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版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18解读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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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基准》《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两个标准合并解读(1)

《风险基准》《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两个标准合并解读(1)
分析和计算,以可接受风险标准确定外
部安全防护距离的方法,计算步骤如下:
a) 收集资料数据; b) 确定评估单元; c) 危险识别和泄漏场景辨识; d) 分析事故概率; e) 分析事故后果; f) 定量风险计算; g) 确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
确定评估单元
危险识别和泄漏场景 辨识
分析事故概率
分析事故后果
二是遵循了与国际接轨、符合中国国情的原则,本 次基准提出的个人和社会风险基准接近国外发达国家 中等偏上水平。 三是结合了当前国内土地规划利用方面的现行要 求,在防护目标分类方面更多的参考了我国建设用地 的分类。
6、个人风险基准
防护目标分类
防护目标按设施或场所实际使用的主要性质,分为高敏感
《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 (GB 36894-2018)
《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 距离确定方法》(GB/T 37243-2019)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2019年6月
内容提要
一、出台背景 二、起草过程 三、基于13号公告的改进 四、标准主要内容 五、重点释义
一、出台背景
内容提要 一、出台背景 二、起草过程 三、基于13号公告的改进 四、标准主要内容 五、重点释义
三、基于13号公告的改进
(一)删掉了原公告中的危险指数法
原危险指数法适用于不涉及有毒气体和可燃气体的小型危险化 学品生产、储存装置。针对这类事故场景的安全距离在现行的标准 规范从防火间距的角度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并通过验算和近年来事 故检验,可以满足避免事故进一步扩大的目的。因此从实际出发, 避免与现行标准规范出现不必要的交叉和冲突,删掉原13号公告中 第三种方法-危险指数法,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有关消防防 火间距、安全距离的要求。

安科院解答GB18218-2018

安科院解答GB18218-2018

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中生产单元的定义为“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加工及使用等的装置及设施,当装置及设施之间有切断阀时,以切断阀作为分隔界限划分为独立的单元”。

1)切断阀有现场手动切断阀、远程手动切断阀、远程自动切断阀,请问这三种切断阀都可以作为分隔界限划分生产单元吗?答:只有远程手动切断阀和远程自动切断阀可以作为分隔界限划分生产单元。

2)同一厂房内,工段一的中间产品一部分送罐区后外卖,一部分送同一厂房的工段二使用,且工段一与工段二之间有切断阀,这种情况算一个生产单元,还是算两个生产单元?答:按一个生产单元考虑。

3)生产车间一、生产车间二、包装车间是不同的建筑物,相互之间无切断阀,是划分为一个生产单元(装置区块布置),还是划分为三个生产单元?答:装置按区块布置,装置内部设施之间无切断阀,按一个生产单元考虑。

4)石油化工企业内的联合生产装置,如生产同一产品的两条生产线在不同建筑物内,但是两条生产线相互之间可以串料,也有切断阀可以切断,请问这是划分为一个生产单元,还是划分为两个生产单元?答:石油化工企业内的联合生产装置,按一个生产单元考虑。

2、《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附录A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流程”解读:答:生产单元划分为N个子单元,储存单元划分为N个子单元,分别辨识是否构成重大危险源,并分别进行重大危险源分级。

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重大危险源周边人口数量,是否包含重大危险源所属企业内部的人员?答:重大危险源周边人口数量不包含重大危险源所属企业内部人员,周边企业的人员要算。

4、《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18中,未提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内部的工作场所、办公楼、宿舍等场所内人员的个人可接受风险基准,请问可以参考哪一类人员的个人可接受风险基准?也未提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周边危险化学品企业内工作人员的个人可接受风险基准,请问可以参考哪一类人员的个人可接受风险基准?答:危险化学品企业内部人员的风险标准暂时无,危险化学品企业内部布置符合石化规、建规等平面布置要求的距离即可,风险这块暂时无相关规定。

