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性条文

合集下载

市政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

市政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

一、《城乡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23)3.0.7施工中必须建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并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关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

作业前主管施工技术人员必须向作业人员进行详尽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形成文献。

3.0.9施工中,前一分项工程未经验收合格严禁进行后一分项工程施工。

6.3.3人机配合土方作业,必须设专人指挥。

机械作业时,配合作业人员严禁处在机械作业和走行范围内。

配合人员在机械走行范围内作业时,机械必须停止作业。

6.3.10挖方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 挖土时应自上向下分层开挖,严禁掏洞开挖。

作业中断或作业后,开挖面应做成稳定边坡。

2 机械开挖作业时,必须避开构筑物、管线,在距管道边1m范围内应采用人工开挖;在距直埋缆线2m范围内必须采用人工开挖。

3 严禁挖掘机等机械在电力架空线路下作业。

需在其一侧作业时,垂直及水平安全距离应符合表6.3.10的规定。

表6.3.10 挖掘机、起重机(含吊物、载物)等机械与电力架空线路的最小安全距离8.1.2沥青混合料面层不得在雨、雪天气及环境最高温度低于5℃时施工。

8.2.20热拌沥青混合料路面应待摊铺层自然降温至表面温度低于50℃后,方可开放交通。

10.7.6在面层混凝土弯拉强度达成设计强度,且填缝完毕前,不得开放交通。

11.1.9铺砌面层完毕后,必须封闭交通,并应湿润养护,当水泥砂浆达成设计强度后,方可开放交通。

17.3.8当面层混凝土弯拉强度未达成1MPa或抗压强度未达成5MPa时,必须采用防止混凝土受冻的措施,严禁混凝土受冻。

二、《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2-2023)2.0.5 施工单位应按协议规定的或通过审批的设计文献进行施工。

发生设计变更及工程洽商应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设计变更与工程洽商手续,并形成文献。

严禁按未经批准的设计变更进行施工。

2.0.8 施工中必须建立技术与安全交底制度。

作业前主管施工技术人员必须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与技术交底,并形成文献。

强制性条文汇编全(2020版)

强制性条文汇编全(2020版)

强制性条文汇编目录第一篇施工质量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1)1 地基基础 (1)《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18 (1)《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2001 (1)《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 (6)《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 (7)《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34-2004 (7)《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1-2012 (21)《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13 (22)《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 (22)《复合土钉墙基坑支护技术规范》——GB50739-2011 (23)《高层建筑筏形与箱形基础技术规范》——JGJ6-2011 (23)《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 (23)《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24)《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 (27)《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 (27)《载体桩设计规程》——JGJ135-2007 (27)《地下建筑工程逆作法技术规程》——JGJ165-2010 (27)2 主体结构 (28)《烟囱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78-2008 (28)《滑动模板工程技术规范》——GB50113-2005 (29)《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13 (30)《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 (30)《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 (30)《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20204-2002(2011版) (3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20 (34)《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12 (36)《大体积混凝土施工标准》——GB50496-2018 (37)《墙体材料应用统一技术规范》——GB50574-2010 (37)《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591-2010 (38)《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检测技术管理规范》——GB50618-2011 (39)《钢管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628-2010 (40)《无障碍设施施工验收及维护规范》——GB50642-2011 (40)《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755-2012 (41)《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924-2014 (41)《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 (41)《轻骨料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12-2006 (42)《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12 (44)《轻骨料混凝土技术规程》——JGJ51-2002 (45)《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 (45)《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11 (46)《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2006 (46)《建筑工程大模板技术规程》——JGJ74-2003 (46)《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2002 (47)《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技术规程》——JGJ82-2011 (47)《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应用技术规程》——JGJ85-2010 (48)《无粘结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92-2004 (48)《钢框胶合板模板技术规程》——JGJ96-2011 (49)《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107-2010 (49)《清水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JGJ169-2009 (50)《液压爬升模板工程技术规程》——JGJ195-2010 (50)《纤维石膏空心大板复合墙体结构技术规程》——JGJ217-2010 (51)《冰雪景观建筑技术规程》——JGJ247-2011 (51)《钢筋锚固板应用技术规程》——JGJ256-2011 (53)《无机轻集料砂浆保温系统技术规程》——JGJT253-2011 (53)3 屋面工程 (54)《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 (54)《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12 (54)《坡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693-2011 (56)4 装饰装修 (57)《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18 (57)《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 (57)《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20 (58)《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JGJ110-2017 (60)《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范》——JGJ214-2010 (60)《建筑遮阳工程技术规范》——JGJ237-2011 (60)5 建筑安装 (61)《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2-2002 (61)《建筑防腐蚀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24-2010 (65)《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65)《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16 (67)《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69)《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 (70)《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 (71)《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50601-2010 (72)《建筑电气照明装置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617-2010 (72)《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2001 (73)《矿物绝缘电缆敷设技术规程》——JGJ232-2011 (75)《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CJJ12-2013 (75)《埋地塑料排水管道工程技术规范》——CJJ143-2010 (76)6 智能建筑与建筑节能 (77)《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 (77)《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GB50364-2005 (78)《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366-2005(2009版) (78)《硬泡聚氨酯保温防水工程技术规范》——GB50404-2007 (79)《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19 (79)《太阳能供热采暖工程技术规范》——GB50495-2009 (83)《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规范》——GB50606-2010 (83)《民用建筑太阳能空调工程技术规范》——GB50787-2012 (84)《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4 (84)《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范》——JGJ176-2009 (85)《民用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应用技术规范》——JGJ203-2010 (85)《采光顶与金属屋面技术规程》——JGJ255-2012 (85)第二篇施工安全 (87)《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87)《安全帽》——GB2811-2007 (87)《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2014 (89)《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 (89)《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GB50656-2011 (100)《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 (100)《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GB50870-2013 (102)《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 (10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103)《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2010 (106)《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10 (106)《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107)《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 (109)《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0-2008 (109)《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 (110)《建筑施工木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64-2008 (114)《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66-2008 (117)《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80-2009 (119)《液压升降整体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JGJ183-2009 (120)《建筑施工作业劳动保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标准》——JGJ184-2009 (120)《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 (121)《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02-2010 (122)《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215-2010 (124)《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安全技术规程》——JGJ231-2010 (124)《建筑施工竹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54-2011 (125)《建筑施工起重吊装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276-2012 (126)《安全色》——GB2893-2008 (126)《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 (126)第三篇设计规范 (126)《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2009版) (12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 (128)《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规范》——GB50045-95(2005版)即将更新 (139)《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 (146)《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 (151)《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 (156)《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50555-2010 (156)《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 (157)《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160)《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2010 (163)《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36-2005 (168)《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67-2006 (168)《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75-2012 (169)《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10 (171)《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242-2011 (173)《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 (174)《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50494-2009 (174)第四篇建筑设备 (175)《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规范》——GB50365-2005 (175)《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规范》——GB50738-2011 (175)《通风管道技术规程》——JGJ141-2004 (175)《辐射供暖供冷技术规程》——JGJ142-2012 (175)《供热计量技术规程》——JGJ173-2009 (176)《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63-2008 (176)《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94-2009 (176)《管道直饮水系统技术规程》——CJJ110-2006 (178)《建筑排水金属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127-2009 (179)《城镇地热供热工程技术规程》——CJJ138-2010 (179)《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CJJ140-2010 (179)《燃气冷热电三联供工程技术规程》——CJJ145-2010 (179)第一篇施工质量《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5.0.8 经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或重要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及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强制性标准 强制性条文

