算)。

不能标明制发日的国家秘密,自通知密级和保密期限之日起算;(三)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必须将涉密事项(载体)的接触和知悉范围,严格限制在可以控制的范围内;(四)秘密载体的接触和知悉范围一般以文字加以明确,书面形式的秘密载体及其电子文档用专门的书面文字加以明确;(五)对于非有形载体的秘密事项,如涉密讲话、活动等,应当事先确定接触和知悉范围,并在开始时将其密级和保密期限通知有关人员。

1.定密管理制度

1.定密管理制度

北京xxx公司定密管理制度密级:内部文号:北京xxx公司页脚内容1年月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公司国家秘密事项的确定及变更工作,依据《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国家秘密保密期限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第三条经管国家秘密事项的人员,在项目下达十日内必须先拟定初始密级,及时按程序上报,各级审核、审批时间累计不得超过十日。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国家秘密事项及载体形式,以及属于国家秘密的设施、工程、装备等。

第二章定密范围第五条涉密科研项目的定密范围包括:涉密科研项目从立项到项目完成,其过程(调研、预研、可行性报告、申请书、项目建议书、合同、协议书、项目文件、总结、成果文件)等各环节产生的小结、报告、部分软件程序、试验数据等阶段成果。

第六条公司文件、材料定密范围包括:公司各职能部门业务工作中形成的各类密级文件、材料及有关报表等。

第三章国家秘密的确定第七条涉密科研项目定密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二、甲方《合同书》及《技术协议书》标定的密级页脚内容2第八条涉密科研项目定密工作责任部门定密小组、保密工作委员会/领导小组。

第九条涉密科研项目定密程序(一)项目承办人以项目合同书、技术协议书等标定的密级和保密期限为依据,填写《公司科研项目密级审定表》(附表1)、《公司涉密项目基本信息登记表》(附表2)和《公司涉密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附表3),一式二份,并附合同书,由该项目负责人所在部门签署初审意见。

(二)部门应根据《任务书》、《合同书》、《技术协议书》,认真核对《公司科研项目密级审批表》、《公司涉密项目基本信息登记表》和《公司涉密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的内容,由部门领导签署。

(三)部门领导签署意见上报定密小组审核。

定密小组审核后报保密工作委员会/领导小组审批。

第十条公司文件、材料定密依据一、《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二、外来文件的密级三、项目承办过程中产生的文件依据项目的密级第十一条公司文件、材料定密程序由公司文件、材料起草人根据相关规定提出密级意见,分别填写《公司发文稿纸》(附表4)、《公司文件、材料密级审批表》(附表5),经部门领导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并由发文机关备案。

定密工作管理制度

定密工作管理制度

定密工作管理制度
一、确定密级管理责任
1.本公司针对重要信息的秘密级别,由董事会负责确定,须由国务院
保密委员会核准,并由本公司保密管理责任人负责实施。

2.公司安全保密管理工作的决策、负责和监督由董事会负责;实施安
全保密管理的责任由本公司保密管理责任人负责。

3.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进行具体管理,落实加密管理的要求,并负责为保密工作提供支持。

二、保密管理手续
1.保密管理内容:
(1)对重要信息进行加密处理;
(2)对重要信息进行定期盘查;
(3)定期对保密用户、计算机网络实施安全检查;
(4)建立完善的保密信息跟踪管理制度,以确保保密信息不被外泄;
(5)确保保密信息的安全传输、存储及访问;
(6)按照保密要求开展物品保密检查;
(7)确保保密信息按照要求在定期到期时销毁;
(8)按照要求组织实施保密资料审查;
(9)组织落实加密管理的各项规定;
(10)对保密信息应用中的安全漏洞进行识别、检查和消除;
(11)依法处理保密事故和保密违规行为。

2.保密管理制度:。

保密工作定密工作制度

保密工作定密工作制度

保密工作定密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保密工作,准确确定国家秘密,切实防范泄密事件发生,推进保密工作科学化和规范化,根据《保密法》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保密工作定密工作是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的重要任务,必须依法进行,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第三条保密工作定密工作应当坚持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利各项工作”的方针,严格执行《保密法》,依据中央和国家机关确定的国家秘密及其密级范围,准确划定密级。