(修改版)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18)解读0712

(修改版)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18)解读0712
建筑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个人风险和社 会风险的可接受风险基准值。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选址和周边土 地使用规划时的风险判定。
如果1128事故路段在选址、设计和评审时 能够采用这两项标准进行风险评估,那么
惨烈的事故可能不会发生
个人风险
假设人员长期处于某一场所且无保护,由于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而导致 的死亡频率,单位为次/每年。
只计算单独储罐物质
整个罐区一并计算
区域定量风险评估计算后未生成F—N曲线,不能直接判定为 企业社会风险可以接受。
更正后的F-N曲线图
谢 谢!
2014.5.7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个人可接受风 险标准和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试行) (国家安监总局公告2014年第13号)
2019.3.1
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 (GB36894-2018)
附件2 中对可容许风险标准的规定如下:
可容许社会风险标准(F-N)曲线
与40号令相比(个人可接受风险标 准): 1、将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概率值细 分为新建装置和在役装置标准; 2、根据人口数量细化调整了各类防 护目标的分类; 3、增加了低密度人员场所防护目标。
3.1.4 一般防护目标分为一类防护目标、二类防护目标和三 类防护目标。
3.2 防护目标个人风险基准
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周边防护目标所承受的个人 风险应不超过下表中的个人风险基准的要求。
防护目标
个人风险基准(次/年)
危险化学品新建、改建、 危险化学品在役生 扩建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 产装置和储存设施
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与40号令相比无变化

安科院解答GB18218-2018教程文件

安科院解答GB18218-2018教程文件

安科院解答G B18218-2018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中生产单元的定义为“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加工及使用等的装置及设施,当装置及设施之间有切断阀时,以切断阀作为分隔界限划分为独立的单元”。

1)切断阀有现场手动切断阀、远程手动切断阀、远程自动切断阀,请问这三种切断阀都可以作为分隔界限划分生产单元吗?答:只有远程手动切断阀和远程自动切断阀可以作为分隔界限划分生产单元。

2)同一厂房内,工段一的中间产品一部分送罐区后外卖,一部分送同一厂房的工段二使用,且工段一与工段二之间有切断阀,这种情况算一个生产单元,还是算两个生产单元?答:按一个生产单元考虑。

3)生产车间一、生产车间二、包装车间是不同的建筑物,相互之间无切断阀,是划分为一个生产单元(装置区块布置),还是划分为三个生产单元?答:装置按区块布置,装置内部设施之间无切断阀,按一个生产单元考虑。

4)石油化工企业内的联合生产装置,如生产同一产品的两条生产线在不同建筑物内,但是两条生产线相互之间可以串料,也有切断阀可以切断,请问这是划分为一个生产单元,还是划分为两个生产单元?答:石油化工企业内的联合生产装置,按一个生产单元考虑。

2、《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附录A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流程”解读:答:生产单元划分为N个子单元,储存单元划分为N个子单元,分别辨识是否构成重大危险源,并分别进行重大危险源分级。

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重大危险源周边人口数量,是否包含重大危险源所属企业内部的人员?答:重大危险源周边人口数量不包含重大危险源所属企业内部人员,周边企业的人员要算。

4、《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18中,未提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内部的工作场所、办公楼、宿舍等场所内人员的个人可接受风险基准,请问可以参考哪一类人员的个人可接受风险基准?也未提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周边危险化学品企业内工作人员的个人可接受风险基准,请问可以参考哪一类人员的个人可接受风险基准?答:危险化学品企业内部人员的风险标准暂时无,危险化学品企业内部布置符合石化规、建规等平面布置要求的距离即可,风险这块暂时无相关规定。

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老旧装置安全风险评估指南

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老旧装置安全风险评估指南

附件1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老旧装置安全风险评估指南(征求意见稿)2021年12月目录一、总则 (1)二、老旧装置范围与分类 (1)(一)老旧装置范围 (1)(二)老旧装置分类 (2)三、老旧装置风险评估 (2)(一)风险矩阵标准 (2)(二)老旧装置事故后果等级判断 (4)(三)老旧装置可能性等级划分 (7)(四)风险等级确定 (8)四、老旧装置风险管控要求 (9)(一)淘汰退出 (9)(二)高风险装置 (10)(三)较高风险装置 (10)(四)一般风险装置 (10)附件:1.爆炸物、剧毒(高毒)气体和液体排查表2.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老旧装置安全风险评估细则一、总则为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老旧装置的安全风险排查与评估分级,实施老旧装置安全风险分类整治与管控,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标准规范,结合有关事故案例,制定本指南。

二、老旧装置范围与分类(一)老旧装置范围。

本指南所指老旧装置为取得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许可或使用许可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中建成投产20年(含)以上的装置(包括独立装置和联合装置),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2.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3.涉及爆炸物、剧毒(高毒)气体和液体;4.装置内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主要反应器、压力容器、常压储罐、低温储罐和G C1级压力管道等设备设施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或未规定设计使用年限、但实际投产运行时间超过20年。