强制性标准 强制性条文

强制性标准强制性条文强制性标准是指由政府或者行业组织制定并强制执行的标准,其目的是保障产品质量、安全性和环境保护。

强制性标准通常包括了一系列的强制性条文,这些条文对产品的设计、生产、检测和质量控制等方面都有详细规定。

强制性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消费者权益、促进产业升级和提升国家整体竞争力都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强制性标准的制定需要充分考虑国家和行业的实际情况,结合国际标准和先进经验,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在制定过程中,需要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特别是相关企业和专家学者的意见,以确保标准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

强制性标准的制定应当依据科学的技术原理和实践经验,不断更新和完善,以适应市场和技术的发展变化。

其次,强制性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应当具有明确的指导性和约束性。

条文内容应当具体明确,不留歧义,便于企业和监管部门执行和检查。

同时,条文的制定应当充分考虑产品的安全性、环保性、质量稳定性等方面的要求,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产业的健康发展。

强制性标准和强制性条文的执行是保障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的重要手段。

对于违反强制性标准的企业,应当依法给予处罚,确保市场的公平竞争和消费者的权益。

同时,监管部门也应当加强对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保障标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强制性标准和强制性条文的制定和执行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支持。

政府应当加强对标准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政策支持,鼓励企业加强标准化管理,提升产品质量和竞争力。

消费者也应当增强对产品质量和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意识,积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总之,强制性标准和强制性条文的制定和执行是保障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的重要保障。

只有通过科学合理的标准制定、严格的标准执行和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才能够有效地保障消费者的权益,促进产业的升级和发展,推动国家整体竞争力的提升。

希望各方能够共同努力,推动强制性标准和强制性条文的制定和执行工作取得更加积极的成效。

强制性条文

强制性条文

强制性条文在法律法规和合同中,强制性条文是指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法律规定,其内容不可由合同的一方自由约定或修改,也不能被违反。

强制性条文的存在是为了保护弱势方,并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强制性条文的特点强制性条文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法律效力:强制性条文是法律规定,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违反强制性条文的行为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2.不可约定:强制性条文的内容不可以由合同的一方自由约定或修改。

合同双方无权违反强制性条文,否则合同将被视为无效。

3.保护弱势方:强制性条文的存在是为了保护弱势方的利益,防止其受到不公平的对待。

这些条文通常涉及劳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领域。

强制性条文的作用强制性条文在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维护公平正义方面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其主要功能包括:1.保护消费者权益:强制性条文在消费者保护方面起到重要作用。

例如,商品质量不合格的情况下,消费者有权依据相关的强制性条文要求退换货或要求赔偿。

2.维护劳动者权益:劳动法中的一些强制性条文,确保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例如,劳动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雇主不得违反最低工资标准等。

3.规范商业行为:强制性条文经常用来规范商业行为,防止不正当竞争和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

例如,反垄断法中规定了垄断行为的禁止,保护市场竞争的公平性。

强制性条文的实施和违反强制性条文的实施和违反由政府、法院和行业监管机构来监督和执法。

当强制性条文被违反时,一方可以向有权机关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补救。

政府机构和法院会对违反强制性条文的行为进行调查和判决,以维护法律的权威和社会公共利益。

结论强制性条文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保护弱势方的权益方面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只有通过强制性条文的制定和执行,才能确保公正、公平和可持续的社会发展。

因此,在制定合同或进行商业活动时,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并遵守相关的强制性条文,以确保合法合规的行为。

