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品管理制度 内容
火工产品管理制度(3篇)
火工产品管理制度为了加强企业内部对火工产品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和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有关火工产品采购、运输、储存、使用等制度。
一、火工产品采购管理制度1、购买火工产品,必须根据生产需要提出书面申请,申请需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2、购买申请经乡、派出所、公安局签字盖章。
3、经公安局审批后严格按审批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在公安局指定的爆破公司购买。
4、严禁购买手续不齐、安全等级低于本矿许用等级的火工产品。
5、严禁购买过期、变质的火工产品。
二、火工产品装卸、运输管理制度1、火工产品必须用专车、专人押送运输。
2、雷管、炸药必须分车运输,严禁混装、混运,禁止爆破器材与其它物资混装,严禁超重、超高运输。
3、提运爆破器材必须严格进行货物的包装、质量检查及数量、品种、型号、有效期的核对。
4、运输爆破器材的车辆严禁在人多的公共场所停留;中途停留必须有押运人员看守,夜间停留必须向公安机关或当地治安组织报告;停车地点严禁烟火。
5、运输回矿的火工产品必须及进入库,与保管员交接清楚规格型号、数量、帐物相符。
6、运输爆破器材的车辆必须限速行驶,白天限速在40km/h以内,夜间或雨、雾、雪天限速在20km/h以内,夜间行驶必须开启红色标志灯。
7、向井下运输火工产品必须使用专用雷管箱、炸药箱(包)。
8、向井下运输火工产品由爆破员亲自运输雷管,在爆破员的监控下由班组长运输炸药,二人间距____米以上,错开上下班的高峰时间入井。
9、入井后装入置于安全地点的专用木制箱内并上锁。
三、火工产品储存保管制度1、矿所有购回或核销退库的火工产品必须统一保管在矿炸药库,炸药、雷管分别存放,严禁超储和混储,专人保管。
2、炸材库必须设人____小时守卫,并有犬防、技防措施。
3、炸材库必须配置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
库房和发药点必须配置干湿温度计,保持库房通风良好,室内温度不超过30℃,发现温度超高应用开窗通风或机械抽风的办法调节。
国家火工品库管理制度
国家火工品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家火工品库的管理,保障国家安全,加强对火工品的安全管理和监督,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国家火工品库是指专门用于存放国家机关、公安、国防、文物保护等单位使用的爆炸物品、烟花爆竹等火工品的库房。
第三条国家火工品库主要任务是负责对爆炸物品、烟花爆竹等火工品进行购进、储存、保管、装卸、检验、管理、使用等工作。
第四条国家火工品库负有对火工品安全进行认真负责的职责,确保火工品的安全稳定,不得发生爆炸及其他安全事故。
第五条国家火工品库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爆炸物品、烟花爆竹和其他火工品的安全管理法规和政策,确保库房内的火工品符合国家标准。
第六条国家火工品库的管理单位为公安部门,具体部门负责具体管理工作。
第七条国家火工品库应当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确保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第八条国家火工品库应当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保护国家机密和国家安全。
第九条国家火工品库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和培训,确保从业人员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
第十条国家火工品库应当加强对库房和设施的保护,确保库房安全。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十一条国家火工品库应当严格进行从业人员的身份审核,确保从业人员的资质合格。
第十二条国家火工品库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定期进行安全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三条国家火工品库应当建立健全从业人员的考核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考核,确保从业人员的安全能力。
第十四条国家火工品库应当定期进行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确保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
第十五条国家火工品库应当建立健全员工安全制度,对从业人员的安全行为进行约束和规范。
第十六条国家火工品库应当建立健全员工的警示教育制度,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危险预警能力。
第十七条国家火工品库应当建立健全员工的奖惩制度,对从业人员的安全行为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制度的行为给予惩罚。
第十八条国家火工品库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常识和操作规程的教育培训,确保从业人员了解火工品的危险性和安全操作规程。
火工品管理制度范本(六篇)
火工品管理制度范本火工品仓库管理制度1..严执行“三专、三严、五双、六对”等制度,即专库储存、专车运输、专人保管,严格手续、严格管理,严格制度、严格手续、严格管理,双把锁、双本帐、双人领、双人管、双人用,购进、库存、发出、领用、清退销毁与帐目要符合。
2..严格领发审批手续。
做到“二不批”“五不发”即不是专用领料单不批,不是专职人员不批;没有领料单不发。
手续不全不发,不到发放时间不发,质量有问题不发。
3..建立出入检查登记制度。
收存和发放爆破器材必须登记,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4..库房内不准超量储存,性质相抵触的爆破器材必须分库储存,严禁存放其它物品。
严禁在库区吸烟和使用明火,严禁在库房内住宿和进行其它活动。
5..爆炸物品间堆放需要良好的通风条件,必要时可以使用垫板。
为便于检查、清点、装运,垛距不小于____米,墙距不小于____米,主通道不小于____米。
6..堆放炸药、导火索时,总高度不超过____米,宽度以四箱或四袋为上限,袋高不超过____米,雷管须放在木架上,木架高度不超过____米,雷管箱堆垛不超过____米。
7..发现爆炸物品丢失、被盗。
必须及时报丢失所在地公安机关并协助查找。
爆破器材流向登记制度1..购买炸药雷管要提前向上级申请,按照上级的规定量购买。
2..对购买入库的炸药要认真核对数量、品种,确保票物相符。
3..按照火工品的保管规定,做好炸药雷管的码放储存工作。
4..按照正规的手续发放炸药雷管,对雷管要逐个导通,合格后方准出库下井。
5..抓好火工品的使用关,对当班未用清的炸药雷管要及时清退入库。
6..对变质的火工品要报请上级保卫部门和安全部门批准后及销毁。
火工品储存保管制度1..严格执行“三专”“三严”“五双”“三对头”制度。
2..严格领发审批手续,做到“二不批”“五不发”3..建立出入检查登记制度。
4.库房内不许超量储存,库内严禁存放其它物品。
5..火工品堆垛要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必要时使用垫板,雷管必须放在木架上,木架高度不超过____米,雷管堆垛高度不超过____米。
火工品管理制度范文(3篇)
火工品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火工品的管理,保障人身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管理范围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以及下属各部门所有使用、存放、运输和销售的火工品。
第三章管理职责第三条本单位负责制定火工品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
第四条各部门负责按照本管理制度的要求,执行火工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所有人员都应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如有违反造成安全事故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四章管理措施第六条火工品的采购、储存、运输和销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第七条火工品的管理应按照分类进行,分类存放,禁止混放。
第八条火工品的储存场所必须符合安全要求,远离易燃物品和高温区域。
