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方案】2018年全省外贸攻坚行动方案
省市外贸发展措施方案范本(二篇)
省市外贸发展措施方案范本___年以来世界经济复苏缓慢,国内宏观经济不确定、不稳定因素上升。
虽然第一季度我省外贸逆势增长、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是目标进度低于平均速度。
为促进后三个季度外贸发展“稳出口促进口、提增速赶进度”,保持我省外贸稳定增长的发展势头,力争全年实现进出口___亿美元奋斗目标,特制定促进外贸发展工作措施。
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狠抓落实,强化服务,帮助企业抢抓机遇,挖掘潜力,大力开拓国际市场,努力做大做强,为全省对外贸易保持稳定较快增长作出贡献。
一、金融支持措施(一)努力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
加强银政、银企合作,完善合作平台与机制,及时发布有关政策、规划和项目信息,实现银、政、企三方良性互动,引导金融、社会资金支持企业“走出去”。
加强港、台等对外合作,鼓励商业银行创新汇率避险工具,做好对企业的宣传培训,稳步推进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
(二)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鼓励各金融机构向总行争取支持政策,不断创新产品,切实降低融资门槛和成本。
大力开展对境外直接投资、对外工程承包、出口买方信贷等境外项目的人民币贷款业务,鼓励借用人民币外债或赴港发行人民币债券,拓展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
(三)充分发挥信用保险避险作用。
加强对企业的培训和宣传,扩大出口信保规模和覆盖面,优化信保费率。
为大型企业制定个性化措施,上门服务,提高效率。
加大对小微企业信保支持力度,推出多种简易产品,整体费率下浮___%以上,实现企业出口“零门槛”。
(四)积极做好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改革在实施的准备工作。
___货物贸易出口核销制度整体改革在7省市试点情况,学习试点地区经验,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的统一部署,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宣传改革信息,___外贸企业和银行进行新政策和业务的全面培训。
制定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改革在的实施方案,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二、财政支持措施以保规模、调结构、强开拓、有保障、抓重点为目标,健全我省外经贸发展促进机制。
江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商务厅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商务厅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商务厅•【公布日期】2018.10.15•【字号】•【施行日期】2018.10.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扶贫、救灾、慈善,机关工作正文江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商务厅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江西省商务厅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已经厅党组第21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江西省商务厅2018年10月15日江西省商务厅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总体部署,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和《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精神,有效发挥商务职能作用,大力助推全省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从更高层次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工作重要要求,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意见,以推进商务经济发展带动贫困地区脱贫为目标,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根本,发挥商务职能作用,加大投入力度,充分调动各方资源和力量,深入实施电商扶贫、家政扶贫、招商扶贫、对外劳务扶贫、市场扶贫、定点扶贫六大行动,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做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到2020年,贫困地区商务经济发展取得明显成效,主要商务指标年均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贫困地区流通基础设施更加完善,现代服务业显著发展,基本完成贫困地区县乡农贸市场建设改造任务,农村市场体系更加成熟,农产品流通水平明显提高,市场流通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商务经济对当地经济发展的贡献度显著增强。
三、深入实施商务扶贫六大行动(一)电商扶贫提质增效行动1.加强电商扶贫基础设施建设。
云南省商务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2018年省级外贸发展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云南省商务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2018年省级外贸发展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正文:----------------------------------------------------------------------------------------------------------------------------------------------------云南省商务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2018年省级外贸发展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各州、市商务局、财政局:为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对外贸工作指示批示精神,围绕2018年全省稳出口稳外资工作会议部署,确保完成省委省政府年初下达外贸进出口增长目标任务,省商务厅会同省财政厅经研究,报请省政府同意后,整合2018年财政资金,用于推动我省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项目申报通知如下:一、支持事项(一)农产品企业物流费用补助1.支持范围在外经贸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税收管理、外汇管理、海关管理等方面无违法、违规记录的本省农产品企业。