备注:①适用范围不包括危险化学品储运系统罐区储罐,本指南中所指常压储罐、低温储罐为装置内储罐。

②对于已整体更换设备的装置,实际投产时间按设备整体更换后投产时间计算起始时间。

经过数次改造,每次都有利旧设备、设施,但只更新一部分,未完全更换的按初始投产时间计算。

③联合装置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独立装置集中紧凑布置,且装置间直接进料,无供大修设置的中间原料储罐,其开工或停工检修等均同步进行,视为一套装置。

评估时应把联合装置视为一套装置。

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解读

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解读

3.1.3 重要防护目标:
a) 公共图书展览设施。如公共图书馆、博 物馆、会展中心等。
b) 文物保护单位。 c) 宗教场所。包括专门用于宗教活动的庙
宇、寺院等。 d) 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包括:独立地段的
城市轨道交通地面以上部分的线路、站 点。 e) 军事、安保设施。包括:专门用于军事 目的的设施,监狱、拘留所等。 f) 外事场所。包括外国政府及国际组织驻 华使领馆、办事处等。 g) 其他具有保护价值的或在事故场景下人 员不便撤离的场所。
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是对个人可接受风险基准的补充,为避 免当个人风险满足标准要求时,由于人口密度过高导致的群 死群伤事故概率超过公众可接受范围。
该标准于2019年3月1日 实施,应采用该标准中 的风险基准值进行定量 风险评价,确定外部安 全防护距离。
标准中确未提及周边危险化学品企业的防护要求,但个人风 险为某处发生所有危险化学品事故而导致死亡的概率,在计 算个人风险时,应将周边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或主要危险化 学品企业的装置设施风险一并计算,否则将导致计算结果不 准确。
c) 若风险曲线全部落在可接受区,则该风险可接受。
累计频率 F(N)
1E-2
1E-3
1E-4 1E-5 1E-6 1E-7
不可允许 尽可能降低 可允许
1E-8
1E-9 1
10
100
死亡人数 N
1000
10000
个人可接受风险基准描述的是危化装置周围某一固定位置处 单个人员对风险的可接受水平。
社会可接受风险基准是危化装置周边一定范围内社会公众整 体对风险的可接受水平。
建筑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个人风险和社 会风险的可接受风险基准值。

安科院解答GB182182018.doc

安科院解答GB182182018.doc

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中生产单元的定义为“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加工及使用等的装置及设施,当装置及设施之间有切断阀时,以切断阀作为分隔界限划分为独立的单元”。

1)切断阀有现场手动切断阀、远程手动切断阀、远程自动切断阀,请问这三种切断阀都可以作为分隔界限划分生产单元吗?答:只有远程手动切断阀和远程自动切断阀可以作为分隔界限划分生产单元。

2)同一厂房内,工段一的中间产品一部分送罐区后外卖,一部分送同一厂房的工段二使用,且工段一与工段二之间有切断阀,这种情况算一个生产单元,还是算两个生产单元?答:按一个生产单元考虑。

3)生产车间一、生产车间二、包装车间是不同的建筑物,相互之间无切断阀,是划分为一个生产单元(装置区块布置),还是划分为三个生产单元?答:装置按区块布置,装置内部设施之间无切断阀,按一个生产单元考虑。

4)石油化工企业内的联合生产装置,如生产同一产品的两条生产线在不同建筑物内,但是两条生产线相互之间可以串料,也有切断阀可以切断,请问这是划分为一个生产单元,还是划分为两个生产单元?答:石油化工企业内的联合生产装置,按一个生产单元考虑。

2、《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附录A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流程”解读:答:生产单元划分为N个子单元,储存单元划分为N个子单元,分别辨识是否构成重大危险源,并分别进行重大危险源分级。

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重大危险源周边人口数量,是否包含重大危险源所属企业内部的人员?答:重大危险源周边人口数量不包含重大危险源所属企业内部人员,周边企业的人员要算。

4、《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18中,未提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内部的工作场所、办公楼、宿舍等场所内人员的个人可接受风险基准,请问可以参考哪一类人员的个人可接受风险基准?也未提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周边危险化学品企业内工作人员的个人可接受风险基准,请问可以参考哪一类人员的个人可接受风险基准?答:危险化学品企业内部人员的风险标准暂时无,危险化学品企业内部布置符合石化规、建规等平面布置要求的距离即可,风险这块暂时无相关规定。