第九条火工品的存放应有专人负责,禁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进入存放区域。
第十条火工品的运输应采取专用运输工具,车辆应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十一条火工品的销售必须核实购买者身份和使用目的,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二条本单位应定期对火工品的存放、使用和销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任何单位或个人有权对火工品的管理情况进行举报。
对举报属实的,应予以奖励,并严肃处理违规行为。
第六章处罚措施第十四条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人员,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相应的警告、处罚甚至解雇。
第十五条对违反国家相关规定的人员,将依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七章附则第十六条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七条对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单位所有。
以上为火工品管理制度的范本,具体管理措施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调整。
火工品管理制度范文(2)一、目的和适用范围1. 目的:制定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火工品在使用、储存、运输、销售等过程中的安全,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员工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与火工品相关的行为和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储存、使用、运输和销售等。
二、管理责任1. 企业管理层负责制定、实施、监督落实火工品管理制度,并为此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
火工品管理制度(5篇)
火工品管理制度为了强化火工品管理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库房建设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当地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火工品的储量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炸药、雷管、导火索不准超过公安部门要求标准。
三、炸药、雷管、导火索必须分开放置,严禁混放。
四、库内必须整洁、防潮、通风,严禁烟火,严禁存放它物。
五、严格爆破物品发放制度,严格履行审批和签字手续,做好退回登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六、对新购进的火工品必须逐箱检查登记,变质及性能不详的火工品不得发放使用。
库房区域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七、库内必须配备消防设施、通讯设备、报警设施。
火工品管理制度(2)火工品指的是具有爆炸、燃烧、放热或发光等特性的化学制品,如炮竹、烟花、鞭炮等。
为了确保火工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需要制定火工品管理制度。
火工品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 火工品的存放管理:明确火工品的存放区域,要求符合防火、防爆等安全要求。
存放区域应设置明显的标识,禁止任何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并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
2. 火工品的采购和配送:规定火工品的采购程序和配送方式,确保采购渠道合法,采购数量符合法律法规要求,配送过程中进行包装、标识和运输监管,防止火工品的泄露和损坏。
3. 火工品的使用管理:详细规定火工品的使用条件和使用时的安全要求,包括场地环境的检查和控制、使用人员的培训和证书要求、使用时的防护措施等。
禁止未经许可或未经培训的人员使用火工品。
4. 火工品的销售和展示:明确火工品销售的条件和程序,要求销售商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证书,并要求销售场所符合安全要求。
对销售环节进行严格的监管和检查,防止非法销售和未成年人购买。
5. 火工品事故的应急处理:制定火工品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组织、应急措施和应急设备的要求。
对火灾、泄漏等事故进行及时的报告和处理,确保及时控制事故扩大和减少人员伤害。
6. 火工品的检查和监督:建立火工品的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制度,通过对火工品的质量和安全性进行检测,确保符合国家标准和法律法规要求。
工艺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艺品生产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依据《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艺品生产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包括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
第三条工艺品生产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科学预防、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成立工艺品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工艺品生产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各部门应明确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第六条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三章安全生产要求第七条原材料采购:采购部门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选择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原材料,确保原材料质量。
第八条生产加工:生产部门应严格执行生产工艺,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生产设备安全运行。
第九条储存:储存部门应确保储存场所安全,合理堆放物品,防止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
第十条运输:运输部门应确保运输车辆安全,遵守交通法规,防止交通事故发生。
第十一条销售:销售部门应确保产品符合安全标准,严禁销售不合格产品。
第四章安全检查与事故处理第十二条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确保整改到位。
第十四条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大,并按规定上报。
第十五条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追究相关责任,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六条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七条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工艺品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工业用品仓库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公司工业用品的储存安全,提高仓库管理效率,保障生产线的正常运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业用品的储存、管理、领用和盘点工作。
三、职责1. 仓库管理员:负责仓库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收发、保管、盘点、维护等工作。
2. 生产部:负责提出工业用品需求计划,并及时与仓库沟通。
3. 财务部:负责对仓库的物资进行核算和成本控制。
