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同意设置石家庄怡康心血管医院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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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厅关于核准第二批开展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医疗机构的通知-冀卫医[2009]133号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核准第二批开展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医疗机构的通知-冀卫医[2009]133号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核准第二批开展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医疗机构的通

正文:
----------------------------------------------------------------------------------------------------------------------------------------------------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核准第二批开展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医疗机构的通知
(冀卫医〔2009〕133号)
各市卫生局,华北石油管理局卫生处,中国石油管道局卫生处,省直各医疗单位:
根据卫生部《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卫医发[2007]222号)要求,省卫生厅组织专家对申请开展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的河北省儿童医院、唐山市人民医院等2所医疗机构临床应用能力进行了实地考察和评价。

根据评价结果,经研究,同意河北省儿童医院、唐山市人民医院等2所医疗机构为全省第二批开展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的医疗机构。

准予河北省儿童医院开展先天性心脏病介入诊疗技术,唐山市人民医院开展冠心病介入、射频消融、起搏器治疗和先天性心脏病介入诊疗技术。

两所医院要严格按照《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加强管理,完善设施,健全制度,规范诊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

要及时向省卫生厅申请办理相应诊疗科目下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项目登记。

同时,请两所医院认真填写《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医疗机构基本信息》和《心血管疾病介入医师基本信息》,及时将有关信息报送我厅医政处。

联系人:吕建波电话:*************
二ΟΟ九年九月三十日
——结束——。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对23所乡镇卫生院进行调整变更的批复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对23所乡镇卫生院进行调整变更的批复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对23所乡镇卫生院进行调整变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河北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09.10.10•【字号】冀卫农基[2009]38号•【施行日期】2009.10.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对23所乡镇卫生院进行调整变更的批复(冀卫农基〔2009〕38号)石家庄、唐山、保定、邯郸市卫生局:你们关于对部分乡镇卫生院进行调整变更的请示收悉。

经卫生厅研究,同意对灵寿县牛城乡卫生院等23所卫生院进行调整变更,特此批复。

附件:调整变更乡镇卫生院名单二OO九年十月十日附件:调整变更乡镇卫生院名单石家庄市井陉矿区贾庄镇卫生院调整变更为贾庄中心卫生院灵寿县牛城乡卫生院调整变更为牛城中心卫生院唐山市遵化市堡子店卫生院调整变更为堡子店中心卫生院遵化市平安城卫生院调整变更为平安城中心卫生院遵化市东新庄卫生院调整变更为东新庄中心卫生院遵化市新店子卫生院调整变更为新店子中心卫生院遵化市党峪卫生院调整变更为党峪中心卫生院遵化市东旧寨卫生院调整变更为东旧寨中心卫生院遵化市建明卫生院调整变更为建明中心卫生院遵化市石门卫生院调整变更为石门中心卫生院保定市蠡县留史镇卫生院调整变更为留史中心卫生院蠡县南庄镇卫生院调整变更为南庄中心卫生院蠡县林堡乡卫生院调整变更为林堡中心卫生院博野县城东中心卫生院调整变更为城东乡卫生院博野县小店镇卫生院调整变更为小店中心卫生院容城县南张镇卫生院调整变更为南张中心卫生院高碑店市辛桥乡卫生院调整变更为辛桥中心卫生院涿州市码头镇卫生院调整变更为码头中心卫生院涿州市刁窝乡卫生院调整变更为刁窝中心卫生院涿州市高官庄中心卫生院调整变更为高官庄镇卫生院涿州市孙家庄中心卫生院调整变更为孙家庄乡卫生院邯郸市广平县双庙乡卫生院调整变更为双庙中心卫生院魏县双井镇卫生院调整变更为双井中心卫生院。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河北省卫生厅),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公布日期】2018.09.30•【字号】冀卫发〔2018〕31号•【施行日期】2018.09.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河北省卫生计生委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通知冀卫发〔2018〕31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卫生计生委(局)、中医药管理局、行政审批局,华北石油管理局、中国石油天然气管理局卫生处,省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18〕35号),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医疗领域社会投资活力,加快推进我省社会办医疗机构扩规模、上水平,推进形成公立医疗机构与社会办医疗机构优势互补、良性竞争、分工协作、健康发展的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新格局,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落实区域注册,促进医师流动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实行医师主要执业机构注册、其他执业机构备案的管理制度。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推动建立适应医师区域注册的人员聘用退出、教育培训、评价激励、职务晋升、选拔任用机制。