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附件3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附件3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附件3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为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通过实施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使用、经营、运输、处置等环节相关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完善落实,消除监管盲区漏洞;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到2022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 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自动化系统装备投用率达到100%、涉及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率达到100%、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等考核达标率100%,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达到在职人员的75%以上,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足和城镇人口密集区的企业搬迁改造任务如期完成,危险化学品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持续下降,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二、主要任务(一)提升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1.严格高风险化工项目准入条件。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源头管控,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科学审慎引进化工项目。

涉及化工行业的省级、市级人民政府和重点化工园区要结合现有化工产业特点、资源优势、专业人才基础和安全监管能力等情况,进一步明确产业定位,加快制定完善化工产业发展规划,2020年底前制定出台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2022年底前,设区的市要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对涉及光气、氯气、氨气等有毒气体(以下简称有毒气体),硝酸铉、硝基脈、氯酸皎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指《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危险性类别为爆炸物的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要严格控制,严禁已淘汰的落后产能异地落户和进园入区;支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升级,依法淘汰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产能。

《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18)编制说明

《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18)编制说明

《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 36894-2018)标准解读材料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一、编制过程(一)编制背景近年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造成部分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合理,有些地区居民区、学校、店铺等人员聚集场在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周边相继建设,社会公众安全问题日益突出。

本标准通过比较借鉴国内外先进做法,综合考虑我国危险化学品企业监管现状,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自身危险特性,以及近年来开展的专题研究和大量试点验证工作的基础上,提出了针对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周边防护目标的风险基准,用以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周边的土地规划利用,切实体现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关口前移”的理念,对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落实政府监管责任以及科学指导城市安全规划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二)起草过程2010年8月,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正式启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课题研究工作,历时4年科研攻关,多次组织相关行业专家以及重点企业代表进行研讨,相关成果于2014年5月7日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和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试行)》(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4年第13号,以下简称13号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2016年7月4日,国家标准化委员会下达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风险基准》制定计划,计划编号20160873-Q-450,由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南京工业大学等3个单位共同起草编制,其中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担任主编。

在标准编制过程中,为提高标准名称的辨识度和与相关内容的匹配度,建议将标准名称修改为《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以下简称《风险基准》)。

结合13号公告的实际应用情况,经修改完善,在原公告的基础上形成了《风险基准》(征求意见稿)。

2017年7月27日,《风险基准》(征求意见稿)通过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中国安科院】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

【中国安科院】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

【中国安科院】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来自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的副总高工兼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研究所所长王如君先生,为与会嘉宾解析了《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风险基准》,目前标准已经报批,预计5月份到7月份颁布。

与该标准配套还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经营条件》即GB18265,以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四个强制国标都是由安科院组织起草的。

关于国标出台的相关背景,预计2020年国家城镇化将达到70%,以前化工企业都在郊区,而目前工厂距离城市很近,比如安徽安庆石化,它跟城市是零距离,一出厂门就是市区,危化品企业跟城区安全距离不足,造成空间上的密集增加了事故后果严重性,比如天津8.12,青岛112,大连716等,事故承载区密集。

从时间上快速发展,早期建设标准很低,旧工业区布局不合理,到底是城围石化还是石化围城,一直是个很大的疑问。

2008年之前,在内蒙呼和浩特的三联石化要搬迁,当时在郊区,据说今年的大连石化也要搬迁,之前距离城区开发区有10公里,再次搬迁给企业造成很大困扰。

但确实,大连化工园区跟居民区距离太近了。

从防范风险角度出发,国际上通常通过确定可接受风险标准的方式来控制危险源与防护目标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保防护目标增加的风险在可接受风险标准范围之内。

前几年在辽宁锦西的一个工厂,国标要求安全距离为至少一千米,但是这个工厂到火车站之间有一座山,这个山的海拔有九百多米,未达到一千米,故而总局未批准通过。

实际上,一千米和九百多米真正发生事故是有区别的,毕竟山体是自然的屏障,但是国家标准规定了一千米,差了一米都是不合规定。

这个安全距离如果是纯粹距离的话,就会造成企业执行起来很被动,比如说天津事故后,全国所有危化品仓库已经停止审批,已经进行了三年,但是在标准未制定完成时,相关问题就无法得到合理的解决。

所谓安全距离是对不同距离土地开发利用而言的,针对不同的地区应该规划成什么类型的,是定性的。

安科院答复关于GB18218-2018等标准的疑惑

安科院答复关于GB18218-2018等标准的疑惑

安科院答复关于GB18218-2018等标准的疑惑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中生产单元的定义为“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加工及使用等的装置及设施,当装置及设施之间有切断阀时,以切断阀作为分隔界限划分为独立的单元”。