2.支持标准根据企业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程度,对于流费用给予不超过50%补助。
3.申报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2)申报企业基本情况、物流费用清单、财务票据、合同、支付凭证,并由法人签字盖章。
不支持以现金方式支付的费用;(3)农产品出口报关单;(4)企业对提交项目资料真实性的承诺书。
(二)参加国际重点农产品食品展会1.支持范围在外经贸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税收管理、外汇管理、海关管理等方面无违法、违规记录的本省企业,参加农产品食品类国际性展览会项目发生的展位费、国际交通费(国际航班经济舱费用)、人员费用和布展费。
2.支持标准一是展位费、国际交通费和布展费支持比例不超过实际产生费用的70%,人员费用参照《财政部外交部关于印发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3〕516号)和《财政部外交部关于调整因公临时出国住宿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财行〔2017〕434号)标准的70%执行。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8〕100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的实施意见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8〕100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提升我省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全省整体通关时间2018 年底前压缩二分之一以上,2019 年底前再压缩三分之一以上。
进出口通关时效和合规成本2018 年底前达到全国中等水平,2019 年底前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到2020 年底,力争贸易便利化程度率先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二、优化通关流程(一)规范船舶抵港确报。
在全省海运码头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实现船舶靠泊时间自动校验。
(责任单位:省海港委、杭州海关、宁波海关、省海港集团、浙江电子口岸、宁波电子口岸)(二)提高一体化通关模式申报率。
鼓励企业采用一体化通关模式申报,提高通关效率。
(责任单位:杭州海关、宁波海关)(三)提升港口码头作业效率。
对进口货物实行边卸船边理货,2018 年9 月底前宁波舟山港实现每半小时发送一次理货报告,年底前推广到全省海运码头。
(责任单位:省海港委、杭州海关、宁波海关、省海港集团)(四)压缩进口大宗散货通关时间。
推动铁矿石等大宗散货合同备案与报关手续同步进行;推进检验检疫实验室贴近一线服务,符合条件的实行即取即送、即送即检。
(责任单位:杭州海关、宁波海关、省海港集团)(五)减少查验作业准备时间。
2018 年9 月底前,海关启动实施接受申报后即将需查验信息告知企业的制度,便于企业做好货物查验准备。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邯郸市2018年外贸攻坚行动计划的通知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邯郸市2018年外贸攻坚行动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5.23•【字号】邯政办字〔2018〕60号•【施行日期】2018.05.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邯郸市2018年外贸攻坚行动计划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有关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邯郸市2018年外贸攻坚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5月23日邯郸市2018年外贸攻坚行动计划为抑制外贸出口下滑局面,保障全市外贸目标任务完成,制定如下外贸攻坚行动计划。
一、攻坚目标全市外贸出口增长7%以上,高新技术和机电产品出口增长8%以上,出口企业主体不断壮大,出口产业结构、出口商品结构不断优化,全市经济外向度不断提高。
二、攻坚内容针对目前我市外贸产业集聚度不强、重化结构偏重、产品竞争力弱、出口外流较多等问题,确定“5122”攻坚重点。
(一)摸清“五个底数”。
即:摸清外贸企业备案数;摸清外贸出口实绩企业数及去年出口数;摸清市外代理出口企业数及出口数;摸清服务贸易企业数及交易额;摸清服务外包企业数及离岸外包额。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二)建立外贸信息管理网络。
建立外贸企业(包括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企业)备案数及企业名称、属地、海关代码、产品类别、月出口额、重点国别(出口国家)、重点行业、重点采购商等一体的外贸信息管理网络,动态掌握外贸企业业务信息,通报外贸目标进展情况,强化对外贸企业的信息统筹管理和服务。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三)搭建两个平台。
1.外贸政务服务平台。
建立由市政府主管领导为召集人,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农牧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国税局、市金融办、邯郸海关、国家外汇管理局邯郸市中心支局等部门组成的市级外贸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全市外贸形势分析会议,调度各县(市、区)外贸指标完成情况,会商解决外贸出口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018省商务厅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2018省商务厅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总体目标(一)优化创新创业的投资环境。
尊重企业主体地位,着力解决企业办事难、项目推进难等问题,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努力提高对国内外投资者的吸引力。
(二)营造便利高效的贸易环境。
加强制度创新,优化办事流程,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平等相待,有效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
(三)建设规范活跃的消费环境。
积极开展消费促进活动,加强产销衔接,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违规行为,精准调控增强市场保供能力。
范本打造重诺守信的政务环境。
强化“四个意识”,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全面提高全省商务系统公信力,展现新时代全省商务系统干部新形象。
重点任务(一)为投资客商提供便利服务。
多渠道征集我省十大生态产业招商项目,编印全省重点招商项目册。