要充分借助医师电子化注册管理系统,方便医师办理多机构执业备案;优化注册流程,方便其他省市医师来冀注册执业。

医师备案执业的机构数量不受限制。

落实《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吸引和鼓励外国医师来冀行医。

各医疗机构要制定完善切实可行的医师执业管理制度,在确保本机构医疗质量和安全的基础上,不得以其他理由限制医师多机构执业备案。

二、规划统筹考虑,鼓励社会办医严格实施“十三五”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用足用好为社会办医疗机构预留的配置空间。

各地在“十三五”规划期内,应按照不低于区域医疗机构总床位数25%的比例为社会办医疗机构预留床位配置空间,同步预留诊疗科目设置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空间。

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联体建设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联体建设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联体建设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河北省卫生厅),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公布日期】2017.08.21•【字号】冀卫医函〔2017〕35号•【施行日期】2017.08.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联体建设工作的通知冀卫医函〔2017〕35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卫生计生委(局)、中医局,华北石油管理局、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卫生处,省直各医院: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17〕8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相关要求,进一步推动建立医疗资源纵向整合、分工协作机制,加快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方便群众看病就医,现就我省推进医联体建设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坚持政府主导,规范医联体建设和运行医联体建设对于调整优化医疗资源结构布局,促进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将医联体建设纳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构建分级诊疗制度的重要内容,加强顶层设计,逐步理顺利益机制,形成激励导向,实现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

(一)坚持规划引领。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依据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以建立分级诊疗制度为核心,以提高基层服务能力为重点,以落实不同医疗机构间功能定位为基础,综合考虑辖区医疗机构地域分布、服务能力、业务关系、合作基础和意向,以及居民就医需求、交通和时间成本等因素,确定医联体建设的数量、模式和规模。

省级医疗机构医联体建设纳入所在市统筹规划安排。

(二)坚持分类组建。

在设区市的市区,主要以纵向医疗资源整合为重点组建医疗集团,可由一所三级医院联合区域内二级及以下各类医疗机构,也可与区政府采取“院府合作”模式,组建跨区域医疗集团;在县域,由县级医院牵头,根据县域人口和医疗资源,分区域组建至少1-2个县域医疗共同体;在城市和农村,三级医院在已建立的长期稳定的对口支援关系基础上,通过托管区域内县级医院等多种形式组建医联体;跨区域组建专科(专病)联盟,主体单位相应专科(专病)应是国家、省级重点专科/学科/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在区域内有一定影响力;在边远贫困地区发展远程医疗协作网,坚持政府统筹安排和自发构建相结合。

卫生部关于下发《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的通知-卫医发[1994]第25号

卫生部关于下发《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的通知-卫医发[1994]第25号

卫生部关于下发《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的通知正文:---------------------------------------------------------------------------------------------------------------------------------------------------- 卫生部关于下发《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的通知(卫医发〔1994〕第25号1994年9月5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有关部委卫生局(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部直属有关单位:为贯彻执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我部制定了《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制订《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以下简称《指导原则》),各级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制订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要按本《指导原则》进行,合理配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充分利用有限的医疗卫生资源,更好地为公民提供符合成本效益的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服务。

《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是区域医疗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医疗机构设置的依据,因此,《规划》的制订,应遵照区域医疗规划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一、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含义《规划》是以卫生区域内居民实际医疗服务需求为依据,以合理配置利用医疗卫生资源及公平地向全体公民提供高质量的基本医疗服务为目的,将各级各类、不同隶属关系、不同所有制形式的医疗机构统一规划设置和布局。