四、仓库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确保仓库内物资安全,预防火灾、盗窃等事故的发生。
2. 效率优先:提高仓库管理效率,确保生产线的正常运作。
3. 规范管理: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确保物资的有序储存和使用。
五、仓库管理制度1. 仓库布局:仓库应按照物料分类、规格、用途等进行合理布局,确保物资存放有序、方便查找。
2. 物资验收:物资入库前,仓库管理员应核对采购订单、发票等单据,确保物资数量、规格、型号等符合要求。
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3. 物资存放:物资入库后,应按照分类、规格、用途等进行分区存放,并做好标识。
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应按规定存放,并配备相应防护措施。
4. 物资领用:生产部需使用工业用品时,应填写领用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仓库管理员根据领用单进行发放。
领用人应签字确认。
5. 物资盘点:仓库管理员应定期对库存物资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盘点过程中,如发现差异,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处理。
6. 仓库清洁:仓库内应保持整洁,定期进行清洁消毒,防止虫害、霉变等问题的发生。
7. 仓库安全:仓库管理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仓库内人员、物资的安全。
六、奖惩措施1. 对严格执行仓库管理制度,表现突出的仓库管理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仓库管理制度,造成物资损失、安全事故等行为的,给予相应的处罚。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仓库管理员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另行规定。
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和协调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2. 设立质量安全部,负责具体实施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包括质量检测、风险监控、整改措施等。
3.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产品质量安全负直接责任,确保本部门产品质量安全。
三、制度内容1. 产品设计阶段(1)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确保产品设计符合安全、可靠、环保的要求。
(2)对原材料、零部件进行严格筛选,确保其质量符合要求。
(3)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核,确保设计合理、可靠。
2. 生产阶段(1)建立健全生产过程质量控制体系,确保生产过程符合规定要求。
(2)对生产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3)对生产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质量意识和操作技能。
3. 检验阶段(1)建立健全产品检验制度,对产品进行全检、抽检,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要求。
(2)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及时处理,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4. 销售阶段(1)建立健全销售渠道管理,确保销售产品符合要求。
(2)对销售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质量意识和售后服务水平。
5. 风险监控与应急处理(1)定期对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制定风险应对措施。
(2)发生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采取措施,减少损失。
四、培训与考核1. 定期对全体员工进行产品质量安全培训,提高其质量意识和操作技能。
2. 对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进行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
五、监督与检查1. 质量安全部负责对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自查。
六、奖惩1. 对在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食品生产车间员工用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食品生产车间的卫生安全,提高生产效率,保障产品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食品生产车间员工及相关人员。
三、管理职责1. 生产部负责制定和实施本制度,并监督执行。
2. 设备部门负责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员工用品。
3. 车间主任负责组织本车间员工遵守本制度,并监督实施。
4. 员工应自觉遵守本制度,正确使用员工用品。
四、员工用品种类及要求1. 服装:员工应穿着符合卫生要求的洁净工作服,工作服应定期清洗、消毒。
2. 鞋帽:员工应穿着符合卫生要求的防滑鞋、帽子,防止交叉污染。
3. 手套:操作员在接触食品时,应佩戴一次性手套,确保食品卫生。
4. 洗手液:车间应配备足够的洗手液,员工在进入车间前、工作过程中及离开车间后必须洗手。
5. 工具:操作员应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工具,定期进行消毒。
五、员工用品使用及管理1. 员工进入车间前,必须更换工作服、鞋帽,佩戴手套,洗手。
2. 员工不得将个人衣物、私人物品带入车间。
3. 工作服、手套、鞋帽等员工用品不得混用、串用。
4. 操作员在操作过程中,不得随意脱下手套、帽子。
5. 工作服、手套、鞋帽等员工用品使用后,应及时清洗、消毒。
6. 设备部门应定期检查员工用品的卫生状况,确保用品符合卫生要求。
六、监督检查1. 生产部应定期对车间员工用品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2. 车间主任应定期组织员工对员工用品使用情况进行自查。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应予以通报批评,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七、附则1. 本制度由生产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火工产品管理制度
火工产品管理制度一、总则1.1 为加强火工产品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和使用管理,确保火工产品的安全、合法、高效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各类火工产品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和使用管理,包括爆炸物品、烟火制品、火柴、雷管、炸药、导火索、引火线、烟花爆竹等。
1.3 本制度旨在建立一个科学、规范、有序的火工产品管理体系,确保火工产品的安全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合法、高效。
二、生产管理2.1 火工产品的生产必须取得国家相关部门的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规定的内容进行生产。
2.2 火工产品生产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火工产品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2.3 火工产品生产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火工产品的生产过程安全、有序。
2.4 火工产品生产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的环保管理制度,确保火工产品的生产过程符合环保要求。
三、储存管理3.1 火工产品储存必须取得国家相关部门的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规定的内容进行储存。
3.2 火工产品储存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的储存管理制度,确保火工产品的储存安全、有序。