1)切断阀有现场手动切断阀、远程手动切断阀、远程自动切断阀,请问这三种切断阀都可以作为分隔界限划分生产单元吗?答:只有远程手动切断阀和远程自动切断阀可以作为分隔界限划分生产单元。

2)同一厂房内,工段一的中间产品一部分送罐区后外卖,一部分送同一厂房的工段二使用,且工段一与工段二之间有切断阀,这种情况算一个生产单元,还是算两个生产单元?答:按一个生产单元考虑。

3)生产车间一、生产车间二、包装车间是不同的建筑物,相互之间无切断阀,是划分为一个生产单元(装置区块布置),还是划分为三个生产单元?答:装置按区块布置,装置内部设施之间无切断阀,按一个生产单元考虑。

4)石油化工企业内的联合生产装置,如生产同一产品的两条生产线在不同建筑物内,但是两条生产线相互之间可以串料,也有切断阀可以切断,请问这是划分为一个生产单元,还是划分为两个生产单元?答:石油化工企业内的联合生产装置,按一个生产单元考虑。

2、《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附录A 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流程”解读:答:生产单元划分为N个子单元,储存单元划分为N个子单元,分别辨识是否构成重大危险源,并分别进行重大危险源分级。

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重大危险源周边人口数量,是否包含重大危险源所属企业内部的人员?答:重大危险源周边人口数量不包含重大危险源所属企业内部人员,周边企业的人员要算。

4、《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18中,未提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内部的工作场所、办公楼、宿舍等场所内人员的个人可接受风险基准,请问可以参考哪一类人员的个人可接受风险基准?也未提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周边危险化学品企业内工作人员的个人可接受风险基准,请问可以参考哪一类人员的个人可接受风险基准?答:危险化学品企业内部人员的风险标准暂时无,危险化学品企业内部布置符合石化规、建规等平面布置要求的距离即可,风险这块暂时无相关规定。

氟化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指南

氟化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指南

为强化氟化企业安全风险辨识和管控,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制定本指南。

1制定依氟化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指南据本指南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在氟化企业专家指导服务的基础上,结合氟碳化学品、含氟聚合物、含氟精细化学品、无机氟化物企业的生产特点而编制。

本指南列出的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更新时,所引用的相应条款也跟随更新。

依据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安委〔2020〕3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0号)《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41号)《关于加强化工企业泄漏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4〕94号)《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安监总管三〔2009〕142号)《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学品罐区安全管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4〕68号)《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应急〔2019〕78号)《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年版)》(GB50160-2008)《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GB51283-2020)《无水氟化氢生产技术规范》(GB/T28603-2012)《氟化氢生产安全技术规范》(HG/T30033-2017)《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标准》(GB/T50493-2019)《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 36894-2018)《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GB/T37243-201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石油化工金属管道布置设计规范》(SH3012-2011)2重点检查项2.1重点检查内容氟化企业涉及氟化、氯化、裂解、聚合等国家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含氟精细化学品生产过程更加复杂,且生产或使用高毒、强腐蚀性的无水氟化氢等危险化学品,对于工艺、设备等方面有特殊的安全要求。

2022技术交流:储罐区危化品重大危险源单元划分界线

2022技术交流:储罐区危化品重大危险源单元划分界线

GB18218用于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已三年有余,但部分技术人员仍脱离GB18218文本,依靠自己的个人见解,进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如:对储罐区进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时,将罐区整体划分一个单元或以隔堤为界限划分储存单元。

储罐区危化品重大危险源单元划分,应以罐区防火堤为界,而不是以储罐区整体或罐组内隔堤为界划分本文列出了相应条文及检查案例,供各位阅读交流。

一、GB18218中的表述3.6储存单元storage unit用于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储储或仓库组成的相对独立的区域,储罐区以罐区防火堤为界限划分为独立的单元,仓库以独立库房(独立建筑物)为界限划分为独立的单元.二、检查案例今年6月底至7月初,应急管理部第六督导核查组赴广东,督导核查组专程前往中石化广州分公司进行检查。

检查人员在该公司一级重大危险源石脑油罐区发现,消防泵房无自动起泵和机械应急功能,罐区外35#消防炮水压、水量不足;消防控制室持证上岗人员数量不足;液化烧、石脑油罐区按照一个单元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未以防火堤为界划分为独立单元等问题。

