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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嫩江县宏云煤矿

矿井隐蔽致灾因素的普查报告

嫩江县宏云煤矿

二〇一六年三月一日

矿井隐蔽致灾因素的普查报告

根据国办发(2013)99号文件要求,我矿由矿长牵头,组织了总工程师、地测、通防、安全、技术等专业技术人员,根据以上文件要求对全矿进行了隐蔽致灾因素自检自查,并将自查情况编制成《嫩江县宏云煤矿隐蔽致灾因素自查报告》,现将有关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目的

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是在煤矿生产过程中,地面、井下依然存在隐蔽致灾的因素,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隐蔽致灾因素的存在,在井田范围及矿井周边区域内客观存在,但是在现有技术条件下不能直接辨识,导致防范措施针对性不强,不能从根本上遏制事故的发生,给采掘活动带来安全隐患的地质构造、瓦斯及其它有毒有害气体、含(导)水体、采空区以及煤层自燃倾向等地质因素,有可能造成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灾害,因此必须对煤矿隐蔽致灾因素进行调查,对不能确定的在生产过程中要加强物探、钻探等安全措施进行探查,确保安全生产。

为了加强我矿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做到隐蔽致灾因素清晰明确,事故防范措施全面有效,特开展此次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于2016年2月,对矿井各种隐蔽致灾因素进行了普查,并于同年3月份提交《黑河市嫩江县宏云煤矿矿井隐蔽致灾因素的普查报告》。

二、成立隐蔽致灾因素普查领导小组

组长:董维刚

副组长:唐志辉

成员:张传信孙钳于德宏李成雷

组长全面负责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的指挥及安排,负责整改所需资金的落实。

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协调指挥各部室普查工作,负责组织制定整改方案、安全技术措施,重点负责隐蔽致灾因素调查工作的跟踪及监督。

成员主要根据各专业结合矿井实际,切实认真的进行本专业的隐蔽致灾因素调查,收集现场资料并分析可能存在的隐患,真正做到消除隐患,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三、矿井基本情况

嫩江县宏云煤矿位于黑龙江省嫩江县多宝山镇境内,井田东西长约1km,南北宽约0.6km,面积1.1118km2,共有14个拐点坐标圈定,采矿标高:350~180。矿井煤层为缓倾斜,批准可采煤层二号层。

开拓方式为斜井开拓,采煤方法为走向长壁后退式,回采工作面设计为综采工艺,掘进工作面为炮掘。矿井通风方式中央并列式通风,通风方法为抽出式机械通风,回采工作面全风压通风方式,掘进工作面采用局部通风机接风筒压入式通风。

嫩江县宏云煤矿五职矿长齐全,生产、安全、技术、通防、财务、劳资等相关职能部室及专业人员配备完整,井下有两个掘进工作面,一个采煤工作面,地面井下各系统齐全。

四、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内容

1、采空区普查

矿井所采为Ⅱ号煤层,浅部煤层仅局部发育,不可采。西为嫩江县宏云原

采区(已关闭),东为黑河市永发煤矿,两矿之有断层阻隔。北部无矿井无采区。南部也无矿井及采区。原采空区有积水,但位置已掌握,并上图,对矿井无危害。

2、废弃老窑(井筒)

经普查我矿已将之前小井坑进行了回填治理,但需加强日常管理工作,发现有异常及时回填处理。

3、断层、裂隙、褶曲的普查

根据齐哈尔地质勘查院对煤矿井田地质普查报告结合矿井实际,我矿出露的地层为九峰山组,岩性为灰色、灰白色泥岩、粉砂岩、细、中粗粒砂岩,夹有砂砾岩和煤泥岩、煤层。地层倾向南东,倾角平均为18°,在矿井生产中遇见五处正断层,断层走向近于南北,依次平行分布,断层落差10~120 m,倾角10~45度。

以上五条断层已处于采空区内,对现在及今后开采影响不大。

4、陷落柱普查

经查我矿区没有陷落柱

6、瓦斯灾害普查

根据黑河市煤生产安全管理局文件:黑市煤办字【2015】32号《关于下发2014年度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核准结果的通知》,宏云煤矿瓦斯和二氧化碳等级均为低,属低瓦斯和二氧化碳矿井,无瓦斯突出。

依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我矿监控监测系统为KJ95N型,KJ19N-F监控分站7台,甲烷传感器14台,一氧化碳传感器6台,风速传感器8个,负压传感器1台,烟雾传感器1台,风机开停传感器5台、温度传感器5台、风

门开关语音传感器5台等,全部按要求配置齐全。设专职瓦斯检查员12人,三班循环实施监测各主要用风地点瓦斯浓度。

7、含(导)水体、地下含水体的普查矿区水文地质

矿区水文地质条件中等,矿区含水层主要接受大气降水补给,大部分大气降水,通过地表溪流排泄,而一部分大气降水渗入岩石裂隙和气孔。隙裂隙水为矿井充水的主要来源。经测量矿井正常涌水量为30m3/h,最大涌水量为60m3/h。

本井田内无大型河流,井田西侧、北侧有季节性防洪沟,只有大气降雨时,有水流过,其他时间基本干涸。矿区内没有地下含水体。

8、煤层自燃发火倾向性普查

根据东北煤田地质局沈阳测试研究中心《煤自燃倾向性鉴定报告》结论,该矿井2号煤层自燃倾向为易自燃。

9、煤尘爆炸倾向性普查

根据东北煤田地质局沈阳测试研究中心《煤自燃倾向性鉴定报告》结论,该矿井抑制煤尘爆炸最低岩量70%,煤尘有爆炸性。

10、井下火区的普查

井下没有火区,对今后的生产没有影响。

11、地温特征

通过多年生产实际,井下温度为13—17℃,根据黑河地区地温梯度3℃/10Om,未超过允许范围26℃,不影响人身健康和生产效率。

五、主要存在的灾害

(一)地质灾害

由于煤矿采煤活动影响,对周围环境有一定的影响。

(二)井下各类灾害

1、矿井被鉴定为瓦斯矿井,因此矿井存在瓦斯灾害。

2、煤层煤尘具有爆炸危险性。

3、水灾:矿井水害主要表现在岩石裂隙水直接补给孔隙裂隙水,为矿井充水的主要来源。

六、解决灾害方案

1、加强瓦斯管理,加强矿井防治工作,坚持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制定矿井瓦斯管理措施。配齐瓦斯检查员,监控设备有效,各种传感器设置和悬挂位置符合要求。

2、选择合理的开拓方式和采煤方法,通风防火措施,制定煤尘防范和治理措施。

3、重视抓好探放水工作,严格执行“逢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原则,认真做好防治水综合治理,落实探放水措施。加强矿井涌水量观测,制定防治水措施。

七、采取的防范和治理措施

根据本矿实际情况,针对存在的隐蔽致灾因素,在日常生产管理工作中,制定针对性的防范和治理措施,对采空区及时封闭,采取通风除尘,洒水降尘等措施,并认真落实到位,严格执行。

嫩江县宏云煤矿

二〇一六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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