3.3 火工产品储存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的消防管理制度,确保火工产品的储存过程符合消防要求。
度,确保火工产品的储存过程符合环保要求。
四、运输管理4.1 火工产品运输必须取得国家相关部门的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规定的内容进行运输。
4.2 火工产品运输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的运输管理制度,确保火工产品的运输安全、有序。
4.3 火工产品运输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的消防管理制度,确保火工产品的运输过程符合消防要求。
4.4 火工产品运输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的环保管理制度,确保火工产品的运输过程符合环保要求。
五、销售管理5.1 火工产品销售必须取得国家相关部门的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规定的内容进行销售。
工业产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依据为加强公司工业产品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工业产品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等环节。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1. 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本制度实施,并定期开展安全检查。
2. 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实施。
3.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修订、监督本制度实施,并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四、安全管理要求1. 生产环节(1)生产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2)生产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生产过程安全。
(3)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危险品应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2. 储存环节(1)仓库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确保储存物品安全。
(2)储存物品应分类存放,不得混杂堆放。
(3)储存区域应保持通风、干燥,防止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
3. 运输环节(1)运输车辆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2)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货物损坏、泄漏等。
(3)运输车辆应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4. 销售环节(1)销售产品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
(2)销售过程中,应向消费者提供产品安全使用说明。
(3)销售产品应保证包装完好,避免产品损坏。
5. 使用环节(1)用户应按照产品说明书进行操作,确保使用安全。
(2)用户应定期对产品进行检查、维护,确保产品安全运行。
五、安全教育与培训1. 公司应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2. 新员工入职前,应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 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分析等。
六、事故处理与报告1. 事故发生后,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2. 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上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并按照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3. 事故调查处理过程中,应查明事故原因,落实责任,吸取教训。
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生产、销售的产品及相关的生产活动。
第三条我单位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成立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负责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质量安全领导小组下设质量管理部,负责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车间、班组应设立质量安全管理员,负责本部门、车间、班组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第七条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产品质量安全职责。
第八条严格执行国家产品质量标准,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第九条加强原材料采购管理,确保原材料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条建立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制度,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
第十一条加强产品检验检测,确保产品出厂合格率。
第十二条建立产品追溯制度,确保产品质量可追溯。
第四章产品安全风险防控第十三条定期开展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制定风险防控措施。
第十四条建立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布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
第十五条加强对不合格产品、缺陷产品的处理,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第五章培训与考核第十六条定期组织员工进行产品质量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质量安全意识。
第十七条对员工进行质量安全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第十八条对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
第六章奖惩第十九条对在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条对违反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质量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注:本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工厂物品管理规章制度内容
工厂物品管理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管理工厂物品,确保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保护工厂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工厂物品管理规章制度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工厂内所有物品的管理,包括生产设备、原材料、产品配方、半成品、成品等。
第三条工厂物品管理的原则:依法、规范、科学管理,严格监督,保障工厂物品的正常使用和安全保护。
第四条工厂物品管理部门:工厂应设立专门的物品管理部门,负责工厂所有物品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保密原则: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规,对涉密物品实行特殊管理。