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2011年安监总局令第40号公布根据2015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第十三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根据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生产、使用工艺(方式)或者相关设备、设施等实际情况,按照下列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体系,完善控制措施:(一)重大危险源配备温度、压力、液位、流量、组份等信息的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以及可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并具备信息远传、连续记录、事故预警、信息存储等功能;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具备紧急停车功能。

记录的电子数据的保存时间不少于30天;(二)重大危险源的化工生产装置装备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自动化控制系统;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装备紧急停车系统;(三)对重大危险源中的毒性气体、剧毒液体和易燃气体等重点设施,设置紧急切断装置;毒性气体的设施,设置泄漏物紧急处置装置。

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与储存设施风险基准(2018版)

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与储存设施风险基准(2018版)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个人风险和社会风险的可接受风险基准值。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选址和周边土地使用规划时的风险判定。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个人风险 individual risk 假设人员长期处于某 一 场所且无保护,由于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而导致的死亡频率,单位为次 每年。 2.2 社会风险 societal risk 群体(包括周边企业员工和公众)在危险区域承受某种程度伤害的频发程度,通常表示为大于或等 于N入死亡的事故累计频率CF)'以累计频率和死亡人数之间关系的曲线图(F-N曲线)来表示。 2.3 防护目标 protected object 受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事故影响,场外可能发生人员伤亡的设施或场所。
旅客最高聚集人数 100 人以下
城镇公园广场
总占地面积 5 000 m2 以上的
总占地面积 1 500 m2 以 上 5 000 m' 以 下的
总占地面积 1 500 m2 以下的
注1: 低层建筑(一层至三层住宅)为主的农村居民点、低层住区以整体为单元进行规模核算,中层(四层至六层住 宅)及以上建筑以单栋建筑为单元进行规模核算。 其他防护目标未单独说明的,以独立建筑为目标进行 分类。
30 户以下,或居住人 或居 住 人 数 30 人
数 30 人以上 100 人 以下
以下
施,不包括中小学
行政办公设施 包括: 党政机关、社会团体、科研、事业单位等 办公楼及其相关设施
县级以 上党政机关 以及 其他办 公人数 100 人以上的行政办 公建筑
办公人数 100 人 以 下的行政办公建筑
体育场馆 不包括:学校等机构专用 的体育设施

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

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郝山山
主要内容
1 2 3 4
引言 发展历程 标准解读 实例分析
引言
印度博帕尔灾难
1984年12月3日凌晨,印度博帕尔市美国 联合碳化物公司印度公司的农药厂发生毒 气泄漏,约25吨MIC有毒蒸气被释放,有 毒蒸气向附近城镇蔓延,很快就笼罩了25 平方公里的地区,几天之内有2500多人毙 命,20万人受到波及。
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与40号令相比无变化
我国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图
在个人风险基准中对防护目标再次进行了分类:
个人风险基准中的防护目标分类进行了重新划分,基准值并未变化,与2014年第13号公告 基准值相同。
GB36894-201结8合标《准危险解化学读品生与产装示置和例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 方法》(GB37243-2019)确定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
防护目标
个人风险基准(次/年)
危险化学品新建、改建、扩建生产 危险化学品在役生产装置防护目标 重要防护目标 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一类防护目标
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二类防护目标
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三类防护目标
3×10-7
3×10-6 1×10-5
3×10-6
1×10-5 3×10-5
风险等值线
狱、拘留所等。 f) 外事场所。包括外国政府及国际组织驻华使领馆、办事
处等。 g) 其他具有保护价值的或在事故场景下人员不便撤离的场
所。
个人风险基准
3.1.4 一般防护目标分为一类防护目标、二类防护目标和三类防护目标。
个人风险基准
3.2 防护目标个人风险基准
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周边防护目标所承受的个人风险应不超过下表中 的个人风险基准的要求。
术语与定义

