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及领导班子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人大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及领导班子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若干规定
【法规类别】干部与工作人员
【发布部门】南京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日期】2013.01.22
【实施日期】2013.01.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及领导班子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
若干规定
(2013年1月22日经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扩大会议讨论通过)
根据中央和省、市委的有关精神,现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及领导班子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作出如下规定。
一、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以下二至九条略)在市内开展各类视察、调研、执法检查活动,一律轻车简从,五人以上的一律集中乘车前往。各类公务活动不得扰民,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得用警车带路,不得影响正常交通及生产经营等活动。
二、下基层不得搞层层陪同,根据工作需要由所到单位安排分管相应工作的人员参与。
三、驻点调研随行工作人员仅限1人,当地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临时确定1-2名分管相
应工作的陪同人员,不安排随行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