第二章工厂物品管理第六条工厂物品管理的分类:根据工厂物品的不同性质,将其分为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易耗品等。
第七条固定资产管理:1. 固定资产应统一编制台账,记录资产的名称、型号、购置日期、价格、使用部门等信息。
2. 固定资产包括生产设备、办公设备等,对固定资产定期进行清查,确保资产的完好性。
3. 固定资产的调拨、处置等手续必须经过物品管理部门审批。
第八条流动资产管理:1. 流动资产包括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需统一编制物品清单,确保物品来源、去向的可追溯性。
2. 对于流动资产的采购、入库、出库等环节需有明确的操作流程,严格保证物品的安全。
3. 对于生产部门使用的流动资产,在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归还或处理。
第九条易耗品管理:1. 易耗品包括工具、劳保用品等,应建立台账,进行定期盘点。
2. 对于易耗品的使用应根据需要分发,避免浪费和滥用。
第十条物品分发制度:1. 物品管理部门应根据生产需求和部门申请,合理分发物品。
2. 部门领取物品后应签订领用单,保证物品使用的规范和追踪。
第十一条物品使用记录:1. 对于存放在生产车间和仓库的物品应建立使用记录,确保物品的使用情况可追溯。
2. 对于易耗品和流动资产的使用,应实行记账制度,确保物品的使用情况真实可靠。
第三章物品安全倡议第十二条物品安全意识的普及:1. 物品管理部门应开展物品安全知识的培训,提高员工对物品管理的重视。
工程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工程产品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产品质量管理工作,提高工程产品质量,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工程产品的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及相关部门。
第三条工程产品质量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范、有序、安全”的原则,加强对工程产品全过程的监管,保证工程产品质量。
第四条工程产品质量管理应当综合运用法律、法规、标准及相关技术规范,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工程产品的质量监督和评价。
第五条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及相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工程产品质量管理制度,明确组织机构、职责义务和工作流程,加强对质量管理人员的培训。
第六条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及相关部门应当建立工程产品质量管理档案,记录工程产品的设计、施工、验收等全过程信息,以便追溯。
第七条工程产品质量管理应当加强对工程产品的质量监督,定期检查、评价工程产品的质量状况,及时处理质量问题,保障工程产品质量。
第八条工程产品质量管理应当推行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内部质量控制机制,加强质量管理的过程控制和风险防范。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九条地方政府应当设立工程产品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工程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第十条工程产品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包括主任、副主任和成员,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技术专家、监理人员等组成。
第十一条工程产品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应当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程产品质量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质量管理情况。
第十二条地方政府应当设立工程产品质量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工程产品质量的监督、评价、检查和培训等工作。
第十三条工程产品质量管理部门应当设立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执行质量管理工作,协调各方面资源,提高工程产品质量。
第十四条工程产品质量管理部门应当设立质量检验中心,负责对工程产品的质量进行检测和评价,提供质量技术支持。
第十五条工程产品质量管理部门应当设立质量监督处,负责对工程产品质量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质量问题。
第三章质量管理第十六条工程产品质量管理应当实施“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方针,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确保工程产品质量。
工业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企业工业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产品质量安全,满足用户需求,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工业产品的生产、检验、销售、售后服务等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质量第一,安全至上;(二)预防为主,持续改进;(三)全员参与,责任到人。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企业质量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实施、监督指导本企业工业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企业质量安全领导小组下设以下部门:(一)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修订、实施和监督执行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二)生产部门:负责生产过程的全面质量管理,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三)检验部门:负责产品检验工作,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四)销售部门:负责产品销售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五)售后服务部门:负责处理用户投诉,保障用户权益。
第三章生产过程管理第六条严格原材料采购:生产部门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采购原材料,对原材料进行检验,确保原材料质量。
第七条生产过程控制:生产部门应按照生产工艺规程和操作规程进行生产,严格控制生产过程,确保产品质量。
第八条生产设备管理:生产部门应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降低故障率。
第九条产品检验:检验部门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对产品进行检验,确保产品符合质量要求。
第四章销售过程管理第十条销售合同管理:销售部门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销售,确保产品符合用户需求。
第十一条销售质量保证:销售部门应向用户提供产品使用说明书、质量保证书等相关资料,指导用户正确使用产品。
第五章售后服务管理第十二条用户投诉处理:售后服务部门应认真处理用户投诉,及时解决问题,保障用户权益。
第十三条售后服务跟踪:售后服务部门应定期对用户进行回访,了解产品使用情况,收集用户意见,持续改进产品质量。
第六章持续改进第十四条定期开展内部质量审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提高产品质量。
工艺品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艺品的管理,确保工艺品的质量和艺术价值,提高工艺品的市场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工艺品的生产、采购、储存、销售、运输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工艺品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质量第一,安全至上;2. 严格管理,规范操作;3. 保障工艺品艺术价值的传承与发展;4. 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成本。
