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实施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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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实施情况汇报
一、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情况
(一)岗位开发情况
我们按照《关于印发2018年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实施细则的通知》(甘人社通〔2018〕159号)要求,狠抓任务落实,目前,省下达我市230个深度贫困村1380个乡村公益性岗位指标已全部落实到位,其中,乡村道路维护员343人(占比24.9%)、乡村保洁员494人(占比35.8%)、乡村绿化员149人(占比10.8%)、乡村水电保障员101人(占比7.31%)、农村养老服务员43人(占比3.11%)、村级就业社保协管员32人(占比2.31%)、乡村公共安全管理员114人(占比8.24%)、乡村公益设施管理员104人(占比7.53%),人员按期上岗,补贴按月发放,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二)岗位管理情况
在人员管理方面,实行“县定、乡聘乡管、村用”的管理机制,各项目县均制定了乡村公益性岗位考核管理办法,对聘用人员的考核主要包括履行岗位职责、遵守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等情况,月考核结果由村第一书记(包村科级干部)、村支书、村委会主任共同评议,乡镇对各村的月考核结果进行汇总,乡镇负责人审定同意后,报送县人社、财政部门审核拨付当月岗位补贴。
对平时考核或年终考核不合格的人员,由乡镇政府向人社部门以正式报告的形式提出建议,经审核后,取消其服务资格,并停止发放岗位补贴。在规范县乡日常管理的同时,及时安排项目县认真对照省人社厅《关于2018年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为民办实事进展情况的通报》(甘人社明电〔2018〕102号)要求,扎实开展乡村公益性岗位实施情况“回头看”,确保各类问题彻底整改到位。同时,严格人员选聘,严把乡村公益性岗位“入口关”,印发了《关于做好庆阳市2018年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援助深度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零输转家庭劳动力就业的通知》(庆市人社发〔2018〕124号),对乡村公益性岗位的选聘条件及选聘程序、日常考核管理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
在补贴管理方面,面对市级财政异常紧张的局面,我们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多次与市财政局、市扶贫办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衔接沟通,最终把我市承担费用的690个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开支纳入市对县1.8亿元扶贫打捆资金使用范围,落实了资金来源。在财政资金保障到位的基础上,把及时兑现补贴作为重中之重,实行周报告制度,项目县每周两次报告补贴兑现落实情况,保证了全市1380名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及时兑现。在提高兑现效率的同时,不断规范补贴发放程序,实行县、乡二级审核,乡镇政府每月将岗位补贴核定表、人员考勤表、考核意见报县人
社局审核,通过审核后,由县财政局将当月补贴拨付至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个人银行账户,截止2018年12月份,全市已兑现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483万元,未发生补贴拖欠问题。
二、各类经济组织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奖补政策落实情况
争取市政府出台了庆阳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鼓励企业等各类经济组织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奖励办法的通知》(庆政办发[2018]116号),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庆市人社发[2018]343号),进一步明确了奖补条件,规范了奖补程序,目前,全市共有1356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享受补贴,发放奖补金额207.88万元。同时,为了准确及时掌握这项工作开展落实情况,印发市人社局《关于做好鼓励企业等各类经济组织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奖励办法贯彻落实和情况报送工作的通知》(庆市人社发[2018]387号),实行奖补情况月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