强制性条文大全全

强制性条文大全全

强制性条文汇编目录第一篇施工质量 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01 地基基础 0《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2004 0《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2001 (1)《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 (5)《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GB50112-2013 (6)《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34-2004 (6)《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1-2012 (16)《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16)《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 (17)《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13 (18)《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 (18)《复合土钉墙基坑支护技术规范》——GB50739-2011 (19)《高层建筑筏形与箱形基础技术规范》——JGJ6-2011 (19)《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 (19)《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20)《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 (22)《冻土地区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JGJ118-2011 (22)《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 (22)《载体桩设计规程》——JGJ135-2007 (22)《地下建筑工程逆作法技术规程》——JGJ165-2010 (22)2 主体结构 (23)《烟囱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78-2008 (23)《滑动模板工程技术规范》——GB50113-2005 (23)《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13 (24)《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 (24)《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 (2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20204-2002(2011版) (25)《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27)《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12 (29)《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规范》——GB50496-2009 (29)《墙体材料应用统一技术规范》——GB50574-2010 (29)《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591-2010 (30)《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检测技术管理规范》——GB50618-2011 (31)《钢管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628-2010 (31)《无障碍设施施工验收及维护规范》——GB50642-2011 (31)《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755-2012 (31)《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924-2014 (32)《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 (32)《轻骨料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12-2006 (32)《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12 (34)《轻骨料混凝土技术规程》——JGJ51-2002 (34)《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 (34)《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11 (35)《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2006 (35)《建筑工程大模板技术规程》——JGJ74-2003 (35)《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2002 (35)《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技术规程》——JGJ82-2011 (36)《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应用技术规程》——JGJ85-2010 (36)《无粘结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92-2004 (37)《钢框胶合板模板技术规程》——JGJ96-2011 (37)《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107-2010 (37)《清水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JGJ169-2009 (37)《液压爬升模板工程技术规程》——JGJ195-2010 (37)《纤维石膏空心大板复合墙体结构技术规程》——JGJ217-2010 (38)《冰雪景观建筑技术规程》——JGJ247-2011 (38)《钢筋锚固板应用技术规程》——JGJ256-2011 (39)《无机轻集料砂浆保温系统技术规程》——JGJT253-2011 (39)3 屋面工程 (40)《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 (40)《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12 (40)《坡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693-2011 (41)4 装饰装修 (42)《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 (4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42)《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 (42)《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 (44)《铝合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576-2010 (44)《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范》——JGJ103-2008 (44)《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JGJ110-2008 (45)《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范》——JGJ214-2010 (45)《建筑遮阳工程技术规范》——JGJ237-2011 (45)5 建筑安装 (45)《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2-2002 (45)《建筑防腐蚀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24-2010 (48)《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48)《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50)《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51)《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52)《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 (53)《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50601-2010 (53)《建筑电气照明装置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617-2010 (53)《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2001 (54)《矿物绝缘电缆敷设技术规程》——JGJ232-2011 (55)《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CJJ12-2013 (55)《埋地塑料排水管道工程技术规范》——CJJ143-2010 (55)6 智能建筑与建筑节能 (57)《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 (57)《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GB50364-2005 (57)《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366-2005(2009版) (58)《硬泡聚氨酯保温防水工程技术规范》——GB50404-2007 (58)《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58)《太阳能供热采暖工程技术规范》——GB50495-2009 (60)《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规范》——GB50606-2010 (61)《民用建筑太阳能空调工程技术规范》——GB50787-2012 (61)《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4 (61)《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范》——JGJ176-2009 (62)《民用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应用技术规范》——JGJ203-2010 (62)《采光顶与金属屋面技术规程》——JGJ255-2012 (62)第二篇施工安全 (64)《安全帽》——GB2811-2007 (6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2014 (65)《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 (6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GB50656-2011 (7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 (71)《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GB50870-2013 (73)《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 (7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7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75)《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2010 (75)《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10 (75)《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76)《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 (77)《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0-2008 (77)《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 (77)《建筑施工木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64-2008 (78)《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66-2008 (80)《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基坑工程安全技术规程》——JGJ167-2009 (82)《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80-2009 (82)《液压升降整体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JGJ183-2009 (82)《建筑施工作业劳动保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标准》——JGJ184-2009 (82)《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 (83)《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02-2010 (84)《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215-2010 (85)《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安全技术规程》——JGJ231-2010 (85)《建筑施工竹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54-2011 (85)《建筑施工起重吊装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276-2012 (86)《安全色》——GB2893-2008 (86)《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 (86)第三篇设计规范 (86)《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2009版) (8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 (87)《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规范》——GB50045-95(2005版)即将更新 (93)《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 (98)《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 (101)《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 (105)《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50555-2010 (105)《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 (105)《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108)《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2010 (110)《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36-2005 (113)《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67-2006 (113)《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75-2012 (113)《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10 (115)《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242-2011 (117)《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 (117)《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50494-2009 (117)第四篇建筑设备 (118)《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规范》——GB50365-2005 (118)《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规范》——GB50738-2011 (118)《通风管道技术规程》——JGJ141-2004 (118)《辐射供暖供冷技术规程》——JGJ142-2012 (118)《供热计量技术规程》——JGJ173-2009 (118)《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63-2008 (118)《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94-2009 (119)《管道直饮水系统技术规程》——CJJ110-2006 (120)《建筑排水金属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127-2009 (120)《城镇地热供热工程技术规程》——CJJ138-2010 (121)《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CJJ140-2010 (121)《燃气冷热电三联供工程技术规程》——CJJ145-2010 (121)第一篇施工质量《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经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或重要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及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强制性条文

强制性条文

我国工程建设标准规范体系总计约3600本规范标准中的绝大多数(97%)是强制性标准;其中有关房屋建筑的内容,总计约15万条。

这样多的条文给监督和管理带来诸多不便。

而且,这些标准尽管是强制性的,但其中也掺杂了许多选择性的和推荐性的技术要求。

加上强制性标准数量多、内容杂,在实际执行时往往冲击了真正应该强制的重要内容,反而使'强制'逐渐失去了其威慑力,淡化了其作为强制性要求的作用。

(一)强制性条文背景1、我国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我国工程建设标准规范体系总计约3600本规范标准中的绝大多数(97%)是强制性标准;其中有关房屋建筑的内容,总计约15万条。

这样多的条文给监督和管理带来诸多不便。

而且,这些标准尽管是强制性的,但其中也掺杂了许多选择性的和推荐性的技术要求。

例如,在标准规范中表达为'宜'和'可'的规定就完全不具备强制性质。

加上强制性标准数量多、内容杂,在实际执行时往往冲击了真正应该强制的重要内容,反而使‘强制’逐渐失去了其威慑力,淡化了其作为强制性要求的作用。

因此,尽管我国已经建立起了相对严密而完善的标准规范体系,而且其中多数都是强制性的,但多年来工程质量事故仍不断发生。

排除许多非技术性因素的干扰,传统标准规范的管理体制恐怕也存在一些问题。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为加强我国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

2001年1月30日国务院以第279号令的形式公布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条例中规定了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建筑管理部门在工程质量中的权力和责任,对规范工程质量管理和整顿建筑市场秩序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在条例的最后有'罚则'一章,规定了勘察、设计单位如未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者,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并且,如由此而造成工程质量事故者,还要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还要吊销资质证书。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
目录
• 概述 • 强制性条文的主要内容 • 强制性条文的实施与监管 • 强制性条文与其他标准的关系 • 强制性条文的未来发展
概述
01
定义与特点
定义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是国家规定 的在工程建设领域必须强制执行的法 规,是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卫生等 方面的最低要求。
特点
强制性条文具有法律约束力,违反强 制性条文的行为将会受到相应的法律 制裁;同时,强制性条文也是技术法 规,具有技术上的权威性和强制性。
绿色建筑推广
强制性条文鼓励在建筑设计和施工过程中采 用绿色建筑理念和技术,以促进建筑业的可 持续发展。
强制性条文的实施与
03
监管
实施方式
01
严格执行
强制性条文必须得到严格执行,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违反或降 低标准。
02
03
培训与宣传
技术审查
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宣传,确 保他们了解和掌握强制性条文的 内容和要求。
和安全。
新材料的应用
随着新材料技术的不断创新,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将加强 对新材料应用的规范,以确保新材料的性能和安全性。
绿色建筑的要求
随着环保意识的提高,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将加强对 绿色建筑的要求,推动建筑行业向低碳、环保方向发展。
国际标准化趋势的影响
国际标准的引入
01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将积极引入国际先进标准,提高我国
强制性条文的来源
国家法律法规
强制性条文是国家法律法规在工程建设领域的具体体现,是保障国 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手段。
行业标准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也是强制性条文的来源之一,是行业内部必须遵 守的规范和准则。