第四条保密工作定密工作应当坚持定密与管理相结合,凡列为国家秘密的事项,严格按保密规定进行管理。

第二章定密范围和标准第五条拟定各类文电、资料时要依法定密。

具体承办科室要依据保密范围,对工作中产生的事项确定是否属于国家秘密。

对属于国家秘密的,应当拟定密级,并提出定密依据。

第六条工作中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一旦泄露会造成严重后果的事项,属国家秘密事项。

第七条绝密级事项是指泄露可能导致特别严重后果的事项;机密级事项是指泄露可能导致严重后果的事项;秘密级事项是指泄露可能导致一般后果的事项。

第三章定密程序第八条对已确定为国家秘密事项密级的文电、资料,应依据有关期限规定确定保密期限。

除特殊规定外,绝密级事项不超过30年,机密级事项不超过20年,秘密级事项不超过10年。

保密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以年记;在一年以内的,以月记。

不能确定期限的,应当确定解密的条件。

第九条定密工作应由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的保密工作机构或者指定的专门人员负责,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十条定密工作应当进行记录,并保存有关资料,以便查阅和监督。

第四章定密责任第十一条定密工作应当明确定密责任人,实行定密责任人制度。

第十二条定密责任人应当具备相应的条件,包括熟悉保密法律法规、具有相应的业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等。

第十三条定密责任人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对定密工作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

第五章监督与检查第十四条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定期对定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事业单位定密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定密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定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事业单位的定密工作,保护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事业单位内部的定密工作,包括定密原则、定密权限、定密程序和定密责任等内容。

第三条事业单位定密工作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遵守国家秘密保密制度,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

第四条本制度由事业单位定密管理部门负责执行,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并自觉执行。

第五条对于泄露国家秘密、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定密原则第六条定密工作必须坚持保密需要与知情范围相适应的原则,根据不同的秘密级别,确定不同的知情范围,确保秘密信息的合理控制。

第七条定密工作必须坚持最小知情原则,对于不需要知晓秘密信息的人员,不得进行泄露。

第八条定密工作必须坚持谁定谁保的原则,定密工作由管理人员负责,保密工作由全体工作人员共同参与。

第九条定密工作必须坚持平衡安全与便利的原则,在保证秘密安全的前提下,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三章定密权限第十条定密权限是指事业单位内部各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工作职责,享有的定密管理权利。

第十一条定密权限分为一般定密权限和特殊定密权限两种,具体权限范围由事业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二条一般定密权限包括对涉密文件、资料进行定密、解密、复制、传输等操作。

第十三条特殊定密权限包括对涉及国家机密、军事机密等高级秘密的人员进行背景审查、安全培训等操作。

第十四条定密权限的行使应当严格遵守工作程序和规定,不得超越权限范围进行操作。

第四章定密程序第十五条定密程序是指事业单位在进行定密工作时,按照一定的步骤和规定进行操作的程序。

第十六条定密程序包括文件起草、审核、定密、分发、利用和销毁等环节,具体步骤由事业单位定密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七条定密程序应当根据保密等级的不同进行区分,对于不同级别的涉密文件应当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十八条定密程序应当由全体工作人员共同遵守,对于违反程序的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

2定密、密级变更和解密管理办法

2定密、密级变更和解密管理办法
5.3.3有关承担涉密项目的部门负责按照定密和变更密级的审批意见,及时在其他图纸、文件等秘密载体上标明密级,并做好秘密资料管理工作,同时填写《秘密事项定密登记表》报保密办公室。
5.4密级项目调整
5.4.1变更密级的依据
5.4.1.1《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第三章第十三条。
国家科学技术秘密事项,由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变更密级:知悉范围拟作较大改变的;
5.1.2 公司产生的向上级军工管理部门呈送的军工发展计划、军工改造计划、军工总结、军工生产统计报表等汇报资料按照秘密级定密,保密期一般为10年。
5.1.3 承担横向军工配套项目,其配套的产品和技术为公司军民两用产品和技术:产生的协议书、合同、可行性报告等文件等同于配套项目的密级,其他内部派生文件如生产计划、工艺文件等按照重要资料进行管理不定密级,但不得涉及军工配套的工程名称、工程型号等内容。
(4)已经扩散而很难采取补救措施的;
(5)已在大范围试验推广,可保性较差的;
(6)可以从公开产品中获得的。国防科学技术秘密事项保密期限届满的,自行解密。
5.4.3.2.《国防科学技术成果国家秘密的保密和解决办法》第十二条。
国防科学技术成果秘密的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在保密期限内,国防科技成果秘密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提前解密:
2/3
5.1.7公司自行研发具有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产品的核心技术,按照秘密进行管理,保密期限定为10年。
5.1.8公司通过秘密途径引进的或通过正常途径引进的合同规定不得对第三国泄漏的一般军用和重要民用电子技术、设备、产品、样品及其渠道、来源,定为秘密。
5.2保密期限
5.2.1国家秘密事项确定密级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保密期限。
5.1.4 承担横向军工配套项目,其配套的产品和技术为本项目专门研究:除产生的协议书、合同、可行性报告等文件等同于配套项目的密级外,其他内部派生文件如设计文件、工艺文件等同于配套项目的密级。