依据《规划》设置区域内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引导医疗卫生资源的合理配置,符合区域内一定人群的实际医疗服务需求,避免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的重叠或遗漏,有利于充分合理地利用我国有限的医疗卫生资源,建立适应我国国情和具有中国特色的医疗服务体系,既能为我国公民公平地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又能比较有效地控制医疗成本。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居民心脑血管事件报告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卫办疾控〔2015〕21号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居民心脑血管事件报告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卫办疾控〔2015〕21号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居民心脑血管事件报告实施方案
的通知
正文:
----------------------------------------------------------------------------------------------------------------------------------------------------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居民心脑血管事件报告实施方案的通知
冀卫办疾控〔2015〕21号
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贯彻落实《中国慢性病防治工作规划(2012-2015年)》,推进我省居民心脑血管事件报告工作规范开展,及时准确掌握的居民心脑血管事件发病死亡情况及变化趋势,我委组织制定了《河北省居民心脑血管事件报告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5年8月3日
附件列表:河北省居民心脑血管事件报告实施方案
——结束——。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确定公立医院改制试点城市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确定公立医院改制试点城市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确定公立医院改制试点城市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河北省卫生厅)
•【公布日期】2014.12.16
•【字号】冀卫医函〔2014〕75号
•【施行日期】2014.12.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医政医管综合规定
正文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确定公立医院改制试点城市的通知
冀卫医函〔2014〕75号各设区市和定州、辛集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
为积极推进公立医院体制改革,探索和积累成功做法和有益经验,经研究,确定唐山市为公立医院改制试点城市。

请唐山市卫生局坚持有利于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原则,围绕公立医院体制改革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听取公立医院意见建议,依法
规范、积极稳妥地选择部分公立医院进行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的改革。

要积极引入社会优质资源,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的法人治理结构,增强医院发展活力和服务能力,并做好改制工作的组织实施、服务引导工作。

同时,要及时总结体制改革过程中好的经验做法,为各地各部门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提供参考。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
2014年12月16日。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转发卫生部《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的通知-冀卫医字[2007]60号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转发卫生部《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的通知-冀卫医字[2007]60号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转发卫生部《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的通知正文:----------------------------------------------------------------------------------------------------------------------------------------------------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转发卫生部《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的通知(冀卫医字〔2007〕60号)各市、扩权县(市)卫生局,华北石油管理局卫生处,武警河北省总队卫生处,省直各医疗单位:现将卫生部“关于印发《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的通知”(卫医发〔2007〕22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加强对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准入管理。

本《规范》发布前已开展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的三级医院和从事该项工作的临床医师,于2007年10月底前,向我厅提出办理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准入申请(相关申请书和申报表请从河北卫生信息网上下载)。

我厅将组织专家对其开展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进行评价。

通过评价的医疗机构和医师由我厅向社会公示,并办理诊疗技术科目登记和认定介入医师资格。

逾期未申请和未通过临床应用能力评价的医疗机构和医师,一律不得开展该项诊疗技术。

二、规范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临床应用工作。

经核准开展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的医疗机构,要按照《规范》中有关要求,坚持因病施治,合理治疗,严格掌握诊疗技术的适应症;要建立健全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的规章制度,不断完善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临床应用质量保证体系,提高技术应用的质量和水平。

三、加强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监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加强相关人员培训,严格规范管理,提高诊疗技术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要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监管,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展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的,予以严肃查处。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河北省中医院开展外周血管、综合介入诊疗技术的通知-冀卫医函[2014]57号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河北省中医院开展外周血管、综合介入诊疗技术的通知-冀卫医函[2014]57号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河北省中医院开展外周血管、综合介入诊疗技术的通知正文:----------------------------------------------------------------------------------------------------------------------------------------------------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河北省中医院开展外周血管、综合介入诊疗技术的通知(冀卫医函〔2014〕57号)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定州、辛集市卫生局,华北石油管理局、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卫生处,省直各医疗单位:为加强外围血管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诊疗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试行)》和《外周血管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综合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等,我委组织专家对河北省中医院开展外周血管、综合介入诊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进行了现场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

根据专家现场审核意见和公示情况,经研究,同意河北省中医院开展外周血管介入诊疗技术三级及以下手术和综合介入诊疗技术三级及以下手术。

医院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管理,完善设备设施,健全制度,规范诊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

自本通知下发30日之内,要向医疗机构注册机关申请相应诊疗科目下医疗技术登记。

同时,2年内,每年将该项技术诊疗病例数、适应症把握情况、临床应用效果、并发症、合并症、不良反应、随访等情况报送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