强制性条文

强制性条文

强制性条文1. 引言强制性条文是指在特定领域或行业中,为保障各方的权益和安全,由法律、法规或标准等形式明确规定的必须遵守的条款。

这些条文的目的是确保行业中的参与者能够遵守标准化要求,以提供一致的产品或服务,并促进公共利益的实现。

本文将探讨强制性条文的重要性、作用及其在不同领域中的应用。

同时,还将介绍如何遵守这些强制性条文的方法和一些应对措施。

2. 强制性条文的重要意义强制性条文的存在对于保障公共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是一些强制性条文的重要意义:•保护消费者权益:强制性条文在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产品配方和使用说明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保护消费者的权益,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促进公平竞争:强制性条文可以对市场中的各方统一规范,确保公平竞争的环境。

例如,在商业领域中,强制性条文可能规定了商标注册和保护、产品广告规范等内容,以防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发生。

•提高行业整体水平:通过对行业从业者实施强制性条文的要求,可以推动行业整体水平的提高。

例如,在医疗领域,医疗机构和医生需要遵守一系列的强制性条文,以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维护社会稳定:强制性条文可以对社会行为进行规范,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

例如,在交通领域,强制性条文规定了驾驶员的行为规范、车辆安全配置等内容,以确保道路交通的安全和顺畅。

3. 强制性条文的应用强制性条文广泛应用于各个行业和领域。

以下是一些典型的应用示例:3.1. 食品安全领域在食品安全领域,强制性条文规定了食品质量、原料来源、生产加工环节、食品添加剂使用等方面的要求。

这些条文的实施能够确保食品的安全和卫生,防止食品中毒事件的发生。

3.2. 建筑工程领域在建筑工程领域,强制性条文规定了建筑设计、施工和验收的标准和程序。

这些条文的遵守可以确保建筑物的结构安全、抗震能力和消防设施的有效运行,从而保护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3.3. 环境保护领域在环境保护领域,强制性条文规定了废物处理、排放标准和环境监测要求。

人防施工质量的强制性条文..

人防施工质量的强制性条文..

人防施工质量的强制性条文人防施工是针对城市建设中的安全威胁而建设的一项基础设施。

人防施工质量的高低将直接影响到城市的安全和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因此,针对人防施工的标准和要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人防施工的强制性条文人防施工的强制性条文主要由国家和地方两个方面来进行约束。

在国家层面,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了以下的强制性条文:1.《建筑法》第九十五条:必须按照国家的规定建设地下建筑物,其中包括人防工程。

建设单位和建设者必须根据国家要求使用先进的施工技术和设备,确保建设质量的符合国家标准。

2.《人民防空法》第三十八条和第三十九条:人民防空设施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完好无损。

同时,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

3.《土建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人防工程施工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按照项目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施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4.《工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人防施工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施工,同时遵守环境保护的要求,确保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最小化。

5.《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人防施工必须遵守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特别是在高风险环境下作业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

在地方层面,各地方政府还可以在此基础上制定更为严格的条文和规定,以确保人防施工的质量和安全。

人防施工的质量标准人防施工的质量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安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安全生产规定,确保工人的生命安全,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2.环保:人防施工必须遵守环境保护要求,保障周围环境的安全和污染的最小化。

3.质量:人防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和规定,不能出现任何质量问题。

4.耐久:人防施工的工程必须具备较高的耐久性,经过一定时间的使用后仍能保持其正常的功能和安全性。

人防施工的质量管理由于人防施工的重要性较高,其质量管理也应该具备较高的水平。

GB50367必须严格执行的18条强制性条文

GB50367必须严格执行的18条强制性条文

必须严格执行的18条强制性条文3 基本规定3.1 一般规定3.1.8 未经技术鉴定或设计许可,不得改变加固后结构的用途和使用环境。

4 材料4.4 纤维和纤维复合材4.4.1 纤维复合材用的纤维必须为连续纤维,其品种和性能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 承重结构加固用的碳纤维,必须选用聚丙烯腈基(PAN基)12k或12k以下的小丝束纤维,严禁使用大丝束纤维;2 承重结构加固用的玻璃纤维,必须选用高强度的S玻璃纤维或含碱量低于0.8%的E玻璃纤维,严禁使用A玻璃纤维或C玻璃纤维;注:纤维的主要力学性能列于本规范附录C的规定。

4.4.2 结构加固用的纤维复合材的安全性能指标必须符合本规范表4.4.2–1或表4.4.2–2的要求。

其中,纤维复合材抗拉强度标准值,应根据置信水平C=0.99、保证率为95%的要求确定。

表4.4.2–1 碳纤维复合材安全性能指标单向织物(布)条形板类别项目高强度Ⅰ级高强度Ⅱ级高强度Ⅰ级高强度Ⅱ级抗拉强度标准值ff,k(MPa)≥3400≥3000≥2400≥2000受拉弹性模量Ef(MPa)≥2.4×105≥2.1×105≥1.6×105≥1.4×105伸长率(%)≥1.7≥1.5≥1.7≥1.5弯曲强度ffb(MPa)≥700≥600——层间剪切强度(MPa)≥45≥35≥50≥40仰贴条件下纤维复合材与混凝土正拉粘结强度(MPa)≥2.5,且为混凝土内聚破坏纤维体积含量(%)——≥65≥55单位面积质量(g/m2)≤300≤300——注: L形板的安全性及适配性检验合格指标按高强度Ⅱ级条形预成型板(条形板)采用。