保密定密工作制度

保密定密工作制度

保密定密工作制度第一条总则为加强我国保密工作,规范保密定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定密原则(一)根据事项对国家安全和利益的危害程度,准确确定国家秘密;(二)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各项工作开展;(三)严格执行保密法律法规,依法定密;(四)定密与管理相结合,确保国家秘密得到有效管理。

第三条定密范围(一)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一旦泄露可能损害国家政治、经济、国防、科技、外交等领域安全的事项;(二)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资料、技术、产品等;(三)其他应当确定为国家秘密的事项。

第四条定密主体(一)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二)公民个人。

第五条定密程序(一)拟定保密事项时,应当对涉及的国家秘密进行识别和判断;(二)确定国家秘密的密级,如需定为秘密、机密或绝密级;(三)确定保密期限,绝密级事项不超过30年,机密级事项不超过20年,秘密级事项不超过10年;(四)在保密文件、资料的显著位置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五)对确定为非密的事项,可适当标注,便于管理和使用。

第六条定密责任(一)定密责任人负责对本单位、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进行领导和管理;(二)具体承办人负责对工作中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进行识别、定级和标注;(三)定密审核人对定密工作进行审核,确保定密准确、合法;(四)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要依法履行保密职责,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第七条定密管理(一)建立健全保密制度,明确保密职责;(二)加强对国家秘密事项的储存、传输、处理、使用等环节的管理;(三)定期对保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四)对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第八条培训与宣传(一)定期开展定密工作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和能力;(二)加强保密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保密意识;(三)利用各种渠道宣传保密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保密氛围。

第九条监督与检查(一)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定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二)上级机关、单位对下级机关、单位的定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三)机关、单位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本单位的定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保密单位定密管理制度

保密单位定密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保密单位定密管理,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定密原则1.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2. 依据国家秘密的密级和保密期限确定;3. 严格执行定密程序,确保定密工作的严肃性、准确性和及时性;4. 坚持保密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三、定密范围1. 保密单位内部产生的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数据、信息、技术等;2. 保密单位与其他单位合作过程中产生的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数据、信息、技术等;3. 保密单位在对外交流、合作、培训、咨询等活动中产生的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数据、信息、技术等。

四、定密程序1. 保密单位各部门在产生、使用、处理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数据、信息、技术等时,应当立即进行定密;2. 定密责任人应当对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数据、信息、技术等进行初步审查,提出定密意见;3. 保密单位定密委员会负责审核、确定国家秘密的密级和保密期限;4. 定密责任人根据定密委员会的审核意见,对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数据、信息、技术等进行定密;5. 定密责任人将定密结果报保密单位定密委员会备案。

五、定密责任1. 定密责任人负责对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数据、信息、技术等进行定密,确保定密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2. 定密责任人应当熟悉国家秘密的密级和保密期限,掌握定密标准;3. 定密责任人应当对定密结果负责,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六、定密监督1. 保密单位设立定密监督小组,负责对定密工作进行监督;2. 定密监督小组定期对定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3. 定密监督小组有权对定密责任人进行约谈、通报批评等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由保密单位定密委员会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3 密级确定和调整管理制度(带表格)

3 密级确定和调整管理制度(带表格)