第二章生产管理第四条工艺品生产应选用优质原材料,确保工艺品的品质。
第五条工艺品生产过程应严格执行生产工艺流程,确保工艺品的艺术效果。
第六条生产过程中,应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七条工艺品生产过程中,应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操作技能和工艺水平。
第八条工艺品生产完成后,应进行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第三章采购管理第九条工艺品采购应遵循市场规律,合理确定采购价格。
第十条采购部门应选择信誉好、质量稳定的供应商,签订长期合作协议。
第十一条采购过程中,应严格执行采购计划,确保采购物资的及时供应。
第十二条采购的工艺品应进行质量验收,不合格产品不得入库。
第四章储存管理第十三条工艺品储存应选择干燥、通风、防潮、防晒的仓库。
第十四条工艺品入库前,应进行数量、质量、规格的检查,确保无误。
第十五条工艺品储存过程中,应定期检查库存情况,防止过期、损坏。
第十六条工艺品储存区域应划分明确,标识清晰,便于管理。
第五章销售管理第十七条工艺品销售应遵循市场规律,合理定价。
第十八条销售部门应积极开拓市场,提高工艺品的市场占有率。
第十九条销售过程中,应注重客户服务,提高客户满意度。
第二十条销售的工艺品应进行质量跟踪,确保客户权益。
第六章运输管理第二十一条工艺品运输应选择信誉好、安全可靠的物流公司。
第二十二条运输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确保工艺品安全到达目的地。
第二十三条运输完成后,应及时反馈运输情况,确保信息畅通。
第七章奖惩制度第二十四条对在工艺品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工业产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工业产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涉及工业产品生产、销售、使用的各个环节,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售后服务等。
三、安全管理制度1. 组织机构与职责(1)成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全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2)安全管理部门设立安全管理员,负责具体实施安全管理措施。
(3)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总责,确保本部门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2. 安全生产责任制(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责任。
(2)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即岗位负责人既要负责业务工作,又要负责安全生产。
(3)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检查,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3. 安全教育培训(1)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使其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2)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技能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3)组织员工参加各类安全竞赛,提高员工安全素质。
4. 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1)定期对生产、储存、运输等环节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整改。
(3)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5. 应急管理(1)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机构、职责和应急措施。
(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置能力。
(3)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确保事故得到及时有效处理。
6. 安全生产投入(1)加大安全生产投入,购置必要的安全设备、设施。
(2)对现有设备、设施进行定期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3)鼓励技术创新,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7. 安全生产考核(1)将安全生产纳入绩效考核,对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2)对安全生产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四、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井下火工品使用管理规定(4篇)
井下火工品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井下火工品的使用管理,确保生产作业的安全,保护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井下火工品的使用管理,包括火药、引线、雷管等井下作业所必需的火工品的储存、运输、使用等活动。
第三条管理原则:井下火工品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职责分工:矿长负责煤矿井下火工品的总体安全管理工作;主管安全的副矿长负责井下火工品的使用管理工作;具体运营领导、检查员负责对井下火工品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第二章井下火工品的储存管理第五条储存条件:井下火工品的储存应采取密闭、防潮、防晒、防火的方法。
储存场所应定期清理,保持通风畅通,杜绝积尘、远离明火等危险物品。
第六条安全距离:井下火工品的储存场所应距离矿井入口、采空区等危险区域保持合适的安全距离。
具体的安全距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分类储存:井下火工品应按照其性质和用途分类储存,并在储存场所进行标注,以便识别和管理。
第三章井下火工品的运输管理第八条运输工具:井下火工品应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进行运输,运输工具应定期检修,确保其具备良好的运行状态。
第九条防护措施:井下火工品的运输操作人员必须穿戴防静电衣物,佩戴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
第十条限制条件:井下火工品的运输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禁止运输到禁用区域、一氧化碳超标的区域等限制条件下。
第四章井下火工品的使用管理第十一条作业许可:井下火工品的使用必须按照作业许可制度进行,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使用。
作业许可应由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管理和审批。
第十二条操作规程:井下火工品的使用操作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严禁违反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第十三条人员培训:所有使用井下火工品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证书,且定期进行复训,确保具备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公司加工产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公司加工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规范生产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加工产品生产、检验、销售等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旨在提高产品质量,满足客户需求。
第二章生产管理第四条生产部门应根据订单要求,制定详细的生产计划,明确生产进度、生产数量、生产周期等。