表4.4.2–2 玻璃纤维单向织物复合材安全性能指标项目类别抗拉强度标准值(MPa)受拉弹性模量(MPa)伸长率(%)弯曲强度(MPa)仰贴条件下纤维复合材-混凝土粘接正拉强度(MPa)单位面积质量(g/m2)层间剪切强度(MPa)S玻璃≥2200≥1.0×105≥2.5≥600≥2.5,且为混凝土内聚破坏300~450 ≥40E玻璃≥1500≥7.2×104≥2.0≥500300~450 ≥354.4.3 对符合第4.4.2条安全性能要求的纤维织物复合材或纤维复合板材,当与其他改性环氧树脂胶粘剂配套使用时,必须按下列项目重新做适配性检验,且检验结果必须符合本规范表4.4.2–1或表4.4.2–2的规定。

强制性标准条文

强制性标准条文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1 安全、卫生规定1.1 安全1.1.1技术背景与应用现状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护水利水电建设战线广大职工的生产工作过程的安全、健康和生命,参照国家有关标准,原水电部于1988年组织制定了《水利水电建筑安装技术工作规程》SD267-88,以便在工程施工作业中遵照执行。

1.1.2处理伤亡事故的原则和要求《强制性条文》根据SD267-88第一篇第0.0.9条的要求,对在水利工程建设中发生伤亡事故,提出了进行处理的原则和要求:对于伤亡事故,职业病的调查和处理,必须认真地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发生伤亡事故后,应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不查清楚不放过、主要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补救和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认真地从生产、技术、设备、管理制度等方面找出事故原因,查明责任,确定改进措施,指定专人,限期贯彻执行,并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

1.1.3警示性标志的要求《强制性条文》根据SD267-88第二篇第1.0.4条和第1.0.5条的要求,对工程建设现场危险处的防护与标示,提出了以下两条规定:施工现场的洞、坑、升降口、漏斗等危险处应有防护设施或明显标志。

交通频繁的交叉路口,应设专人指挥。

危险地段,要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标志牌,夜间设红灯示警。

1.1.4爆破安全警戒的要求《强制性条文》根据SD267-88第二篇第1.0.15条的要求,对爆破安全警戒提出如下要求:爆破作业,必须统一指挥,统一信号,划定安全警戒区,并明确安全警戒人员。

在装药取线开始前,无关人员一律退出作业区,在点燃开始前,除炮工外其他人员一律退出安全地点隐蔽。

爆破后,须经炮工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其他人员方能进入现场。

对暗挖石方爆破尚须经过通风、恢复照明、安全处理后,方可进行其他工作。

1.1.5对施工用电的安全要求《强制性条文》根据SD267-88第二篇第1.0.16条的要求,对施工照明的安全作出了以下规定:施工照明及线路应符合下列要求: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场所,或有瓦斯的巷道内,照明设备必须采取防爆措施。

强制性条文大全全

强制性条文大全全

强制性条文大全全 Document number【AA80KGB-AA98YT-AAT8CB-2A6UT-A18GG】强制性条文汇编目录第一篇施工质量《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经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或重要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及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监理、施工、设计、勘察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

1 地基基础《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2004在湿陷性黄土场地,进行岩土工程勘察应查明下列内容,并应结合建筑物的特点和设计要求,对场地、地基作出评价,对地基础处理措施提出建议。

1 黄土地层的时代、成因;2 湿陷性黄土层的厚度;3 湿陷系数、自重湿陷洗漱和湿陷起始压力随深度的变化;4 场地湿陷类型和地基湿陷等级的平面分布;5 变性参数和承载力;6 地下水等环境水的变化趋势;7 其他工程地质条件。

采取不扰动土样,必须保持其天然湿度、密度和结构,并应符合Ⅰ级土样质量的要求。

在探井中取样,竖向间距宜为1m,土样直径不宜小于120mm;在钻孔中取样,应严格按本规范附录D的要求执行。

取土勘探点中,应有足够数量的探井,其数量应为取土勘探点总数的1/3~1/2,并不宜少于3个。

探井的深度宜穿透湿陷性黄土层。

在湿陷性黄土场地采用桩基础,桩端必须穿透湿陷性黄土层,并符合下列要求:1 在非自重湿陷性黄土场地,桩端应支承在压缩性较低的非湿陷性黄土层中;2 在自重湿陷性黄土场地,桩端应支承在可靠的岩(或土)层中。

当地基的湿陷变形、压缩变形或承载力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时,应针对不同土质条件和建筑物的类别,在地基压缩层内或湿陷性黄土层内采取处理措施,各类建筑的地基处理应符合下列要求:1 甲类建筑应消除地基全部湿陷量或采用桩基础穿透全部湿陷性黄土层,或将基础设置在非湿陷性黄土层上;在湿陷性黄土场地,对建筑物及其附属工程进行施工,应根据湿陷性黄土的特点和设计要求采取措施防止施工用水和场地雨水流入建筑物地基(或基坑内)引起湿陷。

施工安全强制性条文

施工安全强制性条文

施工材料应符合相关 质量标准,并经过质 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 用。
施工单位应建立设备 验收、保管、使用制 度,确保设备的安全 使用。
施工环境的安全标准
施工现场应根据不同的施工环境 和作业条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
施和防护设施。
施工单位应确保施工现场的通风、 照明、温度等环境条件符合相关 标准,以保障施工人员的身体健
康。
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 保护,控制施工噪音、粉尘、废 水的排放,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
响。
03 施工安全强制性条文的执 行与监督
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
制定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 员的安全职责,并确保有效执行。
培训与教育
施工单位应对新进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 技能水平,确保员工能够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05 施工安全强制性条文的国 际比较与借鉴
国际施工安全标准的比较
美国
美国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局(OSHA)制定了严格的施工安 全标准,包括施工现场安全、个人防护装备、应急救援等 方面的规定。
英国
英国健康与安全执行局(HSE)负责制定施工安全标准, 重点关注施工现场的风险评估和控制。
德国
德国联邦劳动保护和职业医学管理局(BAuA)负责制定 施工安全标准,强调劳动保护和职业医学监测。
处罚与追责
对于违反施工安全规定的施工单位,政府应依法 进行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形成 有效的威慑力。
社会监督与公众参与
社会监督
媒体、社会团体等社会力量应加 强对施工安全的关注和监督,对 存在安全隐患的施工项目进行曝 光和追踪,促进施工单位整改。
公众参与
公众应积极参与施工安全的监督 工作,发现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 患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共同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布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的通知,该条文包括城乡规划、城市建设、房屋建筑、工业建筑、水利工程、电力工程、信息工程、水运工程、公路工程、铁道工程、石油和化工建设工程、矿山工程、人防工程、广播电影电视工程和民航机场工程等部分。