针对不同的招商活动和展会特点,单独编印针对性强的招商项目册。
重点瞄准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等经济活跃区域,策划组织重大招商推介活动,深入开展精准招商、以商招商、产业链招商。
充分利用兰洽会、文博会、药博会等重大节会活动和省外境外专业展会平台,有效开展内外联动招商。
(牵头单位:省经合局、外资处,配合单位:厅机关各相关处室)(二)做好重点企业跟踪服务。
落实“三重”“三一”工作要求,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建立清单管理制度,组建专门班子、明确包抓领导、责任单位,提供“全程式、跟踪式、保姆式”服务,完善“一事一议”、“一企一策”工作机制。
用好全省招商引资项目综合管理软件系统,从项目签约、筹建、证照手续办理、生产准备、投产经营全过程实行跟踪服务。
督促市县政府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建立领导包抓责任制,确保项目落地实施。
(牵头单位:省经合局、外资处,配合单位:厅机关各相关处室)(三)落实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招商引资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梳理汇编国家、省政府及省直有关部门出台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加强与省直部门工作衔接,推动项目承接方积极落实和用足用好支持相关产业发展的各项财税、金融、土地和奖励政策。
【商务方案】2018年全市外贸攻坚行动方案
【商务方案】2018年全市外贸攻坚行动方案2018年全市外贸攻坚行动方案为组织好2018年全市外贸攻坚行动,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贯彻落实省委八届十二次会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及近期省领导对外贸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落实国家和省外贸稳增长、调结构政策措施,紧紧围绕“稳增长、调结构、转动力、提质量”的要求,做到“目标清、底数清、招数清、责任清、重点清”,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确保完成2018年全市外贸出口增长5%的目标任务。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目标导向。
紧盯全年目标任务,挖掘出口潜力,培育新的增长点,激活市场主体,稳定外贸出口。
(二)坚持问题导向。
围绕解决突出问题,转变工作作风,开展精准帮扶,为企业提供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三)坚持优进优出。
抓好重点“上手”项目,促进外贸转型升级,增强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国际竞争新优势。
(四)坚持改革创新。
主动对标先进省市和试点地区,支持多元探索,创新服务方式,改革管理模式,培育外贸增长新动力,促进跨境电子商务等新型商业模式发展。
三、实施“六个行动计划”(一)外贸企业精准帮扶行动。
采取督导和帮扶方式,继续开展外贸工作督导和重点外贸企业帮扶工作,建立重点出口企业联络员制度。
确定带队领导和成员,组成若干督导帮扶组,对84家骨干外贸企业进行帮扶。
督导帮扶组要对有关部门支持外贸稳增长的政策、措施和工作进行实地督导,同时深入帮扶企业一线,全力解决企业面临的融资、退税、市场开拓、商检、海关、营商环境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二)境外百展市场开拓行动。
由市商务局牵头,积极争取利用国家和省级专项资金,对组织企业参加的63个重点和培育类展会展位费、运费及宣传费等给予优先扶持。
加强对企业参加国际展会的帮扶和指导,积极鼓励企业利用展会抓客户、抢订单,不断扩大国际市场份额,优化我市国际市场布局。
(三)外贸新优势提升行动。
提升我市皮革外贸基地建设水平,同时加大农产品等非皮革类出口力度。
湖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全省商务系统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全省商务系统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商务厅•【公布日期】2018.08.13•【字号】•【施行日期】2018.08.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工业污染防治,噪声污染防治正文湖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全省商务系统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商务局(委),厅有关处室:根据污染防治攻坚战要求,经厅领导同意,现将《全省商务系统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湖北省商务厅2018年8月13日全省商务系统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战略思想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将《湖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确定的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根据《湖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细化方案》和《湖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2018年重点工作路线图》的任务分工,结合工作职能,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打好蓝天保卫战为重点,立足商务职能,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积极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商贸流通领域商品煤和成品油、机动车等与环境污染密切相关事项,促进我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二、工作任务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厅有关处室要从2018年开始持续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强化煤炭消费管控。