各地要加强对辖区医疗机构开展外周血管介入诊疗技术工作的监管,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省卫生计生委将对以上医疗机构开展该项技术的能力进行定期评价,对达不到要求的,将注销其诊疗技术登记。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2014年10月20日——结束——。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设置保定爱新医院的批复-冀卫医函〔2018〕135号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设置保定爱新医院的批复-冀卫医函〔2018〕135号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设置保定爱新医院的批复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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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设置保定爱新医院的批复
冀卫医函〔2018〕135号
保定市卫生计生委:
你委《关于河北鑫界医养发展有限公司设置三级综合医院的请示》(保市卫发〔2018〕234号)收悉。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有关规定,以及国家、省鼓励社会办医精神,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河北鑫界医养发展有限公司设置保定爱新医院,设置医院的级别类别为三级综合医院,性质为非营利性,服务对象为社会。

二、同意该医院选址在保定市西北二环交叉口,西二环东西两侧、北二环以南。

三、设置床位500张,核准的诊疗科目为: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小儿外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中医科、肿瘤科、皮肤科、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麻醉科、预防保健科、医学检验科、病理科、医学影像科。

四、建设完成后,由我委负责组织现场验收,达到三级综合医院基本标准后进行登记注册,并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医院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展诊疗活动。

五、设置申请单位应当自批复之日起三年内办理完有关该医院的登记注册手续,逾期未能完成,本批复自动失效。

六、本批复唯原件具有效力,不作为任何组织和个人融资活动的依据。

此复。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
2018年12月3日——结束——。

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成立河北省眼科、口腔、血管外科专业质量管理与控制中心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成立河北省眼科、口腔、血管外科专业质量管理与控制中心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成立河北省眼科、口腔、血管外科专业质量管理与控制中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12.19•【字号】冀卫办医〔2016〕16号•【施行日期】2016.12.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其他规定,医疗质量正文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成立河北省眼科、口腔、血管外科专业质量管理与控制中心的通知冀卫办医〔2016〕16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卫生计生委(局),华北石油管理局、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卫生处,省直各医疗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口腔、眼科、血管外科专业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规范执业行为,提高诊疗水平,经研究,决定成立河北省口腔、眼科、血管外科3个专业质量管理与控制中心。

根据《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经医院申报、集中答辩、专家投票和我委研究,确定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为口腔专业质量管理与控制中心挂靠单位;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为眼科和血管外科专业质量管理与控制中心挂靠单位。

在各地、各单位推荐,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了口腔、眼科、血管外科专业质控中心成员(见附件)。

上述3个质控中心主要职责是:在省卫生计生委的指导下,负责制定本专业全省质控工作程序、标准和质控计划并组织实施;逐步建立本专业质控信息资料数据库,定期考核、监测、分析、发布质控指标,为卫生行政部门决策和医疗机构质量持续改进提供依据;协助组建、管理全省专业质控网络,指导各地开展质控工作;为本专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提供意见和建议,开展专业人员培训等。

质控中心挂靠单位要为质控中心工作提供办公场所,配备必需的设备和人员,并给予中心开展日常工作的必要经费支持。

各市卫生计生委(局)要协助省级质控中心开展工作,并结合自身实际,积极组建辖区内相关专业质控中心,指导其认真履行职责。

质控中心成员所在单位要大力支持本单位成员开展相关工作。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等43家医院开展综合介入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等43家医院开展综合介入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等43家医院开展
综合介入诊疗技术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冀卫医函[2014]42号
【发布部门】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河北省卫生厅)
【发布日期】2014.08.14
【实施日期】2014.08.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等43家医院开展综合介入诊疗技术的通知
(冀卫医函〔2014〕42号)
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定州、辛集市卫生局,华北石油管理局、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卫生处,省直各医疗单位:
为加强综合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诊疗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试行)》和《综合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等,我委组织专家对申报开展综合介入诊疗技术的49家医院进行了临床应用能力现场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

根据专家现场审核意见和公示情况,经研究,同意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辛集市第一医院、石家庄市第二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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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设置廊坊怡宁精神病医院的批复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设置廊坊怡宁精神病医院的批复