该条文的内容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环境保护和其他公众利益,同时考虑了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的要求。

所有条文都必须严格执行,是参与建设活动各方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政府对执行情况实施监督的依据。

今后新批准发布的工程建设标准,凡有强制性条文的,应在文本中明确表示,并应纳入《强制性条文》。

第一章建筑设计1.设计基本规定:根据《民用建筑设计通则》37一87,建筑设计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满足人们的生产、生活、文化、娱乐等需要,保证建筑物的安全、经济、美观、舒适和适用。

2.基地高程:基地地面高程应按城市规划确定的控制标高设计。

3.相邻基地边界线的建筑与空地:除城市规划确定的永久性空地外,紧接基地边界线的建筑不得向邻地方向设洞口、门窗、阳台、挑檐、废气排出口及排泄雨水。

第二章建筑防火1.不允许突入道路红线的建筑突出物:建筑物的台阶、平台、窗井、地下建筑及建筑基础,除基地内连接城市管线以外的其他地下管线均不得突入道路红线。

第三章建筑设备2.地面排水:基地内应有排除地面及路面雨水至城市排水系统的设施。

第四章勘察和地基基础无明显问题段落。

第五章结构设计无明显问题段落。

第六章房屋抗震设计无明显问题段落。

第七章建筑节能无明显问题段落。

第八章施工质量无明显问题段落。

第九章施工安全1.楼梯:供日常主要交通用的楼梯的梯段净宽应根据建筑物使用特征,一般按每股人流宽为0.55+(~0.15)m的人流股数确定,并不应少于两股人流。

梯段改变方向时,平台扶手处的最小宽度不应小于梯段净宽。

什么是《强制性条文》

什么是《强制性条文》

什么是《强制性条文》《强制性条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简称试下定义:从现行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中摘录出在水利工程建设中必须强制执行的条文,将它们按一定的逻辑关系组合而成的,无标准编号,区别于已颁单个强制性标准的集合型强制性标准。

哪些条文必须强制执行直接涉及工程建设安全、卫生、环保和其他公众利益的,同时,要考虑到保护资源、节约投资、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必须严格执行的强制性条款。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根据建设部[2000]31号文的要求,水利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组织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北京研究生部。

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

江苏省水利勘测设计院,黄河水利委员会、水利部信息研究所等单位的教授和专家完成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的编制工作,该条文已经建设部以建标[2000]234号文批准发布,自2000年10月18日起施行。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的内容,主要是根据工程建设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中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环境保护和其他公众利益的条文,同时考虑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的要求而摘录的。

1、 2000年10月18日建设部以建标[2000]234号文批准发布《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2、2001年1月10日水利部隆重举行首发式国科司董哲仁司长主持,张基尧副部长讲话,何文垣总工出席,建设部标准定额司齐骥司长、水利部俞衍升司长、张国良院长也在会上讲了话。

3、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国水利报》等新闻媒体参加和报道。

4、 2001年1月20日《中国水利报》报道董哲仁司长答记者问。

强制性条文

强制性条文

前言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下简称《强制性条文》)是根据建设部[2000] 31号文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各有关主管部门组织各方面专家共同编制,经各有关主管部门分别审查,由建设部审定发布。

《强制性条文》中包括城乡规划、城市建设、工业建筑、水利工程、电力工程、信息工程、水运工程、公路工程、铁道工程、石油和化工建设工程、矿山工程、人防工程、广播电影电视工程和民航机场工程等部分,覆盖了工程建设的主要领域。

《强制性条文》的内容,是摘录工程建设标准中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环境保护和其他公众利益的、必须严格执行的强制性规定,并考虑了保护资源、节约投资、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政策要求。

《强制性条文》是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一个配套文件,是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督的依据。

《强制性条文》发布后,被摘录的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继续有效,两者配套使用。

所摘条文的条、款、项等序号,均与原标准相同。

《强制性条文》发布后,每年集中修订和补充一至二次,有关信息将在公开刊物上及时发布。

《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由水利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组织编制。

今后,由水利部负责制订和修订的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和水利行业标准在报送报批稿时,均应同时报送《强制性条文》中需要修改和补充的条文。

二○○○年八月十五日。

强制性条文与强制性标准区别

强制性条文与强制性标准区别

强制性条文与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的区别
1、强制性标准与推荐性标准的区别
(1)属性不同强制性标准具有法属性的特点,属于技术法规。

而推荐性标准不具有法属性的特点,属于技术文件,不具有强制执行的功能。

(2)内容规定不同强制性标准在技术内容方面,一般都规定得比较具体,比较明确,比较详细,比较死,其特点是:缺乏市场的适应性;推荐性标准的技术内容,一般规定得不够具体,而比较简单扼要,比较笼统、灵活。

推荐性标准其特点是:强调用户普遍关心的产品使用性能,对一些细节要求一般不予规定,有较强的市场适应性。

(3)检验项目不同强制性标准的强制性检验项目多;推荐性标准中强制性检验项目少,供用户选择或由供需双方协议的项目多。

产品标准中规定的检验项目,主要是根据产品的主要用途和制定标准的目的来确定的。

如:对于高温下使用的材料,应检验并保证其高温性能,而对于在常温下使用的材料,则只需检验和保证其常温性能就行了。

(4)通用程度不同。

强制性标准,通用性较差,复盖面小,这主要是强制性标准内容规定得比较紧,比较死;推荐性标准通用性较强,复盖面大,这主要是该标准的内容规定得比较灵活,宽裕。

2、强制性标准与强制性条文的区别
强制性条文是各个规范中必须严格执行的明文规定。

依据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强制性条文相当于宪法,强制性标准相当于专门法,都不能违背。

有人讲:强条质监师也不敢违反、强标么听质监师的。

是么?!
3、强规与强标的区别
强规是强标的另外一个称号。

就像有称老子叫爸也有人叫爹,其实一样、都是长辈。

哈!。

(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1. 强制性条文的概念
强制性条文是指依法必须执行的规定,其内容涉及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共秩序。

违反强制性条文将会受到法律制裁。

2. 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的意义
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是一种记录企业依法执行强制性条文情况的表格。