危险化学品最新标准解读

危险化学品最新标准解读
200
四、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指标
①生产单元、储存单元内存在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表1、 表2规定的临界量,即被定为重大危险源。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 的数量根据危险化学品种类的多少区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a) 生产单元、储存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为单一品种时,该危 险化学品的数量即为单元内危险化学品的总量,若等于或超过相应 的临界量,则定为重大危险源。
自反应物质和 混合物
符号 W2 W3 W4 W5.1
W5.2
W5.3 W5.4 W6.1 W6.2
危险性分类及说明
临界量 (t)
类别1和类别2
10
类别1和类别2
150 (净重)
类别1
50
—类别1 —类别2和3,工作温度高于沸点
10
—类别2和3,具有引发重大事故的特殊工艺条
件 包括危险化工工艺、爆炸极限范围或附近操
GB18218、GB 36894、GB/T 37243、GB18265 标准解读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18218-2018
GB18218-2000
GB18218-2009
GB18218-2018
•以名单方式给 出142种辨识 的危险物质; •重大危险源分 为生产场所和 贮存区两种; •生产场所和贮 存区分别给出 不同临界量。
生产单元划分
(1)对于生产装置,首先应根据具有明显 防火间距和相对独立的功能的原则划分单元,单 元间有切断阀的,应以切断阀作为分隔界限划分 单元;单元间如无切断阀的,按一个生产单元进 行划分。对于生产装置内的中间储罐,原则上与 生产装置一起进行辨识。
生产单元划分
(2)对于一个生产厂房内有多套生产设施 的,应按照一个单元进行辨识。一个生产厂房内 的中间仓库和厂房整体进行单元辨识。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GB18218GB-3689GBT-37243GB18265标准解读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GB18218GB-3689GBT-37243GB18265标准解读
2017年7月27日,通过总局网站、化学品协会 网站将“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 (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17年10月28日标准(送审稿)通过化学品 安全分标委组织标准审查会,并修改后形成标准 (报批稿)。
2018 年 11 月 19 日 《 风 险 基 准 》 正 式 发 布 , 2019年3月1日实施。
储存单元划分
(1)独立设置的仓库内有多层库房或多个防火分 区的,应按照一个单元进行辨识。
(2)危险化学品罐区应按储罐区整体作为一个单 元进行辨识。储罐区未集中布置的,则应分别划分单 元进行辨识。
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交流会议
三、临界量的确定
1.表1中列入的危险化学品,按标准中表1 的临界量进行辨识。
500
W(物理危险性 符号)
/
/
W1.1
—不稳定爆炸物 —1.1项爆炸物
1
W1.2
1.2、1.3、1.5、1.6项爆炸物
10
W1.3
1.4项爆炸物
50
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交流会议
表2 未在表1中列举的危险化学品类别及其临界量
类别 易燃气体
气溶胶 氧化性气体
易燃液体
自反应物质和 混合物
符号 W2 W3 W4 W5.1
二、起草过程
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交流会议
本项标准是在比较借鉴国内外先进做法,综合考虑我国危 化装置危险特性与监管现状,在近年开展的专题研究和大量 试点验证工作的基础上提出的,大致时间节点可分为课题研 究、13号公告实施,国标起草三个阶段。
课题研究 13号公告
2010年8月,总局三司组织中国安科院等3家单位 开展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外部安全防 护距离》专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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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是对个人可接受风险基准的补充,为避 免当个人风险满足标准要求时,由于人口密度过高导致的群 死群伤事故概率超过公众可接受范围。
该标准于2019年3月1日 实施,应采用该标准中 的风险基准值进行定量 风险评价,确定外部安 全防护距离。
标准中确未提及周边危险化学品企业的防护要求,但个人风 险为某处发生所有危险化学品事故而导致死亡的概率,在计 算个人风险时,应将周边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或主要危险化 学品企业的装置设施风险一并计算,否则将导致计算结果不 准确。
二类防护目标 风险基准:1×10-5
外部安全 防护距离
通过两条风险分界线将社会风险划分为3个区域,即:不可 接受区、尽可能降低区和可接受区。
a) 若社会风险曲线进入不可接受区,则应立即采取安全改进措施降低 社会风险;
b) 若社会风险曲线进入尽可能降低区,需要在可实现的范围内,尽可 能采取安全改进措施施,降低社会风险;
2014.5.7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个人可接受风 险标准和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试行) (国家安监总局公告2014年第13号)
2019.3.1
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 (GB36894-2018)
附件2 中对可容许风险标准的规定如下:
可容许社会风险标准(F-N)曲线