密级确定和调整管理制度一、范围1、本制度规定了密级、保密期限的确定、调整和管理要求。

2、本制度适用于密级确定、调整及管理工作。

二、职责1、密级确定初始意见由最初产生(或经办)该事项的相关部门负责。

2、公司主管领导和总经理为国家秘密事项项进行界定,其职责是:a) 掌握用于秘密事项界定的《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确定办法(试行)》和其他调整、变更密级、保密期限的规定;b) 熟知主体专业与相关专业的保密范围和其他有关规定;c) 根据生产的实际情况,督促和检查各部门开展的定密、解密、升密等工作情况;d) 按照规定的程序完成定密、解密、升密的审批工作;e) 公布各部门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项目目录表,对各事项的密级和保密期限进行动态跟踪;f) 定期研究解决定密、解密等工作中的问题,不断改进工作。

3、保密部门对密级确定、调整负有组织、指导、检查的责任。

三、密级确定、调整的原则1、密级确定、调整必须依法规范进行。

主要依据:a) 依据航天特种材料及工艺技术研究所提供的《钛饼TC4R450×330×120 GB/T16598-1996产品图纸》标定的密级;b)依据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三研究院三O六所提供的《钛合金接头毛坯交付验收细则》标定的密级;c)依据《武器装备配套产品订货合同》标定的密级;2、密级项目的降密原则:依据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本着“高来低去”的原则对单位项目的密级进行降密;3、密级项目解密的原则:依据有关规定,本着“开闸放水”的原则,对已无保密价值的资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解密;4、密级项目升密的原则:对本单位低密级项目中的核心秘密,要按照“低来高去”的原则进行第二次定密;四、密级确定、调整的程序1、密级确定的时限各部门对业务工作产生和涉及的国家秘密,要依照国家及相关行业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及时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最迟不超过10日。

2、密级确定程序a)由国家秘密事项产生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对业务工作中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提出密级和保密期限的意见;b)国家秘密事项密级确定和调整应经部门领导审核,主管领导和总经理审批;c)主管领导和总经理对密级项目界定要与密源部门共同研究密级或保密期限确定的理由,确定保密期限。

定密 管理制度

定密 管理制度

定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定密工作,保障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定密工作,规定了定密工作的组织、程序、标准和责任,以及对违反定密规定的处罚和责任追究。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定密,是指依法对涉密信息、涉密载体进行标定密级和设定定密期限,实施访问控制、保存同步、传输封装等安全措施,确保国家秘密不被泄漏的一种措施。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涉密信息是指对国家的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信息;从事涉密工作的单位、部门、人员,对这些信息的保密程度、控制管理和利用方式有专门的规定。

第五条定密工作的原则是:依法定密、科学定密、合理定密、严格保密。

第六条定密委员会(以下简称定密委)是本单位的定密工作领导机构,由主要负责人担任主任。

定密委负责本单位的定密工作。

第七条定密工作(以下简称定密)是本单位的一项重要职责,凡涉及国家秘密的一切信息、载体,必须依法设定密级,限定密期限,并加以严格管理和保护。

第八条本制度所称的涉密信息分秘密、机密、绝密三级。

秘密级别最低,绝密级别最高。

第二章定密工作的组织及职责第九条定密委是本单位定密工作的领导机构,其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制定和修改本单位的定密工作规章制度,指导和监督实施;(二)审查和批准本单位的重大定密事项;(三)组织定密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业务培训,监督落实;(四)对违反定密规定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置和追责;(五)负责本单位的定密检查、审核工作。

第十条保密委员会是本单位的业务指导部门,负责定密工作的日常指导和协调工作。

保密委员会每年对定密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第十一条定密工作由本单位的专门机构具体负责,包括:(一)定密机构,负责制定、审核、批准和管理本单位内部信息资源的定密工作;(二)档案馆管理处,负责管理和保管档案员,保证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定密工作管理制度

定密工作管理制度

定密工作管理制度定密工作管理制度篇一:定密工作制度定密工作制度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定密工作,提高定密的规性和准确性,实现对定密工作的科学管理,根据《人民国保守秘密法》和省、市工商局相关规定,结合江阳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区局各股、室、所、队、中心定密工作的管理。

本规定所称的“定密工作”是指:区局各股、室、所、队、中心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秘密及其密级具体围的规定,将在公务活动中产生的符合秘密条件的重要事项或信息,履行法定程序,及时准确地确定为秘密,并确定其密级、期限和知悉围,对在期限的秘密变更密级、变更期限或者解密工作的总称。

第三条定密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并授权定密责任(审核)人负责区局定密工作的日常管理。