1 / 1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设置廊坊怡宁精神病医院的批复
【法规类别】卫生机构与人员
【发文字号】冀卫医函[2017]3号
【发布部门】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河北省卫生厅)
【发布日期】2017.03.17
【实施日期】2017.03.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设置廊坊怡宁精神病医院的批复
(冀卫医函〔2017〕3号)
廊坊市卫生计生委:
你委《关于申报廊坊怡宁精神病医院申请设置的请示》(廊卫呈〔2017〕11号)收悉。

根据鼓励和支持社会办医的精神,以及医疗机构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廊坊市医疗卫生发展规划,经论证研究并公示,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温州康宁医院股。

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

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

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第一批省
级医联体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医疗保健
【发文字号】冀卫发[2017]31号
【发布部门】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河北省卫生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7.11.23
【实施日期】2017.11.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第一批省级医联体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冀卫发〔2017〕31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卫生计生委(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医药管理局,华北石油管理局、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卫生处,省直各医疗机构: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17〕85号)和《河北省卫生计生委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联体建设工作的通知》(冀卫医函〔2017〕35号)有关要求,省卫生计生委、财政
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中医药管理局决定启动第一批省级医联体建设试点工作。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试点范围
在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结合既往工作基础,省卫生计生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中医药管理局遴选确定了第一批省级医联体建设试点:
1.城市医疗集团试点:唐山市、邯郸市、邢台市。

<。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等36家医院开展外周血管介入诊疗技术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等36家医院开展外周血管介入诊疗技术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等36家医院开展外周血管介入诊疗技术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河北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14.08.14•【字号】冀卫医函[2014]43号•【施行日期】2014.08.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等36家医院开展外周血管介入诊疗技术的通知(冀卫医函〔2014〕43号)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定州、辛集市卫生局,华北石油管理局、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卫生处,省直各医疗单位:为加强外围血管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诊疗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试行)》和《外周血管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等,我委组织专家对申报开展外周血管介入诊疗技术的48家医院进行了临床应用能力现场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

根据专家现场审核意见和公示情况,经研究,同意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正定县人民医院、辛集市第一医院、定州市人民医院、保定市第三医院、保定脉管炎医院、保定市第五医院、保定第七医院、沧州市传染病医院、南皮县人民医院、河间市人民医院、衡水市第二人民医院、衡水市第五人民医院、故城县医院、冀州市医院、深州市医院、廊坊市第四人民医院、三河市医院、玉田县医院、遵化市人民医院、迁西康力医院、迁西县人民院、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医院、唐山市丰润区人民医院、乐亭县医院、秦皇岛市第二医院、中铁山桥集团医院、秦皇岛市海港医院、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港口医院、邯郸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职工医院、邯郸市第二医院、邯郸市传染病医院、清河县中心医院、清河县人民医院等医院,开展外周血管介入诊疗技术三级及以下手术;新乐市医院、滦县人民医院开展二级及以下手术。

以上医院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管理,完善设备设施,健全制度,规范诊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对23所乡镇卫生院进行调整变更的批复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对23所乡镇卫生院进行调整变更的批复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对23所乡镇卫生院进行调整变更的批复
【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冀卫农基[2009]38号
【发布部门】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河北省卫生厅)
【发布日期】2009.10.10
【实施日期】2009.10.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对23所乡镇卫生院进行调整变更的批复
(冀卫农基〔2009〕38号)
石家庄、唐山、保定、邯郸市卫生局:
你们关于对部分乡镇卫生院进行调整变更的请示收悉。

经卫生厅研究,同意对灵寿县牛城乡卫生院等23所卫生院进行调整变更,特此批复。

附件:调整变更乡镇卫生院名单
二OO九年十月十日附件:
调整变更乡镇卫生院名单
石家庄市
井陉矿区贾庄镇卫。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河北省民政厅关于拟确定为2021年度全省医养结合优质服务单位的公示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河北省民政厅关于拟确定为2021年度全省医养结合优质服务单位的公示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河北省民政厅关于拟确定为2021年度全省医养结合优质服务单位的公示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民政厅•【公布日期】2021.12.17•【字号】•【施行日期】2021.12.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卫生健康委、河北省民政厅关于拟确定为2021年度全省医养结合优质服务单位的公示根据河北省卫生健康委、民政厅《关于遴选2021年全省医养结合优质服务单位的通知》(冀卫老龄函〔2021〕4号)要求,经各地推荐、资料审核、现场核查等程序,拟确定三河市德亨仁厚医养结合服务中心等38家单位为2021年全省医养结合优质服务单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12月17日至12月22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省卫生健康委和省民政厅反映,联系电话:0311-********、88615562。