它可以帮助企业了解自身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并规避可能的法律风险。

同时,该记录表也可以作为企业法律合规性的证明材料。

3. 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的内容
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强制性条文的名称及内容;
- 强制性条文适用范围;
- 强制性条文要求企业具备的条件和要求;
- 企业依法执行强制性条文的记录;
- 企业发现及整改的问题情况;
- 相关责任人的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

4. 表格的填写
在填写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时,企业应当认真查阅相关法律的规定,将执行情况真实记录,不能掩盖、隐瞒问题。

同时,应当及时发现企业可能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

5. 总结
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是企业法律合规的重要证明材料。

企业应当充分认识到依法执行强制性条文的重要性,注重将记录表填写整理工作落实到位。

同时,也要不断加强法律风险意识,做好合规管理,为企业发展提供法律上的保障。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安达市老虎岗风电场风机调试强制性条文调试单位: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王中审核:徐鹏批准:张建忠目录1.调试概述 (2)2.编制主要依据 (2)3.编制依据和目的 (2)4.强条实施组织机构 (4)5.安达市老虎岗风电场风机调试强制条文 (5)一调试概述风力发电机组调试的任务是将机组的各系统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协调一致,保证机组安全、长期、稳定、高效率地运行。

调试分为厂内调试和现场调试两部分。

调试必须遵守各系统的安全要求,特别是关于高压电气的安全要求及整机的安全要求,必须遵守风机运行手册中关于安全的所有要求,否则会有人身安全危险及风机的安全危险。

调试者必须对风机的各系统的功能有相当的了解,知道在危急情况下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

总之,调试必须由通过培训合格的人员进行。

尤其是现场调试,因为各系统已经完全连接,叶片在风力作用下旋转作功,必须小心完全按照调试规程中的要求逐步进行。

二编制依据和目的1)DQA540-2005 《风力发电场安全规程》2)DQL550《TZ1500风力发电机组调试过程控制文件》3)GB1845.1-2001 《风力发电机组安全要求》4)GB50169-200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调试规范》5)调试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2012版a)TZ1500系列风力发电机定值表2014STZ-1500 变速恒频风电机组技术规格说明书20136)TZ-1500 变速恒频风电机组电气接线图20082.目的为了确保老虎岗风电场工程项目验收达标,在TZ1500风力发电机组现场安装完毕后,现场电气调试人员遵循本文件规定步骤对风力发电机组进行现场验收试验。

三强条实施组织机构3.1组织机构、人员构成及主要职责1)安达市老虎岗风电场风机调试强制性条文执行领导小组组长:张建忠副组长:徐鹏组员:郭斌、王中、周生芽、宋国强3.2管理制度的建立1)强制性条文培训学习制度2)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与考核制度3.3强制性标准的管理1)标准的收集适用性识别与确认2)组织经常性自检,参与领导小组组织的阶段性检查3)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认真整改。

3.4培训计划1)培训目的、要求为了使《风机调试强制性条文》在调试中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必须加强对《风机调试强制性条文》的培训工作,使有关人员熟悉并掌握其内容和要求,正确理解与执行。

要求相关人员对有关的《风机调试强制性条文》必须做到应知应会,知行合一,并纳入考核。

2)培训对象:参与风机调试的安全管理人员和主要调试人员。

3)培训内容:与风力发电机组调试有关的强制条文。

4)培训方式:集中培训培训、现场内培、事先学习、事中学习新标准新条文。

5)培训时间安排:开始调试前培训、每周5小时集中会议培训6)培训管理:考核和评价:由项目部组长负责,当发现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取相应措施。

四.安达市老虎岗风电场调试项目强制性条文1厂内调试厂内调试是尽可能地模拟现场的情况,将系统内的所有问题在厂内调试中发现、处理,并将各系统的工作状态按照设计要求协调一致。

由于厂内条件的限制,厂内调试分为了两个部分:轮毂系统调试和机舱部分调试。

1.1 轮毂调试轮毂是指整个轮毂加上变桨系统、变桨轴承、中心润滑系统组成一个独立的系统。

在调试时用模拟台模拟机组主控系统。

调试的目的是检查轴承、中心润滑系统、变桨齿轮箱、变桨电机、变桨控制系统、各传感器的功能是否正常。

1.1.1 调试准备调试前必须确认系统已经按照要求装配完整,系统在地面固定牢固,系统干燥清洁。

变桨齿轮箱与轴承的配合符合要求。

连接调试试验柜与轮毂系统,进行通电前的电气检查,确认系统的接地及各部分的绝缘达到要求,检查进线端子处的电压值、相序合格。

只有符合要求后才能向系统送电。

送电采用逐级送电,按照电路图逐个合闸各手动开关。

并检查系统的状态正常。

1.1.2 轮毂调试用计算机连接轮毂控制系统,按照调试文件进行必要的参数修改。

按照调试规程逐项进行调试工作,并作完整的纪录。

主要工作有:用手动及程序控制逐个活动三个变桨轴,检查各部分是否活动灵活无卡涩,齿轮箱、发电机、轴承是否润滑良好,没有漏油的现象;检查变桨控制系统的状态是否正常,充电回路,过电流保护、转速测定等是否正常。

并测试蓄电池充电回路的功能。

逐个活动三个变桨轴,检查各轴的角度传感器、92 度及95 度限位开关、各电机的电流、温度传感器等的工作是否正常,并进行角度校准。

用主控制系统模拟器模拟各状态信号、指令信号等,检查变桨控制系统是否正确识别并执行。

统显示正常。

按照调试规程要求逐步进行调试,并按照要求进行完整的记录,主要内容有:A: 连接各辅助装置的电源,进行电压及相序的测量,分别激活齿轮箱油泵、液压系统油泵、主轴中心润滑系统、发电机轴承润滑泵,检查电机的转向是否正常,出口压力是否达到要求。