区局定密责任(审核)人在区局定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在业务上接受市工商局定密工作领导小组和区局的指导和监督。

定密责任(审核)人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制定和调整本单位定密围《江阳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产生的秘密事项一览表》;(二)负责指导、监督和管理本单位秘密的定密和解密工作;(三)负责审核、确定以区局名义制发的秘密文件资料的密级、期限、知悉围;(四)负责变更以区局名义制发的秘密文件资料的等级、期限、知悉围,并负责解密工作;(五)参与泄密事件的密级鉴定和对信息公开有争议事项的处理工作。

第四条定密工作的容和程序。

(一)定密工作包括确定秘密事项的密级、期限、知悉围和在相关载体上做出标志四项容。

1、确定秘密等级。

各部门对照《法》、《江阳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产生的秘密事项一览表》以及有关部门的《秘密及其密级具体围的规定》确定本部门定密的具体事项,拟定本部门秘密事项的密级。

2、确定期限。

期限有两种法确定:(1)对能够预见具体时间的秘密,可根据秘密产生时间至解密时间的长短确定期限或根据某事件发生、截止时间确定期限;(2)对无法预见具体解密时间的秘密,可以按照“绝密”级事项不超过30年,“”级事项不超过20年,“秘密”级事项不超过10年的规定确定期限。

保密工作制度

保密工作制度

保密工作制度为加强保密工作,保守国家秘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定密管理制度定密工作是保密工作的重要基础。

根据我办实际,由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成员组成定密工作小组。

1.定密工作小组在保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办公室的密级确定工作。

2.依据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及时确定单位秘密事项、密级和保密期限。

3.根据情况变化,及时变更单位、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和保密期限。

4.接受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指导。

二、涉密人员管理制度1.认真学习《保密法》及有关法规文件,依据保密工作方针、政策,对本单位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进行依法管理。

2.熟悉掌握《机关工作人员保密须知》及本单位的保密工作规章制度,向本单位人员进行保密宣传教育,按照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做好保密工作。

3.负责督促检查本单位秘密事项载体及有关国家秘密内容的信息、文件收发登记、传阅等工作,做到不丢失、无损坏、不泄密。

(1)对发至本单位的保密文件,要认真进行核对、签收和登记。

严格按照来文单位文件的密级要求,保管好文件。

(2)在制作本单位密件、密品时,必须履行审批手续,必须在有保密保障的地方进行,以防泄密。

4.检查各科室、下属单位的保密工作,发现泄密事件和问题,及时向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5.认真调查研究,协助单位领导抓好保密工作,经常向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反映情况,提出改进和加强保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6.涉密人员不得在私人交往、私人通信中涉及国家机密。

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国家秘密,不准在无保密保障的电话中谈论国家秘密,不准引带无关人员进入保密要害部门、部位。

7.涉密人员自己发生泄密事故时,必须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不得隐瞒。

发现他人违反保密规定泄露国家秘密时,必须立即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

三、网络保密管理制度1.上网信息的保密管理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

凡向网站提供或发布信息,必须经过局领导保密审查批准,未经审查批准不得私自发布。

单位定密工作管理制度

单位定密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的定密工作,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涉及国家秘密的定密工作,包括定密、解密、变更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定密工作程序,明确定密责任,提高定密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准确性。

第二章定密责任第四条本单位定密工作由定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小组组长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定密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和调整本单位的定密范围,明确国家秘密事项一览表;(二)负责审核、确定本单位产生的国家秘密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三)负责监督、指导本单位的定密和解密工作;(四)负责对本单位的定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六条定密责任(审核)人由定密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其主要职责:(一)负责制定和调整本单位的定密范围,明确国家秘密事项一览表;(二)负责审核、确定本单位产生的国家秘密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三)负责监督、指导本单位的定密和解密工作;(四)负责处理涉及国家秘密的日常事务。

第三章定密程序第七条定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确定国家秘密事项:各部门在公务活动中产生涉及国家秘密的事项,应当及时向定密责任(审核)人报告;(二)审核密级:定密责任(审核)人根据国家秘密事项的性质、内容、影响等因素,提出初步密级建议;(三)确定密级:定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定密责任(审核)人的建议,确定国家秘密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四)发布密令:定密工作领导小组将确定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部门;(五)登记备案:定密责任(审核)人将国家秘密事项的定密情况登记备案。