全面落实商品煤相关规定,配合有关单位按照国家《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对进口商品煤业务严格依照《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依法依规签发进口许可证。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商务厅等部门关于扩大进口促进对外贸易平衡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商务厅等部门关于扩大进口促进对外贸易平衡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12.29•【字号】鲁政办发〔2018〕37号•【施行日期】2018.12.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进出口贸易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商务厅等部门关于扩大进口促进对外贸易平衡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18〕37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外办、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口岸办、省税务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青岛海关、济南海关《关于扩大进口促进对外贸易平衡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12月29日关于扩大进口促进对外贸易平衡发展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等部门关于扩大进口促进对外贸易平衡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8〕53号),进一步扩大进口,优化进口结构,更好地发挥进口对人民群众消费升级、新旧动能转换、提升国际竞争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扩大重要商品进口,优化进口结构1.扩大“十强”产业相关先进技术设备和关键零部件进口。
结合我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调整《山东省鼓励进口产品和技术目录》,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现代海洋、绿色化工、现代高效农业、现代金融等“十强”产业转型升级需要的技术、设备及零部件进口,鼓励企业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
(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生态环境厅、青岛海关、济南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 支持促进消费升级的民生产品进口。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印发2018年度全区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印发2018年度全区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公布日期】2018.05.28•【字号】宁商发〔2018〕74号•【施行日期】2018.05.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其他规定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印发2018年度全区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宁商发〔2018〕74号五市商务主管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部署及全国、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根据《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宁安办〔2018〕58号)要求,针对全区商贸流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隐患,严控安全风险,严治事故隐患,严打违法行为,以大治理推动解决大问题、消除大隐患,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为自治区成立60周年大庆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整治范围和重点按照《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宁安办〔2018〕58号)要求,结合实际,本次专项治理的范围是全区商贸流通领域,重点对商场、餐饮、住宿、物流、加油站、二手车交易和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拍卖、典当、融资租赁、旧货流通、大型会展等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排查消防、电气火灾、燃气爆炸、踩踏等事故隐患,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区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整治内容(一)抓好餐饮、住宿场所燃气使用专项整治。
主动联合各级住建、工商、食药、质检、消防等职能部门,全面排查使用天然气(含煤层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燃气的餐饮场所,依据安全生产、公安消防以及燃气、餐饮行业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对存在燃气使用安全隐患的餐饮场所责令整改,整改不到位的采取停产停业关闭等整顿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青海省商务厅、青海省财政厅关于征集2018年度第一批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青海省商务厅、青海省财政厅关于征集2018年度第一批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商务厅,青海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8.02.09•【字号】青商财字〔2018〕53号•【施行日期】2018.02.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青海省商务厅、青海省财政厅关于征集2018年度第一批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外贸回稳向好、提质增效,改善外贸发展环境系列文件精神,进一步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全面提升外向型经济发展水平。
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企〔2014〕36号)和《青海省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青财企字〔2016〕1544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外贸工作实际,现就征集2018年度第一批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重点围绕《青海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青海省参与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实施方案》、《青海省商务发展“十三五”规划》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结合青海省千万美元潜力企业和出口自主品牌“双育”计划,我省特色产业发展实际,重点支持我省主要进出口企业和开拓国际市场成效较大的企业。