第五条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生产设备、原材料、工艺流程等符合国家标准。
第六条原材料采购应选用优质、合格的原材料,确保产品质量。
第七条生产过程中,加强对生产过程的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生产过程顺利进行。
第八条生产部门应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三章检验管理第九条设立独立的检验部门,负责对加工产品进行全面检验。
第十条检验部门应制定检验标准和检验流程,确保检验工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第十一条检验过程中,严格按照检验标准和检验流程进行,对不合格产品进行标识、隔离,并查明原因。
第十二条检验部门应定期对检验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检验水平。
第四章销售管理第十三条销售部门应了解客户需求,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第十四条销售部门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销售义务,确保产品交付及时。
第十五条销售部门应加强对客户的沟通,了解客户对产品的反馈意见,及时改进产品质量。
第五章质量改进第十六条公司应设立质量改进小组,定期召开质量分析会议,分析产品质量问题,制定改进措施。
第十七条对生产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第十八条对产品质量改进成果进行总结和推广,提高全体员工的质量意识。
第六章奖惩制度第十九条对在生产、检验、销售等环节中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奖励。
第二十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产品质量问题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生产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军工产品管理制度
军工产品管理制度一、军工产品研发管理制度军工产品的研发是军工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所在。
建立健全的研发管理制度,可以提高研发效率,保证研发质量,实现军工产品的创新与升级。
在军工产品研发管理制度中,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研发项目立项制度:确定研发项目的范围、目标和时间表,明确责任主体和工作计划,确保研发项目的顺利推进。
2. 研发人员管理制度:建立研发团队,明确研发人员的职责和权利,提高团队协同作业效率,保证研发进度。
3. 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保护研发成果的知识产权,防止知识产权被侵犯,确保研发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4. 研发成果评价制度:对研发成果进行评价,确保研发成果符合产品规格和技术要求,促进研发成果的应用。
5. 研发成果保密制度:保护研发过程和成果的保密,防止技术泄露,确保军工产品的安全和保密性。
二、军工产品生产管理制度军工产品的生产是军工企业的生命线,建立健全的生产管理制度,可以提高生产效率,保证产品质量,实现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
在军工产品生产管理制度中,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生产计划管理制度:制定生产计划,明确生产目标和任务,调配资源和人力,保证生产进度和质量。
2. 生产工艺管理制度:建立标准化的生产工艺流程,保证产品质量和可靠性,提高生产效率和降低生产成本。
3. 质量控制管理制度:建立质量控制体系,制定质量标准和质量检测方法,监控产品质量,确保产品符合规格和技术要求。
4.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程和操作规程,提高生产安全性,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5.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建立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保护生产环境和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促进企业形象和社会责任。
三、军工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军工产品的质量是军工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之本,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可以提高产品质量,提高企业竞争力,赢得市场信任。
在军工产品质量管理制度中,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质量管理体系:建立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实施质量管理规范,制定质量目标和计划,提高产品质量和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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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爆物品管理主管领导工作职责1、负责指定仓库管理细则。
2、督促检查民爆物品管理员对民爆物品发放管理。
3、及时上报质量可疑及过期的民爆物品。
4、督促检查库区安全情况、消防设施和防雷装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定期每半月对民爆物品库的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要留有检查记录。
6、每月对涉民爆物品管理人员进行一次“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四防教育。
7、每月对《民爆物品出入库登记本》、《雷管编码登记本》、《放炮员登记本》的记录情况进行检查,是否做到了帐物相符,检查要留有记录。
8、本单位的民爆物品如发生被盗、丢失、转借、私藏及其它可疑情况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9、对民爆物品储存、发放、使用、退库、运送等各个环节进行监督管理。
民爆物品发放制度爆破员在领取民爆物品时,应遵守以下规定:1、爆破员领取的民爆物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使用条件。
2、爆破员根据本班生产计划,爆破工作量和消耗定额,向库房提出申请所领民爆物品的品种、规格和数量,经矿(井)长、主任审查签字后方可请领取。
3、爆破员领取民爆物品时,须待《爆破员作业证》,矿(井)长、主任签字德民爆物品领料计划单,由班长陪同到库房领取所需民爆物品。
4、进入库区须经警卫人员检查批准后方可入库。
5、爆破员领取民爆物品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先后顺序领取。
6、爆破员领取民爆物品时,必须认真细致地按规定项目逐项签名后,在储库单、登记本和登记表上签名,陪同班组长也要同时签名,当场核兄领取品种、规格数量是否准确,并从外观检查质量以及电雷管是否与申请计划单相符。
7、爆破员在进入民爆物品库房发料室领取民爆物品时,严禁携带矿灯及其它明火入室。
8、爆破员在库房要当场核兄帐物相符后,方可与同行班组长同时离开库房。
9、爆破员所领民爆物品不得归失、不得转交他人或下一班人员,不得锁毁、抛弃或挪作它用。
发现遗失立即向班组长回报。
10、领取雷管时必须带专用雷管箱,再将雷管放入箱内,由班长护送离库。
11、爆破员当班使用的民爆物品,要当班领取,且不得提前当班的前15分钟领取。
1、库内严禁烟火。
2、民爆物品库房必须安全可靠,库内清洁卫生、通风良好、防湖、房3、库房储存量不大于设计内容。
4、不同种类的民爆物品,不能共存的分开存放,严禁混存一库,炸药箱堆高不能超过1.8米,宽度以四箱为限不超过1.2米,间距不少于0.3米,箱堆与墙壁间距不小于0.5米,人行通道不小于1.3米,雷管箱放在木架上时,木架每格只堆放一层,最上层距地面高度不能超过1.5米,若放在地面,高度不能超过1米。
5、为使通风、防静电,箱下应垫绝缘胶皮和方木或木板,箱号、批号应朝外面,便于查看。
6、民爆物品应按照到库先后顺序存放。
7、落实民爆物品库“双人、双锁”的管理制度。
1、库区大门应随时上锁,并应留有嘹望口,确认到库人员非闲杂人员或遇检查人员到库确认身份后方能开启大门,并让库人员交出携带的烟火,并关闭通信工具。
2、院内卫生清洁,无杂物、杂草。
3、避雷设施齐全,装有静电触模棒,进入库区应穿着防静电服。
4、消防设施齐全、良好,如:消防水池、灭火器、水桶、铁锹等。