第八条解密、变更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等,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监督与检查第九条定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本单位的定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定密及密级管理制度

定密及密级管理制度

定密及密级调整管理制度1.密级的标识a) 国家秘密的标识为“★”,以“★”的左边标密级,右边标保密期限,形式为:密级★保密期限,如:“机密★八年”、“绝密★二十年”、“秘密★十年”等。

未注明保密期限者,按绝密30年、机密20年、秘密10年的期限管理。

b) 涉密信息(纸质文件、资料及word类电子文档、视频资料)均应当在封面(无封面应在首页)右上角标注密级和保密期限;涉密的Excel表格、二维图、三维图等应在标题栏后标注密级;c) 软盘、光盘和其它介质涉密载体、密品应在封面、表面明显位置标注密级。

2.定密责任主体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是定密责任主体。

其职责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国防科技工业定密工作管理办法》及合同甲方审定的密级证明表,对本单位产生的涉密事项,制定《涉密事项一览表》,审核批准本单位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根据情况变化变更和解除秘密事项;3.定密工作程序3.1定密工作审批程序a) 总经理接到涉密项目时,交到保密办公室,由保密办公室依据项目协议书上标记的密级,填写《涉密事项一览表》,经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签字审批,将此交由保密办公室的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存档管理;b)保密办收到涉密事项内容包括: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等载体,依据《国防科技工业定密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第四章第十七条相关规定、合同甲方审定的密级证明表及本单位的《涉密事项一览表》,提出拟定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的具体意见,填报《涉密事项申报审批表》,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审核批准确定为涉密事项;事项确定后将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等载体下发到相关涉密人员处;c)《涉密事项申报审批表》交由保密办留档,由档案保管员管理留作备查;3.2填报《涉密事项申报表审批表》的依据a) 根据《保密法》第十五条规定:“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除另有规定外,绝密级不超过三十年,机密级不超过二十年,秘密级不超过十年;”b) 根据《保密法》第十五条规定:“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应当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在最小范围”。

定密管理制度

定密管理制度

xxxxxx定密管理制度为加强xxxxxx依法定密工作,促进定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提高定密工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根据《福建省定密工作程序规定》,制定如下定密工作制度。

一、建立健全定密工作组织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我委依法产生或派生的国家秘密事项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以及在保密期限内对国家秘密变更密级,变更保密期限或解密等项工作。

二、认真落实定密工作责任制1、定密工作领导小组由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负责领导本办的定密工作,协调处理定密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2、明确定密审核人,负责办理领导批准前的定密审核工作,具体审核承办人提出的确定、变更密级和保密期限或者解密的具体意见和其他与定密工作有关的意见、建议或者异议,并向审批领导提出审核意见。

3、文件、资料等的拟稿、采集承办人应依据《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对所承办的工作内容进行定密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以定密具体意见形式提出。

认为该事项不属于国家秘密的,应注明“非密”,属于工作秘密的,应注明“内部”;认为属于国家秘密的,拟定密级,保密期限和限定接触人员的范围,注明拟定密级依据,并按保密相关规定呈报审定;认为属于“不明确事项”或“有争议事项”的应写明情况报请定密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

三、严格遵循定密工作程序1、领导交办工作事项时,应事先提出保密和定密的要求;2、承办人在公文送审签发单或定密审核单上提出定密具体意见;3、定密审核人对承办人提出的定密具体意见进行审核,对“密”或“非密”及“密级”、“保密期限”等提出明确的审核意见。

4、主管领导或授权的分管领导签发批准。

5、拟文科室按签发单的内容要求作最后处理,印发行文。

四、规范公文送审签发单使用符合定密规定要求的公文送审签发单和定密审批单,公文送审签发单和定密审批单格式内应有“拟定密级”、“保密期限”、“拟定密级依据”和“定密审核意见”栏,以确保定密工作的真正落实。

五、加强对定密工作的检查监督把定密工作纳入经常性的工作抓紧抓好,定期对本单位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定密工作经常有序开展。

保密基本制度

保密基本制度

定密及密级调整制度1、定密工作是保密工作的重要基础。

根据公司实际,由主管军品科研生产的负责人、总工程师、生产部、保密办负责人联合参加定密工作。

1.1定密工作在公司保密委员会领导下开展,负责公司的密级确定工作。

1.2依据公司生产任务或项目原始密级和有关保密范围,研究制定《涉密事项一览表》,并报公司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批准实施。