附件2021年度全省医养结合优质服务单位拟定名单河北省卫生健康委河北省民政厅2021年12月17日2021年度全省医养结合优质服务单位拟定名单石家庄市新华区联盟社区医养结合服务中心新乐市中心医院石家庄长安区悦伴湾老年公寓赵县平安医院元氏县中医院(河北睿星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石家庄市桥西区联谊老年公寓承德高新区滨河社区医养结合服务中心滦平县鸿福养老护理院张家口市桥东区安康老年公寓张家口宣化夕福苑老年公寓秦皇岛泰和医院首佳健康城玉田县敬德养老公寓唐山市古冶区圣火医疗养老康复中心唐山市新华社区医养结合服务中心廊坊三河市德亨仁厚医养结合服务中心富德生命养老服务(香河)有限公司上善颐园长者颐养公寓保定市莲池区华侨安养老院涞水中医院清苑区裕东养老服务中心黄骅市康乐源养老公寓青县康泰社区医养结合服务中心深州市如家养老院衡水市桃城区社区老年公寓邢台市南和区中医院清河县中医医养结合康复中心临城县中医医院巨鹿县王虎寨镇医养结合服务中心平乡县中西医结合医院魏县优抚医院武安市康复医院武安北晨医养院邯郸邯钢医院(邯郸市复兴区钢城老年公寓)曲周县康乐中医医院(曲周康乐养老中心)武安市广平县百岁苑养老服务中心雄县民政事业服务中心。

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衔接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公告-

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衔接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公告-

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衔接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
介服务事项的公告
正文:
----------------------------------------------------------------------------------------------------------------------------------------------------
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衔接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审改办等9部门《关于取消25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等事项的通知》(审改办发〔2017〕1号)和省审改办的通知要求,我委现就对应衔接取消涉及我委6项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即日起取消附表《取消的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河北省卫生计生委6项)》中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

附件:取消的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河北省卫生计生委6项)
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5月25日
——结束——。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调整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调整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调整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6.08•【字号】石政办发[2012]16号•【施行日期】2012.06.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调整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政办发〔2012〕16号)市内五区、矿区、新乐市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石家庄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调整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六月八日石家庄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调整建设实施方案根据《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政府举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政办发〔2011〕52号)精神,为进一步优化配置我市社区医疗卫生资源,努力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与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相适应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一)坚持政府举办。

进一步强化区(市)政府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主体责任,原则上每个街道办事处设置1所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未能覆盖的区域,按照规划指标和合理配置的原则,设置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站。

(二)坚持属地管理。

区(市)卫生行政部门对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街道办事处辖区内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一体化管理,对非政府办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负责业务指导和管理。

已签约的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负责业务指导和管理。

(三)坚持分类建设。

立足于新建、改扩建的形式,增加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区(市)政府也可通过签约购买服务的途径,确保居民享受到基本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

二、主要目标和任务(一)主要目标2012年内,全市新增60所政府办(含签约)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现每个街道办事处设置1所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高政府办比例,建成布局合理、基本设施齐全、人员素质较高、服务功能完善、适应居民健康需求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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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同意设置石家庄怡康心血管医院的批

【法规类别】卫生机构与人员
【发文字号】冀卫医函[2017]40号
【发布部门】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河北省卫生厅)
【发布日期】2017.09.05
【实施日期】2017.09.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同意设置石家庄怡康心血管医院的批复
(冀卫医函〔2017〕40号)
石家庄市卫生计生委:
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河北孝宇养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设置“石家庄怡康心血管医院”的请示》(石行审社会〔2017〕1号)及项目材料收悉。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区域医疗卫生规划,经组织专家研究论证并公示,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置石家庄怡康心血管医院,设置医院的类别为三级心血管病专科医院,设置单位为河北孝宇养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经营性质为营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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