与40号令相比(个人可接受风险标 准): 1、将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概率值细 分为新建装置和在役装置标准; 2、根据人口数量细化调整了各类防 护目标的分类; 3、增加了低密度人员场所防护目标。
c) 若风险曲线全部落在可接受区,则该风险可接受。
累计频率 F(N)
1E-2
1E-3
1E-4 1E-5 1E-6 1E-7
不可允许 尽可能降低 可允许
1E-8
1E-9 1
10
100
死亡人数 N
1000
10000
个人可接受风险基准描述的是危化装置周围某一固定位置处 单个人员对风险的可接受水平。
社会可接受风险基准是危化装置周边一定范围内社会公众整 体对风险的可接受水平。
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与40号令相比无变化
我国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图
在个人风险基准中对防护目标再次进行了分类:
个人风险基准中的防护目标分类进行了重新划分,基准值并未变化, 与2014年第13号公告基准值相同。
范围
结合《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 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GB37243-2019)确定 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与周边场所、
3.1.3 重要防护目标:
a) 公共图书展览设施。如公共图书馆、博 物馆、会展中心等。
b) 文物保护单位。 c) 宗教场所。包括专门用于宗教活动的庙
宇、寺院等。 d) 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包括:独立地段的
城市轨道交通地面以上部分的线路、站 点。 e) 军事、安保设施。包括:专门用于军事 目的的设施,监狱、拘留所等。 f) 外事场所。包括外国政府及国际组织驻 华使领馆、办事处等。 g) 其他具有保护价值的或在事故场景下人 员不便撤离的场所。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郝山山
1
引言
2
发展历程
3
标准解读
4
实例分析
引言
印度博帕尔灾难
1984年12月3日凌晨,印度博 帕尔市美国联合碳化物公司印 度公司的农药厂发生毒气泄漏, 约25吨MIC有毒蒸气被释放, 有毒蒸气向附近城镇蔓延,很 快就笼罩了25平方公里的地区, 几天之内有2500多人毙命,20 万人受到波及。
建筑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个人风险和社 会风险的可接受风险基准值。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选址和周边土 地使用规划时的风险判定。
如果1128事故路段在选址、设计和评审时 能够采用这两项标准进行风险评估,那么
惨烈的事故可能不会发生
个人风险
假设人员长期处于某一场所且无保护,由于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而导致 的死亡频率,单位为次/每年。
河北张家口盛华化工 “11·28”重大爆燃事故
中国化工集团河北盛华化 工有限公司氯乙烯泄漏扩 散至厂外区域,遇火源发 生爆燃,造成24人死亡、 21人受伤,38辆大货车和 12辆小型车损毁,截止 2018年12月24日直接经济 损失4148.8606 万元。
2011.12.1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0号)
高敏感防护目标 重要防护目标 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一类防护目标
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二类防护目标
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三类防护目标
3×10-7
3×10-6 1×10-5
3×10-6
1×10-5 3×10-5
3×10-6风险等值线
1×10-5风险等值线
一般防护目标的一 类防护目标
风险基准:3×10-6
3×10-5风险等值线
3.1.4 一般防护目标分为一类防护目标、二类防护目标和三类 防护目标。
3.2 防护目标个人风险基准
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周边防护目标所承受的个人 风险应不超过下表中的个人风险基准的要求。
防护目标Βιβλιοθήκη 个人风险基准(次/年)危险化学品新建、改建、 危险化学品在役生 扩建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 产装置和储存设施
被博帕尔农药厂毒气夺去生命的孩子 (选自《黑镜头》)
江苏响水天嘉宜公司 “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
响水天嘉宜公司“3·21”爆炸 事故已造成64人死亡,失联 28人,伤员中危重21人, 重伤73人。响水县陈家港化 工集中区全部停工。 事故爆炸区域附近有多处住 宅区和学校,其中1所幼儿 园离事发现场直线距离仅 1.1公里,爆炸导致部分孩 子受伤。
3.1.1防护目标分类:高敏感防护目标、重要防护目标、一般 防护目标。
3.1.2高敏感防护目标
a) 文化设施。如:综合文化活动中心、儿童活动中心等 b) 教育设施。如:高等院校、幼儿园、民营培训机构及其附属设施。 c) 医疗卫生场所。包括医疗保健场所等,不包括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
下的卫生服务设施。 d) 社会福利设施。如福利院、养老院等设施及其附属设施。 e) 其他在事故场景下自我保护能力相对较低群体聚集的场所。
社会风险
群体(包括周边企业员工和公众)在危险区域承受某种伤害的频发程 度,通常表示为大于或等于N人死亡的事故累计频率(F),以累计频 率和死亡人数之间关系的曲线图(F-N曲线)来表示。
防护目标
受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事故影响,厂外可能发生人员伤亡 的设施或场所。
防护目标
3.1防护目标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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