1.3依据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及时确定公司秘密事项、密级和保密期限。

1.4根据情况变化,及时变更公司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和保密期限。

1.5接受公司保密委员会的监督指导。

2、国家秘密事项密级的变更变更保密期限内的秘密事项,由秘密事项产生部门根据定密时的程序申报变更,变更原则为:2.1秘密事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提高密级和延长保密期限;2.2发现原定密级偏低的;2.3近期取得进展,对国家安全有重要意义的;2.4新发现对国家安全具有重要潜在作用的;3.5秘密事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降低密级和保密期限:3.5.1发现原定密级偏高的;3.5.2已有接替技术,但仍有一定保密价值的;3.5.3因国防科技工业发展和国民经济建设需要扩大知密范围的。

3.国家秘密事项密级的解密保密期限内秘密事项,经衡量公开后无损于国家安全和有利于国家建设的,原定密部门应及时宣布解密。

解密原则为:3.1秘密事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密:3.1.1常规国防装备技术已经退出现役的;3.1.2已有接替技术,原有技术无保密价值的;3.1.3转为民用,可保性差的。

3.2秘密事项保密期限届满的,自行解密。

国家秘密载体和密品保密管理制度一、国家秘密载体1、秘密载体的概念秘密载体是指以文字、符号、图形、声音的形式载有国家秘密的物件。

它包括传统的纸介质文件、资料,也包括磁介质等非书面形式的秘密载体,如载有国家秘密信息的磁盘、磁带、光盘、录像和录音带等。

2、秘密载体的管理秘密载体的保密管理,是企业、各部门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

各部门应当确定相应的管理机构和人员负责。

定密工作管理制度

定密工作管理制度

定密工作管理制度定密工作管理制度篇一:定密工作制度定密工作制度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定密工作,提高定密的规范性和准确性,实现对定密工作的科学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省、市工商局相关规定,结合江阳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区局各股、室、所、队、中心定密工作的管理。

本规定所称的“定密工作”是指:区局各股、室、所、队、中心依照保密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将在公务活动中产生的符合国家秘密条件的重要事项或信息,履行法定程序,及时准确地确定为国家秘密,并确定其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对在保密期限内的国家秘密变更密级、变更保密期限或者解密工作的总称。

第三条定密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并授权定密责任(审核)人负责区局定密工作的日常管理。

区局定密责任(审核)人在区局定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在业务上接受市工商局定密工作领导小组和区保密局的指导和监督。

定密责任(审核)人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制定和调整本单位定密范围《江阳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一览表》;(二)负责指导、监督和管理本单位国家秘密的定密和解密工作;(三)负责审核、确定以区局名义制发的国家秘密文件资料的密级、保密期限、知悉范围;(四)负责变更以区局名义制发的国家秘密文件资料的等级、保密期限、知悉范围,并负责解密工作;(五)参与泄密事件的密级鉴定和对信息公开有争议事项的处理工作。

第四条定密工作的内容和程序。

(一)定密工作包括确定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保密期限、知悉范围和在相关载体上做出标志四项内容。

1、确定秘密等级。

各部门对照《国家保密法》、《江阳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一览表》以及有关部门的《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确定本部门定密的具体事项,拟定本部门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