5、用于隔离的防爆墙,如有损坏应及时修复。
6、库区内、外排水沟要畅通。
7、警报系统完好,发挥作用,库区内应豢养1-2条犬。
警卫人员值班制度为了严格管理民爆物品,防止民爆物品被盗、丢失等事故发生,确保国家财产和人身安全,特制定警卫人员值班制度:1、民爆物品库必须保证4名以上警卫人员24个小时值班。
2、库区内严禁烟火。
3、严禁无人员进入库区;对进入库区的人员都必须接受警卫人员检查严禁携带枪支、火种等易爆物品入库。
4、警卫人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
在值班期间严禁睡岗、脱岗、酒后上岗或在值班时喝酒、打牌、下棋或进行其它无关活动。
5、对值班期间进入库区的非涉爆工作人员,由值班人员在登记本的“值班情况”栏内将姓名、时间、进入库区理由、原因填写清楚。
除领取民爆物品人员要登记外,还要将进入库区的本单位领导及前来检查工作的公安人员登记清楚,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6、警卫人员要如实、清楚地填写值班登记记表,交接班时必须将姓名、时间、值班情况及当时天气情况逐一填写。
7、警卫人员在工作期间玩忽职守,违反上述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造成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民爆物品运送制度1、爆破员会同班组长,在库房办完领取民爆物品登记签名手续并核对所领民爆物品无误后,应立即离开库房。
2、路途严禁乘坐电车,严禁中途停留,不得与众人同行。
3、从库房向工作地面运送炸药、雷管时,必须使用药包和雷管箱。
4、陪同领料的班组长要起监护作用,把民爆物品送到工作地点为止。
5、领取雷管后,中途不得整理脚线。
6、电雷管必须由爆破员亲自运送,炸药由爆破员或爆破员监护下并熟悉本规定的人员护送。
7、携带民爆物品时,不得在交接班和人员上下班时间在通道上下。
8、民爆物品低达工作地点后,由爆破员验收装入保险箱,入箱的民爆物品必须上锁。
保管员工作职责1、负责单位对民爆物品的验收、收存、发发、退回、统计和对民爆物品的保管。
2、对入库的民爆物品,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有权拒绝该批民爆物品入库:⑴民爆物品的品种规格、数量与《民爆物品运输证》或入库单不一致的。
⑵将要入库的民爆物品与原来存放的民爆物品不能同时共存的。
⑶库内储存的民爆物品已达到设计储存的。
⑷变质、失效的民爆物品和超过储存期的民爆物品。
⑸入库手续不符合规定的。
3、保管员在发放民爆物品时必须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⑴认真检查验购货单位的提货单,发现疑点或不符合规定的不发放。
⑵对本单位爆破施工使用的民爆品,应根据当班生产量,经矿(井)长或单位主管民爆物品的领导签字的民爆物品领取单发放。
⑶爆破员领取民爆物品除持有《爆破员作业证》、经矿(井)长或单位主管民爆物品管理的领导签发的领料单外,须有班组长陪同签字领取,否则不予发放。
⑷禁止发放过期、失效和变质的民爆物品。
⑸无编码的雷管不准发放。
⑹不得给当班使用民爆物品的爆破员提前发放。
4、对民爆物品的收存和发放均应严格按照《民爆物品出入库登记本》、《雷管出入库编码登记本》的内容、项目逐项认真填写登记,填写时不准使用铅笔或涂改,做到日清日结,帐物相符,要长期保存,不准锁毁,以备查询。
5、对爆破员不按规定时间退当班剩余民爆物品的,应及时向单位领导报告,同时单位要对当事人做出处罚。
6、保管员要严格按照到库先后顺序,发放先到库的民爆物品。
警卫员工作职责1、加强政治业务理论学习,提高责任性和警惕性。
2、坚守岗位高度负责,敢于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3、严格执行入库制度,坚持对入库的人员车辆登记检查、严禁将易燃易爆带电(含静电)等物品带入库区,出库物品必须与提货单相符。
4、坚持交接班制度,当班记录清晰,无涂改、撕毁、丢失等现象。
5、定期对库区进行安全巡查,严防偷盗案发生。
6、忠于职守,严守机密、禁止乱问、乱说、乱讲、禁止脱岗、睡岗。
7、严禁无关人员或闲人在库区周围停留玩耍。
8、维护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维修,保障库区安全。
安全员工作职责1、在矿长、库主任领导下,协助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接受上级部门的业务指导。
2、负责组织对新职工进入仓库和复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考试,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做好每年的普测、考试、登记和上报工作。
3、协助领导开展定期的职业安全、卫生自查和专业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登记、上报,并督促其按期解决。
4、负责组织安全例会、安全日活动,开展安全竞赛及总结先进经验等。
5、协助领导制订仓库安全管理细则、岗位安全操作细则、安全确认制度和临时性危险作业安全措施等。
6、经常检查职工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制止违章作业指挥,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隐患,有权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
7、参加伤亡事故调查、分析、处理,提出防范措施,负责伤亡事故和违章违制的统计上报。
8、根据上级规定,督促检查个体防护用品、保健食品、清凉饮料的正确饮用。
9、监督爆破员进行爆破工作。
10、监督爆破员切实遵守爆破安全细则和爆破器材的保管、使用搬运制度。
11、有权制止无《爆破员作业证》的人员进行爆破工作。
12、检查爆破器材的现场使用情况和剩余爆破器材的及时退库情况。
1、保管所领取的民爆物品,不得遗失或转交他人,不准擅自锁毁和挪作他用。
2、按照爆破指令单和爆破设计规定进行爆破作业。
3、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和安全操作细则。
4、爆破后检查工作面,发现盲炮和其它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和处理。
5、爆破结束后应将剩余的民爆物品如数及时地交回民爆物品库,不允许带回家及宿舍内私人存放。
6、放炮员领取民爆物品时,领取的炸药、雷管,要分别装在不同的木质或胶质容器内,由两人分别携带(一人带炸药,一人带雷管),立即进入工作面作业,途中不得停留,也不准委托他人存放。
7、放炮员领取民爆物品时,要在《民爆物品出入库登记本》上签名或盖章,并在《爆破员使用民爆物品登记本》上填写登记每班使用的民爆物品经当班班(组)长签字后,作为消耗处理再进行填写登记,不准涂改,要用碳素笔填写。
8、做好《雷管出入库编码登记薄》登记工作。
1、确保所押运的民爆物品的品种、数量无误。
2、监督运输车辆按照公安机关指定的日期、路线、行车速度行驶。
3、监督装载的爆炸物品不超载,集装箱无损坏。
4、看管爆炸物品,严防途中丢失、被盗或发生其它事故。
5、货物运到目的地后,要监督收货单位在《爆炸物品运输证》上签注物品到达情况,并将运输证交回原发证公安机关。
1、不准无证人员出入民爆物品库。
2、不准在库房内住宿或会客。
3、不准超量储存。
4、不准超期储存。
5、不准警卫人员擅自职守。
6、不准警卫人员当班睡觉。
7、值班时间不准喝酒。
8、库房内不准抽烟,严禁火种入库。
9、不准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库房内。
10、库房内不准存放其他物品。
1、不是专业放炮员或无证上岗人员不发。
2、放炮员无专用药箱或药箱无锁者不发。
3、运输工具不符合安全要求者不发。
4、雷管无编码不发。
5、过期变质的民爆物品不发。
6、放炮员酒后领取民爆物品不发。
7、对民爆物品数量登记不清,无批条者不发。
8、对民爆物品退库手续不清者不发。
9、放炮员无使用登记本不发。
10、雷管未经导通检查者不发。
民爆器材保管“三勤六不”三勤:1、勤检查;2、勤通风;3、勤对照;六不:1、不锈;2、不潮;3、不霉;4、不变质;5、不损坏;6、不丢失安全员岗位责任制1、在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领导下,负责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和矿井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2、参与矿井“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并负责贯彻落实工作的监督。
3、参与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的编制,负责对通防作业计划的落实进行检查验收,并对其他专业同房该哦那嘎情况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和事故的隐患及时提出处理措施,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分析落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