二、支持内容(一)支持企业转型升级、技术改造等相关建设内容。
(二)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三)支持企业加强品牌建设。
(四)支持企业参加出口信用保险。
(五)支持企业设立海外仓、分拨中心等国际营销网络建设。
(六)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对外贸易综合服务平台等新型贸易业态发展。
(七)鼓励扩大先进设备和技术、关键零部件和国内紧缺的资源性产品进口。
(八)支持中欧班列常态化运行。
(九)支持一般消费品进口及进口平台建设。
(十)支持外经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十一)支持“一带一路”重点展会。
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方案之6、跨境贸易攻坚行动方案
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方案之6、跨境贸易攻坚行动方案跨境贸易攻坚行动方案(省商务厅牵头)一、工作目标对标沿海口岸先进经验,着力优化口岸监管与服务,促进口岸通关提效降费,完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服务功能,打造与江西“四最”营商环境相适应的“功能齐全、通关便捷、办事高效、服务周到”的通关环境和服务体系。
2021年底,全省实现进口整体通关时间(不含国内运输段)不超过26小时、出口整体通关时间不超过0.8小时,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进一步降低,跨境人民币业务服务实体经济水平、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主要措施(一)深化简政放权,提高涉企办事效率1.清理海关证明事项,推进证照分离。
分批次做好相关证明事项的清理工作,及时调整相关业务流程及监管模式。
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对涉及跨境贸易审批事项实施“优化审批服务”改革。
(南昌海关负责)2.简化相关事项备案管理。
取消减免税备案,申请人在首次办理进出口货物减免税手续时,提交相关资质材料后实行一次性办理。
取消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核准行政许可事项,改为备案,与出口食品原料种养殖基地备案一同下放至隶属海关审核办理。
取消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有效期,改为长期有效。
(南昌海关负责)3.精简加工贸易办理手续。
取消相关作业环节,实现6项业务一次申报审核。
对企业申报数据实施参数判别、分类审核。
提高系统智能化审批比重,取消逐票人工审核,加快办理速度。
(南昌海关负责)4.调整实施检验进口商品目录。
对涉及布料及成人服装、纺织机械、冷轧钢板等199个HS编码的商品,取消监管条件,海关不再实施进口检验监管,进一步降低企业通关成本。
(南昌海关负责)5.减少随附单证和证明。
企业在进口申报环节免予提交合同、装箱单,出口申报环节免予提交合同等商业单证;取消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时提供的“合法行使知识产权的货物及其包装的照片”等证明。
(南昌海关负责)6.进一步简化跨境人民币结算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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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方案】2018年全省外贸攻坚行动方案
2018年全省外贸攻坚行动方案
为组织好2018年全省外贸攻坚行动,根据省政府工作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省委八届十二次会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及近期省领导对外贸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落实国家和我省外贸稳增长、调结构政策措施,紧紧围绕“稳增长、调结构、转动力、提质量”的要求,做到“目标清、底数清、招数清、责任清、重点清”,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确保完成2018年全省外贸出口增长5%的目标任务。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目标导向。
紧盯全年目标任务,挖掘出口潜力,培育新的增长点,激活市场主体,稳定外贸出口。
(二)坚持问题导向。
围绕解决突出问题,转变工作作风,开展精准帮扶,为企业提供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三)坚持优进优出。
抓好重点“上手”项目,促进外贸转型升级,提高机电、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占比,增强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国际竞争新优势。
(四)坚持改革创新。
主动对标先进省市和试点地区,支持多元探索,创新服务方式,改革管理模式,培育外贸增长新动力,促进跨境电子商务等新型商业模式发展。
三、实施“六个行动计划”
(一)外贸企业精准帮扶行动。
采取分级督导和帮扶方式,
继续开展全省外贸工作督导和重点外贸企业帮扶工作,建立重点出口企业联络员制度。
省级由16个外贸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单位组成6个督导帮扶组,由厅级干部带队,对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外贸稳增长、调结构工作情况进行重点督导,并对出口额千万美元以上的100家骨干外贸企业进行帮扶。
市级由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确定带队领导和成员,组成若干督导帮扶组,重点帮扶出口额百万美元以上的2000家企业。
督导帮扶组要对各地支持外贸稳增长的政策、措施和工作进行实地督导,深入帮扶企业一线,全力解决企业面临的融资、退税、市场开拓、商检、海关、营商环境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二)境外百展市场开拓行动。
省商务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贸促会、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单位要形成合力,利用国家和省级专项资金,对组织企业参加的63个重点和培育类展会展位费、运费及宣传费等给予优先扶持;利用国家外贸发展资金或各市、县专项资金,对企业参加的40个推荐类展会展位费给予一定支持。
加强对企业参加国际展会的帮扶和指导,积极鼓励企业利用展会抓客户、抢订单,不断扩大国际市场份额,优化我省国际市场布局。
(三)外贸新优势提升行动。
及时调整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鼓励进口先进技术、关键设备和零部件以及紧缺资源性产品。
提升外贸基地建设水平,抓好72个外贸基地(聚集区)、19个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2018年内新增外向型农产品生产示范区(基地)40个,出口农产品一次合格率达到99%以上。
加强分类指导和政策支持,提高基地区域品牌的知名度,打造出口产业集群,提升出口产品质量。
加大培育外贸自主。