对液压系统,可能需要将油路中的空气逐步排除才能建立起要求的油压。

此时按照电路图检查各开关的过流保护设定值是否正常,按照实际情况可以调整设定值。

此时应检查齿轮箱润滑油压力是否达到要求,液压系统的压力是否达到要求。

可以测试手动刹车功能是否正常。

B: 通过修改齿轮箱冷却风扇、发电机冷却风扇的启动控制参数,检查的转向是否正确,检查各开关的过流保护设定值是否正常,按照实际情况可以调整设定值。

进行10 分钟的连续运行,考核冷却风扇的振动、躁声是否符合要求。

C: 修改各加热器的启动控制参数,启动各加热器,测试各加热电流。

D: 取下主轴轴承处润滑进口连接管,启动主轴轴承中心润滑泵,使管路中的空气排出。

直到各管子流出了润滑油脂后再连接轴承,向轴承注油。

E: 逐个启动各偏航电机,检查偏航运动灵活、无卡涩。

检查偏航运动的方向正确无误,并在主控制系统的状态菜单中检查角度、运动方向无误,检查调整过流保护开关的设定值。

检查电气刹车功能是否正常无误。

CW 及CCW 运动到设定的缠绕安全链开关触发值。

调整设定CW\CCW 缠绕安全链开关触发,并检查是否正确触发断开安全链。

调整完后使机舱偏航到缠绕零度。

F: 连接变桨控制系统的供电,检查照明、信号等是否正常。

G: 逐个激活各安全链的开关,检查主控制系统已经正常识别,并执行紧急刹车程序200。

H: 逐个激活各传感器,检查主控制系统已经正常识别。

检查各传感器的功能正常。

I: 逐个激活各输出信号,检查继电器是否正常激活,J: 检查各温度测量显示是否正常,必要时可以通过桥接PT100 检查温度显示是否正常。

K: 测试变频器与主控制系统之间的通信是否正常,用毫安表及软件测试力矩及功率因素和转速的设定值是否正常及是否被正确识别处理,必要时可以调整参数设定值。

L: 启动驱动电机,低速约100rpm,检查各运行部件转动是否灵活、无卡涩。

检查各转速信号是否正确显示,检查齿轮箱转速与发电机转速是否同步,齿轮箱转速与主轴转速比是否与齿轮箱速比相同。

检查主控制系统测定的旋转方向是否与实际方向一致。

M: 修改各超速跳闸值,用发电机升速,检查到设定值停机信号是否触发。

N: 用电动机驱动系统到1200rpm 左右,用调试软件启动变频器,测试调整发电机的励磁曲线值及相位同步值,观察发电机滑环接触是否良好,有无火花。

此时必须按照变频器的技术要求进行。

O: 退出变频器调试软件。

用电动机驱动系统到1200rpm 左右,测试机组是否能够自动并网,并用软件中的示波器录下并网的各参数曲线,检查相位差值是否符合要求,并保存数据文件。

P: 连接加热系统的电源,检查电压及相序是否符合要求。

检查各温度测点的信号是否正确显示。

Q: 通过软件修改加热系统的启停参数,检查加热器是否正常运行,检查各加热器出口的风向及是否是热风。

检查各加热器是否按要求停止加热。

各项工作完成后,整理试验记录,检查是否有漏项及不合格项。

提交完整的调试记录。

厂内调试工作完成。

三现场调试现场调试非常重要,尽管已经进行了厂内调试并合格,由于厂内调试条件的限制与现场的实际情况有差异,现场调试的情况与厂内不完全一样。

非常重要的差别是机组的驱动由叶片进行,因此关于安全的要求必须完全遵守。

此时应完全按照机组的操作说明书的安全要求进行,特别注意的是关于极端情况下机组失去控制时,人没有办法使机组安全停机的情况下,应遵守人身安全第一的原则紧急撤离所有人员。

在雷暴天气、结冰、大风等情况下不能进行机组的调试。

调试人员必须熟悉机组各部件的性能,知道在危急情况下所应采取的停机措施。

熟悉所有紧急停机按钮的位置及功能。

现场不能吸烟,预防火灾的发生,知道在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下的逃生装置、通道。

总之,现场调试必须由厂家的经过培训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

严禁无权操作,严禁随意操作。

必须由至少两人一组互相监视安全状态。

2.1 调试准备调试前检查机组的各部件已经正确安装无误,所有高强度螺栓均已经按照按照安装要求的力矩值紧固。

按照安装质量检查手册逐项检查无误。

进行通电前的电气检查,完成电气检查表中的所有内容,确认各系统的接地、雷电保护系统的接地,各电缆的相间绝缘及对地绝缘等均达到要求。

确认风机的上级——箱式变压器的过流保护开关已经正确安装,测试调整无误。

将电气及控制系统的所有手动开关打开。

通过箱式变压器向机组送电。

在进线端子处检查电压值及相序符合要求。

按照电路图将变频器、轮毂变桨系统的UPS 充电,保证充电24 小时。

2.2 机组调试严格按照现场调试规程的步骤进行调试,只有每一步已经完成无误后才能进行下一步的调试工作。

调试的内容与厂内调试大致相同,不再一一重复。

不同之处有:A : 叶片的零度调整,采用手动逐个慢转叶片,用叶片零度调整工具按照叶片的零度标记对准轮毂的零度标记。

并将此时变桨系统的 6 个角度传感器置为零度。

其余按照厂内轮毂调试的内容逐项进行。

注意调试时机组应处于刹车状态,风轮安全锁应锁紧。

并注意观察风速,如果风速过大,应停止调试,将各叶片转到90度位置。

解开风轮安全锁,人员撤离现场。

B: 现场不做变桨系统的长期运转试验。

C: 进行安全系统试验前应完成轮毂系统的调试,在试验时应随时准备打紧急停机按钮。

D:风速≥11m/s时,禁止在机舱内和机舱外工作F:雷雨天气严禁进入风机,在雨雪冰冻天气,远离叶轮旋转面塔基和机舱柜配电1)确认箱变中的主电源为690VAC±5%确认电源相序,确认相序为顺时针方向2)测量塔基控制柜的进线端子X0.L1/L2/L3/N + PE 的相间电压确认,这些电压值是690 VAC±5%,检查电源相序,确认相序为顺时针方向检查其中一相与零线之间的电压:确认其电压值是400 VAC±5%,检查其中一相与地之间的电压:确认这个电压值是230 VAC ±5%。

3)确认光缆从塔基到机舱没有急弯或接头,且固定牢靠4)按照原理图连接好塔基PLC与机舱PLC之间的光缆5)确认除wp4100以外所有模块的状态为A56)根据MITA提供的程序手册及调试手册完成控制器参数设置子系统测试1)完成安全链回路全部线路连接,通过机舱柜或塔基柜复位按钮复位安全链。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