2、确定保密期限。

保密期限有两种方法确定:(1)对能够预见具体时间的国家秘密,可根据国家秘密产生时间至解密时间的长短确定保密期限或根据某事件发生、截止时间确定保密期限;(2)对无法预见具体解密时间的国家秘密,可以按照“绝密”级事项不超过30年,“机密”级事项不超过20年,“秘密”级事项不超过10年的规定确定保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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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1 发现原定密级明显偏高的。
8.2.2 原定密级的秘密事项已有相应的替代技术,但仍有一定保密价值的。
8.2.3 因国防科技工业发展和国民经济建设需要,可以扩大知密范围的。
8.3 密级项目解密的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解密)
8.3.1 国防技术装备已退出现役的。
8.3.2 已经有替代技术或已转为民用,原有技术已无保密价值的。
8.3.3 秘密事项的保密期限届满的。
8.4 密级变更及解除密级的工作程序
密级变更及解除密级的工作程序按密级确定程序执行。
秘密事项的保密期限届满的,自行解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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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附表一:
保密管理手册
承办部门 型号/代号 申报事项
秘密事项密级确定(变更、解除)审批表
No:
承办人 姓名
秘密事项 名称
申报时间
6 秘密事项的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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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保密管理手册
6.1 经法定程序确定的上级下达的带有秘密级标识的事项及围绕其再生的重要事项。
6.2 本公司研制的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对国家安全和国防建设有一定影响的科技成果和
核心技术。
6.3 本公司的发展规划及重点项目规划。
6.4 通过秘密途径收集或正常途径收集的但合同规定需保密的科研资料、来源等信息。
2 引用文件 《国家秘密保密期限的规定》(199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电子工业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1997 年 5 月 30 日起施行)
3 定义 对本公司业务活动和业务管理中所涉及的国家秘密及其密级进行依法定密的工作。
4 职责与权限 4.1 保密委员会
负责审核批准本公司涉及的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确定、变更和解除。 4.2 保密办公室
6.5 正在研制、试验、改进的军工电子装备及预研项目代号的真实名称。
6.6 国家下达的项目外汇计划。
6.7 军品外贸出口及对外谈判中产生的秘密事项。
6.8 重大合同和重大工程的构成内容、经费指标、项目进展情况等。
6.9 反映本公司综合情况的需要保密的事项。
7 密级确定程序 7.1 上级下达或外来的国家秘密事项或横向任务己标明密级的项目,由主管部门或收文部 门按照原密级下发执行。 7.2 围绕上级下达或外来的国家秘密事项再生的必须上报或外发的报告、报表、总结和汇 报等文件,承办部门按来文密级执行。 7.3 特殊情况下必须调整密级的,由承办部门提出申报意见,填写“秘密事项密级确定(变 更、解除)审批表”(见附表一),经部门领导审核,定密小组审定,保密委员会审批确定密 级。 7.4 上级下达的未定密事项或本公司产生的秘密事项的密级确定,由国家秘密事项产生部 门及时提出并确定密级的申报意见,填写”秘密事项密级确定(变更、解除)审批表”(见附表 一),经部门领导审核,定密小组审定,保密委员会审批确定密级。 7.5 保密期限,我公司只涉及国家秘密级事项,按《国家秘密保密期限的规定》执行,除 有特殊规定外,秘密级事项不超过十年。 7.6 密级确定后,由保密办公室通知相关涉密部门和人员。 7.7 本公司的秘密事项的密级经审批确定后,由国家秘密事项产生部门交保密办公室备 案。
负责本公司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确定、变更和解除的组织、指导和管理工作。 4.3 定密小组
负责审定本公司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确定、变更和解除。 4.4 部门领导 4.4.1 负责本部门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界定初始意见的及时提出。 4.4.2 负责审核本部门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确定、变更和解除。
5 秘密事项 5.1 经法定程序确定的上级下达的带有密级的事项及围绕其再生的事项 5.2 本公司承担的指令性军工科研生产项目所涉及的密件、密品和场所。 5.3 本公司自主或合作开发研制的军工科研生产项目所涉及的密件、密品和场所。 5.4 其他需要保密的密件、密品和场所。
8 密级变更及解除 8.1 密级提高的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相应提高密级) 8.1.1 发现原定密级明显偏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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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保密管理手册
8.1.2 在国防科技项目研制过程中取得新进展,对国防安全有重要意义的。
8.1.3 新发现原定密级的秘密事项对国防安全有更重要潜在作用的。
8. 2 密级降低的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相应降低密级)
原定密级
确定、变更(提高、降低)解除密级 申报密级
原定 保密期限 申报 保密期限
项目内容 概要
申报依据 及理由
知悉范围
部门领导 审核意见
签字:
定密小组 审定意见
签字:
保密委员会 审批意见
签字:


1、本表由秘密事项产生部门的承办人填写。 2、本表完成审批后交保密办公室备案。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பைடு நூலக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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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保密管理手册
定密和密级调整工作制度
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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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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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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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28 发布
----公司
2017-07-29 施行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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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定密和密级调整工作制度
保密管理手册
1 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文规定了确定密级、变更密级和解密的实施办法。 本文适用于本公司秘密事项的密级确定、变更和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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